首页 马太亨利全本圣经注释 在互动阅读器中打开

民数记 6

本章中我们有:I. 关于拿细耳人的律法,1. 拿细耳人的愿使他有何义务(第1–8节)。2. 若拿细耳人偶然因触摸死尸而被玷污时的补救条例(第9–12节)。3. 当他的日期满了,解除其愿时的庄严礼仪(第13–21节)。II. 指示祭司当怎样为百姓祝福(第22节),等等。

关于拿细耳人的律法(主前1490年)

1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2 你晓谕以色列人,对他们说,若男人或女人许了拿细耳人的愿,要分别自己归给耶和华:3 他就要远离清酒和浓酒,也不可喝用清酒作的醋,或用浓酒作的醋;葡萄所作的任何汁也不可喝,鲜葡萄或干葡萄也不可吃。4 在他分别自己的日子,凡葡萄树上所结的,自核至皮,他都不可吃。5 在他分别自己许愿的一切日子,不可用剃头刀剃他的头;直到他分别自己归耶和华的日子满了,他要成为圣,任由头上的发绺长长。6 在他分别自己归耶和华的一切日子,不可挨近死尸。7 他的父亲,或母亲,兄弟,或姐妹死了,他不可因他们使自己不洁;因为他神分别为圣的冠冕在他头上。8 在他分别自己的一切日子,他是归耶和华为圣的。9 若有人在他旁边忽然死了,以致玷污他分别为圣的头;那么他要在洁净的日子剃头,第七日他要剃头。10 第八日,他要把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带到会幕门口,交给祭司:11 祭司要献一只作赎罪祭,一只作燔祭,为他赎罪,因为他因死人犯了罪;当日他要使自己的头成圣。12 他要重新分别自己归耶和华,守分别自己的日子,并要牵一只一岁的羊羔作赎愆祭;但先前的日子要归于徒然,因为他分别自己的事被玷污了。13 拿细耳人的律法乃是这样:当他分别自己的日子满了,人要把他带到会幕门口:14 他要将供物献给耶和华,就是一只无残疾、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一只无残疾、一岁的母羊羔作赎罪祭,一只无残疾的公绵羊作平安祭,15 并一筐无酵饼,就是调油的细面饼,和抹油的无酵薄饼,以及同献的素祭和奠祭。16 祭司要将这些带到耶和华面前,献他的赎罪祭和燔祭:17 他要把那只公绵羊献给耶和华作平安祭的祭物,并同献那筐无酵饼;祭司也要献他的素祭和奠祭。18 拿细耳人要在会幕门口剃去他分别为圣之头上的发,取他分别为圣之头上的发,放在平安祭下的火上。19 他剃去分别为圣之发以后,祭司要取那煮熟的公绵羊前腿,又从筐子里取一个无酵饼和一个无酵薄饼,都放在拿细耳人的手上:20 祭司要把这些作为摇祭,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这与所摇的胸和所举的腿同为圣,归给祭司;此后拿细耳人可以喝酒。21 这就是许愿的拿细耳人的律法,以及他为分别自己而献给耶和华的供物,此外还有他手所能得的;他怎样许愿,就当照他分别自己的律法如此行。

在那关于查出并羞辱那些因罪使自己卑污之人的律法之后,紧接着很合宜地有这条律法,用以指导并鼓励那些因卓越的敬虔与虔诚而使自己尊贵、并将自己与邻舍分别出来的人。很可能在这律法制定以前,已有一些人被称为拿细耳人,并以这称号著称,作为在宗教上比别人承认更严格、更热心的人;因为这里论到拿细耳人的愿,仿佛它已是众所周知的事,只是如今将其义务定得比此前更为明确。约瑟在弟兄中被称为拿细耳人(创世记 49:26),不仅因为他与他们分别,也因为他在他们中间卓越。请注意,

I. 拿细耳人的一般性质:他是分别归给耶和华的人(第2节)。有些人终身作拿细耳人,或由神指定,如参孙(士师记 13:5)和施洗约翰(路加福音 1:15),或由父母为他们许愿,如撒母耳(撒母耳记上 1:11)。本律法并非论这些人。另一些人则是在一定时期内,并因自己自愿的约束而如此,本律法便是为这些人制定规则。女人也可以在我们所见的限制之下,以拿细耳人的愿约束自己(第30章第3节);在那里假定女人向耶和华所许的愿,似乎特别指此愿。拿细耳人是,1. 在作拿细耳人的时期中献给耶和华的人,并且很可能把许多时间用在研读律法、敬虔行为和教导别人上。因此一种敬虔的气息加在他们身上,也加在他们整个言行上。2. 他们从普通人和普通事物中分别出来。那些分别为圣归给神的人,决不可效法这个世界。他们把自己分别出来,不仅有别于别人,也有别于他们自己在此前和此后所是的样子。3. 他们藉着许愿把自己分别出来。每一个以色列人都受神圣律法约束,要尽心爱神;但拿细耳人藉自己的行为与契约,使自己受一些宗教礼仪的约束,作为那爱心的果子和表现,而其他以色列人并不受这些约束。在他们当日,有这样一些人,神激动他们的心,使他们作教会的装饰、宗教的旗手、敬虔的榜样。神从他们少年人中兴起拿细耳人,这被说成是给他们国家的一大恩惠(阿摩司书 2:11)。拿细耳人在街上为人所知,并受尊敬,被看作比雪更纯净,比奶更洁白(耶利米哀歌 4:7)。基督被讥诮地称为拿撒勒人,他的跟随者也是如此;但他按此律法并不是拿细耳人;他喝酒,也触摸死尸。然而这预表在他身上得以成全,因为在他里面一切纯洁与完全都相会;并且每一个真基督徒都是属灵的拿细耳人,凭愿分别归给耶和华。我们发现圣保罗因朋友劝说,为迁就犹太人而服从这拿细耳人的律法;但同时也宣告外邦人不应遵守这样的事(使徒行传 21:24、25)。作拿细耳人被看为人的极大尊荣,因此若有人把它说成一种惩罚,例如说:“我宁可作拿细耳人,也不做这事或那事,”他就是(犹太人说)恶人;但那按圣洁之道向耶和华许愿作拿细耳人的,看哪,他神的冠冕在他头上。

II. 拿细耳人所负的具体义务。为免迷信之人的幻想无尽地增加他们的约束,神亲自为他们定下律法,并给他们职业的准则。

1. 他们不可与葡萄树的果子有任何关系(第3、4节)。他们不可喝清酒或浓酒,不可吃葡萄,不,连核和皮也不可吃;他们甚至不可吃一粒葡萄干。博学的莱特富特博士有一个推测(Hor. Heb. in Luc. 1. 15),认为正如由大麻风和其他方面所来的礼仪玷污,表明堕落之人有罪的状态,照样,设立拿细耳人阶层,是要表明人在无罪中纯洁完全的状态;而那棵禁给亚当的分别善恶树就是葡萄树,因此它和它一切出产都被禁止给拿细耳人。那些给拿细耳人酒喝的人,是在作试探者的工作(阿摩司书 2:12),劝他们吃那禁果。不喝酒被看为一种完全和美德,这从利甲族人的例子可见(耶利米书 35:6)。他们不可喝酒,(1.)为要作节制和克己的榜样。那些分别自己归给神和归给他尊荣的人,不可满足身体的欲望,而要制伏身体,使它顺服。为胃的缘故稍微用点酒,是被允许的,为要帮助胃(提摩太前书 5:23)。但为口腹之乐多喝酒,以取悦口味,决不适合那些承认自己不是随从肉体、乃是随从圣灵而行的人。(2.)为要使他们合格从事神的事奉。他们不可喝酒,免得忘记律法(箴言 31:5),免得因酒错谬(以赛亚书 28:7)。愿所有基督徒都约束自己,在使用清酒和浓酒上十分节制;因为若爱这些东西的心一旦辖制了一个人,他就成了撒但极容易得手的掠物。值得注意的是,因为他们不可喝酒(这乃是主要所指的事),他们就不可吃任何出自葡萄树的东西,为要教训我们,要以最大的谨慎和戒备避开罪,以及一切与罪接近、导向罪、或可能成为我们试探的事物。要远避各样恶事的形态(帖撒罗尼迦前书 5:22)。

2. 他们不可剪头发(第5节)。他们不可剃头,也不可剃胡须;这就是参孙作拿细耳人的标记,我们在他的故事中常读到。如今,(1.)这表明对身体以及身体的安逸和装饰有一种高贵的忽略;这很适合那些分别归给神的人,他们本应完全专注于自己的灵魂,以确保灵魂的平安与美丽。这表明他们暂时弃绝了各种属感官的快乐与喜悦,并决意过自我否定和克己的生活。米非波设在忧伤中没有修剪胡须(撒母耳记下 19:24)。(2.)有人注意到,长发被说成是顺服的标志(哥林多前书 11:5 ,等等);所以拿细耳人的长发表明他们顺服神,并把自己置于他的治理之下。(3.)藉此,所有遇见他们的人都知道他们是拿细耳人,因此这引人尊敬。这使他们不用人为装饰也显得尊贵;这是自然给头的冠冕,也是为他们作见证,说明他们保守了自己的纯洁。因为若他们被玷污,他们的头发就必须被剪去,第9节(见耶利米书 7:29)。

3. 他们不可挨近任何死尸(第6、7节)。别人可以触摸死尸,并且只因此暂时染上礼仪上的玷污;有些人还必须这样做,否则死人就无人埋葬;但拿细耳人不可这样做,否则就要丧失他们作拿细耳人的一切尊荣。他们不可参加任何亲属的丧礼,不,即使是父亲或母亲也不可,正如大祭司本人一样,因为他神分别为圣的冠冕在他头上。那些分别自己归给神的人必须学习,(1.)使自己有分别,并且比别人作得更多。(2.)保守良心纯净,远离死行,不触摸污秽之物。我们越是作出更大的宗教承认,越显得卓越,就越必须谨慎避开一切罪,因为我们因罪所要失去的尊荣就越多。(3.)即使对近亲也要节制自己的感情,以致不让因失去他们而来的忧伤,冲破他们在神里面的喜乐和对他旨意的顺服(见马太福音 8:21、22)。

4. 在他们分别自己的一切日子,他们必须归耶和华为圣(第8节)。这就是那些外在礼仪的意义;若没有这一点,它们就毫无价值。拿细耳人必须奉献给神,为他而用,心思专注于他;他们必须在心和生活中保守自己纯洁,并在凡事上合乎神的形像和旨意;这就是成为圣,这才是真正作拿细耳人。

III. 若拿细耳人因触摸死尸而不可避免地染上礼仪玷污,律法为他的洁净所作的安排。对于故意违背前述律法的人,本律法没有规定刑罚;因为并不设想一个有足够宗教心志而许此愿的人,会少到竟敢任意违背它:也不能设想他喝酒或剪发,除非是出于自己的过错;但完全由于神的护理,并非他自己的任何过错,他可能挨近死尸,这就是所提出的情形(第9节):若有人在他旁边忽然死了,他就玷污了自己分别为圣的头。请注意,死亡有时极其突然地把人带走,并没有任何先前警告。一个人可能在很短时间内从健康到死亡,以致最谨慎的拿细耳人也不能避免被死尸玷污;有时从时间进入永恒,不过一步之遥,而且很快就迈过去了。愿神预备我们面对突然的死亡!在这种情况下,1. 他必须照别人一样,在第七日从自己所染上的礼仪玷污中得洁净(第9节)。不仅如此,洁净拿细耳人所要求的,比洁净任何其他触摸死尸的人还多;他必须带来赎罪祭和燔祭,并且必须为他赎罪(第10、11节)。这教训我们,对于软弱之罪,以及我们猝然被胜而陷入的过犯,必须认真悔改;并且必须每日把基督祭物的功效应用到我们的灵魂,为使这些罪得赦免(约翰一书 2:1、2)。这也教训我们,若那些作出显著宗教承认的人,做了任何污损他们所承认之事声誉的事,那么人们对他们的期待就比对别人更高,既为挽回他们的平安,也为挽回他们的名誉。2. 他必须重新开始他分别自己的日子;因为在他被玷污以前过去的一切日子,即使已经很接近他所定日期的终点,也都归于徒然,不算给他(第12节)。这使他们必须非常谨慎,不因死人玷污自己,因为这是唯一使他们失去日子的事;这也教训我们,若义人转离他的义,并以死行玷污自己,他所行的一切义都要对他归于徒然(以西结书 33:13)。若他不坚持到底,一切就都失去了,全属徒然(加拉太书 3:4)。他必须重新开始,并行起初所行的事。

IV. 当拿细耳人完成了自己所定的时期后,庄严地解除他所许之愿的律法。在那期限届满以前,他不能被解除;在他许愿以前,这在他自己的权下,但许愿之后再作探询就太迟了。犹太人说,拿细耳人许愿的时间不能少于三十日;若有人说:“我只作两天拿细耳人,”他仍受三十日约束;但看来保罗的愿只有七日(使徒行传 21:27),或者更确切地说,那时他是在遵行结束拿细耳人之愿的礼仪;他数年前远离圣殿时,曾在坚革哩只藉剪发的礼仪解除了这愿(使徒行传 18:18)。当所许分别之愿的日期满了,他就要被释放,1. 公开地,在会幕门口(第13节),使众人都能注意到他许愿的完成;若他们看见这位不久前还拒绝饮酒的人如今喝酒,也没有人会被绊倒。2. 这事要带着祭物来完成(第14节)。恐怕他以为自己藉着这一显著的虔诚举动,使神欠了他债,所以吩咐他,即使在完成愿的时候,也要把供物带给神;因为当我们在向神尽本分上已经尽了最大努力,仍必须承认自己在他面前亏欠。他必须带来各种所设立供物中的一种。(1.)燔祭,承认神对他和他仍然拥有的一切有至高主权,虽他已从这特别的愿中被解除。(2.)赎罪祭。虽这祭被列在第二(第14节),却似乎先献上(第16节),因为我们的罪必须先被赎,任何祭物才能蒙悦纳。并且非常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拿细耳人在人的眼中比雪更纯洁、比奶更洁白,他仍不敢没有赎罪祭就来到圣洁的神面前。即使他毫无玷污地完成了分别自己的愿,仍必须为罪带来祭物;因为即使最好的人,在他们最好的工作中,也会不知不觉地染上罪债,有些善被遗漏,有些恶被容纳;若我们按严格的公义受审,这些就会成为我们的毁灭,因此我们必须领受赎罪,并在神面前以此作为我们的义来恳求。(3.)平安祭,感谢那使他能够完成所许之愿的神,并向神祈求恩典,保守他永不做任何不合乎一个曾作拿细耳人之人身份的事,记得虽然他如今从自己所许之愿的束缚中得释放,仍留在神圣律法的束缚之下。(4.)此外还要加上素祭和奠祭,照着常例(第15、17节),因为这些总是伴随燔祭和平安祭;除此之外,还要有一筐无酵饼和薄饼。(5.)平安祭的一部分,连同一块饼和一块薄饼,要作为摇祭摇一摇(第19、20节);这是给祭司的赏赐,先献给神之后,归给祭司作为他劳苦的报酬。(6.)除此之外,他还可以献上甘心祭,就是他手所能得的(第21节)。他可以带来比这更多的,但不可更少。并且为了增添这礼仪的庄严,通常在这种场合,他们的朋友会与他们一同承担费用(使徒行传 21:24)。最后,还规定了一个礼仪,像是在条件履行后取消债券,那就是剪去他在作拿细耳人期间一直任其生长的头发,并把它烧在煮平安祭的火上(第18节)。这表明他对所许之愿的完全履行,是在那伟大祭物基督里蒙神悦纳,而非以其他方式。由此学习向耶和华我们的神许愿并偿还,因为他不喜悦愚昧人。

指定的祝福形式(主前1490年)

22 耶和华晓谕摩西说,23 你告诉亚伦和他的儿子们说,你们要这样为以色列人祝福,对他们说,24 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保护你:25 愿耶和华使他的脸光照你,施恩给你:26 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赐你平安。27 他们要将我的名放在以色列人身上;我也要赐福给他们。

在这里,I. 祭司在他们所当行的其他善职之外,被指定要奉耶和华的名庄严地为百姓祝福(第23节)。这是他们工作的一部分(申命记 21:5)。神藉此把尊荣加给祭司,因为位分小的是由位分大的祝福;神也藉此把极大的安慰和满足赐给百姓,因为他们把祭司看作神对他们说话的口。虽然祭司自己所能做的,不过是求一个祝福;然而既然他按职分是代求者,又奉那命定祝福者的名行这事,这祷告便带着应许,他也举手面向百姓,像有权柄的人一样宣告它。如今,1. 这预表基督来到世上的使命,就是要赐福给我们(使徒行传 3:26),作我们所承认之事的大祭司。他在地上所作的最后一件事,就是举手为门徒祝福(民数记 24:50、51)。博学的皮尔逊主教指出,犹太人有一项传统:祭司只在早祭结束时为百姓祝福,而不在晚祭结束时;这是要表明(他说)在末后的日子,就是弥赛亚的日子,也就是(可以说)世界的傍晚,律法的祝福要停止,基督的祝福要取而代之。2. 这也作了福音传道人、会众之师的样式;他们也同样要以祝福解散他们庄严的聚会。那些作神之口教导并吩咐他百姓的人,也同样作他的口为他们祝福;领受律法的人也要领受祝福。希伯来博士们警戒百姓,不要说:“这贫穷简单祭司的祝福有什么益处?”因为他们说:“领受祝福所依靠的,不在祭司,乃在圣洁可称颂的神。”

II. 这里给他们规定了一种祝福的形式。在他们其他的敬虔行为中,并没有规定形式;但这既是神关于祝福的命令,为免看起来像是出于他们自己的什么东西,他就把原话放在他们口中(第24–26节)。这里请注意,1. 这祝福是命令临到每一个具体的人:愿耶和华赐福给你。他们每一个人都必须预备自己领受祝福,然后就会发现其中足够使每一个人快乐。你必蒙福(申命记 28:3)。若我们把律法归给自己,也可以把祝福归给自己,仿佛我们的名字被插入其中。2. 耶和华这名在其中重复三次,并且(如批评家所观察到的)在原文中每一次都有不同的重音;犹太人自己也认为其中有某种奥秘,而我们知道那是什么,因为新约已经解释了它,指引我们从我们主耶稣基督的恩惠、父的慈爱、圣灵的交通中期待祝福,这三个位格每一位都是耶和华,然而他们“不是三位主,乃是一位主”(哥林多后书 13:14)。3. 神的恩惠在这祝福中是一切的一切,因为那是一切美善的泉源。(1.)愿耶和华赐福给你!我们称颂神,只是说他的美善;他赐福给我们,乃是为我们行美善;他所赐福的人,实在是蒙福的。(2.)愿耶和华使他的脸光照你,这是借用太阳照耀大地的意象,为要光照并安慰它,并更新它的面貌。“愿耶和华爱你,并使你知道他爱你。”若我们有神的爱,我们不能不快乐;若我们知道自己有这爱,我们不能不安然。(3.)愿耶和华向你仰脸。这与前者旨意相同,并且似乎借用父亲向孩子微笑,或人向他所喜悦的朋友微笑的意象。若神把他特别恩惠和悦纳我们的确据赐给我们,这就会把喜乐放入心中(诗篇 4:7、8)。4. 这祝福所传达的恩惠果子,是保护、赦免与平安。(1.)脱离恶的保护(第24节)。愿耶和华保护你,因为保守以色列的是他,他既不打盹也不睡觉(诗篇 121:4),并且所有信徒都是蒙神能力保守的。(2.)罪的赦免(第25节)。愿耶和华施恩,或怜悯你。(3.)平安(第26节),包括构成完全幸福的一切美善。

III. 神在这里应许认可并坚固这祝福:他们要将我的名放在以色列人身上(第27节)。神准许他们在为百姓祝福时使用他的名,并把他们当作他的百姓、称为他名下的人来祝福。这包括他们能宣告在他们身上的一切祝福,为要标明他们是神特别的产业,是他拣选与慈爱之民。神的名在他们身上,就是他们的尊荣、安慰、安全和恳求的凭据。我们是称为你名下的人,求你不要离弃我们。又加上一句,我也要赐福给他们。请注意,神圣的祝福与神圣的制度同在,并把德能和效力放入其中。基督论到平安所说的,也适用于祝福:“愿平安归于这会众”;若那里有和平之子和承受祝福的人,平安和祝福就必停留在他们身上(路加福音 10:5、6)。因为凡神记录他名的地方,他必与自己的百姓相会,并赐福给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