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志下 28
本章记述约坦之子亚哈斯的统治;这是一个邪恶的统治,使耶和华的烈怒更加增大。这里记有:I. 他的深重罪恶(第1–4节)。II. 他因此给自己招来的患难(第5–8节)。III. 神借一位先知责备以色列军队践踏他们的犹大弟兄,以及他们如何顺从地听从这责备(第9–15节)。IV. 随后临到亚哈斯和他百姓的许多灾祸(第16–21节)。V. 尽管如此,他仍继续拜偶像(第22–25节),他的事迹就这样结束了(第26、27节)。
亚哈斯的邪恶(主前738年)
1 亚哈斯登基的时候年二十岁,在耶路撒冷作王十六年;他不像他祖大卫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2 因为他行以色列诸王的道路,又为诸巴力铸造偶像。3 并且他在欣嫩子谷烧香,用火焚烧自己的儿女,效法耶和华从以色列人面前赶出去的外邦人所行可憎的事。4 他又在邱坛、山冈上和各青翠树下献祭烧香。5 所以耶和华他的神将他交在亚兰王手里;亚兰人击败他,掳走他许多百姓,把他们带到大马士革。他又被交在以色列王手里,以色列王大大杀戮他。
一个人能有行善的机会,肯定从未有比亚哈斯所得的更大;他接手时,国事处于良好状态,国家富足强盛,宗教也已确立。然而在这短短几节经文中,我们却看见他:1. 可悲地败坏堕落。他曾受过良好教育,也有好榜样摆在面前;但父母不能把恩典赐给儿女。他所受的一切教导在他身上全都落了空:他没有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第1节);不但如此,他还行了许多错误的事,既得罪神,又伤害自己的灵魂和百姓;他走背叛的以色列人和被定罪的迦南人的道路,铸造偶像并敬拜它们,违背第二条诫命;更有甚者,他为诸巴力铸造偶像,违背第一条诫命。他离弃耶和华的圣殿,在山冈上献祭烧香,仿佛山冈能使他更接近天;又在各青翠树下献祭烧香,仿佛树荫和滴露可以表示上天的保护与影响。为使他的恶行达到顶点,他仿佛一个既完全丧失一切天然亲情、又完全丢弃宗教,并彻底献身于人类大敌的事奉和利益之人,把自己的儿女在火中焚烧献给摩洛(第3节);他认为只使他们经火、把他们奉献给那地狱的恶魔,还不足够。由此可见,空中掌权者的首领在悖逆之子中掌有何等绝对的权势。2. 可悲地遭受劫掠,成为掠物。他离弃神,又耗费巨资把自己置于假神的保护之下;因此,按正当关系本是他的神的那一位,便把他交在仇敌手中(第5节)。(1.)亚兰人凌辱他,胜过他,在战场上击败他,并把他的许多百姓掳去。(2.)以色列王虽然也是拜偶像的,却成了鞭打他的刑杖,大大杀戮他。百姓因这些审判而受苦:他们流血,国土荒废,家庭破败;因为从前他们有一位好王时,虽然他们行事败坏(第27章第2节),王的良善仍庇护他们;但如今他们有了一位坏王,一切防护都离开了他们,审判便如洪水般涌入。那些在前一个统治时期不懂得珍惜自己福分的人,因这次统治的苦难而学会了珍惜它。
以色列王击败亚哈斯(主前738年)
6 利玛利的儿子比加一日之内在犹大杀了十二万人,都是勇士;因为他们离弃了耶和华他们列祖的神。7 以法莲的勇士细基利杀了王的儿子玛西雅、管理王宫的押斯利甘,以及位居王之下的以利加拿。8 以色列人从他们的弟兄中掳走了二十万人,包括妇女、儿子和女儿,又从他们那里夺取许多财物,把掠物带到撒马利亚。9 但那里有一位耶和华的先知,名叫俄德;他出去迎接来到撒马利亚的军队,对他们说:看哪,因为耶和华你们列祖的神向犹大发怒,所以把他们交在你们手中;你们竟怒气冲天,大行杀戮。10 如今你们又有意强迫犹大人和耶路撒冷人作你们的男女奴仆;然而你们自己,正是你们自己,岂不也有得罪耶和华你们神的罪吗?11 所以现在要听我的话,释放你们从弟兄中掳来的俘虏;因为耶和华的烈怒临到你们了。12 于是,以法莲人的一些首领,就是约哈难的儿子亚撒利雅、米实利末的儿子比利家、沙龙的儿子耶希西家和哈得莱的儿子亚玛撒,起来阻挡那些从战场回来的人,13 对他们说:你们不可把俘虏带到这里来;因为我们已经得罪了耶和华,你们还打算使我们的罪恶和过犯更多;我们的过犯已经很大,烈怒也已经临到以色列。14 于是武装的士兵把俘虏和掠物留在众首领和全会众面前。15 那些被点名的人便起来接收俘虏,用掠物中的衣服给所有赤身的人穿上,为他们穿衣穿鞋,给他们吃喝,又膏抹他们;其中所有软弱的人,他们都让其骑在驴上,把他们送到棕树城耶利哥,交给他们的弟兄;然后他们返回撒马利亚。
这里记有:
I. 背信的犹大受到神护理的责罚,而且责罚极其严厉。自从他们立国以来,从未在他们中间发生过如此血腥的杀戮,并且还是以色列人所行的。亚哈斯走以色列诸王的道路,而神所使用来惩罚他的工具,正是以色列王。我们把谁当作榜样,或与谁同流犯罪,神就使谁成为我们的灾祸,这在神是公义的。犹大与以色列之间爆发战争,犹大战败。因为:1. 战场上有大批男子遭到杀戮。人数众多的人(十二万人,而且在其他时候都是勇士)被杀(第6节),其中还有一些地位最高的人,王的儿子就是一个。他曾把自己的几个儿子献给摩洛;所以这个儿子被献给神的报应,也是公正的。这里还有一个位居王之下的人,或是王的朋友、国家的首相,或许是在战场上紧随王身旁的人;由此可见,王本人也只是侥幸逃脱(第7节)。当时以色列国并不强盛,却仍足以给犹大带来如此巨大的毁灭。然而可以肯定的是,这么多男子,其中包括大人物和勇士,若不是他们既因自己的罪疚感而异常丧胆,又有神公义的手加在他们身上,绝不可能在一日之内被剪除。就连勇士也被算作待宰的羊,因为他们离弃了耶和华他们列祖的神,神也因此离弃了他们,使他们轻易成为仇敌的掠物。2. 大批妇女和儿童被掳(第8节)。战场上的军队一旦溃败,城邑、市镇和乡村便都轻易遭到洗劫;居民被掳去作奴隶,财富也成为掠物。
II. 就连得胜的以色列也受到神话语的责备,因为他们基于恶劣的动机与犹大交战,又恶劣地利用了自己的胜利;这里也记述了这责备所产生的良好果效。这里记有:
1. 神借一位先知传给他们的信息。这位先知出去迎接他们,不是要称赞他们的英勇,也不是要祝贺他们的胜利,虽然他们满载掠物、凯旋而归;他乃是奉神的名指出他们的过错,并警告他们神的审判。
(1.)他告诉他们,他们所引以为傲的这场胜利是怎样得来的。不是因为神恩待他们,也不是因为他们配从神手中得着这胜利,而是因为神向犹大发怒,使他们成为神震怒的刑杖。你们当知道,并不是因你们的义,而是因他们的恶(申命记 9:5),他们才被折下来;所以你们不可自高,反要惧怕,恐怕神也不宽容你们(罗马书 11:20、21)。
(2.)他指控他们滥用神所赐、使他们胜过弟兄的权力。那些以为胜利赋予他们任意妄为之权,又以为最长的刀剑就是夺取生命和产业最明白的权利(Jusque datum sceleri——强权即公理)的人,并不明白什么是胜利。不善用胜利固然是不明智的,滥用胜利却是不敬虔的。这里责备这些征服者:[1.] 因他们在战场上残酷杀戮。他们确实是在战争中流了战争之血;我们认为这本是合法的,但这在他们却变成了罪,因为他们杀戮是出于仇视弟兄的恶劣动机,又以恶劣的方式施行,带着野蛮的狂怒,那怒气直达上天;就是说,它向神呼求,要神报应这些以执行军事杀戮为乐的血腥之人。那些执行神公义的人,若带着怒气和报复的心去做,便使自己也成为神公义所追究的对象,并丧失替神行事的尊荣;因为人的怒气并不成就神的义。[2.] 因他们专横地对待俘虏。"你们现在打算压制他们,把他们当作奴隶使用或出售,尽管他们是你们的弟兄,也是生来自由的以色列人。"神注意人所图谋的,正如他注意人所说和所做的一样。
(3.)他提醒他们自己的罪;这些罪也使他们成为神震怒所追究的对象:你们自己,正是你们自己,岂不也有得罪耶和华你们神的罪吗(第10节)?他诉诸他们自己的良心,也诉诸这件事众所周知的明证。"虽然你们如今成了惩治犹大罪恶的工具,却不要因此以为自己是无罪的;不,你们在神面前也有罪。"这话是要制止:[1.] 他们因成功而夸胜。"你们是罪人,而罪人骄傲是极不相宜的;如今你们获胜了,却不可自以为安稳,这轮子不久也许会转到你们自己身上;因为审判若这样从那些有神殿宇在他们中间的人开始,那些敬拜牛犊之人的结局将会如何呢?"[2.] 他们严厉对待自己的弟兄。"如今你们制伏了他们,却应当向他们施怜悯,因为你们自己若得不到神的怜悯,就必灭亡。罪人残酷待人是极不相宜的。你们已经有足够多的过犯要交账,不必再把这罪加在其余的罪上。"
(4.)他命令他们释放俘虏,并小心地把他们送回家(第11节);"因为你们既已犯罪,神的烈怒便临到你们;除了施行怜悯以外,再没有别的方法可以逃避这烈怒。"
2. 众首领听后决定不扣留俘虏。他们起来阻挡那些从战场回来的人;这些人虽然正因胜利而意气高涨,众首领却明白地告诉他们,不可把俘虏带进撒马利亚(第12、13节)。他们已经有足够多的罪要交账,不愿再容许任何事加重自己的过犯。他们这样做,显明他们顺从地尊重神借先知所传的话,也对弟兄怀有温柔的怜悯;这是神温柔的慈悲在他们里面所成就的,因为神顾念这些贫苦百姓的患难,听见他们的呼求,并使所有掳掠他们的人怜悯他们(诗篇 106:44、46)。
3. 士兵顺从众首领在此事上的决定,俘虏也因此获释。(1.)那些武装的士兵虽然凭借武力本可坚持自己对刀剑所得之物的权利,却还是服从了,把俘虏和掠物交由众首领处置(第14节);他们在这件事上所表现的真正英勇,比俘获这些人时所表现的更大。一个人能让自己的利益服从理性与宗教的权威,是极大的尊荣。(2.)众首领极其慷慨,使这些可怜的俘虏得到妥善供应,然后送他们回家(第15节)。那些盼望从神得怜悯的人,应当由此学会,自己应以何等温柔的态度对待那些任由他们处置的人。奇怪的是,这些首领在此事上既如此尊重神的话,又对百姓有如此大的影响力,却没有足够的恩典去顺从神借众先知所发的许多呼召,从他们国中铲除偶像崇拜;不久以后,偶像崇拜便使这个国家灭亡。
亚哈斯之死(主前738年)
16 那时,亚哈斯王派人去见亚述诸王,请求他们帮助。17 因为以东人又来攻击犹大,掳走俘虏。18 非利士人也侵入犹大低地和南方的城邑,夺取伯示麦、亚雅仑、基低罗、梭哥和所属的村庄、亭拿和所属的村庄,以及瑾锁和所属的村庄;他们便住在那里。19 因为耶和华因以色列王亚哈斯的缘故使犹大卑微;亚哈斯使犹大赤裸,并且严重干犯耶和华。20 亚述王提革拉毗尼色来到他那里,却使他受困,并没有使他强盛。21 因为亚哈斯从耶和华的殿、王宫和众首领那里取出一部分财物,送给亚述王;但亚述王没有帮助他。22 他在困苦的时候越发干犯耶和华;这就是亚哈斯王。23 因为他向击败他的大马士革诸神献祭;他说:亚兰诸王的神既帮助他们,我就要向这些神献祭,使它们也帮助我。然而这些神却使他和全以色列败亡。24 亚哈斯把神殿里的器皿聚集起来,将神殿里的器皿砍碎,又封闭耶和华殿的门,并在耶路撒冷各个角落为自己筑坛。25 他又在犹大各城建造邱坛,向别神烧香,惹动耶和华他列祖之神的怒气。26 亚哈斯其余的事迹和他自始至终的一切行为,看哪,都写在犹大和以色列诸王记上。27 亚哈斯与列祖同睡,人把他葬在城中,就是耶路撒冷;却没有把他送入以色列诸王的坟墓。他的儿子希西家接续他作王。
这里记有:I. 亚哈斯的国家因他的罪而陷入的巨大困境。总的来说:1. 耶和华使犹大卑微(第19节)。他们不久前在财富和权势上还极其显赫;但神自有办法使他们降卑,使他们变得像从前令人畏惧时一样被人藐视。那些不肯在神的话语下自卑的人,理当因他的审判而降卑。罪孽使人卑微(诗篇 106:43)。2. 亚哈斯使犹大赤裸。他的罪怎样使他们卑贱,也照样使他们毫无遮蔽。罪使他们赤裸而蒙羞,因为使他们像没有穿衣的人一样受到蔑视;罪也使他们赤裸而陷入危险,因为使他们像没有武装的人一样暴露在攻击之下(出埃及记 32:25)。罪剥夺人的遮蔽。具体而言,以东人为了报复亚玛谢从前对他们的残酷行为(第25章第12节),攻击犹大,掳走许多人(第17节)。非利士人也凌辱他们,夺取并占据了邻近他们的几座城邑和村庄(第18节);这样,他们便报复了乌西雅从前对他们的侵袭(第26章第6节)。为了表明非利士人临到亚哈斯的国家,纯粹是因亚哈斯的罪,就在他去世的那一年,先知以赛亚预言了他的儿子将毁灭非利士人(以赛亚书 14:28、29)。
II. 亚哈斯使全国的困苦和全国的罪责都进一步加重。
1. 他为求陌生的君王解救自己,便向他们献媚,从而加重了困苦。以东人和非利士人使他受苦时,他派人去见亚述诸王,请求他们帮助(第16节);因为他发现自己的国家已经衰弱而毫无遮蔽,又不能信靠神,所以不惜耗费巨资,以求获得亚述王的支持。他劫掠神的殿和王宫,又向众首领榨取钱财,雇用这些外国军队为他效力(第21节)。他虽然效法邻近外邦民族的偶像崇拜,他们却没有因此看重他,也没有因此更加爱他;他的迁就使他失去了神,却没有为他赢得他们;除了用钱以外,他无法在他们中间获得任何支持。事实常常表明,恶人自己对那些背叛原有立场而归附他们的人也没有真正的情谊,更不愿善待他们。堕落的枝子无论从哪一面看,都被视为可憎的枝子(以赛亚书 14:19)。然而亚哈斯从亚述王那里得到了什么呢?亚述王虽然来到他那里,却使他受困,并没有使他强盛(第20节),也没有帮助他(第21节)。亚述军队驻扎在他的国中,使国家更加贫穷衰弱;他们变得傲慢专横,给他造成许多烦扰,就像一根折断的芦苇,不但不能扶持人,反而刺透人的手。
2. 他为求陌生的神解救自己,便向它们献媚,从而加重了罪责。他在困苦中非但没有为偶像崇拜悔改——他已有充分理由看出它何等愚蠢——反而越发干犯神(第22节),对偶像比以往更加疯狂。这里因此给他打上了耻辱的烙印:这就是亚哈斯王,那个卑劣的人;他是大卫家的羞辱,也是他那一代人的咒诅和灾祸。要注意,那些不因患难变好,反因患难变得更坏的人,确实是邪恶卑贱的;他们在困苦中越发犯罪,本应使他们柔和的事反倒激怒了他们里面的败坏,他们的心也更加坚定地行恶。让我们看看他的过犯是什么。(1.)他糟蹋神的殿;因为他砍碎殿里的器皿,使祭司因缺少器皿而不能举行圣殿的礼仪,或不能按应有的方式举行;最后,他又封闭殿门,使百姓不能前去敬拜(第24节)。这比在他以前最坏的王所做的还要恶劣。(2.)他公然与神的坛对抗,因为他在耶路撒冷各个角落为自己筑坛;所以,正如先知所说,这些坛就像田间犁沟中的乱堆(何西阿书 12:11)。他又在犹大各城,凭借自己的权力或钱财,也许二者并用,建造邱坛,让百姓向自己所喜爱的任何偶像烧香,仿佛有意要惹动他列祖之神的怒气(第25节)。(3.)他弃绝神自己;因为他向大马士革的诸神献祭(第23节),不是因为他爱这些神,因为他以为是它们击败了他;而是因为他惧怕它们,以为它们帮助了他的仇敌,又以为自己若能争取它们的支持,它们也会帮助他。愚昧的人啊!击打他并使亚兰人强盛攻击他的,是他自己的神,不是大马士革的诸神;他若向神献祭,并且单单向他献祭,神本会帮助他。然而,人若认错了使自己遭难和帮助自己的那一位,那么他们的爱慕和敬拜错置,也不足为奇。结果如何呢?亚兰诸神帮助亚哈斯,并不比亚述诸王更多;它们使他和全以色列败亡。这罪惹动神降下审判,在他年仅三十六岁、正值壮年时将他剪除;这罪也败坏了百姓,以致下一次统治时期的改革仍不能医治他们拜偶像的倾向,他们一直保留这苦毒的根,直到巴比伦之掳才将它拔除。
本章以亚哈斯统治的结束作结(第26、27节)。据所显明的情形,他死时并未悔改,所以死得毫无尊荣;因为他没有葬在诸王的坟墓中。他与那些王如此不同,人认为他不配安葬在他们中间,这是公正的;他不配与诸王同葬,因为他运用自己的王权毁坏教会,而不是保护或造就教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