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历代志下 26
历代志下:章节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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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西雅的昌盛(主前800年)
1犹大众民立亚玛谢的儿子乌西雅接续他父作王,那时他年十六岁。(2亚玛谢与他列祖同睡之后,乌西雅收回以禄仍归犹大,又重新修理。)3乌西雅登基的时候年十六岁,在耶路撒冷作王五十二年。他母亲名叫耶可利雅,是耶路撒冷人。4乌西雅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效法他父亚玛谢一切所行的;5通晓 神默示,撒迦利亚在世的时候,乌西雅定意寻求 神;他寻求耶和华, 神就使他亨通。6他出去攻击非利士人,拆毁了迦特城、雅比尼城,和亚实突城;在非利士人中,在亚实突境内,又建筑了些城。7 神帮助他攻击非利士人和住在姑珥·巴力的阿拉伯人,并米乌尼人。8亚扪人给乌西雅进贡。他的名声传到埃及,因他甚是强盛。9乌西雅在耶路撒冷的角门和谷门,并城墙转弯之处,建筑城楼,且甚坚固;10又在旷野与高原和平原,建筑望楼,挖了许多井,因他的牲畜甚多;又在山地和佳美之地,有农夫和修理葡萄园的人,因为他喜悦农事。11乌西雅又有军兵,照书记耶利和官长玛西雅所数点的,在王的一个将军哈拿尼雅手下,分队出战。12族长、大能勇士的总数共有二千六百人,13他们手下的军兵共有三十万七千五百人,都有大能,善于争战,帮助王攻击仇敌。14乌西雅为全军预备盾牌、枪、盔、甲、弓,和甩石的机弦,15又在耶路撒冷使巧匠做机器,安在城楼和角楼上,用以射箭发石。乌西雅的名声传到远方;因为他得了非常的帮助,甚是强盛。
这里记载了有关乌西雅的两件事:
一、他的敬虔。在这方面,他并不是十分卓越或热心;然而,他行了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他像他父亲一样持守对真神纯正的敬拜,并且比他父亲更好,因为我们没有理由认为他曾像他父亲那样敬拜偶像;即使在他晚年心高气傲的时候,也没有这样做。经上说(第5节),他在撒迦利亚的日子寻求神;有人认为,这位撒迦利亚就是他祖父约阿施所杀之撒迦利亚的儿子。这位撒迦利亚通晓神的异象,或是他自己蒙赐所得的异象,或是先前众先知的异象。他精通预言,常与天上的世界相交,是一位明达、虔诚的善人;看来,他对乌西雅有很大影响。身边有这样的人,并且愿意接受他们劝告的伟人是有福的;但那些只在有这样的人陪伴时才寻求神,而自己里面没有一种原则支撑他们到底的人,却是不幸的。
二、他的昌盛。
1.总的来说,他寻求耶和华、留心宗教的时候,神就使他昌盛。注意:#
(1)只有神使之昌盛的人才会昌盛,因为昌盛是他的恩赐。#
(2)宗教与敬虔非常有助于外在的昌盛。许多人已经发现并承认这一点:他们寻求耶和华、谨守本分的时候,就得以昌盛;但自从他们离弃神以后,凡事都不顺利。#
2.这里列举了他昌盛的几个具体实例:#
(1)他在战争中的胜利:神帮助他(第7节),于是他胜过非利士人(神百姓那些素来的仇敌),拆毁他们各城的防御工事,并在他们中间设置自己的驻军(第6节)。他迫使亚扪人向他进贡(第8节)。他使周围全都平静,并使他们心存畏惧。#
(2)他的声望极大。他的名声传遍周围各国(第8节);这名声是美名,是他在神和善人面前因善事所得的名声。这才是真正的声望,并使人真正尊贵。#
(3)他的建筑。他在国外采取攻势时,并没有忽略国内的防御,而是在耶路撒冷建造城楼,加以坚固(第9节)。耶路撒冷的城墙有很大一部分在他父亲执政时被拆毁,尤其是角门一带。然而,他对耶路撒冷最好的加固,就是紧紧持守对神的敬拜;他的父亲若没有离弃这敬拜,耶路撒冷的城墙就不会被拆毁。他加固城邑时,也没有忘记乡间,而是也在旷野建造望楼(第10节),保护乡民免遭劫掠者侵袭;成群的劫掠者有时惊扰并抢掠他们,正如第21章第16节。#
(4)他的农事。他大量经营牲畜和谷物,雇用许多人手,并藉此经营获得许多财富,因为他以此为乐;他喜爱农事(第10节),很可能还亲自巡视他在乡间的产业。这并不贬损他的身份,反而于他有益,因为这鼓励了臣民勤劳。大卫家一位最显赫的君王从事并喜爱农夫的职业,这就使这一职业得了尊荣。他不是那些以战争为乐的人,也不沉迷于游乐和享受,而是喜爱农夫那无害而安静的劳作。#
(5)他的常备军。看来,他有两套军事编制。#
[1.]一支出境远征的作战军队。他们按队出战(第11节)。他们从邻国夺取战利品,作为那些国家屡次劫掠犹大的报复。#
[2.]另一支军队负责守卫和驻防,一旦国家遭到入侵,随时准备防守(第12、13节)。他们人数众多,又英勇善战,以大能争战;没有仇敌敢与他们对阵,至少没有仇敌能在他们面前站立。没有武器的人在战争中所能做的很少。因此,乌西雅为自己置备了庞大的军械库,从中供给士兵进攻和防御的兵器(第14节):枪、弓、机弦、盾牌、头盔和铠甲。这里没有提到刀剑,可能是因为人人都有自己的刀剑,并且经常佩带。当时有人发明了机器,从城楼和堡垒上发射箭矢和石块,用来攻击围城的人(第15节)。人欲所引起的战争与争斗,竟使巧匠不得不运用技艺发明杀人的器械,这是何等可惜!#
乌西雅的罪与惩罚(主前763年)
16他既强盛,就心高气傲,以致行事邪僻,干犯耶和华—他的 神,进耶和华的殿,要在香坛上烧香。17祭司亚撒利雅率领耶和华勇敢的祭司八十人,跟随他进去。18他们就阻挡乌西雅王,对他说:「乌西雅啊,给耶和华烧香不是你的事,乃是亚伦子孙承接圣职祭司的事。你出圣殿吧!因为你犯了罪。你行这事,耶和华 神必不使你得荣耀。」19乌西雅就发怒,手拿香炉要烧香。他向祭司发怒的时候,在耶和华殿中香坛旁众祭司面前,额上忽然发出大麻风。20大祭司亚撒利雅和众祭司观看,见他额上发出大麻风,就催他出殿;他自己也急速出去,因为耶和华降灾与他。21乌西雅王长大麻风直到死日,因此住在别的宫里,与耶和华的殿隔绝。他儿子约坦管理家事,治理国民。22乌西雅其余的事,自始至终都是亚摩斯的儿子先知以赛亚所记的。23乌西雅与他列祖同睡,葬在王陵的田间他列祖的坟地里;因为人说,他是长大麻风的。他儿子约坦接续他作王。
这是我们在乌西雅王的名声上所发现的唯一污点,也是其他任何君王都没有的污点。淫乱、谋杀、欺压、逼迫,尤其是偶像崇拜,成为恶王的特征,也使一些好王染上污点;就连大卫本人也不例外,乌利亚的事便是明证。但我们没有发现乌西雅被指控犯过其中任何一项;然而,他干犯了耶和华他的神,结果落在神不悦的标记之下。他所遭遇的不像其他君王那样是扰人的战争或叛乱,而是一种无法医治的疾病。
一、他的罪是侵犯祭司的职分。正道只有一条,岔路却有许多。他的前任所犯的罪,是离弃耶和华的殿、转身远离它(第24章第18节),并在拜偶像的坛上烧香(第25章第14节)。他的罪则是闯入耶和华的殿,越过准许他进入的范围,并企图亲自在神的坛上烧香;他很可能以非同寻常的热心和爱慕作为借口。由此可见,要避开一个极端而不奔向另一个极端,是何等困难。
1.他犯罪的根源是内心的骄傲;这种私欲比其他任何私欲毁灭的人都更多(第16节):他强盛的时候(在他达到强盛以前,神良善的护理一直奇妙地帮助他;第15节),当他在财富、影响和权力方面变得极其伟大而显要时,他没有因那位为他成就了如此大事的神而感恩,高举神的名,反倒心高气傲,以致自取败坏。愚昧人的昌盛就是这样使他们因骄傲而膨胀,并毁灭他们。如今,他既已办理如此众多的事务,又赢得如此大的尊荣,便开始以为没有什么事务过于重大,没有什么尊荣过于崇高,以致不适合他,就连祭司的职分也不例外。人妄求被禁止的知识,又致力于那些对自己而言过于高深的事,都是出于内心的骄傲,以及他们在属肉体的心思中徒然的自我膨胀。#
2.他的罪是进入耶和华的殿烧香,很可能是在某个庄严的节期,或是他本人有某种特别需要、要祈求神恩惠的时候。我无法推测,究竟是什么驱使他做出这种僭妄之举,或使他产生这个念头。他所有的前任,无论最好还是最坏的,都不曾尝试这样做。他知道律法明文禁止他这样做,也没有任何惯例或先例可循。他不能像大卫吃陈设饼那样,以必要性为借口。#
(1)或许他以为祭司履行职分时,在技巧、庄重和虔敬方面没有达到应有的程度,而他能做得更好。又或许,#
(2)他观察到拜偶像的君王亲自在他们诸神的坛上烧香;他的父亲曾这样做,耶罗波安也曾这样做(列王纪上 13:1)。对这种尊荣的企图,或许正是诱使他们离开神殿的一个因素,因为在那里不准他们这样做;而他既决意紧守神的坛,就想设法突破这项限制,像拜偶像的君王亲近自己的坛那样亲近神的坛。然而,这被称为干犯耶和华他的神。他不满足于神所赐给他的尊荣,还要像我们的始祖一样,篡夺那些禁止他取得的尊荣。#
3.大祭司和其他随侍并协助他的祭司阻止了他的这一企图(第17、18节)。他们按自己职分的本分,随时准备为王烧香;但当他要亲自烧香时,他们清楚地告诉他,他插手的是不属于他的事,而且这样做要由他自己承担危险。他们虽然都是勇敢的人,却没有用强力制伏他来加以抵抗,而是与他讲理,向他说明:#
(1)他烧香是不合法的:“乌西雅啊,这不是你的职分,而是祭司的职分;他们身为亚伦的子孙,生来就有这项权利,并且已分别为圣,承担这项事奉。”律法指定亚伦和他的子孙烧香(出埃及记 30:7;参见申命记 33:10;历代志上 23:13)。大卫曾为百姓祝福;所罗门和约沙法曾与百姓一同祷告,并向他们讲道。乌西雅本来也可以这样做,这会使他得称赞;但烧香这项事奉只能由祭司执行。君王和祭司的职分在摩西律法中彼此分开,只有在弥赛亚一人身上才会重新合而为一。如果乌西雅原想藉自己所做的事尊荣神、蒙神悦纳,那么他完全没有达到目的;因为这项事奉纯粹出于神的设立,若不按神所指定的方式、藉神所指定之人的手来执行,他就不能指望蒙悦纳。#
(2)这样做并不安全。你不会从耶和华神那里因此得尊荣。其中还暗含更多意思:“这会成为你的羞辱,而且你要为此承担危险。”律法明确判定一切挨近的外人有罪(民数记 3:10;18:7),也就是所有并非祭司的人。可拉和他的同党虽然是利未人,却因企图烧香而付出惨重代价,因为烧香只是祭司的工作(民数记 16:35)。我们祷告的香必须藉着信心放在我们所承认的伟大大祭司、我们的主耶稣手中,否则就不能指望蒙神悦纳(启示录 8:3)。#
4.他向责备他的祭司大发怒气,并且不顾他们的阻止,仍要强行做他打算做的事(第19节):乌西雅发怒,不肯放下手中的香炉。他因受到制止而恼怒,也不能容忍别人干预。Nitimur in vetitum:我们容易去做被禁止的事。#
二、他的惩罚是无法医治的大麻风;正当他与祭司争辩时,这病从他的额上发出来。如果他顺服祭司的劝告,承认自己的错误,退回去,一切原本都会平安无事;但当他向祭司发怒,粗暴攻击他们时,神也向他发怒,以大麻风的灾病击打他。约瑟夫说,如果祭司反对他,他便以死威胁他们;随后大地震动,圣殿的屋顶裂开,一道阳光穿过裂缝,直射王的脸,大麻风立即在他脸上显现。有人推测,这就是我们在 阿摩司书 1:1 和 撒迦利亚书 14:5 所读到乌西雅年间的那次地震。现在,这突如其来的击打,
1.结束了他与祭司之间的争论;因为大麻风显现时,他们便壮起胆来,将他赶出圣殿。不但如此,他自己也急忙出去,因为耶和华用一种疾病击打了他;这种疾病以特殊方式作为神不悦的标记,而他也知道,这病使他不能与人正常交往,更不用说接近神的坛了。祭司的话不能使他信服,神却采取了有效的办法使他信服。僭妄之人若不肯藉神口中的审判看见自己的错误,就必被迫藉神手中的审判看见它。这位王虽然正在犯罪,但他一发现神向他发怒,便不仅放弃自己的企图,而且以最快的速度退去;这表明他的心中仍存有几分对神虔敬的敬畏。他虽与祭司争辩,却不愿与他的创造主争辩。#
2.这病作为对他罪过的惩罚,持久不去;因为他继续作麻风病人,直到死日,被关闭、受隔离,与社会隔绝,并被迫把一切事务交给儿子管理(第21节)。神就这样显明他抵挡骄傲的人,并为自己所设立之制度的纯洁与尊荣大发嫉妒;他也这样郑重警告那些伟大而良善的人,要认清并守住自己的界限,不可擅自闯入自己未曾见过的事;他又这样大声而不断地呼召乌西雅悔改,给他很长时间悔改,我们有理由盼望他善用了这段时间。他从前是世上事务繁多的人;但他既从这些事务中被撤下,并被限制在隔离的房屋里,就有闲暇思想另一个世界,并为之作好准备。神藉着对王施行这项审判,要使百姓对圣殿、祭司职分和其他神圣之物产生极大的敬重,因为他们素来容易轻看这些事物。王作麻风病人时,就如同死人一般,虽活犹死,被活埋了;因此,“挨近的外人必被处死”这条律法实际上也得到了执行。这羞辱在他死后仍然存留;因为他死后,人不肯把他葬在列王的坟墓里,因为他是麻风病人;这污点玷污了他其他一切荣耀。#
3.这项惩罚与他的罪彼此对应,如同镜中的脸与脸相对。#
(1)他的罪过以骄傲为根源,神便这样使他降卑,叫他蒙羞。#
(2)他藐视祭司,侵犯他们的职分;神便以一种疾病击打他,使他以特殊方式服在祭司的察验和判定之下,因为判断大麻风的权柄属于祭司(申命记 24:8)。#
(3)他强行进入只有祭司才蒙准进入的神殿,因此被赶出圣殿的院子;在这些院子里,他那些在礼仪上洁净的最卑微臣民原本都可以自由出入。#
(4)他当面抗拒那些当面阻挡他、反对他僭妄行为的祭司,因此大麻风从他的额上发出来;这在米利暗的事例中,被比作她父亲吐唾沫在她脸上(民数记 12:14)。#
(5)他侵犯了自己无权取得的祭司尊位,因此甚至被剥夺了自己原本有权享有的王室尊位。贪求被禁止之尊荣的人,会丧失蒙准享有的尊荣。亚当企图取得不可吃的知识树之果,结果使自己不能再吃原本可以吃的生命树之果。愿所有读到这事的人都说:耶和华是公义的。#
本章比先前更详尽地记述乌西雅的统治(他在列王纪中称为亚撒利雅)。他的统治虽然长久,并且在某些方面颇为显赫,却只得到极简略的记载(列王纪下 14:21;15:1),等等。这里记载:一、概述他的良好品格(第1–5节)。二、他在战争、建筑及国中一切事务上的大大昌盛(第6–15节)。三、他擅自侵犯祭司的职分,因此染上大麻风,并因这病受到隔离(第16–21节),直到去世(第22、23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