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申命記
申命記: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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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
附實踐性觀察,
關於摩西第五卷,稱為
申命記。
本書乃是對前三卷所載的歷史和律法中極多內容的重述;這重述是摩西在臨死前不久交付以色列的(既用口傳,為要感動人;也用文字,為要存留)。其中沒有新的歷史,除了最後一章記載摩西之死;據可見的,也沒有給摩西的新啟示,所以這裡的文體不像以前那樣說:耶和華曉諭摩西說。但先前的律法被重述並加以評註、解釋和擴充,又添上一些具體誡命,並有充分的論證來強化它們:在這事上,摩西受神默示並得神幫助,因此這同那在會幕中以可聽見的聲音對他說的話一樣,真是耶和華借摩西所說的話(利未記 1:1)。希臘譯者稱之為 Deuteronomy,意思是第二律法,或律法的第二版,不是帶有修訂,因為無須修訂,乃是帶有補充,為要在先前未提及的各種事例中進一步指引百姓。現在,
I.神聖律法如此被重述,實在大大尊榮了這律法;這被反覆灌輸的律法其事何等重大,而那些把它看作陌生之物的人又何等無可推諉(何西阿書 8:12)!#
II.此時重述它,或許有一個特別理由;最初領受律法的那一代人都已經死了,新的一代興起,神要摩西親自向他們重述,若是可能,就使它在他們身上留下長久的印象。如今他們正要去承受迦南地,摩西必須把約定的條款念給他們聽,使他們知道他們要按什麼條件和條款持有並享用那地,也使他們明白自己在那地的享受取決於他們的良好行為。#
III.將律法中那些更直接關係到他們和他們實踐的部分這樣彙集並放在一起,對百姓大有用處;因為關係到祭司和利未人以及他們職分執行的律法沒有被重述:那些律法交付一次,對他們已經足夠。但出於對百姓軟弱的憐憫,那些更普遍相關的律法第二次被交付。命上加命,令上加令(以賽亞書 28:10)。福音中重大而必要的真理,應當由基督的僕人常常向眾人力陳。寫同樣的話(保羅說,腓立比書 3:1),於我並不為難,於你們卻是穩妥。神說了一次的話,我們需要聽兩次,聽許多次;若畢竟能被正當地領會和重視,那就是好的。申命記這卷書在三方面被尊為大並得著尊榮:#
1.王要親手為自己抄寫一本,並且平生誦讀,第17章第18節 19。#
2.他們過約旦河時,要把它寫在刷了石灰的大石頭上(第27章第2、3節)。#
3.每逢第七年,在住棚節,祭司要在全以色列人聽見的時候公開誦讀它(第31章第9節),等等。福音乃是一種申命記,一部第二律法,一部補救的律法,一部屬靈的律法,一部信心的律法;藉著它,我們在基督的律法之下,並且這律法使來到它面前的人得以完全。#
申命記這卷書開頭,簡略回述了以色列人自從離開西奈山以來所遭遇的最顯著事件。第四章中,我們有一篇最動人的勸勉,勸人順服。第十二章,並從那裡直到第二十七章,重述了許多具體律法;這些律法(第27、28章)藉著應許和警戒、祝福和咒詛得以強化,並被組成一個約(第29、30章)。他們也謹慎安排,使這些事在他們中間的記念得以長存(第31章),特別是藉著一首歌(第32章);於是摩西以祝福作結(第33章)。這一切都是摩西在他生命最後一個月交付以色列的。全書所包含的歷史不過兩個月;比較第1章第3節與 約書亞記 4:19,後者乃是以色列人為摩西哀哭的三十日;請看這位偉大而良善的人在知道自己時日短少時,是何等忙於行善;當他臨近安息時,他的行動是何等迅速。因此,我們所記載我們蒙福的救主在他生命最後一週所說所行的,比其他任何時期都多。傑出人物臨終的話語,會或應當會留下深刻印象。請注意,為尊榮本書,當我們的救主要用“經上記著說”來回答魔鬼的試探時,他所有引用的話都是從本書取來的(馬太福音 4:4、7、10)。
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