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申命記 4
申命記: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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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勉與論據(主前1451年)
1「以色列人哪,現在我所教訓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從遵行,好叫你們存活,得以進入耶和華—你們列祖之 神所賜給你們的地,承受為業。2所吩咐你們的話,你們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好叫你們遵守我所吩咐的,就是耶和華—你們 神的命令。3耶和華因巴力·毗珥的事所行的,你們親眼看見了。凡隨從巴力·毗珥的人,耶和華—你們的 神都從你們中間除滅了。4惟有你們專靠耶和華—你們 神的人,今日全都存活。5我照著耶和華—我 神所吩咐的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進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6所以你們要謹守遵行;這就是你們在萬民眼前的智慧、聰明。他們聽見這一切律例,必說:『這大國的人真是有智慧,有聰明!』7哪一大國的人有神與他們相近,像耶和華—我們的 神、在我們求告他的時候與我們相近呢?8又哪一大國有這樣公義的律例典章、像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這一切律法呢?9「你只要謹慎,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免得忘記你親眼所看見的事,又免得你一生、這事離開你的心;總要傳給你的子子孫孫。10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 神面前的那日,耶和華對我說:『你為我招聚百姓,我要叫他們聽見我的話,使他們存活在世的日子,可以學習敬畏我,又可以教訓兒女這樣行。』11那時你們近前來,站在山下;山上有火焰沖天,並有昏黑、密雲、幽暗。12耶和華從火焰中對你們說話,你們只聽見聲音,卻沒有看見形象。13他將所吩咐你們當守的約指示你們,就是十條誡,並將這誡寫在兩塊石版上。14那時耶和華又吩咐我將律例典章教訓你們,使你們在所要過去得為業的地上遵行。」15「所以,你們要分外謹慎;因為耶和華在何烈山、從火中對你們說話的那日,你們沒有看見什麼形象。16惟恐你們敗壞自己,雕刻偶像,彷彿什麼男像女像,17或地上走獸的像,或空中飛鳥的像,18或地上爬物的像,或地底下水中魚的像。19又恐怕你向天舉目觀看,見耶和華—你的 神為天下萬民所擺列的日月星,就是天上的萬象,自己便被勾引敬拜事奉它。20耶和華將你們從埃及領出來,脫離鐵爐,要特作自己產業的子民,像今日一樣。21耶和華又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起誓必不容我過約旦河,也不容我進入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為業的那美地。22我只得死在這地,不能過約旦河;但你們必過去得那美地。23你們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們 神與你們所立的約,為自己雕刻偶像,就是耶和華—你 神所禁止你做的偶像;24因為耶和華—你的 神乃是烈火,是忌邪的 神。25「你們在那地住久了,生子生孫,就雕刻偶像,彷彿什麼形象,敗壞自己,行耶和華—你 神眼中看為惡的事,惹他發怒。26我今日呼天喚地向你們作見證,你們必在過約旦河得為業的地上速速滅盡!你們不能在那地上長久,必盡行除滅。27耶和華必使你們分散在萬民中;在他所領你們到的萬國裡,你們剩下的人數稀少。28在那裡,你們必事奉人手所造的神,就是用木石造成、不能看、不能聽、不能吃、不能聞的神。29但你們在那裡必尋求耶和華—你的 神。你盡心儘性尋求他的時候,就必尋見。30日後你遭遇一切患難的時候,你必歸回耶和華—你的 神,聽從他的話。31耶和華—你 神原是有憐憫的 神;他總不撇下你,不滅絕你,也不忘記他起誓與你列祖所立的約。32–33「你且考察在你以前的世代,自 神造人在世以來,從天這邊到天那邊,曾有何民聽見 神在火中說話的聲音,像你聽見還能存活呢?這樣的大事何曾有、何曾聽見呢?34 神何曾從別的國中將一國的人民領出來,用試驗、神蹟、奇事、爭戰、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並大可畏的事,像耶和華—你們的 神在埃及,在你們眼前為你們所行的一切事呢?35這是顯給你看,要使你知道,惟有耶和華—他是 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36他從天上使你聽見他的聲音,為要教訓你,又在地上使你看見他的烈火,並且聽見他從火中所說的話。37因他愛你的列祖,所以揀選他們的後裔,用大能親自領你出了埃及,38要將比你強大的國民從你面前趕出,領你進去,將他們的地賜你為業,像今日一樣。39所以,今日你要知道,也要記在心上,天上地下惟有耶和華他是 神,除他以外,再無別神。40我今日將他的律例誡命曉諭你,你要遵守,使你和你的子孫可以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的地上得以長久。」
這一段極其生動而卓越的講論是如此完整,其中各項又如此屢次重複,以致我們在解釋時必須把它合在一起看,並努力將它歸納為適當的條目,因為我們不能把它分成若干段落。
I.總體而言,這是前述歷史的用途和應用;它是從那歷史引申出來的結論:以色列啊,現在你要聽從(第1節)。我們也應當這樣使用對神關於我們之護理的回顧:我們應當因這些事被激發,並被約束於本分和順服。遠古年日的歷史,也應當照樣為我們所善用。#
II.他這番講論的宗旨和趨向,是勸服他們緊緊依附神和他的事奉,不因任何別神離棄他,也不在任何事上偏離對他的本分。現在請看他怎樣用大量神聖的修辭對他們說話,既以勸勉和指示的方式,也以動機和論證的方式來加強他的勸勉。#
1.請看這裡他怎樣囑咐並命令他們,向他們指明什麼是善的,以及耶和華向他們所要求的是什麼。#
(1.)他要求他們殷勤留心神的話,以及教訓他們的律例和典章:以色列啊,你要聽從。他的意思不僅是他們現在必須聽他說,而且是每逢律法書讀給他們聽,或由他們自己誦讀時,他們都應當留心。「要聽從律例,因為其中包含神重大的命令,也關乎你們自己靈魂重大的事,因此要求你們盡最大的注意。」在何烈山,神曾使他們聽見他的話(第10節),並且以見證使他們聽見;當時因頒佈情形而被迫有的注意,以後應當因這些事本身的卓越而持續被吸引。神一次這樣說的話,我們應當聽兩次,並且常常聽。#
(2.)他囑咐他們在自己中間保存神聖律法的純正和完整(第2節)。要保持它純正,不可加添;要保持它完整,不可刪減。有些人認為這是指實踐方面:「你們不可藉著犯律法所禁止的惡而加添,也不可藉著省略律法所要求的善而刪減。」另一些人認為這是指見解方面:「你們不可加添自己的發明,好像神聖制度有所缺欠;也不可引入,更不可強加任何神所指定以外的宗教敬拜禮儀;也不可刪減或廢棄任何已指定的事,彷彿那是無用或多餘的。」神的作為是完全的;若對它有所添加或有所削減,都會使它變壞(見傳道書 3:14)。猶太人理解為這是禁止更改律法的文本或字句,甚至連最小的一點一畫也不可改;在神以下,我們非常有賴於他們在這事上的極大謹慎和精確,才得以保有希伯來經卷的純正和完整。我們在新約的結尾也發現有這樣一道圍欄(啟示錄 22:18、19)。#
(3.)他囑咐他們謹守神的誡命(第2節),遵行它們(第5、14節),謹守並遵行它們(第6節),履行這約(第13節)。聽道必須以實行為目的,知識必須以實踐為目的。神的誡命是他們必須行在其中的道路,是他們必須遵循的準則;他們必須按道德訓誨管理自己,按神聖禮儀履行敬拜,按司法律法施行公義。他以這重複的囑咐結束他的講論(第40節):你要謹守他的律例和他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的。律法制定出來,豈不是為要被遵守、被順服嗎?#
(4.)他囑咐他們在遵守律法上要極其嚴格、極其謹慎(第9節):只要謹慎自己,殷勤保守你的心靈;又(第15節)說:所以你們要格外謹慎自己;又再次(第23節)說:你們要謹慎自己。凡願意敬虔的人,必須十分小心,行事謹慎。想到我們四周有多少試探,我們自己胸中又有何等敗壞的傾向,我們就極需要環顧警醒,並且盡一切殷勤保守我們的心。那些漫不經心、任憑偶然行事的人,不能行得正直。#
(5.)他特別囑咐他們要謹防拜偶像的罪;在一切罪中,這罪是他們最容易因列國的風俗而受試探的,也是他們因內心敗壞最傾向於犯的,並且最惹動神的忿怒,對他們自己也有最有害的後果:要格外謹慎,免得你們在這事上敗壞自己(第15、16節)。他警戒他們防備兩類拜偶像:#
[1.]敬拜偶像;無論他們藉這些像也許意在敬拜真神,像他們在金牛犢事件中所做的一樣,這都是把神的真實變為虛謊,把他的榮耀變為羞辱。第二條誡命明明指向這一點,並在這裡加以擴展(第15–18節)。「要謹慎,免得你們敗壞自己」,也就是「免得你們放蕩自己」;因為那些想要為神造像的人,在心中形成關於他的觀念,必然成為一切不敬虔的入口;並且這裡暗示這是一種屬靈的淫亂。「也要謹慎,免得你們毀滅自己。若有什麼會毀壞你們,就是這件事。無論你們做什麼,都不可造神的形像,無論是人的形狀,男或女,還是任何走獸或飛鳥、蛇或魚的形狀;」因為外邦人就是用這些種類的像來敬拜他們的神;他們或者不能形成,或者不願承認我們在 何西阿書 8:6 所見的那明白證明:工匠造了它,所以它不是神。用一個像來代表無限的靈,用受造之物的像來代表偉大的創造主,這是我們能加在神身上的最大冒犯,也是我們能加在自己身上的最大欺騙。作為反對他們為神造像的論據,他極力向他們強調:當神在何烈山向他們顯明自己時,是藉著在他們耳中響起的話語之聲,為要教導他們信道是從聽道來的,並且神在話語中離我們近;但沒有任何形像呈現在他們眼前,因為看見神的本相,是為我們在另一個世界的福樂所保留的;而在這個世界,看見他非其本相的樣子,只會傷害我們,毫無益處。你們沒有看見形像(第12節),沒有任何形像(第15節)。他們大概曾期望看見某種形像,因為他們準備闖到耶和華面前觀看(出埃及記 19:21)。但他們所看見的只是光和火,沒有任何他們可以據以造像的東西;神以無限智慧這樣安排他自我的顯現,是因拜偶像的危險。摩西確實被說成瞻仰耶和華的形像(民數記 12:8),神准許他這個恩惠,是因為他超越了拜偶像的試探;但對於百姓,他們近來剛從讚歎埃及偶像中出來,就不可看見神的任何相似之處,免得他們自稱要仿製它,於是徒然領受第二條誡命;「因為」(帕特里克主教說)「他們會以為這條誡命只是禁止他們在神向他們顯現的形像以外,造任何關於神的表象;至於那種顯現的形像,他們便會斷定可以合法地表象他。」願這成為我們的警戒:當我們敬拜神時,要謹防在幻想和想像中製造神的形像,免得因此敗壞自己。聖所中雖無偶像,心中卻可能有偶像。#
[2.]敬拜日、月、星辰,是他們受到警戒要防備的另一類拜偶像(第19節)。這是最古老的一種拜偶像,也是最貌似有理的一種,把敬拜引向那些受造之物;它們不僅處在我們之上,而且自身最為顯著地輝煌,也最普遍地服務於世界。它這種貌似有理,使它更加危險。這裡暗示,第一,這試探對感官何等強烈;因為警戒是:免得你被虛妄想像的強烈衝動和列國風俗的洶湧洪流所驅使,去敬拜它們。人的心被認為會跟隨眼睛而行;在我們敗壞墮落的狀態中,它極容易這樣做。「當你看見日、月、星辰時,你會如此讚歎它們的高遠和光明、它們有規律的運行和強大的影響,以致你會強烈受試探,把那本應歸給造它們者的榮耀歸給它們;是他造了它們,又使它們成為對我們所是的樣子:賜給它們存在,並使它們成為世界的祝福。」看來他們需要極大的決心來武裝自己抵擋這試探;他們對於一位不可見的神和一個不可見的世界的信心竟如此軟弱。第二,然而他說明,對於那些願意運用理性的人,這試探其實何等軟弱;因為這些假稱的神明,日、月、星辰,不過是耶和華他們的神,就是他們有義務敬拜的那一位,分賜給萬國的福分。敬拜它們是荒謬的,因為它們是人的僕役,是被造、被設立來在地上發光的;我們豈可服事那些被造來服事我們的呢?太陽在希伯來文中稱為 shemesh,意思是僕人,因為它是這可見世界的總執事,為全人類執燭;那麼就不可把它當作主來敬拜。再者,它們是神的恩賜;是他分賜了它們;我們從它們所得的一切益處,都歸功於他;所以把惟獨應歸給他的尊榮和讚美歸給它們,是對他極大的傷害。#
(6.)他囑咐他們教導自己的兒女遵守神的律法:要教訓你的兒子和你兒子的兒子(第9節),使他們可以教訓他們的兒女(第10節)。#
[1.]一般而言,必須留心在他們中間保守宗教的繼承權,並把對神的認識和敬拜傳給後世;因為神在以色列中的國度,若他們不喪失這特權,本是要永續的。#
[2.]為此,父母必須特別留心教導自己的兒女敬畏神,並訓練他們遵守他的一切誡命。#
(7.)他囑咐他們永不可忘記自己的本分:你們要謹慎,免得忘記耶和華你們神的約(第23節)。雖然神永遠記念這約,我們卻容易忘記它;這正是一切離棄神之事的根源。因此,我們需要警醒防備一切會使這約離開我們心思的事,也要警醒看守自己的心,免得任何時候讓它滑失;所以我們必須謹慎,免得任何時候忘記我們的宗教,免得失去它或棄絕它。謹慎、小心和聖潔的警醒,是抵禦壞記性的最佳幫助。這些就是他給他們的指示和命令。#
2.現在讓我們看看,他用哪些動機或論據來支持這些勸勉。他怎樣把案情擺在他們面前,又使自己滿口都是論證!他有許多話要替神說。他的一些題目固然是那百姓所特有的,卻仍可應用於我們。但總體而言,很明顯,宗教有理性站在它一邊;那些不敬虔的人,乃是故意塞耳不聽其強而有力的吸引。#
(1.)他強調神的偉大、榮耀和良善。若我們思想與我們打交道的是怎樣一位神,就必定會憑良心盡我們對他的本分,不敢得罪他。他在這裡提醒他們:#
[1.]耶和華主是獨一的、惟一又活又真的神。這是他們必須知道並思想的(第39節)。有許多事我們知道,卻沒有因此得益,因為我們沒有思想它們,沒有把它們應用在自己身上,也沒有從中得出適當的推論。這一真理如此顯明,不能不被人知道;也如此有影響力,若得到應有的思想,便會有效地改革世界:耶和華主就是神,是無限而永恆的存在,自有自足,是一切存在、能力和運動的源頭:他是在上天的神,披戴一切榮耀,又是上界萬軍的主;他也是下地的神,地雖遠離他榮耀的寶座,卻沒有離開他的鑑察或權能所及,雖卑微低下,卻不在他的眷顧和認知之下。並且除他以外,再無別神,除他自己以外,沒有又真又活的神。外邦人的一切神明都是偽造者和篡奪者;他們中也沒有任何一個甚至敢自稱為天地間普世的君王,只不過是地方性的神明。以色列人所敬拜的不是別的,乃是至高的 Numen:神性;若他們更換自己的神,或忽略他,就永遠無可推諉。#
[2.]他是烈火,是忌邪的神(第24節)。要謹防冒犯他,因為,第一,他有忌邪的眼目,能察覺冒犯;他必須得著你們全部的愛慕和敬拜,決不容忍競爭者。神為我們發的忌邪,是我們以屬神的忌邪看守自己的充分理由。第二,他有沉重的手懲罰冒犯,尤其是在他的敬拜上,因為在這事上他格外忌邪。他是烈火;他對罪人的忿怒就是如此;它可畏且毀滅,是要吞滅眾敵的烈怒(希伯來書 10:27)。火只燒燬適合作燃料的東西;照樣,神的忿怒只臨到那些因自己的罪使自己適合毀滅的人(哥林多前書 3:13;以賽亞書 27:4)。即使在新約中,我們也發現同一論據被用來勸我們以敬畏事奉神(希伯來書 12:28、29),因為雖然他是我們的神,對那些忠心事奉他的人是可喜樂的光,但對那些輕慢他的人,他卻是烈火。第三,然而他是有憐憫的神(第31節)。這句話在這裡作為鼓勵悔改而出現,但也可作為促成順服的誘因,併成為防止他們背道的適當思考。我們豈可離棄一位有憐憫的神呢?若我們向他忠心,他就永不離棄我們,正如這裡隨後所說。我們能往哪裡去使自己更好呢?我們豈可忘記我們神的約呢?他卻不會忘記我們列祖的約。願我們被愛的繩索拘束在本分中,並被神的憐憫勸服而緊緊依附他。#
(2.)他強調他們與這位神的關係,強調神對他們的權柄以及他們對他的義務。摩西說:「你們要謹守遵行的誡命不是我的,不是我的發明,不是我的命令,乃是耶和華的誡命,是由無限智慧所構成,由至高權能所頒佈。他是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第1節),所以你們按繼承關係屬於他:你們的列祖是他的,你們也生在他的家中。他是耶和華你們的神(第2節),所以你們憑自己的同意屬於他。他是耶和華我的神(第5節),所以我作為他的代理人和使者與你們交涉;」摩西奉他的名,把他從耶和華所領受的一切,並且惟獨這一切,傳給他們。#
(3.)他強調敬虔乃是智慧:因為這在列國眼中就是你們的智慧(第6節)。在謹守神的誡命上,#
[1.]他們會為自己行事明智;這就是你們的智慧。它不僅合乎正確的理性,而且大大有助於我們的真實利益;這是神聖啟示中最初、最古老的格言之一。敬畏主就是智慧(約伯記 28:28)。#
[2.]他們會回應鄰邦的期望;那些鄰邦讀到或聽見賜給他們的律法訓誨時,就會斷定,受這律法治理的百姓,必定是有智慧、有聰明的民。從那些受神聖啟示引導、並蒙託付神聖言的人身上,人們理當期待偉大的事。他們理應比別的民更有智慧、更善良;若他們受所賜給他們的規則管轄,他們也確實如此;若他們不是這樣,雖則他們所承認的宗教可能因他們的緣故蒙受羞辱,但這羞辱最終必定歸到他們自己身上,使他們永遠蒙羞。那些享有神聖亮光和律法益處的人,應當行事為人能夠維護自己智慧和尊榮的名聲(見傳道書 10:1),使神因此得榮耀。#
(4.)他強調他們憑著所處的幸福制度而享有的獨特優勢(第7、8節)。我們與神的相交(這是我們在今世所能有的最高尊榮和幸福)是藉著話語和禱告得以維持的;在這兩方面,以色列比天下任何百姓都幸福。#
[1.]從未有任何百姓在向神說話上如此享有特權(第7節)。凡他們呼求他的事,他都與他們相近,隨時預備藉他的聖言回答他們的詢問、解決他們的疑難,隨時預備藉特別的護理回應他們的請求、賜給他們。當他們為餅、水、醫治向神呼求時,他們發現他近在他們身旁,搭救並解救他們,是隨時的幫助,又在他們中間(詩篇 46:1、5),他的耳朵向他們的禱告敞開。請注意,第一,神的以色列的特徵,是他們在一切場合呼求他,凡事把自己的請求告知神。他們所做的沒有一事不諮詢他;他們所求的沒有一事不是為此到他面前來。第二,凡呼求神的人,必定發現他就在可呼叫之處,並且隨時預備以平安的回答回應每一個信心的禱告(見以賽亞書 58:9);,「你要呼求,如同孩子呼喚乳母,他就說:我在這裡,我親愛的孩子為什麼哭呢?」第三,這是使神的以色列真正偉大尊榮的特權。還有什麼比這更能使一個民族或一個人顯為尊大呢?有什麼名比以色列,就是與神同為王子的名,更為顯赫呢?哪一大國能如此呢?別的國家可以誇耀人數更多、疆域更廣、結合成國更古老;但沒有一個能誇耀在天上有像以色列那樣的權益。他們有自己的神明,卻不像以色列的神那樣與他們相近;在需要的時候,它們不能幫助他們,如 列王紀上 18:27。#
[2.]從未有任何百姓在從神聽見話語上如此享有特權,就是藉擺在他們面前的律例和典章(第8節)。這也是以色列勝過任何百姓的偉大之處。哪一大國有如此公義的律例典章呢?請注意,第一,神聖律法的這一切律例和典章都是無限公正、公義的,勝過列國任何律例和典章。神的律法遠比列國的法律卓越。沒有任何律法像聖經的律法一樣,如此符合自然公義和不帶偏見的正確理性所發出的判斷,在各部分中如此彼此一致,並且如此有助於人類的福祉和利益(詩篇 119:128)。第二,將這些律例和典章擺在他們面前,乃是任何國家或民族真正而超越的偉大(見詩篇 147:19、20)。我們中間有聖經受尊重併發揮權能,這是我們的尊榮。這是一個民族在神恩惠中被高舉的證據,也是使他們在列國中被高舉的途徑。凡尊崇律法的,必因律法得尊榮。#
(5.)他敦促他們思想神在西奈山向他們榮耀顯現的事,那時神將這律法賜給他們。他對此多加堅持。你要謹慎,免得忘記你在何烈山站在耶和華你神面前的那日(第10節)。他們中間有些人如今還活著,能夠記得那事,雖然那時他們還未滿二十歲;其餘的人也可說是在他們父親的腰中站在那裡,他們的父親在那裡領受律法,並在那裡進入盟約,不僅為自己,也為自己的兒女;神賜律法時特別顧念這些兒女,使他們可以把律法教導自己的兒女。他們必須記念兩件事,並且人會以為他們永不能忘記這些事:#
[1.]他們在西奈山所看見的(第11節)。他們看見火與黑暗一種奇異的結合,二者都可畏且極其莊嚴;它們也必然彼此形成強烈襯托;黑暗使其中的火顯得更加可畏。夜間的火最為駭人,而火又使環繞它的黑暗顯得更加莊嚴;因為連這樣的火也沒有驅散的黑暗,必然是強烈的黑暗。神被說成在火與黑暗一同之中,為他的百姓,並敵擋他和他們的仇敵而顯現,這是暗指西奈山上的這一顯現(詩篇 18:8、9)。他再次告訴他們(第36節)他們所看見的,因為他願他們永不忘記:他將他的大火顯給你看。一次閃電,就是從天而來的火,便使我們肅然畏懼;有人觀察到,多數受造物天然地把臉轉向閃電,彷彿預備承受它的印象;那麼,從天而來持續不斷的火該是何等可畏!這給審判之日作了定金,那日主耶穌要在烈火中顯現。他既提醒他們所看見的,也告訴他們所沒有看見的;沒有任何形像,使他們可以由此在想像中形成關於神的觀念,或在他們的丘壇上製作神的像。藉著我們所看見的關於神的事,足以給我們充分根據,相信他是有無限能力和完全的存在;卻不給我們任何機會去猜想他有像我們一樣的身體。#
[2.]他們在西奈山所聽見的(第12節):“耶和華用可明白的聲音,用你們自己的語言向你們說話,並且你們聽見了。”他在講論結束處對此加以發揮(第32、33、36節)。第一,他們聽見神的聲音,從天上說話。神在創造之工中向全世界顯明自己,沒有言語,也沒有話語,然而它們的聲音被聽見(詩篇 19:1–3);但對以色列,他藉著言語和話語使自己為人所知,屈尊俯就教會幼年狀態的軟弱。這裡有一人在曠野呼喊的聲音,為要預備主的道路。第二,他們從火中聽見這聲音,這表明向他們說話的是神自己,因為除了神以外,誰能與吞滅的火同住呢?神從旋風中向約伯說話,那是可畏的;但向以色列是從火中說話,這更為可畏。我們有理由感謝,他不是這樣向我們說話,而是藉著和我們一樣的人說話,他們的威嚴不至使我們懼怕(約伯記 33:6、7)。第三,他們聽見了,卻仍存活(第33節)。火沒有吞滅他們,或他們沒有因懼怕而死,這乃是憐憫的奇事,因為連摩西自己也戰兢。第四,從來沒有任何百姓聽見過這樣的事。他吩咐他們查問往古的日子和遠方的地方,他們就會發現神賜給以色列的這恩惠沒有先例,也沒有可比之事(第32節)。賜給他們的這獨特尊榮,要求他們有獨特的順服。既然神為他們所行的,比為別的百姓所行的多得多,那麼公正地說,人也可以期望他們為神所行的比別的百姓更多。#
(6.)他敦促他們思想神為他們施恩顯現的事,就是將他們從埃及、從鐵爐中領出來;他們在那裡在火中勞苦;神使他們成為一個民族,然後又取他們作自己的百姓,作產業的百姓(第20節);他又在第34、37、38節提到這事。神從未為任何百姓行過這樣的事;這個民族的興起,與其他所有民族完全不同。#
[1.]他們這樣被尊榮、被分別出來,並非因他們裡面有什麼配得或吸引人的東西,而是因為神恩待他們的列祖:他揀選了他們。請看白白恩典的理由;我們蒙愛不是為我們自己的緣故,而是為那位偉大盟約受託者的緣故。#
[2.]他們藉著神蹟奇事從埃及被拯救出來,這是出於神對他們的憐憫,也是神對埃及人的審判;神向埃及人伸出他的膀臂,這由摩西伸手召來災禍所表明。#
[3.]神為他們定意,使他們在迦南得著幸福的定居(第38節)。列國必須從他們面前被趕出,為他們騰出地方,以顯明他們比任何其他百姓都更為神所親愛。埃及人和迦南人都必須為以色列的尊榮和利益被犧牲。凡擋住以色列的光、擋住以色列道路的人,都必發現這是冒著自己的危險。#
(7.)他敦促他們思想神有時因他們的罪而公義地向他們顯現、敵擋他們的事。他特別指出毗珥的事(第3、4節)。這事發生在不久以前:他們的眼睛就在前些日子親眼看見那些與巴力毗珥聯合之人的突然毀滅,也看見那些專靠耶和華之人的蒙保全;由此他們很容易推斷出背離神的危險,以及依附他的益處。他也再次提到神對他自己的不悅:耶和華因你們的緣故向我發怒(第21、22節)。他提到這事,是要試驗他們是否有坦誠之心,看他們是否真會因自己給忠信的朋友和領袖造成的重大損害而憂傷。別人為我們的緣故受苦,應當比我們自己的受苦更使我們憂傷。#
(8.)他敦促他們思想順服的確實益處。他以這個論證開始(第1節):使你們可以存活,進去得那地為業;又以這個論證作結(第40節):使你和你以後的子孫可以得福。他提醒他們,他們的福祉取決於他們的良好行為,他們的興盛要取決於他們的敬虔。如果他們遵守神的誡命,神無疑必成就他的應許。#
(9.)他敦促他們思想自己背離神的致命後果,那無疑會成為他們民族的毀滅。他對此加以發揮(第25–31節)。這裡,#
[1.]他預見他們會從神轉向偶像,就是經過一段時日,當他們在那地住久了,並安居在自己的渣滓上時,他們會敗壞自己,雕刻偶像;這是最容易纏累他們的罪(第25節)。#
[2.]他預告神因此要臨到他們的審判:你們必全然毀滅(第26節),分散在列國中(第27節)。他們的罪也要成為他們的刑罰(第28節):“在那裡你們要事奉神,就是人手所造的;你們要被迫事奉它們,不管你們願意與否;或者,因你們自己的愚鈍和麻木,你們在被擄之地將找不到更好的援助可求。”那些在興盛時丟棄宗教本分的人,在落入困苦時不能指望得著宗教的安慰。他們那時被送到自己所事奉的神那裡,是公義的(士師記 10:14)。#
[3.]然而他鼓勵他們盼望,神在末後的日子仍會為他們存留憐憫,藉著臨到他們的審判使他們悔改,並再把他們接納進入與他自己的盟約(第29–31節)。這裡請注意,第一,無論我們在什麼地方,都可以從那裡尋求耶和華我們的神,即便離自己的本地或離他的聖殿多麼遙遠。地上沒有一處與天之間隔著固定的深淵。第二,唯有那些全心尋求神的人,才會尋見神而得安慰;這就是說,他們全然委身於他,熱切渴慕他的恩惠,並殷勤求得。第三,苦難被差來,是要促使並激勵我們尋求神,並且藉著神的恩典與苦難同工,許多人就這樣恢復了正常的心志:“當這些事臨到你時,可以盼望你會歸向耶和華你的神,因為你看見背離他會有什麼結果;”(見但以理書 9:11、12)。第四,神對他盟約的信實鼓勵我們盼望,雖然我們是被苦難驅趕到他那裡,他也不會棄絕我們。如果我們終究記念這約,就會發現他並沒有忘記它。#
現在,把這一切論證合在一起,然後再說宗教一邊是否沒有理性。沒有人會丟棄他們神的治理,除非他們先已經放棄了人的理智。
41「那時,摩西在約旦河東,向日出之地,分定三座城,42使那素無仇恨、無心殺了人的,可以逃到這三城之中的一座城,就得存活:43為呂便人分定曠野平原的比悉;為迦得人分定基列的拉末;為瑪拿西人分定巴珊的哥蘭。」44摩西在以色列人面前所陳明的律法—45就是摩西在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所傳給他們的法度、律例、典章;46在約旦河東伯·毗珥對面的谷中,在住希實本、亞摩利王西宏之地;這西宏是摩西和以色列人出埃及後所擊殺的。47他們得了他的地,又得了巴珊王噩的地,就是兩個亞摩利王,在約旦河東向日出之地。48從亞嫩谷邊的亞羅珥,直到西雲山,就是黑門山。49還有約旦河東的全亞拉巴,直到亞拉巴海,靠近毗斯迦山根。
這裡有,
1.在約旦河那邊,就是以色列如今安營之處,指定逃城。為此目的指定了三座城,一座在流便的分地中,另一座在迦得的分地中,還有一座在瑪拿西半支派的分地中(第41–43節)。摩西趁著還與他們同在,凡能為這百姓做的都做了,為要給已經設立的治理者作榜樣,使他們在他離去之後更好地遵守這些事。#
2.摩西向以色列所講另一篇講道的引言,這篇講道記在以下各章中。很可能這是在下一個安息日講的,那時會眾前來領受教訓。在前一章,他已概括地勸勉他們順服;在這裡,他開始重申他們所當遵守的律法,因為他要求的是普遍的順服,而不是盲目的順服。如果我們不知道自己的本分,怎能履行本分呢?因此,在這裡他把律法擺在他們面前,作為他們行事的準則,作為他們當行走的道路;又把律法擺在他們面前,作為鏡子,使他們可以在其中看見自己本來的面貌,好叫他們察看這全備、使人自由的律法,並且持續在其中。這些是法度、律例和典章,就是道德律、禮儀律和司法律;這些律法從前已經頒佈,那時以色列剛出埃及,如今在約旦河這邊又被重申(第44–46節)。摩西將這些律法託付給他們的地點,在這裡有特別描述。#
(1.)那是在伯毗珥對面,伯毗珥是摩押人的偶像廟;也許摩西有時望向那裡,特別警戒他們防備那地方和其他類似危險之地的感染。#
(2.)那是在他們新近征服之地上,正是在他們從西宏和噩手中奪取、並且如今實際佔有的土地上(第47節)。他們在這事上當前的勝利,乃是順服的有力論證。#
本章有:一、對順服最懇切、最動人的勸勉,既是一般性的,也是在若干具體事例上的;並用種種極其迫切的論據加以支持,反覆申明,又以最能感動人、最富慈愛的方式擺在他們面前(第1–40節)。二、在約旦河那邊設立逃城(第41–43節)。三、具體說明摩西宣講以下律法重述之地(第44節),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