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申命記 9
申命記: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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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許得勝(主前1451年)
1「以色列啊,你當聽!你今日要過約旦河,進去趕出比你強大的國民,得著廣大堅固、高得頂天的城邑。2那民是亞衲族的人,又大又高,是你所知道的;也曾聽見有人指著他們說:『誰能在亞衲族人面前站立得住呢?』3你今日當知道,耶和華—你的 神在你前面過去,如同烈火,要滅絕他們,將他們制伏在你面前。這樣,你就要照耶和華所說的趕出他們,使他們速速滅亡。4「耶和華—你的 神將這些國民從你面前攆出以後,你心裡不可說:『耶和華將我領進來得這地是因我的義。』其實,耶和華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是因他們的惡。5你進去得他們的地,並不是因你的義,也不是因你心裡正直,乃是因這些國民的惡,耶和華—你的 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去,又因耶和華要堅定他向你列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起誓所應許的話。6「你當知道,耶和華—你 神將這美地賜你為業,並不是因你的義;你本是硬著頸項的百姓。
呼籲他們留心的話(第1節):“以色列啊,你當聽,”暗示這是一次新的講論,可能是在前一次以後隔了一段時間所宣講的,大概是在下一個安息日。
I.摩西向百姓陳明他們如今所要面對的仇敵有何等可畏的力量(第1節)。他們要趕出的諸國比他們更強大,並不是粗野無紀律的烏合之眾,像美洲的土著那樣容易成為掠物。相反,若他們圍攻這些人,就會發現他們的城邑照當時築城防禦的技術說來,防守堅固;若他們在曠野與這些人交戰,就會發現那民又大又高,按一般傳聞,沒有人能在他們面前站立得住(第2節)。這個陳述與那些惡探子所作的報告大致相同(民數記 13:28、33),但意圖卻大不相同:那一個是為使他們離棄神,並使他們對神的盼望灰心;這一個是為驅使他們歸向神,並使他們的盼望繫於神,因為若非全能的權能,就沒有別的能力能保護他們、使他們興旺。#
II.他憑著神與他們同在,向他們保證必然得勝,儘管仇敵強大(第3節)。“所以你當明白,你必須倚靠什麼才得成功,也必須向何處仰望;是耶和華你的神在你前面行,不僅作你的元帥或總司令,給你指引,而且如烈火,在他們中間施行刑罰。請注意,他要滅絕他們,然後你才要趕出他們。若非他滅絕他們、制伏他們,你就不能趕出他們。但若非你真心實意著手趕出他們,他也不會滅絕他們、制伏他們。”我們必須倚靠神的恩典而儘自己的努力;若我們儘自己的努力,就必得著那恩典。#
III.他警戒他們,不可存絲毫關於自己之義的念頭,好像那義為他們從神手中取得了這恩惠:“不可說。因我的義(無論是指我的好品格,還是作為我任何好服事的報償),耶和華將我領進來得這地(第4節);絕不可想這是因你的義,或因你心裡的正直,也就是因為顧念你的好行為或你的好性情,”(第5節)。又在(第6節)再次強調這一點,因為要使人離開自以為有功勞的妄想是困難的,卻又是十分必要的:“你當明白(知道它,相信它,並思想它),耶和華你的神將這地賜給你,並不是因你的義。若你必須按這個條件進去得地,你就會永遠被關在地外,因為你是硬著頸項的百姓。”請注意,我們得著天上迦南為產業,既必須歸功於神的能力,而不是歸功於我們自己的力量,也必須歸於神的恩典,而不是歸於我們自己的功勞:在基督裡,我們既有義,也有力量;因此我們必須在他裡面誇口,不可在自己裡面,或在我們自己的任何充足裡面誇口。#
IV.他向他們指出,神為什麼要把這美地從迦南人手中取出,並安置給以色列,真正的理由都來自他自己的榮耀,而不是來自以色列的功德。#
1.他要在毀滅拜偶像者的事上得榮耀;他們理當被看作恨惡他的人,因此他要追討他們的罪孽。神趕出他們,是因這些國的惡(第4節),並且又說(第5節)。凡神所棄絕的人,都是因他們自己的惡而被棄絕;但凡他所悅納的人,沒有一個是因自己的義而蒙悅納。#
2.他要在向與他立約之人履行應許的事上得榮耀:神曾向列祖起誓;他們愛他,並撇下一切跟隨他;他要把這地賜給他們的後裔;因此他要向那愛他並守他誡命的千萬人,保守那所應許的憐憫;他不會容許自己的應許落空。他們蒙愛,是為列祖的緣故(羅馬書 11:28)。這樣,誇口就永遠被排除了(見以弗所書 1:9、11)。#
警戒自義;提醒以色列人的悖逆(主前1451年)
7你當記念不忘,你在曠野怎樣惹耶和華—你 神發怒。自從你出了埃及地的那日,直到你們來到這地方,你們時常悖逆耶和華。8你們在何烈山又惹耶和華髮怒;他惱怒你們,要滅絕你們。9我上了山,要領受兩塊石版,就是耶和華與你們立約的版。那時我在山上住了四十晝夜,沒有吃飯,也沒有喝水。10耶和華把那兩塊石版交給我,是 神用指頭寫的。版上所寫的是照耶和華在大會的日子、在山上、從火中對你們所說的一切話。11過了四十晝夜,耶和華把那兩塊石版,就是約版,交給我。12對我說:『你起來,趕快下去!因為你從埃及領出來的百姓已經敗壞了自己;他們快快地偏離了我所吩咐的道,為自己鑄成了偶像。』13「耶和華又對我說:『我看這百姓是硬著頸項的百姓。14你且由著我,我要滅絕他們,將他們的名從天下塗抹,使你的後裔比他們成為更大更強的國。』15於是我轉身下山,山被火燒著,兩塊約版在我兩手之中。16我一看見你們得罪了耶和華—你們的 神,鑄成了牛犢,快快地偏離了耶和華所吩咐你們的道,17我就把那兩塊版從我手中扔下去,在你們眼前摔碎了。18因你們所犯的一切罪,行了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他發怒,我就像從前俯伏在耶和華面前四十晝夜,沒有吃飯,也沒有喝水。19我因耶和華向你們大發烈怒,要滅絕你們,就甚害怕;但那次耶和華又應允了我。20耶和華也向亞倫甚是發怒,要滅絕他;那時我又為亞倫祈禱。21我把那叫你們犯罪所鑄的牛犢用火焚燒,又搗碎磨得很細,以致細如灰塵,我就把這灰塵撒在從山上流下來的溪水中。22「你們在他備拉、瑪撒、基博羅·哈他瓦又惹耶和華髮怒。23耶和華打發你們離開加低斯·巴尼亞,說:『你們上去得我所賜給你們的地。』那時你們違背了耶和華—你們 神的命令,不信服他,不聽從他的話。24自從我認識你們以來,你們常常悖逆耶和華。25「我因耶和華說要滅絕你們,就在耶和華面前照舊俯伏四十晝夜。26我祈禱耶和華說:『主耶和華啊,求你不要滅絕你的百姓。他們是你的產業,是你用大力救贖的,用大能從埃及領出來的。27求你記念你的僕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不要想念這百姓的頑梗、邪惡、罪過,28免得你領我們出來的那地之人說,耶和華因為不能將這百姓領進他所應許之地,又因恨他們,所以領他們出去,要在曠野殺他們。29其實他們是你的百姓,你的產業,是你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領出來的。』」
為了使他們沒有藉口以為神是因他們的義而把他們帶到迦南,摩西在這裡向他們指明,他們早先沒有在曠野被毀滅,是何等憐憫的神蹟:“你當記念,不可忘記,你怎樣惹耶和華你的神發怒(第7節);你非但沒有購得他的恩寵,反而多次使自己暴露在他的怒氣之下。”他們列祖的惹怒,在這裡算在他們身上;因為若神按他們列祖所該得的待他們,這一代人就根本不會存在,更不用說進入迦南了。我們容易忘記自己惹神發怒的事,尤其是在杖責的痛楚過去以後;我們需要常常被提醒這些事,好叫我們絕不存任何自以為義的妄想。保羅從全人類都在罪責之下這一點論證,證明我們不能靠自己的行為在神面前稱義(羅馬書 3:19、20)。若我們的行為定我們的罪,它們就不會使我們稱義。請注意,
1.他們自從出埃及以來,一直是惹神發怒的百姓(第7節)。從始至終四十年之久,神和摩西都因他們憂傷。如今摩西臨別時給他們留下一個十分可悲的評價:自從我認識你們的那日以來,你們常常悖逆(第24節)。他們一被形成一個民族,其中就形成了一個黨派;這個黨派在各種場合都抬頭反對神和他的治理。雖然摩西的歷史記載,在四十年中除了第一年和最後一年的事件之外不多,但從這個總括的敘述看來,其餘的年日也好不了多少,而是一場持續不斷的惹怒。#
2.甚至在何烈山,他們造了牛犢並敬拜它(第8節),等等。這罪是如此嚴重,並且因若干加重的情節而顯得極其有罪,以至於他們在各種場合都配受這事的責備。這事發生在律法頒佈的地方,而那律法明明禁止他們用形像敬拜神;並且當時山還在他們眼前焚燒,摩西也已經上山去為他們取成文的律法。他們快快偏離(第16節)。#
3.神因他們的罪向他們大大發怒。不可讓他們以為神忽略了他們所行的錯事,又因他們中間有什麼善事而把迦南賜給他們。不,神已經定意要滅絕他們(第8節),他很容易做到,並且他不會因此受任何損失;他甚至要摩西由著他,好讓他去做(第13、14節)。由此顯明他們的罪何等嚴重,因為神從不向任何人發怒超過其應受的程度,雖然人常常如此。摩西本人雖是神的朋友和蒙愛者,卻因神從天上顯明對他們不虔不義的忿怒而戰兢(第19節):我懼怕耶和華的怒氣;也許他不僅為他們懼怕,也為自己懼怕(詩篇 119:120)。#
4.他們因自己的罪破壞了與神所立的約,並喪失了約中的一切特權;摩西摔碎兩塊版,就是向他們表明這一點(第17節)。他們得了休書,從那時起,他們本可公正地被永遠棄絕,所以他們的口確實被堵住,不能為自己的任何義辯護。事實上,當神對摩西說(第12節):“他們是你的百姓;他們不是我的,也不可按我的百姓待他們”時,神已經不認他們了。#
5.亞倫自己也因此落在神的不悅之下,儘管他是耶和華的聖者,並且只是在突如其來的壓力或恐懼之下,才與他們同謀犯這罪:耶和華向亞倫大大發怒(第20節)。若人與黑暗無果子的行為有分,任何人的地位或品格都不能庇護他脫離神的忿怒。亞倫若罪孽能藉祭物和供物除去,本該為他們贖罪,他自己卻落在神的忿怒之下:當他們把他牽連進去時,他們幾乎沒有思想自己所作的是什麼。#
6.摩西本人是經過極大的艱難和極長的等候,才勝過而挽回神的忿怒,防止他們全然毀滅。他禁食禱告整整四十晝夜,才得以為他們取得赦免(第18節)。有些人認為是兩次四十日(第25節),因為經上說,如我先前俯伏一樣,而他頭四十日的使命並非這種性質。另一些人認為只是一次四十日,雖被提及兩次(也見第10章第10節);但這已經足以使他們感覺到神對他們的不悅何等大,他們的性命是何等險險逃脫。在這一點上,也顯明神對全人類的忿怒何等大,以至於若非一位不小於他兒子的人物,若非一個不小於他自己寶血的代價,就不能挽回這忿怒。摩西在這裡告訴他們他為他們代求的大意。他不得不承認他們的頑梗、他們的惡和他們的罪(第27節)。當那為他們作辯護者的人也不能替他們說一句好話,而除了說神曾為他們行了大事以外(這實際上只會加重他們的罪;第26節),又說他們是良善祖先的後裔(第27節)(這也可能反過來用來反對他,因為它使事情更壞而不是更好),以及埃及人若見神毀滅他們,就會譏誚神,說他不能完成他為他們所成就的事(第28節)以外,沒有什麼可為他們說的,他們的品格就確實是惡劣的;這一辯詞本來很容易回答:埃及人怎麼說都無關緊要,只要諸天宣告神的公義即可;所以,那時他們得蒙拯救免於毀滅,純粹是由於神的憐憫和摩西的迫切懇求,並非由於他們自己的任何功勞,甚至連作為減輕他們罪責的理由都沒有。#
7.為了使他們更深感受到當時他們站在毀滅邊緣,他十分具體地描述了他們所造牛犢的毀滅(第21節)。他稱它為他們的罪:也許不僅因為它曾是他們犯罪的對象,也因為毀滅它,是為作見證控告他們的罪,並向他們指明罪人自己所配得的是什麼。那些製造它的人與它相似;若他們也如此被搗成塵土,被焚燒,被分散,且不留下任何殘餘,他們並未受什麼冤屈。神以毀滅偶像代替毀滅拜偶像者,這乃是無限的憐憫。#
8.即便在他們有了這一次美好的逃脫之後,他們仍在許多別的事例中,一再惹耶和華髮怒。他只需提到那些地方的名字,因為它們的名字中帶著罪或刑罰的紀念(第22節):在他備拉,即焚燒之處,神因他們發怨言而向他們放火;在瑪撒,即試探之處,他們向全能的權能發出挑戰,要求它幫助他們;在基博羅哈他瓦,即貪慾之人的墳墓,他們所貪戀的美味成了他們的毒藥;這些以後,還有他們在加低斯巴尼亞的不信和不信任,他早已告訴過他們(第1章),這裡又再次提到(第23節);若他們是按自己的功勞受對待,這事必定已經使他們徹底滅亡。#
現在讓他們把這一切合在一起思想,就會顯明,無論神以後在制伏他們的仇敵、使他們得著迦南地為業的事上向他們顯出何等恩惠,都不是因他們的義。我們常常帶著憂傷和羞愧,記念自己從前的罪,查閱良心所保存的記錄,這是有益的;這樣我們就可以看見自己多麼虧欠白白的恩典,並謙卑承認,我們從未在神手中配得任何東西,除了忿怒和咒詛之外。
摩西在本章的旨意,是要使以色列民確信,他們全然不配從神領受那些如今將要賜給他們的大恩惠;彷彿把這話用大字寫在他們特許狀的開頭:“你們當知道,這不是為你們的緣故,”(以西結書 36:32)。
I.他向他們保證必勝過仇敵(第1–3節)。#
II.他警戒他們,不可把他們的成功歸於自己的功勞,而要歸於神的公義;這公義是針對他們仇敵而施行的,也要歸於神的信實;這信實是向他們列祖所立的(第4–6節)。#
III.為了顯明他們沒有理由誇耀自己的義,他提到他們的過失,將以色列的過犯、雅各家的罪指給他們看。總體說來,他們一直是惹神發怒的百姓(第7–24節)。具體說來,#
1.在金牛犢一事上,他詳細敘述了這事的經過(第8–21節)。#
2.他提到他們悖逆的其他若干例證(第22、23節)。並且,#
3.在第25節又回到他在何烈山為他們所作的代求,為要阻止他們因金牛犢而遭毀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