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申命記 5
申命記: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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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誡重申(主前1451年)
1摩西將以色列眾人召了來,對他們說:「以色列人哪,我今日曉諭你們的律例典章,你們要聽,可以學習,謹守遵行。2耶和華—我們的 神在何烈山與我們立約。3這約不是與我們列祖立的,乃是與我們今日在這裡存活之人立的。4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面對面與你們說話—5那時我站在耶和華和你們中間,要將耶和華的話傳給你們;因為你們懼怕那火,沒有上山—說:
在這裡,
1.摩西召集會眾。他召了以色列眾人;不只是長老,很可能還有凡能來到聽得見之處的百姓(第1節)。他們中最大的,並不在神命令之上;最微小的,也不在神知察之外;他們全都受約束要遵行。#
2.他要求他們留心:“以色列啊,要聽;要聽而留意,聽而記念,聽,使你們可以學習、謹守、遵行;否則你們的聽就是徒然。”我們聽神的話時,必須立意學習,好叫它在一切場合都可供我們使用;我們所學的,必須付諸實行,因為這就是聽與學的目的;不是為使我們的頭腦充滿觀念,或使我們的口充滿談論,乃是為糾正並引導我們的情感和行為。#
3.他使他們回想在何烈山與他們所立的約,作為他們必須用以治理自己的準則。請看神恩典奇妙的俯就,竟把命令轉成約,使我們因自己的同意更有力地受約束而順服,又因神的應許更受鼓勵而順服;這二者都包含在約中。附加在某些誡命上的應許和警告,如第二、第三、第五誡,使它們總合成為一個約。請注意,#
(1)這約的雙方。神立這約,不是與我們的列祖,不是與亞伯拉罕、以撒、雅各;神給他們的是割禮之約(使徒行傳 7:8),卻不是十誡之約。神啟示的光漸漸照明,兒女得知神心意的程度超過他們的列祖。“這約是與我們立的,或與我們眼前代表我們的父母,在西奈山前為我們辦理的。”#
(2)這約的頒佈。神自己彷彿向他們宣讀條文(第4節):他與你們面對面說話;迦勒底譯本作,話對話。不是在幽暗的異象中,像古時他向列祖所說的那樣(約伯記 4:12、13),而是公開而清楚地說,使以色列千萬眾人都能聽見並明白。他向他們說話,隨後接受他們向他所作的回答:這就是面對面辦理的。#
(3)這約的中保:摩西站在神和他們中間,在山腳下(第5節),在雙方之間傳遞信息,為確立預備事宜( Exod 19. )併為更換確認之禮,Exod 24。在這事上摩西是基督的預表;基督站在神與人中間,向我們指示主的話;他是有福的中間人,將手按在雙方身上,使我們既可以從神那裡聽見,也可以不戰兢地向他說話。#
6「『我是耶和華—你的 神,曾將你從埃及地為奴之家領出來。7「『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別的神。8「『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麼形象,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9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為我耶和華—你的 神是忌邪的 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10愛我、守我誡命的,我必向他們發慈愛,直到千代。11「『不可妄稱耶和華—你 神的名;因為妄稱耶和華名的,耶和華必不以他為無罪。12「『當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守安息日為聖日。13六日要勞碌做你一切的工,14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 神當守的安息日。這一日,你和你的兒女、僕婢、牛、驢、牲畜,並在你城裡寄居的客旅,無論何工都不可做,使你的僕婢可以和你一樣安息。15你也要記念你在埃及地作過奴僕;耶和華—你 神用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將你從那裡領出來。因此,耶和華—你的 神吩咐你守安息日。16「『當照耶和華—你 神所吩咐的孝敬父母,使你得福,並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 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17「『不可殺人。18「『不可姦淫。19「『不可偷盜。20「『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21「『不可貪戀人的妻子;也不可貪圖人的房屋、田地、僕婢、牛、驢,並他一切所有的。』22「這些話是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雲中、幽暗中,大聲曉諭你們全會眾的;此外並沒有添別的話。他就把這話寫在兩塊石版上,交給我了。」
這裡是十誡的重複陳述,在其中請注意:
1.雖然它們先前已經說過,也寫下來了,卻又被重新陳述;因為命令必須命上加命,令上加令,而這一切仍不足以把神的話保存在我們心裡,並保存和更新它給人的印象。我們需要同樣的事常常被反覆灌輸給我們(見腓立比書 3:1)。#
2.這裡與那記錄( Exod 20. )有些差異,正如主禱文在 Matt 6. 和 Luke 11. 中也有差異。在二者中,更必要的是我們把自己不可改變地約束於其事,而不是約束於其字句。#
3.最顯著的差異是在第四誡。在 Exod 20. 中,所附的理由取自世界的創造;這裡則取自他們從埃及得釋放,因為那預表我們借耶穌基督所得的救贖;為記念這救贖,基督徒的安息日便要遵守:要記念你作過奴僕,神將你領出來(第15節)。因此,#
(1)“你的僕人蒙安息日之安息的恩待是合宜的;因為你知道僕人的心,也知道六日勞碌之後,一日的安舒何等受歡迎。”#
(2)“你的神因安息日之工和那日的宗教事奉而受尊崇,也是合宜的,因要思想他為你所行的大事。”在基督的復活中,我們藉著大能的手和伸出來的膀臂,被帶進神兒女榮耀的自由;因此,按著律法的福音版,我們被指示要守一週的第一日,以記念那權能與恩典的榮耀之工。#
4.第五誡中又加上,使你得福;使徒引用這附加的話,並把它放在前面(以弗所書 6:3),使你得福,並使你長壽。若有些人對父母十分盡孝,卻在地上並未長壽的例子,我們可以用這樣的解釋使它與應許相合:無論他們是否長壽,他們都必得福,或在今世,或在更美的世界(見傳道書 8:12)。#
5.後五條誡命彼此相連或聯結在一起,而在出埃及記中並非如此:也不可姦淫,也不可偷盜,等等。這表明神的命令全是一體的:約束我們遵守一條的同一權柄,也約束我們遵守另一條;我們不可在律法上偏待,乃要尊重神一切的誡命,因為凡在一條上跌倒的,就是犯了眾條(雅各書 2:10、11)。#
6.這些誡命是以極其可畏的莊嚴賜下的(第22節)。#
(1)它們是從火中和幽暗中,以大聲音說出的。那是恐懼的安排,旨在使恩典的福音更受歡迎,也作為審判之日恐懼的樣本(詩篇 50:3、4)。#
(2)他沒有再加別的話。他賜給他們的其他律法,是由摩西傳達的;但再沒有別的話以十誡同樣的方式說出。他沒有再加別的話,所以我們也不可加添:主的律法全備。#
(3)他把它們寫在兩塊石版上,使它們可以免於敗壞,並可以純全完整地傳給後世;這些話原是為後世使用的,也是為當代使用的。因這些是約的綱領,所以存放所寫石版的櫃被稱為約櫃(見啟示錄 11:19)。#
23「那時,火焰燒山,你們聽見從黑暗中出來的聲音;你們支派中所有的首領和長老都來就近我,24說:『看哪,耶和華—我們 神將他的榮光和他的大能顯給我們看,我們又聽見他的聲音從火中出來。今日我們得見 神與人說話,人還存活。25現在這大火將要燒滅我們,我們何必冒死呢?若再聽見耶和華—我們 神的聲音就必死亡。26凡屬血氣的,曾有何人聽見永生 神的聲音從火中出來,像我們聽見還能存活呢?27求你近前去,聽耶和華—我們 神所要說的一切話,將他對你說的話都傳給我們,我們就聽從遵行。』28「你們對我說的話,耶和華都聽見了。耶和華對我說:『這百姓的話,我聽見了;他們所說的都是。29惟願他們存這樣的心敬畏我,常遵守我的一切誡命,使他們和他們的子孫永遠得福。30你去對他們說:你們回帳棚去吧!31至於你,可以站在我這裡,我要將一切誡命、律例、典章傳給你;你要教訓他們,使他們在我賜他們為業的地上遵行。』32所以,你們要照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的謹守遵行,不可偏離左右。33耶和華—你們 神所吩咐你們行的,你們都要去行,使你們可以存活得福,並使你們的日子在所要承受的地上得以長久。」
在這裡,
I.摩西提醒他們,如今正在交涉的雙方,都同意藉著摩西的調停來處理。#
1.這裡是百姓因律法頒佈時那極大的恐懼而陷入的驚惶。他們承認自己再也不能承受:“這大火要吞滅我們;這可怕的聲音對我們將是致命的;我們若再聽見,就必定死亡,”(第25節)。他們驚奇自己尚未因此被擊殺,並且認為這不僅是神向他們如此說話,也是使他們能夠承受這話,乃是神能力和良善的特別例證。因為有誰曾像我們這樣聽見永生神的聲音,還能存活呢?自從墮落以來,神的顯現對人總是可畏的;但基督既除去了罪,就邀請我們坦然來到施恩寶座前。#
2.他們懇切請求神從今以後借摩西對他們說話,並應許他們會把摩西所說的當作神親自說的來聽,並且遵行(第27節)。由此看來,#
(1)他們期待從神領受進一步的命令,也願意從他那裡聽見更多。#
(2)他們認為摩西能夠承受神榮耀的那些顯明,而他們因罪咎自覺不能站立承受。他們相信他是天上所寵愛的人,也相信他會忠於他們;然而在別的時候,他們卻向他發怨言,並且就在不久以前還準備拿石頭打死他(出埃及記 17:4)。看人的信念怎樣糾正人的情慾。#
(3)他們如今在所聽之道強烈的感動之下,心意良好。許多人的良心被律法驚動,卻沒有被潔淨;美好的應許從他們口中被逼出來,卻沒有良善的原則在他們裡面被固定並紮根。#
3.神讚許他們的請求。#
(1)他稱讚他們所說的話(第28節)。他們是對摩西說的,但神留意到了;因為我們舌頭上的一句話,他沒有不知道的。他承認說:他們所說的都好。他們承認需要一位中保在他們和神之間辦理事務,這話說得好。他們願意借摩西從神領受進一步的指示,並應許遵守將要賜給他們的指示,這也說得好。凡說得好的,必從神得稱讚,也應當從我們得稱讚。凡是好的,只要在其所達到的程度上,就當受到稱許。#
(2)他惟願他們在這事上是真誠的:惟願他們有這樣的心(第29節)!#
[1.]有他們所應當有的那樣的心,就是敬畏神、永遠遵守他誡命的心。請注意,天上的神真實而懇切地願意可憐罪人的福祉和救恩。他已經賜下充足的證據表明他正是如此:他給我們悔改的時間和空間,借他的憐憫邀請我們悔改,並等候要施恩;他差遣他的兒子來救贖我們,公佈赦免和生命的普遍邀請,應許將他的靈賜給向他祈求的人,並且已經說過也起誓說,他並不喜悅罪人滅亡。#
[2.]有他們如今所具有的那樣的心,或人會以為他們具有的那樣的心。請注意,許多人若始終有他們有時似乎有的那樣的心,就必得福;就是當他們在罪的責備之下,或在神護理的責打之下,或當他們來到死亡面前時所有的那樣的心:當這些痛苦臨到他們時,他們將顯得何等虔敬!惟願他們常有這樣的心!#
(3)他任命摩西作他給他們的使者,從他口中領受律法,並傳達給他們(第31節)。這裡,事情因雙方同意而確定:神從今以後要藉著與我們一樣的人對我們說話,借摩西和先知,借使徒和傳福音者;若我們不信這些,即或神像在西奈山對以色列那樣對我們說話,或從天堂或地獄差遣專使來,我們也不會被勸服。#
II.因此,他推論出一項吩咐,叫他們謹守並遵行神所吩咐他們的一切(第32、33節)。既然神已經顯明他如此顧惜他們,如此願意體恤他們的本相,並在他們所願的事上滿足他們,同時又如此樂意按最好的方面看待他們;既然他們自己已經願意以摩西為他們的教師,而摩西如今正在教導他們;又既然他們已經如此莊嚴地應許,並在這麼多良善原因和考慮的影響之下,應許他們要聽從並遵行,他就吩咐他們行在神所吩咐他們的一切道路上,向他們保證,這樣行必極大地有益於他們。得幸福的惟一道路,就是成為聖潔。你們要對義人說,他們必得福。#
本章我們有十誡的第二次頒佈。
I.它們的總意旨;其性質乃是神與以色列之間的約(第1–5節)。#
II.各條具體誡命被重複述說(第6–21節),並說明它們以言語和文字雙重交付(第22節)。#
III.此後神與以色列之間的往來,藉著摩西的調停與職分得以確立。#
1.這是以色列謙卑的請求,願事情如此(第23–27節)。#
2.這是神恩慈的准許,使事情如此(第28–31節)。由此他推論出他們有順服的義務(第32、33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