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箴言 30
箴言:章節目錄
本頁內容 7
亞古珥的話。
1雅基的兒子亞古珥的言語就是真言。這人對以鐵和烏甲說:2我比眾人更蠢笨,也沒有人的聰明。3我沒有學好智慧,也不認識至聖者。4誰昇天又降下來?誰聚風在掌握中?誰包水在衣服裡?誰立定地的四極?他名叫什麼?他兒子名叫什麼?你知道嗎?5 神的言語句句都是煉淨的;投靠他的,他便作他們的盾牌。6他的言語,你不可加添,恐怕他責備你,你就顯為說謊言的。
有些人認為,亞古珥不是這位作者的名字,而是對他的描述;他是一位收集者(此名正有這個意思),是一位彙集資料的人,並不親自創作,而是收集別人的智慧言語和見解,將別人的著述加以摘錄。有些人認為,這正是他說(第3節)“我自己沒有學過智慧,卻曾為其他有智慧、有學問的人作書記或代筆者”的原因。要注意,我們不可埋沒自己的才幹,即使只有一種才幹;而要照著所得的恩賜彼此服事,即使所能做的只是收集別人寫下的內容。然而,我們寧可認為這是他的名字;當時的人無疑很熟悉這個名字,儘管聖經別處沒有提到。這裡提到以鐵利和烏甲,可能是:
1.作為他學生的名字;他曾教導他們,或他們因十分敬重他的智慧和良善,便把他當作傳達神諭的人向他求問。他們很可能把他口授的話記錄下來,正如巴錄記錄耶利米口中所說的話;這些話也藉著他們得以保存,因為這番話是對他們說的,他們隨時可以證明是出於亞古珥;他們是此事的兩個見證人。或者,#
2.作為他論述的主題。以鐵利意為“神與我同在”,這是把“神與我們同在”的以馬內利應用在個人身上。聖言稱他為“神與我們同在”;信心則把這話歸於自己,稱他為“與我同在的神;他愛我,為我捨己,我也獲准與他聯合、相交”。烏甲意為“大能者”,因為那為我們承擔救助之責的是一位大能者。因此,許多優秀的解經家把這話應用於彌賽亞,因為一切預言都為他作見證,那麼這預言為何不可呢?這就是亞古珥論到以鐵利,確實論到以鐵利(所強調的正是這個名字),與我們同在,而說的話(以賽亞書 7:14)。#
先知在這裡以三件事為目標:
I.自卑。在作出信仰告白之前,他先承認自己的愚昧,以及理性的軟弱和不足;這些使我們極有必要受信心引導和管理。在談到救主之前,他先說到自己需要一位救主,離了救主便一無所有;我們必須先走出自己,才能進入耶穌基督裡面。#
1.他說自己缺少義,並且行事愚昧,極其愚昧。他反省自己時承認:我實在比眾人更愚昧。人人都變得愚昧無知(耶利米書 10:14)。然而,認識自己內心的人,知道自己裡面的惡遠多於他所知道的任何別人之惡,因此便呼喊說:“我實在不能不認為自己比眾人更愚昧;實在沒有人的心像我的心這樣敗壞詭詐。我行事彷彿沒有亞當所具有的聰明,彷彿從人起初受造時所具有的知識和公義中悲慘地墮落了;不但如此,我甚至沒有一個人通常應有的常識和理性,否則我就不會做出自己所做的事。”當別人因亞古珥比多數人更有智慧而向他請教時,他卻承認自己比任何人都愚昧。無論別人對我們的評價多高,我們都理當看自己卑微。#
2.他說自己需要啟示來引導他走真理和智慧的道路。他承認(第3節):“我既沒有憑自己的任何能力學到智慧(它的深處不是我的準繩和鉛錘所能測透的),也不認識眾聖者所具有的知識,就是天使和我們尚處於純真狀態的始祖所具有的知識;我也不認識神的聖事。除非神樂意將這些事顯明給我,否則我就無法洞察,也無法判斷。”屬血氣的人和屬血氣的能力不能領悟神之靈的事;不但不能領悟,也不接受。有些人認為,有人曾像古時求問阿波羅的神諭那樣,問亞古珥誰是最有智慧的人。答案是:能覺察自己無知的人,尤其能覺察自己在神聖之事上無知的人。Hoc tantum scio, me nihil scire:我所知道的只有一件事,就是我一無所知。#
II.高舉耶穌基督,以及在他裡面的父(第4節):誰升到天上,等等。#
1.有些人認為這是指神和他的作為;二者都無可比擬,也無法測透。他要求全人類說明上面的諸天、風、水和地:“誰敢聲稱自己曾升到天上,察看上面的諸天體,然後又降下來,向我們描述它們?誰敢聲稱自己曾支配諸風,把它們抓在手中並加以駕馭,像神所做的一樣;或用襁褓裹住海浪,像神所做的一樣?誰立定了地的四極,或能描述地基的堅固和疆界的廣闊?請告訴我,那敢於同神較量或參與他內閣密議之人的名字;如果這人已經死了,他又把這個偉大的秘密遺贈給了誰?那人的名字是什麼?”#
2.另一些人則認為這是指基督,即以鐵利和烏甲、神的兒子,因為這裡所詢問的不僅是父的名,也是子的名,並且向任何想與他較量的人發出挑戰。如今我們必須高舉已經顯明的基督;當時的人則尊崇尚未顯明的基督,因為他們雖然聽說過他的一些事,對他的認識卻十分模糊而殘缺。我們耳中聽見過他的名聲,卻無法描述他(約伯記 28:22);將風聚在掌握中、把眾水包在衣服裡的,當然是神;但他名叫什麼?他的名是“我是自有永有的”(出埃及記 3:14),這是一個應當敬拜、而非能夠理解的名。他藉著誰做這一切事?他兒子的名叫什麼?舊約時代的聖徒期待彌賽亞成為那當稱頌者的兒子;這裡所說的他是與父有分別的一位,但他的名當時仍是奧秘。要注意,那偉大的救贖主在護理和恩典的榮耀中,既無人能與之相比,也無人能完全測透。#
(1.)他恩典國度的榮耀無法測透,也無可比擬;因為除了他以外,誰曾升到天上又降下來?除了他以外,誰完全熟悉兩個世界,自己又能與兩者自由往來,因而適合以中保的身份在兩者之間建立聯繫,如同雅各的梯子?他原在天上父的懷裡(約翰福音 1:1、18);他從那裡降下來,取了我們的人性;從來沒有這樣的降卑。他又以這人性升上去(以弗所書 4:9),承受他升高之地位所應許的榮耀;除了他以外,還有誰做過這事(羅馬書 10:6)?#
(2.)他護理國度的榮耀同樣無法測透,也無可比擬。使天與地和好的那一位,也是天地的創造者,並且治理、安排萬有。這裡特別列出了他對空氣、水和地這三種較低元素的治理。#
[1.]空氣的運行由他指揮。撒但自稱是空中掌權者的首領,但即使在那裡,基督仍擁有一切權柄;他斥責諸風,風就服從了他。#
[2.]水的界限由他劃定:他把眾水包在衣服裡;水只能到這裡,不得再越過(約伯記 38:9–11)。#
[3.]地的根基由他立定。起初是他建立大地;如今也仍是他托住大地。若不是基督介入,地的根基早已因人的罪使土地遭受咒詛的重擔而下沉。行這一切事的那位大能者是誰?究竟是怎樣的一位?我們無法完全測透神,也無法完全測透神的兒子。這樣的知識何其深奧!#
III.使我們確信神話語的真實,並把這話語推薦給我們(第5、6節)。亞古珥的學生期待他在神的事上教導他們。他說:“唉!我不能承擔教導你們的責任;你們要到神的話語那裡去,看看他在那裡怎樣啟示自己,以及他的心意和旨意。除了這話語教導你們的以外,你們不需要知道更多;你們可以信賴它,因為它確實可靠而且完備。神的每一句話都是純淨的;其中沒有絲毫虛假和敗壞的摻雜。”人的話必須以謹慎和保留的態度來聽、來讀;但我們絲毫沒有理由懷疑神的話有任何缺欠。它如同煉淨七次的銀子(詩篇 12:6),沒有絲毫渣滓或雜質。你的話極其純淨(詩篇 119:140)。#
1.它是可靠的,因此我們必須信靠它,把自己的靈魂託付給它。話語中的神、應許中的神,是所有投身於他保護之下並信靠之人的盾牌,是可靠的保障。神的話被信心應用時,即使身處最大的危險之中,也會使我們安然無憂(詩篇 46:1、2)。#
2.它是完備的,因此我們不可在其上加添(第6節):你不可在他的話語上加添什麼,因為這些話純淨而完全。這不但禁止人提出任何與神的話相矛盾的事,也禁止人提出任何與它爭奪地位的事;即使藉著看似合理的解釋之名,若自稱具有與神的話同等的權威,也是在他的話語上加添。這不僅等於指責神的話不夠完備,而且為各樣錯誤和敗壞打開了門戶;因為一旦承認那一荒謬之事,即某個人或一群人的話應當像神的話一樣,以同等的信心和敬意領受,隨後就會產生千百種荒謬。對於神認為適合向我們顯明的心意,我們必須知足,不可貪求越過經上所記而自作聰明;因為:#
(1.)神會把這看作嚴重的冒犯而發怒:“他必責備你,把你當作背叛他王權和尊榮的叛徒與你算賬,並使你承受那些在他話語上增添或刪減之人所受的嚴厲判決”(申命記 4:2;12:32)。#
(2.)我們會使自己陷入無窮的錯誤:“你必顯為說謊的人,敗壞真理之道的人,散佈異端的人,並犯下最惡劣的偽造之罪,仿冒天國的大印;明明全是欺騙,卻妄稱自己領受了神聖的使命和默示。人或許會如此受騙,但神是輕慢不得的。”#
亞古珥的禱告。
7我求你兩件事,在我未死之先,不要不賜給我:8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9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耶和華是誰呢?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 神的名。
亞古珥作了認罪和信仰告白之後,接下來是他的祈禱文;我們可以在其中看到:
I.他禱告的序言:神啊,我向你求過(也就是請求過)兩件事!我們禱告以前,最好先思想自己需要什麼,以及必須向神祈求的事是什麼。我們的處境需要什麼?我們的心渴望什麼?我們希望神為我們做什麼?這樣,到了應當陳明祈求之時,我們就不必再尋找自己該祈求什麼。他懇求說:在我未死以前,求你不要拒絕我。禱告時,我們應當想到死亡,並據此禱告。“主啊,在我死以前,在我離開這裡、不再存在以前,求你賜我赦免、平安和恩典;因為我若在死前沒有得到更新和成聖,死後這工作就不會成就;我若在死前不能借禱告蒙應允,死後的禱告也不能蒙應允,即使呼喊‘主啊,主啊’,也無濟於事。在墳墓裡既沒有這種智慧,也沒有這種工作。求你不要拒絕賜恩給我;因為你若拒絕,我就必死、必滅亡;你若向我靜默,我就像那些下到深坑的人一樣(詩篇 28:1)。在我未死以前,求你不要拒絕我;只要我仍活在世上,就求你使我繼續處於你恩典和美好護理的引導之下。”#
II.禱告本身。他所求的兩件事,是夠用的恩典和合宜的食物。#
1.為他的靈魂求夠用的恩典:“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救我脫離罪,脫離一切敗壞的原則、行為和情慾,脫離一切錯誤和謬誤;這一切都是所有罪的根源;也脫離對世界和世上事物的愛,因為這些全是虛空和謊言。”有些人認為這是求神赦罪的禱告,因為神赦免罪時,就挪去罪、除掉罪。或者,更確切地說,這一禱告與“不要叫我們遇見試探”含義相同。沒有什麼比罪對我們的危害更大,因此,我們最應當迫切祈求抵擋的,就是不要行惡。#
2.為他的身體求合宜的食物。他求過神恩典的運行以後,又在這裡懇求神護理的恩惠,但他所求的是有益於靈魂、而非損害靈魂的恩惠。#
(1.)他祈求借著神白白的賜予,領受今生美物中足夠的一份:“求你以我分內的餅養活我,就是你認為適合分給我的餅。”對於神護理的一切恩賜,我們都必須把自己交託給神的智慧。或者,這話意為:“適合我的餅,就是適合我作為一個人、一個家主,符合我在世上的等級和處境的餅。”因為人的處境如何,他所需的足用程度也就如何。我們的救主教導我們禱告“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時,似乎就是指向這裡;而這裡又似乎指向雅各所許的願,他所求的不過是有食物吃、有衣服穿。我們理當以合宜的食物為滿足,即使沒有珍饈美味、繁多選擇和有餘之物;只要有生活所需,即使沒有供享樂和裝飾之物,也應知足。這正是我們可以憑信心祈求並倚靠神供應的。#
(2.)他祈求自己得蒙保守,脫離一切會成為他試探的生活處境。#
[1.]他祈求避免富裕與缺乏的兩個極端:使我既不貧窮也不富足。他並不是以此規定神該怎麼做,也不妄想教導神應為他安排怎樣的處境;他也不是把貧窮或富足本身視為邪惡而絕對反對,因為二者都可以借神的恩典得以成聖,成為使我們得益處的工具。相反,第一,他藉此表達了智慧善良的人對中等生活狀況的珍視,並在順服神旨意的前提下,希望自己處於這種狀態,既無極大的尊榮,也無極大的輕蔑。我們必須學習怎樣應付這兩種處境(如聖保羅一樣,腓立比書 4:12),但寧願始終處於二者之間。Optimus pecuniæ modus qui nec in paupertatem cedit nec procul à paupertate discedit:最好的境況,既不陷入貧窮,也不遠離貧窮。塞涅卡。第二,他藉此表明自己對自身懷有聖潔的警惕;他擔心自己無論面對患難的處境還是順遂的處境,都無法抵擋其中的試探。別人也許能在任何一種處境中持守純正,他卻懼怕二者。因此,恩典教導他祈求避免富足,就像本性教人祈求避免貧窮一樣;然而,願主的旨意成就。#
[2.]他為自己的禱告提出了敬虔的理由(第9節)。他沒有說:“恐怕我富足了,被憂慮纏累,遭鄰舍嫉妒,被大群僕人耗盡;又恐怕我貧窮了,受人踐踏,被迫辛苦勞作、過艱苦的生活。”他乃是說:“恐怕我富足了便犯罪,或貧窮了便犯罪。”罪是善人在任何處境和任何事件中所懼怕的;尼希米的話可以作證(第6章第13節):使我懼怕,依從他犯罪。第一,他懼怕順遂處境中的試探,因此甚至祈求避免這種處境:恐怕我飽足了,就否認你(正如耶書侖漸漸肥胖、踢跳,離棄造他的神,申命記 32:15),又像法老驕傲地說:主是誰,使我應當聽從他的話呢?順境使人驕傲、忘記神,彷彿他們不需要他,因而也不對他負有任何義務。全能者能為他們做什麼呢(約伯記 22:17)?因此,他們也不願為他做任何事。就連善人也懼怕最惡劣的罪,因為他們認為自己的心如此詭詐;他們知道,世上最大的收穫也抵償不了最小的罪責。第二,他懼怕貧窮處境中的試探,並且只因這個緣故而祈求避免貧窮:恐怕我貧窮了,就偷竊。貧窮是誘使人不誠實的強烈試探,許多人都被它勝過,並且很容易認為它可以成為自己的藉口;然而,無論在神的審判臺前還是人的審判臺前,說“我因貧窮才偷竊”都不能為他們開脫。不過,人若因飢餓,為使自己得飽足而偷竊,這確實是一個值得同情的情形(第6章第30節),甚至內心尚有一些誠實原則的人也可能受引誘而這樣做。但要留意亞古珥為什麼懼怕這事;並不是因為這會使自己陷入危險:“恐怕我偷竊,因此被絞死、受鞭打、戴上木枷,或被賣作奴僕”,因為猶太人中無力賠償的貧窮盜賊會受到這樣的處置;他乃是懼怕自己會藉此羞辱神:“恐怕我偷竊,妄稱我神的名,也就是以不符合信仰的行為,使我所承認的信仰蒙羞。”或者:“恐怕我偷竊,被人指控時又起假誓。”所以他懼怕一種罪,因為這種罪會引來另一種罪;罪的道路總是一路向下。要留意,他稱神為“我的神”,所以他因自己與神的關係,懼怕做任何冒犯神的事。#
四種邪惡的世代。
10你不要向主人讒謗僕人,恐怕他咒詛你,你便算為有罪。11有一宗人,咒詛父親,不給母親祝福。12有一宗人,自以為清潔,卻沒有洗去自己的汙穢。13有一宗人,眼目何其高傲,眼皮也是高舉。14有一宗人,牙如劍,齒如刀,要吞滅地上的困苦人和世間的窮乏人。
這裡有:
I.一項警戒:不可虐待別人的僕人,正如不可虐待我們自己的僕人一樣;也不可在他們與主人之間挑起事端,因為這是惡劣、招人憎恨的行為,也會使人變得可憎(第10節)。要思想:#
1.這是傷害僕人;他貧寒的處境使他理當受到憐憫,所以再給受苦的人增添患難是殘忍的:不可用舌頭傷害僕人(旁註如此譯);因為用舌頭的鞭子暗中擊打任何人,都顯出卑劣的性情,尤其當受害者是一個無法與我們抗衡的僕人時,更是如此。如果他的主人嚴厲待他,我們應當保護他,而不是進一步激怒他。#
2.“這或許也會傷害你自己。僕人若受到這樣的激怒,或許會咒詛你、控告你,使你陷入麻煩;或用惡言攻擊你,損害你的名譽;或向神控訴你,求神向你施行烈怒,因為神是受壓迫而無辜之人的維護者和保護者。”#
II.藉著這項警戒,說明世上一些邪惡的世代;凡有德而良善的人都理當憎惡他們。#
1.虐待父母的人:他們惡言相向,願父母遭禍,辱罵父母,並實際傷害父母。確有這樣的一個世代;具有這種惡劣品格的年輕人通常聚集成群,彼此煽動去反抗父母。咒詛親生父母,或因不能忍受約束而咒詛官長或傳道人的,乃是一代毒蛇;與他們十分相近的,是那些雖然尚未邪惡到咒詛父母的程度,卻也不為父母祝福,不能對他們說一句好話,也不肯為他們禱告的人。#
2.自以為是的人:他們在聖潔的外表和託詞之下,向別人隱藏大量在暗中掌權的邪惡,甚至可能也向自己隱藏這些邪惡(第12節);他們自以為純潔,彷彿自己在各方面都已達到應有的樣子。他們對自己和自己的品格評價極好,認為自己不僅公義,而且富足、財物增多(啟示錄 3:17);然而,他們並未洗去自己的汙穢,也就是內心的汙穢,而他們卻假稱內心是自己最好的部分。他們或許經過了打掃和裝飾,卻沒有得到洗淨,也沒有成聖;正如法利賽人,裡面充滿各樣汙穢(馬太福音 23:25、26)。#
3.對身邊之人高傲輕蔑的人(第13節)。談到他們令人無法容忍的驕傲和蠻橫時,他感到驚訝:“他們的眼目何其高傲!他們何等鄙夷地看待鄰舍,認為鄰舍甚至不配列在他們看守羊群的狗中間!他們要求人人與自己保持何等遙遠的距離!他們觀看自己時,又何等像孔雀一樣昂首闊步、自我誇耀,以為這樣能使自己顯得卓越,實際卻使自己顯得可笑!”確有這樣的一個世代;抵擋驕傲之人的那一位必使他們受藐視。#
4.殘酷對待窮人、野蠻對待一切任憑他們擺佈之人的人(第14節);他們的牙齒是鐵和鋼,是刀劍和利刃,是殘酷的工具。他們用這些工具吞吃窮人,享受著所能想像的最大樂趣,並且像飢餓的人切割、吞吃食物一樣貪婪。神作了這樣的安排,使我們身邊常有窮人,使窮人永不斷絕於這地;然而,有些人因為不願救濟他們,若是能夠,就恨不得把他們從地上、從人間除滅,尤其要除滅屬於神的窮人。有些人認為,這是指那些借毀謗、誣告和嚴厲判定別人永恆結局而傷害、毀滅他人的人;他們的舌頭,連同他們的牙齒(牙齒也是發聲的器官),都像刀劍和利刃(詩篇 57:4)。#
四樣無法測透之事。
15螞蟥有兩個女兒,常說:給呀,給呀!有三樣不知足的,連不說「夠的」共有四樣:16就是陰間和石胎,浸水不足的地,併火。17戲笑父親、藐視而不聽從母親的,他的眼睛必為谷中的烏鴉啄出來,為鷹雛所吃。
他先前談到那些吞吃窮人的人(第14節),並把他們放在最後講述,視為所提四種世代中最惡劣的一種;現在,他在這裡談到他們吞吃窮人時永不滿足。他們這樣做的性情由殘酷和貪婪構成。這兩樣正是水蛭的兩個女兒,是它真正的後代,不住喊叫:“給啊,給啊,再給更多的血,再給更多的錢。”因為嗜血的人總是渴求鮮血;他們喝血成醉,又在醉中增添乾渴,還要再次尋求鮮血。愛銀子的人也永遠不會因銀子滿足。因此,當他們受這兩個原則驅使吞吃窮人時,也不斷使自己不得安寧,正如大衛的仇敵(詩篇 59:14、15)。現在,為了進一步說明此事:
I.他具體列出另外四樣永不滿足之物,把那些吞吃窮人的人比作它們;這些事物從不說“夠了”或“已經富足了”。總是貪求的人絕不會富足。這四樣總在索求的事物是:#
1.墳墓,眾人落入其中,以後仍會有更多人落入其中;它把他們全部吞下,一個也不交還。陰間和滅亡永不滿足(第27章第20節)。輪到我們時,我們必發現墳墓已經為我們預備妥當(約伯記 17:1)。#
2.不孕的胎;它因不孕的痛苦而焦躁,像拉結一樣呼喊:“給我孩子。”#
3.乾旱時焦乾的土地(尤其在那些炎熱的國家);豐沛的雨水降在其上,它仍不斷吸收,不久以後又需要更多雨水。#
4.火;它即使已經燒盡大量燃料,仍會吞噬投入其中的一切可燃之物。罪人敗壞的慾望就是這樣永不滿足;即使這些慾望得到滿足,他們所得的滿足感仍是如此微少。#
II.他又向悖逆的兒女加上一項可怕的警告(第17節),以此警戒那四種邪惡世代中的第一種,就是咒詛父母的人(第11節);他在這裡說明:#
1.哪些人屬於那個世代:不只是在衝動和憤怒中咒詛父母的人,也包括:#
(1.)嘲笑父母的人,即使只是用輕蔑的眼神嘲笑;他們因父母身體軟弱而鄙夷地看著父母,或在父母教導、吩咐時陰沉兇狠地看著他們,不耐煩地接受父母的責備,並向他們發怒。神留意兒女用怎樣的眼光看待父母;他不僅會因他們向父母所說的惡言追討他們,也會因他們斜眼冷視和邪惡的眼神追討他們。#
(2.)輕蔑而不肯聽從父母的人;他們認為孝順父母是有失身份的事,尤其不願順從母親,蔑視她的約束;這樣,那位曾在憂患中生育他們的母親,又因他們的行為承受更大的憂患。#
2.他們將有怎樣的結局。不尊榮父母的人必被立為神報應的鑑戒;他們彷彿要被用鎖鏈懸掛起來,任憑猛禽啄出他們的眼睛,就是他們曾用來輕蔑地看待良善父母的眼睛。罪犯的屍體不可懸掛過夜;然而,未到夜間,烏鴉就已經啄出了他們的眼睛。人若不懲罰不孝的兒女,神必懲罰;他必使那些以高傲態度對待父母的人蒙受最大的羞辱。許多落得可恥結局的人都承認,把他們帶到這種結局的邪惡道路,是從藐視父母的權威開始的。#
四樣雖小卻有智慧之物。
18我所測不透的奇妙有三樣,連我所不知道的共有四樣:19就是鷹在空中飛的道;蛇在磐石上爬的道;船在海中行的道;男與女交合的道。20淫婦的道也是這樣:她吃了,把嘴一擦就說:我沒有行惡。21使地震動的有三樣,連地擔不起的共有四樣:22就是僕人作王;愚頑人吃飽;23醜惡的女子出嫁;婢女接續主母。
這裡有:
I.對四樣無法測透、奇妙得不能完全瞭解之事的說明。在這裡:#
1.前三樣是自然界的事,只是用作比喻,以說明最後一樣。我們無法追蹤:#
(1.)空中的鷹。她飛過哪一條路,無法像追查地上走獸的道路一樣,通過腳印或氣味查明;我們也無法解釋她飛行時那奇妙的速度,不知道她為何能這麼快就飛出我們的視野。#
(2.)磐石上的蛇。我們可以循著痕跡找到蛇在沙土上爬行的道路,卻找不到蛇在堅硬磐石上爬行的道路;我們也無法描述一條沒有腳的蛇怎樣能在短時間內爬到磐石頂端。#
(3.)海中的船。利維坦經過以後,固然使路徑發光,使人以為深淵如同白髮(約伯記 41:32);船卻不在身後留下任何痕跡。有時船被海浪劇烈顛簸,使人驚訝它怎樣能在海上存留,並抵達目的地。自然的國度充滿奇事,充滿自然之神所行、無法測透的奇妙之事。#
2.第四件是不義的奧秘,比上述任何一件都更難解釋;它屬於撒但的深奧,就是人心的詭詐和極度邪惡,無人能夠識透(耶利米書 17:9)。它有兩方面:#
(1.)卑劣的姦夫用來勾引少女、勸誘她順從他邪惡可憎之情慾的可咒詛手段。很久以前,一位放蕩的詩人曾就此寫了整整一本書,名為《愛的藝術》。許多毫無戒心的處女,因著愛情的種種託詞和誓言、愛情所有強大的魅力、婚姻的許諾、保守秘密和給予報償的保證,竟被誘使把自己的貞潔、名譽、安寧、靈魂和一切都出賣給一個卑鄙的叛徒;因為在愛的國度裡,一切有罪的情慾都是叛徒。試探安排得越巧妙,每一顆純潔的心就越應當警醒、堅決地抵擋它。#
(2.)卑劣的淫婦用來掩蓋自己邪惡之事的可咒詛手段,尤其是向自己的丈夫隱瞞,因為她背信棄義地離棄了他;她與淫蕩同伴的私情如此隱秘,掩飾得又如此狡猾,以致要發現她,就像要追蹤空中鷹的蹤跡一樣不可能。她仿照亞當的過犯,吃了禁果,然後擦淨嘴,免得嘴洩露此事,並厚顏無恥地說:我沒有行惡。#
[1.]她向世人否認這事實,並準備起誓說,自己像任何婦人一樣貞潔端莊,從未行過人們懷疑她所行的惡事。這些是黑暗的行為,人刻意不讓它們顯露在光中。#
[2.]她向自己的良心(如果她還剩下一點良心)否認這過錯,不肯承認那極大的惡事竟是任何惡事,反倒說它不過是無害的消遣(見何西阿書 12:7、8)。許多人就是這樣稱惡為善,又以自我辯解公然抗拒良心的責備,從而毀滅自己的靈魂。#
II.這裡述說四件令人無法忍受的事,也就是四類人,他們給自己所住之地以及所在的親屬和群體帶來極大的煩擾;大地因他們而不安,在他們重壓之下嘆息,彷彿承受著無法負擔的重擔;他們彼此也都十分相似:#
1.僕人一旦高升並受託掌權,往往比任何人都更加傲慢專橫;亞捫人、作僕人的多比雅就是明證(尼希米記 2:10)。#
2.愚昧人,就是愚蠢、粗魯、喧嚷、邪惡的人;他一旦富足並享用席上之樂,就會以荒唐的話和對周圍之人的侮辱攪擾所有在場的人。#
3.性情惡劣、乖僻難處的女人,一旦嫁了丈夫;她因自己的驕傲和刻薄使人厭惡,以致人原以為永遠不會有人愛她,然而她若最終出嫁,那尊貴的身份反而使她比從前更加令人無法忍受地輕蔑、惡毒。那本應使性情變得溫柔的事,竟產生相反的效果,實在可惜。蒙恩的女子結婚以後,會更加體貼待人。#
4.年老的婢女順著女主人、討她歡心,正如我們所說,摸透了她的脾氣,終於使女主人答應把自己的財產留給她,或待她親愛如同要讓她成為繼承人;這樣的人也會變得令人無法忍受地驕傲、惡毒,並認為女主人無論給她多少都太少,若有任何東西沒有留給她,就覺得自己受了虧待。因此,那些蒙護理從卑微出身被提升到尊榮地位的人,應當謹慎防備那最容易纏累他們的罪,就是驕傲和狂妄;這罪在他們身上比在任何其他人身上都更令人無法容忍,也更無可推諉;他們也當回想自己是從怎樣的磐石中被鑿出來的,藉此謙卑自己。#
四樣渺小而有智慧之物。
24地上有四樣小物,卻甚聰明:25螞蟻是無力之類,卻在夏天預備糧食。26沙番是軟弱之類,卻在磐石中造房。27蝗蟲沒有君王,卻分隊而出。28守宮用爪抓牆,卻住在王宮。
I.亞古珥列舉了四樣看似偉大、實則可鄙的事物以後,又在這裡列舉四樣雖小卻極其可讚歎的事物,就是微小之中的偉大;正如帕特里克主教所指出的,他藉此教導我們幾項有益的功課:#
1.不要讚歎身體的高大、美麗或強壯,也不要因人有這些優勢就看重他們或高看他們;卻要按人的智慧和行為、勤勉和專心辦事來判斷他們,這些才是配受尊重的品格。#
2.要在最小、最受輕視的動物身上讚歎創造主的智慧和能力,在螞蟻身上與在大象身上一樣如此。#
3.要責備自己,因為我們為自己真正的利益所做的,竟不如最卑微的受造之物為自己的利益所做的。#
4.不要藐視世上軟弱的事物;有些在地上渺小的人,在世上貧窮、無足輕重,卻極其有智慧,為自己的靈魂和另一個世界有智慧;這些人極其有智慧,比鄰舍更有智慧。旁註作:它們有智慧,是自然界特殊的本能使它們有智慧。凡有得救智慧的人,都是神的恩典使他們有智慧。#
II.他所列舉的是:#
1.螞蟻,是極小而十分軟弱的動物,但它們在收集合宜的食物上非常勤勞,又有一種非凡的聰明,懂得在合宜的時節,就是夏天,完成這事。這是極大的智慧,以致我們可以向它們學習,為將來作聰明的預備(第6章第6節)。貪食的獅子缺乏食物、忍受飢餓時,勤勞的螞蟻卻糧食充足,不知匱乏。#
2.沙番,或按一些人認為更合宜的理解,是阿拉伯鼠、田鼠;它們是軟弱而極其膽怯的動物,卻有足夠的智慧,把房屋建在磐石中,在那裡得到妥善保護;它們的軟弱使它們躲進那些天然的堡壘和堅固之處。我們若意識到自己的貧乏和軟弱,就應當受驅使,投奔那比我們更高的磐石,尋求庇護和扶持;讓我們在那裡安家。#
3.蝗蟲;它們也很小,又不像蜜蜂那樣有王,卻全都成群結隊而出,如同列陣的軍隊;它們彼此之間既保持這樣良好的秩序,沒有王也不會給它們造成任何不便。它們被稱為神的大軍(約珥書 2:25);因為他願意的時候,就召集它們、部署它們,並借它們爭戰,正如他從前攻擊埃及時所行的。它們全都聚集在一起出去(旁註如此說);我們若意識到自己的軟弱,就應當竭力彼此聯合,好叫我們能夠互相堅固對方的手。#
4.蜘蛛,是一種昆蟲,但它們在我們房屋中顯出的勤勞,正如螞蟻在田野中所顯出的一樣,是一個極大的實例。蜘蛛織網十分精巧,其纖細和精確是任何技藝都不敢聲稱能夠接近的:它們用手抓住東西,以高超的技巧從自己腹中抽出細絲;它們不僅住在窮人的茅舍裡,也住在王宮之中,儘管那裡的人百般設法要消滅它們。護理奇妙地維繫著這些種類的受造之物;人不但不供養它們,反倒人人都伸手攻擊它們,設法消滅它們。凡專心辦自己的事、用手抓緊工作的人,必住在王宮之中;他們遲早會得到擢升,並且不管遇到什麼困難和挫折,都可以繼續做下去。一張織得很好的網若被掃去,只須再織一張。#
四樣威嚴莊重之物。
29步行威武的有三樣,連行走威武的共有四樣:30就是獅子—乃百獸中最為猛烈、無所躲避的,31獵狗,公山羊,和無人能敵的君王。32你若行事愚頑,自高自傲,或是懷了惡念,就當用手捂口。33搖牛奶必成奶油;扭鼻子必出血。照樣,激動怒氣必起爭端。
這裡有:
I.列舉四樣行走威嚴莊重、看起來偉大的事物:#
1.獅子是百獸之王,因為它在百獸中最為強壯。在野獸中,力量使其居於首位;但在人類中若也是如此,就很可惜了,因為人的智慧才是他們的尊榮,而不是他們的強力和暴力。獅子不因懼怕任何追趕者而退縮,也不改變步伐,因為它知道自己遠比他們強大。在這一點上,義人像獅子一樣勇敢,不因懼怕履行本分時遇到的任何困難而退縮。#
2.腰間束緊、適合奔跑的獵犬;或照旁註所讀,是馬。在步伐優美的受造之物中,馬不應被遺漏,因為它確實如此,尤其是披上馬具或裝飾的時候。#
3.公山羊;它行走的優美,在於走在前面,帶領羊群。基督徒行事的優美,在於在善工上走在前面,引導別人走正路。#
4.君王;當他帶著威嚴出現時,人都以敬畏的目光看他,眾人也一致承認,無人能起來反抗他;無人能與他匹敵,無人能同他爭競,誰這樣做,誰就要自負其險。既然無人能起來反抗地上的君王,那麼與造物主爭競的人就有禍了。這裡的用意是要我們從獅子學習在一切有德行的行動中有勇氣和剛毅,不因遇到任何困難而退縮;從獵犬學習敏捷迅速;從公山羊學習照管自己的家庭和所負責之人的責任;從君王學習以十分莊重的態度使兒女順服;並從它們全部學習行走美好,安排自己生活行為的腳步,使我們行走時不僅安全,而且優美。#
II.這是警戒我們,無論何時、遭受何種激怒,都要控制自己的情緒;也要謹慎,不可在任何場合讓憤恨發展得太過分,尤其是事情涉及一位無人能起來反抗的君王時,就是一位統治者或遠高於我們的人受到冒犯時;其實,這條準則在任何時候都一樣。#
1.我們必須約束並抑制自己的怒氣;每當有人公正地指責我們的過錯時,就要為自己羞愧,不可堅持說自己無辜:我們若高抬自己,或是因自負而自高,或是暴躁地反抗那些在我們之上的人;我們若越過了自己身份和地位的規矩,就是行了愚妄的事。那些高抬自己超過別人或與別人對立的人,那些傲慢無禮的人,不過使自己蒙羞,並暴露自己的軟弱。不但如此,我們若只是心懷惡念,若自覺曾在心裡容留惡謀,或有惡謀向我們提出來,我們也必須用手捂口;這就是說:#
(1.)我們必須因自己的過錯而謙卑,甚至為此憂傷,在神面前俯伏塵土之中;正如約伯因自己所說的愚妄之言悔改時所做的(第40章第4節,我要用手捂口),也如那被定為不潔淨的麻風病人矇住上唇。我們若行了愚妄之事,就不可在人面前仍堅持己見,而要以沉默承認自己的罪;這是平息被我們冒犯之人的最好方法。#
2.我們必須阻止心中所生的惡念,使它不至於在任何惡言中發洩出來。不要給惡念蓋上準印:給它許可證;不要容許它發表出來;只要用手捂口;若有必要,就對自己施以聖潔的強制,命令自己沉默;正如基督不許邪靈說話。心懷惡念已經不好,說出來則更壞,因為這表明人贊同那惡念,並且願意用它感染別人。#
2.我們不可激怒別人。有些人的言語和行為極其惹人發怒,甚至是強行激起怒氣;無論周圍的人願意與否,他們都使其發怒,甚至使那些不但無意發怒、而且決意不發怒的人動怒。強行激起怒氣會產生爭端;哪裡有爭端,哪裡就有擾亂和各樣的惡行。正如猛烈攪動奶油會把牛奶中一切精華都提取出來,用力扭鼻子會從鼻中擠出血來;同樣,強行激起怒氣會耗損人的身體和精神,奪去他裡面所有的善。又或者,正如攪動牛奶和扭鼻子時,是用強力促成原本不會發生的事;同樣,人的心靈也因強烈的怒氣逐漸變得激動;一句怒言生出另一句,另一句又生出第三句;一次激烈的爭辯為另一次製造事端,如此繼續下去,直到最終釀成無法和解的仇怨。因此,一切言行都不可粗暴強橫,卻要溫和冷靜。#
本章和下一章是所羅門箴言的附錄;但兩章在各自的第一節都被明確稱為預言,由此可見,它們的執筆者無論是誰,都是受了神的默示。本章由一位名叫“雅基的兒子亞古珥”的人寫成。我們並未得知他屬於哪個支派,也不知道他生活在什麼時代;他所寫的既是由聖靈啟示的,就在此留存於記載之中。這裡有:
I.他的信仰告白(第1–6節)。#
II.他的禱告(第7–9節)。#
III.不可虧負僕人的警戒(第10節)。#
IV.四種邪惡的世代(第11–14節)。#
V.四樣永不滿足之物(第15、16節),此外又鄭重警告不孝的兒女(第17節)。#
VI.四樣無法測透之事(第18–20節)。#
VII.四樣令人無法容忍之事(第21–23節)。#
VIII.四樣雖小卻有智慧之物(第24–28節)。#
IX.四樣步履威武之物,第29節至本章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