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箴言 29
箴言:章節目錄
本頁內容 3
雜論箴言。
這裡說的是:
1.許多惡人頑梗地行在惡道上,這是極其可悲的。他們屢次受到父母和朋友、官長和傳道人、神的護理以及自己良心的責備;他們的罪已被陳列在他們面前,他們也已受到關於其後果的明確警告,但這一切都歸於徒然;他們仍硬著頸項。也許他們勃然發怒,甚至不肯耐心聽完責備;或者即使聽了,仍繼續犯那些使他們受責備的罪;他們不肯低下頸項負軛,反倒成為彼列之子;他們拒絕責備(第10章第17節),藐視責備(第5章第12節),恨惡責備(第12章第1節)。#
2.這種頑梗的結局是極其可怕的:那些不顧勸戒、繼續犯罪的人必被毀滅;不肯改正的人必當預料自己將遭敗壞;杖若不能達到目的,就當預料斧頭將要臨到。他們必在自以為平安之時頃刻被毀滅,無法可治;他們犯罪,抗拒那本可預防毀滅的醫治之法,因此不要指望以後還有使他們復原的醫治之法。地獄是無法挽救的毀滅。他們必被毀滅,不得醫治,原文就是這個意思。神若擊傷,誰能醫治呢?#
2義人增多,民就喜樂;惡人掌權,民就嘆息。
這就是前面第28章第12、28節所說的。
1.百姓歡喜或悲哀,必按照他們的統治者是公義還是邪惡而定;因為義人若掌權,罪惡就會受到懲罰和遏制,宗教與美德就會得到扶持並保持聲譽;但惡人若掌握權力,邪惡就會氾濫,宗教和敬虔之人就會遭受逼迫,政府的目的也就因此被扭曲。#
2.百姓實際上也會按照他們的統治者是公義還是邪惡而歡喜或悲哀。甚至普通百姓也深信美德與宗教的卓越,所以看見它們受到尊崇和支持時,他們就會歡喜;反之,無論人擁有多大的尊榮或權力,他若邪惡敗壞,並且濫用權力,就會使自己在眾百姓面前變得可鄙卑賤(正如那些祭司,瑪拉基書 2:9),臣民也會覺得自己在這樣的政府之下十分悲慘。#
3愛慕智慧的,使父親喜樂;與妓女結交的,卻浪費錢財。
本節的兩部分都重複了屢次說過的話;但把二者放在一起比較,其中的意義便可彼此擴充。
1.為表彰一個有德行的年輕人,應當注意,他喜愛智慧,是一個哲學家(這個詞的意思就是愛智慧的人),因為宗教是最好的哲學;他避開壞的同伴,尤其避開淫蕩婦女的陪伴。他藉此使父母歡喜,也因自己能安慰父母而感到滿足;他的產業會增多,也很可能生活安適。#
2.為責備一個品行敗壞的年輕人,應當注意,他恨惡智慧;他與聲名狼藉的婦女結交,她們必使他的靈魂和身體一同敗壞;他使父母憂傷,又像浪子一樣,與妓女一同吞耗他們的產業。沒有什麼比汙穢的私慾更快使人淪為窮困;而保守人遠離這些毀滅性私慾的最佳方法,就是智慧。#
4王借公平,使國堅定;索要賄賂,使國傾敗。
這裡說的是:
1.百姓處在良好政府之下的福樂。君王的關懷和事務應當是使國家堅定,維護其根本法律,使臣民的心安定而生活安穩,使他們的自由和財產免受敵對勢力的侵害,併為後代保全這一切,又把尚有欠缺的事整頓妥當;他必須藉著公平、明智的謀略和不徇情面的公正執法來成就此事,而這些也會產生上述良好效果。#
2.百姓處在惡劣政府之下的悲慘:一個喜愛貢物的人(旁註如此說)傾覆國家;無論他是褻瀆聖物或迷信的人,是像掃羅和烏西雅那樣侵犯祭司職分的人,還是一個除賺錢以外別無所求、只要得到豐厚賄賂就縱容罪大惡極之人,又因盼望得到賄賂而迫害無辜者的人:這樣的統治者必使國家敗亡。#
5諂媚鄰舍的,就是設網羅絆他的腳。
凡稱讚並頌揚鄰舍身上的某種優點(無論是他們所行的善,還是他們所具有的好處),而那優點實際上並不存在,或並不像他們所描繪的那樣,又向鄰舍表示自己其實並不具有的尊重與感情,這樣的人都可說是在諂媚鄰舍;他們是在腳前張設網羅。
1.這是為他們所諂媚之鄰舍的腳張網羅。他們在其中懷有惡意;若不是希望從那些人身上得利,他們就不會如此稱讚。因此,懷疑那些諂媚我們的人暗中正在給我們設下圈套,並相應地保持警惕,乃是智慧。又或者,諂媚會給受諂媚的人帶來惡果;它使他們驕傲膨脹,使他們自負自恃,因而成為使他們陷入罪中的網羅。#
2.這是為諂媚者自己的腳張網羅;有人如此理解。諂媚別人的人期待別人回敬他的恭維,也來諂媚他;但他這樣做,不過使自己甚至在受他諂媚的人眼中也顯得可笑可憎。#
6惡人犯罪,自陷網羅;惟獨義人歡呼喜樂。
這裡說的是:
1.罪惡道路的危險。這條道路不但在終點有刑罰,而且其中也有網羅。一項罪會成為另一項罪的誘惑;惡人正在犯罪之時,還有患難像網羅一樣突然臨到他們;不但如此,他們的過犯本身往往使他們陷入煩惱;他們的罪就是他們的刑罰,他們被自己的罪孽如繩索纏住(第5章第22節)。#
2.聖潔道路的喜樂。惡人過犯中的網羅敗壞了他們一切的歡樂;義人卻蒙保守遠離那些網羅,或從網羅中被救出來;他們行在寬闊之地,行在平安之中,因此他們歌唱歡喜。以神為首要喜樂的人,必以他為極大的喜樂;他們若不常常喜樂,那就是自己的過錯。天國這一邊若有任何真正的喜樂,無疑,那些在天上作國民的人便擁有這種喜樂。#
7義人知道查明窮人的案;惡人沒有聰明,就不得而知。
每一個以 sub formœ pauperis;即以貧民身份;提出訴訟的人,理當都有正當的案件(若沒有,他們比任何人都更無可推諉),因為聖經已經作了周全的規定,使這樣的案件得到公平審理,並使法官本人既為囚犯,也為貧民作辯護。
1.這裡把顧念窮人的案件作為公義法官的品格。顧念窮人是每個人的本分(詩篇 41:1),但坐堂審判的人尤其應當顧念窮人的案件;他們必須像查明富人案件中的正當理由一樣,竭力查明窮人案件中的正當理由。正義感必須使法官和辯護人都為窮人的案件同樣盡心竭力,彷彿他們盼望從中獲得最大的利益。#
2.這裡也把惡人的品格表明出來:正因為這是窮人的案件,無利可圖,他便不留心查明案件的真實情形,因為無論結果是對是錯,他都漠不關心(見約伯記 29:16)。#
8褻慢人煽惑通城;智慧人止息眾怒。
這裡可見:
1.哪些人危害公眾:就是褻慢人。這樣的人受任辦理國家事務時,做事急躁,因為他們不屑於慎重考慮,也不肯花時間思考商議;他們行事違法,無法辯護,因為他們不屑於受法律和制度約束;他們背信棄義,因為他們不屑於受自己言語的約束;他們激怒百姓,因為他們不屑於取悅百姓。這樣,他們因治理不善使一座城陷入網羅;或者按旁註的讀法,他們使一座城著火;他們在市民中播撒紛爭,使眾人陷入混亂。凡嘲笑宗教、良心的約束、來世的可畏以及一切神聖嚴肅之事的,都是褻慢人。這樣的人是他們那一代的災禍;他們使神的審判臨到一地,挑動人彼此爭鬥,因而使一切陷入混亂。#
2.哪些人是一地的福分:就是智慧人;他們藉著促進那真正智慧的宗教,使神的忿怒止息;又藉著審慎的謀略,使爭執的各方和好,防止分裂造成有害的後果。驕傲愚昧的人點起火來,智慧良善的人卻必須把火撲滅。#
9智慧人與愚妄人相爭,或怒或笑,總不能使他止息。
這裡勸智慧人不要與愚昧人鬥智,不要同他爭論,也不要以為與他爭辯就能使他接受道理,或從他那裡討得公道:智慧人若與智慧人爭辯,可以期望對方明白他;只要道理和公正站在他這一邊,他就可以期望達到目的,至少能使爭議得到明確處理,並以和睦告終;但他若與愚昧人爭辯,就不得安靜;他看不到事情的盡頭,也不能從中得到任何滿足,只能預料自己總不得安寧。
1.無論與他爭辯的愚昧人發怒或嬉笑,無論他以惱怒還是輕蔑的態度對待別人向他說的話,無論他是斥罵還是嘲笑,他總會選擇其中一種,因此不得安靜。無論用什麼方式向他說,他總會作惡意的理解;最有智慧的人若與愚昧人爭辯,也必須預料自己不是遭到責罵,就是受到譏笑。與糞堆爭鬥的人,無論獲勝還是失敗,必定都會被玷汙。#
2.無論智慧人自己發怒或嬉笑,無論他採用嚴肅還是詼諧的方式對待愚昧人,無論對他嚴厲還是和悅,無論帶著刑杖來,還是帶著溫柔的心來(哥林多前書 4:21),結果都一樣,不能成就任何善事。我們向你們吹笛,你們卻不跳舞;向你們哀哭,你們卻不悲傷。#
10好流人血的,恨惡完全人,索取正直人的性命。
應當注意:
1.惡人恨惡自己最好的朋友:好流人血之人,就是那從起初便殺人的古蛇的一切後裔,以及一切承受它對女人後裔之仇恨的人,都恨惡正直人;他們謀求善人的敗亡,因為善人定罪這個邪惡的世界,並作見證反對它。基督告訴門徒,他們要被眾人恨惡。嗜血之人尤其恨惡正直的官長,因為這些官長要約束他們、使他們改正,並執行法律懲辦他們,而這實際上是在善待他們。#
2.善人愛自己最惡劣的仇敵:義人,就是嗜血之人所恨惡的那些人,尋求保全他們的靈魂,為他們的悔改禱告,並甘願為他們的救恩做任何事。這是基督教導我們的:父啊,赦免他們。義人尋求保全他的性命,也就是說,保全嗜血之人所恨惡的正直人的性命(通常如此理解),設法保護他免受暴力侵害,從嗜血之人手中救出他,或為他向嗜血之人報仇。#
11愚妄人怒氣全發;智慧人忍氣含怒。
應當注意:
1.過於坦露是一種軟弱:傾吐所有心意的人是愚昧人:他把自己知道的一切都說出來,思想中無論有什麼,立刻就到了口中,不能保守任何秘密;談話中無論提出什麼,他都迅速把自己要說的話全盤拋出;受激怒時,無論他的話影射到誰,他都會把首先湧上來的任何話說出口;談論任何事務時,他會把自己所想的一切都說出來,卻總不覺得自己說得夠多;無論精選的還是丟棄的,是穀粒還是糠秕,切題還是離題,你都要一併聽到。#
2.有所保留是一種智慧:智慧人不會一下子傾吐所有心意,而會留出時間再作思考,或把當前的想法留到更合適的時候,那時它會更加切題,也更可能達到他的目的;他不會連續不斷地發表演說,或作僵硬刻板的講論,而會有所停頓,以便聽取別人可能提出的反對意見,並加以回答。Non minus interdum oratorium est tacere quam dicere:真正的雄辯有時也需要停頓。Plin. Ep 7 .6。#
12君王若聽謊言,他一切臣僕都是奸惡。
應當注意:
1.任何人聽信謊言都是大罪,統治者尤其如此;因為他們這樣做,不但按照自己所相信的謊言,對人對事作出錯誤判斷,還會鼓勵別人提供錯誤信息。謊言總會講給願意聽信的人;但在這種情形下,收受贓物的與盜賊同樣惡劣。#
2.這樣做的人,其一切臣僕都會是邪惡的。他們的一切臣僕看起來都會邪惡,因為有人會捏造謊言詆譭他們;而他們也會變得邪惡,因為他們會向統治者說謊。凡能接近統治者耳朵的人,都會用毀謗、虛假的品評和歪曲的陳述充滿他們的耳朵;因此,君王若像百姓一樣甘願受騙,就必受到欺騙。他們不能把自己錯誤判斷的罪責全都推給那些誤導他們的臣僕,反倒必須分擔臣僕的罪責;因為他們鼓勵這樣的錯誤信息,又加以支持並聽取,所以大部分責任必歸在他們身上。#
13貧窮人、強暴人在世相遇;他們的眼目都蒙耶和華光照。
這表明偉大的神何等智慧地使用世上性情、才幹和處境迥異的人,來成就他護理的計劃;
1.他甚至使用彼此相反的人。有些人貧窮,不得不借貸;另一些人富足,擁有許多不義的錢財(它們被稱為詭詐的錢財),作債主或放債取利的人,旁註就是如此說。有些人貧窮、誠實而勤勞;另一些人富足、懶惰而詭詐。他們在今世的事務中相遇,彼此來往;耶和華使他們二人的眼睛明亮;他使日頭照耀二者,把今生的安慰賜給他們雙方。他也把恩典賜給這兩類人中的一些人。他賜貧窮人忍耐,使他們的眼睛明亮;也賜詭詐人悔改,使他們的眼睛明亮,正如撒該。#
2.他甚至使用我們認為最可省去的人。我們很容易把窮人和詭詐人看作神護理中的瑕疵;但神甚至使他們彰顯他護理的美麗;他不但使窮人常與我們同在有智慧的目的,而且容許受騙者和欺騙者存在,也有智慧的目的,因為二者都在他手中(約伯記 12:16),並且都要使他得著讚美。#
14君王憑誠實判斷窮人;他的國位必永遠堅立。
這裡說的是:
1.官長的本分,就是在人與人之間施行忠信的審判,按照真理和公平裁定一切呈到他們面前的案件,尤其要照顧窮人;不可因他們貧窮,就在不義的案件中偏袒他們(出埃及記 23:3),卻要確保他們若有正當的案件,不至因貧窮而受到損害。富人會照顧自己,君王卻必須保護窮乏困苦的人(詩篇 82:3),併為他們辯護(箴言 31:9)。#
2.盡本分之官長的福樂。他們尊榮的寶座和審判的法庭,必永遠堅立。這會使他們得到神的恩寵,也加強他們在百姓情感中的地位;這二者都會鞏固他們的權力,幫助他們把權力傳給後代,使其在家族中長久延續。#
父母的管教。
15杖打和責備能加增智慧;放縱的兒子使母親羞愧。
父母教育兒女時,必須思想:
1.適當管教的益處。他們不但要告訴兒女什麼是善、什麼是惡;當兒女疏忽善事或行了惡事時,如有必要,他們還必須責罵並管教他們。若只用責備而不用杖就能奏效,那自然很好;但使用杖時,絕不可沒有合乎理性而嚴肅的責備。這樣做雖然目前可能使父親和孩子都感到不安,卻會賜人智慧。Vexatio dat intellectum:煩擾使人的悟性敏銳。孩子會接受警告,因而獲得智慧。#
2.過度縱容的禍害:一個不受約束、不受責備,反倒像亞多尼雅一樣任性放縱、隨從自己傾向的孩子,願意行善時也許會行得好;但他若走上惡道,就沒有人攔阻他;他幾乎必定會成為家族的恥辱,使那曾經溺愛他、縱容他放蕩行為的母親蒙羞、陷入貧窮、遭受責難;或許他自己還會虐待母親,向她口出惡言。#
16惡人加多,過犯也加多,義人必看見他們跌倒。
應當注意:
1.罪人越多,罪也就越多:惡人得到掌權者的支持,人數增長,到處橫行時,過犯增多就不足為奇;正如一國中越來越多的人感染瘟疫,便說瘟疫正在蔓延一樣。支持過犯的人越多,過犯就越發無恥大膽,越發專橫駭人。在古時的世界,人開始增多時,也開始墮落,敗壞自己並彼此敗壞。#
2.罪越多,所警告的毀滅就越近。義人不可因罪惡和罪人的增多而動搖自己的信心與盼望。他們不可說自己潔淨雙手是徒然的,也不可說神已經離棄全地,只當耐心等候;犯罪的人必跌倒,他們的罪孽滿盈時,就必從尊位和權勢上跌落,陷入羞辱和毀滅;義人則會因看見他們跌倒而感到滿足(詩篇 37:34)。這也許發生在今世,卻必定發生在大日的審判中;那時,神那些不肯和解之仇敵的傾覆,要成為得榮耀聖徒的喜樂和凱旋(見以賽亞書 66:24;創世記 19:28)。#
17管教你的兒子,他就使你得安息,也必使你心裡喜樂。
應當注意:
1.兒女成為父母的安慰,是極其幸福的事。好兒女正是如此;他們使父母得安息,使他們安心,不再受從前為兒女所懷許多憂慮的困擾;不但如此,他們還使父母的心喜樂。看見自己給予兒女良好教育所結出的美好果實,並有把握看見他們在今生與來世都得福,這給父母帶來的喜悅,只有蒙受這福分的人才知道;這喜悅與他們從前為兒女所懷的許多思慮相稱。#
2.為達到這個目的,兒女必須在嚴格管教之下受訓練,不可任憑他們隨意而行,在做錯事時也不受責備。趁他們年幼時,必須用管教把束縛在他們心中的愚昧趕出去;否則,他們長大後,這愚昧必爆發出來,使自己和父母一同蒙羞。#
雜論箴言。
18沒有異象,民就放肆;惟遵守律法的,便為有福。
這裡可見:
I.缺少固定教導職分之百姓的悲慘:沒有異象,沒有先知講解律法,沒有祭司或利未人傳授關於耶和華的美好知識,沒有蒙恩之道,耶和華的話稀少,沒有公開的異象(撒母耳記上 3:1);在這種地方,百姓就滅亡。原文這個詞有許多含義,其中任何一種都適用於此。#
1.百姓被剝得赤裸,失去裝飾,因而暴露在羞恥中;失去軍裝,因而暴露在危險中。一個地方若沒有聖經和傳道人,看起來何等荒涼;它又何等容易成為靈魂之仇敵的獵物!#
2.百姓悖逆,不但悖逆神,也悖逆他們的君王;好的講道會使百姓成為良好的臣民,但因缺少講道,他們就騷亂結黨,藐視掌權者,因為他們不懂得更好的事。#
3.百姓閒懶,或嬉戲,就像老師不在時學生容易做的那樣;他們不做任何有益的事,反倒整日閒站,在市場上玩耍,因為無人教導他們應當做什麼、怎樣去做。#
4.他們四散,如同沒有牧人的羊,因為缺少會眾的師傅召集他們,使他們聚在一起(馬可福音 6:34)。他們因背道而離開神和自己的本分,因紛爭而彼此疏離;神受到激怒,便藉著審判使他們四散(歷代志下 15:3、5)。#
5.他們滅亡;他們因缺少知識而被毀滅(何西阿書 4:6)。由此可見,我們有何等充分的理由,因自己享有豐富公開的異象而感謝神。#
II.不但有固定教導職分,而且這職分在他們中間卓有成效之百姓的福樂:他們聽從並遵守律法,宗教在他們中間居首位;這樣的百姓和其中的每一個人都是有福的。使我們有資格得著福樂的,不是擁有律法,而是順服律法並照著律法生活。#
19只用言語,僕人不肯受管教;他雖然明白,也不留意。
這裡描述的是一個無用、懶惰、邪惡的僕人,一個不是出於良心或愛心,而純粹因懼怕才服侍的奴僕。有這樣僕人的,應當以忍耐承受煩擾,不要因此使自己不安。請看他們的品格。
1.合乎理性的話不能在他們身上發生作用;溫和的方法不能糾正他們,使他們改過,不能使他們專心工作,也不能醫治他們的閒散懶惰;嚴厲的話也不能。不管主人多麼溫和,也會被迫嚴厲地對待他們;任何道理都不能滿足他們,因為他們不講道理。#
2.從他們口中也得不到合乎理性的話。他們乖戾陰沉;雖然明白你問他們的問題,卻不肯回答;無論你怎樣清楚說明對他們的要求,他們都不肯答應改正錯誤,也不肯專心工作。請看這些僕人的愚昧:他們閉口不言,彷彿是在要求捱打;他們本可因言語受糾正而免去杖打,卻偏偏不肯。#
20你見言語急躁的人嗎?愚昧人比他更有指望。
所羅門在這裡表明,一個人若在以下任何一方面急躁,就幾乎沒有希望使他獲得智慧:
1.因輕率而不加思考:你見行事急躁的人嗎?他才思輕浮跳躍,似乎很快就領會一件事,所領會的卻不完整;他飛快瀏覽一本書或一門學問,卻不花時間消化,也不花時間停下來思索一件事務。一個遲鈍笨重、學習緩慢的人,成為學者和智慧人的希望,反倒大過這種才性敏捷卻不能專注的人。#
2.因驕傲自負:你見一個人對每項被提出的事情都急於發言嗎?他喜歡首先發言,展開論題,又要最後發言,作出裁斷,彷彿自己是神諭一般。一個謙遜並自知愚昧的愚昧人,比這種自負的人更有指望。#
21人將僕人從小嬌養,這僕人終久必成了他的兒子。
應當注意:
1.主人過分寵愛僕人,是不明智的事;他不可提拔僕人太快,容許僕人同自己過分親近,也不可任憑僕人在飲食、衣著和住宿上過分講究挑剔,只因他是受寵愛、討人喜歡的僕人,就嬌養他。應當記住,他是僕人;如此縱容他,會使他不再適合任何別的職位。僕人必須忍受艱苦。#
2.僕人因一向受到溫柔對待便舉止蠻橫,是忘恩負義的事,卻也十分常見。謙卑的浪子認為自己不配稱為兒子,甘願作僕人;受寵的奴僕卻認為稱他為僕人有失身份,至終要自居為兒子;他要享安逸和自由,要與主人平起平坐,甚至可能妄圖繼承產業。主人應當把公平合宜的待遇給予僕人,不多也不少。這也很適用於身體,因為身體是靈魂的僕人;那些嬌養身體、順從身體並過分愛惜身體的人,至終會發現身體忘記了自己的位置,自居為兒子,成為主人,成為十足的暴君。#
22好氣的人挑啟爭端;暴怒的人多多犯罪。
這裡可見,易怒、衝動、暴躁的性情會產生怎樣的禍害。
1.它使人彼此激怒:好生氣的人挑起爭端,在家庭和鄰里中惹事爭吵,煽風點火,甚至迫使那些願意同他和平安靜相處的人與他反目。#
2.它使人激怒神:暴怒之人執意順從自己的脾氣和情慾,必然多有過犯。不適當的怒氣是一項罪,又是許多罪的起因;它不但妨礙人求告神的名,還使他們起誓、咒罵並褻瀆神的名。#
23人的高傲必使他卑下;心裡謙遜的,必得尊榮。
這與基督不止一次所說的話相符:
1.自高的人必降為卑。那些想藉著把自己抬高到本分以上、眼目高傲、誇口張揚、外表華美並自我稱讚來贏得尊重的人,反倒會使自己受人藐視,失去名聲,並惹動神藉使人降卑的護理壓低他們,使他們降為卑。#
2.自卑的人必升為高,也必在自己的尊位上堅立:尊榮必扶持心裡謙卑的人;他們的謙卑就是他們的尊榮,這會使他們真正而穩妥地成為尊貴,並使一切智慧良善的人都看重他們。#
24人與盜賊分贓,是恨惡自己的性命;他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卻不言語。
這裡可見,被罪人引誘而偏離正道的人使自己陷入怎樣的罪惡和毀滅。
1.他們承擔許多罪責:凡與搶劫欺詐之人合夥、在他們中間拈鬮的人都是如此(第1章第11節),等等。收受贓物的與盜賊同樣惡劣;他既受引誘與盜賊共同犯罪,也就免不了與盜賊一同隱瞞罪行,即使這需要作最可怕的偽誓和咒詛。他們受命起誓陳明全部真相,聽見叫人起誓的聲音,卻仍不肯承認。#
2.他們加速奔向徹底的毀滅:他們甚至恨惡自己的靈魂,因為他們故意行那必然毀滅自己的事。請看罪人所犯的荒謬:他們喜愛死亡,沒有什麼比死亡更可怕;他們恨惡自己的靈魂,沒有什麼比靈魂更寶貴。#
25懼怕人的,陷入網羅;惟有倚靠耶和華的,必得安穩。
這裡說的是:
1.我們受到警戒,不可畏懼人的權勢,無論君王的權勢還是群眾的權勢;二者都足以令人恐懼,但對任何一種權勢存奴僕般的懼怕,都會陷入網羅;也就是說,使人遭受許多凌辱(有些人以恐嚇膽怯者為傲),更確切地說,是使人陷入許多試探。亞伯拉罕因懼怕人而否認自己的妻子,彼得否認自己的主,許多人則否認自己的神和宗教。我們不可為了逃避人的忿怒而從本分上退縮或犯罪;即使看見人的忿怒即將臨到,也不可因懼怕而不安(但以理書 3:16;詩篇 118:6)。人自己也必死亡(以賽亞書 51:12),並且只能殺死我們的身體(路加福音 12:5)。#
2.我們受到鼓勵,要倚靠神的權能;這權能會保守我們遠離一切帶有折磨或試探的懼怕人的心。凡在履行本分的道路上倚靠耶和華賜予保護和供應的,必被安置在高處,超越人的權勢,也超越對那權勢的恐懼。對神聖潔的信靠使人既尊貴又安穩,使他能以蒙恩的輕蔑態度,看待地獄和世上反對他的最可怕計謀。神若是我的拯救,我就倚靠他,並不懼怕。#
26求王恩的人多;定人事乃在耶和華。
請看這裡:
1.人通常採取什麼途徑來使自己晉升、富足併成為顯貴:他們尋求掌權者的恩寵,並且彷彿對他們的一切裁決都由他發出一般,竭力向他獻殷勤。所羅門自己就是一位掌權者,知道人們何等殷勤地向他求告;有人為這件事而來,有人為另一件事而來,但都是為了求得他的恩寵。世人的作風就是與大人物攀交情,並對次因的笑臉寄予厚望;然而這些都是不可靠的,並且常常使他們失望。許多人為尋求掌權者的恩寵煞費苦心,卻仍得不到;許多人一時得到了,卻不能使自己長久蒙恩,因某個小小的變故便惹來他的 displeasure;許多人既得到了,也保住了,卻仍不符合他們的期望,他們無法從中獲得自己曾以為必能獲得的好處。哈曼得到了掌權者的恩寵,卻對他毫無益處。#
2.人若要得到幸福,所能採取的最明智途徑是什麼。他們應當仰望上帝,尋求萬王之王的恩寵;因為各人的裁決都出於主。我們的境況並不取決於掌權者的意願;他的恩寵不能使我們幸福,他的怒容也不能使我們悲慘。但一切都取決於上帝的意願;每個受造物對我們而言是什麼,全在於上帝使它成為什麼,不會更多,也不會有所不同。他是第一因,一切次因都依賴於他;他若不幫助,它們也不能幫助(列王紀下 6:27;約伯記 34:29)。#
27為非作歹的,被義人憎嫌;行事正直的,被惡人憎惡。
這不僅表明德行與罪惡之間存在著與生俱來的對立,如同光明與黑暗、火與水之間的對立,也表明女人的後裔與蛇的後裔之間向來存在的古老仇恨(創世記 3:15)。
1.凡已成聖的人,對邪惡和惡人都有根深蒂固的厭惡。他們願所有人的靈魂得益處(上帝也有此意,並且願無人滅亡);但他們憎恨那些對上帝不敬虔、對人有損害者的道路和行為;他們一聽到或談到這些事,就不能不生出聖潔的義憤;他們厭惡與不敬虔和不義的人為伍,一想到要給他們任何支持便心生畏懼,卻竭盡所能使惡人的惡行止息。這樣,不義之人使自己成為義人所憎惡的;良善之人不能容忍他,這正是他今生所受羞辱和懲罰的一部分。#
2.凡未成聖的人,對敬虔和敬虔之人也有同樣根深蒂固的厭惡:行事正直、凡自己所說所做都憑良心而行的人,為惡人所憎惡;因為惡人的邪惡或許因正直之人的正直而受到約束和抑制,至少也因此蒙羞並被定罪。該隱正是如此,他是出於他的父魔鬼。這不僅是惡人的邪惡,因為他們恨上帝所愛的人;也是他們的悲慘,因為他們所恨的人,不久將被他們看見處於永遠的福樂和尊榮之中,並將在早晨管轄他們(詩篇 4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