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箴言 28
箴言:章節目錄
本頁內容 1
雜論箴言。
請看:
1.那些繼續行在惡道中的人,怎樣不斷受驚嚇。良心裡的罪疚使人自己成為自己的驚嚇,以致無人追趕時也準備逃跑;好像一個因欠債而躲藏的人,以為所遇見的每個人都是差役。他們雖裝作安然,卻有隱秘的恐懼,無論往哪裡去都纏繞著他們,以致在沒有眼前或迫近的危險之處也懼怕(詩篇 53:5)。那些使上帝成為自己仇敵、又明知如此的人,不能不看見整個受造界都在與他們爭戰;因此,他們既不能真正安享自己,也沒有確信和勇氣,只有懼怕地等候審判。罪使人成為懦夫。#
他們若在無人追趕時尚且逃跑,那麼當他們看見上帝親自率領眾軍追趕他們時,將要怎樣呢(約伯記 20:24;15:24;參見申命記 28:25;利未記 26:36)?
2.那些持守無虧的良心、從而保守自己常在上帝愛中的人,享有何等聖潔的安全與內心的安寧:義人膽壯如獅子,如少壯獅子;在最大的危險中,他們有一位權能無限的上帝可以倚靠。因此,地雖挪移,我們也不懼怕。他們在盡本分的道路上無論遇到什麼困難,都不因這些困難而喪膽。這些事沒有一樣能動搖我。#
2邦國因有罪過,君王就多更換;因有聰明知識的人,國必長存。
注意:
1.國民的罪招致國家的紊亂,擾亂公眾的安寧:一個國家因有罪過,普遍背棄上帝和宗教,轉向偶像崇拜、褻瀆或不道德,君王就多;可能有許多人同時聲稱擁有主權併為之爭競,使百姓分裂為黨派,彼此相咬相吞;也可能有許多君王在短時間內相繼登位,一個除滅另一個,如 列王紀上 16:8,等等;或很快被上帝的手或外敵除滅,如 列王紀下 24:5,等等。百姓怎樣因君王的罪受苦,#
政權有時也照樣因百姓的罪受苦。
2.智慧會防止或糾正這些弊病:藉著一個有聰明的人,也就是藉著一群恢復清醒、恢復正常理智的百姓,事情就能維持良好的秩序;即使已經混亂,也能重新歸回原來的正軌。或者,藉著一位有聰明知識的君王、一位樞密顧問或國務大臣,他會遏制或壓下國中的罪過,並採取正確的方法醫治國家,國家的良好局面就必長久。我們無法想像,在一個危急關頭,一位智慧人能為一個國家作出多大的貢獻。#
3窮人欺壓貧民,好像暴雨衝沒糧食。
請看:
1.窮人彼此之間往往何等心硬;他們不但不彼此盡力行本可行的善,反而彼此佔便宜、彼此欺騙。親身知道貧窮之苦的人,本應憐憫遭受同樣苦難的人;但他們若傷害這些人,就是無可推諉的殘忍。#
2.那些原本貧困缺乏、後來掌權的人,通常何等專橫貪婪。君王若擢升一個窮人,他便忘記自己從前也曾貧窮;沒有人會像他那樣欺壓窮人,也沒有人會如此殘酷地榨取他們。飢餓的水蛭和乾燥的海綿吸得最多。讓乞丐騎上馬,他便會毫無憐憫地奔馳。他好像沖刷的暴雨,把地裡的谷種沖走,又使已經長成的莊稼倒伏並將其打落,以致不留下糧食。因此,君王不應把貧窮、負債、家境窘迫的人安置在受託的職位上,也不應任用任何以使自己致富為首要事務的人。#
4違棄律法的,誇獎惡人;遵守律法的,卻與惡人相爭。
注意:
1.那些稱讚惡人的人,顯明自己也離棄律法、行事與律法相反,因為律法咒詛並定惡人的罪。惡人會彼此說好話,從而使彼此的手在惡道上更加有力;他們指望藉此平息自己良心的呼喊,並維護魔鬼國度的利益,而最能有效成就此事的,莫過於使惡行仍享有聲譽。#
2.那些自己確實憑良心遵守上帝律法的人,必在自己的本位上竭力反對罪,為反對罪作見證,並盡其所能使罪蒙羞、受遏制。他們必責備黑暗的行為,堵住人為這些行為所作的辯解,並盡其所能使罪行昭彰者受懲罰,好叫別人聽見便懼怕。#
5壞人不明白公義;惟有尋求耶和華的,無不明白。
注意:
I.人的私慾之所以得勢,是由於他們悟性的昏暗;同樣,他們悟性的昏暗也大大源於私慾的轄制:人不明白公平,不能分辨真假與是非;他們不明白上帝的律法既是本分的準則,也是定罪的準則;並且,#
1.正因如此,他們才成為惡人;他們的邪惡是無知和謬誤的結果(以弗所書 4:18)。#
2.他們之所以不明白公平,也是因為他們是惡人;他們的敗壞矇蔽雙眼,使他們充滿偏見;又因為他們行惡,所以恨光。上帝任憑他們落入強烈的迷惑,也是公義的。#
II.人尋求主,怎樣是表明他們已經有相當認識的好跡象,也照樣是使他們認識更多的好途徑,甚至使他們明白自己所需要的一切事。那些把上帝的榮耀擺在面前作為目標、以上帝的恩寵為福樂、以上帝的話為準則,並在一切場合藉著禱告求告他的人,就是尋求主的人;他必將智慧的靈賜給他們。人若遵行他的旨意,就必曉得他的教訓(約翰福音 7:17)。遵行他命令的人已經有美好的悟性,並且還要得到更美好的悟性(詩篇 111:10;哥林多前書 2:12、15)。#
6行為純正的窮乏人勝過行事乖僻的富足人。
這裡,
1.假定一個人可能行為正直,卻在今世貧窮;貧窮雖是誘使人不誠實的試探,他仍可抵擋試探,繼續行為正直;也假定一個人可能道路乖僻,傷害上帝和世人,卻仍然富有,並暫時在世上興旺;他可能富有,因而負有行善的重大責任,也有許多行善的機會,卻仍道路乖僻,造成許多傷害。#
2.對一個盲目的世界而言,這裡把一個看似悖論的真理堅持到底:一個誠實、敬虔的窮人,勝過一個邪惡、不敬虔的富人;他的品格更好,處境更佳,內心有更多安慰,對世界是更大的祝福,也配得多得多的尊榮和敬重。不僅可以肯定他死時的景況會更好,就是在世時也更好。阿里斯提德被一個富人以他的貧窮辱罵時,他回答說:“你的財富給你造成的傷害,比我的貧窮給我造成的傷害更大。”#
7謹守律法的,是智慧之子;與貪食人作伴的,卻羞辱其父。
注意:
1.宗教是真智慧,並使人在各種關係中都有智慧。憑良心謹守律法的人是有智慧的;他尤其會成為智慧之子,就是會謹慎明智地對待父母,因為上帝的律法教導他這樣行。#
2.惡劣的同伴是宗教的一大妨礙。那些與放縱之人為伍、選擇這樣的人作同伴並以和他們交談為樂的人,必被誘使離棄對上帝律法的謹守,轉而違犯律法(詩篇 119:115)。#
3.邪惡不僅使罪人自己蒙羞,也使一切與他有親屬關係的人蒙羞。與放蕩之人為伍、同他們一起耗費時間和金錢的人,不僅使父母憂傷,也使他們蒙羞;這會損害他們的名聲,彷彿他們沒有對他盡到本分。他們因自己的孩子聲名狼藉並欺凌鄰舍而感到羞恥。#
8人以厚利加增財物,是給那憐憫窮人者積蓄的。
注意:
1.以不正當手段所得之物,雖然可能大為增加,卻不會長久。一個人也許能在短時間內借高利盤剝、勒索、欺詐和壓迫窮人積聚鉅額產業,但這產業不會存留;他為自己積蓄,結果卻證明是為另一個他毫無好感的人積蓄。他的產業必衰敗,另一個人的產業卻要從它的廢墟中興起。#
2.有時,上帝在護理中這樣安排,使一人以不義手段所得的,被另一人用來施行慈善;那財物竟奇妙地轉入一個會憐憫窮人、用它行善的人手中,從而截斷那以欺騙和暴力取得財物之人加在其上的咒詛。這樣,同一護理既懲罰殘酷的人,使他們不能再多行傷害,也獎賞憐憫人的人,使他們能夠多行善事。要把惡僕包在手巾裡藏起來的那一鎊,交給那已有十鎊的人;因為凡已有並善用所有的,還要賜給他更多(路加福音 19:24)。這樣,窮人得到補償,樂善好施的人受到勉勵,上帝也得著榮耀。#
9轉耳不聽律法的,他的祈禱也為可憎。
注意:
1.我們與上帝的相交,是藉著聖言和禱告維持的。上帝借他的律法向我們說話,並期望我們聽從他、留意他;我們借禱告向他說話,並等候平安的答覆。每當我們聽榮耀之主說話並向他說話時,應當何等恭敬、何等鄭重!#
2.我們若不重視上帝的話,我們的禱告不但不蒙上帝悅納,反而會成為他所憎惡的;不僅我們的祭物;那是禮儀上的規定;如此,甚至我們的禱告也如此;禱告是道德本分,並且正直人獻上禱告時,乃是他極大的喜悅(參見以賽亞書 1:11、15)。上帝如此向其禱告發怒的罪人,是那故意、頑梗地拒絕順從上帝誡命的人;他甚至不肯聽這些誡命,反倒使自己的耳朵避開律法,並在上帝呼喚時拒絕他。因此,當他呼求時,上帝也必公正地拒絕他(參見箴言 1:24、28)。#
10誘惑正直人行惡道的,必掉在自己的坑裡;惟有完全人必承受福分。
這裡有:
1.誘惑者的結局。他們企圖把善人或自稱為善的人引入罪惡和禍患;他們以誘使義人走入惡道、把他們引進網羅為榮,好向他們誇勝。他們不能達到目的;選民是不可能被欺騙的。但他們自己必掉在自己的坑裡;他們不但作罪人,也作試探人的;不但不義,也與義人為敵,所以所受的定罪必更加嚴重(馬太福音 23:14、15)。#
2.真誠之人的福樂。他們不但必蒙保守,不落入惡人想誘騙他們進入的惡道,還必承受美物,就是最美之物:上帝之靈所賜的恩典和安慰,此外還有為他們存留、將來承受的福分。#
11富足人自以為有智慧,但聰明的貧窮人能將他查透。
注意:
1.富人容易以為自己有智慧,因為無論他們對別的事多麼無知,至少知道怎樣獲取和積蓄財富;那些以錢財為傲的人期望別人把他們的一切話都視為神諭和律法,不許任何人膽敢反駁他們,而要每一捆禾稼都向他們的禾捆下拜。諂媚者助長這種脾性;這些人因為在他們桌前得供養,就像耶洗別的先知一樣,大肆吹捧他們的智慧。#
2.窮人往往證明自己比他們更有智慧:一個窮人既辛苦求得智慧,又不像富人那樣有別的途徑獲得名聲,便將富人查透,顯明他並非人們所認為的那種學者,也非那種政治家。請看上帝怎樣把他的恩賜各有不同地分給人:他把財富賜給一些人,把智慧賜給另一些人;這兩種恩賜哪一種更好、哪一種是我們應當更加熱切追求的,是很容易判斷的。#
12義人得志,有大榮耀;惡人興起,人就躲藏。
注意:
1.上帝百姓所得的安慰,就是他們所居之國的尊榮。義人歡喜時,地上便有極大的榮耀居住;這就是說,他們享有自由,可以自由地實行自己的宗教而不受逼迫;政府支持他們,向他們說安慰的話;他們興旺富足;更有甚者,他們被擢升、受任用,並有權柄交在手中。#
2.惡人高升,會使一國的榮美黯然失色:惡人興起佔了上風時,便起來反對一切神聖的事;於是人就隱藏,善人被擠入隱蔽之處,為自身安全不得不藏匿起來;敗壞普遍得勢,以致像以利亞時代一樣,似乎沒有善人留下,惡人在四圍到處橫行。#
13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承認離棄罪過的,必蒙憐恤。
這裡有:
1.縱容罪的愚昧,即掩飾罪、為罪辯解、否認罪或減輕罪責,把罪說小、將其隱瞞,或把責任推到別人身上:這樣遮掩自己罪過的人必不亨通;他絕不可指望亨通。他遮掩罪的圖謀必不成功,因為罪遲早必被揭露。沒有什麼隱藏的事不會顯露。空中的鳥必傳揚這聲音。謀殺必會暴露,其他罪也同樣如此。他必不亨通,就是說,他不能得到罪的赦免,也不能享有任何真正的良心平安。大衛承認,當他遮掩自己的罪時,始終處在不安之中(詩篇 32:3、4)。病人隱瞞自己的病症時,就不能指望得到醫治。#
2.藉著悔改的認罪和徹底的改正而與罪分離的益處:向上帝承認自己的罪責,並謹慎不再回到罪中的人,必在上帝那裡蒙憐憫,也必在自己心中享受這憐憫所帶來的安慰。他的良心必得釋放,他的毀滅也必被阻止(參見約翰一書 1:9;耶利米書 3:12、13)。當我們把罪擺在自己面前時(正如大衛所說:“我的罪常在我面前”),上帝便把它丟在自己背後。#
14常存敬畏的,便為有福;心存剛硬的,必陷在禍患裡。
這裡有:
1.聖潔謹慎的益處。這話聽來奇特,卻極其真實:常存敬畏的人有福。多數人以為從不懼怕的人才有福;但有一種敬畏不但毫無折磨,反而含有最大的滿足。那常在心中保持對上帝以及他的榮耀、良善和治理的聖潔畏懼與敬重的人有福;他總怕得罪上帝、招致他的不悅;他使良心保持敏銳,懼怕一切惡的表象;他常常警惕自己,不倚賴自己的能力,並預料患難和變故,以致這些事無論何時來到,都不會使他驚訝。保持這種敬畏的人,必過信靠和警醒的生活;所以他是有福的,是蒙福而聖潔的。#
2.犯罪妄自尊大的危險:心裡剛硬的人,就是嘲笑懼怕、向上帝和他的審判挑戰、不受他的話語或管教感動的人,必陷入禍患;他的妄自尊大必使他毀滅。無論他陷入什麼罪中;罪乃是最大的禍患;都是由於他的心剛硬。#
15暴虐的君王轄制貧民,好像吼叫的獅子、覓食的熊。
經上確實記著:“不可毀謗你百姓的官長。”然而,他若是一個欺壓百姓、尤其欺壓貧民的惡官,搶走他們僅有的一點財物,以他們為獵物,那麼無論我們稱他為什麼,這處經文都稱他為吼叫的獅子和覓食的熊。
1.就他的品格而言。他如同野獸,殘暴嗜血;與其把他列入那以理性和人道為榮耀的高貴生靈之中,不如把他列在最兇野殘暴的猛獸之中。#
2.就他給臣民造成的禍害而言。他像吼叫的獅子一樣可怕,使森林戰慄;他像飢餓的熊一樣吞噬人,並且越是缺乏,造成的禍害就越多,對財利也越貪婪。#
16無知的君多行暴虐;以貪財為可恨的,必年長日久。
這裡指出兩件事是君王施政不善的原因:
1.貪愛錢財,就是萬惡之根;因為這裡的恨惡貪婪與欺壓相對,正如摩西所描述的良善官長,是敬畏上帝、恨惡貪婪的人(出埃及記 18:21);他們不僅自己不貪婪,而且恨惡貪婪,並且擺手不受賄賂。貪婪的統治者既不會秉行公義,也不會喜愛憐憫;他手下的百姓必被買賣。#
2.缺乏深思:恨惡貪婪的人必使自己的統治與太平長久;他必因百姓的愛戴和上帝的賜福而有福。君王以公義治理,既是他們的本分,也同樣符合他們的利益。因此,欺壓者和暴君是世上最愚昧的人;他們缺乏聰明,不顧自己的尊榮、安逸和安全,反把這一切都犧牲給自己追求絕對專斷權力的野心。他們若活在臣民心中,會比騎在臣民頸項上或霸佔臣民產業幸福得多。#
17揹負流人血之罪的,必往坑裡奔跑,誰也不可攔阻他。
這與那古老的律法一致:“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所流”(創世記 9:6),並宣告:
1.流人血者的結局。犯了謀殺罪的人雖然為保全性命而逃跑,卻必不斷被恐懼纏擾;他必親自逃到坑中,出賣自己、折磨自己;就像該隱殺死兄弟之後成為逃亡飄流的人,並且不斷戰慄。#
2.報血仇之人的本分。無論是官長、至近的親屬,還是任何參與追查流血之罪的人,都應當嚴密而有力地追究,不可讓人花錢脫罪。那些宣告兇手無罪或做任何事幫助他逃脫的人,都一同承擔流血之罪;若不流那流人血者的血,地就不能從血汙中得潔淨(民數記 35:33)。#
18行動正直的,必蒙拯救;行事彎曲的,立時跌倒。
注意:
1.誠實的人總是安全的。以真誠行事、心裡怎樣想口裡就怎樣說的人,在凡事上專一注目上帝的榮耀和弟兄的益處;他若知道某事不義,即使得到全世界也不肯去做;他在各種行為上都行得正直,日後必蒙拯救。我們看見一群榮耀的人,他們口中察不出詭詐(啟示錄 14:5)。他們現在也必安全。純全正直必保守人,在最壞的時代也賜給他們聖潔的安全;因為純全正直必保守他們的安慰、名譽和一切權益。他們可能受虧待,卻不能真正受損害。#
2.虛假不誠實的人從不安全:道路乖僻的人,以為可以借欺詐的手段、偽裝和背叛,或借不義所得的產業保全自己,必跌倒;不但如此,他必立時跌倒,不是逐漸跌倒,也不是先受警告再跌倒,而是在毫無預先通知之下突然跌倒;因為他自以為最安全時,其實最不安全。他立時跌倒,因而既沒有時間防範毀滅,也沒有時間為此作準備;而且這毀滅既突然臨到,便會使他更加恐懼。#
19耕種自己田地的,必得飽食;追隨虛浮的,足受窮乏。
注意:
1.在本業上勤奮的人,走的是安舒度日的道路:耕種田地、照料店鋪、專心辦理自己事務的人,無論他的事務是什麼,必得飽足的糧食,既有自己和家人所需用的,也有可用來周濟窮人的;他必吃自己勞碌所得的。#
2.懶惰、疏忽、終日結伴遊蕩的人,雖然放縱自己過著他們以為輕鬆愉快的生活,走的卻是悲慘度日的道路。一個有田地並以此自重,卻不耕種,反倒追隨虛浮之人、與他們飲酒、參加他們的嬉鬧和虛空娛樂、同他們一起虛度光陰的人,必飽受窮乏;按原文說,他必被窮乏充滿、飽足。他所採取的行徑如此直接通向貧窮,彷彿他在向貧窮求愛,最終必儘量飽嘗貧窮。#
20誠實人必多得福;想要急速發財的,不免受罰。
這裡,
1.我們受到指引,知道得福的真道,就是成為聖潔誠實的人。向上帝和世人忠信的人必蒙主賜福,並且必充滿上泉下泉的福分。人必稱讚他,為他禱告,也樂意向他施恩。他必多多行善,自己也必成為所居之地的祝福。有用之才必成為忠信的賞賜,而這是美好的賞賜。#
2.我們受到警戒,不可走那條虛假欺騙人的得福之道,就是不論是非,迅速積聚產業。不要說:“這是充滿福分的道路。”因為急於發財的人,欲速則不達,必不能無罪;他若不是無罪的,就不會蒙上帝賜福,反倒會給自己所有的招來咒詛;他若不是無罪的,也不能長久心安;鄰舍不會把他看作無罪,反會惡待他、毀謗他。這裡並沒有說他不可能無罪,只是世上一切可能性都表明,他最終不會證明自己無罪:腳步急快的人必犯罪、絆跌、倒下。Sed quæ reverentia legum, quis metus, aut pudor, est unquam properantis avari?——一個貪婪而急於發財的人,何曾顯出對律法的敬重、懼怕或羞恥呢?#
21看人的情面乃為不好;人因一塊餅枉法也為不好。
注意:
1.在施行公義時,重視涉事雙方的身份過於案件本身的是非,是一種根本的錯誤,並且必然使人犯下許多罪。這種人偏袒一方,只因他是紳士、學者、同鄉、舊相識,曾經幫助過我或可能幫助我,或與我同屬一個黨派、持有相同信念;他苛待另一方,只因那人是外鄉人、窮人,曾經得罪我,是我或曾是我的對手,或與我意見不同,或投票反對過我。除了純粹的是非以外,任何這類考慮一旦被放進天平,審判就被扭曲了。#
2.偏待人的必變得卑劣。那些一旦衝破公平約束的人,起初或許必須有鉅額賄賂、貴重禮物才會使他們偏斜;然而,他們敗壞自己的良心以後,最終會卑鄙到為一塊餅便違背良心作出判決;他們寧可撈取微小利益,也不肯空手退出。#
22人有惡眼想要急速發財,卻不知窮乏必臨到他身。
所羅門在這裡再次說明那些執意發財之人的罪與愚昧;他們決意非發財不可,per fas, per nefas:不論是非;他們要儘快發財,正在急速積聚產業。
1.他們不能從中得安慰:他們眼目邪惡,就是總因別人比自己擁有更多而憂愁,又總捨不得自己必要的開支,因為他們以為,前者使他們顯不出富有,後者使他們不能真正富有;夾在這兩者之間,他們必然永遠不得安寧。#
2.他們不能確信財富會持續,卻也不思量怎樣防備財富喪失:窮乏必臨到他們;他們原想給財富裝上翅膀,好叫財富飛向自己,財富卻要自己長出翅膀,從他們那裡飛走。然而,他們仍安然無備,不思想這一點:他們急於發財時,其實正在急於變窮;否則,他們就不會倚靠無定的錢財。#
23責備人的,後來蒙人喜悅,多於那用舌頭諂媚人的。
注意:
1.諂媚者或許能暫時取悅一些人,但這些人再加思索之後,便會厭惡並鄙視他們。如果這些人終於認識到自己受人諂媚而繼續實行的罪惡道路,也因自己的驕傲虛榮曾被那些諂媚縱容滿足而感到羞恥,他們就會恨惡那些卑躬屈膝的諂媚者,因為這些人對他們存著惡意;也會憎厭那些令人作嘔的諂媚,因為這些話對他們產生了惡果,最終變得令人生厭。#
2.勸責者起初可能使人不悅;然而後來,當怒氣消退、苦藥開始產生良效時,人就會喜愛並敬重他們。忠實對待朋友、把他的過錯告訴他的人,雖然眼下可能使他發怒,並且自己辛苦勸責所得的或許不是感謝,而是嚴厲的話,但後來他不但會因盡了本分而在自己心中得到安慰,那個受他勸責的人也會承認這是善意,對他的智慧和忠信大為敬重,並認為他配作朋友。一個人在外科醫生探查傷口、使他疼痛時會高聲抗議;然而等醫生把傷口治好,他仍會付給醫生豐厚報酬,並且感謝他。#
24偷竊父母的,說:這不是罪,此人就是與強盜同類。
基督怎樣顯明那些認為在某些情況下無須供養父母的兒女何等荒謬邪惡(馬太福音 15:5),所羅門在這裡也照樣顯明,那些認為搶奪父母不算犯罪的人何等荒謬邪惡;無論他們是公然強取還是暗中偷取,是用花言巧語哄騙還是用威脅奪取,是揮霍父母所有的,還是負債後留給父母償還:這與搶奪父母並無分別。現在,
1.任性的兒女通常對此毫不在意;他們說:“這不是過犯,因為這些很快就會成為我們的;父母完全拿得出這些;我們需要這些;靠父母給我們的那點用度,我們不能過體面人的生活,給我們的實在太少。”他們試圖用這樣的藉口推卸良心的責備。可是,#
2.不受管束的年輕人無論怎樣輕看此事,這實在是極大的罪;這樣行的人是毀滅者的同伴,與攔路強盜沒有分別。一個連自己父母也搶奪的人,還有什麼惡事會有所顧忌、不去犯呢?#
25心中貪婪的,挑起爭端;倚靠耶和華的,必得豐裕。
注意:
1.高傲好爭的人使自己消瘦,終日不得安寧,因為他們與那些必得豐裕的人相對:心裡驕傲的人,就是自以為了不起、輕蔑身邊所有人,既不能容忍競爭也不能容忍反對的人;他挑起爭端,製造禍患,使自己和所有其他人都不得安寧。#
2.不斷倚靠上帝和他恩典而生活的人,使自己豐裕,常享安寧:倚靠主的人不為自己爭競,反將自己的案件交託上帝,必得豐裕。他省下別人耗費在驕傲和爭競上的錢財;他安然享受生命,並在自己的上帝裡面有豐盛的滿足;這樣,他的靈魂安然居住,也最有可能豐豐富富地得到外在的美物。沒有人的生活比憑信心而活的人更加安舒愉快。#
26心中自是的,便是愚昧人;憑智慧行事的,必蒙拯救。
這裡有:
1.愚昧人的特徵:他倚靠自己的內心,倚靠自己的智慧和謀略、自己的力量和能力、自己的功德和義,以及自己對自己的良好評價;這樣行的人是愚昧人,因為他所倚靠的不僅是那比萬物都詭詐的心(耶利米書 17:9),也是那已經屢次欺騙他的心。這也表明,智慧人的特徵(如前面第25節)乃是倚靠主,倚靠他的權能和應許,並跟隨他的引導(箴言 3:5、6)。#
2.智慧人的安慰:行事有智慧,不倚靠自己的內心,反倒謙卑、不自恃,並靠主上帝的力量前行的人,必蒙拯救;那倚靠自己內心的愚昧人卻必被毀滅。#
27周濟貧窮的,不致缺乏;佯為不見的,必多受咒詛。
這裡有:
1.給好施捨之人的一個應許:那賙濟窮人的,絕不會因此使自己更貧窮;他必不致缺乏。他若所有甚少,因而有缺乏之虞,就當從自己僅有的一點中拿出來施捨,這會防止它歸於無有;正如撒勒法的寡婦慷慨接待以利亞(她先為他做了一個小餅),就在她所有的只剩一把面時,保全了她所有的。他若所有甚多,就當從其中多多施捨,這會防止其所有的減少;他和他家的人必不缺少那在敬虔的愛心中施捨出去的。我們所給出的,正是我們所擁有的。#
2.給無憐憫之人的一個警告:那掩目不看的人,為的是不看見窮人的苦難,也不讀他們的請求,免得他的眼睛感動他的心,迫使他拿出一些周濟來;他必多受咒詛,既有從神而來的,也有從人而來的,並且都不是無緣無故的,因此這些咒詛必臨到他。一個有神的話和窮人的禱告與他作對的人,其處境是何等悲慘。#
28惡人興起,人就躲藏;惡人敗亡,義人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