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箴言 7
箴言: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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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的話語受到推崇。
1我兒,你要遵守我的言語,將我的命令存記在心。2遵守我的命令就得存活;保守我的法則,好像保守眼中的瞳人,3系在你指頭上,刻在你心版上。4對智慧說:你是我的姊妹,稱呼聰明為你的親人,5她就保你遠離淫婦,遠離說諂媚話的外女。
這些經文是他警戒人防備肉體情慾的引言,與第6章第20節等處大致相同,並且結尾(第5節)也像那裡(第24節)一樣:使你遠離陌生的婦人;這就是他的目的。只不過他在那裡說,要謹守你父親的命令;這裡則說(兩者歸根結底是一回事),要謹守我的命令,因為他把我們當作兒子說話。他奉神的名說話,因為我們所要謹守的是神的命令、神的言語和神的律法。神的話語對我們必須是:
1.我們最謹慎守護的。我們必須像守護珍寶一樣守護它;必須把神的命令珍藏在我們這裡,妥善保存,免得被那惡者奪去(第1節)。我們必須像守護生命一樣守護它:謹守我的命令便得存活(第2節);這不只是說:“謹守它們,你就必存活”,更是說:“要像守護生命一樣謹守它們,因為你沒有它們就不能活。”一個敬虔人若失去神的話語,就如同死亡,因為他靠這話存活,並不單靠食物。#
2.我們最愛惜的:保守我的律法,好像保護你眼中的瞳人。一點小東西就會傷害眼睛,因此大自然把它保護得十分周全。我們同大衛一起禱告,求神保護我們,如同保護他眼中的瞳人(詩篇 17:8),使我們的生命和安慰在他眼中看為寶貴;如果我們也同樣愛惜他的律法,懼怕絲毫違犯它,我們的生命和安慰就必如此(撒迦利亞書 2:8)。那些把嚴格謹慎的行事為人斥為不必要的拘泥小節之人,沒有想到律法必須像眼中的瞳人一樣受到保護;因為律法確實就是我們眼中的瞳人。律法是光;心中的律法是靈魂的眼睛。#
3.我們所引以為榮並願意時常記念的(第3節):“將它們系在你的指頭上;要以它們為寶貴;視它們為裝飾,如鑽石戒指,如右手上的印章;要不斷佩戴它們,像佩戴婚戒一樣,作為你與神訂立婚約的標記。要把神的話語看作賜給你的尊榮,作為你尊貴身份的旗號。將它們系在你的指頭上,使它們不斷提醒你當盡的本分,使你可以總把它們擺在眼前,如同刻在你手掌上的東西。”#
4.我們所喜愛並不斷思想的:將它們寫在你的心版上,正如我們所說,摯愛朋友的名字寫在我們的心中。要讓神的話語豐豐富富地住在我們裡面,並寫在隨時可以取來誦讀之處。從前寫著罪的地方(耶利米書 17:1),現在要寫上神的話語。這是一項應許的內容(希伯來書 8:10 ,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裡),這應許使這條命令變得可行而容易。#
5.我們所親密熟悉並常常交往的(第4節):“要對智慧說:你是我的姊妹,是我深深愛慕並以之為樂的;要稱聰明為你的親屬,你與她關係親近,對她懷有純潔的感情;要稱她為你所追求的朋友。”我們必須使自己熟悉神的話語,求問它,顧念它的尊榮,並以同它交往為樂。#
6.我們用來防禦並作鎧甲的,使我們遠離陌生的婦人,遠離罪:那諂媚人卻毀滅人的事物,那淫婦;尤其使我們遠離汙穢的罪(第5節)。願神的話語堅固我們對這罪的畏懼和抵擋這罪的決心;願它向我們揭露這罪的詭詐,並使我們知道如何回答它的一切諂媚。#
愚昧的青年;淫婦的引誘。
6我曾在我房屋的窗戶內,從我窗欞之間往外觀看:7見愚蒙人內,少年人中,分明有一個無知的少年人,8從街上經過,走近淫婦的巷口,直往通她家的路去,9在黃昏,或晚上,或半夜,或黑暗之中。10看哪,有一個婦人來迎接他,是妓女的打扮,有詭詐的心思。11這婦人喧嚷,不守約束,在家裡停不住腳,12有時在街市上,有時在寬闊處,或在各巷口蹲伏,13拉住那少年人,與他親嘴,臉無羞恥對他說:14平安祭在我這裡,今日才還了我所許的願。15因此,我出來迎接你,懇切求見你的面,恰巧遇見了你。16我已經用繡花毯子和埃及線織的花紋布鋪了我的床。17我又用沒藥、沉香、桂皮薰了我的榻。18你來,我們可以飽享愛情,直到早晨;我們可以彼此親愛歡樂。19因為我丈夫不在家,出門行遠路;20他手拿銀囊,必到月望才回家。21淫婦用許多巧言誘他隨從,用諂媚的嘴逼他同行。22少年人立刻跟隨她,好像牛往宰殺之地;又像愚昧人帶鎖鏈去受刑罰,23直等箭穿他的肝;如同雀鳥急入網羅,卻不知是自喪己命。
所羅門在這裡為了加強他所發出的防備淫亂之罪的警戒,講述了一個青年人被淫婦的引誘徹底毀掉的故事。這樣的故事到了我們這個時代淫蕩褻瀆的詩人手中,足以被編成一齣戲劇,其中的妓女還會成為女主角。沒有什麼會比她欺騙那位青年紳士、誘使那位鄉紳上鉤的手段更能取悅觀眾、給他們帶來消遣;她的征服會被頌揚為機智與愛情的凱旋,喜劇也會以十分愉快的方式收場;每一個看過演出的青年人都會渴望也這樣被人勾引。愚昧人就是這樣以犯罪為戲耍。但所羅門在這裡講述這個故事,一切智慧善良的人也把它當作一個極其悲慘的故事來讀。凡心中尚有一點德性的人,都理所當然地對淫婦的無恥懷著最大的憤慨,對那個青年人的輕易屈服懷著最深切的憐憫;而故事結尾的悲痛反思,足以使所有讀到和聽到它的人懼怕肉體情慾的網羅,並謹慎地與之保持最遠的距離。人們認為這是一個比喻或設想的事例,但我恐怕它實在太過真實;更糟的是,儘管它警告人這些邪惡行徑會帶來致命的後果,這樣的事至今仍然屢屢真實發生;那些為地獄效力的人仍在玩同樣的把戲,並取得相似的成效。
所羅門是一位官長,因此察看臣民的品行,常常透過窗格觀看,以便親眼看見;他還觀察那些幾乎沒有想到他的眼目正在看著他們的人,使自己更清楚應當怎樣運用手中所佩的刀劍,使作惡的人懼怕。但他在這裡是以傳道人和先知的身份寫作;先知按職分就是守望者,要警告人仇敵正在逼近,尤其要指出他們埋伏之處,使我們不至於不知道撒但的詭計,卻能知道應當在哪裡加倍防守。所羅門在這裡正是這樣做的;我們可以留意他所作的敘述:
I.關於受試探的人,以及他怎樣使自己暴露在試探之下;因此,若結局是自己的毀滅,他只能怪自己。#
1.他是一個青年人(第7節)。肉體的情慾被稱為少年的私慾(提摩太後書 2:22);這不是要把它們淡化為年輕人的把戲,因而認為情有可原,反而是要加重其罪,因為它們奪去了本當獻給神的最初、最好的年日;又趁心思尚柔嫩時敗壞它,為此後一生的惡行奠定根基;同時也表明,青年人尤其應當堅固自己抵擋此罪的決心。#
2.他是一個無知的青年人。他進入世間,卻沒有按著本當有的方式,以智慧和敬畏神為原則,因此竟在沒有壓艙物、沒有領航員、沒有測深索、也沒有羅盤的情況下冒險出海。他不知道怎樣遠離惡事,而這正是最好的聰明(約伯記 28:28)。有些人雖然已經長成大人的身量,悟性卻幾乎還不及孩童;這樣的人很容易成為撒但的掠物。#
3.他結交壞同伴。他是青年人中的一個少年,是愚蒙人中的愚昧青年。倘若他意識到自己的軟弱,便與比自己年長、更有智慧的人交往,他就還有希望。基督十二歲時便與教師們交談,為青年人樹立了這方面的榜樣。然而,愚蒙人若選擇與自己同樣愚蒙的人為伴,他們就仍會愚蒙,並在愚蒙中變得剛硬。#
4.他閒蕩無事,除了像一個不知道如何安頓自己的人那樣從街上走過,便沒有別的事可做。汙穢的所多瑪有一項罪,就是安逸閒懶過度(以西結書 16:49)。有人說,原文的意思是他用故作端莊、高傲的姿態行走。他看起來是一個講究外表、拘泥形式的紈絝子弟;他最高的本領就是衣著漂亮、舉止有派頭,正好成為那隻猛禽撲擊的獵物。#
5.他是一個夜間遊蕩的人,憎惡並輕視在日光下應當完成的事務;黃昏本來召人從這些事務中回來休息,他卻與黑暗中不結果子的行為相交,在晚間的黃昏開始活動(第9節)。他選擇漆黑幽暗的夜間,認為這最適合自己的目的,卻不選擇有月光、可能使他被人認出的夜晚。#
6.他把路線指向一個自以為會款待他、可以讓他與之一同尋歡作樂之人的住所;他走近她的街角,走上通往她家的路(第8節),違背了所羅門的勸告(第5章第8節):不可走近她家的門。也許他不知道那是通往聲名狼藉之家的道路;但無論如何,那是一條他無事可做的路。當我們無事可做時,魔鬼很快就會給我們找出事情來做。我們不但必須謹防閒散的白日,也必須謹防閒散的夜晚,免得它們成為試探的入口。#
II.關於試探人的人。她不是普通的妓女,因為她是有夫之婦(第19節);就表面看來,她在鄰舍中頗有名望,沒有人懷疑她會犯這樣的惡事。然而在黃昏時分,當丈夫外出時,她卻無恥得令人憎惡。這裡對她的描述如下:#
1.她的衣著。她穿著妓女的服飾(第10節),華麗招搖,為要使自己顯得美麗;也許她像耶洗別一樣塗脂抹粉,裸露頸項和胸部,衣著鬆散而不整。內心的純潔會藉著衣著的端莊顯明出來;這才與自稱敬虔的婦女相稱。#
2.她的詭計與手腕。她心中詭詐,精通一切甜言哄騙的手段,知道怎樣藉著百般親暱達到自己卑鄙的目的。#
3.她的性情與舉止。她喧嚷任性,多言而固執,吵鬧而惹人厭煩,任意妄為、剛愎自用;她全憑一張嘴,無論對錯都一定要說了算;她不能忍受約束和管束,也不能容忍丈夫、父母、傳道人或朋友勸告她,更不用說責備她。她是彼列之女,不肯負任何軛。#
4.她所在的地方不是自己的家。她厭惡家中的約束和工作,除非不得已,她的雙腳絕不停留在那裡。她一味喜歡到處閒逛,不斷更換地點和同伴。她一會兒在鄉野,說是為了呼吸新鮮空氣;一會兒又在城裡的街道上,說是為了看看市場行情。這裡、那裡、到處都有她,唯獨不在她應該在的地方。她在各個街角埋伏,要找出可以擄為獵物的人。對於那些把家視為牢獄的人,德行就是一種苦刑。#
III.關於試探本身及其施行方式。她遇見了那個年輕浪子。也許她認識他;無論如何,她從他的派頭看出,他正是她想要的那種人。於是她摟住他的脖子,與他親嘴,完全違背一切端莊的準則(第13節)。她沒有等候他的恭維或追求,反而厚顏無恥地邀請他,不但到她家裡,而且到她床上。#
1.她引誘他與她一同吃晚飯(第14、15節):我這裡有平安祭。她藉此使他明白:#
(1.)她生活富足,四圍有如此多的福分,以致有理由獻平安祭,作為喜樂和感恩的表示;她在世上家境寬裕,因此他不必擔心自己的錢袋被掏空。#
(2.)她自稱敬虔。她今天去過聖殿,在那裡也像任何一個在主院中敬拜的人一樣受到尊重。她已經還了所許的願,並且自以為同全能的神把一切賬目都結清了,因此可以放膽另欠一筆新的罪債。注意,宗教的外在禮儀若不能使人剛強地抵擋罪,就會使人在罪中剛硬,並使屬肉體的心放膽犯罪,指望將來同神算賬結賬時,神會因他們的平安祭和所許的願欠他們許多,正如他們因自己的罪欠神許多一樣。然而,以敬虔的外表作為罪孽的庇護,實在可悲;這實際上使罪的羞恥加倍,使它罪上加罪。人竟用本該使自己驚懼的事物來矇騙良心,也是可悲的。法利賽人作很長的禱告,好使他們能夠更冠冕堂皇地推行貪婪而害人的圖謀。按律法,平安祭的肉大部分要歸還獻祭者,讓他們與朋友一同享用;如果是感恩的平安祭,就必須在當天全部吃完,一點也不可留到早晨(利未記 7:15)。這條有關慈愛和慷慨的律法竟被濫用,成為貪食和過度放縱的遮掩。“來吧,”她說,“跟我回家,因為我有充足的美食,只缺好同伴來幫我吃完。”平安祭竟這樣在惡劣的意義上變成了贖罪祭,實在可惜;原本為了尊榮神而設立的事物,竟成為卑劣情慾的食物和燃料,也實在可惜。但事情還不止於此。#
(4.)為了加強試探,#
[1.]她假裝自己對他的愛慕遠勝對任何人:“因此,因為我桌上有一頓豐盛的晚餐,我便出來迎接你;世上沒有一個朋友會像你一樣受歡迎(第15節)。你正是我特意出來尋找的人;我要殷勤尋找你,所以親自前來,不肯差派僕人。”她既然如此看重他的陪伴,又不辭辛勞地想要得到這份恩惠,他自然無法拒絕她。罪人竭力行惡,像那吼叫的獅子一樣到處遊行,尋找可吞吃的人,卻假裝自己是在尋找可以施恩幫助的人。#
[2.]她還要使人以為,神的護理本身也贊同她選擇他作伴,因為她尋找的人竟這麼快就找到了!#
2.她引誘他與她同寢。他們先坐下來吃喝,然後起來嬉戲,放縱淫蕩;那裡已經為他們預備好一張床,他將在床上找到各方面都令他滿意的事物。為了悅他的眼目,床上鋪著精巧華美的繡花毯子和雕刻的織物;他從未見過這樣的東西。為了悅他的觸覺,床單不是本地紡織的布料,而是從遠方運來、重價買得的埃及細麻布(第16節)。為了滿足他的嗅覺,床上薰了最芬芳的香料(第17節)。因此,來吧,讓我們盡情相愛(第18節)。她說這是愛嗎?她所指的是情慾,是禽獸般的情慾;可惜“愛”這個名稱竟受到這樣的濫用。真愛來自天上;這種東西來自地獄。那些實際上正在毀滅自己、也彼此毀滅的人,怎能假稱彼此歡娛、彼此相愛呢?#
3.她預先回應了他可能提出的危險方面的異議。她豈不是另一個男人的妻子嗎?倘若她丈夫在他們行淫時當場抓住他們,又會怎樣呢?他必使他們為這場尋歡付出慘重代價,那時他們愛情的歡樂又在哪裡呢?“決不要怕,”她說,“男主人不在家”(第19節)。她沒有稱他為自己的丈夫,因為她離棄了幼年的引導者,忘記了她神的約;她只稱他為“家裡的男主人,就是那個使我厭煩的人。”同樣,波提乏的妻子提到自己的丈夫時,也不肯這樣稱呼他,只說“他”(創世記 39:14)。因此,人們有充分理由留意並稱贊撒拉,因為她恭敬地談及自己的丈夫,稱他為主。她因丈夫不在家而自得其樂;她說自己若沒有人陪伴就會憂鬱,所以無論有什麼人陪伴,她都可以對他隨意放縱,因為自己已經不在丈夫眼下,他絕不會知道。但他難道不會很快回來嗎?不會:“他出門遠行,不可能突然回來;他已經定下返回的日子,而且從來不會比自己所說的日期提前回家。他隨身帶著一袋銀錢,或是”#
(1.)“為了做買賣、購買貨物;在把錢全部花完以前,他不會回來。一個誠實勤勞的人竟受到這樣的虧待,實在可惜;當他為了家庭的益處外出辦事時,妻子竟利用他的離家行惡。”或者,#
(2.)“為了揮霍宴樂。”無論是否公正,她暗示他是一個壞丈夫;她決意要做壞妻子,所以必須把他說成這樣,作為自己的藉口。這種說法往往毫無根據,而且永遠不能成為充分的藉口。“他在外面追逐享樂,揮霍家產,”她說,“我為什麼不可以在家裡也這樣做呢?”#
IV.關於試探取得的成功。她向青年人應許一切令人愉悅之物,並保證他享用時不受懲罰,於是達到了目的(第21節)。看來這青年人雖然非常愚昧,卻原本沒有惡意;否則只需一句話、一個手勢或一個眼色就夠了,根本不需要這一大篇說辭。然而,儘管他原本沒有這樣的意圖,甚至良心中還有某種力量加以反對,她仍用許多甜言蜜語使他屈服。他裡面的敗壞最終勝過良心的責備;他的決心不夠堅強,無法抵擋這樣巧妙的攻擊。她用嘴唇的諂媚迫使他就範;他不能堵住耳朵不聽這個迷惑人的婦人,反而投降,作了她的俘虜。智慧的使女為智慧申辯;她們有道理作支持,又有真實、神聖的快樂吸引人,眾人卻對她們充耳不聞;她們用盡一切口才,也不能強迫人進來。但罪在人心中有這樣的權勢,以致它憑謊言和諂媚發出誘惑,很快便能得勝。所羅門看見這個愚昧的青年人跟隨淫婦時,是何等憐憫地看著他!#
(1.)他認定這人已經無可挽回;唉!他已經毀了。他正走向宰殺之地,因為汙穢的房屋乃是屠宰寶貴靈魂的場所;箭很快就會刺穿他的肝。他沒有穿上護心鏡,必遭受致命的創傷(第23節)。他這樣無可挽回地拋棄的,正是自己的性命、寶貴的性命。他已經完全不能行任何善事;良心已經敗壞;通往其他一切惡行的門也已經打開;這事最終必使他遭受無窮的定罪。#
(2.)使他的處境更加可憐的是,他自己並未察覺所處的悲慘和危險。他蒙著眼走去;甚至笑著走向毀滅。牛被牽去宰殺時,還以為自己正被領到草場;愚昧人;即醉酒的人,因為在所有罪人中,醉酒者是最大的愚昧人;被帶去受木枷的懲治,卻沒有感覺到其中的羞恥,反倒像去看戲一樣前往。飛鳥急入網羅時,只看見誘餌,並指望從中得到一口美食,卻沒有想到這關乎自己的性命。這個不思考、無戒備的青年人也是如此;他夢想的只是自己將在妓女懷抱中享受的快樂,實際上卻正在一頭衝向毀滅。雖然所羅門在這裡沒有告訴我們,他是否對這個卑劣的妓女執行了律法,但我們沒有理由認為他沒有這樣做,因為她所造成的禍害使他如此痛心,也使他對此如此憤慨。#
一個青年的受誘。
24眾子啊,現在要聽從我,留心聽我口中的話。25你的心不可偏向淫婦的道,不要入她的迷途。26因為,被她傷害仆倒的不少;被她殺戮的而且甚多。27她的家是在陰間之路,下到死亡之宮。
這裡是對前述故事的應用:“所以要聽從我,不要聽從這樣的誘惑者(第24節);要聽父親的話,不要聽仇敵的話。”
1.“有良言勸告你們時,要接受。不要讓你的心偏向她的道路(第25節)。德行的道路縱然崎嶇狹窄、孤單難行、一路向上,也決不要離開它,去走淫婦那看似青翠、寬闊而人群擁擠的道路。不但要使雙腳遠離那些道路,甚至不可讓自己的心傾向它們;決不可懷有這方面的意念,也決不可不用憎惡的態度看待這些邪惡行徑。要讓理性、良心和心中掌權的敬畏神之心約束感官慾望的傾向。你若行在她的路徑上,行在任何一條通向此罪的路徑上,就是迷失了方向,偏離了正直、安全的道路。因此務要謹慎,不要迷失,免得無休止地漂流。”#
2.“有明確的警告賜給你們時,要接受警戒。”#
(1.)“回顧過去,看看這罪造成了什麼禍害。淫婦所毀滅的並不是零星幾個人;她已經使許多受傷的人倒下。”成千上萬的人因這罪在今生和永恆中被毀滅;受害的不只是軟弱愚蒙的青年人,如他剛才所講的那個人一樣,還有許多強壯的人也被她殺害(第26節)。在這裡,他或許特別想到參孫;參孫被這罪殺害了。他也許還想到大衛;大衛因這罪使刀劍臨到自己家中,儘管主在一定程度上將它挪去,使他本人不至於死亡。他們不但身體極其強壯,而且有卓越的智慧和勇氣;然而他們肉體的情慾還是勝過了他們。香柏樹若被搖動,松樹就當哀號。自以為站立得穩的人,必須謹慎,免得跌倒。#
(2.)“憑信心向前觀看,看看這事最終會有什麼結局,”(第27節)。她的家雖然裝飾華麗、陳設富足,又被稱為享樂之家,卻是通往地獄的道路;她的內室是下到死亡內室和永恆黑暗的樓梯。行淫的杯很快就必須換成戰兢的杯;情慾的火焰若不借著悔改和治死罪性來撲滅,就會一直焚燒到最深的地獄。因此,應當敬畏,不要犯罪。#
本章的主旨,正如前幾章一樣,是警戒青年人防備肉體的情慾。所羅門記得這事給他父親帶來了何等惡劣的後果;或許他也發現自己有此傾向,並察覺他的兒子沉溺於此;至少,他曾看到臣民中許多前途可期的青年人被這些情慾毀掉。因此,他認為,為勸阻人遠離這些情慾,無論說多少都不為過,使“各人都曉得怎樣用聖潔、尊貴守著自己的器皿,不放縱汙穢的情慾。”本章有:
I.一般性的勸勉,要使我們的心思以神的話語為原則,並受它治理,視之為抵禦此罪的至高解毒劑(第1–5節)。#
II.具體說明粗心無備的青年人陷入這個網羅的巨大危險(第6–23節)。#
III.結尾從中引出嚴肅的警戒,要謹防一切接近此罪的途徑(第24–27節)。 我們都應當禱告:“主啊,不要領我們進入這試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