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箴言 25
箴言:章節目錄
本頁內容 6
智慧的樂趣與益處。
本節是所羅門後面這一集箴言的標題,因為他尋求並整理了許多箴言,好藉此繼續教導百姓知識(傳道書 12:9)。請注意:
1.這些箴言是所羅門的;他蒙神默示,為教會的益處傳下這些智慧而有分量的言語。我們已經讀過許多,但仍有更多。然而在這一點上,基督比所羅門更大,因為若把基督所說、所做的一切有教益的事全都記錄下來,所寫的書就是世界也容不下(約翰福音 21:25)。#
2.出版者是希西家的臣僕;他們很可能在這件事上奉他的差遣行事,由他委派,為教會做這項有益的工作,正如他在律法和誡命方面所做的其他善工一樣(歷代志下 31:21)。他究竟是讓當時在世的先知以賽亞、何西阿或彌迦從事這項工作,還是讓一些在先知學校中受過訓練的人,或一些祭司和利未人;我們發現他曾把有關神聖事務的責任交給他們(歷代志下 29:4);來做,抑或(如猶太人所認為的)讓他的首領和國務大臣,就是更適合稱為他臣僕的人來做,並不能確定;即使這項工作是由以利亞敬、約亞和舍伯那完成的,也絲毫不會貶低他們的身份。他們從所羅門在位時期的記錄中謄錄這些箴言,並把它們作為本書先前版本的附錄出版。把別人也許已經隱沒無聞許久的著作出版,可能是對教會極有益處的一項服事。有些人認為,他們是從所羅門所說的三千句箴言(列王紀上 4:32)中選出這些來的;他們略去那些有關自然事物和自然哲學的箴言,只保存具有神聖與道德性質的箴言。還有人注意到,在這部選集中,那些涉及君王及其治理的論述得到了特別的重視。#
審慎的箴言。
2將事隱秘乃 神的榮耀;將事察清乃君王的榮耀。3天之高,地之厚,君王之心也測不透。
這裡說明了:
1.神榮耀的一個實例:將事隱秘乃是他的榮耀。他無須查究任何事,因為他以清楚而確定的眼光完全知道一切,沒有什麼能向他隱藏;然而,他的道路在海中,他的路徑在大水之中。他的謀略深不可測(羅馬書 11:33)。我們所聽見的不過是關於他的一小部分。密雲和幽暗在他的四圍。我們看見他所做的,卻不知道其中的緣由。有些人認為這是指人的罪;赦免罪,就是遮蓋罪、不記念罪、不提說罪,乃是他的榮耀。他向罪人所施的忍耐也同樣是他的尊榮;在這種忍耐中,他似乎保持沉默,不理會此事。#
2.君王尊榮的兩個實例:#
(1.)神的榮耀在於他無須查究事情,因為他不經查究便知道;君王的尊榮卻在於專心致志,並採用一切調查方法,把呈到他們面前的事察清。他們要費心審問犯罪的人,以便發現其圖謀,使暗中隱藏的行為顯露出來;不可倉促斷案,也不可在尚未權衡事情之前下判斷;也不可把查明事情完全留給別人,而要親眼察看。#
(2.)神的榮耀在於,人無法藉著查究把他測透;這種尊榮的一部分也落在那些查明事情的明智君王身上。他們的心無法測透,如同天的高度或地的深度一樣,我們可以加以推測,卻無法測量。君王有他們的 arcana imperii:國家機密,有秘而不宣的謀劃,也有國家事務上的理由;私人沒有資格判斷這些事,因此不應窺探。明智的君王查究事情時,會有別人意想不到的深謀遠慮;所羅門就是如此,他吩咐拿刀來,要把活孩子劈成兩半,意在藉此查出誰是真正的母親。#
4除去銀子的渣滓就有銀子出來,銀匠能以做器皿。5除去王面前的惡人,國位就靠公義堅立。
這表明,君王竭力遏制罪惡、改革百姓的風俗,是鞏固其政權最有效的方法。請注意:
1.官長的職責是什麼:除去惡人,運用他們的權力使惡行和作惡的人懼怕;不僅要把邪惡褻瀆的人從面前趕走,禁止他們進入宮廷,還要震懾並約束他們,使他們不能在臣民中散佈其邪惡的毒害。這稱為除去銀子的渣滓,而渣滓是藉著火力除掉的。惡人是一個國家的渣滓,是一地的浮沫,應當如此除去。人若不除去他們,神必除去(詩篇 119:119)。惡人若從王面前被除去,王若棄絕他們,並表明自己憎惡他們邪惡的行徑,這在很大程度上會使他們無力作惡。宮廷的改革會促進全國的改革(詩篇 101:3、8)。#
2.他們履行這項職責會有什麼益處。#
(1.)臣民會得到改善;他們必如煉淨的銀子,適合製成貴重的器皿。#
(2.)君王的地位會得到鞏固。他的國位必因這公義堅立,因為神會賜福他的治理,百姓也會順服,政權便能長久。#
6不要在王面前妄自尊大;不要在大人的位上站立。7寧可有人說:請你上來,強如在你覲見的王子麵前叫你退下。
這裡讓我們看見:
1.宗教絕不會破壞良好的禮儀,反而教導我們在上級面前謙卑恭敬,謹守本分,把位置讓給理當得著的人。“不要粗魯隨便地在王面前或大人物面前突出自己;不要同他們攀比”(有些人如此理解);“不要在衣著、陳設、園林、家用或隨從方面與他們爭勝,因為這是對他們的冒犯,也會耗盡你自己的產業。”#
2.宗教教導我們謙卑和捨己,這比良好禮儀的功課更高:“即使某個位置是你有權得到的,也要捨己;不要貪圖顯耀,不要一心謀求升遷,也不要硬擠進地位高於你之人的圈子;若神分派你處在低微的境遇中,就當知足。”他提出的理由是,這實際上才是升高之道;我們的救主在一個似乎取材於此的比喻中也說明了這一點(路加福音 14:9)。這並不是說,我們應當為了追求尊榮而假裝端莊謙卑,把它當作一種計謀;而是說,我們必須真正端莊謙卑,因為神會尊榮這樣的人,人也會如此。一個人得到的升高超過自己的要求和期望,比在王子麵前被降到低於這些要求和期望的位置,更能使自己滿足,也更有聲譽。獲准見到王子本是極大的尊榮;未經許可便直視他,則是極大的僭妄。#
8不要冒失出去與人爭競,免得至終被他羞辱,你就不知道怎樣行了。9你與鄰舍爭訟,要與他一人辯論,不可洩漏人的密事,10恐怕聽見的人罵你,你的臭名就難以脫離。
I.這裡就訴訟提出了良好的勸告:#
1.“在你自己尚未考慮,也未同朋友商議之前,不要急於提起訴訟:不要急忙出去爭訟;不要在盛怒之中,或剛看出理似乎在你這邊時,便申請傳票;要慎重權衡此事,因為我們在自己的案件中很容易偏袒自己。要考慮費用的確定性與成敗的不確定性,考慮這件事會帶來多少操心和煩惱,而且最終案件仍可能判你敗訴;既是這樣,你當然不該急忙出去爭訟。”#
2.“在你嘗試以和睦方式解決事情之前,不要提起訴訟(第9節):私下與你的鄰舍辯明你的案件,也許你們會更加彼此瞭解,並看出沒有訴諸法律的必要。”在公開的爭端中,那場最終必須結束的戰爭,本來很可能通過和談加以避免,從而省去大量的流血和財物損失。私人的爭端也是如此:“在你尚未單獨向鄰舍指出他的過錯,而他尚未拒絕把事情交付裁斷或達成和解以前,不要把他當作外邦人和稅吏來控告。也許雙方爭執的事是一個秘密,不宜向任何人洩露,更不宜拿到眾人面前公開展示;因此要私下了結,免得事情被揭露。”有些人把它讀作:不可洩露別人的秘密。“不要為了報復、羞辱你的對手,就披露本應保密且與案件毫無關係的事。”#
II.他提出兩個理由,說明我們為何應當如此謹慎地訴諸法律:#
1.“否則,案件就可能判你敗訴;當被告證明自己在你指控他的事上是正當的,並證明你的控告輕率而擾人、你沒有正當的起訴理由,從而使你蒙羞、判你敗訴並迫使你支付訴訟費用時,你就不知道該怎麼辦。這一切本可通過稍加考慮而避免。”#
2.“你若被人看作好爭訟之徒,就會受到極大的羞辱。不僅被告本人(第8節),連聽審案件的人也會使你蒙羞,把你揭露為一個毫無原則的人;你的惡名不會消除,你永遠無法挽回自己的聲譽。”#
富有教益的比喻。
11一句話說得合宜,就如金蘋果在銀網子裡。12智慧人的勸戒,在順從的人耳中,好像金耳環和精金的妝飾。
所羅門在這裡說明,一個人應當怎樣行才十分合宜:
1.說話切合實際:一句在輪子上運行、運轉順暢的話,就是環境合宜,在適當的時間和地點,用恰當的言辭及時給予教導、勸告或安慰;它既適合聽者的情形,也符合說者的身份。這句話就像形似蘋果的金球,或像真正呈金黃色的蘋果(金色的雷奈特蘋果),也許還鍍了金,正如我們有時所見的鍍金月桂;這些金蘋果凸現在銀製圖案中,或更可能是被端到桌上,放在銀絲網籃裡,或放在我們稱為銀絲細工製成的盒子裡,透過它可以看見金蘋果。毫無疑問,這是當時人所熟知的一種餐桌飾物。正如它十分悅目,合宜說出的話也十分悅耳。#
2.尤其要有分寸地責備人,使責備可以被接受。責備若由智慧的責備者妥善提出,又被順從的耳朵正確領受,就如金耳環和精金的飾物,使責備者與受責備者雙方都顯得優美而合宜。兩者都會得到稱讚:責備者因如此審慎地提出責備而受稱讚,受責備者則因如此耐心地接受責備並善加運用而受稱讚。別人會稱讚他們雙方,他們彼此也會感到滿意;提出責備的人因責備產生了預期的效果而歡喜,受到責備的人則有理由把它當作一番善意而為此感激。我們說,凡被善意接受的,就是妥善提出的;然而,妥善提出的責備並不總是能得到善意接受。我們固然希望智慧的責備者總能遇到順從的耳朵,但事實往往並非如此。#
13忠信的使者叫差他的人心裡舒暢,就如在收割時有冰雪的涼氣。
這裡請看:
1.僕人應當關心什麼。即使是地位最低、奉差遣辦事並受託處理某項事務的人,尚且如此,地位更高的人;君王的代理人和使節;就更應如此。他應當忠於差遣他的人,謹慎避免因錯誤或故意而辜負所託,並且在自己能力所及的一切事上,不可虧負主人的利益。那些受委託作代理人的,應當像為自己辦事一樣謹慎行事。#
2.這會給主人帶來何等大的滿足;它會使主人的心舒暢,正如收割時冰雪的涼氣使那些承擔一日勞苦和炎熱的工人舒暢一樣(在炎熱的國家,人們用人工方法把冰雪終年保存)。事情越重要,人越擔心它失敗,使者若把事情辦得成功而妥善,就越蒙悅納。忠信的傳道人,就是基督的使者,也應當如此蒙我們悅納(約伯記 33:23);無論如何,他在神面前必成為馨香之氣(哥林多後書 2:15)。#
14空誇贈送禮物的,好像無雨的風雲。
以下兩種人都可以說是以虛假的禮物誇耀自己:
1.假稱自己已經領受或送出了其實從未擁有、從未送出的東西;他大肆宣揚自己傑出的才幹和良好的服務,但這一切都是虛假的;他並不是自己所假裝的那種人。或者,#
2.應許要贈送什麼、要做什麼,卻什麼也不履行;他使人期待他將為國家、為朋友成就何等偉大的事,將留下何等貴重的遺贈,但他要麼沒有能力做到自己所說的,要麼從未打算去做。這樣的人如早晨的雲霧,轉眼消散,使那些盼望它降雨澆灌乾旱土地的人失望(猶大書 1:12);他們是沒有水的雲。#
雜項箴言。
15恆常忍耐可以勸動君王;柔和的舌頭能折斷骨頭。
這裡向我們推薦兩件事,作為與人交往時很可能使我們達到目的的方法:
1.忍耐:承受眼前的火氣,卻不因此動怒;等候適當的機會陳明理由,也給別人時間加以考慮。通過這種方法,甚至君王也可能被勸服,去做他先前似乎極其反對的事,普通人就更不用說了。如今合乎公義和道理的事,到了以後仍會如此;所以我們現在不必強行催迫他們,只須等候更合宜的時機。#
2.溫和:說話不帶怒氣,也不激怒別人。柔和的舌頭能折斷骨頭;它能軟化最剛硬的性情,勝過最乖僻的人,正如閃電一樣,據說閃電有時能折斷骨頭,卻不穿透皮肉。基甸用柔和的舌頭平息了以法蓮人的怒氣,亞比該也使大衛息怒。我們常說,嚴厲的話折不斷骨頭,所以應當耐心忍受;然而看來,柔和的話確能折斷骨頭,所以我們應當在一切場合審慎地說這樣的話。#
16你得了蜜嗎?只可吃夠而已,恐怕你過飽就嘔吐出來。
這裡說明:
1.我們可以清醒而有節制地享用感官的樂趣:你找到蜂蜜了嗎?它不像對約拿單那樣,是你不可吃的果子;你可以懷著感恩的心吃,因為神創造了令我們感官愉悅的事物,也准許我們使用。只可吃夠用的,不可再多。夠用就如同享用筵席一樣美好。#
2.我們受到警告,要謹防過度。我們享用一切樂趣,都必須像吃蜂蜜一樣,約束自己的食慾,免得攝取超過對自己有益的分量,反而使自己生病。最甜美的東西最容易使我們過飽,因此,那些天天奢華宴樂的人必須謹慎自守,免得他們的心在任何時候被重擔壓住。感官的樂趣因過度享用而失去甜美,變得令人厭惡,正如蜂蜜在胃中變酸一樣;所以清醒節制地享用這些樂趣,不僅是我們的本分,也符合我們的利益。#
17你的腳要少進鄰舍的家,恐怕他厭煩你,恨惡你。
這裡他提到另一種不可享用過度的樂趣,就是探訪朋友。前一種樂趣不可過度,是怕我們自己厭膩;這一種不可過度,是怕使鄰舍厭膩。
1.偶爾探訪鄰舍是一種禮貌,可以表明我們對他們的尊重和關心,培養並增進彼此的認識與友愛,也使我們能從與他們的交談中得到滿足和益處。#
2.探訪朋友時不給他們帶來麻煩,不探訪得過於頻繁,不停留得過久,不特意挑吃飯的時間前去,也不多管他們家中的事務,這既是智慧,也是良好的禮儀。否則,我們會使自己變得不受重視、卑微而令人感到負擔。你的鄰舍若如此被你的探訪糾纏打擾,就會厭煩你、恨惡你;這會毀掉原本應當藉此增進的友誼。Post tres sæpe dies piscis vilescit et hospes:三日以後,魚和客人往往都令人厭惡。過分熟悉會滋生輕蔑。Nulli te facias nimis sodalem:不要同任何人過分親密。靠朋友白吃白喝的人,最終會失去朋友。這樣看來,神比任何其他朋友都好得多;因為我們不必少進他的家,就是他的施恩寶座(第8章第34節);我們越常到他那裡去,就越好,也越蒙歡迎。#
18作假見證陷害鄰舍的,就是大槌,是利刀,是快箭。
這裡說明:
1.所譴責的罪,是作假見證陷害鄰舍;無論是在審判中還是在日常交談中,這都違背第九條誡命的律法。#
2.這裡譴責這罪,是因它具有害人的性質;它不僅能毀壞人的名譽,也能毀掉他們的性命、產業、家庭以及一切為他們所珍愛的事物。虛假的證言集各種危險於一身;它是大錘(或是能把人的腦袋打碎的棍棒),是人無法防禦的連枷;它是可以傷害近處之人的刀劍,也是可以傷害遠處之人的利箭。因此,我們必須禱告:“耶和華啊,求你救我的性命脫離說謊的嘴唇!”(詩篇 120:2)。#
19患難時倚靠不忠誠的人,好像破壞的牙,錯骨縫的腳。
1.不忠信之人的倚靠(有些人如此解讀),必如斷裂的牙齒。他的計謀、權力、勢力,以及他所倚靠、要用來支持自己作惡的一切,都會在患難時辜負他(詩篇 52:7)。#
2.倚靠不忠信的人(我們如此解讀),就是倚靠一個我們原以為可靠、因而加以信賴,後來卻證明並非如此的人;這種倚靠不僅毫無用處,而且令人疼痛煩惱,如斷裂的牙齒或脫臼的腳一樣。我們一旦把重量放在它上面,它不但辜負我們,也使我們感到疼痛;尤其是在患難之時,我們最期待從它得到幫助,它卻如一根折斷的蘆葦(以賽亞書 36:6)。患難時倚靠信實的神,絕不會如此;我們可以安歇在他身上,在他裡面安然居住。#
20對傷心的人唱歌,就如冷天脫衣服,又如硷上倒醋。
1.這裡所責備的荒謬之舉,是向憂傷的心唱歌。處在極大悲傷中的人,應當藉著同情他們、向他們表示哀悼,並同他們一起哀嘆而得到安慰。如果採用這種方法,我們嘴唇的動作可以減輕他們的愁苦(約伯記 16:5);但若以為同他們嬉笑、設法使他們快樂,就能使他們得到舒解,我們便是採用了錯誤的方法。因為他們看見朋友如此不關心自己,只會更加悲傷;這會使他們重新訴說悲傷的緣由,加重那些愁苦,並使他們在悲傷中剛硬自己,抵擋歡樂的衝擊。#
2.與此相比的荒謬之舉,是在寒冷天脫掉一個人的衣服,使他更加寒冷;又如把醋倒在鹼上,好像把水倒在石灰上,使它劇烈翻騰。向心靈憂傷的人唱歡樂的歌,就是如此不恰當、如此不協調。有些人按相反的意思解讀:正如人在寒冷天穿上衣服可使身體溫暖,或醋倒在鹼上可使其溶解,向悲傷的人唱安慰之歌,也能使他精神舒暢,驅散他的愁苦。#
饒恕仇敵。
21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飯吃;若渴了,就給他水喝;22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頭上;耶和華也必賞賜你。
由此可見,無論文士和法利賽人怎樣敗壞了律法,不僅愛弟兄的誡命,甚至愛仇敵的誡命,也不只是一條新命令,還是一條舊命令,是舊約的誡命;不過我們的救主又以他自己的偉大榜樣賦予這誡命新的力量,因為我們還作仇敵時,他就愛了我們。請注意:
1.我們必須怎樣表達對仇敵的愛:要切實向他們行善,甚至做那些需要我們付出代價、又是他們最願接受的事。“他們若飢餓乾渴,不要因他們的困境而幸災樂禍,也不要設法斷絕他們的供應;反要救濟他們,正如以利沙救濟那些前來捉拿他的亞蘭人一樣,”2 King 6 22。#
2.我們有何鼓勵如此行。#
(1.)這很可能成為贏得他們、使他們轉而同我們和好的方法;我們會使他們軟化,正如鍊金者在坩堝中熔化金屬,不僅把金屬放在火上,還把火炭堆在上面。使仇敵變為朋友的方法,就是以友善的態度待他。如果這樣做仍不能贏得他,就會加重他的罪和刑罰,把神震怒的燃燒火炭堆在他頭上;反之,因他的災禍而歡喜,卻可能使神的震怒轉離他(第24章第17節)。#
(2.)無論如何,我們不會因捨己而受損:“無論他是否轉而溫和待你,耶和華都必報答你;你如此顯明自己有饒恕人的心,他也必饒恕你。你遭遇困苦時(儘管你曾經邪惡而忘恩),他必供應你,正如你供應仇敵一樣;至少到了義人復活的時候,這一切必得到報償。那時,向仇敵所行的善會同向神的朋友所行的善一樣被記念。”#
雜項箴言。
23北風生雨,讒謗人的舌頭也生怒容。
這裡請看:
1.我們必須怎樣遏制罪併為反對罪作見證,尤其是誹謗和背後中傷的罪。我們必須向它皺眉,以憤怒的臉色設法使它羞愧退縮。如果誹謗的話不是那麼容易有人聽,就不會像現在這樣容易被人說出來;誹謗者若看見自己的閒話使在場的人不悅,良好的禮儀就會使他住口。如果我們聽見自己所看重的摯友遭人惡言中傷,就應當表現出不安;對於一切惡言中傷,我們也應表現出同樣的厭惡。如果不能用別的方法責備,我們可以用臉色責備。#
2.這樣做很可能產生的良好效果;誰知道這不會使背後毀謗的舌頭住口並退去呢?罪若得到縱容,就會膽大妄為;但它若受到一點遏制,因深知自身可恥,便會變得怯懦。這種罪尤其如此,因為許多人辱罵他們所談論的人,只是希望討好聽他們說話的人。#
24寧可住在房頂的角上,不在寬闊的房屋與爭吵的婦人同住。
這與他在第21章第9節所說的相同。請注意:
1.那些同不相配的人共負一軛者何等可憐,尤其是與爭吵好鬥的人結合,無論對方是丈夫還是妻子;因為這話同樣適用於雙方。與其同一個非但不能成為合宜的幫助者、反而嚴重妨礙生活安寧的人結合,還不如獨自一人。#
2.那些獨居的人有時也可能令人羨慕;他們固然缺少交往的安慰,卻也免受交往帶來的煩惱。正如有些情況使人有理由說:“沒有生育過的子宮是有福的”,也有些情況使人有理由說:“從未結婚、只像僕人一樣睡在房頂一角的人是有福的。”#
25有好消息從遠方來,就如拿涼水給口渴的人喝。
這裡請看:
1.我們渴望聽到遠方朋友和自己事務的好消息,是何等自然。有時我們急不可耐地等候從外地傳來的消息;我們的心渴望得到它。但我們應當約束這種過度的願望;若是壞消息,它總會來得太早;若是好消息,它無論何時來到都會受歡迎。#
2.這樣的好消息來到時會多麼令人欣喜,正如涼水使乾渴的人精神舒暢。所羅門自己在海外有許多貿易,也通過使節同外國宮廷保持往來;從海外聽到交涉成功的消息何等令人愉快,他從親身經歷中十分清楚。天國是一個遙遠的國度;從那裡聽到好消息,是何等令人精神舒暢!這消息既在永遠的福音中傳來;福音的意思就是喜訊;也在聖靈與我們的靈一同見證我們是神的兒女時傳來。#
26義人在惡人面前退縮,好像趟渾之泉,弄濁之井。
這裡把義人在惡人面前倒下描述為一件極其可悲的事,一種公眾的禍患,也會給許多人帶來惡果,如同攪渾泉源、汙染水井一樣。這就是說:
1.義人在惡人眼前陷入罪中:他們做出任何與自己的信仰表白不相稱的事;這事被傳到迦特,在亞實基倫的街上傳揚,使非利士的女子歡喜。那些素來以智慧和尊榮著稱的人若從卓越的地位墮落,就會因使一些人憂傷而攪渾泉源,也會因感染另一些人、使他們壯膽照樣行而汙染水井。#
2.義人受到惡人的暴力或詭計壓迫、擊敗和踐踏,被撤職並推入默默無聞之中;這就是攪渾公義的泉源,汙染政權本身的水井(第28章第12、28節;第29章第2節)。#
3.義人膽怯畏縮,向惡人屈膝,不敢反對他的惡行,卑劣地向他讓步;這是對宗教的羞辱,使善人灰心,也加強罪人的手,使他們繼續犯罪,因而就像被攪渾的泉源和被汙染的水井。#
27吃蜜過多是不好的;考究自己的榮耀也是可厭的。
I.我們必須靠著恩典向兩件事死:#
1.向感官的樂趣死,因為多吃蜂蜜並不好。蜂蜜雖然悅人口味,適量食用也十分有益健康,但若食用過度,就會令人噁心,生出膽汁,並引發許多疾病。世人的一切樂趣都是如此:它們會使人厭膩,卻永遠不能使人滿足;那些縱容自己大量享用的人,會因這些樂趣而陷入危險。#
2.向人的稱讚死。我們不可貪求人的稱讚,正如不可貪求享樂一樣;因為人尋求自己的榮耀,追逐掌聲,貪圖使自己廣受歡迎,並不是他們的榮耀,而是他們的羞恥。人人都會因此嘲笑他們;這樣追求得來的榮耀,即使得到了,也不是榮耀,因為它對人而言實在不是真正的尊榮。#
II.有些人賦予本節另一種意思:多吃蜂蜜並不好,但探究榮耀而卓越的事卻大受稱讚,是真正的榮耀;在這件事上,我們不會因過度而犯罪。另一些人則這樣解釋:“蜂蜜雖然悅人口味,但若食用無度,就會使胃不堪重負;同樣,對崇高榮耀之事作過分好奇的探究,雖然令我們愉悅,但若窺探得太深,其榮耀和光輝超過我們承受的能力,就會壓垮我們的理解力。”也可這樣解釋:“你可能因吃太多蜂蜜而厭膩,但榮耀的最終結局,就是他們的榮耀,也就是蒙福之人的榮耀,乃是真正的榮耀;它必永遠新鮮,永不使人的願望厭倦。”#
28人不制伏自己的心,好像毀壞的城邑沒有牆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