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8
本章中,I. 确定了教会的权利与收入,并就利未人的供职和供养给出规例(见第1–8节)。II. 重申警戒,不可随从外邦人拜偶像的可憎习俗(见第9–14节)。III. 给他们一个应许,即预言之灵要在他们中间继续存在,并最终集中于基督这位大先知(见第15–18节)。IV. 对藐视预言的人(第19节)或伪造预言的人(第20节)发出忿怒的警告,并给出试验预言的准则(见第21、22节)。
利未人的供养(主前1451年)
1 祭司利未人和利未全支派,必在以色列中无分无业;他们要吃献给主的火祭和他的产业。2 所以他们在弟兄中必没有产业;主是他们的产业,正如他对他们所说的。3 祭司从百姓所得的分,就是从献祭的人,无论是牛是羊,他们要把前腿、两腮和脾胃给祭司。4 你初收的五谷、新酒和油,并初剪的羊毛,也要给他。5 因为主你的神从你众支派中拣选了他,使他和他的子孙永远奉主的名站立供职。6 若有一个利未人,从以色列全地你任何城门,就是他寄居之处,照他心中所愿,来到主所要选择的地方;7 他就要奉主他神的名供职,像他众弟兄利未人,就是在那里侍立在主面前的人一样。8 除了他变卖祖产所得的以外,他们要有同等的分可以吃。
官职与圣职,是两项神圣的制度,对于在人间维持并推进神的国,有极可称羡的用处。关于前者的律法,我们在上一章末尾已经见过;本章则给出关于后者的指示。这里在祭司的产业与百姓的产业之间设立界限。
I. 这里加以照管,使祭司不叫自己缠累于今生的事务,也不以今世的财富使自己富足;他们有更美的事要思念。他们必在以色列中无分无业,也就是说,无论在战争中所得的掳物,还是那要拈阄分配的土地,他们都没有份(第1节)。他们的争战和耕作都是属灵的,足以使他们手中既有工作也有益处,并使他们满足。主是他们的产业(第2节)。注意,按着新约,凡以神为产业的人,不应贪恋世上的大事,既不紧抓已有的,也不攫取更多,而应以一种与相信神全然充足之人相称的淡然态度,看待一切现今的事物。
II. 这里同样加以照管,使他们不缺乏今生任何安慰和便利。虽然神,就是灵,是他们的产业,但并不因此就得出他们必须靠空气生活;并非如此,
1. 百姓必须供应他们。他们必须从百姓得他们应得的分(第3节)。他们的供养不可取决于百姓的慷慨,而必须由律法赋予他们权利。受道教导的人,按公义应当把财物分给教导他的人;凡从庄严的宗教聚会中得益处的人,也应为那些主持这类聚会的人得着舒适的生活供给而出力。(1)按班次在祭坛前供职的祭司,有祭物中的一份,就是他们轮值时所献的平安祭;除了先前指定给他们的胸和腿以外(利未记 7:32–34),这里又吩咐把两腮和脾胃给他们;律法绝非削减已经赐予他们的,反而给他们增添。(2)在某一境内所出的初熟之物,似乎要带给住在他们中间的祭司,作为他们在乡间的供养;他们初熟的谷物和新酒作食物,初剪的羊毛作衣服(第4节);因为那些受雇教导别人的祭司,自己也应当学习:有衣有食,就当知足。初熟之物是献给神的,而他设立祭司作他的收受者;若神把一般给穷人的,看作借给他,并要连本带利偿还,那么特别给贫穷传道人的,就更是如此;特别给贫穷传道人的,就更是如此。这里给出他们产业上这项恒常负担的充分理由(第5节),因为利未人是神所拣选的,而他的拣选必须得到承认和支持;凡他所尊重的人,我们也当尊重;又因为他们站立供职,就应当因他们的侍候和劳苦得报偿,尤其因为这是奉主的名,凭他的授权,在他的服事中,并为他的赞美;而这项负担永远传给他们的后裔。这样受托、这样受用的人,理当得到一切应有的鼓励,因他们是他们共同体中最需要、最有用的成员之一。
2. 祭司彼此之间不可互相遮挡光。若有一个祭司,按律法只须按自己的班次在祭坛前供职,并因此得供给,却因他对圣所极大的爱慕,把自己奉献为在那里恒常侍候,并离开他所得之城中的安逸和乐趣,以满足于服事祭坛;那么轮到供职的祭司,就必须接纳他,使他既参与工作,也分享工价,不可嫉妒他从前者所得的尊荣,也不可嫉妒他从后者所得的利益,虽然这似乎会侵入他们的范围(第6–8节)。注意,出于真诚敬虔热心要服事神和他的教会,即使稍稍越过了既定秩序,其中也可能有些看似不规则之处,仍应予以成全,而不可使其灰心。凡显出对圣所有真诚爱慕,并深深喜爱受用在其服事中的人,就让他奉神的名供职;他在神面前要像按班次供职的利未人一样受欢迎,在他们面前也应如此。设立班次的目的,与其说是排除任何愿意多做的人,不如说是保证那些不愿做那么多的人仍在工作中。这样作为自愿者服事的人,所得的报酬要与被征召的人一样好,此外还有他变卖祖产所得的。罗马教会强迫那些离开产业进入修道院的人,把他们产业的收益带入修道院的公用财产中,因为他们以得利为敬虔;但这里吩咐,敬虔奉献之人应当为自己保留祖产的收益,因为宗教和圣职,无论怎样被人滥用,都从未由神设立来服事世俗利益。
迦南人拜偶像的习俗(主前1451年)
9 当你进入主你神所赐给你的地,你不可学习那些国民所行可憎的事。10 你们中间不可有人使儿子或女儿经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观兆的、行邪术的、行巫术的,11 或用符咒的、交鬼的、行法术的、求问死人的。12 因为凡行这些事的,都是主所憎恶的;因这些可憎的事,主你的神把他们从你面前赶出去。13 你要在主你神面前完全。14 因你所要赶出的这些国民听从观兆的和占卜的;至于你,主你的神未曾容许你这样行。
人原不会想到,竟有如此多的必要,正如看来确有其必要一样,要武装以色列民,抵御迦南人拜偶像习俗的感染。一个如此蒙神圣制度赐福的民族,难道竟可能接纳人和魔鬼那些野蛮粗鄙的发明吗?神已经使那些人成为他们的俘虏和进贡者,他们难道还有危险把这些人立为自己在宗教上的导师和指导者吗?看来他们确有危险,因此,在许多类似警戒之后,这里吩咐他们不可效法那些国民所行可憎的事(第9节)。
I. 这里列出若干具体事项;如:1. 把他们的儿女献给摩洛,就是那代表太阳的偶像,使他们经火,有时甚至把他们作为祭物在火中焚烧(第10节)。此前关于这事的律法(见利未记 18:21)。2. 使用占卜之术,以获取对将来之事不必要的知识,包括邪术、巫术、符咒等等;借这些,原本唯独属于神的能力和知识被归给魔鬼,这极大地羞辱了神的旨意和他的护理(第10、11节)。人会惊奇,这样黑暗的技艺和行为,如此无理荒谬、如此不敬亵渎,竟会出现在神圣启示如此明亮照耀的国中;然而,即使在基督圣洁的宗教被认识和承认之处,我们仍发现它们的残余;这就是这世界幽暗掌权者的权势和诡计。但那些听信算命的人,或去找巫师探知隐秘之事的人,用咒语医治疾病的人,与邪灵有任何盟约或往来的人,或与这样的人结盟的人,都当知道,当他们这样与魔鬼相交时,就不能与神相交。想到在我们所处这样有亮光的国土和时代,竟还有这类冒充者,实在令人惊异。
II. 这里给出若干理由,反对他们效法外邦人的习俗。1. 因为这会使他们在神面前成为可憎。既然这些事本身为他所恨恶,那么行这些事的人就是可憎的;一个受造之物竟成了其创造者所厌恶的,那是何等悲惨(第12节)。看罪的恶毒和危害;那必定真是邪恶之事,竟激动怜悯的神憎恶自己手所造的工。2. 因为这些可憎的行为已经成了迦南人的败亡,而以色列人不仅是这败亡的见证者,也是其工具。他们若亲自行那些事,就是他们曾被严厉用来惩治别人的那些事,那将是最无可推诿的愚昧,也是最不可赦免的不敬。那地吐出了迦南人的可憎之物,以色列还要舔食那呕吐之物吗?3. 因为他们受了更好的教导(第13、14节)。这与使徒反对基督徒像外邦人那样行事的论证相似(以弗所书 4:17、18、20):你们学了基督,却不是这样。"诚然,这些国民,神任凭他们随从自己心里的私欲,又容他们行自己的道路(使徒行传 14:16),就这样败坏自己;但你并没有这样被神的恩典所弃绝:主你的神未曾容许你这样行;你在神圣之事上受了教导,也已经就那些行为的邪恶得了清楚的警戒;因此,无论别人做什么,都期望你要在主你的神面前完全,"也就是说,"你要把神圣的尊荣归给他,单单归给他,不归给别的任何者,并且不可把外邦人任何迷信的习俗混入他的制度。"这里有一位迦勒底意译者指出,神赐给他们乌陵和土明的神谕,作为保护,使他们远离一切不合法的占卜之术。他们既有这样现成的方式可以求问真理的神,却仍去求问谎言之父,这样的人实在是愚昧。
大先知;假先知(主前1451年)
15 主你的神要从你中间、你弟兄中间,给你兴起一位先知,像我;你们要听从他。16 正如你在何烈山大会的日子向主你的神所求的一切,说:求你不要再叫我听见主我神的声音,也不要再叫我看见这大火,免得我死亡。17 主对我说:他们所说的是。18 我要从他们弟兄中间给他们兴起一位先知,像你;我要将我的话放在他口中,他要将我所吩咐他的一切都告诉他们。19 凡不听从他奉我名所说之话的,我必向他追讨。20 但那先知若擅敢奉我的名说我未曾吩咐他说的话,或奉别神的名说话,那先知必要死。21 你若心里说:我们怎能知道那不是主所说的话呢?22 先知奉主的名说话,若那事没有成就,也没有应验,这就是主未曾说的话,乃是那先知擅自说的;你不要怕他。
这里有,I. 关于那大先知的应许,并有命令要接纳他、听从他。现在,
1. 有些人认为,这是应许先知的接续,在以色列中要维持许多世代。除了祭司和利未人这些普通执事,其职分是教导雅各神的律法以外,他们还要有先知,就是特别的执事,责备他们的过犯,提醒他们的本分,并预告将来的事,包括作为警戒的审判和作为安慰的拯救。他们既有这些先知,(1)就不需要使用占卜,也不需要求问邪灵,因为即使关于他们私人的事务,也可以求问神的先知,正如扫罗寻找他父亲的驴时所做的(撒母耳记上 9:6)。(2)他们不至因无知或误解而错失本分之路,也不至在关于本分的意见上分歧,因为他们中间有先知,在每一个艰难疑惑的情形中,他们都可以向先知请教并上诉。这些先知在某些方面像摩西,虽然远远不及他(申命记 34:10)。
2. 无论这应许是否包括一系列先知,我们都确信,它主要是作为关于基督的应许而定意的,并且这是摩西律法中关于他最清楚的应许。它明明被应用于我们的主耶稣,作为所应许的弥赛亚(使徒行传 3:22;7:37),百姓说论他:这真是那要到世间来的先知(约翰福音 6:14)时,也是着眼于这应许;并且在所有其他先知里说话的,乃是他的灵(彼得前书 1:11)。请观察:
(1)这里关于基督所应许的是什么。神在西奈山向摩西所应许的(他在第18节叙述),摩西奉神的名向百姓应许(第15节)。[1] 将有一位先知来到,伟大超过一切先知,神要借他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完全、更清楚地向世人显明他自己和他的旨意。他是世界的光,正如预言是犹太教会的光(约翰福音 8:12)。他是道,神借着他向我们说话(约翰福音 1:1;希伯来书 1:2)。[2] 神要从他们中间兴起他。在他的降生中,他要属于那个民族,住在他们中间,并被差遣到他们那里。在他的复活中,他要在耶路撒冷被兴起,他的教训也要从那里传到全世界;这样,神既兴起他的儿子基督耶稣,就差遣他来赐福给我们。[3] 他要像摩西,只是高过摩西,正如其他先知都不及摩西一样。摩西是这样的先知:他是以色列的立法者,也是他们脱离埃及的拯救者;基督也是如此:他不仅教导,也治理并拯救。摩西借着神迹奇事和大能作为,成为一个新制度的奠基者;基督也是如此,借这些证明自己是从神而来的教师。摩西忠信吗?基督也是如此;摩西是作为仆人,基督却是作为儿子。[4] 神要将他的话放在他口中(第18节)。神要向世人传达的信息,他要借着他传达,并充分指示他作为先知该说什么、做什么。因此我们的救主说:我的教训原不是我自己的,乃是那差我来者的(约翰福音 7:16)。由此可见,这伟大的应许已经成就;这位先知已经来了,就是耶稣;他就是那要来的,我们不必等候别的。
(2)这项所设计的制度,与百姓在西奈山公开作出的选择和愿望相一致(第16、17节)。在那里,神曾在雷轰闪电中,从火和幽暗密云中对他们说话。每一句话都使他们耳中震响、心中战兢,以致全会众因惧怕几乎要死。在这惊恐中,他们恳切求神不要再以这种方式对他们说话(他们承受不了,这会压倒他们,使他们惊乱),而是借着像他们一样的人向他们说话,现在借摩西,以后借着像摩西的其他先知。"好,"神说,"就这样;他们要由人向他们说话,这些人的可畏不会使他们惧怕;"并且,为了以超过他们所能求所能想的恩惠作冠冕,到了时候满足,道自己成了肉身,他们看见他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不像在西奈山那样满有威严和可畏,而是充充满满有恩典有真理(约翰福音 1:14)。这样,为回应那些被律法震惊之人的请求,神应许他儿子的道成肉身,虽然我们可以设想,这远非提出那请求之人的意念所及。
(3)这里赐给万民一个训令和命令,要听从并相信、听从并顺服这位所应许的大先知:你们要听从他(第15节);凡不听从他的,必因他的轻蔑受到确实而严厉的追究(第19节):我必向他追讨。神自己在那从极大荣耀中发出的声音里,把这话应用于我们的主耶稣(马太福音 17:5),听他,也就是说,这就是古时摩西所说的那一位:你们要听从他;当时摩西和以利亚也站在旁边同意这话。这里对那些不听从这先知之人所宣告的判决,在新约中被重复并确认。不信子的人,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约翰福音 3:36)。我们若转离那从天上说话的,怎能逃罪呢(希伯来书 12:25)?这里的迦勒底意译作:我的道必向他追讨;这只能是一位神圣位格,就是基督那永恒之道,父已将一切审判交给他,并要借他在末日审判世界。凡对耶稣基督充耳不闻的人,必发现这是自冒危险;同一位作为先知的,也要作他的审判者(约翰福音 12:48)。
II. 这里有对假先知的警戒:1. 以威胁的方式针对冒充者本身(第20节)。凡自立为先知,并且要么声称从真神而来的差遣,却擅敢奉他的名说他未曾吩咐他说的话,要么声称从假神而来的差遣,他都要被视为并判定犯了对万王之王冠冕和尊严的叛逆大罪;那叛徒必要被处死(第20节),即由后来设在耶路撒冷的大公会审判而死。因此我们的救主说,先知在耶路撒冷之外丧命是不可能的,并把先知的血归在耶路撒冷门前(路加福音 13:33、34),所以神自己要惩罚他们;然而在那里假先知却受支持。2. 以指引的方式给百姓,使他们不被冒充者所欺骗;这样的冒充者有许多,正如 耶利米书 23:25;以西结书 13:6;列王纪上 22:6 所显明的。他们被假定要问的问题非常恰当(第21节)。既然听从真先知是如此重大的本分,而被假先知误导又有如此大的危险,我们怎能知道那不是主所说的话呢?我们可以凭什么标记发现欺诈?注意,我们极需有一块正确的试金石,用来试验我们所听见的话,好叫我们知道哪话不是主所说的。凡直接违背理性、自然之光和自然律,并违背成文之道清楚意义的,我们可以确信那不是主所说的;凡纵容并鼓励罪,或明显倾向于摧毁敬虔或仁爱的,也不是主所说的:神断不至于自相矛盾。这里为回答这一询问所给的准则,主要适用于那种状态(第22节)。若有任何理由怀疑一个先知的真诚,就让他们观察:若他给他们任何兆头,或预告将要发生的事,而结果并不照他的预言,他们就可以确信他不是神所差遣的。这并不多指对怜悯和审判的预告(虽然关于这些,以及怜悯的预言与审判的预言之间的区别,先知已立下辨别真假之规则,耶利米书 28:8、9),而是更指为确认其使命而特意给出的兆头。即便兆头应验,若他们呼召人去事奉别神,这也不能证明他们的使命;这一点此前已经确定(申命记 13:1–3)。但若兆头没有应验,这就足以证明他们的使命为假。"当摩西把杖丢在地上(这是帕特里克主教对此的解释),并说它要变成蛇,若它没有照样变成蛇,摩西就是假先知;若以利亚呼求火从天降下烧尽祭物,却没有火降下,他就不过与巴力的先知一样。"撒母耳的使命由此得到证明:神没有使他一句话落空(撒母耳记上 3:19、20)。基督所行的神迹,尤其是他所给的第三日复活这一大兆头,照他所预告的成就,显明他是从神而来的教师。最后,他们受指示不要惧怕假先知;也就是说,不要惧怕这样的人可能宣告的审判,用以迷惑百姓并使他们恐惧;也不要在经过严格而公正的查验,显明他是假先知时,惧怕对他执行律法。这个不可惧怕假先知的命令,暗含着真先知,就是以清楚而不可否认的证据证明其使命的人,乃是应当敬畏的;若他们对他施加任何暴力,或轻慢他,就是自冒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