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记 15
在本章中,摩西发出命令:I. 关于每第七年豁免债务(第1–6节),并警戒这事不可妨碍慈善的借贷(第7–11节)。II. 关于仆人服事七年之后得释放(第12–18节)。III. 关于将牲畜头生的分别为圣归给神(第19节),等等。
豁免之年(主前1451年)
1 每逢七年的末一年,你要施行豁免。2 豁免的例乃是这样:凡债主借给邻舍什么,都要豁免;他不可向邻舍或弟兄追讨,因为这称为主的豁免。3 向外邦人,你可以追讨;但你弟兄所欠你的,你的手要豁免。4 只是在你们中间不会有穷人;因为在主你的神赐给你为业、使你承受的地上,主必大大赐福与你。5 只要你留心听从主你神的话,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这一切诫命。6 因为主你的神照他所应许你的赐福与你;你必借给许多国民,却不至向人借贷;你必管辖许多国民,他们却不能管辖你。7 在主你的神所赐你的地上,若你城门内有一个穷人,是你弟兄中的一个,你不可向你穷苦的弟兄硬着心,也不可缩着手;8 总要向他张开你的手,按他所缺乏的,足足借给他,补他的需要。9 你要谨慎,免得你恶心里起意念说:第七年,就是豁免年,快到了;你的眼便恶待你穷苦的弟兄,一点也不给他;他向主呼求控告你,这就成了你的罪。10 你总要给他;你给他的时候,心里不可忧愁;因为为这事,主你的神必在你一切所行的,并你手所办的一切事上赐福与你。11 原来这地上的穷人永不断绝;所以我吩咐你说:总要向你的弟兄,就是向你地上的困苦人和穷乏人,张开你的手。
这里有:I. 一条救济贫穷债务人的律法,就是那些(我们可以这样设想)无力偿还的人。每第七年是豁免年,在这一年土地停止耕种,仆人也从他们的服事中得释放;在其他恩典之举中,这也是一项:那些借了钱而此前无力偿还的人,在这一年应得豁免;并且虽然他们若有能力,后来在良心上仍有责任偿还,然而从此以后,债主不可再凭律法追回。许多优秀的解经家认为,这只是禁止人在豁免年追讨债务,因为那一年没有收获,就不能期望人们那时偿还债务,但以后仍可起诉并追回;如此,豁免并未消灭债务,只是暂时停止程序。然而另一些人认为,这是永远豁免债务;这似乎更有可能,不过是在某些明示或默示的限制之下。这里假定(第3节)债务人是以色列人(外人不能享受这条律法的好处),并且他是贫穷的(第4节);他借贷不是为经商或购置,而是为维持家人的生计;如今他若不使自己陷入贫困、不得不在别国寻求救济,就不能偿还,而这可能成为他背离神的试探。律法并不是说,如果债务人或他的朋友能替他偿还,债主不可接受债款;而是说他不可通过法律程序强行追讨。这条律法的理由是:1. 为要尊崇安息年:因为这称为主的豁免(第2节)。那是神为他们的土地所定的年份,正如每周的安息日是神为他们自己、他们的仆人和牲畜所定的日子;并且,正如借着使他们的土地歇息,神也借着豁免他们的债务,教导他们倚靠他的护理。这豁免年预表福音的恩典,在福音中宣告主悦纳人的禧年;借着福音我们得着债务的豁免,就是罪得赦免;并且我们受教导要饶恕人的伤害,正如我们已蒙神饶恕并盼望继续蒙神饶恕一样。2. 这是为防止任何以色列人陷入极度贫困:旁注如此读(第4节),为要使你们中间没有穷人,就是没有悲惨而可羞耻地贫穷的人,以致羞辱他们的国家和宗教;而他们理当维护其名誉。3. 神在这里以神圣的应许给他们保证:无论他们因贫穷债务人损失什么,都要在神赐福给他们一切所有和一切所行之事上得着补足(第4–6节)。让他们谨慎尽自己的本分,神就要以如此大的增益赐福他们,以致他们若慷慨免去那些坏账,到年终时也不会在他们的财物中觉出缺少。不但说,主必赐福与你(第4节),而且说,他确实赐福与你(第6节)。如果神已经赐给我们丰富,使我们不仅足够而且有余,我们却仍向贫穷弟兄苛刻严厉地索取,那是完全不可原谅的;因为我们的丰富应当补足他们的缺乏,至少不至于有两极之间那样的不均(哥林多后书 8:14)。他们还必须思想,他们的地是神赐给他们的,他们一切的增益都是神赐福给他们的果子;因此他们有责任向神尽本分,照他所命令和指示的使用并处置自己的产业。最后,如果他们愿意免去借给贫穷弟兄的那点小额,就有应许说,他们将能把大额借给富裕的邻舍,甚至借给许多国民(第6节),并因这些借贷得富足。这样,列国就要服在他们之下,依赖他们,正如欠债的是债主的仆人(箴言 22:7)。能够借给人而不需要向人借贷,我们必须看作是极大的怜悯,也是我们应当用自己所有的行善的充分理由,免得我们激动神使天平翻转。
II. 这里有一条有利于贫穷借款人的律法,使他们不因前一条律法而受损。人们容易这样推论:如果一个人与债务人的情形是,债务若未在豁免年以前偿还,就要失去,那么最好不要借出。“不,”这条条例的这一部分说,“你不可有这样的意念。”1. 这里承认他们中间会有穷人,他们会有借贷的需要(第7节),并且这样可施慈善的对象永不会断绝(第7节),并且这样可施慈善的对象永不会断绝(第11节):你的地上的穷人永不断绝,虽不是那些陷入极度贫困的人,却是那些手头拮据、需要借贷的人;他在这里所说的是这样的穷人,而这样的人我们常与我们同在,所以有慈善心志的人很快就能找到施慈善的机会。2. 在这样的情形中,我们在这里受命要按我们的能力和事情的需要借给或给予:你不可硬着你的心,也不可缩着你的手(第7节)。如果手是缩着的,这就是心刚硬的标志;因为若云满了雨,就必倾倒在地上(传道书 11:3)。怜悯的心肠会产生慷慨的分给(雅各书 2:15、16)。你不但要向他伸手,给他一些东西,而且要向他大大张开你的手,借给他足够的(第8节)。有时,审慎的借贷与施舍同样有慈善,因为它使借款人受约束去勤劳和诚实,也可能使他走上自助之路。当一个慈善对象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们有时受试探,以为自己可以选择给或不给、给少或给多;然而这里有明文的命令(第11节),我吩咐你,不只是要给,而且要大大张开你的手,慷慨地给。3. 这里有一个警戒,防备因前面豁免债务的律法而可能产生的反对慈善借贷的异议(第9节):你要谨慎,免得有一个意念,就是贪婪而性情恶劣的意念,在你彼列的心里说:“豁免年近了,所以我不要借出那些到时我必定要失去的东西;”免得你拒绝借给的贫穷弟兄向神控诉,这就成为你的罪,是你极大的罪。请注意,(1.)律法是属灵的,并且约束人心里的意念。若我们以为思想不受神的鉴察和制止,那就错了。(2.)那实在是邪恶的心,竟从神善良的律法中兴起恶念;那些人就是如此,因为神使他们有饶恕的慈善责任,他们就拒绝给予的慈善。(3.)我们必须谨慎防备一切隐秘的暗示,它们会使我们偏离本分,或使我们在本分上灰心。凡要远离罪行的人,必须把罪的意念也从心里排除。(4.)当我们有慈善借贷的机会时,若我们不能信任借款人,就必须信靠神;要借出去,不指望在今世收回什么,只期待在义人复活的时候得着报偿(路加福音 6:35;14:14)。(5.)使穷人的呼声控告我们,是可怕的事;因为神的耳朵向那呼声敞开,并且出于对他们的怜悯,必定要与那些苛待他们的人算账。(6.)我们以为是谨慎的事,往往证明是我们的罪;那因豁免年近了而拒绝借贷的人,以为自己行得明智,也以为人会称赞他为自己图谋得好(诗篇 49:18)。但这里告诉他,他行得邪恶,并且神要定他的罪,因他恶待弟兄;我们确信神的判断是按真理,他说是我们的罪的事,若不悔改,必定成为我们的毁灭。
III. 这里有一条命令:凡我们在慈善中所给的,都要欢欢喜喜地给:“你给他的时候,心里不可忧愁(第10节)。不要舍不得为这样好的缘故付出你的钱,也不要以为这是损失;不要吝惜向你弟兄施恩;也不要不信靠神的护理,好像你在慈善中给出去的,自己就会缺乏;相反,你要以此为喜乐,并使心里得满足,因为你想到自己是在用财物尊荣神、行善、使弟兄宽舒,并为自己积存将来美好的保障。你所行的,要甘心去行,因为神爱乐意施与的人,”(哥林多后书 9:7)。
IV. 这里有一个今生得报偿的应许:“为这事,主你的神必赐福与你。”贪婪的人说:“施舍使我们败落;”不,欢欢喜喜地在慈善中施舍,必使我们富足;它要使仓房充满有余(箴言 3:10),也使灵魂充满真实的安慰(以赛亚书 58:10、11)。
12 你的弟兄中,若有希伯来男人或希伯来女人被卖给你,服事你六年,那么第七年你要使他自由离开你。13 你使他自由离开你的时候,不可让他空手而去;14 要从你的羊群、禾场、酒榨中,厚厚地供给他;主你的神怎样赐福与你,你就要从其中给他。15 你要记念你曾在埃及地作奴仆,主你的神救赎了你;所以我今日吩咐你这件事。16 若他对你说:我不离开你;因为他爱你和你的家,又因为他与你同在甚好;17 你就要拿锥子,将他的耳朵在门上刺透,他便永远作你的仆人。对你的婢女,你也要照样行。18 你使他自由离开你的时候,不可觉得为难;因为他服事你六年,抵得上雇工的双倍工价;主你的神必在你一切所行的事上赐福与你。
这里有:I. 对先前关于希伯来仆人的律法的重复;他们或是卖身作仆人,或是因极度贫困由父母卖出,或是因所犯的某项罪由审判庭卖出。这律法是:1. 他们只应服事六年,第七年就要自由出去,第12节(比较出埃及记 21:2)。并且,如果禧年在他们服满年限以前来到,那也会成为他们得释放的时候。神的以色列是自由的百姓,不可被迫作永久的奴仆;神属灵的以色列也是这样蒙召得自由。2. 如果他们六年的服事期满时,不愿自由出去,倒宁愿继续服事,因为虽比主人劳苦更多,却比主人少有忧虑;在这种情形下,他们必须使自己负上永远服事的义务,也就是终身服事,方法是把耳朵在门框上刺透,第16、17节(比较出埃及记 21:6)。若一个人因此在某些人眼中使自己蒙羞,被看作心志卑微、奴仆气重,对自由的尊荣和喜乐没有应有的感受;然而我们可以设想,在另一些人眼中,他却得了好名声,被看作心志安静知足、谦卑、殷勤、有爱心,并且不轻易变动的人。
II. 这里是对这律法的补充,要求他们在遣散仆人离开服事时,把一点小本钱交在他们手中,使他们能为自己立业(第13、14节)。可以推想,他们自己一无所有,朋友也几乎没有或完全没有什么可给他们;否则他们在按律法得释放以前早就会被赎回了。他们服事没有工价,凡他们劳力所得的都归主人所有,所以他们的自由对他们并无多大益处,因为他们没有什么可以开始立足于世;因此,这里吩咐主人要以粮食和牲畜厚厚地供给他们。没有规定确切的数额;这留给主人的慷慨,主人多半会顾念仆人的功绩和需要;但犹太著述家说:“他所给的不可少于三十舍客勒银子的价值,但他愿意多给多少都可以。”婢女虽然若愿意留下来,不必刺透耳朵;然而若她们自由出去,也要给她们一份赏赐;因为“对你的婢女,你也要照样行”这句话就是指此(第17节)。这样做的理由取自感恩的律法。他们必须这样行:1. 出于对神的感恩;神不仅把他们从埃及领出来(第15节),也使他们带着埃及人的掠物、大大富足地出来。不可让他们的仆人空手出去,因为他们从为奴之家出来时并不是空手的。神对我们的温柔照顾和恩慈,约束我们也要细心照顾并善待那些依附我们的人。这样,我们必须按所领受的恩惠报答。2. 出于对他们仆人的感恩(第18节)。“不要舍不得从你的丰富中给他一点,因为他抵得上雇工的双倍工价。雇工的年日最多不过三年(以赛亚书 16:14),但他服事你六年,并且不像雇工,没有任何工价。”主人和地主应当思想,他们多么需要他们的仆人和佃户,又借着他们得了何等安逸和益处;并且不但应当公正待他们,也应当以恩慈待他们。在这些理由之外,还如本章前面所说(第4、6、10节),主你的神必赐福与你。当我们凭良心尽自己对家庭关系的本分时,我们就可以期待家庭的祝福,就是家庭兴盛的源泉。
19 凡你牛群羊群中头生的公牲畜,你都要分别为圣归主你的神;不可用你牛中头生的作工,也不可剪你羊中头生的毛。20 这头生的,你和你的家属每年要在主你的神面前,在主所选择的地方吃。21 它若有什么残疾,例如瘸腿、瞎眼,或有任何恶残疾,你不可把它献给主你的神为祭。22 你可以在你的城门内吃它;不洁净的人与洁净的人都可以照样吃,如吃羚羊和鹿一样。23 只是不可吃它的血;要把血倒在地上,如倒水一样。
这里有:1. 关于他们牲畜头生的律法的重复:若是公的,就要分别为圣归给主(第19节),为要记念并感谢以色列的长子蒙保全;当埃及人的长子,包括人和牲畜的头生,都被灭命的天使击杀时,他们却得以存留(出埃及记 13:2、15);第八日要把它献给神(出埃及记 22:30),并在祭司与祭坛之间分配(民数记 18:17、18)。2. 对那律法的补充,为进一步解释它,指示他们怎样处理头生的牲畜:(1.)若是雌性的:“母牛头生的雌牲畜,你不可用它作工;母羊头生的雌牲畜,也不可剪它的毛”(第19节);有学识的帕特里克主教是这样理解的。虽然雌性的头生不像公的那样完全分别为圣归给神,也不是早在八日大时就如此,然而主人不可把它们像其他牲畜一样转为己用,而必须在年终作为平安祭献给神,或用于宗教性的筵席(第20节)。你要在主你的神面前吃它,正如第12章第18节所指示的。(2.)但有残疾、恶残疾的,他们该怎样处理呢(第21节)?无论公母,都不可带近圣所,也不可用于献祭或圣筵,因为它不适合用来尊荣神,也不适合预表基督;基督是无瑕疵的羔羊。然而它不可被饲养下去,而要宰杀,在他们自己家中作为普通食物吃(第22节);只是他们必须确保不可连血一起吃(第23节)。这一警戒屡次重复,暗示百姓何等需要它,也表明神何等重视它。我们不在这轭之下,这是何等怜悯!我们不像他们那样在饮食上受规定;我们不在头生的牛犊或羊羔与其后出生的之间作区别。因此,让我们认识这律法的福音含义:把自己以及我们时间和力量的初熟部分献给神,作为他所造之物的一种初熟果子;并且把我们一切的安慰和享受,都用来赞美他,并在他律法的指引下使用,因为这一切都是我们从他的恩赐所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