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亨利全本圣经注释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申命记 12

摩西在本章开始讲到他必须嘱咐以色列的各项具体律例,并且从那些关乎敬拜神的律例开始,尤其是那些解释第二条诫命的律例;关于这诫命,神以特别的方式忌邪。

I.他们必须彻底毁灭一切偶像崇拜的遗迹和残余(第1–3节)。#

II.他们必须紧紧依附会幕(第4、5节)。前一条训令是为防止一切虚假的敬拜,后一条则是为保存神所设立的敬拜。借着后一条律法,#

1.他们受命要把一切供物带到神的祭坛,把一切圣物带到他所要选择的地方(第6、7、11、12、14、18、26–28节)。#

2.他们被禁止,概括地说,不可照他们如今在旷野所行的那样行(第8–11节),也不可照迦南人所行的那样行(第29–32节);特别地说,不可在自己家中吃分别为圣之物(第13、17、18节),也不可离弃所设立的事奉职分(第19节)。#

3.他们蒙准许在自己家中把肉当作普通食物来吃,只要不吃血(第15、16节;又见第20–26节)。#

偶像崇拜的遗迹必须被毁灭(主前1451年)

申命记 12:1–4和合本(神版)
1「你们存活于世的日子,在耶和华—你们列祖的 神所赐你们为业的地上,要谨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这些:2你们要将所赶出的国民事奉神的各地方,无论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树下,都毁坏了;3也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用火焚烧他们的木偶,砍下他们雕刻的神像,并将其名从那地方除灭。4你们不可照他们那样事奉耶和华—你们的 神。

从那些伟大的原初真理,即有一位神,并且只有一位神,便产生那些伟大的根本律法,即那位神当受敬拜,并且唯独他当受敬拜;因此我们不可在他面前有别的神:这是第一条诫命,而第二条诫命是对它的守护,或环绕它的篱笆。为防止人转向假神,我们被禁止用假神受敬拜的方式和形式来敬拜真神,并受命遵守所设立的敬拜条例,好使我们持守敬拜的正当对象。为这缘故,摩西对第二条诫命的阐释十分详尽。本章和随后四章所包含的内容,大多是指向这条诫命。这些是他们必须谨守遵行的律例典章(第1节),

1.是在他们安息并亨通的日子,就是他们将要成为迦南之主的时候。我们不可认为,我们的宗教只是为我们在服役之年所作的工,只是我们在孤寂之地的娱乐,或只是在患难中的安慰;不,当我们来承受美地时,仍必须在迦南维持对神的敬拜,正如在旷野一样;在我们长大成人时也如此,正如我们作孩童时一样;在我们事务繁忙时也如此,正如我们无别事可做时一样。#

2.是在一切日子,只要你们活在世上。我们在此仍处于试炼的状态时,就必须持续顺服,直到末了,绝不可离弃本分,也不可厌倦行善。现在,#

I.这里吩咐他们要废除并根绝迦南人用以事奉他们偶像之神的一切事物(第2、3节)。这里没有提到偶像庙宇,这支持了一些人的看法,即摩西在旷野所立的会幕,是有史以来第一所为宗教用途建造的居所,而圣殿乃由此而起。但那些曾被使用、如今必须铲平的地方,乃是他们在山上和小山上敬拜的围场(好像地势的高度会使他们的虔诚向上升腾更有优势),以及在青翠树下的地方,或因其悦人,或因其令人敬畏:凡使心思安适而敬畏、收敛并安定心神的,都被认为有助于敬虔。树林庄严的荫蔽与寂静,至今仍为那些倾向默想的人所欣赏。但这些退隐之处给外邦人在敬拜偶像时带来的便利,正在于它们遮掩那些不能见光的黑暗之工;所以它们全都必须被毁灭,连同本地人在敬拜他们神明时所用的祭坛、柱像和偶像也要毁灭,以至于它们的名字都可被埋没在遗忘之中,不但不以敬意被记念,甚至根本不被记念。他们这样做必须顾及,#

1.他们土地的名声;愿人永不可说这圣地曾这样被玷污,反要把这一切粪堆都搬走,如同他们以之为耻的东西。#

2.他们宗教的安全;不可留下任何残余,免得亵渎而无思虑的人,尤其在败坏的世代,用它们来事奉以色列的神。要拆毁这些瘟疫之所,如同他们以之为惧的东西。他以此开始关乎神圣敬拜的律例,因为人必须先厌恶恶事,然后才能坚定持守善事(罗马书 12:9)。神的国必须在人的身上和地方上,都建立在魔鬼国度的废墟之上;因为二者不能并立,基督与彼列之间也不能有任何相交。#

II.他们受吩咐,不可把拜偶像者的礼仪和惯例转移到对神的敬拜中;不,即使以美化并改进敬拜为名也不可(第4节):你们不可这样待耶和华你们的神,意思是:“你们不可认为借着在山上和小山上献祭、立柱像、栽树林、设偶像,就能尊荣他;不,你们不可在敬拜中纵容奢华的想象,也不可认为凡取悦那想象的就必取悦神:他超乎一切神明之上,绝不按别神受敬拜的方式受敬拜。”#

必须献祭之处;礼仪遵守;防备拜偶像礼仪的警戒(主前1451年)

申命记 12:5–32和合本(神版)
5但耶和华—你们的 神从你们各支派中选择何处为立他名的居所,你们就当往那里去求问,6将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还愿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都奉到那里。7在那里,耶和华—你们 神的面前,你们和你们的家属都可以吃,并且因你手所办的一切事蒙耶和华—你的 神赐福,就都欢乐。8我们今日在这里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你们将来不可这样行;9因为你们还没有到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安息地,所给你的产业。10但你们过了约旦河,得以住在耶和华—你们 神使你们承受为业之地,又使你们太平,不被四围的一切仇敌扰乱,安然居住。11那时要将我所吩咐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向耶和华许愿献的一切美祭,都奉到耶和华—你们 神所选择要立为他名的居所。12你们和儿女、仆婢,并住在你们城里无分无业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华—你们的 神面前欢乐。13你要谨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处献燔祭。14惟独耶和华从你那一支派中所选择的地方,你就要在那里献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15「然而,在你各城里都可以照耶和华—你 神所赐你的福分,随心所欲宰牲吃肉;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与鹿一般。16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17你的五谷、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头生的,或是你许愿献的,甘心献的,或是手中的举祭,都不可在你城里吃。18但要在耶和华—你的 神面前吃,在耶和华—你 神所要选择的地方,你和儿女、仆婢,并住在你城里的利未人,都可以吃;也要因你手所办的,在耶和华—你 神面前欢乐。19你要谨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丢弃利未人。20「耶和华—你的 神照他所应许扩张你境界的时候,你心里想要吃肉,说:『我要吃肉』,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吃肉。21耶和华—你 神所选择要立他名的地方若离你太远,就可以照我所吩咐的,将耶和华赐给你的牛羊取些宰了,可以随心所欲在你城里吃。22你吃那肉,要像吃羚羊与鹿一般;无论洁净人不洁净人都可以吃。23只是你要心意坚定,不可吃血,因为血是生命;不可将血与肉同吃。24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样。25不可吃血。这样,你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得福。26只是你分别为圣的物和你的还愿祭要奉到耶和华所选择的地方去。27你的燔祭,连肉带血,都要献在耶和华—你 神的坛上。平安祭的血要倒在耶和华—你 神的坛上;平安祭的肉,你自己可以吃。28你要谨守听从我所吩咐的一切话,行耶和华—你 神眼中看为善,看为正的事。这样,你和你的子孙就可以永远享福。」29「耶和华—你 神将你要去赶出的国民从你面前剪除,你得了他们的地居住,30那时就要谨慎,不可在他们除灭之后随从他们的恶俗,陷入网罗,也不可访问他们的神说:『这些国民怎样事奉他们的神,我也要照样行。』31你不可向耶和华—你的 神这样行,因为他们向他们的神行了耶和华所憎嫌所恨恶的一切事,甚至将自己的儿女用火焚烧,献与他们的神。32凡我所吩咐的,你们都要谨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

在摩西全律法中,据我记得,没有任何一条具体训令像这一条这样被如此详尽地强调并反复申明;借此,他们全都被约束,必须把他们的祭物带到设在会幕院中的那一座祭坛那里,并在那里履行他们宗教的一切礼仪;因为至于道德性的事奉,那时无疑如同如今一样,人可以在各处祷告,正如他们在会堂中所行的。这里一再重复命令人这样做,并禁止相反的事,正如我们教导孩童一样;然而我们确知,圣经中没有虚空的重复;之所以如此着重于此,

1.是因为百姓心中对偶像崇拜和迷信有奇异的倾向,并且他们将要被许多试探包围,有受诱惑的危险。#

2.是因为遵守这一规定对他们大有用处,既能防止把败坏的习俗引入他们的敬拜,也能在他们中间保存合一和弟兄之爱,使他们都在一处聚集,便可继续同有一条道路、同有一颗心。#

3.是因为这一规定具有表征意义。他们必须守住一个地方,作为他们相信那两大真理的记号;这两大真理我们在一处看见(提摩太前书 2:5),即只有一位神,并且在神和人之间只有一位中保。它不仅有助于维持神性合一的观念,也向他们暗示(尽管他们不能坚定地辨明)只有一条亲近神并与他相交的道路,就是在弥赛亚里并借着弥赛亚。#

现在让我们把这长篇吩咐归纳到它恰当的条目之下。

I.这里应许说,当他们在迦南安顿下来,从仇敌那里得安息,并安然居住时,神要选择某个地方,指定它作为他们合一的中心,他们要把一切供物带到那里(第10、11节)。请注意,#

1.如果他们确实被约束于一个地方,他们就不会在这事上被撇在疑惑中,而必确知那地方是哪里。若基督曾有意在福音之下设立任何一处,成为像罗马所自称的那样的权力中心,我们就不会在指定地点的问题上像现在这样毫无指示。#

2.神没有把选择地点的事留给他们,免得各支派为此争吵,各自为了自己的属世利益,力求使它设在自己中间;但他把选择权保留给自己,正如他保留救赎主的指定和圣 ordinances 的设立一样。#

3.他如今没有指定这地方,像他曾指定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来宣告祝福和咒诅那样(第11章第29节),而是把这事保留到以后才做;借此,他们在摩西被取去之后,可以期待从天上来的进一步指示和神圣引导。神所要选择的地方被称为他要立他名的地方,也就是说,他要使这地方被称为属他的地方,他的尊荣要居住在那里,他要在那里向他的百姓显明自己,并使自己为人所认识,正如人借着自己的名字被认识一样;他也要在那里接受祈求,借此他的名既被赞美,也被呼求。那地方要作他的居所,在那里,他作为以色列的王,要设立朝廷,并为一切恭敬寻求他的人所寻见。约柜是神同在的标记,约柜安放在哪里,神就在那里立他的名,那里就是他的居所。约柜内有律法的版;因为凡不愿从神口中领受律法的人,都不应期望从神手中领受恩惠。神最初选择让约柜居住的地方是示罗;后来那地方因犯罪而失去它的尊荣,我们看见约柜在基列耶琳和其他地方;但最终在大卫的时候,它被固定在耶路撒冷,而神论到所罗门的殿,比他论到任何其他地方更明确地说:这是我所拣选为献祭之殿的地方(历代志下 7:12;比较历代志下 6:5)。如今,在福音之下,我们没有使金子成圣的殿,也没有使礼物成圣的祭坛,惟有基督;至于敬拜的地点,先知预言,在各处都要献上属灵的香(玛拉基书 1:11)。我们的救主也宣告,那些以诚实和真理敬拜神的人,才蒙悦纳为真正敬拜者,并不在乎这山或耶路撒冷(约翰福音 4:23)。#

II.他们受命要把一切燔祭和祭物带到神所要选择的这地方(第6节;又见第11节):你们要把我所吩咐你们的一切带到那里;并且(第14节)你要在那里献你的燔祭;又(第27节)肉和血必须献在耶和华你神的祭坛上。至于他们的平安祭,这里称为他们的祭物,虽然他们要吃肉,血却要倒在祭坛上。借此他们受教知道,神并不因祭物和供物本身而喜悦或接纳它们,也不因它们内在有什么价值,仿佛它们天然地表达敬意和崇拜;相反,它们的效力纯粹来自那献在其上的祭坛,因为那祭坛预表基督;而祷告和赞美因更为必要、更有价值,就要由神的百姓每日在他们所在之处献上。一个虔诚的以色列人,即使也许连续许多月没有机会把祭物带到他的祭坛,仍可以尊荣神,维持与他的相交,并从他那里得怜悯。但这表明我们基督徒有义务奉耶稣基督的名,把一切属灵的祭献给神,只盼望因他的中保职分而蒙悦纳(彼得前书 2:5)。#

III.他们受命要在主面前以圣洁的喜乐享用他们分别为圣之物。他们不仅要把献给神的祭物带到祭坛,还必须把律法指定他们为尊荣神而吃喝的一切东西带到祭坛所在之处,作为他们与他相交的记号(第6节)。他们的十分之一和手中的举祭,也就是初熟之物、所许的愿、甘心祭和头生的,一切无论由他们自己,或由祭司和利未人,按宗教用途使用的东西,都必须带到神所要选择的地方;正如王室的一切收入,从国中各处都带入国库。并且(第7节):在那里,你们要在主面前吃,并因你们手所办的一切事欢乐;又(第12节):你们和你们的儿子、女儿,都要在主面前欢乐。这里请注意,#

1.我们在神的事奉中并为他的荣耀所做的,若非我们自己的过错,就会归于我们的益处。凡向神献祭的人,都受欢迎在他面前吃,并以他们的祭物为筵席:他与我们一同坐席,我们也与他一同坐席(启示录 3:20)。若我们荣耀神,就借着神的恩典造就自己,培植自己的心灵,使知识和信心增长,使敬虔的情感活跃,并使恩惠的习惯和决心得以坚固:灵魂就是这样得滋养。#

2.为神做工应当带着圣洁的喜乐和欢快。你们要吃并欢乐,第7节;又见第12节和第18节。#

(1.)如今当他们在主面前时,必须欢乐(第12节)。神的旨意是要我们欢喜地事奉他;最使他不悦的,莫过于那些用眼泪遮盖他祭坛的人(玛拉基书 2:13)。看我们所事奉的是何等良善的主人,他使我们在工作时歌唱成为我们的本分。甚至儿女和仆人也必须与他们一同在神面前欢乐,好使宗教的事奉对他们成为喜乐,而非任务或苦役。#

(2.)他们必须把在与神相交中所得那喜乐的感恩滋味带走;他们要因手所办的一切事欢乐(第7节)。他们必须把其中一部分安慰带入日常事务中;既这样在灵里得坚固,无论做什么,都必须诚心乐意地做。而这种在神和他的良善里圣洁敬虔的喜乐,就是我们要常常喜乐的喜乐,将成为抵挡虚浮属肉体欢笑之罪与网罗的最佳防护,也成为抵挡世上忧愁的舒缓。#

IV.他们受命要善待利未人。他们是否欢喜地设筵?利未人必须与他们一同赴筵,并与他们一同欢乐(第12节;又见第18节);并且有一条普遍的警戒(第19节):你要谨慎,只要你活着,就不可离弃利未人。有些利未人在祭坛旁作祭司的助手,这些人不可被离弃,也就是说,他们所执行的事奉必须恒常持守;不可设立任何别的祭坛,除了神所指定的祭坛;因为那样便是离弃利未人。但这里似乎是指分散在乡间的利未人,他们教导百姓神的律法,并在他们的敬虔操练中帮助他们;因为这里吩咐他们厚待的,是在他们城门内的利未人。我们身边、在我们城门内有利未人,是极大的怜悯,好叫我们可以从他们口中求问律法,并且在我们的筵席上成为我们的约束,抑制过度。百姓也有责任善待他们的牧者,就是那些给他们良好教导并立下良好榜样的人。只要我们活着,就需要他们的帮助,直到我们来到那条例将被取代的世界;因此,只要我们活着,就不可离弃利未人。所给出的理由(第12节)是,因为利未人与他们同无分无业,所以不能靠农事或贸易致富;因此要让他与你们同享你们财富中的安慰。他们必须把律法规定给利未人的十分之一和供物给他们,因为他们没有别的供养。#

V.他们被准许在自己家中,无论住在哪里,都可以吃普通的肉,但不可吃他们供物的肉。凡以任何方式献给神的,他们不可在家中吃(第13、17节)。但凡不是这样献上的,他们可以随意宰杀并食用(第15节)。这许可又被重复(第20–22节)。看来他们在旷野时,凡用于献祭的那些牲畜种类,若不是在会幕门口宰杀、并把其中一部分作为平安祭献给神的,他们就不吃其肉(利未记 17:3、4)。但当他们来到迦南,必须住在离会幕很远的地方时,他们可以从自己的羊群牛群中,按自己所愿为自用宰杀,不必把一部分带到祭坛。这项许可说得非常明确,并且反复说明,免得撒但借着那条禁止他们在自己家中吃祭物的律法得机会,向他们暗示关于神的严厉想法,正如他对我们的始祖所行的那样,仿佛神吝惜他们:你可以随心所欲地吃。有一种天然而有规律的食欲,若以节制和清醒来满足,是合法的;不可在满足中取过大的乐趣,也不可在受阻时不安。不洁净的人虽不可吃圣物,却可以吃同类的肉,只要它只是作为普通食物使用。洁净之人与不洁净之人的区别是神圣的,旨在保存他们圣筵的尊荣,因此不可带入他们日常的饭食中。这项许可有双重限制:#

1.他们必须照神所赐给他们的福分来吃(第15节)。请注意,按我们的产业状况生活,不仅是我们的智慧,也是我们的本分,不可花费超过我们所有的。一方面,把当用出去的积存起来是不公义的;另一方面,花费超过我们所有的更是不公义的;因为那不是我们自己的,就必然是别人的,而他因此被抢夺和欺骗。我说,这更不公义,因为日后把不当节省下来的分发出去,从而为过错作某种赔偿,是较容易的;但要偿还给妻子、儿女和债主那些不当花费出去的,却较困难。在这两个极端之间,让智慧找出中道,然后让警醒和决心守住它。#

2.他们不可吃血(第16节;又见第23节):只是你务要确知不可吃血(第24节),你不可吃它;并且(第25节),你不可吃它,好叫你得福。当他们不能把血带到祭坛、在那里在主面前倒出来作为属他的东西时,就必须把血倒在地上,作为不属于他们的东西,因为血就是生命;因此,作为承认,血属于那赐生命者;作为赎罪,血属于那因生命被亏负而有权索取生命者。帕特里克主教认为,他们被如此严格禁止吃血的一个理由,是为防止古代拜偶像者关于祭血的迷信;他们以为他们的鬼魔喜悦祭血,并想象借着吃血就与它们相交。#

VI.他们被禁止继续维持自己在旷野中的败坏习俗,或他们在迦南地的前人那些败坏习俗。#

1.他们不可继续维持那些在旷野中染上的不合宜习俗;这些习俗因他们当时处境尚不稳定而被容忍(第8、9节):你们不可照我们今日在这里所行的一切事而行。从来没有比摩西更好的治理者;并且人会以为,在以色列民中,如今他们紧密扎营在治理者眼前,从来没有比现在更好的机会来维持良好秩序和纪律;然而看来,其中仍有许多不当之处,许多不规则的事已经潜入他们中间。我们决不可期望看见任何社会完全纯洁、正直,并达到它应有的样子,直到我们来到天上的迦南。他们有献祭和宗教敬拜,有审判庭和民政治理;并且从那个在安息日拾柴的人被石头打死可见,在护卫律法中最重大的事上,他们采用了极大的严格;但由于他们常常迁移,并且总处于不确定之中,#

(1.)他们没有一个人能按律法所要求的精确程度,遵守庄严的节期和洁净的礼仪。并且,#

(2.)他们中间那些倾向行恶的人,因他们迁移频繁而给司法行政带来不断中断,就有机会不被察觉地作恶。但摩西说,当你们来到迦南时,你们不可照我们在这里所行的而行。请注意,当神的百姓处于不稳定状态时,有些事可以被容忍并通融;但在另一个时候绝不允许。必要的情形在必要仍持续时应予考虑;但在旷野所行的事,不可在迦南行。房屋建造时,旁边容许堆放许多尘土和废料;房屋建成后,这一切都必须清除。摩西如今将要卸下他的生命和治理职分;他预见以色列在下一任治理之下会比在他任内更好,这对他乃是安慰。#

2.他们不可用迦南诸族在事奉他们神明时所使用的任何礼仪或典礼来敬拜主(第29–32节)。他们甚至不可询问偶像敬拜的方式和形式。知道那些撒但深奥之理对他们有什么益处呢(启示录 2:24)?对那些有受感染危险的事,最好是不知。他们不可引入拜偶像者的习俗,#

(1.)因为以那些神已经使之作他们奴仆和俘虏、从他们面前剪除并毁灭的人为榜样,是荒谬的。迦南人在事奉他们神明时,并没有繁荣兴盛到足以吸引以色列人采纳他们的习俗。那些在看见罪人的结局之后,仍要行在罪人道路上的人,实在是可悲地昏昧。#

(2.)因为他们的一些习俗极其野蛮且不人道,不仅践踏自然之光和自然律,也践踏自然亲情本身,如把他们的儿女用火焚烧献给他们的神明(第31节);只要一提这事,就足以使它显为可憎,并使我们对它充满恐惧。#

(3.)因为他们拜偶像的习俗为主所憎恶;把这些习俗转移到对他的敬拜中,会使那本应借以尊荣他、并盼望借以得他恩惠的事,甚至也成为可憎之事和对他的冒犯。当祭物本身成了可憎之物时,情形实在糟糕(箴言 15:8)。因此他在结尾(第32节)以同样的警戒论到对神的敬拜,正如他先前论到神的话语时所给的警戒(第4章第2节):“你们不可加添任何自己的发明,借口使条例更有意义或更宏伟;也不可删减,借口使它更容易、更可行,或废除那似乎可以省去的;只要谨守遵行神所吩咐的一切,并且唯独遵行这些。”当我们遵守神的规定时,便可在我们的宗教敬拜中盼望得蒙神悦纳。神要他的工作按他自己的方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