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撒母耳記上 2
撒母耳記上: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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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拿的歌(主前1137年)
1哈拿禱告說:我的心因耶和華快樂;我的角因耶和華高舉。我的口向仇敵張開;我因耶和華的救恩歡欣。2只有耶和華為聖;除他以外沒有可比的,也沒有磐石像我們的 神。3人不要誇口說驕傲的話,也不要出狂妄的言語;因耶和華是大有智識的 神,人的行為被他衡量。4勇士的弓都已折斷;跌倒的人以力量束腰。5素來飽足的,反作用人求食;飢餓的,再不飢餓。不生育的,生了七個兒子;多有兒女的,反倒衰微。6耶和華使人死,也使人活,使人下陰間,也使人往上升。7他使人貧窮,也使人富足,使人卑微,也使人高貴。8他從灰塵裡抬舉貧寒人,從糞堆中提拔窮乏人,使他們與王子同坐,得著榮耀的座位。地的柱子屬於耶和華;他將世界立在其上。9他必保護聖民的腳步,使惡人在黑暗中寂然不動;人都不能靠力量得勝。10與耶和華爭競的,必被打碎;耶和華必從天上以雷攻擊他,必審判地極的人,將力量賜與所立的王,高舉受膏者的角。
這裡有哈拿的感恩,不僅由禱告的靈所指示,也由預言的靈所指示。她為所願得的憐憫所獻的祈求,我們先前已經見過(第1章第11節),這裡則有她獻上的讚美;在這兩件事上,她的口都是從深受感動之心的充滿中說出話來(前者是因自己的缺乏,後者是因神的良善)。總的來說要注意:
1.她從神領受憐憫之後,就以感謝承認這憐憫,歸讚美給他。她不像那九個麻風病人(路加福音 17:17)。讚美是我們的租稅,我們的貢賦。若不繳納,我們就是不義的。#
2.她所領受的憐憫是對禱告的回應,因此她認為自己特別有義務為此獻上感謝。我們借禱告贏得的,可以帶著安慰享用,也必須帶著讚美享用。#
3.她的感恩在這裡被稱為禱告:哈拿禱告;因為感恩是禱告的基本部分。在每一次向神陳明時,我們都必須向他這位施恩者表達感恩的尊重。不僅如此,為已領受的憐憫而獻的感恩,也要被接納為求進一步憐憫的祈求。#
4.她因從神領受這一件特別的憐憫,就趁此機會,以被提升、被擴大的心,述說神和他為教會益處治理世界的榮耀之事。凡在任何時候以這種方式激發我們讚美的事,都應當使讚美升高。#
5.她的禱告是心裡的。她的聲音沒有被聽見;但在感恩時她開口說話,使眾人都可以聽見。她以說不出來的嘆息懇求,如今她的嘴唇卻被開啟,顯明神的讚美。#
6.這篇感恩在這裡被留作記錄,為要鼓勵較軟弱性別的人來到施恩寶座前。神必看顧她們的禱告與讚美。童女馬利亞的歌與哈拿這歌很相近(路加福音 1:46)。在這篇感恩中我們有三件事:#
I.哈拿在神里面誇勝,在他榮耀的完全和他為她所行的大事上誇勝(第1–3節)。注意,#
1.她怎樣說神的大事。她很少注意自己如今為之歡喜的那件特別憐憫,沒有像溺愛的父母太容易做的那樣,稱讚撒母耳是她所見過最漂亮、最有出息、按年齡最懂事的孩子。不,她越過禮物,讚美賜禮物者;然而多數人忘記賜禮物者,只盯住禮物。每一條溪流都應把我們引到源頭;我們從神所領受的恩惠,應激發我們敬佩神里面無限的完全。也許還有別的撒母耳,卻沒有別的耶和華。除你以外別無他者。注意,神應當作為無與倫比的存在、擁有無可比擬之完全者而受讚美。這榮耀歸於他的名,不僅要承認沒有誰像他,也要承認除他以外別無他者。其他一切不過是假冒者(詩篇 18:31)。哈拿在這裡頌揚神四項榮耀屬性的榮耀:#
(1)他無玷汙的純潔。這是在上界最常受讚美的屬性,是由那些常見他面的讚美(以賽亞書 6:3;啟示錄 4:8)。以色列勝過埃及時,神被讚美為在聖潔中榮耀(出埃及記 15:11)。照樣,在哈拿的誇勝中,沒有誰像 Lord 那樣聖潔。這是他本性的正直,他與自身無限相合,也是他在一切治理和審判施行中的公平。我們記念這一點時,應當獻上感謝。#
(2)他全能的能力:也沒有磐石(或力量,因為這個詞有時如此譯出)像我們的神。哈拿曾經歷過倚靠他而得大能扶持,因此她照自己所發現的來說,並且似乎指向摩西所說的話(申命記 32:31)。#
(3)他不可測透的智慧:Lord,審判萬有者,是有知識的神;他清楚且完全地看透每個人的品格和每件事的真實情由,並且把知識和聰明賜給向他尋求的人。#
(4)他無誤的公義:人的行為都由他衡量。他自己的作為在他永恆的旨意中如此被衡量;世人的行為在他審判的天平中也是如此,以致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並且對任何人是什麼、做什麼都沒有判斷錯誤。#
2.她怎樣在這些事上安慰自己。我們將榮耀歸給神的事,也可以從中取安慰。哈拿也是如此,#
(1)在聖潔的喜樂中:我的心因 Lord 快樂;不如說不是因她的兒子快樂,乃是因她的神快樂;他應當成為我們喜樂中的歡喜(詩篇 43:4),我們的喜樂也不可終止於任何低於他的事物:我因你的救恩歡欣;不僅因這一件給我的特別恩惠,也因你百姓以色列的救恩歡欣,尤其因這孩子將成為器皿所成就的那些拯救,更重要的是,因基督所成就的救恩歡欣,因為那些拯救不過是這救恩的預表。#
(2)在聖潔的誇勝中:我的角高舉;不僅我因有一個兒子而名聲得保全,並且因有這樣的兒子而大得提升。我們讀到大衛所指派的一些歌唱者,在讚美神時吹角,就是一種樂器(歷代志上 25:5),所以,我的角高舉,意思是:我的讚美被大大提升到一種非同尋常的調子。因 Lord 高舉;我們一切升高的榮耀都應歸給神,並且我們必須在他裡面誇勝。我的口張開,就是說:如今我有可以回答那些羞辱我的人的話了。箭袋充滿、家中兒女充滿的人,在城門口與仇敵說話時,必不至羞愧(詩篇 127:5)。#
3.她怎樣藉此使那些自立為神的競爭者、悖逆神的人靜默(第3節):不要再說如此極其驕傲的話。不要讓毗尼拿和她的兒女再因她信靠神並向神禱告而責備她:至終她發現這並非徒然(見彌迦書 7:10),那時我的仇敵必看見,羞愧必遮蓋那曾說你神在哪裡的女子。或者,也許在這歌中如此注意毗尼拿和她的惡意,是有失她身份的;但這話是為了制止非利士人和神與以色列其他仇敵的狂傲,他們開口頂撞諸天(詩篇 73:9)。願這使他們沉默羞愧;那曾如此為我審判、敵擋我對頭的,也必為他的百姓審判、敵擋他們一切的仇敵。#
II.她注意到神聖護理在安排世人事務中的智慧和主權;這些事務有這樣的變遷,有這樣奇異而突然的轉折與更迭,以致人們常常發現,繁榮的高處與患難的深處之間只有很短的一步。神不僅使這一個與那一個相對(傳道書 7:14),也使這一個與那一個極為接近,其間沒有固定的鴻溝,好叫我們喜樂時彷彿不喜樂,哭泣時彷彿不哭泣。#
1.強壯的人很快被削弱,軟弱的人也很快得堅固,只要神喜悅(第4節)。一方面,若他發話,勇士的弓就折斷;他們被解除武裝,失去能力,不能再照從前所行的、照自己所設計的去做。那些在各方面看來都佔優勢、並且自以為穩操勝券的人,曾在戰場上被擊敗(見詩篇 46:9;37:15、17)。個別人很快因疾病和年老而衰弱,並且發現弓不能長久保持力量;許多以自己力量為榮的勇士,都發現那是一張詭詐的弓,在他倚靠它時使他失望。另一方面,若 Lord 發話,那些因軟弱而絆跌、虛弱到不能正直穩當地行走的人,就以力量束腰,在身體和心志上得力,能夠成就大事。那些因疾病而衰弱的人恢復強健(約伯記 33:25),那些因憂傷而被壓低的人也要恢復安慰,這安慰要堅固軟弱的手和無力的膝(以賽亞書 35:3)。勝利轉向那一方,就是曾被認為已經完了的一方,連瘸腿的也奪取掠物(以賽亞書 33:23)。#
2.富足的人很快貧困,貧窮的人也奇異地突然富足(第5節)。護理有時這樣擊打人的產業,阻撓人的努力,並用非人所吹旺的火焚盡他們的增益,以致那些曾經飽足的人(他們的倉滿了,囊滿了,房屋充滿美物,約伯記 22:18,他們的肚腹也充滿這些隱藏的珍寶,詩篇 17:14)被降到如此窘迫困苦的境地,缺乏維持生命所必需的供應,以致為食物受僱;既然他們以乞討為羞恥,就必須挖掘勞作。財富飛去(箴言 23:5),離開那些在擁有財富時把幸福放在其中的人,使他們悲慘。對那些曾經飽足而自由的人來說,貧窮必然加倍痛苦。但另一方面,護理有時這樣安排,使飢餓的人止息,就是止息他們像從前那樣為食物受僱。因神賜福他們的勤勞,他們在世上預先有了積蓄,有足夠安然度日的供應,他們就不再飢餓,也不再幹渴。這不可歸因於運氣,也不可單歸因於人的智慧或愚昧。財富並不歸給聰明人,恩寵也不歸給有技巧的人(傳道書 9:11),人變得貧窮也不總是他自己的過錯,而是(第7節)Lord 使一些人貧窮,使另一些人富足;一個人的貧困就是另一個人的富足,這是神所做的。他賜給一些人得財富的能力,又從另一些人那裡取去保住所擁有財富的能力。我們貧窮嗎?神使我們貧窮,這是我們應當知足、使自己與自身處境和好的好理由。我們富足嗎?神使我們富足,這是我們應當感恩、並在他所賜豐富美物中歡然服事他的好理由。這也可以理解為同一個人;那些曾經富足的人,神使他們貧窮,過了一段時候又使他們重新富足,如約伯一樣;他賜下,他取去,然後又賜下。不要讓富人驕傲安穩,因為神很快能使他們貧窮;不要讓窮人灰心絕望,因為神能在適當的時候使他們重新富足。#
3.空虛的家庭得以充滿,人口眾多的家庭減少而變得稀少。這是最貼近感恩緣由的例子:不生育的生了七個,是指她自己;因為雖然目前她只有一個兒子,但那一個既是拿細耳人,奉獻給神並用於神直接的事奉,對她而言就如七個一樣好。或者,這是她信心的語言。既然如今她有了一個,她就盼望更多,也沒有失望;她又有了五個(第21節),所以若我們把撒母耳算作兩個,這樣算也很合理,她就有了自己所許望的數目:不生育的生了七個;另一方面,多有兒女的反倒衰微,並且停止生育。她沒有再多說。毗尼拿如今受挫,垂頭喪氣。猶太人的傳統說,哈拿每生一個孩子,毗尼拿就埋葬兩個孩子。有許多例子表明,微不足道的家庭得以增長,顯赫一時的家庭卻被熄滅(約伯記 22:23;詩篇 107:38),等等。#
4.神是生命與死亡的主權之主(第6節):Lord 使人死,也使人活。要這樣理解:#
(1)指神在世人的生死上擁有主權的統治和普遍的行動。他主持出生與埋葬。無論何時有人死亡,都是神指揮死亡的箭。Lord 使人死。死亡是他的使者,按他的命令擊打他所要擊打的人和時間;沒有人歸於塵土不是由他使他們下去的,因為死亡和墳墓的鑰匙在他手中(啟示錄 1:18)。無論何時有人出生,都是他使他們活著。沒有人知道靈的道路如何,但我們知道這一點:靈來自萬靈之父。無論何時有人從疾病中恢復,從迫近的危險中蒙拯救,都是神使人上來;因為脫離死亡的出路屬於他。#
(2)指他在一些人與另一些人之間所作的分別:他使一些人死,並使,也就是保守,另一些曾在同樣危險中的人活著(比如在戰爭或瘟疫中),也許兩個人同在一張床上,一個被死亡取去,另一個卻存留。父啊,是的,因為這在你眼中看為美。有些最可能活著的人被帶下墳墓,另一些同樣可能死亡的人卻被帶上來;因為生與死並不照可能性運行。神對一些人的護理是致死的,毀壞他們的安慰;同時對另一些人卻是使人復甦的。#
(3)指他在同一個人身上所施行的改變:他使人死,使人下到墳墓,也就是說,他把人帶到死亡之門,然後在甚至生命已被絕望、死刑判決已被領受時,使人復甦並興起(哥林多後書 1:8、9)。他使人歸於毀滅,然後說,回來(詩篇 110:3)。沒有什麼事對神來說太難,不,叫死人復活、把生命放進枯骨也不難。#
5.升高與降卑都出於他。他使一些人卑微,又舉起另一些人(第7節),降卑驕傲人,將恩典和尊榮賜給謙卑人,把那些想與在他們之上的神爭競、並踐踏周圍一切之人的人放在塵土中(約伯記 40:12、13),卻用他的救恩高舉那些在他面前自卑的人(雅各書 4:10)。或者,這也可以理解為同一些人:那些被他降為卑的人,當他們充分被降卑之後,他就舉起他們。這一點在第8節中展開。他從塵土中抬舉貧寒人,就是從低下卑微的境況中,甚至從糞堆中,就是從卑賤奴僕般的境況中,被厭惡、被藐視的境況中,把他們提拔出來,使他們與王子同坐(見詩篇 113:7、8)。升遷不是出於偶然,而是出於神的旨意;神的旨意常常提拔那些極不可能、在人看來極不配的人。約瑟和但以理,摩西和大衛,都是這樣奇異地被提升,從監獄到王宮,從牧羊杖到權杖。他們被安置在其中的王子們也許會受試探而輕看他們,但神能堅立他這樣出人意料所賜的尊榮,甚至使他們承受榮耀的寶座。不要讓那些被護理如此提拔的人,因他們被提拔出來的塵土和糞堆而受責備;因為他們的起點越卑微,他們在升高中就越蒙恩,神也越得榮耀,只要這是借合法而尊貴的方式成就的。#
6.這些安排雖無論怎樣令人驚奇,卻有一個理由使我們有義務安然接受:因為地的柱子屬於 Lord。#
(1)如果我們按字面理解,這暗示神不可受控制的全能。他托住整個受造界,立定大地,並仍以他權能的話托住它。那位將大地懸在虛空中的,在家庭和國度的事務中,能做什麼不是遠超過我們的觀念和期待呢(約伯記 26:7)?但是,#
(2)如果我們按比喻理解,這暗示他不可爭辯的無可置疑主權。地上的君王和偉人,國家與政權的掌管者,是地的柱子(詩篇 75:3)。世界的事務似乎在這些樞紐上轉動,但他們屬於 Lord(詩篇 47:9)。他們從他得著權力,因此他可以提升他所喜悅的人;誰能說,你做什麼呢?#
III.預告神一切忠信朋友都必蒙保守並升高,而他和他們的一切仇敵都必被毀滅。她既已為神所已經行的和正在行的事,見證自己喜樂的誇勝,就以對神將來所要行之事的喜樂盼望作結(第9、10節)。敬虔的情感(帕特里克主教說)在那些日子多次升高到預言的高度,神藉此在那個民族中,在他們拜偶像傾向之中,延續他的真宗教。這預言可以指:#
1.更直接地指撒母耳對以色列的治理,以及他受差膏立的大衛的治理。以色列人,就是神的聖民,應當蒙保護、蒙拯救;非利士人,他們的仇敵,應當被征服、被制伏,特別是借雷聲(第7章第10節)。他們的疆域應當擴大,大衛王得堅固並大大升高,以色列(在士師時期地位十分微小、勉強維持生存)不久就要成為偉大而重要,並向周圍一切鄰邦頒佈律法。那是一次非凡的改變;撒母耳的出生,就彷彿那日的黎明。但是,#
2.我們有理由認為,這預言看得更遠,指向基督的國度,以及那恩典國度的施政;她前面已經大篇幅論到護理的國度,如今開始論到恩典的國度。這裡也是我們第一次遇見彌賽亞這個名稱,或他的受膏者。古代猶太和基督教解經家都認為這超越大衛,指向大衛的子孫。這裡所說關於中保國度的,都是榮耀的事,無論是在他道成肉身以前還是以後;因為這國度施政的方法,無論藉著永恆之道,還是藉著那成了肉身的道,大體是相同的。關於那國度,這裡向我們保證:#
(1)它一切忠誠臣民都要被謹慎而有力地保護(第9節):他必保守他聖民的腳。世上有一群人是神的聖民,是他所揀選並分別為聖的人;他必保守他們的腳,就是凡屬於他們的一切都要在他的保護之下,甚至低至他們的腳,身體最低的部分。如果他保守他們的腳,更何況他們的頭和心。或者,他必保守他們的腳,就是說,他必穩固他們所站的地,堅立他們的步履;他必把恩典的守衛安置在他們的情感和行動上,使他們的腳既不偏離道路,也不在路上絆跌。當他們的腳幾乎失閃時(詩篇 73:2),他的慈愛扶持他們(詩篇 94:18),保守他們不失腳(猶大書 1:24)。我們謹守神的道路時,他必保守我們的腳(見詩篇 37:23、24)。#
(2)凡聚集起來敵擋這國度的權勢,都不能毀滅它。人不能靠力量得勝。神的力量為教會而施展;既然如此,人的力量就不能勝過它。教會似乎缺乏力量,她的朋友稀少而軟弱,但得勝並不靠人的力量(詩篇 33:16)。神既不需要人的力量來幫助他(詩篇 147:10),也不懼怕人的力量來敵擋他。#
(3)它一切仇敵都必定被打碎、被降卑:惡人必在黑暗中靜默(第9節)。他們既被擊打成瞎眼,也被擊打成啞口,不能看見自己的道路,也沒有什麼可為自己辯解。被定罪的罪人被判入外面的黑暗,在其中他們必永遠無言(馬太福音 22:12、13)。惡人被稱為 Lord 的敵對者,並且預告說(第10節)他們必被打碎。他們敵擋他在人間國度的一切計謀都要破滅,他們自己也要被毀滅;那些執兵器敵擋全能者的人,怎能有更好的結局呢(見路加福音 19:27)?神有許多方法成就這事,並且若非如此不能成功,他必從天上向他們發雷;這樣,不僅使他們陷入恐懼驚駭,也使他們歸於毀滅。誰能站立在神的雷霆之前呢?#
(4)這國度的征服要擴展到遙遠之地:Lord 必審判地極。大衛的勝利和統治範圍達到很遠,但地極被應許給彌賽亞作他的產業(詩篇 2:8),或者歸服於他的金杖之下,或者被他的鐵杖毀滅。神是萬有的審判者,他必為自己的百姓審判,敵擋他和他們的仇敵(詩篇 110:5、6)。#
(5)彌賽亞君王的能力和尊榮要越來越增長:他必賜力量給他的王,為要完成他偉大的事業(詩篇 89:21,並見 路加福音 22:43),堅固他經過降卑中的艱難;在他的升高中,他必抬起頭來(詩篇 110:7),高舉他的受膏者的角,就是能力和尊榮,並使他高過地上的君王(詩篇 89:27)。這為誇勝加冠,並且比任何事都更是她歡騰的緣由。她的角被高舉(第1節),因為她預見彌賽亞的角也要如此被高舉。這就保證了盼望。基督國度的臣民必得安全,這國度的仇敵必被毀滅,因為受膏者,主基督,已經以力量束腰,能夠拯救到底,也能毀滅到底。#
聖所中的撒母耳;以利兒子們的惡行(主前1130年)
11以利加拿往拉瑪回家去了。那孩子在祭司以利面前事奉耶和華。12以利的兩個兒子是惡人,不認識耶和華。13這二祭司待百姓是這樣的規矩:凡有人獻祭,正煮肉的時候,祭司的僕人就來,手拿三齒的叉子,14將叉子往罐裡,或鼎裡,或釜裡,或鍋裡一插,插上來的肉,祭司都取了去。凡上到示羅的以色列人,他們都是這樣看待。15又在未燒脂油以前,祭司的僕人就來對獻祭的人說:「將肉給祭司,叫他烤吧。他不要煮過的,要生的。」16獻祭的人若說:「必須先燒脂油,然後你可以隨意取肉。」僕人就說:「你立時給我,不然我便搶去。」17如此,這二少年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了,因為他們藐視耶和華的祭物。18那時,撒母耳還是孩子,穿著細麻布的以弗得,侍立在耶和華面前。19他母親每年為他做一件小外袍,同著丈夫上來獻年祭的時候帶來給他。20以利為以利加拿和他的妻祝福,說:「願耶和華由這婦人再賜你後裔,代替你從耶和華求來的孩子。」他們就回本鄉去了。21耶和華眷顧哈拿,她就懷孕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那孩子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22以利年甚老邁,聽見他兩個兒子待以色列眾人的事,又聽見他們與會幕門前伺候的婦人苟合,23他就對他們說:「你們為何行這樣的事呢?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24我兒啊,不可這樣!我聽見你們的風聲不好,你們使耶和華的百姓犯了罪。25人若得罪人,有士師審判他;人若得罪耶和華,誰能為他祈求呢?」然而他們還是不聽父親的話,因為耶和華想要殺他們。26孩子撒母耳漸漸長大,耶和華與人越發喜愛他。
在這些經文中,我們看見以利加拿家的良好品格和光景,也看見以利家的惡劣品格和光景。關於這兩家的記述,在整個段落中明顯交織在一起,彷彿史家有意把一方與另一方相對陳列,使二者彼此映襯。以利加拿家的虔誠和良好秩序,加重了以利家的罪孽;而以利兒子們的惡行,也使撒母耳早年的敬虔顯得更加明亮而顯著。
I.讓我們看看以利加拿家中的情形如何順利,比從前好得多。#
1.他們把小兒子安置在耶和華殿中以後,以利就祝福他們,打發他們離開耶和華的殿(第20節)。他祝福時像有權柄的人:願耶和華由這婦人再賜你後裔,代替她借給耶和華的孩子。若哈拿當時已有許多兒女,從許多兒女中分出一個來事奉會幕,就不算是這樣慷慨敬虔的舉動;但她只有一個,是她所愛的獨子,她的以撒,把他獻給耶和華,乃是英雄般敬虔的行為,絕不可失去它的賞賜。正如亞伯拉罕獻上以撒以後,領受了後裔眾多的應許(創世記 22:16、17),照樣,哈拿把撒母耳作為活祭獻給耶和華以後,也是如此。注意,凡借給耶和華的,必定連本帶利償還,使我們得著說不盡的益處,而且往往按同類償還。哈拿把一個孩子交給神,卻得著五個作為報償;因為以利的祝福成就了(第21節):她生了三個兒子、兩個女兒。借給神或為他有所失去,絕不會有什麼損失;必得百倍償還(馬太福音 19:29)。#
2.他們回到自己的住處。這事提了兩次(第11節),又在第20節再提一次。到神的殿中敬拜,稱頌他,並蒙他祝福,是極其愉快的事。但他們家中還有一家人必須照料,於是他們就回那裡去,歡歡喜喜地把親愛的小孩子留下,知道自己把他留在好地方;經文也沒有顯出他在他們後面哭喊,倒像他甘願留下,正如他們甘願離開他一樣,他這樣早就除去孩子的事,行事像成年人了。#
3.他們每年獻祭時,仍不斷到神的殿中敬拜(第19節)。他們並不認為兒子在那裡服事就可以使他們免去責任,也不認為那一次獻上就可以代替其他祭物;他們既已經發現親近神的益處,就不願錯過任何規定的時節;如今在示羅又多了一個吸引他們到那裡的磁石。我們可以推想,他們到那裡看孩子不止一年一次,因為從拉瑪到那裡不到十英里;但經文特別注意他們每年的探訪,因為那時他們帶來每年的祭物,那時哈拿給兒子預備好(有人認為不止一年一次)一套新衣服,一件小外袍(第19節)以及一切配件。她承擔在他於會幕作學徒期間供給他衣服,並留心使他衣著周全,使他在服事中顯得更端莊、更體面,也鼓勵他那些有前途的開端。父母必須留心,使兒女凡合宜之物都不缺乏,無論他們是在身邊還是離開身邊;但那些孝順、有盼望,並事奉耶和華的兒女,應當被認為配得加倍的照顧與慈愛。#
4.童子撒母耳表現得很好。這幾節經文中四次分別提到他,並告訴我們兩件事:#
(1.)他向耶和華所作的服事。他確實做得很好,因為他按自己的能力事奉耶和華(第11、18節)。他學習要理問答,恆常禱告,很快學會閱讀,並喜愛律法書,他就是這樣事奉耶和華。他在以利面前服事,就是在以利監督之下,並照著以利所吩咐的服事,而不是在以利的兒子們面前;各方都同意他們不適合作他的教師。也許他直接服侍以利本人,在以利有需要時隨時為他取來送去,這也稱為事奉耶和華。也許他在祭壇周圍受差作一些小事,雖然他遠未達到律法為利未人服事所規定的年齡。他可以點一盞燈,或拿一個盤子,或跑腿傳話,或關一扇門;因為他以敬虔的心志作這些事,所以稱為事奉耶和華,並且經文大大注意這事。過了一段時間,他作工甚好,以利就指定他穿著細麻布以弗得服事,如祭司所穿的一樣(雖然他不是祭司),因為以利看出神與他同在。注意,小孩子必須及早學習事奉耶和華。父母必須訓練他們這樣做,神也會悅納他們。尤其要讓他們學習尊敬教師,如撒母耳尊敬以利。沒有人開始敬虔會嫌太早(見詩篇 8:2),以及 馬太福音 21:15、16。#
(2.)他從耶和華領受的祝福:他在耶和華面前漸漸長大,如同柔嫩的植物(第21節),又漸漸長大(第26節),在力量和身量上增長,尤其在智慧、悟性和辦事能力上增長。注意,那些按自己所能事奉神的年輕人,必得恩典而長進,使他們能更好地事奉他。栽於神殿中的,必發旺(詩篇 92:13)。他得耶和華與人的喜愛。注意,孩子若及早溫順、賢良、善良,這是很大的鼓勵,因為他們若如此,神和人都會愛他們。這樣的孩子是天上地上共同所珍愛的。這裡論撒母耳所說的,也論到我們蒙福的救主,那偉大的榜樣(路加福音 2:52)。#
II.現在讓我們看看以利家中的情形如何糟糕,雖然他們就坐在會幕門口。離教會越近,離神越遠。#
1.以利兒子們可憎的惡行(第12節):以利的兩個兒子是彼列之子。這裡說得十分強調。沒有任何相反的跡象表明以利本人不是一個很好的人,並且毫無疑問,他曾好好教育兒子,給他們良好教訓,給他們樹立好榜樣,也為他們獻上許多美好的禱告;然而他們長大以後,卻成了彼列之子,是褻瀆的惡人,十足的放蕩之徒:他們不認識耶和華。他們當然不可能沒有對神和他律法的概念性認識,即知識的形式(羅馬書 2:20),然而,因為他們的行為與之不相稱,聖經就說他們全然不認識神;他們生活得彷彿對神一無所知。注意,父母不能把恩典給兒女,恩典也不按血統流傳。許多自己真誠敬虔的人,活著卻看見從他們而出的人聲名狼藉地不敬虔、褻瀆;因為快跑的未必能贏。以利是以色列的大祭司和士師。他的兒子們因出身就是祭司。他們的身份是神聖而尊貴的,並且為著自己的名聲,也有責任守住體統。他們住在行政與聖職的源頭那裡,然而他們卻是彼列之子;他們的尊榮、權力和學問,反使他們更壞。他們不像那些住得離祭壇遠的人那樣去事奉別神,因為他們從神的殿得著財富和尊榮;但更壞的是,他們辦理神的事奉,彷彿他是外邦人糞堆偶像中的一個。很難說哪一樣更羞辱神,是拜偶像,還是褻瀆,尤其是祭司的褻瀆。讓我們看看以利兒子們的惡行;這是令人悲傷的景象。#
(1.)他們褻瀆耶和華的供物,並從其中為自己得利,或者更準確地說,使自己的奢欲得滿足。神已經從祭物中為他們作了相當的供應。耶和華用火獻上的供物,是他們收入中相當重要的一項,但這還不足以滿足他們;他們不是服事以色列的神,乃是服事自己的肚腹(羅馬書 16:18),正如先知所說,是貪食的狗,永不知足(以賽亞書 56:11)。#
[1.]他們搶奪獻祭的人,把平安祭中獻祭者自己應得的一部分奪來歸給自己。祭司的分是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利未記 7:34),但這些不能使他們滿足;當肉正在煮著,供獻祭者與朋友們按宗教禮儀一同享用時,他們就派一個僕人拿著三齒的肉叉,即三叉戟,必須插入鍋中,凡帶上來的,祭司都要取去(第13、14節);百姓因極其敬重他們,就容許這事漸漸成為慣例,以致後來竟以慣例為這顯然的錯事作辯解。#
[2.]他們越到神自己前面,也侵犯了他的權利。彷彿使人厭煩還是小事,他們又使我的神厭煩(以賽亞書 7:13)。為以色列的榮譽,當注意,雖然百姓溫順地屈從他們這些不正當的要求,然而他們非常關切神不可被搶奪:他們應當立刻把脂油燒了,不可誤事(第16節)。讓祭壇得到它所當得的,因為這是主要的事。除非神得著脂油,他們享用肉也少有安慰。祭司竟需要百姓這樣提醒他們的本分,這是羞恥;但他們並不理會這提醒。祭司要先得服事,也要取他認為合適的脂油,因為他厭倦了煮肉,必須要烤肉;為此,人必須把生肉給他。若獻祭者與他爭辯,雖不是為自己爭辯(讓祭司隨意取他那一分),而是為祭壇爭辯(務要先把脂油燒了),連祭司的僕人也已經變得如此專橫,非要現在就拿到不可,否則就強取;沒有什麼比這更冒犯神,也沒有什麼比這更欺壓百姓。其結果是,第一,神不悅:這兩個年輕人的罪在耶和華面前甚重(第17節)。沒有什麼比褻瀆聖物、用耶和華的供物來服事人的情慾更惹神發怒。第二,宗教因此受損:人厭棄耶和華的供物。所有良善的人都厭棄他們辦理供物的方式,許多人也因他們的緣故,在不知不覺中輕看供物本身。百姓因而輕看神的制度,這是百姓的罪;但祭司給他們這樣的緣由,是更大得多的罪。沒有什麼比傳道人貪婪、縱慾、專橫更使宗教受羞辱。在這個悲慘故事中間,又反覆提到撒母耳的敬虔。但撒母耳在耶和華面前服事,作為神恩典能力的一個例證,表明他在這群惡人中間仍蒙保守,純潔而敬虔;這也有助於維持聖所在百姓心中正在下沉的信譽,因為他們儘可以說盡以利兒子的壞話,卻不能不欽佩撒母耳的認真,並因他的緣故稱讚宗教。#
(2.)他們敗壞那些來到會幕門口敬拜的婦女(第22節)。他們自己有妻子,卻像餵飽的馬(耶利米書 5:8)。到妓女的家,就是尋常妓女那裡去,本已是可憎的惡行;但他們身為祭司,利用在那些有虔誠心志、傾向宗教的婦女中所擁有的影響力,引誘她們同犯惡事,這樣駭人的不敬虔,幾乎令人難以相信自稱為祭司的人竟會犯下。諸天哪,要因此驚奇!大地啊,要因此戰慄!這樣的行為何等邪惡,言語不足以充分表達。#
2.以利為兒子們這些惡行責備他們:以利年紀甚老(第22節),不能再像從前那樣親自監督會幕的服事,就把一切留給他的兒子們;他們因他年老軟弱而輕看他,任意而行。然而,有人把他兒子們的惡行告訴了他,我們很可以想像這使他何等心碎,又給他的老年增添了多少重擔;但看來,他甚至沒有責備他們,直到聽說他們敗壞婦女,然後才認為應當制止他們。若他曾因他們的貪婪和奢欲責備他們,這事也許可以避免。年輕人一開始顯出放縱的跡象,就應當被告知自己的過失,免得他們的心剛硬。現在關於他給他們的責備,請注意:#
(1.)這責備十分公正合理。他所說的話很合宜。#
[1.]他告訴他們,事實太明顯,不能否認;也太公開,不能掩蓋:“我從這眾百姓聽見你們的惡行(第23節)。這不是一兩個人的猜測,乃是許多人公開的見證;你們所有鄰舍都喊著說你們可恥,並把他們的控訴帶到我這裡,指望我糾正這冤屈。”#
[2.]他向他們指出這事的惡果,就是他們不但自己犯罪,還使以色列人犯罪,並且不但要為自己的罪負責,也要為百姓的罪負責:“你們本應使人轉離罪孽(瑪拉基書 2:6),卻使耶和華的百姓越軌,以敗壞國家代替改正國家;當人看見以色列的神被這樣惡劣地事奉時,你們就是引誘百姓去事奉別神。”#
[3.]他警告他們,他們因此使自己陷入危險(第25節)。他向他們暗示神後來告訴他的事,就是這罪孽不能用祭物和供物除去(第3章第14節)。若一人得罪另一人,審判官(就是祭司,他在許多案件中被指定為審判官,申命記 17:9)可以審判他,承辦他的案件,仲裁其事,併為犯罪者贖罪;但若人得罪耶和華(也就是說,若祭司褻瀆耶和華的聖物,若一個替別人辦理與神有關之事的人自己卻冒犯神),誰能為他懇求呢?以利自己是士師,也常常為過犯者代求;但他說:“你們得罪耶和華,”也就是“得罪神的律法和尊榮,且是在那些直接屬於他、並藉以成就和好的事上得罪他,我怎能為你們懇求呢?”他們的景況實在可悲,因為他們自己的父親都不能替他們說一句好話,也沒有臉面作為他們的辯護人出現。得罪救治之法、得罪贖罪本身的罪,是最危險的,就是踐踏立約的血;因為這樣,就再沒有贖罪的祭了(希伯來書 10:26)。#
(2.)這責備太溫和、太柔弱。他本應嚴厲責備他們。他們的罪行配得嚴厲;他們的性情也需要嚴厲;他待他們的柔軟只會使他們更加剛硬。他說,這不是好報告,這樣的申斥太輕了。他本應說:“這是可恥、醜惡的事,絕不可容忍!”不論他這樣溫柔待他們,是因為愛他們,還是因為怕他們,這無疑都證明他缺少為神和他聖所的尊榮大發熱心。他把他們交付神的審判,但他身為大祭司和士師,本應親自審理他們的罪行,約束並懲罰他們。他所說的是對的,但還不夠。注意,有時我們必須使所發出的責備帶有鋒刃。有些人必須帶著懼怕去拯救(猶大書 1:23)。#
3.他們頑梗抗拒這責備。他的寬緩絲毫沒有打動他們:他們不聽父親的話,雖然他也是士師。他們既不尊重他的權柄,也不顧念他的慈愛;這對他們乃是明顯滅亡的記號,因為耶和華定意要殺他們。他們長久以來使自己的心剛硬,如今神按公義審判的方式使他們的心剛硬,烙硬他們的良心,並收回他們曾抵擋而失去的恩典。注意,那些對智慧的責備充耳不聞的人,顯然已被標記為將要敗亡。耶和華定意要滅絕他們(歷代志下 25:16;見箴言 29:1)。緊接著,又提到撒母耳的溫順(第26節),以羞辱他們的頑梗:童子撒母耳漸漸長大。神的恩典是他自己的;他沒有把恩典賜給大祭司的兒子們,卻賜給一個鄉間無名利未人的孩子。#
以利和他的家受威脅(主前1128年)
27有神人來見以利,對他說:「耶和華如此說:『你祖父在埃及法老家作奴僕的時候,我不是向他們顯現嗎?28在以色列眾支派中,我不是揀選人作我的祭司,使他燒香,在我壇上獻祭,在我面前穿以弗得,又將以色列人所獻的火祭都賜給你父家嗎?29我所吩咐獻在我居所的祭物,你們為何踐踏?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將我民以色列所獻美好的祭物肥己呢?』30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 神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31日子必到,我要折斷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使你家中沒有一個老年人。32在 神使以色列人享福的時候,你必看見我居所的敗落。在你家中必永遠沒有一個老年人。33我必不從我壇前滅盡你家中的人;那未滅的必使你眼目乾癟、心中憂傷。你家中所生的人都必死在中年。34你的兩個兒子何弗尼、非尼哈所遭遇的事可作你的證據:他們二人必一日同死。35我要為自己立一個忠心的祭司;他必照我的心意而行。我要為他建立堅固的家;他必永遠行在我的受膏者面前。36你家所剩下的人都必來叩拜他,求塊銀子,求個餅,說:求你賜我祭司的職分,好叫我得點餅吃。』」
以利責備他的兒子們太溫和,沒有照他所當行的威脅他們,因此神差一位先知到他那裡,嚴厲責備他,並威脅他,因為他縱容他們,使他們在惡事上手更強。若好人在本分上有虧缺,並因自己的疏忽和懈怠,對罪人的罪有任何助長,他們就必須預料既要聽見責備,也要因此受苦。以利的家如今比地上萬家都更親近神,因此神必刑罰他們(阿摩司書 3:2)。這信息傳給以利本人,因為神要領他悔改並拯救他;不是傳給他的兒子們,因為神已經定意要滅絕他們。這本可以成為喚醒他終於盡本分的手段,從而避免審判,但我們看不出這信息在他身上有什麼重大效果。這位先知從神傳達的信息非常切中要害。
I.他提醒以利,神曾為他列祖的家和他的家所行的大事。神在埃及向亞倫顯現(出埃及記 4:27),在為奴之家顯現,作為他預備進一步施恩給亞倫的標記(第27節)。他提升亞倫進入祭司職分,把這職分傳給他的家族,從而使這家族尊貴過以色列任何一個家族。他把尊榮的工作託付給他,就是在神的壇上獻祭,燒香,並穿戴那有審判胸牌的以弗得。他給他設立尊榮的供養,就是從一切火祭供物中分得一份(第28節)。為使他們向他忠心,他還能為他們作什麼更多的事呢?注意,我們從神所領受的特殊恩惠,尤其是屬靈祭司職分的恩惠,都是加重罪的重大因素;若我們褻瀆自己的冠冕,背叛所受託付,在交賬之日,這些都要被記起而控告我們(申命記 32:6;撒母耳記下 12:7、8)。#
II.他對以利和他的家提出重大的控告。他的兒女行惡,他卻縱容他們,因而使自己也捲入罪責;所以控狀是針對他們所有人的(第29節)。#
1.他的兒子們不敬虔地褻瀆神的聖物:“你們踐踏我所吩咐的祭物;不僅把這制度當作卑賤之物踐踏,也把它當作你們憎惡受其約束之物踢開。”當他們對耶和華的供物行出我們所讀到的一切暴行和掠奪,並強暴地劫掠那些實際上寫著“歸耶和華為聖”的鍋(撒迦利亞書 14:20),又把神指定要燒在他壇上的脂油取歸自己時,他們就對耶和華的供物作了人所能想像到的最大輕蔑。#
2.以利沒有懲罰他們的傲慢和不敬虔,反而在這事上扶持了他們:“至於你,你尊重你的兒子過於尊重我,”也就是說,“你寧願看見我的供物因他們褻瀆而受辱,也不願看見你的兒子因如此行而按律法受責罰;這責罰本當施行,甚至應當暫停並剝奪他們 ab officio et beneficio:他們的職分和收益。”凡容許並縱容兒女行任何惡道,不運用自己的權柄約束和懲罰他們的人,實際上就是尊重兒女過於尊重神,更顧惜他們的名聲過於神的榮耀,更願遷就他們過於尊榮神。#
3.他們全家都分享了褻聖所得的利益。恐怕以利本人,雖然不喜歡並責備他們所犯的弊端,卻沒有拒絕吃他們褻聖得來的烤肉(第15節)。他是肥胖沉重的人(第4章第18節),因此這指控臨到全家(雖然何弗尼和非尼哈是主要有罪的人):你們使自己因一切供物中上好的部分而肥胖。神給他們足夠養活他們的供應,但那不能使他們滿足;他們使自己肥胖,並用本應事奉神之物來服事自己的情慾(見何西阿書 4:8)。#
III.他宣佈大祭司職分的繼承權要從以利家中斷絕(第30節):“耶和華以色列的神,為自己的尊榮和以色列的尊榮大發忌邪,他說,並叫你知道,你的任命被撤銷並廢止了。”我確曾說,你的家和你父以他瑪的家(因為以利是從亞倫這個較小的兒子而出)必永遠行在我面前。大祭司職分的尊榮是在什麼情形下從以利亞撒家轉到以他瑪家的,經文沒有說明;但看來這事已經發生,而以利很有可能使這尊榮永遠傳給他的後裔。但請注意,這應許本身帶著條件:他們必永遠行在我面前,也就是說,“他們必得這尊榮,只要他們忠心履行這服事。”行在神面前,是約的重大條件(創世記 17:1)。讓他們把我擺在面前,我也必使他們不斷在我面前(詩篇 41:12),否則就不是如此。但現在耶和華說,這事絕不可成。“如今你們棄絕我,就不能期望別的,只能期望我棄絕你們;你們不願照當行的行在我面前,因此你們也必不得這樣行。”這樣邪惡並濫用職分的僕人,神必摒棄,把他們從他的服事中趕出去。有些人認為,這次收回應許有更遠的指向,並且它不只是在不久以後以利後裔被罷黜、由從以利亞撒而出的撒督取代亞比亞他的職位時應驗,最終還要在基督的祭司職分使利未祭司職分完全廢除時得到完整成就。#
IV.他為這撤銷給出充分理由,這理由取自神治理中確定而常存的法則,所有人都必須照此預期自己受對待(如同該隱受試驗所依據的法則,創世記 4:7):尊重我的,我必尊重他;藐視我的,必被輕看。#
1.一般而言,請注意,#
(1.)神是尊榮與羞辱的源頭;他能高舉最卑微的人,也能使最偉大的人受輕看。#
(2.)我們怎樣待神,也必須預期神怎樣待我們,並且他待我們仍比我們所配得的更恩慈(見詩篇 18:25、26)。#
2.特別而言,#
(1.)為宗教或真誠敬虔的永久美名,應當這樣說:它把尊榮歸給神,也把尊榮加在人身上。藉著它,我們尋求並事奉神的榮耀,而神決不會虧欠任何這樣行的人;他在今世和來世都必保全他們的榮耀。真正偉大的道路,就是真正良善。若我們在任何事上謙卑並捨己,以尊榮神,並在其中單單注目於他,就可以倚靠這應許:他必把最好的尊榮加在我們身上(見約翰福音 12:26)。#
(2.)為不敬虔或褻瀆的永久羞辱,應當這樣說:它使神受羞辱(藐視那最偉大、最美善的存在,就是天使所敬拜的),也必使人蒙羞,因為這樣行的人必被輕看;不僅神要輕看他們(這一點他們也許並不在意,正如尊重他的人看重他的尊榮,因此論到他們說,我必尊重他們),而且他們也必被全世界輕看;他們所誇耀的尊榮本身必被放在塵土中;他們必看見自己被全人類藐視,他們的名成為羞辱;他們離世以後,他們的記念必朽壞;當他們再起來時,也必是進入永遠的羞恥和藐視。他們無能的惡意加在神和他全能公義上的羞辱,必歸到他們自己的頭上(詩篇 79:12)。#
V.他預告將要臨到以利家的具體審判,使這家永遠蒙羞。咒詛要傳給他的後裔,而且是可怕的咒詛;這顯明神在敬拜之事上何等忌邪,也顯明當那些按其身份和職分本應保守並推進他榮耀利益的人,對所受託付不忠並背叛時,神何等厭惡。若神的僕人邪惡褻瀆,他們在今世和永遠裡,將被認為配受的刑罰豈不比其他罪人更重嗎!願這樣的人讀這裡對以利家所宣告的判決,並戰兢。這威脅說:#
1.他們的權力要被折斷(第31節):我要砍斷你的膀臂和你父家的膀臂。他們要被剝奪一切權柄,被罷黜,不再像從前那樣對百姓有影響力。神要使他們可鄙而卑賤(見瑪拉基書 2:8、9)。兒子們濫用權力欺壓百姓,侵犯他們的權利;父親沒有照他所當行的運用權力約束和懲罰他們;因此威脅說,那未按所當伸出的膀臂要被砍斷,這是公義的。#
2.他們的壽數要被縮短。以利自己是老人;但他沒有把老年的智慧、莊重、經驗和權柄用於事奉神、扶持宗教,反而容許老年的軟弱使他在本分上更冷淡、更鬆懈,因此這裡威脅說,他的後裔中沒有一個人能活到老年(第31、32節)。這話說了兩次:“你家中永遠沒有一個老人”;又說(第33節):“你家中一切所生的,世世代代,都必在壯年而死,正在他們服事年日的中途死去。”這樣,雖則這家不至滅絕,卻永不會顯著,家中也沒有一個人在自己的時代成為傑出人物。帕特里克主教根據一些猶太作者的記載說,在這以後很久,耶路撒冷有一個家族,其中的人通常沒有活過十八歲的;經過查考,發現他們是從以利家而出,就是這判決所臨到的家。#
3.他們一切安慰都要變苦。#
(1.)他們在聖所的財富和興盛中所得的安慰:你必看見我的居所有仇敵。這應驗在非利士人的侵擾和他們給以色列所造成的禍害中;國家因此貧窮(第13章第19節),毫無疑問,祭司的收入也因此大大減少。約櫃被擄,是一種敵對神居所的行動,使以利的心破碎。正如看見以色列平安是一個家的福分(詩篇 128:5、6),相反的情形對一個家就是嚴厲的審判,尤其對祭司之家更是如此。#
(2.)他們在兒女身上所得的安慰:“你家中我不以早死剪除的人,必活著成為這家的汙點和重擔,成為他親屬的醜聞和煩惱;因他的愚妄或多病、邪惡或貧窮,他必使你的眼目昏花,使你的心憂傷。”為死去的孩子憂傷是重的,但為壞孩子憂傷往往更重。#
4.他們的產業要被耗盡,他們要淪入極端貧困(第36節):“你家中凡存活的人,因缺乏生計,人生少有喜樂;他要到繼任的家族面前屈身求生。”#
(1.)他要乞求最少的施捨:一塊銀子(此詞表示最小的一塊)和一塊餅。看這怎樣回應了他們的罪。以利的兒子們必須得最好的肉塊,但他們的兒子們有一塊餅就歡喜了。注意,缺乏是對放縱的公義懲罰。那些沒有美味和多樣食物就不能滿足的人,他們自己或他們的後代,就被帶到缺乏必需品的地步;主如此追討他們,是公義的。#
(2.)他要乞求最卑微的職分:把我安置在屬於祭司職分的某樣差事中(原文如此);使我如同僱工之一,這是浪子的最合適位置。豐裕和權力一被濫用,就被 forfeited。他們不能再自稱有資格得任何好職位,不能在壇前得任何位置,只能請求某種貧苦差事,工作無論多麼艱難,工價無論多麼微薄,只要能得餅餬口就好。這事很可能在亞比亞他身上完全應驗了;他出自以利的家族,因叛逆被所羅門廢去,不再任職,他和他的人都從聖殿職分中被趕出(列王紀上 2:26、27),由此容易想到,他的後裔就淪落到這裡所描述的困境。#
5.神將很快開始執行這些審判,使何弗尼和非尼哈死亡;這悲傷的消息以利自己還活著時要聽見:這必作你的兆頭(第34節)。當你聽見這事時,要說:“現在神的話開始發生作用;這裡有一個威脅已經應驗,由此我推斷其餘一切也都要按次序應驗。”何弗尼和非尼哈多次一同犯罪,這裡預言他們也要在同一天一同死亡。把這些稗子捆成一捆,留給火燒。這在第4章第11節應驗了。#
VI.在所有這些針對以利家的威脅之中,這裡有憐憫應許給以色列(第35節):我要為自己興起一個忠信的祭司。#
1.這在撒督身上應驗了;他出自以利亞撒的家族,在所羅門作王之初接替亞比亞他的位置,並忠於所託;只要利未祭司制度持續,大祭司就出自他的後裔。注意,傳道人雖因自己的惡而毀滅自己,卻不能毀滅職事。官員無論多麼敗壞,職分總要繼續,直到世界的末了。若有人背叛所託,仍會有別人被興起來,忠於這託付。神的工作絕不會因缺少人手繼續推進而落空。這裡說大祭司行在神的受膏者(即大衛和他的後裔)面前,因為他佩戴判斷的胸牌;他要用它求問,不是為普通案件,而是為君王在國家事務上求問。注意,儘管我們在許多家族中看見並哀嘆退化,神仍要為自己保全一個傳承。若有人比祖先更壞,也會有另一些人為平衡這一點而變得更好。#
2.這在基督的祭司職分中得著完全成就;他是那位憐憫而忠信的大祭司,是在利未祭司職分被廢去時神所興起的。他凡事遵行他父的旨意,神也要為他建造一個堅固的家,把它建在磐石上,使陰間的門不能勝過它。#
本章記載:
I.哈拿為神賜給她撒母耳、向她施恩而向神獻上的感恩之歌(第1–10節)。#
II.他們帶著以利的祝福回到自己家中(第11、20節)。他們家中人口增多(第21節)。撒母耳的成長與進步(第11、18、21、26節),以及哈拿怎樣用心給他做衣服(第19節)。#
III.以利兒子們的大惡(第12–17、22節)。#
IV.以利為此對他們所作過於溫和的責備(第23–25節)。#
V.神借一位先知給他傳來公義而可畏的信息,因他兒子們的惡行威脅要敗壞他的家(第27–36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