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撒母耳記上 15

本章記述掃羅因不順服神的命令,沒有將亞瑪力人盡行毀滅,最終被棄絕,不得作王。他藉著戰爭和勝利,原希望顯揚並延續自己的名聲與尊榮;但因處理不當,他毀了自己,使自己的尊榮蒙塵。這裡有:

I.神給他的使命,要毀滅亞瑪力人,並命令他盡行毀滅(第1–3節)#

II.掃羅為這次出征所作的預備(第4–6節)#

III.他的成功,以及他對這使命的部分執行(第7–9節)#

IV.他在撒母耳面前受查問,雖提出許多輕浮的辯解為自己開脫,仍被宣判(第10–31節)#

V.亞甲被殺(第32、33節)#

VI.撒母耳最後與掃羅告別(第34、35節)#

亞瑪力人被毀滅(主前1065年)

撒母耳記上 15:1–9和合本(神版)
1撒母耳對掃羅說:「耶和華差遣我膏你為王,治理他的百姓以色列;所以你當聽從耶和華的話。2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在路上亞瑪力人怎樣待他們,怎樣抵擋他們,我都沒忘。3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的,不可憐惜他們,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4於是掃羅招聚百姓在提拉因,數點他們,共有步兵二十萬,另有猶大人一萬。5掃羅到了亞瑪力的京城,在谷中設下埋伏。6掃羅對基尼人說:「你們離開亞瑪力人下去吧,恐怕我將你們和亞瑪力人一同殺滅;因為以色列人出埃及的時候,你們曾恩待他們。」於是基尼人離開亞瑪力人去了。7掃羅擊打亞瑪力人,從哈腓拉直到埃及前的書珥,8生擒了亞瑪力王亞甲,用刀殺盡亞瑪力的眾民。9掃羅和百姓卻憐惜亞甲,也愛惜上好的牛、羊、牛犢、羊羔,並一切美物,不肯滅絕。凡下賤瘦弱的,盡都殺了。

這裡,

I.撒母耳奉神的名,鄭重要求掃羅順服神的命令,並明明指出,他現在要在一件具體的事上試驗他,看他是否願意順服(第1節)。既然這事被如此明確地定為對他順服的試驗,就大大加重了他的悖逆。#

1.他提醒掃羅神為他所行的事:“耶和華差遣我膏你為王。神賜給你權柄,因此他期望你為他使用你的權柄。他把尊榮加在你身上,現在你必須思量如何尊榮他。他立你作以色列的王,現在你必須為以色列伸冤,報復他們的冤屈。你被高舉來統領以色列,但要知道你是以色列之神的臣僕,必須受他指揮。”人的升遷非但沒有使他們脫離對神的順服,反而使他們更有義務順服他。撒母耳自己曾受差膏掃羅,因此更適合被差來把這些命令傳給他。#

2.他概括地告訴他,鑑於這一點,神無論命令他做什麼,他都有責任去做:現在你當聽從耶和華的聲音。注意,神給我們的恩惠使我們負有強烈的義務,要順服他。這是我們必須報答的(詩篇 116:12)#

II.他指派給掃羅一項特別的事奉,在其中他現在必須比以往所做的任何事更顯明自己對神的順服。撒母耳先提出神對這命令的權威: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就是一切軍旅之主、以色列軍旅之主。他也說明這命令的理由,使他必須施行的嚴厲不至顯得苛刻:亞瑪力怎樣待以色列,我都記得(第2節)神與亞瑪力人有舊仇,因為神把他的百姓以色列帶出埃及時,他們傷害了他們。事情的經過見 出埃及記 17:8等處,而其罪行在 申命記 25:18 中被加重說明。他卑劣地擊殺他們中間落在後面的,又不敬畏神。那時神起誓,必世世代代與亞瑪力爭戰,並且時候一到,他必將亞瑪力的名號全然塗抹;這就是掃羅現在受派去做的事(第3節)“去擊打亞瑪力。以色列現在強盛,亞瑪力罪孽的分量現在已經滿盈;現在去,把那被交付毀滅的國徹底除盡。”他受明令,要把眼前所有的人都殺戮滅盡,男女、孩童和吃奶的,都不可因憐憫而放過;牛羊、駱駝和驢,也不可因貪婪而留下。注意,#

1.加在神的以色列身上的傷害,遲早必被追討,尤其是在他們出埃及時對他們所作的抵擋。#

2.神常常長久容忍那些已被標定要滅亡的人。所宣告的判決並不迅速執行。#

3.他雖長久忍耐,卻不會永遠忍耐。為以色列的爭訟施行報應之年終必來到。神聖公義雖擊打緩慢,卻擊打確實。#

4.許多時候,審判延遲越久,臨到時就越嚴厲。#

5.神揀選最適合的器皿來做他的工。這是流血的工,所以掃羅這個粗厲嚴峻的人必須去做。#

III.於是掃羅召集兵力,攻入亞瑪力地。他帶到戰場上的軍隊極其龐大(第4節):步兵二十萬。當他去迎戰非利士人而勝敗未定時,跟隨他的只有六百人(第13章第15節)。但現在他奉天上明確命令去攻擊亞瑪力人,在這事上他確信必得勝,便有千萬人聽他調遣。然而無論平日如何,這時猶大的尊榮並不在於他們的兵力被單獨數點,因為他們的配額少得可恥(無論原因為何),只佔全數的二十分之一;他們只有一萬人,而其餘十個支派(我把利未除外)卻帶到戰場二十萬人。猶大得尊榮的日子已經臨近,卻還沒有來到。掃羅在提拉因數點他們;提拉因的意思是羊羔。他那時像數羊羔一樣數點他們(通俗拉丁譯本如此),或按逾越節羊羔數點他們(迦勒底譯本如此),十人算一隻羊羔,這是猶太人在其民族後期所用的一種計數方法。掃羅把全軍帶到亞瑪力的城,就是他們的都城(第5節),為要激使他們出來與他交戰。#

IV.在這次處決進行時,他友好地勸告基尼人從他們所住的亞瑪力人中間分別出來(第6節)在這事上他行得審慎而敬虔,也很可能是照撒母耳給他的指示。基尼人屬葉忒羅的家族和親族,葉忒羅是摩西的岳父;他們是住帳棚的民,因此每逢有事,遷往別處未被劃定歸屬的土地,對他們來說很容易。當時他們中許多人住在亞瑪力人中間;在那裡,雖住帳棚,卻因天然地勢而有保障,因為他們把窩安在岩石中,是能在任何地方生活的堅忍之民,並喜愛險要之處(民數記 24:21)。巴蘭曾預言他們必被毀壞(民數記 24:22)。然而掃羅不可毀壞他們。但是,#

1.他承認他們祖先在以色列出埃及時曾恩待以色列。葉忒羅和他的家人在他們經過曠野時,曾大大幫助服事他們,像他們的眼目一樣;許多世代以後,這事仍被記在他們的後裔身上。這樣,善人把神聖的祝福作為產業留給子孫;當我們已在墳墓裡時,後人仍可能收取我們善行的益處。神並非不義,竟忘記人向他百姓所顯的恩慈;這些事必在另一日被記念,最遲在那大日,並在義人的復活中得著報償。我餓了,你們給我吃。神因基尼人祖先的恩慈而記念他們、施恩給他們,同時懲罰亞瑪力人祖先所行的傷害,這有助於顯明神在那安排中的公義。若他使恩惠延及後代,為什麼不能使怒容延及後代呢?他維護自己百姓的事業,因而賜福給那些祝福他們的人;所以也咒詛那些咒詛他們的人(民數記 24:9;創世記 12:3)。他們自己不能報答所受的恩,也不能報復所受的傷害,但神兩樣都要做。#

2.他要他們把帳棚從亞瑪力人中間遷走:離開,下去離開他們。當毀滅性的審判遍行時,神會留意把寶貴的和卑賤的分別出來,並在他發怒的日子隱藏地上的謙卑人。被發現與神的仇敵為伍是危險的;從他們中間出來,是我們的本分,也是我們的利益,免得我們在他們的罪和災禍上有份(啟示錄 18:4)。猶太人有一句話:惡人有禍,他的鄰舍也有禍。#

V.掃羅勝過了亞瑪力人,因為這與其說是同敵對的仇敵交戰,不如說是對已定罪的惡人執行刑罰。當事業公義、呼召如此清楚時,結局不可能有疑問:他擊打他們(第7節),盡行毀滅他們(第8節)。現在他們為祖先的罪付出了重價。神有時把罪孽積存起來,歸到兒女身上。他們是拜偶像的人,也犯了許多別的罪,理當落在神的忿怒之下;然而當神要同他們算賬時,他抓住他們祖先虐待他的以色列這罪,作為他爭訟的根據。主啊,你的判斷何等難測,你的公義卻何等不可爭辯!#

VI.然而他只把工作做了一半(第9節)#

1.他憐惜亞甲,因為亞甲像他一樣是王,也許還盼望從他身上得一大筆贖金。#

2.他留下最好的牲畜,只毀滅那無多大用處的殘劣之物。我們可以推想,許多百姓逃脫了,並把他們的財物帶到別國去,所以此後我們仍讀到亞瑪力人;但那是無法避免的。掃羅的過錯在於,他沒有毀滅那些落在他手中、在他權下的人。那時被毀滅的,實際上是獻給神的公義,獻給那報仇所屬之神;掃羅若認為撕裂的、有病的、瘸腿的、瘦弱的足以獻上,而把頭生的和肥美的留給自己的田地和自己的筵席,實在就是尊榮自己過於尊榮神。#

撒母耳責備掃羅;掃羅被神棄絕(主前1065年)

撒母耳記上 15:10–23和合本(神版)
10耶和華的話臨到撒母耳說:11「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因為他轉去不跟從我,不遵守我的命令。」撒母耳便甚憂愁,終夜哀求耶和華。12撒母耳清早起來,迎接掃羅。有人告訴撒母耳說:「掃羅到了迦密,在那裡立了紀念碑,又轉身下到吉甲。」13撒母耳到了掃羅那裡,掃羅對他說:「願耶和華賜福與你,耶和華的命令我已遵守了。」14撒母耳說:「我耳中聽見有羊叫、牛鳴,是從哪裡來的呢?」15掃羅說:「這是百姓從亞瑪力人那裡帶來的;因為他們愛惜上好的牛羊,要獻與耶和華—你的 神;其餘的,我們都滅盡了。」16撒母耳對掃羅說:「你住口吧!等我將耶和華昨夜向我所說的話告訴你。」掃羅說:「請講。」17撒母耳對掃羅說:「從前你雖然以自己為小,豈不是被立為以色列支派的元首嗎?耶和華膏你作以色列的王。18耶和華差遣你,吩咐你說,你去擊打那些犯罪的亞瑪力人,將他們滅絕淨盡。19你為何沒有聽從耶和華的命令,急忙擄掠財物,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呢?」20掃羅對撒母耳說:「我實在聽從了耶和華的命令,行了耶和華所差遣我行的路,擒了亞瑪力王亞甲來,滅盡了亞瑪力人。21百姓卻在所當滅的物中,取了最好的牛羊,要在吉甲獻與耶和華—你的 神。」22撒母耳說: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23悖逆的罪與行邪術的罪相等;頑梗的罪與拜虛神和偶像的罪相同。你既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王。

這裡掃羅因執行攻打亞瑪力人的使命而被撒母耳傳來交賬;這裡給我們看見神公義之嚴明,以及人心背信與詭詐的顯著實例。這裡告訴我們,

I.在這件事上,神與撒母耳之間私下發生了什麼(第10、11節)#

1.神決定棄絕掃羅,並把這事告訴撒母耳:我立掃羅為王,我後悔了。神的後悔不像我們的後悔,不是他心意的改變,而是他方法或施行安排的改變。他不是改變自己的旨意,而是定意要有改變。改變在掃羅身上:他轉去不跟從我;這是神對他順服不完全和貪婪得勝所作的解釋。也正因此,他使神成為自己的仇敵。神後悔把國度以及隨之而來的尊榮和權柄賜給掃羅;但他從不後悔把智慧和恩典,以及敬畏他、愛他的心賜給任何人;神的這些恩賜和呼召是沒有後悔的。#

2.撒母耳為此哀傷並懇求免去。撒母耳因掃羅失去神的恩寵、神已定意棄絕他而憂愁;他終夜哀求耶和華,用整夜為他代求,使這判令不要發出攻擊他。別人躺在床上睡覺時,他卻跪著禱告,與神摔跤。他並沒有這樣懇求免去自己被排除在政權之外;也沒有像許多人可能會有的那樣,暗自高興看見繼他之後的掃羅這麼快就被廢掉;相反,他迫切為掃羅得堅立而禱告,他如此遠離盼望那悲慘日子的心。罪人被棄絕,是善人的憂傷;神不喜悅他們死亡,我們也不應喜悅。#

II.撒母耳與掃羅在公開場合發生了什麼。撒母耳受神差遣,帶著這些沉重的信息去見他,像以西結一樣,心裡苦澀,也許是照著掃羅出征時所約定的,因為掃羅已經來到吉甲(第12節),就是他被立為王的地方(第11章第15節);若他在順服的試驗中顯為美好,他如今本應在那裡得堅立。然而撒母耳得知,掃羅已在迦密為自己立起凱旋門,或某種勝利紀念物;迦密是猶大山地的一座城。他尋求自己的尊榮過於神的尊榮,因為他為自己立了這地方(或作手,原文如此)(他更需要為自己的罪悔改,與神和好,而不是誇耀自己的勝利),並且他也盛大地行進到吉甲;這似乎由表達方式暗示出來:他轉身,走過,又下去,帶著許多炫耀和儀仗。撒母耳在那裡迎見他,並且,#

1.掃羅向撒母耳誇耀自己的順服,因為這正是他現在要以之顯明自己的事(第13節)“願你蒙耶和華賜福,因為你差我去辦一件好差事,我在其中大獲成功,耶和華的命令我已經遵行了。”很可能,如果他的良心此時當面飛起來指控他悖逆,他就不會這樣急切地宣告自己的順服;因為他希望藉此防止撒母耳責備他。罪人也是這樣,以為藉著稱自己為義,就能逃脫主的審判;然而要逃脫審判,唯一的路乃是審判自己。那些最誇耀自己宗教的人,其宗教中可能有偏私和虛偽之嫌。#

2.撒母耳用他悖逆的明證定他的罪。“你遵行了耶和華的命令嗎?那我所聽見的羊叫是什麼意思呢?”(第14節)。掃羅偏要人認為全能的神因他所做的美好服事而大大虧欠他;但撒母耳向他表明,神遠非欠他債,反而有正當理由向他起訴,並提出羊叫和牛鳴為證據;也許掃羅安排它們走在凱旋隊伍的後面,但撒母耳使它們成為控告他的見證。他不需要走遠,就能駁倒他的表白。牲畜所發出的聲音(如銀子的鏽,雅各書 5:3)要作見證控告他。注意,假冒為善之人似是而非的表白和聲明,被最明白、不可否認的證據所反駁和推翻,並不是新事。許多人誇口說自己順服神的命令;但他們縱容肉體、愛世界、發怒、缺乏愛心,並忽略聖潔本分,這些都作見證控告他們,又是什麼意思呢?#

3.掃羅堅持為自己辯解,反駁這指控(第15節)事實他無法否認;羊和牛確是從亞瑪力人那裡帶來的。但是,#

(1.)這不是他的錯,因為是百姓憐惜它們;好像百姓明知這違背撒母耳的明令,卻竟敢沒有掃羅明確命令就這樣做。注意,那些願意為自己辯護的人,通常很急於定別人的罪,把責任推給任何人,而不願自己承擔。罪是一個誰都不願放在自己門前的私生子。一個不悔改的心不願承認自己的罪責,於是把責任推給那些作誘惑者、同夥,或只是在其中跟隨的人,這是可悲的遁辭。#

(2.)這是出於好意:“這是要獻給耶和華你的神。他是你的神,凡是像這樣為他的尊榮而做的事,你不會反對。”這是虛假的辯辭,因為掃羅和百姓留下牲畜,都是為自己的利益。但即便這是真的,仍是輕浮無效的,因為神恨惡用搶奪獻燔祭。神指定這些牲畜在田野裡獻給他,所以把它們帶到他祭壇前獻上,他也不會感謝這些人;因為他要人按自己的方式、照他自己所規定的準則來事奉他。好意也不能使惡行成為正當。#

4.撒母耳駁回,或者更確切地說,不理會他的辯辭,並奉神的名繼續宣判。他先說明自己的權威。他將要說的話,是耶和華對他說的(第16節);否則,他絕不會對掃羅下如此嚴厲的責備。那些抱怨傳道人對他們太嚴厲的人,應當記得,只要傳道人持守神的話,他們就不過是使者,必須照所吩咐的說;因此人應當願意讓他們繼續說下去,正如掃羅自己在這裡所願意的。撒母耳忠實地傳達他的信息。#

(1.)他提醒掃羅,神立他為王時賜給他的尊榮(第17節),那時他在自己眼中看為小。神顧念他地位的卑微,並報答他心靈的謙卑。注意,凡被提升到尊榮和財富中的人,都應常常記念自己卑微的開端,好叫他們永不自高,反倒總要思量為那提升他們的神做大事。#

(2.)他把掃羅所要執行的命令之清楚擺在他面前(第18節)耶和華差遣你行路;這事奉如此容易,成功如此確定,以致更應稱為一次行路,而非一場戰爭。這工作是尊榮的,就是毀滅神和以色列起誓為敵的人;若他捨己,並把自己利益的考慮撇開到一個地步,毀滅亞瑪力所有的一切,至終他並不會因此受損,也不會自費從事這場爭戰。神無疑會補足給他,使他不需要擄物。因此,#

(3.)他指出掃羅在這次出征中企圖獲利、藉此使自己富足,是何等不可推諉(第19節)“你為何撲在擄物上,把本應為神的尊榮而毀滅的東西轉作自己的用途呢?”看貪財是何等惡事的根源;也看罪的罪惡性是什麼,以及其中尤其使它在耶和華眼中成為惡的是什麼。那就是悖逆:你沒有聽從耶和華的聲音。#

5.掃羅重複為自己辯護,把這作為他決意不顧罪證仍要堅持的說法(第20、21節)他否認指控(第20節)“是的,我已經聽從了,我已經做了我應當做的一切;”因為他做了自己認為需要做的一切,他在自己眼中竟比神自己更有智慧。神吩咐他殺盡一切,他卻把帶回活著的亞甲列為自己順服的事例之一,他認為這和殺了亞甲一樣好。屬肉體、詭詐的心就是這樣,想用自己認為相等的辦法來免除神的誡命。他堅持說,他已盡行毀滅亞瑪力人本身,這是主要的意圖;但至於擄物,他承認本應盡行毀滅;所以他知道自己主人的旨意,對命令並無誤解。只是他認為那樣是任意浪費;摩西時代米甸人的牲畜曾被取為擄物(民數記 31:32等),為什麼現在亞瑪力人的牲畜不可如此呢?與其讓飛鳥和野獸得去,不如讓以色列人得為擄物;因此他默許百姓把它帶走。但這是他們做的,不是他做的;而且,這是要在這裡吉甲獻給耶和華,他們現在正把這些牽來。看哪,要使悖逆之子知罪,並剝去他們的無花果樹葉,是何等困難。#

6.既然掃羅堅持自己的辯解,撒母耳就給他的辯辭作了充分回答(第22、23節)他訴諸掃羅自己的良心:耶和華喜悅祭物,豈如喜悅順服呢?掃羅雖不是一個多麼熟悉宗教的人,卻不能不知道這一點:#

(1.)沒有什麼像順服那樣討神喜悅,不,連祭物和供物、公羊的脂油也不能。請在這裡看,我們在一切宗教操練中應當尋求並瞄準的是什麼,就是蒙神悅納,使他喜悅我們所做的。若神喜悅我們和我們的事奉,我們就是有福的,我們已經達到目的;否則有什麼益處呢(以賽亞書 1:11)現在這裡明明告訴我們,謙卑、真誠、憑良心順服神的旨意,比一切燔祭和祭物更蒙他喜悅和悅納。謹慎合乎道德誡命,比一切禮儀性的遵守更能使我們蒙神悅納(彌迦書 6:6–8;何西阿書 6:6)。順服是永恆自然律所要求的,而獻祭只是由明文實定律所規定的。順服是無罪狀態中的律法,而獻祭則假定罪已經入了世界,並且只是試圖除去那本可由順服防止的東西,力量微弱。神因順服所得的榮耀,比因獻祭所得的更多;己也因順服被否定得更多。把一頭牛犢或羊羔帶到祭壇上焚燒,遠比把一切高傲的思想帶來順服神、使意志服在他的旨意之下容易得多。順服是天使的榮耀(詩篇 103:20),也將成為我們的榮耀。#

(2.)沒有什麼像悖逆那樣惹動神的怒氣,就是把我們的意志立起來與他的意志競爭。這裡稱之為悖逆和頑梗,並說它與行邪術和偶像崇拜一樣惡(第23節)。立別的神,與在不順服真神中生活一樣惡。那些受自己敗壞傾向支配、與神的命令相對抗的人,實際上是在求問家神(這裡譯作偶像崇拜的詞)或占卜者。是悖逆使我們眾人成為罪人(羅馬書 5:19),而罪的惡毒正在於此:它是違背律法,因此就是與神為敵(羅馬書 8:7)。掃羅是王,但若他違背神的命令,他王室的尊嚴和權柄也不能使他免於悖逆和頑梗的罪責。這段經文所說的,不是百姓背叛他們的君王,而是君王背叛神。#

7.他宣讀掃羅的判決:簡言之,“因為你棄絕耶和華的話,藐視它(迦勒底譯本如此),把它看為無物(七十士譯本如此),擺脫它的治理,所以他也棄絕你,藐視你,把你看為無物,把你從王位上棄掉。那立你為王的,已經定意再廢掉你。”那些不願意讓神治理自己的人,不適合也不配治理人。#

掃羅被廢黜的預告(主前1065年)

撒母耳記上 15:24–31和合本(神版)
24掃羅對撒母耳說:「我有罪了,我因懼怕百姓,聽從他們的話,就違背了耶和華的命令和你的言語。25現在求你赦免我的罪,同我回去,我好敬拜耶和華。」26撒母耳對掃羅說:「我不同你回去;因為你厭棄耶和華的命令,耶和華也厭棄你作以色列的王。」27撒母耳轉身要走,掃羅就扯住他外袍的衣襟,衣襟就撕斷了。28撒母耳對他說:「如此,今日耶和華使以色列國與你斷絕,將這國賜與比你更好的人。29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致說謊,也不致後悔;因為他迥非世人,決不後悔。」30掃羅說:「我有罪了,雖然如此,求你在我百姓的長老和以色列人面前抬舉我,同我回去,我好敬拜耶和華—你的 神。」31於是撒母耳轉身跟隨掃羅回去,掃羅就敬拜耶和華。

掃羅終於被帶到披上悔罪者的外衣;但很顯然,他只是扮演悔罪者的角色,並非真正悔改。請觀察,

I.他表現悔改是何等拙劣。他費了許多周折才覺悟自己的過錯,並且直到受到要被廢黜的威脅才覺悟。這觸到了他的痛處。那時他才開始軟化,直到那時才如此。撒母耳告訴他,他已被棄絕、不得作王,然後他說,我犯了罪(第24節)。他的認罪不是甘心的,也不是坦誠的,而是被刑具逼出來、被迫說出的。我們在這裡看見他悔改虛偽的幾個壞跡象,並且連亞哈的悔改也不如。#

1.他只向撒母耳求情,並且似乎最急於在撒母耳的看法中站得住,贏得他的恩寵。他把撒母耳當作一個小神明,只是為在百姓面前保全自己的名聲,因為他們都知道撒母耳是先知,也是使他得以升遷的人。他以為這會討撒母耳喜歡,並且算是一種賄賂,便把這話放進他的認罪裡:我違背了主的命令和你的話;好像撒母耳代替了神一樣(第24節)。大衛雖借拿單的職事被責備,但他認罪時只仰望神,並不仰望拿單。詩篇 51:4 我向你犯罪,惟獨得罪了你。但掃羅相當無知地承認自己的罪是違背了撒母耳的話;其實撒母耳的話不過是宣告主的命令而已。他也向撒母耳求赦免(第25節):我求你赦免我的罪;好像除了神以外還有誰能赦罪似的。那些人可悲地欺騙自己:他們陷入醜惡的罪以後,以為只要藉著悔改的外表和似是而非的表白,同教會和傳道人和好就夠了,卻不在意憑真誠的悔改同神和好。我們對掃羅這事所能作的最寬厚解釋,就是假定他把撒母耳看作他與神之間某種中保,並且在向撒母耳求情時,意在向神祈求。然而,這仍是十分軟弱。#

2.他在認罪之中仍為自己的過錯辯解,這絕不是真正悔罪者的樣式(第24節)我這樣做,是因為我懼怕百姓,聽從他們的話。我們有充分理由認為,這純粹是他自己所做的,並不是百姓所做的;然而,即使他們急於這樣做,從我們前面所讀的也很清楚,他知道如何在他們中間維持自己的權柄,並不畏懼他們。所以這個藉口是虛假的、輕浮的;無論他怎樣假裝,他並不真的懼怕百姓。但罪人為自己的過錯辯解時,常常訴諸自己心思中的想法和活動,因為這些事無論多麼無根據,沒有人能反駁;可是他們忘了神鑑察人心。#

3.他所關心的全是挽救自己的名譽,保全自己在百姓中的利益,免得他們背叛他,或至少輕看他。因此他如此懇切地請求撒母耳(第25節)同他回去,並且協助為勝利公開感恩。他在這事上極其迫切,以致抓住撒母耳外袍的邊,要留住他(第27節),並不是因為他在意撒母耳,而是因為他怕若撒母耳離棄他,百姓也會這樣做。許多人似乎熱切親近好傳道人和好人,只是為了自己的利益和名聲,而心裡卻恨他們。但他說(第30節),我有罪了,雖然如此,求你在我百姓面前尊重我,這話極其粗俗。這是悔罪者的言語嗎?不是,正相反:"我有罪了,現在使我蒙羞吧,因為羞恥本屬我,沒有人能像我厭惡自己那樣厭惡我。"然而我們多麼常見到掃羅這種虛偽的翻版!那些被定罪的人極其急於在人前受尊重,這是很常見的。其實,失去了無辜者之尊榮的人,不能再自稱有別的尊榮,只能有悔罪者的尊榮;而悔罪者的尊榮,就是把羞恥歸給自己。#

II.他借這些淺薄的悔改表現所得是何等微少。他藉此取得了什麼呢?#

1.撒母耳重申已經臨到他的判決,絲毫沒有給他任何可撤銷此判決的盼望(第26節),與第23節相同。遮掩自己罪過的,必不亨通(箴言 28:13)。撒母耳拒絕同他回去,轉身要走(第27節)。照這事初看時在他眼中所顯出的樣子,他認為自己若與一個神所棄絕的人一同稱謝神,感謝一場其實更被用來滿足掃羅貪心而不是彰顯神榮耀的勝利,就是極不合宜地為他張目。然而後來他確實同他回去了(第31節),是經過進一步思量,並且很可能出於神的指示,或是為了防止百姓中發生騷亂,或許也不是為了尊榮掃羅(因為雖然掃羅敬拜主;第31節,卻沒有說撒母耳主持那敬拜),而是為了向亞甲執行公義(第32節)#

2.他借一個兆頭說明這判決,而掃羅自己因他的粗魯給了這個機會。當撒母耳轉身離開他時,他撕裂撒母耳的衣服,要留住他(第27節),他如此不願與先知分開;但撒母耳對這偶發之事作了一個只有先知才能作的解釋。他使這事表明國權從他身上被撕裂(第28節),而且像這事一樣,也是他自己所造成的。"他已從你身上撕裂它,把它賜給一個比你更好的鄰舍,"就是大衛;後來大衛因某個機會割下掃羅外袍的邊(撒母耳記上 24:4),掃羅就說(撒母耳記上 24:20),我知道你必要作王,也許他想起了這個兆頭,就是撒母耳外袍的邊被撕裂。#

3.他以莊嚴宣告證實此事不可更改(第29節)以色列的大能者必不說謊。有些人讀作以色列的永恆或勝利;阿拉伯譯本作聖者;敘利亞譯本作至尊者;帕特里克主教作以色列得勝的王。"他定意廢黜你,必不改變他的旨意。他並非人,必不後悔。"人反覆無常,會改變心意;軟弱無力,不能實現自己的目的;有些他們不能預見的事發生,使他們的安排破裂。但神並非如此。神有時曾後悔他所想要降下的災禍;悔改向掃羅隱藏,因此也向神的眼目隱藏。#

亞甲被殺(主前1065年)

撒母耳記上 15:32–35和合本(神版)
32撒母耳說:「要把亞瑪力王亞甲帶到我這裡來。」亞甲就歡歡喜喜地來到他面前,心裡說,死亡的苦難必定過去了。33撒母耳說:「你既用刀使婦人喪子,這樣,你母親在婦人中也必喪子。」於是,撒母耳在吉甲耶和華面前將亞甲殺死。34撒母耳回了拉瑪。掃羅上他所住的基比亞,回自己的家去了。35撒母耳直到死的日子,再沒有見掃羅;但撒母耳為掃羅悲傷,是因耶和華後悔立他為以色列的王。

撒母耳作為先知,在這裡被立在諸王之上(耶利米書 1:10)

I.他除滅亞甲王,這無疑是出於天上特別的指示,如今無人可以自稱有這樣的指示。他把亞甲砍成碎片。有人認為他只是吩咐人這樣做;或者他是親手做的,作為獻給神受損公義的祭(第33節),而祭物通常要切成塊。現在請在此注意,#

1.亞甲當時虛妄的指望怎樣落空:他安然前來,帶著威儀的姿態,顯示自己是王,因此應當受到尊重;或以柔弱陰柔的姿態前來,像一個從未經歷艱難的人,因嬌嫩纖弱而不能把腳掌踏在地上(申命記 28:56),以引人憐憫;並且他說:"如今戰鬥的熱勢既已過去,死亡的苦楚必定過去了(第32節)。既逃脫了掃羅的刀,"那勇士的刀,他就以為自己不會受到撒母耳的威脅;撒母耳是年老的先知、和平之人。注意,#

(1.)死亡中有苦楚,它對本性來說是可怕的。死亡確是苦的,有幾個譯本這樣讀亞甲的話;正如七十士譯本讀前半句為:他戰兢而來。死亡會使最剛強的心驚懼。#

(2.)許多人以為死亡的苦楚已經過去,其實並非如此;他們把那非常臨近的災禍之日推得離自己很遠。真正的信徒可以藉著恩典、基於良好的根據這樣說:雖然死亡尚未過去,它的苦楚卻已經過去了。死亡啊!你的毒鉤在哪裡?#

2.他從前邪惡的行徑如今怎樣受懲罰。撒母耳同他算賬,不僅為他祖先的罪,也為他自己的罪:你的刀曾使婦人喪子(第33節)。他踏著祖先殘酷的腳蹤而行,並且他手下的人很可能也照樣行;因此,亞瑪力所流一切義人的血,公正地都要向這一代追討(馬太福音 23:36)亞甲本人嬌貴奢侈,卻對別人殘忍野蠻。通常就是這樣:那些放縱自己食慾的人,也同樣放縱自己的情慾。但流血的事必被追討;連君王也必須為他們所流、或使人流的無辜之血,向萬王之王交賬。那正是瑪拿西王的罪,主不肯赦免(列王紀下 24:4;參見啟示錄 13:10)。#

II.他離棄掃羅王,辭別他(第34節),並且再也沒有來見他(第35節),不在他的任何事務上勸導或幫助他,因為掃羅並不渴望他的陪伴,也不願受他的勸導。他看掃羅是被神棄絕的,因此就離棄他。雖然他有時可能偶然見到他(如第19章第24節),卻再也沒有因好意或敬重而來見他。然而他為掃羅悲傷,認為一個原本極有希望成就大事的人,竟如此愚昧地毀了自己,這是極可悲的事。他為國家的糟糕處境悲傷;掃羅本來很可能成為國家極大的祝福,如今卻要成為咒詛和災害。他為掃羅永恆的光景悲傷,因為他沒有盼望能帶他悔改。他為他哭泣時,很可能也作了祈求;但主已經後悔立掃羅作王,並決意撤銷他自己的這項工作,以致撒母耳的禱告沒有為他得勝。注意,我們必須為罪人被棄絕而悲傷,#

1.雖然我們離開他們,不敢與他們親密交往。先知也是這樣定意離開他的百姓、從他們中間出去,卻仍要晝夜為他們哭泣(耶利米書 9:1、2)#

2.雖然他們不為自己悲傷。掃羅對於自己所處神不悅的記號之下,似乎漠不關心,然而撒母耳卻晝夜為他悲傷。基督為耶路撒冷哀哭時,耶路撒冷卻安然無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