箴言 5
本章的主旨与第2章的主旨大致相同。用别的话重写同样的事,不应当以为烦难,因为这是稳妥的(腓立比书 3:1)。本章有:I. 劝人总体上认识并顺服智慧的法则(第2节)。II. 特别警戒人不可犯淫乱之罪(第3–14节)。III. 为抵御这罪而开出的良方。1. 夫妻之爱(第15–20节)。2. 顾念神无所不知(第21节)。3. 惧怕恶人悲惨的结局(第22、23节)。即便这一切加起来,也仅仅足以武装年轻人,使他们抵挡那些与灵魂争战的肉体私欲。
父母的训诲;谨防情欲。
1 我儿,要留心我的智慧,侧耳听我的聪明;2 为要使你持守明辨,使你的嘴唇保守知识。3 因为陌生女子的嘴唇滴下蜂房的蜜,她的口比油更滑;4 但她的结局苦似茵陈,锋利如两刃的剑。5 她的脚下入死亡;她的脚步紧抓阴间。6 免得你思想生命的道路,她的路径变动不定,使你无法知道。7 所以,孩子们啊,现在要听我,不可离弃我口中的话。8 要使你的道路远离她,不可走近她的家门;9 免得你将尊荣给了别人,将年岁给了残酷之人;10 免得陌生人因你的财富而饱足,你劳碌所得的归入外人的家;11 到末了,当你的肉体和身体衰残时,你便哀叹,12 说:我怎么恨恶训诲,我的心怎么轻看责备;13 我没有听从教师的声音,也没有侧耳听那些教导我的人!14 我在会众和大会之中,几乎陷入各样邪恶。
在此,我们看到:
I. 一个庄严的序言,用来引出随后的警戒(第1、2节)。所罗门在这里对他的儿子说话,也就是把所有年轻人都当作自己的孩子;他爱他们,对他们也有一定的影响力。他奉神的名要求他们留心,因为他是在神的默示下写作,是一位先知,尽管他开头没有说:“耶和华如此说。”“要留心,要侧耳;不仅要听所说的话,读所写的文字,还要专心领受,殷勤思想。”为使人留心,他提出:1. 他这番教导的卓越:“这是我的智慧,我的聪明;我既要教导你智慧,就不能为你规定任何比这更配称为智慧的事;道德哲学就是我的哲学,也是要在我的学校里学习的学问。”2. 这教导的用处:“要留心我所说的,”(1.)“使你行事有智慧——使你持守明辨。”所罗门的教导并不是要用各种观念、精细思辨的问题或尚有争议的辩论充塞我们的头脑,而是要在我们管理自己的事上引导我们,使我们行事谨慎,既合乎我们的身份,也符合我们真正的益处。(2.)“使你说话有智慧——使你的嘴唇保守知识,并使知识随时预备在你的舌尖上”(正如我们所说的),“好使与你交谈的人得益处。”祭司的嘴唇被说成要保守知识(玛拉基书 2:7);但那些熟悉圣经、善于运用圣经的人,不仅能在灵修中,也能在言谈中作属灵的祭司。
II. 警戒本身,就是要禁戒肉体的私欲、奸淫、淫乱以及一切污秽。有些人按比喻解释这段话,认为这里的淫妇是指偶像崇拜,或败坏人思想与品行的错误教义,或感官的欲望;把这话应用于感官欲望,与应用于任何别的事一样恰当。然而,这段话首要的主旨显然是警戒我们不可犯违背第七诫的罪。年轻人极容易犯这些罪,相关的试探极其猛烈,这类恶例又极其众多;而且,这些罪一旦被容纳,便会摧毁灵魂中一切美德的种子。因此,所罗门如此迫切而又一再地警戒这罪,并不足为奇。所罗门在这里像一个忠心的守望者,清楚地警告众人:他们若顾惜自己的生命和安乐,就应当畏惧这罪,因为它必定使他们灭亡。这里警告我们要提防两件事:——
1. 不可听从这罪的诱惑。陌生女子的嘴唇确实滴下蜂房的蜜(第3节);肉体私欲的快乐极其诱人(如同那在杯中显出颜色、流动顺畅的酒);它的口、它口中的亲吻、它口中的话语,比油更滑,使那有毒的药丸可以顺畅咽下,也使人丝毫不怀疑其中有害。然而要思想:(1.) 后果会何等致命。当结局如下之时,罪人从他的蜜与油中还能得到什么果子呢?[1.] 良心的惊恐:它苦似茵陈(第4节)。入口甘美之物到了胃里又翻涌上来,在那里变酸;回想起来,它像两刃的剑一样割人;无论从哪一面握住,它都使人受伤。所罗门能凭经验这样说(传道书 7:26)。[2.] 地狱的痛苦。虽然犯过这罪的人中,有些已经悔改并且得救,但这罪直接趋向身体与灵魂的毁灭;它的脚下入死亡,甚至紧抓阴间,要把阴间拉到罪人那里,仿佛定罪的刑罚迟延得太久(第4节)。陷在这罪中的人应当受到提醒:他们与地狱之间只有一步之遥,随时可能坠入其中。(2.) 要思想这些诱惑何等虚假。淫妇谄媚人,说动听的话;她的话是蜜,是油,却会欺骗那些听从她的人:她的路径变动不定,使你无法知道;她常常改变伪装,披上形形色色的虚假色彩,因为她若被人正确认识,就必定为人所恨。她像普罗透斯一样变换多种形态,为要继续笼络那些被她算计的人。她这一切技巧与操纵究竟要达到什么目的?无非是阻止他们思想生命的道路,因为她知道,他们一旦开始这样思想,她就必定失去他们。凡不明白撒但在一切试探中所极力图谋的要点,便是不晓得撒但诡计的人;他所图谋的是:[1.] 阻止他们选择生命的道路,使他们不能敬虔,不能上天堂;因为他自己被排除在幸福之外,所以也要使他们被排除在外。[2.] 为达到这一目的,阻止他们思想生命的道路,不让他们思想行在这条路上何等合乎情理,又会给他们带来何等大的益处。为维护信仰的尊荣,应当指出:凡肯容许自己认真思想,并用公平的天平不偏不倚衡量诸事的人,信仰必定会在他们身上达到目的;魔鬼要使人留在他的权势之下,唯一的办法就是不断用这样或那样的消遣转移他们,使他们不能平静、清醒地思想那些关乎他们平安的事。污秽之罪最能蒙蔽悟性、烙麻良心,使人不去思想生命的道路;这罪即使不是最严重的,也是最严重的罪之一。淫乱夺去人的心(何西阿书 4:11)。
2. 不可走近这罪的边界(第7、8节)。
(1.) 这警戒以一个庄严的序言引出:“所以,孩子们啊,现在要听我!无论你是谁,只要读到或听到这些话,就要留意我所说的,以信心与之调和,将它珍藏起来;不可离弃我口中的话,正如那些听从陌生女子之言的人必会离弃一样。不要仅仅为眼前而接受我的话,却要持守它;当试探最猛烈地袭击你时,要使这话随时为你所用,并在你里面有力量。”
(2.) 警戒本身极为迫切:“要使你的道路远离她;即使你的路恰好靠近她,你也似乎有充分的理由,因事务所需而进入她诱惑所及的范围,仍要改变道路,更换路线,宁可如此,也不要使自己遭遇危险;不可走近她的家门;要走到街道的另一边,甚至要改走别的街道,即便必须绕路。”这表明:[1.] 我们应当极其畏惧、憎恶这罪。我们必须惧怕它,如同惧怕染上瘟疫的地方;必须厌恶它,如同厌恶腐尸的臭气,以至不肯靠近。当我们对一切肉体私欲形成根深蒂固的反感时,就很可能保守自己的纯洁。[2.] 我们应当竭力避开一切可能成为这罪之诱因或通往这罪之步骤的事。愿意免受伤害的人,必须远离危险之地。败坏的本性中存有这样的火绒,所以无论借口为何,走近火星都是疯狂之举。我们若把自己推入试探,却又祷告说“不要叫我们遇见试探”,那就是戏弄神。[3.] 我们应当以属神的嫉妒谨慎看守自己,不可过分确信自己决心的力量,以至胆敢走到罪的边缘,却向自己保证只到这里、不再向前。[4.] 任何已成为我们网罗和犯罪诱因的事,即便像右眼和右手一样,我们也必须挖出来,砍下来,丢弃它;宁可舍弃自己最珍爱的,也不要拿自己的灵魂冒险;这是我们救主的命令(马太福音 5:28–30)。
(3.) 所罗门在这里用来加强这警戒的论据,与先前取自同一题旨,就是伴随这罪而来的诸多祸害。[1.] 它败坏名声。“你会将尊荣给了别人(第9节);你自己会失去尊荣;你会把一块可以扔向你的石头放在每一个邻舍手中,因为他们都会有充分理由高声羞辱你,鄙视你,践踏你,把你当作愚人。”淫乱是使人卑贱、受人轻视的罪;任何明智或有德行的人,都不会愿意与那同娼妓来往的人交往。[2.] 它耗费光阴,把年岁,即青春的年岁、人生最美好的时光,交给残酷之人,“交给你那卑劣的情欲;它极其残酷地与灵魂争战;交给那卑劣的娼妓,她假装爱你,实际上却猎取你宝贵的生命。”本应献给恩慈之神、尊荣他的那些年岁,却耗费在服事残酷的罪上。[3.] 它毁掉产业(第10节):“陌生人会因你的财富而饱足;这财富不过是托付给你,要你作家中管家的;你劳碌所得的果实,本应供应自己的家,却会归入外人的家;他们既无权得到,也永远不会为此感谢你。”[4.] 它损害健康,缩短人的寿命:你的肉体和身体会因此衰残(第11节)。污秽的私欲不仅与灵魂争战——罪人忽视灵魂,丝毫不加顾念——也与身体争战,而罪人偏偏如此纵容身体,如此费心取悦、娇养身体;这些私欲就是这样诡诈、愚昧而有害。那些贪婪地放纵自己行污秽之事的人,耗尽自己的力量,使自己陷入软弱,身体往往充满可憎的疾病,以致他们本应有的岁月中途被截断,无人怜悯地成为残酷情欲的祭物。[5.] 良心一旦觉醒,这罪就会使心中充满惊恐。“你现在虽然欢乐,在自己的欺骗中嬉戏,但到末了必定哀叹(第11节)。你一直是在为将来的悔改制造苦工,为日后回想时的烦恼和痛苦积蓄材料;那时,罪会以其本来面目摆在你面前。”这罪迟早会带来忧愁:或在灵魂谦卑、被引到悔改之时,或在肉体和身体衰残之时;后者或因疾病而来,那时良心当面斥责罪人;或因坟墓而来,那时身体在坟墓里腐烂,灵魂却在地狱的痛苦中受折磨,在那里虫是不死的,而“孩子,你要记得”则不断在耳边回响。所罗门在这里让那知罪的罪人责备自己,并加重陈述自己的愚昧。那时,他会极其痛苦地为此哀叹。第一,他因为恨恶受纠正,所以也恨恶受教导;他既不能忍受别人教导他的本分(我怎么不仅恨恶受教导的管束,甚至连教导本身也恨恶,尽管那一切都是真实而良善的!),也不能忍受别人指出他的过错——我的心轻看责备(第12节)。他不得不承认,那些负责照管他的人,无论父母还是传道人,都已经尽了自己的本分;他们作过他的教师,教导过他,给过他良善的劝告和清楚的警戒(第13节);然而,他羞愧狼狈地说出这事,并借此承认神使一切苦难临到他都是公义的:他没有听从他们的声音,因为他确实从未侧耳听那些教导他的人,从未留心他们所说的话,也从未让那些话在自己里面留下印象。要注意,那些受过良好教养却不照此生活的人,将来要为许多事交账;那些现在不肯记住所受的教导、不肯使自己与之相合的人,将来必被迫想起这些教导,作为加重他们罪恶、因而也加重他们灭亡的事。第二,由于屡次犯罪,犯罪的习惯如此根深蒂固,得到坚固,以致他的心完全定意去行这罪(第14节):我在会众和大会之中,几乎陷入各样邪恶。当他进入会堂或圣殿的院中,与其他以色列人一同敬拜神时,他污秽的心充满放荡的思想和欲望,他的眼睛也充满淫意。对那地方、同在之人和所行之事的敬畏都不能约束他;他在那里几乎与在任何别处一样邪恶卑劣。对觉醒的良心而言,没有什么罪比亵渎圣物显得更为可怕;也没有什么加重罪恶的情节,比我们在会众和大会中所得的尊荣地位以及由此享受的益处,更能使罪显得罪大恶极。心利和哥斯比在摩西和全会众眼前公然行恶(民数记 25:6);当我们在宗教礼仪中亲近神时,心中的奸淫同样完全显露在神面前,也必定最冒犯他。有些人把这话理解为:我在一切邪恶中,公然蔑视官长、审判官和他们的大会。另一些人则认为这指刑罚之恶,而非罪恶:“我被立为鉴戒,成为世人观看的景象。我在以色列会众中几乎承受了神一切严厉的审判,被立作箭靶。我在会众中站起来呼喊,”(约伯记 30:28)。务要避开那最终会使人如此懊悔的事。
当守夫妻忠贞。
15 要喝自己池中的水,饮自己井里流动的水。16 让你的泉源散布在外,让水河流在街上。17 让它们惟独归你,不可与你和陌生人共有。18 愿你的泉源蒙福;要以你年轻时所娶的妻为乐。19 愿她如可爱的母鹿、悦人的小鹿;愿她的胸怀时时使你满足;愿你常常陶醉在她的爱中。20 我儿,你为何要陶醉于陌生女子,拥抱外人的胸怀呢?21 因为人的道路都在主眼前,他衡量人一切的行径。22 恶人自己的罪孽必捉住他自己;他必被自己罪恶的绳索缠住。23 他必因不受训诲而死亡;又因自己极其愚昧而走迷。
所罗门既已表明奸淫、淫乱以及一切这类放荡污秽的行径中所含的极大罪恶,就在这里开出抵御这些罪的良方。
I. 要满足地享受合法婚姻的安慰。婚姻原是为防止污秽而设立的,因此应当及时使用这途径,免得它不能有效医治那原本可以预防的事。谁也不可抱怨神禁止人享受他们天然渴望的那些快乐,就是恶待他们,因为神已经施恩,为这些欲望有规矩的满足作了预备。“你确实不可吃园中每一棵树上的果子,但你可以照自己的喜悦选一棵,并且可以自由吃那一棵的果子;本性会以此知足,情欲却永不知足。”神如此限制人只可有一个配偶,非但没有使他们受苦,反而真正顾念了他们的真实益处;因为正如赫伯特先生所说:“如果神把一切都设为公有,人必定会成为圈地者。”——《教堂门廊》。所罗门在这里充分阐述这一点,不仅把它规定为解毒之方,也用它作为反对淫乱的论据:婚姻中蒙许可的快乐,远胜过淫乱中一切虚假而被禁止的快乐,无论那些替污秽之灵办事的邪恶才子怎样嘲笑婚姻之乐。
1. 年轻男子应当结婚;要结婚,不可欲火焚烧。要有一个自己的池、自己的井(第15节),就是你年轻时所娶的妻(第18节)。要么完全禁欲,要么结婚。——赫伯特。“世界广大,人的才德各有不同,你可以从中选择自己所喜悦的。”
2. 已婚的人应当以妻子为乐,深深爱慕她;不仅因为她是他自己所选择的妻子,他理当喜悦自己的选择,更因为她是神按其护理为他安排的妻子,他就更应当喜悦神的安排;他应当喜悦她,因为她是属于他的。愿你的泉源蒙福(第18节);要因她而认为自己十分幸福,把她看作蒙福的妻子,让她得到你的祝福,每日为她祷告,然后与她一同欢乐。那些借着祷告和神的赐福而为我们成圣的安慰,我们才可能从中得到喜乐。与亲属愉快相处,不仅是蒙许可的,也是受吩咐的;夫妻尤其应当一同欢乐,并以彼此为乐。彼此喜悦是彼此忠贞的纽带。新郎为新妇欢喜(以赛亚书 62:5),不仅被视为理所当然,更被定为律例(传道书 9:9),要同你所爱的妻,快活度过你一生的日子。那些在外与同伴纵情欢乐,在家中却对家人乖戾阴沉的人,并没有在神所指定之处享受安慰。
3. 他应当爱慕自己的妻子,深深地爱她(第19节):愿她如可爱的母鹿、悦人的小鹿,正如尊贵之人有时将这类小鹿驯养在家中,与它们玩耍。除了与你自己的妻子进行清白愉快的交谈之外,不要寻求更好的消遣,来舒缓严肃的学习和事务;让她躺在你怀中,如同穷人的小母羊羔躺在他的怀中(撒母耳记下 12:3),你也要把头倚在她怀中,并让这事时时使你满足;不可在任何别人身上寻求快乐。“要常常迷醉在她的爱中。如果你要任凭自己的爱过度,要痴情地爱慕某个人,就只当爱慕自己的妻子,因为在这里最不容易过分。”这就是从自己的池中喝水,以消解欲望的干渴;也是从自己的井中饮流动的水,这水清澈、甘甜而有益健康,第15节(哥林多前书 7:2、3);
4. 他应当以自己的儿女为乐,欣然看待他们(第16、17节):“要把他们看作从你自己纯洁的泉源流出的溪流”(犹太人被说成是从犹大的水源出来,以赛亚书 48:1),“所以他们是你自身的一部分,正如溪流是泉源的一部分。你若忠于自己的妻子,就会得到:”(1.)“众多的后裔,如丰沛流淌的水河;他们会散布在外,与别的家庭联姻;行淫乱的人却不得增多,”(何西阿书 4:10)。(2.)“专属于你的后裔,他们惟独是你的;而淫乱所生、归在你名下的孩子很可能并非如此;就你所知,他们可能是陌生人的后裔,你却必须供养他们。”(3.)“体面的后裔,他们是你的尊荣;你可以把他们送到外面,也可与他们一同出现在街上;私生的子女却是你的羞辱,是你羞于承认的。”在这件事上,一切快乐和尊荣都在德行一边;所以德行被称为智慧,是完全公正的。
5. 他既常常陶醉于忠贞贤德之妻的爱中,就应当鄙弃被禁止之快乐的引诱;他应当思想,自己若陶醉于陌生女子(第20节),爱上污秽的娼妓,拥抱外人的胸怀,会是何等荒谬;他若稍有荣誉感或德行观念,连想到这些都会厌恶。“你为什么要如此愚昧迟钝,如此与自己为敌,竟把污浊的水——而且是有毒、偷来的水——看得比自己井中纯净的活水更好呢?”要注意,理性的指示若能被人听从,德行的法则就必得到遵守。
II. “要看见神的眼目时常在你身上,让对他的敬畏在你心中掌权,”(第21节)。活在这罪中的人以为自己能保守秘密(行奸淫之人的眼睛等待黄昏,约伯记 24:15);然而,既然这事无法向神隐藏,这种保密又有何用?因为:1. 他看见这事。人的道路,他一切的活动、一切的行为,都在主眼前;内心一切的运作,生活中一切的表现,以及行得无论多么隐秘、伪装得无论多么巧妙的事,都在他眼前。神按真实的情形看见它,知道它的一切原因、处境和后果。他并非偶尔看一眼人的道路,而是始终真正看见并察验它们;你岂敢在神眼前得罪他,在他的注视下行你甚至不敢在与你一样的人面前所行的恶事吗?2. 他必为这事召罪人交账;因为他不仅看见,也衡量人一切的行径,对这些行径作出判断,如同即将因这些事审判罪人的那一位。每一个行为都被衡量,也都必被带到审判之中(传道书 12:14);这正是我们应当衡量自己脚下道路(第4章第26节)的充分理由;我们应当这样审判自己,免得受审判。
III. “要预见那些仍在过犯中继续前行之人必然的灭亡。”活在这罪中的人以为自己不会受罚,却是自欺;他们的罪必追上他们(第22、23节)。使徒用几句话说明了这些经文的意思(希伯来书 13:4),神必审判淫乱之人和奸淫之人。1. 这是一种人极难摆脱其权势的罪。罪人年老体弱时,他的私欲仍强盛活跃,使他回想自己年轻时的日子(以西结书 23:19)。这样,他自己的罪孽经他本人同意,已经捉住了这恶人;他既自愿投降,作这些罪孽的俘虏,就被自己罪恶的绳索缠住。这些罪已经完全占有他,以致他无法脱身;他必因自己极其愚昧而走迷,并无休止地漂泊——还有什么愚昧能比自愿作这般残酷工头的奴仆更大呢?污秽是一种罪,人一旦投身其中,就极难、也极少能够回转。2. 这是一种若不离弃,人就绝不可能逃脱其刑罚的罪;它无可避免地会使他们灭亡。他们自己的罪孽怎样借着良心的责备和眼前的惩戒拘捕他们(耶利米书 7:19),他们自己的罪孽也照样必拘捕他们,把他们交给神的审判。这里不需要监狱,也不需要锁链;他们必被自己罪恶的绳索缠住,正如堕落的天使因无可救治地邪恶,就因此被拘留在黑暗的锁链中。罪人屡受责备却硬着颈项,最终必因不受训诲而死亡。他既已得到充分的一般警告,就不再得到特别的警告,而会在事先看不见危险的情况下死亡;他死,是因为他不肯领受训诲,反而因自己极其愚昧而走迷;他的结局也必如此:他永远不能再找到归家的路。那些愚昧到选择罪恶道路的人,被神公正地任凭自己沿这道路前行,直到抵达它所通向的毁灭;这正是我们应当警醒而坚决地防备感官欲望之诱惑的充分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