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箴言 23

对奢华与贪婪的警戒。

1 你与统治者坐席吃饭时,要细心思想摆在你面前的是什么:2 你若是一个贪食的人,就当把刀放在喉咙上。3 不可贪恋他的美食,因为那是骗人的食物。

这里警戒我们所要防备的罪,是奢华和纵欲,是在饮食上放纵食欲;这是一种最容易缠累我们的罪。1. 这里告诉我们,何时我们进入试探之中,最有陷入这罪的危险:“你与统治者坐席吃饭时,面前极其丰盛,种类繁多,尽是美味佳肴;这样摆设的筵席,是你很少见过的。你很容易像哈曼一样,只想到自己由此所得的尊荣(以斯帖记 5:12),以及满足口腹之欲的机会,却忘记有网罗为你设下。”对于不常赴这种筵席的人,这试探或许比对于总是坐在丰盛筵席前的人更强烈、更危险。2. 这里指示我们,在这种时候要加倍警醒。我们必须:(1)意识到自己正处于危险之中:“要细心思想摆在你面前的是什么,面前有什么食物和饮料,好使你选择对自己最安全、最不容易过量吃喝的。也要思想在你面前的是什么人,就是统治者本人;他若智慧良善,任何宾客在他席上失态,他都会视为冒犯。”我们与统治者坐席吃饭时尚且如此;当我们在主的桌前与万王之王坐席时,就更必须细心思想摆在我们面前的是什么,免得我们在任何方面不配、不合宜地吃喝,以致那桌子成为网罗。(2)我们必须警戒自己,务要节制适度:“把刀放在喉咙上;就是说,要约束自己,仿佛有一把剑悬在头上,使自己远离一切过度之事。要让这些话——你们要谨慎,恐怕有时你们的心因贪食醉酒而受累,那日子就如同网罗忽然临到你们;或这些话——因为这一切事,神必审问你;或这些话——醉酒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国——成为放在喉咙上的刀。”拉丁人称奢侈为 gula,就是喉咙。“要拿起武器抵挡那罪。宁可如此节制,以致贪求的食欲开始以为你的喉咙被割断,也不要放纵自己沉溺享乐。”我们吃喝时绝不可毫无畏惧(犹大书 1:12);尤其当试探摆在面前时,更必须惧怕。(3)我们必须以理说服自己,对感官的享受存圣洁的轻看之心:“你若是一个贪食的人,就必须借着当下的决断,并将主的威严可畏应用在自己身上,约束自己。每当你有陷入任何过度之事的危险时,就把刀放在喉咙上;这可以应付一时。但这还不够;还要把斧头放在树根上,治死那对你具有如此权势的食欲:不可贪恋美食。”要注意,我们应当察看自己特有的罪孽;若发现自己沉迷于取悦肉体,就不仅必须警防外来的试探,还必须制服里面的败坏。人的本性需要食物,我们也受教为食物祈求;但贪欲所求的是美食,我们不能凭信心为此祈求,因为美食往往并非适合我们的心灵、身体或家境的食物。它们是骗人的食物;所以大卫非但不为它们祈求,反而祈求脱离它们(诗篇 141:4)。它们入口悦人,却可能在胃里翻腾,在那里变酸,反过来责罚人,使人生病。它们并不能给人所期望从中得到的满足;因为贪食之人即使得到极其精美的食物,仍不满足;他们很快就厌倦了,必须另有更加精美的东西。奢侈的食欲越受迁就和放纵,就越任性、越麻烦,也越难满足;美食能使人过饱,却永远不能使人满足。但它们之所以特别是骗人的食物,是因为它们取悦身体时,却损害灵魂;它们使心受累,使心不适合服侍神;甚至夺去人的心,使心思疏远属灵的喜乐,并破坏人对这些喜乐的喜爱。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还要贪求那必定欺骗我们的东西呢?

4 不要劳碌求富;要停止倚靠自己的智慧。5 你岂要定睛在那虚无之物上吗?因为财富必为自己长出翅膀,如鹰向天飞去。

有些人沉迷食欲 (第2节),另一些人则沉迷贪婪;所罗门在这里责备的就是后者。人把心放在钱财上(尽管钱财似乎最为实在),与把心放在美食上一样,都是欺骗自己。请留意:

I. 他如何劝阻贪婪的人,不要劳碌折磨自己 (第4节)。“不要以发财为目标,不要谋求积聚产业,也不要设法使你已有的丰富财物更加增多。”我们必须按照自己的身份和处境,努力过安舒的生活,并供养儿女和家人;但不可图谋大事。不要成为那些定意发财的人,把财富当作自己的至善,并以此为最高目标(提摩太前书 6:9)。贪婪的人以为这是自己的智慧,幻想自己若富足到某种程度,就会完全幸福。要停止倚靠那种智慧,因为那是错误;人的生命不在于家道丰富(路加福音 12:15)。1. 那些图谋大事的人,手中揽下的事务多到无法掌握,以致他们的生活既完全成了苦役,又永远忙乱不堪;但你不要做这样的愚昧人;不要劳碌求富。无论你拥有什么或做什么,都要作它的主人,不可像那些早起晚睡、吃忧虑之饼、一切只为发财的人那样,作它的奴仆。适度劳作,使我们有可分给人的,乃是我们的智慧和本分(以弗所书 4:28)。过度劳作,为要积蓄,则是我们的罪恶和愚昧。2. 他们头脑中充满自己不能理解的谋划,以致一生不断在忧虑和恐惧中翻腾;但你不要这样烦扰自己:要停止倚靠自己的智慧;只管在本分的道路上安静前行,不要筹划新门路,也不要绞尽脑汁发明新方法。要安然接受神的智慧,停止倚靠自己的智慧(第3章第5、6节)。

II. 他如何劝阻贪婪的人,不要因无度地爱慕和追求那虚空、捕风之物而欺骗自己;因为:

1. 它并不实在,也不能使人满足:“你岂要如此愚昧,定睛在那虚无之物上,使双眼急切猛烈地飞向它吗?”要注意:(1)这世界上的事物乃是虚无之物。它们在自然界中确实存在,也确实是护理的恩赐;但在恩典之国里,它们乃是虚无之物。它们不是灵魂的福乐和产业,也不是它们所应许成为或我们所期望它们成为的;对于倚靠它们的灵魂而言,它们只是外表、影子和骗局。它们是虚无的,因为过不多久就不再存在,也不再属于我们;它们一经使用便消耗,它们的样式正在逝去。(2)所以,我们定睛于它们乃是愚昧:把它们视为最好的事物而赞叹,把它们据为己有、当作自己的美物,又把它们当作一切行动所瞄准的标靶,像鹰扑向猎物一样扑向它们。“你岂要做一件本身如此荒谬的事吗?你这有理性的受造之物,岂要痴迷于影子吗?眼睛在这里代表理性和智力;你岂要把这些能力浪费在如此不配的对象上吗?把手脚放在世界上尚且可以,却不可把眼睛,就是心灵的眼睛,放在世界上;这些眼睛原是为默想更美之事而造的。我儿,你既宣称敬虔,岂要这样冒犯神——人的眼目本应时常仰望他——又这样糟蹋自己的灵魂吗?”

2. 它不能长久存留。财富是非常不确定的事物;它们确实如此:它们为自己长出翅膀,飞走了。我们的眼睛越飞向它们,它们就越可能从我们这里飞走。(1)财富必离开我们。无论人把它抓得多么牢,也不能长久持有;不是财富必须从我们手中被夺去,就是我们必须从财富那里被带走。财物被说成如溪流般流走(约伯记 20:28),在这里则被说成如飞鸟般逃去。(2)它们或许会突然离开我们,正当我们已经为它们费尽劳苦,并开始因它们大为骄傲、深感快乐的时候。贪婪的人坐在财富上孵育,伏在其上不断盘算,直到财富像母鸡身下的雏鸟一样羽翼丰满,随后便飞走了。又好比一个人喜欢一群落在自己田里的野禽,因为它们落在自己的土地上,便称它们为己有;然而他一试图靠近,它们就立刻振翅飞走,落到别人的田里。(3)它们飞走所用的翅膀,是它们自己造出来的。它们本身含有使自己败坏的根源,有自己的蛀虫和锈蚀。它们按其本性不断损耗,又像一把尘土,一经握紧,便从指缝间滑落。雪若留在降落之处,可以存留一时,看起来也很美;但若把它捧起,放在怀中,就会立刻融化消失。(4)它们像鹰向天飞去,势不可挡,也无法追回;鹰飞得强劲(无人能阻止它),又飞到看不见、呼唤不到之处(无人能把它召回)。财富就是这样离开人;人若把心放在财富上,财富离去时便把他们留在忧愁和烦恼之中。

6 不可吃那眼目邪恶之人的饭,也不可贪恋他的美食;7 因为他心里怎样盘算,他就是怎样的人。他对你说:“请吃,请喝”;他的心却不与你相合。8 你所吃的那一口食物,必要吐出来;你甘美的话语也必落空。

那些贪图享乐、沉迷食欲的人 (第2节),喜欢到有佳肴盛宴之处;那些贪婪吝啬、想节省自家开支的人,也乐意到别人桌前吃饭。所以,这两类人在这里都受到劝告,不要急于接受每个人的邀请,尤其不要在未受邀请时硬挤进去。请留意:1. 有些人假装诚心欢迎朋友,其实并非真挚诚恳。他们言语动听,也知道自己应当说什么;他说:“请吃,请喝”,因为人们期望筵席的主人这样殷勤款待宾客。但他的眼目邪恶,客人每吃一口,他都舍不得,尤其是客人放开吃的时候。他们想在设宴上显得慷慨,也想因此得到美名;可是他们太爱钱财、太不爱朋友,以致不能从筵席得安慰,也不能享受自己与朋友相聚之乐。守财奴的筵席就是他的苦刑。一个人若如此自私、卑劣、鄙吝,心里实在舍不得请朋友享用自己所有的,就不该邀请他们,在鄙吝之外又添上虚伪的罪;他只管承认自己本来的面目,免得卑鄙的人被称为慷慨,吝啬的人被称为大方(以赛亚书 32:5)。2. 人接受勉强给予的款待,绝不能从中得到安慰:“不可吃这种人的饭;让他留给自己吧。不要占慷慨之人的便宜,也不要使自己成为任何人的重担;尤其应当不屑于受那些卑劣而不真诚之人的恩惠。宁可吃一顿蔬菜而受到真诚欢迎,也胜过吃美食却得不到欢迎。因此,”(1)“要按这人的内心判断他。你以为自己把他当朋友尊敬,因为他对你说殷勤话,你便认为他是朋友;但他心里怎样盘算,他就是怎样的人,并不在于他口中怎样说。”无论在神面前还是在人面前,我们内里怎样,实际就是怎样;敬虔和友谊的价值也全在于其真诚的程度。(2)“要按食物消化后的情形,以及它是否适合你来判断食物。他请你尽管吃,但他迟早会显露自己卑劣贪婪的性情;他的内心怎样盘算,脸上也必怎样显露,使你明白自己并不受欢迎。那时,你所吃的那一口食物必要吐出来;单是想到这一点,就会使你把吃下的食物吐出来,也会使你收回为了回应他的殷勤、感谢他的礼貌而说过的话。你甘美的话语必落空,就是他对你说的和你对他说的甘美话语。”

9 不要说话给愚昧人听,因为他必藐视你话语中的智慧。

这里指示我们,不可把珍珠丢在猪前(马太福音 7:6),也不可使圣洁之事遭受亵慢讥诮之人的轻蔑和嘲笑。抓住一切适当机会谈论属神之事,是我们的本分;但是:1. 有些人会拿一切事情开玩笑,无论所说的话多么审慎、切合。他们不仅藐视智慧人的话,甚至藐视其中的智慧,就是其中最能促进他们自身造就的部分。他们尤其会辱骂这一点,仿佛其中含有针对他们的不良企图,是他们必须提防的。2. 这样行的人丧失了得到良好劝告和教导的益处;智慧人不仅可以不向这种愚昧人说话,而且受到劝告不要说给他们听。任凭他们仍旧愚昧,不可把宝贵的气息浪费在他们身上。智慧人凭智慧所说的话若无人听,就让他闭口不言,看看这种沉默的智慧是否会受人重视。

10 不可挪移古时的地界,也不可进入孤儿的田地;11 因为他们的救赎主大有能力;他必与你争辩,为他们申诉。

要注意:1. 孤儿蒙神特别保护;他们在神那里不仅蒙怜悯(何西阿书 14:3),也得到公正的对待。他是他们的救赎主,是他们的 Goël,是他们至近的亲属;他必站在他们一边,带着忌邪之心为他们挺身而出,因为他把别人对他们所行的伤害视为对自己的冒犯。他既是他们的救赎主,就必为他们申诉,抵挡一切伤害他们的人;他必用这种或那种方式,不仅维护并为他们收回权利,也必为他们所受的冤屈施行报复。他大有能力,是全能的;他的全能投入并运用在保护他们的事上。他们最骄傲、最强大的欺压者不仅会发现自己远非这能力的对手,也会发现与这能力抗争必自招危险。2. 因此,人人都必须谨慎,不可在任何事上伤害他们,也不可侵犯他们的权利,无论是暗中挪移古时的地界,还是强行进入他们的田地。他们既是孤儿,就没有人替他们申冤;他们又尚年幼,甚至不能充分察觉别人对他们所行的伤害。荣誉感,尤其是对神的敬畏,应当约束人,使人不伤害儿童,特别是不伤害孤儿。

父母的职责。

12 你要专心领受教训,侧耳听知识的言语。13 不可不管教孩童;因为你用杖打他,他不至于死。14 你要用杖打他,就必救他的灵魂脱离地狱。15 我儿,你的心若有智慧,我的心也必欢喜,正是我的心必欢喜。16 你的嘴唇若说正直的话,我的肺腑也必欢喜。

这里有:1. 一位教导儿女的父母。这里描写他劝孩子专心读书,尤其要专心研读圣经和教理问答,要留心知识的言语,借此明白自己的本分、危险和益处。他不可认为听过这些话就够了,而要专心领受,喜爱这些话,使自己的意志服从它们的权威。教训应用在人心里时,人的心才算专心领受教训。2. 一位管教儿女的父母。慈爱的父母几乎不忍心这样做;这很违背他的自然感情。但他发现这是必要的,也是自己的本分;所以在需要管教时,他不敢不管(省下杖,就惯坏孩子)。他用杖打孩子,施以温和的管教,是人子所受的鞭打,不是我们打牲畜的那种鞭打。用杖打他,他不至于死。杖不会把他打死;不但如此,杖约束他不走邪恶的道路,反而会防止他因那些道路毁灭自己。管教在当时并不快乐,反觉愁苦,对父母和孩子都是如此;但若以智慧施行,以孩子的益处为目的,又伴随着祷告并蒙神赐福,它就可能成为有福的方法,防止孩子彻底毁灭,并救他的灵魂脱离地狱。我们最关心的必须是儿女的灵魂;我们若看见他们有落入地狱的危险,就必须极其谨慎、极其关切地使用一切可能的方法,把他们像柴薪一样从永远的烈火中抢救出来。宁可让身体受痛苦,只要灵魂在主耶稣的日子得救。3. 一位鼓励儿女的父母;他告诉孩子:(1)自己对他的全部期望,不过是那些有益于孩子自身的事:愿他的心有智慧,嘴唇说正直的话;愿他受良善原则的支配,并借着这些原则,特别使自己的舌头受到良好的约束。那些小时候学会说正直的话、不敢说任何恶言的人,长大后很有希望行正直的事。(2)孩子若在这方面达到他的期望,会给他带来何等安慰:“你的心若有智慧,我的心也必欢喜,必因你欢喜,正是我的心必欢喜;我为你付出了如此多的照料和辛劳,我的心也曾多次为你忧痛,所以你应当这样努力,以感恩回报我。”要注意,儿女的智慧必成为父母和教师的喜乐;他们最大的喜乐,莫过于看见儿女按真理而行(约翰三书 1:4)。“孩子们,你们若有智慧、为人良善,敬虔而凭良心行事,神就必喜悦你们,这也必成为我们的喜乐。我们会认为教导你们所付出的辛劳没有白费;这会成为我们为你们所献许多祷告的欣慰回应;我们也会卸下许多忧虑,不再需要如此严格严厉地看顾你们,因而使你们和我们自己都更加轻省。我们会欢喜盼望:即使我们活到年老,你们也必成为我们的荣耀和安慰;你们会在自己的世代高举基督之名;你们会在今世安舒度日,并在来世享受福乐。”

父母的劝告。

17 你的心不要嫉妒罪人;却要终日敬畏主。18 因为结局确实存在;你的盼望也不至于断绝。

这里有:1. 一项必要的警戒,叫我们不可对亵渎神之人的兴旺怀有任何羡慕之念:“你的心不要嫉妒罪人;不要因他们犯罪时所擅取的自由或所得的成功而嫉妒他们;他们应当受怜悯,不应受羡慕。他们的兴旺就是他们的分(诗篇 12:14);不但如此,那也是他们的毒药,”(箴言 1:32)。尽管神的护理似乎向他们微笑,我们也不可在心里暗藏任何不满,更不可希望自己处在他们的境况中。“你的心不要效法罪人”(有些人这样读);不要照他们所行的去行;不要与他们同走一路;尽管他们借某些手段兴旺,你也不可用同样的手段使自己富足。2. 一项极美好的指示,叫我们的心在任何时候都对神存崇高的意念:每天终日都要敬畏主。我们必须以敬畏主为自己的职分,操练自己圣洁地崇敬神,服从他的诫命,顺服他的护理,并恒常留心讨他喜悦;我们必须以此为自己所处的境界,因默想神的荣耀并遵行他的旨意而喜乐。我们必须专心敬畏他(诗篇 119:38),并在一切言行上让这种敬畏作为支配我们的首要原则。我们一生的每一天,都必须不断使自己的心灵对神存敬畏,尊重他的权威,惧怕他的忿怒。我们必须始终处于对他的敬畏之中,绝不可离开这敬畏。3. 这样行的一个充分理由 (第18节):结局确实存在,就是 耶利米书 29:11 所说的结局和盼望。恶人的兴旺必有终结,所以不要嫉妒他们(诗篇 73:17);你的患难必有终结,所以不要因患难疲倦;你的服侍也必有终结,你的工作和争战终将完成;完全的爱很快就会除去惧怕。你对赏赐的盼望不仅不会断绝或落空,而且所得的必无限超过所盼望的。思想结局,必帮助我们甘心面对道路上的一切艰难和令人灰心之事。

19 我儿,你当听从,并要有智慧;要引导你的心行在正路上。20 不可与好饮酒的人为伍,也不可与暴食肉类的人为伍;21 因为醉酒和贪食的人必致贫穷,贪睡必使人披上破衣。22 要听从生你的父亲;你母亲年老时,不可藐视她。23 要买真理,不可出卖;智慧、教训和聪明也是如此。24 义人的父亲必大大欢喜;生智慧孩子的人必因他快乐。25 你的父母必然欢喜;生你的母亲必然快乐。26 我儿,要把你的心给我;你的眼目也要留意我的道路。27 因为妓女是深沟;外女是窄坑。28 她也像强盗一样埋伏,使人间违背盟约的人增多。

这里有父母应当给儿女的良好劝告;这些话被放在父母口中,使他们可以教养儿女行当行的道路。这里有:

I. 恳切呼召年轻人听从敬虔父母的劝告,不仅听从这里所给的劝告,也听从其他一切有益的教训:“我儿,你当听从,并要有智慧(第19节)。这既能证明你有智慧,也是使你更加有智慧的方法。”智慧与信心一样,都是从听而来。随后又说 (第22节):“要听从生你的父亲;因此,他对你有权柄,也爱你,并且你可以确定,他绝不会存任何别的目的,只会谋求你的益处。”我们应当尊敬生身的父亲;他们生了我们,是我们得以存在的器皿。我们更应当顺从并服从万灵之父;他创造了我们,是我们存在的本源。母亲也因对神的责任感和对孩子的爱而给他良好教训,所以她年老时,孩子不可藐视她,也不可藐视她的劝告。母亲年老时,我们可以设想孩子已经长大;但他们不可认为自己已过了受教的年纪,甚至不可认为不必再受母亲教导,反而应当因她年高,又因岁月所教给她的智慧,更加尊敬她。轻慢傲慢的年轻人或许会拿年老母亲的良好劝告开玩笑,以为自己无须理会老妇人的话;但这样的人在将来的日子必要为许多事交账,不仅因为他们藐视良好的劝告,也因为他们轻看并使一位好母亲忧伤(第30章第17节)。

II. 用这事将给父母带来的极大安慰,作为加强这一呼召的理由(第24、25节)。要注意:1. 儿女有责任设法使良善父母的心欢喜,并且使他们越来越欢喜,好叫父母因他们大大快乐;即使衰败的日子来到,那些他们说毫无喜乐的年日临到,父母仍有这一喜乐,就是看见儿女行事美好,正如巴西莱看见金罕得到优待一样。2. 儿女若公义而有智慧,就必成为父母的喜乐。公义是真智慧;行善的人实在是善待自己。一个人不仅有智慧(就是有知识、有学问),而且公义(就是诚实良善);不仅公义(就是凭良心行事、存心良好),而且在管理自己方面有智慧(就是谨慎明辨),才完全成为他应当成为的人。儿女若是如此,尤其所有儿女都是如此,父母就必欢喜,并认为自己为他们已经付出或正在付出的一切都不算太多;父母必以他们为乐,并为他们感谢神。特别是那忍痛生下他们、又辛劳养育他们的母亲,必因他们欢喜,认为自己得到了充分回报,过去的忧愁也远远被忘记了;因为这一切产生了一位智慧良善的人,成为他出生所在世界的祝福。

III. 智慧和美德的一些一般训令。

1. 要引导你的心行在正路上(第19节)。必须加以看顾并正确引导的是人的心;灵魂的意向和情感必须朝向正确的对象,并处于坚定的引导之下。心若受引导行在正路上,脚步也必受引导,言行也必井然有序。

2. 要买真理,不可出卖(第23节)。真理是人心必须受其引导和管理的准则,因为没有真理就没有良善;没有正确的原则,就没有合乎规范的行为。我们必须借着所认识、所相信之真理的能力,受约束而远离罪,又受催促而尽本分。悟性必须充分领受智慧和教训,因此:(1)我们必须买真理,就是甘愿为真理舍弃任何东西。他没有说我们应当用什么价钱购买,因为无论付出多大代价,也不算买得太贵;我们必须不惜任何代价得到它。无论它使我们付出什么,我们都不会后悔这笔交易。我们为获得知识的方法花费,并决意不让如此美好的事业因缺乏供应而衰败时,就是买真理。财富应当用来获取知识,不应利用知识来获取财富。我们辛勤寻求真理,为要认识真理并分辨真理与谬误时,就是买真理。Dii laboribus omnia vendunt——上天把一切赐给勤劳的人。我们宁可在属世利益上遭受损失,也不否认或忽略真理时,就是买真理;真理是一颗如此贵重的珍珠,我们必须甘愿舍弃一切来购买它,宁可使产业、买卖、晋升遭受破坏,也不可使信心和无亏的良心遭受破坏。(2)我们不可出卖真理。不可为了快乐、尊荣、财富或世上的任何事物而放弃真理。不可为了获得或保全任何属世利益,忽略对真理的研究,丢弃对真理的宣认,或背叛真理的统治。要持守纯正话语的规模,无论什么条件都绝不可放弃。

3. 要把你的心给我(第26节)。神在这劝勉中把我们当作儿女,对我们说:“儿子,女儿,要把你的心给我。”伟大的神向我们每个人要求并呼唤的,正是我们的心;无论我们献上什么,若不把心献给他,就不会蒙悦纳。我们必须把爱放在他身上。我们的思想必须常常与他相交,以他为念,以他为我们的最高目的。我们内心的意向必须坚定。我们必须亲自作出行动和决定,把自己献给主,并且必须甘心乐意地这样做。我们不可企图把心分给神和世界;他若不得全部,就全然不要。你要尽心爱主你的神。我们必须欣然回应这一呼召:“我的父啊,请收取我的心;它现在怎样,就请照样收取,并使它成为应有的样式;求你占有它,在其中设立你的宝座。”

4. 你的眼目要留意我的道路;要留意神话语的准则、他护理的引导,以及他百姓的良好榜样。我们的眼目必须留意这些,就像书写的人留意自己的范本一样,使我们可以持守正路,在其中前进并恒久忍耐。

IV. 对一些特定罪恶的警戒;在一切罪中,这些罪最能摧毁人心中智慧和恩典的种子,使心灵贫乏并败坏。1. 贪食和醉酒(第20、21节)。世上充满了这种罪的实例和引诱;所有年轻人都应当警醒防备,远远避开。不可嗜酒;我们可以稍微用一点酒(提摩太前书 5:23),但不可多饮,不可以饮酒为常业,绝不可饮酒过度。不可放纵地吃肉,像以色列人那样;他们极其贪恋肉食,说:“谁给我们肉吃呢?”然而,保罗虽可自由吃肉,却决意宁可永远不吃肉,也不使弟兄跌倒;他对肉食如此淡然(哥林多前书 8:13)。不可过量吃肉。饮食和饮酒一样,都必须避免不节制。不可奢侈地吃肉,不可非精美细致的食物不满意,只喜爱美味佳肴和精制肉食。有些人不仅以讲究饮食为乐,而且以此为荣,并称之为吃得好;仿佛这是一位绅士的体面,其实这正是基督徒的羞耻,因为这是以肚腹为神。“不可嗜酒,也不可放纵饮食;因此,不可与嗜酒者和放纵饮食者为伍;不要助长他们的气焰,免得你学了他们的道路,不知不觉陷入那些罪中,或至少不再畏惧、憎恶那些罪。他们贪图你加入他们;因为自己已经放荡的人,极想使别人也放荡;所以不要使他们如愿,免得你使自己陷入危险。”他从这种罪耗费钱财并使人贫穷的倾向,提出反对它的理由:如果这种罪会败坏人最看重的现世利益,尚且不能阻止他们,那么,难怪他们听到神的话指出这罪会怎样损害他们属灵和永恒的福祉时,也不会因而惧怕远离它。醉酒和贪食的人厌恶受管教;即使有人告诉他们必陷入贫穷,甚至告诉他们必下地狱,他们仍是如此。醉酒会使人昏昏欲睡;它使人麻木,不留心事务,随后一切都走向破败毁灭;就这样,原本生活体面的人竟落到衣衫褴褛的地步。2. 淫乱。这是另一种罪,它夺去本当归给神的心(何西阿书 4:11)。他说明这种罪所伴随的危险(第27、28节)。(1.)人一旦被它缠住,很少有人能摆脱出来。它好像深沟和窄坑,几乎不可能从中出来;因此,远远避开它的边缘才是智慧。要谨慎,不可采取任何接近这种罪的举动,因为一旦陷入,就极难退回;本当引领人退回的良心已经被它败坏,神的恩典也已丧失。(2.)这种罪迷惑人,使人走向毁灭:淫妇像强盗一样埋伏,假装友善,却图谋最大的祸害,要夺去他们一切宝贵之物,既剥去他们的盔甲,也剥去他们的妆饰。即使那些自幼受贞洁教养、努力躲避淫妇的人,她也会埋伏等候,趁他们疏于防备、她占有利之机攻击他们。因此,任何人都不可在任何时候自以为安稳。(3.)这种罪比其他任何罪都更会助长一国之中的邪恶和败坏:它使人间的过犯者增多。一个淫妇可以毁掉许多宝贵的灵魂,也可以败坏整座城。它使奸诈背信的人增多;它不仅使丈夫对妻子不忠、仆人对主人不忠,也使许多曾宣认信仰的人抛弃自己的宣认,违背与神所立的约。因此,污秽之家乃是瘟疫之所,凡以维护公众福祉为职责的人都应当予以取缔。

谨防不节制。

29 谁有祸患?谁有忧愁?谁有争竞?谁有胡言乱语?谁无故受伤?谁眼目发红?30 就是那流连饮酒、寻找调和酒的人。31 酒发红,在杯中显出颜色,顺畅下咽时,你不可观看。32 它终久必像蛇咬你,像毒蛇刺你。33 你的眼必观看陌生女子;你的心必说乖谬的话。34 你必像躺在海中,或像躺在桅杆顶上的人。35 你必说:“人打我,我却不疼;人击我,我竟没有感觉。我何时醒来?我还要再去寻酒。”

所罗门在此郑重警戒醉酒之罪,以证实他在第20节所说的话。

I. 他警戒众人远离引诱人犯这罪的途径(第31节):酒发红时,你不可观看。在迦南,红酒被视为最好的酒,所以称为葡萄的血。品酒者除了根据其他特征,也根据酒的颜色来判断;他们说,有些酒看起来十分迷人,仿佛在说:“来喝我吧!”它顺畅流动,极其容易下咽;或许它的辛烈也令人愉悦。据说醇厚浓烈的酒甚至能使睡着之人的嘴唇说话(雅歌 7:9)。但你不可观看。1. “不可受感官支配,却要受理性和信仰支配。不要因某物悦目,便贪图它,以为它也必可口;却要让严肃的思想纠正感官的错误,使你确信那看似可喜的,其实有害,并据此决意拒绝它。不可让心随眼而行,因为眼是欺骗人的向导。”2. “不可过分大胆地面对这种罪或任何其他罪的诱惑;不要观看,免得你起贪欲,摘取禁果。”凡想蒙保守远离任何罪的人,都必须远离一切犯罪的机会和开端,并且惧怕进入其诱惑所能触及的范围,免得被它们胜过。

II. 为了加强这一警戒,他说明醉酒之罪的许多有害后果。要当心诱饵,以防其中的钩子:它终久必咬人(第32节)。一切罪最终都会成为苦毒,这种罪尤其如此。它像蛇一样咬人:醉酒者因过量饮酒而患病,由此染上水肿或某种致命疾病;他的家产耗尽,一贫如洗;尤其当他的良心苏醒,他一想到此事就不禁恐惧,并愤恨自己时,更是如此。然而最糟的是,最终醉酒之杯将变成战兢之杯,即主烈怒的杯;他必须永远喝其中的渣滓,却连一滴水也得不到,不能凉一凉他灼热的舌头。为消除罪中之乐所具有的诱惑力,要预见它的惩罚;也要预见若非悔改加以阻止,它最终将有什么结局。它在末后咬人(原文就是如此);所以要思想它的结局将会怎样。但受默示的作者选择具体说明这种罪当前即可感受到的有害后果。

1. 它使人卷入争吵,叫人与别人争执,也叫人说出、做出使别人有理由与他们争执的事(第29节)。他问:谁有祸患?谁有忧愁?这世上谁没有呢?许多人有祸患和忧愁,却无力避免;醉酒者却故意为自己制造祸患和忧愁。争竞的人有祸患和忧愁;醉酒者正是嘴唇卷入争竞的愚昧人。酒一进去,理智便出去,情欲随即高涨;由此便有醉后的扭打、醉后的斗殴,以及席间醉后的争论;许多令人烦恼、使人倾家荡产的诉讼,都是这样开始的。又有胡言乱语,即口头争吵和彼此辱骂;然而事情并不到此为止:你还会无故受伤,因为醉酒者根本没有能力判断是非缘由,所以他们毫不考虑事情的原因,就四处挥拳打人,也必料到自己会受到同样的对待。人为保卫祖国及其正当权利而受的伤,是他们的光荣;但为服事私欲而无故受的伤,却是他们耻辱的标记。不仅如此,醉酒者还伤害自己脆弱的部位,因为他们眼目发红,这是体内发炎的症状;他们的视力因此衰弱,容貌也受到损伤。这是由于:(1.)长久饮酒,流连于酒,把本当用于有益事务或用于睡眠以恢复精力、预备办事的时间,耗费在醉酒者的交游中(第30节)。千千万万的人如此虚度了何等宝贵的时光;到了那大日,每一刻都要交账!(2.)饮用浓烈、使人醉倒的酒。他们到处寻找讨自己喜欢的酒;他们最关心的问题是:“哪里有最好的酒?”他们寻找调和酒,这种酒最可口,却也最容易使人醉;他们竟如此甘愿牺牲理性来取悦口腹!

2. 它使人污秽而放肆(第33节)。(1.)眼目变得不受约束,观看陌生女子,向她们起淫念,因而让奸淫进入心中。酒中有维纳斯——酒是浇在情欲之火上的油。你的眼必看见怪异之事(有人如此解读);人喝醉时,房屋仿佛围着他们旋转,一切在他们看来都变得怪异,以致他们不能相信自己的眼睛。(2.)舌头也变得不受约束,言谈荒唐;心借着舌头说出乖谬的话,就是违背理性、信仰和普通礼节的话;他们若清醒,必以说这些话为耻。那些平时言辞极其出色、切合要旨的人,一旦喝醉,竟会说出何等可笑、杂乱而毫无意义的话!

3. 它使人麻木昏聩(第34节)。人喝醉时,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也不知道自己说了什么、做了什么。(1.)他们头晕目眩;躺下睡觉时,仿佛被海中翻滚的波浪颠簸,又仿佛躺在桅杆顶上;所以他们抱怨天旋地转。他们的睡眠通常不安稳,不能使精神恢复,梦境也纷乱不宁。(2.)他们的判断力被蒙蔽,毫无坚定和一贯,正如睡在桅杆顶上的人一样:他们饮酒而忘记律法(第31章第5节);他们因酒而犯错(以赛亚书 28:7),思想与言谈同样荒唐。(3.)他们粗心大意,不惧危险;对于来自神或人的责备,也毫无感觉。他们身处死亡和定罪的迫切危险中,所受的威胁犹如睡在桅杆顶上一样,却仍自以为安稳,继续沉睡。当主的可畏之事摆在他们面前时,他们也不惧怕危险;甚至神的审判实在临到他们时,他们仍感觉不到痛苦;神捆绑他们时,他们也不呼求。把醉酒者锁在刑具中,他也感觉不到惩罚。“人打我,我却不疼;我没有感觉;这丝毫没有在我身上留下印象。”醉酒使人变得如同木石;他们几乎连动物也算不上;他们活着的时候就是死的。

4. 最糟的是,人的心在罪中刚硬;尽管这种罪伴随着这一切当前的祸害,罪人仍顽固地坚持其中,厌恶受管教:我何时醒来?他费尽力气才能摆脱醉眠的锁链;尽管竭力挣扎,也很难完全摆脱酒气;等到早晨口渴时,他又可以回去饮酒。他对美德和荣誉的一切感觉已经完全丧失,良心也被烙得如此可悲,以致他竟不以说“我还要再去寻酒”为耻。已经没有希望了;不,他们爱酒徒,还要跟随他们而去(耶利米书 2:25)。这就是醉后仍不止渴,继续追随烈酒;这样行的人可以读到他们的判词 申命记 29:19、20,以及他们的灾祸 以赛亚书 5:11;既然这就是这种罪的结局,那么我们受指示要在它开始之时便止步,实在大有道理:酒发红时,不可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