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5
本章以及随后的两章,是一篇讲道;一篇著名的讲道;即登山宝训。这是在四福音书中所记载的、我们救主最长且最完整的连续讲论。这是一篇实践性的讲论;其中没有多少基督教的信条——即当信之事,却全然讲论当行之事;基督起初传道时便从这些讲起;因为人若立志遵着他的旨意行,就必晓得这教训或是出于神。交代了这篇讲道的情形(第1、2节)之后,便是讲道本身;其宗旨不是要以观念充满我们的头脑,乃是要引导并规范我们的实践。I. 他以福为目的,借着八福说明那些有资格得福之人的品格(这与虚浮世界的看法大不相同);这些福可称为悖论,实在不为过(第3–12节)。II. 他以责任为道路,并赐给我们这责任的恒常准则。他指教门徒,1. 要明白他们是什么——世上的盐和世上的光(第13–16节)。2. 要明白他们当作什么——他们应受道德律法的管治。这里有,(1.) 对律法的一般确认,并将其推荐给我们作准则(第17–20节)。(2.) 对各种错谬的特别纠正;或者不如说,对文士和法利赛人在解释律法时所引入的各种故意而严重的败坏加以改革;并对各种最需要解释和申明的条例作出权威性的阐释(第20节)。特别地,这里阐释了,[1.] 第六诫,即禁止杀人的诫命(第21–26节)。[2.] 第七诫,即反对奸淫的诫命(第27–32节)。[3.] 第三诫(第33–37节)。[4.] 报复的律法(第38–42节)。[5.] 弟兄之爱的律法(第43–48节)。全篇的宗旨,是要表明律法是属灵的。
登山宝训。
1 耶稣看见许多的人,就上了山;既已坐下,门徒到他跟前来。2 他就开口教训他们,说:
这里有对这篇讲道的概括说明。
I. 讲道者乃是我们的主耶稣,传道者之君,他教会的大先知;他来到世上,要作世上的光。众先知和约翰在传道上都作得很好,但基督超越他们众人。他是永恒的智慧,在万世以前就在父的怀里,完全知道父的旨意(约翰福音 1:18);他也是永恒的道,神在这末后的日子借着他向我们说话。我们在前章末了所读到的、基督在加利利所行许多神迹医治,是要为这篇讲道预备道路,使人乐意从一位显出如此神圣能力和良善者领受教训;而且,这篇讲道很可能是他在加利利各会堂中四处所传之道的纲要或重述。他的题目是:天国近了,你们应当悔改。这篇讲道讲的是该题目的前半句,说明何谓悔改;就是在判断和行为上都要改革;他在此告诉我们其中所包括的内容,以回答这个问题(玛拉基书 3:7):我们当怎样归回呢?后来他讲论题目的后半句,在各种比喻中说明天国好像什么(第13章)。
II. 地点是在加利利的一座山上。如同在别的事上一样,我们的主耶稣在这事上也极为简陋;他没有合宜的讲道之处,正如他没有枕头的地方。文士和法利赛人坐在摩西的位上,尽享安逸、尊荣和排场,并在那里败坏律法;我们的主耶稣,真理的大教师,却被赶到旷野,所能找到的讲坛,不过是一座山所能提供的;而且还不是圣山,也不是锡安的山,只是一座普通的山;借此基督要表明,在福音之下,地方不再有律法之下那样分别出来的圣洁;神的旨意乃是要人无论在何处,只要端正合宜,便可祷告和传道。基督在山上讲解这篇阐释律法的讲道,因为律法是在山上赐下的;这也是对基督教律法的庄严颁布。但要注意其中的不同:赐律法时,主降临在山上;如今主却上山:那时,他在雷轰闪电中说话;如今,却以微小的声音说话:那时,百姓奉命远离;如今,他们却受邀亲近:何等有福的改变!若神的恩典和良善(诚然如此)是他的荣耀,那么福音的荣耀便是更超越的荣耀,因为恩典和真理由耶稣基督而来(哥林多后书 3:7;希伯来书 12:18等)。曾预言加利利两个支派西布伦和以萨迦(申命记 33:19)说,他们要召唤百姓上山;我们被召到这座山上,学习献上公义的祭。如今这就是主的山,他在那里教导我们他的道路(以赛亚书 2:2、3;弥迦书 4:1、2)。
III. 听众是到他跟前来的门徒;他们是应他的召而来,这从参看马可福音 3:13、路加福音 6:13 可见。他向他们讲话,因为他们因爱慕和求学而跟从他,别人却只为得医治而听从他。他教训他们,因为他们乐意受教(谦卑人,他必将他的道教训他们);因为他们要明白他所教导的,而这在别人却是愚拙;又因为他们将要教导别人;所以他们自己必须清楚明白地认识这些事。这篇讲道所规定的责任,是一切愿进入他们奉差建立的天国、并盼望得着其福分之人,都当凭良心履行的。然而,虽是向门徒讲的,这篇讲论却在众人听见之下;因为经上说(第7章第28节),众人都希奇。并没有像西奈山那样,在这山周围设下界限以阻挡百姓(出埃及记 19:12);因为借着基督,我们得以亲近神,不但向他说话,也听他向我们说话。不仅如此,他在讲这篇道时也顾念众人。当他的神迹之名使极多的人聚集时,他便利用这般大的人群来教训他们。注意:忠心的传道人应当把福音的网撒在鱼多之处,盼望能网住一些;这是对他的鼓励。看见众人会使传道者振作;但这必须出于愿意使他们得益处的心,而非为求自己的称赞。
IV. 他的讲道之庄严,由“既已坐下”一词显明出来。基督多次随事随地、借着问答式的讲论传道;但这是一篇正式的讲道,kathisantos autou,即他安坐在最容易让人听见的地方。他坐下,如同审判官或立法者。这表明神的事应当以何等沉静和安定的心来说和听。他坐下,是要应验经上的话(玛拉基书 3:3):他必坐下如炼净银子的,除去利未子孙教义中的渣滓和败坏。他坐下,如同坐在宝座上,按公义审判(诗篇 9:4);因为他所说的话必审判我们。“他开口”这句话,不过是希伯来文对说话的迂回说法,如约伯记 3:1。然而有些人认为,这表明这篇讲论的庄严;会众既多,他便提高声音,比平日说得更响。他从前借着众先知仆人长久说话,开他们的口(以西结书 3:27;24:27;33:22);如今他亲自开口,以有权柄者的自由说话。一位古人对此有这样的评语:基督虽不开口,却教导了许多;就是说,借着他圣洁而可效法的生活;不仅如此,当他如羊被牵到宰杀之地而不开口时,他也在教导;但如今他开口教训人,是要应验经上的话(箴言 8:1、2、6):智慧岂不呼叫——岂不在至高处呼叫吗?她嘴唇所发的都是正直话。他照着应许教训他们(以赛亚书 54:13):你的儿女都要受耶和华的教训;为此他有受教者的舌头(以赛亚书 50:4),又有主的灵(以赛亚书 61:1)。他教训他们当憎恶什么恶事,当持守并充满什么善事;因为基督教不是一种思辨之事,乃是要规范我们心灵的性情和我们生活的行事;福音时代是改革的时候(希伯来书 9:10);我们必须借着福音得以改革,得以成为良善,得以变得更好。那在耶稣里的真理,乃是合乎敬虔的真理(提多书 1:1)。
登山宝训。
3 虚心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4 哀恸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安慰。5 温柔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承受地土。6 饥渴慕义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饱足。7 怜恤人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蒙怜恤。8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9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10 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为天国是他们的。11 人若因我的缘故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你们就有福了。12 应当欢喜快乐,因为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
基督以祝福开始他的讲道,因为他来到世上是要赐福给我们(使徒行传 3:26);他是我们所承认的大祭司;是蒙福的麦基洗德;是在他里面地上的万族都要得福的那一位(创世记 12:3)。他来不只是为我们买得福分,也要将福分倾倒并宣告在我们身上;他在此以有权柄者的身份这样作,作为能命定福分、就是永远的生命的那一位;这福分在此一再应许给善人;他宣告他们为有福的,便使他们成为有福;因为他所赐福的人,实在是蒙福的。旧约以咒诅结束(玛拉基书 4:6),福音以祝福开始;因为我们蒙召原是要承受福分。基督在此所宣告的每一种福都有双重用意:1. 表明谁应当被算为真正有福,以及他们的品格为何。2. 表明真正的福乐在于什么,即在赐给具有某些品格之人的应许中;这些应许的成就必使他们有福。如今,
1. 这是要纠正一个瞎眼而属肉体的世界所犯的毁灭性错误。福乐是人所假意追求的事;谁能指示我们什么好处?(诗篇 4:6)但多数人误认了目标,对幸福形成错误的观念;那么他们走错道路,也就不足为奇;他们选择自己的迷惑,追求一个影子。普遍的看法是:在世上富足、尊大、有尊荣的人有福;他们尽日欢乐,尽年享乐;他们吃肥美的,喝甘甜的,昂首得胜,万事亨通,所有禾捆都向他们的禾捆下拜;处在这样光景的百姓有福;他们的计划、目的和意向也便与此相合;他们称赞贪财的人(诗篇 10:3);他们要发财。如今我们的主耶稣来纠正这根本的错误,提出一个新的命题,赐给我们关于福乐和有福之人全然不同的观念;这观念在有成见的人看来,虽似乎是悖论,然而它本身,并在一切蒙救恩之光照的人看来,乃是永恒真实和确定的准则与教义;我们不久必按此受审判。因此,若这是基督教义的开端,基督徒实践的开端就必须是从这些准则衡量幸福,并照此引导自己的追求。
2. 这是要除去那些接受福音的软弱贫穷之人的灰心,向他们保证:他的福音并非只使那些在恩赐、恩典、安慰和有用性上卓越的人有福;即使天国中最微小的人,只要其心向神正直,也在那国的尊荣和特权中有福。
3. 这是要邀请灵魂归向基督,并为他的律法进入他们心中预备道路。基督宣告这些福,不是在讲道末了、为遣散百姓时,而是在开头、为预备他们听他随后所要说的话;这可以使我们想起基利心山和以巴路山,律法的祝福和咒诅曾在那两座山上宣读(申命记 27:12等)。在那里,咒诅明说,祝福只含蓄地表示;在这里,祝福明说,咒诅却含蓄地表示:两处都将生与死陈明在我们面前;但律法更显为叫人死的职事,为要阻止我们犯罪;福音则为生命的安排,为要吸引我们归向基督,惟独在他里面才有一切美善。那些看见他手所施恩的医治(第4章第23、24节),如今又听见他口中所出的恩言的人,必会说他前后一致,全然由慈爱和甘甜组成。
4. 这是要确立并概括神与人之间的契约条款。神圣启示的宗旨,是使我们知道神向我们所要的是什么,以及我们随后可以从他期望什么;没有什么地方比这里用更少的话将此说明得更充分,也没有什么地方彼此的对应更精确;这就是我们所当信的福音;因为信心岂不就是符合这些品格,并倚赖这些应许吗?通往福乐的道路在此开启,成为大道(以赛亚书 35:8);这既出于耶稣基督的口,便表明我们必须从他并借着他,同时领受种子和果实、所要求的恩典和所应许的荣耀。神与堕落之人之间,没有一事不经过他的手。一些较有智慧的异教徒对福乐的观念异于其余世人,且趋向于我们救主所说的这一种。塞涅卡在论述一个有福之人时,表明只有诚实而良善的人才配称为有福:论幸福生活(第4章)。Cui nullum bonum malumque sit, nisi bonus malusque animus--Quem nec extollant fortuita, nec frangant--Cui vera voluptas erit voluptatum comtemplio--Cui unum bonum honestas, unum malum turpitudo.--在他看来,除了善或恶的心以外,没有什么是善或恶——没有任何际遇能使他高傲或使他沮丧——他的真快乐在于轻看快乐——对他而言,唯一的善是德行,唯一的恶是恶行。
我们的救主在此赐给我们八种有福之人的品格;这些向我们展示基督徒最主要的恩典。每一种品格都宣告有当前的福分:“有福了”;又都应许有将来的福分,且用各种不同的表达,使之与所推荐的恩典或责任的性质相称。
那么,我们问谁是有福的呢?回答是:
I. 虚心的人有福(第3节)。有一种怯懦的心志,非但不能使人有福,反倒是罪和网罗——就是胆怯、卑劣的惧怕,以及甘愿屈服于人的私欲。但这虚心乃是蒙恩的心灵性情,借此我们倒空自己,好被耶稣基督充满。虚心就是,1. 安于贫穷;若神命定这是我们的分,便甘愿倒空世上的财富;在低微的境况中,使我们的心适合自己的景况。许多人在世上贫穷,心志却高;他们又穷又骄傲,发怨言、抱怨,并责怪自己的命运;但我们必须适应贫穷,知道怎样处卑微(腓立比书 4:12)。既承认神安排我们贫穷的智慧,我们便须安然处之,忍耐承受其不便,为自己所有的感谢,并善用现有的一切。这是对一切世上的财富都不执着,不把心放在其上;也就是在最兴盛的光景中,乐意承受可能临到我们的损失和失望。这并不是因骄傲或假装而丢弃神所赐给我们的,使自己成为贫穷,尤其不是像罗马教会中那些许贫穷愿、却聚敛列国财富的人;但若我们在世上富足,就必须在心灵上贫穷,即须屈尊俯就穷人,并体恤他们的软弱;我们必须预料并准备面对贫穷;不可过分惧怕或躲避它,反倒必须欢迎它,尤其当它为了持守无亏的良心而临到我们时(希伯来书 10:34)。约伯在神赐予时称颂神,在神取去时也称颂神,那时他便是虚心的。2. 在自己眼中谦卑低微。虚心,就是轻看自己,轻看自己所是、所有、所作的;旧约中“穷人”常指谦卑和舍己的人,与安逸和骄傲的人相对;就是在我们看自己时如同小孩子,以为自己软弱、愚拙、微不足道(第18章第4节;第19章第14节)。老底嘉在属灵的事上贫穷,极其困苦可怜,却在心志上富足,自以为样样都有,一样都不缺(启示录 3:17)。反之,保罗在属灵的事上富足,在恩赐和恩典上超越多数人,却是虚心的,自认是使徒中最小的,比众圣徒中最小的还小,在自己的估量中算不得什么。这是以圣洁的轻看来看待自己,与别人相比重看他们、轻看自己。为行善的缘故,甘愿使自己卑微、低贱、微小;向众人作众人。这是承认神为大,我们为微小;他是圣洁的,我们是有罪的;他是一切,我们算不得什么,比无有更低,比无有更坏;并在他面前和在他大能的手下谦卑自己。3. 脱离一切对自己义和力量的信靠,好单单倚靠基督的功劳得称义,并倚靠基督的灵和恩典得成圣。税吏为可怜的罪人呼求怜悯时所具有的那破碎痛悔的心,就是这种虚心。我们必须称自己为穷人,因为我们常常缺乏神的恩典,常常在神门前乞求,常常倚附在他的家中。
如今,(1.) 这虚心在基督徒诸恩典中列为第一。哲学家不把谦卑算为道德美德,但基督把它列在首位。舍己是他学校中当学的第一课,虚心配得第一福。其他一切恩典的根基都奠定在谦卑上。要建造得高,必须从低处开始;这也是福音恩典进入灵魂的极好预备,使土壤适于接受种子。那些劳苦担重担的人,就是虚心的人;他们必在基督里得安息。
(2.) 他们有福。如今在这世上他们便是如此。神以恩慈看顾他们。他们是他的小子,有他们的天使。他赐更多恩典给他们;他们过最安适的生活,对自己和周围众人都安然,没有什么事使他们难以接受;高傲的心却常常不安。
(3.) 天国是他们的。恩典之国由这样的人组成;只有他们适合作基督教会的肢体,教会被称为困苦人的会众(诗篇 74:19);荣耀之国是为他们预备的。这样谦卑自己,并在神使他们谦卑时顺服神的人,必如此被高举。尊大而心高的人得去地上诸国的荣耀;但谦卑、温和、柔顺的心灵却得着天国的荣耀。我们很容易以为那些富足而用其财富行善的人,毫无疑问天国是他们的;因为他们可以为将来积蓄美好的根基;然而无力行善的穷人又当如何呢?这同样的福乐,应许给安于贫穷的人,也应许给有益地富足的人。若我不能为他的缘故乐意花费,若我只能够为他的缘故乐意缺乏,连这也必得报偿。那么,我们岂不是服事一位良善的主人吗?
II. 哀恸的人有福(第4节);哀恸的人有福。这是另一种奇异的福,且恰当地接续在前一种之后。贫穷的人常常哀恸,蒙恩贫穷的人以蒙恩的方式哀恸。我们容易以为快乐的人有福;但基督自己是极其哀恸的人,他却说:哀恸的人有福。有一种罪性的哀恸,是福乐的仇敌——世俗的忧愁;在属灵的事上绝望的忧郁,以及在世事上无慰的悲伤。有一种自然的哀恸,借着神的恩典与之同工,并使我们所哀恸的患难成为圣洁,便可能成为福乐的朋友。但有一种蒙恩的哀恸,使人合乎得福:即惯常的严肃,不以欢笑为乐的心志,以及实际的忧伤。1. 为自己的罪而悔改哀恸;这是依着神的意思忧愁;是仰望基督而为罪忧愁(撒迦利亚书 12:10)。那些过悔改生活、为自己本性的败坏和许多实际的过犯,以及为神离开他们而悲叹的人,是神的哀恸者;他们也顾念神的尊荣,为别人的罪忧伤,为他们可憎之事叹息哀哭(以西结书 9:4)。2. 为别人患难而同情哀恸;就是与哀哭的人同哭之人的哀恸,为严肃会和锡安的荒凉忧伤(西番雅书 3:18;诗篇 137:1),尤其是怜悯将亡的灵魂,并像基督为耶路撒冷一样为他们哭泣。
这些蒙恩的哀恸者,(1.) 是有福的。正如在虚浮而罪性的欢笑中,心里反有愁苦;照样,在蒙恩的哀恸中,心里有严肃的喜乐和外人不能干预的隐秘满足。他们有福,因为他们像主耶稣;他是多受痛苦的人,我们从未读到他笑过,却常读到他哭泣。他们得以抵挡伴随虚浮欢乐的许多试探,并预备领受蒙印的赦免和坚定平安的安慰。(2.) 他们必得安慰。虽或许不会立刻得安慰,却已为他们的安慰预备了丰富的供应;光已为他们播种;并且在天上,他们必定得安慰,如同拉撒路一样(路加福音 16:25)。注意:天上的福乐在于完全且永远得安慰,并在于神擦去他们眼中一切的泪水。这是我们主的喜乐;是满足的喜乐和永远的福乐;对于那些借着这种敬虔忧愁预备好的人,这喜乐将加倍甘甜。天对于那些哀恸着去那里的人,实在是天;它将是喜乐的收成,是流泪撒种之后的归回(诗篇 126:5、6);是一座喜乐的山,我们的道路却须经过流泪谷(见以赛亚书 66:10)。
III. 温柔的人有福(第5节);温柔的人有福。温柔的人是安静顺服神、顺服他的道和他的杖的人;他们遵循他的指引,顺应他的安排,并向众人温和(提多书 3:2);他们能忍受挑衅而不被激怒;或沉默,或以柔和的话回答;他们在有必要显出不悦时,也能不陷入任何不得体之中;别人发热时他们能冷静;在忍耐中保守自己的灵魂,即使他们几乎不能保守别的任何事物。他们是温柔的人,极少且不易被惹怒,却很快且容易平息;他们宁可饶恕二十次伤害,也不报复一次,因为他们管制自己的心灵。
这些温柔的人在此被表明为有福,即使在这世上也是如此。1. 他们有福,因为他们在这件特别当向他学习的事上像那位蒙福的耶稣(第11章第29节)。他们像蒙福的神自己;他掌管自己的怒气,里面没有忿怒。他们有福,因为他们最安舒、不受扰乱地享受自己、朋友和神;适合任何关系、任何境况、任何同伴;适合生活,也适合死亡。2. 他们必承受地土;这话引自诗篇 37:11,几乎是新约全书中唯一明确的今生应许。并非说他们总会拥有许多地土,更非说他们只会得到这些;但这敬虔的一个方面,以特别的方式有今生生命的应许。温柔,尽管被嘲笑和贬抑,实在趋向于促进我们在今世的健康、财富、安慰和安全。人可看出,温柔安静之人与乖僻扰乱之人相比,过的是最安逸的生活。或者说,他们必承受那地(也可这样读),即迦南地——天国的预表。如此,天上所有的福乐和地上一切的福分,都是温柔之人的分。
IV. 饥渴慕义的人有福(第6节)。有人把这理解为我们外在贫穷和今世低微境况的又一例证;这种景况不但使人易受伤害和冤屈,也使他们徒然寻求得着公正;他们饥渴慕义,但压迫他们的一方势力如此强大,以致他们不能得着;他们只求公正公平之事,却被那些不惧怕神也不尊重人的人拒绝。这是悲惨的处境!然而,若他们为着并本着无亏的良心忍受这些困苦,他们仍然有福;让他们仰望神,他必使公义得以施行,公道得以伸张,并必救穷人脱离压迫者(诗篇 103:6)。那些安然忍受压迫、安静将自己的案件交托神为他们申辩的人,到了适当的时候,必在神为他们显现时所彰显的智慧和慈爱中得满足,丰丰富富地得满足。但这当然应当按属灵的意义理解,即指那种以这样一个对象为归宿的愿望;这是蒙恩的,是神恩典在灵魂中的工作,并使人合乎领受神恩的恩赐。1. 这里的义代表一切属灵的福分。见诗篇 24:5(第6章第33节);它们借着基督的义为我们买得,借着那义归算给我们而传递并得以保障,又借着神的信实得以坚固。使基督成为我们从神得来的义,并在他里面成为神的义;使全人更新于义,成为新人,并带着神的形像;在基督和应许中有分——这就是义。2. 我们必须饥渴慕义。我们必须真诚实际地渴慕这些福分,如饥饿干渴的人渴慕食物和饮料,除了食物和饮料以外,不能以任何事满足;即使别的东西缺乏,也能因有这些而满足。我们对属灵福分的愿望必须迫切而恳切:“给我这些,不然我就死了;一切别的都是渣滓和糠秕,不能使人满足;给我这些,我便足够,纵然我别无所有。”饥和渴是常常再起、要求新的满足的欲望;照样,这些圣洁的愿望不以已经得着的任何事为安息,却伸向新的赦免和每日新鲜的恩典供应。被苏醒的灵魂不断呼求义的饮食,呼求当日完成当日工作所需的恩典,正如活着的身体按时呼求食物。饥渴的人会为供应劳力;照样,我们不可只渴慕属灵福分,也须在使用所指定的蒙恩之道上为之劳苦。哈蒙德博士在他的《实用教理问答》中区分饥与渴。饥是渴慕维持生命的食物,如成圣的义。渴是渴慕使人苏醒的饮料,如称义的义和我们蒙赦免的确据。
那些饥渴慕求属灵福分的人,在这些愿望中有福,也必因这些福分得饱足。(1.) 他们在这些愿望中有福。并非所有对恩典的愿望都是恩典(虚假的、微弱的愿望便不是),然而这样的愿望却是;这是某种美善的证据,也是某种更美之事的凭据。这愿望是神自己所兴起的,他必不离弃自己手所作的工。灵魂总会饥渴追求某物;所以那些抓住正确对象的人有福,因为那对象能使人满足,并不欺骗人;他们不喘息贪恋地上的尘土(阿摩司书 2:7;以赛亚书 55:2)。(2.) 他们必因这些福分得饱足。神要赐给他们所渴望的,使他们的满足得以完全。惟有神能使灵魂满足;他的恩典和恩惠足以应付灵魂正当的愿望;那些感觉自己空虚而投奔他丰盛的人,他必以恩典加恩典充满他们。他使饥饿的得饱美食(路加福音 1:53),使他们饱足(耶利米书 31:25)。天上的福乐必定使灵魂满足;他们的义将完全,神的恩惠和他的形像也都达到完全的地步。
V. 怜悯人的人是有福的(第7节)。这和其余的一样,是一个似乎矛盾的话;因为人通常不认为怜悯人的最有智慧,也不大可能最为富足;然而基督却称他们为有福。怜悯人的,就是那些以敬虔和仁爱的心倾向于怜恤、帮助并救济困苦之人的人。一个人虽没有资财可以慷慨施舍或周济,仍可能真是怜悯人的;那时神悦纳他乐意的心。我们不但要忍耐地承担自己的患难,也必须以基督徒的同情分担弟兄们的患难;必须显出怜悯(约伯记 6:14),穿上怜悯的心肠(歌罗西书 3:12);既已穿上,就当尽力施予,以帮助一切处在困苦中的人。我们必须怜悯别人的灵魂,并帮助他们;怜悯无知的人,教导他们;怜悯不谨慎的人,警戒他们;怜悯处于罪中之人,把他们如同柴火从火中抢出来。我们必须怜悯忧郁悲伤的人,安慰他们(约伯记 16:5);对于我们占优势的人,不可严厉苛刻;对于缺乏的人,要供给他们;若拒绝这样做,无论我们怎样自称,就是将怜悯的心肠闭塞了(雅各书 2:15、16;约翰一书 3:17)。要将你的心向饥饿的人发出,分你的饼给他们(以赛亚书 58:7、10)。不但如此,善人也怜悯自己的牲畜。
至于怜悯人的。1. 他们是有福的;旧约中也这样说过:“眷顾贫穷的有福了”(诗篇 41:1)。他们在此像神,神的良善乃是他的荣耀;我们怜悯人如他怜悯人,就在我们的程度上完全,如他完全一样。这是爱神的一个证据;能在任何方面成为别人的益处,也会使我们自己满足。世上最纯洁、最精致的快乐之一,就是行善。在“怜悯人的人有福了”这句话中,包含了基督所说、但福音书别处未记载的话:“施比受更为有福”(使徒行传 20:35)。2. 他们必蒙怜悯;在人那里,当他们需要怜悯时,必蒙怜悯;浇灌人的,也必得浇灌(我们不知道何时会需要人的恩待,因此应当恩待人);但尤其是在神那里蒙怜悯,因为神向怜悯人的人显出怜悯(诗篇 18:25)。最有怜悯、最乐于周济的人,也不能声称有功,必须投靠怜悯。怜悯人的必在神那里找到宽容的怜悯(第6章第14节)、供给的怜悯(箴言 19:17)、扶持的怜悯(诗篇 41:2)、那日的怜悯(提摩太后书 1:18);并且,他们要承受那为他们预备的国(第25章第34、35节);至于那些未曾施怜悯的人,则必受无怜悯的审判(这绝不可能轻于地狱之火)。
VI. 心里清洁的人是有福的(第8节);心里贫穷的人有福了,因为他们必得见神。这是所有福分中最包罗万象的一项;圣洁与幸福在此得到充分说明,并结合在一起。
1. 这里是对有福之人最包罗万象的描述:他们心里清洁。注意,真正的宗教在于内心的清洁。内里清洁的人,显明自己是在纯洁没有玷污的宗教权能之下。真正的基督教在于内心,在于心的清洁;就是洗去心中的罪恶(耶利米书 4:14)。我们举向神的,不但要有洁净的手,也要有清洁的心(诗篇 24:4、5;提摩太前书 1:5)。心必须纯正,与掺杂相反——乃是一颗意向良善的诚实之心;又必须洁净,与污秽和玷污相反;如未掺杂的酒,如未搅浑的水。心必须保守洁净,脱离肉体的私欲、一切不贞洁的思想和欲望;也脱离属世的私欲;贪心被称为污秽的利;脱离一切肉体和灵魂的污秽,脱离一切从心里出来、污秽人的事。心必须因信得洁净,且全然归于神;必须献给基督,并为基督保守为贞洁的童女。神啊,求你为我造这样的清洁的心!
2. 这里是有福之人最包罗万象的安慰:他们必得见神。注意,(1.) 得见神乃是灵魂幸福的完全;在我们现今的光景中借着信得见他,就是地上的天堂;在将来的光景中,在天上的天得见他,更是如此。得见他的本相,面对面,不再是隔着镜子模糊地看;得见他是属于我们的,得见他并享受他;得见他而像他,并以这相像为满足(诗篇 17:15);又永远得见他,永不失去见他的福分;这就是天上的幸福。(2.) 得见神的幸福应许给那些、且只给那些心里清洁的人。唯有清洁的人能得见神;对于不洁净的人,得见神也不会是福乐。一个未成圣的灵魂从见圣洁的神中能得到什么快乐呢?正如他不能忍受看他们的罪孽,他们也不能忍受看他的纯洁;任何不洁净的都不得进入新耶路撒冷;但一切心里清洁、真正成圣的人,里面都有被作成的愿望,除了得见神,没有什么能使之成圣;神的恩典也不会让这些愿望不得满足。
VII. 使人和睦的人是有福的(第9节)。从上头来的智慧,先是清洁,后是和平;这些有福的人向神是清洁的,向人是和平的;因为对于二者,良心都必须保持无亏。使人和睦的人,是那些具有:1. 和平的性情的人:正如“说谎”就是惯于并沉溺于说谎,“使人和睦”就是对和平有强烈而由衷的爱慕。我愿和睦(诗篇 120:7)。这就是爱好、渴望并喜悦和平;安处其中,如在自己的本境,并竭力安静。2. 和平的生活:殷勤地,尽我们所能保守和平,不使它破裂;破裂时,又使它恢复;自己听从和平的提议,也预备向别人提出这提议;弟兄和邻舍之间有隔阂时,尽力调停,作补破口的人。使人和睦有时是吃力不讨好的职分;劝架的人常常两边受打;但这是美好的职分,我们必须乐意去做。有人认为,这尤其是给传道人的一个教训;他们应当尽力使不和的人和好,并在所照管的人中促进基督徒的爱。
如今,(1.) 这样的人是有福的;因为他们借着保持和平,享有自己的满足;又借着使别人倾向和平,真实地服事别人。他们与基督同工;基督来到世上,是要除灭一切仇恨,并宣告地上的和平。(2.) 他们必称为神的儿子;这对他们自己是一个证据,证明他们是神的儿子;神要承认他们为儿子,他们在此也像他。他是赐平安的神;神的儿子是和平之君;儿子的灵乃是和平的灵。既然神已宣告他愿意与我们众人和好,他就不会承认那些彼此仇恨、不可和解的人为他的儿女;因为若使人和睦的人有福,破坏和平的人就有祸了!由此可见,基督从未打算以火与剑或刑罚的律法来传播他的宗教,也从不承认偏狭或过激的热心是他门徒的标记。这世代之子喜欢混水摸鱼,但神的儿女乃是使人和睦的人,是地上安静的人。
VIII. 为义受逼迫的人是有福的。这是一切之中最大的矛盾,并且是基督教所特有的;所以放在最后,比其余各项讲得更详尽(第10–12节)。这福分如同法老的梦,重复了一次,因为人难以相信;然而这事是确定的;在后半部分,人称又改变了:“你们有福了——你们,我的门徒和直接跟从我的人。这是你们这些德行出众之人更直接相关的事;因为你们必须比别人更多地预料艰难和患难。”请注意这里,
1. 描述受苦圣徒的情形;这是艰难而极可怜的情形。
(1.) 他们受逼迫,被追捕、追赶、围剿,如同有害的野兽被搜寻要毁灭一样;仿佛基督徒是带着狼头的人——如同被放逐之人所说的那样——无论谁遇见他都可以杀死他;他们被遗弃,如万物中的渣滓;被罚款、监禁、放逐、剥夺产业,排斥在一切有利可图和受人信任的职位之外;被鞭打、拷问、折磨,常常被交于死地,被看作待宰的羊。这自义人亚伯的时候以来,一直是蛇的后裔仇恨圣洁后裔的结果。旧约时代也是如此,正如我们所见的(希伯来书 11:35等)。基督已告诉我们,在基督教会中必更是如此,我们不应以为奇怪(约翰一书 3:13)。他给我们留下了榜样。
(2.) 他们受辱骂,人还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他们。他们被加上绰号和辱骂的名称,或加在个别人身上,或笼统加在义人的一代人身上,要使他们可憎;有时要使他们显得可怕,以便猛烈攻击他们;人将他们所不知道的事归在他们身上(诗篇 35:11;耶利米书 20:18;使徒行传 17:6、7)。那些无权以别样方法加害他们的人,尚能这样做;那些有权逼迫的人,也发现有必要这样做,好为自己野蛮对待他们的行为辩护;若不先给他们披上熊皮,就不能放狗咬他们;若不先把他们描绘成最坏的人,就不能用最恶劣的待遇待他们。人要辱骂你们,逼迫你们。注意,辱骂圣徒就是逼迫他们;不久之后,当人必须为刚愎的话交账时,这一点必显明出来(犹大书 1:15),残酷的讥诮也是如此(希伯来书 11:36)。人要捏造各样坏话毁谤你们;有时是在审判席前,作为见证人;有时是在亵慢人的座位上,和筵席上的假意讥诮者一起;他们成为醉酒之人的歌曲;有时当面毁谤,如示每咒骂大卫;有时在背后毁谤,如耶利米的仇敌所做的。注意,没有一种邪恶是如此黑暗可憎,以致基督的门徒和跟从者在某时没有被人捏造诬蔑过的。
(3.) 这一切都是为义的缘故(第10节);为我的缘故(第11节)。若是为义的缘故,就是为基督的缘故,因为他与公义之工有密切的关系。义的仇敌就是基督的仇敌。这就把那些因确实的罪行而公义受苦、被人真实毁谤的人排除在这福分之外;这样的人当羞愧蒙羞,这是他们刑罚的一部分;使人成为殉道者的不是受苦,而是缘故。那些不肯违背良心犯罪,并因行善而受苦的人,就是为义受苦。无论逼迫者有什么借口,他们所仇恨的乃是敬虔的能力;他们实际所毁谤、恨恶、逼迫的,是基督和他的义:“我为你的缘故受了辱骂”(诗篇 69:9;罗马书 8:36)。
2. 说明受苦圣徒所受的安慰。
(1.) 他们是有福的;因为他们如今在世的时候,受他们的苦楚(路加福音 16:25),并且是因美好的缘故受这些苦楚。他们是有福的;因为这对他们是荣耀(使徒行传 5:41);这是荣耀基督、行善,并经历特别安慰、恩典的眷顾和他同在之记号的机会(哥林多后书 1:5;但以理书 3:25;罗马书 8:29)。
(2.) 他们必得报偿;天国是他们的。他们现今对天国已有确实的权利和甘甜的预尝;不久就要实际拥有它。虽然那些苦难严格说来没有什么可以在神面前赚得功劳(因为最好的人的罪也配受最坏的刑罚),但这里仍应许它为赏赐(第12节):“你们在天上的赏赐是大的。”这赏赐极大,远超过所作的工。它在天上,是将来的,眼不能见;却十分稳妥,不受偶然、欺诈和暴力的侵害。注意,神必使那些为他有所损失的人,即使失去生命本身,最终不因他而受损失。最后,天国必足以丰厚地补偿我们在路上所遭遇的一切艰难。这就是历代以来扶持受苦圣徒的事——摆在他们前面的这喜乐。
(3.) “在你们以前的先知,人也是这样逼迫他们的”(第12节)。他们在德行上先于你们,超过你们如今所达到的;他们在时间上先于你们,好作你们受患难和忍耐的榜样(雅各书 5:10)。他们也同样受逼迫、受凌辱;你们岂能指望独自走一条路进天国吗?以赛亚岂不因他那一句接一句的话被讥诮吗?以利沙岂不因秃头被讥笑吗?众先知岂不都是这样受待吗?所以,不要以为这是奇怪的事而惊异,也不要以为这是难当的事而发怨言;看见受苦之路是人走惯的路,跟从这样的领袖乃是荣耀。那足以使他们经过苦难的恩典,也不会缺少给你们。那些作你们仇敌的人,乃是古时讥诮主使者之人的后裔和继承者”(历代志下 36:16;第23章第31节;使徒行传 7:52)。
登山宝训。
13 你们是世上的盐;盐若失了味,怎能叫它再咸呢?以后无用,不过丢在外面,被人践踏。14 你们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15 人点灯,不放在斗底下,乃是放在灯台上,就照亮一家的人。16 你们的光也当这样照在人前,叫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你们在天上的父。
基督刚召了他的门徒,告诉他们要得人如得鱼;这里又进一步告诉他们,他定意要他们成为什么——作世上的盐和世上的光,使他们真成为人所期望他们成为的那样。
I. 你们是世上的盐。这会在他们受苦时鼓励并扶持他们:虽受人轻视,实际上却是世界的福分;并且因这样受苦,就越发成为福分。在他们以前的先知,是迦南地的盐;使徒却是全地的盐,因为他们必须往普天下去传福音。他们人数这样少,又这样软弱,这使他们灰心。在全地这么大的范围内,他们能做什么呢?若要靠武力和刀剑之力作工,就什么也不能做;但既要像盐一样静默地作工,一把盐就会将其味散布得又远又广;会产生很大的作用,并且如面酵一样不知不觉、不可抗拒地运行(第13章第33节)。福音的道理如同盐;它穿透、活泼且有功效(希伯来书 4:12);它直达人的内心(使徒行传 2:37)。它能洁净,使人有滋味,并保守人不至腐坏。我们读到基督知识的香气(哥林多后书 2:14);因为一切别的学问,没有这个便是淡而无味的。永约被称为盐约(民数记 18:19);福音也是永远的福音。所有祭物都必须用盐(利未记 2:13);以西结异象中的殿也是如此(以西结书 43:24)。如今基督的门徒既已亲自学了福音的道理,又受托教导别人,就如同盐一样。注意,基督徒,尤其是传道人,是世上的盐。
1. 若他们成为所当成为的,他们便如好盐,白而细,分成许多颗粒,却极其有用且不可缺少。普林尼说:“没有盐,人类的生命不能维持。”由此可见,(1.) 他们自己当成为什么——当用福音、恩典的盐调和;思想和情感、言语和行动,一切都当用恩典调和(歌罗西书 4:6)。你们里面要有盐,否则不能将盐散布给别人(马可福音 9:50)。(2.) 他们对于别人当成为什么;他们不但必须是好的,也必须行善,必须进入民众的心思,不是为谋求自己的任何世俗利益,而是要使他们转变为具有福音的滋味和喜好。(3.) 他们对世界是何等大的福分。人类躺卧在无知和邪恶中,是一大堆无味之物,预备腐坏;但基督差遣他的门徒,借着他们的生活和教训,用知识和恩典给它调味,使它蒙神、天使和一切喜爱神圣之事的人悦纳。(4.) 他们当预料如何被安排。他们不可堆在一起,不可一直聚集在耶路撒冷,而必须像盐撒在肉上,颗粒散在这里那里;正如利未人分散在以色列中,使他们无论住在哪里,都能散发他们的香味。有人留意到,人愚昧地称盐向我们倾倒是不祥之兆;其实,盐从我们这里倾倒出去才实在是不祥之兆。
2. 若他们不是这样,便如失了味的盐。若你们本该给别人调味,自己却无味,缺少属灵的生命、滋味和力量;若一个基督徒是这样,尤其是一个传道人是这样,他的境况就极其悲惨;因为,(1.) 他是不能复原的:“怎能叫它再咸呢?”盐是无味肉类的补救,却没有补救无味之盐的方法。基督教会使人有滋味;但若有人可以接受并持续承认它,却仍是平淡、愚昧、无恩典、无滋味的,就没有别的教训、别的方法可以用来使他有滋味。若基督教不能做到,别的都不能做到。(2.) 他是无用的:“以后无用。”有什么用途能用得着它,而不至于害多于益呢?正如人没有理性,基督徒没有恩典也是如此。恶人是受造之物中最坏的;邪恶的基督徒是人中最坏的;邪恶的传道人是基督徒中最坏的。(3.) 他注定败坏和弃绝:“他必被丢在外面”——被逐出教会和信徒的团契,因为他乃是其中的污点和重担;并且他要被人践踏。愿神在那些借以受羞辱、且使自己除了被践踏以外无所适合之人的羞耻和弃绝中得荣耀。
II. 你们是世上的光(第14节)。这也表明他们有益处,如前一比喻一样(“没有比太阳和盐更有用的”),却更加荣耀。一切基督徒在主里都是光(以弗所书 5:8),都必须像光明之子照耀(腓立比书 2:15),但传道人尤其如此。基督称自己为世上的光(约翰福音 8:12),他们与他同工,且有他的部分尊荣加在他们身上。光实在是美好的,是受欢迎的;世界第一日的光从黑暗中照出来时是如此;每日清晨的光也是如此;福音和传扬福音的人,对一切有知觉的人也是如此。世界坐在黑暗中,基督兴起他的门徒在其中照耀;他们要这样作,就从他借取并领受他们的光。
这里从两方面解释这个比喻:
1. 作为世上的光,他们是显著、明显的,有许多眼目注视他们。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隐藏的。基督的门徒,特别是那些在事奉他上积极热心的,便成了显眼的人,受人注意如同灯塔。他们是作预兆的(以赛亚书 7:18),是令人惊奇的人(撒迦利亚书 3:8);他们所有的邻舍都注视他们。有些人钦佩他们、称赞他们、因他们欢喜,并学习效法他们;另一些人却嫉妒他们、恨恶他们、批评他们,并设法诋毁他们。因此,他们因观察他们的人而当谨慎行事;他们如同给世人观看的景象,既然如此受人注目,就必须谨防一切看起来不好的事。基督的门徒在他召他们以前是卑微的人;但他加给他们的名分使他们尊贵,他们作为福音传道人便有了地位;虽有人因此辱骂他们,另一些人却尊敬他们,使他们升到宝座上,立他们为审判官(路加福音 22:30);因为基督必尊重尊重他的人。
2. 作为世上的光,他们本是要照明并给别人光(第15节),因此,(1.) 他们必被设立为光。基督点燃了这些灯,他们不可放在斗底下,不可像现在一样,总是局限在加利利的城邑,或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里,却要被差往普天下。教会是灯台,是金灯台,这些光就放在其中,使光可以散布;福音是如此强的光,带着如此多自己的证据,以致像山上的城,不能隐藏,凡不故意闭眼不看的人,都不得不看出它是从神而来的。它要照亮凡在屋里的人,就是一切愿意亲近它、来到它所在之处的人。它不照亮的人,只能怪自己;他们不愿与它同在屋里;不愿勤勉而不偏不倚地考察它,反而对它存有偏见。(2.) 他们必须像光一样照耀,[1.] 借着美好的传道。他们所有的知识,必须为别人的益处传授出来;不可放在斗底下,而要传开。银子不可埋在手巾里,却要拿来经营。基督的门徒不可借着默想、谦逊或自保为名,把自己包藏在隐私和幽暗中;却要照着所领受的恩赐彼此服事(路加福音 12:3)。[2.] 借着美好的生活。他们必须作燃烧而照耀的灯(约翰福音 5:35);必须在全部生活中表明他们确是基督的跟从者(雅各书 3:13)。他们必须为别人带来教导、引导、激励和安慰(约伯记 29:11)。
由此可见,第一,我们的光当如何照耀——借着行人所能看见并能认可的好行为;就是在教外之人中有好名声,因此使他们有理由对基督教存好意的行为。我们必须行让人看见、可造就别人的好行为,却不可为让人看见、以炫耀自己;我们被吩咐要暗中祷告,凡是神与我们灵魂之间的事,必须留给自己;但凡本来就向人的眼目公开显明的事,我们必须留意使之与我们的信仰相称,且值得称赞(腓立比书 4:8)。我们周围的人不但必须听见我们的好言语,也必须看见我们的好行为;使他们确信宗教不只是一个空名,我们不但承认它,也活在它的权能之下。
第二,我们的光为着什么目的当照耀——“叫看见你们好行为的人,不是荣耀你们(这是法利赛人所追求的,也败坏了他们一切的行为),而是荣耀你们在天上的父。”注意,神的荣耀是我们在宗教上一切所行之事必须追求的大事(彼得前书 4:11)。我们一切行为的线都必须交汇于这个中心。我们不但要自己竭力荣耀神,也必须尽力带领别人荣耀他。看见我们的好行为,会借着以下两方面达到这目的:1. 给他们赞美的材料。“让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使他们看见神的恩典在你们里面的能力,便为此感谢他,将荣耀归给那赐这样权能给人的。”2. 给他们敬虔的动机。“让他们看见你们的好行为,使他们确信基督教信仰的真实和卓越,因圣洁的效法之心而被激励,效法你们的好行为,便荣耀神。”注意,圣徒圣洁、规正、可作榜样的生活,能大大促成罪人的归正;那些不熟悉宗教的人,借此可以知道宗教是什么。榜样能教导人。那些对宗教有偏见的人,借此可以爱慕它;这样,敬虔的生活便有一种吸引人的力量。
登山宝训。
17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19 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20 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基督所传道的人,以及他为他们的益处将这些教训赐给门徒的人,在信仰上有两方面的着眼:1. 以旧约圣经为准则;基督在此表明他们在这方面是对的:2. 以文士和法利赛人为榜样;基督在此表明他们在这方面是错的;因为,
I. 基督来所要建立的准则,与旧约圣经完全一致,这里称为律法和先知。先知是律法的注释者,二者合起来构成信仰与生活的准则;基督发现在犹太教会中它正居于宝座上,在此仍使它居于宝座上。
1. 他严正反对废除和削弱旧约的想法:“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1.) “愿那些爱慕律法和先知的敬虔犹太人,不要惧怕我来废掉它们。”他们不可因猜疑我所来建立的这个国会减损圣经的尊荣——他们认定圣经是从神而来,且已经历其能力和纯洁——便对基督和他的教训存有偏见;不,他们当确信,基督并无恶意要害律法和先知。“愿那些厌弃律法和先知、厌烦这轭的亵渎犹太人,不要盼望我来废掉它们。”不要让属肉体、放纵自由的人以为弥赛亚来了,是要解除他们遵守神圣诫命的责任,同时又确保他们得着神圣的应许,使他们幸福,却准许他们随己意生活。基督如今没有吩咐任何自然律或道德律所禁止的事,也没有禁止任何那些律法所命令的事;以为他这样做,是极大的错误;他在此特意纠正这错误:“我来不是要废掉。”灵魂的救主,除了魔鬼的作为以外,并不毁坏任何事;凡从神而来的事,他都不毁坏,更不用说我们从摩西和先知所得那些卓越的教训。不,他来是要成全它们。即,[1.] 要遵行律法的命令,因为他生在律法以下(加拉太书 4:4)。他在各方面都顺服律法,孝敬父母,守安息日,祷告,施舍,作了从未有人作过的事:完全遵行,从未在任何事上违背律法。[2.] 要应验律法的应许和先知的预言;这些都为他作见证。恩典之约就本质而言,现今与那时是一样的,基督乃是这约的中保。[3.] 要应验律法的预表;这样(正如提洛森主教所说),他不是使仪文律法归于无效,乃是使它成就,并显明自己是所有那些影儿的实体。[4.] 要补足它的缺欠,从而使它完成并完全。这正是“成全”一词本来的意思。若把律法看作一个先前已有些水的器皿,他来不是倒出水来,而是将器皿充满至边;或者,律法如同一幅初画的图画,只显出所要画之物的一些轮廓,后来才填满;基督也是这样,以他的补充和解释推进了律法和先知的教训。[5.] 要推进同一的设计;基督教的制度绝不抵触或反对犹太宗教的主要设计,反而将其推进到最高程度。福音是更正的时候(希伯来书 9:10),不是废除律法,而是修正它,因而也是坚立它。
2. 他断言律法的永存;不仅他无意废除它,而且它永不可被废除(第18节):“我实在告诉你们,我这阿们、这诚信的见证者,郑重宣告:直到天地废去、时间不再存有、报应那不变的状态取代一切律法之时,律法的一点一画,就是最微小、最细微的部分,也绝不能废去,直到一切都成全。”因为神在护理和恩典的一切作为中所作的,岂不就是成全圣经吗?宁可天地合在一处,其中一切丰盛都在毁坏和混乱中被卷去,也不容神的任何一句话落空,或归于徒然。主的话永远长存,无论律法的话,还是福音的话。注意,神对于他律法的看顾,甚至及于其中看来最无关紧要的事,即一点一画;因为凡属乎神、带有他印记的,无论多么微小,都必得保全。人的律法自知有如此多的不完全,故容许这样一条准则:法律的极细末节并非法律;但神必维护他律法的每一点、每一画。
3. 他吩咐门徒要谨慎保守律法,并向他们表明忽略和轻视律法的危险(第19节):所以,凡废掉摩西律法中最小的一条诫命的,更何况较大的诫命——正如法利赛人所作的,他们忽略律法上更重的事;又如此教训人的——正如他们用遗传废了神的诫命(第15章第3节)——在天国里要称为最小的。法利赛人虽被称赞为应当作师傅的人,他们却不得在基督的国里任作师傅;但凡遵行又教训这些诫命的,正如基督的门徒所当作的,并由此证明自己比法利赛人更是旧约的朋友,他们虽被人轻视,在天国里却要称为大的。注意:(1.)神的诫命中有些比别些为小;没有绝对小的,却有相对小的。犹太人以为律法诫命中最小的是鸟窝的条例(申命记 22:6、7);然而连这条例也有极大而重要的意义和用意。(2.)无论在教义或实践上,废除神最小的诫命,都是危险的事;废掉它们,就是或想缩小其范围,或削弱其约束力;凡这样作的,必发现这是自取危险。这样使十诫中的任何一条失效,对于忌邪的神而言,是太过放肆的一击,他必不置之不理。这不只是违犯律法,更是废掉律法(诗篇 119:126)。(3.)这类败坏越广泛地传播,就越坏。违犯诫命已够无耻,如此教训人则更无耻。这显然是指当时坐在摩西位上的人,他们用自己的注释败坏并歪曲经文。那些借着对圣经的败坏注解,趋向毁坏严肃敬虔和宗教根本的见解,在持守时已是坏的,在作为神的话传播并教导时就更坏。这样作的人,在天国、即荣耀之国里要称为最小;他绝不能到那里去,反要永远被排除在外;或者更确切地说,是在福音教会之国中。他远不配在其中作师傅,甚至不配算为其中的一个成员。教导这些谎言的先知,在那国中必作尾巴(以赛亚书 9:15);当真理以自身的明证显现时,这样败坏的教师,纵然像法利赛人一样被人称赞,在智慧和良善的人中也毫无价值。没有什么比败坏律法更使传道人可鄙、卑贱(玛拉基书 2:8、11)。那些减轻并鼓励罪恶,反对并轻视宗教中的严谨和严肃敬虔的人,是教会中的渣滓。但反过来,那些藉着生活和教义竭力促进实践宗教之纯洁和严谨的人,在基督的教会中才是真正尊贵、极有分量的人;他们既遵行又教导善事。因为不照自己所教导的去作的人,一手建造、一手拆毁,自己否定自己,并引诱人以为一切宗教都是迷惑;但那些从经验而说、照所传的去生活的人,才真正为大;他们尊荣神,神也必尊荣他们(撒母耳记上 2:30),后来他们要在我们父的国里如星发光。
II. 基督按这准则所要建立的义,必须胜过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第20节)。对于那些以为文士和法利赛人已经达到宗教最高境界的人来说,这乃是奇异的教训。文士是最著名的律法教师,法利赛人是最闻名的律法信徒,他们二者都坐在摩西的位上(第23章第2节),在百姓中又有如此声望,以致人们以为他们在遵行律法上格外严谨,也不认为自己有义务像他们那样好;因此,听见他们必须比这些人更好,否则不能进天国,他们便大为惊讶。因此基督在这里郑重断言:“我告诉你们,事情就是如此。”文士和法利赛人是基督和他教训的仇敌,也是大大欺压人的;然而必须承认,他们身上有可称许之处。他们多有禁食、祷告和施舍;他们严谨遵守礼仪条例,并以教导别人为己任;他们在百姓中有这样的影响,以致若只有两个人进天国,其中一个也会是法利赛人;但我们的主耶稣在这里告诉他的门徒,他所来建立的宗教,不但除去文士和法利赛人的恶,也胜过他们的善。我们必须比他们作得更多、作得更好,否则就达不到天国。他们对律法有所偏重,最看重其中礼仪的部分;但我们必须全面,不可以为给祭司十分之一便足够,乃必须把我们的心献给神。他们只顾外面,我们却必须在内里的敬虔上存着良心。他们所求的是人的称赞和喝彩,我们所求的却必须是神的悦纳;他们为自己在宗教上所作的骄傲,并倚靠它为义;但我们作完了一切,仍必须舍己,说:“我们是无用的仆人,”并且只信靠基督的义;这样我们就可以超过文士和法利赛人。
登山宝训。
21 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杀人;又说: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22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无故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是魔利的,难免地狱的火。23 所以,你在坛上献礼物的时候,若想起弟兄向你怀怨;24 就把礼物留在坛前,先去同弟兄和好,然后来献你的礼物。25 你同告你的对头还在路上,就当赶紧与他和息;恐怕对头把你送给审判官,审判官交付差役,你就下在监里了。26 我实在告诉你:若有一文钱没有还清,你断不能从那里出来。
基督既立下这些原则:摩西和先知仍要作他们的准则,但文士和法利赛人不再作他们的准则,便在一些具体事例上解明律法,又为律法申辩,抵挡那些解经者加于其上的败坏注解。他没有添加任何新事,只是限制和约束一些被人滥用的许可;至于诫命,则显明其广阔、严谨和属灵的性质,并加上使它们更清楚、且大有助于我们完全顺从它们的解释性条例。在这些经文中,他按第六诫真正的用意和完整的范围,解释这诫命的律法。
I. 这里陈明诫命本身(第12节):“我们已经听见,也当记得。”他是对那些知道律法的人说的;每安息日,他们都在会堂里听人诵读摩西。你们听见有吩咐他们的话,或者如边注所说,是吩咐古人的话,吩咐你们犹太人的祖先:“不可杀人。”注意,神的律法不是新奇、乍起的律法,乃是在古时颁给他们的;它们是古老的律法,却有一种性质,永不会陈旧或过时。道德律与自然律、善恶永恒的规则和理由相合,也就是与永恒心灵的正直相合。这里禁止杀人:杀自己,杀别人,直接或间接地杀,或以任何方式参与其中。生命之神的律法,乃是围护我们生命的篱笆。这是挪亚的一条诫命(创世记 9:5、6)。
II. 犹太教师以之为满足的对这诫命的解释;他们对此的注解是:“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这就是他们对此所能说的一切:故意杀人的要受公义之剑的制裁,误杀人的要受逃城审判。审判法庭设在他们主要城邑的城门口;通常有二十三位审判官;他们审讯、定罪并处决杀人者;因此,凡杀人的,都难免受他们审判。如今他们对于这诫命的这种注解是有错的,因为它暗示:1. 第六诫的律法只是外在的,所禁止的不过是杀人的行为,对内心的私欲毫无约束;而争战和斗殴正是由此而来。这实在是犹太教师的根本谬误,即神圣律法只禁止犯罪的行为,不禁止犯罪的意念;他们倾向于停留在律法的外壳上,从不探究其属灵的意义。保罗作法利赛人时也是如此,直到神的恩典借第十诫的钥匙,使他认识其余一切诫命的属灵性质(罗马书 7:7、14)。2. 他们的另一个错误是,以为这律法纯粹是政治和市政性的,是为他们而赐、只作他们法庭的指引而已;仿佛唯独他们是百姓,律法的智慧也必随他们而死。
III. 基督对这诫命所作的解释;我们确知将来必须按他对此的解释受审,因此现在也当受其管治。这诫命极其宽广,不可受肉体的意思或人的意思所限制。
1. 基督告诉他们,轻率的怒气就是心中的杀人(第22节):凡无故向弟兄动怒的,便违犯第六诫。这里所说的弟兄,是指任何人,即使比我们低微得多,如儿女、仆人;因为我们都同出一血。怒气是一种自然的情感;在某些情形下,它是合法且可称许的;但当我们无故发怒时,它就是罪。这词是 eike,意为“无故、无益、无度”;所以怒气在下列情形便成为罪:(1.)当它没有任何正当的激怒时;或全无缘故,或没有好理由,或没有重大而相称的理由;当我们因儿女或仆人所不能避免的事而发怒,那只是我们自己也很容易犯的一点忘记或错误,并且我们不会因此向自己发怒;又当我们因无根据的猜疑,或因不值一提的微小冒犯而发怒。(2.)当它没有指向任何良善的目的,只是要显出我们的权柄,满足野蛮的情欲,让人知道我们的怨恨,并激起自己报复时,它便是徒然的,是要造成伤害;然而若我们有时发怒,当是为了唤醒犯罪者悔改,防止他再犯;为了表明我们自己的清白(哥林多后书 7:11),并警戒别人。(3.)当它越过适当的界限;当我们在怒气中强横任性、暴烈猛烈、狂暴有害,并且寻求伤害我们所不悦的人。这就是违犯第六诫,因为这样发怒的人,若能且敢,就会杀人;他已迈出了第一步。该隐杀弟兄,始于怒气;在鉴察人心的神看来,他就是杀人的,因为杀人是由心发出的(第15章第19节)。
2. 他告诉他们,用侮辱性的话辱骂弟兄,就是舌头杀人,即称他为“拉加”和“魔利”。若这是以温和态度、为着良善目的而作,为要使人知罪,认识自己的虚妄和愚昧,便不是罪。雅各曾说:“虚浮的人哪”;保罗说:“无知的人哪”;基督自己也说:“无知的人哪,心里迟钝的人哪。”但若这是出于里面的怒气和恶意,便是从地狱点着之火所冒出的烟,也同样落在这罪名之下。(1.)“拉加”是轻蔑的话,出于骄傲,意为“你这空虚的人”;这是所罗门称为骄傲愤怒的语言(箴言 21:24),它践踏我们的弟兄——不屑把他与我们羊群中的狗同列。“这不明白律法的百姓是被咒诅的”,就是这样的话(约翰福音 7:49)。(2.)“魔利”是怨恨的话,出于仇恨;把他看作不但卑贱、不配尊敬,也看作可憎、不配爱;“你这邪恶的人,你这被弃绝的人。”前者是说人没有悟性,后者按圣经的用语是说人没有恩典;辱骂越触及他的属灵状况,就越坏;前者是傲慢地嘲弄弟兄,后者是恶意地论断并定他的罪,如同他被神弃绝。如今这便是违犯第六诫;恶毒的毁谤和论断,是舌下的毒药,暗中缓慢地杀人;刻毒的话如同忽然射出的箭(诗篇 64:3),又如骨中的刀剑。邻舍的美名,比生命更好,就这样被刺伤、被杀害;而且这显出对邻舍有如此恶意,若能力在手,就会攻击他的生命。
3. 他告诉他们,无论他们怎样轻看这些罪,必定要受追讨;向弟兄动怒的,难免神的审判和愤怒;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要因辱骂以色列人而受公会惩罚;但凡说“魔利”、说“你这亵渎的人、地狱之子”的,难免地狱之火,就是他用以定弟兄罪的火;这是博学的惠特比博士的见解。有人以为,基督是暗指犹太人各级法庭所用的刑罚,表明轻率怒气的罪使人按其发展的程度,遭受较轻或较重的刑罚。犹太人有三种死刑,一种比一种更严重:审判庭所施行的斩首;公会或最高公会所施行的石刑;以及欣嫩子谷中的焚烧,只有在非常的案件中才使用。因此这表明,轻率的怒气和辱骂的话都是定罪的罪;但有些比别些更有罪,照样为它们存留的刑罚也更大、更严厉。基督借着指出哪一种的刑罚最可怕,来表明哪一种罪最有罪。
IV. 由这一切在此推论,我们应当谨慎保守与弟兄之间的基督徒之爱和平安;若任何时候发生破裂,就当按事情的性质,藉着承认自己的过失,向弟兄谦卑,请求他的赦免,并为言语或行为所作的错事赔偿或提出补偿,竭力求和;并且应当迅速这样作,理由有二:
1. 因为在这事作成以前,我们全然不适合在圣礼中与神相交(第23、24节)。所设想的情形是:“若你的弟兄向你怀怨”,即你已经伤害和冒犯他,无论实在如此,或在他的理解中如此;若你是受冒犯的一方,就不需要这延迟;若你向弟兄怀怨,要快快处理;除了赦免他、饶恕那伤害以外,无需作别的(马可福音 11:25)。但若争端起于你这一边,过失无论起初或后来在你,以致弟兄与你有争论,那么在你坛上献礼物以前,在你郑重亲近神、参与福音中的祷告、赞美、听道或圣礼以前,先去同他和好。注意:(1.)当我们要从事任何宗教操练时,宜以此为严肃反省和自我省察的机会:我们把礼物带到坛前时,有许多事当记念,其中之一就是弟兄是否向我们怀怨;那时我们最容易认真,所以应当在那时自己向自己交账。(2.)若我们在愤怒中进行宗教操练,便不蒙神悦纳;嫉妒、恶意和不慈爱,是神所极不喜悦的罪,以至于从这些罪占主导的心里所出来的,没有一样蒙他喜悦(提摩太前书 2:8)。在愤怒中所作的祷告,是用苦胆写成的(以赛亚书 1:15;58:4)。(3.)爱或慈惠比一切燔祭和祭物好得多,所以神要人与被冒犯的弟兄和好在先,才献上礼物;他宁可等候礼物,也不愿在我们有罪、卷入争端时献上。(4.)我们若不断与弟兄争吵,虽不适合与神相交,却不可藉此为不履行或忽略本分的借口:“把礼物留在坛前,免得你离去以后,受试探不再回来。”许多人以为自己不来教会或不领圣餐的理由,是他们与某个邻舍不和;这是谁的过错呢?一个罪绝不能成为另一个罪的借口,反倒使罪责加倍。缺少爱心不能使缺少敬虔成为正当。这困难很容易越过;伤害我们的,我们必须饶恕;我们所伤害的,必须赔偿,或至少提出赔偿,并求恢复友谊,以致若不能和好,不是我们的过失;然后来吧,来,欢迎你来,来献你的礼物,它必蒙悦纳。因此我们不可任凭任何一天的日头落在我们的怒气上,因为睡前必须祷告;更不可任凭安息日的日头升起时我们仍在怒气中,因为那是祷告的日子。
2. 因为在这事作成以前,我们处在极大的危险中(第25、26节)。若我们不竭力迅速求和,便是自取危险,原因有二:
(1.)就今世而论。若我们在弟兄的身体、财物或名誉上所作的冒犯,是他可提起诉讼、可获得相当赔偿的,那么我们以谦卑顺服和公正和平的补偿来预防此事,既是智慧,也是对家庭的本分;免得他用法律索回赔偿,使我们陷于监禁的极处。在这种情况下,达成和解、尽力取得最好的条件,胜过坚持到底;因为与法律争辩是徒然的,我们有被它压碎的危险。许多人因顽固坚持自己所造成的冒犯而毁了家业;那本可在起初稍微让步就很快平息。所罗门论到作保的劝告是:“你要去自卑,救自己脱离”(箴言 6:1–5)。和解是好的,因为诉讼昂贵。我们虽必须怜悯那些处于我们优势之下的人,却也必须在我们能力所及,对那些处于我们优势之上的人公正。“要赶快同你的对头和息并达成和解,免得他因你的顽固而被激怒,坚持最高的要求,不肯给你起初愿意给的减免。”对于因自己骄傲和奢侈、自己的任性和愚昧而被带入监狱的人,监狱是不舒适的地方。
(2.)就属灵而论。“去同你的弟兄和好,对他公正,与他友善;因为只要争端持续,你不仅不适合把礼物带到坛前,不适合来到主的桌前,也不适合死;若你坚持这罪,便有危险,恐怕被神的愤怒忽然取去;你既不能逃避,也不能抗辩他的审判;若那罪孽归在你账上,你就永远灭亡了。”地狱是所有在恶意和不慈爱中生、死之人的监牢,是所有好争竞之人的监牢(罗马书 2:8);从那监牢里到永世都没有救援、救赎或逃脱。
这极适用于我们藉着基督与神和好的大事:“趁着还在路上,要赶快同他和息。”注意,[1.] 至大的神是所有罪人的对头,Antidikos——律法上的对头;他与他们有争讼,有对他们的诉讼。[2.] 我们当与他和息,认识他,好得享平安(约伯记 22:21;哥林多后书 5:20)。[3.] 趁着还在路上,我们迅速这样作乃是智慧。活着时我们仍在路上;死后再作就太迟了;因此在这事作成以前,不可容你的眼睛睡觉。[4.] 那些继续与神为敌的人,常暴露在他公义的拘捕和他最可怕愤怒的实例之下。基督是审判者,不悔改的罪人将被交给他;因为审判的事全交给子。那曾被拒绝为救主的,不能被逃避为审判者(启示录 6:16、17)。当羔羊变为狮子时,这样被交给主耶稣乃是可怕的事。天使是基督要把他们交给的差役(第13章第41、42节);魔鬼也是如此,他们作为一切不信之人的执行者,具有死的权势(希伯来书 2:14)。地狱是监牢,继续与神为敌的人将被投在其中(彼得后书 2:4)。[5.] 被定罪的罪人必须永远留在那里;他们要到还清最后一文钱才得离开,而那绝不会在永世最尽头时还清:神的公义要永远在得满足之中,却永不得满足。
登山宝训。
27 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可奸淫。28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29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丢在地狱里。30 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宁可失去百体中的一体,不叫全身下入地狱。31 又有话说:人若休妻,就当给她休书。32 只是我告诉你们:凡休妻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叫她作淫妇了;人若娶这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我们在此有第七诫的解释,是由制定律法的同一位所赐,因此他最适合做律法的解释者:这是禁止污秽的律法,恰当地接在前一条之后;前一条约束罪恶的情感,这一条约束罪恶的欲望;二者都应当常受理性和良心的管治,若纵容它们,便同样有害。
I. 这里陈明诫命(第27节):“不可奸淫”;其中包括禁止一切别样的污秽行为和对它们的欲望。但法利赛人解释这诫命时,使它的范围不超过奸淫的行为,暗示若罪孽只在心里被顾念、没有进一步表现出来,神不能听见,也不会顾念(诗篇 66:18);因此他们以能说自己不是奸夫为满足(路加福音 18:11)。
II. 这里在其严谨性上从三方面解释这诫命;对于那些一向受长老遗传支配,并把他们所教导的一切都当作神谕的人而言,这似乎是新奇且陌生的。
1. 我们在此受教,知道有心中的奸淫,即从不发展为奸淫或淫乱行为的淫念和淫荡倾向;这些给灵魂带来的污秽,在这里如此明确地断言,或许不但包括在第七诫中,也在律法下许多礼仪性污秽中有所表示和意指;人因这些污秽要洗衣服、用水洗身。凡看见妇女(有人会说不只是别人的妻子,而是任何妇女)就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犯奸淫了(第28节)。这诫命不但禁止淫乱和奸淫的行为,也禁止:(1.)对它们的一切欲望,对禁忌对象的一切贪恋;这是罪的开端,是私欲怀了胎(雅各书 1:15);这是迈向罪的一步坏路;当私欲被停留、认可,淫荡的欲望在舌下如甜食一般反复咀嚼时,心所能作的奸淫便已经作成;所缺的只是犯罪的适宜机会。心灵已经被败坏。奥维德。私欲是被挫败或偏曲的良心:若它对罪不说什么,便是偏曲;若它所说的不胜过私欲,便是被挫败。(2.)一切趋近它们的事;用眼睛观看禁果;不仅为这个目的观看,即使我可以起淫念;也是观看到起淫念,或在不能得到进一步满足时,为满足淫念而观看。眼睛既是这类大罪恶的入口,也是出口;约瑟的主母(创世记 39:7)、参孙(士师记 16:1)、大卫(撒母耳记下 11:2)都可作证。我们读到有人的眼目满了淫色,止不住犯罪(彼得后书 2:14)。所以我们何等需要像圣洁的约伯一样,与眼睛立约,和它们约定:容许它们享受看日光和神作为的乐趣,只要它们决不定睛或停留在任何可能引起不洁想象或欲望的事上;并以此为罚,若这样作了,便要在悔改的眼泪中受痛苦(约伯记 31:1)。我们有遮盖眼目的用处,不正是要约束败坏的目光,防止它们污秽的印象进入吗?这也禁止使用我们的任何其他感官来激起私欲。若诱惑人的目光是禁果,不洁的言谈和淫荡的调笑就更是禁果;它们乃是这地狱之火的燃料和风箱。这些诫命是围护心灵纯洁之律法的篱笆(第8节)。若观看就是私欲,那么那些打扮装饰、暴露自己,故意要人看见并起淫念的人(如耶洗别涂脸、梳头、从窗户往外观看),罪责也不少。人犯罪,魔鬼却试探人犯罪。
2. 这种目光和这种调笑对灵魂极其危险、极其毁灭,以至于宁可失去这样使人跌倒的眼和手,也不可放任罪并在其中永远灭亡。这一教训在此教导我们(第29、30节)。败坏的本性很快会反对禁止心中奸淫,说人不可能受此约束:“这话甚难,谁能听呢?血肉之躯看见美丽的妇女,不能不感到愉悦;不去贪恋和调笑这样的对象是不可能的。”这类借口几乎不能由理性胜过,所以必须用主的可畏来反驳;这里正是如此反驳。
(1.) 这里为防止这些肉体情欲所规定的,是一种严厉的处置。若你的右眼因对禁忌对象作淫荡的一瞥或凝视而使你跌倒,或叫你跌倒;若你的右手因淫荡的调戏而使你跌倒,或叫你跌倒;并且若真如人所假称的,眼和手无法管束,它们既已习惯这些邪恶的行径,便不能被拦阻;若没有别的办法可以约束它们(感谢神,借着他的恩典,是有的),那么,宁可剜出眼睛、砍下手,即使是较尊贵、较有用的右眼和右手,也不可纵容它们犯罪,以致灵魂沉沦。若这是必须顺服的事,思想到它时本性尚且战栗,我们就更当决意克制身体,叫身服我;过治死己身、自我否认的生活;不断警醒看守自己的心,压制其中情欲和败坏的初起;避开罪的机会,抵挡罪的开端,拒绝那些虽极其讨人喜欢、却会成为我们网罗之人的交往;远离危险,并且当我们发现合法之物成为试探时,节制自己对它们的使用;又当求神赐恩,天天倚靠那恩典,如此随从圣灵而行,使我们不放纵肉体的情欲。这与砍下右手或剜出右眼同样有效;并且对属血气的人或许同样逆性;这是毁灭旧人。
(2.) 为强调这项规定所用的论据是令人震惊的(第29节),又用同样的话重复了一遍(第30节),因为我们不愿听这样严厉的话(以赛亚书 30:10)。你失去肢体中的一个,纵使是较难舍弃的眼或手,于你是有益的,免得全身被丢在地狱里。注意,[1.] 福音的传道人讲论地狱和定罪,并非不相称;不但如此,他必须这样做,因为基督自己也这样做;若我们不警告将来的忿怒,就是对所托付我们的不忠。[2.] 有些罪我们须存惧怕而得救,特别是肉体的情欲;这些如同天然的畜类,若不以恐惧震慑便不能制伏;若非基路伯和四面转动发火焰的剑,便不能使它们远离禁树。[3.] 当我们受试探,以为否认自己、钉死肉体情欲是艰难的,我们当思想,永远躺在那烧着火与硫磺的湖里将是何等更艰难;那些宁愿在那些火焰中冒永远灭亡的危险,也不肯拒绝卑贱、兽性的情欲之满足的人,是不知道地狱为何物,或是不信地狱为何物。[4.] 地狱中身体也必受痛苦;全身都要被丢在地狱里,身体每一部分都有痛苦;所以,若我们顾念自己的身体,就当在圣洁和尊贵中保守它们,而不可放纵污秽的情欲。[5.] 即使最不合肉体血气口味的本分,于我们也是有益的;我们的主人所要求我们的,无非是他知道对我们有益的事。
3. 人若因厌恶妻子,或因奸淫以外的任何缘故而休妻,虽在犹太人中被容忍并实行,乃是违犯第七诫,因为这为奸淫开了门(第31、32节)。这里要注意,
(1.) 当时关于休妻的情形如何。经上说过(他不像先前那样说:古人有话说,因为这不是一条诫命,如那些诫命一般,尽管法利赛人乐意如此理解它(第19章第7节),它不过是一种许可):“凡休妻的,就当给她休书;不可在发怒时以口头言语为之,却当慎重地以有见证人作证的合法书面文书为之;若他要解除婚姻的约束,就当郑重地这样做。”如此,律法已经防止了轻率仓促的离婚;也许起初文字在犹太人中尚不普遍,离婚因而罕有;但后来这事变得十分常见,而这关于在有正当理由时应如何办理的指示,竟被解释为可因任何缘故休妻的许可(第19章第3节)。
(2.) 我们的救主如何纠正并改正这事。他使婚姻的条例恢复到起初的设立:二人成为一体,不可轻易分开;所以,除非因奸淫破坏了婚约,便不可准许离婚。但人若因任何别的借口休妻,便使她犯奸淫;娶这被休之妇的人也犯奸淫。注意,那些引诱别人犯罪,或任凭他们留在罪中,或使他们暴露于罪中的人,就使自己有分于他们的罪,且要为此交账。这是与奸淫的人有分的一种方式(诗篇 50:18)。
登山宝训。
33 你们又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说:不可背誓,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34 只是我告诉你们:什么誓都不可起;不可指着天起誓,因为天是神的座位;35 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他的脚凳;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因为耶路撒冷是大君的京城。36 又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因为你不能使一根头发变白或变黑。37 你们的话,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
我们在这里看见对第三诫的解释。我们尤其当正确明白这一诫,因为特别说到,凡妄称耶和华名的人,纵然他自己以为无罪,神必不以他为无罪。现在,关于这诫命,
I. 众人都同意,它禁止伪誓、背誓,以及违背誓言和许愿(第33节)。这原是对古人所说的话,也是第三诫真正的意旨和含义。你不可虚妄地、归于虚空或谎言地使用或称取神的名(正如我们起誓时所做的)。他没有向虚妄举心,这在随后一句中解释为:也不向人起假誓(诗篇 24:4)。伪誓是自然之光所定罪的罪;它既是对神不敬与对人不义的合并,又使人极受神忿怒的威胁。人一向认为那忿怒必定随着这罪而来,以至起誓的形式通常转为咒诅或祈求降祸,如“愿神这样待我,并且加倍地这样待我”;我们则说:“愿神帮助我”;其意思是,若我起假誓,愿我永不得神的任何帮助。如此,按列国的一致看法,人咒诅自己,毫不怀疑:若他们在庄严求神为真理作见证时仍背乎真理说谎,神必咒诅他们。
又从别处经文补充说:所起的誓总要向主谨守(民数记 30:2);这可以指:1. 神为一方的那些应许,即向神所许的愿;这些必须严格偿还(传道书 5:4、5);或指:2. 向弟兄所作的应许,其中神是见证人,因为人曾求他见证我们的真诚;这些必须向主履行,着眼于他,并为他的缘故而行:因为我们既以誓言确认应许,就使自己成为向他负债的人;若违背这样确认的应许,我们不但向人说谎,也是向神说谎。
II. 这里还补充说,这诫命不但禁止假誓,也禁止一切轻率、无必要的起誓:什么誓都不可起(第34节;参雅各书 5:12)。并非一切起誓都是有罪的;恰恰相反,若正确地起誓,它乃是宗教敬拜的一部分,我们借此将配得归于他名的荣耀归给神(见申命记 6:13;10:20;以赛亚书 45:23;耶利米书 4:2)。我们看见保罗在有此必要时,以这样的庄严誓言证实他所说的话(哥林多后书 1:23)。起誓时,我们以某件已知之事的真实性作抵押,来证实某件可疑或未知之事的真实性;我们上诉于更大的知识、更高的法庭,若我们诡诈地起誓,便求公义审判者施行报应。
现在,基督在这事上的心意是,
1. 我们不可起誓,惟有在按正当程序被召而起誓时才可如此;为止息争端,若对弟兄的公义或爱心,或对国家的顾念,使此事成为必要(希伯来书 6:16),通常应由民事官长判断是否有此必要。我们可以被人叫来起誓,却不可自行起誓;我们可以受人郑重命令,因而有义务起誓,却不可为自己的属世利益而自投于此。
2. 我们不可在日常谈话中轻率而不敬地起誓:以戏谑的方式呼求天上荣耀的威严,是极大的罪;此事既是神圣的,就当始终极其严肃。这是对神圣名的粗暴亵渎,也亵渎以色列人所分别为圣归给耶和华的圣物之一;这罪无可遮掩,无可推诿,因此是无恩之心的记号,其中有与神为敌的心作王:“你的仇敌妄称你的名。”
3. 我们尤其当避免应许性的誓言,基督在这里特别论到的正是这种,因为这种誓言是必须履行的。肯定的誓言,一旦我们忠实地陈明真相和全部真相,它的效力便立即终止;但应许性的誓言约束人很久,又可能因试探的突然来临或强大力量而从许多方面被破坏,因此除了极大的必要之外,不可使用。频繁要求和使用誓言,是对基督徒的羞辱;他们本应有公认的忠信,以致他们慎重的话也当如他们庄严的誓言一样神圣。
4. 我们不可指着任何别的受造物起誓。看来有些人自以为是出于对神之名的敬重,便不在起誓时使用神的名,却指着天、地等等起誓。这是基督在这里所禁止的(第34节);他表明我们所能指着起誓的,无不以某种方式与神有关,因为神是万有的泉源。因此,指着它们起誓,与指着神自己起誓一样危险:所抵押的是受造物的真实性;但它不能作见证的工具,除非它与神有关,因为神是至真的真理。举例说,
(1.) 不可指着天起誓:“有天为证,这是真的”;因为天是神的宝座,是他居住之处,并在那里以特别的方式显明他的荣耀,如同君王在宝座上一般。既然这是天上世界不可分离的尊荣,你指着天起誓,便是指着神自己起誓。
(2.) 也不可指着地起誓,因为地是他的脚凳。他掌管这下界的运行;他怎样在天上掌权,也怎样统治地上;地虽在他脚下,却也在他的眼目和看顾之下,并且作为属他的而与他相关(诗篇 24:1)。“地和其中所充满的,都属耶和华”;所以,你指着地起誓,就是指着地的主起誓。
(3.) 也不可指着耶路撒冷起誓。犹太人对这个地方怀有如此的敬意,以至他们想不出比它更神圣、可用来起誓的事物;但耶路撒冷除了作为地的一部分而与神有一般的关系以外,也与他有特殊关系,因为它是大君的城(诗篇 48:2),是神的城(诗篇 46:4);所以他与它有关,也与每一个指着它所起的誓有关。
(4.) “也不可指着你的头起誓;它虽靠近你,也是你本质的一部分,却更属神而不属你;因为是他造了它,形成了其中一切的机能和能力;你自己却不能凭任何天然内在的影响改变一根头发的颜色,使它变白或变黑。因此,你不能指着自己的头起誓而不指着那作你头的生命、又抬举你头的主起誓。”(诗篇 3:3)
5. 所以在我们一切的言谈中,当以“是,是”和“不是,不是”为满足(第37节)。在日常谈话中,若我们肯定一件事,只当说:“是,是这样”;若为表明我们对某事的确信有此需要,可以重复说:“是,是,实在是这样。”我们的救主所说的“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就是他的“是,是”。同样,若我们否定一件事,只说“不”;或若有必要,重复否定,说“不,不”。若我们的信实是人所知道的,这便足以使我们取信于人;若人质疑我们,以起誓咒诅来加强所说的话,只会使它更加可疑。能吞下亵渎誓言的人,也不会慎于说谎。可惜基督放在一切门徒口中的这话,竟被加在一个在别的方面也颇有过失的教派身上,作为辱骂的名称;其实正如哈蒙德博士所说,我们并非只被禁止说“是”和“不是”以外的话,反倒在某种意义上被引导使用这些话。
这理由值得注意:因为凡多说的,虽还未达到誓言之罪恶,都是出于恶。有一份古抄本作 ek tou Diabolou;它是出于魔鬼,就是那恶者;它出于人性中的败坏,出于激情和强烈的情绪;出于心中居支配地位的虚妄,以及对神圣之事的轻蔑;它出于人里面的诡诈。“人人都是说谎的”;所以人使用这些郑重声明,是因为他们彼此不信任,以为没有这些便不能被相信。注意,基督徒为着自己宗教的信誉,不但当避免本身是恶的事,也当避免出于恶并有恶的样子的事。出于恶因的事,可以被怀疑为恶事。誓言是药物,表明有疾病存在。
登山宝训。
38 你们听见有话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39 只是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有人打你的右脸,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40 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连外衣也由他拿去。41 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42 有求你的,就给他;有向你借贷的,不可推辞。
在这些经文中,报复的律法得着解释,并且在某种意义上被废除了。要注意,
I. 旧约对于受伤害之事有什么许可;这里的说法只是:“你们听见有话说”,不像先前关于十诫命令所说的:“有吩咐古人的话说”或“对古人说”。这并非一条命令,要求每个人都必须索取这样的赔偿;而是他们若愿意,可以合法地坚持索取:“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我们在出埃及记 21:24;利未记 24:20;申命记 19:21 看见这事;这些地方都规定由官长施行,因为官长不是空空地佩剑,乃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罗马书 13:4)。这乃是给犹太民族审判官的指示,说明对于残伤应施何种刑罚:一面使那些要害人的惧怕,另一面约束那些受害的人,使他们不索取超过适当范围的刑罚;不是以性命还眼,或以肢体还牙,乃是要遵守比例。并且暗示说(民数记 35:31),这种情形下的没收可以用金钱赎回;因为既规定不可为凶手的性命收赎价,便表明对于残伤可以准许金钱赔偿。
但有些犹太教师并不是世上最有怜悯的人,他们坚持认为甚至私人也必须采取这样的报复,绝没有宽免或接受赔偿的余地。即使当时他们在罗马官长统治之下,因而司法律自然归于无效,他们仍热衷于一切看似苛刻严厉的事。
如今,这仍对我们有效,作为给官长的指示:要按本国良善有益的法律使用公义的刀剑,威吓作恶的人,伸张受欺压者的冤屈。那不惧怕神、也不尊重人的审判官,尚且不肯为那寡妇伸冤,救她脱离对头(路加福音 18:2、3)。它也对立法者有效,作为一条规则,要相应地预备律法,智慧地使刑罚与罪行相称,以约束抢夺和暴行,保护无辜。
II. 新约对于控诉者本人的命令是什么:他的本分是饶恕那加在他身上的伤害,除了为公共利益所必需之外,不再坚持惩罚那事;这命令与基督的温柔,以及他轭的恩慈相合。
基督在这里教导我们两件事:
1. 我们不可报复(第39节):“我告诉你们,不要与恶人作对”——就是那伤害你的人。这里对我们所作任何恶意企图的抵抗,被普遍而明确地禁止,正如对抗拒掌权者的禁止一样(罗马书 13:2);但这并未废除自保的律法,也未废除我们对家人的照顾。我们可以避开恶,也可以在自己安全所必需的范围内抵抗恶;但不可以恶报恶,不可怀恨,不可自己伸冤,也不可谋求与亏待我们的人扯平,反要借着饶恕他们而胜过他们(箴言 20:22;24:29;25:21、22;罗马书 12:7)。报复的律法必须与爱的律法相一致;若有人伤害了我们,报偿不在我们手中,乃在神手中,我们必须给他的忿怒留地步;有时也在他的代理人手中,为保守公共和平所必需。然而,说他先动手,并不能使我们伤害弟兄成为正当;因为第二击才造成争斗。我们受伤害时,本有机会,不是为自己的伤害他辩护,乃是借着饶恕他,显明自己是基督真正的门徒。
我们的救主特别提出三件事,表明基督徒宁可忍耐地让步于那些严厉逼迫他们的人,也不可争竞;这些事也包括别的情形。
(1.) 打脸,这是对我身体的伤害:“有人打你的右脸”,这不但是伤害,也是侮辱和羞辱(哥林多后书 11:20);若有人在怒气或蔑视中如此虐待你,“连左脸也转过来由他打”;也就是说:“不要为那伤害报复,反要预备再受一次,并忍耐承受:不要以粗暴之人怎样待你,你就怎样待他;不要向他挑战,也不要控告他;若为公共和平的缘故,必须使他受约束、守规矩,就交给官长;但就你自己而言,通常最智慧的做法是置之不理,不再留意:没有折断骨头,也没有造成大害,饶恕并忘记它;即使骄傲的愚人因此更轻看你、讥笑你,一切智慧人却要因此看重并尊敬你,因你是蒙福耶稣的跟随者;他虽是以色列的审判者,却没有击打那些打他脸的人。”(弥迦书 5:1)这或许会使我们在一些卑劣的人那里,另一次也受同样的侮辱,实际上便是转过另一边脸来,但不要因此受扰乱,反要信靠神和他的护理,在我们尽本分的道路上保护我们。或许饶恕一次伤害可以防止另一次,而报复它只会招来另一次;有些人因顺服便被胜过,若抵抗反会使他们更加恼怒(箴言 25:22)。无论如何,我们的报偿在基督手中;他要因我们如此忍耐承受的羞辱,以永远的荣耀报答我们。即使这伤害并非直接为基督所加,若为良心的缘故安静承受,并效法基督的榜样,也必算作是为基督受苦。
(2.) 失去里衣,这是对我产业的损害(第40节):“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里衣。”这是艰难的情形。注意,法律程序常被用来施行最大的伤害。即使审判官公正谨慎,那些不以誓言和伪造为良心约束的恶人,仍可能借法律程序强行剥去人身上的里衣。不要因这事惊奇(传道书 5:8);在这种情形中,宁可不因报复而诉讼,宁可不提出反诉,也不为维护你确实无疑的权利而坚持到底,甚至连外衣也让他拿去。若事情很小,我们的家庭不会因失去它而受相当的损害,为和平起见,顺服是好的。“你买另一件外衣所花的,不会像循法律程序取回那件所花的那么多;所以,除非你能以正当方法取回它,不如让他拿去。”
(3.) 被强迫走一里路,这是对我自由的损害(第41节):“有人强逼你走一里路,替他跑腿或服侍他,不要因此抱怨,宁可同他走二里,也不要同他争吵。”不要说:“若不是被迫,我会这样做;但我厌恶受强迫。”反倒要说:“正因如此,我要这样做,否则便会有争执。”服侍他,胜过服侍自己骄傲和报复的情欲。有些人这样解释:犹太人教导说,智慧人的门徒和律法的学生,不应如别人一样被王的差役征用去服公共劳役;但基督不愿他的门徒坚持这项特权,反要宁可顺从,免得冒犯政府。总而言之,基督徒不可好讼;小的伤害当忍受,不必理会;若伤害使我们必须寻求补偿,也必须为善的目的,并无报复之意。我们虽不可招致伤害,却当在尽本分的道路上乐意面对它,并尽力善加处置。若有人说,肉体血气不能忍过这样的侮辱,便当记得,肉体血气不能承受神的国。
2. 我们必须仁慈行善(第42节);不但不可伤害邻舍,还要尽力向他们行一切所能行的善。(1.) 我们必须乐意施予:“有求你的,就给他。若你有能力,就当把穷人的请求看作是神给你行施舍本分的机会。”当真正需要慈善救济的人来到我们面前,我们应当一听便给:“你要分给七人,或分给八人”;然而,我们施慈善的事务必须有分寸地引导(诗篇 112:5),免得把本当给有需要、且配得的人之物,给了懒惰和不配的人。神对我们所说的话,我们也当乐意对贫穷的弟兄说:“你们求,就必给你们。”(2.) 我们必须乐意借贷。这有时与施予同样是极大的慈善,因为它不但救济眼前的急需,也促使借者有远见、勤劳和诚实;所以,“有向你借一点维生之物或营商之资的人,不可推辞:不要躲避你知道会向你提出这种请求的人,也不要设计借口摆脱他们。”要使想借的人容易接近你;即使他羞怯,没有勇气说明自己的情形并求这恩惠,你却知道他的需要和愿望,因此当主动向他施恩。Exorabor antequam rogor; honestis precibus occuram——我未受求就愿应允;我预先回应合宜的请求。塞涅卡,《论幸福生活》。我们在行善的事上应当如此主动,因为我们尚未求告,神便垂听我们,并以他的恩惠预先赐福给我们。
登山宝训。
43 你们听见有话说:当爱你的邻舍,恨你的仇敌。44 只是我告诉你们:要爱你们的仇敌,为那咒诅你们的祝福,善待那恨你们的人,为那凌辱你们、逼迫你们的人祷告;45 这样就可以作你们天父的儿子;因为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46 你们若单爱那爱你们的人,有什么赏赐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47 你们若单请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么长处呢?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行吗?48 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
最后,我们在这里看见对第二块法版那条伟大根本律法的解释:“当爱你的邻舍”;这就是律法的成全。
I. 看这律法如何被犹太教师的注释所败坏(第43节)。神说:“当爱你的邻舍”;他们却把“邻舍”理解为仅指本国、本族和同一宗教的人;并且只指他们乐意看作朋友的人。然而这还不是最坏的;他们愿意从“当爱你的邻舍”这诫命中推论出神从未有意的意思:“当恨你的仇敌”;他们随意把所愿意的人看为仇敌,如此借着遗传废了神的大诫命,尽管有明文律法与此相反(出埃及记 23:4、5;申命记 23:7)。“不可憎恶以东人,也不可憎恶埃及人”,尽管这些国曾是以色列的仇敌,胜过任何别国。神确实吩咐他们灭绝迦南七个当灭的民族,不可与他们立约;但这有特别的理由——为以色列腾出地方,并使那些人不成为以色列的网罗;可是据此推论他们必须恨一切仇敌,就极其乖戾了。然而当时异教徒的道德哲学也准许这样做。这是西塞罗的准则:Nemini nocere nisi prius lacessitum injuriœ——除非先受伤害,不可伤害任何人。《论义务》。看败坏的情欲何等乐意从神的话中求得支持,并借着诫命寻找机会为自己辩护。
II. 看主耶稣的命令如何澄清这律法;他教导我们另一课:“只是我告诉你们,我这来作大和平使者、普遍和好者的,曾在你们作客旅和仇敌时爱你们,我说:要爱你们的仇敌”(第44节)。即使人本身极其恶劣,又极其卑劣地对待我们,也不能免除我们对于他们所欠爱同类、爱亲族的大债。我们不能不发现,自己很容易希望恨我们、虐待我们之人受害,或至少极冷淡地希望他们得益;但这根源乃是苦毒的根,必须拔除,也是败坏本性的一点余剩,恩典必须胜过它。注意,爱仇敌乃是基督徒的大本分;我们不能喜悦一个公然邪恶亵渎的人,也不可信赖我们知道诡诈的人;我们也不必同样地爱所有人;但我们必须尊重人性,并在这范围内尊敬众人:即使在仇敌身上,凡可爱可称赞的,我们都当欢喜地留意;如坦率、好性情、学识、道德美德、对别人的仁慈、宗教的告白等等,并爱这些,尽管他们是我们的仇敌。我们必须怜悯他们,并向他们存善意。这里告诉我们,
1. 我们必须说他们的好话:“为那咒诅你们的祝福。”当我们同他们说话时,必须以礼貌友善的话回答他们的辱骂,不可还骂;在他们背后,凡他们有可称赞之处,我们必须称赞;并且说尽我们所能说的好话之后,不要急于再说别的话(见彼得前书 3:9)。舌头上有仁慈律法的人,能向那些对他们说恶言的人说好话。
2. 我们必须向他们行善:“善待那恨你们的人;这比好话更能证明爱。要预备好尽你所能向他们行一切真实的善,在他们的身体、产业、名声和家庭上,并且特别要使他们的灵魂得益。”据说克兰麦大主教,使人成为他朋友的方法,就是向他行一件恶事;因为他服侍过许多曾亏待他的人。
3. 我们必须为他们祷告:要为那凌辱你们、逼迫你们的人祷告。注意,(1.) 最卓越的圣徒被恶人恨恶、咒诅、逼迫和凌辱,并不是什么新事;基督自己也曾这样受待。(2.) 当我们任何时候遭遇这种对待时,就有机会借着为这样辱待我们的人祷告,表明自己既遵行基督的命令,也效法基督的榜样。若我们不能以别的方式向他们证明我们的爱,我们至少可以用这种方式,而且无需矫饰;这也是一种我们必不敢假装实行的方式。我们必须祷告,求神赦免他们,使他们不因自己所作任何敌对我们的事而遭受更坏的结果,并求他使他们与我们和好;这乃是使他们如此的一种方法。普鲁塔克在其《拉科尼亚格言集》中记载亚里斯多的一事:有人称赞克里奥米尼的话;克里奥米尼被问及一个好王应当做什么,回答说:“Tous men philous euergetein, tous de echthrous kakos poiein——善待朋友,恶待仇敌。”亚里斯多说:“Tous men philous euergetein, tous de echthrous philous poiein——善待我们的朋友,并使我们的仇敌成为朋友”,岂不更好么?这就是把炭火堆在他们的头上。
这里提出两个理由,以加强这条听来如此严厉的、要爱仇敌的命令。我们必须这样做,
[1.] 好叫我们像神我们的父:“叫你们可以成为、可以证明自己是你们天父的儿女。”我们还能摹写一份更好的范本吗?这是一个范本,在其中,对最坏仇敌的爱与无限的纯洁和圣洁相调和,并且相一致。神叫他的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第45节)。注意,第一,阳光和雨水是给世人的大福,且都是从神而来。这日头是他的日头,雨也是他所差遣的。它们不是按着自然常规或偶然来到,乃是从神而来。第二,普通的怜悯必须被看作神良善的实例和明证;他借此向人类世界显明自己是一位丰盛的施恩者。若没有这些恩惠,人类将极其困苦,且完全不配得其中最小的一样。第三,这些普通护理的恩赐无分别地赐给善人和恶人、义人和不义的人;所以我们不能凭眼前所见知道爱与恨,却要凭我们里面所有的知道;不是凭日头照在我们头上,乃是凭公义的日头升在我们心里。第四,最坏的人也与别人一同享受今生的安乐,尽管他们滥用这些安乐,并用神自己的兵器与神争战;这实在是神忍耐和厚恩的惊人例证。神只有一次禁止他的日头照在埃及人身上,那时以色列人在自己的住处却有亮光;神本可以天天作这样的分别。第五,神将他丰盛的恩赐给那些悖逆他的恶人,教导我们要善待恨我们的人;尤其想到,虽然我们里面有属肉体的心思,就是与神为仇的,然而我们仍分享他的丰盛。第六,惟有那些努力效法神、特别是在他的良善上效法他的人,才会蒙悦纳为神的儿女。
[2.] 好叫我们在这事上比别人做得更多(第46、47节)。第一,税吏也爱他们的朋友。本性使他们倾向于此;利益引导他们如此。善待那些善待我们的人,是通常人道的一部分;即使那些被犹太人恨恶、轻视的人,也能在这一点上作出不亚于其中最好之人的证明。税吏名声不好,然而他们感激那些帮助他们取得职位的人,也礼待那些他们所倚赖的人;我们岂可不比他们更好么?我们这样做是在服事自己,并谋求自己的益处;若不是因着对神的敬重和责任感,使我们走得比天然倾向和属世利益更远,我们还能为此盼望什么赏赐呢?第二,所以我们必须爱仇敌,好超过他们。我们若必须超过文士和法利赛人,就更当超过税吏。注意,基督教不只是人道主义。这是一个严肃的问题,也是我们应当常常问自己的:“我们比别人多做了什么?我们做了什么卓越的事?我们比别人知道得更多;我们比别人更多谈论神的事;我们比别人更多地承认,也更多地应许;神为我们所做的比为别人更多,所以他公正地期待我们比别人更多;神的荣耀在我们身上比在别人身上更为相关;但我们比别人多做了什么?我们在哪一方面活得高过这世界之子的水准?我们岂不是属肉体的,岂不是照着人的样子行,低于基督徒的品格吗?特别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比别人做得更多:人人都会以善报善,我们却必须以善报恶;这比多数人的行事原则更显高贵,也与更高的准则相合。别人问候他们的弟兄,拥抱与他们同一党派、道路和意见的人;但我们不可这样限制自己的敬重,反要爱我们的仇敌,否则我们有什么赏赐呢?若我们的品德不高过税吏,就不可期待基督徒的赏赐。”注意,那些为自己应许比别人更高赏赐的人,必须努力比别人做得更多。
最后,我们的救主以这番劝勉结束这个题目(第48节):“所以,你们要完全,像你们的天父完全一样。”这可理解为:1. 泛指一切我们必须像蒙爱的儿女一样效法神的事。注意,基督徒的本分是渴慕、追求并竭力趋向恩典和圣洁的完全(腓立比书 3:12–14)。在这事上,我们必须努力照着我们天父的榜样来塑造自己(彼得前书 1:15、16)。或者,2. 指前面所说的这一件特别的事,即善待我们的仇敌(见路加福音 6:36)。赦免伤害、接待陌生人、善待恶人和忘恩的人,乃是神的完全;我们若像他,这也将成为我们的完全。我们既欠神圣丰盛如此之多,既把我们的一切都欠于它,就应当尽力摹写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