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一篇
释义,
并附实际观察,
论福音书,依照
圣马太。
我们现在摆在面前的,第一,是我们主和救主耶稣基督的新约;圣经的这第二部分就是这样题名的:新约;同一个词也可如此译,因为那词兼有两义。然而,当它(如这里)被说为基督的作为和行为时,最恰当的译法乃是遗嘱,因为他是立遗嘱者,并且这遗嘱因他的死而生效(希伯来书 9:16、17);它也不像契约那样,双方先有约定;所赐下的虽是附带条件的产业,却出于立遗嘱者的意志、自由的意志和善意。本书所含的一切恩典,都是因耶稣基督作我们的主和救主而有的;我们若不甘心接受他为我们的主,就不能盼望因他作我们的救主而得着任何益处。这称为新约,是要同藉摩西所赐、并未废弃的那约分别开来;也是表明它应当常新,永不陈旧过时。这些书不仅完全显明那向万人显现、带来救恩的恩典,也是一份法律文书,藉此把这恩典传递给并确立在一切信徒身上。一个朋友在他最后的遗嘱中,给我们留下丰厚的产业,又向我们表达极深的爱,我们何等谨慎保存,又何等专心喜悦地阅读他的遗嘱!那么,我们有福救主的这遗嘱,既为我们确保他一切测不透的丰富,对我们当是何等宝贵!这是他的遗嘱;因为虽照惯例由别人写成(我们没有记录表明有任何出于基督亲笔所写的东西),却是他口述的;并且在他受死前一夜设立圣餐时,他在十二位见证人面前签署、盖印并公布了它。因为这些书是在若干年后为后代的益处而写成,in perpetuam rei memoriam——作为永久的纪念;然而,我们主耶稣的新约从他死时起就已确立、确认并宣告,如同口头遗嘱,而这些记载与它完全相符。圣路加所写的事,是他写下以前人们已经深信、因而熟知的事;但既写下来,口头传统便被取代和废除,这些文字就成了那新约的存放处。这一点由许多希腊抄本前面的题名暗示出来:Tes kaines Diathekes Hapanta——新约的全部,或其中的一切事。在其中宣告了神有关我们救恩的全备旨意(使徒行传 20:27)。正如主的律法是完全的,基督的福音也是完全的,不可再加添什么。我们已经全有了,也不可再盼望更多。
第二,我们摆在面前的是四福音。福音的意思是好消息,或喜信;基督来到世上拯救罪人的这段历史,无疑是从天到地所传来的最好消息;天使给它这个名称(路加福音 2:10):Euangelizomai hymin——我报给你们大喜的信息;我把福音传给你们。先知也预言了它(以赛亚书 52:7;61:1)。那里预言,在弥赛亚的日子,必有喜信被传讲。Gospel 是一个古撒克逊词;它是 God's spell 或 word;神之所以如此称呼,是因为他是良善的,Deus optimus——至善的神;所以它可以称为好言语,或好话语。若我们取 spell 较恰当的意思,即咒语(carmen),又从好的意义取它为能感动人、影响人的事物,能 lenire dolorem——安慰心灵,或使人因惊叹或爱慕而振奋;正如我们称十分可爱的为迷人的,这词便可应用于福音;因为其中施行咒术者巧妙施咒,虽是向聋耳的蛇施咒(诗篇 58:4、5)。人会以为,没有什么咒术能比我们救赎主的美与爱的咒术更有力量。全本新约都是福音。圣保罗称它为他的福音,因为他是传讲它的人之一。惟愿我们各人都因衷心接受并顺服它,使它成为我们的福音!但我们通常把载有救赎主历史的那四卷书称为四福音,又称其受圣灵默示的作者为福音书作者,或福音的书写者;然而这名称并不十分恰当,因为它属于一种特定职分的传道人,就是使徒的助手(以弗所书 4:11):“他所赐的,有使徒,有传福音的。”基督的教训必须同他出生、生活、神迹、死亡和复活的叙事交织在一起,并以此为根基;因为这样它才显出最清楚、最有力的光辉。正如在自然界,在恩典中也是如此,最令人欣喜的发现,是由对事实的确实陈述而来的。自然史是最好的哲学;照样,旧约和新约的神圣历史,也是传达神圣真理最合宜、最令人欣悦的工具。这四福音很早就不断地为初期教会所接受,并在基督徒聚会中诵读;从殉道者游斯丁和爱任纽的著作可以看出这一点,他们生活在基督升天后一百多年一点的时候;他们声明,教会所接受的不多不少,正是四卷。大约在那时,他提安编了一部这四位福音书作者的和谐书,称之为 To dia tessaron——出于四福音的福音书。在第三和第四世纪,有不同教派伪造并刊布了一些福音书,一部托名圣彼得,一部托名圣多马,一部托名圣腓力,等等;但教会从未承认它们,也从未给予它们任何信任,博学的惠特比博士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他也给出一个很好的理由,说明我们为何应当持守这些成文记载:无论传统有何种主张,它都不足以确实地保存事情,经验已清楚显示这一点。因为基督说过并做过许多值得记念的事,却没有写下来(约翰福音 20:30;21:25);传统没有为我们保存其中任何一件,除了所写下的以外,一切都失落了;所以这才是我们必须持守的;感谢神,我们有它可以持守;它是确实的历史之言。
第三,我们摆在面前的是圣马太所写的福音书。这位作者按出身是犹太人,按职业是税吏,直至基督命他随从;于是他离开税关跟从基督,并且是那些在主耶稣出入期间一直伴随他的人之一,从约翰施洗起,直到他被接上升的日子(使徒行传 1:21、22)。因此,他是他在此所记述之事的合格见证人。据说他在基督升天约八年后写了这部历史。许多古人说他用希伯来文或叙利亚文写成;但惠特比博士已充分驳倒了这传统。毫无疑问,它是用希腊文写的,正如新约其他各部分一样;不是用犹太人所特有的语言,那时他们的教会和国家都已近乎终局;而是用全世界通用的语言,用这种语言,基督的知识最有效地传到地上的列国;但很可能圣马太自己同时还出版了希伯来文本:当他离开犹太地,往外邦人中传道时,前者给犹太人,后者给外邦人。让我们称颂神,因为我们有这书,并且是用我们所明白的语言写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