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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太福音 12

本章中我们有:一、基督阐明关于安息日的第四诫律,并为之辩护,驳斥犹太教师所提出的一些迷信观念;表明在那日当作必要和怜悯的事(第1–13节)。二、我们的主耶稣施行神迹时的谨慎、谦卑和舍己(第14–21节)。三、基督回答文士和法利赛人亵渎的诘难与诽谤;他们将他赶鬼归因于与魔鬼结盟(第22–37节)。四、基督答复文士和法利赛人试探性的要求;他们要求他显一个从天上来的神迹(第38–45节)。五、基督对他亲属和家人的判断(第46–50节)。

基督为他的门徒辩护。

1 当时,耶稣在安息日从麦地经过;他的门徒饿了,就掐起麦穗来吃。2 法利赛人看见,就对他说:看哪,你的门徒作安息日不可作的事。3 耶稣却对他们说:大卫和跟从他的人饥饿之时所作的事,你们没有念过吗?4 他怎样进了神的殿,吃了陈设饼;这饼不是他和跟从他的人可以吃的,惟独祭司才可以吃?5 再者,律法上所记的,安息日祭司在殿里犯了安息日还是无罪的,你们没有念过吗?6 但我告诉你们:在这里有一人比殿更大。7 我喜爱怜悯,不喜爱祭祀;你们若明白这话的意思,就不将无罪的当作有罪的了。8 因为人子就是安息日的主。9 耶稣离开那地方,进了他们的会堂;10 看哪,那里有一个人枯干了一只手。他们问耶稣说: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控告他。11 耶稣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谁有一只羊,当安息日掉在坑里,不把它抓住拉上来呢?12 人比羊何等贵重呢!所以,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可以的。13 于是对那人说:伸出手来!他把手一伸,手就复了原,和那只手一样健全。

犹太教师把许多诫命解释得比原意宽松,因而败坏了它们;基督在登山宝训中揭露并纠正了这错误(第5章)。但论到第四诫,他们却走到了另一极端,解释得过于严格。注意,心思败坏的人常因热心于仪式和宗教外在的事奉,就以为能赎补自己道德上的放纵。但在这书的话语上加添的和删减的,都必受咒诅(启示录 22:16、19;箴言 30:6)。

现在,我们主耶稣在此所定下的是:在安息日作必要和怜悯的事是合法的;犹太人在许多事例上都被教导要以此为顾忌。基督殷勤解释第四诫,表明它对于七日中分别一日为圣安息日而加以宗教性遵守,具有永久的约束力。他不会解释一条即将废止的律法;而无疑是借此确立一个对历世历代教会都有用的要点。因此这教导我们:我们的基督徒安息日,虽受第四诫的引导,却不受犹太长老规条的约束。

通常可借着对实际发生案件所作的判决来确定律法的意义;这条律法的意义也同样由此确定。为此,这里把两件历史事件放在一起;二者发生的时间相隔甚远,性质也不同,却都合乎这个目的。

一、基督借着称许门徒在安息日掐麦穗,表明在那日作必要的事是合法的。现在请注意,

1. 门徒所作的事。他们在一个安息日跟随他们的夫子经过一片麦田;很可能他们正要去会堂(第9节),因为基督的门徒在那日不宜闲游;他们饿了,这也不必成为贬低我们夫子家务安排的事。但我们姑且设想,他们专心于安息日的事工,以至忘了吃饼;早晨敬拜花了许多时间,以致没有时间吃早饭;他们禁食出来,是因为不愿迟到会堂去。天意安排他们经过麦田,便在那里得了供给。注意,神有许多方法,在他的子民需要时给他们带来合宜的供应;当他们去会堂时,他必特别看顾他们,正如从前看顾那些上耶路撒冷敬拜的人一样(诗篇 84:6、7);雨为他们的使用充满水池。当我们走在尽本分的路上时,耶和华以勒;让神独自为我们预备。既在麦田中,他们就掐起麦穗来;神的律法准许这样作(申命记 23:25),是要教导人彼此为邻舍,不可在小事上坚持产权,以致不能使别人得益。这对于基督和他的门徒不过是微薄的供给,却是他们所有最好的,他们也以此为足。惠特莫尔的著名巴尔先生常说,他安息日晚餐有两盘肉:一盘热牛奶,一盘冷牛奶;他已有充充足足的了。

2. 法利赛人对此所取的冒犯。这不过是一顿干巴巴的早饭,法利赛人却不让他们安静地吃。他们并非因拿了别人的麦子而与他们争论(他们不是热心公义的人),而是因在安息日作这事;因为在那日掐麦穗和搓麦穗,按长老的遗传是明文禁止的,理由是这算是一种收割。

注意,基督门徒最无害、最无辜的行动被人恶意批评,并被指为不合法,并非新事,尤其是那些热心自己发明和强加规条之人的所为。法利赛人向他们的夫子控告他们作了不合法的事。注意,把神没有定为不合法的事定为不合法的,并不是基督和他门徒的朋友。

3. 基督怎样回答法利赛人这诘难。门徒很少能为自己说话,尤其是因为与他们争论的人似乎站在严格守安息日的一边,而在那一边犯错是最稳妥的;但基督来不仅要使跟从他的人脱离法利赛人的败坏,也要脱离他们不合圣经的强加规条,因此他有话为他们说,并称许他们所作的,虽然那是违反教规的。

(1.) 他以先例称许他们;这些先例连法利赛人自己也承认为善。

[1.] 他援引大卫一个古老的事例:大卫在必要的情形中作了否则本不该作的事(第3、4节):“你们没有念过那故事吗(撒母耳记上 21:6)?大卫吃了按律法归给祭司的陈设饼。”(利未记 24:5–9)这饼归亚伦和他子孙,是至圣的;并且“外人不可吃”(出埃及记 29:33)。然而祭司把它给了大卫和他的人;因为必要情形的例外虽未明说,却包含在这一切及其他礼仪制度之中。使大卫可以吃陈设饼的,不是他的尊位(乌西雅王因心高气傲侵夺祭司职分,便长了大麻风,历代志下 26:16等),而是他的饥饿。最大的不可放纵自己的私欲,最卑微的却当顾及其需要。饥饿是一种不能治死、必须满足的自然欲望;除了食物,任何东西都不能使它延后,因此我们说,它会冲破石墙。如今主是为身体的,并准许人在困苦的情形中不拘守他自己的规定;何况长老的遗传更可以不拘守。注意,在必要的情形中,可以作在别的时候不可作的事;必要有其自身的律法,虽没有某些律法。人不轻看那为填饱肚腹而偷窃的贼,反倒怜悯他(箴言 6:30)。

[2.] 他又援引祭司每日的事例;他们也在律法中读到此事,并且这本是常例(第5节)。祭司在安息日于殿中作许多劳碌的工作:宰杀、剥皮、焚烧献祭的牲畜;在通常情形下,这本会是亵渎安息日,却从未算作违犯第四诫,因为圣殿的事奉要求并称许这样作。这表明,那些不仅为维持生命、也为当日事奉所必需的劳动,在安息日是合法的;如敲钟召集会众、往教堂去,及其类似的事。安息日的安息是为促进安息日的敬拜,不是为阻碍它。

(2.) 他又以三个有力的论证称许他们。

[1.] 在这里有一人比殿更大(第6节)。若圣殿的事奉足以称许祭司在供职中所作的,基督的事奉就更足以称许门徒在服事他时所作的。犹太人极其敬重圣殿:殿使金子成圣;司提反被控说了亵渎那圣地的话(使徒行传 6:13)。但在麦田中的基督比圣殿更大,因为在他里面所住的,不是象征性的神的同在,而是一切神性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注意,若我们无论作什么,都是奉基督的名、如同向他而作,就必蒙神恩慈地悦纳,尽管人可能批评和诘难。

[2.] 神要怜悯,不要祭祀(第7节)。礼仪上的本分必须让位给道德上的本分;爱与自我保全这自然且君王般的律法,必须优先于礼仪的遵守。这话引自何西阿书 6:6。先前在第9章第13节曾用它来称许对人灵魂的怜悯;这里则是称许对他们身体的怜悯。安息日的安息原是为人的益处、为身体的缘故而设立的(申命记 5:14)。如今,绝不可将任何律法解释得与它自身的目的相矛盾。你们若明白这话的意思,明白何为怜悯的性情,就会因他们为满足饥饿而不得不这样作感到难过,也不会将无罪的当作有罪的。注意,第一,无知是我们轻率而不慈爱地批评弟兄的原因。第二,我们知道圣经还不够,必须努力明白其意义。读的人要明白。第三,对于自任教导别人的人,不明白圣经的意义尤其可耻。

[3.] 人子就是安息日的主(第8节)。那律法和其他一切律法一样,都交在基督手中,任凭他看为合宜而更改、施行或豁免。神借着子创造世界,又借着他在无罪状态中设立安息日;借着他在西奈山颁布十诫;他作为中保,受托设立典章,并作他看为合宜的改变。特别是他既为安息日的主,就有权将那日作这样的改变,使其成为主日,即主基督的日子。基督若是安息日的主,那么这日和这日一切的工作都当献给他。基督凭着这权柄在此定规:必要的事若确实是必要的,而不是假借和自造的必要,在安息日作是合法的;而这对律法的解释清楚表明它本是永久的。例外坚固规则。

基督这样使法利赛人无言以对,并摆脱他们之后(第9节),就离开,进了他们的会堂,就是这些法利赛人主持的会堂;他被他们挑起这场争端时,原正往那里去。注意,第一,我们必须谨慎,免得路上遇见的任何事使我们不适合、或使我们偏离对圣礼应有的参加。尽管撒但的诡计企图借着心思败坏之人的乖谬辩论,以及许多别的方法,来扰乱我们、使我们不安,我们仍当走在尽本分的路上。第二,我们不可为私人争执和个人怨恨的缘故,退避公共敬拜。法利赛人虽如此恶意地诘难基督,他仍进了他们的会堂。撒但若借着在弟兄中撒布纷争,成功地把他们或其中任何人赶离会堂和信徒的团契,他便得逞了。

二、基督借着在安息日医治那枯干手的人,表明在那日作怜悯的事是合法且合宜的。必要的事由门徒作,且由他称许;怜悯的事由他自己作;怜悯的事就是他必要的事;行善是他的饮食。他说:“我必须传福音。”(路加福音 4:43)这医治被记载下来,是因它是在安息日作成的。

这里有:1. 这可怜之人所受的苦难;他的手枯干了,以至完全不能靠双手作工谋生。圣耶柔米说,拿撒勒人和以便尼派所用的希伯来文马太福音,在这个枯干手之人的故事上增添了这情节:他是一个Cæmentarius——泥瓦匠,便这样求基督:“主啊,我是泥瓦匠,靠我的劳力谋生(manibus victum quæritans);我求你,哦耶稣,恢复我手的功用,使我不至于不得不乞讨食物”(ne turpiter mendicem cibos)。希罗尼穆斯论此处。这可怜的人在会堂里。注意,那些为世上的事所能作的不多、或所作之事不多的人,必须为自己的灵魂多作;富人、老年人和软弱的人也是如此。

2. 法利赛人看见这人,就向基督提出一个怀恨的问题。他们问他说:“治病可以不可以?”这里没有记载这可怜之人向基督求医治;但他们留意到基督开始注意他,也知道基督常让不寻找他的人寻见他,因此他们以自己的邪恶预先阻挠他的良善,把这情形作为行善路上的绊脚石提出:“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医师在那日治病是否合法,是他们书中所争论的事;但人本以为,先知治病、那在一切这类事上显明神圣能力和良善、并表明自己是神所差遣之人的医治,必是无可争议地合法。有人曾问:神医治是否合法吗?他发出话语来医治是否合法吗?诚然,基督如今自愿顺服律法,生在律法以下;但他从未生在长老的规条以下。“治病可以不可以?”查问行为是否合法或不合法原是很好的;我们没有比向基督提出这种查问更合宜的对象了。但他们在此问,不是为受他的教导,而是为控告他。若他说安息日治病是合法的,他们便会控告他违背第四诫;法利赛人将安息日的安息推到如此迷信的程度,以致除非性命危急,他们不准在安息日作任何医药的治疗。若他说不合法,他们便会控告他偏私,因为他刚刚称许了门徒在那日掐麦穗。

3. 基督对于这问题的回答,是诉诸他们自己以及他们自己的看法和惯例(第11、12节)。若一只羊——即使只有一只,损失也不会很大——在安息日掉进坑里,他们岂不把它拉上来吗?毫无疑问,他们可以这样作,第四诫准许这样作;他们必须这样作,因为仁慈的人顾惜他牲畜的命;就他们而言,他们也会这样作,免得失去一只羊。基督顾念羊吗?是的,他顾念;他保守并供给人和牲畜。但他在此是为我们的缘故说这话(哥林多前书 9:9、10),并由此论证说:人比羊何等贵重呢?羊不但无害,而且有用,因此人珍视并照料它们;然而这里的人远在它们之上。注意,就人的存在而言,人比最好的禽兽高贵得多、价值更大:人是有理性的受造物,能够认识、爱慕并荣耀神,因此比羊更好。所以,一只羊的祭物不能赎一人灵魂的罪。那些比起神的穷人,或甚至比起自己的家人,更挂心于训练、保全和供给自己的马和狗的人,并不思量这一点。

因此,基督推论出一项真理,甚至初看就显得很合理且仁慈: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合法的。他们问:“治病可以不可以?”基督证明作善事是合法的;让任何人判断,基督所作的医治岂不是作善事。注意,在安息日行善的方法,不只是尽直接敬拜神的本分;看顾病人、救济穷人、帮助那些忽然陷入困苦、急需救助的人,这就是行善;并且这必须出于爱和仁慈的原则,以谦卑、舍己和属天的心志而作,这才是作得好,并必蒙悦纳(创世记 4:7)。

4. 基督医治那人,尽管他预先知道法利赛人会因此冒犯(第13节)。他们虽不能回答基督的论证,却决意坚持他们的偏见和仇恨;但基督仍继续作他的工。注意,不可因怕得罪人,就不尽本分,也不可忽略行善的机会。现今医治的方式值得注意;他对那人说:“伸出你的手来,尽你所能地用力吧。”那人就这样作,手便复原健全了。基督所作的这医治,同其他医治一样,具有属灵的意义。(1.) 按着本性,我们的手是枯干的;我们自己完全不能作任何善事。(2.) 惟独基督借着他恩典的能力医治我们;他将生命放入死的灵魂,便医治枯干的手,在我们里面运行,使我们立志并行事。(3.) 为着得医治,他命令我们伸出手来,运用我们天然的能力,尽力而为;在祷告中向神伸出手来,凭信心伸出手来抓住基督,在圣洁的努力中伸出手来。如今这人不能凭自己伸出枯干的手,正如那瘫痪的人不能起来拿着褥子走,拉撒路不能从坟墓里出来;然而基督吩咐他这样作。神命令我们履行自己不能履行的本分,绝不比命令那枯干手的人伸出手来更荒谬或不公;因为随着命令,便有借着话语赐下的恩典之应许:“你们当因我的责备回转;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们。”(箴言 1:23)那些灭亡的人,就像这人若没有尝试伸出手来、因而没有得医治一样,是无可推诿的。但那些得救的人,除了这人借着伸出手来为自己的医治所作的贡献以外,并没有更多可夸的;他们同样全然有赖于基督的能力和恩典。

法利赛人的恶意;基督退避。

14 法利赛人出去,商议怎样可以除灭耶稣。15 耶稣知道了,就离开那里;有许多人跟着他,他把其中有病的人都治好了。16 又嘱咐他们,不要给他传名;17 这是要应验先知以赛亚的话,说:18 看哪,我的仆人,我所拣选、所亲爱、心里所喜悦的;我要将我的灵赐给他;他必将公理传给外邦。19 他不争竞,不喧嚷;街上也没有人听见他的声音。20 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将残的灯火,他不吹灭;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胜。21 外邦人都要仰望他的名。

正如在基督最大的降卑中,有他尊荣的明证;同样,在他最大的尊荣中,他也给出他谦卑的明证。当他所作的大能之工给他机会显扬自己时,他却显明自己虚己,取了卑微的地位。这里我们有,

一、法利赛人对基督可咒诅的恶意(第14节);他们因他神迹所带来的令人信服的证据而愤怒,就出去商议怎样可以除灭他。使他们烦恼的,不仅是他的神迹使他的尊荣胜过他们的尊荣,也是他所传的教义直接反对他们的骄傲、虚伪和世俗利益;但他们假称不悦,是因他犯了安息日;按律法,这本是死罪(出埃及记 35:2)。注意,看见最卑劣的行为披上最堂皇的借口,并非新事。注意他们的计谋;他们商议此事,考虑怎样才能有效地作成;他们在秘密的党派中一同商议,好彼此激励、彼此帮助。注意他们的残忍;他们商议的不是监禁或放逐他,而是除灭他,要害死那位来到世上、叫我们得生命的主。我们主耶稣受到何等的侮辱:他本是自己国家最大的福分、他民以色列的荣耀,却被当作一个法外之徒(qui caput gerit lupinum——带着狼头者)和国家的瘟疫来追捕!

二、基督在这事上的隐避,以及他为躲避的不是工作、而是危险所选择的退处;因为他的时辰还没有到(第15节),他就离开那里。他本可以借着神迹保全自己,却选择用逃避和退隐这通常的方法;因为在这事和其他事上,他愿意服从我们本性中无罪的软弱。他在这事上降卑自己,因为他被迫采用最无助之人的通常办法;他也借此为自己的规则作榜样:“有人在这城里逼迫你们,就逃到那城里去。”若理性或神迹能使那些法利赛人信服,基督已经说了、作了足够的事;但他们不但不接受信服,反倒刚硬愤怒,因此他撇下他们,视为无可医治的(耶利米书 51:9)。

基督退避不是为了自己的安逸,也不是寻找借口停止工作;不是的,他的退隐充满事务,他被迫为行善而逃避时,仍在行善。他这样给他的传道人作榜样:在不能作所愿作之事时,要作所能作的;即使被赶到角落里,仍要继续教导。法利赛人——这国中伟大的学者和博士——赶走基督,迫使他退避;平民却拥挤跟随他;有许多人跟随他,找到了他。有人会把这转作对他的毁谤,称他为暴民的首领;但这实在是他的尊荣:一切没有偏私、没有成见、没有被世上虚荣蒙蔽的人,都如此诚心、如此热切归向他,以致无论他往哪里去,无论同他遭遇什么危险,都要跟随他。这也是他恩典的尊荣:穷人得了福音;他们既接待他,他也接待他们,把他们全都治好了。基督来到世上,是作普世的医师;正如太阳照耀下界,翅膀下带着医治。法利赛人虽因基督行善而逼迫他,他仍继续行善,并不因官长的邪恶而让百姓遭受更坏的待遇。注意,虽有人待我们不好,我们不可因此待别人不好。

基督设法调和有益与隐避;他把众人都治好了,却又(第16节)嘱咐他们不要给他传名。这可看作:1. 一种审慎的行为;使法利赛人愤怒的,与其说是神迹本身,不如说是关于神迹的公开传说(第23、24节)。因此,基督虽不省略行善,却尽可能不声张地作,以避免使他们冒犯并使自己遇险。注意,智慧良善的人虽渴望行善,却绝不渴望所行的善被人谈论;因为他们所求的是神的悦纳,不是人的喝彩。在受苦的时期,虽必须勇敢地走在尽本分的路上,却也必须筹划其情形,免得过于激怒那些寻找机会攻击我们的人,超过必要;你们要灵巧像蛇(第10章第16节)。2. 这可看作对法利赛人的公义审判;他们既轻看所见的神迹,就不配再听见他的神迹。他们闭眼不看光,就失去了光的益处。3. 这是一种谦卑和舍己的行为。基督行神迹的用意,虽是证明自己为弥赛亚,以此引人信他;为此,需要使神迹被人知道,但他有时却嘱咐人隐瞒,为要给我们谦卑的榜样,教导我们不要宣扬自己的良善或有用,也不要希望人宣扬它。基督要他的门徒与那一切所作的事都要叫人看见的人相反。

三、这一切中圣经的应验(第17节)。基督退到隐密和幽暗中,为要使神的道得以应验;虽然他被掩蔽,神的道却因此得到阐明和荣耀,这是他心中所顾念的事。这里说应验的经文是以赛亚书 42:1–4,在第18–21节详细引述。其旨意是表明我们主耶稣在他的工作中将何等温柔安静,又何等成功;前文正有这两方面的实例。这里请注意,

1. 父对基督的喜悦(第18节):“看哪,我所拣选的仆人,我所亲爱、心里所喜悦的。”由此我们可以知道,

(1.) 我们的救主在我们救赎的大工中是神的仆人。他在其中顺服父的旨意(希伯来书 10:7),专心服事他恩典的旨意和他荣耀的利益,修补人因背道所造成的破口。他作为仆人,有一项大工交付给他,有一项重大的托付交在他手中。这是他降卑的一部分:他本与神同等,并不以为强夺,却在我们救恩的工作中取了奴仆的形像,接受律法,进入束缚。他虽然为儿子,还是学了这顺从(希伯来书 5:8)。这位君王的格言是:Ich dien——我服事。

(2.) 耶稣基督是神所拣选的,作为办理我们救赎大工惟一合适、恰当的人。他是“我所拣选的仆人”,乃是与这工作相称的。除他以外,没有人能作救赎主的工作,也没有人配戴救赎主的冠冕。他是从民中所拣选的一位(诗篇 89:19),由无限智慧拣选担当那服事与尊荣的职位;无论人或天使都不够资格,惟有基督,叫他在凡事上居首位。基督不是擅自承担这工作,而是被正当地拣选进入其中;基督既是神所拣选的,便是拣选之首,也是其他一切蒙拣选者的元首,因为我们是在他里面被拣选的(以弗所书 1:4)。

(3.) 耶稣基督是神所爱的,是他的爱子;他作为神,从永恒就在父怀里(约翰福音 1:18);他日日为父所喜悦(箴言 8:30)。在万世以前,父与子之间已有永恒而不可思议的爱的交通与交换;主便这样在他道路之始得着他(箴言 8:22)。他作为中保,父爱他;当耶和华喜悦将他压伤、他又顺服时,因此父爱他(约翰福音 10:17)。

(4.) 耶稣基督是父所喜悦的一位,是父心所喜悦的;这表示所能想象最深的满足。神借着从天上来的声音宣告,他是神所爱的儿子,是神所喜悦的;父喜悦他,因为他乐意并甘心承当神心所极其顾念的奇妙工作;父也在他里面喜悦我们,因为他使我们在爱子里得蒙悦纳(以弗所书 1:6)。堕落之人在神里面所有或可能有的一切权益,都是建立在神对耶稣基督的喜悦之上,也都归因于此;因为若不借着他,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 14:6)。

2. 父对他的应许有两方面。

(1.) 他应当在各方面都完全胜任他的职任;我要将我的灵赐给他,作为智慧和谋略的灵(以赛亚书 11:2、3)。神所召去服事的人,他必定会使其适合并胜任;并且由此就显明是他召了他们去作这事,正如摩西一样(出埃及记 4:12)。基督作为神,在能力和荣耀上与父相等;作为中保,他从父领受能力和荣耀,并且领受是为要赐给人:父所赐给他、使他胜任其职任的一切,都概括在这一点上,就是他将自己的灵赐给他:这就是他受膏、比同伴更得喜乐油的事(希伯来书 1:9)。他领受圣灵,不是有限度地领受,乃是无限量地领受(约翰福音 3:34)。注意,无论神拣选谁、喜悦谁,他必定将自己的灵赐给他们。他无论将爱赐给何处,也在那里赐下若干自己的样式。

(2.) 他应当在其职任上大有成效。神所差遣的人,他必定承认。很久以前,已经借着应许为我们的主耶稣保证了,耶和华所喜悦的必在他手中亨通(以赛亚书 53:10)。这里便向我们说明这喜悦之事如何亨通。

[1.] 他必将审判指示外邦人。基督亲自向那些毗邻外邦列国的人传道(见马可福音 3:6–8),又借着使徒将他的福音——这里称为他的审判——指示给外邦世界。救恩的道路和方法,就是交托给子的审判,不但由他作为我们的大祭司成全,也由他作为我们的大先知指示并宣扬出来。福音作为行为和生活的准则,直接趋向于改革和改善人的心与生活,必被指示给外邦人。神的审判原是犹太人所特有的(诗篇 147:19),但旧约先知常常预言,它们必被指示给外邦人;因此,这本不该使不信的犹太人如此惊奇,更不该成为他们的烦恼。

[2.] 外邦人必仰望他的名(第21节)。他必如此将审判指示给他们,使他们留意并遵守他所指示的,并受其影响而倚靠他,献身于他,且遵从那审判。注意,福音的重大目的,是引人信靠耶稣基督的名;他的名耶稣,即救主,是他所称的那宝贵之名,如同倒出来的香膏;又是耶和华我们的义。福音书作者在此遵循《七十士译本》(或者《七十士译本》后来的版本遵循福音书作者);希伯来原文是:众海岛必等候他的律法(以赛亚书 42:4)。论到外邦人的海岛(创世记 10:5),说它们由雅弗的子孙居住;论雅弗曾说:“愿神使雅弗扩张,使他住在闪的帐棚里”(创世记 9:27)。如今这话就要应验:海岛——先知如此说——外邦人——福音书作者如此说——必等候他的律法,并仰望他的名:将两者相互比较,便可注意到,惟有那些决心受他律法管治、等候他律法的人,才能有把握地信靠基督的名。也要注意,我们所等候的律法乃是信心的律法,即信靠他名的律法。这如今是他的大诫命,就是我们当信基督(约翰一书 3:23)。

3. 关于他的预言,以及他温和安静地经营其职任的事(第19、20节)。此处引用这话,主要是为了这一点,因为基督刻意保持隐秘和不显扬。

(1.) 他应当不喧嚷、不炫耀地经营其职任。他不争竞,也不呼喊。基督和他的国来,并非眼所能见的(路加福音 17:20、21)。长子被带到世上来时,并没有排场和仪式;他没有公开入城,也没有先导宣告他为王。他在世界,世界却不认识他。那些满怀对华美救主盼望的人是错了。他的声音不在街上听见:“看哪,基督在这里”;或说:“看哪,他在那里”:他说话的声音微小而安静,吸引众人,却不使任何人惊恐;他不求制造声势,乃是静静地降下,如同甘露。他所说所作,都以所能有的最大谦卑和舍己而行。他的国是属灵的,所以不该借着强力、暴力或高调的宣称来推进。不,神的国不在乎言语,乃在乎权能。

(2.) 他应当不严厉、不苛刻地经营其职任(第20节)。压伤的芦苇,他不折断。有人将这理解为他忍耐宽容恶人;他本可轻易折断这些法利赛人,如同压伤的芦苇,又可立刻熄灭他们,如同将残的灯火;但他直到审判之日才这样做,那时他一切的仇敌都要作他的脚凳。另一些人则更愿意将此理解为他以能力和恩典扶持软弱的人。总而言之,他福音的目的,是建立一种鼓励真诚的救恩方法,虽有许多软弱也是如此;它不坚持无罪的顺服,却接纳正直、甘愿的心。至于那些以温柔、惧怕和多多战兢跟随基督的个人,要注意,[1.] 他们的情形在此如何描述——他们像压伤的芦苇和将残的灯火。初入信仰的人软弱如压伤的芦苇,他们的软弱又令人不快如将残的灯火;他们有一点生命,却如压伤的芦苇的生命;有一点热气,却如将残的灯火。基督的门徒当时还很软弱;在他家中有地位的许多人也是如此。他们里面的恩典与良善如压伤的芦苇,他们里面的败坏与邪恶如将残的灯火,如蜡烛熄灭时仍在冒烟的灯芯。[2.] 我们的主耶稣对他们有何怜悯?他不使他们灰心,更不会弃绝他们或丢弃他们;那压伤的芦苇不会被折断、践踏,反要得扶持,变得像香柏树或茂盛的棕树那样刚强。新点着的蜡烛,虽只冒烟而未发焰,不会被吹灭,反要被吹旺。微小事物的日子乃是宝贵事物的日子,所以他不轻看它,反要使它成为大事的日子(撒迦利亚书 4:10)。注意,我们的主耶稣极温柔地对待那些有真恩典的人,虽然他们在恩典上软弱(以赛亚书 40:11;希伯来书 5:2)。他不但记念我们是尘土,也记念我们是血肉之躯。[3.] 此事的美好结局和成功,由这句话表明:直到他使审判得胜。那他指示给外邦人的审判必然得胜;他要得胜又得胜(启示录 6:2)。福音在世上的宣讲,以及福音在心中的能力,都必得胜。恩典必胜过败坏,终必在荣耀中成全。基督的审判必被带到得胜,因为他审判时必得胜。他必凭真实将审判传出;以赛亚书 42:3 是这样说的。真实与得胜很相近,因为真理甚大,且必得胜。

干犯圣灵的罪。

22 当下有人将一个被鬼附的、又瞎又哑的人带到耶稣那里;耶稣就医治了他,以致那又瞎又哑的人又能说话,又能看见。23 众人都惊奇,说:“这不是大卫的子孙吗?”24 法利赛人听见,就说:“这个人赶鬼,无非是靠着鬼王别西卜。”25 耶稣知道他们的意念,就对他们说:“凡一国自相纷争,就成为荒场;凡一城一家自相纷争,必站立不住。26 若撒但赶逐撒但,就是自相纷争;他的国怎能站立得住呢?27 我若靠着别西卜赶鬼,你们的子弟又靠着谁赶鬼呢?这样,他们就要断定你们的是非。28 我若靠着神的灵赶鬼,这就是神的国临到你们了。29 人怎能进壮士家里,抢夺他的家具呢?除非先捆住那壮士,才可以抢夺他的家。30 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31 所以我告诉你们: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总不得赦免。32 凡说话干犯人子的,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33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树。34 毒蛇的种类!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来呢?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35 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36 我又告诉你们:凡人所说的闲话,在审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来。37 因为要凭你的话定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

在这些经文中,我们看见,

I. 基督荣耀地胜过撒但,乃是在恩慈地医治一个因神的许可而落在撒但权下、为他所占有的人之事上(第22节)。这里要注意,

1. 这人的情形极其悲惨;他被鬼附着。在基督的时代,这类事例比平常更多,为要使基督的能力更受尊崇,并使他抵挡和赶逐撒但的目的更显明;也使人更明显地看出,他来是要除灭魔鬼的作为。这个被鬼附的可怜人又瞎又哑;何等悲惨的情形!他既不能看见以帮助自己,也不能向别人说话求助。一个在撒但权下、被他掳去的灵魂,在关乎神的事上是瞎眼的,在恩典宝座前是哑口的;看不见什么,也说不出合宜的话。撒但弄瞎信心的眼睛,又封住祷告的嘴唇。

2. 他的医治极其奇妙,并且因其突然就更为奇妙;耶稣医治了他。注意,胜过并赶逐撒但是医治灵魂。既除去了原因,结果便立即停止;那又瞎又哑的人又能说话,又能看见。注意,基督的怜悯正与撒但的恶意相反;他的恩惠正与魔鬼的伤害相反。撒但在灵魂里的权势一被打破,眼睛就开了,可以看见神的荣耀;嘴唇也开了,可以述说他的赞美。

II. 这事给众人、给一切百姓所带来的确信:他们都惊奇。基督先前已行过多次这种神迹;但他的作为并不因屡次重复,就少些奇妙,或少些值得惊叹。他们由此推断说:“这不是大卫的子孙吗?不是那应许要从大卫腰中而出、要来的弥赛亚吗?”我们可以将此理解为,1. 一个询问的问题;他们问:“这不是大卫的子孙吗?”但他们没有等待答复:那印象虽有力,却是短暂的。他们提出的是一个好问题;但看来很快便被丢失,没有继续追究。这样的确信应当被带到一个决定上,随后就可能被带到心里。或是,2. 一个肯定的问题;“这不是大卫的子孙吗?”“是,当然是,他不可能是别的;这样的神迹清楚证明,弥赛亚的国如今正在建立。”并且作出这推断的,是百姓,是观看者中普通的一类人。无神论者会说:“那是因为他们不如法利赛人那样深究。”不是,事实是显而易见的,并不需要多方考察;而是因为他们较少受属世利益的偏见和影响。通向基督为弥赛亚、为世界救主这一重大真理的道路,是如此清楚容易,以致普通百姓也不能错失;行路的人虽愚昧,也必不至失迷(见以赛亚书 35:8)。那不寻找的,竟被寻见。这是神恩典屈尊的一个实例:那些向聪明通达人所隐藏的事,向婴孩就显出来。世人凭自己的智慧不认识神,智慧人反被愚拙的事羞辱。

III. 法利赛人亵渎的诡辩(第24节)。法利赛人是一类自称比别人更明白神的律法、也更热心的人;然而,他们却是基督和他教训最积怨的仇敌。他们以自己在百姓中所享的名声为傲;那名声滋养他们的骄傲,维持他们的权势,充实他们的钱袋;他们听见百姓说:“这不是大卫的子孙吗?”便极其恼怒,恼怒这话甚于那神迹本身;这使他们嫉妒我们的主耶稣,担心他在百姓看重中的影响既增长,他们的影响自然就必被遮蔽和削弱;所以他们嫉妒他,如扫罗因妇女歌颂大卫而嫉妒他一样(撒母耳记上 18:7、8)。注意,那些把幸福系于人的称赞和喝彩的人,每逢听见人称赞任何别人,就使自己不断陷于不安。尊荣的影子跟随逃避它的基督,却逃避追逐它的法利赛人。他们说:“这个人赶鬼,无非是靠着鬼王别西卜,所以不是大卫的子孙。”要注意,

1. 他们何等轻蔑地称呼基督:“这个人”;仿佛他那如同倒出来的香膏的宝贵名,不配进入他们的嘴唇。他们越因百姓尊崇基督而竭力贬低他,这正是他们骄傲、傲慢和魔鬼般嫉妒的一个例证。因好人贫穷便轻蔑地谈论他们,是一件恶事。

2. 他们何等亵渎地谈论他的神迹;他们不能否认这事实;鬼藉着基督的话被赶出,是像太阳一样清楚的;他们也不能否认这是非常而超自然的事。他们既被迫承认这些前提,要逃避“这是大卫的子孙”这一结论,唯一的办法就是暗示基督靠别西卜赶鬼;即基督与魔鬼之间有一种约定;按照那约定,魔鬼并非被赶出去,而是自愿退去,出于同意并有意让步:或者仿佛他同那管辖的鬼达成协议,便有权赶出较低等的鬼。没有什么猜测比这更明显虚假和卑劣:说那真理本身竟同说谎之人的父联合,来欺骗世界。这是顽固不信为抵挡最清楚的确信所采取的最后避难所,或更确切地说,是遁词;它决意坚持到底。注意,鬼中有一个首领,是背叛神、抗拒神之叛逆的倡导者;但这首领乃是别西卜——苍蝇之神,或粪堆之神。路锡甫啊,你何竟从光明的天使堕落,成为苍蝇之主!然而这也是鬼王,是地狱诸灵帮党中的首领。

IV. 基督对这卑鄙暗示的回答(第25–30节)。耶稣知道他们的意念。注意,耶稣基督随时知道我们所想的,知道人心里所存的;他从远处知道我们的意念。看来法利赛人因羞耻不能明说,只存留在心中;他们不能指望以此使百姓满意,因此留着它来压制自己良心的确信。注意,许多人被拦阻不尽本分,是因一些他们羞于承认、却不能向耶稣基督隐藏的事;然而,法利赛人很可能在彼此间低声说出所想的,为要彼此帮助硬着心;但基督的回答被说成是针对他们的意念,因为他知道他们怀着什么心、从什么原则说这话;他们不是仓卒而说,乃是根深的恶意所产生的。

基督对这控告的回答,既详尽又有力,使每一张口先被常理和理性堵住,免得后来被火与硫磺堵住。这里有三个论证,藉此他证明这暗示何等不合理。

1. 撒但若借着这样的约定被赶出去,将是极其奇怪且极不可能的,因为那样撒但的国就会自相纷争;以他的诡诈而论,这是不可想象的事(第25、26节)。

(1.) 这里提出一条众所周知的规则:在一切团体中,共同的毁灭是彼此争斗的结果:凡一国自相纷争,就成为荒场;凡一家也是如此:有什么家庭如此坚固,有什么城邦如此稳固,不会被仇恨与纷争彻底倾覆呢?——西塞罗《论友谊》7。分裂通常终于荒凉;我们若相冲突,便彼此破坏;我们若彼此分离,就成为共同仇敌容易吞吃的猎物;何况若彼此咬、彼此吞,岂不要彼此消灭吗(加拉太书 5:15)?众教会和列国都从悲惨的经历中知道这一点。

(2.) 将这规则应用于当前的情形(第26节):若撒但赶逐撒但;若鬼王与较低等的鬼相争,整个国度和利益很快就会破裂;不但如此,撒但若与基督立约,必是自取灭亡;因为基督传道和神迹明显的目的与趋向,是推翻撒但的国——一个黑暗、邪恶、与神为敌的国——并在其废墟上建立一个光明、圣洁和爱的国。基督毁坏了魔鬼作为背叛神者、辖制人灵魂之暴君的作为;因此,认为别西卜会在任何程度上赞同这样的设计,或参与其中,是最荒谬不过的事:他若与基督合作,他的国怎能站立得住呢?他自己会助成其倾覆。注意,魔鬼有一个与神和基督相对的国和共同利益;他必尽其所能使其站立,绝不会进入基督的利益;他必须被基督征服、打破,因此不能顺服并屈服于他。光明与黑暗、基督与彼列、基督与别西卜,能有什么和谐或相交呢?基督必毁灭魔鬼的国,但他无需藉着与别西卜秘密立约这种小计谋和策略来做到;不,这胜利必以更高尚的方法取得。任凭鬼王召集一切兵力,任凭他运用一切权能和计策,使其利益结成最紧密的联盟,基督仍必胜过他联合的力量,他的国必站立不住。

2. 鬼藉着神的灵被赶出去,一点也不奇怪,也不难信;因为,

(1.) 不然的话,你们的子弟又怎样赶鬼呢?在犹太人中,有些人借着求告至高神的名,或亚伯拉罕、以撒、雅各之神的名,有时也赶鬼。约瑟夫说他那个时代有人这样做;我们读到犹太的赶鬼者(使徒行传 19:13),又读到有人奉基督的名赶鬼,虽然他们并不跟从他(马可福音 9:38),或对他并不忠信(第7章第22节)。法利赛人不谴责这些人,反而把他们所做的归于神的灵,并以此夸耀自己和本国。因此,他们承认别人靠神的灵赶鬼,却暗示他是同别西卜立约而行,这纯然是出于对基督的怨恨和嫉妒。注意,恶毒之人,尤其是恶毒逼迫基督和基督教的人,惯常在他们所恨的人身上谴责同一件事,却在他们所喜爱的人身上认可并称赞它:嫉妒的判断不是按事情,乃是按人;不是按理性,乃是按偏见。可是,那些认人情、在审判上别无所知的人,极不适合坐在摩西的位上:所以他们就要断定你们的是非;“你们这样的自相矛盾,末后大日必在审判中起来攻击你们,并定你们的罪。”注意,在末后的审判中,不但每一项罪,连罪的每一项加重情节也要被算在账上;我们一些原本正确而良好的见解,也会被用作反对我们的证据,以定我们偏待人的罪。

(2.) 这种赶鬼是神国临近和显现的确实记号与证明(第28节):“但我若果真靠着神的灵赶鬼——我确实如此——你们就必须断定,虽然你们不愿接受,弥赛亚的国如今却将要在你们中间建立。”基督所行的其他神迹证明他是神所差来的,但这一件证明他是神所差来毁灭魔鬼的国和作为的。如今那大应许明显应验了:女人的后裔要伤蛇的头(创世记 3:15)。“所以,神国那长期所盼望的荣耀时代如今已经开始;你们若轻忽,后果自负。”注意,[1.] 魔鬼权势的毁坏是借着神的灵成就的;那使人顺从信心的灵,推翻那在不信和悖逆之子里面运行之灵的势力。[2.] 赶鬼乃是神国的确实前奏。若魔鬼在一个灵魂中的势力,不只因习惯或外在约束受阻,乃是借着神的灵作为圣化者而被压倒、打破,那么毫无疑问,神的国已临到那灵魂,就是恩典的国,是荣耀之国有福的凭据。

3. 将基督的神迹,特别是这赶鬼的神迹,同他的教训以及他圣洁宗教的目的和趋向相比,便显明他绝非与撒但结盟,反而公开与他为敌、与他争战(第29节):人怎能进壮士家里,掠夺他的财物并带走呢?除非先捆住那壮士;然后才可以任意处置他的财物。那坐在黑暗中、卧在罪恶里的世界,乃在撒但的占有和权势之下,如同一个房屋在壮士的占有和权势之下;每个未重生的灵魂也是如此;撒但住在那里,也统治那里。如今,(1.) 基督福音的目的,是要掠夺魔鬼在世界中作为壮士所守的房屋;使人从黑暗归向光明,从罪恶归向圣洁,从今世归向更美的世界,从撒但的权下归向神(使徒行传 26:18);改变灵魂的归属。(2.) 为实行这目的,他借着自己的话赶出污鬼时,便捆住了那壮士:这样他从魔鬼手中夺去剑,为要从那里夺去权杖。基督的教训教导我们怎样理解他的神迹;当他显明自己何等容易且有效地能将魔鬼从人的身体赶出去时,他便鼓励一切信徒盼望,无论撒但在人的灵魂中篡夺并行使怎样的权势,基督都要借着恩典打破它:他必掠夺他,因为显明他能捆住他。当列国离弃偶像的服事而服事永生神,当一些最坏的罪人得以成圣、称义,并成为最好的圣徒时,基督就掠夺了魔鬼的房屋,并且还要越发掠夺它。

4. 这里暗示,基督正大力与魔鬼及其国度进行的这场圣战,不容许中立(第30节):“不与我相合的,就是敌我的。”在基督门徒彼此之间可能发生的小分歧中,我们受教要把争议之事看得轻一些,并借着认定不敌挡我们的就是帮助我们的来寻求和平(路加福音 9:50);但在基督与魔鬼之间的大争战中,却不可寻求和平,也不可对任何无所谓的态度作这样宽待的解释;不全心归向基督的人,就要被算作实在敌对他的人:在这事上冷淡的,被看作仇敌。当争论在神与巴力之间时,就不可在两者之间摇摆(列王纪上 18:21),也不可在基督与彼列之间骑墙;因为基督的国既永远与魔鬼的国相对,也必永远胜过它;因此,在这事上不可像约旦河外的基列或海边的亚设那样坐着不动(士师记 4:16、17),我们必须完全、忠诚且坚定不移地站在基督一边;那是正确的一边,最终也必是兴起的一边(见出埃及记 32:26)。

后一分句也是同一意思:“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注意,(1.) 基督到世上来的使命是收聚,收聚他的庄稼,收聚父所赐给他的人(约翰福音 11:52;以弗所书 1:10)。(2.) 基督盼望并要求那些与他同在的人同他收聚;他们不但自己归向他,也当尽自己在本位上所能,收聚别人归向他,从而加强他的利益。(3.) 那些不愿显明并行动为促进基督国度的人,要被看待并处置为拦阻它的人;我们若不与基督同收聚,就是分散;不作伤害还不够,我们必须行善。这样,基督与撒但之间的裂口就扩大了,以表明他们之间并没有法利赛人私下所说的那种约定。

V. 基督在此借这事论到舌头的罪:“所以我告诉你们。”他似乎从法利赛人转向百姓,从辩论转向教训;又从法利赛人的罪警告百姓当防备三种舌头的罪;因为别人的伤害是给我们的警戒。

1. 亵渎圣灵的话是最坏的一类舌头的罪,且不得赦免(第31、32节)。

(1.) 这里有一个恩慈的保证:按福音的条件,一切罪都可得赦免:基督对我们说这话,这是一句安慰的话,表明我们若真诚悔改并信福音,罪的重大不会成为我们蒙神接纳的拦阻:“人一切的罪和亵渎的话,都可得赦免。”即使罪如朱红、深红(以赛亚书 1:18),即使按其本性极其严重,按其情形极其加重,又无论重复多少次,即使其达到诸天之上,主那里仍有超过诸天的怜悯;怜悯甚至会临到亵渎——一种直接触及神之名和尊荣的罪。保罗从前是亵渎人的,却蒙了怜悯(提摩太前书 1:13)。我们实在可以说: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呢(弥迦书 7:18)?即使说话干犯人子的,也可得赦免;正如那些在他死时辱骂他的人,其中许多人后来悔改并蒙了怜悯。基督在此为众人作了榜样,叫他们随时饶恕人所说干犯他们的话:“我如聋子不听。”要注意:这些罪必得赦免给人,却不赦免给魔鬼;这乃是对整个人类世界的爱,超过对堕落天使世界的爱,因为一切罪对人都是可赦免的。

(2.) 这里例外提出亵渎圣灵的罪,并在此宣布它是唯一不得赦免的罪。请看,

[1.] 这罪是什么;就是亵渎圣灵。可见舌头所犯的罪有何等恶毒,因为唯一不可赦免的罪竟是如此。但耶稣知道他们的意念(第25节)。这里所指的,并不是一切毁谤圣灵的位格或本质,或他某些较为隐秘的工作,或仅仅抗拒他在罪人自己里面的内在运行;否则谁还能得救呢?我们的旧法律裁定,赦免法令总当按该法令所意在施行的恩典和怜悯来解释;因此,法令中的例外不可作超过必要的延伸。福音乃是一项赦免的法令;没有人按姓名被排除,也没有人按类别被排除,惟独亵渎圣灵的人;所以这必须按最狭义来解释:一切擅敢犯罪的人,因赦免的条件——信心与悔改——已被有效地隔绝;因此别的例外不可扩大得太远。这亵渎被列为例外,并非神的怜悯有任何不足,或基督的功劳有任何缺欠,乃是因为它必然使罪人留在不信与不悔改之中。我们有理由认为,凡信基督是神的儿子,并真诚渴望有分于他的功劳和怜悯的人,没有犯这罪;那些惧怕自己犯了这罪的人,正显出他们没有犯这罪的好迹象。博学的惠特比博士很好地指出,基督所说的不是已经发生的事(马可福音 3:28;路加福音 12:10):“凡将要亵渎的。”至于那些当基督在世时亵渎他,称他为贪酒的人、迷惑人的、亵渎者等等的人,他们尚有几分可原谅之处,因为他的外表卑微,又因国民对他所怀的偏见;并且他神圣使命的证据,直到他升天之后才完全显明。因此,他们若悔改,必得赦免;并且盼望他们可因圣灵的浇灌而被说服,正如其中许多曾出卖并杀害他的人一样。但若圣灵赐下,在他内在的启示恩赐、说方言等事上显明——这些乃是圣灵在使徒中所分赐的恩赐——他们仍同样亵渎圣灵,称他为邪灵,那么就没有盼望他们会被带来信基督;因为,第一,使徒所得的那些圣灵恩赐,是神为坚固福音所定意使用的最后证据;当前面的方法已先行施用时,这些仍被保留。第二,这乃是最有力的证据,比神迹本身更足以叫人信服。第三,因此,凡亵渎圣灵这施行的人,不可能被带来信基督;那些把这些归为与撒但串通,正如法利赛人把神迹归为如此的人,有什么能使他们信服呢?这是不信的一个坚固营垒,人永不能从其中被攻出;故此不可赦免,因为悔改藉此向罪人的眼目隐藏了。

[2.] 加在这罪上的判语是什么;“今世来世总不得赦免。”正如当时犹太教会的情形中,擅敢犯罪的人没有赎罪祭;照样,在福音恩典的施行之下——圣经常称之为来世——凡践踏约血、又亵慢施恩之灵的人,也没有赦免:对于这样直接敌对救治方法的罪,没有医治。我们的旧法律有一条规则:亵渎圣物者不得入避难所。或者,这罪不得赦免,无论现在在罪人自己的良心中,或在那赦免要被公布的大日。又或者,这罪使罪人既受今世的刑罚,也受永远的刑罚,既受现今的忿怒,也受将来的忿怒。

2. 基督在此论及别的恶言,就是心中掌权的败坏所结的果子,从那里发出来(第33–35节)。前面说过,耶稣知道他们的意念(第25节);他在这里说话正是着眼于那些意念,显明他们的心既充满仇恨和恶毒,他们说出这样恶劣的话并不奇怪;然而他们常藉着假装自己是义人,竭力掩饰和遮盖这些。他们。因此,我们的主耶稣指向泉源并医治它们;心若成圣,必会在我们的言语中显明出来。

(1.) 心是根,言语是果子(第33节);树的本性若好,便会相应地结出果子。恩典若在心中作掌权的原则,言语便会是迦南的言语;反之,无论何种私欲在心中掌权,必会发作出来;肺病使气息难闻:人的言语显明他们是哪个国家的人,同样也显明他们是何等的灵。“你们或使树好,果子也就好;要得清洁的心,然后你们便会有清洁的嘴唇和清洁的生活;否则树既坏,果子也就相应地坏。你可以把好树的一枝接在野苹果树干上,使它成为好树,果子也就好;但树若仍是原样,无论你把它栽在哪里,怎样浇灌,果子仍会是坏的。”注意,心若不改变,生活便永不能彻底改革。这些法利赛人不敢直说他们对耶稣基督的恶念;但基督在此暗示,他们从未寻求治死那在他们里面结出苦胆和茵蔯的苦根,却想要隐藏它,这是何等徒然。注意,我们更当关心实实在在地好,而不是外表看来好。

(2.) 心是泉源,言语是溪流(第34节);因为心里所充满的,口里就说出来,正如溪流是泉源的溢流。邪恶的心被说成发出邪恶,如同泉源涌出水来(耶利米书 6:7)。所罗门所说的浑浊泉源、败坏水泉(箴言 25:26),必然流出浑浊且令人不悦的溪流。恶言乃是恶心自然、本真的产物。惟有恩典的盐投在泉源里,才能医治水,调和言语,洁净败坏的言谈。他们所缺的正是这个;他们是恶的,你们既是恶人,怎能说出好话呢?他们是毒蛇的种类;施洗约翰曾这样称他们(第3章第7节),他们仍是一样;古实人岂能改变皮肤呢?百姓看法利赛人为圣徒的种类,基督却称他们为毒蛇的种类,是蛇的后裔,对基督和他的福音怀有仇恨。如今从毒蛇的种类还能期待什么,岂不是有毒且恶毒的东西吗?毒蛇岂能不带毒吗?注意,从坏人可以期待坏事,正如古时的谚语所说:“恶事出于恶人。”(撒母耳记上 24:13)卑鄙人必说奸恶的话(以赛亚书 32:6)。那些自己邪恶的人,既没有本领,也没有意愿,说出当说的好话。基督要他的门徒知道他们将与哪一等人同住,使他们知道应当期待什么。他们好像以西结在蝎子中间(以西结书 2:6),若被刺伤咬伤,也不必以为奇怪。

(3.) 心是库房,言语是从这库房中取出来的东西(第35节);由此可以描画并判断人的品格。

[1.] 好人的特征是,他心里有好库房,并按需要从那里取出好东西来。恩典、安慰、经历、好的知识、好的情感、好的决心,这些乃是心里的好库房;神的道藏在那里,神的律法写在那里,神圣真理住在你里面并统治你,便是那里的库房,有价值且合宜,安全地保存、秘密地保守,如同好家主的储备,却随时可供一切场合使用。这样装备齐全的好人,必像约瑟从他的储备中取出东西来;必说并行那美善的事,为着神的荣耀和别人的造就(箴言 10:11、13、14、20、21、31、32)。这就是取出好东西来。有些人假装有好的开销,却没有好库房——这样的人很快就要破产;有些人假装里面有好库房,却没有给出证据:他们盼望里面有,并感谢神,无论他们的言语行为如何,他们有好心;但没有行为的信心是死的。又有些人有智慧和知识的好库房,却不肯与人分享,不从其中取出:他们有才干,却不知道怎样用它经营。在这一点上,完全的基督徒有神的形像,因为他既是善的,也行善。

[2.] 恶人的特征是,他心里有恶库房,并从其中取出恶事来。住在心中并在其中掌权的私欲和败坏,乃是恶库房,罪人从中取出恶言恶行,羞辱神,伤害别人(创世记 6:5、12;马太福音 15:18–20;雅各书 1:15)。但不义的财宝(箴言 10:2)将成为忿怒的财宝。

3. 基督在此论及闲话,并显明其中有什么恶(第36、37节);法利赛人所说那样的恶言,其中的恶就更多了。我们应当多思想审判之日,使那日成为对我们舌头的约束;并让我们思量,

(1.) 在那日,对舌头所犯之罪的交代将何等详尽:人所说的每一句闲话,都要供出来。这里暗示,[1.] 神留意我们所说的每一句话,甚至我们自己不留意的那些话(诗篇 139:4)。“我舌头上的话,你没有一句不知道。”即使说话时没有顾虑或用意,神也察知它。[2.] 虚浮、闲散、无关紧要的谈话是不蒙神喜悦的;它们不趋向任何美善目的,也不为着造就而有任何益处;乃是虚浮轻薄之心的产物。这些闲话,就是以弗所书 5:4 所禁止的戏笑和妄语。这就是言语多时常难免的罪,无益的言谈(约伯记 15:3)。[3.] 我们不久必须为这些闲话交账;它们要被拿出来作反对我们的证据,证明我们是无用的仆人,没有善用理性和言语的才能;这些才能乃是托付给我们的一部分才干。我们若不悔改自己的闲话,我们为它们所交的账又不藉基督的血得以平衡,我们就完了。

(2.) 那交账所受的审判将何等严厉(第37节):“因为要凭你的话称你为义,也要凭你的话定你有罪。”这是人间审判的通常规则,在此用在神的审判上。注意,我们言谈一贯的倾向,照其是否蒙恩,将在大日成为支持我们或反对我们的证据。那些似乎敬虔,却不勒住舌头的人,那时必显明是用虚假的宗教欺哄了自己(雅各书 1:26)。有人认为基督这里是指以利法所说的(约伯记 15:6):“你自己的口定你有罪,并不是我”;或者更可能是指所罗门所说的(箴言 18:21):“生死在舌头的权下。”

法利赛人求神迹。

38 那时,有几个文士和法利赛人对他说:“夫子,我们愿意你显个神迹给我们看。”39 耶稣回答说:“一个邪恶淫乱的世代求神迹,除了先知约拿的神迹以外,再没有神迹给他们。40 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肚腹中,人子也要这样三日三夜在地里头。41 当审判的时候,尼尼微人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尼尼微人听了约拿所传的就悔改了;看哪,在这里有一人比约拿更大!42 当审判的时候,南方的女王要起来定这世代的罪,因为她从地极而来,要听所罗门的智慧话;看哪,在这里有一人比所罗门更大!43 污鬼离了人身,就在无水之地过来过去,寻求安歇之处,却寻不着。44 于是说:‘我要回到我所出来的屋里去。’到了,就看见里面空着,打扫干净,修饰好了。45 便去另带了七个比自己更恶的鬼来,都进去住在那里;那人末后的景况比先前更不好了。这邪恶的世代也要如此。”

很可能这些正与基督谈话的法利赛人,并不是那些挑剔他(第24节)、不肯相信他所行神迹的人;乃是另一班人,他们看出没有理由不信那些神迹,却不以他已给的神迹为足,也不承认那些神迹的证据,除非他给他们他们所要求的进一步证明。这里有,

I. 他们向他的陈述(第38节)。他们用“夫子”这个称呼恭维他,假装尊敬他,实意却是要羞辱他;凡称基督为夫子的人,并不都是基督的仆人。他们所求的是:“我们愿意你显个神迹给我们看。”他们应当看见一个神迹,让他借神迹证明其神圣使命,这本是极其合理的(出埃及记 4:8、9)。他来是要废去那藉神迹所设立的一种宗教制度,所以他理当提出同样的凭据;但他已经行了许多神迹,充分证明他是神所差来的,此时再要求神迹,就极不合理。注意,骄傲的人本性上喜欢为神规定条件,又以此作为不归服他的借口;但人的冒犯永不会成为他的辩护。

II. 他回答他们这个陈述,这无礼的要求,

1. 他谴责这要求,是邪恶淫乱世代的话(第39节)。他把这控告不但加在文士和法利赛人身上,也加在整个犹太民族身上;他们都像他们的领袖,是作恶者的种类和接续。他们实在是邪恶的世代,不但硬着心不肯被基督神迹的证据说服,反而立意辱骂他,轻看他的神迹。他们是淫乱的世代,(1.) 如淫乱的后裔;他们从祖先的信心和顺服中可悲地堕落,以致亚伯拉罕和以色列都不承认他们(以赛亚书 57:3)。或者,(2.) 如淫乱的妻子;他们离弃了那位与他们立约聘娶他们的神。他们不像被掳以前那样犯拜偶像的淫乱,却犯了不信和一切罪孽,那也是淫乱:他们不追随自己所造的神,却寻求自己设计的神迹;那就是奸淫。

2. 他拒绝给他们任何不同于已给神迹的神迹,只给先知约拿的神迹。注意,基督总是乐意垂听并应允圣洁的愿望和祈祷,却不肯满足败坏的私欲和任性。妄求的,就算求也得不着。为坚固信心而求神迹的人,如亚伯拉罕和基甸,神迹曾赐给他们;但为不信寻找借口而要求神迹的人,神迹却被拒绝。

基督本可公义地说:“他们永不再看见一个神迹。”但请看他奇妙的良善:(1.) 他们仍要一再看见同样的神迹,叫他们得更多益处,并受更充分的说服。(2.) 他们还要得一个与这些都不同的神迹,就是基督以自己的能力从死里复活;这里称为先知约拿的神迹。这仍为使他们信服而保留,也本意要成为基督是弥赛亚的大证据;因为他藉此按圣善的灵说,因从死里复活,以大能显明是神的儿子(罗马书 1:4)。这神迹超越其余一切,成全并冠冕了它们。“他们若不信先前的神迹,必信这个(出埃及记 4:9);若这个也不能使他们信服,什么都不能了。”然而,犹太人的不信竟也找出一个遁词来推诿此事,说:“他的门徒来把他偷去了”;因为没有人像那些决意不看的人那样无可医治地瞎眼。

如今他在此进一步解释先知约拿的这神迹(第40节):约拿三日三夜在大鱼腹中,后来又平安无恙地出来;基督也要在坟墓里这么久,随后复活。[1.] 坟墓对于基督,正如鱼腹对于约拿;他被抛在那里,好像作赎价,救那些在风暴中将要丧命的人;他躺在那里,如在阴间腹中(约拿书 2:2),似乎被从神眼前赶出。[2.] 他在坟墓中停留,正如约拿在鱼腹中停留一样,三日三夜;却不是三个整日整夜。很可能约拿也未在鱼腹中躺那么久,只是三个自然日的一部分(希腊人称之为 nychthemerai);他在一周第六日午后被埋葬,在第一日清晨复活;这是一种极常见的说法(列王纪上 20:29;以斯帖记 4:16;5:1;路加福音 2:21)。约拿为自己的罪作囚犯多久,基督为我们的罪作囚犯也多久。[3.] 约拿在鱼腹中以确信自己还要再望向神的圣殿来安慰自己(约拿书 2:4);照样,基督躺在坟墓中时,特别说他安息在盼望中,确信自己不见朽坏(使徒行传 2:26、27)。[4.] 约拿在第三日从监牢被释放,重新来到活人之地,离开死人会众——因为死物被说成从水底形成(约伯记 26:5)——照样,基督第三日要归回生命,从坟墓中起来,差遣福音到外邦人中去。

3. 基督借此机会说明他所处的那个世代可悲的品格和情形;那是一个不肯改革的世代,因此不能不灭亡;他把他们在审判之日、在那日完全的揭露和最后的判决之下所显出的品格告诉他们。现在人物与事情显得不真;品格和情形在这里是会改变的:所以我们若要作正确的估量,必须以末后的审判为准绳;事物永远如何,实际上就是如何。

如今基督把犹太人描述为,

(1.) 一个要被尼尼微人定罪的世代;尼尼微人因听约拿所传的而悔改,要在审判时起来反对他们(第41节)。基督的复活要成为他们所见先知约拿的神迹;但它在他们身上不会产生约拿的神迹在尼尼微人身上所产生的那样幸福果效,因为尼尼微人因此有了避免毁灭的悔改;犹太人却要在那加速其毁灭的不信中刚硬。在审判之日,尼尼微人的悔改要被提起,作为加重罪恶、从而加重当时基督所传之人和如今基督所传之人的定罪的事;理由是,基督比约拿大。[1.] 约拿不过是一个人,有与我们一样的性情,也有与我们一样有罪的情欲;基督却是神的儿子。[2.] 约拿在尼尼微是外人,他来到那些对他的国家抱有成见的外人中间;基督却是来到自己的地方,向犹太人传道;当他在称为他名的认信基督徒中间被传讲时,就更是如此。[3.] 约拿只传了一篇短讲道,并没有很大庄严,不过是沿街经过时所传;基督却重新发出呼召,坐下来教训人,也在会堂里教训人。[4.] 约拿只传四十日内的忿怒和毁灭,没有给悔改的教训、指引或鼓励;基督除了警告我们危险以外,还指明我们必须在哪些事上悔改,并因天国近了,向我们保证我们若悔改便蒙悦纳。[5.] 约拿没有行神迹来证实他的道理,也没有向尼尼微人显出善意;基督却行了许多神迹,且都是怜悯的神迹:尼尼微人却因约拿所传的而悔改,犹太人却没有因基督所传的而受感动。注意,某些人所得帮助和灵魂的优势较少,他们的良善将加重那些所得更多之人的恶。那些在曙光中看见关乎自己平安之事的人,要使那些在正午摸索的人羞愧。

(2.) 一个要被南方女王、示巴女王定罪的世代(第42节)。尼尼微人要因他们不悔改而使他们羞愧;示巴女王要因他们不信基督而使他们羞愧。她从远方来听所罗门的智慧;然而人们不肯被劝来听基督的智慧,尽管他在每一件事上都比所罗门大。[1.] 示巴女王并未受邀请去见所罗门,也没有蒙接待的应许;但我们受邀到基督这里,坐在他脚前听他的道。[2.] 所罗门不过是个智慧人,基督却是智慧本身,智慧的一切宝藏都藏在他里面。[3.] 示巴女王有许多困难必须突破;她是女人,不宜远行,路程遥远而危险;她又是女王,她不在时自己的国家将怎么办?我们没有这样的挂虑拦阻我们。[4.] 她不能确知为此事走那么远是否值得;名声惯于奉承人,并且她本国或宫廷中也许有足以教导她的智慧人;但她既听见所罗门的名声,便要见他;我们来到基督这里却不是基于这样的不确定。[5.] 她从地极而来,但基督在我们中间,他的道离我们很近:看哪,他站在门外叩门。[6.] 示巴女王所来求的智慧,似乎只关乎哲学和政治;但在基督那里可得的智慧,却是得救的智慧。[7.] 她只能听所罗门的智慧;所罗门不能把智慧给她;基督却要把智慧赐给凡来到他那里的人;不但如此,他自己要成为神所赐给他们的智慧。所以,基于这一切,如果我们不听基督的智慧,示巴女王甘心来听所罗门智慧的事,就要在审判时起来反对我们,定我们的罪;因为耶稣基督比所罗门大。

(3.) 一个决意仍受撒但占据和辖制的世代,尽管人已用尽一切方法要赶逐撒但、救他们脱离他。他们被比作一个鬼从其身上出去,却以加倍的力量返回的人(第43–45节)。魔鬼在此称为污鬼,因为他已失去一切纯洁,并在世人中喜爱且促进各样的污秽。如今,

[1.] 这比喻描述他占据人的身体:基督刚赶出一个鬼,他们又说他有鬼;这就给了机会显明他们何等受撒但的权势所辖制。这又证明基督不是借着与魔鬼勾结赶鬼,因为那样他很快就会回来;但基督把他赶出乃是最终的,使他不得再进:我们看见他吩咐污鬼出去,再不要进去(马可福音 9:25)。魔鬼很可能有时惯常这样戏弄他所占据的人;他出去,然后以更大的暴怒回来;因此,那等人的清醒间歇通常之后接着更猛烈的发作。魔鬼出去时不得安宁,因为他不作恶便不得睡觉(箴言 4:16);他经过无水之地,好像极其忧郁的人;他寻求安歇却寻不着,直等到再回来。基督把群鬼从那人身上赶出时,它们求准进入猪群;在那里它们没有久留在无水之地,立刻便进入湖里。

[2.] 这比喻的应用,是要描述犹太教会和国民整体的情形:这邪恶的世代如今抗拒、并且最终要拒绝基督的福音,也要如此。魔鬼曾因基督和他门徒的劳苦,从许多犹太人身上被赶出;他便在外邦人中寻求安歇,基督徒要从外邦人的人身和庙宇中到处把他赶出;惠特比博士如此说。或者,他在外邦世界别处找不到像犹太人心中这样令他满意的舒适可喜住处;哈蒙德博士如此说。因此他必再进入他们,因为基督没有在他们中间得着接纳;他们藉着骇人的邪恶和顽梗的不信,比从前更预备好接受他。于是他要在这里取得持久的占据;这百姓的境况很可能比基督来到他们中间以前,或比撒但从未被赶出以前,更加绝望地该灭亡(哈蒙德博士如此说)。

这里把那个民族整体描绘为,第一,背道的百姓。他们从巴比伦被掳归回之后,开始改革,离弃偶像,并显出几分宗教的样子;但他们很快又败坏自己:虽从未再陷入拜偶像,却陷于各样不敬虔和亵渎,变得越来越坏,并在其余一切罪恶之上,加上故意轻看和反对基督与他的福音。第二,被标定灭亡的百姓。一项新的谕令正向那假冒为善的国民、神忿怒的百姓盖印发出(正如以赛亚书 10:6 所说);他们既犯了更显著的罪,罗马人对他们的毁灭很可能比任何别的毁灭更大;那时忿怒临到他们身上,到了极处(帖撒罗尼迦前书 2:15、16)。愿此成为对万国和众教会的警告,要谨慎,不可离弃起初的爱心,不可放下在他们中间已经开始的改革善工,又回到他们似乎已经离弃的邪恶;因为这样之人的末后景况要比先前更不好。

谁是基督的亲属。

46 耶稣还对众人说话的时候,不料,他母亲和他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他说话。47 有人告诉他说:“看哪,你母亲和你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你说话。”48 他却回答那对他说话的人说:“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49 就伸手指着门徒,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50 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亲了。”

我们的主耶稣在特别的场合说出许多极佳而有益的话;甚至他的插话也与他正式的讲论一样富有教益:此处就是如此。

注意,I. 基督讲道时如何被他母亲和弟兄打断;他们站在外边,要与他说话(第40、47节),这个愿望由人群传给了他。无须追究同他母亲一同来的弟兄是哪几个——也许是那些不信他的人(约翰福音 7:5)——也无须追究他们有什么事;也许他们只是想叫他停下来,恐怕他使自己疲乏,或想劝他小心,不要因所讲的话触犯法利赛人,或陷自己于困难,好像他们能教导他智慧一样。

1. 他还在同百姓说话。注意,基督的讲道是谈话;它明白、容易、亲切,适合他们的领悟能力和情形。基督所讲的曾被人挑剔,他却仍继续讲。注意,我们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反对,不可使我们离开工作。他停止同法利赛人谈话,因为他看出不能在他们身上成就什么益处;却继续同普通百姓谈话,因为他们不像法利赛人那样自负有知识,愿意学习。

2. 他母亲和弟兄站在外边,要与他说话;他们本该站在里面,要听他说话。他们有私下每日同他交往的便利,因此较少留意参加他公开的讲道。注意,常常那些最接近知识和恩典途径的人,最为疏忽。熟悉和容易接近会生出某种轻慢。我们容易忽略今天所得的,因为以为任何一天都能得着,却忘了只有现在的时间是我们可以确知的;明天不属我们。有一句通常的谚语很有道理:“离教堂越近,离神越远”;可惜竟会如此。

3. 他们不但自己不肯听他,而且还打扰那些乐意听他的人。魔鬼是我们救主传道的死敌。他曾借着文士和法利赛人无理的吹毛求疵,企图挫败他的讲论;当他不能用这种方法达到目的时,便企图借着亲属不合时宜的来访,使之中断。注意,我们在工作中常会遇见身边朋友带来的拦阻和障碍,并且因顾及人情而从属灵的事上分心。那些真正愿意我们和我们的工作得益的人,有时会因他们的不慎,成为我们背后的对头,并在我们的本分上成为我们的阻碍;彼得就是这样,他自以为很殷勤,说:“夫子,顾惜你自己吧。”这话却叫基督厌烦。我们主的母亲想要同他说话;看来她那时还没有学会吩咐她的儿子,正如罗马教会的罪孽和偶像崇拜后来假称教导她的那样;她也并非如他们所要塑造的那样毫无过失和愚妄。凡事智慧、妥善并按时而行,是基督的特权,不是他母亲的特权。基督曾对他母亲说:“你们为什么找我呢?岂不知我应当以我父的事为念吗?”那时又说,她把这话存在心里(路加福音 2:49);但若她如今记得这话,当他正以他父的事为念时,就不会给他这样的打扰。注意,有许多美好的真理,我们听见时以为已经好好存起来了,然而当我们需要运用它们时,它们却不在适当之处。

II. 他怎样看待这次打扰(第48–50节)。

1. 他不理会这事;他专心于自己的工作,以致任何天然的或世俗的人情关系都不能使他离开这工作。“谁是我的母亲?谁是我的弟兄?”这并不是说应当弃绝天然的亲情,或说我们可以借宗教为名不敬重父母,或不善待其他亲属;但万事各按其时皆为美好,在更大的本分正在履行时,较小的本分必须让位。当我们对亲属的顾念同服事神、并利用机会行善相冲突时,在这样的情形中,我们必须像利未所行的,对我们的父亲说:“我未曾看见他”(申命记 33:9)。至近的亲属必须相对地被恨,就是说,我们必须爱他们少于爱基督(路加福音 14:26),而我们对神的本分必须居首位。这是基督在这里给我们留下的榜样;神殿的热心如此吞噬他,以致使他不但忘了自己,也忘了他至亲的亲属。若我们的朋友宁可讨神喜悦,也不讨我们喜悦,我们不可因此对他们不满,也不可归咎于他们的邪恶;反倒应当乐意赦免那些容易归因于为神荣耀和别人益处所发的虔诚热心的忽略。不但如此,我们必须否认自己和自己的满足,宁可如此,也不可行任何会使我们的朋友从对神的本分上偏离,或在其中受搅扰的事。

2. 他借此机会,把他的门徒——他的属灵亲属——置于他天然亲属之上;这正是他不愿离开讲道去同他弟兄说话的一个好理由。他宁可使门徒得益处,也不愿取悦亲属。留意:

(1.) 对基督门徒的描述。他们是遵行他父旨意的人;不但听这旨意、知道这旨意、谈论这旨意,更要遵行它;因为遵行神的旨意,是作门徒最好的预备(约翰福音 7:17),也是最好的证明(第7章第21节);这才表明我们确实是他的门徒。基督并没有说:“凡遵行我旨意的人,”因为他来不是要寻求或遵行与他父不同的自己的旨意:他的旨意与他父的旨意是一样的;但他把我们指向他父的旨意,因为他现今在他的身份和工作中,是以此为准则的(约翰福音 6:38)。

(2.) 基督门徒的尊荣:这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亲。他的门徒既撇下一切跟从他,又接受他的教训,在他看来比那些按肉身与他有亲属关系的人更为亲爱。他们把基督置于亲属之上;他们离开了父亲(第4章第22节;第10章第37节);如今为补偿他们,并表明他们没有失去爱,他便把他们置于亲属之上。他们岂不是在尊荣上得着百倍吗(第19章第29节)?基督说:“看哪,我的母亲,我的弟兄,”这是极其亲爱、极其鼓励人的;然而这并非他们独有的特权,众圣徒都有这尊荣。注意,一切顺服的信徒都与耶稣基督有很近的亲属关系。他们佩戴他的名,承载他的形像,有他的性情,属于他的家。他爱他们,如同亲属一样自由地与他们交往。他欢迎他们到他的桌前,照顾他们,供给他们,察看他们不缺少任何适合他们的东西:他死的时候,留给他们丰厚的遗产;如今他在天上,仍与他们保持往来,最后必使他们都与他同在,并且在尽亲属的本分上绝不有所缺失(路得记 3:13),也绝不以他贫穷的亲属为耻,反要在世人、在天使、并在他父面前承认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