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18
福音书简言之,是记载耶稣开端所行和所教训的事。前一章记载了他的作为,本章记载他的教训;这些大概并非都在同一时间、以一篇连贯的讲论说出,而是在几次不同的场合说的,因彼此相近,便汇集在此。这里有:一、关于谦卑的教训(第1–6节)。二、关于绊倒人的事:总论(第7节);特别论绊倒人的事,1. 我们使自己跌倒的事(第8、9节)。2. 我们使别人跌倒的事(第10–14节)。3. 别人使我们跌倒的事;这有两类,(1.) 公开可憎的罪,应当责备(第15–20节)。(2.) 个人所受的伤害,应当饶恕(第21–35节)。可见基督的讲道何等切合实际;他本可以启示奥秘,却敦促人尽明白的本分,尤其是那些最不合乎血气的本分。
谦卑的重要性。
1 当时,门徒来到耶稣跟前,说:天国里谁是最大的?2 耶稣便叫一个小孩子来,使他站在他们当中,3 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4 所以,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5 凡为我的名接待一个这样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6 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他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
正如从未有过比基督更大的谦卑榜样,也从未有过比他更大的谦卑传道者;他利用一切机会,向门徒和跟从他的人吩咐并称赞谦卑。
一、这篇关于谦卑的讲论,缘于门徒之间一场不相宜的争先;他们来到他那里,彼此议论说(因为他们羞于问他)(马可福音 9:34):天国里谁是最大的?他们的意思并不是谁在品格上最大(那样的问题本是好的,使他们知道当在哪些恩典和本分上力求超越),而是谁在名位上最大。他们听过许多、也传讲过许多关于天国、关于弥赛亚国度和他在世上教会的事;但他们至今对这国度还远没有清楚的观念,以致梦想一个属世的国度及其外在的华美和权势。基督近来预言了他的受苦和随后要有的荣耀,也预言他要复活;他们以为他的国度便要从此开始。如今他们认为是该为自己在其中的位置提出请求的时候了;在这样的事上,早些说是好的。基督在别的类似讲论之后,也曾引起过这种争论(第20章第19、20节;路加福音 22:22、24)。他多次说到自己的受苦,却只说过一次自己的荣耀;然而他们紧抓着那一点,忽略了另一点;他们不问如何能有力量和恩典与他同受苦,反倒问他:“谁将在与他一同作王时居最高位。”注意,许多人喜爱听说和谈论特权与荣耀,却乐意越过劳苦和患难的思想。他们如此注目于冠冕,以致忘记了轭和十字架。门徒在此问天国里谁是最大的时候,也是如此。
1. 他们以为凡在那国里有分的都是大的,因为那是祭司的国度。注意,真正良善的人才是真正伟大的人;末了当基督承认他们是属他的时候,他们必显为如此,尽管他们在世上极其卑微贫穷。
2. 他们以为这伟大有等级之分。众圣徒都是尊贵的,却不都是同样尊贵;这星和那星在荣耀上也有分别。大卫所有的臣仆并不都是勇士,他所有的勇士也并不都是头三个。
3. 他们以为必定是他们中间的某些人要作首要的大臣。王耶稣岂不应当喜悦尊荣那些为他撇下一切、如今在忍耐和患难中与他作伴的人吗?
4. 他们争论谁应当得此地位,每人都有某种理由可以自称。彼得一向是主要的发言者,并且已经得了钥匙;他盼望作大法官,或作王室总管,因而成为最大的。犹大管着钱囊,所以盼望作财政大臣;他虽如今居末后,却盼望那时这职位会使他被称为最大的。西门和犹大与基督有近亲关系,他们盼望以王族身分居于一切大臣之先。约翰是蒙爱的门徒,是王子的宠臣,所以盼望作最大的。安得烈最先蒙召,他为何不应最先被提升呢?注意,我们很容易以永不会发生之事的愚妄幻想来消遣并迎合自己。
二、这篇讲论本身,是对“谁将为最大”这个问题恰当的责备。我们有充分理由认为,若基督曾有意要彼得和他在罗马的继承人作教会的元首、作他在地上的首要代理人,那么既有这样合宜的机会,他现在必会使门徒知道;但他远非如此,他的回答反而不许并定罪这件事本身。基督不愿在他的教会中任何地方安置这样的权柄或至高地位;凡自称有此者都是篡夺者;他非但没有使任何一个门徒确立在这尊位上,反而警戒他们众人不要去求它。
基督在这里教导他们要谦卑,
1. 用一个表号(第2节);他叫一个小孩子到他那里,使他站在他们当中。基督常像古时的先知一样,用表号或可感知的表征(给眼目看的比喻)施教。注意,谦卑是一个如此难学的功课,以致我们需要借着一切途径和方法受教。当我们看见一个小孩子时,应当想起基督怎样使用这个孩子。有形之物必须用来达到属灵的目的。他使孩子站在他们当中,不是让他们与他玩耍,乃是叫他们借着他学习。成年人和尊贵的人不应轻视小孩子的陪伴,也不应以为注意他们有失身分。他们可以对小孩子说话、教导他们;也可以看着他们、从他们受教。基督自己作小孩子时,曾坐在博士们中间(路加福音 2:46)。
2. 又就这表号讲道;在其中他向他们和我们显明,
(1.) 谦卑的必要性(第3节)。他的开场很庄严,要求人既注意又信服;我实在告诉你们,我这阿们、这忠信的见证人说: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这里要注意,
[1.] 他所要求和坚持的是什么。
第一,“你们必须回转,必须有另一种心思、另一种情状和性情;在适合得着其中的位置之前,必须对自己和天国有别样的思想。你们所表现出的骄傲、野心和对尊荣权势的贪慕,必须悔改、治死、改正;你们必须回心转意。”注意,除了灵魂从本性状态转到恩典状态的首次归正以外,人还要从某些退后之路再度回转,这同样是得救所必需的。人每因罪离开正路一步,就必须借着悔改再回到其中一步。彼得悔改不认主的罪时,他便回转了。第二,你们必须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注意,归正的恩典使我们像小孩子,不是像小孩子那样愚昧(哥林多前书 14:20),也不是反复无常(以弗所书 4:14),或贪玩(第11章第16节);但我们要像小孩子一样,爱慕纯净的灵奶(彼得前书 2:2);要像小孩子一样,一无挂虑,交托给我们的天父照顾我们(第6章第31节);我们要像小孩子一样,无害、不得罪人、毫无恶毒(哥林多前书 14:20),可受管教、服在命令之下(加拉太书 4:2);并且(这里主要所指的)要像小孩子一样谦卑,他们不自居高位,也不拘泥于尊荣的细节;一个绅士的孩子会同一个乞丐的孩子玩耍(罗马书 12:16);穿着破衣的孩子若有奶吃,便很满足,并不嫉妒穿丝绸孩子的华丽;小孩子不大图谋高位,也没有在世上抬高自己的计划;他们不把自己放在过于高的事上;我们也应当如此行事,使自己安静(诗篇 131:1、2)。小孩子身体小、身量低,我们也必须在灵里和对自己的看法上小而低。这种性情引向其他良好的心志;童年是学习的年纪。
[2.] 他把何等的分量放在这事上;没有这个,你们断不得进天国。注意,基督的门徒需要因警告而存敬畏的心,恐怕似乎是赶不上了(希伯来书 4:1)。门徒提出那个问题时(第1节),以为自己必定能进天国;但基督唤醒他们,使他们对自己存警惕。他们野心勃勃,要在天国里为最大;基督告诉他们,若不有更好的性情,便永不能到那里。注意,许多在教会中自居为大的人,结果不但显为小,甚至归于无有,并被发现于这事上无分无关。我们的主在这里要显明骄傲和野心的极大危险;无论人作何种信仰告白,若容许自己陷在这罪中,他们必被拒绝在神的帐幕和他的圣山之外。骄傲将犯罪的天使从天上摔下,也必将我们拒于天外,若我们不从它回转。那些因骄傲而自高的人,便落在魔鬼所受的刑罚里;为防止这事,我们必须变成小孩子,又为要如此,必须重生,必须穿上新人,必须像圣洁的孩子耶稣;他甚至在升天后仍这样被称呼(使徒行传 4:27)。
(2.) 他显明随谦卑而来的尊荣和升高(第4节),如此直接却出人意外地回答他们的问题。那像小孩子一样谦卑自己的人,虽可能惧怕自己因此变得可鄙,正如胆怯的人以为这样把自己置于升迁之外,然而这人却在天国里为最大。注意,最谦卑的基督徒是最好的基督徒,最像基督,也最蒙他悦纳;他们最适合领受神圣恩典的交通,最适合在今世事奉神、在来世享受他。他们是大的,因为神俯察天地,要垂看这样的人;教会中最应受尊重和尊荣的,当然是那些最谦卑、最舍己的人;因为他们虽最少寻求这些,却最配得这些。
(3.) 基督对谦卑之人所施的特别眷顾;他维护他们的事,保护他们,关心他们的事务,并必看顾他们所受的冤屈得以伸雪。
这样谦卑自己的人会惧怕,
[1.] 没有人会接待他们;但(第5节)凡为我的名接待一个这样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人向这样的人所行的任何恩慈,基督都看作是向他自己所行的。凡接待温柔谦卑的基督徒、扶持他、不让他因谦逊而受损失、把他纳入自己的爱和友谊、团契和照顾中,并设法恩待他的人;若是奉基督的名这样作,为他的缘故,因为他带有基督的形像、服事基督,并且因为基督已经接纳他;这就必蒙悦纳,并得报偿,如同向基督献上蒙悦纳的尊敬。要留意,虽只是一个这样的小孩子奉基督的名被接待,也必蒙悦纳。注意,基督对他教会的温柔眷顾延及每一个个别肢体,甚至最微小的;不但及于全家,也及于家中的每一个孩子;我们所恩待的人在自己里面越微小,其中向基督的善意便越多;为他们自身的缘故越少,为基督的缘故便越多;他也照此看待。若基督亲身在我们中间,我们以为无论怎样接待他也不为过;贫穷人、心灵贫穷的人,常与我们同在,他们是他的接待者(见第25章第35–40节)。
[2.] 他们会惧怕人人都要欺负他们;最卑劣的人喜爱践踏谦卑的人;Vexat censura columbas——苛责扑向鸽子。他在这里预先消除这个异议(第6节),警告众人,若他们不愿冒极大的危险而对此交账,就不可加害基督的一个小子。这话为他们筑起一道火墙;触摸他们的,就是触摸神眼中的瞳人。
注意,第一,所设想的罪行;使信基督的这些小子中的一个跌倒。他们虽是小子,却因信基督而与他联合,使他关心他们的事;所以正如他们分享他受苦的益处,他也分担他们所受的伤害。即使信主的小子也与大的一样有同等特权,因为他们都得了同样宝贵的信心。有人使这些小子跌倒,或引诱他们犯罪(哥林多前书 8:10、11),或使他们的义心忧伤烦恼,或叫他们灰心,或利用他们的温和,在他们的身体、家庭、财物或名声上掠夺他们。世上最善良的人常常遭遇最恶劣的对待。
第二,这罪的刑罚;由这句话暗示:倒不如他沉在深海里。这罪如此严重,毁灭也相称地如此重大,以致他倒不如承受加给最坏恶人的最严厉刑罚;那刑罚只能杀死身体。注意,1. 地狱比深海更可怕;因为它是无底坑,又是火湖。深海只会杀人,地狱却是折磨人。我们遇见一人在深海中得安慰,那就是约拿(第2章第2、4、9节);但从来没有人在地狱中有一丝一毫的安慰,也永远不会有。2. 大审判者不可抗拒、不可撤销的判决,比颈上拴着磨石沉得更快、更稳,也捆得更紧。它定了一个永不能越过的深渊(路加福音 16:26)。使基督的小子跌倒,即使是因疏忽,也被指定为那可怕判决“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的理由;这终必成为骄傲逼迫者的判决。
关于绊倒人的警戒。
7 这世界有祸了,因为将人绊倒的事!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8 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9 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10 你们要小心,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我告诉你们,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天父的面。11 人子来,为要拯救失丧的人。12 一个有一百只羊,一只走迷了路,你们的意思如何?他岂不撇下这九十九只,往山里去找那只迷路的羊吗?13 若是找着了,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为这一只羊欢喜,比为那没有迷路的九十九只欢喜还大呢!14 你们在天上的父也是这样,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
我们的救主在这里论到绊倒人的事,或丑闻,
一、总论(第7节)。他既提到使小子跌倒,便借此机会更普遍地论到绊倒人的事。绊倒人的事是:1. 引起罪咎的事,借着引诱或恐吓,趋向于把人从善引到恶。2. 引起忧愁的事,使义人的心忧伤。如今,关于绊倒人的事,基督在这里告诉他们,
(1.) 这些事是必定会有的;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我们既确知有危险,就应当装备得更好。这并不是说基督的话迫使任何人去绊倒人,乃是根据各种原因所作的预言;考虑到撒但的诡诈和恶毒、人的心灵的软弱和败坏,以及其中所有的愚妄,从道德而言,绊倒人的事必会出现;神也已定意为智慧和圣洁的目的容许这些事,使完全的和不完全的都显明出来(见哥林多前书 11:19;但以理书 11:35)。既预先告诉我们会有迷惑人的、试探人的、逼迫人的和许多恶劣的榜样,我们就当警醒防备(第24章第24节;使徒行传 20:29、30)。
(2.) 这些事是有祸的事,其后果是致命的。这里有双重的祸附于绊倒人的事:
[1.] 有祸归于疏忽而不防备、以致受绊倒的人;这世界有祸了,因为将人绊倒的事。各处对信心和圣洁所造成的障碍和反对,是人类的毒害和灾殃,也是千万人的毁灭。这现今的世界是邪恶的世界,充满绊倒人的事、罪、网罗和忧愁;我们所走的是一条危险的路,满有绊脚石、悬崖和假向导。这世界有祸了。至于那些神从世界中拣选、呼召出来并救他们脱离世界的人,他们蒙神的大能保守,不受这些绊倒人的事所害,并得帮助越过这一切绊脚石。爱神律法的人有大平安,什么都不能使他们跌倒(诗篇 119:165)。
[2.] 有祸归于故意使人跌倒的恶人;那绊倒人的有祸了。绊倒人的事虽是免不了的,却不能成为绊倒人者的借口。注意,神虽使罪人的罪服事他的旨意,却不能使他们免受他的忿怒;罪责必归在那些使人跌倒者的门上,尽管那些受绊倒的人也落在祸中。注意,凡以任何方式拦阻别人得救的人,必发现自己的定罪更加难以忍受;正如耶罗波安,他自己犯罪,又使以色列人犯罪。这祸就是那条审判律法的要旨(出埃及记 21:33、34;出埃及记 22:6):那挖开坑、点着火的人,要为随之而来的一切损害负责。敌基督的一代,因他们而来那大绊倒,将因他们迷惑罪人(帖撒罗尼迦后书 2:11、12)和逼迫圣徒(启示录 17:1、2、6)而落在这祸中;因为公义的神必向那些毁坏宝贵灵魂永恒利益、毁坏宝贵圣徒今世利益的人算账;在主眼中,灵魂的血和圣徒的血都是宝贵的;人不但要为自己的作为交账,也要为自己作为的果效,即由他们所造成的伤害交账。
二、特别地说,基督在这里论到所造成的绊倒,
1. 我们使自己跌倒的事,是用我们的手或脚使我们跌倒来表达的;在这种情形下,必须把它砍掉(第8、9节)。基督从前已经说过这话(第5章第29、30节),那里尤其指第七诫的罪;这里的意思更普遍。注意,基督那些不合乎血气的严厉话,需要一再向我们重复,却仍不为过。如今要注意,
(1.) 这里所吩咐的是什么。我们必须舍弃一只眼、一只手或一只脚;也就是说,无论什么东西,只要它对我们是宝贵的,而不可避免地成了我们犯罪的机会。注意,[1.] 许多占优势的犯罪试探从我们里面而起;我们自己的眼和手使我们跌倒;即使从来没有魔鬼试探我们,我们也会被自己的私欲牵引。并且,那些本身原是好的、可以作行善工具的事物,也会因我们内心的败坏,成为我们的网罗,使我们倾向犯罪,拦阻我们尽本分。[2.] 在这种情形下,我们必须在合法所能的范围内,舍弃那我们不能保留而不因此陷入罪中的东西。第一,内在的私欲必须治死,虽它如眼或手一样宝贵,这乃是确定的。肉体和肉体的邪情私欲必须钉死(加拉太书 5:24)。罪身必须毁坏;败坏的倾向和欲望必须受到制止和抵制;那在舌下如甜食含着的所爱私欲,必须厌恶地弃绝。第二,外在的犯罪机会必须避开,虽这样作如同砍下一只手或剜出一只眼那样使我们受极大的痛苦。亚伯拉罕离开本地,惟恐陷入那地的偶像崇拜;摩西离开法老的宫廷,惟恐陷入其中罪中之乐;这便是砍下右手。为保守无亏的良心,我们不可看什么为舍不得的。
(2.) 要求这事的根据是什么;你残缺地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手被丢在地狱里。论证取自将来的状态,取自天堂和地狱;从那里引出最有力的劝人离罪的理由。这论证与使徒在罗马书 8:13 的论证相同。[1.] 我们若顺从肉体活着,必要死;若有两只眼,罪身毫无残缺,内住的败坏如亚多尼雅一样从未受过约束,我们就必被丢在地狱的火里。[2.] 我们若靠着圣灵治死身体的恶行,必要活着;这就是残缺地进入永生的意思,即罪身残缺;我们在世上时,它至多也只是残缺。若旧人的右手被砍下,右眼被剜出,它主要的诡计被挫败、势力被打破,这便好了;但仍有一只眼和一只手留下,要借此挣扎。属基督的人已经把肉体钉在十字架上,但它尚未死;它的生命延长了,权势却被夺去(但以理书 7:12),并且已受了不能医治的致命伤。
1. 关于我们使别人、特别是基督的小子跌倒的事;按照他先前所说的(第6节),这里吩咐我们要谨慎防备。注意,
(1.) 警戒本身;你们要小心,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这话是对门徒说的。基督若会因教会的仇敌伤害教会中任何一个肢体、甚至最小的一个而不喜悦,他也会因教会中的大人轻看其中的小子而不喜悦。“你们这些争论谁为最大的人,要谨慎,免得在这争论中轻看小子。”我们可以按字面理解为小孩子;基督说的正是他们(第2、4节)。信徒所生的婴孩属于基督的家,不可轻看。也可以按比喻理解;这些小子就是真实却软弱的信徒,他们的外在光景或心灵状况像小孩子,是基督羊群中的羊羔。
[1.] 我们不可轻看他们,不可把他们看得低贱,如同被轻看的羊羔(约伯记 12:5)。我们不可嘲笑他们的软弱,不可轻蔑地看待他们,也不可讥诮或傲慢地对待他们,好像我们不在乎他们怎样;不可说:“即使他们受绊倒、忧伤、跌倒,这与我们何干?”我们也不应把会使他们陷入缠累和困惑的事看为小事。这种轻看小子的事,是我们在罗马书 14:3、10、15、20、21 中大受警戒不可犯的。我们不可强加于别人的良心,也不可使他们服在我们的任性之下,像那些对人的灵魂说:“你屈身,让我们从你身上过去”的人一样。凡显为有良心的人,他的良心都当受尊重。
[2.] 我们必须谨慎,免得轻看他们;我们必须惧怕这罪,并极其谨慎自己所说所行,免得因不留意而使基督的小子跌倒,免得在不自觉中侮慢他们。有人恨恶他们、赶出他们,却还说:愿主得荣耀。我们也必须惧怕刑罚;“要谨慎,不可轻看他们,因为你若这样作,便要自担危险。”
(2.) 加强这警戒的理由。我们不可看这些小子为可轻看的,因为他们实在是重要的。地上不可轻看天上所尊重的人;我们应当尊重那些蒙他恩宠的人。为证明信基督的小子配受尊重,要思量,
[1.] 善天使在他们身上的服事;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天父的面。基督把这事告诉我们;我们可以凭他的言语接受,因为他从天上来,使我们知道天使的世界在那里所作的事。他使我们知道关于他们的两件事,
第一,他们是小子的天使。神的天使是他们的;因为若我们属基督,神的一切就是我们的(哥林多前书 3:22)。他们是小子的;因为他们奉命为小子的益处效力(希伯来书 1:14),在他们四围安营,并用手托着他们。有人设想每一个圣徒都有一位守护天使;但我们既确知每一个圣徒在有需要时都有一队天使守卫他,为何还要作这样的设想呢?这事在此特别应用于小子,因为他们最受轻看,也最易受伤害。他们只有很少可称为自己的东西,却能凭信心望见天上的军队,称他们为自己的。当世上的大人物有尊贵人为随从和护卫时,教会的小子却有荣耀的天使侍候;这不但说明他们的尊贵,也说明那些轻看和欺负他们的人所陷入的危险。与这样受护卫之人为仇是危险的;有神作我们的神是好的,因为这样我们就有他的天使作我们的天使。
第二,他们常见天父的面。这表明:1. 天使持续的福乐和尊荣。天上的福乐在于看见神,照他的本体面对面看见他,瞻仰他的荣美;天使毫无间断地享有这事。当他们在地上服事我们时,即使那时,仍借着默想看见神的面,因为他们里面满有眼睛。加百列向撒迦利亚说话时,仍站在神面前(启示录 4:8;路加福音 1:19)。有人以为,这话表明小子的天使有特别的尊贵和荣耀;首要的大臣被说成得见王面(以斯帖记 1:14),好像最强壮的天使负责看守最软弱的圣徒。2. 这表明他们持续预备服事圣徒。他们注视神的面,等候从他领受命令,知道当为圣徒的益处作什么。仆人的眼睛怎样望主人的手,预备着随最轻微的示意而去或来,天使的眼睛也照样望着神的面,等候他旨意的指示;那些有翅的使者迅速飞去成全这些指示;他们往来如同闪电(以西结书 1:14)。若我们要在以后荣耀中像天使一样瞻仰神的面(路加福音 20:36),就必须如今像他们一样,为尽本分而预备瞻仰神的面(使徒行传 9:6)。
[2.] 基督为他们所定的恩慈旨意(第11节);人子来,为要拯救失丧的人。这是一个理由:第一,为什么小子的天使如此受命看顾他们、侍候他们;这是为成全基督拯救他们的旨意。注意,天使的服事建基于基督的中保工作;借着他,天使与我们和好;他们庆贺神向人所施的美意时,也把自己的美意附于其上。第二,为什么不可轻看他们;因为基督来要拯救他们,拯救失丧的人,即在自己眼中失丧的小子(以赛亚书 66:3),那些在自己里面穷乏无助的人。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世人的儿女。注意,1. 我们的灵魂按本性是失丧的灵魂;如同迷路的旅人失丧了,也如同被定罪的囚犯失丧了。神失去了堕落之人的服事,也失去了本应从他得的尊荣。2. 基督到世上来的使命,是拯救失丧的人,使我们归回效忠,恢复我们的工作,重得我们的特权,如此把我们带进通往我们大目标的正路;拯救那些属灵上失丧的人,免得他们永远失丧。3. 这是最微小、最软弱的信徒不可被轻看或绊倒的充分理由。若基督如此看重他们,我们不可低估他们。若他为他们的救恩如此舍己,我们当然也应当为他们的造就和安慰而舍己。见这理由在罗马书 14:15;哥林多前书 8:11、12 中的申明。不但如此,基督若来到世上拯救灵魂,并且他的心如此专注于这工作,他必严厉追讨那些借着阻碍面向天国之人的进程、从而阻挠他伟大旨意的人。
[3.] 我们天父对这些小子的慈爱眷顾,以及他对他们福祉的关切。这借着一个比较来说明(第12–14节)。要留意这论证的层次:神的使者是他们的仆人,神的儿子是他们的救主;为使他们的尊荣完全,神自己是他们的朋友。谁也不能把他们从我父的手里夺去(约翰福音 10:28)。
这里,第一,是这个比较(第12、13节)。一个人有一百只羊,失去了一只,并不轻忽它,反而殷勤寻找;找着了,就大大欢喜,且因那一只所感的喜乐,甚于那没有走迷的九十九只。他先前惧怕失去那一只,后来又惊喜找着了它,都增添了喜乐。现今这可应用于:1. 一般堕落之人的光景;他如迷失的羊走迷了,站立得住的天使如同那九十九只从未走迷的羊;走迷的人在山上被寻找,基督为追寻他而极其劳苦地走遍那些山,并且找着了他;这是一件喜乐的事。天上为悔改的罪人所有的喜乐,甚于为仍然站立的天使所有的喜乐。2. 个别的信徒,他们因摆在路上的绊脚石,或因那些引诱他们离开正路之人的诡计而被冒犯、偏离正路。如今,即使因此被赶散的只是一百只中的一只——羊原是容易走散的——这一只也必受极其周到的寻找;它的归回必受极大的欢迎。因此,施于它的伤害,无疑也必带来极大的震怒。若天上因找回这些小子中的一个而欢喜,天上也必因冒犯他们而发怒。注意,神恩慈地关切,不但关切他全群的羊,也关切其中每一只羊羔或羊。羊虽多,他却容易从众多之中察觉少了一只,因为他是大牧人;但不容易失去它,因为他是好牧人,比任何牧人都更具体地认识自己的羊群;因为他按着名字叫自己的羊(约翰福音 10:3)。这比喻的完整阐释,见(以西结书 34:2、10、16、19)。
第二,是这个比较的应用(第14节):你们在天上的父不愿意这小子里失丧一个。所含的意思多于所明说的。他不愿一人沉沦;但,1. 他愿意这些小子得救;这是他旨意中的设计和喜悦:他已经定意,又专心于此,并且必成就它;这是他诫命中的旨意,要众人尽力促进此事,毫不阻碍。2. 这看顾延及羊群的每一个成员,即使是最卑微的。我们以为,若只有一两个被冒犯、陷入网罗,也无关紧要,不必理会;但神慈爱温柔的意念高过我们的意念。3. 这里暗示,凡作什么使这些小子中任何一个陷于灭亡危险的人,都是违背神的旨意,极大地惹动他;他们虽不能得逞,却必被他追讨,因为他在他的圣徒身上,如同在其他事上一样,嫉妒自己的尊荣,不能容忍它被践踏。见(以赛亚书 3:15):你们为何压制我的百姓?(诗篇 76:8、9)。
注意,基督在第19节称神为“我在天上的父”;在第14节称他为“你们在天上的父”;这表明他不以称自己贫穷的门徒为弟兄为耻;因为他和他们岂不是同有一位父吗?“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约翰福音 20:17);因此,他的父也就是我们的父。这也表明他小子们得安全的根由:神是他们的父,所以乐意救助他们。父亲照顾他一切的儿女,却特别怜爱小的(创世记 33:13)。他是他们在天上的父;天是眺望之处,所以他看见加在他们身上的一切凌辱;也是能力之处,所以他能为他们伸冤。这安慰了受冒犯的小子:他们的见证人在天上(约伯记 16:19),他们的审判者也在那里(诗篇 68:5)。
除去冒犯。
15 倘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他若听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16 他若不听,你就另外带一两个人同去,要凭两三个人的口作见证,句句都可定准。17 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19 我又告诉你们:若是你们中间有两个人在地上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20 因为无论在哪里,有两三个人奉我的名聚会,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
基督既已警戒门徒不可使人跌倒,接着便指示他们:若有人冒犯了他们,他们当怎样行;这可理解为个人的伤害,若是如此,这些指示是为保守教会的和平;也可理解为公开的丑闻,若是如此,这些指示是为保守教会的纯洁和美丽。我们要从两方面思考。
I. 让我们把它应用于基督徒中间因任何缘故而起的争执。若你的弟兄得罪你,伤害你的良心(哥林多前书 8:12),或侮辱你,轻蔑或虐待你;若他借虚假的传言或搬弄是非毁损你的名声;若他侵占你的权利,或在你的产业上以任何方式伤害你;若他犯了那些所列举的过犯之一(利未记 6:2、3);若他违犯公义、爱心或关系责任的律法;这些便是得罪我们的过犯,且常发生在基督的门徒中,有时因缺少谨慎,造成极其有害的后果。现今要注意,在这种情形中所规定的规则是什么,
1. 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这要与(利未记 19:17)相对照并加以解释:“不可心里恨你的弟兄”;就是说:“若你因弟兄对你所作的伤害而对他怀了不悦,不要容你的怨恨成熟为隐秘的恶意(如同伤口在内里流血时最为危险),却要以温和严肃的劝戒发泄出来;让它们这样耗尽,便会更快消散;不要在背后去辱骂他,却要总不可不责备他。若他果真严重地伤害了你,就当努力使他觉悟;但责备要私下进行,只在你和他之间;若你要使他知罪,就不要暴露他,因为那只会激怒他,使责备看来像报复。”这与(箴言 25:8、9)相合:“不要冒失出去争竞,却要亲自与邻舍辩论你的事,平静友善地申明你的理由;他若听你,那就很好,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争端至此结束,并且是一个快乐的结束;不要再提此事,倒要使朋友之间的不和成为友谊的更新。”
2. “他若不听你,若不承认自己有错,也不肯和解,仍不要绝望;若你带一两个人或更多的人同去,就试试他对此会怎样说;他们不但见证所经过的事,也可同他进一步辨明这事;因他们没有利害关系,他就更可能听从他们;若理性能辖制他,那么两三位见证人口中理性的话,对他就说得更好”(Plus vident oculi quam oculus——多眼胜一眼),“也更受他的重视,或许会促使他承认错误,说:我悔改了。”
3. “他若不听他们,也不肯把事情交由他们裁决,就告诉教会,告诉你所属会众中的牧师、长老或其他职员,或最有分量的人;使他们作调解此事的仲裁者,不要立刻上告官长,或给他发传票。”使徒在(哥林多前书第6章)充分解释了此事;他责备那些在不义之人面前、而不在圣徒面前告状的人(第1节),并愿圣徒审判那些关乎今生的小事(第2节)(第3节)。若你问:“所当告诉的是哪一个教会?”使徒在那里指示(第5节):“你们中间岂没有一个智慧人,能审断弟兄们的事吗?”即教会中被认为最能断定这类事的人;他在第4节讽刺地说:“你们竟叫那在教会中被人看不起的人审判吗?”若没有更好的人,就用这些人,总比容许两个教会成员之间有无法和好的破裂好。这规则当时尤为必要,因为民政权柄在那些不但是外人、且是仇敌的人手中。
4. “他若不听教会,不肯服从他们的裁决,却坚持他对你所行的错,并继续更进一步地伤害你,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你可以依法对他求得保障,但总要以此为最后的补救;在你先试尽一切办法调解争端以前,不要上诉法庭。或者,你若愿意,也可断绝同他的友谊和亲密来往;你绝不可图谋报复,却可自行决定是否仍与他有任何往来,至少不可用会给他机会再作同样之事的方式往来。你本愿医治他,愿保全他的友谊,但他不愿意,便丧失了它。”一个人若一次欺骗、虐待我,是他的错;若两次,便是我自己的错。
II. 让我们把它应用于可憎的罪;这些罪使小子跌倒,给软弱易受影响的人作坏榜样,又使软弱胆怯的人极其忧伤。基督既教导我们宽容弟兄的软弱,便在这里警戒我们不可借此为名宽容他们的邪恶。基督既要在世上为自己建立教会,便为保全教会而预先照顾:1. 它的纯洁,使它能有逐出的能力,有洁净和澄清自己的权柄,如同活水的泉源;福音的网既捞上好鱼和坏鱼,只要这种情形仍在,这便是必要的。2. 它的和平和秩序,使每个成员知道自己的位置和责任,并使它的纯洁以合乎规则、而非混乱的方式得以保守。现在让我们来看,
(1.) 所假定的是怎样的情形?若你的弟兄得罪你。[1.]“这犯错的人是弟兄,是在基督徒团契中的人;他受了洗,听道,和你一同祷告;你与他固定地或偶尔地一同敬拜神。”注意,教会纪律是为教会成员而设的。至于教外的人,有神审判他们(哥林多前书 5:12、13)。若有人得罪我们,记得犯错者是弟兄,这会给我们提供缓和的考量。[2.]“这冒犯是得罪你;若你的弟兄向你犯罪(原文如此),若他作任何使你作为基督徒感到被冒犯的事。”注意,严重得罪神的罪,就是得罪他的百姓;他们真心关切他的尊荣。基督和信徒有交织的利益;人向他们所作的,基督看作向自己所作的;人向基督所作的,他们也不能不看作向自己所作的。“辱骂你人的辱骂都落在我身上”(诗篇 69:9)。
(2.) 在这种情形中当怎样行。这里我们有,
[1.] 所规定的规则(第15–17节)。要按这个方法行:
第一,“去,趁着只有他和你在一处的时候,指出他的错来。不要等他来到你这里,却要到他那里去,如同医生探访病人,牧人去寻找迷失的羊。”注意,为挽回一个罪人使其悔改,我们应当不惜任何劳苦。“指出他的错来,提醒他所作的事及其邪恶,向他显明他的可憎之处。”注意,人不愿看见自己的过错,需要别人告诉他们。事实虽明显,过错也明显,却仍须带着应用把二者合在一起。大罪常使良心迷乱,暂时麻木、缄默它;需要帮助来唤醒它。大卫割下扫罗衣襟、数点百姓时,自己的心责备他;但很奇怪,我们没有发现他在乌利亚的事上良心责备他,直到拿单对他说:“你就是那人。”
“指出他的错来,elenxon auton——同他辨明这事”(这就是该词的意思);“并要用理性和论据,不要用激情。”当过错明显而重大,对方是我们适宜对付的人,我们又有机会,且没有明显会弄巧成拙的危险,我们就必须以温柔、忠信指出人里面不妥之处。基督徒的责备是基督设立、为使罪人悔改的礼仪,必须按礼仪来施行。“责备要私下进行,只在你和他之间;好显明你所寻求的不是他的羞辱,而是他的悔改。”注意,基督徒中通常应遵守一个好规则:在我们先向弟兄本人说过他的过错以前,不要向别人谈论;这会减少诽谤,增加责备;也就是少犯罪,多尽本分。当犯错者看见责备他的人不但借着指出他的错关切他的救恩,也借着私下指出而关切他的名誉,这就很可能感动他。
“他若听你”——就是“留心你;若他因责备而受感动,那便很好,你得了你的弟兄;你帮助救他脱离罪和灭亡,这也必成为你的荣耀和安慰”(雅各书 5:19、20)。注意,使一个灵魂回转,就是赢得那个灵魂(箴言 11:30);我们应当如同得益处归于自己那样,切慕并努力追求此事;若失丧一个灵魂是大损失,赢得一个灵魂必不是小收获。
第二,若此法无效,就带一两个人同去(第16节)。注意,即使没有立刻看见善果,我们也不可厌倦行善。“他若不听你,也不要把他当作绝望的情形而放弃;不要说,再与他交涉也无益;却要继续使用其他方法;就是硬着颈项的人,也必须常受责备;抵挡的人,也当以温柔劝戒。”在这类工作上,我们必须再受生产之苦(加拉太书 4:19);孩子是在许多劳苦和阵痛之后才生下来的。
“带一两个人同去:1. 为协助你;他们可能说出你未曾想到的、切合且使人信服的话,也可能比你更有智慧地处理此事。”注意,基督徒应看见自己行善需要帮助,彼此寻求助力;正如在其他事上,在施行责备的事上也是如此,使这责任得以履行,并且履行得好。2. “为感动他;当他看见有两三个人见证他的过错,他就更可能因自己的错而谦卑。”(申命记 19:15)。注意,那些看见自己的不当行为成为普遍冒犯和丑闻的人,应当认为现在正是悔改改正的时候。虽在这样的世界,很难找到一个所有人都说好的人;但更难找到一个所有人都说坏的人。3. “为见证他的行为,若事情后来须带到教会面前。”在十分确证有人刚愎悖逆以前,谁也不应受教会这样定罪。
第三,他若不听他们,也不肯谦卑,就告诉教会(第17节)。有些顽梗的灵,最可能使他们知罪的办法也毫无效力;但不可把这样的人当作无可救药而放弃,却要使事情更公开,并呼求进一步的帮助。注意,1. 私下的劝戒必须总在公开的惩戒以前;若较温和的方法能成事,就不可使用较粗厉严峻的方法(提多书 3:10)。能以理性劝离罪恶的人,不需要以羞耻逼离罪恶。要使神的工作有效地完成,却尽量少张扬;他的国度带着能力来,却不显在人眼前。可是,2. 私下劝戒不奏效之处,公开惩戒就必须施行。教会必须接受受冒犯者的控诉,责备犯错者的罪,在不偏不倚地查明案件情由之后,在两者之间作判断。
告诉教会。基督这个本为终止分歧、除去冒犯而设立的安排,竟因人心的败坏,本身成为如此多争论、引起分歧和冒犯的事,实在万分可惜。所当告诉的是哪一个教会——这是大问题。有人说是民政官长;另有人说是当时仍存在的犹太公会;但从第18节随后所说的话可清楚知道,他所指的是基督教会;它虽尚未形成,当时却已在胚胎之中。“告诉教会,告诉犯错者所生活于其团契中的那一个个别教会;把事情告诉该会众中经众人同意而被指定接受这类报告的人。告诉教会的引导者和治理者,即牧师或牧师们、长老或执事;或者(若该团体的体制如此)告诉会众的代表或首领,或全体成员;让他们查究此事,若发现控诉轻浮、毫无根据,就责备控诉者;若发现它是公正的,就责备犯错者,召他悔改。这会使责备更有锐力和效力,因为责备是:1. “带着更大的庄严”,以及2. “带着更大的权威”而作出的。领受从教会、从牧师、从按职分责备的人而来的责备,是一件严肃可畏的事;因此,凡对基督及其使者所设立的制度稍有敬重的人,就更重视它。
第四,“他若不听教会,轻视劝戒,既不以自己的过错为耻,也不改正,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要把他逐出教会的团契,隔绝于特别的礼仪之外,除去他教会成员的尊荣,使他蒙羞;并警告团体的成员离开他,叫他因罪羞愧,他们也不至于受其感染,或分担其罪责。”那些藐视团体的条例和规则、给它带来羞辱的人,就丧失它的尊荣和特权;在他们悔改、顺服并重新与它和好以前,被搁置一旁是公正的。基督设立这个方法,为要维护教会的尊荣、保守它的纯洁,并使那些造成丑闻的人知罪、改正。但要注意,他没有说:“看他像魔鬼或被定罪的灵,像情形绝望的人”,却说:“像外邦人和税吏,像仍可能恢复并重新接纳的人。不要把他当作仇敌,却要劝他如同弟兄。”给哥林多教会关于那乱伦之人的指示,与这里的规则相合;要把他从他们中间除去(哥林多前书 5:2),交给撒但;因为他既被逐出基督的国度,就被看为属于撒但的国度;他们不可同他交往(第11、13节)。但当他因此谦卑、被挽回时,就必须重新欢迎他进入团契,一切便都好了。
[2.] 这里有一份为照这些规则所作的一切教会处置得以批准而签署的凭据(第18节)。先前对彼得所说的,如今对所有门徒说;并且在他们身上,对直到世界末了教会中所有忠信担任职分的人说。牧师只要忠实传讲基督的话,并在治理教会时严格遵守他的律法(clave non errante——钥匙不向错误的方向转动),便可确信他必承认他们、扶持他们,并批准他们所说所作的,使之被看为他自己所说所作。他必承认他们,
第一,在他们暂停团契的判决上:“凡你们在地上所捆绑的,在天上也要捆绑。”若教会的惩戒正当地遵照基督的设立,基督的审判必随着教会的惩戒而来,就是他属灵的审判,是一切审判中最严厉的,如被弃绝的犹太人所受的(罗马书 11:8):昏迷的灵;因为基督不会容许自己的礼仪被践踏,反要对教会向刚愎犯罪者所作公正的判决说阿们。骄傲的亵慢人无论多么轻看教会的惩戒,都当知道这惩戒已在天庭得到证实;他们向那法庭上诉也是徒然,因为那里已经判决他们有罪。如今被逐出义人会众的人,在大日子也不能站立在其中(诗篇 1:5)。基督不会承认那些教会已正当地交给撒但的人为属他,也不会接纳他们归向自己;但若教会的惩戒因错误或嫉妒而不公,基督必恩慈地找着这样被赶出去的人(约翰福音 9:34、35)。
第二,在他们赦免的判决上:“凡你们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释放。”注意,1. 没有教会的惩戒捆绑得如此牢固,以至罪人悔改、改正后不能也不必须再次释放。已经达到目的的惩罚是够了,犯错者随后必须受饶恕和安慰(哥林多后书 2:6)。除了地狱和天国之间,并没有设定不可越过的深渊。2. 那些因悔改而被教会重新接纳进入团契的人,若他们的心在神面前正直,就可得在天上蒙赦的安慰。暂停团契是为警戒刚愎的人,赦免则为鼓励悔改的人。圣保罗说:“你们赦免谁什么,我也赦免谁”(哥林多后书 2:10),乃是以基督的身分说的。
如今,基督在这里赐给教会的尊荣极大:他不但屈尊察看他们的判决,还要证实它们;随后几节提出两件事,作为此事的根据。
(1.) 神乐意应允教会的祷告(第19节):“你们中间若有两个人同心合意地求什么事,必为他们成全。”可把这应用于,
[1.] 一般地,应用于雅各忠信祷告的后裔一切的祈求;他们寻求神的面并非徒然。圣经中有许多应允信心祷告的恩典应许,但这特别鼓励同心的祷告:“你们中两人同意的祈求,何况许多人同意的。”天上的律法并不限制祈求者的数目。注意,基督乐意尊荣信徒同心的祷告,并准许他们一同向神所作的祈求有特别的效力。若他们同作一个祷告,若他们约定聚集,为某件特别的事一同来到施恩的宝座前,或者虽相隔远方,却在某一特别祷告事项上同心,他们必蒙亨通。神不仅一般地顾念圣徒的祷告,也特别喜悦他们在这些祷告中的合一和相交。见(历代志下 5:13;使徒行传 4:31)。
[2.] 特别地,应用于那些为捆绑和释放而向神所献的祈求;这应许看来尤其是指着这些祈求说的。注意,第一,教会纪律的权柄在这里并非交在一个人手中,至少是假定有两个人参与其中。当那乱伦的哥林多人要被逐出时,教会是聚集在一起的(哥林多前书 5:4),那是一件由许多人施行的惩罚(哥林多后书 2:6)。在如此重要的事上,两人胜过一人,谋士众多便有平安。第二,看见管理教会纪律的人在这事上同心,是好的。那些负责除去冒犯之人中间的火气和怨恨,会成为一切冒犯中最大的冒犯。第三,祷告必须总与教会纪律同行。不要作任何你不能凭信心求神证实的判决。第16章第19节所说的捆绑和释放,是借传道施行的;这里则是借祷告施行的。这样,福音执事全部的权柄都归结为道和祷告,他们必须专心于此。他没有说:“你们若同意判定、定规一件事,事情便必成就”(仿佛牧师是审判官和主宰);却说:“你们若同意向神祈求,便必从他得着。”祷告必须伴随我们为使罪人回转的一切努力;见(雅各书 5:16)。第四,神教会同心为求证实其公正惩戒所献的祈求,必在天上蒙垂听,得着应允:“事情必成就,必在天上被捆绑、被释放;神必对你们向他所作的上诉和祈求加上他的准许。”若基督(在这里以有权柄者的身分说话)说:“事情必成就”,我们就可确信它已经成就,虽我们未按所期待的方式看见果效。我们为那些得罪神和我们的人祷告时,神尤其承认并悦纳我们。约伯被掳之人归回,不是在他为自己祷告时,而是在他为得罪他的朋友祷告时。
(2.) 基督在基督徒聚会中的同在(第20节)。每一个信徒都有基督与他同在;但这里的应许是指两三个人奉他名聚集的会,不但为纪律,也为宗教敬拜或基督徒团契的任何行动。基督徒为圣洁目的的聚会,由此被设立、指引并鼓励。
[1.] 这些聚会由此被设立;基督的教会在世上最可见地存在于宗教聚会中;基督的旨意是要为神的尊荣、人的造就,并为在世上保存宗教的面貌,设立并维持这些聚会。神预备特别应允祷告时,便召集严肃的会(约珥书 2:15、16)。若没有自由和机会举行广大而众多的聚会,即使如此,神也愿意两三个人聚集,表明他们对大聚会的善意。注意,我们在宗教上不能尽如所愿时,就必须尽己所能,神必悦纳我们。
[2.] 这些聚会由此被指引,要奉基督的名聚集。施行教会纪律时,他们必须奉基督的名聚集(哥林多前书 5:4)。这名使他们所作的在地上有权柄,在天上蒙悦纳。在聚会或敬拜中,我们必须仰望基督;必须借着他的许可和设立而聚集,以表示我们与他的关系,宣认对他的信心,并与各处求告他名的人相交。当我们聚集,倚靠作为中保的基督之灵和恩典以求帮助,倚靠他作为中保的功劳和义以蒙悦纳,又实际仰望他为我们到父那里去的道路、在父面前为我们辩护的中保,我们就是奉他的名聚集。
[3.] 这些聚会由此得着基督同在的确据而受鼓励:“那里就有我在他们中间。”按他普遍的同在,他作为神无所不在;但这是他特别同在的应许。他的圣徒在哪里,他的圣所就在那里,他也必住在那里;那是他的安息(诗篇 132:14),也是他的行走之处(启示录 2:1);他在他们中间,叫他们苏醒、刚强,更新、安慰他们,如同日头在宇宙中间。他在他们中间,就是在他们心里;这里所指的是属灵的同在,即基督的灵与他们的灵同在。“那里就有我”,不只是“我将在那里”,而是“我在那里”;仿佛他先来到,在他们以前预备好了,他们必在那里遇见他;他临别时重申这应许(第28章第20节):“我就常与你们同在。”注意,基督在基督徒聚会中的同在是所应许的,可以凭信心祈求并倚赖:“那里就有我。”这等同于旧日神在会幕和圣殿中舍吉拿、即特别的同在(出埃及记 40:34;历代志下 5:14)。
虽然只有两三个人聚集,基督也在他们中间;这对于少数人的聚会是一种鼓励,无论这种聚会是:第一,出于选择。除了个人所作的秘密敬拜,以及全体会众的公共礼拜以外,有时也可能需要两三个人聚在一起,或为在交谈中彼此帮助,或为在祷告中共同相助;这不是轻看公共敬拜,乃是与之相辅相成;基督必在那里同在。或者,第二,出于限制;当聚集的人不超过两三人,或者即使有更多人,他们却因怕犹太人而不敢聚集,基督仍必在他们中间;因为邀请基督临在的,不是敬拜者的人数,乃是他们的信心和真诚的虔敬。即使只有两三人,是所能有的最少数目,然而若基督在他们中间成为一位,且是那首要的一位,他们的聚会便与两三千人的聚会一样尊荣而安慰。
对基督徒敬拜者的鼓励;残酷的债主。
21 那时彼得进前来,对他说,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到七次可以吗?22 耶稣对他说,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个七次。23 天国好比一个王,要和他的仆人算账。24 才算的时候,有人带了一个欠一万他连得的来。25 因为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主人吩咐把他和他妻子儿女,并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26 那仆人就俯伏拜他,说,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27 那仆人的主人就动了慈心,把他释放了,并且免了他的债。28 那仆人出来,遇见他的一个同伴欠他十万银子,便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咙,说,你所欠的还我。29 他的同伴就俯伏在他脚前,求他说,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30 他却不肯,竟去把他下在监里,等他还了所欠的债。31 众同伴看见所作的事,就甚忧愁,去把所作的一切事都告诉了主人。32 于是主人叫了他来,对他说,你这恶仆人!你央求我,我就把你所欠的都免了。33 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34 主人就大怒,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了一切所欠的债。35 你们各人若不从心里饶恕弟兄的过犯,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了。
这段关于冒犯的论述,显然应当理解为个人所受的伤害;这类伤害是在我们权力范围内可以饶恕的。现当注意,
I. 彼得就此事所问的问题(第21节):主啊,我弟兄得罪我,我当饶恕他几次呢?饶恕到七次够吗?
1. 他以为自己必须饶恕,这是理所当然的;基督先前已经教导门徒这个功课(第6章第14、15节),彼得并没有忘记。他知道自己不仅不可向弟兄怀恨,或图谋报复,反而要仍旧作他同样的好朋友,并忘记那伤害。
2. 他以为饶恕到七次已是很大的事;他所指的不是一天七次,如基督所说的(路加福音 17:4),而是一生七次;他假定,若有人以任何方式七次伤害他,即使那人极愿和好,他也可以从此弃绝与那人的交往,不再与他来往。彼得或许想到箴言 24:16:“义人虽七次跌倒,仍必兴起”;或想到阿摩司书 2:1 所提的三番四次的罪过,神不再赦免。注意,我们败坏的本性有一种倾向,要在善事上限制自己,并害怕在宗教上作得太多,尤其害怕饶恕得太多,尽管我们自己蒙了如此多的饶恕。
II. 基督对彼得问题的直接回答:我对你说,不是到七次(他从未有意设定这样的界限),乃是到七十个七次;这是用一个确定的数目表示不确定的数目,却是一个很大的数目。注意,我们数算弟兄得罪我们的次数,是不相宜的。把我们所饶恕的伤害一一记下,含有某种恶意,好像等数目满了,便容许自己报复。神记账(申命记 32:34),因为他是审判者,报应在他;但我们不可如此,免得显出僭越他的宝座。为保守内外的和平,必须不计次数地宽恕伤害;要饶恕,也要忘记。神多多赦免,我们也当如此(诗篇 77:38、40)。这表明我们应当以饶恕伤害为一贯的实行,并习惯于此,直到成为习性。
III. 我们救主进一步借比喻所作的论述,显明饶恕别人加给我们的伤害乃是必要的。比喻不仅有助于敦促基督徒的本分;因为它们能产生并留下印象。这比喻是对主祷文第五个祈求的注释:“免我们的债,如同我们免了人的债。”那些并且只有那些饶恕弟兄的人,才可以盼望蒙神饶恕。这个比喻描绘天国,就是教会,以及福音时代在教会中的治理。教会是神的家,也是他的朝廷;他住在那里,也在那里掌权。神是我们的主人;我们是他的仆人,至少在自称和义务上是如此。总而言之,这比喻表明神从他地上的家中所受的惹动何其多,又表明他的仆人何其乖僻。
这个比喻中有三件事。
1. 主人向那欠他债的仆人所施奇妙的宽仁;他出于对他的纯然怜悯,免了他一万他连得的债(第23–27节)。在此注意,
(1.) 我们所犯的每一个罪,都是欠神的债;这不像因买卖或借贷而向平等者所负的债,乃是向尊长所负的债;好像对君王因保证书失效,或因触犯律法、破坏治安而招致刑罚所负的债;又好像仆人因扣留服事、浪费主人财物、违反契约并招致刑罚而欠主人的债。我们都是债户;我们应当偿还,也要受律法程序的追究。
(2.) 这些债有账目记录,我们不久必为它们被算账。这王要和他的仆人算账。神现今借着我们自己的良心和我们算账;良心是神设在心灵中的审计者,叫我们交账,也与我们算账。一个苏醒的基督徒最先提出的问题之一是:“你欠我主多少?”良心若不受贿,便会说真话,不会把一百写成五十。另有算账的日子将到,那时这些账目要被逐一核对,或被认可,或被驳回;除基督的血以外,没有什么能使这账平衡。
(3.) 罪债是极大的债;有些人因罪比别人负债更多。他开始算账时,最先出现的一个拖欠者,欠了一万他连得。没有人能逃避神圣公义的查问;你的罪必定会查出你来。这债是一万他连得,是极大的数目,据计算相当于一百八十七万五千英镑;这是君王的赎价或一个王国的贡赋,比仆人的债更像。由此可见我们的罪是何等的:[1.] 按其性质的严重性说;它们是他连得,是金钱或重量账目中所用过的最大单位。每一个罪都是一他连得的重担,是一他连得的铅;这就是罪恶(撒迦利亚书 5:7、8)。作为神恩典管家的我们所受托的职分,每一项都是一他连得(第25章第15节),是一他连得的金子;每有一项被埋藏的,何况每有一项被浪费的,我们便欠一他连得,这就增加了账目。[2.] 按其数目的浩大说;它们是一万,是万万,比我们头上的头发还多(诗篇 40:12)。谁能明白自己过失的数目,或说出自己得罪了多少次呢?(诗篇 19:12)
(4.) 罪债如此重大,以致我们无力偿还;他没有什么偿还之物。罪人是无力偿债的债户;圣经既把众人都圈在罪里,就是对我们众人所颁布的破产法。金银不能偿还我们的债(诗篇 49:6、7)。祭物和供物也不能;我们的善行不过是神在我们里面所作的工,不能作补偿;我们毫无力量,不能自救。
(5.) 若神按严格的公义待我们,我们就要像无力偿债的债户一样被定罪;神也可以借着我们彻底的毁灭荣耀自己。公义要求偿还,Currat, lex——让律法的判决得以执行。这仆人因自己的挥霍和任性欠下这债,所以公义地说,可以任凭他因这债而受苦。他的主人吩咐把他卖作苦役奴隶,卖到桨船上,卖去在监狱中推磨;又把他的妻子儿女和一切所有的都卖了偿还。看哪,每一个罪所当得的是什么;这就是罪的工价。[1.] 被卖。那些卖身行恶的人,必须被卖以作偿还。罪的俘虏就是忿怒的俘虏。被卖作奴隶的人失去一切安慰,只剩性命,使他能感觉自己的苦难;这正是被定罪罪人的情形。[2.] 如此他要使人偿还,就是朝着偿还做些事;尽管卖掉这样毫无价值的人,绝不可能偿付如此大的债。借着罪人的定罪,神圣公义将永远在得着偿付,却永不能完全满足。
(6.) 被定罪的罪人不能不在神面前谦卑,求怜悯。这仆人在这控告和判决之下,俯伏在他君王主人脚前敬拜他;或者,如有些抄本所读,他恳求他;他的请求极其谦卑,也极其迫切:“主啊,宽容我,将来我都要还清”(第26节)。这仆人先前知道自己欠了这么多债,却毫不挂心,直到被叫来算账。罪人通常不在意自己罪得赦免,直到被某句使人苏醒的话、某件令人震惊的护理,或临近的死亡拘拿,那时才说:“我朝见耶和华,在至高神面前跪拜,当献上什么呢?”(弥迦书 6:6)神何等容易、何等迅速地能使最骄傲的罪人俯伏在他面前;使亚哈披麻布,使玛拿西祷告,使法老承认,使犹大归还,使西门行邪术的恳求,使伯沙撒和腓力斯战兢。当神把罪按次序摆在最刚硬的心面前时,那心就要消化。这仆人不否认债务,也不寻求遁辞,更不设法躲藏。
但是,[1.] 他求时间:“宽容我。”忍耐和宽容是极大的恩惠,但以为单靠这些便能救我们,乃是愚妄;缓刑不是赦免。许多人蒙宽容,却未因此被领到悔改(罗马书 2:4),那么他们蒙宽容也无益于他们。
[2.] 他应许偿还:“请宽容我一会儿,我都要还清。”注意,许多在罪中受责备的人,愚妄地以为自己能为加给神的伤害作补偿;如同那些要作和解破产者的人,想用长子为自己的过犯献上(弥迦书 6:7),又如那些企图建立自己义的人(罗马书 10:3)。那没有什么偿还之物的人(第25节)却以为自己能全都偿还。可见骄傲黏得多紧,甚至黏在苏醒的罪人身上;他们被定罪,却不谦卑。
(7.) 无限怜悯的神极其乐意,出于纯然怜悯,赦免那些在他面前谦卑之人的罪(第27节);那仆人的主人本可公义地毁灭他,却怜悯地释放了他;既不能借债的偿付而得满足,便愿借债的赦免而得荣耀。仆人的祈求是:“宽容我”;主人的恩准却是完全的免债。注意,[1.] 罪得赦免是由于神的怜悯,出于他慈悲的怜悯(路加福音 1:77、78);他动了慈心。神施怜悯的理由取自他自己里面;他要怜悯谁,就怜悯谁。神怜悯普世的人类,因他们困苦,便差遣他的儿子作他们的中保;他怜悯个别的悔罪者,因他们觉察自己的苦难(心灵破碎痛悔),便在爱子里悦纳他们。[2.] 神有赦免最大的罪,若人悔改。虽然债极其重大,他却全然赦免(第32节)。虽然我们的罪极多极重,然而按福音的条件,仍可得赦免。[3.] 免债就是释放债户;他释放了他。债券被取消,判决被撤销;直到我们的罪得赦免,我们才得自由行走。但要注意,虽然他免除了他作为债户所当受的刑罚,却没有免除他作为仆人所当尽的本分。罪得赦免并不减轻,反倒加强我们顺服的义务;神既乐意使像我们这样曾经挥霍的仆人,仍留在他如此有益的服事中,我们必须看为恩惠;因此他应当救我们,使我们可以事奉他(路加福音 1:74)。“我是你的仆人,因为你解开了我的绑索。”
2. 这仆人对同伴所行不合理的严厉,尽管他的主人曾向他施恩(第28–30节)。这代表那些人的罪:他们虽然在索取本属自己的东西时并非不公,却在索取本属自己的东西时严厉无情,索取到权利的极限,这有时就成为实际的错误。Summum jus summa injuria——把一项要求推到极端,它就成为错误。为伤害所造成的债索取补偿,若既不为修补损害,也不为公共益处,只为报复,虽律法也许容许,in terrorem——为使人畏惧,也因人的心硬,却不合基督徒的精神。为金钱债务起诉一个绝不可能偿还的债户,以致任凭他在监中灭亡,表明人爱钱过于所当有的,又爱邻舍不够(尼希米记 5:7)。
看这里,(1.) 这债何等小,与主人免给他的一万他连得相比,是何等极小;他的同伴欠他一百银币,约合我们的钱三镑半克朗。注意,人对人所犯的罪,与人干犯神的罪相比,算不得什么。对与我们一样之人的羞辱,不过如尘埃、微粒、蚊虫;但对神的羞辱,却如他连得、梁木、骆驼。然而这并不是说我们可以轻看伤害邻舍,因为那也是得罪神;而是说我们应当轻看邻舍对我们的伤害,不可夸大它,或筹谋报复。大卫不把别人加给他的侮辱放在心上:“我如聋子不听”;但他把干犯神的罪大大放在心上;为此他的眼泪下流成河。
(2.) 这要求何等严厉;他揪着他,掐住他的喉咙。骄傲愤怒的人以为,只要所要求的事本身是公正的,即使方式极其残酷无情,也足以为他们辩护;但这站立不住。何必如此施暴呢?本可不掐住债户的喉咙而索取债务;不必传票,也不必差差役去捉他。这人的举止何等专横,他的心灵却何等卑贱奴性!若他自己因欠主人债而要下监,他的情势必十分紧迫,他在索取自己所有之物时走到这个极端,尚可有些藉口;但骄傲和恶意常常比最迫切的需要更能使人严厉。
(3.) 债户何等顺服;他的同伴虽与他平等,却知道自己多么在他怜悯之下,便俯伏在他脚前,为这微小的债向他谦卑,正如他自己为那大债向主人所作的一样;因为借的人是贷的人之仆(箴言 22:7)。注意,那不能偿债的人应当对债主极其恭敬,不但向他们说好话,而且尽力为他们尽一切善意的服务;不可向索取自己所有之物的人发怒,也不可因此毁谤他们;即使他们作得严厉,也当把自己的案件交给神为自己申辩。穷人的请求是:“宽容我”;他诚实承认债务,不叫债主费力证明,只求时间。注意,忍让虽不是免债,有时却是一项必要而可称许的慈善。我们索取时既不可苛刻,也不可急躁,当想神忍耐我们有多久。
(4.) 债主何等不肯和解、何等暴怒(第30节);他不肯宽容他,也不听他美好的应许,反而毫不怜悯地把他下在监里。他何等傲慢地践踏一个与自己一样好、且向他屈服的人!他何等残酷地对待一个没有害过他、即使如此也不能使他得益的人!无怜悯的债主可在此如镜中看见自己的脸;他们最喜悦的莫过于吞吃和毁灭(撒母耳记下 20:19),并以拥有穷苦债户的骨头为荣耀。
(5.) 其余仆人何等忧虑;他们甚是忧愁(第31节),为债主的残酷,也为债户的灾祸而忧愁。注意,我们同仆人的罪和苦难,应当使我们忧伤烦恼。我们任何弟兄或因残酷野蛮而把自己作成猛兽,或因有权势者非人的对待而被作成奴役的牲畜,都是可悲的。看见一个同仆人不是像熊一样暴怒,便是像虫一样被践踏,凡对其人性或宗教的尊荣稍有嫉妒心的人,都不能不大为悲痛。看所罗门怎样看待受欺压之人的眼泪和欺压者的权势(传道书 4:1)。
(6.) 这事如何被带到主人面前;他们来,把一切告诉主人。他们不敢为此责备同伴;他太不讲理,也太蛮横了(宁可遇见丢崽子的母熊,也不要遇见正行愚妄的愚昧人);但他们去见主人,求他为受欺压者对抗欺压者。注意,那使我们有忧伤机会的事,也当使我们有祷告的机会。我们对恶人邪恶以及受苦之人苦难的抱怨,都当带到神面前,交托给他。
3. 主人对仆人所犯残酷之罪所发公义的愤慨。仆人们尚且如此不悦,主人更是如此;他的怜悯远在我们之上。现当在此注意,
(1.) 他如何责备仆人的残酷(第32、33节):“你这恶仆人。”注意,无怜悯就是邪恶,是大大的邪恶。[1.] 他以仆人从主人所受的怜悯责备他:“我免了你这一切的债。”那些善用神恩惠的人,绝不会被人以此责备;但那些滥用的人,可以预期要受这样的责备(第11章第20节)。要思想,这是全部的债,是那巨大的债。注意,罪的重大彰显赦罪怜悯的丰富:我们应当思想有多少罪已蒙赦免(路加福音 7:47)。[2.] 他由此显明仆人有义务怜悯同伴:“你不应当怜恤你的同伴,像我怜恤你吗?”注意,既蒙怜悯的人,理当施怜悯。Dat ille veniam facile, cui venia est opus——需要赦免的人,容易赦免人。塞涅卡《阿伽门农》。他向他指出:第一,他本当更加怜恤同伴的困苦,因为他自己已经经历同样的困苦。我们亲身感受过的,就更能与弟兄同感。以色列人知道寄居者的心,因为他们也作过寄居者;这仆人本应比别人更知道被拘拿的债户的心,便不该如此苛待这样的人。第二,他本当更效法主人温柔的榜样,因为他亲自经历过这温柔,并大大得益。注意,对赦罪怜悯的安慰性觉察,大大使我们的心乐于饶恕弟兄。就在赎罪日结束时,禧年的角吹响,宣告债务的释放(利未记 25:9);因为我们必须怜悯弟兄,如同神怜悯我们。
(2.) 他如何撤回赦免,取消免债,使那定他的判决重新生效(第34节);他把他交给掌刑的,等他还清一切所欠的债。虽这邪恶极大,主人却没有加给他别的刑罚,只要他偿还自己的债。注意,那些不肯接受福音条件的人,无需比被留在律法之下、任律法向他们运行更悲惨。看刑罚如何与罪相应;不肯饶恕的,便不得饶恕;他把他交给掌刑的;他对同伴所能作到的极限,不过是把他下在监里,他自己却被交给掌刑的。注意,神忿怒毁灭我们的能力,远超过任何受造物力量和忿怒的最大限度。他自己良心的责备和惊恐会作他的掌刑者,因为那是永不死的虫;魔鬼是神忿怒的执行者,现今是罪人的试探者,将永远作他们的掌刑者。他被送到监狱,等他还清一切。注意,我们欠神的债绝不作和解;不是全被赦免,就是全被追讨;天上得荣耀的圣徒,借基督完全的补偿,罪全蒙赦免;地狱中被定罪的罪人,正在偿还一切,就是为一切受刑。罪对神所犯的过错是在尊荣的事上,绝不能以任何会使事情大为减损的方式和解;因此,必须以某种方式,或由罪人,或由其保证人,得着偿还。
最后,这里有整个比喻的应用(第35节):“我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基督在此给神的称号,曾在第19节一个安慰的应许中使用:“我在天上的父必为他们成全”;这里却用于一个可怕的威吓。若神的治理有父亲般的性质,由此可知其治理是公义的;但不可因此推论说它不严厉,或说在他的治理之下我们不必因惧怕神圣的忿怒而存敬畏的心。我们向神祷告,称他为我们在天上的父时,便受教导求罪得赦免,如同我们饶恕我们的债户。现当注意,
1. 饶恕的本分;我们必须从心里饶恕。注意,我们若不从心里饶恕得罪我们的弟兄,就不是正确地、蒙悦纳地饶恕他;因为这是神所看的。心中不可怀藏恶意,也不可对任何人怀着恶念;不可在那里孵育报复的图谋或欲望,正如许多外表看来和平、已经和好的人所存的那样。然而这还不够;我们必须从心里愿意并寻求,连那些得罪我们之人的福祉。
2. 不饶恕的危险:“你们的天父也要这样待你们。”(1.) 这不是要教导我们神会向任何人撤回他的赦免,而是说,按福音的原则,他拒绝赦免那些不具备蒙赦免资格的人;他们虽曾像亚哈那样显出谦卑,便以为自己已在蒙赦免的状态,别人也以为他们如此,并大胆享用其中的安慰。圣经中有足够关于赦免失效的提示,警戒擅敢的人;但也有足够关于赦免持续的保证,安慰真诚却胆怯的人;使这一等人惧怕,另一等人盼望。那些不饶恕弟兄过犯的人,从未真正悔改自己的罪,也从未真正信福音;所以从他们夺去的,不过是他们似乎有的(路加福音 8:18)。(2.) 这乃是要教导我们:那些不施怜悯的,必受无怜悯的审判(雅各书 2:13)。为得赦免与和平,不但要行公义,也必须好怜悯。这是在神和父面前清洁没有玷污的虔诚的一个本质部分,也是从上头来的智慧——温良、容易亲近——的一个本质部分。那些虽有基督徒之名,却坚持以最严厉、最无怜悯的方式对待弟兄的人,以为可以为满足自己放纵的情欲而不遵守基督最严格的律法;他们每逢念主祷文时,便是在咒诅自己。他们将在那日如何回答这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