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记上 1
撒母耳的历史在这里开始,正如参孙的历史一样早,甚至在他出生以前;后来施洗约翰和我们蒙福救主的历史也是如此。有些圣经中的杰出人物仿佛从云中落下,他们初次出现时,已经在完全的成长和光辉之中。但另一些人则从出生、从母腹、从受孕之时就被说明。神论先知耶利米所说的话,对所有人都是真实的:“我未将你造在腹中,我已晓得你,”(耶利米书 1:5)。但有些伟人来到世上时比别人更受注意,并且更早从普通人中被分别出来,撒母耳就是其中之一。在这事上,神是按自由的主权行事。参孙的故事把他介绍为应许之子,Judg 13。但撒母耳的故事把他介绍为祷告之子。参孙的出生,是由天使预告给他的母亲;撒母耳则是他的母亲向神求来的。二者合在一起,表明由神的话和祷告所产生的奇事。撒母耳的母亲是哈拿,她是本章故事中主要相关的人物。I. 这里有她的苦难——她没有儿女,并且这苦难因她对手的傲慢而加重,但在某种程度上又因她丈夫的慈爱而得以平衡(第1–8节)。II. 她在这苦难之下向神所作的祷告和许愿;大祭司以利起初责备她,后来却鼓励她(第9–18节)。III. 撒母耳的出生和乳养(第19–23节)。IV. 把他献给主(第24–28节)。
撒母耳的出身;以利加拿、哈拿和毗尼拿(主前1140年)
1 以法莲山地的拉玛琐非有一个人,名叫以利加拿,是以法莲人苏弗的玄孙,托户的曾孙,以利户的孙子,耶罗罕的儿子。2 他有两个妻,一个名叫哈拿,一个名叫毗尼拿;毗尼拿有儿女,哈拿没有儿女。3 这人每年从本城上到示罗,敬拜祭祀万军之耶和华。在那里有以利的两个儿子,何弗尼、非尼哈,是耶和华的祭司。4 到以利加拿献祭的日子,他把祭肉分给妻子毗尼拿和毗尼拿所生的儿女;5 给哈拿的却是上好的分,因为他爱哈拿;只是耶和华使哈拿不能生育。6 哈拿的对头也大大激动她,要使她烦恼,因为耶和华使她不能生育。7 年年都是这样,她上到耶和华殿的时候,毗尼拿就这样激动她;所以哈拿哭泣,不吃饭。8 她丈夫以利加拿对她说,哈拿啊,你为何哭泣?为何不吃饭?为何心里愁闷?有我不比十个儿子还好吗?
这里记述了先知撒母耳所出生的家庭状况。他父亲名叫以利加拿,是利未人,属哥辖族的家族(那支派中最尊贵的家族),这可见于 历代志上 6:33、34。他的祖先苏弗是以法他人,就是属犹大伯利恒的,那里称为以法他(路得记 1:2)。这个利未家族最初在那里定居,但其中一支后来迁到以法莲山地,以利加拿就是从这一支出来的。米迦的利未人也从伯利恒来到以法莲山地(士师记 17:8)。也许这里指出他们原是以法他人,是为显明他们与大卫的关系。这位以利加拿住在拉玛,或拉玛琐非;拉玛琐非意为双重的拉玛,即上城和下城,与约瑟所属的亚利马太相同,这里称为拉玛琐非。琐非意为守望者;他们那里大概有一所先知学校,因为先知被称为守望者;迦勒底意译本称以利加拿为先知的门徒。但在我看来,预言之事是在撒母耳身上复兴的,因为在他以前很久没有公开的异象(第3章第1节)。从摩西到撒母耳,除了 士师记 6:8,也没有提到耶和华的先知。因此,我们没有理由认为这里在撒母耳自己建立以前,已有任何先知的养成之所或学院(第19章第19、20节)。这就是撒母耳的出身和他出生地的记述。现在让我们留意这家庭的状况。
I. 这是一个敬虔的家庭。以色列所有家庭都应当如此,利未人的家庭更应特别如此。传道人应当成为家庭宗教生活的榜样。以利加拿在庄严的节期上到示罗的会幕,敬拜并向万军之耶和华献祭。我想这是圣经中第一次称神为万军之耶和华——Jehovah Sabaoth;后来他常常以这个名被称呼、被认识。先知撒母耳很可能是第一个使用神这个称号的人,为要安慰以色列;在他的时候,以色列的军队稀少而软弱,仇敌的军队众多而强大;那时他们想到自己所事奉的神是万军之主,统管天上地下的一切众军,这就会成为他们的扶持。他对这些众军有至高的命令权,并且按自己的喜悦使用他们。以利加拿是一个乡间利未人,就表面所见,他没有任何职位或职分要求他在会幕供职,但他像一个普通以色列人一样,带着自己的祭物上去,为要鼓励邻舍,并给他们树立好榜样。他献祭时也敬拜,把祷告和感谢与祭物结合起来。在这宗教生活的道路上,他是恒常的,因为他每年都上去。使他这行为更可称许的是:1. 当时各民中普遍有宗教的衰微和忽略。他们中有人敬拜别神,大多数人在事奉以色列的神上懈怠;然而以利加拿仍持守自己的纯正。不论别人怎样,他的决心是他和他的家必事奉耶和华。2. 以利的两个儿子何弗尼和非尼哈,是当时主要在神殿中供职的人;他们在自己的位置上行事很坏,我们以后会看见;然而以利加拿仍上去献祭。神那时把他的百姓系于一个地方和一个坛,并且禁止他们在任何借口下到别处敬拜;因此,他出于纯全顺服那命令,就到示罗去。祭司若不尽本分,他仍要尽自己的本分。感谢神,我们在福音之下,并不受限于任何一个地方或家族;但被升高的救赎主赐给他教会的牧师和教师,只有那些其服事趋向成全圣徒、建立基督身体的人(以弗所书 4:11、12)。没有人能辖制我们的信心;但我们的责任是对那些帮助我们成圣和喜乐的人,而不是对那些像何弗尼和非尼哈一样,因可耻的不道德使耶和华的祭物被厌恶的人;不过圣礼的有效性和功效仍不取决于施行者的纯洁。
II. 然而这是一个分裂的家庭,它的分裂既带来罪责,也带来忧伤。哪里有敬虔,那里若没有合一就实在可惜。一个家庭共同的敬拜应当结束其中的分裂。
1. 这分裂的原始原因,是以利加拿娶了两个妻子;这违背了婚姻最初的设立,我们的救主正是把婚姻归回到那设立,马太福音 19:5、8:“起初并不是这样。”这在亚伯拉罕的家、雅各的家中都造成了祸患,在以利加拿的家也是如此。神的律法为我们今世的安慰和平安所作的安排,远胜于我们若凭自己所能作的!以利加拿很可能先娶了哈拿,而因为她没有像他所希望的那样早生儿女,他便娶了毗尼拿;毗尼拿确实为他生了儿女,但在其他事上却成为他的烦恼。人常常这样被自己所造的杖责打。
2. 这错误之后随之而来的,是两个妻子不能和睦。她们各有不同的祝福:毗尼拿像利亚一样多结果子,有许多儿女;这本应使她安然并感恩,尽管她只是第二个妻子,且较少被爱。哈拿像拉结一样确实没有儿女,但她十分受丈夫珍爱;他把一切机会都用来让她和别人知道她是如此,并且多次给她上好的分(第5节);这本应使她安然并感恩。但她们性情不同:毗尼拿不能承受多结果子的祝福,反而变得高傲无礼;哈拿不能承受不生育的苦难,反而变得忧郁不满;以利加拿在她们之间就有一个艰难的角色要承担。
(1.) 尽管家中有这不幸的纷争,以利加拿仍保持在神坛前的事奉,并带着他的妻子和儿女同去,使他们若在别的事上不能一致,至少可以一同敬拜神。若一个家庭的敬拜不能胜过它的分裂,分裂也不可阻止它的敬拜。
(2.) 他尽其所能鼓励哈拿,并在她的苦难下扶持她的心志(第4、5节)。在筵席上,他献平安祭,为他家中的平安祈求;当他和家人要吃他们从祭物中所得的分,以表明他们与神和他的坛相交时,虽然他分给毗尼拿和她儿女足够的分,却给哈拿上好的分,就是桌上最好的那一块,乃是在这种场合惯常给最受看重之人的那一份(无论那是什么);他这样做,是为表明他对她的爱,并尽可能给她一切确证。请注意:[1.] 以利加拿并不因妻子不能生育而少爱她。基督爱他的教会,虽然教会有软弱、有不结果子的情形;男人也当这样爱自己的妻子(以弗所书 5:25)。若因亲属有某种他们无力改变、且不是他们的罪而是他们苦难的软弱,就减少我们对他们当有的爱,那就是使神的护理与他的训诫相争,并且极不仁慈地给受苦者加添苦难。[2.] 因她受苦、受辱、心灵低落,他就更加用心显明他的爱。扶持软弱的人、扶起被压倒的人,是智慧,也是本分。[3.] 他借着把平安祭中所得的分给她,显明他对她的大爱。我们也应当这样向朋友和亲属证明我们的情意,就是多为他们祷告。我们越爱他们,就越应在祷告中为他们留更多位置。
(3.) 毗尼拿极其乖戾并且惹人恼怒。[1.] 她拿哈拿的苦难责备她,因她不生育就轻看她,并用讥刺的话对待她,好像她是不蒙天上眷顾的人。[2.] 她嫉妒哈拿在以利加拿爱中所占的地位;以利加拿越恩待哈拿,她就越被激怒而反对哈拿,这完全是卑劣而残忍的。[3.] 她在她们上耶和华殿的时候最常这样做,也许是因为那时她们比平时更多在一起,或因为那时以利加拿最显明对哈拿的爱。但在这样的时候显出她的恶意是很有罪的,因为在神的坛前举起清洁的手时,本应没有忿怒和争吵。在那时使哈拿烦恼也是极不仁慈的,不仅因为那时她们在人群中,别人会留意到这事,也因为那时哈拿应当专心敬拜,并且希望自己最平静、最镇定,免受搅扰。那与我们的纯洁和平安为敌的大仇敌,最勤于在我们最应镇定的时候搅扰我们。神的众子来站在耶和华面前时,撒但也必定来到他们中间(约伯记 1:6)。[4.] 她年复一年地持续这样做,不是一两次,而是她一贯的做法;无论对丈夫的敬重,还是对哈拿的怜悯,都不能使她改掉这事。[5.] 她的目的就是使哈拿烦躁,也许希望使她心碎,以便独占丈夫的心;或者因为她以哈拿的不安为乐,而哈拿越烦躁,就越使她称心。注意,以使忧郁和心灵忧伤的人伤痛为乐,以使容易烦躁不安的人失去平静为乐,乃是卑劣性情的证据。我们应当彼此担当重担,而不是加重重担。
(4.) 哈拿(可怜的妇人)不能承受这激动:她哭泣,不吃饭(第7节)。这使她自己不安,也使她所有亲属不安。她不吃筵席上的食物;她的愁苦夺去了她的食欲,使她不适于与任何人相处,并且在家庭喜乐的和谐中成为不协调之处。她不吃的是献祭筵席上的食物,因为他们在哀伤中不可吃圣物(申命记 26:14;利未记 10:19)。然而,她在如此程度上任凭属世的忧愁,以致使自己不适于在神里面有圣洁的喜乐,这仍是她的软弱。那些性情烦躁、容易把激怒自己的事过分放在心上的人,是与自己为敌,并且大大剥夺自己在生命和敬虔中的安慰。我们看见神指出夫妻关系中的不满和不和所带来的这种坏影响,就是受委屈的一方用眼泪遮盖耶和华的坛,以致他不再看顾那供物(玛拉基书 2:13)。
(5.) 以利加拿尽其所能对她说安慰的话。她没有像撒拉那样因他娶了另一个妻子而责备他的不仁慈,也没有以辱骂还毗尼拿的辱骂,而是把烦恼全然归在自己身上,这使她极值得同情。以利加拿表明,他因她的忧伤极其忧伤(第8节):哈拿啊,你为何哭泣?[1.] 他看见她这样被忧愁压倒,自己也大受搅扰。那些因婚姻成为一体的人,也应当在这种程度上同有一心,彼此分担患难,以致一方不安时,另一方也不能安然。[2.] 他出于爱责备她:你为何哭泣?为何心里愁闷?凡神所爱的,他都责备;我们也当如此。他促使她查问自己忧伤的原因。虽然她有正当理由忧愁,但仍当思量自己是否有理由忧愁到这样的程度,尤其是否该忧愁到因此不能吃圣物。注意,我们因任何事而有的忧愁,若使我们偏离对神的本分,使我们在他里面的安慰变苦,使我们对所享受的怜悯不感恩,并对神在更多怜悯中向我们所显的良善不信任,使我们在基督里的喜乐受压抑,并拦阻我们履行自己具体关系中的本分、享受其中的安慰,那这忧愁就是有罪而过度的。[3.] 他暗示,就他这方面而言,绝不会缺少什么来平衡她的忧伤:“有我不比十个儿子还好吗?你知道我全心爱你,就让这安慰你。”注意,我们应当留意自己的安慰,以免为自己的十字架过度忧伤;因为我们的十字架是我们所配得的,而我们的安慰却是我们已经丧失资格仍得着的。若我们要保持天平平衡,就必须看那支持我们的,也看那反对我们的,否则就是对护理不公,对自己不仁慈。神使这两样彼此相对(传道书 7:14),我们也当如此。
哈拿的祷告(主前1140年)
9 他们在示罗吃喝完了,哈拿就站起来。祭司以利坐在耶和华殿门框旁边的位上。10 哈拿心里愁苦,就向耶和华祷告,痛痛哭泣。11 她许愿说,万军之耶和华啊,你若垂顾婢女的苦情,记念我,不忘记婢女,赐婢女一个男孩,我就使他终身归与耶和华,不用剃刀剃他的头。12 哈拿在耶和华面前不住祷告,以利定睛看她的嘴。13 原来哈拿心中说话,只动嘴唇,听不见声音,因此以利以为她醉了。14 以利对她说,你要醉到几时呢?你不应该喝酒。15 哈拿回答说,我主啊,不是这样;我是心灵忧伤的妇人,清酒浓酒都没有喝,只在耶和华面前倾心吐意。16 不要把婢女看作比列的女子;我因满腹愁苦怨诉,直到如今才说话。17 以利回答说,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愿以色列的神允准你向他所求的。18 她说,愿婢女在你眼前蒙恩。于是那妇人走去吃饭,面上不再带愁容了。
以利加拿曾温和地责备哈拿过度的忧伤,在这里我们看见这责备的良好效果。
I. 这使她去吃饭。她吃了,也喝了(第9节)。她没有在忧伤中硬着自己,也没有因受到责备就变得乖戾;但当她察觉丈夫因她不来同他们吃饭而不安时,她就尽力使自己的心灵振作起来,并来到桌前。约束我们的情欲,与约束我们的食欲一样,都是极大的克己。
II. 这使她去祷告。这使她思量:“我发怒合宜吗?我烦躁合宜吗?这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我这样把重担捆在自己肩上,不如借着祷告把它卸下,投靠耶和华,岂不更好吗?”以利加拿曾说:“有我不比十个儿子还好吗?”这也许使她心里想:“无论他是不是,神总是如此,因此我要向他求告,在他面前倾吐我的苦情,试试看这能给我什么释放。”如果她要为这事比平常更郑重地向施恩宝座陈明,那么现在正是时候。他们在示罗,在会幕门口,就是神曾应许与他百姓相会之处,也是祷告的殿。他们刚献上平安祭,为要得着神的恩惠和一切美善,并表明他们与他相交;又因自己蒙他悦纳而得安慰,就吃了祭物;现在她按着那祭物的功效献上祷告,是合宜的,因为平安祭不仅为罪成就赎罪,也为我们获得祷告蒙垂听、蒙悦纳,并为这些祷告获得平安的答复。在我们一切祈求中,都必须注目于那祭物。现在,论到哈拿的祷告,我们可以观察到:
1. 其中有热切而活泼的敬虔,这在若干方面显明出来,为要指引我们祷告。(1.) 她善用当时心灵的忧伤和烦恼,以激发并振奋自己在祷告中的敬虔情感:她心里愁苦,就祷告(第10节)。我们应当这样善用自己的苦难;苦难应当使我们在向神陈明时更加活泼。我们蒙福的救主自己在极其痛苦中,祷告更加恳切(路加福音 22:44)。(2.) 她把眼泪与祷告相调和。这不是干枯的祷告:她痛痛哭泣。她像一个真正的以色列人一样,哭泣并恳求(何西阿书 12:4),仰望我们神温柔的怜悯,他知道愁苦的灵魂。祷告从她心中发出,正如眼泪从她眼中流出。(3.) 她的祈求非常具体,却又十分谦逊。她求一个孩子,一个男孩,使他可以适合在会幕中事奉。神准许我们在祷告中,不仅笼统地求美善之事,也可以提到我们最需要、最渴望的那特别美善之事。然而她没有像拉结那样说:“给我孩子,”(创世记 30:1)。她若得一个,就十分感恩了。(4.) 她庄严地许愿,或作出应许,若神赐她一个儿子,她就把他献给神(第11节)。他按出生原是利未人,因此归于神的事奉;但按她的愿,他要成为拿细耳人,并且他的童年也要成为圣洁。她很可能事先已把自己的心意告诉以利加拿,并且得到了他的同意和认可。注意,父母有权把自己的儿女奉献给神,作活祭和属灵的祭司;这样也把一种责任放在他们身上,就是要他们一生忠心事奉神。还要注意,当我们追求某项怜悯时,很适宜用约束缚自己的灵魂,就是若神将它赐给我们,我们就把它奉献给他的尊荣,并欢然把它用于他的事奉。并不是说我们可以借此自称配得这恩赐,而是这样我们就适合承受它,并适合享受它的安慰。既盼望怜悯,就让我们应许尽本分。(5.) 她说这一切时声音很轻,没有人能听见。她的嘴唇动了,声音却听不见(第13节)。她借此见证自己相信神知道人的心和心中的愿望。思想在他面前就是言语;他也不是那种必须向其大声呼喊的神明(列王纪上 18:27)。这也显明她在亲近神时的谦卑和圣洁羞怯。她不是那种使自己的声音在高处被听见的人(以赛亚书 58:4)。这是秘密的祷告,因此虽是在公共场所作的,却是这样秘密地作,不像法利赛人祷告,是为叫人看见。祷告确实不是我们有理由羞愧的事,但我们必须避免一切显出炫耀的外貌。让神与我们灵魂之间发生的事,留在我们自己里面。
2. 她因此所受的严厉责备。以利此时是大祭司,也是以色列的士师;他坐在殿中的位上,察看那里所行的事(第9节)。这里称会幕为殿,因为它现在已经固定下来,并起到殿的一切用途。以利坐在那里接受求问并给出指引;他在某处(很可能在一个隐蔽角落)看见哈拿正在祷告,因她不寻常的样子便以为她醉了,于是照此对她说(第14节):“你要醉到几时呢?”这正是圣灵使彼得和众使徒开口说话时,他们所受的那种指控(使徒行传 2:13)。也许在这个堕落的时代,在会幕门口看见醉酒的妇人并不稀奇;否则,人会以为何弗尼和非尼哈的卑劣私欲,不可能在那里如此容易找到猎物(第2章第22节)。以利把哈拿看作这些人中的一个。罪孽泛滥并成为风气的一个坏影响,就是它常常使无辜的人被怀疑。当一种疾病流行时,人人都被怀疑染上了。现在,(1.) 这是以利的过错;没有更好的观察或了解,就作出这样严厉的责备,是很大的过错。如果他自己的眼睛已经昏花,就应当吩咐身边的人去查问。醉酒的人通常喧嚷骚动,但这可怜的妇人却沉默而镇定。他的过错更重,因为他是耶和华的祭司,本应能体谅愚蒙的人(希伯来书 5:2)。注意,我们不宜在对别人作判断时鲁莽急躁,也不宜急于相信人犯了恶事,尤其当作为判断根据的事实尚有疑问、未经证实,或也可以作善意解释时。爱心命令我们凡事盼望众人的好,并禁止苛责论断。保罗即使有很好的消息,也只是部分相信(哥林多前书 11:18),盼望事情并非如此。我们尤其应当谨慎,不要论断别人的敬虔行为,免得把诚实热心所结出的果子,且为神所悦纳的事,称为假冒为善、狂热或迷信。(2.) 这是哈拿的苦难;而且是很大的苦难,加在其余一切苦难之上,如醋浇在她灵里的伤口上。她曾因不吃不喝被以利加拿责备;现在又被以利责备,好像她吃喝太多,这实在很难承受。注意,行善的人被人恶意揣测,并不是新事;若这事有时临到我们,我们也不该以为希奇。
3. 哈拿谦卑地为自己辩明,脱离所被指控的这罪。她承受得极其美好。她没有反过来控告以利,并以他自己儿子的放荡责备他,没有叫他先看顾自己家、约束他们,也没有告诉他,像他这样身居其位的人,如此欺凌一个在施恩宝座前忧伤敬拜的可怜人,是多么不合宜。当我们在任何时候受到不公正的责备时,都需要在自己嘴唇的门前加倍看守,使我们不反控他人,不以责备还责备。哈拿认为为自己辩明就够了,我们也当如此(第15、16节)。(1.) 为了公正对待自己,她明确否认这指控,并以尽可能的尊敬对他说话,称他为我主,表示她多么渴望在他眼中站得正,也多么不愿处在他的责备之下。“我主啊,不是这样;事情并不像你所怀疑的。我清酒浓酒都没有喝,一点也没有”(虽然把酒给这样心中沉重的人喝,本是相当合宜的,箴言 31:6),“更没有过量;所以不要把婢女看作比列的女子。”注意,醉酒的人是比列之子(特别是醉酒的女子),是那恶者的儿女,是悖逆之子,是不肯忍受轭的儿女(否则他们就不会醉酒),尤其当他们实际醉酒的时候。不能管束自己的人,也不愿容忍别人管束。哈拿承认,若她确实犯了这罪,这罪就极大,而他可以公正地把她逐出神殿的院子;但她为自己辩护时说话的方式,已足以证明她并没有醉。(2.) 为了公正对待他,她说明自己当前举止的缘由,因为这举止引起了他的怀疑:“我是心灵忧伤的妇人,沮丧而不安,所以我不像别人那样;眼睛发红不是因为酒,而是因为哭泣。此刻我并不是像醉酒的人和愚昧人那样自言自语,而是在耶和华面前倾倒我的心;他听见并明白心的语言,而这一切是因我满腹的怨诉和忧伤。”她在向神祷告时比平常更加热切,她告诉他,这就是她似乎激动混乱的真正原因。注意,当我们受到不公正责备时,应当努力不仅澄清自己,也要借着把他们误解之事作公正真实的说明,使弟兄们满意。
4. 以利为自己鲁莽而不友善的责备所作的弥补,就是以仁慈而父亲般的祝福代替(第17节)。他没有像许多人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做的那样,把自己的错误被纠正、自己被说服为有错,看作一种冒犯;也没有因此心中不悦。相反,他如今鼓励哈拿的敬虔,正如先前他曾使她受挫一样;他不仅用“你可以平平安安地回去”这话表明自己相信她无辜,而且作为大祭司,像有权柄的人一样奉耶和华的名祝福她;虽然他不知道她所祈求的具体祝福是什么,却为此加上他的阿们,因为他现在对她的谨慎和敬虔有了这样好的看法:愿以色列的神允准你向他所求的,无论那是什么。注意,我们以温柔谦卑的态度对待那些因不认识我们而责备我们的人,也许可以使他们成为我们的朋友,并把他们对我们的责备转变为为我们的祷告。
5. 哈拿如今离去时心中极大的满足(第18节)。她求以利继续以好的看法看她,并继续为她作美好的祷告;然后她就走去,吃了平安祭所剩下的(这祭物不可留到早晨),她的面上不再忧愁,不再像从前那样显出内心烦恼和不安的痕迹;而是显得愉悦欢快,一切都好了。为什么,发生了什么呢?这突然而喜乐的改变从何而来?她已经借着祷告把自己的事交托给神,并把它留在他那里,如今就不再为此困惑。她为自己祷告,以利也为她祷告;她相信神要么把她所求的怜悯赐给她,要么用别的方式补足她缺少这怜悯的需要。注意,祷告是蒙恩灵魂的心中安宁;雅各的后裔常常发现确是如此,确信神绝不会对他们说,你们寻求我是徒然的(见腓立比书 4:6、7)。祷告会使面容平和;它也理当如此。
撒母耳的出生;撒母耳被献给耶和华(主前1137年)
19 他们清早起来,在耶和华面前敬拜,就回去,到了拉玛自己的家;以利加拿与妻子哈拿同房,耶和华顾念她。20 因此,哈拿怀孕,日期满足,就生了一个儿子,给他起名叫撒母耳,说:因为我是从耶和华求来的。21 那人以利加拿和他全家都上去,要向耶和华献年祭,并还他的愿。22 但哈拿没有上去;因为她对丈夫说:等孩子断了奶,我才带他上去,使他显在耶和华面前,并永远住在那里。23 她丈夫以利加拿对她说:你看怎样好,就怎样行;可以等到你给他断了奶;惟愿耶和华坚定他的话。于是妇人留在家里,乳养儿子,直到给他断了奶。24 她给他断了奶,就带他一同上去,又带了三只公牛、一伊法细面和一皮袋酒,把他带到示罗耶和华的殿中;那孩子还小。25 他们宰了一只公牛,把孩子带到以利面前。26 她说:我主啊,我主,指着你的性命起誓,我就是从前站在你旁边,在这里向耶和华祷告的那妇人。27 我祷告为要得这孩子;耶和华已将我向他所求的赐给我。28 所以我也把他借给耶和华;他一生存活的时候,都要借给耶和华。于是他在那里敬拜耶和华。
这里有:I. 节期所定的日子结束后,以利加拿和他的家人回到自己的住处(第19节)。注意他们怎样善用在会幕的时间。他们在那里每一天,甚至在定为回家行程的那一天,都敬拜神;并且他们清早起来这样行。以神开始一天是好的。愿那位居首的得着最先的。他们面前有一段路程,又有一家孩子要带着,然而他们未曾一同敬拜神以前并不动身。祷告和粮草并不妨碍行路。他们已经用了数日在宗教敬拜中,如今仍再一次参加。我们行善不可厌倦。
II. 这位所盼望之子的出生和名字。耶和华终于顾念哈拿,这正是她所愿的事(第11节),她也不需要再愿别的;这就够了,因为于是她怀孕生了一个儿子。虽然神似乎长久忘记他百姓的重担、患难、挂虑和祷告,然而他终必显明,这些并未离开他的心。这儿子,母亲给他起名叫撒母耳(第20节)。有些人认为这个名字的词源与以实玛利大致相同,意为神听见了,因为母亲的祷告显然蒙垂听,而他就是对这些祷告的应允。另一些人则因她为这名字所给出的理由,认为它意为从神求来的。二者相差不远;她借此有意使神答应她的祷告、向她施恩的记念长存。这样,她有意在每一次提到他的名字时,都使自己得安慰,并将那恩慈俯就的荣耀归给神。注意,因祷告蒙应允而得的怜悯,应当用特别感恩的表达来记念,如 诗篇 116:1、2。我们有多少合时的拯救和供应,可以称为撒母耳,就是从神求来的;凡是这样得来的,我们就以特殊方式有义务奉献给他。哈拿用这名字,是要提醒她儿子,他有责任归属于主,因为他是从神求来的,同时也是奉献给神的。一个祷告所得的孩子,以特殊方式有责任作一个好孩子。利慕伊勒的母亲提醒他,他是她许愿所得的儿子(箴言 31:2)。
III. 哈拿殷勤亲自乳养他,不仅因为他是她所疼爱的,也因为他是献给神的;她为神亲自乳养他,没有把他挂在别人的乳房上。我们照顾儿女,不仅应当着眼于自然之法,因他们是我们的;也应当着眼于恩典之约,因他们已经交给神(见以西结书 16:20、21)。若乳养他们是像为主而做的,这就使乳养之事成为圣洁。以利加拿每年上去在会幕敬拜,特别是要还他的愿;这也许是他所许的一个愿,有别于哈拿的愿,就是若神使他从她得一个儿子(第21节)。但哈拿虽然对神殿的院宇怀着热切的爱慕,仍请求丈夫准她留在家中;因为妇女不像男人那样,有义务上去赴一年三次的节期。然而哈拿素常已习惯上去,只是现在愿意被免去,1. 因为她不愿离开育儿之处如此之久。妇人焉能忘记她吃奶的婴孩呢?我们可以推想她一直留在家中,因为若她到任何地方去,就会到示罗去。注意,神喜爱怜恤,不喜爱祭祀。那些因乳养和照料小孩子而不能参加公共条例的人,可以从这个例子得安慰,并相信,若他们着眼于神而这样行,他必在其中恩慈地悦纳他们;他们虽然留在家中,也必分得掳物。2. 因为她不愿上示罗,直到她儿子足够大,不但可以被带到那里,也可以留在那里;因为她想,若她一旦把他带到那里,就再也不忍心把他带回来。注意,坚定决意要还愿的人,仍可能看见正当理由延缓还愿。凡事在其时节都是美好的。动物在母畜之下经过一段时间以前,不蒙接纳为祭(利未记 22:27)。果子熟了才最好。以利加拿同意她所提议的(第23节):你看怎样好,就怎样行。他不但不以反对她为乐,反而完全交由她决定。看哪,当同负一轭的人这样在轭中同心牵引,彼此迁就,各人都善意看待对方所行的,尤其是在敬虔和仁爱的事上,这是何等美善,何等可悦。他又加上一句祷告:惟愿耶和华坚定他的话,意思是:“愿神保守这孩子经过婴孩时期的危险,好使神借赐给我们这孩子而表明已悦纳的严肃誓愿,能在其时节履行,这样整件事就得以完成。”注意,那些真诚地把儿女奉献给神的人,可以为他们安心祷告,求神坚定那在他们受印归神的同时也向他们印证的话。
IV. 这孩子庄严进入圣所的事奉。我们可以认定,他在四十天大时已被献给主,像一切头生的那样(路加福音 2:22、23);但这里没有提及,因为其中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如今他断了奶,就被献上,不是为要赎回。有些人认为,这是他刚断母乳的时候;犹太人说,这要到他三岁才发生;经上说她给他吃奶,直到给他断了奶(第23节)。另一些人认为,要到他脱离幼稚之事的时候,约八岁或十岁。但我看不出把这样一个特别的孩子在三岁时接纳到会幕中,在祭司的孩子们中间受教育,有什么不合宜之处。经上说(第24节),那孩子还小;但他既有超过年龄的聪慧,就不是麻烦。人开始敬虔,永远不会太早。按希伯来文读法,这孩子是一个孩子,正在受教的年龄。除了那些刚断奶、离开乳房的人以外,他还要将知识教导谁呢(以赛亚书 28:9)?注意她怎样献上她的孩子,1. 带着祭物;不少于三只公牛,并为每一只配素祭(第24节)。也许孩子一生每一年一只公牛。或者一只作燔祭,另一只作赎罪祭,第三只作平安祭。她远非以为借着把儿子献给神就使神欠了她债;相反,她认为有必要借这些被宰的祭物,寻求神悦纳她那活的祭物。我们为自己和属我们的人与神所立的一切约,都必须借着祭物,就是那大祭物而立。2. 带着对神回应祷告之良善的感恩承认。她向以利作这承认,因为以利曾鼓励她盼望得着平安的回应(第26、27节):“我祷告为要得这孩子。这孩子是在这里借祷告得来的,如今也在这里交还给听祷告的神。我主,你已经忘记我了,但我如今显得这样喜乐,正是那妇人,就是三年前站在你旁边在这里哭泣祷告的那一个,而这就是我所祷告求得的孩子。”祷告的应允可以这样谦卑地夸胜,以荣耀神。这里有一个为神作的活见证。“我是他的见证人,证明他有恩典(见诗篇 66:16–19);为这怜悯、这安慰,我祷告了,耶和华已将我所求的赐给我。”(见诗篇 34:2、4、6)。哈拿提醒以利这件事时,并没有提到他从前所表示的怀疑;她没有说:“我就是你曾严厉责备的那妇人;你现在怎么看我呢?”不应当用善人的软弱和疏失来责备他们。他们自己已经为此悔改了;就不要再让他们听见这些事。3. 带着把她在这孩子身上的一切权益完全交给主(第28节):我已把他借给耶和华,只要他活着。她又重复这话,因为她永不撤回:他要被借给或赐给耶和华(作归神之物)。这并不是说她有意像我们要回所借出的东西那样把他要回来,而是她使用 Shaol 这个词,即“借出”,因为这与她先前所用的词相同(第20节,我从耶和华求来的),只是用了另一个词形。并且(第27节)耶和华把我所求的(Shaalti,Kal 词形)赐给了我,因此我把他借给了耶和华(Hishilti,同一个词的 Hiphil 词形);这样就给他的名字撒母耳提供了另一个词源,不仅是从神求来的,也是借给神的。并且要注意,(1.) 我们无论给神什么,都是我们先向他求而从他领受的。我们给他的一切礼物,原先都是他给我们的礼物。主啊,我们把从你而来的献给你(历代志上 29:14、16)。(2.) 我们无论给神什么,都可以因此说是借给他;虽然我们不可像召回所借之物那样收回,但他必定连本带利偿还,使我们得着说不尽的益处,尤其是给他贫穷人的(箴言 19:17)。当我们借洗礼把儿女奉献给神时,让我们记得,他们原本因主权之权利就是他的,并且他们仍是我们的,反而更使我们得安慰。哈拿把他交给耶和华,不是为某一定的年限,像孩子被送去作学徒那样,而是 durante vita——只要他活着,他就要借给耶和华,作终身的拿细耳人。我们与神所立的约也必须如此,是婚姻之约;只要我们活着,就必须属他,永不离弃他。
最后,孩子撒母耳尽了他的本分,超过了人们从他这年纪所能期待的;因为那句话似乎是论他说的:他在那里敬拜耶和华,也就是他说了他的祷告。毫无疑问,他异常早熟(我们知道有些孩子很小就表现出某种宗教意识),而他的母亲既有意使他为圣所所用,就特别留心训练他去做那将成为他在圣所中工作的事。注意,小孩子应当及早学习敬拜神。他们的父母应当教导他们敬拜神,并带领他们进入其中,促使他们按自己所能参与其中;神必恩慈地悦纳他们,并教导他们做得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