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馬太福音 12
馬太福音: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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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為他的門徒辯護。
1那時,耶穌在安息日從麥地經過。他的門徒餓了,就掐起麥穗來吃。2法利賽人看見,就對耶穌說:「看哪,你的門徒做安息日不可做的事了!」3耶穌對他們說:「經上記著大衛和跟從他的人飢餓之時所做的事,你們沒有念過嗎?4他怎麼進了 神的殿,吃了陳設餅,這餅不是他和跟從他的人可以吃得,惟獨祭司才可以吃。5再者,律法上所記的,當安息日,祭司在殿裡犯了安息日還是沒有罪,你們沒有念過嗎?6但我告訴你們,在這裡有一人比殿更大。7『我喜愛憐恤,不喜愛祭祀。』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就不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了。8因為人子是安息日的主。」9耶穌離開那地方,進了一個會堂。10那裡有一個人枯乾了一隻手。有人問耶穌說:「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意思是要控告他。11耶穌說:「你們中間誰有一隻羊,當安息日掉在坑裡,不把它抓住、拉上來呢?12人比羊何等貴重呢!所以,在安息日做善事是可以的。」13於是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和那隻手一樣。
猶太教師把許多誡命解釋得比原意寬鬆,因而敗壞了它們;基督在登山寶訓中揭露並糾正了這錯誤(第5章)。但論到第四誡,他們卻走到了另一極端,解釋得過於嚴格。注意,心思敗壞的人常因熱心於儀式和宗教外在的事奉,就以為能贖補自己道德上的放縱。但在這書的話語上加添的和刪減的,都必受咒詛(啟示錄 22:16、19;箴言 30:6)。
現在,我們主耶穌在此所定下的是:在安息日作必要和憐憫的事是合法的;猶太人在許多事例上都被教導要以此為顧忌。基督殷勤解釋第四誡,表明它對於七日中分別一日為聖安息日而加以宗教性遵守,具有永久的約束力。他不會解釋一條即將廢止的律法;而無疑是藉此確立一個對歷世歷代教會都有用的要點。因此這教導我們:我們的基督徒安息日,雖受第四誡的引導,卻不受猶太長老規條的約束。
通常可藉著對實際發生案件所作的判決來確定律法的意義;這條律法的意義也同樣由此確定。為此,這裡把兩件歷史事件放在一起;二者發生的時間相隔甚遠,性質也不同,卻都合乎這個目的。
一、基督藉著稱許門徒在安息日掐麥穗,表明在那日作必要的事是合法的。現在請注意,
1.門徒所作的事。他們在一個安息日跟隨他們的夫子經過一片麥田;很可能他們正要去會堂(第9節),因為基督的門徒在那日不宜閒遊;他們餓了,這也不必成為貶低我們夫子家務安排的事。但我們姑且設想,他們專心於安息日的事工,以至忘了吃餅;早晨敬拜花了許多時間,以致沒有時間吃早飯;他們禁食出來,是因為不願遲到會堂去。天意安排他們經過麥田,便在那裡得了供給。注意,神有許多方法,在他的子民需要時給他們帶來合宜的供應;當他們去會堂時,他必特別看顧他們,正如從前看顧那些上耶路撒冷敬拜的人一樣(詩篇 84:6、7);雨為他們的使用充滿水池。當我們走在盡本分的路上時,耶和華以勒;讓神獨自為我們預備。既在麥田中,他們就掐起麥穗來;神的律法准許這樣作(申命記 23:25),是要教導人彼此為鄰舍,不可在小事上堅持產權,以致不能使別人得益。這對於基督和他的門徒不過是微薄的供給,卻是他們所有最好的,他們也以此為足。惠特莫爾的著名巴爾先生常說,他安息日晚餐有兩盤肉:一盤熱牛奶,一盤冷牛奶;他已有充充足足的了。#
2.法利賽人對此所取的冒犯。這不過是一頓乾巴巴的早飯,法利賽人卻不讓他們安靜地吃。他們並非因拿了別人的麥子而與他們爭論(他們不是熱心公義的人),而是因在安息日作這事;因為在那日掐麥穗和搓麥穗,按長老的遺傳是明文禁止的,理由是這算是一種收割。#
注意,基督門徒最無害、最無辜的行動被人惡意批評,並被指為不合法,並非新事,尤其是那些熱心自己發明和強加規條之人的所為。法利賽人向他們的夫子控告他們作了不合法的事。注意,把神沒有定為不合法的事定為不合法的,並不是基督和他門徒的朋友。
3.基督怎樣回答法利賽人這詰難。門徒很少能為自己說話,尤其是因為與他們爭論的人似乎站在嚴格守安息日的一邊,而在那一邊犯錯是最穩妥的;但基督來不僅要使跟從他的人脫離法利賽人的敗壞,也要脫離他們不合聖經的強加規條,因此他有話為他們說,並稱許他們所作的,雖然那是違反教規的。#
(1.)他以先例稱許他們;這些先例連法利賽人自己也承認為善。#
[1.]他援引大衛一個古老的事例:大衛在必要的情形中作了否則本不該作的事(第3、4節):“你們沒有念過那故事嗎(撒母耳記上 21:6)?大衛吃了按律法歸給祭司的陳設餅。”(利未記 24:5–9)這餅歸亞倫和他子孫,是至聖的;並且“外人不可吃”(出埃及記 29:33)。然而祭司把它給了大衛和他的人;因為必要情形的例外雖未明說,卻包含在這一切及其他禮儀制度之中。使大衛可以吃陳設餅的,不是他的尊位(烏西雅王因心高氣傲侵奪祭司職分,便長了大麻風,歷代志下 26:16等),而是他的飢餓。最大的不可放縱自己的私慾,最卑微的卻當顧及其需要。飢餓是一種不能治死、必須滿足的自然慾望;除了食物,任何東西都不能使它延後,因此我們說,它會衝破石牆。如今主是為身體的,並准許人在困苦的情形中不拘守他自己的規定;何況長老的遺傳更可以不拘守。注意,在必要的情形中,可以作在別的時候不可作的事;必要有其自身的律法,雖沒有某些律法。人不輕看那為填飽肚腹而偷竊的賊,反倒憐憫他(箴言 6:30)。#
[2.]他又援引祭司每日的事例;他們也在律法中讀到此事,並且這本是常例(第5節)。祭司在安息日於殿中作許多勞碌的工作:宰殺、剝皮、焚燒獻祭的牲畜;在通常情形下,這本會是褻瀆安息日,卻從未算作違犯第四誡,因為聖殿的事奉要求並稱許這樣作。這表明,那些不僅為維持生命、也為當日事奉所必需的勞動,在安息日是合法的;如敲鐘召集會眾、往教堂去,及其類似的事。安息日的安息是為促進安息日的敬拜,不是為阻礙它。#
(2.)他又以三個有力的論證稱許他們。#
[1.]在這裡有一人比殿更大(第6節)。若聖殿的事奉足以稱許祭司在供職中所作的,基督的事奉就更足以稱許門徒在服事他時所作的。猶太人極其敬重聖殿:殿使金子成聖;司提反被控說了褻瀆那聖地的話(使徒行傳 6:13)。但在麥田中的基督比聖殿更大,因為在他裡面所住的,不是象徵性的神的同在,而是一切神性的豐盛都有形有體地居住。注意,若我們無論作什麼,都是奉基督的名、如同向他而作,就必蒙神恩慈地悅納,儘管人可能批評和詰難。#
[2.]神要憐憫,不要祭祀(第7節)。禮儀上的本分必須讓位給道德上的本分;愛與自我保全這自然且君王般的律法,必須優先於禮儀的遵守。這話引自何西阿書 6:6。先前在第9章第13節曾用它來稱許對人靈魂的憐憫;這裡則是稱許對他們身體的憐憫。安息日的安息原是為人的益處、為身體的緣故而設立的(申命記 5:14)。如今,絕不可將任何律法解釋得與它自身的目的相矛盾。你們若明白這話的意思,明白何為憐憫的性情,就會因他們為滿足飢餓而不得不這樣作感到難過,也不會將無罪的當作有罪的。注意,第一,無知是我們輕率而不慈愛地批評弟兄的原因。第二,我們知道聖經還不夠,必須努力明白其意義。讀的人要明白。第三,對於自任教導別人的人,不明白聖經的意義尤其可恥。#
[3.]人子就是安息日的主(第8節)。那律法和其他一切律法一樣,都交在基督手中,任憑他看為合宜而更改、施行或豁免。神藉著子創造世界,又藉著他在無罪狀態中設立安息日;藉著他在西奈山頒佈十誡;他作為中保,受託設立典章,並作他看為合宜的改變。特別是他既為安息日的主,就有權將那日作這樣的改變,使其成為主日,即主基督的日子。基督若是安息日的主,那麼這日和這日一切的工作都當獻給他。基督憑著這權柄在此定規:必要的事若確實是必要的,而不是假借和自造的必要,在安息日作是合法的;而這對律法的解釋清楚表明它本是永久的。例外堅固規則。#
基督這樣使法利賽人無言以對,並擺脫他們之後(第9節),就離開,進了他們的會堂,就是這些法利賽人主持的會堂;他被他們挑起這場爭端時,原正往那裡去。注意,第一,我們必須謹慎,免得路上遇見的任何事使我們不適合、或使我們偏離對聖禮應有的參加。儘管撒但的詭計企圖藉著心思敗壞之人的乖謬辯論,以及許多別的方法,來擾亂我們、使我們不安,我們仍當走在盡本分的路上。第二,我們不可為私人爭執和個人怨恨的緣故,退避公共敬拜。法利賽人雖如此惡意地詰難基督,他仍進了他們的會堂。撒但若藉著在弟兄中撒佈紛爭,成功地把他們或其中任何人趕離會堂和信徒的團契,他便得逞了。
二、基督藉著在安息日醫治那枯乾手的人,表明在那日作憐憫的事是合法且合宜的。必要的事由門徒作,且由他稱許;憐憫的事由他自己作;憐憫的事就是他必要的事;行善是他的飲食。他說:“我必須傳福音。”(路加福音 4:43)這醫治被記載下來,是因它是在安息日作成的。
這裡有:
1.這可憐之人所受的苦難;他的手枯乾了,以至完全不能靠雙手作工謀生。聖耶柔米說,拿撒勒人和以便尼派所用的希伯來文馬太福音,在這個枯乾手之人的故事上增添了這情節:他是一個Cæmentarius:泥瓦匠,便這樣求基督:“主啊,我是泥瓦匠,靠我的勞力謀生(manibus victum quæritans);我求你,哦耶穌,恢復我手的功用,使我不至於不得不乞討食物”(ne turpiter mendicem cibos)。希羅尼穆斯論此處。這可憐的人在會堂裡。注意,那些為世上的事所能作的不多、或所作之事不多的人,必須為自己的靈魂多作;富人、老年人和軟弱的人也是如此。#
2.法利賽人看見這人,就向基督提出一個懷恨的問題。他們問他說:“治病可以不可以?”這裡沒有記載這可憐之人向基督求醫治;但他們留意到基督開始注意他,也知道基督常讓不尋找他的人尋見他,因此他們以自己的邪惡預先阻撓他的良善,把這情形作為行善路上的絆腳石提出:“安息日治病可以不可以?”醫師在那日治病是否合法,是他們書中所爭論的事;但人本以為,先知治病、那在一切這類事上顯明神聖能力和良善、並表明自己是神所差遣之人的醫治,必是無可爭議地合法。有人曾問:神醫治是否合法嗎?他發出話語來醫治是否合法嗎?誠然,基督如今自願順服律法,生在律法以下;但他從未生在長老的規條以下。“治病可以不可以?”查問行為是否合法或不合法原是很好的;我們沒有比向基督提出這種查問更合宜的對象了。但他們在此問,不是為受他的教導,而是為控告他。若他說安息日治病是合法的,他們便會控告他違背第四誡;法利賽人將安息日的安息推到如此迷信的程度,以致除非性命危急,他們不準在安息日作任何醫藥的治療。若他說不合法,他們便會控告他偏私,因為他剛剛稱許了門徒在那日掐麥穗。#
3.基督對於這問題的回答,是訴諸他們自己以及他們自己的看法和慣例(第11、12節)。若一隻羊;即使只有一隻,損失也不會很大;在安息日掉進坑裡,他們豈不把它拉上來嗎?毫無疑問,他們可以這樣作,第四誡准許這樣作;他們必須這樣作,因為仁慈的人顧惜他牲畜的命;就他們而言,他們也會這樣作,免得失去一隻羊。基督顧念羊嗎?是的,他顧念;他保守並供給人和牲畜。但他在此是為我們的緣故說這話(哥林多前書 9:9、10),並由此論證說:人比羊何等貴重呢?羊不但無害,而且有用,因此人珍視並照料它們;然而這裡的人遠在它們之上。注意,就人的存在而言,人比最好的禽獸高貴得多、價值更大:人是有理性的受造物,能夠認識、愛慕並榮耀神,因此比羊更好。所以,一隻羊的祭物不能贖一人靈魂的罪。那些比起神的窮人,或甚至比起自己的家人,更掛心於訓練、保全和供給自己的馬和狗的人,並不思量這一點。#
因此,基督推論出一項真理,甚至初看就顯得很合理且仁慈:在安息日作善事是合法的。他們問:“治病可以不可以?”基督證明作善事是合法的;讓任何人判斷,基督所作的醫治豈不是作善事。注意,在安息日行善的方法,不只是盡直接敬拜神的本分;看顧病人、救濟窮人、幫助那些忽然陷入困苦、急需救助的人,這就是行善;並且這必須出於愛和仁慈的原則,以謙卑、捨己和屬天的心志而作,這才是作得好,並必蒙悅納(創世記 4:7)。
4.基督醫治那人,儘管他預先知道法利賽人會因此冒犯(第13節)。他們雖不能回答基督的論證,卻決意堅持他們的偏見和仇恨;但基督仍繼續作他的工。注意,不可因怕得罪人,就不盡本分,也不可忽略行善的機會。現今醫治的方式值得注意;他對那人說:“伸出你的手來,盡你所能地用力吧。”那人就這樣作,手便復原健全了。基督所作的這醫治,同其他醫治一樣,具有屬靈的意義。#
(1.)按著本性,我們的手是枯乾的;我們自己完全不能作任何善事。#
(2.)惟獨基督藉著他恩典的能力醫治我們;他將生命放入死的靈魂,便醫治枯乾的手,在我們裡面運行,使我們立志並行事。#
(3.)為著得醫治,他命令我們伸出手來,運用我們天然的能力,盡力而為;在禱告中向神伸出手來,憑信心伸出手來抓住基督,在聖潔的努力中伸出手來。如今這人不能憑自己伸出枯乾的手,正如那癱瘓的人不能起來拿著褥子走,拉撒路不能從墳墓裡出來;然而基督吩咐他這樣作。神命令我們履行自己不能履行的本分,絕不比命令那枯乾手的人伸出手來更荒謬或不公;因為隨著命令,便有藉著話語賜下的恩典之應許:“你們當因我的責備迴轉;我要將我的靈澆灌你們。”(箴言 1:23)那些滅亡的人,就像這人若沒有嘗試伸出手來、因而沒有得醫治一樣,是無可推諉的。但那些得救的人,除了這人藉著伸出手來為自己的醫治所作的貢獻以外,並沒有更多可誇的;他們同樣全然有賴於基督的能力和恩典。#
法利賽人的惡意;基督退避。
14法利賽人出去,商議怎樣可以除滅耶穌。15耶穌知道了,就離開那裡,有許多人跟著他。他把其中有病的人都治好了;16又囑咐他們,不要給他傳名。17這是要應驗先知以賽亞的話,說:18看哪!我的僕人,我所揀選、所親愛、心裡所喜悅的,我要將我的靈賜給他;他必將公理傳給外邦。19他不爭競,不喧嚷;街上也沒有人聽見他的聲音。20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將殘的燈火,他不吹滅;等他施行公理,叫公理得勝。21外邦人都要仰望他的名。
正如在基督最大的降卑中,有他尊榮的明證;同樣,在他最大的尊榮中,他也給出他謙卑的明證。當他所作的大能之工給他機會顯揚自己時,他卻顯明自己虛己,取了卑微的地位。這裡我們有,
一、法利賽人對基督可咒詛的惡意(第14節);他們因他神蹟所帶來的令人信服的證據而憤怒,就出去商議怎樣可以除滅他。使他們煩惱的,不僅是他的神蹟使他的尊榮勝過他們的尊榮,也是他所傳的教義直接反對他們的驕傲、虛偽和世俗利益;但他們假稱不悅,是因他犯了安息日;按律法,這本是死罪(出埃及記 35:2)。注意,看見最卑劣的行為披上最堂皇的藉口,並非新事。注意他們的計謀;他們商議此事,考慮怎樣才能有效地作成;他們在秘密的黨派中一同商議,好彼此激勵、彼此幫助。注意他們的殘忍;他們商議的不是監禁或放逐他,而是除滅他,要害死那位來到世上、叫我們得生命的主。我們主耶穌受到何等的侮辱:他本是自己國家最大的福分、他民以色列的榮耀,卻被當作一個法外之徒(qui caput gerit lupinum:帶著狼頭者)和國家的瘟疫來追捕!
二、基督在這事上的隱避,以及他為躲避的不是工作、而是危險所選擇的退處;因為他的時辰還沒有到(第15節),他就離開那裡。他本可以藉著神蹟保全自己,卻選擇用逃避和退隱這通常的方法;因為在這事和其他事上,他願意服從我們本性中無罪的軟弱。他在這事上降卑自己,因為他被迫採用最無助之人的通常辦法;他也藉此為自己的規則作榜樣:“有人在這城裡逼迫你們,就逃到那城裡去。”若理性或神蹟能使那些法利賽人信服,基督已經說了、作了足夠的事;但他們不但不接受信服,反倒剛硬憤怒,因此他撇下他們,視為無可醫治的(耶利米書 51:9)。
基督退避不是為了自己的安逸,也不是尋找藉口停止工作;不是的,他的退隱充滿事務,他被迫為行善而逃避時,仍在行善。他這樣給他的傳道人作榜樣:在不能作所願作之事時,要作所能作的;即使被趕到角落裡,仍要繼續教導。法利賽人;這國中偉大的學者和博士;趕走基督,迫使他退避;平民卻擁擠跟隨他;有許多人跟隨他,找到了他。有人會把這轉作對他的毀謗,稱他為暴民的首領;但這實在是他的尊榮:一切沒有偏私、沒有成見、沒有被世上虛榮矇蔽的人,都如此誠心、如此熱切歸向他,以致無論他往哪裡去,無論同他遭遇什麼危險,都要跟隨他。這也是他恩典的尊榮:窮人得了福音;他們既接待他,他也接待他們,把他們全都治好了。基督來到世上,是作普世的醫師;正如太陽照耀下界,翅膀下帶著醫治。法利賽人雖因基督行善而逼迫他,他仍繼續行善,並不因官長的邪惡而讓百姓遭受更壞的待遇。注意,雖有人待我們不好,我們不可因此待別人不好。
基督設法調和有益與隱避;他把眾人都治好了,卻又(第16節)囑咐他們不要給他傳名。這可看作:
1.一種審慎的行為;使法利賽人憤怒的,與其說是神蹟本身,不如說是關於神蹟的公開傳說(第23、24節)。因此,基督雖不省略行善,卻儘可能不聲張地作,以避免使他們冒犯並使自己遇險。注意,智慧良善的人雖渴望行善,卻絕不渴望所行的善被人談論;因為他們所求的是神的悅納,不是人的喝彩。在受苦的時期,雖必須勇敢地走在盡本分的路上,卻也必須籌劃其情形,免得過於激怒那些尋找機會攻擊我們的人,超過必要;你們要靈巧像蛇(第10章第16節)。#
2.這可看作對法利賽人的公義審判;他們既輕看所見的神蹟,就不配再聽見他的神蹟。他們閉眼不看光,就失去了光的益處。#
3.這是一種謙卑和捨己的行為。基督行神蹟的用意,雖是證明自己為彌賽亞,以此引人信他;為此,需要使神蹟被人知道,但他有時卻囑咐人隱瞞,為要給我們謙卑的榜樣,教導我們不要宣揚自己的良善或有用,也不要希望人宣揚它。基督要他的門徒與那一切所作的事都要叫人看見的人相反。#
三、這一切中聖經的應驗(第17節)。基督退到隱密和幽暗中,為要使神的道得以應驗;雖然他被掩蔽,神的道卻因此得到闡明和榮耀,這是他心中所顧念的事。這裡說應驗的經文是以賽亞書 42:1–4,在第18–21節詳細引述。其旨意是表明我們主耶穌在他的工作中將何等溫柔安靜,又何等成功;前文正有這兩方面的實例。這裡請注意,
1.父對基督的喜悅(第18節):“看哪,我所揀選的僕人,我所親愛、心裡所喜悅的。”由此我們可以知道,#
(1.)我們的救主在我們救贖的大工中是神的僕人。他在其中順服父的旨意(希伯來書 10:7),專心服事他恩典的旨意和他榮耀的利益,修補人因背道所造成的破口。他作為僕人,有一項大工交付給他,有一項重大的託付交在他手中。這是他降卑的一部分:他本與神同等,並不以為強奪,卻在我們救恩的工作中取了奴僕的形像,接受律法,進入束縛。他雖然為兒子,還是學了這順從(希伯來書 5:8)。這位君王的格言是:Ich dien:我服事。#
(2.)耶穌基督是神所揀選的,作為辦理我們救贖大工惟一合適、恰當的人。他是“我所揀選的僕人”,乃是與這工作相稱的。除他以外,沒有人能作救贖主的工作,也沒有人配戴救贖主的冠冕。他是從民中所揀選的一位(詩篇 89:19),由無限智慧揀選擔當那服事與尊榮的職位;無論人或天使都不夠資格,惟有基督,叫他在凡事上居首位。基督不是擅自承擔這工作,而是被正當地揀選進入其中;基督既是神所揀選的,便是揀選之首,也是其他一切蒙揀選者的元首,因為我們是在他裡面被揀選的(以弗所書 1:4)。#
(3.)耶穌基督是神所愛的,是他的愛子;他作為神,從永恆就在父懷裡(約翰福音 1:18);他日日為父所喜悅(箴言 8:30)。在萬世以前,父與子之間已有永恆而不可思議的愛的交通與交換;主便這樣在他道路之始得著他(箴言 8:22)。他作為中保,父愛他;當耶和華喜悅將他壓傷、他又順服時,因此父愛他(約翰福音 10:17)。#
(4.)耶穌基督是父所喜悅的一位,是父心所喜悅的;這表示所能想像最深的滿足。神藉著從天上來的聲音宣告,他是神所愛的兒子,是神所喜悅的;父喜悅他,因為他樂意並甘心承當神心所極其顧念的奇妙工作;父也在他裡面喜悅我們,因為他使我們在愛子裡得蒙悅納(以弗所書 1:6)。墮落之人在神里面所有或可能有的一切權益,都是建立在神對耶穌基督的喜悅之上,也都歸因於此;因為若不借著他,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翰福音 14:6)。#
2.父對他的應許有兩方面。#
(1.)他應當在各方面都完全勝任他的職任;我要將我的靈賜給他,作為智慧和謀略的靈(以賽亞書 11:2、3)。神所召去服事的人,他必定會使其適合並勝任;並且由此就顯明是他召了他們去作這事,正如摩西一樣(出埃及記 4:12)。基督作為神,在能力和榮耀上與父相等;作為中保,他從父領受能力和榮耀,並且領受是為要賜給人:父所賜給他、使他勝任其職任的一切,都概括在這一點上,就是他將自己的靈賜給他:這就是他受膏、比同伴更得喜樂油的事(希伯來書 1:9)。他領受聖靈,不是有限度地領受,乃是無限量地領受(約翰福音 3:34)。注意,無論神揀選誰、喜悅誰,他必定將自己的靈賜給他們。他無論將愛賜給何處,也在那裡賜下若干自己的樣式。#
(2.)他應當在其職任上大有成效。神所差遣的人,他必定承認。很久以前,已經藉著應許為我們的主耶穌保證了,耶和華所喜悅的必在他手中亨通(以賽亞書 53:10)。這裡便向我們說明這喜悅之事如何亨通。#
[1.]他必將審判指示外邦人。基督親自向那些毗鄰外邦列國的人傳道(見馬可福音 3:6–8),又藉著使徒將他的福音;這裡稱為他的審判;指示給外邦世界。救恩的道路和方法,就是交託給子的審判,不但由他作為我們的大祭司成全,也由他作為我們的大先知指示並宣揚出來。福音作為行為和生活的準則,直接趨向於改革和改善人的心與生活,必被指示給外邦人。神的審判原是猶太人所特有的(詩篇 147:19),但舊約先知常常預言,它們必被指示給外邦人;因此,這本不該使不信的猶太人如此驚奇,更不該成為他們的煩惱。#
[2.]外邦人必仰望他的名(第21節)。他必如此將審判指示給他們,使他們留意並遵守他所指示的,並受其影響而倚靠他,獻身於他,且遵從那審判。注意,福音的重大目的,是引人信靠耶穌基督的名;他的名耶穌,即救主,是他所稱的那寶貴之名,如同倒出來的香膏;又是耶和華我們的義。福音書作者在此遵循《七十士譯本》(或者《七十士譯本》後來的版本遵循福音書作者);希伯來原文是:眾海島必等候他的律法(以賽亞書 42:4)。論到外邦人的海島(創世記 10:5),說它們由雅弗的子孫居住;論雅弗曾說:“願神使雅弗擴張,使他住在閃的帳棚裡”(創世記 9:27)。如今這話就要應驗:海島;先知如此說;外邦人;福音書作者如此說;必等候他的律法,並仰望他的名:將兩者相互比較,便可注意到,惟有那些決心受他律法管治、等候他律法的人,才能有把握地信靠基督的名。也要注意,我們所等候的律法乃是信心的律法,即信靠他名的律法。這如今是他的大誡命,就是我們當信基督(約翰一書 3:23)。#
3.關於他的預言,以及他溫和安靜地經營其職任的事(第19、20節)。此處引用這話,主要是為了這一點,因為基督刻意保持隱秘和不顯揚。#
(1.)他應當不喧嚷、不炫耀地經營其職任。他不爭競,也不呼喊。基督和他的國來,並非眼所能見的(路加福音 17:20、21)。長子被帶到世上來時,並沒有排場和儀式;他沒有公開入城,也沒有先導宣告他為王。他在世界,世界卻不認識他。那些滿懷對華美救主盼望的人是錯了。他的聲音不在街上聽見:“看哪,基督在這裡”;或說:“看哪,他在那裡”:他說話的聲音微小而安靜,吸引眾人,卻不使任何人驚恐;他不求製造聲勢,乃是靜靜地降下,如同甘露。他所說所作,都以所能有的最大謙卑和捨己而行。他的國是屬靈的,所以不該藉著強力、暴力或高調的宣稱來推進。不,神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
(2.)他應當不嚴厲、不苛刻地經營其職任(第20節)。壓傷的蘆葦,他不折斷。有人將這理解為他忍耐寬容惡人;他本可輕易折斷這些法利賽人,如同壓傷的蘆葦,又可立刻熄滅他們,如同將殘的燈火;但他直到審判之日才這樣做,那時他一切的仇敵都要作他的腳凳。另一些人則更願意將此理解為他以能力和恩典扶持軟弱的人。總而言之,他福音的目的,是建立一種鼓勵真誠的救恩方法,雖有許多軟弱也是如此;它不堅持無罪的順服,卻接納正直、甘願的心。至於那些以溫柔、懼怕和多多戰兢跟隨基督的個人,要注意,#
[1.]他們的情形在此如何描述:他們像壓傷的蘆葦和將殘的燈火。初入信仰的人軟弱如壓傷的蘆葦,他們的軟弱又令人不快如將殘的燈火;他們有一點生命,卻如壓傷的蘆葦的生命;有一點熱氣,卻如將殘的燈火。基督的門徒當時還很軟弱;在他家中有地位的許多人也是如此。他們裡面的恩典與良善如壓傷的蘆葦,他們裡面的敗壞與邪惡如將殘的燈火,如蠟燭熄滅時仍在冒煙的燈芯。#
[2.]我們的主耶穌對他們有何憐憫?他不使他們灰心,更不會棄絕他們或丟棄他們;那壓傷的蘆葦不會被折斷、踐踏,反要得扶持,變得像香柏樹或茂盛的棕樹那樣剛強。新點著的蠟燭,雖只冒煙而未發焰,不會被吹滅,反要被吹旺。微小事物的日子乃是寶貴事物的日子,所以他不輕看它,反要使它成為大事的日子(撒迦利亞書 4:10)。注意,我們的主耶穌極溫柔地對待那些有真恩典的人,雖然他們在恩典上軟弱(以賽亞書 40:11;希伯來書 5:2)。他不但記念我們是塵土,也記念我們是血肉之軀。#
[3.]此事的美好結局和成功,由這句話表明:直到他使審判得勝。那他指示給外邦人的審判必然得勝;他要得勝又得勝(啟示錄 6:2)。福音在世上的宣講,以及福音在心中的能力,都必得勝。恩典必勝過敗壞,終必在榮耀中成全。基督的審判必被帶到得勝,因為他審判時必得勝。他必憑真實將審判傳出;以賽亞書 42:3 是這樣說的。真實與得勝很相近,因為真理甚大,且必得勝。#
干犯聖靈的罪。
22當下,有人將一個被鬼附著、又瞎又啞的人帶到耶穌那裡,耶穌就醫治他,甚至那啞巴又能說話,又能看見。23眾人都驚奇,說:「這不是大衛的子孫嗎?」24但法利賽人聽見,就說:「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啊。」25耶穌知道他們的意念,就對他們說:「凡一國自相紛爭,就成為荒場;一城一家自相紛爭,必站立不住;26若撒但趕逐撒但,就是自相紛爭,他的國怎能站得住呢?27我若靠著別西卜趕鬼,你們的子弟趕鬼又靠著誰呢?這樣,他們就要斷定你們的是非。28我若靠著 神的靈趕鬼,這就是 神的國臨到你們了。29人怎能進壯士家裡,搶奪他的傢俱呢?除非先捆住那壯士,才可以搶奪他的家財。30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31所以我告訴你們:「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惟獨褻瀆聖靈,總不得赦免。32凡說話干犯人子的,還可得赦免;惟獨說話干犯聖靈的,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33「你們或以為樹好,果子也好;樹壞,果子也壞;因為看果子就可以知道樹。34毒蛇的種類!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來呢?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35善人從他心裡所存的善就發出善來;惡人從他心裡所存的惡就發出惡來。36我又告訴你們,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37因為要憑你的話定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
在這些經文中,我們看見,
I.基督榮耀地勝過撒但,乃是在恩慈地醫治一個因神的許可而落在撒但權下、為他所佔有的人之事上(第22節)。這裡要注意,#
1.這人的情形極其悲慘;他被鬼附著。在基督的時代,這類事例比平常更多,為要使基督的能力更受尊崇,並使他抵擋和趕逐撒但的目的更顯明;也使人更明顯地看出,他來是要除滅魔鬼的作為。這個被鬼附的可憐人又瞎又啞;何等悲慘的情形!他既不能看見以幫助自己,也不能向別人說話求助。一個在撒但權下、被他擄去的靈魂,在關乎神的事上是瞎眼的,在恩典寶座前是啞口的;看不見什麼,也說不出合宜的話。撒但弄瞎信心的眼睛,又封住禱告的嘴唇。#
2.他的醫治極其奇妙,並且因其突然就更為奇妙;耶穌醫治了他。注意,勝過並趕逐撒但是醫治靈魂。既除去了原因,結果便立即停止;那又瞎又啞的人又能說話,又能看見。注意,基督的憐憫正與撒但的惡意相反;他的恩惠正與魔鬼的傷害相反。撒但在靈魂裡的權勢一被打破,眼睛就開了,可以看見神的榮耀;嘴唇也開了,可以述說他的讚美。#
II.這事給眾人、給一切百姓所帶來的確信:他們都驚奇。基督先前已行過多次這種神蹟;但他的作為並不因屢次重複,就少些奇妙,或少些值得驚歎。他們由此推斷說:“這不是大衛的子孫嗎?不是那應許要從大衛腰中而出、要來的彌賽亞嗎?”我們可以將此理解為,#
1.一個詢問的問題;他們問:“這不是大衛的子孫嗎?”但他們沒有等待答覆:那印象雖有力,卻是短暫的。他們提出的是一個好問題;但看來很快便被丟失,沒有繼續追究。這樣的確信應當被帶到一個決定上,隨後就可能被帶到心裡。或是,#
2.一個肯定的問題;“這不是大衛的子孫嗎?”“是,當然是,他不可能是別的;這樣的神蹟清楚證明,彌賽亞的國如今正在建立。”並且作出這推斷的,是百姓,是觀看者中普通的一類人。無神論者會說:“那是因為他們不如法利賽人那樣深究。”不是,事實是顯而易見的,並不需要多方考察;而是因為他們較少受屬世利益的偏見和影響。通向基督為彌賽亞、為世界救主這一重大真理的道路,是如此清楚容易,以致普通百姓也不能錯失;行路的人雖愚昧,也必不至失迷(見以賽亞書 35:8)。那不尋找的,竟被尋見。這是神恩典屈尊的一個實例:那些向聰明通達人所隱藏的事,向嬰孩就顯出來。世人憑自己的智慧不認識神,智慧人反被愚拙的事羞辱。#
III.法利賽人褻瀆的詭辯(第24節)。法利賽人是一類自稱比別人更明白神的律法、也更熱心的人;然而,他們卻是基督和他教訓最積怨的仇敵。他們以自己在百姓中所享的名聲為傲;那名聲滋養他們的驕傲,維持他們的權勢,充實他們的錢袋;他們聽見百姓說:“這不是大衛的子孫嗎?”便極其惱怒,惱怒這話甚於那神蹟本身;這使他們嫉妒我們的主耶穌,擔心他在百姓看重中的影響既增長,他們的影響自然就必被遮蔽和削弱;所以他們嫉妒他,如掃羅因婦女歌頌大衛而嫉妒他一樣(撒母耳記上 18:7、8)。注意,那些把幸福繫於人的稱讚和喝彩的人,每逢聽見人稱讚任何別人,就使自己不斷陷於不安。尊榮的影子跟隨逃避它的基督,卻逃避追逐它的法利賽人。他們說:“這個人趕鬼,無非是靠著鬼王別西卜,所以不是大衛的子孫。”要注意,#
1.他們何等輕蔑地稱呼基督:“這個人”;彷彿他那如同倒出來的香膏的寶貴名,不配進入他們的嘴唇。他們越因百姓尊崇基督而竭力貶低他,這正是他們驕傲、傲慢和魔鬼般嫉妒的一個例證。因好人貧窮便輕蔑地談論他們,是一件惡事。#
2.他們何等褻瀆地談論他的神蹟;他們不能否認這事實;鬼藉著基督的話被趕出,是像太陽一樣清楚的;他們也不能否認這是非常而超自然的事。他們既被迫承認這些前提,要逃避“這是大衛的子孫”這一結論,唯一的辦法就是暗示基督靠別西卜趕鬼;即基督與魔鬼之間有一種約定;按照那約定,魔鬼並非被趕出去,而是自願退去,出於同意並有意讓步:或者彷彿他同那管轄的鬼達成協議,便有權趕出較低等的鬼。沒有什麼猜測比這更明顯虛假和卑劣:說那真理本身竟同說謊之人的父聯合,來欺騙世界。這是頑固不信為抵擋最清楚的確信所採取的最後避難所,或更確切地說,是遁詞;它決意堅持到底。注意,鬼中有一個首領,是背叛神、抗拒神之叛逆的倡導者;但這首領乃是別西卜:蒼蠅之神,或糞堆之神。路錫甫啊,你何竟從光明的天使墮落,成為蒼蠅之主!然而這也是鬼王,是地獄諸靈幫黨中的首領。#
IV.基督對這卑鄙暗示的回答(第25–30節)。耶穌知道他們的意念。注意,耶穌基督隨時知道我們所想的,知道人心裡所存的;他從遠處知道我們的意念。看來法利賽人因羞恥不能明說,只存留在心中;他們不能指望以此使百姓滿意,因此留著它來壓制自己良心的確信。注意,許多人被攔阻不盡本分,是因一些他們羞於承認、卻不能向耶穌基督隱藏的事;然而,法利賽人很可能在彼此間低聲說出所想的,為要彼此幫助硬著心;但基督的回答被說成是針對他們的意念,因為他知道他們懷著什麼心、從什麼原則說這話;他們不是倉卒而說,乃是根深的惡意所產生的。#
基督對這控告的回答,既詳盡又有力,使每一張口先被常理和理性堵住,免得後來被火與硫磺堵住。這裡有三個論證,藉此他證明這暗示何等不合理。
1.撒但若藉著這樣的約定被趕出去,將是極其奇怪且極不可能的,因為那樣撒但的國就會自相紛爭;以他的詭詐而論,這是不可想像的事(第25、26節)。#
(1.)這裡提出一條眾所周知的規則:在一切團體中,共同的毀滅是彼此爭鬥的結果:凡一國自相紛爭,就成為荒場;凡一家也是如此:有什麼家庭如此堅固,有什麼城邦如此穩固,不會被仇恨與紛爭徹底傾覆呢?西塞羅《論友誼》7。分裂通常終於荒涼;我們若相沖突,便彼此破壞;我們若彼此分離,就成為共同仇敵容易吞吃的獵物;何況若彼此咬、彼此吞,豈不要彼此消滅嗎(加拉太書 5:15)?眾教會和列國都從悲慘的經歷中知道這一點。#
(2.)將這規則應用於當前的情形(第26節):若撒但趕逐撒但;若鬼王與較低等的鬼相爭,整個國度和利益很快就會破裂;不但如此,撒但若與基督立約,必是自取滅亡;因為基督傳道和神蹟明顯的目的與趨向,是推翻撒但的國;一個黑暗、邪惡、與神為敵的國;並在其廢墟上建立一個光明、聖潔和愛的國。基督毀壞了魔鬼作為背叛神者、轄制人靈魂之暴君的作為;因此,認為別西卜會在任何程度上贊同這樣的設計,或參與其中,是最荒謬不過的事:他若與基督合作,他的國怎能站立得住呢?他自己會助成其傾覆。注意,魔鬼有一個與神和基督相對的國和共同利益;他必盡其所能使其站立,絕不會進入基督的利益;他必須被基督征服、打破,因此不能順服並屈服於他。光明與黑暗、基督與彼列、基督與別西卜,能有什麼和諧或相交呢?基督必毀滅魔鬼的國,但他無需藉著與別西卜秘密立約這種小計謀和策略來做到;不,這勝利必以更高尚的方法取得。任憑鬼王召集一切兵力,任憑他運用一切權能和計策,使其利益結成最緊密的聯盟,基督仍必勝過他聯合的力量,他的國必站立不住。#
2.鬼藉著神的靈被趕出去,一點也不奇怪,也不難信;因為,#
(1.)不然的話,你們的子弟又怎樣趕鬼呢?在猶太人中,有些人藉著求告至高神的名,或亞伯拉罕、以撒、雅各之神的名,有時也趕鬼。約瑟夫說他那個時代有人這樣做;我們讀到猶太的趕鬼者(使徒行傳 19:13),又讀到有人奉基督的名趕鬼,雖然他們並不跟從他(馬可福音 9:38),或對他並不忠信(第7章第22節)。法利賽人不譴責這些人,反而把他們所做的歸於神的靈,並以此誇耀自己和本國。因此,他們承認別人靠神的靈趕鬼,卻暗示他是同別西卜立約而行,這純然是出於對基督的怨恨和嫉妒。注意,惡毒之人,尤其是惡毒逼迫基督和基督教的人,慣常在他們所恨的人身上譴責同一件事,卻在他們所喜愛的人身上認可並稱贊它:嫉妒的判斷不是按事情,乃是按人;不是按理性,乃是按偏見。可是,那些認人情、在審判上別無所知的人,極不適合坐在摩西的位上:所以他們就要斷定你們的是非;“你們這樣的自相矛盾,末後大日必在審判中起來攻擊你們,並定你們的罪。”注意,在末後的審判中,不但每一項罪,連罪的每一項加重情節也要被算在賬上;我們一些原本正確而良好的見解,也會被用作反對我們的證據,以定我們偏待人的罪。#
(2.)這種趕鬼是神國臨近和顯現的確實記號與證明(第28節):“但我若果真靠著神的靈趕鬼;我確實如此;你們就必須斷定,雖然你們不願接受,彌賽亞的國如今卻將要在你們中間建立。”基督所行的其他神蹟證明他是神所差來的,但這一件證明他是神所差來毀滅魔鬼的國和作為的。如今那大應許明顯應驗了:女人的後裔要傷蛇的頭(創世記 3:15)。“所以,神國那長期所盼望的榮耀時代如今已經開始;你們若輕忽,後果自負。”注意,#
[1.]魔鬼權勢的毀壞是藉著神的靈成就的;那使人順從信心的靈,推翻那在不信和悖逆之子裡面運行之靈的勢力。#
[2.]趕鬼乃是神國的確實前奏。若魔鬼在一個靈魂中的勢力,不只因習慣或外在約束受阻,乃是藉著神的靈作為聖化者而被壓倒、打破,那麼毫無疑問,神的國已臨到那靈魂,就是恩典的國,是榮耀之國有福的憑據。#
3.將基督的神蹟,特別是這趕鬼的神蹟,同他的教訓以及他聖潔宗教的目的和趨向相比,便顯明他絕非與撒但結盟,反而公開與他為敵、與他爭戰(第29節):人怎能進壯士家裡,掠奪他的財物並帶走呢?除非先捆住那壯士;然後才可以任意處置他的財物。那坐在黑暗中、臥在罪惡裡的世界,乃在撒但的佔有和權勢之下,如同一個房屋在壯士的佔有和權勢之下;每個未重生的靈魂也是如此;撒但住在那裡,也統治那裡。如今,#
(1.)基督福音的目的,是要掠奪魔鬼在世界中作為壯士所守的房屋;使人從黑暗歸向光明,從罪惡歸向聖潔,從今世歸向更美的世界,從撒但的權下歸向神(使徒行傳 26:18);改變靈魂的歸屬。#
(2.)為實行這目的,他藉著自己的話趕出汙鬼時,便捆住了那壯士:這樣他從魔鬼手中奪去劍,為要從那裡奪去權杖。基督的教訓教導我們怎樣理解他的神蹟;當他顯明自己何等容易且有效地能將魔鬼從人的身體趕出去時,他便鼓勵一切信徒盼望,無論撒但在人的靈魂中篡奪並行使怎樣的權勢,基督都要藉著恩典打破它:他必掠奪他,因為顯明他能捆住他。當列國離棄偶像的服事而服事永生神,當一些最壞的罪人得以成聖、稱義,併成為最好的聖徒時,基督就掠奪了魔鬼的房屋,並且還要越發掠奪它。#
4.這裡暗示,基督正大力與魔鬼及其國度進行的這場聖戰,不容許中立(第30節):“不與我相合的,就是敵我的。”在基督門徒彼此之間可能發生的小分歧中,我們受教要把爭議之事看得輕一些,並藉著認定不敵擋我們的就是幫助我們的來尋求和平(路加福音 9:50);但在基督與魔鬼之間的大爭戰中,卻不可尋求和平,也不可對任何無所謂的態度作這樣寬待的解釋;不全心歸向基督的人,就要被算作實在敵對他的人:在這事上冷淡的,被看作仇敵。當爭論在神與巴力之間時,就不可在兩者之間搖擺(列王紀上 18:21),也不可在基督與彼列之間騎牆;因為基督的國既永遠與魔鬼的國相對,也必永遠勝過它;因此,在這事上不可像約旦河外的基列或海邊的亞設那樣坐著不動(士師記 4:16、17),我們必須完全、忠誠且堅定不移地站在基督一邊;那是正確的一邊,最終也必是興起的一邊(見出埃及記 32:26)。#
後一分句也是同一意思:“不同我收聚的,就是分散的。”注意,
(1.)基督到世上來的使命是收聚,收聚他的莊稼,收聚父所賜給他的人(約翰福音 11:52;以弗所書 1:10)。#
(2.)基督盼望並要求那些與他同在的人同他收聚;他們不但自己歸向他,也當儘自己在本位上所能,收聚別人歸向他,從而加強他的利益。#
(3.)那些不願顯明並行動為促進基督國度的人,要被看待並處置為攔阻它的人;我們若不與基督同收聚,就是分散;不作傷害還不夠,我們必須行善。這樣,基督與撒但之間的裂口就擴大了,以表明他們之間並沒有法利賽人私下所說的那種約定。#
V.基督在此借這事論到舌頭的罪:“所以我告訴你們。”他似乎從法利賽人轉向百姓,從辯論轉向教訓;又從法利賽人的罪警告百姓當防備三種舌頭的罪;因為別人的傷害是給我們的警戒。#
1.褻瀆聖靈的話是最壞的一類舌頭的罪,且不得赦免(第31、32節)。#
(1.)這裡有一個恩慈的保證:按福音的條件,一切罪都可得赦免:基督對我們說這話,這是一句安慰的話,表明我們若真誠悔改並信福音,罪的重大不會成為我們蒙神接納的攔阻:“人一切的罪和褻瀆的話,都可得赦免。”即使罪如硃紅、深紅(以賽亞書 1:18),即使按其本性極其嚴重,按其情形極其加重,又無論重複多少次,即使其達到諸天之上,主那裡仍有超過諸天的憐憫;憐憫甚至會臨到褻瀆:一種直接觸及神之名和尊榮的罪。保羅從前是褻瀆人的,卻蒙了憐憫(提摩太前書 1:13)。我們實在可以說:有何神像你,赦免罪孽呢(彌迦書 7:18)?即使說話干犯人子的,也可得赦免;正如那些在他死時辱罵他的人,其中許多人後來悔改並蒙了憐憫。基督在此為眾人作了榜樣,叫他們隨時饒恕人所說干犯他們的話:“我如聾子不聽。”要注意:這些罪必得赦免給人,卻不赦免給魔鬼;這乃是對整個人類世界的愛,超過對墮落天使世界的愛,因為一切罪對人都是可赦免的。#
(2.)這裡例外提出褻瀆聖靈的罪,並在此宣佈它是唯一不得赦免的罪。請看,#
[1.]這罪是什麼;就是褻瀆聖靈。可見舌頭所犯的罪有何等惡毒,因為唯一不可赦免的罪竟是如此。但耶穌知道他們的意念(第25節)。這裡所指的,並不是一切毀謗聖靈的位格或本質,或他某些較為隱秘的工作,或僅僅抗拒他在罪人自己裡面的內在運行;否則誰還能得救呢?我們的舊法律裁定,赦免法令總當按該法令所意在施行的恩典和憐憫來解釋;因此,法令中的例外不可作超過必要的延伸。福音乃是一項赦免的法令;沒有人按姓名被排除,也沒有人按類別被排除,惟獨褻瀆聖靈的人;所以這必須按最狹義來解釋:一切擅敢犯罪的人,因赦免的條件;信心與悔改;已被有效地隔絕;因此別的例外不可擴大得太遠。這褻瀆被列為例外,並非神的憐憫有任何不足,或基督的功勞有任何缺欠,乃是因為它必然使罪人留在不信與不悔改之中。我們有理由認為,凡信基督是神的兒子,並真誠渴望有分於他的功勞和憐憫的人,沒有犯這罪;那些懼怕自己犯了這罪的人,正顯出他們沒有犯這罪的好跡象。博學的惠特比博士很好地指出,基督所說的不是已經發生的事(馬可福音 3:28;路加福音 12:10):“凡將要褻瀆的。”至於那些當基督在世時褻瀆他,稱他為貪酒的人、迷惑人的、褻瀆者等等的人,他們尚有幾分可原諒之處,因為他的外表卑微,又因國民對他所懷的偏見;並且他神聖使命的證據,直到他昇天之後才完全顯明。因此,他們若悔改,必得赦免;並且盼望他們可因聖靈的澆灌而被說服,正如其中許多曾出賣並殺害他的人一樣。但若聖靈賜下,在他內在的啟示恩賜、說方言等事上顯明;這些乃是聖靈在使徒中所分賜的恩賜;他們仍同樣褻瀆聖靈,稱他為邪靈,那麼就沒有盼望他們會被帶來信基督;因為,第一,使徒所得的那些聖靈恩賜,是神為堅固福音所定意使用的最後證據;當前面的方法已先行施用時,這些仍被保留。第二,這乃是最有力的證據,比神蹟本身更足以叫人信服。第三,因此,凡褻瀆聖靈這施行的人,不可能被帶來信基督;那些把這些歸為與撒但串通,正如法利賽人把神蹟歸為如此的人,有什麼能使他們信服呢?這是不信的一個堅固營壘,人永不能從其中被攻出;故此不可赦免,因為悔改藉此向罪人的眼目隱藏了。#
[2.]加在這罪上的判語是什麼;“今世來世總不得赦免。”正如當時猶太教會的情形中,擅敢犯罪的人沒有贖罪祭;照樣,在福音恩典的施行之下;聖經常稱之為來世;凡踐踏約血、又褻慢施恩之靈的人,也沒有赦免:對於這樣直接敵對救治方法的罪,沒有醫治。我們的舊法律有一條規則:褻瀆聖物者不得入避難所。或者,這罪不得赦免,無論現在在罪人自己的良心中,或在那赦免要被公佈的大日。又或者,這罪使罪人既受今世的刑罰,也受永遠的刑罰,既受現今的忿怒,也受將來的忿怒。#
2.基督在此論及別的惡言,就是心中掌權的敗壞所結的果子,從那裡發出來(第33–35節)。前面說過,耶穌知道他們的意念(第25節);他在這裡說話正是著眼於那些意念,顯明他們的心既充滿仇恨和惡毒,他們說出這樣惡劣的話並不奇怪;然而他們常藉著假裝自己是義人,竭力掩飾和遮蓋這些。他們。因此,我們的主耶穌指向泉源並醫治它們;心若成聖,必會在我們的言語中顯明出來。#
(1.)心是根,言語是果子(第33節);樹的本性若好,便會相應地結出果子。恩典若在心中作掌權的原則,言語便會是迦南的言語;反之,無論何種私慾在心中掌權,必會發作出來;肺病使氣息難聞:人的言語顯明他們是哪個國家的人,同樣也顯明他們是何等的靈。“你們或使樹好,果子也就好;要得清潔的心,然後你們便會有清潔的嘴唇和清潔的生活;否則樹既壞,果子也就相應地壞。你可以把好樹的一枝接在野蘋果樹幹上,使它成為好樹,果子也就好;但樹若仍是原樣,無論你把它栽在哪裡,怎樣澆灌,果子仍會是壞的。”注意,心若不改變,生活便永不能徹底改革。這些法利賽人不敢直說他們對耶穌基督的惡念;但基督在此暗示,他們從未尋求治死那在他們裡面結出苦膽和茵蔯的苦根,卻想要隱藏它,這是何等徒然。注意,我們更當關心實實在在地好,而不是外表看來好。#
(2.)心是泉源,言語是溪流(第34節);因為心裡所充滿的,口裡就說出來,正如溪流是泉源的溢流。邪惡的心被說成發出邪惡,如同泉源湧出水來(耶利米書 6:7)。所羅門所說的渾濁泉源、敗壞水泉(箴言 25:26),必然流出渾濁且令人不悅的溪流。惡言乃是噁心自然、本真的產物。惟有恩典的鹽投在泉源裡,才能醫治水,調和言語,潔淨敗壞的言談。他們所缺的正是這個;他們是惡的,你們既是惡人,怎能說出好話呢?他們是毒蛇的種類;施洗約翰曾這樣稱他們(第3章第7節),他們仍是一樣;古實人豈能改變皮膚呢?百姓看法利賽人為聖徒的種類,基督卻稱他們為毒蛇的種類,是蛇的後裔,對基督和他的福音懷有仇恨。如今從毒蛇的種類還能期待什麼,豈不是有毒且惡毒的東西嗎?毒蛇豈能不帶毒嗎?注意,從壞人可以期待壞事,正如古時的諺語所說:“惡事出於惡人。”(撒母耳記上 24:13)卑鄙人必說奸惡的話(以賽亞書 32:6)。那些自己邪惡的人,既沒有本領,也沒有意願,說出當說的好話。基督要他的門徒知道他們將與哪一等人同住,使他們知道應當期待什麼。他們好像以西結在蠍子中間(以西結書 2:6),若被刺傷咬傷,也不必以為奇怪。#
(3.)心是庫房,言語是從這庫房中取出來的東西(第35節);由此可以描畫並判斷人的品格。#
[1.]好人的特徵是,他心裡有好庫房,並按需要從那裡取出好東西來。恩典、安慰、經歷、好的知識、好的情感、好的決心,這些乃是心裡的好庫房;神的道藏在那裡,神的律法寫在那裡,神聖真理住在你裡面並統治你,便是那裡的庫房,有價值且合宜,安全地保存、秘密地保守,如同好家主的儲備,卻隨時可供一切場合使用。這樣裝備齊全的好人,必像約瑟從他的儲備中取出東西來;必說並行那美善的事,為著神的榮耀和別人的造就(箴言 10:11、13、14、20、21、31、32)。這就是取出好東西來。有些人假裝有好的開銷,卻沒有好庫房:這樣的人很快就要破產;有些人假裝裡面有好庫房,卻沒有給出證據:他們盼望裡面有,並感謝神,無論他們的言語行為如何,他們有好心;但沒有行為的信心是死的。又有些人有智慧和知識的好庫房,卻不肯與人分享,不從其中取出:他們有才幹,卻不知道怎樣用它經營。在這一點上,完全的基督徒有神的形像,因為他既是善的,也行善。#
[2.]惡人的特徵是,他心裡有惡庫房,並從其中取出惡事來。住在心中並在其中掌權的私慾和敗壞,乃是惡庫房,罪人從中取出惡言惡行,羞辱神,傷害別人(創世記 6:5、12;馬太福音 15:18–20;雅各書 1:15)。但不義的財寶(箴言 10:2)將成為忿怒的財寶。#
3.基督在此論及閒話,並顯明其中有什麼惡(第36、37節);法利賽人所說那樣的惡言,其中的惡就更多了。我們應當多思想審判之日,使那日成為對我們舌頭的約束;並讓我們思量,#
(1.)在那日,對舌頭所犯之罪的交代將何等詳盡:人所說的每一句閒話,都要供出來。這裡暗示,#
[1.]神留意我們所說的每一句話,甚至我們自己不留意的那些話(詩篇 139:4)。“我舌頭上的話,你沒有一句不知道。”即使說話時沒有顧慮或用意,神也察知它。#
[2.]虛浮、閒散、無關緊要的談話是不蒙神喜悅的;它們不趨向任何美善目的,也不為著造就而有任何益處;乃是虛浮輕薄之心的產物。這些閒話,就是以弗所書 5:4 所禁止的戲笑和妄語。這就是言語多時常難免的罪,無益的言談(約伯記 15:3)。#
[3.]我們不久必須為這些閒話交賬;它們要被拿出來作反對我們的證據,證明我們是無用的僕人,沒有善用理性和言語的才能;這些才能乃是託付給我們的一部分才幹。我們若不悔改自己的閒話,我們為它們所交的賬又不藉基督的血得以平衡,我們就完了。#
(2.)那交賬所受的審判將何等嚴厲(第37節):“因為要憑你的話稱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定你有罪。”這是人間審判的通常規則,在此用在神的審判上。注意,我們言談一貫的傾向,照其是否蒙恩,將在大日成為支持我們或反對我們的證據。那些似乎敬虔,卻不勒住舌頭的人,那時必顯明是用虛假的宗教欺哄了自己(雅各書 1:26)。有人認為基督這裡是指以利法所說的(約伯記 15:6):“你自己的口定你有罪,並不是我”;或者更可能是指所羅門所說的(箴言 18:21):“生死在舌頭的權下。”#
法利賽人求神蹟。
38當時,有幾個文士和法利賽人對耶穌說:「夫子,我們願意你顯個神蹟給我們看。」39耶穌回答說:「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看神蹟,除了先知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們看。40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肚腹中,人子也要這樣三日三夜在地裡頭。41當審判的時候,尼尼微人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尼尼微人聽了約拿所傳的就悔改了。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約拿更大!42當審判的時候,南方的女王要起來定這世代的罪;因為她從地極而來,要聽所羅門的智慧話。看哪,在這裡有一人比所羅門更大!」43「汙鬼離了人身,就在無水之地過來過去,尋求安歇之處,卻尋不著。44於是說:『我要回到我所出來的屋裡去。』到了,就看見裡面空閒,打掃乾淨,修飾好了,45便去另帶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來,都進去住在那裡。那人末後的景況比先前更不好了。這邪惡的世代也要如此。」
很可能這些正與基督談話的法利賽人,並不是那些挑剔他(第24節)、不肯相信他所行神蹟的人;乃是另一班人,他們看出沒有理由不信那些神蹟,卻不以他已給的神蹟為足,也不承認那些神蹟的證據,除非他給他們他們所要求的進一步證明。這裡有,
I.他們向他的陳述(第38節)。他們用“夫子”這個稱呼恭維他,假裝尊敬他,實意卻是要羞辱他;凡稱基督為夫子的人,並不都是基督的僕人。他們所求的是:“我們願意你顯個神蹟給我們看。”他們應當看見一個神蹟,讓他借神蹟證明其神聖使命,這本是極其合理的(出埃及記 4:8、9)。他來是要廢去那藉神蹟所設立的一種宗教制度,所以他理當提出同樣的憑據;但他已經行了許多神蹟,充分證明他是神所差來的,此時再要求神蹟,就極不合理。注意,驕傲的人本性上喜歡為神規定條件,又以此作為不歸服他的藉口;但人的冒犯永不會成為他的辯護。#
II.他回答他們這個陳述,這無禮的要求,#
1.他譴責這要求,是邪惡淫亂世代的話(第39節)。他把這控告不但加在文士和法利賽人身上,也加在整個猶太民族身上;他們都像他們的領袖,是作惡者的種類和接續。他們實在是邪惡的世代,不但硬著心不肯被基督神蹟的證據說服,反而立意辱罵他,輕看他的神蹟。他們是淫亂的世代,#
(1.)如淫亂的後裔;他們從祖先的信心和順服中可悲地墮落,以致亞伯拉罕和以色列都不承認他們(以賽亞書 57:3)。或者,#
(2.)如淫亂的妻子;他們離棄了那位與他們立約聘娶他們的神。他們不像被擄以前那樣犯拜偶像的淫亂,卻犯了不信和一切罪孽,那也是淫亂:他們不追隨自己所造的神,卻尋求自己設計的神蹟;那就是姦淫。#
2.他拒絕給他們任何不同於已給神蹟的神蹟,只給先知約拿的神蹟。注意,基督總是樂意垂聽並應允聖潔的願望和祈禱,卻不肯滿足敗壞的私慾和任性。妄求的,就算求也得不著。為堅固信心而求神蹟的人,如亞伯拉罕和基甸,神蹟曾賜給他們;但為不信尋找藉口而要求神蹟的人,神蹟卻被拒絕。#
基督本可公義地說:“他們永不再看見一個神蹟。”但請看他奇妙的良善:
(1.)他們仍要一再看見同樣的神蹟,叫他們得更多益處,並受更充分的說服。#
(2.)他們還要得一個與這些都不同的神蹟,就是基督以自己的能力從死裡復活;這裡稱為先知約拿的神蹟。這仍為使他們信服而保留,也本意要成為基督是彌賽亞的大證據;因為他藉此按聖善的靈說,因從死裡復活,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羅馬書 1:4)。這神蹟超越其餘一切,成全並冠冕了它們。“他們若不信先前的神蹟,必信這個(出埃及記 4:9);若這個也不能使他們信服,什麼都不能了。”然而,猶太人的不信竟也找出一個遁詞來推諉此事,說:“他的門徒來把他偷去了”;因為沒有人像那些決意不看的人那樣無可醫治地瞎眼。#
如今他在此進一步解釋先知約拿的這神蹟(第40節):約拿三日三夜在大魚腹中,後來又平安無恙地出來;基督也要在墳墓裡這麼久,隨後復活。
[1.]墳墓對於基督,正如魚腹對於約拿;他被拋在那裡,好像作贖價,救那些在風暴中將要喪命的人;他躺在那裡,如在陰間腹中(約拿書 2:2),似乎被從神眼前趕出。#
[2.]他在墳墓中停留,正如約拿在魚腹中停留一樣,三日三夜;卻不是三個整日整夜。很可能約拿也未在魚腹中躺那麼久,只是三個自然日的一部分(希臘人稱之為 nychthemerai);他在一週第六日午後被埋葬,在第一日清晨復活;這是一種極常見的說法(列王紀上 20:29;以斯帖記 4:16;5:1;路加福音 2:21)。約拿為自己的罪作囚犯多久,基督為我們的罪作囚犯也多久。#
[3.]約拿在魚腹中以確信自己還要再望向神的聖殿來安慰自己(約拿書 2:4);照樣,基督躺在墳墓中時,特別說他安息在盼望中,確信自己不見朽壞(使徒行傳 2:26、27)。#
[4.]約拿在第三日從監牢被釋放,重新來到活人之地,離開死人會眾;因為死物被說成從水底形成(約伯記 26:5);照樣,基督第三日要歸回生命,從墳墓中起來,差遣福音到外邦人中去。#
3.基督藉此機會說明他所處的那個世代可悲的品格和情形;那是一個不肯改革的世代,因此不能不滅亡;他把他們在審判之日、在那日完全的揭露和最後的判決之下所顯出的品格告訴他們。現在人物與事情顯得不真;品格和情形在這裡是會改變的:所以我們若要作正確的估量,必須以末後的審判為準繩;事物永遠如何,實際上就是如何。#
如今基督把猶太人描述為,
(1.)一個要被尼尼微人定罪的世代;尼尼微人因聽約拿所傳的而悔改,要在審判時起來反對他們(第41節)。基督的復活要成為他們所見先知約拿的神蹟;但它在他們身上不會產生約拿的神蹟在尼尼微人身上所產生的那樣幸福果效,因為尼尼微人因此有了避免毀滅的悔改;猶太人卻要在那加速其毀滅的不信中剛硬。在審判之日,尼尼微人的悔改要被提起,作為加重罪惡、從而加重當時基督所傳之人和如今基督所傳之人的定罪的事;理由是,基督比約拿大。#
[1.]約拿不過是一個人,有與我們一樣的性情,也有與我們一樣有罪的情慾;基督卻是神的兒子。#
[2.]約拿在尼尼微是外人,他來到那些對他的國家抱有成見的外人中間;基督卻是來到自己的地方,向猶太人傳道;當他在稱為他名的認信基督徒中間被傳講時,就更是如此。#
[3.]約拿只傳了一篇短講道,並沒有很大莊嚴,不過是沿街經過時所傳;基督卻重新發出呼召,坐下來教訓人,也在會堂裡教訓人。#
[4.]約拿只傳四十日內的忿怒和毀滅,沒有給悔改的教訓、指引或鼓勵;基督除了警告我們危險以外,還指明我們必須在哪些事上悔改,並因天國近了,向我們保證我們若悔改便蒙悅納。#
[5.]約拿沒有行神蹟來證實他的道理,也沒有向尼尼微人顯出善意;基督卻行了許多神蹟,且都是憐憫的神蹟:尼尼微人卻因約拿所傳的而悔改,猶太人卻沒有因基督所傳的而受感動。注意,某些人所得幫助和靈魂的優勢較少,他們的良善將加重那些所得更多之人的惡。那些在曙光中看見關乎自己平安之事的人,要使那些在正午摸索的人羞愧。#
(2.)一個要被南方女王、示巴女王定罪的世代(第42節)。尼尼微人要因他們不悔改而使他們羞愧;示巴女王要因他們不信基督而使他們羞愧。她從遠方來聽所羅門的智慧;然而人們不肯被勸來聽基督的智慧,儘管他在每一件事上都比所羅門大。#
[1.]示巴女王並未受邀請去見所羅門,也沒有蒙接待的應許;但我們受邀到基督這裡,坐在他腳前聽他的道。#
[2.]所羅門不過是個智慧人,基督卻是智慧本身,智慧的一切寶藏都藏在他裡面。#
[3.]示巴女王有許多困難必須突破;她是女人,不宜遠行,路程遙遠而危險;她又是女王,她不在時自己的國家將怎麼辦?我們沒有這樣的掛慮攔阻我們。#
[4.]她不能確知為此事走那麼遠是否值得;名聲慣於奉承人,並且她本國或宮廷中也許有足以教導她的智慧人;但她既聽見所羅門的名聲,便要見他;我們來到基督這裡卻不是基於這樣的不確定。#
[5.]她從地極而來,但基督在我們中間,他的道離我們很近:看哪,他站在門外叩門。#
[6.]示巴女王所來求的智慧,似乎只關乎哲學和政治;但在基督那裡可得的智慧,卻是得救的智慧。#
[7.]她只能聽所羅門的智慧;所羅門不能把智慧給她;基督卻要把智慧賜給凡來到他那裡的人;不但如此,他自己要成為神所賜給他們的智慧。所以,基於這一切,如果我們不聽基督的智慧,示巴女王甘心來聽所羅門智慧的事,就要在審判時起來反對我們,定我們的罪;因為耶穌基督比所羅門大。#
(3.)一個決意仍受撒但佔據和轄制的世代,儘管人已用盡一切方法要趕逐撒但、救他們脫離他。他們被比作一個鬼從其身上出去,卻以加倍的力量返回的人(第43–45節)。魔鬼在此稱為汙鬼,因為他已失去一切純潔,並在世人中喜愛且促進各樣的汙穢。如今,#
[1.]這比喻描述他佔據人的身體:基督剛趕出一個鬼,他們又說他有鬼;這就給了機會顯明他們何等受撒但的權勢所轄制。這又證明基督不是藉著與魔鬼勾結趕鬼,因為那樣他很快就會回來;但基督把他趕出乃是最終的,使他不得再進:我們看見他吩咐汙鬼出去,再不要進去(馬可福音 9:25)。魔鬼很可能有時慣常這樣戲弄他所佔據的人;他出去,然後以更大的暴怒回來;因此,那等人的清醒間歇通常之後接著更猛烈的發作。魔鬼出去時不得安寧,因為他不作惡便不得睡覺(箴言 4:16);他經過無水之地,好像極其憂鬱的人;他尋求安歇卻尋不著,直等到再回來。基督把群鬼從那人身上趕出時,它們求準進入豬群;在那裡它們沒有久留在無水之地,立刻便進入湖裡。#
[2.]這比喻的應用,是要描述猶太教會和國民整體的情形:這邪惡的世代如今抗拒、並且最終要拒絕基督的福音,也要如此。魔鬼曾因基督和他門徒的勞苦,從許多猶太人身上被趕出;他便在外邦人中尋求安歇,基督徒要從外邦人的人身和廟宇中到處把他趕出;惠特比博士如此說。或者,他在外邦世界別處找不到像猶太人心中這樣令他滿意的舒適可喜住處;哈蒙德博士如此說。因此他必再進入他們,因為基督沒有在他們中間得著接納;他們藉著駭人的邪惡和頑梗的不信,比從前更預備好接受他。於是他要在這裡取得持久的佔據;這百姓的境況很可能比基督來到他們中間以前,或比撒但從未被趕出以前,更加絕望地該滅亡(哈蒙德博士如此說)。#
這裡把那個民族整體描繪為,第一,背道的百姓。他們從巴比倫被擄歸回之後,開始改革,離棄偶像,並顯出幾分宗教的樣子;但他們很快又敗壞自己:雖從未再陷入拜偶像,卻陷於各樣不敬虔和褻瀆,變得越來越壞,並在其餘一切罪惡之上,加上故意輕看和反對基督與他的福音。第二,被標定滅亡的百姓。一項新的諭令正向那假冒為善的國民、神忿怒的百姓蓋印發出(正如以賽亞書 10:6 所說);他們既犯了更顯著的罪,羅馬人對他們的毀滅很可能比任何別的毀滅更大;那時忿怒臨到他們身上,到了極處(帖撒羅尼迦前書 2:15、16)。願此成為對萬國和眾教會的警告,要謹慎,不可離棄起初的愛心,不可放下在他們中間已經開始的改革善工,又回到他們似乎已經離棄的邪惡;因為這樣之人的末後景況要比先前更不好。
誰是基督的親屬。
46耶穌還對眾人說話的時候,不料他母親和他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他說話。47有人告訴他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你說話。」48他卻回答那人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49就伸手指著門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50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了。」
我們的主耶穌在特別的場合說出許多極佳而有益的話;甚至他的插話也與他正式的講論一樣富有教益:此處就是如此。
注意,
I.基督講道時如何被他母親和弟兄打斷;他們站在外邊,要與他說話(第40、47節),這個願望由人群傳給了他。無須追究同他母親一同來的弟兄是哪幾個;也許是那些不信他的人(約翰福音 7:5);也無須追究他們有什麼事;也許他們只是想叫他停下來,恐怕他使自己疲乏,或想勸他小心,不要因所講的話觸犯法利賽人,或陷自己於困難,好像他們能教導他智慧一樣。#
1.他還在同百姓說話。注意,基督的講道是談話;它明白、容易、親切,適合他們的領悟能力和情形。基督所講的曾被人挑剔,他卻仍繼續講。注意,我們在工作中所遇到的反對,不可使我們離開工作。他停止同法利賽人談話,因為他看出不能在他們身上成就什麼益處;卻繼續同普通百姓談話,因為他們不像法利賽人那樣自負有知識,願意學習。#
2.他母親和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他說話;他們本該站在裡面,要聽他說話。他們有私下每日同他交往的便利,因此較少留意參加他公開的講道。注意,常常那些最接近知識和恩典途徑的人,最為疏忽。熟悉和容易接近會生出某種輕慢。我們容易忽略今天所得的,因為以為任何一天都能得著,卻忘了只有現在的時間是我們可以確知的;明天不屬我們。有一句通常的諺語很有道理:“離教堂越近,離神越遠”;可惜竟會如此。#
3.他們不但自己不肯聽他,而且還打擾那些樂意聽他的人。魔鬼是我們救主傳道的死敵。他曾藉著文士和法利賽人無理的吹毛求疵,企圖挫敗他的講論;當他不能用這種方法達到目的時,便企圖藉著親屬不合時宜的來訪,使之中斷。注意,我們在工作中常會遇見身邊朋友帶來的攔阻和障礙,並且因顧及人情而從屬靈的事上分心。那些真正願意我們和我們的工作得益的人,有時會因他們的不慎,成為我們背後的對頭,並在我們的本分上成為我們的阻礙;彼得就是這樣,他自以為很殷勤,說:“夫子,顧惜你自己吧。”這話卻叫基督厭煩。我們主的母親想要同他說話;看來她那時還沒有學會吩咐她的兒子,正如羅馬教會的罪孽和偶像崇拜後來假稱教導她的那樣;她也並非如他們所要塑造的那樣毫無過失和愚妄。凡事智慧、妥善並按時而行,是基督的特權,不是他母親的特權。基督曾對他母親說:“你們為什麼找我呢?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那時又說,她把這話存在心裡(路加福音 2:49);但若她如今記得這話,當他正以他父的事為念時,就不會給他這樣的打擾。注意,有許多美好的真理,我們聽見時以為已經好好存起來了,然而當我們需要運用它們時,它們卻不在適當之處。#
II.他怎樣看待這次打擾(第48–50節)。#
1.他不理會這事;他專心於自己的工作,以致任何天然的或世俗的人情關係都不能使他離開這工作。“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這並不是說應當棄絕天然的親情,或說我們可以借宗教為名不敬重父母,或不善待其他親屬;但萬事各按其時皆為美好,在更大的本分正在履行時,較小的本分必須讓位。當我們對親屬的顧念同服事神、並利用機會行善相沖突時,在這樣的情形中,我們必須像利未所行的,對我們的父親說:“我未曾看見他”(申命記 33:9)。至近的親屬必須相對地被恨,就是說,我們必須愛他們少於愛基督(路加福音 14:26),而我們對神的本分必須居首位。這是基督在這裡給我們留下的榜樣;神殿的熱心如此吞噬他,以致使他不但忘了自己,也忘了他至親的親屬。若我們的朋友寧可討神喜悅,也不討我們喜悅,我們不可因此對他們不滿,也不可歸咎於他們的邪惡;反倒應當樂意赦免那些容易歸因於為神榮耀和別人益處所發的虔誠熱心的忽略。不但如此,我們必須否認自己和自己的滿足,寧可如此,也不可行任何會使我們的朋友從對神的本分上偏離,或在其中受攪擾的事。#
2.他藉此機會,把他的門徒;他的屬靈親屬;置於他天然親屬之上;這正是他不願離開講道去同他弟兄說話的一個好理由。他寧可使門徒得益處,也不願取悅親屬。留意:#
(1.)對基督門徒的描述。他們是遵行他父旨意的人;不但聽這旨意、知道這旨意、談論這旨意,更要遵行它;因為遵行神的旨意,是作門徒最好的預備(約翰福音 7:17),也是最好的證明(第7章第21節);這才表明我們確實是他的門徒。基督並沒有說:“凡遵行我旨意的人,”因為他來不是要尋求或遵行與他父不同的自己的旨意:他的旨意與他父的旨意是一樣的;但他把我們指向他父的旨意,因為他現今在他的身份和工作中,是以此為準則的(約翰福音 6:38)。#
(2.)基督門徒的尊榮:這人就是我的弟兄、姊妹和母親。他的門徒既撇下一切跟從他,又接受他的教訓,在他看來比那些按肉身與他有親屬關係的人更為親愛。他們把基督置於親屬之上;他們離開了父親(第4章第22節;第10章第37節);如今為補償他們,並表明他們沒有失去愛,他便把他們置於親屬之上。他們豈不是在尊榮上得著百倍嗎(第19章第29節)?基督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這是極其親愛、極其鼓勵人的;然而這並非他們獨有的特權,眾聖徒都有這尊榮。注意,一切順服的信徒都與耶穌基督有很近的親屬關係。他們佩戴他的名,承載他的形像,有他的性情,屬於他的家。他愛他們,如同親屬一樣自由地與他們交往。他歡迎他們到他的桌前,照顧他們,供給他們,察看他們不缺少任何適合他們的東西:他死的時候,留給他們豐厚的遺產;如今他在天上,仍與他們保持往來,最後必使他們都與他同在,並且在盡親屬的本分上絕不有所缺失(路得記 3:13),也絕不以他貧窮的親屬為恥,反要在世人、在天使、並在他父面前承認他們。#
本章中我們有:一、基督闡明關於安息日的第四誡律,併為之辯護,駁斥猶太教師所提出的一些迷信觀念;表明在那日當作必要和憐憫的事(第1–13節)。二、我們的主耶穌施行神蹟時的謹慎、謙卑和捨己(第14–21節)。三、基督回答文士和法利賽人褻瀆的詰難與誹謗;他們將他趕鬼歸因於與魔鬼結盟(第22–37節)。四、基督答覆文士和法利賽人試探性的要求;他們要求他顯一個從天上來的神蹟(第38–45節)。五、基督對他親屬和家人的判斷(第46–50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