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馬太福音 26
馬太福音: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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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司長的陰謀。
1耶穌說完了這一切的話,就對門徒說:2「你們知道,過兩天是逾越節,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釘在十字架上。」3那時,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聚集在大祭司稱為該亞法的院裡。4大家商議要用詭計拿住耶穌,殺他,5只是說:「當節的日子不可,恐怕民間生亂。」
這裡有:
1.基督告知門徒,他的受難已近(第1、2節)。當他的仇敵正為他預備患難時,他正在為自己和跟從他的人預備。他曾多次遠遠地告訴他們自己將要受難,如今卻說這些事已經臨到門前:過兩天。注意,在多次預告患難之後,我們仍需要新的提醒。請看,#
(1.)他發出這個警告的時間:當他講完了這一切話之後。#
[1.]直到他講完一切當講的話,才這樣說。注意,基督的見證人必不在他們作完見證以前死去。基督完成先知職分所承擔的工作之後,便開始執行祭司的職分。#
[2.]他講完了緊接在前的這些話之後;他曾吩咐門徒預備面對艱難的日子、捆綁和患難,然後告訴他們: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這是暗示他們所遭遇的不會比他更壞,並且他的苦難要除去他們苦難的毒刺。注意,思想受苦的基督,對於與他一同受苦、又為他受苦的基督徒,是極大的扶持。#
(2.)他所告知他們的事本身:人子將要被交給人。這事不僅極其確定,而且如此臨近,彷彿已經成就了。注意,把尚未來到的苦難當作當前的事,是有益的。他將要被交給人,因為猶大那時正在策劃並設計出賣他。#
2.祭司長、文士和民間長老謀害我們主耶穌性命的陰謀(第3–5節)。人曾多次商議要害基督的性命,但這次的陰謀比先前任何一次都謀劃得更深,因為所有顯要人物都參與其中。主管教會事務的祭司長;處理民事審判的長老;以及作為律法教師、為兩者作指導的文士:這些人組成了治理全國的公會或大議會,他們都聯合反對基督。請看:#
(1.)他們聚集的地方:在大祭司的院裡;他是他們這個邪惡計劃中合一的中心。#
(2.)陰謀本身:要用詭計拿住耶穌,把他殺了;非要他的血、他的生命之血,不能遂他們的意。基督及其教會的仇敵所設計的,向來就是這樣殘酷血腥。#
(3.)陰謀者的策略:不可在節期。為什麼不可?是顧及這時日的神聖,還是因為不願在當天的宗教禮儀中受攪擾?不是,而是恐怕民間生亂。他們知道基督在平民中很有影響力,而節期民眾雲集;若他們想對眾人都以為是先知的基督下毒手,百姓就有可能起來反抗他們的官長。他們所懼怕的不是神,乃是百姓;他們所關心的全是自己的安全,不是神的尊榮。他們本想在節期辦成此事;因為猶太人有一種傳統,惡人應在三個節期之一被處死,特別是叛亂者和假冒者,叫以色列眾人都看見而懼怕;但不可在節日當天。#
基督在伯大尼受膏。
6耶穌在伯大尼長大麻風的西門家裡,7有一個女人拿著一玉瓶極貴的香膏來,趁耶穌坐席的時候,澆在他的頭上。8門徒看見就很不喜悅,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9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周濟窮人。」10耶穌看出他們的意思,就說:「為什麼難為這女人呢?她在我身上做的是一件美事。11因為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只是你們不常有我。12她將這香膏澆在我身上是為我安葬做的。13我實在告訴你們,普天之下,無論在什麼地方傳這福音,也要述說這女人所行的,作個紀念。」
在這段記事中,我們有,
一、一位善良婦人以膏抹我們主耶穌的頭,所顯出的非凡恩待(第6、7節)。事情發生在耶路撒冷近旁的村莊伯大尼,在長大麻風的西門家裡。他很可能是曾被我們主耶穌神蹟潔淨了大麻風的人,便願意藉著款待基督來表達感恩;基督也不嫌與他交談,進到他家中,與他一同吃晚飯。他雖已得潔淨,仍被稱為長大麻風的西門。犯過醜惡罪行的人會發現,罪雖蒙赦免,羞辱仍會黏附著他們,且很難抹去。行這事的婦人,一般認為是馬大和拉撒路的妹子馬利亞。萊特富特博士認為,她就是那稱為抹大拉的馬利亞。她有一玉瓶極貴的香膏,趁基督坐席時澆在他的頭上。這在我們看來會是一種奇特的致意;但在當時卻被認為是最高的敬意,因為香氣十分怡人,香膏本身又能使頭舒暢。大衛的頭曾被膏抹(詩篇 23:5;路加福音 7:46)。如今這可以看作,
1.是對我們主耶穌;基督、彌賽亞、受膏者;所作的信心之舉。為表示她相信他是神所膏立、所設立為王的那一位,她便膏他,立他為自己的王。他們必為自己設立一個首領(何西阿書 1:11)。這就是親吻子。#
2.是對他的愛和尊敬之舉。有人認為,她就是起初多愛、用眼淚洗基督腳的那一個婦人(路加福音 7:38、47);她並沒有離棄起初的愛,如今在成熟基督徒的敬虔上,仍和初學者時一樣親切熱誠。注意,心中若對耶穌基督有真實的愛,就沒有什麼會被認為貴重得不能獻給他,甚至沒有什麼算是足夠好的。#
二、門徒因此所生的反感。他們很不喜悅(第8、9節),看見這香膏如此用掉便很惱怒;他們認為本可以用得更好。
1.看他們怎樣表達對此事的反感。他們說:何用這樣的枉費呢?這話表明,#
(1.)對這善良婦人缺乏體恤,把她過分的厚待;即使假定確是如此;解釋為浪費。愛心教導我們,對於一切能夠作善意解釋的事,都要儘量作最好的解釋;尤其對於那些熱心行善之人的言行,雖我們可能認為他們在其中不完全像本可有的那樣審慎。誠然,善事也可能做得過頭;但我們應由此學習自己要謹慎,免得走向極端,卻不可苛責別人;因為我們可能歸咎於缺乏謹慎的事,神或許會悅納為豐盛之愛的表現。我們不可說:那些在宗教上比我們做得更多的人做得太多;反倒應當力求像他們那樣多做。#
(2.)對他們的夫子缺乏尊敬。我們所能作的最好解釋是:他們知道夫子對一切感官享受全然不在意;那為約瑟的苦難而極其憂傷的,不在乎用上等香膏膏抹自己(阿摩司書 6:6)。所以他們認為,把這樣的享樂用在一個如此少以此為樂的人身上,是用得不當。但即使如此,他們看見他接受並悅納這作為朋友之愛的記號時,也不應稱之為浪費。注意,無論別人還是我們自己奉獻給主耶穌的,都要謹慎,不可認為是浪費。花在事奉基督上的時間,我們不可認為是浪費;花在任何敬虔事工上的金錢,也不可認為是浪費;因為雖看似撒在水面、投在河中,多日以後必能連本帶利地得著(傳道書 11:1)。#
2.看他們如何為對此事的反感辯解,並提出什麼藉口:這香膏可以賣許多錢,周濟窮人。注意,惡劣的情感借華美的掩飾來遮蔽自己,並不是什麼新事;人藉著慈善工作的名義來推卸敬虔的工作,也並非新事。#
三、基督因門徒對這善良婦人的反感而責備他們(第10、11節):為什麼難為這女人呢?注意,好人看見自己的善行被批評和曲解,是極大的煩擾;耶穌基督對此極不喜悅。他在這裡站在一個善良、誠實、熱心、用心良善的婦人一邊,反對所有門徒,儘管門徒看來很有道理;他就是這樣熱切地維護那些被冒犯的小子(第18章第10節)。
請看他的理由:常有窮人和你們同在。注意,
1.有些行善和得益的機會是常有的,我們必須不斷留意加以利用。聖經常與我們同在,安息日常與我們同在,窮人也常與我們同在。注意,有心行善的人,從不必抱怨沒有機會。窮人在以色列地中總不斷絕(申命記 15:11)。在這個世界,我們必會看見一些需要我們慈善幫助的人;他們如同神的受託者,是基督一些貧窮的肢體,基督要人向他們施恩,如同向他自己施恩。#
2.另有一些行善和得益的機會卻很少來到,短暫而不確定,需要我們格外殷勤地加以利用,並且應當優先於前者:“你們不常有我,所以趁著有我的時候使用我。”注意,#
(1.)在世上不可期待基督肉身常在;他離去原是有益的;所謂他在聖餐中真實臨在,乃是一種多情而毫無根據的設想,且與他在這裡所說“你們不常有我”相矛盾。#
(2.)有時特別的敬虔和奉獻之工,應當優先於通常的慈善工作。窮人不可奪去基督所當得的;我們要向眾人行善,卻更當向信徒一家的人行善。#
四、基督讚許並稱贊這善良婦人的恩待。人的挑剔越是針對他的僕人和他們的事奉,他越顯明自己對他們的悅納。他稱這是“一件美事”(第10節),並且對它所作的稱讚超過人所能想到的;特別是,
1.這事的含義是奧秘的(第12節):她是為我安葬作的。#
(1.)有人認為她本意正是如此,而且這婦人比使徒更明白基督屢次預言自己將死和受難;因此他們得著報償,成為最先見證他復活的人。#
(2.)不論如何,基督如此解釋;他總是樂意把他百姓用心良善的言語和行動作最好的、最充分的解釋。這彷彿是為他的身體所作的防腐;因他死後要作這事會被他的復活所阻止,所以便在此前作了;因為這事理當在某個時候作,好顯明他即使看來被死亡勝過時,仍是彌賽亞。門徒以為澆在他頭上的香膏是浪費。“但,”他說,“若照你們本國的習俗,把這麼多香膏澆在死人身上,你們不會吝惜,也不會認為是浪費。如今這實際上就是如此;她所膏的身體幾乎已經死了,她的恩待正合乎這個用途;所以,與其稱它為浪費,不如從這個角度來看。”#
2.對這事的紀念必是尊榮的(第13節):這事要被傳講,作個紀念。這信心和愛心的舉動是如此顯著,傳講釘十字架基督的傳道人,以及記載他受難歷史的受默示作者,不能不留意這一段,宣揚人對它的留意,並使它的紀念長存。一旦被載入這些記錄,就如用鐵筆和鉛刻在磐石上,直到永遠,絕不可能被遺忘。所有名聲的號角,沒有一個像永遠的福音這樣響亮而長久。注意,#
(1.)基督受死的故事雖是悲劇,卻是福音、佳音,因為他是為我們而死。#
(2.)福音要傳遍全世界;不單在猶太,也要傳給各國、每一個受造之物。門徒要注意這點,得著鼓勵,知道他們的聲音要傳到地極。#
(3.)福音主要為彰顯基督的尊榮而設,但他的聖徒和僕人的尊榮也並非全然被忽略。這婦人的紀念要得保存,不是為她獻一座教堂,或每年守節紀念她,或保存她破玉瓶的一塊作為神聖遺物;而是在傳福音時提說她的信心和敬虔,作為別人的榜樣(希伯來書 6:12)。藉此尊榮便歸於基督自己;在這世上以及將來的世界,他都要在聖徒身上得榮耀,並在一切信的人身上顯為希奇。#
基督在伯大尼受膏。
14當下,十二門徒裡有一個稱為加略人猶大的,去見祭司長,15說:「我把他交給你們,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們就給了他三十塊錢。16從那時候,他就找機會要把耶穌交給他們。
基督剛受了一次極大的恩待,隨後便有一次極大的惡待;基督的跟從者中就是這樣善惡混雜;他有忠實的朋友,也有虛假偽善的朋友。還有什麼比猶大在這裡同祭司長所訂的協議;將基督出賣給他們;更卑劣呢?
一、這叛徒是加略人猶大;特別說明他是十二門徒之一,是要加重他的惡行。當門徒人數增多時(使徒行傳 6:1),他們中間有些成為羞恥和麻煩的人,並不足為奇;但只有十二個人,其中一個卻是魔鬼,我們當然永不可期望世上任何團體完全純潔。十二門徒是基督所揀選的朋友,有蒙他特別恩待的特權;他們是他常常跟從的人,得享與他最親密交往的益處,按各方面來說都有理由愛他、忠於他;然而其中一個竟出賣了他。注意,有魔鬼的人,任何責任或感恩的紐帶都不能約束他們(馬可福音 5:3、4)。
二、這是他向祭司長所作的提議;他去對他們說: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第15節)。他們沒有差人去找他,也沒有向他提出這個建議;他們不能料想基督自己的一個門徒會對他不忠。注意,即使在基督的跟從者中,也有人比任何人所能想像的更壞,只缺少機會去顯露出來。
請看:
1.猶大所應許的是什麼:“我把他交給你們;我會告訴你們他在哪裡,並承擔責任領你們到他那裡,在一個適當的時間和地點,使你們可以不聲張、也不致引起騷亂地捉拿他。”他們謀害基督時,所為難的正是這件事(第4、5節)。他們不敢公開碰他,也不知道私下到哪裡去找他。事情停在這裡,困難無法克服;直到猶大來,向他們提供自己的服務。注意,那些把自己交給魔鬼引導的人,會發現魔鬼比他們所想的更樂意在緊急關頭幫助他們,正如猶大幫助祭司長一樣。官長憑他們的權勢和勢力,在把他拿在手中時能殺他;但只有一個門徒能出賣他。注意,人對宗教的宣稱越大,在研究和事奉宗教上受託越多,若他們的心不正直向著神,作惡的機會也就越大。猶大若不是使徒,就不能成為叛徒;人若不曾知道義路,就不能濫用它。#
我把他交給你們。他沒有自告奮勇,他們也沒有拉攏他作見證控告基督,雖然他們缺少證據(第59節)。若有任何可以指控基督、稍有證據外貌顯示他是騙子的事,猶大最可能為之作證;但這正證明我們主耶穌的無罪:他自己的門徒,既如此熟悉他的教訓和生活方式,又對他不忠,卻不能控告他有任何罪行,儘管這樣做足可為他的背叛開脫。
2.他為這項承諾索取什麼報酬: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這是促使猶大出賣夫子的唯一原因;他盼望由此得錢:他的夫子從未給他任何挑釁,雖從起初就知道他有魔鬼;但從所顯明的看來,基督待他同待其餘門徒一樣恩慈,並未給他任何可能使他不滿的羞辱記號;基督給了他一個他喜歡的職位,使他管錢囊;雖他侵吞公款;因他被稱為賊(約翰福音 12:6);但我們並未發現他有被追究的危險;也沒有跡象顯示他懷疑福音是欺騙。不是,他不是因恨夫子,也不是同夫子有任何爭執,純粹是因貪愛錢財;就是這個,此外沒有別的,使猶大成為叛徒。#
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他為什麼缺少什麼呢?沒有缺少可吃的餅,也沒有缺少可穿的衣服;既不缺必需品,也不缺便利之物。他的夫子在哪裡,他豈不都受歡迎嗎?他豈不吃夫子所吃的嗎?他不是剛剛在伯大尼長大麻風的西門家中赴過豐盛的筵席,並且不久以前在另一處筵席上,有尊貴的馬大親自伺候嗎?然而這貪婪的可憐人仍不能知足,卑賤地討好祭司們說: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注意,萬惡的根源,尤其是背棄基督的根源,不是缺少錢財,乃是貪愛錢財;底馬就是明證(提摩太後書 4:10)。撒但用這個餌誘惑我們的救主:“這一切我都要給你”(第4章第9節);但猶大卻主動讓人用此誘惑,他問:你們願意給我多少錢?彷彿他的夫子是一件積壓在他手裡的貨物。
三、祭司長同他所作的交易:他們給他三十塊錢;三十舍客勒,按我們的貨幣,有人說約合三鎊八先令,有人說三鎊十五先令。看來猶大把數目任憑他們決定,願意接受他們所願給的;他抓住第一次的提議,恐怕下一次會更少。猶大素來不慣於要高價,所以一點錢對他便很有作用。按律法,三十塊錢乃是一個奴僕的身價——基督竟被估定為這樣一個好價錢!(出埃及記 21:32;撒迦利亞書 11:13)錫安的王既這樣被低估,錫安的眾子雖可比精金,卻被看作瓦器,也不足為奇。他們同他約定;estes an;appenderunt;有人認為是他們當場付了錢;預先給他工價,為要約束他並鼓勵他。
四、猶大為履行交易所作的努力(第16節):他不斷尋找機會出賣他,腦中一直在盤算怎樣有效地辦成此事。注意,
1.尋找犯罪的機會、設計惡事,是極邪惡的事;因為這表明人的心完全定意作惡,是蓄意的惡毒。#
2.已經陷入其中的人,以為必須繼續下去,儘管事情再壞不過。訂下那邪惡交易之後,他本有時間悔改並撤銷它;但如今藉著他的約,魔鬼比先前更進一步地抓住了他,並告訴他,儘管對夫子再不忠,也必須守自己的話,正如希律為誓言的緣故必須斬約翰的頭。#
預言猶大的背叛。
17除酵節的第一天,門徒來問耶穌說:「你吃逾越節的筵席,要我們在哪裡給你預備?」18耶穌說:「你們進城去,到某人那裡,對他說:『夫子說:我的時候快到了,我與門徒要在你家裡守逾越節。』」19門徒遵著耶穌所吩咐的就去預備了逾越節的筵席。20到了晚上,耶穌和十二個門徒坐席。21正吃的時候,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了。」22他們就甚憂愁,一個一個地問他說:「主,是我嗎?」23耶穌回答說:「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就是他要賣我。24人子必要去世,正如經上指著他所寫的;但賣人子的人有禍了!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25賣耶穌的猶大問他說:「拉比,是我嗎?」耶穌說:「你說的是。」
這裡記述基督守逾越節。他既生在律法以下,就順服律法的一切條例,也包括這一條;逾越節是為記念以色列從埃及得救,即那百姓的誕生日而守的。猶太人有一種傳統,說在彌賽亞的日子,他們要在離開埃及的同一日得救;這事完全應驗了,因為基督在逾越節之後的那一天死去,那正是他們開始行軍的日子。
一、基督吃逾越節的時間,是神所定、猶太人所守的通常時間(第17節):除酵節的第一天,那一年正逢一週的第五日,就是我們的星期四。有人提出一種說法,說我們主耶穌在這一天的這個時刻,比別人更早地守逾越節;但博學的惠特比博士已詳盡駁斥了它。
二、地點是門徒詢問時,他親自特別指定的(第17節):他們問:你要我們在哪裡預備逾越節?猶大或許也在問這個問題的人當中;問他要在哪裡吃逾越節;好更清楚地佈置他的圈套;其餘門徒則照常這樣問,為要儘自己的本分。
1.他們認定夫子必會吃逾越節,雖他此時正受祭司長逼迫,且有人尋索他的性命;他們知道,他不會因外面的恐嚇或裡面的懼怕而不盡本分。那些以自己多有患難、多有仇敵、充滿憂慮和恐懼為藉口,不參加主的晚餐;我們福音的逾越節;的人,並沒有效法基督的榜樣;因為若果如此,他們就更需要這個聖禮,來幫助平息恐懼,在患難中安慰他們,幫助他們饒恕仇敵,並把一切憂慮卸給神。#
2.他們十分清楚必須為此預備,而且作為他的僕人,預備是他們的職責:你要我們在哪裡預備?注意,在莊嚴的禮儀之前,必須有莊嚴的預備。#
3.他們知道他沒有自己的房子可以吃逾越節;在這件事上同在別的事上一樣,他為我們的緣故成了貧窮。錫安一切的宮殿中,沒有一處為錫安的王預備;但他的國不屬這世界(見約翰福音 1:11)。#
4.沒有他的指示,他們不願擅定地點;他也給他們指示,差他們到某人那裡去(第18節),那人很可能是他的朋友和跟從者;他邀請自己和門徒到那人的家裡。#
(1.)對他說:我的時候快到了;他所指的是他受死的時候,在別處稱為他的時辰(約翰福音 8:20;13:1);這是神旨意中所定的時間、時辰,他的心所專注的,也是他多次談論的。他知道何時臨近,並相應地忙碌;我們不知道自己的時候(傳道書 9:12),所以絕不可停止警醒;我們的時候常是預備好的(約翰福音 7:6),所以我們必須常常預備。請看,因為他的時候快到了,他便要守逾越節。注意,想到死亡臨近,應當激勵我們殷勤利用一切為靈魂而有的機會。我們的時候已近,永恆就在眼前嗎?那麼,讓我們用誠實無酵餅來守這節。請看,當我們主耶穌邀請自己到這善良人的家中時,就給他這個消息:他的時候快到了。注意,基督的秘密,只與那些在心中接待他的人同在。可將約翰福音 14:21 與啟示錄 3:20 相比較。#
(2.)對他說:我要在你家裡守逾越節。這顯示他作為夫子的權柄;這人很可能承認這權柄。他不是懇求,乃是吩咐,為此目的使用他的房子。照樣,基督藉著他的靈進入人心時,他要求進入,如同那心本是他的、不可拒絕他的一位;他又如同在心中有一切權能、不可抵抗的一位而得以進入;若他說:“我要在這樣的靈魂裡守筵席,”他必如此行;因為他作工,無人能攔阻;他的百姓必甘心,因為他使他們甘心。我要同我的門徒守逾越節。注意,無論在哪裡歡迎基督,他也期望在那裡歡迎他的門徒。當我們以神為我們的神,也就以他的百姓為我們的百姓。#
三、門徒作了預備(第19節):他們照耶穌所吩咐的而行。注意,想要基督在福音的逾越節中與他們同在的人,必須嚴格遵守他的指示,照他所引導的去行;他們預備了逾越節:在聖殿院中宰了羊羔,把它烤好,預備苦菜、餅和酒,鋪設桌布,並使一切都為這樣神聖莊嚴的筵席齊備。
四、他們照律法吃逾越節(第20節):他坐席,採用通常的坐席姿勢,並不是側臥,因為那種姿勢不容易吃,也不能喝,而是端正坐著,雖或許坐得較低。這與形容他在其他筵席上姿勢所用的是同一個詞(第9章第10節;路加福音 7:37;第26章第7節)。多數人認為,只有在埃及守的第一次逾越節,是腰間束帶、腳上穿鞋、手中拿杖而吃的,儘管這一切也可以是在坐著的姿勢中。他坐下,表示當他開始這莊嚴禮儀時心中的安定;他同十二門徒坐席,並不除外猶大。按律法,他們要為一家取一隻羊羔(出埃及記 12:3、4);一家人數不得少於十人,也不得多於二十人;基督的門徒就是他的家。注意,神託付人管理家庭的,必須帶領家人一同事奉主。
五、這裡有基督在逾越節晚餐中同門徒的談話。那禮儀中通常談論的主題,是以色列從埃及得救(出埃及記 12:26、27);但如今偉大的逾越節祭物已經預備獻上,關於它的談話便吞沒了關於另一個逾越節的一切談論(耶利米書 16:14、15)。這裡有,
1.基督向門徒概略說明他們中間將有的背叛(第21節):“你們中間有一個人要賣我。”注意,#
(1.)基督知道這事。我們不知道將有什麼患難臨到我們,也不知道從何而來;但基督知道他一切的事。這既證明他的全知,也更顯明他的愛:他知道一切將臨到他的事,卻仍不退後。他預見自己一個門徒的背叛和卑劣,卻仍繼續前行;他照顧那些賜給他的人,雖知道他們中間有一個猶大;他甘願付上我們救贖的代價,雖預見有些人會不認買他們的主;他流出自己的血,雖知道這血會被踐踏如同俗物。#
(2.)有機會時,他讓身邊的人知道這事。他常告訴他們,人子將要被賣;如今他告訴他們,做這事的是他們中的一個,好叫他們看見時不僅不至過於驚奇,並且他們對他的信心可以更加堅固(約翰福音 13:19;14:29)。#
2.門徒在這件事上的感受(第22節)。他們怎樣領受這話呢?#
(1.)他們就甚憂愁。#
[1.]聽見他們的夫子將被賣,使他們很受攪擾。彼得初次聽見這事時說:“主啊,萬不可如此!”所以聽見這事已很臨近他和其餘門徒,必然令他們極其憂愁。#
[2.]聽見他們中間有一個人要做這事,更使他們憂愁。一個使徒竟成了叛徒,這會成為弟兄團體的羞辱;這令他們憂傷。蒙恩的靈魂會為別人的罪憂傷,尤其為那些作出超乎尋常信仰宣認之人的罪憂傷(哥林多後書 11:29)。#
[3.]最使他們憂愁的是,他們不知道那人是誰,並且各人為自己害怕,惟恐像哈薛所說的(列王紀下 8:13),自己就是那要做這大事的狗。那些知道試探者的力量和詭詐,也知道自己的軟弱和愚昧的人,聽見許多人的愛心將漸漸冷淡,就不能不為自己憂慮。#
(2.)他們每一個人就開始說:“主,是我嗎?”#
[1.]他們不容易懷疑猶大。雖然他是個賊,但看來他掩飾得十分可信,以致那些與他親近的人並不猜疑他;沒有一個人甚至看著他說,更不用說:“主,是猶大嗎?”注意,假冒為善的人可能行走世間,不但不被發現,甚至不被懷疑;好像偽造得極其精巧的假錢,沒有人質疑它。#
[2.]他們卻容易懷疑自己:“主,是我嗎?”雖然他們自覺並沒有那方面的傾向(這樣的念頭從未進入他們心裡),他們仍擔心最壞的情形,便問那位比我們更認識我們自己的主:“主,是我嗎?”注意,基督的門徒常以敬虔的嫉妒省察自己,尤其在試煉的時候,這是很相宜的。我們不知道自己可能受多強的試探,也不知道神會在何等程度上任憑我們自己;所以我們有理由不要高傲,反要懼怕。值得注意的是,我們主耶穌在設立主的晚餐以前,先使門徒受這樣的試驗並懷疑自己,為要教導我們省察並判斷自己,然後吃這餅、喝這杯。#
3.關於此事給他們的進一步說明(第23、24節),基督在這裡告訴他們,#
(1.)叛徒是親密的朋友:“同我蘸手在盤子裡的,就是他。”也就是說,是你們中間現在同我坐席的一個。他提起這一點,是要使這背叛顯得更加罪大惡極。注意,在神聖的蒙恩之道中與基督有外在的相交,會大大加重我們對他的不忠。與基督同蘸在盤子裡,卻又賣他,是卑鄙的忘恩負義。#
(2.)這是照著聖經所記的,因而可除去由此而來的冒犯。基督被一個門徒出賣嗎?經上正是這樣寫的(詩篇 61:9):“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我們在患難中越看見聖經的應驗,就越能忍受患難。#
(3.)這對叛徒將是一樁極其昂貴的交易:“人子被賣的人有禍了!”他說這話,不但要喚醒猶大的良心,使他悔改,撤銷他的交易,也是警戒別人都要謹防像猶大那樣犯罪;神雖能借著人的罪成就自己的旨意,卻不使罪人的光景少一些禍患;“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注意,那些出賣基督之人所遭的毀滅如此重大,以致與其如此悲慘,遠不如根本不存在。#
4.猶大的定罪(第25節)。#
(1.)他問:“是我嗎?”是要避免因沉默而落在有罪的嫌疑之下。他很清楚就是自己,卻想顯得與這樣的陰謀毫無關係。注意,許多被良心定罪的人,極力在人前為自己辯白,裝出好面色,說:“主,是我嗎?”他不能不知道基督知道這事,卻因基督至今一直隱瞞,便過分倚賴他的寬厚,竟厚顏無恥地催他明說;或者,他受不信的權勢轄制太深,以為基督不知道這事,正如那些說“耶和華必不看見”(詩篇 94:7)的人,又問:“他豈能透過密雲施行審判呢?”#
(2.)基督很快回答了這個問題:“你說的是。”即:正如你所說的。這話不像拿單所說“你就是那人”那樣直白;但足以定他的罪,若他的心沒有可悲地剛硬,當他看見自己的陰謀被夫子發現,而且是被夫子揭露時,這本可折斷他陰謀的頸項。注意,謀劃出賣基督的人,或遲或早會出賣自己;他們自己的舌頭必陷害他們。#
主的晚餐的設立。
26他們吃的時候,耶穌拿起餅來,祝福,就擘開,遞給門徒,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27又拿起杯來,祝謝了,遞給他們,說:「你們都喝這個;28因為這是我立約的血,為多人流出來,使罪得赦。29但我告訴你們,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直到我在我父的國裡同你們喝新的那日子。」30他們唱了詩,就出來往橄欖山去。
我們在這裡看見主的晚餐這偉大福音禮儀的設立;這禮儀是從主領受的。注意,
I.設立的時間:他們吃的時候。是在逾越節晚餐將結束、桌子尚未撤去時,因為它作為祭物之後的筵席,要取代那禮儀。基督對我們乃是藉以成就贖罪的逾越節祭牲(哥林多前書 5:7):“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這禮儀對我們乃是逾越節的晚餐,藉此我們領受並紀念一種遠比以色列人出埃及更大的拯救。既然一切律法中贖罪的祭祀都總歸在基督的死裡,因而廢去了;一切律法中歡樂的節期也都總歸在這聖禮中,因而廢去了。#
II.設立本身。聖禮必須由設立而有;它不是道德敬拜的一部分,也不是自然之光所啟示的,而是從設立、從神聖的設立得其存在和意義。那位設立聖約者有權指定聖約的印記。因此使徒在他論到這禮儀的講論中(哥林多前書 11:23等),始終稱耶穌基督為主;因為他作為主,作為聖約的主、教會的主,設立了這禮儀。其中,#
1.基督的身體由餅表明並代表;他從前曾說(約翰福音 6:35):“我是生命的糧。”這聖禮就建立在這個比喻上。正如身體的生命靠餅維持,故餅代指一切身體的養分(第4章第4節;第6章第11節);照樣,靈魂的生命靠基督的中保職分扶持和維繫。#
(1.)他拿起餅,ton apton:那一個餅;是隨手可取、適合此用的一個餅;很可能是無酵餅。但既未特別提及這一情形,我們不該像一些希臘教會那樣以此約束自己。他拿起餅是一個莊嚴的動作,很可能以同席的人能夠注意到的方式行出來,使他們期待這餅將有不同尋常的用處。照樣,主耶穌在神聖之愛的旨意中被分別出來,以成就我們的救贖。#
(2.)他祝福;藉著禱告和感謝把它分別為此用。我們沒有發現他在此所用的任何固定辭句;但他所說的話無疑適合當時的事,即這禮儀所要蓋印並確立的新約。這好比神祝福第七日(創世記 2:3),藉此將那日分別出來歸給神的尊榮,並使它對一切按理遵守的人成為蒙福的日子:基督能命定福分,而我們奉他的名就大膽祈求福分。#
(3.)他擘開;這表示,#
[1.]基督的身體為我們被擘開,使它適合我們使用;他為我們的罪孽壓傷,如同麥粒被碾碎(以賽亞書 28:28)。雖然他的骨頭一根也沒有折斷(因為他一切所受的破碎並未使他衰弱),他的肉身卻遭受創傷加創傷,他的傷口增多(約伯記 9:17;16:14),這使他痛苦。神抱怨說,他因罪人淫亂的心而傷心(以西結書 6:9);他的律法被破壞,我們與他所立的約被破壞;如今公義要求以傷還傷(利未記 24:20),基督便被擘開,以滿足這一要求。#
[2.]基督的身體向我們被擘開,如同家主把餅擘給兒女。基督向我們被擘開,是為使我們更容易領受;藉著神話語的賜予和他恩典的運行,一切都為我們預備好了。#
(4.)他把餅遞給門徒,如同家主,也是這筵席的主人;經上沒有說他遞給使徒,雖他們確是使徒,且此前常被這樣稱呼,卻說遞給門徒,因為一切基督的門徒都有權領受這禮儀;真正作他門徒的人必得著其中的益處。不過,他遞給他們,如同遞給他們那增多的餅,藉著他們傳給他其餘所有的跟從者。#
(5.)他說:“你們拿著吃;這是我的身體”(第26節)。他在這裡告訴他們,#
[1.]他們應當怎樣對待它:“你們拿著吃;接受所賜給你們的基督,領受贖罪,認可它,同意它,接受這益處向你們提出的條件;順服他的恩典和他的治理。”信靠基督被稱為接受他(約翰福音 1:12),並以他為糧(約翰福音 6:57、58)。只觀看食物,或菜餚裝飾得再好,也不能滋養我們;必須吃下去;基督的教義也是如此。#
[2.]他們藉此應得著什麼:“這是我的身體”,不是 outos;“這餅”,而是 touto;“這吃和喝”。信心把基督之死的一切功效帶給我們的靈魂。“這是我的身體”,乃是在屬靈和聖禮的意義上;這表明並代表我的身體。他使用聖禮性的語言,如同出埃及記 12:11 所說:“這是耶和華的逾越節。”羅馬教會從對這些話屬肉體且大為誤解的意義上,建立了化質說這荒謬的教義,認為餅變成基督身體的實體,惟有餅的偶性仍存;這羞辱基督,破壞聖禮的性質,並否定我們的感官。我們有分於太陽,並不是把太陽的體積和本體放在我們手中,乃是它的光線照射在我們身上;照樣,我們有分於基督,是藉著有分於他的恩典和他身體被擘開所結的蒙福果實。#
2.基督的血由酒表明並代表;為使它成為完全的筵席,這裡不但有使人強壯的餅,也有使人心歡喜的酒(第27、28節)。他拿起那杯,就是祝謝後按猶太人在逾越節的習俗預備飲用的恩福杯;基督拿起它,使它成為聖禮的杯,因而改變了它的用途。它原是作祝福的杯(猶太人如此稱它),所以聖保羅特意區別我們所祝福的福杯與他們所祝福的杯。他祝謝,是要教導我們,不但在每一種禮儀中,且在禮儀的每一部分,都要仰望神。#
這杯他遞給門徒,
(1.)帶著命令:“你們都喝這個。”他這樣歡迎客人來到他的桌前,吩咐他們都喝他的杯。他為何特別命令他們都喝,留意不可讓一人錯過,並且比禮儀的另一部分更明確地強調這一點呢?無疑是因為他預見後世會違背這明明的命令,禁止平信徒領受杯,以致使這禮儀殘缺不全。#
(2.)帶著解釋:“因為這是我立新約的血。”所以要帶著渴慕和喜樂喝它,因為它是如此豐盛的安慰劑。從前基督的血由牲畜的血,即真實的血所代表;但在他實際流血之後,則由葡萄的血,即比喻性的血所代表;因此在舊約一處論到基督的預言中,酒也這樣稱呼(創世記 49:10、11)。#
現在要注意基督如何說到在聖禮中所代表的他的血。
[1.]這是我立新約的血。舊約是用公牛和山羊的血確立的(希伯來書 9:19、20;出埃及記 24:8);新約卻用基督的血確立,這血在這裡與那血分別出來:“這是我立新約的血。”神樂意與我們所立的約,以及其中一切恩惠和特權,都是由於基督之死的功勞。#
[2.]這是所流的;他的血直到次日才流出,但如今正要流出,等於已經成就了。“在你們自己再舉行這禮儀以前,它就要流出來。”他如今預備獻上,他的血將要傾倒,如同那些成就贖罪之祭牲的血。#
[3.]這是為多人流的。基督來是要與多人堅定盟約(但以理書 9:27),他受死的目的也與此相合。舊約的血是為少數人流的:它堅定一個約,摩西說,耶和華已經與你們立了這約(出埃及記 24:8)。贖罪只為以色列子民而作(利未記 16:34);但耶穌基督為普天下人的罪作了挽回祭(約翰一書 2:2)。#
[4.]這是為使罪得赦而流的,也就是為我們買贖罪的赦免。我們藉著他的血所蒙的救贖,就是罪過得以赦免(以弗所書 1:7)。藉著基督之血取得並確立的新約,是赦罪的憲章,是赦免責罰的法令,為使神與人和好;因為罪是造成爭端的唯一原因,若不流血,罪就不得赦免(希伯來書 9:22)。罪得赦免是主的晚餐中賜給一切真信徒的那大福分;它是一切其他福分的根基,也是永恆安慰的泉源(第9章第2、3節)。如今要辭別葡萄汁了(第29節)。基督和他的門徒現在已在極大的安慰中一同筵席,既有舊約的節期,也有新約的節期,fibula utriusque Testamenti:兩約的連接紐帶。這些帳幕何等可愛!在這裡真好!世上從未有過像這桌前這樣的天國;但這並非要永遠持續。他如今告訴他們(約翰福音 16:16),還有不多的時候,你們就不得見我;再有不多的時候,你們還要見我;這就解釋了這裡的話。#
第一,他辭別這樣的相交:“從今以後,我不再喝這葡萄汁”,即我既不再在世上(約翰福音 17:11),已經喝夠了,並歡喜想到要離開它,歡喜想到這是最後的一餐。再見了,葡萄汁;再見了,逾越節的杯;再見了,聖禮的酒。臨終的聖徒辭別他們在世上所享有的聖禮和其他相交的蒙恩之道時,心中有安慰,因為他們所進入的喜樂和榮耀取代了這一切;太陽昇起時,蠟燭就再見了。
第二,他向他們保證最終還要有一次喜樂的相會。這是長久的,卻不是永遠的告別;直到我同你們喝新的那日。
1.有人理解為他復活後與他們相會,那是他升高進入父國度的第一步;在那四十日中,他雖不像先前那樣不斷與他們交談,卻仍與他們一同吃喝(使徒行傳 10:41),這既堅固他們的信心,無疑也大大安慰他們的心,因為他們因此喜出望外(路加福音 24:41)。#
2.另一些人理解為將來狀態的喜樂和榮耀,聖徒將與主耶穌在永恆相交中有分,這裡以酒宴的樂趣為代表。那將是他父的國,因為那時國度要交付給他;安慰之酒(耶利米書 16:7)在那裡常是新的,絕不因久藏而淡薄或酸敗;也絕不如飲得過多之人所覺的酒那樣令人厭惡或不快;而是永遠新鮮。基督自己也要有分於這些喜樂;這正是擺在他前面的喜樂,是他所注目的;他一切忠信的朋友和跟從者都要與他一同有分。#
最後,這莊嚴儀式以一首詩歌結束(第30節):他們唱了一首聖詩或詩篇;是猶太人通常在逾越節晚餐結束時所唱、稱為“大哈利路”的詩篇,即詩篇第113篇及其後五篇,還是更切合當時情形的一首新詩,不能確定;我更傾向於前者;若是新的,約翰不會略去不記。注意,
1.唱詩篇是福音的禮儀。基督把詩歌從逾越節末尾移至主的晚餐末尾,清楚表明他要這禮儀在他的教會中繼續;它既非生於禮儀律法,也就不應隨著禮儀律法死去。#
2.在主的晚餐之後唱詩非常相宜,作為我們藉著耶穌基督在神里面喜樂的表達,並感恩承認神在他裡面所愛我們的那大愛。#
3.即使在憂愁和受苦的時候,也並非不合時宜;門徒正憂愁,基督正進入受苦之中,然而他們仍能一同唱詩。我們屬靈的喜樂不應被外在的患難打斷。#
這事做完後,他們往橄欖山去了。他不願留在屋裡被捕,恐怕連累房主;也不願留在城中,恐怕引起騷亂;便退到鄰近的鄉間,即橄欖山,就是大衛在患難中哭著上去的那座山(撒母耳記下 15:30)。他們這次行走得著月光之利,因為逾越節總是在滿月時。注意,我們領受主的晚餐後,退去禱告默想,獨自與神同在,是好的。
預言使徒的怯懦。
31那時,耶穌對他們說:「今夜,你們為我的緣故都要跌倒。因為經上記著說:我要擊打牧人,羊就分散了。32但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往加利利去。」33彼得說:「眾人雖然為你的緣故跌倒,我卻永不跌倒。」34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今夜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35彼得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也總不能不認你。」眾門徒都是這樣說。
我們在這裡看見基督與門徒在往橄欖山路上的談話。注意,
I.他預言自己和門徒如今將要經歷的試煉。他在這裡預言,#
1.一場悲慘的分散風暴正要興起(第31節)。#
(1.)那天夜裡他們都要因基督跌倒;即他們會因這些苦難如此驚恐,以致沒有勇氣在苦難中緊隨他,反而都卑鄙地離棄他。“今夜因我的緣故”,en emoi en te nykti taute:可讀作“因我的緣故,就是因這夜的事”;即因今夜臨到我的事。注意,#
[1.]在試煉和試探之時,基督的門徒中必有絆跌的事;這不能不有,因為他們軟弱;撒但忙碌;神容許絆跌;即使內心正直的人,有時也會被過犯所勝。#
[2.]有些試探和絆跌,在基督的門徒中產生普遍而廣泛的影響:“你們都要跌倒。”基督剛剛向他們揭露猶大的背叛;但其餘的人不可自安。雖只有一個叛徒,他們卻全都要成為離棄者。他說這話,是要警醒他們所有的人,好叫他們都儆醒。#
[3.]我們需要預備突如其來的試煉,它們可能在極短時間內達到極其嚴峻的地步。基督和門徒才在平安寧靜中一同好好吃過晚餐;那天夜裡卻成了這樣一個絆跌之夜。風暴何等快會興起!我們不知道一日或一夜會生出什麼,也不知道短暫時間那懷胎的腹中可能有什麼大事(箴言 27:1)。#
[4.]基督的十字架是許多自稱他門徒之人的大絆腳石:既是他為我們所背的十字架(哥林多前書 1:23),也是我們蒙召為他所背的十字架(第16章第24節)。#
(2.)這事將應驗聖經:“我要擊打牧人。”這是引自撒迦利亞書 13:7。#
[1.]這裡有基督在受苦中被擊打為牧人。神喚醒他忿怒的刀攻擊他所愛的兒子,他就被擊打。#
[2.]隨之有羊的分散,即門徒的逃跑。當基督落在仇敵手中時,他的門徒四散逃跑,一個往這邊,一個往那邊;人人只顧為自己脫身,能離十字架最遠的人就自以為有福。#
2.他使他們在這場風暴後看見再度安慰聚集的盼望(第32節):“我復活以後,要在你們以先去。你們雖離棄我,我卻不離棄你們;你們雖跌倒,我卻要保守你們不至終於跌倒:我們還要在加利利相會;我要在你們以先去,如同牧人在羊前面。”有人把那預言末後的話(撒迦利亞書 13:7)看作與這裡相同的應許:“我必反手加在微小者身上。”若不向他們伸手,就不能帶他們回來。注意,我們救恩的元帥知道如何重新集合他的軍隊,儘管他們因怯懦而陷於混亂。#
II.彼得自信無論發生何事都必保守自己的正直(第33節):“眾人雖然跌倒,我卻永不跌倒。”彼得滿有自信,在各種場合都急於說話,尤其急於為自己說話;有時這對他有益,其他時候卻出賣了他,如同這裡。注意,#
1.他如何以應許約束自己,絕不因基督跌倒;不但不是那一夜,任何時候都不是。若這應許是在謙卑倚靠基督恩典中作的,便是一句極好的話。主的晚餐之前,基督的話引導門徒省察自己,說:“主,是我嗎?”因為那是我們預備時的本分;禮儀之後,他的話引導他們委身於緊密同行,因為那是隨後應盡的本分。#
2.他如何以為自己比任何人都更能抵擋試探;這正是他的軟弱和愚昧:“眾人雖然跌倒,我卻不跌倒。”這比哈薛所說“你僕人算什麼,不過是一條狗呢?”更糟;因為哈薛以為那事壞到沒有人會去做。但彼得以為有些人,甚至所有人,都可能跌倒,而自己卻比任何人都逃脫得更好。注意,以為自己或能免受眾人共有的試探,或能脫離眾人共有的敗壞,這顯出極大的自負和自信。我們倒應當說:“若別人可能跌倒,我也有跌倒的危險。”但那些過於自我看好的人,往往容易接納對別人的懷疑(見加拉太書 6:1)。#
III.基督特別警告彼得他將要做的事(第34節)。他以為在試探之時自己會比他們任何一個表現得更好,基督卻告訴他,他會表現得更壞。這警告以莊嚴的斷言引出:“我實在告訴你;你要信我的話,因為我比你自己更認識你。”他告訴他,#
1.他將要不認他。彼得應許自己不會因他跌倒,甚至不會離棄他;但基督告訴他,他會走得更遠,要否認他。他說:“眾人雖然跌倒,我卻不跌倒”;他卻比任何人更早這樣做。#
2.他會多麼快地這樣做:就在這夜,在明天以前,甚至在雞叫以前。撒但的試探被比作飛鏢(以弗所書 6:16),在人未察覺時便已傷人;他忽然射箭。正如我們不知道自己離患難有多近,也不知道自己離犯罪有多近;若神任憑我們自己,我們總在危險中。#
3.他會做多少次:三次。他以為自己一次也不會做這樣的事;基督卻告訴他,他會一再地做;因為我們的腳一開始滑跌,就難再恢復站立。罪的開端如同水閘一開。#
IV.彼得反覆保證他的忠誠(第35節):“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他說“眾人雖然這樣做,我卻不這樣做”時,已假定試探很強;但如今他把它設想得更強,因為他把它說到性命的危險:“我就是必須和你同死。”他知道自己應當怎樣做;寧可與基督同死,也不否認他,這是作門徒的條件(路加福音 14:26);他也以為自己會怎樣做;無論付何代價,絕不對夫子不忠;然而事實證明,他還是不忠。遠遠談論死亡時大膽而輕率地說:“我寧可死,也不做這樣的事”,是容易的;但事情臨到頭上,死亡顯出它本來的面目時,做起來就不像說起來那麼容易。#
彼得所說的,其餘門徒也都附和;眾門徒都是這樣說。注意,
1.好人也傾向於過分自信自己的力量和堅固。我們容易以為自己能應付最強的試探,能經過最艱難、最危險的服事,並能為基督忍受最大的患難;但這是因為我們不認識自己。#
2.那些最自信的人往往最早且最慘地跌倒。最自安的人最不安全。撒但最積極引誘這樣的人;他們最不警醒,神便任憑他們自己,為要使他們謙卑(見哥林多前書 10:12)。#
客西馬尼園中的痛苦。
36耶穌同門徒來到一個地方,名叫客西馬尼,就對他們說:「你們坐在這裡,等我到那邊去禱告。」37於是帶著彼得和西庇太的兩個兒子同去,就憂愁起來,極其難過,38便對他們說:「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你們在這裡等候,和我一同警醒。」39他就稍往前走,俯伏在地,禱告說:「我父啊,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40來到門徒那裡,見他們睡著了,就對彼得說:「怎麼樣?你們不能同我警醒片時嗎?41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你們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42第二次又去禱告說:「我父啊,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意旨成全。」43又來,見他們睡著了,因為他們的眼睛睏倦。44耶穌又離開他們去了。第三次禱告,說的話還是與先前一樣。45於是來到門徒那裡,對他們說:「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時候到了,人子被賣在罪人手裡了。46起來!我們走吧。看哪,賣我的人近了!」
至此,我們看見了基督受難的預備;如今我們進入血腥的場面。在這些經文中,我們有他在園中受苦的記載。這是我們主耶穌憂傷的開始。如今耶和華的刀劍開始興起攻擊那與他同等的人;既然耶和華已吩咐它,它怎能安靜呢?烏雲已聚集多時,顯得陰沉。他幾日前曾說:“我現在心裡憂愁”(約翰福音 12:27)。但如今風暴開始真正來臨。他在仇敵給他任何苦楚以前,就使自己進入這痛苦之中,為要顯明他是甘心的祭;他的生命不是被強奪去的,乃是他自己舍下的(約翰福音 10:18)。注意:
I.他經歷這極大痛苦的地點;是在一個名叫客西馬尼的地方。這個名字意為 torculus olei:橄欖壓榨機,是壓橄欖的器具,如同酒榨,人們在那裡踐踏橄欖(彌迦書 6:15)。而這正是適合此事的地點,在橄欖山腳下。我們的主耶穌在那裡開始受難;耶和華樂意在那裡壓傷他、壓碎他,使新鮮的油能從他流向一切信徒,使我們可以有分於那美好橄欖的根與肥汁。他在那裡踹他父忿怒的酒榨,並且獨自踹它。#
II.他在這痛苦中與他同在的人。#
1.他帶著所有十二個門徒到了園中,惟獨猶大沒有同去,他當時另有所事。雖然夜已深,近乎就寢的時候,他們仍與他同在,在月光下同他散步;正如以利沙,聽見他的主人不久將從他頭上被接去時,聲明即使主人帶他四處走,他也不離開他;這些人也照樣,無論羔羊往哪裡去,他們都跟隨他。#
2.他只帶彼得、雅各和約翰,進入園中他受痛苦的那個角落。他將其餘的人留在稍遠之處,或許在園門口,吩咐他們說:“你們坐在這裡,等我到那邊去禱告。”正如亞伯拉罕對他的僕人所說的(創世記 22:5):“你們和驢在此等候,我與童子往那裡去拜一拜。”#
(1.)基督獨自去禱告,雖不久前他曾同門徒禱告(約翰福音 17:1)。注意:我們同家人一起的禱告,不可使我們免去暗中的敬虔操練。#
(2.)他吩咐他們坐在這裡。注意:我們必須謹慎,不可擾亂或打斷那些退去與神暗中相交的人。他帶這三人同去,因為他們曾是他登山變像時榮耀的見證人(第17章第1、2節);這會預備他們作他痛苦的見證人。注意:那些因信看見過基督榮耀,並在聖山上與得榮耀的聖徒交談過的人,最預備好與基督一同受苦。我們若與基督一同受苦,也必與他一同作王;若盼望與他一同作王,何以不盼望與他一同受苦呢?#
III.他所處的痛苦本身;他就開始憂愁,極其難過。這被稱為痛苦(路加福音 22:44),即一場爭戰。他並沒有處於任何肉身的疼痛或折磨中,也沒有什麼事發生傷害他;但無論是什麼,都是從裡面來的;他自己憂愁(約翰福音 11:33)。這裡所用的詞極有力量;他開始 lupeisthai kai ademunein:憂愁,且驚惶。後一個詞指一種憂愁,使人既不適合與人同處,也不想與人同處。他的心靈彷彿壓著一塊鉛。醫生使用一個與此相近的詞,來指人在瘧疾發作或發燒初起時所處的病狀。如今應驗了:“我如水被倒出來;我的心在我裡面如蠟融化”(詩篇 22:14);又應驗了詩篇中大衛抱怨他心靈憂愁的一切經文(詩篇 18:4、5;42:7;55:4、5;69:1–3;88:3;116:3),以及約拿的抱怨(第2章第4、5節)。#
但這一切的原因是什麼?是什麼使他進入這痛苦之中?蒙福的耶穌啊,你為何憂悶,為何煩躁?當然,這絕非因絕望或不信任他的父,更不是同他有任何衝突或爭鬥。父因他為羊舍命而愛他,他在這事上也完全順服他父的旨意。但是:
1.他與黑暗的權勢交戰;他如此暗示(路加福音 22:53):“現在卻是你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而他剛才也說過(約翰福音 14:30、31):“這世界的王將到。我看見他正在集合兵力,預備發動總攻;但他在我裡面毫無所有,沒有屬於他勢力的駐軍,也沒有暗中與他來往的人;因此他的企圖雖兇猛,必歸徒然:但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無論如何,我必須同他爭戰,戰場必須公平地打一仗;所以起來,我們離開這裡,趕快到戰場去迎見仇敵。”如今乃是米迦勒與龍一對一、短兵相接的決戰;如今是這世界受審判的時候;這大事如今要定奪,那決定性的一戰要打響,世界的王必在其中被打敗並趕出去(約翰福音 12:31)。基督施行救恩時,被描述為一個上陣的勇士(以賽亞書 59:16–18)。如今蛇向女人的後裔發動最兇猛的攻擊,將它的毒刺,就是死的毒刺,直刺他的心;animamque in vulnere ponit:而這傷是致命的。#
2.他此時正擔當父加在他身上的罪孽,並且藉著他的憂愁和驚惶,使自己適應所承擔的職分。他正要進入的苦難,是為我們的罪;它們都歸到他身上,他也知道。我們既有義務為自己各樣特別的罪憂傷,他也為我們眾人的罪憂傷。正如皮爾遜主教,第191頁所說。如今,在基督所在的約沙法谷,神聚集萬民,在他兒子裡面與他們爭辯(約珥書 3:2、12)。他知道加在他身上的罪的惡性,何等惹動神的忿怒,何等毀壞人;這一切既都陳列在他面前,又歸罪於他,他就憂愁,極其難過。如今罪孽抓住他,以致他不能抬頭,正如預言論到他的(詩篇 40:7、12)。#
3.他對擺在他面前的一切苦難有完全而清楚的預見。他預見猶大的背叛、彼得的無情、猶太人的惡意,以及他們卑劣的忘恩負義。他知道自己再過幾小時就要被鞭打、吐唾沫、戴荊棘冠冕、釘在十字架上;死以其最可怕的樣態、以其所有恐怖相隨的隆重場面,直面著他;這使他憂愁,尤其因為那是我們罪的工價,他已承擔要為此作滿足。誠然,為基督受苦的殉道者,曾無此等憂愁和驚惶地迎接最大的酷刑和最可怕的死亡;他們稱監獄為可喜悅的園圃,稱火焰的床為玫瑰的床:但#
(1.)基督此時被拒絕了他們所擁有的扶持和安慰;也就是說,他自己拒絕了這些,他的心靈不肯受安慰,這不是出於情慾,乃是為公平地履行他所承擔的職分。他們在十字架下的歡喜,是由於神的恩寵;這恩寵當時卻從主耶穌身上暫時收回了。#
(2.)他的苦難同他們的是另一種性質。聖保羅將要被澆奠在聖徒信心所獻上的祭物和供奉上時,能同眾人一同喜樂歡喜;但被獻為祭,為罪作挽回祭,卻是全然不同的情形。在聖徒的十字架上有宣告的福,使他們能在其下歡喜(第5章第10、12節);但基督的十字架上附有咒詛,使他在其下憂愁,極其難過。他在十字架下的憂愁,是他們在十字架下喜樂的根基。#
IV.他對這痛苦的訴說。他發現自己落在受難的拘禁之下,就到門徒那裡去(第38節),並且:#
1.他告訴他們自己的情形:“我心裡甚是憂傷,幾乎要死。”有一位朋友可以向他傾心吐意、發洩憂愁,能給愁苦的心靈帶來些微安慰。基督在這裡告訴他們:#
(1.)他憂愁的所在;此時正處痛苦中的是他的心靈。這證明基督有真正的人性靈魂;因為他不僅在身體上受苦,也在靈魂中受苦。我們既得罪了自己的身體,也得罪了自己的靈魂;二者都被用於犯罪,也都受罪傷害;因此基督在靈魂中受苦,也在身體中受苦。#
(2.)他憂愁的程度。他極其憂愁,perilypos:四面被憂愁圍困。這是最高程度的憂愁,幾乎要死;是致死的憂愁,是沒有一個凡人能承受而仍然活著的憂愁。他幾乎要因愁苦而死;那是死亡的憂愁。#
(3.)它持續的時間;直到死仍會持續。“我的靈魂只要還在這身體中,就會憂愁;我看不見出路,惟有死亡。”他此時開始憂愁,直到他說“成了”才停止;那從園中開始的憂愁,至此才完結。預言基督要成為多受痛苦的人(以賽亞書 53:3);他一直如此,我們從未讀到他笑過;但他至此的一切憂愁,都算不得什麼。#
2.他請求他們陪伴並儆醒:“你們在這裡等候,和我一同儆醒。”他實在是無助了,才懇求他們的幫助;而他知道他們只能是可憐的安慰者;但他藉此教導我們聖徒相通的益處。我們在任何時候處於痛苦中,有弟兄的幫助是好的,因此尋求他們的幫助也是好的;因為兩個人總比一個人好。他對他們所說的,也對眾人說:“你們要儆醒”(馬可福音 13:37)。不但要為他儆醒,等候他將來的再臨,也要同他一同儆醒,應用於我們眼前的工作。#
V.他處於這痛苦中時,他和父之間所發生的事;他既在痛苦中,就禱告。禱告從不失時,但在痛苦中尤其合時。#
注意:
1.他禱告的地點;他稍微往前走,離開了他們,為要應驗經上所說:“我獨自踹酒榨。”他退去禱告;愁苦的靈魂獨自與神同在時最得安慰,因為神明白嘆息和呻吟的破碎言語。加爾文對此有一句虔敬的評論,值得抄錄:Utile est seorsim orare, tunc enim magis familiariter sese denudat fidelis animus, et simplicius sua vota, gemitus, curas, pavores, spes, et gaudia in Dei sinum exonerat:單獨禱告是有益的;因為那時忠信的心靈更親密地敞開自己,也更單純地將其祈求、呻吟、憂慮、懼怕、盼望和喜樂,傾倒在神的懷中。基督藉此教導我們,暗中的禱告必須暗中作。然而有人認為,甚至他留在園門口的門徒也聽見了他;因為經上說,那是大聲哀哭(希伯來書 5:7)。#
2.他禱告的姿勢;他俯伏在地;他俯臥的姿勢表明:#
(1.)他所處的痛苦,及其憂愁的極處。約伯在極大悲痛中俯伏在地;極大的痛苦則用在塵土中輥來輥去表達(彌迦書 1:10)。#
(2.)他禱告中的謙卑。這姿勢表達了他的 eulabeia:他敬畏的懼怕(見希伯來書 5:7);他正是帶著這種心情獻上這些禱告:這是在他肉身的日子、在他卑微的景況中,他藉此使自己適應那景況。#
3.這禱告本身;其中我們可注意三件事。#
(1.)他給神的稱呼:“我父啊。”雲層雖厚,他仍能透過它看見神是父。注意:我們在一切向神的祈求中,應當仰望他為父,為我們的父;當我們在痛苦中時,這樣做尤其令人安慰。在這時候反覆彈奏“我父啊”這一根弦是甘甜的;孩子遇到任何使他憂傷的事,除了往父親那裡去,還能往哪裡去呢?#
(2.)他所求的恩惠:“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他稱自己的苦難為一杯;不是一條河,也不是一片海,而是一杯,我們很快就會看見杯底。當我們處在患難中,應當儘量把它們看作最好的、最小的,不可加重它們。他的苦難可稱為一杯,因為那是分給他的,正如筵席上每一席都擺上一杯。他求這杯離開他,就是求他可免去眼前的苦難;或至少使這些苦難縮短。這隻表明他實在且真正是人,作為人,他不能不厭惡疼痛和受苦。這是人的意志第一個、單純的行動:從那使我們感到痛苦的事後退,並希望它得以預防和除去。自保的律印在人的無罪本性上,並在那裡作主,直到被另一條律推翻;因此基督容許並表達不願受苦,為要顯明他是從人間選出來的(希伯來書 5:1),能體恤我們的軟弱(希伯來書 4:15),也曾凡事受過試探,與我們一樣,只是他沒有犯罪。注意:信心為反對苦難而作的禱告,完全可以與在苦難之下盼望的忍耐並存。大衛說:“我默然無聲,連一句話也不開口,因是你作的”;緊接著他說:“求你把你的責罰從我身上免去”(詩篇 39:9、10)。但要注意這個條件:“倘若可行。”若神能得榮耀,人能得救,他所承擔的目的能得成全,而無須他飲這苦杯,他就求得以免除;否則便不求。凡我們不能在保全這大目的的情況下所作的,都必須算作實際上不可能;基督正是如此。Id possumus quod jure possumus:我們能作的,是我們依法可以作的。我們不能作任何違背真理的事;不只是我們不可作。#
(3.)他完全順服並安息於神的旨意:“然而,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這並不是說基督的人性意志反對或拒絕神的旨意;它只是在其第一個行動中與之不同;在意志第二個比較並揀選的行動中,他就甘心順服。注意:#
[1.]我們的主耶穌雖然敏銳地感受到他將要經歷之苦難的極端苦澀,仍甘心為我們的救贖和拯救而順服這些苦難,併為我們獻上自己,舍了自己。#
[2.]基督順服其苦難的理由,是他父的旨意;“照你的意思”(第39節)。他以父的旨意為自己甘願的根基,將全事完全歸結於此;因此他所作的事,並且甘心去作,乃因這是神的旨意(詩篇 40:8)。他常提到這旨意,因為正是它促使他並帶領他完成整個所承擔的工作:“這是差我來者的意思”(約翰福音 6:39、40)。這是他所求的(約翰福音 5:30);行這旨意是他的食物和飲料(約翰福音 4:34)。#
[3.]我們照著基督這榜樣,必須飲神放在我們手中的苦杯,無論它多麼苦;即使本性掙扎,恩典必須順服。當我們的意志在每一件事上都融化於神的旨意中,即使那旨意多麼不合乎血氣,我們便有了基督的心志:“願主的旨意成就”(使徒行傳 21:14)。#
4.禱告的重複;他第二次又去禱告(第42節),第三次又去禱告(第44節),內容都是同一宗旨;只是如這裡所記,在第二次和第三次禱告中,他沒有明確求那杯離開他,如同第一次所作的。注意:雖然我們可以禱告求神預防和除去患難,然而我們主要的事、最當堅持所求的,必須是他賜我們恩典,好好忍受它。我們更當關心使我們的患難成聖,並使我們的心在患難之下得滿足,勝過關心使它們被除去。他禱告說:“願你的旨意成就。”注意:禱告不只是把我們的願望獻給神,也是把我們的交託獻給神。無論何時我們處於困苦中,若將自己交給神,把自己的道路和工作託付給他,說“願你的旨意成就”,這便成為蒙悅納的禱告。第三次他還是說同樣的話,ton auton logon:同樣的話,也就是同樣的事或理由;他說的是同一宗旨。我們有理由認為這並不是他所說的一切,因為從第40節看來,他在痛苦和禱告中持續了一小時;但無論他還說了什麼,意思都是如此:求免去臨近的苦難,卻又在其中將自己順服於神的旨意;我們確信,在表達這些事上他絕非詞窮。#
但他對這禱告得了什麼答覆呢?它當然不是徒然作的;那常常聽他的,並未在此時拒絕他。誠然,那杯並沒有離開他,因為他撤回了那個祈求,並未堅持(依我所知,他若堅持,那杯本會離開);但他的禱告得了答覆;因為:
(1.)在他呼求的日子,他的心靈得力量堅固(詩篇 138:3);這乃是真實的答覆(路加福音 22:43)。#
(2.)他得以脫離所懼怕的事,就是惟恐自己因不忍耐和不信任而得罪父,因而不能繼續完成所承擔的工作(希伯來書 5:7)。神答覆他的禱告,使他不至失敗,也不至灰心。#
VI.此時他和三個門徒之間所發生的事;在這裡我們可注意:#
1.他們所犯的過失;當他處於痛苦中,憂愁難過,流汗、掙扎、禱告時,他們竟如此少有關心,以致不能保持清醒;他來,見他們睡著了(第40節)。這事的奇異本該激起他們的心靈,此時轉向去看這大異象:荊棘被火燒著,卻沒有燒燬;更何況他們愛他們的夫子、關心他的情形,本該使他們更密切而警醒地侍候他;然而他們如此遲鈍,連眼睛也不能睜開。若基督此時也像門徒一樣睏倦,我們會怎樣呢?我們有福,因為我們的救恩在一位既不打盹也不睡覺者手中。基督請他們同他儆醒,彷彿期望從他們得些幫助,他們卻睡著了;這實在是最無情的事。大衛在這橄欖山上哭泣時,他所有的跟隨者也同他哭泣(撒母耳記下 15:30);但大衛的子孫在此流淚時,他的跟隨者卻睡著了。他的仇敵警醒等候他,倒是夠清醒的(馬可福音 14:43);他的門徒本該同他儆醒,卻睡著了。主啊,人算什麼!最優秀的人,當神任憑他們自己時,又算什麼!注意:粗心和屬肉體的安逸,尤其當基督在痛苦中時,在任何人身上都是大過失,在那些自稱與他關係最親近的人身上尤其如此。基督的教會,就是他的身體,常常處於痛苦中,外有爭戰,內有懼怕;那時我們豈可像迦流一樣,對這些事都不在意;或像那些安逸躺臥、不為約瑟的苦難擔憂的人嗎(阿摩司書 6:6)?#
2.儘管如此,基督對他們仍有恩慈。憂愁的人很容易對身邊的人暴躁乖戾,若他們似乎忽略自己,便會深深介意;但基督在痛苦中仍一如既往地溫柔,對待他的跟隨者如同對待他的父一樣忍耐,也不輕易把事往壞處想。#
當基督的門徒如此輕慢他時:
(1.)他到他們那裡去,彷彿期待從他們得些安慰;若他們提醒他從前所聽他論及的復活與榮耀,或許能對他有些幫助;但他們非但沒有這樣做,反倒使他的憂愁更添愁苦;然而他仍到他們那裡去,對他們的關心勝過他們對自己的關心;他最忙於其事時,仍來照看他們;因為那些賜給他的人,無論生死,都在他心上。#
(2.)他溫和地責備他們,因為凡他所愛的,他必責備;他將責備指向彼得,彼得素來替他們說話;如今讓他替他們聽責備。這責備極其感人:“怎麼樣?你們不能同我儆醒片時嗎?”他彷彿驚訝於看見他們這樣遲鈍;每一個字,只要細加思量,都顯出事情加重的性質。請想:#
[1.]他們是誰:“你們不能儆醒——你們,我的門徒和跟隨者嗎?若別人忽略我,若全地安靜安息,也不足為怪(撒迦利亞書 1:11);但我從你們本指望有更好的事。”#
[2.]他是誰:“同我儆醒。若你們中間一人患病、處於痛苦中,不同他儆醒便很無情;但不同你們的夫子儆醒更是不盡本分,他長久以來為你們的益處儆醒,帶領你們,餵養你們,教導你們,擔待你們,也容忍你們;你們竟這樣報答他嗎?”當他們處於困苦中時,他從睡眠中醒來幫助他們(第8章第26節);他們至少為表明對他的善意,竟不能保持清醒嗎?尤其想到他現在正為他們受苦,為他們處於痛苦中?Jam tua res agiture:我正為你們的緣故受苦。#
[3.]他所期望他們作的是何等小的一件事:只要同他儆醒。若他吩咐他們作什麼大事,吩咐他們同他一起痛苦,或同他一起死,他們以為自己都能作;然而他只求他們同他儆醒,他們卻不能作(列王紀下 5:13)。#
[4.]他期望的時間是何等短;不過一小時;他們不是如先知那樣整夜守望(以賽亞書 21:8),只是一小時。有時他整夜禱告神,卻並不期望門徒同他儆醒;只在此時,他不過有一小時要用來禱告。#
(3.)他給他們良好的勸告:“總要儆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第41節)。#
[1.]試探的時候將臨,且近在眼前;基督的患難試探他的跟隨者,使他們不信任他、不信靠他、否認並離棄他,斷絕與他的一切關係。#
[2.]他們有進入試探的危險,如進入網羅或陷阱;同試探商議,或對它抱好感,被它影響,並傾向順從它;這就是被它勝過的第一步。#
[3.]因此他勸他們儆醒禱告;“同我儆醒,同我禱告。”他們睡著時,就失去了參與基督禱告的益處。“你們自己要儆醒,自己要禱告。要儆醒禱告,抵擋這眼前使人昏睡和安逸的試探;禱告以便你們能夠儆醒;現在既有這需要,就求神藉著恩典使你們保持清醒。”我們在敬拜神時昏沉,應當像一位好基督徒曾作的那樣禱告:“求主救我脫離這使人昏睡的魔鬼!”主啊,求你照你的道將我救活。或者說:“要儆醒禱告,抵擋你們可能受到的更進一步的試探;儆醒禱告,免得這罪成為許多別樣罪的入口。”注意:當我們發現自己正進入試探時,就需要儆醒禱告。#
(4.)他仁慈地替他們辯解:“心靈固然願意,肉體卻軟弱了。”我們沒有讀到他們為自己說一句話(他們對自身軟弱的感覺堵住了他們的口);但他卻替他們說了一句溫柔的話,因為作中保是他的職分;在這事上他為我們樹立了愛能遮掩許多罪的榜樣。他顧念他們的本體,並不責備他們,因為他記得他們不過是血肉;而肉體是軟弱的,雖然心靈願意(詩篇 78:38、39)。注意:#
[1.]基督的門徒只要還在這世上,就有身體,也有靈魂;有餘留敗壞的原則,也有掌權恩典的原則,如同雅各和以掃在同一胎中,迦南人與以色列人在同一地上(加拉太書 5:17、24)。#
[2.]基督門徒的不幸和重擔,是他們的身體不能在敬虔和靈脩的事上與靈魂齊步,反倒多次成為他們的雲霧和累贅;當心靈自由並樂意行善時,肉體卻反對且不願意。聖保羅為此哀嘆(羅馬書 7:25):“我以內心順服神的律;我肉體卻順服罪的律。”我們在事奉神上的無能,是我們本性極大的罪孽和不信,出於這些可悲的敗壞餘留;它們是神子民不斷的憂愁和重擔。#
[3.]然而我們的安慰是,我們的夫子恩慈地顧念這一點,悅納心靈的願意,也憐憫並赦免肉體的軟弱和虧欠;因為我們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
(5.)雖他們仍舊遲鈍睏倦,他也沒有再因這事責備他們;因為我們雖天天得罪他,他卻不永遠責備。#
[1.]他第二次來到他們那裡時,我們沒有見他對他們說什麼(第43節);他又見他們睡著了。人本會以為他已對他們說得夠多,足以使他們保持清醒;但要從昏睡的靈裡復甦是難的。屬肉體的安逸一旦佔了上風,便不容易擺脫。他們的眼睛睏倦,表明他們盡力抵擋,卻被它勝過,如同新婦:“我身睡臥,我心卻醒”(雅歌 5:2);因此他們的夫子憐憫他們。#
[2.]他第三次來到時,就任憑臨近的危險警醒他們(第45、46節):“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安歇吧。”這是反諷的話:“如今你們若能睡就睡,若敢睡就睡;若不是猶大和他那一隊人要來,我也不會打擾你們。”看基督怎樣對待那些任憑自己被安逸勝過、不肯從中醒來的人。第一,有時他任憑他們落在這權勢之下:“現在你們仍然睡覺吧。”想睡的,就讓他仍舊睡吧。屬靈昏睡的咒詛,是犯這種罪應得的懲罰(羅馬書 11:8;何西阿書 4:17)。第二,許多時候他會差遣某種驚人的審判,喚醒那些不肯被道感動的人;那些不肯因理由和論證而警醒的人,寧可被刀劍和槍矛驚醒,也不要任憑在安逸中滅亡。讓那些不肯信的人被迫去感覺。#
至於這裡的門徒,
1.他們的夫子通知他們,仇敵已臨近,他們很可能已在眼前或耳中,因為他們帶著燈籠、火把而來,很可能發出很大聲響:“人子被交在罪人手裡了。”又說:“賣我的人近了。”注意:基督的苦難並非出乎他的意料;他知道自己要受什麼苦、何時受苦。此時他痛苦的極處已大為過去,或至少被轉移;他以無畏的勇氣迎向下一場爭戰,如勇士赴戰。#
2.他叫他們起來,同去:不是說“起來,我們逃避危險”;乃是說“起來,我們去迎見它”;他禱告以前懼怕自己的苦難,如今卻勝過了恐懼。但是,#
3.他使他們知道自己睡去本該用來預備的時間是何等愚昧;如今事情臨到,他們毫無準備,就成了他們的驚恐。#
基督被猶大出賣;彼得擊傷祭司的僕人;基督被門徒離棄。
47說話之間,那十二個門徒裡的猶大來了,並有許多人帶著刀棒,從祭司長和民間的長老那裡與他同來。48那賣耶穌的給了他們一個暗號,說:「我與誰親嘴,誰就是他。你們可以拿住他。」49猶大隨即到耶穌跟前,說:「請拉比安」,就與他親嘴。50耶穌對他說:「朋友,你來要做的事,就做吧。」於是那些人上前,下手拿住耶穌。51有跟隨耶穌的一個人伸手拔出刀來,將大祭司的僕人砍了一刀,削掉了他一個耳朵。52耶穌對他說:「收刀入鞘吧!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53你想,我不能求我父現在為我差遣十二營多天使來嗎?54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麼應驗呢?」55當時,耶穌對眾人說:「你們帶著刀棒出來拿我,如同拿強盜嗎?我天天坐在殿裡教訓人,你們並沒有拿我。56但這一切的事成就了,為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當下,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
這裡告訴我們,這蒙福的耶穌怎樣被拿住、拘禁;這緊接在他的痛苦之後,在他還說話的時候就發生了;因為從他受難開始直到結束,他沒有片刻間歇或喘息的時間,乃是深淵與深淵響應。他至此的苦難是從內裡生起的;但如今場面改變了:蒙福的參孫啊,非利士人已經臨到你身上;我們鼻中的氣、耶和華的受膏者,在他們的坑中被捉住(耶利米哀歌 4:20)。
現在論到主耶穌被捕,請注意:
I.被用於此事的是哪些人。#
1.這裡有十二使徒之一的猶大,作這可恥衛隊的首領;他作了那些捉拿耶穌之人的嚮導(使徒行傳 1:16);若沒有他的幫助,他們在這退隱之處便找不著他。看哪,且要驚奇;首先同他的仇敵一同出現的,竟是他自己的一個門徒;一兩個小時前,這人還正與他同席吃餅!#
2.這裡又有許多人與他同來;為要應驗經上所說:「耶和華啊,攻擊我的何其加增!」(詩篇 3:1)。這許多人,一部分是羅馬總督派駐在安東尼亞堡的衛隊中抽調出來的;他們是外邦人,是罪人,正如基督在第45節所稱的。其餘的是大祭司的僕役和差役,他們是猶太人;彼此不合的人,卻在敵對基督的事上同心一致。#
II.他們為這項行動怎樣武裝。#
1.他們所帶的是什麼兵器;他們帶著刀棒而來。羅馬兵丁無疑帶著刀;祭司的僕役中,那些沒有刀的,便帶了杖或棍棒。Furor arma ministrat:他們的狂怒供給了他們兵器。他們不是正規軍隊,乃是一群騷亂的烏合之眾。但何必這樣大張旗鼓呢?即使他們多十倍,若非他甘願順服,仍不能捉拿他;而他的時刻既到了,要交出自己,這一切武力都是多餘的。屠夫到田間牽一隻羊去宰殺時,豈會召集民兵、帶著兵器而來嗎?不會,他不需要;然而為了捉拿神的羔羊,竟動用了這樣大的武力。#
2.他們所持的是什麼授權;他們是奉祭司長和民間長老之命而來;這支武裝群眾乃是他們為此差遣的。他是奉大公會的拘票被捕的,好像是一個為他們所憎惡的人。羅馬總督彼拉多沒有給他們搜尋他的授權,他並不猜忌他;但那些自稱敬虔、主持教會事務的人,卻積極進行這場控告,並且是基督最惡毒的仇敵。這表明他有神聖能力扶持,因為一切地上的權勢不但離棄他,而且反對他;彼拉多以此責備他:「你本國的人和祭司長把你交給我。」(約翰福音 18:35)#
III.此事進行的方式,以及當時所發生的事。#
1.猶大怎樣出賣他;他有效地辦成了自己的事,他在這惡事上的決心,足以使我們這些在善事上失敗的人羞愧。注意,#
(1.)他給兵丁的指示(第48節);他給了他們一個暗號;作為這次行動中那一隊人的指揮者,他發出暗語或信號。他給他們一個暗號,免得他們錯把一個門徒當作他來捉拿,因為門徒剛才在猶大聽見的時候說過,他們願意為他死。這裡有何等多的謹慎,免得錯過他;「就是這個人」;又在他們捉住他之後,免得失去他;「務要拿住他」;因為他有時曾從那些自以為能捉住他的人手中逃脫,如路加福音 6:30 所說。那些常到聖殿的猶太人不可能不認識他,但羅馬兵丁或許從未見過他,因此這暗號是為指引他們;猶大用親嘴,不但是要辨認出他,也是在他們從他後面上來下手時留住他。#
(2.)他向主人所作的虛偽禮敬。他上前親近耶穌;如今若有任何時候,他邪惡的心總該軟化了;當他來到注視他的面容時,總該或為其威嚴所懾服,或為其美麗所吸引。他竟敢來到他的眼前和麵前出賣他嗎?彼得曾不認基督,但主一轉過來看他,他立刻就痛悔了;猶大卻來到主人面前,出賣他。Me mihi (perfide) prodis? me mihi prodis?——不忠實的人哪,你竟把我出賣給你自己嗎?他說:「請拉比安」,就與他親嘴。看來,我們主耶穌平常准許門徒與他有這樣的親密,在他們離開一段時間後,給他們臉頰親吻;猶大邪惡地利用了這一點,使這叛賣更容易實行。親嘴是忠誠和友誼的標記(詩篇 2:12)。但猶大既破壞了愛和本分的一切律法,便褻瀆這神聖的標記以達成自己的目的。注意,有許多人以親嘴和「請拉比安」出賣基督;他們假裝尊敬他,卻出賣並暗中破壞他國度的利益。Mel in ore, fel in corde:口中是蜜,心中是膽汁。Kataphilein ouk esti philein。擁抱是一回事,愛又是另一回事。斐洛猶太人。約押的親嘴和猶大的很相似。#
(3.)他主人給他的接待(第50節)。#
[1.]他稱他為朋友。若稱他為惡棍、叛徒、拉加、愚頑人和魔鬼之子,也並非誤稱;但他要教導我們,在最大的激怒之下,也要禁戒苦毒和惡言,顯出一切溫柔。朋友,因為他本來曾是、也應當是、並且看來是朋友。他這樣責備他,正如亞伯拉罕稱在陰間的財主為兒子。他稱他為朋友,因為他促進了他的受苦,因而是幫助了他;彼得試圖阻撓這些苦難時,他卻稱彼得為撒但。#
[2.]他問他:「你為什麼來?猶大,是為和平而來嗎?說明你自己;若是以仇敵的身分來,這親嘴是什麼意思?若是以朋友的身分來,這些刀棒又是什麼意思?你為什麼來?我向你作了什麼惡事?我在何事上使你厭煩?eph ho parei:你為何在這裡?你為什麼連一點羞恥也不留下,以致不避開人的眼目?你本可以避開,卻仍通知差役我在哪裡。」他在這邪惡交易中如此主動、如此厚顏無恥,實在是極大的無恥。但離棄宗教的人通常會成為宗教最苦毒的仇敵;朱利安即是一證。猶大就這樣作了他的分。#
2.差役和兵丁怎樣看守他;於是他們上前,下手拿住耶穌,捉住了他;他們使他作了囚犯。他們怎敢伸手攻擊主的受膏者呢?我們完全可以想見,這野蠻群眾加在基督身上的手是何等粗暴殘忍;而且他們從前多次想下手拿他卻落空,所以很可能更粗暴地對待他。若不是他交出自己,並照著神的定旨先見被交與人,他們不能捉拿他(使徒行傳 2:23)。那位論到他受膏的僕人說:「不可難為我的受膏者,也不可惡待我的先知」(詩篇 105:14、15)的神,卻沒有愛惜自己的受膏兒子,反倒為我們眾人舍了他;又將他的能力交與人擄去,將他的榮耀交在敵人手中(詩篇 78:61)。看約伯的哀訴是什麼(第16章第11節):「神把我交給不敬虔的人」;並把這話以及約伯記中別的經文,應用為預表基督。#
我們主耶穌成為囚犯,因為他願意在一切事上都被當作作惡的人,為我們的罪受懲罰,並像為我們債務而被拘押的保證人。我們過犯的軛,由父的手縛在主耶穌頸項上(耶利米哀歌 1:14)。他成為囚犯,為要使我們得自由;因為他說:「你們若找我,就讓這些人去吧」(約翰福音 18:8);他所使之自由的人,就真自由了。
3.彼得怎樣為基督爭戰,又怎樣因而受責備。這裡僅說是園中同耶穌在一起的一個人;但約翰福音 18:10 告訴我們,在此事上顯出自己的是彼得。注意,#
(1.)彼得的魯莽(第51節);他拔出刀來。他們眾人中只有兩把刀(路加福音 22:38),其中一把看來歸彼得所有;現在他以為該拔刀了,便揮舞起來,彷彿要作一件大事;但他所作的一切,不過砍掉大祭司一個僕人的耳朵;他很可能是想把他劈倒在地,因為他看見此人在捉拿基督的事上比別人更積極,然而他失了手。但若他要擊打,我以為他倒應當瞄準猶大,給這惡棍留個記號。彼得曾多說要為主人作什麼,要為他捨命;是的,他確實願意;如今他要信守自己的話,冒生命危險救主人:在這方面他是可稱讚的,因為他對基督及其尊榮和安全有大熱心;但這熱心不是按著知識,也不受謹慎引導;因為#
[1.]他這樣作沒有授權;門徒中有人確實問過:「主啊!我們拿刀砍可以不可以?」(路加福音 22:49)但彼得還未得到答覆就砍了。我們拔刀以前,不但必須看我們的事是好的,也必須看我們的呼召是清楚的;我們必須表明憑什麼權柄作這事,以及誰給了我們這權柄。#
[2.]他不明智地把自己和同門徒暴露在群眾的怒氣之下;因為他們兩把刀能對付一隊人做什麼呢?#
(2.)我們主耶穌給他的責備(第52節);「收刀入鞘吧。」他沒有吩咐那些拔刀攻擊他的差役和兵丁收刀;他把他們留給審判外人的神;但他吩咐彼得收刀,確實沒有因他出於好意所作的事責罵他,卻制止他繼續動武,也防止這成為先例。基督到世上的使命是成就和平。注意,我們爭戰的兵器不是屬肉體的,乃是屬靈的;基督的傳道人雖是他的精兵,卻不按著肉體爭戰(哥林多後書 10:3、4)。這並不是說基督的律法推翻自然律或萬國的律法,凡這些律法授權臣民為維護其公民權利、自由和與之相結合的宗教而站起來的;卻是為保存公共和平與秩序,禁止私人以其私人身分抵抗在上的權柄;不但如此,我們還有一條總的命令,不可抗拒惡人(第5章第39節),基督也不願他的傳道人以武力傳播宗教。Religio cogi non potest; et defendenda non occidendo, sed moriendo:宗教不能被強迫;它當以受死而非殺人來維護。拉克坦提烏斯《神聖教義》。基督既禁止門徒使用司法之劍(第20章第25、26節),這裡也禁止戰爭之劍。基督吩咐彼得收刀,卻從未吩咐他再拔刀;然而彼得在此受責備的,是他作得不合時宜;基督受苦受死的時候到了,他知道彼得也知道,耶和華的刀已經拔出來攻擊他(撒迦利亞書 13:7);彼得為他拔刀,就如同說:「主啊,可憐你自己吧。」#
基督為這責備給彼得三個理由:
[1.]他拔刀會危害自己和同門徒;「凡動刀的,必死在刀下。」那些使用暴力的,必因暴力而倒下;人以氣勢洶洶、流血的自衛手段,只會催促並加增自己的患難。那些在刀尚未賜給他們以前就拿起刀來、沒有授權或呼召便使用刀的,就使自己暴露在戰爭之刀或公共司法之刀下。若不是主耶穌特別的看顧和保守,彼得和其餘的人,據我所知,可能當場都被砍成碎片。格老秀斯對這句話給出另一種可能的意思,把「拿刀的人」理解為不是彼得,而是那些帶刀來捉拿基督的差役和兵丁;他們必死在刀下。「彼得,你不必拔你的刀懲罰他們。神必定很快並嚴厲地向他們算賬。」他們拿羅馬的刀來捉拿基督,不久之後,他們和他們的地方及國家,也被羅馬的刀毀滅。因此我們不可自己伸冤,因為神必報應(羅馬書 12:19);也因此我們當以信心和忍耐受苦,因為逼迫者必按他們所行的受報(見啟示錄 13:10)。#
[2.]他沒有必要拔刀護衛他的主人,因為他的主人若願意,能夠召集天上的萬軍來服事他(第53節):「你想我現在不能求我父,他就從天上差來有力的援兵嗎?彼得,若我願意避開這些苦難,無須你的手或你的刀,我很容易就能做到。」注意,神不需要我們,不需要我們的服事,更不需要我們的罪,來成就他的旨意;當我們偏離本分的道路來服事他的利益時,就顯出我們不信任、不相信基督的能力。神無需我們也能作他的工;若我們仰望諸天,看見他在那裡有怎樣的侍從,便可容易推知,即使我們為義,他也不欠我們的債(約伯記 35:5、7)。基督雖因軟弱被釘十字架,那卻是自願的軟弱;他順服於死,並非因為不能與死相爭,乃是因為不願與之相爭。這除去了十字架的冒犯,並證明釘十字架的基督乃是神的能力;就是如今在他受苦最深之處,他也能召來天使的軍團援助。如今,arti:仍然;「雖事情已經到了這地步,我仍能一句話便扭轉局勢。」基督在這裡使我們知道,#
第一,他在父面前有何等大的權益;「我可以求我父,他必從聖所差遣幫助我。我可以parakalesai:向我父要求這些援兵。」基督禱告如同有權柄的一位。注意,神的子民四面被仇敵圍困時,有一條通天的道路向他們敞開,這是極大的安慰;即使不能作別的,他們仍能禱告那位無所不能者。那些在平時多多禱告的人,在艱難的日子來到時禱告最得安慰。注意,基督說的不只是神能差遣這麼多天使給他,而是若他堅持要求,神便會這樣作。雖他已經承擔救贖我們的工作,然而若他願意被釋放,由此看來父也不會強留他在這工作上。他仍可自由離開這服事,但他愛這服事,不願離開;所以捆綁他在壇上的,只是他自己愛的繩索。
第二,他在天軍中有何等大的權益;「他立刻要給我十二營多的天使」,總數超過七萬二千。注意這裡:
1.有無數的天使(希伯來書 12:2)。可以抽調十二營以上來服事我們,在寶座周圍仍不會缺少他們(見但以理書 7:10)。他們如訓練精良的軍團,按著準確的秩序編列;不是混亂的群眾,乃是整齊的軍隊;人人知道自己的崗位,遵守命令。#
2.這無數的天使都由我們天父支配,遵行他的旨意(詩篇 103:20、21)。#
3.這些天使的軍隊,若我們主耶穌在受苦中需要或願意,便隨時準備來幫助他(見希伯來書 1:6、14)。他們會像對以利沙那樣,作他的火車火馬,不但保護他,也滅絕那些攻擊他的人。#
4.在天軍一切的服事上,都當仰望並承認我們天父;「他要給我他們」:因此不可向天使禱告,卻當向天使的主禱告(詩篇 91:11)。#
5.一切祝福基督國度的人,知道總有一個天使的世界聽命於主耶穌、能夠行奇事,這就成為安慰。那有天軍隨其命令而動的,能在地上的居民中隨己意而行;「他立刻要給我他們。」看他的父多麼樂意垂聽他的禱告,天使又多麼樂意遵行他的命令;他們是甘心的僕人、有翅膀的使者,飛行甚快。這極能鼓勵那些把基督的尊榮和他教會的福祉深放在心上的人。他們以為自己比神和聖天使更關心基督和他的教會嗎?#
[3.]現在根本不是作任何防禦、或企圖避開這一擊的時候;「若是這樣,經上所說事情必須如此的話,怎能應驗呢?」(第54節)經上記著,基督必像羊羔被牽到宰殺之地(以賽亞書 53:7)。他若召天使來幫助,就根本不會被牽去宰殺;他若容許門徒爭戰,就不會像羊羔那樣安靜無抵抗地被牽去;因此他和門徒必須順服,使預言得以應驗。注意,在一切困難的事上,神的話必須勝過我們自己的謀算;不可作什麼,也不可嘗試什麼,來反對經上的應驗。若減輕我們的痛苦、掙斷我們的捆綁、保全我們的性命,不能與經上的應驗相合,我們就當說:「願神的話和旨意成全,願他的律法被尊大、得榮耀,無論我們如何。」基督就這樣制止彼得,因為彼得自立為他的鬥士和衛隊長。#
4.接著告訴我們,基督怎樣同來捉拿他的人辯論(第55節);他雖不抵抗他們,仍同他們講理。注意,基督徒在受苦時忍耐,與仇敵和逼迫者平靜地理論,正如大衛同掃羅理論,也是相合的(撒母耳記上 24:14;26:18)。你們出來,#
(1.)是帶著憤怒和仇恨,像拿一個強盜嗎?彷彿我是公共安全的仇敵,理當受這樣的苦嗎?強盜招致眾人的憎恨;人人都會伸手攔阻強盜:他們就是這樣把基督當作萬物中的渣滓來攻擊。若他是本國的瘟疫,也不能受到更熱烈、更暴烈的控告。#
(2.)是帶著這一切權勢和武力,像拿最兇惡的強盜嗎?他們蔑視律法、向公共司法挑戰,並在罪上加了叛逆。你們帶著刀棒出來,像拿強盜一樣,彷彿會有抵抗的危險;然而你們殺害那義者,他卻不抵抗你們(雅各書 5:6)。若他不願受苦,帶著刀棒而來便是愚昧,因為他們不能勝過他;若他有意抵抗,他必以他們的鐵如禾秸,以他們的刀棒如焚燒之火前的荊棘;但他既願意受苦,這樣武裝而來仍是愚昧,因為他不願同他們爭戰。#
他又提醒他們他從前怎樣對待他們、他們又怎樣對待他,以此同他們理論。
[1.]他的公開出現:「我天天坐在殿裡教訓人。」#
[2.]他們公開的容忍:「你們並沒有拿我。」那為何有這樣的改變呢?他們這樣對待他極不合理。第一,他沒有給他們任何理由,把他看作強盜,因為他在殿裡教訓人。他教訓的內容和方式,都使一切聽見的人在良心上顯明他不是惡人。從他口中所出的恩言,不是強盜的話,也不是被鬼附之人的話。第二,他也沒有給他們理由,把他看作藏匿或逃避司法的人,以致他們要在夜間來捉拿他;他們若有話要對他說,天天都可在殿裡找到他,他隨時準備答覆一切詰問和一切控告,他們在那裡可隨意處置他;因為祭司長掌管聖殿,又指揮周圍的衛隊;但這樣秘密地來到他退隱之處攻擊他,卻是卑鄙而怯懦的。最偉大的英雄,也可能在角落中被一個在開闊戰場上連正視他都要戰慄的人卑劣地暗殺。#
但這一切事成就了(正如接著在第56節所說),為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很難說這究竟是神聖史家的話,作為對這故事的評註,並指引基督徒讀者把它與舊約中指向此事的經文相比較;還是基督自己的話,說明他雖不能不為這卑劣的對待感到痛苦,卻仍順服,為要應驗先知書上的話;他剛才在第54節已經援引這些經文。注意,聖經天天都在應驗;一切論到彌賽亞的經文,都在我們主耶穌身上完全應驗了。
5.他在這困苦之中怎樣被門徒可恥地離棄;「門徒都離開他逃走了。」(第56節)#
(1.)這是他們的罪;他們既曾撇下一切跟從他,如今竟為不知何故而離棄他,這實在是大罪。顧念他們與他的關係、從他所領受的恩惠,以及他如今所處的憂傷境況,這實在是不仁。他們曾鄭重應許要依附他,永不離棄他;這又是不忠。他已經為他們的安全通行訂立了約(約翰福音 18:8);他們卻不能倚靠這約,反倒以不光彩的逃跑來自保。他們自己明知並承認他是生命的泉源,卻因怕死逃離他,這是何等愚昧!(約翰福音 6:67、68)主啊,人算什麼!#
(2.)這是基督受苦的一部分;他這樣被離棄,使他的捆綁更加痛苦,正如約伯所受的(第19章第13節):「他把我的弟兄隔在遠處」;又如大衛所受的(詩篇 38:11):「我的良朋密友因我的災病都躲在旁邊。」他們本應留在他身邊服事他、支持他,並在需要時在審判中為他作見證;他們卻像聖保羅初次申訴時無人站在他身邊那樣,背信地離棄了他。但其中有奧秘。#
[1.]基督作為贖罪祭,就這樣被棄絕。被看守人用箭標記出來、要追趕殺死的鹿,立刻被全群離棄。在這事上,他為我們成了咒詛,像一個被分別出來歸於災禍的人。#
[2.]基督作為靈魂的救主,就這樣獨自站立;他成就我們的救恩,既不需要,也沒有任何別人的幫助;他獨自擔當一切,作成一切。他獨自踹酒醡,無人扶持時,他自己的膀臂就施行拯救(以賽亞書 63:3、5)。主也獨自引導他的以色列,他們只管站立,看這大救恩(申命記 32:12)。#
基督在大祭司的府第。
57拿耶穌的人把他帶到大祭司該亞法那裡去;文士和長老已經在那裡聚會。58彼得遠遠地跟著耶穌,直到大祭司的院子,進到裡面,就和差役同坐,要看這事到底怎樣。59祭司長和全公會尋找假見證控告耶穌,要治死他。60雖有好些人來作假見證,總得不著實據。末後有兩個人前來,說:61「這個人曾說:『我能拆毀 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62大祭司就站起來,對耶穌說:「你什麼都不回答嗎?這些人作見證告你的是什麼呢?」63耶穌卻不言語。大祭司對他說:「我指著永生 神叫你起誓告訴我們,你是 神的兒子基督不是?」64耶穌對他說:「你說的是。然而,我告訴你們,後來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那權能者的右邊,駕著天上的雲降臨。」65大祭司就撕開衣服,說:「他說了僭妄的話,我們何必再用見證人呢?這僭妄的話,現在你們都聽見了。66你們的意見如何?」他們回答說:「他是該死的。」67他們就吐唾沫在他臉上,用拳頭打他,也有用手掌打他的,說:68「基督啊!你是先知,告訴我們打你的是誰?」
這裡記載我們主耶穌在教會法庭、大公會面前受審。注意,
I.法庭的開庭;文士和長老聚集起來,雖是在深夜,別人都在床上熟睡;但為滿足他們對基督的惡意,他們捨棄了那自然的安息,整夜不睡,好預備攻擊他們所盼望猶大和他的人會捕獲的獵物。#
看哪,
1.聚集的是誰;文士,是猶太教會主要的教師;長老,是主要的首領:這些人是基督;我們偉大的教師和首領;最苦毒的仇敵,因此嫉妒地盯著他,視他為使自己黯然失色的一位;這些文士和長老中,或許有些人不像另一些人那樣惡意對待基督;然而他們附和其餘的人,便使自己有罪。如今經上應驗了(詩篇 22:16):「惡人的會集圍困我。」耶利米抱怨詭詐之人的會集;大衛也抱怨仇敵聚集攻擊他(詩篇 35:15)。#
2.他們在哪裡聚集;在大祭司該亞法的府第;他們兩天前在那裡聚集謀劃(第3節),如今又在那裡會集執行。大祭司本是Ab-beth-din:審判之家的父,現今卻成了邪惡的庇護者;他的家本應是受壓無辜者的避難所,卻成了罪孽的寶座;當連神禱告的殿也成了賊窩時,這並不奇怪。#
II.把囚犯帶到審判席前;那些拿住耶穌的人把他帶走,無疑是暴力地催趕他,把他帶去如同他們勝利的戰利品,把他帶去如同獻在壇上的祭牲;他經由所謂的羊門被帶進耶路撒冷,因為那是從橄欖山進城的路;此門之所以這樣稱呼,是因分別為祭祀用的羊從這裡帶到聖殿去;因此基督從這條路被帶去最為合宜,因為他是除去世人罪孽的神的羔羊。基督先被帶到大祭司那裡,因為按律法,一切祭物都必須先獻給祭司,交在他手中(利未記 17:5)。#
III.彼得的怯懦和膽怯(第58節);但彼得遠遠地跟著他。這話插在這裡,是著眼於接下來他不認主的故事。他被捉拿時也像其餘的人一樣離棄他;這裡所說他跟隨他,很容易與他離棄他相調和;這樣的跟隨不比離棄他好,因為,#
1.他跟隨他,卻是遠遠地跟著。他心裡對主人尚有一些愛和關切的火星,所以跟隨他;但對自身安全的恐懼和關切佔了上風,所以遠遠地跟著。注意,那些願意作基督門徒的人若不願讓人知道自己是他的門徒,情形便很不好,預示也更不好。彼得在這裡開始不認他;因為遠遠地跟隨他,就是一點一點地從他退後。退後有危險,甚至回頭看也有危險。#
2.他跟隨他,卻進到裡面,和差役同坐。他本應上到法庭,侍候主人,為他顯明自己的立場;但他進到有好火的地方,和差役同坐,不是要使他們的辱罵止息,乃是要遮掩自己。彼得這樣闖入試探,是僭越;這樣作的人便把自己丟在神的保護之外。基督曾告訴彼得,他現在不能跟隨他,又特別警告他今夜的危險;他卻仍冒險進入這邪惡群體中間。大衛能持守正直,是因他恨惡惡人的會,不肯與惡人同坐。#
3.他跟隨他,卻只是要看結局;引導他的更多是好奇心而非良心;他作為一個閒散的旁觀者,而不是一個關切的門徒來觀看。他本應進去,為基督作些服事,或藉著觀察基督在受苦時的表現,為自己得些智慧和恩典;他卻只進去四處看看;彼得進去時,很可能期待基督會神奇地從逼迫者手中逃脫;既然他剛才擊倒了來捉拿他的人,現在也會擊殺那些坐著審判他的人;他想看見這事:若果如此,他以為會看見除基督所預言他將被治死以外的任何結局,便是愚昧。注意,無論結局如何,預備面對結局比好奇地查問結局會怎樣,更是我們所當關心的。結果在乎神,本分卻在乎我們。#
IV.我們主耶穌在這法庭受審。#
1.他們查問見證人控告他;雖他們無論是非已定意要定他的罪,仍要為使這事更有體面,提出控告他的證據。他們法庭正式管轄的罪是異端教訓和褻瀆;他們努力要在他身上證明這些罪。注意這裡,#
(1.)他們搜求證據;他們尋找假見證控告他;他們已經捉拿他,捆綁他,凌辱他,到底還得找些事來加在他的罪名上,卻不能顯出任何拘押他的理由。他們試試看其中是否有人能按自己的知識,貌似有理地控告他;又提出一個誹謗,繼而又一個誹謗,若是真的,便可能危及他的性命。惡人就是這樣圖謀奸惡(箴言 16:27)。他們在此踏著他們先祖的腳蹤,那些先祖曾設計謀害耶利米(耶利米書 18:18;20:10)。他們宣告,若有人能告發站在審判席前的囚犯,他們樂意接受;於是立刻有許多人作假見證控告他(第60節);因為君王若聽謊言,他一切臣僕也都是惡人,必向他傳遞虛假的故事(箴言 29:12)。這是日光之下常見的惡事(傳道書 10:5)。若必須除掉拿伯,就有彼列之子肯起誓作證控告他。#
(2.)他們這次搜求的結果;他們幾次嘗試都受了挫折,在自己人中間尋找假見證,又有別人來幫助他們,然而仍找不著;他們無從利用這些見證,不能把證詞湊合起來,也不能給它塗上真實或前後一致的顏色,連他們自己作審判官也不能。所控告的事都是顯而易見的謊言,本身就帶著對自己的駁斥。這時他們正把恥辱加在基督身上,這反而大大歸榮耀於他。#
但最後他們遇見了兩個見證人,他們的證詞似乎相合,因此便被聽取,盼望如今目的已經達到。他們起誓控告他的話是:他說,我能拆毀神的殿,三日內又建造起來(第61節)。他們藉此意在控告他,
[1.]說他是聖殿的仇敵,企圖毀壞聖殿;這是他們不能聽見的,因為他們以耶和華的殿自誇(耶利米書 7:4),並且既離棄了別的偶像,就把這殿造作了一個十足的偶像。司提反被控說了毀謗這聖地的話(使徒行傳 6:13、14)。#
[2.]說他行邪術,或藉著某種不法的法術,能在三日內建起這樣一座建築;他們曾多次暗示他是與別西卜同盟的。關於此事,第一,他們錯述了他的話;他說:你們拆毀這殿(約翰福音 2:19),明明表明他所說的是一座他的仇敵將要設法拆毀的殿;他們卻來起誓說他曾說:我能拆毀這殿,彷彿謀害它的是他。他說:三日內我要使它復起:egero auton,這個詞恰當地用於活的殿;我要使它復活。他們卻來起誓說他曾說:我能,oikodomesai:建造它;這恰當地用於房屋的殿。第二,他們誤解了他的話;他所說的是他身體的殿(約翰福音 2:21),並且他或許說“這殿”時,指著或把手放在自己的身體上;但他們起誓說他所說的是神的殿,意思是這聖地。注意,過去有,現在也仍有這樣的人,把基督的話強解,以致自取滅亡(彼得後書 3:16)。第三,即使他們竭力把這話作最壞的解釋,按他們自己的律法,這也不是死罪;若是死罪,他數年前在一次公開講論中說這話時,毫無疑問早就會因這事被起訴;不但如此,這些話也可以作可稱許的解釋,且表明他愛護聖殿;若聖殿被毀,他必盡其所能重建它。但凡看似有罪的事,都足以為他們惡意的起訴塗上顏色。於是經上所說的話應驗了:“有妄作見證的起來攻擊我”(詩篇 27:12)(又見詩篇 35:11);“我雖救贖他們,他們卻向我說謊”(何西阿書 7:13)。我們受控告是公正的,律法控告我們(申命記 27:26;約翰福音 5:45)。撒但和我們自己的良心控告我們(約翰一書 3:20)。受造之物也向我們呼叫控告。如今,為要解除我們這一切公正的控告,我們的主耶穌甘願受此不公和虛假的控告,使我們藉著他受苦的功效,能夠勝過一切責難:“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羅馬書 8:33、34)他受控告,叫他不被定罪;若我們有時也這樣受苦,遭人以各樣惡事,不但誣說,甚至起誓誣說,我們就當記得,我們不能指望比我們的主人遭遇更好。#
(3.)基督在這一切控告之下的沉默,使法庭驚奇(第62節)。大祭司,就是法庭的審判官,帶著幾分怒氣站起來,說:“你什麼都不回答嗎?來,站在審判席前的囚犯;你聽見人起誓控告你了,你如今為自己有什麼可說的?你能作什麼辯護?或有什麼答辯可以提出回應這控告?”但耶穌不言語(第63節),並非憂鬱,也非自定己罪,或驚慌錯亂;並非他無話可說,或不知怎樣說,乃是要應驗經上的話(以賽亞書 53:7):“羊在剪毛的人面前無聲,在屠宰的人面前也不開口”;又要成為大衛的子孫,大衛在仇敵向他說惡毒之言時,如同聾子不聽見(詩篇 38:12–14)。他沉默,因為他的時辰到了;他不否認這控告,因為他願意服從這判決;否則,他此時也能像從前多次所做的一樣,輕易叫他們閉口蒙羞。若神審判我們,我們就必啞口無言(第22章第12節),不能回答千分之一(約伯記 9:3)。所以,當基督為我們成為罪時,他沉默了,讓他的血說話(希伯來書 12:24)。他在這審判席前默然站立,使我們在神的審判席前有所可說。#
好吧,這條路行不通;必須採用別的辦法。
2.他們便用類似職權宣誓的方式盤問我們的主耶穌;既然不能控告他,就要違反公平的律法,設法使他控告自己。#
(1.)這裡是大祭司向他提出的問話。#
注意,
[1.]問題本身:你是基督、神的兒子嗎?就是說:你是否自稱是這樣?因為他們絕不肯考察他是否真是這樣;儘管彌賽亞本是以色列的安慰,舊約中也有關於他的榮耀之事,他們卻因嫉妒一切威脅他們過分權勢和尊榮的事而奇異地昏聵,從不願查驗耶穌是否是彌賽亞;他們從未設想過,假定他真是如此;他們只希望他承認自己這樣稱呼,好據此控告他是迷惑人的。驕傲和惡意會把人帶到何等地步!#
[2.]提出這問題的莊重性:“我指著永生神叫你起誓,要告訴我們。”並非他顧念永生神,反而是妄稱他的名;他只希望藉此在我們的主耶穌身上達到目的:“你若看重神可稱頌的名,敬畏他的威嚴,就告訴我們這事。”若他在這樣叫他起誓時拒絕回答,他們就要控告他藐視神可稱頌的名。逼迫好人的人常這樣利用他們的良心攻擊他們,正如但以理的仇敵在他神的事上攻擊他。#
(2.)基督對這問話的回答(第64節),其中,#
[1.]他承認自己是基督、神的兒子。“你說的是”;就是說:“正如你所說的”;因為聖馬可的記載是:“我是。”直到這時,他很少明說自己是基督、神的兒子;他的教訓的內容表明瞭這事,他的神蹟也證明了這事;但如今他不肯不承認,第一,因為那樣看似否認他來到世上所要見證的真理。第二,那樣看似逃避他的苦難,因為他知道承認此事會給他的仇敵所盼望的一切把柄。他這樣承認自己,是給他的跟隨者作榜樣和鼓勵,使他們在被要求時,在人面前承認他,不論因此遭遇何等危險。按這個榜樣,殉道者也欣然承認自己是基督徒,儘管他們知道必須為此而死,如底拜的殉道者,優西比烏《教會史》50.8,100.9。至於說基督因該亞法妄稱永生神叫他起誓而回答,我不能這樣想,正如我也不認為他顧念魔鬼口中類似的起誓(馬可福音 5:7)。#
[2.]他把這事的證明交給他的第二次降臨,實際上也交給他整個被高舉的狀態。他說“我是”時,他們很可能帶著輕蔑譏誚的笑容看著他;他們心想:“這樣一個人,竟可能是彌賽亞嗎?彌賽亞本應帶著這樣大的威嚴和能力降臨。”而“然而”正是指著這話說的。“你們如今看見我處於這卑微困苦的狀態,且以為我自稱彌賽亞甚為可笑;然而,那日將到,我必以另一種樣式顯現。”以後,ap arti;à modo;不久;因為幾日之後他的升高就開始了;他的國度如今不久就開始建立;以後你們要看見人子坐在權能者的右邊,審判世界;他不久來到審判並毀滅猶太民族,便是此事的預表和憑據。注意,審判日的可怕景象將使最剛硬的不信者真切知罪,卻不是為使他們悔改(那時已太遲了),而是使他們永遠蒙羞。注意,第一,他們將看見誰:人子。他既已承認自己是神的兒子,即使如今處於卑微的狀態,他仍稱自己為人子,即使在被高舉的狀態也是如此;因為他在一位格里有這兩種不同的性情。基督的道成肉身使他成為神的兒子和人子;因為他是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第二,他們將看見他處於何種姿態:#
1.坐在權能者的右邊,正如關於彌賽亞的預言所說(詩篇 110:1):“你坐在我的右邊”;這表明他所升到的尊貴和統治權。他如今站在審判席前,他們不久卻要看見他坐在寶座上。#
2.駕著天上的雲降臨;這是指著另一處關於人子的預言(但以理書 7:13、14),這預言應用於基督(路加福音 1:33),當他來毀滅耶路撒冷時;那審判如此可怕,其中羔羊憤怒的跡象又如此明顯,以致可以稱為基督一次可見的顯現;但無疑這也是指著最後的普遍審判;他向這日申訴,並傳喚他們到那時那地,為他們如今所做的事答辯。他不久前曾對門徒說到這日,為要安慰他們,並吩咐他們因盼望這日而昂首歡喜(路加福音 21:27、28)。如今他對仇敵說到這日,為要使他們恐懼;因為沒有什麼比基督末日審判世界更使義人得安慰,也更使惡人恐懼。#
V.他在這審訊中被定罪;大祭司照猶太人的習俗撕裂衣服,因為他們聽見或看見任何自以為是羞辱神的事,就這樣做,正如以賽亞書 36:22;37:1;使徒行傳 14:14。該亞法願人以為他對神的榮耀極其熱心(“來吧,看他為萬軍之耶和華所發的熱心”);但他假裝憎惡褻瀆時,自己卻是最大的褻瀆者;他如今忘了那律法,就是禁止大祭司在任何情形下撕裂衣服的律法,除非我們把這事看作例外。#
注意,
1.他被判有罪的罪名:褻瀆。他說了褻瀆的話;就是說,他毀謗了永生神;這就是我們對褻瀆的理解;因我們藉著罪羞辱了主,所以基督為我們成為罪時,便因他告訴他們的真理,被定作褻瀆者。#
2.他們判他有罪的證據:你們已經聽見這褻瀆的話;何必再麻煩自己繼續查問見證人呢?他承認了事實,即他確實自稱是神的兒子;他們便把這當作褻瀆,並憑他的承認定他的罪。大祭司因他所設的網羅得逞而歡呼:“如今我想我已經把他的事辦妥了。”啊哈,正合我們的心意。這樣,他在他們的審判席前從自己的口中被審判,因為我們原本也要在神的審判席前如此被審判。控告我們不需要見證人;我們自己的良心代替千個見證人控告我們。#
VI.他在這定罪之後所受的判決(第66節)。#
這裡有,
1.該亞法向審判席的請求:“你們的意見如何?”看他的卑鄙偽善和偏袒;他既已預先判斷這案件,並宣告他是褻瀆者,隨後卻彷彿願意聽取勸告,詢問弟兄們的判決;但無論多巧妙地把惡意藏在公義的袍服之下,總會以某種方式顯露出來。若他願意公平行事,就應當按次序逐一收集審判席的票數,從資歷最淺的開始,最後才說出自己的意見;但他知道自己職位的權威足以左右其餘的人,所以先宣佈自己的判決,並假定他們全都與他同心;對基督的罪名,他視為已承認的罪;對法庭的判決,他視為已經同意的判決。#
2.他們同意他;他們說:“他是該死的。”他們或許並非都同意:可以確定,若亞利馬太的約瑟在場,他是不同意的(路加福音 23:51);尼哥底母也是如此,而且很可能還有別人同他們一樣;但無論如何,多數人佔了上風;不過這也許是一場非常議會,或者說是一場密謀,他們只通知了那些他們知道會同意的人到場,所以可能是無人反對地一致表決。判決是:“他是該死的;按律法他當死。”他們雖已沒有權柄處死任何人,卻藉著這樣的判決,把一個人變為在本民中被放逐的人(qui caput gerit lupinum:他帶著狼頭;我們古老的法律如此形容一個被放逐者),使他暴露於民眾騷亂的狂暴之下,如司提反所遭遇的,或使人在總督面前喧嚷控告他,如基督所遭遇的。生命的主就是這樣被判死,使我們藉著他不再被定罪。#
VII.判決之後加在他身上的虐待和羞辱(第67、68節);那時他們既判他有罪,就吐唾沫在他臉上。因為他們沒有權柄處死他,也不能確定能說服總督作他們的劊子手,他們如今既把他握在手中,便要盡所能害他。被定罪的囚犯是在律法特別保護之下的人,他們要滿足律法的要求;一切文明國家都溫和地對待他們;這樣的刑罰已經足夠。但他們判決我們的主耶穌之後,他所受的待遇彷彿地獄在他身上爆發,彷彿他不但配受死刑,死刑對他還太好了,且他不配得最惡劣罪犯所蒙的憐憫。這樣,他就為我們成為咒詛。但這樣野蠻的人是誰呢?看來正是那些判決他的人。他們說:“他是該死的”,然後就吐唾沫在他臉上。祭司先開始,僕人隨後也就不足為奇;僕人為逗自己取樂,並諂媚他們的惡主人,什麼事都肯做,便繼續作這種事。看他們怎樣凌辱他。#
1.他們吐唾沫在他臉上。這樣,經上所說的話應驗了(以賽亞書 50:6):“人打我的背,我任他打;人拔我腮頰的鬍鬚,我由他拔;人辱我吐我,我並不掩面。”約伯抱怨人這樣羞辱他,這也是基督的預表(約伯記 31:10):“他們不住地吐唾沫在我臉上。”這表明所能有的最大輕蔑和憤怒;他們看他比自己所吐唾沫的地還可鄙。米利暗患大麻風時,這被視為她的羞辱,如同她父親吐唾沫在她臉上一樣(民數記 12:14)。不肯為弟弟立後的人,要受這羞辱(申命記 25:9)。然而,基督修復人類大家庭的破敗時,甘願受這事。那比世人更美、白而且紅、天使所敬畏的臉,竟被人類中最卑賤邪惡的人這樣骯髒地凌辱。羞辱便傾倒在他臉上,使我們的臉不至充滿永遠的羞愧和藐視。如今褻瀆他可稱頌之名、濫用他的話、憎恨他在聖徒身上形象的人,比吐唾沫在他臉上強得了什麼呢?若能做到,他們必會這樣做。#
2.他們用拳頭打他,又用手掌打他。這使羞辱之外又加上疼痛,因為二者都是隨罪而來的。如今經上所說的話應驗了(以賽亞書 50:6):“人拔我腮頰的鬍鬚,我由他拔”;又說(耶利米哀歌 3:30):“他當由人打他的腮頰,要滿受凌辱”,卻仍保持沉默(第28節);又說(彌迦書 5:1):“他們要用杖擊打以色列審判者的臉頰”;這裡頁邊注作“他們用棍子打他”;因為errapisan正有此意,他也甘願忍受。#
3.他們先矇住他的眼,隨後挑戰他說出是誰打他:“基督啊,向我們說預言,打你的是誰?”#
(1.)他們戲弄他,如同非利士人戲弄參孫;人處於苦難中,別人以他們為樂已是悲痛,何況拿他們和他們的苦難取樂。這裡是人性所能有的最大敗壞和墮落的一個實例,表明需要一種宗教,使人恢復人性。#
(2.)他們戲弄他的先知職分。他們聽說人稱他為先知,並且他以奇妙的啟示聞名;他們便以此羞辱他,假裝要試驗這事;彷彿神的全知必須屈就於兒童遊戲。他們同樣羞辱基督,就是那些褻慢地拿聖經開玩笑、以聖物取樂的人;如同伯沙撒用殿中器皿飲宴一樣。#
彼得不認基督。
69彼得在外面院子裡坐著,有一個使女前來,說:「你素來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穌一夥的。」70彼得在眾人面前卻不承認,說:「我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麼!」71既出去,到了門口,又有一個使女看見他,就對那裡的人說:「這個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72彼得又不承認,並且起誓說:「我不認得那個人。」73過了不多的時候,旁邊站著的人前來,對彼得說:「你真是他們一黨的,你的口音把你露出來了。」74彼得就發咒起誓地說:「我不認得那個人。」立時,雞就叫了。75彼得想起耶穌所說的話:「雞叫以先,你要三次不認我。」他就出去痛哭。
這裡記載彼得不認他主人的事,這也是基督受苦的一部分。我們的主耶穌此時在大祭司的院裡,與其說是受審,不如說是受戲弄;這時若看見朋友在近旁,本會給他一些安慰。但我們看不見有一個朋友在法庭周圍,惟有彼得;而他若在遠處倒更好。注意他怎樣跌倒,又怎樣藉著悔改重新起來。
I.他的罪,這裡毫無偏私地記載,為要歸榮耀於那些忠實行事的聖經作者。注意,#
1.彼得犯罪的直接機會。他在院子外面,坐在大祭司的僕人中間。注意,壞同伴常成為人犯罪的機會;無故擠進他們中間的人,是走在魔鬼的地上,冒險進入他的群眾之中,可以預料自己或要像彼得一樣受試探、陷入網羅,或要像他的主人一樣受譏笑、受凌辱;他們幾乎不能從這樣的人群中出來而沒有罪責或憂愁,或兼有二者。要遵守神誡命和自己之約的人,必須對作惡的人說:“離開我吧!”(詩篇 119:115)彼得警告他的新信徒要救自己脫離這彎曲的世代時,是按著自己的經驗說的;因為他只一次進入他們中間,幾乎毀了自己。#
2.對他的試探。他被指認為加利利耶穌的隨從。先是一個使女,然後另一個使女,後來其餘的僕人,都這樣指控他:“你素來也是同那加利利人耶穌一夥的”(第69節)。又說:“這個人也是同拿撒勒人耶穌一夥的”(第71節)。又說(第73節):“你真是他們一黨的;你的口音顯明你是加利利人。”加利利人的方言和發音與其他猶太人不同。人的言語若藉著其談話的聖潔和嚴肅,顯明他曾與耶穌同在,從而暴露他是基督的門徒,這人是有福的!注意他們怎樣輕蔑地說基督:“加利利人耶穌”和“拿撒勒人”,以他的出身地羞辱他;又怎樣鄙夷地稱彼得為“這個人”,彷彿他們以有這樣的人在自己中間為恥,他因進入他們中間便是罪有應得;然而,他們除了他同耶穌在一起以外,並沒有別的事控告他,而他們認為這已足以使他成為既可恥又可疑的人。#
3.罪本身。他被指控為基督的門徒時便否認,羞於且怕於承認自己是這樣的人,並要周圍的人都相信他不認識基督,對他也沒有愛慕或關切。#
(1.)第一次提到此事時,他說:“我不知道你說的是什麼。”這是推諉的回答;他假稱不明白這控告,不知道她所說的加利利人耶穌是誰,或“同他在一起”是什麼意思;這樣假裝不知道他此時心裡所充滿的事。#
[1.]為了達到目的,這樣歪曲我們自己的領會、思想和情感,假稱我們不明白,或不曾思想、記得我們其實明白、思想和記得的事,是一種錯誤;這是一種我們比任何別的謊言更容易犯的謊言,因為人不容易被證明作假;除了他自己,誰知道人的心呢?但神知道,人當因敬畏他而被攔阻,不作這惡事(箴言 24:12)。#
[2.]對基督羞怯,佯作不認識他,並在被要求承認他時推辭承認,這錯誤更大;這實際上就是不認他。#
(2.)第二次遭受攻擊時,他直截了當地說:“我不認得那個人”,並用起誓來證實(第72節)。這實際上就是說:我不承認他,我不是基督徒;因為基督教就是認識基督。彼得,為什麼呢?你能看著遠處審判席前的那囚犯,說你不認識他嗎?你不是撇下所有跟從他嗎?你不是作過他的參謀嗎?你不是比任何人都更認識他嗎?你不是承認過他是基督、那可稱頌者的兒子嗎?你忘了從他所得一切仁慈溫柔的目光,以及與他所有一切親密的交往嗎?你能望著他的臉,說你不認識他嗎?#
(3.)第三次受攻擊時,他就發咒起誓說:“我不認得那個人”(第74節)。這是最壞的,因為罪的道路是下坡的。他發咒起誓,#
[1.]是為證實他所說的話,並要使人相信,使他們不再質疑;他不但說了,且起誓說了;然而他所說的是假的。注意,我們有理由懷疑那用輕率起誓和咒詛所證實之話的真實。惟有魔鬼的話才需要魔鬼的證據。不肯受第三誡約束,不停止戲弄神的人,也不會受第九誡約束,不欺騙弟兄。#
[2.]他意在以此證明自己不是基督的門徒,因為這不是他們的語言。咒詛和起誓足以證明一個人不是基督的門徒;因為這樣妄稱他的名是他仇敵的語言。#
這事寫下來是為警戒我們,使我們不按彼得犯罪的樣式犯罪;使我們永不直接或間接地不認買我們的主基督,即藉著拒絕他的恩召、抗拒他的靈、假裝不認識他、以他和他的話為恥,或害怕為他和同他受苦的百姓受苦。
4.這罪的加重之處,留意這些或許有益,使我們能在自己的罪中察看類似的過犯。想想,#
(1.)他是誰:一個使徒,是前三個使徒之一,在一切場合最先出來說話,歸榮耀於基督。我們對宗教的承認越大,若在任何事上行得不配,我們的罪就越大。#
(2.)他的主人已何等清楚警告他危險;若他本當怎樣重視這警告,就怎樣重視,他便不會把自己投入試探。#
(3.)他曾何等鄭重地應許,在這試煉之夜要忠於基督;他一再說:“我永不不認你;不,我寧可先同你死。”然而他撕斷這些約束,他的話成為是而又非。#
(4.)他領主的晚餐之後何等快就犯了這罪。在那裡領受救贖之愛如此無價的憑據,當夜天未亮就不認救贖主,實在是很快地偏離了。#
(5.)這試探相比之下何等微弱;指控他是耶穌門徒的,不是審判官,也不是法庭中的任何差役,乃是一兩個愚蠢的使女,她們很可能無意害他,即使他承認也不會害他。這不過是與步行的人同跑(耶利米書 12:5)。#
(6.)他何等多次重複這事;即使雞已經叫過一次,他仍留在試探中,第二次、第三次再陷入罪中。這是彼得嗎?你是何等跌倒!#
他的罪就這樣被加重;但另一方面,有一點可減輕它,就是他所說的話是在急忙中說的(詩篇 116:11)。他是猝然陷入這罪,並非像猶大有意而為;他的心本是反對這事的;他說得極其不當,卻是未經思量,也是在不自覺之間。
II.彼得為這罪悔改(第75節)。前者寫下來是為警戒我們,使我們不犯罪;但若我們有時被過犯所勝,這事寫下來是為我們效法,使我們趕快悔改。現在注意,#
1.是什麼使彼得悔改。#
(1.)雞叫了(第74節);這是一件平常的事;但基督曾在警告他時提到雞叫,因此這就成為使他回心轉意的工具。基督的話能賦予他所選擇的任何記號以意義,並借這話的能力,使它大大有益於他百姓的靈魂。雞叫之於彼得,代替了施洗約翰,是呼喚人悔改的聲音。良心應當如同雞叫,使我們想起所遺忘的事。大衛心中自責時,雞就叫了。靈魂中若有活的恩典原則,雖暫時被試探壓倒,只須一點提示,作為一個提醒,神一同作工時,便足以使它從歧路回來。這裡雞叫竟成為一個靈魂歸正的幸福機會。基督有時在雞叫時施憐憫。#
(2.)他想起主的話;這使他回心轉意,並使他流下敬虔憂傷的淚水;他感到自己對基督忘恩負義,也感到自己輕忽了基督所給的恩慈警告。注意,鄭重省思主耶穌的話,會有力地引人悔改,並有助於使心因罪破碎。沒有什麼比一個悔改的人想到自己得罪了主耶穌的恩典和他愛的記號更使他憂傷。#
2.他的悔改怎樣表現:他出去痛哭。#
(1.)他的憂傷是隱秘的;他離開大祭司的院子,因自己竟曾進入那裡而自責;如今發現自己落在何等網羅中,就儘快離開。他先前也出去到門口(第71節);若那時完全離開,第二次和第三次否認本可避免;但他那時又進來了,如今他出去,就不再進來。他到某個孤獨退隱之處,如山谷中的鴿子一樣哀嘆自己(以西結書 7:16;耶利米書 9:1、2)。他出去,是為了在這悲傷的事上禱告時不受攪擾。我們越脫離這世界的交往和事務,就越能自由地與神相交。我們為罪悲哀時,看見各家各自悲哀,妻子各自悲哀(撒迦利亞書 12:11、12)。#
(2.)他的憂傷是深切的;他痛哭。為罪憂傷不可輕忽,乃須重大而深沉,如同為獨生子哀痛一樣。那些曾甘甜地犯罪的人,必須痛苦地哭泣;因為罪遲早必成為苦楚。這深切的憂傷,並不是為要滿足神的公義(縱有一海的眼淚也不能做到),乃是要證明心意確有真實的改變;這改變就是悔改的本質,使赦免更受歡迎,並使人從此更厭惡罪。彼得既因不認基督而痛哭,便再沒有不認他,反倒常常公開地承認他,即使在危險當頭也是如此;他絕不會再說:“我不認得那個人”,反而使以色列全家確實知道,這位耶穌就是主,就是基督。人對任何罪真實的悔改,最好的證據乃是我們在相反的恩典和本分上豐豐富富;這便是我們不僅痛哭,而且誠心哭泣的記號。有些古人說,彼得在世之日,每逢聽見雞叫,就哭起來。那些曾真正為罪憂傷的人,每次想起這罪,仍會憂傷;然而並非以致妨礙,反倒是增進他們在神以及他的憐憫和恩典中的喜樂。#
基督受死和受難的記述,比他生平的任何部分都更由四位福音書作者詳盡而具體地記錄下來;因為我們所當定意並渴望知道的,除了基督和他釘十字架,還有什麼呢?本章便開始這段值得銘記的敘述。救贖者的年已經來到,所定的七十個七已經成全;那時,藉著彌賽亞君被剪除,過犯必須止住,罪惡必須除淨,罪孽必須得贖,並引進永義(但以理書 9:24、26)。這可畏的場景在此展開,當以敬畏和聖潔的懼怕來讀。本章中有:一、基督受難的前奏或預告。
1.他預先告知門徒(第1、2節)。#
2.官長謀害他(第3–5節)。#
3.在伯大尼的筵席上有人膏他的頭(第6–13節)。#
4.猶大與祭司商定出賣他(第14–16節)。#
5.基督與門徒吃逾越節筵席(第17–25節)。#
6.他設立主的晚餐,並在此後同門徒談話(第26–35節)。二、他開始受難,以及其中的一些細節。#
1.他在園中的痛苦掙扎(第36–46節)。#
2.官差在猶大的幫助下捉拿他(第47–56節)。#
3.他在大祭司面前受審,並在其公會中被定罪(第57–68節)。#
4.彼得不認他(第69–75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