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馬太福音 16
馬太福音: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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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知約拿的神蹟。
1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來試探耶穌,請他從天上顯個神蹟給他們看。2耶穌回答說:「晚上天發紅,你們就說:『天必要晴。』3早晨天發紅,又發黑,你們就說:『今日必有風雨。』你們知道分辨天上的氣色,倒不能分辨這時候的神蹟。4一個邪惡淫亂的世代求神蹟,除了約拿的神蹟以外,再沒有神蹟給他看。」耶穌就離開他們去了。
我們在這裡看見基督與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談論。他們彼此不合,正如使徒行傳 23:7、8 所顯明的;然而他們在反對基督的事上卻是一致的。因為他的教訓同樣推翻了撒都該人的錯誤和異端;他們否認靈和來世的存在;也推翻了法利賽人的驕傲、暴虐和假冒為善;他們乃是長老遺傳的大騙子。基督和基督教到處都會遇見反對。請注意,
I.他們的要求,以及這要求的用意。#
1.他們所要求的是一個從天上來的神蹟;他們求他顯給他們看,假裝很願意得到滿足和確信;其實他們遠非如此,反倒從頑梗的不信中尋找藉口。他們假稱所要的乃是,#
(1.)一個不同於他們從前所見的神蹟。他們已有極多的神蹟;基督所行的每一個神蹟都是一個神蹟,因為若不是神與人同在,沒有人能行他所行的事。但這還不能滿足他們;他們必須有一個按他們自己選擇的神蹟。他們輕看那些救濟病痛和憂傷者需要的神蹟,卻堅持要有某種滿足驕傲者好奇心的神蹟。神聖啟示的憑據,理當由神的智慧選擇,而不是由人的愚昧和幻想選擇。所賜下的證據足以使沒有偏見的悟性信服,卻不是為了討好虛浮的性情。人心詭詐的一個例子,就是以為我們會被自己所沒有的手段和優勢所感動,同時卻輕看自己已有的。若不聽從摩西和先知的話,就是有一人從死裡復活,也不會使我們受感動。#
(2.)它必須是從天上來的神蹟。他們要有像在西奈山頒賜律法時所行的神蹟,來證明他的使命:雷轟、閃電和說話的聲音,乃是他們所要求的從天上來的神蹟。然而,這些可感知而可怕的神蹟,並不適合福音屬靈而安慰的制度。如今這道離我們更近(羅馬書 10:8),所以神蹟也是如此,並不使我們像這些神蹟那樣必須保持距離(希伯來書 12:18)。#
2.其用意乃是要試探他;不是要受他的教訓,乃是要陷害他。若他給他們顯從天上來的神蹟,他們就會把它歸於與空中掌權者的結盟;若他不顯;他們以為他不會顯;他們便有話為自己辯解,說他們為何不信他。他們如今試探基督,如同以色列人所行的(哥林多前書 10:9)。還要注意他們的乖謬:當他們有從天上來的神蹟時,他們試探基督,說:“他能在曠野擺設筵席嗎?”如今他已在曠野擺設筵席,他們又試探他,說:“他能給我們一個從天上來的神蹟嗎?”#
II.基督對這要求的回答;免得他們自以為有智慧,他照他們的愚妄回答這些愚昧人(箴言 26:5)。在他的回答中,#
1.他責備他們忽略已有的神蹟(第2、3節)。他們正在尋找神國的神蹟,然而神國已經在他們中間。主在這地方,他們卻不知道。這樣,他們那不信的祖先,當神蹟是他們每日的食物時,仍問:“耶和華是在我們中間不是?”#
為揭露這一點,他向他們指出,
(1.)他們在別的事上很有技巧和見識,特別是在預兆天氣的自然判斷上:“你們知道,夜晚天空發紅是晴天的預兆,早晨天空發紅則是壞天氣的預兆。”有一些從觀察和經驗得來的普通規律,憑這些規律,人很容易相當有把握地預知將有什麼天氣。第二因既已開始運行,我們就容易猜測其結果;自然的運動是如此均勻,又如此前後一致。我們不知道雲彩如何平衡(約伯記 37:16),卻能從雲的面貌讀出一些事來。這並不絲毫支持那些占星家、觀星者和逐月預言者關於很久以後天氣的荒謬可笑預言(以賽亞書 47:13);軟弱愚昧的人常受它們欺騙。我們總知道,撒種和收割、寒暑、冬夏,必不止息。但至於細節,直到我們藉著晴雨表或別的方法察覺天氣變化的直接徵兆和先兆,我們不該知道;即使關於時候和日期的事,也是如此。只要知道天氣必照神所喜悅的那樣便夠了;神所喜悅的,也不應叫我們不喜悅。#
(2.)他們在靈魂的事上昏昧愚鈍:“你們不能分辨這時候的神蹟嗎?”#
[1.]“你們沒有看見彌賽亞已經來了嗎?”權杖已經離開猶大,但以理的七十個七剛要滿期,他們卻不留意。基督所行的神蹟,以及眾人歸向他,都是天國臨近的明顯指示,表明這就是他們蒙眷顧的日子。注意,第一,有這時候的神蹟;智慧正直的人藉此能夠作道德上的預斷,並且在一定程度上明白護理的運行和方法,好從中衡量自己的行事,知道以色列當作什麼,如同以薩迦人;又如醫生從某些確實症狀看出病情的轉機。第二,有許多人在別的事上很有技巧,卻不能或不願分辨他們機會的日子;不知道何時風向對他們有利,便錯失了順風(見耶利米書 8:7;以賽亞書 1:3)。第三,我們輕看神所定的神蹟,卻去尋求自己所指定的神蹟,這就是大大的假冒為善。#
[2.]“你們不預見自己因棄絕他而將臨到的毀滅嗎?你們不接待和平的福音,難道還不能清楚看出,自己這樣是在把不可避免的毀滅招到自己頭上嗎?”注意,許多人不曉得拒絕基督的結局將會如何,這便成為他們的毀滅。#
2.他拒絕給他們任何別的神蹟(第4節),正如他先前用同樣的話所作的一樣(第12章第39節)。那些堅持同樣罪孽的人,必須預備遇見同樣的責備。在這裡,如同在那裡,#
(1.)他稱他們為淫亂的世代;因為他們雖自稱屬於神真正的教會和新婦,卻詭詐地離棄他,破壞與他所立的約。法利賽人是自以為清潔的一代人,有淫婦的行徑,以為自己沒有作惡(箴言 30:20)。#
(2.)他拒絕滿足他們的慾望。人不能給基督定規;我們求而不得,是因為我們妄求。#
(3.)他把他們指向先知約拿的神蹟,這神蹟還要賜給他們:就是他從死裡復活,並由使徒向外邦人傳道;這些乃是留作他神聖使命最後且最高的證據。注意,驕傲之人的幻想雖不必遷就,謙卑之人的信心卻必得扶持;沉淪之人的不信將永遠無可推諉,眾口都要閉住。#
這篇講論突然中斷;他離開他們而去。基督不會長久停留在試探他的人那裡,卻公義地離開那些傾向於與他爭吵的人。他離開他們,如同無可挽回的;任憑他們吧。他把他們交給自己,任憑他們隨從自己的計謀;這樣他就任憑他們放縱自己心裡的私慾。
法利賽人的酵。
5門徒渡到那邊去,忘了帶餅。6耶穌對他們說:「你們要謹慎,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7門徒彼此議論說:「這是因為我們沒有帶餅吧。」8耶穌看出來,就說:「你們這小信的人,為什麼因為沒有餅彼此議論呢?9你們還不明白嗎?不記得那五個餅分給五千人、又收拾了多少籃子的零碎嗎?10也不記得那七個餅分給四千人、又收拾了多少筐子的零碎嗎?11我對你們說:『要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這話不是指著餅說的,你們怎麼不明白呢?」12門徒這才曉得他說的不是叫他們防備餅的酵,乃是防備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教訓。
我們在這裡看見基督與門徒談論餅的事;在這篇講論中,如同在許多別的講論中一樣,他用比喻對他們說屬靈的事,他們卻把他的話誤解為屬肉體的事。這事的緣由是,他們忘記給船預備食物,也忘記為水那邊的家人帶上糧食;他們通常帶著餅,因為有時會在曠野地方;即使不在曠野,他們也不願成為別人的負擔。但這次他們忘了;我們希望是因為他們的心思和記憶都充滿了更美的事。注意,基督的門徒常常不是為世上的事有很大預見的人。
I.這裡有基督給他們的警戒,要防備法利賽人的酵。他剛才與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談論,見他們是這樣性情的人,便必須警戒門徒不可與他們有任何牽連。門徒從假冒為善的人所遇到的危險最大;對於那些公開作惡的人,他們有所防備;但對於法利賽人;他們極力假裝敬虔;和撒都該人;他們假裝自由而公正地尋求真理;他們通常毫無防備;所以這警戒是加重說的:要謹慎,防備。#
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敗壞原則和行為,被比作酵;它們像酵一樣使人發酸、膨脹、擴散;無論到哪裡,都會發酵。
II.他們對這警戒的誤解(第7節)。他們以為基督藉此責備他們沒有遠見、又健忘;他們專心聽他與法利賽人的談論,所以忘了自己的私事。或者,因為他們沒有帶自己的餅,必須仰賴朋友供給,他不願他們向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求,也不願他們接受其施捨,因為他不願這樣支持他們;又或者,是怕他們假借供養他們之名加害於他們。或者,他們把這當作一種警戒,不要與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親近,不要與他們同吃(箴言 23:6);然而危險不在他們的餅上;基督自己也曾與他們同吃(路加福音 7:36;11:37;14:1);而在他們的原則上。#
III.基督為此給他們的責備。#
1.他責備他們不信他的能力和樂意在這窘境中供應他們(第8節):“你們這小信的人,為什麼因沒有帶餅而如此困惑,以致不能思想別的,以為你們的夫子也像你們一樣滿心掛念這事,並把他所說的一切都套在這事上呢?”他沒有像他們預料的那樣,因他們缺少遠見而責備他們。注意,父母和主人不應因兒女和僕人的健忘而生氣,超過使他們下次更加留意所必需的程度;我們都容易忘記本分。這應當用來寬恕一個過失:或許只是疏忽。你看基督多麼容易饒恕門徒的粗心,儘管是在帶餅這樣重要的事上;你們也當如此。但他所責備他們的,是他們的小信。#
(1.)他要他們倚靠他得供應,即使在曠野,也不要為此憂慮不安。注意,基督的門徒縱然因自己的粗心和缺乏思慮而陷入缺乏和窘境,他仍鼓勵他們信靠他得救濟。因此,我們不可用這作為藉口,拒絕憐憫那些實在貧窮的人,說他們本該更好地照管自己的事,便不會有需要。或許確是這樣,但他們有需要時,卻不可因此任其捱餓。#
(2.)他不喜悅他們在這事上的憂慮。好人在世事上的軟弱和無能,是人容易定他們罪的事;但這在基督看來,不像他們對這些事過度掛心和憂慮那樣是罪。我們必須努力持守在不顧念與過分顧念兩個極端之間;然而兩者之中,對世界過度思慮,最不適合基督的門徒。“你們這小信的人,為什麼為沒有餅而不安呢?”注意,不信任基督,在窘迫和困難中擾亂自己,是我們信心軟弱的證據;若信心如當有的那樣運用,就會把重擔卸給眷顧我們的主,從而使我們脫離憂慮的重擔。#
(3.)他們不信的加重之處,是他們剛剛經歷過基督的能力和良善,如何供應他們(第9、10節)。他們雖沒有帶餅,卻有那位能為他們預備餅的主與他們同在。即使沒有蓄水池,他們卻有泉源。“你們還不明白,也不記得嗎?”注意,基督的門徒常因悟性淺薄、記憶易失而當受責備。“你們忘了那些重複顯出的憐憫和神奇供應嗎?五個餅餵飽五千人,七個餅餵飽四千人,他們還有餘剩;記得你們收拾了多少籃子嗎?”這些籃子原是要作紀念物,使他們記念那恩典,如同存留在約櫃裡的那罐嗎哪(出埃及記 16:32)。那些飯食的零碎現在也會成為筵席;那時能給他們如此豐盛餘裕的主,如今必也能供應他們所需用的。這身體的食物原是要作他們信心的食物(詩篇 74:14);既然他們忘了帶餅,現在就本該靠此生活。注意,我們之所以被目前的憂慮和不信所困擾,是因為沒有適當地記念從前所經歷神的能力和良善。#
2.他責備他們誤解了他所給的警戒(第11節):“你們怎麼不明白呢?”注意,基督的門徒對於神聖之事領會遲緩、愚鈍,實在應當羞愧;特別是他們長久享有恩典之道以後;“我不是指著餅對你們說的。”他不悅,#
(1.)他們竟以為他和他們一樣掛念餅;其實他的食物和飲料是遵行他父的旨意。#
(2.)他們對他的講道方式竟如此陌生,把他用比喻所說的當作字面的話;如此使自己像那些眾人,基督用比喻對他們說話時,他們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見第13章第13節。#
IV.這責備所帶來的誤解糾正(第12節);門徒這才明白他的意思。注意,基督所以使我們看見自己的愚昧和軟弱,是要我們激勵自己正確領會事物。他沒有明說他是什麼意思,卻重複他所說的,叫他們防備酵;這樣就使他們把這話與他別的講論相比較,從自己的思想中領悟其意思。基督也是這樣藉著心中智慧的靈教導人,使悟性向聖言中啟示的靈敞開。我們如此挖掘出來、經過一些誤解才發現的真理,最為寶貴。基督雖沒有明明告訴他們,他們如今卻明白,他所說法利賽人和撒都該人的酵,是指他們的教訓和道路;這些都是敗壞邪惡的,且因他們的經營,極容易像酵一樣潛入人心,又像毒瘡一樣侵蝕。它們是領頭的人,又有名望,因此受他們錯誤傳染的危險就更大。在我們這個時代,可以把無神論和自然神論算作撒都該人的酵,把天主教主義算作法利賽人的酵;所有基督徒都應當防備這兩者。#
基督與門徒的談話。
13耶穌到了凱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就問門徒說:「人說我—人子是誰?」14他們說:「有人說是施洗的約翰;有人說是以利亞;又有人說是耶利米或是先知裡的一位。」15耶穌說:「你們說我是誰?」16西門·彼得回答說:「你是基督,是永生 神的兒子。」17耶穌對他說:「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乃是我在天上的父指示的。18我還告訴你,你是彼得,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陰間的權柄不能勝過他。19我要把天國的鑰匙給你,凡你在地上所捆綁的,在天上也要捆綁;凡你在地上所釋放的,在天上也要釋放。」20當下,耶穌囑咐門徒,不可對人說他是基督。
我們在這裡看見基督私下與門徒談論他自己。地點是在該撒利亞腓立比的境內,即迦南地最北邊的邊界;在那裡那個偏遠角落,也許不像別處那樣有許多人擁擠跟隨他,這就給他機會與門徒作這私下談話。注意,傳道人在公開工作受限制時,應當設法在自己的家庭中作更多工作。
基督在這裡考問他的門徒。
I.他問別人對於他的看法:“人說我人子是誰?”#
1.他稱自己為人子;這可有兩種解釋:#
(1.)作為一個與別人共有的稱號。他被稱為神的兒子,也是公義的,因為他確是如此(路加福音 1:35);但他稱自己為人子,因為他實在真正是“由女人所生的人”。在尊貴的朝廷中,規矩是以人最高的稱號區別他們;但基督如今既虛己,雖是神的兒子,卻願意以人子的稱號為人所知。以西結常被如此稱呼,是要使他謙卑;基督這樣稱自己,是要表明他謙卑。或者,#
(2.)作為他身為中保所獨有的稱號。在但以理的異象中,他顯明為人子(但以理書 7:13)。“我是彌賽亞,就是所應許的那人子。”但是,#
2.他問人們對於他的看法:“人說我是誰?是人子嗎?”(我以為這樣讀或許更好。)“他們承認我是彌賽亞嗎?”他不問:“文士和法利賽人說我是誰?”他們對他存有偏見,說他是迷惑人的,又與撒但勾結;卻問:“人說我是誰?”他所指的是法利賽人所輕看的普通百姓。基督問這問題,不是因為他不知道;因為他既知道人所想的,更知道人所說的;也不是因為他想聽自己的讚美,乃是要表明他自己也是這樣關切,使門徒關心他們傳道的成效。普通百姓與門徒交往,比與他們的夫子交往更親近,因此他可從他們那裡更好地知道眾人所說的。基督沒有明明說他是誰,卻讓人從他的作為推論出來(約翰福音 10:24、25)。如今他要知道,眾人從這些作為和他的使徒奉他名所行的神蹟,得出了什麼結論。#
3.門徒回答了他這問題(第14節):“有人說你是施洗的約翰,等等。”有些人說他是大衛的子孫(第12章第23節),也是那大先知(約翰福音 6:14)。可是門徒沒有提這意見,只提他們從本國人那裡聽來的、偏離真理的意見。請注意,#
(1.)這是不同的意見;有人這樣說,有人那樣說。真理只有一個;但偏離真理的人通常彼此也不相同。這樣,基督終於來是要叫人紛爭(路加福音 12:51)。他既是這樣顯著的人物,每個人都準備對他作出判定;“人多心多”;那些不願承認他是基督的人,便在無盡迷宮中游蕩,追逐每一個不確定的猜測和狂妄的假說。#
(2.)這些是尊重他的意見,按他們所能作的最佳判斷,表明他們對他的敬重。這不是他仇敵的看法,而是那些以愛慕和驚奇跟隨他之人的慎重想法。注意,人可能對基督有好的想法,卻仍不是正確的;對他有很高的看法,卻還不夠高。#
(3.)他們都以為他是一個從死裡復活的人;這或許出於他們對彌賽亞在他公開傳道以前復活的模糊觀念,如同對於約拿一樣。或者,他們的觀念來自對古代過分重視;彷彿在他們自己的時代不可能出現一個卓越的人,必定是某個古人又活過來。#
(4.)這些全是錯誤的意見,建立在誤解和故意的誤解之上。基督的教訓和神蹟表明他是非凡的人物;但因他的外在樣式如此卑微,與他們所期待的大不相同,他們不肯承認他是彌賽亞,寧願承認他是任何別的,惟獨不是他。#
[1.]有人說你是施洗的約翰。希律這樣說(第14章第2節),他身邊的人也容易照他說。這觀念可能又因他們所持一種意見而加強:那些為殉道而死的人,應比別人先復活;有人以為七個兒子中的第二個回答安提阿古的話,就是指此而言(馬加比二書 7:9):“世界的君王必使我們這些為他的律法而死的人復活,得著永生。”#
[2.]有人說是以利亞;無疑是藉著瑪拉基的預言(第4章第5節):“看哪,我要差遣以利亞到你們那裡去。”尤因以利亞和基督一樣行了許多神蹟,而他自己在被接昇天時,乃是一切神蹟中最大的神蹟。#
[3.]另有人說是耶利米:他們認定是他,或者因為他是流淚的先知,而基督常常流淚;或者因為神立他在列邦列國之上(耶利米書 1:10),他們以為這符合他們對於彌賽亞的觀念。#
[4.]或是先知中的一位。這顯明他們對先知懷有何等尊敬的看法;然而他們卻是逼迫並殺害先知者的子孫(第23章第29節)。他們寧願說:“不是他,而是一位古時的先知。”也不肯容許自己本國的拿撒勒人耶穌,是他的作為所表明的那樣非凡的人物。#
II.他問他們對於他的看法:“你們說我是誰?(第15節)你們告訴我別人怎樣說我;你們能說得更好嗎?”#
1.門徒自己所受的教導比別人更好;他們與基督親近,比別人有更大的優勢獲得知識。注意,享受知識和恩典之道比別人更豐富的人,理當被期望對於神的事有比別人更清楚、更明確的認識。比別人更認識基督的人,對於他應當有更真實的看法,也應當能夠比別人更好地說明他。#
2.門徒受訓練是要教導別人,因此他們自己明白真理是極其必要的:“你們要傳天國的福音,對於差你們來的那一位有什麼看法呢?”注意,傳道人受差遣以前必須受考驗,尤其是他們對於基督有什麼看法、說他是誰;因為那些對於基督無知或錯誤的人,怎能被承認為基督的傳道人呢?我們每一個人都應當常常問自己這個問題:“我們說主耶穌是誰,是怎樣的一位?他對我們寶貴嗎?在我們眼中,他是超乎萬人之上的嗎?他是我們靈魂所愛的那一位嗎?”我們對於耶穌基督的看法正確或錯誤,決定我們的光景是好是壞。#
好了,這就是問題;現在讓我們注意,
(1.)彼得對這問題的回答(第16節)。對於先前有關別人如何看基督的問題,幾個門徒照他們聽見人所說的作了回答;但對於這個問題,彼得代表其餘眾人回答,他們都同意並贊同。彼得的性情使他在一切這樣的場合都率先說話;他有時說得好,有時說得不對。在一切群體中,總有一些熱心大膽的人,自然取得首先發言的地位;彼得就是這樣的人。然而我們發現別的使徒有時也作其餘眾人的口,如約翰(馬可福音 9:38)、多馬、腓力和猶大(約翰福音 14:5、8、22)。所以,這絕不能證明彼得在其餘使徒之上有羅馬教會歸給他的那種首位和優越。他們硬要把他抬舉為審判者,而他們至多隻能說,他不過是陪審團的領班,替其餘的人說話,並且只是在這一次;不是永久的獨裁者或議會發言人,只是在這場合的主席。#
彼得的回答很短,卻充滿、真實而切題:“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這裡是向基督所作的基督教信仰告白,因而成為敬拜的行動。這裡承認真神是永生神,與啞巴和死的偶像相對;又承認耶穌基督是他所差來的,認識他就是永生。這便是整件事的結論。
[1.]百姓稱他為先知,就是那先知(約翰福音 6:14);門徒卻承認他是基督,是受膏者,是教會的大先知、大祭司和大君王;是應許列祖、並被他們所仰望為那將要來的真正彌賽亞。對於一個外貌如此違背猶太人對彌賽亞一般觀念的人,相信這一點乃是一件大事。#
[2.]他稱自己為人子;他們卻承認他是永生神的兒子。百姓對於他的觀念,是他乃一個死人的鬼魂,是以利亞,或耶利米;他們卻知道並相信他是永生神的兒子。這神在自己裡面有生命,也賜給他的兒子在自己裡面有生命,並作世界的生命。他若是永生神的兒子,便與神同有一個本性;雖然他的神性如今被肉身的雲彩遮蔽,卻有人透過這雲彩,看見他的榮耀,正是父獨生子的榮耀,充充滿滿地有恩典有真理。現在我們能以信心的確據簽署這告白嗎?那麼,就讓我們帶著熱切的情感和敬拜到基督面前,告訴他說:“主耶穌,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
(2.)基督讚許他的回答(第17–19節);其中他既以信徒的身分,也以使徒的身分回答彼得。#
[1.]作為信徒(第17節)。基督表明他極喜悅彼得的告白,因它如此清楚明確,沒有任何假設或附帶條件,正如我們所說的。注意,基督門徒在知識和恩典上的長進極蒙他悅納;基督又向他顯明,他從何處得知這個真理。福音日子剛剛破曉、這真理最初顯明時,相信它是一件大事;不是所有人都有這知識,也不是所有人都有這信心。但是,#
首先,彼得得享這福;“西門巴約拿,你是有福的。”他提醒彼得自己的起源和本相、父母的卑微、出身的隱微;他是巴約拿;有人解作“鴿子的兒子”。他當記得自己是從哪塊磐石鑿出來的,好叫他看見,自己並非生來配得這尊榮,乃是蒙神恩所擢升;是白白的恩典使他與人不同。已經領受聖靈的人,必須記得誰是他們的父親(撒母耳記上 10:12)。他既這樣提醒彼得,就使他意識到自己作為信徒的大福;“你是有福的。”注意,真信徒實在是有福的,而基督所稱為有福的人,確是有福的;他說他們有福,就使他們有福。“彼得,你是個快樂的人,竟這樣曉得那歡呼的聲音”(詩篇 89:15)。你們的眼睛是有福的(第13章第16節)。一切福樂都隨著對基督的正確認識。
其次,榮耀必須歸給神;“因為這不是屬血肉的指示你的。你得著這個,既不是出於自己聰明理性的發明,也不是出於別人的教導和告知;這光既非從本性生出,也非從教育而來,乃是從我在天上的父來的。”注意,
1.基督教是啟示的宗教,起源於天;它是從上頭來的宗教,是神所默示賜下的,並非哲學家的學問,也非政治家的謀略。#
2.得救的信心是神的恩賜,凡有這信心的,都是他作為我們主耶穌基督的父,為著基督,並因他的中保工作所成就的(腓立比書 1:29)。所以你是有福的,因為我父將這事啟示給你了。注意,基督向我們顯明並在我們裡面顯明,乃是神恩待我們的特別記號,也是真福樂的堅固根基;這樣大蒙恩惠的人是有福的。#
或許基督在彼得的認信中察覺了些驕傲和虛榮;這是一種隱微的罪,甚至很容易摻雜在我們的善行中。好人將自己與別人相比而不對自己存過高的看法,是很難的;為防止這事,我們應當思想:我們蒙優待勝過別人,並非自己的成就,乃是神白白賜給我們、沒有賜給別人的恩典;因此我們毫無可誇之處(詩篇 115:1;哥林多前書 4:7)。
[2.]基督以使徒或傳道人的身份回答他(第18、19節)。彼得代表教會承認基督,因此那為教會而設的應許便向他發出。注意,積極承認基督絕不會有所損失;因為尊榮他的,他必尊榮。#
藉著這偉大的基督認信;即教會的敬拜和忠誠;他簽署並頒佈了這份君王的、神聖的憲章,藉此使這政治團體得以組成。基督與教會、新郎與新婦之間的交通就是如此。神從起初就在世上有教會,教會建造在所應許的後裔這磐石上(創世記 3:15)。但如今這所應許的後裔既已來到,教會作為基督徒的教會,並與已經來到的基督有關係,就必須有一份新的憲章。如今這裡便有這憲章;可惜這句話;基督國度的大支柱;竟被歪曲並強解,用來服事敵基督。但魔鬼曾用他的詭詐歪曲它,正如他歪曲那應許(詩篇 91:11)以供自己使用(第4章第6節);或許他這樣歪曲那處經文和這處經文,都是因為它們擋了他的路,所以他對它們懷恨在心。
如今,這憲章的要旨是,
首先,確立教會的存在;“我還告訴你。”作這賜予的是基督,就是教會的元首和統治者,萬有的審判都交付給他,一切權柄也都從他而來;他是照著從父所領受的權柄,並照著他為選民救恩所作的承擔,作此賜予。這賜予交在彼得手中:“我告訴你。”舊約中有關教會的應許,是直接賜給在信心和聖潔上卓越的個人,如亞伯拉罕和大衛;然而這並沒有賦予他們至高權柄,更不用說賦予他們的任何繼承者。因此,新約的憲章在這裡交給彼得,如同代理人,卻是為歷世歷代教會的益處,照著其中所指明和包含的目的。如今這裡所應許的是,
1.基督要把他的教會建造在磐石上。這個政治團體以“基督的教會”為名稱和稱號而組成。它是一群從世人中被召出來、從世界中分別出來、歸獻給基督的人。這不是你的教會,乃是我的。彼得記得這話,因此他告誡傳道人不可轄制神所託付他們的。教會是基督特有的,專屬乎他。世界和住在其中的都是神的;但教會是蒙揀選的餘民,藉著作中保的基督與神有關係。它帶著他的形像和印記。#
(1.)教會的建造者和創立者就是基督自己;“我要建造它。”教會是一座殿,基督乃是其建造者(撒迦利亞書 6:11–13)。所羅門在此預表基督,古列也是如此(以賽亞書 44:28)。材料和工程都是他的。他藉著聖靈的工作和他話語的傳講,把靈魂加給教會,並這樣用活石把它建造起來(彼得前書 2:5)。你們是神所建造的;建造是漸進的工作;今世的教會尚在形成之中:如同正在建造的房屋。基督有神聖的智慧和能力,並親自承擔建造教會的事,這對一切願教會興旺的人都是安慰。#
(2.)教會所建造的根基就是這磐石。建築師的本分縱然做得極好,若根基朽壞,建築物便站立不住;所以讓我們看看根基是什麼,它必是指基督,因為除了他以外,沒有人能立別的根基(見以賽亞書 28:16)。#
[1.]教會建造在磐石上;這根基堅固、有力、長存,歲月不能損耗,也不會在建築物的重壓下沉陷。基督不願把他的房屋建造在沙土上,因為他知道暴風必會興起。磐石是高的(詩篇 61:2)。基督的教會不與這世界處於同一平面;磐石廣大,延伸甚遠,教會的根基也是如此;根基越廣大,就越堅固;那些縮窄其根基的人,並不是教會的朋友。#
[2.]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你是彼得,這名字意為石頭或磐石;基督初次呼召他時就給他這個名字(約翰福音 1:42),如今在此又予以確認:“彼得,你配得上你的名字;你是一個堅實、實在、堅定、穩固的門徒,是一個可有所倚靠的人。彼得是你的名字,力量和穩定也在你裡面。對於人們關於我搖擺不定的意見,你並不隨波動搖,乃是在現在的真道上得了堅固”(彼得後書 1:12)。這有意義的名字一被提及,便引出了建造在磐石上的這個比喻。#
首先,有人將這磐石理解為使徒彼得本人;他是十二使徒中居首的,卻不是王子;在他們中間資深,卻不高於他們。教會建造在使徒的根基上(以弗所書 2:20)。那建築的第一批石頭,是藉著他們的職分被安放的;因此說他們的名字寫在新耶路撒冷的根基上(啟示錄 21:14)。彼得既是藉其手安放教會第一批石頭的使徒,無論是在猶太人歸信者中(使徒行傳 2章),還是在外邦人歸信者中(使徒行傳 10章),在某種意義上,他可以說是教會建造於其上的磐石。磯法是被看為柱石的人之一(加拉太書 2:9)。但稱一個只安放建築物第一塊石頭的人;那只是短暫的行動;為建築物所建造於其上的根基;那是長存之物;聽來實在很不合適。然而即便如此,這也不能支持羅馬主教的主張;因為彼得並沒有他所聲稱的那種首領權,更不可能把它傳給繼承者,尤其不可能傳給羅馬主教;他們是否在職位上作他的繼承者,尚是疑問,但他們在基督教真理上不是如此,卻毫無疑問。
其次,另有人將這磐石理解為基督;“你是彼得,你有石頭之名;但我要把我的教會建造在這磐石上。”他說這話時指著自己。或許他把手放在胸前,正如他說“你們拆毀這殿”時(約翰福音 2:19),他所說的是他身體的殿。當時他就地取材,藉著聖殿說自己,叫有些人誤解為指那殿;如今他也借彼得說自己是磐石,叫有些人誤解為指彼得。但這必須由許多說基督乃是教會唯一根基的經文來解釋(見哥林多前書 3:11;彼得前書 2:6);基督既是教會的創立者,也是它的根基;他吸引靈魂,也把他們吸引歸向自己;他們與他聯合,在他身上安息,並恆常倚賴他。
第三,另有人將這磐石理解為彼得對基督所作的這認信;這與將它理解為基督自己乃是一回事。彼得所見證的是美好的認信:“你是基督,是永生神的兒子”;其餘的人也與他一同承認。“如今,”基督說,“這是我要建造我教會的那偉大真理。”
1.除掉這真理本身,普世教會便倒在地上。若基督不是神的兒子,基督教就是欺騙,教會不過是虛幻之物;我們所傳的是枉然,你們所信的也是枉然,你們仍在罪裡(哥林多前書 15:14–17)。若耶穌不是基督,承認他的人便不屬於教會,乃是騙人的和受騙的。#
2.從任何一個地方教會除掉對這真理的信心和認信,它就不再是基督教會的一部分,又退回不信的狀態和性質。這是教會興衰的要義:教會因接受或否認這條而興或亡;“救恩之門所轉動的主要樞紐。”放棄這條的人,就沒有持守根基;他們縱然自稱基督徒,也是自欺,因為教會是一個神聖的團體,建立在這偉大真理的確定和確據之上;這真理既偉大,也已經得勝。#
2.基督在此應許,教會既被建造,便要保守並護衛它;“陰間的門不能勝過它”:既不能勝過這真理,也不能勝過建造在這真理上的教會。#
(1.)這意味著教會有與它爭戰、圖謀毀滅和傾覆它的仇敵;這裡以陰間的門,就是地獄之城來代表(它與這天上的城、永生神的城直接相對),即魔鬼在世人中的勢力。陰間的門是魔鬼國度的權勢和詭計,是龍的頭和角,藉此與羔羊交戰;凡從地獄之門出來的,都是在那裡孵化和策劃的。這些仇敵藉著反對福音真理、敗壞福音禮儀、逼迫善良的傳道人和基督徒來攻擊教會;或以詭詐勸誘,或以殘酷強逼,使人去作與宗教純正不相容的事;這就是陰間之門的圖謀,要除滅基督教的名(詩篇 83:4),吞吃那男孩子(啟示錄 12:9),把這城夷為平地。#
(2.)這向我們保證,教會的仇敵不能達到他們的目的。只要世界還在,基督就在其中有教會;他的真理和禮儀必在其中被承認和維持,儘管黑暗權勢百般反對;他們不能勝過它(詩篇 129:1、2)。這並不保證任何一個特定教會或教會治理者永不犯錯、永不背道或永不毀滅;卻保證基督教信仰必在某處存留,雖不總是同樣純正和輝煌,然而它的傳承絕不會完全斷絕。婦人仍活著,雖在曠野(啟示錄 12:14);雖被打倒,卻不至毀滅(哥林多後書 4:9)。敗壞令人憂傷,逼迫甚為苦楚,但二者都不致命。教會在個別交鋒中或會失利,卻必在總戰中得勝有餘。個別信徒也必蒙神的大能保守,藉著信心直到得救(彼得前書 1:5)。#
其次,這憲章的另一部分,是確立教會的秩序和治理(第19節)。一座城市或社團獲准組成時,便設立官員並授予權柄,以謀公共益處。沒有治理的城市乃是混亂。如今,教會治理的設立,在這裡由交付鑰匙,以及隨之而來的捆綁和釋放的權柄來表達。這不可理解為彼得所受的任何獨特權力,好像他是天國唯一的守門人,並擁有那隻屬於大衛之子的那把大衛鑰匙;不,這乃是賦予所有使徒及其繼承者一種職事性的權柄,按福音的規則引導和治理基督的教會,就是存在於各個會眾或教會中的教會。安波羅修《論祭司尊榮》說:“我們一切作祭司的,都在蒙福使徒彼得的位分中領受了天國的鑰匙。”鑰匙起初只交在彼得手中,是因為他首先為外邦人打開信道的門(使徒行傳 10:28)。正如君王賜給公司特許狀時,授權官長奉他的名開庭,審理事實,按律作出裁決,並確認這樣按程序所作的事,如同在任何上級法庭中所作的一樣;基督既使教會成為團體,便設立傳道職分以維持秩序和治理,並確保他的律法得以適當執行:“我要把鑰匙給你。”他沒有說“我已經給了”,或“我現在給”;乃是說“我要給”,意思是在他復活以後;他升上高天時,就把那些恩賜賜下(以弗所書 4:8);那時這權柄實際賜下,不只給彼得,也給其餘眾使徒(第28章第19、20節;約翰福音 20:21)。他沒有說“鑰匙將被賜下”,而是說“我要給它們”;因為傳道人從基督領受權柄,他們一切的權力都要奉他的名使用(哥林多前書 5:4)。
如今,
1.這裡所委託的是屬靈的權柄;它是關乎天國的權柄,就是關乎教會、關乎教會在地上爭戰的那一部分、關乎福音的施行;使徒和傳道人的權柄完全運用於這些事。這裡所交付的並非任何民事、世俗的權力;基督的國不屬這世界;他們後來所受的教導,是關乎神國的事(使徒行傳 1:3)。#
2.所賜下的是鑰匙的權柄,暗指當時授人某處權柄時,把那地方的鑰匙交給他的慣例。又如一家之主把鑰匙交給管家,就是收藏食物庫房的鑰匙,使他能按時分糧給家中各人(路加福音 12:42),並按家規在適當時拒絕給人。傳道人是管家(哥林多前書 4:1;提多書 1:7)。以利亞敬有大衛家鑰匙,管理家務(以賽亞書 22:22)。#
3.這是捆綁和釋放的權柄,就是照著鑰匙的比喻,關和開的權柄。約瑟作法老家的主人和倉庫的管家,有權捆綁王子,並教導長老智慧(詩篇 105:21、22)。當家中的倉庫和財寶向人關閉時,他們就是被捆綁;“我禁止你使用水和火。”當這些再向他們開啟時,他們便從那束縛中被釋放,免除責罰,恢復自由。#
4.這是基督應許承認其適當執行的權柄;他要以自己的認可,使他管家的判決得以確證;“在天上也要捆綁,在天上也要釋放”:這不是說基督因此約束自己,確認一切教會懲戒,無論對錯;乃是說,凡照著聖道正確施行的;鑰匙正確轉動的;就在天上得了印證;也就是說,福音的話在忠心傳道人口中,應當被看作不是人的話,乃是神的話,並照此領受(帖撒羅尼迦前書 2:13;約翰福音 12:20)。#
如今,天國的鑰匙是,
(1.)教義的鑰匙,稱為知識的鑰匙。“你們的職責是向世人闡明神的旨意,無論關於真理還是本分;為此你們將有委任、憑據和充分的指示去捆綁和釋放。”按當時猶太人的通常說法,這些字意為禁止和准許;教導或宣佈一件事不合法,就是捆綁;宣佈合法,就是釋放。如今使徒有這種特別的權力;摩西律法所禁止的一些事,現在可以准許,如吃某些食物;那裡所准許的一些事,現在可以禁止,如離婚;使徒有權向世人宣告這些事,人們可以信從他們的話。彼得先受教、後教導別人,不可把任何物當作俗物或不潔淨之物時,這權柄便得了運用。此外,這也把通常的權柄交給所有傳道人,使他們作為受任的官員傳講福音;奉神的名,按著聖經,告訴人什麼是善,主向他們所要的是什麼:凡宣講神全備旨意的人,便善用了這些鑰匙(使徒行傳 20:27)。#
有人認為,交付鑰匙是暗指猶太人設立律法博士的習俗:把存放律法書的箱子鑰匙交在他手中,表示他獲授權取出並誦讀;捆綁和釋放則暗指他們書卷的樣式,書卷是捲起來的;他們用帶子捆住以關閉,打開時便解開。基督賜使徒權柄,按情況為人關閉或打開福音書。見這權柄的運用(使徒行傳 13:46;18:6)。傳道人奉基督的名向悔改的人傳赦免和平安,向不悔改的人傳憤怒和咒詛時,就是照著這捆綁和釋放的權柄而行。
(2.)紀律的鑰匙,不過是把前一種權柄應用於具體的人,正確衡量他們的品格和行為。這所授予的不是立法權,乃是司法權;法官不制定法律,只宣告何為法律,並在公正查究案件的是非後,照此作出判決。無論這鑰匙的權柄交託在哪裡,對於教會成員資格和其中的特權,都是如此。#
[1.]基督的傳道人有接納人進入教會的權柄:“你們要去,使萬民作門徒,給他們施洗;凡承認信基督、順服基督的人,便藉洗禮接納他們和他們的兒女為教會成員。”傳道人當讓蒙召的人進入婚筵,也當阻止那些明顯不適合如此神聖團契的人進入。#
[2.]他們有權逐出和趕出那些喪失教會成員資格的人;這就是捆綁:拒絕不信者享用福音應許及其印證;並向那些顯然在苦膽之中、被罪惡捆綁的人聲明,他們在這事上無分無關,正如彼得對西門行法術的所作的,儘管他已經受洗;這就是把他們交付神的審判。#
[3.]對那些被趕出的人,若他們悔改,他們有權恢復並重新接納;釋放他們所捆綁的人;向他們宣告,若他們的悔改真誠,赦罪的應許就屬於他們。使徒有辨別諸靈的神奇恩賜;然而即使他們也按外在的顯明而行(如使徒行傳 8:21;哥林多前書 5:1;哥林多後書 2:7;提摩太前書 1:20),傳道人若有技能且忠心,如今仍可以據此作判斷。#
最後,這裡有基督給門徒的吩咐,暫且保守這事的秘密(第20節);他們不可告訴任何人,他是耶穌基督。他們向他所承認的,尚不可向世界宣揚,理由有數端:
1.因為這是為他國度作預備的時候:當時所傳講的大事是天國近了;所以當時應當著重那些適合為基督預備道路的事,如悔改的道理;而不是這項天國要藉之實際建立起來的偉大真理。凡事都有定期,“你要在外頭預備工料,然後建造房屋”(箴言 24:27),這是美好的勸告。#
2.基督願意他的彌賽亞身份由他的作為證明,寧願那些作為為他作見證,不願門徒作見證,因為他們的見證不過如同他自己的見證,他並不堅持自己的見證(見約翰福音 5:31、34)。他對自己神蹟的證明如此確信,以致擱置其他見證人(約翰福音 10:25、38)。#
3.若他們知道他是耶穌基督,就不會把榮耀的主釘十字架(哥林多前書 2:8)。#
4.基督不願使徒傳講這事,直到他們預備好最有說服力的證據來證實它。偉大的真理若在能充分證明以前就被斷言,可能受損。如今證明耶穌是基督的最大證據乃是他的復活:藉此他以大能顯明是神的兒子;所以神聖的智慧不願這真理被傳講,直到能提出這事作其證明。#
5.宣講如此偉大真理的人,必須比使徒當時所擁有的領受更大程度的聖靈;因此公開斷言這事,延至聖靈澆灌在他們身上以後。但基督得榮耀、聖靈澆灌之後,我們看見彼得把這裡在暗處所說的話,在房頂上宣揚出來(使徒行傳 2:36):神已經立這位耶穌為主為基督;因為有靜默的時候,也有說話的時候。#
基督責備彼得。
21從此,耶穌才指示門徒,他必須上耶路撒冷去,受長老、祭司長、文士許多的苦,並且被殺,第三日復活。22彼得就拉著他,勸他說:「主啊,萬不可如此!這事必不臨到你身上。」23耶穌轉過來,對彼得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你是絆我腳的;因為你不體貼 神的意思,只體貼人的意思。」
這裡記載基督與門徒談論他自己的受難;其中應當注意,
I.基督預言自己的受難。如今他開始這樣作,從這時起常常談及此事。他先前已對自己的受難略有暗示,如他說“你們拆毀這殿”時;又如他說人子將要被舉起來,並說吃他的肉、喝他的血時;但如今他開始指明這事,明白而明確地談論它。到此以前,他沒有觸及這事,因為門徒軟弱,不能很好地承受這件極其奇異、又極其憂傷之事的消息;但如今他們在知識上更成熟、在信心上更堅固,他便開始告訴他們。注意,基督漸漸向他的百姓顯明自己的心意,按他們所能承受、所適合領受的程度賜下亮光。#
從他們作了那完全的基督認信;承認他是神的兒子;的時候起,他便開始向他們指明此事。他見他們在一個真理上已有認識,就教導他們另一個真理;因為凡有的,還要加給他。讓他們先在基督道理的開端上得以堅固,然後進到完全的地步(希伯來書 6:1)。他們若沒有在相信基督是神的兒子這事上打好根基,這件事就會使他們的信心大受動搖。並非所有真理都應在任何時候向所有人講說,乃要講合乎並適應他們當前狀況的真理。如今請注意,
1.他所預言關於他受難的事,其細節和情形,無不令人驚異。#
(1.)他將受難的地點。他必須到耶路撒冷去,那首城、聖城,並在那裡受苦。雖然他大部分時間住在加利利,卻必須死在耶路撒冷;一切祭物都在那裡獻上,因此他這大祭物也必須在那裡死。#
(2.)他將從誰受苦;從長老、祭司長和文士受苦;這些人組成大公會,坐落在耶路撒冷,為百姓所尊崇。本應最積極承認和敬仰基督的人,卻最苦毒地逼迫他。熟悉聖經、自稱盼望彌賽亞來到、並假託自己身分有某些神聖性的人,在他果真來到時竟這樣野蠻地對待他,實在奇異。定罪並釘十字架的是羅馬權力,但他把責任歸在祭司長和文士身上,因為他們是最初的煽動者。#
(3.)他將受什麼苦;他必須受許多苦,並且被殺。他仇敵貪得無厭的惡意和他自己不可勝服的忍耐,顯明在他受苦的多樣和眾多上(他受許多苦),也顯明在苦難的極處;若非他的死,他們絕不滿足,他必須被殺。受許多苦若不至於死,還較可忍受;因為有生命就有盼望;而死亡若沒有這樣的前奏,也會較不可怕;但他必須先受許多苦,然後被殺。#
(4.)他一切受難將有怎樣喜樂的結局;他要在第三日復活。正如先知,基督自己預先見證他的受難時,也同時見證隨後而來的榮耀(彼得前書 1:11)。他第三日復活,證明他雖受苦仍是神的兒子;所以他提起這事,為要維持他們的信心。他談到十字架和羞辱時,也同時談到擺在他前面的喜樂;他因那喜樂,就忍受十字架,輕看羞辱。我們也當這樣看基督為我們所受的苦,在其中追尋通向他榮耀的道路;也當這樣看我們為基督所受的苦,透過它望見賞賜。我們若與他一同受苦,也必與他一同作王。#
2.他為何預言自己的受難。#
(1.)為要表明這些受難是永恆旨意和同意的產物;父與子從永恆就已商定;基督應當這樣受害。這事已在確定的旨意和預知中定下,是照著他為我們救恩自願承受和擔當而成的;他的受難對他毫不意外,並非如網羅臨到他,乃是他對其有清楚確實的預見,這就大大顯明他的愛(約翰福音 18:4)。#
(2.)為要糾正門徒對他國度外在榮耀和權勢所吸收的錯誤觀念。他們既信他為彌賽亞,所指望的只是今世的尊榮和權柄;但基督在這裡給他們另一課,告訴他們十字架和受難;不僅如此,他們很可能以為會支持彌賽亞國度的祭司長和長老,反要成為它的大仇敵和逼迫者;這會使他們對自己曾傳揚其臨近的那個國度有全然不同的看法;而這錯誤是必須糾正的。跟從基督的人必須得到坦白的對待,並被警告不要在今世期待大事。#
(3.)為要預備他們,使他們至少能承受他受難中必有的一份憂傷和懼怕。他受許多苦時,門徒不能不也受一些苦;他們的夫子若被殺,他們必被恐懼所攫住;讓他們預先知道,好作相應的預備,並因預先受警告而預先武裝。#
II.彼得因這話所受的冒犯;他說:“主啊,萬不可如此!”他很可能像先前一樣,說出了其餘門徒的意思,因為他是主要的發言人。他拉著耶穌,開始勸阻他。也許彼得因基督方才對他說的偉大之事而稍覺自高,便對基督比他所當有的更大膽;人在大得提升之中仍保持心靈低微謙卑,是多麼困難!#
1.彼得不應當反駁自己的夫子,或擅自向他獻策;他本可盼望,若有可能,這杯可以離開,卻不該如此斷然地說“這事必不如此”,因為基督已經說“必須如此”。誰能教導神知識呢?責備神的,讓他回答吧。注意,當神的安排對我們或難測或相違時,我們應當默然順服,而不可為神的旨意規定什麼;神知道他該作什麼,無須我們教導。除非我們知道主的心意,我們就不當作他的謀士(羅馬書 11:34)。#
2.彼得如此熱切地反對受苦,並因十字架的冒犯而這樣驚惶,實在滿有屬肉體的智慧。我們裡面的敗壞部分,正是這樣殷勤地要保全自己。我們容易按受苦與今生的關係來看它們,因它們使今生不安;但還有別的準則可用來衡量它們,若能恰當地留意,就能使我們歡歡喜喜地忍受(羅馬書 8:18)。看彼得說得何等激動:“主啊,萬不可如此。願神禁止你受苦並被殺;我們不能忍受這種想法。”夫子,寬待你自己:這句話也可這樣讀;hileos soi, kyrie:“你要憐憫自己,那麼就沒有別人能殘忍待你;你要顧惜自己,那麼這事就必不臨到你。”他願基督像他一樣懼怕受苦;但若以我們自己的愛和忍耐來衡量基督,便是錯誤的。他也暗示,從人的角度看來這事不大可能:“這事必不臨到你。你在百姓中有這樣大的影響力,懼怕百姓的長老不可能壓碎你:這絕不會發生;我們這些跟從你的人,若有需要,必為你爭戰;還有成千的人會站在我們這一邊。”#
III.基督因彼得這提議而向他發怒(第23節)。我們沒有讀到,他的門徒在任何時候所說或所做的事,有哪一件比這件更令他如此憤懣,雖然他們常常冒犯他。#
注意,
1.他怎樣表達他的不悅:他轉過身來對彼得說(我們可以設想他帶著怒容):“撒但,退我後邊去吧。”他甚至沒有花時間考慮,卻立刻回答這試探;這樣的回答顯明他何等不悅。剛才他還說:“西門,你是有福的”,甚至把他摟在懷中;但在這裡卻說:“撒但,退我後邊去吧。”兩者都有緣故。注意,一個好人可能因突如其來的試探,很快變得與本來的自己大不相同。他回答彼得,正如他回答撒但自己一樣(第4章第10節)。注意,#
(1.)撒但的詭詐,在於藉著我們最親愛、最不令人疑心的朋友的手,把試探送給我們。他就是這樣借夏娃攻擊亞當,借約伯的妻子攻擊約伯,又在這裡借基督所愛的彼得攻擊基督。因此,我們不可不知道他的詭計,卻要常常防備罪,無論是誰引誘我們犯罪,都要抵擋他的詭計和深謀。甚至朋友的善意,也常被撒但濫用,成為試探我們的工具。#
(2.)那些屬靈感覺操練得敏銳的人,即使是在一個勸他們離開本分的朋友、門徒或傳道人身上,也會察覺撒但的聲音。我們不可那麼看重是誰說話,而要看所說的是什麼;我們應當學習辨認魔鬼的聲音,無論他是在聖徒裡面說話,還是在蛇裡面說話。凡使我們離開良善,並要我們害怕為神做得太多的人,說的都是撒但的話。#
(3.)我們必須坦率忠誠地責備我們最親愛的朋友,若他言行有錯,即使那事表面上是出於對我們的好意。我們不可客套,卻要責備錯誤的殷勤。朋友加的傷痕是忠誠的;這樣的擊打也必須算為恩惠(詩篇 141:5)。#
(4.)凡顯為引人犯罪的試探,都必須憎惡地抵擋,不可與之商議。#
2.他如此不悅的根據是什麼;為什麼基督會這樣憤恨一個看來不僅無害、而且仁慈的提議?這裡給出兩個理由:#
(1.)你是絆我腳的;Skandalon mou ei;你是我的攔阻(也可這樣譯);“你擋在我的路上。”基督正趕緊進行我們救恩的工作,他的心如此專注於此,以致有人攔阻他,或試探他從所承擔工作最艱難、最令人灰心的部分退回去,他便極不悅。為著我們的救贖,他如此堅定投入,以致那些即使間接企圖使他偏離的人,也觸及他極敏感、極在意之處。彼得在主受苦時不認、不認主,所受的責備並沒有如今勸主不要受苦這樣嚴厲;前者是好意的不足,後者卻是好意的過度。一個人在任何事上有極大的堅固和決心,以致被勸阻便覺得冒犯,且不肯忍受聽見任何相反的話,這就顯出他的堅定;如路得所說:“不要催我離開你。”注意,我們的主耶穌把我們的救恩置於他自己的安逸和安全之先;因為“連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羅馬書 15:3);他來到世上,不是要如彼得所勸的那樣顧惜自己,而是要耗盡自己。#
由此可知,他在彼得向他提出這建議時,為什麼稱彼得為撒但;因為凡攔阻我們救恩的,他都看作是出於魔鬼,魔鬼是救恩起誓的仇敵。後來進入猶大、惡意要在他的事工上毀滅他的同一個撒但,此時卻看似合理地唆使彼得,使他偏離這事。這樣,他把自己裝作光明的天使。
你是絆我腳的。注意,
[1.]凡投身於任何偉大善工的人,必須預料會從朋友和仇敵、從裡面和外面遇見攔阻與反對。#
[2.]凡妨礙我們在任何本分上前進的人,必須被看作我們的絆腳石。我們若像基督那樣遵行神的旨意,以遵行神旨意為我們的飲食,那麼有人引誘我們離開本分,就會成為我們的煩惱。那些在神呼召我們時攔阻我們為神行事或受苦的人,無論他們在別的事上如何,在這件事上他們就是撒但,是我們的對頭。#
(2.)你不體貼神的事,只體貼人的事。注意,#
[1.]神的事,就是關乎他旨意和榮耀的事,常常與人的事,就是我們自己的財富、快樂和名譽,相沖突、相牴觸。當我們以基督徒的本分為我們的道路和工作,以神的恩寵為我們的目標和分,我們便體貼神的事;但若要顧念這些,肉體就必須捨棄,風險必須承擔,艱難必須忍受;這裡便顯出我們究竟體貼兩者中的哪一個。#
[2.]那些在蒙召為基督受苦時,過分懼怕並竭力躲避受苦的人,體貼人的事多過體貼神的事;他們自己更愛好那些事,也向別人顯明他們確實如此。#
靈魂的價值。
24於是耶穌對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25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26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27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使者降臨;那時候,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28我實在告訴你們,站在這裡的,有人在沒嘗死味以前必看見人子降臨在他的國裡。」
基督既已向門徒顯明他必須受苦,並且已預備好、甘心情願受苦,就在這裡向他們顯明,他們也必須受苦,並且必須預備好、甘心情願。這幾節中有一番極其重要的講論。
I.這裡立下了作門徒的律法,也確定了我們得享其尊榮和益處的條件(第24節)。他向門徒說這話,不只是要他們教導別人這事,也要他們按這準則省察自己的穩妥。注意,#
1.作基督門徒是什麼意思;就是跟從他。基督呼召門徒時,所用的命令就是:“跟從我。”真正的基督門徒,就是在本分上跟從他,並且必跟從他進入榮耀的人。他是跟在基督後面的人,不是像彼得現在所做的那樣,忘記自己的地位,反而向基督發號施令的人。基督的門徒跟隨他,如羊跟隨牧人,僕人跟隨主人,士兵跟隨統帥;他所追求的目標與基督所追求的一樣,就是神的榮耀和天上的榮耀;他行走基督所行走的同一路,被基督的靈引導,跟隨他的腳蹤,順服他的帶領,無論羔羊往哪裡去,都跟隨他(啟示錄 14:4)。#
2.那些要作基督門徒的人所必須具備的大事是什麼;“若有人要來”,ei tis thelei:若有人願意來。這表示經過慎思的選擇,以及在這種選擇中的樂意和決心。許多人作門徒,更多是因機會或別人意願,而非出於自己意志的行動;但基督要他的百姓甘心樂意(詩篇 110:3)。這就像基督說:“若有不是我門徒的人堅定地要到我這裡來,若你們已經是我門徒的人也同樣立意要忠於我,條件就是這些,只有這些;你們必須在受苦的事上以及別的事上跟從我,因此當你們坐下來計算代價時,要把這算在內。”#
如今這些條件是什麼呢?
(1.)就當捨己。彼得曾勸基督顧惜自己,在同樣情形中也會準備接受這個勸告;但基督告訴他們眾人,他們不但不可顧惜自己,反而必須捨己。在這事上他們必須跟從基督,因為他的降生、生活和死亡,都是持續的捨己行動,是倒空自己(腓立比書 2:7、8)。若捨己是艱難的功課,且違背肉體和血氣的本性,這也不過是我們的主在我們以前、又為我們所學習和實行的事,為著我們的救贖,也為著教導我們;僕人不能高過主人。注意,耶穌基督所有的門徒和跟從者都必須捨己。這是進入基督學校的基本準則,是在這學校中首先且最重要必須學習的功課;它既是窄門,也是狹路;要學習那裡所教導的一切別的美好功課,這乃是必需的。我們必須絕對地捨己;不可欣賞自己的影子,也不可遷就自己的性情;不可倚靠自己的聰明,不可求自己的事,也不可把自己當作目的。我們必須相對地捨己;我們必須為基督、為他的旨意和榮耀、為服事他在世上的利益而捨己;我們必須為弟兄和他們的益處而捨己;我們也必須為自己而捨己,為靈魂的益處而剋制身體的慾望。#
(2.)就當背起他的十字架。十字架在這裡是指人作為人或基督徒所受的一切苦難:出於護理的患難、為義受的逼迫,以及一切臨到我們的困苦,無論是因行善,或因沒有作惡。基督徒的困苦恰當地稱為十字架,是暗指基督順服以至於死的十字架;這應當使我們與困苦和好,併除去對它們的恐懼,因為這是我們與基督共同承擔的,也是他在我們以前所承擔的。注意,#
[1.]基督的每一個門徒都有自己的十字架,必須預料到它;正如每人有自己特別要盡的本分,每人也有自己特別要忍受的困苦,而人人最感沉重的都是自己的擔子。十字架是神兒女共同的分,但在這共同的分中,每人都有自己特別的一份。那無限智慧為我們定下、至高護理加在我們身上、最適合我們的,就是我們的十字架。把我們所處的十字架稱為自己的,並照此接納它,對我們是有益的。我們容易以為自己能比承擔自己的十字架更好地承擔某人的十字架;但現有的才是最好的,我們應當儘量善用它。#
[2.]基督的每個門徒都必須背起智慧的神使之成為自己十字架的事。這是暗指羅馬人的慣例:強迫那些被判釘十字架的人背自己的十字架;當西門在基督後面揹他的十字架時,這句話便得到了說明。第一,這是假定十字架放在我們的路上,是為我們預備的。我們不可自己製造十字架,卻必須適應神為我們造的十字架。我們的準則是:不可偏離本分之路一步,或去迎接十字架,或去躲避十字架。我們不可因魯莽和不慎,把十字架拉到自己頭上;但當它們放在我們路上時,就必須背起。我們必須這樣處理患難,使它不成為我們盡任何為神而作之事時的絆腳石或攔阻。我們必須把它從路上挪開,勝過十字架所帶來的冒犯;“這些事沒有一件能搖動我”;然後即使它沉重地壓著我們,也必須帶著它繼續走我們的路。第二,我們所要作的,不只是忍受十字架(木頭、石頭或棍子也能這樣作),也不只是默默承受,而是必須背起十字架,必須使它產生一些美好的益處。我們不該說:“這是禍患,我只能忍受,因為我無可奈何”;卻應說:“這是禍患,我要忍受,因為它必使我得益處。”當我們在患難中歡喜、以患難為榮耀時,我們就是背起十字架。這恰當地接在捨己之後;因為不肯為基督捨棄罪中之樂和今世之利的人,到關鍵時刻,絕不會有心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蒂洛森大主教說:“不能決意活著作聖徒的人,自己裡面就有明證,表明他絕不大可能死作殉道者。”#
(3.)就當跟從我,特別是在背起十字架這件事上。受苦的聖徒必須仰望耶穌,並從他得著受苦時的指引和鼓勵。我們背十字架嗎?我們就在這事上跟從基督;他在我們以前背它,為我們背它,也就替我們除去它。他背了十字架沉重的那一端,就是帶著咒詛的那一端;那是沉重的一端,因此使另一端對我們成為輕省容易。或者,我們可從總體來理解:我們必須在聖潔與順服的一切事上跟從基督。注意,基督的門徒必須努力效法他們的夫子,在每一件事上都使自己符合他的榜樣,並且無論路上有怎樣的十字架,都要持續行善。行善而受惡待,就是跟從基督。“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跟從我”;這看來似乎是idem per idem:同一件事重複一遍。區別在哪裡呢?顯然是這樣:“若有人要在名義上跟從我,因而得著門徒的名聲和榮譽,就當真實地跟從我,因而作門徒的工作、盡門徒的本分。”或者這樣說:“若有人在美好的開始中起步跟從我,就當以一切堅忍持續跟從我。”這就是像迦勒那樣專心跟從主。那些跟從基督而來的人,必須繼續跟從他。#
II.這裡有勸我們順服這些律法、達到這些條件的論據。捨己和忍耐受苦都是艱難的功課;若我們與肉體和血氣商量,便永遠學不會;所以讓我們與我們的主耶穌商量,看看他給我們什麼勸告;他在這裡給我們:#
1.一些適合促使我們盡捨己和為基督受苦這些本分的考慮。請思想,#
(1.)那永恆的重大,取決於我們現今的選擇(第25節);凡因不認基督而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承認基督而甘心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生命與死亡、善與惡、祝福與咒詛都擺在我們面前。注意,#
[1.]最貌似合理的背道所帶來的悲慘。凡在這世上要救自己生命的人,若是藉著犯罪,他就在另一個世界喪掉生命;為保存暫時生命、躲避暫時死亡而離棄基督的人,必定得不著永生,並必受第二次死的害,且永遠被它拘禁。沒有比藉此保全生命更冠冕堂皇的背道和罪孽藉口了,自我保全的律法是何等有力;但連這也是愚昧,因為到頭來它必證明是自我毀滅;所救的生命不過片刻,所躲的死亡不過如同睡眠;但所喪的生命卻是永遠的,所遭遇的死亡乃是一切悲慘的深淵和極致,是與一切良善永無止境的隔絕。如今,願任何理性的人思想此事,聽取勸告並發表意見:從長遠來看,一個人即使借背道保全產業、地位或生命,究竟得了什麼呢?#
[2.]最危險、最昂貴的堅貞所帶來的益處。凡在這世上為基督的緣故甘願喪掉生命的,必在更好的世界得著生命,且無限地對他有益。注意,第一,許多生命是為基督的緣故失去的:在作工受苦方面,熱心為他的名勞苦;在受苦的事工上,寧可死也不否認他、他的真理和道路。基督的聖潔宗教傳到我們這裡,是由成千上萬人的血所印證;他們在自己的生命同本分和耶穌的見證相競爭時,便不顧惜自己的生命(如約伯在另一種情形中所說),雖然這些生命極有價值(啟示錄 20:4)。第二,雖然許多人為基督失去一切,甚至失去生命本身,卻從來沒有人、也永不會有人,最終因他而吃虧。為基督喪失別的安慰,或許可以在今世得到補償(馬可福音 10:30);生命的喪失則不能,但必在另一個世界以永生補償;對此的信心展望,歷世歷代一直是受苦聖徒的大支撐。他們確信必得著生命,以代替他們所冒險失去的生命,便使他們能勝過死亡一切的恐懼;能面帶笑容走向斷頭臺,站在火刑柱旁唱歌,並把仇敵極端的狂怒稱作至暫至輕的苦楚。#
[3.]作為賭注的靈魂的價值,以及與之相比世界的無價值(第26節)。“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靈魂,有什麼益處呢?”ten psychen autou;這與第25節譯作“他的生命”的是同一個詞,因為靈魂就是生命(創世記 2:7)。這暗指一項普遍原則:無論人得著什麼,若失掉生命,於他都沒有益處,因為他不能享受所得的。但這裡指向更高之處,說靈魂是不朽的,並說靈魂在死亡以外的喪失,不能由賺得全世界來補償。注意,第一,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靈魂。靈魂是人屬靈而不朽的部分,能思考推理,有反省和遠見的能力,現在使身體行動,不久又將在與身體分離時行動。我們的靈魂是自己的,並不是就統治權和所有權而言(因為我們不是自己的人,神說:“萬靈魂都是我的”),而是就親近和切身關係而言;我們的靈魂是自己的,因為它們就是我們自己。第二,靈魂可能失喪,也有失喪的危險。靈魂永遠離開一切良善,而歸入靈魂所能承受的一切邪惡時,就是失喪;它在靈魂所能死到的程度上死了;它與神的恩寵隔絕,沉在他的忿怒和咒詛之下。一個人直到在地獄裡才算真正毀滅。第三,若靈魂失喪,是罪人自己使它失喪的。人失掉自己的靈魂,因為他作了必然毀滅靈魂的事,又忽略了那唯一能救他的事(何西阿書 13:9)。罪人死亡是因為他自己願意死亡;他的血歸到他自己頭上。第四,一個靈魂比全世界更有價值;即使我們擁有今世所有的財富、尊榮和快樂,我們自己的靈魂對我們仍比這一切更寶貴。這裡將全世界放在天平一邊,與一個靈魂相較,並在它上面寫著Tekel;它被放在天平裡稱過,顯出太輕,不能壓下靈魂。這是基督對此事的判斷,他是合格的審判者;他有理由知道靈魂的價錢,因為他救贖了它們;他也不會低估世界,因為他創造了世界。第五,賺得世界常常就是喪掉靈魂。許多人因不合次序、過度地顧念保全和增進暫時的利益,毀壞了自己永恆的利益。使人沉在敗壞和滅亡中的,正是對世界的愛與對它的熱切追求。第六,靈魂的喪失是如此大的損失,即使賺得全世界也不能抵償或補足。失掉靈魂的人,即使是為了賺得世界,也給自己作了一筆極壞的交易,最終必坐下來成為無法言喻的虧損者。當他結算賬目,比較得失時,就會發現,他沒有得到自己所應許的益處,反而在一切意義上都已破產,無法補救地毀壞了。#
人還能拿什麼換靈魂呢?注意,靈魂一旦失喪,就永遠失喪。沒有什麼antallagma;交換的代價;可以付出,或會被接納。這是永不能修復、永不能挽回的損失。基督既已付出那極大的代價,救贖我們的靈魂,使我們重新擁有它們;若它們因世界而被如此忽略,以致失喪,那新的抵押便永不能解除;不再有贖罪祭,也不再有贖靈魂的價錢,救贖權永遠被排除。因此,趁早有智慧,為自己行善,是好的。
2.這裡有一些適合鼓勵我們捨己和為基督受苦的考慮。#
(1.)我們確信基督第二次來審判世界時所顯的榮耀(第27節)。若我們看見這一切事情的結局、世界的終期,以及那時靈魂的光景,我們就會由此對現今事物的狀態形成極不相同的看法。若我們看事物如它們那時將顯明的樣子,就會看見它們現在本該顯明的樣子。#
宗教上堅貞不移的重大鼓勵,是從基督第二次降臨而來的,須從以下方面來看:
[1.]作為他的尊榮;人子要在他父的榮耀裡,同著眾天使降臨。若只看基督在他降卑的狀態中,如此卑微,如此受凌辱,成為人的羞辱、被百姓藐視,這就會使他的跟從者不願為他勞苦或冒險;但憑信心看見我們救恩的元帥在他的榮耀中、帶著上界一切的威嚴和能力降臨,就會鼓勵我們,使我們認為沒有什麼為他作是太多,也沒有什麼為他受苦是太難。人子要來。他在這裡給自己卑微狀態的稱號(他是人子),顯明他並不以承認它為恥。他第一次降臨,是在他兒女的卑微中;他們既有血肉之體,他也同樣有分於血肉之體;但他第二次降臨,必在他父的榮耀中。他第一次來臨時,有貧窮的門徒隨從;他第二次來臨時,必有榮耀的天使隨從;我們若與他一同受苦,也必與他一同得榮耀(提摩太後書 2:12)。#
[2.]作為與我們相關的事;那時他要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注意,第一,耶穌基督必作為審判者降臨,施行賞賜和刑罰,遠遠超過任何地上權勢者所能施行的最大賞罰。相信基督審判臺的榮耀,便會除去人審判臺的恐懼(第10章第18節)。第二,那時人得報應,不是按他們今世所得的利益,而是按他們的行為,按他們是什麼人、作了什麼事。那日,背道者的詭詐必受永遠滅亡的刑罰,忠心靈魂的堅貞必得生命冠冕的報償。第三,為那日作最好的準備,就是捨己、背起十字架、跟從基督;因為這樣,我們就使審判者成為我們的朋友,這些事到那時在賬目中就要蒙悅納。第四,照各人行為報應各人的事,延遲到那日才實行。在這裡,善與惡看來雜亂地被施行;我們沒有看見背道立刻受擊打,也沒有看見忠信立刻得天上的笑臉鼓勵;但那日一切都要歸正。因此,在日期未到以前,什麼都不可論斷(提摩太後書 4:6–8)。#
(2.)他的國在這世上即將來到(第28節)。它臨近到一個地步:有些隨從他的人必活著看見它。正如西面得了保證,必在看見主的基督道成肉身而來以前不見死;這裡有些人也得了保證,必在看見主的基督在他的國裡降臨以前不嘗死味(死亡是可感覺的事,它的恐懼能看見,它的苦味能嚐到)。在末日,他必在他父的榮耀中降臨;但現在,在日期滿足的時候,他要在自己的國裡,就是在他中保的國裡降臨。幾天後,他在變像時給了他榮耀的一點樣本(第17章第1節);那時他試穿了自己的禮服。但這裡指的是基督藉著澆灌他的靈、建立福音教會、毀滅耶路撒冷,並廢去猶太人的聖地和國度而降臨;猶太人是基督教最苦毒的仇敵。這裡就是人子在他的國裡降臨。當時在場的許多人活著看見了這事,特別是約翰;他一直活到耶路撒冷毀滅之後,並看見基督教被建立在世上。這應當鼓勵基督的跟從者為他受苦,#
[1.]他們所承擔的事必成功;使徒受託建立基督的國;為安慰他們,應當讓他們知道,無論遇見什麼反對,他們仍必達到目的,必看見自己勞苦的果效。注意,向受苦的聖徒保證基督的國必在人間不僅得保全、更得興旺,是極大的鼓勵;這興旺不只是在他們受苦之餘,更是藉著他們的受苦而來。相信恩典之國成功的前景,以及我們自己在榮耀之國有份的前景,能使我們歡歡喜喜地經過苦難。#
[2.]他們的案件必得申訴;他們的死必得報應,他們的逼迫者必被追討。#
[3.]這事必在不久之後、在現今這個時代成就。注意,教會的拯救越近,我們為基督受苦時就越應當歡喜。看哪,審判者站在門前。這話對那些會存留度過眼前陰暗時期的人說,是一種恩惠,因為他們要看見更好的日子。注意,與教會一同有分於她的歡樂,是可羨慕的(但以理書 12:12)。注意,基督說,有些人要活著看見那些榮耀的日子,不是所有人;有些人要進入應許之地,另一些人卻要倒在曠野。他沒有告訴他們誰會活著看見這個國,免得他們知道後便把死亡的思想推遲;但他們中有些人必看見。看哪,主已經近了。審判者站在門前;所以弟兄們,你們要忍耐。#
本章沒有記載基督所行的神蹟,卻記了他四篇講論。這裡有:
I.他與法利賽人的一次談話;他們要求他顯一個從天上來的神蹟(第1–4節)。#
II.他與門徒談論法利賽人的酵(第5–12節)。#
III.他與他們談論他自己,就是基督,以及建立在他身上的教會(第13–20節)。#
IV.他談論他為他們所受的苦,以及他們為他所受的苦(第21–28節)。這一切都是為教訓我們而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