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利未記

一篇

解說,

並附實踐性的觀察,

論摩西第三書,稱為

利未記

在這整卷利未記中,除了它向我們敘述祭司職分的承接聖職 (第8–9章),拿答和亞比戶因獻凡火而受神親手刑罰 (第10章),以及示羅密的兒子因褻瀆而受官長之手處罰 (第24章)之外,並沒有什麼歷史記載。本書其餘部分全是律法,主要是教會性的律法,就是神借摩西賜給以色列的,關乎他們的祭物和供物、飲食、多樣的洗濯,以及其他使神將那民分別為自己、又使他們與列國有別的獨特條例;這一切都是將來美事的影兒,這些美事由基督的福音成全並取代。我們照七十士譯本稱此書為利未記,因為它包含利未祭司職分(如 希伯來書 7:11 所稱)的律法和條例,以及其事奉。利未人主要受託負責這些制度,既要盡他們自己的本分,也要教導百姓盡他們的本分。我們在前一卷書的末了讀到會幕的立起,那會幕要成為敬拜之處;既然會幕是照著樣式造成的,那麼將在那裡施行的敬拜條例也必須照樣式而定。在這些條例中,神聖的任命與前者一樣詳盡,也必須同樣準確遵守。這些已廢止律法所存留的記錄,對我們有益,能堅固我們對耶穌基督的信心,因他是從創世以來被殺的羔羊;也能增進我們對神的感謝,因為藉著他,我們得以脫離禮儀律法的軛,並生活在改革的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