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利未記 2
利未記: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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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祭之律法(主前1490年)
1「若有人獻素祭為供物給耶和華,要用細麵澆上油,加上乳香,2帶到亞倫子孫作祭司的那裡;祭司就要從細麵中取出一把來,並取些油和所有的乳香,然後要把所取的這些作為紀念,燒在壇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3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4「若用爐中烤的物為素祭,就要用調油的無酵細麵餅,或是抹油的無酵薄餅。5若用鐵鏊上做的物為素祭,就要用調油的無酵細麵,6分成塊子,澆上油;這是素祭。7若用煎盤做的物為素祭,就要用油與細麵做成。8要把這些東西做的素祭帶到耶和華面前,並奉給祭司,帶到壇前。9祭司要從素祭中取出作為紀念的,燒在壇上,是獻與耶和華為馨香的火祭。10素祭所剩的要歸給亞倫和他的子孫。這是獻與耶和華的火祭中為至聖的。
有些素祭只是燔祭的附屬,如每日獻祭所同獻的(出埃及記 29:38、39),以及和平安祭同獻的;這些都有奠祭與之相連(見民數記 15:4、7、9、10),並且其數量已有規定。但本章的律法涉及那些單獨獻上的素祭,是人在認為有理由如此表達其敬虔時所獻的。我們在聖經中讀到的第一個祭就是這一類(創世記 4:3):該隱拿地裡的出產為供物。
I.這一類供物被設立,#
1.是俯就窮人和他們的能力,使那些自己只靠餅和烙餅為生的人,也可以從他們自己粗陋家常的食物中,向神獻上蒙悅納的供物;並且像撒勒法的寡婦先為他的先知作一個小餅一樣,先為神的壇作餅,就可以為缸裡的一把面和瓶裡的一點油求得這樣的祝福,使其不至缺乏。#
2.是對神在他們食物上所施憐憫的適當承認。這好像一種地租,藉此他們見證自己倚靠神,向他感恩,並期待從他而來;他是他們的所有者和慷慨的恩主,賜給眾人生命、氣息和合宜的食物。他們必須如此以財物尊榮耶和華,並且為表明他們吃喝都是為他的榮耀,就必須把他們的一些食物和飲物分別出來,歸給他的直接事奉。如今凡以感恩仁愛的心把餅分給飢餓的人,供給那些缺乏日用飲食之人的需要,並且當自己吃肥甘、飲甘甜的時候,把分送給無所預備的人,這樣的人就是向神獻上蒙悅納的素祭。先知哀嘆饑荒的可怕後果之一,就是素祭和奠祭從耶和華的殿中斷絕了(約珥書 1:9);並且把豐饒最大的福分算為這些祭得以恢復(約珥書 2:14)。#
II.素祭的律法如下:#
1.其成分必須總是細麵和油,這是迦南地的兩種主要物產(申命記 8:8)。油在他們當時的食物中,正如今日黃油之於我們。若是未烹製的,油必須澆在面上(第1節);若是烹製過的,油必須調在面中(第4節),等等。#
2.若是未烤的面,除了油之外,還必須加上乳香,乳香要與之同燒(第1、2節),為使壇有香氣;福音的執事被稱為在神面前有馨香之氣,正是對此有所暗指(哥林多後書 2:15)。#
3.若是預備好的,可以用各種方法作成;獻祭的人可以烤它,或煎它,或在鐵鏊上調和麵與油,為此在會幕周圍備有便利之物。即使是那些花費最少的供物,律法也極其精確,藉此表明神察看他的百姓中即便是窮人以敬虔之心所行的宗教事奉。#
4.它要由獻祭的人呈給祭司,這被稱為拿來給耶和華(第8節),因為祭司是神的收受者,並被任命獻上禮物。#
5.其中一部分要燒在壇上,作為記念,就是作為他們記念神恩惠的標記,因為神厚賜百物給他們享用。這是火祭(第2、9節)。它被火燒盡,可以提醒他們:他們本該讓地上的一切果實都這樣被燒盡,而他們沒有被燒盡乃是出於耶和華的憐憫。他們也可以學到,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哥林多前書 6:13),並且人活著不是單靠食物。這裡說這火祭在耶和華面前為馨香;我們的屬靈供物也是如此,它們是由聖愛之火所獻上的,特別是施捨的供物,被稱為馨香之氣,是神所收納、所喜悅的祭物(腓立比書 4:18);並且這樣的祭是神所喜悅的(希伯來書 13:16)。#
6.素祭餘下的要給祭司(第3、10節)。這是至聖之物,不可由獻祭的人吃,像平安祭那樣(平安祭雖是聖的,卻不是至聖的),而只能由祭司及其家屬吃。神這樣預備,使那些在壇前事奉的人靠壇而活,並且舒適地生活。#
11「凡獻給耶和華的素祭都不可有酵;因為你們不可燒一點酵、一點蜜當作火祭獻給耶和華。12這些物要獻給耶和華作為初熟的供物,只是不可在壇上獻為馨香的祭。13凡獻為素祭的供物都要用鹽調和,在素祭上不可缺了你 神立約的鹽。一切的供物都要配鹽而獻。14若向耶和華獻初熟之物為素祭,要獻上烘了的禾穗子,就是軋了的新穗子,當作初熟之物的素祭。15並要抹上油,加上乳香;這是素祭。16祭司要把其中作為紀念的,就是一些軋了的禾穗子和一些油,並所有的乳香,都焚燒,是向耶和華獻的火祭。」
這裡,
I.禁止在他們任何素祭中放酵和蜜:在任何火祭中,都不可有酵,也不可有蜜(第11節)。#
1.禁止酵,是為記念他們出埃及時所吃的無酵餅。他們所獻的供物需要如此迅速辦理,以致不宜停留等待發酵。新約把驕傲和假冒為善比作酵,因為它們像酵一樣使人膨脹;又把惡毒和邪惡比作酵,因為它們像酵一樣使人發酸。因此我們要明白並運用這條規定,把它看作一種警戒,謹防那些必然敗壞我們屬靈祭物蒙悅納的罪。必須舉起清潔的手,沒有忿怒,並且我們一切福音的筵席都必須以誠實和真理的無酵餅來守。#
2.蜜被禁止,儘管迦南流著蜜,因為多吃蜜並不好(箴言 25:16、27);雖嚐起來甘美,卻在胃中變為膽汁和苦味。有些人認為,這兩樣東西,就是酵和蜜,被禁止的主要原因,是因為外邦人在他們的祭祀中大量使用它們,而神的百姓不可學習或採用異教徒的道路;他的事奉必須與他們偶像崇拜的事奉相反(見申命記 12:30、31);有些人把這雙重禁令作這樣的應用:酵表示憂傷和靈裡的愁苦(詩篇 73:21),我的心發了酵;蜜表示感官的快樂和歡笑。在我們對神的事奉中,這兩者都必須避免,並在這兩個極端之間持守中道;因為世俗的憂愁是叫人死,而愛感官的歡愉乃是聖愛的一個大仇敵。#
II.他們一切的供物都要求用鹽(第13節)。壇是耶和華的桌子;因此,鹽既總是擺在我們的桌上,神也要它總是用在他的桌上。它被稱為約的鹽,因為正如人們藉著一同吃喝來確認彼此的約,而所有這些聚餐都用鹽;照樣,神藉著悅納他百姓的禮物,並使他們在他的祭物上享筵席,與他們一同坐席,他們也與他一同坐席(啟示錄 3:20),就確認他與他們所立的約。在古人中間,鹽是友誼的象徵。祭物所用的鹽不是由獻祭的人帶來,而是由公費供應,正如木柴一樣(以斯拉記 7:20–22)。聖殿院中有一間屋子稱為鹽房,他們把鹽儲存在其中。無味之物沒有鹽豈能吃嗎?神藉此向他們表明,他們的祭物本身是無味的。聖徒是獻給神的活祭,必須自己裡面有鹽,因為凡祭物都必須用鹽醃(馬可福音 9:49、50),我們的言語也要常常帶著恩典(歌羅西書 4:6),所以我們一切宗教行為也必須用那鹽調和。基督教是地上的鹽。#
III.關於初熟之物有指示。#
1.他們在收割時所獻初熟之物的供物,我們在 申命記 26:2 讀到。這些獻給耶和華,不是要燒在壇上,而是要給祭司,作為他們職分的額外所得(第12節)。並且你們要在初熟之物的供物中獻上它們(即酵和蜜),雖然它們在其他素祭中被禁止;因為它們很適合由祭司食用,雖然不適合燒在壇上。初熟之物的餅特別被命令要用酵烤成(利未記 23:17)。我們也讀到有初熟的蜜被帶到神的殿(歷代志下 31:5)。#
2.他們初熟之物的素祭。前者是律法所要求的;後者是甘心祭(第14–16節)。若有人因神的良善賜給他豐收的盼望而懷著感恩之心,願意立刻從自己的田地中帶來同類的供物獻給神,藉此承認自己倚靠神,並且對神負有義務,#
(1)他務要帶來最先成熟、飽滿的禾穗,不可帶那些瘦小、半枯萎的。凡帶來獻給神為供物的,必須是其類中最好的,即使只是青穗。若我們羊群中有公羊,卻想用有殘疾的東西敷衍神,我們就是愚弄神,也是欺騙自己(瑪拉基書 1:14)。#
(2)這些青穗必須用火烘乾,使其中的穀粒,按其本來的狀態,可以被打出來。人不可從青穗中期望那可以正當地從留待完全成熟的穗中尋求的東西。若年輕人盡其所能作神的工,他們就會蒙悅納,雖然他們不能像年長且有經驗的人那樣作得好。神善用青穗,我們也必須如此。#
(3)必須把油和乳香加在其上。因此(如有些人對此所作的暗指)智慧和謙卑必須柔和並馨香年輕人的靈與事奉,那麼他們的青穗就必蒙悅納。神特別喜悅聖靈初熟的果子,以及早年敬虔和虔誠的表現。那些只能像孩子一樣思想和說話的人,然而若他們思想和說話得好,神也會喜悅他們的嫩芽與花朵,並永不忘記他們幼年的恩情。#
(4)它必須像其他素祭一樣使用(第16節;比較第9節)。他要獻上所有的乳香;這是火祭。火和乳香似乎有特別的意義。#
[1.]火表示在我們一切宗教事奉中應有的靈裡熱切。在一切善事上,我們都必須熱心。對神的聖愛就是我們一切供物必須藉以獻上的火;否則它們在神面前就不是馨香的。#
[2.]乳香表示基督的中保和代求,藉此我們一切的事奉都得以馨香,並被薦於神恩慈的悅納。感謝神,我們有那實體,而這一切禮儀不過是影子;我們有那藏在這些葉子之下的果實。#
本章記有關於素祭的律法。一、其材料;或是生面粉加油和乳香(第1節),或是在爐中烤成的(第4節),或是在鐵鏊上作成的(第5、6節),或是在煎盤中作成的(第7節)。二、其處理方式,關於麵粉的(第2、3節),關於餅的(第8–10節)。三、關於它的一些特別規則,即酵和蜜絕不可採用(第11、12節),而鹽在素祭中絕不可省略(第13節)。四、關於獻初熟禾穗的律法(第14節),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