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利未記 8

本章向我們記述亞倫和他兒子們被莊嚴承聖,歸入祭司職分。一、此事公開舉行,會眾被召集同來作見證(第1–4節)。二、此事完全照著神的指定而行(第5節)

1.他們被洗淨並穿上衣服(第6–9、13節)#

2.帳幕和其中的器具受膏,然後祭司也受膏(第10–12節)#

3.為他們獻上贖罪祭(第14–17節)#

4.燔祭(第18–21節)#

5.承聖的公綿羊(第22–30節)#

6.這莊嚴禮儀持續七日(第31節),等等。#

亞倫和他兒子們的承聖(主前1490年)

利未記 8:1–13和合本(神版)
1耶和華曉諭摩西說:2「你將亞倫和他兒子一同帶來,並將聖衣、膏油,與贖罪祭的一隻公牛、兩隻公綿羊、一筐無酵餅都帶來,3又招聚會眾到會幕門口。」4摩西就照耶和華所吩咐的行了;於是會眾聚集在會幕門口。5摩西告訴會眾說:「這就是耶和華所吩咐當行的事。」6摩西帶了亞倫和他兒子來,用水洗了他們。7給亞倫穿上內袍,束上腰帶,穿上外袍,又加上以弗得,用其上巧工織的帶子把以弗得系在他身上,8又給他戴上胸牌,把烏陵和土明放在胸牌內,9把冠冕戴在他頭上,在冠冕的前面釘上金牌,就是聖冠,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10摩西用膏油抹帳幕和其中所有的,使它成聖;11又用膏油在壇上彈了七次,又抹了壇和壇的一切器皿,並洗濯盆和盆座,使它成聖;12又把膏油倒在亞倫的頭上膏他,使他成聖。13摩西帶了亞倫的兒子來,給他們穿上內袍,束上腰帶,包上裹頭巾,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

神曾在摩西初次同他在西奈山上時,吩咐摩西將亞倫和他兒子們分別為聖,歸入祭司職分,Exod 28 and 29.,在那裡我們也有關於如何行這事的詳細指示。現在這裡我們有,

I.命令的重複。在那裡所吩咐要行的事,這裡吩咐現在要行(第2、3節)。帳幕新近立起,若沒有祭司,就像燈臺沒有燈;關於獻祭的律法新近頒佈,但若沒有祭司便不能遵守;因為亞倫和他兒子們雖已被指名任此職分,卻不能供職,直到他們被承聖;然而這事又必須等到他們供職的地方預備好了、條例設立了以後,才可舉行,好叫他們一經承聖就能著手工作,並且知道他們受命,不只是為祭司職分的尊榮和利益,也是為祭司職分的事務。亞倫和他兒子們是摩西的近親,因此他若沒有進一步的命令,就不願將他們承聖,免得顯得他過於急切地把尊榮帶進自己的家。#

II.會眾被召集在門口,就是在帳幕的院子裡(第4節)會眾中的長老和首領,代表百姓全體,被召來參加;因為院子容不下以色列成千上萬的人,只能容納少數人。這事如此公開舉行,#

1.因為這是神與以色列之間一件莊嚴的事務;祭司要為人辦理屬神的事,被設立是為維持固定的往來,並處理百姓與神之間的一切事務;因此雙方都出現,在會幕門口承認這任命,是合宜的。#

2.這莊嚴禮儀的旁觀者,見了這景象,就不能不對祭司和他們的職分懷有極大的尊崇;在這樣可悲地傾向嫉妒和不滿的百姓中,這是必要的。那些親眼見證這裡所行之事的人,後來竟有人說,你們利未的子孫擅自專權太過,這實在奇怪;但若這事是暗中行的,他們又會說什麼呢?注意,傳道人公開受按立,plebe praesente:在普通百姓面前,照初期教會的慣例,是極合宜並且大有益處的。#

III.宣讀委任(第5節)摩西在這莊嚴禮儀中作神的代表,把他的命令擺在會眾面前:這是耶和華所吩咐當行的事。神曾在耶書侖中立他為王,使他的面容在全以色列人眼前發光;然而在神的敬拜中,凡不是神自己所吩咐的,他都不設立,也不指定。他交給他們的祭司職分,是他從主領受的。注意,凡服事聖事的人,都必須注目於神的命令,以此為他們的準則和憑據;因為惟有在遵守這命令時,他們才能期望被神承認並悅納。這樣,我們在一切宗教敬拜的行動中,都必須能夠說:這是耶和華所吩咐當行的事。#

IV.禮儀照神聖的規制施行。#

1.亞倫和他兒子們用水洗淨(第6節),表明他們如今應當潔淨自己,脫離一切有罪的性情和傾向,並從此以後常保自己純潔。基督用自己的血洗淨那些他使之成為歸於我們神的君王和祭司的人,使他們脫離罪(啟示錄 1:5、6);並且凡親近神的人,必須用清水洗淨(希伯來書 10:22)他們以前即便已經很潔淨,身上也看不見汙穢,仍必須被洗,為要表明他們從罪中得潔淨;他們的身體無論多麼潔淨,他們的靈魂卻被罪玷汙。#

2.他們穿上聖衣,亞倫穿上他的聖衣(第7–9節),這預表基督我們大祭司的尊榮;他的兒子們穿上他們的衣服(第13節),這預表基督徒的端莊,他們是屬靈的祭司。基督戴著審判的胸牌和聖冠;因為教會的大祭司也是她的先知和君王。一切信徒都穿上義袍,並以真理、決心和殷勤專注的腰帶束腰;他們的頭也如這裡的字所說,被美麗的裹頭巾或冠冕包裹,就是聖潔之美。#

3.大祭司受膏,並且看來聖物也在同一時候受膏;有人認為聖物先前已經受膏,但這裡提到它們受膏,是因為亞倫是用它們受膏的同一膏油受膏;然而這裡敘述的方式使人更有理由相信,這是在同一時候行的,並且用於使壇承聖的七日,與祭司承聖的七日是同時的。帳幕和它所有的器具,都由摩西用手指將一些膏油抹在其上(第10節),壇也是如此(第11節);這些要使金子和禮物成聖(馬太福音 23:17–19),所以它們自身必須這樣成聖;但他把膏油更豐盛地倒在亞倫頭上(第12節),以致流到他衣裳的下襬,因為他的受膏要預表基督受聖靈的膏,而聖靈賜給他不是有限量的。然而一切信徒也都領受了恩膏,這恩膏在他們身上留下不可磨滅的印記(約翰一書 2:27)#

利未記 8:14–30和合本(神版)
14他牽了贖罪祭的公牛來,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贖罪祭公牛的頭上,15就宰了公牛。摩西用指頭蘸血,抹在壇上四角的周圍,使壇潔淨,把血倒在壇的腳那裡,使壇成聖,壇就潔淨了;16又取髒上所有的脂油和肝上的網子,並兩個腰子與腰子上的脂油,都燒在壇上;17惟有公牛,連皮帶肉並糞,用火燒在營外,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18他奉上燔祭的公綿羊;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羊的頭上,19就宰了公羊。摩西把血灑在壇的周圍,20把羊切成塊子,把頭和肉塊並脂油都燒了。21用水洗了臟腑和腿,就把全羊燒在壇上為馨香的燔祭,是獻給耶和華的火祭,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22他又奉上第二隻公綿羊,就是承接聖職之禮的羊;亞倫和他兒子按手在羊的頭上,23就宰了羊。摩西把些血抹在亞倫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24又帶了亞倫的兒子來,把些血抹在他們的右耳垂上和右手的大拇指上,並右腳的大拇指上,又把血灑在壇的周圍。25取脂油和肥尾巴,並髒上一切的脂油與肝上的網子,兩個腰子和腰子上的脂油,並右腿,26再從耶和華面前、盛無酵餅的筐子裡取出一個無酵餅,一個油餅,一個薄餅,都放在脂油和右腿上,27把這一切放在亞倫的手上和他兒子的手上作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28摩西從他們的手上拿下來,燒在壇上的燔祭上,都是為承接聖職獻給耶和華馨香的火祭。29摩西拿羊的胸作為搖祭,在耶和華面前搖一搖,是承接聖職之禮,歸摩西的分,都是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30摩西取點膏油和壇上的血,彈在亞倫和他的衣服上,並他兒子和他兒子的衣服上,使他和他們的衣服一同成聖。

祭司職分之約必須藉著祭物立定,正如其他諸約一樣(詩篇 50:5)。基督也是這樣藉著獻上自己,一次永遠地被承聖。各種祭物都必須為祭司獻上,好叫他們以更溫柔、更關切的心,為百姓獻上禮物和祭物,憐憫無知的人和失迷的人,不輕看那些為他們獻祭的人,並記得他們自己也曾有人為他們獻祭,因為他們自己也是被軟弱所環繞的。

1.一隻公牛犢,就是最大的祭物,被獻為贖罪祭(第14節),好藉此成就贖罪,使他們不把先前身份中的罪咎帶進他們如今要披上的新身份裡。以賽亞被差遣作先知時,有話安慰他說,你的罪孽便除掉了(以賽亞書 6:7)。傳道人要向別人宣告罪得赦免,就應當殷勤,首先使自己確知自己的罪已得赦免。凡受託執行和好職事的人,必須自己先與神和好,好使他們為別人的靈魂辦理時,如同為自己的靈魂辦理一樣。#

2.一隻公綿羊被獻為燔祭(第18–21節)藉此他們把如今加在他們身上的這極大尊榮的榮耀歸給神,併為此向他獻上讚美,正如保羅感謝基督耶穌把他放在職事中(提摩太前書 1:12)。他們也表明把自己和他們一切的服事都奉獻給神的榮耀。#

3.另一隻公綿羊,稱為承聖的公綿羊,被獻為平安祭(第22節),等等。它的血一部分抹在祭司身上,抹在他們的耳、拇指和腳趾上,一部分灑在壇上;他這樣行,(可以說)是把他們嫁給壇,他們一生都必須在那裡侍立。關於這祭的一切禮儀,正如先前那些禮儀一樣,都是由神明明吩咐所指定的;並且,若我們把本章與 Exod 29 比較,就會發現這莊嚴禮儀的執行完全符合那裡的規條,毫無差異。因此,這裡如同我們先前關於帳幕及其器皿的記述一樣,一再重複說,照耶和華所吩咐摩西的。基督也是這樣,當他用自己的血使自己成聖時,在這事上注目於他父的旨意。父怎樣吩咐我,我就怎樣行(約翰福音 14:31;10:18;6:38)#

利未記 8:31–36和合本(神版)
31摩西對亞倫和他兒子說:「把肉煮在會幕門口,在那裡吃,又吃承接聖職筐子裡的餅,按我所吩咐的說:『這是亞倫和他兒子要吃的。』32剩下的肉和餅,你們要用火焚燒。33你們七天不可出會幕的門,等到你們承接聖職的日子滿了,因為主叫你們七天承接聖職。34像今天所行的都是耶和華吩咐行的,為你們贖罪。35七天你們要晝夜住在會幕門口,遵守耶和華的吩咐,免得你們死亡,因為所吩咐我的就是這樣。」36於是亞倫和他兒子行了耶和華藉著摩西所吩咐的一切事。

摩西行完了他在這禮儀中的本分,現在把亞倫和他兒子們留下來,叫他們儘自己的本分。

I.他們必須煮平安祭的肉,並在帳幕的院子裡吃;剩下的必須用火焚燒(第31、32節)這表明他們以感恩的心同意承聖:當神把以西結的使命交給他時,吩咐他吃書卷(以西結書 3:1、2)#

II.他們七日不可離開帳幕的院子(第33節)祭司職分既是一場美好的爭戰,他們就必須這樣學習忍受艱苦,並使自己擺脫今生事務的纏累(提摩太後書 2:3、4)。他們既已被分別為聖歸於服事,就必須全然獻身於此,並且專心常常從事這事。基督的使徒們也是這樣被指定等候父所應許的(使徒行傳 1:4)。在這段為他們承聖所指定的時間裡,他們每日都要重複第一日所獻的同樣祭物(第34節)。這顯明律法祭物的不完全;因為它們不能除罪,所以常常重複獻上(希伯來書 10:1、2),但這裡重複七次(完全的數目),因為它們預表那一次的獻祭,就是使那些成聖的人永遠完全的獻祭。這工作持續七日;因為它是一種創造:這時間是為尊榮安息日而指定的;很可能,安息日是這七日的最後一日,他們要在六日中為此預備。他們晝夜侍立(第35節),我們也當如此常常思想神的律法(詩篇 1:2)他們侍立,為要守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每一個人都有一項囑託要守,有一位永恆的神要榮耀,有一個不朽的靈魂要預備,有必要的本分要履行,有我們的世代要服事;並且每日謹慎守這囑託,必須成為我們的關切,因為這是主我們主人所吩咐的,他不久就要就此召我們交賬;若我們忽略,就要冒最大的危險。要守它,使你們不至死亡;背棄所託付給我們的信任,就是死亡,永遠的死亡;藉著思想這一點,我們必須被保守在敬畏之中。最後,我們得知(第36節)亞倫和他兒子們行了一切所吩咐的事。這樣,他們的承聖就完成了;這樣,他們在百姓面前立下榜樣,準確順服如今新近頒佈的獻祭律法,然後他們就能更合宜地教導百姓。這樣,平安之約(民數記 25:12)、生命和平安之約(瑪拉基書 2:5)就與亞倫和他兒子們立定了;但在他們承聖所用的一切禮儀之後,仍有一點批准之事被保留下來,作為基督祭司職分的尊榮和確立,就是:他們成為祭司不是憑著誓言,基督卻是憑著誓言(哈巴谷書 7:21),因為這樣的祭司和他們的祭司職分都不能長存,但基督的祭司職分是永久而不改變的。#

福音的傳道人被比作那些在壇前供職的人,因為他們辦理聖事(哥林多前書 9:13),他們是神向百姓所發的口,也是百姓向神所發的口,是基督所設立、要在教會中持續到世界末了的牧師和教師:那指向福音時代的應許中所說的,似乎就是指他們(以賽亞書 56:21),我要從他們中間取人為祭司,為利未人。沒有人可以自己取得這尊榮,惟有那經過察驗被發現由神的靈以恩賜和恩典給他穿戴並膏抹、使他有資格擔此職分的人,才可以得著;他也必須存心完全獻身於這服事,然後藉著道和禱告(因為凡事都是這樣成聖的),並藉著那些專心於道和禱告之人按手,被分別出來擔任這職分,並被舉薦給基督作僕人,給教會作管家和嚮導。凡這樣莊嚴奉獻給神的人,不應離開他的服事,而應一生忠心持守其中;那些這樣行,並繼續在道理和教訓上勞苦的人,應當被看為配受加倍的敬奉,比舊約祭司所受的加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