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使徒行傳 4

在回顧前兩章時,我們看見使徒行了許多美事;我曾納悶,文士、法利賽人和祭司長究竟怎樣了,為何沒有出來反駁、反對他們,如同他們素來對待基督自己那樣;他們起初必是因聖靈的傾倒而大為困惑,以致一時啞口無言!但我發現我們並沒有失去他們;他們的力量又重新集結,這裡便有他們與使徒的一場衝突;因為福音從起初就遭遇反對。這裡,

I.彼得和約翰奉祭司的命令被捕,下在監裡(第1–4節)#

II.他們受大公會一個委員會審訊(第5–7節)#

III.他們勇敢地承認所作的事,並向逼迫他們的人傳講基督(第8–12節)#

IV.逼迫他們的人既不能回答他們,就命令他們緘默,威脅他們若繼續傳福音,便要加以處置,隨後釋放他們(第13–22節)#

V.他們藉著禱告求神,使他們已經經歷過的恩典進一步運行(第23–30節)#

VI.神以他與他們同在的明顯憑據,在外在和內在兩方面都認可他們(第31–33節)#

VII.信徒在聖愛中同心合意,對窮人的施捨更加寬廣,教會比從前更為興旺,歸榮耀給基督(第33–37節)#

彼得和約翰被囚。

使徒行傳 4:1–4和合本(神版)
1使徒對百姓說話的時候,祭司們和守殿官,並撒都該人忽然來了。2因他們教訓百姓,本著耶穌,傳說死人復活,就很煩惱,3於是下手拿住他們;因為天已經晚了,就把他們押到第二天。4但聽道之人有許多信的,男丁數目約到五千。

我們在這裡看見天國的利益得以成功推進,黑暗的權勢卻顯露出來,要阻止它們。基督的僕人無論多麼堅決,撒但的差役總是懷著惡意;所以撒但的差役無論多麼懷著惡意,基督的僕人都當堅決。

I.使徒彼得和約翰繼續作工,並沒有徒然勞苦。聖靈使傳道人能儘自己的本分,也使百姓能盡他們的本分。#

1.傳道人忠心傳遞基督的教訓:他們對百姓說話,對一切在聽見範圍內的人說話(第1節)。他們所說的與眾人都有關係,並且是公開、當眾說的。他們教訓百姓,仍舊教訓百姓知識;教訓尚未信的人,使他們知罪歸正;也教訓已經信的人,使他們得安慰、被堅固。他們藉著耶穌傳講死人復活。死人復活的教義,#

(1.)在耶穌身上得到了證實;他們證明耶穌基督已經從死裡復活,是首先、也是首要從死裡復活的(第26章第23節)。他們傳講基督的復活,作為他們如此行的憑據。或者,#

(2.)他為所有信徒保證了這事。死人復活包含將來狀態的一切福樂。他們藉著耶穌基督傳講這事,因這事可藉著他得著(腓立比書 3:10、11),也惟獨藉著他得著。他們並不干預國事,只專心於自己的職分,向百姓傳講以天國為終向、以基督為道路(見第17章第18節)。#

2.聽道的人歡喜接受它(第4節)聽道的人中有許多信了;不是所有人;或許不是大多數;但有許多人,數目約五千,此外還有我們先前所讀的三千人。看福音怎樣擴展;這是聖靈傾倒的果效。傳道人雖然受逼迫,道卻得勝;因為教會受苦的日子,有時正是她成長的日子:她幼年時的日子便是如此。#

II.祭司長和他們一黨如今起來抵擋他們,竭力要壓碎他們;他們的手一時被捆住,心卻絲毫沒有改變。現在這裡要注意,#

1.那些出來敵對使徒的是誰。他們是祭司;你可以確信,首先,他們一直是基督和他福音的死敵;他們為自己的祭司職分所起的嫉妒,不下於凱撒為自己的君權所起的嫉妒;他們不能容忍一個他們以為是自己對手的人,如今被傳為祭司,正如當他自己作先知傳道時一樣。他們又有守殿官同在;據推測,他是羅馬官員,管理駐紮在安東尼亞樓、為守衛聖殿而設的軍營:所以這裡仍有猶太人與外邦人同謀敵對基督。撒都該人也熱心反對他們;他們否認靈的存在和將來的狀態。“人會驚訝,”巴克斯特先生說,“像撒都該人那樣的唯物之徒,為何會作如此兇暴的禁言者和逼迫者。若沒有來世,別人的盼望又能傷害他們什麼呢?但在敗壞的靈魂中,一切官能都被損壞。一個瞎子至今也會有惡毒的心和殘忍的手。”#

2.他們對使徒傳道所持的態度:他們因使徒教訓百姓就很煩惱(第2節)。福音教義被傳講;被如此公開、如此大膽地傳講;以及百姓如此樂意聽從,都使他們煩惱。他們原以為,既已使基督受了如此羞辱的死,他的門徒從此便會羞於、懼於承認他,百姓也必對他的教訓存著不可克服的成見;如今看見自己的預料落空,他的福音非但沒有失勢,反而擴展,就使他們惱怒。惡人看見便要煩惱(詩篇 112:10)。他們所煩惱的,正是他們本當歡喜的,也是天使所歡喜的。以基督國度的榮耀為愁苦的人,處境是悲慘的;因為那國度的榮耀既是永遠的,他們的愁苦也必隨之永遠。他們因使徒藉著耶穌傳講死人復活而煩惱。撒都該人因死人復活被傳講而煩惱;因為他們反對那教義,不能忍受聽見來世,尤其不能忍受它有如此充分的證實。祭司長因他們藉著耶穌傳講死人復活而煩惱,因這會使他得榮耀;他們雖然自稱反對撒都該人而相信死人復活,卻寧願放棄那重要的信條,也不願讓它被傳講、被證明是藉著耶穌而成的。#

3.他們對使徒進行了何等程度的處置(第3節)他們下手拿住他們(即他們的僕役和差官奉命如此行),把他們押在監中,交給合宜的官員看守至第二天;他們此時不能審問他們,因為已經到了黃昏,卻也不願延遲到第二天以後。看神怎樣逐步訓練他的僕人受苦,以較輕的試煉預備他們承受更大的;如今他們只抵擋到受捆綁的地步,後來卻要抵擋到流血。#

彼得和約翰在公會前受審。

使徒行傳 4:5–14和合本(神版)
5第二天,官府、長老,和文士在耶路撒冷聚會,6又有大祭司亞那和該亞法、約翰、亞歷山大,並大祭司的親族都在那裡,7叫使徒站在當中,就問他們說:「你們用什麼能力,奉誰的名做這事呢?」8那時彼得被聖靈充滿,對他們說:9「治民的官府和長老啊,倘若今日因為在殘疾人身上所行的善事查問我們他是怎麼得了痊癒,10你們眾人和以色列百姓都當知道,站在你們面前的這人得痊癒是因你們所釘十字架、 神叫他從死裡復活的拿撒勒人耶穌基督的名。11他是你們匠人所棄的石頭,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12除他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13他們見彼得、約翰的膽量,又看出他們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就希奇,認明他們是跟過耶穌的;14又看見那治好了的人和他們一同站著,就無話可駁。

我們在這裡看見彼得和約翰在宗教法庭的審判官面前受審,是因他們傳講一篇有關耶穌基督的道,又奉他的名行了一件神蹟。他們把這控為罪狀,而這原是他們所能向神或向人作的最好服事。

I.這裡設立了法庭。看來是為此事特意召開的特別法庭。注意,#

1.法庭開庭的時間(第5節);第二天;不像基督在他們面前受審時是在夜間,因為他們對此案似乎不如對那案那樣急切;若他們開始緩和,那也很好。然而他們只延至第二天,不再延長;因為他們急於使二人緘默,不願失去時間。#

2.開庭的地點:在耶路撒冷(第6節);正是在那裡,他告訴門徒,他們必須預備像他先前在那地方一樣受苦。這裡似乎是加重他們罪惡的一點:在耶路撒冷,在救贖尚未來到以前有那麼多人仰望救贖的地方,救贖來到時卻有更多人不肯看顧它。這忠信的城何竟變為妓女(見馬太福音 23:37)!基督預見耶路撒冷自取迷失,就觀看那城,為它哀哭。#

3.法庭的審判官。#

(1.)他們的一般特徵:他們是官長、長老和文士(第5節)。文士是有學問的人,前來與使徒辯論,希望駁倒他們。官長和長老是有權勢的人;若不能回答他們,便以為總可以找出某種緣故使他們緘默。若基督的福音不是出於神,就不能開闢道路,因為世界的學問和權勢都與它為敵,既有文士的學院,也有長老的法庭。#

(2.)其中最顯要之人的名字。這裡有亞那和該亞法,是這次逼迫的首領;亞那是公會的主席,該亞法是大祭司(雖然這裡也這樣稱亞那),並且是審判之家的父。看來亞那和該亞法輪流執行大祭司的職分,年復一年。這二人最積極地敵對基督;那時該亞法作大祭司,如今亞那作;但無論如何,他們二人同樣惡毒地敵對基督和他的福音。人以為約翰是亞那的兒子;約瑟夫稱亞歷山大為當時一個顯赫人物。又有其他大祭司的親族;他們既倚賴他,又對他有所盼望,必定隨他說、投票隨他敵對使徒。權勢大的親屬,若不善良,已使許多人落入網羅。#

II.囚犯被傳訊(第7節)#

1.他們被帶到審判席前;他們叫二人站在當中,因為公會是圍坐成圈,凡在法庭有事的人都站在或坐在他們中間(路加福音 2:46),萊特富特博士如此說。這樣,經上所說的便應驗了:惡人的會眾環繞我(詩篇 22:16)。他們如蜂子圍繞我(詩篇 118:12)。他們坐在四周。#

2.他們問的問題是:“你們用什麼能力,奉誰的名作這事?你們憑什麼權柄作這些事?”(這正是他們曾問他們夫子的問題,馬太福音 21:23):“誰委任你們傳這樣的教義,又授權你們行這樣的神蹟?你們沒有從我們得著憑據或許可,因此必須向我們交代,你們的憑據從何而來。”有人以為這問題出於一種荒謬觀念,以為只要念出某些名字便能行奇事,如第19章第13節。猶太趕鬼的人曾使用耶穌的名。如今他們想知道二人醫治時使用了什麼名,因而也想知道他們傳道時竭力高舉什麼名。他們很清楚二人傳耶穌、死人復活,又藉著耶穌醫治病人(第2節);但仍問他們,為要煩擾他們,並試探能否從他們口中得出看來有罪的話。#

III.他們所作的申辯,其目的與其說是為自己辯白、保全自己,不如說是要高舉他們夫子的名和尊榮;他曾告訴他們,被帶到諸侯和君王面前,會使他們有機會向原本不能接近的人傳福音,並要對那些人作見證(馬可福音 13:19)。注意,#

1.這申辯由誰擬定:它是聖靈所指示的;聖靈使彼得比從前更適合這場合。使徒以聖潔的不顧自己保全之心,專意傳講基督,正如他在這樣的情形中指示他們去作;於是基督便向他們應驗他的應許,在那時刻聖靈要賜給他們當說的話。基督忠心的辯護者絕不會缺少指示(馬可福音 13:11)#

2.這申辯是向誰提出的:彼得仍是主要發言人,他稱法庭的審判官為民間的官長和以色列的長老;因為有權者的邪惡並不剝奪他們的權柄,但他們所受託的權柄本當促使他們脫離邪惡。“你們是官長和長老,應當比別人更明白時代的徵兆;不可反對你們按職分的本分所當接納、推進的事,就是彌賽亞的國度。你們是以色列;神的百姓;的官長和長老;若誤導他們,使他們走錯路,就要有許多事可交代。”#

3.這申辯是什麼:乃是一個鄭重的聲明,#

(1.)他們所作的是奉耶穌基督的名,這直接回答了法庭所問的問題(第9、10節)“我們今日若因在那殘疾人身上所行的一件善事;任何人都必承認這是善事;而受審,被當作犯人傳來交代,原文就是這個意思;若這就是拘押的理由、控告的事項;若人問我們他是怎樣、或藉著誰得了痊癒,我們已有預備好的回答,且就是我們給百姓的回答(第3章第16節),我們也要向你們重說,因為這是我們堅持的。你們這些假稱不知道此事的人,都當知道;不但你們,也要以色列眾百姓都知道,因為他們都關乎知道這事:這人站在你們面前痊癒,是藉著耶穌基督的名,藉著那寶貴、有能力、得勝、超乎萬名之上的名,藉著你們輕蔑地稱為拿撒勒人耶穌、你們;官長和百姓;所釘十字架、神從死裡復活並提升到最高尊榮和權柄的那一位;正是藉著他,這人痊癒地站在你們面前,是主耶穌能力的一座紀念碑。”這裡,#

[1.]他為自己和同工醫治瘸子的事辯白。這是一件善事;對那曾乞討卻不能做工謀生的人是恩惠;對聖殿和進去敬拜的人也是恩惠,因為他們如今免受這常常乞丐的喧嚷和呼喊。“如今,若我們為這件善事被追究,就沒有理由羞愧(彼得前書 2:20;第4章第14、16節)。應當羞愧的,是那些因這事使我們受患難的人。”注意,善人因行善而受惡待,並非新事。Bene agere et male pati vere Christianum est:行善而受苦,是基督徒的分。#

[2.]他將這善事一切的稱讚和榮耀都歸給耶穌基督。“這人得醫治,是藉著他,不是藉著我們自己的任何能力。”使徒不求為自己建立勢力,也不求借此神蹟贏得法庭的好感;而是說:“只要主獨自被高舉,我們怎樣都不要緊。”#

[3.]他控告審判官自己是殺害這耶穌的人:“他就是你們所釘十字架的;你們自己看將如何交代。”為要使他們信基督;他的目的不下於此;他努力使他們為罪自責,為那一項人以為最能使良心驚醒的罪自責;就是他們置基督於死地。任憑他們如何領受,彼得絕不放過任何機會告訴他們此事。#

[4.]他見證基督的復活,作為最有力證明基督、駁倒逼迫他之人的見證:“他們釘死了他,神卻叫他從死裡復活;他們奪去了他的生命,神卻再賜給他;你們進一步反對他的權益,結果也不會更好。”他告訴他們,神叫他從死裡復活;他們羞於拿自己向百姓散佈的那愚昧說法來回答他,說他的門徒夜間來把他偷走了。#

[5.]他向所有旁觀者傳講這事,使他們傳給所有鄰舍;又命令從最高到最低的各種人,要自擔風險地留意這事:“你們一切在場的人都當知道;無論以色列眾百姓分散在哪裡,也必都知道,儘管你們竭力要壓下、消滅對此事的認識:如萬神之神耶和華知道,以色列也必知道,全以色列都必知道,神蹟是奉耶穌的名行的;不是把這名當作咒語反覆唸誦,乃是信它為神向人啟示恩典與善意。”#

(2.)這耶穌的名,就是他們奉以行事的權威之名,是我們惟一可以得救的名。他從這個特別實例轉而說明,他們所傳的教義和所行的神蹟,並非要建立一個特別宗派或黨派,使人可以隨己意加入或不加入,如哲學家的宗派和猶太人中的宗派那樣;乃是藉此批准、堅立了一項神聖的制度,所有人都極其關乎順服它,進入它的範圍。這並非無關緊要的事;人必須信這名、求告這名,乃是絕對必要的。#

[1.]我們按對神的本分並順服他的旨意,都有責任如此(第11節)“這就是你們匠人所棄的石頭;你們是民間的官長和以色列的長老,本當是建造教會的人,也自稱如此,因為教會是神的房屋。有一塊石頭提供給你們,放在這建築最主要的地方,作使全座建築完全倚靠的主要柱石;但你們棄絕了它,不肯使用它,丟在一旁,好像除了作踏腳石再無用處;但這石頭如今已成了房角的頭塊石頭。神已經使你們所棄絕的這耶穌復起,又藉著使他坐在自己的右邊,使他既作房角石,又作頭塊石頭,成為合一的中心和能力的泉源。”彼得很可能選用這引文,是因為不久之前基督曾用它回答祭司長和長老關於他權柄的質問(馬太福音 21:42)。聖經是我們屬靈爭戰中經過驗證的武器;所以我們當持守它。#

[2.]為自己的益處,我們也有責任如此。若不在這名中避難,以它為我們的避難所和堅固臺,我們便滅亡了;因為我們只能藉著耶穌基督得救,若不永遠得救,便永遠滅亡(第12節):除他以外,別無拯救。正如沒有別的名能醫治有病的身體,也沒有別的名能拯救有罪的靈魂。“現在所有人惟有藉著他,惟有領受、接納他的教訓,才能盼望得救。因為世上沒有別的宗教,甚至摩西所傳的宗教,也不能使那些如今在傳講此道時不進入此道的人得救。”哈蒙德博士如此說。這裡注意,第一,我們的救恩是我們最主要的關切,是最應貼近我們心的事:從忿怒和咒詛中被救出,並恢復到神的恩眷和福福中。第二,我們的救恩不在我們自己裡面,也不能藉著自己的任何功德或力量得著;我們能毀滅自己,卻不能拯救自己。第三,在人間有許多名字自稱是拯救的名,其實並不是;宗教中有許多制度自稱能建立神與人之間的和好和交通,卻不能做到。第四,惟有藉著基督和他的名,才能從神得著我們救恩所必需的恩惠,我們的服事也才能蒙神悅納。這就是基督之名的尊榮:它是我們必須藉以得救的惟一之名,是我們向神一切祈求中惟一可以懇求的名。這名是賜下的;神已指定它,並且白白賜給我們,是無可估量的恩惠。它是在天下賜下的。基督不但在天上有大名,在天下也有大名;因為他在上界和下界都有一切權柄。它是在人間賜下的,賜給需要救恩、瀕於滅亡的人。我們可以藉著他的名得救,即藉著他那“耶和華我們的義”之名;我們不能藉著別的名得救。那些不認識基督、也沒有實際信心,卻按自己所有的光而活的人,能在何等程度上蒙神恩待,並非我們所當斷定的。但我們知道,凡這等人所得的任何救恩之恩,都是因基督的緣故,惟獨為他的緣故;所以仍然除他以外別無拯救。“我加給你名號,你雖不認識我”(以賽亞書 45:4)#

IV.因這申辯,法庭在控告中陷入的困境(第13、14節)此時便應驗了基督所作的應許:他要賜給他們口才和智慧,是一切敵人所不能駁倒、抵擋的。#

1.他們不能否認醫治瘸子既是一件善事,又是一個神蹟。那人同彼得和約翰站在那裡,若有需要,隨時可以證實那醫治;他們無話可駁(第14節),不能證明它是假的,也不能貶低它。幸而那日不是安息日,否則他們便會以此反對這事。#

2.他們雖有一切威儀和權勢,卻不能壓倒彼得和約翰。這神蹟並不下於醫治瘸子的神蹟;因為這些祭司曾是何等殘酷嗜血地敵對基督的名;足以使任何為他出面的人戰慄;又因為那些門徒近來曾何等膽怯軟弱地為他辯護,尤其彼得,曾因怕一個愚蠢的使女而不認他;然而如今他們看見彼得和約翰的膽量(第13節)他們的神情中很可能有非同尋常、極令人驚異之處;他們不但沒有被官長嚇倒,反而大膽地面對並震懾他們;他們額上有威嚴,眼中有光彩,聲音中有命令人的力量,即使不令人懼怕也是如此。他們堅心如同堅石,正如先知所說(以賽亞書 50:7;以西結書 3:9)。基督忠心承認者的勇氣,常常使殘酷逼迫他們的人困惑。現在,#

(1.)我們在這裡得知,什麼增加了他們的驚異:他們看出二人原是沒有學問的小民。他們向使徒本人,或彼此,或別人查問,發現他們出身卑微,生在加利利,原是漁夫,沒有受過學問教育,從未上過任何大學,未曾在任何拉比腳前受教,也從未出入宮廷、軍營或學院;不僅如此,若此時同他們談自然哲學、數學或政治的任何問題,或許會發現他們對此一無所知;然而若同他們談彌賽亞和他的國度,他們便說得如此清楚、有憑據、篤定,如此切題、流利,又如此熟悉與此有關的舊約聖經,以致坐在審判席上最有學問的法官也不能回答他們,更不能與他們交鋒。他們是無知的人:idiotai,即平民,沒有任何公共身份或職務的人;所以他們驚異二人竟有如此高的宣稱。他們是“愚人”(這個詞有此意):他們輕看二人,彷彿只是全然無知的人,對他們本無所期待;所以看見他們有如此自由的言論,便覺得驚異。#

(2.)我們得知,什麼在很大程度上使他們的驚異消退:他們認明二人是跟過耶穌的;他們自己很可能曾在聖殿看見二人同耶穌在一起,如今想起曾見過他們;或是他們的僕役或身邊的人告訴他們,因為他們不願讓人以為自己曾留意過這樣卑微的人。但當他們知道二人曾跟過耶穌,與他交往,侍候他,並在他門下受訓練,他們就知道該將他們的膽量歸因於什麼;不但如此,他們在屬神之事上的膽量,已足以顯明他們曾在誰那裡受教育。注意,凡曾藉著交談和交通與耶穌同在、留心他的道、奉他的名禱告、紀念他的死和復活的人,在凡事上都當行事為人,使與他們交往的人認明他們是跟過耶穌的;這使他們如此聖潔、屬天、屬靈、喜樂;這使他們如此超越這世界,又以另一世界充滿他們。人從他們臉上的光彩,就可以知道他們曾在山上。#

彼得和約翰的決心。

使徒行傳 4:15–22和合本(神版)
15於是吩咐他們從公會出去,就彼此商議說:16「我們當怎樣辦這兩個人呢?因為他們誠然行了一件明顯的神蹟,凡住耶路撒冷的人都知道,我們也不能說沒有。17惟恐這事越發傳揚在民間,我們必須恐嚇他們,叫他們不再奉這名對人講論。」18於是叫了他們來,禁止他們總不可奉耶穌的名講論教訓人。19彼得、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 神,這在 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吧!20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不能不說。」21官長為百姓的緣故,想不出法子刑罰他們,又恐嚇一番,把他們釋放了。這是因眾人為所行的奇事都歸榮耀與 神。22原來藉著神蹟醫好的那人有四十多歲了。

我們在這裡看見彼得和約翰在公會前受審的結果。他們如今得勝而出,因為他們必須逐步訓練承受苦難,以較輕的試煉預備承受更大的。他們如今不過是與步兵同跑;以後我們將看見他們與馬賽跑(耶利米書 12:5)

I.這裡是法庭對此事的商議和決議,以及他們隨後的處置。#

1.囚犯奉命退下(第15節)他們吩咐二人退出公會,極願擺脫他們(因為他們的話直刺自己的良心),又不願二人聽見那些從他們口中被迫說出的承認;但二人雖未從他們口中聽見,我們卻在這裡有記錄。他們對基督仇敵的計謀是在秘密的結黨中進行;他們挖得很深,好像要向耶和華隱藏自己的謀略。#

2.這事引起了辯論:他們彼此商議;請每個人自由說出自己的意見,並就這重要事務提出建議。此時聖經便應驗了:君王一同商議,要敵對耶和華並他的受膏者(詩篇 2:2)。所提出的問題是:我們當怎樣辦這兩個人呢?(第16節)若他們肯順服真理使人信服、使人服從的能力,要說當怎樣待這兩個人本是容易的。他們本應把二人安置在議會的首位,接受他們的教訓,奉主耶穌的名受二人的洗,並與他們相交。但人若不肯被勸去作自己當作的事,就不足怪他們時時不知該作什麼。基督的真理,人若照著當有的態度接待它們,便不會給他們帶來任何煩惱或不安;但若他們以不義壓制它們(羅馬書 1:18),就會發現它們是一塊沉重的石頭,使他們不知如何處置(撒迦利亞書 12:3)#

3.他們最後在兩件事上作了決議:#

(1.)使徒因所作的事受懲罰並不安全。他們很願意這樣作,卻沒有膽量這樣作,因為百姓擁護他們的事,並極力稱讚這神蹟;他們如今同從前一樣敬畏百姓,從前他們因怕百姓,不敢下手拿基督。由此可見,群眾對我們救主的呼喊乃是被強迫或被操縱的,潮流很快又回到原來的河道。如今他們因著百姓,找不出怎樣懲罰彼得和約翰,也找不出什麼藉口。他們知道懲罰他們是不義的事,因此本應因懼怕神而受到約束;但他們只把它看作危險的事,所以只因懼怕百姓而受約束。因為,#

[1.]百姓確信這神蹟是真的;這是顯著的神蹟,gnoston semeion:眾所周知的神蹟;眾所周知,他們是奉基督的名作這事,而基督自己先前也常作同樣的事。這是基督能力的一個已知實例,也是他教訓的證據。這是一個大神蹟,並且為證實他們所傳的教訓而行(因為它是一個記號),這事向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都顯明瞭:這是普遍接受的看法,而且神蹟行在聖殿門口,人人都注意到了;他們自己雖有一切詭詐和厚顏無恥,也不能否認這是真神蹟;若否認,人人都會嘲笑他們。他們很容易向自己的良心否認它,卻不能向世人否認它。福音的證據是不可否認的。#

[2.]他們又進一步,不但確信神蹟是真的,而且眾人都為所行的事榮耀神。即使那些沒有因這事被勸服而信基督的人,仍因它是給一個窮人的憐憫、給他們國家的榮耀而深受感動,不能不為此讚美神;即使自然宗教也教導他們這樣作。若祭司因眾人所榮耀神的事懲罰彼得和約翰,他們便會失去在百姓中的一切影響,被棄絕為神與人共同的仇敵。因此,他們的忿怒必被用來讚美神,其餘的忿怒也必受約束。#

(2.)然而,為著將來,使他們緘默仍是必要的(第17、18節)他們不能證明他們說過或作過什麼錯事,卻要求他們不可再說、不可再作所作的事。他們一切的關切,只在於基督的教訓不可在百姓中傳得更廣;彷彿那醫治人的制度是一場已經開始的瘟疫,必須止住其傳染。看地獄的惡意如何與天上的旨意爭戰:神要基督的知識傳遍全世界,祭司長卻要它不可再傳開;坐在天上的那一位必嗤笑他們。如今,為防止這教訓進一步傳開,#

[1.]他們吩咐使徒絕不可再傳講它。要憑他們的權柄立法(他們以為每一個以色列人在良心上都必須服從),禁止任何人奉耶穌的名講論或施教(第18節)。我們沒有發現他們說明為什麼基督的教訓必須壓制;他們不能說它是虛假的、危險的,或有任何惡劣的傾向;他們又羞於承認真正的原因,就是它見證他們的假冒為善和邪惡,並震動他們的暴政。然而,Stat pro ratione voluntas:他們除自己的意志以外,不能提出任何理由。“我們嚴嚴地吩咐並命令你們,不但不可公開傳這教訓,而且從今以後不可奉這名對任何人說話,連私下對任何一個人也不可說”(第17節)。沒有什麼比使忠信的傳道人緘默、把作世上光的人放在鬥底下,更能服事魔鬼的國度。#

[2.]若他們這樣作,就威嚇他們,嚴嚴地威嚇他們:他們須自擔風險。若他們這樣作,這法庭必以為自己受了極大的冒犯,他們必落在它的不悅之下。基督不但吩咐他們向一切受造之物傳福音,也應許必支持他們這樣作,併為此賞賜他們。如今這些祭司不但禁止傳福音,且威嚇要把它當作滔天大罪來懲罰;但那些知道如何正確估量世上威嚇的人,縱然那是它所吐出的殺戮威嚇(第9章第1節),也不懼怕。#

II.這裡是囚犯勇敢地決意繼續他們的工作,儘管這法庭已有決議,並且他們宣告這決意(第19、20節)彼得和約翰不必彼此商議來知道對方的心意(因為二人都受同一位聖靈推動),卻立刻意見相同,共同作答:“在神面前,聽從你們過於聽從神是否合理;神是你們和我們都要向他交賬的,我們訴諸你們自己,你們判斷吧;因為我們不能停止向各人講論我們所看見、所聽見、自己所充滿並受託要宣揚的事。”蛇的靈巧本會指引他們緘默;雖不能憑著無虧的良心應許不再傳福音,他們卻不必告訴官長他們會傳。然而獅子的勇敢卻指引他們如此蔑視迫害者的權柄和惡意。他們實際上告訴官長,他們決意繼續傳道,並以兩件事為自己辯護:#

1.神的命令:“你們吩咐我們不可傳福音;他卻吩咐我們傳,把它作為託付交給我們,要求我們憑著忠誠忠心地分派它;如今我們必須順從誰,神還是你們?”他們在此訴諸一條communes notitiæ:自然律中既定而公認的準則:若人的命令與神的命令相沖突,神的命令必須居先。英國普通法有一條規則,若任何法令制定得與神的律法相反,便是無效的。沒有什麼比聽從軟弱、易錯、同為受造物和同為臣民的人,過於聽從無限智慧聖潔、我們的創造者和至高主宰、也是我們眾人都要向他交賬的審判者,更為荒謬。這情形如此明顯、毫無爭議且不證自明,以致我們敢把它留給你們自己判斷,雖知道你們已有偏見。你們能以為,在神面前,為服從人的禁令而違背神聖的命令是對的嗎?真正正確的,乃是在神面前正確的;因我們確信他的審判按真理而行,所以我們應當以此治理自己。#

2.他們良心的確信。即使他們沒有從天上得著這樣明確的命令去傳基督的教訓,他們也不能不講論,且公開講論他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事。他們如以利戶一樣,滿有這事,裡面的靈催迫他們;他們必須說話,好得舒暢(約伯記 32:18、20)#

(1.)他們感到它在自己身上的影響,知道它給他們帶來何等有福的改變,把他們帶入一個新世界,因此不能不講論它;那些感受過基督教訓能力、嘗過其甘甜、自己深受其感動的人,最能講論基督的教訓;它在他們骨中如火(耶利米書 20:9)#

(2.)他們知道它對別人何等重要。他們關切地看著將亡的靈魂,知道他們惟有藉著耶穌基督才能逃避永遠的滅亡,因此必忠心警告他們,指示他們正路。這些乃是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事,因此必忠心警告他們,指示他們正路。這些乃是惟有我們所看見、所聽見的事;所以若我們不宣揚,誰會呢?誰能呢?我們既知道主的恩惠,也知道主的可畏,就勸人;基督的愛和靈魂的愛催迫我們(哥林多後書 5:11、14)#

III.這裡是囚犯獲釋(第21節)他們進一步威嚇他們,以為已經把他們嚇住,隨後就釋放他們。有許多人被他們恐嚇而順服其不義的法令;他們知道怎樣以革除教籍使人畏懼(約翰福音 9:22),還以為能在使徒身上有與在別人身上同樣的影響;但他們錯了,因為使徒曾與耶穌同在。他們威嚇他們,這就是他們如今所作的一切:作完這事便釋放他們。#

1.因他們不敢違背百姓;百姓為所行的事榮耀神,若他們因使徒作這事而懲罰使徒,百姓本會準備好(至少他們這樣以為)把他們從座位上拉下來。正如掌權者按著神的設立,成為惡人的威嚇和約束;百姓有時也按著神的護理,成為惡劣掌權者的威嚇和約束。#

2.因他們不能否認神蹟:因為(第22節)這顯出醫治神蹟的人已經四十多歲。因此,#

(1.)這神蹟就更大,因他從母腹裡就是瘸腿的(第3章第2節)。他年紀越長,病根越深,也越難醫治。若那些年歲已長、久習於惡的人,得醫治而脫離屬靈上向善的無能,又脫離他們邪惡的習慣,神聖恩典的能力就越發在其中被顯大。#

(2.)這事的真實性也有更好的證實;因為那人已經四十多歲,他便能像基督所醫治的瞎子一樣,在被問時為自己作證(約翰福音 9:21)#

使徒回到同伴那裡;使徒虔誠的祈求。

使徒行傳 4:23–31和合本(神版)
23二人既被釋放,就到會友那裡去,把祭司長和長老所說的話都告訴他們。24他們聽見了,就同心合意地高聲向 神說:「主啊!你是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25你曾藉著聖靈,托你僕人—我們祖宗大衛的口,說:外邦為什麼爭鬧?萬民為什麼謀算虛妄的事?26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也聚集,要敵擋主,並主的受膏者。27希律和本丟·彼拉多,外邦人和以色列民,果然在這城裡聚集,要攻打你所膏的聖僕耶穌,28成就你手和你意旨所預定必有的事。29–30他們恐嚇我們,現在求主鑑察,一面叫你僕人大放膽量講你的道,一面伸出你的手來醫治疾病,並且使神蹟奇事因著你聖僕耶穌的名行出來。」31禱告完了,聚會的地方震動,他們就都被聖靈充滿,放膽講論 神的道。

我們目前不再聽見祭司長在釋放彼得和約翰之後作了什麼,卻當留意這兩位見證人。這裡我們看見,

I.他們回到弟兄們中間,就是使徒和傳道人,也許還有一些私下的基督徒(第23節)二人既被釋放,就到自己的人那裡去;他們當時或許正為他們憂慮地聚集禱告,如第12章第12節所記。二人一得自由,就到他們舊日的朋友那裡,回到他們的教會團契中。#

1.雖然神大大尊榮他們,召他們出來作他的見證人,又使他們如此好地履行職責,他們卻沒有因所受的尊榮而自高,也不以為自己因此高過弟兄,仍到自己的人那裡去。恩賜或功用的任何長進,都不應使我們以為自己高過聖徒相通的職責或特權。#

2.雖然仇敵嚴嚴威嚇他們,企圖拆散他們的結連,嚇他們離開所共同從事的工作,他們仍到自己的人那裡去,並不懼怕官長的忿怒。他們既被釋放,若退到內室中花些時間敬虔禱告,也能得安慰;但他們是在公開職位上的人,所求的不應那麼多是自己的個人滿足,而是公眾的益處。基督的跟從者在同伴中行得最好,只要那是他們自己的同伴。#

II.他們向眾人報告所經過的事:他們把祭司長和長老對他們所說的一切都報告出來,毫無疑問也加上神的恩典使他們能怎樣回答,以及審訊如何結束。他們把這事告訴眾人,#

1.好叫眾人知道,在工作的進程中,對人和對神各當期待什麼。對人可期待一切可怕的事,對神卻可期待一切鼓勵人的事;人會竭盡所能壓倒他們,神卻會有效地照顧並扶持他們。這樣,主裡的弟兄就會因他們的捆鎖和經歷越發放膽(腓立比書 1:14)#

2.好把這事記載在教會歷史中,使後世得益,尤其為堅固我們關於基督復活的信心。在某些情形中,對頭的沉默,幾乎等於對頭的同意和見證。這些使徒當面告訴祭司長,神已使耶穌從死人中復活;他們雖是一群人聚在一起,卻沒有膽量否認,反倒以所能想像最愚蠢、最偷偷摸摸的方式,吩咐使徒不可向任何人說起這事。#

3.好叫眾人如今可與他們一同祈禱和讚美;藉著這樣的同心合意,神就更得榮耀,教會也更得造就。因此,我們應當把與我們有關的神的護理,以及他與我們同在的經歷,告訴弟兄,使他們可在其中幫助我們承認神。#

III.他們在這事上的禱告:他們聽見祭司無力的惡意和受苦者有力的勇氣,就召集同伴去禱告:他們同心合意地高聲向神禱告(第24節)。這並不是說可以設想他們都在同一時刻說同樣的話(儘管他們都受同一位聖靈感動,或許可能如此),而是一個人代表其餘的人高聲向神禱告,其餘的人與他同心;hymothymadon:一心一意(這詞的意思如此);他們的心隨他而去,故此雖只有一人說話,眾人都在禱告;一人高聲禱告,眾人同他一致地舉起心來,實際上就是向神高聲禱告;因為思想在神面前如同言語。摩西曾向神呼求,我們卻找不到他所說的一句話。如今在這莊嚴地向神禱告中,我們看見,#

1.他們敬拜神為世界的創造者(第24節)他們一心一意,因而實際上同聲榮耀神(羅馬書 15:6)。他們說:“主啊,惟有你是神;Despota,你是我們的主人和至高統治者”(這詞的意思如此),“你是神;是神,不是人;是神,不是人手所造之物;是萬有的創造者,不是人幻想的受造物。你是造天、地、海、上界、下界及其中一切受造物的神。”我們基督徒藉此與異教徒有別:他們敬拜自己所造的神,我們卻敬拜造我們和全世界的神。我們開始禱告,如同開始信經一樣,承認神是全能的父、天地和一切有形無形之物的創造者,乃是十分適當的。使徒那時雖充滿了世界得救的奧秘,卻沒有忘記或忽略世界創造的歷史;因為基督教的本意,是堅固並改進自然宗教的真理和教訓,不是使其黯然失色或將其擠掉。神的僕人在作工和受苦之時,得著極大的鼓勵,就是他們所事奉的是造萬物的神,因此他掌管他們的年日和一切有關他們的事件,並能在一切困難中堅固他們。若我們將這榮耀歸給他,便可從中得安慰。#

2.他們藉著思想舊約中預言彌賽亞國度初立於世時必遭這般反對的經文,使自己與當前的護理相調和(第25、26節)。造天地的神,不可能在他的旨意上遭遇任何有效的反對,因為無人敢;至少無人能得勝地;與他爭辯或抗衡。是的,經上這樣寫著;他這樣藉著他僕人大衛的口說,又這樣藉著他的筆寫;由此可見,大衛是詩篇第二篇的作者,因此很可能也是第一篇以及其他未歸給別人的詩篇的作者,雖其標題沒有他的名字。因此,這不應使他們驚奇,也不應使任何接受其教訓的人沮喪,因為經必須應驗。詩篇 2:1、2 曾預言:#

(1.)外邦人會向基督和他的國發怒,因設立這國會推倒外邦人的神,並抑制外邦人的邪惡。#

(2.)百姓會設想一切可用來反對它的事,要使其教師緘默,使其臣民蒙羞,並壓碎其一切利益。若事情的結果顯明為虛妄,那也不是設想這些事者的功勞。#

(3.)尤其是地上的君王會起來反對基督的國,彷彿他們嫉妒(雖無須如此)它會干預他們的權力、侵奪他們的特權。最蒙神聖護理恩待和尊榮、最應為神作事的地上君王,竟是神聖恩典的陌生人和仇敵,作最多反對神的事。#

(4.)掌權者會聚集攻擊神和基督;不只是權力集中於個人的君王,凡權力在眾多掌權者、議會和元老院手中的地方,他們也聚集起來,商議並制定法令攻擊主和他的基督:攻擊自然宗教和啟示宗教。人所作反對基督的事,神看作是反對自己而作的。基督教不但沒有君王和掌權者的眷顧與支持的優勢(既沒有他們的權力,也沒有他們的錢財),反而受他們反對和攻擊;他們聯合起來要壓倒它,然而它仍然前進。#

3.他們陳述那些預言如今怎樣在掌權者敵對基督的仇恨和惡意中應驗。所預言的,我們看見已經應驗(第27、28節)。這的確如此:確實如此,明顯到不能否認;而且在此顯出這預言的真實性:希律和彼拉多兩位羅馬總督,連同外邦人(在他們指揮下的羅馬兵丁),又連同以色列民(猶太人的官長和受其影響的群眾),聚集結黨攻擊你所膏的聖僕耶穌。有些抄本又加上一個情形,en te polei sou taute:在你這聖城裡;在一切地方中,他最該在這裡受到歡迎。但他們所作的,正是你手和你旨意預先定意必成的。請看這裡:#

(1.)神關於基督智慧而聖潔的旨意。他在此被稱為孩童耶穌,如同他幼年時被稱為的那樣(路加福音 2:27、43),表明即使在他被高舉的狀態中,也不以他為我們所作的降卑為恥,並且仍舊心裡柔和謙卑。在他榮耀的高峰中,他仍是神的羔羊和孩童耶穌。但他是聖潔的孩童耶穌(他被稱作“那聖者”,如路加福音 1:35 所記),又是你的聖僕;這詞兼有兒子與僕人的意思,paida sou。他是神的兒子;然而在救贖的工作中,他作為他父的僕人行事(以賽亞書 42:1)“我的僕人,我所扶持的。”他是神所膏的,既為這使命具備資格,又蒙召承擔它;因此稱為主的基督(第26節)。這也說明他們何以如此狂暴猛烈地攻擊他:因為神膏了他,而他們決意不讓位,更不順服他。掃羅嫉妒大衛,因為他是耶和華所膏的。非利士人聽見大衛受膏,就上來尋索他(撒母耳記下 5:17)如今膏基督的神,按著這膏立定意他身上當成的事。他受膏是要作救主,因此定意他必作祭物,為罪成就贖罪。他必須死;所以他必須被殺;卻不可由自己的手;所以神以智慧預先定意要藉誰的手成就。必須藉著那些要把他當作罪犯和惡人對待之人的手;所以既不能藉天使的手,也不能藉善人的手成就;他必須像約伯一樣被交在罪人的手中(第16章第11節)。又如大衛被交給示每,使他受咒詛(撒母耳記下 16:11)“耶和華吩咐他的。”神的手和他的旨意定意了這事:他的意志和智慧。神的手,嚴格說來是指他施行的能力,在這裡用來指他的旨意和定旨,因為在他,說與作不像在我們那裡是兩回事。他的手和他的旨意總是一致;因為耶和華喜歡的,他都作成。哈蒙博士以為這句話中神的手定意了這事,是暗指贖罪日大祭司在兩隻公山羊上掣籤(利未記 16:8);他舉起恰巧握有歸耶和華之籤的手,那籤落在其上的羊便立刻被獻為祭;這籤的安排乃出於耶和華(箴言 16:33)。這樣,神的手定意了所當作的事,即基督當成為被殺的祭物。或者,若我可以提出一個猜想,這裡說神的手定意,或許不是指神行動的手,而是指他書寫的手,如約伯記 13:26:“你按罪狀刑罰我”;神的定旨被稱為寫在真理書上的(但以理書 10:21),關於基督的事也寫在書卷上(詩篇 40:7)。這是神的手所寫的,是他的手按著他的旨意所寫。委任狀是在他手下發出的。#

(2.)執行這設計所用的邪惡不聖潔的工具;他們本無此意,心中也不這樣想。彼拉多和希律、外邦人和猶太人,彼此原來不和,卻聯合攻擊基督。神藉著他們所作的服事自己的旨意,絕不能成為他們作這事時惡意和邪惡的任何藉口,正如神使殉道者的血成為教會的種子,絕不減輕其流血迫害者的罪。罪並不因神從其中帶出善而少為惡;反而神因此更得榮耀,當神的奧秘完成時,這事必顯明如此。#

4.他們就當前情形的祈求。仇敵聚集攻擊基督,那麼他們如此攻擊他的傳道人也不足為奇:門徒不能高過先生,也不可期待更好的待遇;但他們既受這樣凌辱,便祈求,#

(1.)求神察看仇敵的惡意:“主啊,現在求你鑑察他們的威嚇”(第29節)。求你鑑察他們,如你在前所引的詩篇中被說為鑑察他們(詩篇 2:4);當他們想要掙開他的捆綁、脫去他的繩索時,坐在天上的必發笑,主必嗤笑他們;於是錫安的處女、錫安的女子,甚至可藐視大君王、亞述王無力的恐嚇(以賽亞書 37:22)“現在,主啊”;ta nyn,“現在”一詞特別有力,表明仇敵的權勢最放肆、最具威嚇時,正是神為他百姓顯現的時候。他們不規定神當作什麼,只像希西家一樣把自己交託給他(以賽亞書 37:17)“耶和華啊,求你睜眼而看;你知道他們所說的,你察看奸惡和毒害(詩篇 10:14);我們向你申訴,求你鑑察他們的威嚇,或捆住他們的手,或轉變他們的心;讓他們已釋放出來的忿怒讚美你,其餘的忿怒求你約束”(詩篇 76:10)。若我們受不義的威嚇而忍耐承受,可以把案情陳明在主面前,交託給他,就得安慰。#

(2.)求神藉著他的恩典維持他們的心志,激勵他們愉快地繼續作工:“求你叫你僕人大放膽量講你的道”,雖祭司和官長吩咐他們緘默。注意,在受威嚇的時期,我們所關切的不應那麼多是患難可以避免,而是無論遇見什麼患難,都能愉快堅定地繼續盡本分、作工作。他們的禱告不是:“主啊,鑑察他們的威嚇,驚嚇他們,塞住他們的口,使他們滿面羞愧”;而是:“求你鑑察他們的威嚇,激勵我們,開我們的口,使我們的心充滿勇氣。”他們不祈求:“主啊,如今工作既已危險,給我們一個體面退下來的機會”;而是:“主啊,賜我們恩典,繼續作工,不懼怕人的臉面。”當注意,#

[1.]那些奉神差遣傳遞信息的人,應當放膽傳達;以一切膽量、完全言論的自由,不因任何人被冒犯而回避宣告神全備的旨意,也不懷疑自己所說的或說這話必蒙支持。#

[2.]人當求神賜能力,以膽量講他的道;那些渴慕神聖幫助與鼓勵的人可以倚靠這些,也當靠著主耶和華的力量出去並繼續前行。#

[3.]仇敵的威嚇,本是要使我們的手軟弱、趕我們離開工作,反應當激勵我們以更多的勇氣和決心作工。那些與基督爭戰的人尚且如此大膽;我們既屬他,就不該如此畏縮,豈不羞愧嗎?#

(3.)求神仍賜他們行神蹟的能力,以證實他們所傳的教訓;他們發現,瘸子得醫治這事大大促成他們的成功,也必大大促進他們更進一步的工作:“主啊,求你賜我們膽量,同時伸出你的手來醫治。”注意,沒有什麼比神與忠信傳道人同在的憑據,以及神聖能力與他們同工,更使他們在工作上放膽。他們祈求,#

[1.]求神伸出他的手,醫治人的身體和靈魂;否則他們伸出手,無論是傳道(以賽亞書 65:2),還是醫治(第9章第17節),都是徒然。#

[2.]求神蹟奇事因著聖僕耶穌的名行出來,這對百姓會有說服力,對仇敵會使他們羞慚。基督已應許賜他們行神蹟的能力,為證實他們的使命(馬可福音 16:17、18);然而他們仍必須為此祈求;即使已經有了,也必須求其持續。基督自己也必須求,便必賜給他。當注意,他們在這一請求中所求的是基督的尊榮,叫奇事因耶穌、聖僕耶穌的名行出來,他的名必得一切榮耀。#

IV.神對這篇禱告所賜的恩慈回應,不在言語上,乃在能力上。#

1.神給他們一個記號,表明他們的禱告蒙了悅納(第31節)他們禱告以後(或許他們中有許多人照著規矩,逐一接連禱告(哥林多前書 14:31)),並且完成了當日的事工之後,他們聚集之處就震動了;有一陣強而有力的風,正如聖靈傾倒在他們身上時那樣(第2章第1、2節),震動了房屋;這時那房屋就是他們禱告的殿。這地方的震動,是要使他們心生敬畏,喚醒並提高他們的期待,又給他們一個可感覺的憑據,知道神實在與他們同在:也許還是要使他們想起那預言(哈該書 2:7)“我要震動萬國;我必使這殿滿了榮耀。”這是要叫他們看見,他們有何等理由更敬畏神,於是便會較少懼怕人。那震動這地方的,能使那些威嚇他僕人之人的心也如此戰兢;因為他折斷王子的靈,使地上的君王都懼怕。地方震動,是要叫他們的信心堅立而不搖動。#

2.神賜給他們更多的聖靈,這正是他們所祈求的。他們的禱告毫無疑問是蒙悅納的,因為得了應允:他們都比從前更多地被聖靈充滿;藉此,他們不但受到鼓勵,也得了能力,放膽講說神的道,不懼怕人驕傲傲慢的臉色。聖靈不但教導他們說什麼,也教導他們怎樣說。那些一向領受聖靈能力的人,仍然需要聖靈新鮮的供應,隨其服事中各種不同的情形而定。他們在公會前被聖靈充滿(第8節),如今又在講壇上被聖靈充滿;這教導我們,要照著每日職分的需要,實際倚賴神的恩典;每逢新的機會,我們都需要用新油膏抹。正如在神的護理中,在神的恩典中也是如此:我們不但總的來說生活、存留,並且在每一件特別的行動上都行動(第17章第28節)。我們在這裡看見那應許得以成就的實例:神要把聖靈給求他的人(路加福音 11:13);因為他們被聖靈充滿,乃是禱告蒙應允的結果。我們也看見如何運用這恩賜的榜樣;凡得著這恩賜的人,都當如此:有了就使用,使用就更多得著。當他們被聖靈充滿時,便大有膽量講說這道;因為聖靈的恩賜是給各人的,叫人得益處。才幹必須用來經營,不可埋藏。當他們發現主耶和華以他的靈幫助他們時,便知道自己必不至蒙羞(以賽亞書 50:7)#

教會的興盛;門徒的慷慨。

使徒行傳 4:32–37和合本(神版)
32那許多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沒有一人說他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都是大家公用。33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眾人也都蒙大恩。34內中也沒有一個缺乏的;因為人人將田產房屋都賣了,把所賣的價銀拿來,35放在使徒腳前,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36有一個利未人,生在塞浦路斯,名叫約瑟,使徒稱他為巴拿巴(巴拿巴翻出來就是勸慰子)。37他有田地,也賣了,把價銀拿來,放在使徒腳前。

這些經文給我們概略描繪了這真正原始教會的精神和情形;這是一幅時代的概觀:那個幼稚和純真的時代的圖景。

I.門徒彼此親愛。看哪,信的人都是一心一意的,這是何等美善,何等可悅(第32節);他們中間沒有不和,也沒有分爭。這裡要留意,#

1.信的人有許多;即使在耶路撒冷,就是祭司長惡毒影響最強之處,一日有三千人歸正,另一天有五千人歸正;此外,天天有人加給教會;毫無疑問,他們都受了洗,並承認信仰;因為那賜使徒勇氣傳講基督信仰的同一位聖靈,也賜他們勇氣承認這信仰。注意,教會的增長就是她的榮耀,信的人數目眾多,勝於他們的質素。如今,當靈魂這樣如雲彩飛入她的懷中,又如鴿子飛到她的窗戶那裡時,教會便發光,她的光已經來到(以賽亞書 60:1、8)#

2.他們都是一心一意的。雖然人數很多,極其眾多,年齡、性情和境況各不相同;他們在世上或許在信主以前彼此全不相識,然而當他們在基督裡相會時,便親密熟識,如同彼此相識多年一般。他們歸正以前,或許曾屬於猶太人中不同的宗派,或曾因世俗事務有所爭執;但如今這些全都忘記並放下了;他們在基督的信仰上同心,並且既都歸於主,便在聖潔的愛中彼此聯合。這是基督留給門徒、臨死所賜彼此相愛的命令,以及他為他們所作、願他們都合而為一的臨終禱告所結的福果。我們有理由認為,他們按著居所分成幾個會眾或敬拜的聚會,各自在所屬的牧者之下;然而這並沒有引起嫉妒或不安,因為他們仍是一心一意;他們愛別會眾的人,正如愛本會眾的人一樣真誠。當時是這樣;當聖靈從高處傾倒在我們身上時,我們也不可絕望,以為不能再見到這樣光景。#

II.傳道人以大有力量和成效繼續他們的工作(第33節)使徒大有能力,見證主耶穌復活。他們所傳的教義乃是基督的復活:這是一件事實,不但用來證實基督聖潔宗教的真理,而且若加以適當解釋和闡明,並從中引出恰當的結論,便可作為基督徒一切本分、特權和安慰的總綱。正確明白並善加運用基督的復活,就會使我們進入宗教的大奧秘。使徒以之見證復活的大能力,可能是指,#

1.他們傳揚並承認這教義時所表現的大力、熱心和勇氣;他們不是輕聲細語、猶疑不定地傳講,乃是活潑堅決地傳講,像那些自己對其真理深信不疑,又熱切盼望別人也如此的人。或者,#

2.指他們為證實這教義所行的神蹟。他們以大能的作為,見證基督的復活;神自己也在他們裡面作見證。#

III.主我們神的榮美照在他們和他們一切所行的事上:眾人都蒙大恩,不只是眾使徒,乃是一切信徒;charis megale:含有極大意味的恩典(宏大而極其非凡的恩典)臨到他們眾人。#

1.基督將豐盛的恩典傾倒在他們身上,以大能裝備他們,使他們足以承擔重大的服事;這恩典從高處、從上頭臨到他們。#

2.他們一切所說所行,都有這恩典顯明的果子,叫他們得尊榮,並蒙神悅納,因為在他眼中看為極其寶貴。#

3.有些人認為,這也包括他們在百姓中所蒙的恩寵。人人都看見他們身上有一種美麗和卓越,便尊重他們。#

IV.他們對窮人非常慷慨,並且向這世界是死的。這和其他任何事一樣,都是神恩典在他們裡面的重大明證,也同樣使他們蒙百姓尊重。#

1.他們並不堅持所有權;即使孩童似乎也對所有權有感覺和嫉妒,世俗的人更以此誇耀,正如拉班(創世記 31:43)說:“凡你所看見的都是我的”;又如拿八(撒母耳記上 25:11)說:“我的餅和我的水。”這些信徒專心盼望另一個世界的產業,因此這些在他們看來如同無有。沒有一人說他所擁有的東西有一樣是自己的(第32節)。他們並沒有廢除所有權,卻是對此漠不關心。他們不以驕傲和虛榮的方式,說自己所有的是自己的,藉以誇耀或倚靠它。他們不說那是自己的,因為他們在心意上已經為基督撇下一切,並且常常等候著,要因持守他而被剝奪一切。他們不說有什麼是自己的;因為我們所能稱為自己的,只有罪。我們在世上所有的,與其說是自己的,不如說是神的;我們從他得著,必須為他使用,也要向他交賬。沒有人說自己所有的是自己的,idion:他所特有的;因為他樂意分給人,甘心與人分享,也不願獨自吃自己的食物;凡從自己和家人所需之外有餘的,他貧窮的鄰舍都可以取用。有產業的人不急於積蓄,乃很樂意施用;他們甘願自己儉省,來幫助弟兄。他們既這樣鬆開對世上財富的手,難怪他們都是一心一意;因為 meum;我的,與 tuum;你的,乃是大爭端的製造者。人固守自己的,並貪求超過自己所有的,就是戰爭和爭鬥的根源。#

2.他們大有慈惠,以致實際上凡物公用;因為(第34節)他們中間沒有一個缺乏的,人人都得到供應。那些原先靠公眾賙濟維持生活的人,轉作基督徒後很可能被排斥在外;因此教會照顧他們是合宜的。既有許多窮人接受福音,也有一些富人能夠供養他們;神的恩典使這些富人樂意如此。多收的沒有餘,乃因他們所有餘的,是為那些少收的,使他們沒有缺乏(哥林多後書 8:14、15)。福音使萬物公用,卻不是允許窮人搶奪富人,乃是指定富人救濟窮人。#

3.他們中許多人賣了產業,為慈善籌集基金:凡有田產房屋的,都賣了(第34節)。萊特富特博士推算,這一年是猶太民族的禧年,即第五十年(自他們一千四百年前定居迦南以來的第二十八次);所以那年所賣之物,直到下一個禧年才歸回,田地當時便值好價錢,賣這些田地就能籌得更多的錢。如今,#

(1.)這裡告訴我們,他們怎樣處置這樣籌得的錢:他們放在使徒腳前——交由使徒按他們認為合宜的方式分配;使徒大概也從其中得供給;不然他們從何而得呢?要留意,使徒要人把錢放在他們腳前,是表明他們聖潔地輕看世上的財富;他們認為,錢放在腳前,比存在手中或懷裡更為合宜。既放在那裡,就不是積存起來,乃由適當的人照各人所需用的分給各人。分配公共賙濟時,應當極其謹慎,#

[1.]要給那些有需要的人;就是因年老、幼小、疾病、身體殘疾、心智能力不足、缺少聰明或勤奮、逆境、損失、受壓迫,或家庭負擔沉重,而不能為自己謀得足夠生活的人。凡因這些緣故或其他任何緣故,確實有需要,又沒有自己的親屬幫助他們的人;尤其是那些因行善併為無虧良心作見證而陷於缺乏的人;都應當受到照顧和供給;所施予的,也當有審慎的運用,使這對他們最有益處。#

[2.]要不偏待人,不看人的外貌,照各人的需要,給每一個原定受惠的人。施行慈惠與執行公義一樣,有一條規則,即 ut parium par sit ratio:需要同樣迫切、配得同樣相等的人,應得到同樣的幫助;慈惠應當與需要相稱相合,正如這個詞所表明的。#

(2.)這裡特別提到一個在這慷慨慈惠上出眾的人:就是後來保羅的同工巴拿巴。要留意,#

[1.]這裡所記他的事蹟(第36節)他的名字是約瑟;他屬利未支派,因為在散居的猶太人中有利未人;他們很可能主持會堂的敬拜,並按那支派的本分,教導他們認識主的美善。他生在塞浦路斯,離耶路撒冷很遠;他的父母雖是猶太人,卻在那裡定居。這裡指出,使徒在他與他們同工之後為他改了名字。他很可能是七十個門徒之一;並且隨著他在恩賜和恩典上增長,漸漸出眾,受到使徒尊重;使徒為表示對他的重視,便給他起名巴拿巴:預言之子(這個名稱本義如此),因為他領受了非凡的預言恩賜。但希臘派猶太人(格勞秀斯說)稱禱告為 paraklesis,因此這裡就譯作這個詞:勸勉之子(有些人這樣譯),即有極佳醫治和勸服才能的人;我們在第11章第22–24節看見一個例子。安慰之子(我們這樣讀),即自己常常行在聖靈的安慰中:一個喜樂的基督徒;這使他的心寬廣,能向窮人施慈惠;或者指他在安慰主的子民、向受傷和困擾的良心說平安上很出眾;他在這方面有令人讚歎的才幹。使徒中有兩個人稱為半尼其:雷子(馬可福音 3:17);但他們中間卻有一位安慰之子。各人都有自己不同的恩賜。彼此不可論斷,反要彼此相助;讓一人查驗傷口,然後讓另一人醫治並包扎它。#

[2.]這裡記載他的慈惠,以及他對公共基金的極大慷慨。這事特別被指出,是因他後來在神的教會中服事卓著,尤其是在把福音傳給外邦人的事上;又為免人以為這出於他對本國人的惡意,這裡便記載他對猶太歸信者的仁厚。或者提及這事,是因為它如同一張先出的牌,作了別人的榜樣:他有田地,究竟是在他出生的塞浦路斯,還是在他現在居住的猶太地,或在別處,並不確定;但他賣了,不是要在別處買來獲利,乃真像一個利未人,知道以色列的主神是他的產業,便輕看地上的產業,不願再受它們纏累,把錢拿來,放在使徒腳前,作慈惠之用。這樣,他既預定作福音的傳道人,就使自己脫離今生的事務;他把賣田的錢放在使徒腳前,在賬目的結算上毫無損失,因為他自己實際上也藉著聖靈的話被列在使徒中:“要為我分派巴拿巴和掃羅,去作我召他們所作的工。”(第13章第2節)這樣,他因尊重使徒為使徒,就得了使徒的賞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