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马太亨利全本圣经注释 在互动阅读器中打开

利未记 5

本章以及下一章的一部分,是关于愆祭的。它与赎罪祭的差别,不在于祭物本身以及办理祭物的方式有多大不同,而在于献祭的缘由不同。二者都是为罪赎罪而设;但前者较为一般,后者则适用于若干特定情形。请看这里所说的:I. 关于罪愆。若有人犯罪,1. 在被起誓命令时隐瞒自己所知的事(第1节)。2. 摸了不洁之物(第2、3节)。3. 起誓(第4节)。4. 侵占圣物(第14–16节)。5. 犯任何软弱之罪(第17–19节)。还有其他一些情形,也要献这些祭,第6章第2–4节;第14章第12节;第19章第21节(民数记 6:12);II. 关于愆祭,1. 取自羊群(第5、6节)。2. 取自飞鸟(第7–10节)。3. 取自细面(第11–13节);但主要是一只无残疾的公绵羊(第15节),等等。

赎罪祭之律(主前1490年)

1 若有人犯罪,听见叫人起誓的声音,他本是见证人,无论是看见了或知道了;若他不说出来,就要担当他的罪孽。2 或者有人摸了任何不洁之物,无论是不洁走兽的尸体,或是不洁牲畜的尸体,或是不洁爬物的尸体,而这事向他隐藏;他也就不洁,并且有罪。3 或者他摸了人的不洁,无论是什么不洁,是人会因此被玷污的,而这事向他隐藏;等他知道了,他就有罪。4 或者有人起誓,用嘴唇说要行恶,或要行善,无论人用誓言说出的是什么,而这事向他隐藏;等他知道了,他就在这些事中的一件上有罪。5 他在这些事中的一件上有罪的时候,就要承认他在那事上犯了罪;6 并且他要为他所犯的罪,把他的愆祭带到主面前,就是从羊群中取一只母的,或是一只羊羔,或是一只山羊羔,作为赎罪祭;祭司要为他所犯的罪替他赎罪。

I. 这里所设想的过犯有:1. 一个人在作为见证人起誓,要说真话、全真话、除此之外不说别的时,却隐瞒真情。犹太人的审判官有权命人起誓,不但命见证人起誓,如同我们中间所行的,也命被怀疑的人起誓(这与我们法律的一条规则相反,即没有人有义务控告自己),这从大祭司命我们的救主起誓可见一斑;他因此作答,虽然此前一直沉默(马太福音 26:63、64)。现在(第1节),若有人犯罪(也就是一个人,因为魂就是此人),若他听见叫人起誓的声音(也就是若他受命起誓,凭临到他身上的主的誓言,见证他所知道的,列王纪上 8:31),在这样的情形中,若他因为怕得罪一个曾经是他朋友或可能成为他仇敌的人,而拒绝作证,或只作部分证词,他就要担当自己的罪孽。那是一个沉重的担子;若不采取某种方法将它除去,就会使人沉入最低的地狱。听见咒诅的(也就是这样受命起誓的)而不揭发的(也就是压下自己的证据,不说出来的),他与罪人同伙,并且恨恶自己的魂(见箴言 29:24);凡在任何时候被召出来作见证的人,都当思想这条律法,在自己的证据上坦率而公开,并且谨防支吾曲避。主的誓言是神圣之事,不可轻慢戏弄。2. 一个人摸了任何在礼仪上不洁之物(第2、3节)。若一个人因这样的触摸而被污染,仍轻率地进入圣所,或者他忽略照律法洗净自己,那么他就要看自己是在罪责之下,并必须带来他的供物。虽然他摸不洁之物只招致礼仪上的污秽,但他忽略照律法洗净自己,却是疏忽或轻视的一种表现,因而招致道德上的罪责。若起初这事向他隐藏,然而等他知道了,他就有罪。注意,神一藉着他的灵使我们的良心为任何罪或本分而受责备,我们就必须立即顺从这责备,并追随它,好像那些不以承认自己先前错误为耻的人。3. 轻率起誓。若一个人用誓言约束自己,要做或不做某事,而后来他履行誓言或证明是不合法的,或证明是行不通的,因此他便从这义务中被释放;然而他仍必须带来供物,为他如此轻率起誓的愚妄赎罪,正如大卫起誓要杀拿八一样。那时他就必须在使者面前说那是错误(传道书 5:6)。他将在这些事中的一件上有罪(第5章第4节);若他不履行誓言,就有罪;然而,若誓言的内容是恶的,若他履行,也有罪。有些人因自己的轻率和愚昧,使自己陷入这样可怜的两难境地;无论他们走哪一边,他们的良心都受伤,罪迎面盯着他们,他们就这样悲惨地被自己口中的话语缠住。这比那些麻风病人的两难更可悲:“若我们静坐,就死;若我们行动,也死。”事先的智慧和警醒会防止这些困境。

II. 如今在这些情形中,1. 犯罪者必须承认自己的罪,并带来他的供物(第5、6节);若这供物没有伴随着悔罪的认罪和谦卑求赦的祷告,就不蒙悦纳。请注意,认罪必须是具体的,就是他在那事上犯了罪;大卫的认罪就是如此(诗篇 51:4),我行了这恶;亚干的认罪也是如此(约书亚记 7:20),我如此如此行了。诡诈藏在笼统之中;许多人会笼统承认自己犯了罪,因为这是人人都必须承认的,所以对他们并非任何具体的责备;但要承认自己在这事上犯了罪,他们就太顾惜自己的体面而不肯承认。然而,要确知自己得赦免,并为将来抵挡罪而得到充分装备,途径就是在我们悔罪的认罪中具体陈明。2. 祭司必须为他赎罪。正如赎罪若没有他的悔改就不蒙悦纳,他的悔改若没有赎罪也不能使他称义。因此,在我们与神和好之事上,基督的部分和我们的部分都是必需的。

7 若他不能带来一只羊羔,就要为他所犯的罪,把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带到主面前作为他的愆祭;一只作赎罪祭,另一只作燔祭。8 他要把它们带到祭司那里;祭司要先献那作赎罪祭的,把它的头从颈项上拧下来,却不可把它撕断;9 又要把赎罪祭的一些血洒在坛的旁边;其余的血要挤在坛的底部;这是赎罪祭。10 他要照规矩献第二只作燔祭;祭司要为他所犯的罪替他赎罪,他就必蒙赦免。11 但若他不能带来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那么那犯罪的人就要为他的供物带来一伊法十分之一的细面作赎罪祭;不可把油倒在其上,也不可把乳香放在其上,因为这是赎罪祭。12 然后他要把它带到祭司那里,祭司要取出一满把,就是作为记念的部分,照献给主的火祭烧在坛上;这是赎罪祭。13 祭司要为他在这些事中的一件上所犯的罪替他赎罪,他就必蒙赦免;剩下的要归祭司,如同素祭一样。

这里为神百姓中的穷人作了安排,也为他们在罪责感之下平息良心作了安排。那些不能带来羊羔的人,可以带一对斑鸠或两只雏鸽作为赎罪祭;不但如此,若有人极其贫穷,以至每逢有需要时连这些也不能置备,他们可以带一小量细面,而这也要蒙悦纳。这样,赎罪祭的费用就降得比任何别的祭都低,为要教导我们,没有人的贫穷会成为他得赦免之路上的拦阻。众人中最贫穷的,只要不是他们自己的过错,也可以有人为他们赎罪。这样,穷人就蒙福音化;没有人可以说,他没有足够之物来承担前往天堂旅程的费用。现在,

I. 若犯罪者带来两只鸽子,一只要献为赎罪祭,另一只献为燔祭(第7节)。请注意,1. 在他献燔祭,就是为尊荣和赞美神的祭以前,他必须先献赎罪祭,以便赎罪。我们必须先留心使我们与神相安,然后才可以期望我们为他荣耀所作的服事蒙悦纳。赎罪祭必须为燔祭开路。2. 在赎罪祭,就是成就赎罪的祭之后,燔祭随之而来,作为对神所赐大怜悯的承认,因为他设立并悦纳了赎罪。

II. 若他带来细面,其中一把要献上,但不可加油,也不可加乳香(第11节);这不仅因为油和乳香会使这祭对穷人过于昂贵,而这祭原是为安慰他们而设,也是因为这是赎罪祭;因此,为显明所献之祭所对应的罪是可憎的,这祭不可因油而使味觉感到可喜,也不可因乳香而使嗅觉感到可喜。供物的不可口,是要表明犯罪者绝不可再像从前那样品味他的罪。神藉这些祭说话:1. 向那些已经得罪他的人说安慰的话,使他们不至绝望,也不至在自己的罪孽中消耗;而是既然这样为他们与神和好,他们就可以在他里面有平安。2. 同样也说警戒的话,叫他们不要再得罪他,记得赎罪是何等昂贵而麻烦的事。

愆祭之律(主前1490年)

14 主对摩西说,15 若有人犯了罪愆,并因无知在主的圣物上犯罪;那么他就要为他的罪愆,把羊群中一只无残疾的公绵羊带到主面前,按你用银舍客勒,就是按圣所的舍客勒所估定的价值,作为愆祭。16 他要为他在圣物上所造成的损害作赔偿,并要另加五分之一,交给祭司;祭司要用愆祭的公绵羊为他赎罪,他就必蒙赦免。17 若有人犯罪,行了主的诫命所禁止不可行的任何事;虽然他不知道,仍然有罪,并要担当他的罪孽。18 他要把羊群中一只无残疾的公绵羊,按你所估定的价值,带到祭司那里作为愆祭;祭司要为他在其中误犯而不知道的无知替他赎罪,他就必蒙赦免。19 这是愆祭;他确实得罪了主。

到目前为止,本章所给的吩咐,是关于那些既是赎罪祭又是愆祭的祭,因为它们两种名称都用(第6节)。这里我们有关于那些真正且特别是愆祭的律法;这些祭是为补赎得罪邻舍的罪愆而献,也就是我们通常称为过犯的那些罪。现在,对他人所造成的损害,或是在圣物上,或是在普通事物上;前者的律法在这些经文中,后者则在下一章开头。若一个人在主的圣物上造成损害(如第16节所说),他由此就得罪了祭司,就是主的仆役;他们受托照管这些圣物,并从中得益。如今,若一个人无意中把任何献给神的东西转为他用,或据为己用,就要带来这祭;例如,假设他无知地使用了十一奉献,或初熟之物,或牲畜头生的,或(从第22章第14–16节看来,这里主要所指的应当是)吃了祭物中那些归给祭司的部分;这就是罪愆。这里设想这是因错误或遗忘而行,是因为缺少谨慎或热心;因为若是故意行的,并轻视律法,犯者就要无怜悯地死去(希伯来书 10:28)。但在疏忽和无知的情形中,这祭就被设立;摩西被告知:1. 若罪愆显明确实存在,必须怎样行。犯罪愆的人必须把供物带给主;凡那些纯粹为愆祭的,都必须是一只无残疾的公绵羊,犹太博士说,是“第二年的”。他还必须按公正估价,把他如此转为他用之物赔还给祭司,并另加五分之一,使他下次学会更加谨慎,不再侵占神圣之物;他既付出代价,便发现这样做得不到什么,而且为自己的疏忽付出了昂贵代价。2. 若他是否犯了罪愆尚有疑问,必须怎样行;他有理由怀疑,却不知道(第17节),也就是说,他并不十分确定;在这种情形中,因为稳妥为好,他必须带来他的愆祭,并带来他所担心自己已侵占之物的价值,只是不可另加五分之一。现在,这旨在显明亵渎圣物中有极大的恶。亚干故意犯了这罪,因此而死;亚拿尼亚和撒非喇也是如此。但这更进一步显明其恶:若一个人只是出于纯粹的无知,并且无意中,把圣物转为他用;不但如此,即使他只是怀疑自己曾这样行,他也必须付出代价,不仅要连本带利完全赔还,还要献上一项供物,并忍受带来供物的麻烦,而且要藉着承认这事而使自己蒙羞;侵占神的产业是如此恶劣,我们也当如此谨慎,禁戒这恶的一切外貌。这里也教导我们,要以敬虔的忌邪之心警惕自己;即使只是怀疑自己犯了某罪、亏负了某事,也要为罪求赦免,并为亏负作补偿。在疑惑的情形中,我们应当选择并持守较安全的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