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亨利全本圣经注释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利未记 15

本章有关于其他礼仪性不洁的律法,这些不洁或因身体疾病而染上,如麻风病人的情形,或因某些自然的事而染上;这又分为:

I.男人方面(第1–18节)。或,#

II.女人方面(第19–33节)。解释这些古旧律法,我们全然无需过于好奇;只要留意其总的用意就足够了。但我们实在需要极其谨慎,免得罪藉着诫命越发显为罪大恶极;当情欲由神坛上的火星点燃时,罪就真是罪大恶极了。当灵魂被那本应洁净它的东西所腐坏时,其光景就是恶劣的。#

礼仪洁净(主前1490年)

利未记 15:1–18和合本(神版)
1耶和华对摩西、亚伦说:2「你们晓谕以色列人说:人若身患漏症,他因这漏症就不洁净了。3他患漏症,无论是下流的,是止住的,都是不洁净。4他所躺的床都为不洁净,所坐的物也为不洁净。5凡摸那床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6那坐患漏症人所坐之物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7那摸患漏症人身体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8若患漏症人吐在洁净的人身上,那人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9患漏症人所骑的鞍子也为不洁净。10凡摸了他身下之物的,必不洁净到晚上;拿了那物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11患漏症的人没有用水涮手,无论摸了谁,谁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12患漏症人所摸的瓦器就必打破;所摸的一切木器也必用水涮洗。13「患漏症的人痊愈了,就要为洁净自己计算七天,也必洗衣服,用活水洗身,就洁净了。14第八天,要取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来到会幕门口、耶和华面前,把鸟交给祭司。15祭司要献上一只为赎罪祭,一只为燔祭;因那人患的漏症,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他赎罪。16「人若梦遗,他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用水洗全身。17无论是衣服是皮子,被精所染,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用水洗。18若男女交合,两个人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用水洗澡。

这里有关于男人因漏症而染上的礼仪性不洁的律法。旁注中称之为(第2节)腰肾之漏:这是一种极其严重而可憎的疾病,通常是放荡和污秽以及荒淫生活方式的结果和后果,使人的骨头充满他们年少时的罪,并使他们到末后哀哭,那时他们邪恶中一切乐趣都已消逝,只剩下腐朽躯体的疼痛痛苦和受伤的良心。这样,罪人从那些令他有充分理由羞愧的事上,究竟有什么果子呢(罗马书 6:21)?端庄怎样是头上的恩典装饰、颈项上的链子,贞洁也照样是肚脐的健康、骨中的滋润;但污秽却是创伤和羞辱,是肉体和身体的消耗,并且是一种比任何其他罪更常常自作刑罚的罪。有时这病也是神公义之手因别的罪所加的,正如大卫因押尼珥被杀而咒诅约押家所显明的(撒母耳记下 3:29),愿约押家不断有患漏症的,或长大麻风的。卑劣的疾病配卑劣的罪报。如今凡身上有这种病的人,

1.他本人是不洁净的(第2节)。他不可胆敢靠近圣所;若靠近,就是自担危险,也不可吃圣物。这表明罪的污秽,以及我们败坏本性所生一切产物的污秽;这些使我们在神的圣洁面前可憎,并且全然不适合与他相交。从一颗被妥善保守的清洁之心,流出生命的泉源(箴言 4:23);但从不洁的心发出来的,乃是使人污秽的(马太福音 12:34、35)。#

2.凡他所摸的,或摸着他的每个人和每件物,他都使其不洁净(第4–12节)。他的床、他的椅子、他的鞍子,以及一切属于他的东西,人一摸就会染上礼仪性的不洁;人必须对此自觉不洁直到日落,且若不洗衣服、用水洗身,就不能得洁净。这表明罪的传染性,表明我们与被污秽的人交往时处于被玷污的危险中,也表明我们需要以最大的谨慎救自己脱离这乖谬的世代。#

3.当他从疾病得医治后,若没有祭物,仍不能从污秽中得洁净;为此,他在完全脱离病症之后,要以七天的等候预备自己,并在泉水中沐浴(第13–15节)。这表明福音中信心和悔改的重大本分,也表明将基督的血应用于我们灵魂、使我们称义,以及将他的恩典应用于我们、使我们成圣的重大福音特权。神已经应许要将清水洒在我们身上,洁净我们脱离一切污秽;他也命定我们藉悔改来洗濯自己,使自己洁净;他还预备了赎罪的祭,并要求我们藉信心使自己在那祭上有分;因为洁净我们脱离一切罪的,正是他儿子基督的血,并且藉这血为我们成就赎罪,使我们可以蒙准进入神的同在,并可分享他的恩惠。#

利未记 15:19–33和合本(神版)
19「女人行经,必污秽七天;凡摸她的,必不洁净到晚上。20女人在污秽之中,凡她所躺的物件都为不洁净,所坐的物件也都不洁净。21凡摸她床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22凡摸她所坐什么物件的,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23在女人的床上,或在她坐的物上,若有别的物件,人一摸了,必不洁净到晚上。24男人若与那女人同房,染了她的污秽,就要七天不洁净;所躺的床也为不洁净。25「女人若在经期以外患多日的血漏,或是经期过长,有了漏症,她就因这漏症不洁净,与她在经期不洁净一样。26她在患漏症的日子所躺的床、所坐的物都要看为不洁净,与她月经的时候一样。27凡摸这些物件的,就为不洁净,必不洁净到晚上,并要洗衣服,用水洗澡。28女人的漏症若好了,就要计算七天,然后才为洁净。29第八天,要取两只斑鸠或是两只雏鸽,带到会幕门口给祭司。30祭司要献一只为赎罪祭,一只为燔祭;因那人血漏不洁,祭司要在耶和华面前为她赎罪。31「你们要这样使以色列人与他们的污秽隔绝,免得他们玷污我的帐幕,就因自己的污秽死亡。」32这是患漏症和梦遗而不洁净的,33并有月经病的和患漏症的,无论男女,并人与不洁净女人同房的条例。

这是论到女人因自己的漏症而处在礼仪性不洁之下,包括那些有规律、健康、照自然常例的漏症(第19–24节),以及那些不合时宜、过度、属身体疾病的漏症;那可怜女人的血漏就是这样,她在病中躺了十二年,把家产花在医生和医药上仍然徒然,后来因摸了基督衣裳的繸子就忽然得医治。这样的病使受其折磨的女人不洁净(第25节),也使她所摸的一切不洁净(第26、27节)。若她得医治,并经过七天试验,发现自己完全脱离血漏,就要献两只斑鸠或两只雏鸽,使她得赎罪而洁净(第28、29节)。一切邪恶的行径,特别是拜偶像,都被比作被迁离之妇人的不洁(以西结书 36:17);并且,暗指此处,论到耶路撒冷时说(耶利米哀歌 1:9),她的污秽在衣襟上,以致(如随后第17节所说)她像经期中的女人一样被人避开。

I.这些律法(我们很容易以为它们本可免去)所给出的理由,我们见于第31节。#

1.这样你们要使以色列人(因为这些律法只关乎他们、他们的仆人和归信者)与他们的不洁隔离;这就是说,#

(1.)藉这些律法,他们受教认识自己的特权和尊荣:他们是被洁净归给神作特有的子民,并且圣洁的神意定他们成为祭司的国度、圣洁的国民;因为有些事对别人不算玷污,对他们却是玷污。#

(2.)他们也受教认识自己的本分,就是要保守他们纯洁的尊荣,使自己远离一切有罪的污秽。他们很容易推论说,若那些自然的、不可避免的、非自愿的污秽,是他们的苦难而不是他们的罪,尚且使他们暂时如此可憎,以致不适合与神或与人相交,那么他们若藉醉酒、奸淫、欺诈和类似的罪,违背自然之光和自然之律而犯罪,玷污心思和良心本身,岂不更加可憎、更加污秽吗?并且,若这些礼仪性的污秽若非藉祭物和供物就不能除去,那么为洁净灵魂脱离罪的不洁,必有更大且贵重得多的事物,是他们应当期待并依靠的。#

2.这样,若他们在这些污秽之下靠近圣所,就会因神公义之手而死在自己的不洁中;这种事就得以防止。注意,死在我们的不洁中是一件危险的事;若我们如此,那是我们自己的错,因为神的律法不仅已经清楚警告我们,要防备那些会玷污我们的事,而且他的福音也已经作了如此恩慈的预备,使我们若在任何时候被玷污,都可得洁净。#

3.在所有这些律法中,似乎都特别顾及帐幕的尊荣;没有人可以在不洁中靠近它,免得他们玷污我的帐幕。无限的智慧采取这种方式,是要在那轻忽的百姓心中,保守他们对神在圣所中间显明其荣耀和同在,常有畏惧与敬重。如今神的帐幕在人间,熟悉容易生出轻慢;因此律法把许多经常发生的事定为礼仪性污秽,并使人因此不能靠近圣所(以死亡为刑罚),为要使他们若非极其谨慎、敬畏、认真预备,并惧怕被显明为不配,就不可靠近。这样,他们受教晓得,靠近神时总要带着敬畏谦卑之感,意识到自己的距离和危险,并且精确遵守为他们的安全和蒙悦纳所要求的一切事。#

II.那么我们必须从这一切学习什么本分呢?#

1.让我们称颂神,因为我们不在这些属肉体条例的轭下;正如没有什么能毁灭我们,除了罪以外,也没有什么能玷污我们。如今那些当时不敢吃平安祭的人,也可以领受主的晚餐。我们因日常软弱之罪所染上的污秽,可以在暗中藉悔改和信心的更新行动得洁净,无需用水洗澡,也无需把供物带到会幕门口。#

2.让我们谨慎远离一切罪,因为罪玷污良心;尤其要远离一切肉体的私欲,使自己的器皿保持在圣洁和尊荣中,而不是在污秽的情欲中;这些情欲不仅污染灵魂,而且与灵魂争战,并威胁其毁灭。#

3.让我们都看见,真实的圣洁对于我们将来的幸福是何等不可或缺;并要藉信心洁净我们的心,使我们可以见神。也许正是暗指这些禁止不洁之人靠近圣所的律法,当有人问:谁能站在神的圣所中?回答便是:手洁心清的人(诗篇 34:3、4);因为非圣洁没有人能见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