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10
本章的故事,对于利未律法制度的叙述,是一个令人忧伤的中断,正如金牛犊的事对于支搭会幕记述的中断一样。这里有:一、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的罪与死(第1、2节)。二、亚伦在这沉重苦难下得以安静(第3节)。三、关于丧葬和哀悼所赐下并遵行的命令(第4–7节)。四、命令祭司进去供职时不可饮酒(第8–11节)。五、摩西留心使他们继续办理自己的职事,虽有此事所引起的震动(第12节),等等。
拿答和亚比户之死(主前1490年)
1 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盛上火,加上香,在 Lord 面前献上凡火,是他没有吩咐他们的。2 就有火从 Lord 面前出来,吞灭他们,他们就死在 Lord 面前。
这里有:一、拿答和亚比户所犯的大罪;我们必须称它为大罪,无论它在我们眼中显得多么微小,因为从它所受的刑罚显明,它极大地触怒了天上的神;他的审判,我们确信,是按真理而行。但他们的罪是什么呢?这里所给关于它的全部记述,就是他们在 Lord 面前献上凡火,是他没有吩咐他们的(第1节),民数记 3:4 也是如此。1. 看不出他们此时有任何命令要烧香。诚然,他们的承接圣职在前一日已经完成;作为祭司,在香坛前服事是他们职分的一部分;但似乎这严肃就职之日的一切事奉,都要由亚伦本人执行,因为是他宰了祭物(第9章第8、15、18节),他的儿子只是辅助他(第9、12、18节);所以只有摩西和亚伦进入会幕(第23节)。但拿答和亚比户因他们新近所升得的尊荣而骄傲,又急切想立刻去做他们工作中最高、最尊贵的一部分;虽然这一天的事奉是特别的,并且是按摩西的特别指示而行,他们却没有领受命令,甚至没有向他求准,就拿了自己的香炉;他们要进入会幕,以为自己在会幕门口已经侍立得够久了,便要烧香。于是,他们献凡火与献凡香相同,而凡香是明文禁止的(出埃及记 30:9)。我们可以推想,摩西保管着为此预备的香(出埃及记 39:38);他们未经他许可而行,就没有本当献上的香,只有普通的香,因此他们香的烟出自凡火。神确曾要求祭司烧香;但在此时,这却是他没有吩咐他们的;所以他们的罪类似乌西雅王的罪(历代志下 26:16)。祭司只有在轮到自己的班次时才可烧香(路加福音 1:9),而此时并没有轮到他们。2. 他们这样擅自无命令地烧香,难怪又犯了进一步的错误:他们没有从坛上取火,就是刚从 Lord 面前点燃、以后献祭与烧香都必须使用的火(启示录 8:5),反而取了普通的火,很可能取自煮平安祭肉所用的火,并用它来烧香;这不是圣火,所以称为凡火;虽没有明文禁止,但神没有吩咐它,这就足以成为罪。因为(正如霍尔主教在此处恰当地指出)"在神的事奉中,偏离他自己的制度乃是危险的事;我们所面对的是一位神,他有智慧规定自己的敬拜,有公义要求人遵行他所规定的,又有能力报应他所没有规定的。"3. 烧香总是一次只由一位祭司来做,但这里他们二人要一同进去行这事。4. 他们行事鲁莽而急促。有些人读作:他们夺取自己的香炉;以轻率随便的方式,没有应有的敬畏与严肃:当众民在 Lord 的荣耀前俯伏在地时,他们以为自己职分的尊严足以使他们免去这样的降卑。他们蒙准亲近,反生出对神圣威严的轻慢;如今他们作了祭司,就以为可以随自己所喜悦的去行。5. 有理由怀疑他们行这事时是醉了,因为本次事件之后便赐下这条律法(第8节)。他们曾吃平安祭,又喝伴随平安祭的奠酒,因此头脑轻浮,或至少心中因酒而欢畅;他们喝了酒,就忘记律法(箴言 31:5),犯下这致命的差错。6. 毫无疑问,这是僭妄而行;因为若是出于无知而行,他们本可享有不久前所立之律法的益处,甚至祭司也可献赎罪祭(第4章第2、3节)。但那擅自行事、轻慢神之威严、权柄和公义的人,那人必被剪除(民数记 15:30)。
二、这罪所受的可畏刑罚:有火从 Lord 面前出来,吞灭他们(第2节)。这吞灭他们的火,与那曾吞灭祭物的火同从一处而来(第9章第24节);这表明,若非无限的怜悯找到并悦纳了赎价,公义本要怎样对待所有有罪的百姓;若那火曾使百姓如此敬畏,这火就更当如此。
1. 请观察他们刑罚的严厉。(1.)他们死了。若只是像乌西雅那样长大麻风,或像撒迦利亚那样成了哑巴,并且二者都发生在香坛旁,岂不已经足够吗?不;他们二人都被击杀而死。这罪的工价乃是死。(2.)他们死得突然,就在他们犯罪的当下,连呼喊一句"主啊,怜悯我们!"的时间都没有。虽然神向我们恒久忍耐,但有时他迅速处置罪人;判决很快执行:僭妄的罪人使自己遭受迅速的毁灭,而且他们被拒绝给予悔改的时间,也是公义的。(3.)他们死在 Lord 面前;也就是在遮掩施恩座的幔子前;因为连怜悯本身也不容自己的荣耀受侮辱。那些在 Lord 面前犯罪的人,死在他面前。被定罪的罪人被说成是在羔羊面前受痛苦,暗示他并不为他们介入(启示录 14:10)。(4.)他们死于火,正如他们以火犯罪。他们轻看从 Lord 面前出来吞灭祭物的火,以为别的火也丝毫不差;如今神公义地使他们感受他们所不敬畏之火的能力。因此,凡不愿被神恩典之火炼净的人,必无疑被神忿怒之火毁灭。这火没有把他们烧成灰烬,如它烧尽祭物那样,甚至也没有烧焦他们的外袍(第5节),却像闪电一样瞬间击杀他们;神借同一火的这些不同效用表明,这不是普通的火,乃是全能者口气所点燃的火(以赛亚书 30:23)。(5.)圣经两次特别提到他们没有儿女而死,民数记 3:4 和 历代志上 24:2。他们因僭妄辱没神的名,神便公义地涂抹他们的名,把他们所引以为傲的尊荣摔在尘土中。
2. 但 Lord 为什么如此严厉地待他们呢?他们不是亚伦的儿子、Lord 的圣者的儿子,摩西这位天上大蒙恩者的侄儿吗?圣膏油岂不是洒在他们身上,作为神分别归自己的人的标记吗?他们岂不是在承接圣职的七日中殷勤侍立,守了 Lord 的吩咐吗?这岂不能为这次鲁莽赎罪吗?他们是年轻人,在这些事奉上尚无经验;这是第一次过犯,并且是在因升高而欢喜激动中做的,这岂不能为他们开脱吗?况且,从未有人比他们更难以缺少:祭司如今刚有大量工作要做,而祭司职分限定在亚伦和他的后裔中;他只有四个儿子;若其中两个死了,就没有足够的人手来做会幕的事奉;若他们无子而死,亚伦的家就会变得软弱而微小,祭司职分也会因缺少继承人而有失去的危险。然而这些考虑没有一样可用来开脱罪行,或救出犯罪者。因为:(1.)这罪大大加重了。它是对摩西,以及对借摩西所赐神圣律法的明目张胆的轻慢。到目前为止,关于所做的每件事都特别注明他们照 Lord 所吩咐摩西的行;与此相反,这里说他们做了 Lord 没有吩咐他们的事,而是凭自己的意思去做。神此时正在教导他的百姓顺服,并按规矩行一切事,如仆人所当行;因此,祭司破坏规矩而悖逆,是一种绝不可不受刑罚的触怒。他们的身份使他们的罪更加罪大恶极。亚伦的儿子,且是他的长子,是神拣选来直接侍奉他的人;他们竟犯下这样一件僭妄之事,这是不能容忍的。他们的罪中有对神荣耀的轻慢;这荣耀刚刚在火中显现,他们却仿佛以为那火是多余的,自己原有的火也一样好。(2.)他们的刑罚是在礼仪制度初立时一项必要的公义之举。律法中常威胁说,这样那样的罪犯必从民中剪除;而在这里,神以一个确证解释了这威胁。如今关于献祭的律法刚刚制定,免得有人因这些律法涉及许多看似极细小的细节而轻看它们,第一批违犯者就这样受罚,作为对他人的警戒,并显明神在他的敬拜之事上何等忌邪。这样,他使律法为大,并使它为尊;又使他的祭司知道,在关于他们的律法中屡次出现的警戒,说他们必须这样行免得死亡,并非空洞的恐吓,而是对他们危险的明白警告:若他们轻忽地做 Lord 的工作,就必有危险。毫无疑问,这一开始所立的示范性公义,后来防止了许多不规矩的事。亚拿尼亚和撒非喇也是这样受罚的,因为他们擅自欺哄圣灵,就是那新近降下的火。(3.)百姓在道德律法赐下之后立刻陷入拜偶像,显明律法的软弱和其不能除去罪;照样,这些祭司的罪与刑罚,从一开始就显明那祭司职分的不完全,并显明它不能保护任何人脱离神忿怒之火,除非它预表基督的祭司职分;而在基督祭司职分的执行中,从未有、也不可能有任何不规矩或错误的步伐。
为拿答和亚比户哀悼(主前1490年)
3 摩西对亚伦说,Lord 所说的就是这话,说,凡亲近我的,我必在他们中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必得荣耀。亚伦就默默不言。4 摩西召了亚伦叔父乌薛的儿子米沙利和以利撒反来,对他们说,近前来,把你们的弟兄从圣所前抬到营外。5 于是他们近前来,把他们穿着袍子抬到营外;正如摩西所说的。6 摩西对亚伦和他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不可蓬头散发,也不可撕裂衣裳;免得你们死亡,又免得忿怒临到众民;只是你们的弟兄,以色列全家,要为 Lord 所点燃的焚烧哀哭。7 你们也不可出会幕门口,免得你们死亡;因为 Lord 的膏油在你们身上。他们就照摩西的话行了。
我们很可以想见,当拿答和亚比户被死亡击中时,周围所有的人也都被恐惧击中;每一张脸,和他们的脸一样,都显出黑暗。无疑,大惊惶抓住了他们,他们全都充满混乱;但不论其余的人怎样,摩西却沉着,知道自己所说所行;不像大卫在类似情况下那样不悦(撒母耳记下 6:8)。虽然这事触及他极其柔软之处,并且给他一生所知最大喜乐之一带来可畏的寒意,他仍守住自己的心魂,并留心在圣所中维持良好的秩序与合宜的端庄。
一、他努力安抚亚伦,使他在这悲伤的安排下保持良好的心境(第3节)。摩西是为患难而生的兄弟,并以他的榜样教导我们,要以合时的劝勉和安慰扶持软弱的人,坚固心志软弱的人。请在此观察:
1. 摩西在这场合向他可怜的兄弟提出了什么:Lord 所说的就是这话。注意,苦难中最能使人安静的思量,是从神的话语中取来的。Lord 曾如此如此说,我们不可反驳。又要注意,在神一切的护理中,留意圣经的成就是好的;并把神的话与他的作为相互比较。若我们这样做,就会发现二者之间有奇妙的和谐一致,并且彼此解释、彼此阐明。但是,(1.)神在何处说过这话?我们找不到完全相同的话;但他曾说过同样意思的话(出埃及记 19:22):亲近 Lord 的祭司要使自己成圣,免得 Lord 忽然击杀他们。事实上,他律法的整个范围和脉络都说了这话:他既是圣洁的神,又是至高的主,就必须始终以圣洁和敬畏,并严格按他自己的规定受敬拜;若有人与他戏耍,就要自担危险。许多话都曾表达同一意思,如 出埃及记 29:43、44;34:14(第8章第35节);(2.)神所说的是什么?就是这个(愿 Lord 借他的恩典把这话说进我们众人的心!):凡亲近我的,无论是谁,我必在他们中显为圣;在众民面前,我必得荣耀。注意,第一,每当我们敬拜神,我们就是作为属灵的祭司亲近他。这种思量应使我们在一切敬虔行为中极其敬畏而严肃,因为在这些行为中我们来到神面前,并把自己呈献在他面前。第二,当我们亲近神时,我们都有责任尊他为圣;也就是说,把他圣洁的赞美归给他,履行一切宗教操练时,都像相信我们所面对的神是圣洁的神,是无瑕纯净、超越完全的神(以赛亚书 8:13)。第三,当我们尊神为圣时,我们就荣耀他,因为他的圣洁就是他的荣耀;当我们在庄严聚会中尊他为圣时,就是在众民面前荣耀他,承认我们自己相信他的荣耀,并渴望别人也受其感动。第四,若神不被我们尊为圣并荣耀,他就要在我们身上显为圣并得荣耀。他必向那些轻率对待他、亵渎他圣名的人施行报应。若他的租银不付,就要扣押取偿。(3.)但这与眼前的事有什么关系?这里有什么可以使亚伦安静?有两件事:——[1.] 这必须使他缄默:他的儿子死有应得;因为他们没有尊神为圣、没有荣耀神,所以这样从民中被剪除。必要公义的作为,无论看起来对有关的人多么严厉,都不可抱怨,只可顺服。[2.] 这必须使他满足:他儿子的死增进了神的尊荣,而神不偏待人的公义也因此在万世中受敬拜。
2. 这在他身上产生了什么良好效果:亚伦默默不言;也就是说,在这悲伤的护理中,他耐心顺服神圣洁的旨意,哑口无言,没有开口,因为这是神所行的。他本来准备说些抱怨的话(正如遭受损失的人以为自己可以获准说话),但他明智地抑制了,把手放在口上,一言不发,恐怕如今心中火热时,用舌头犯罪。注意,(1.)当神因罪责罚我们或我们的人时,我们的本分是在责罚下静默,不与神争论,不传讯他的公义,也不把愚妄归给他,而是安然接受神所行的一切;不仅承受,而且接受罪孽的刑罚,并像以利在一个与此颇相似的事例中所说:这是 Lord,愿他照自己看为好的而行(撒母耳记上 3:18)。若我们的儿女得罪了神(如比勒达所设的情形,约伯记 8:4),他因他们的过犯丢弃他们;想到我们所爱的儿女竟成为神忿怒的儿女,这必然令人忧伤,然而我们仍必须敬畏地敬拜神圣的公义,不对其程序提出异议。(2.)在苦难中安静一个蒙恩之灵的最有效论证,是从神的荣耀中取来的;这使亚伦缄默。诚然,因这严厉的处决,他在安慰上有所损失;但摩西已经向他表明,神在荣耀上有所增益,所以他对此没有一句反对的话可说:若神被尊为圣,亚伦就满足了。他决不可尊重自己的儿子过于尊重神,也不可希望神的名、神的家或神的律法,为保全他家族的名声而暴露在羞辱或藐视之下。不;如今,正如在金牛犊的事上,利未不认自己的弟兄,也不认识自己的儿女;因此,他们要将你的典章教训雅各,将你的律法教训以色列(申命记 33:9、10)。传道人和他们的家庭有时经受沉重试炼,为要使他们成为信徒在忍耐和顺服神上的榜样,并且他们可以用自己所得的安慰去安慰别人。
二、摩西就尸体发出命令。把他们留在倒下之处是不合宜的;然而他们自己的父亲和兄弟,这场悲惨惨剧中惊愕的旁观者,连抬起他们的胆量都没有,甚至不敢看看他们是否还有生命;他们不可从眼前手中的大工上被分心,也不可因这事而不适合这工。任凭死人埋葬他们的死人,但他们必须继续自己的事奉;也就是说,"若没有别人去做,宁可让死人不埋葬,也不可让神所呼召之人把神的工作撇下不做。"但摩西照管这事;他们虽在犯罪时死于公义之手,却仍应体面地埋葬,他们也确是如此(第4、5节)。1. 他们最近的亲属中有几个人受派办理此事,这些人是他们父亲的堂兄弟,这里列出了他们的名字;他们会以温柔和尊重履行这项职分。他们只是利未人,本不可进入圣所;即使在这样的场合,若没有特别命令,他们也不可进去。2. 他们把他们抬到营外去焚烧;他们远非把他们葬在敬拜之处,或敬拜之院内,照我们近代的习惯,虽然他们死在那里;他们没有把他们,也没有把任何死者,葬在营的范围之内;后来他们的坟地也在城外。会幕支搭在营中间,因此他们若不把这些死去的祭司抬过营中的一个队伍,就不能把他们抬到坟墓去;无疑,这对百姓来说是极其令人敬畏、令人动容的一幕。拿答和亚比户的名字在他们中间已经非常显赫尊荣;没有人比他们更常被谈论,也没有人比他们更被期待在承接圣职的日子之后公开出现,以领受众人的尊荣和爱抚;众人的习惯是崇拜初升的太阳。除摩西和亚伦这两位年老而将退去的人之外,拿答和亚比户(曾与神同在山上,出埃及记 24:1)被看作天上所特别眷爱的,也是他们百姓的盼望;如今忽然之间,在这事的消息几乎还没有传到他们耳中时,就看见他们二人都死了,被抬出去,身上有神圣报应的可见记号,作为献给神公义的祭物;他们不能不呼喊:谁能在这位圣洁的 Lord God 面前站立得住呢(撒母耳记上 6:20)?3. 他们把他们抬出去(很可能也埋葬了他们)时,仍穿着自己的袍子,就是他们祭司职分的衣服;他们不久前才穿上这些衣服,也许还为此过于骄傲。这样,神公义的不偏待人被宣告出来,众民都知道,即使祭司的衣服也不能保护犯罪者脱离神的忿怒。也很容易推论说:"如果他们犯罪时尚且不能逃脱,我们还能指望不受刑罚吗?"祭司的衣服如此迅速变成葬衣,或许暗示两件事:律法生发死亡;并且经过时候,那祭司职分本身也要被废去,埋葬在主耶稣的坟墓里。
三、他就哀悼发出指示。
1. 祭司不可哀悼。亚伦和他两个存活的儿子,虽然灵里忧伤,却不可在这悲伤的场合用任何外在方式表达悲痛,甚至不可从会幕门口跟随尸体一步(第7节)。后来,大祭司为任何朋友之死使用哀悼礼仪都被禁止,即使是父亲或母亲(第21章第11节);但同时却准许较低等级的祭司为近亲哀悼(第2、3节)。然而在这里,亚伦和他的儿子都被禁止这样做,因为:(1.)他们此刻正在实际侍立,做一件大工,这工绝不可停止(尼希米记 6:3);他们侍奉神必须优先于对至近亲属的礼敬,这极大关乎神的尊荣;一切事奉都必须让位于他们职事中的事奉。他们必须借此显明,他们对自己的神和自己的工作,比对世上最好的朋友有更高的重视和情爱;正如基督所行(马太福音 12:47、48)。我们也由此受教:当我们在圣洁职责中事奉神时,应尽可能使自己的心思专注投入,不容它们被任何世俗的思想、忧虑或情欲转移。让我们常常不分心地侍奉 Lord。(2.)他们的弟兄因自己的过犯被神的直接之手剪除,所以他们不可为他们哀悼,免得看似纵容那罪,或在刑罚上控告神的公义。他们不可哀叹自己的损失,反倒必须全然专注于称许判决,并签认其公正。注意,神荣耀的公共关切,应比我们自己任何私人的情感更贴近我们的心。请观察,摩西怎样使他们因恐惧而顺服,并把杖悬在他们头上,使他们止住哭声(第6节):"免得你们也死亡,免得忿怒临到众民;他们可能因你们的不敬、悖逆和不受约束的情欲而处于受苦的危险中;"又一次说(第7节),免得你们死亡。请在此看见我们当怎样使用神在别人身上的审判;我们必须加倍谨守自己,免得我们也灭亡。别人的死,尤其是忽然的死,不应激动我们的情感,反应使我们进入对神圣洁的敬畏,谨慎地远离一切罪,并认真等候我们自己的死。给他们的理由是:你们神的膏油在你们身上;这膏油的尊荣必须借你们欢然履行职分而小心保存。注意,凡借恩典领受膏抹的人,不应以世俗的忧愁搅扰自己,因为那忧愁生出死亡。毫无疑问,在这样非同寻常的场合,亚伦和他的儿子要抑制自己不过度悲伤,是非常艰难的;但理性和恩典胜过情感,他们以顺服的忍耐承受苦难:他们照摩西的话行了,因为他们知道那是神的话。凡这样自己在神治理之下,又使自己的情欲在自己治理之下的人,是有福的。
2. 百姓必须哀悼:以色列全家要为 Lord 所点燃的焚烧哀哭。会众必须哀哭,不仅为失去他们的祭司,也尤其为神在其中所显明的不悦而哀哭。他们必须为那已经点燃的焚烧哀哭,使它不再继续焚烧。亚伦和他的儿子有太深受这护理触动的危险,所以他们被禁止哀悼;以色列家有太少受这事触动的危险,所以他们被命令哀哭。因此,本性必须始终受恩典管束,按其需要或被约束,或被抑制。
给祭司的警戒(主前1490年)
8 Lord 对亚伦说,9 你和你的儿子与你同在的时候,进会幕不可喝清酒、浓酒,免得你们死亡;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10 使你们可以分别圣与俗,洁净与不洁净;11 又使你们可以将 Lord 借摩西之手所告诉他们的一切律例教导以色列人。
亚伦既非常谨守神借摩西对他说的话,如今神便赐他尊荣,直接对他说话(第8节):Lord 对亚伦说;并且更是如此,因为如今要说的话,亚伦也许会从摩西那里听来不悦,好像摩西怀疑他是贪食好酒的人;我们多么容易把警戒当作控告而愤慨。因此神亲自对他说:你们进会幕时,不可喝清酒,也不可喝浓酒;并且这是关乎他们性命的,免得你们死亡(第9节)。他们很可能已经在拿答和亚比户身上看见了其恶果,因此必须受他们的警戒。请在此观察:1. 禁令本身:不可喝清酒,也不可喝浓酒。在其他时候他们是被准许喝的(并不期望每一个祭司都作拿细耳人),但在他们供职期间,这事被禁止。这是以西结圣殿中的律法之一(以西结书 44:21);照样,福音的传道人也被要求不可因酒滋事(提摩太前书 3:3)。注意,醉酒在任何人身上都是恶的,但在传道人身上尤其可耻而有害;他们比任何人都更应有最清明的头脑和最洁净的心。2. 附加于禁令的刑罚:免得你们死亡;免得你们在酒醉时死亡,于是那日子临到你们如同网罗(路加福音 21:34)。或者,"免得你们行出使自己该被神之手剪除的事。"我们持续所处的死亡危险,应促使我们谨守清醒(彼得前书 4:7)。可惜,它竟有时被用来支持放纵,正如那些人论说:我们吃吃喝喝吧,因为明天要死了。3. 为这禁令所指定的理由。他们必须清醒,否则就不能尽本分履行自己的职分;他们会有因酒而错误的危险(以赛亚书 28:7)。他们必须务必保持清醒,(1.)使他们自己能在供职中分辨圣的与俗的,并绝不混淆(第10节)。Lord 的传道人有责任分别圣与俗,包括事物与人,好使他们能将宝贵的和下贱的分开(耶利米书 15:19)。(2.)使他们能教导百姓(第11节),因为这是祭司工作的一部分(申命记 33:10);而那些沉溺于醉酒的人,非常不适合教导百姓神的律例,这既因为那些随从肉体而活的人,不可能对圣灵的事有经验上的认识,也因为这样的教师一手建造,另一手却拆毁。
摩西向以利亚撒和以他玛发怒(主前1490年)
12 摩西对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说:你们要取那从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所剩的素祭,在坛旁无酵而吃;因为这是至圣的。13 你们要在圣处吃,因为这是你和你儿子从献给耶和华的火祭中所得的分;我所受的命令就是这样。14 所摇的胸、所举的腿,你和你的儿子并与你同在的女儿,都要在洁净的地方吃;因为这是你和你儿子所得的分,是从以色列人平安祭的祭物中给你们的。15 所举的腿和所摇的胸,他们要与脂油的火祭一同带来,在耶和华面前摇一摇,作摇祭;这要归你和与你同在的儿子,作永远的定例;正如耶和华所吩咐的。16 摩西急切地寻找那赎罪祭的公山羊,看哪,已经焚烧了;他便向亚伦还存活的儿子以利亚撒、以他玛发怒,说:17 你们为何没有在圣处吃这赎罪祭呢?既然这是至圣的,并且神已经赐给你们,好担当会众的罪孽,在耶和华面前为他们赎罪。18 看哪,它的血并没有带进圣所里;你们本当照我所吩咐的,在圣处吃这祭物。19 亚伦对摩西说:看哪,今日他们在耶和华面前献上了他们的赎罪祭和燔祭;这样的事又临到我;我今日若吃了赎罪祭,在耶和华眼中岂能蒙悦纳呢?20 摩西听见这话,就以为满意。
摩西在这里指示亚伦,在这次打断之后继续他的服事。患难应当更催促我们尽本分,而不是使我们离开本分。请注意(第12节),他对亚伦和他剩下的儿子说话。这里提到他们仍然存活,暗示:1. 亚伦在丧失两个儿子的事上,应当从这一点得安慰:神已经恩慈地为他留下另外两个儿子;他有理由为所剩的余数感谢神,并且他的儿子并非全都死了;为表明他对神的感谢,他应当欢然继续他的工作。2. 神留下他们,应当成为他们继续事奉神的约束,而不是从事奉中退去。这里有四位祭司一同被分别为圣,两个被取去,两个留下;因此,剩下的两个应当在祭司的各项服事上,以加倍的谨慎和殷勤,努力补满那些离去者的位置。现在,
I. 摩西重复他先前给他们的指示,论到吃他们在祭物中所得的分(第12–14、15节)。祭司必须学习,不但要照他们所受教导的(第10节),分别圣与俗,也要在可吃之物中,分辨什么是至圣的,什么只是圣的。素祭中归给祭司所剩的那一部分,是至圣的,所以必须在会幕的院中吃,并且只由亚伦的儿子吃(第12、13节);但平安祭的胸和腿,可以在会幕院外任何合宜的地方吃,也可由他们家中的女儿吃。素祭既附属于燔祭,其目的只并完全是为了神的荣耀;但平安祭设立出来,是为促进人的喜乐和安慰;所以前者更为神圣,也当更受敬重。祭司必须谨慎遵守这分别,留心不可犯任何差错。摩西并不自称要为这种区别提出理由,而是诉诸他所受的指示:我所受的命令就是这样(第13节)。这已经是充分的理由;他从主领受了他所传给他们的一切(哥林多前书 11:23)。
II. 他询问有一件偏离所命定之事的情形,看来是在这场合发生的,就是这样:有一只公山羊要为百姓献为赎罪祭(第9章第15节)。关于赎罪祭的律法是:如果其血被带入圣处,像为祭司所献的赎罪祭之血那样,那么其肉就要在营外焚烧;否则,就要由祭司在圣处吃掉(第6章第30节)。这里解释了这事的意思(第17节),就是祭司藉此担当会众的罪孽;也就是说,他们预表那将要为我们成为罪,并且神要把我们众人的罪孽归在他身上的那一位。如今这只公山羊的血并没有带入圣所,然而看来它却在营外被焚烧了。现在请注意这里:1. 摩西因这不合规矩的事,温和地责备亚伦和他的儿子。这里又一次说亚伦的儿子是还存活的(第16节),因此他们本当受警戒;摩西向他们发怒。虽然他是世上最温柔的人,看来他也会发怒;并且当他认为神被违背、受羞辱,祭司职分处于危险时,他就会发怒。然而请注意,鉴于他们当时的患难,他对亚伦和他的儿子们是何等温和。他只是告诉他们,他们本当在圣处吃这祭物,却愿意听他们为自己所要说的话,不愿使神所击伤的人更加忧伤。
2. 亚伦为这错误所作的似乎有理的辩解。摩西把过错归在以利亚撒和以他玛身上(第16节),但他们所做的很可能是照亚伦的指示,因此亚伦为此作了辩解。他本可以申辩说,这是为会众所献的赎罪祭,如果它是一只公牛,就必须全然焚烧(第4章第21节),那么既然现在是一只公山羊,为什么不可这样呢?但看来这一次另有命令,因此他以自己的患难作为理由(第19节)。请注意:(1.) 他怎样说到患难:这样的事临到我,这样悲伤的事,不能不深入他的心,使他的心甚为沉重。他是从人间被取出的至高祭司,当他穿上圣衣时,并不能脱去自然的亲情。他默默不言(第3节),然而他的忧伤仍被激动,如同大卫的忧伤一样(诗篇 39:2)。请注意,即使人在患难中真诚顺服神的旨意,也仍可能深深感受患难。“这样的事从未临到我身上,也是我如今很少料到的。当我看见我的家沉下去时,我的心灵不能不下沉;当神发怒时,我必须沉重。”这样,要说许多话来加重患难是容易的,但少说更好。(2.) 他怎样以此作为自己在赎罪祭命令上有所变更的理由。他若吃这祭物,也只能是在哀伤中、带着忧愁的心灵吃;这样会蒙悦纳吗?他并没有辩称自己的心充满忧伤,以致没有胃口吃它,而是说他惧怕这样不蒙悦纳。请注意,[1.] 在我们一切宗教服事中,蒙神悦纳是我们应当渴望并瞄准的大事;尤其是在主的晚餐中,就是我们吃赎罪祭。[2.] 世上的忧愁极大地拦阻我们可蒙悦纳地履行圣洁本分;一方面,它扰乱我们自己,使我们的车轮脱落,使我们沉重地行进(撒母耳记上 1:7、8);另一方面,它也不讨神喜悦,因为神的旨意是我们应当欢然事奉他(申命记 12:7)。居丧之人的饼是污秽的(何西阿书 9:4;见玛拉基书 3:14)。
3. 摩西对这辩解的认可:他以为满意(第20节)。或许他认为这证明他们所做的为正当。神已经规定,凡不能吃的可以焚烧。当我们不适合尽本分,而这种不适是出于本性、并非有罪时,将会得到许多宽容;并且神要怜悯,不要祭祀。至少,他认为这大大减轻了过错;心灵固然愿意,肉体却软弱。神藉着摩西表明他顾念亚伦的体质。由此可见,亚伦真诚地以蒙神悦纳为目标;凡以正直的心这样行的人,必发现神并不严厉地察验他们所行的错事。我们也不可严厉责备每一个错误,总要想到自己,免得自己也受试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