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亨利全本圣经注释

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利未记 13

下一项礼仪上的不洁,是麻风;关于这事,律法规定得非常广泛而详尽。本章记其察验,下一章记麻风病人的洁净。在全部利未律法中,几乎没有哪一项占据如此多的篇幅。

I.这里给出若干规则,祭司必须按所显出的症状,判断那人是否患有麻风。#

1.若是肿块、癣,或光斑(第1–17节)。#

2.若是疖(第18–23节)。#

3.若是发炎(第24–28节)。#

4.若是在头上或胡须上(第29–37节)。#

5.若是光斑(第38、39节)。#

6.若是在秃头上(第40–44节)。#

II.指示麻风病人当如何处置(第45、46节)。#

III.关于衣服上的麻风(第47节),等等。#

关于麻风的律法(主前1490年)

利未记 13:1–17和合本(神版)
1耶和华晓谕摩西、亚伦说:2「人的肉皮上若长了疖子,或长了癣,或长了火斑,在他肉皮上成了大麻风的灾病,就要将他带到祭司亚伦或亚伦作祭司的一个子孙面前。3祭司要察看肉皮上的灾病,若灾病处的毛已经变白,灾病的现象深于肉上的皮,这便是大麻风的灾病。祭司要察看他,定他为不洁净。4若火斑在他肉皮上是白的,现象不深于皮,其上的毛也没有变白,祭司就要将有灾病的人关锁七天。5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若看灾病止住了,没有在皮上发散,祭司还要将他关锁七天。6第七天,祭司要再察看他,若灾病发暗,而且没有在皮上发散,祭司要定他为洁净,原来是癣;那人就要洗衣服,得为洁净。7但他为得洁净,将身体给祭司察看以后,癣若在皮上发散开了,他要再将身体给祭司察看。8祭司要察看,癣若在皮上发散,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风。9「人有了大麻风的灾病,就要将他带到祭司面前。10祭司要察看,皮上若长了白疖,使毛变白,在长白疖之处有了红瘀肉,11这是肉皮上的旧大麻风,祭司要定他为不洁净,不用将他关锁,因为他是不洁净了。12大麻风若在皮上四外发散,长满了患灾病人的皮,据祭司察看,从头到脚无处不有,13祭司就要察看,全身的肉若长满了大麻风,就要定那患灾病的为洁净;全身都变为白,他乃洁净了。14但红肉几时显在他的身上就几时不洁净。15祭司一看那红肉就定他为不洁净。红肉本是不洁净,是大麻风。16红肉若复原,又变白了,他就要来见祭司。17祭司要察看,灾病处若变白了,祭司就要定那患灾病的为洁净,他乃洁净了。

I.关于麻风的灾病,我们一般可以观察到:#

1.它与其说是一种疾病,不如说是一种不洁;至少律法是这样看待它的,因此处理此事所用的不是医生,而是祭司。经上说基督洁净麻风病人,并非医治他们。我们没有读到有人死于麻风;倒不如说,麻风使他们不适合与任何人交往,除非是与像自己一样受感染的人交往,从而把他们活活埋葬。然而有一个传统说,寻求杀害摩西的法老,是有史以来第一个遭此疾病击打的人,并且死于此病。据说它最初始于埃及,从那里蔓延到叙利亚。摩西对此十分熟悉,因为他曾把自己的手放在怀里,拿出来时手就长了麻风。#

2.它是神的手直接降下的灾病,并不像其他疾病那样来自自然原因;因此必须照神圣的律法来处理。米利暗的麻风、基哈西的麻风,以及乌西雅王的麻风,都是特定罪行的刑罚;如果一般而言也是如此,那么要如此谨慎地把它与普通疾病区分开来,就不足为奇了,免得凡并非真正如此的人,被看作落在神不悦的这特别记号之下。#

3.它是如今世上所不知道的一种灾病;通常称为麻风的,性质全然不同。这似乎是特别保留给那些时代、那些地方罪人的一项特殊鞭笞。犹太人保留了他们在埃及学来的拜偶像习俗,因此神公义地使这种病与埃及其他一些疾病一同跟随他们。然而我们读到叙利亚人乃缦,他是麻风病人(列王纪下 5:1)。#

4.身体上还有别的发疹,极其类似麻风,却并不是麻风;这些可使人疼痛、可憎,却并不使人在礼仪上不洁。我们的身体被称为卑贱的身体,实在公义;其中有如此多疾病的种子,使许多人的生命因此受苦。#

5.对麻风的判断交给祭司。麻风病人被看作是被神的公义打上印记的人,因此就由他的仆人祭司来宣判谁是麻风病人、谁不是;因为可以推定,他们最明白他的印记。所有犹太人都说:“任何祭司,即使因有残疾不能在圣所供职,也可以作麻风的判断者,只要那残疾不在他的眼睛上。他也可以”(他们说)“请一个普通人帮助他查验,但唯有祭司必须宣告判断。”#

6.它是人心因罪而有道德污染的表象;这就是灵魂的麻风,玷污良心,唯有基督能洁净我们脱离它。因为在这一点上,他恩典的能力无限超越律法祭司职分的能力:祭司只能定麻风病人为有罪(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但基督能医治麻风病人,他能除去罪。主啊,你若肯,必能叫我洁净;这超过祭司所能做的(马太福音 8:2)。有些人认为,麻风所表明的,与其说是一般意义上的罪,不如说是一种罪中状态;人因这状态与神隔绝(他们的斑点不是神儿女的斑点),也是可耻的罪,为此人应被关在信徒相交之外。判断我们的属灵光景,是一件极重要却极困难的工作:我们都有理由怀疑自己,因为我们自觉有疮、有斑;但问题在于是洁净还是不洁。人可能有癣(第6节),却仍是洁净的;最好的人也有自己的软弱。然而,正如有某些标志可知那是麻风,照样,也有一些特征显明哪些人是在苦胆之中。传道人的工作,就是宣告麻风的判断,并帮助那些怀疑自己的人察验自己的属灵光景,赦免或留下罪。因此天国的钥匙被说成赐给他们,因为他们要在宝贵的与卑贱的之间分别,要判断谁作为洁净的人适合分享圣物,谁作为不洁的人必须被拦阻不得分享。#

II.这里列下若干规则,祭司的判断必须受其约束。#

1.若疮只是皮肤表面,就可以盼望它不是麻风(第4节)。但若深于皮,就必须定那人为不洁(第3节)。那些与恩典并存的软弱,并不深深沉入灵魂;心思仍然服事神的律,里面的人仍然喜爱它(罗马书 7:22、25)。但若事情实际上比外表所显出的更坏,里面已经受感染,情形就危险了。#

2.若疮止住了,不蔓延,就不是麻风(第4、5节)。但若它大大向外蔓延,并且几次察看之后仍继续如此,情形就不好(第7、8节)。若人没有变得更坏,而是他们犯罪的进程被止住,败坏受到抑制,就可盼望他们会变得更好;但若罪步步进占,他们一天比一天更坏,就正在走下坡路。#

3.若肿块中有高起的红肉,祭司就不必再等了;这必定是麻风(第10、11节)。人的属灵光景败坏,最可靠的迹象莫过于心在自负中高起,倚靠肉体,并抵挡圣言的责备和圣灵的催逼。#

4.若发疹无论是什么,遮盖了从头到脚的全皮,就不是麻风(第12、13节);因为这证明身体的要害部分健全强壮,自然机能借此帮助自己,把累赘而有害之物排出来。天花若发得完全,就有指望;照样,若人坦然承认自己的罪而不隐藏,他们就没有像遮掩自己罪的人那样大的危险。有些人从这里推论,放荡之人比假冒为善的人更有指望。税吏和娼妓倒比文士和法利赛人先进天国。从一个方面说,怒气突然爆发,虽已够坏,却不如隐藏的恶意那样危险。另有人从这里推论,若我们审判自己,就不至于受审判;若我们看见并承认,由于罪的缘故,我们里面没有健康,我们肉体中没有完好之处,我们就会在主眼前蒙恩。#

5.祭司作判断必须花时间,不可草率作出。若情况看起来可疑,他必须将病人关锁七天,然后再关锁七天,使他的判断合乎真理。这教导所有人,无论传道人还是百姓,都不要急于作谴责,也不要在时候以前判断任何事。有些人的罪先到审判案前,有些人的罪随后跟了去,人的善行也是如此;所以不可仓促行事(提摩太前书 5:22、24、25)。#

6.若被怀疑的人被发现是洁净的,他仍必须洗衣服(第6节),因为他曾处在嫌疑之下,并且他身上确有给人以嫌疑根据的东西。即使被宣告无罪的囚犯,也必须跪下。我们需要在基督的血中洗净自己的斑点,虽然那些并不是麻风斑;因为谁能说,我洁净无罪呢?虽然有些人靠着恩典,在大罪上是无辜的。#

利未记 13:18–37和合本(神版)
18「人若在皮肉上长疮,却治好了,19在长疮之处又起了白疖,或是白中带红的火斑,就要给祭司察看。20祭司要察看,若现象洼于皮,其上的毛也变白了,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风的灾病发在疮中。21祭司若察看,其上没有白毛,也没有洼于皮,乃是发暗,就要将他关锁七天。22若在皮上发散开了,祭司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灾病。23火斑若在原处止住,没有发散,便是疮的痕迹,祭司就要定他为洁净。24「人的皮肉上若起了火毒,火毒的瘀肉成了火斑,或是白中带红的,或是全白的,25祭司就要察看,火斑中的毛若变白了,现象又深于皮,是大麻风在火毒中发出,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风的灾病。26但是祭司察看,在火斑中若没有白毛,也没有洼于皮,乃是发暗,就要将他关锁七天。27到第七天,祭司要察看他,火斑若在皮上发散开了,就要定他为不洁净,是大麻风的灾病。28火斑若在原处止住,没有在皮上发散,乃是发暗,是起的火毒,祭司要定他为洁净,不过是火毒的痕迹。29「无论男女,若在头上有灾病,或是男人胡须上有灾病,30祭司就要察看;这灾病现象若深于皮,其间有细黄毛,就要定他为不洁净,这是头疥,是头上或是胡须上的大麻风。31祭司若察看头疥的灾病,现象不深于皮,其间也没有黑毛,就要将长头疥灾病的关锁七天。32第七天,祭司要察看灾病,若头疥没有发散,其间也没有黄毛,头疥的现象不深于皮,33那人就要剃去须发,但他不可剃头疥之处。祭司要将那长头疥的,再关锁七天。34第七天,祭司要察看头疥,头疥若没有在皮上发散,现象也不深于皮,就要定他为洁净,他要洗衣服,便成为洁净。35但他得洁净以后,头疥若在皮上发散开了,36祭司就要察看他。头疥若在皮上发散,就不必找那黄毛,他是不洁净了。37祭司若看头疥已经止住,其间也长了黑毛,头疥已然痊愈,那人是洁净了,就要定他为洁净。

这里指示祭司:若有任何麻风的迹象,他当作何判断;或是,

1.在已经痊愈的旧溃疡或疖上(第18节),等等。旧疮似乎已经治愈,却又重新发出,就当恐怕其中有麻风;那些已经逃脱世上污秽、又再被缠住并被胜过的人,危险也是如此。或是,#

2.在意外造成的火伤上,因为这似乎是第24节等处所指。争竞和纷争的火烧,常常成了那败坏兴起并发出的机会,而这败坏当面作证说人是不洁的。#

3.在头疥上。此事中,判断通常取决于极小的事。若疥中的毛是黑的,就是健康的标志;若是黄色,就是麻风的迹象(第30–37节)。这些情形中的其他规则,与前面所提到的是一样的。读到这几类疾病时,对我们有益的是:#

1.为人生灾祸重重的境况哀叹;人生暴露在如此多的苦患之下。我们四面被何等成群的疾病围困!而这些全都是由罪进入的。#

2.若神从未用这些疮中的任何一种苦待我们,就当感谢神:若体质健康,身体活泼安适,我们就有义务用我们的身体荣耀神。#

利未记 13:38–46和合本(神版)
38「无论男女,皮肉上若起了火斑,就是白火斑,39祭司就要察看,他们肉皮上的火斑若白中带黑,这是皮上发出的白癣,那人是洁净了。40「人头上的发若掉了,他不过是头秃,还是洁净。41他顶前若掉了头发,他不过是顶门秃,还是洁净。42头秃处或是顶门秃处若有白中带红的灾病,这就是大麻风发在他头秃处或是顶门秃处,43祭司就要察看,他起的那灾病若在头秃处或是顶门秃处有白中带红的,像肉皮上大麻风的现象,44那人就是长大麻风,不洁净的,祭司总要定他为不洁净,他的灾病是在头上。45「身上有长大麻风灾病的,他的衣服要撕裂,也要蓬头散发,蒙着上唇,喊叫说:『不洁净了!不洁净了!』46灾病在他身上的日子,他便是不洁净;他既是不洁净,就要独居营外。」

我们在这里有:

I.附带规定:雀斑的皮肤或秃头都不应被误认为麻风(第38–41节)。并非每一种畸形都必须立刻被定为礼仪上的污秽。以利沙曾因秃头被嘲笑(列王纪下 2:23);但把这事变成他羞辱的,是伯特利的孩子们,他们不认识他们神的审判。#

II.若麻风有时真的显在秃头上,就给它加上特别的标记:灾病在他的头上,他全然不洁(第44节)。若罪的麻风已经占据头部,若判断被败坏,且容许并支持邪恶行为的邪恶原则被人接受,这就是全然的不洁,很少有人曾从其中得洁净。信仰上的健全使麻风不至于到头上,并保守良心不遭破坏。#

III.关于已被定罪的麻风病人必须如何处置的指示。当祭司经过成熟考虑,郑重宣布他不洁以后,#

1.他必须这样宣告自己(第45节)。他必须使自己处于哀悼者的姿态,并喊叫:不洁,不洁。麻风本身并不是罪,但它是神不悦的可悲记号,也是临到受其辖制之人的痛苦患难。它使他的名声受辱,使他在世上的事务完全停止,使他与朋友亲属的交往断绝,判他流放直到得洁净,把他关在圣所之外,并且实际上毁掉了他在这世上所能有的一切安慰。希幔看来似乎要么是麻风病人,要么是在暗指麻风病人的忧郁境况(诗篇 88:8),等等。因此他必须:#

(1.)在神大能的手下谦卑自己,不在祭司已经宣布他不洁时坚持自己洁净,而是称神为义,并接受自己罪孽的刑罚。他必须借着撕裂衣服、露出头、遮住上唇来表明这一点;这些都是羞耻和满面惭愧的记号,并且非常有力地表明那应当充满悔改者心中的自厌和自卑;其语言就是自我审判。我们也必须如此把属于我们的羞耻归到自己身上,以破碎的心用我们自己的名字称呼自己:不洁,不洁;心不洁,生命不洁,因原初的败坏而不洁,因实际的过犯而不洁;不洁,因此配得永远被排除在与神相交之外,并排除在从他而来的一切幸福盼望之外。我们都像不洁之物(以赛亚书 64:6)——不洁,因此若无限的怜悯不介入,我们就灭亡了。#

(2.)他必须警告别人,谨慎不可靠近他。无论他往哪里去,都必须向远远看见的人喊叫:“我是不洁的,不洁,不要摸我。”这并不是因为麻风会传染,而是因为触摸麻风病人就会沾染礼仪上的不洁。因此人人都应当避免;麻风病人自己也必须通报这危险。这就是律法所能做的一切,因为它因肉体而软弱;它教导麻风病人喊叫:不洁,不洁。但福音把另一种呼声放在麻风病人口中(路加福音 17:12、13);在那里我们看见十个麻风病人大声喊叫:耶稣,夫子,可怜我们吧。律法只向我们显明我们的疾病;福音向我们显明我们在基督里的帮助。#

2.然后他必须被关在营外;后来他们到了迦南,就被关在他所住的城、镇或村之外,并独居(第46节),除了同样是麻风病人的人以外,不与任何人交往。乌西雅王成了麻风病人时,就从他的宫中被放逐,住在别的房子里(历代志下 26:21;又见列王纪下 7:3)。这预表福音教会中应当保守的纯洁,就是借着庄严而有权柄的排除,把那些恨恶悔改的可耻罪人排除在信徒相交之外。你们应当把那恶人从你们中间赶出去(哥林多前书 5:13)。#

利未记 13:47–59和合本(神版)
47「染了大麻风灾病的衣服,无论是羊毛衣服、是麻布衣服,48无论是在经上、在纬上,是麻布的、是羊毛的,是在皮子上,或在皮子做的什么物件上,49或在衣服上、皮子上,经上、纬上,或在皮子做的什么物件上,这灾病若是发绿,或是发红,是大麻风的灾病,要给祭司察看。50祭司就要察看那灾病,把染了灾病的物件关锁七天。51第七天,他要察看那灾病,灾病或在衣服上,经上、纬上,皮子上,若发散,这皮子无论当作何用,这灾病是蚕食的大麻风,都是不洁净了。52那染了灾病的衣服,或是经上、纬上,羊毛上,麻衣上,或是皮子做的什么物件上,他都要焚烧;因为这是蚕食的大麻风,必在火中焚烧。53「祭司要察看,若灾病在衣服上,经上、纬上,或是皮子做的什么物件上,没有发散,54祭司就要吩咐他们,把染了灾病的物件洗了,再关锁七天。55洗过以后,祭司要察看,那物件若没有变色,灾病也没有消散,那物件就不洁净,是透重的灾病,无论正面反面,都要在火中焚烧。56洗过以后,祭司要察看,若见那灾病发暗,他就要把那灾病从衣服上,皮子上,经上、纬上,都撕去。57若仍现在衣服上,或是经上、纬上、皮子做的什么物件上,这就是灾病又发了,必用火焚烧那染灾病的物件。58所洗的衣服,或是经,或是纬,或是皮子做的什么物件,若灾病离开了,要再洗,就洁净了。」59这就是大麻风灾病的条例,无论是在羊毛衣服上,麻布衣服上,经上、纬上,和皮子做的什么物件上,可以定为洁净或是不洁净。

这是关于衣服上麻风灾病的律法,无论是麻衣还是羊毛衣服。衣服上的麻风,具有可辨认的迹象:颜色因它而改变,衣服被腐蚀,绒面磨损,而且这是在衣服某一特定部分,关锁时还会增长,又不能用洗涤除去;这种事对如今的我们来说,完全无法解释。有学问的人承认,这在以色列中是一个记号和神迹,是由神圣能力降下的特别刑罚,作为对某个人或某个家庭极大不悦的记号。

1.处理过程与关于麻风病人的过程大体相同。被怀疑沾染的衣服不可立刻焚烧,虽说也许损失并不会很大;因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仅凭猜测作判决,而必须给祭司看。若经查验发现有麻风斑(犹太人说不大于一颗豆),就必须焚烧,或至少焚烧衣服上有斑的那一部分(第52、57节)。若嫌疑的原因消失了,就必须洗涤,然后可以使用(第58节)。#

2.其意义也大体相同,是要表明罪中有极大的恶性:它不但玷污罪人的良心,而且给他一切的事业和享用、他所有和所行的一切都带来污点。在污秽和不信的人,什么都不洁净(提多书 1:15)。我们也由此受教,要连那被肉体沾污的衣服也厌恶(犹大书 1:23)。那些使自己的衣服服事自己的骄傲和情欲的人,可以看见衣服因此被麻风沾染,并被判归于火(以赛亚书 3:18–24)。但心中隐藏之人的妆饰是不能朽坏的(彼得前书 3:4)。公义的袍子从不腐蚀,也不被虫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