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16
本章记载一年一度赎罪日,或称遮罪日的严肃礼仪之设立;在礼仪律的一切规定中,它里面所含的福音意味,或许不亚于任何一项,这从使徒对它的引用可见(希伯来书 9:7等)。我们前面已有各种关于个人、并在特定场合献上的赎罪祭之律例;但这里所论的是定例的祭,是全民族都有分的。那日全部的事奉都交托给大祭司。I. 除了这一天,他绝不可进入至圣所(第1、2节)。II. 他必须穿细麻衣进去(第4节)。III. 他必须为自己带来赎罪祭和燔祭(第3节),献上自己的赎罪祭(第6–11节),然后带着自己赎罪祭的一些血进入幔内,烧香,并在施恩座前弹血(第12–14节)。IV. 必须为百姓预备两只公山羊,拈阄定它们,并且,1. 其中一只必须作百姓的赎罪祭(第5、7–9节),它的血必须弹在施恩座前(第15–17节),然后两项赎罪祭的一些血都必须弹在坛上(第18、19节)。2. 另一只必须作替罪羊(第10节),以色列的罪必须在它身上承认,然后必须把它送到旷野去(第20–22节),带它去的人也要在礼仪上不洁净(第26节)。V. 随后要献燔祭,赎罪祭的脂油烧在坛上,其肉烧在营外(第23–25、27、28节)。VI. 百姓要以圣安息和为罪圣洁哀恸来虔敬地守这日;这要作永远的定例(第29节等)。
赎罪大日(主前1490年)
1 亚伦的两个儿子近到耶和华面前献祭而死之后,耶和华晓谕摩西;2 耶和华对摩西说,你要告诉你哥哥亚伦,不可随时进入幔内的圣所,到柜上施恩座前,免得他死亡;因为我要在施恩座上的云中显现。3 亚伦进入圣所要这样:带一只公牛犊作赎罪祭,一只公绵羊作燔祭。4 他要穿上圣洁的细麻内袍,把细麻裤子穿在身上,束上细麻带子,戴上细麻冠冕;这些都是圣衣;所以他要用水洗身,然后穿戴。
这里有,I. 关于赎罪日这条律法的日期:是在亚伦两个儿子死后(第1节),这事我们读过(第10章第1节)。1. 免得亚伦惧怕那罪剩余的任何罪责会粘附于他的家,或是(既然祭司如此容易犯罪)他其他儿子后来所犯的某罪会成为他全家的败坏,这里便指示他如何为自己的家赎罪,使这家可以与神保持相合;因为为这家所作的赎罪,将成为这家的坚立,并保守祝福承继在它身上。2. 祭司既因拿答和亚比户之死受警戒,知道要以敬畏和虔诚的惧怕亲近神(若没有这些,他们前来便自担危险),这里就赐下指示,说明若遵守这些指示,最接近神的途径如何不仅没有危险,而且会带来不可言喻的益处和安慰。他们因不当的亲近而被剪除时,其余的人不可说:“那么我们就完全不亲近了”,而要说:“那么我们就按规矩去行。”他们为自己的罪而死,因此神恩慈地为其余的人预备道路,使他们不至死亡。如此,神在一些人身上的审判应当成为给另一些人的训诲。
II. 这条律法的目的。它的一个意图,是保守人对至圣所的尊敬;在幔内,舍吉拿,或说神圣的荣耀,乐意住在基路伯之间:你要告诉亚伦,不可随时进入圣所(第2节)。幔子前面,有些祭司每日进来,在金坛上烧香;但幔内,除了大祭司以外,任何人都绝不可进入,而大祭司也只在一年中的一天进入,并且要以重大的礼仪和谨慎进入。神显明他特殊同在的地方,不可被视为平常。若地上君王的内室,没有召唤无人可进,连王后本人也不可,否则有死亡之虞(以斯帖记 4:11),那么岂不更应当把同样神圣的敬重献给万王之王吗?但请看基督的福音带来了何等蒙福的改变;如今所有良善的基督徒,藉着幔子,每日都有坦然无惧进入至圣所的胆量(希伯来书 10:19、20);我们也坦然无惧地来到恩典的宝座,或施恩座前(希伯来书 4:16),而不是像亚伦那样必须战兢恐惧。当神同在与恩典的显现是感官可见的时候,它们如此受限制、被保留,是必要的;因为感官之物越被人熟悉,就越少令人敬畏或喜悦;但如今这些显现纯属属灵,情形就不同了,因为信心之物越被人交往,就越显明其伟大与美善。因此如今我们随时进入非人手所造的圣所,都是受欢迎的,因为我们凭信心得以与基督一同坐在天上(以弗所书 2:6)。那时亚伦不可随时近前,免得死亡;如今我们必须随时近前,好叫我们得生命:只有远离才是我们的死亡。那时神在施恩座上的云中显现;但如今我们以敞开的脸观看主的荣耀,不是在黑云中,而是在明亮的镜中(哥林多后书 3:18)。
III. 这一天的工作所托付的人,那只是大祭司:亚伦进入圣所要这样(第3节)。赎罪日他要亲自作一切;只是另外预备了第二个人作他的替代者或扶助者,以防有任何事临到他,无论疾病或礼仪上的不洁,使他不能履行那日的事奉。所有基督徒都是属灵的祭司,但唯有基督是大祭司,唯有他施行赎罪,并且他不需要助手,也不需要替代者。
IV. 大祭司在这事奉中的服饰。他不可穿戴自己专有的华美衣服;不可穿上其中有宝石的以弗得,只可穿细麻衣,就是他与较低等祭司共同穿着的衣服(第4节)。这较卑微的服饰最适合他在这降卑之日穿戴;并且它较薄较轻,他穿着它便能更迅速地完成那日的工作或事奉,而这一切都要经由他的手办理。基督,我们的大祭司,是在我们的本性中为罪成就赎罪;不是穿着他自己独有荣耀的袍服,而是穿着我们必死性的细麻衣,诚然洁净,却是卑微。
5 他要从以色列会众取两只公山羊作赎罪祭,一只公绵羊作燔祭。6 亚伦要把为自己作赎罪祭的公牛献上,为自己和本家赎罪。7 他要把两只公山羊安置在会幕门口、耶和华面前。8 亚伦要为两只羊拈阄,一阄归与耶和华,一阄归与替罪羊。9 亚伦要把那拈阄归与耶和华的羊献上作赎罪祭。10 但那拈阄作替罪羊的羊,要活着安置在耶和华面前,用它赎罪,并把它放到旷野作替罪羊。11 亚伦要把为自己作赎罪祭的公牛牵来,为自己和本家赎罪,并宰杀那为自己作赎罪祭的公牛;12 他要拿香炉,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盛满烧着的火炭,又拿一满把捣细的馨香之香,带入幔内;13 他要把香放在耶和华面前的火上,使香的云遮掩法柜上的施恩座,免得他死亡;14 他要取些公牛的血,用指头弹在施恩座东面;又在施恩座前用指头弹血七次。
犹太著述者说,在赎罪日之前七天,大祭司要离开自己的家,住在圣殿的一间屋子里,好为这大日的事奉预备自己。在那七天中,他亲自作较低等祭司关于祭物、香等的工作,使他的手熟悉这一天的事;他必须一次又一次听人向他宣读这制度,好使他充分明白整个方法。1. 他要很早就开始这一天的事奉,先在穿衣前洗净全身,随后又洗手洗脚,然后献上通常的早祭。接着他烧每日的香,整理灯盏,并献上为这一天所指定的特别祭物(此处没有记载,而在 民数记 29:8),就是一只公牛、一只公绵羊、七只羊羔,全作燔祭。人们认为他作这些事时是穿着大祭司的衣服。2. 现在他必须脱下华美的袍服,沐浴自己,穿上细麻衣,并把自己的公牛献在主面前,这公牛要为他自己和本家作赎罪祭(第6节)。公牛被安置在圣殿与祭坛之间,本节所说献上它,就是他庄严地承认自己的罪和本家的罪,恳切祈求这些罪得赦免,并且双手按在公牛头上。3. 然后他必须为两只公山羊拈阄,它们要(两只合在一起)为会众作一项赎罪祭。这两只羊中的一只必须被宰杀,作为要向神的公义为罪作成补偿的记号;另一只必须被送走,作为罪因神的怜悯得赦免或被遣离的记号。在拈阄以前,两只都必须一同献给神(第7节),之后替罪羊单独献上(第10节)。有人认为选择公山羊作赎罪祭,是因为它们气味令人不悦,借此表明罪的可憎;另有人认为,是因为据说当时异教徒所敬拜的鬼魔常以山羊的形状向敬拜者显现,所以神命令他的百姓献山羊为祭,使他们绝不至受试探去向山羊献祭。4. 接下来要作的事,是宰杀为他自己和本家作赎罪祭的公牛(第11节)。犹太人说:“这时,他必须再次把双手按在公牛头上,重复他先前所作的认罪和恳求,并亲手宰杀公牛,先为自己赎罪(因为他自己若未先得和好,又怎能为百姓的罪成就和好呢?),也为他的家赎罪,不仅是他自己的家族,也是所有祭司,他们被称为亚伦家,”(诗篇 135:19)。这爱心必须从家里开始,虽然不可在那里结束。公牛宰杀以后,他留下一个祭司搅动血,使血不凝结;然后,5. 他一手拿一个盛着燃烧火炭(不会冒烟)的香炉,另一手拿一盘满满的馨香之香,然后穿过幔子进入至圣所,走近约柜,把火炭放在地上,把香撒在其上,于是那屋子立刻充满了烟。犹太人说,他进去时要侧身而入,免得在约柜被烟遮盖以前,直接观看神圣荣耀所在的约柜;然后他必须倒退着出来,以示对神圣威严的敬畏;作了简短祷告之后,他要赶紧从圣所出来,向百姓显现,使他们不致怀疑他行为失当,已经死在耶和华面前。6. 然后他从他所留下搅血的祭司那里取来公牛的血,第二次带着那血进入至圣所;那里此时已经充满香烟,他就用指头取那血,弹在施恩座上,或更确切地说,向着施恩座弹血,一次对着其上部,然后七次向着其下部(第14节)。但血滴(照犹太人的解释)全都落在地上,没有一滴触及施恩座。他作完这事,就从至圣所出来,把血盆放在圣所里,然后出去。
15 随后他要宰杀那为百姓作赎罪祭的公山羊,把羊的血带入幔内,并照他处理公牛血那样处理这血,弹在施恩座上和施恩座前;16 他要为圣所赎罪,因为以色列人的污秽,也因为他们在一切罪中的过犯;他也要照样为会幕行,这会幕住在他们中间,在他们污秽之中。17 他进去在圣所赎罪的时候,直到他出来,为自己、为本家、并为以色列全会众赎了罪,不可有人在会幕里。18 他要出来,到耶和华面前的坛那里,为坛赎罪;要取公牛的血和公山羊的血,抹在坛四围的角上。19 他要用指头把血弹在坛上七次,洁净它,使它从以色列人的污秽中分别为圣。
祭司从施恩座前弹公牛血出来以后,1. 接下来必须宰杀为百姓作赎罪祭的公山羊(第15节),并第三次进入至圣所,弹公山羊的血,如同他弹公牛的血一样;如此他要为圣所赎罪(第16节);也就是说,百姓既因自己的罪惹动神,要取走那些表明他悦纳同在的记号,并且甚至使那圣所也不适合作为圣洁之神的居所,借此便为罪成就赎罪,使神与他们和好,可以继续与他们同在。2. 然后他必须为会幕的外部作同样的事,如同他为内室所作的,就是在幔外,桌子和香坛所在之处,先弹公牛的血,再弹公山羊的血,各八次,如前一样。所暗示的原因是,会幕住在他们中间,在他们污秽之中(第16节)。神借此要向他们显明,他们的心何等需要被洁净;连会幕,只因立在这样一个不洁而有罪的百姓中间,也需要这样的遮罪;也显明甚至他们的敬虔行为和宗教事奉中也有许多不当之处,因此必须为之赎罪。在这严肃礼仪期间,较低等祭司中无人可以进入会幕(第17节);他们站在外面,必须承认自己不配、不适合在那里供职,因为他们在职事中的愚昧、缺欠和多样污秽,使会幕的这次赎罪成为必要。3. 然后他必须把公牛和公山羊混合在一起的一些血,抹在耶和华面前那坛的角上(第18、19节)。可以确定,香坛有这血抹在其上,因为这事有明文命令(出埃及记 30:10);但有人认为这里指示大祭司到燔祭坛那里,因为它在此也被称为耶和华面前的坛(第12节),又因经文说他出去到那里,并且也可以推想那坛也需要赎罪;因为以色列人的礼物和供物全都带到那坛那里,而这里说坛要从他们的污秽中被分别为圣。
20 他为圣所、会幕和坛赎罪完毕以后,就要把那只活着的公山羊带来;21 亚伦要双手按在活羊的头上,承认以色列人一切的罪孽,以及他们在一切罪中的一切过犯,把这些都归在羊的头上,并藉着一个合宜之人的手把羊送到旷野;22 这羊要担当他们一切的罪孽,带到无人居住之地;那人要在旷野放走这羊。23 亚伦要进入会幕,脱下他进入圣所时所穿的细麻衣,把它们留在那里;24 他要在圣处用水洗身,穿上自己的衣服,出来献自己的燔祭和百姓的燔祭,为自己和百姓赎罪。25 赎罪祭的脂油,他要烧在坛上。26 放走那作替罪羊之羊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后进营。27 那作赎罪祭的公牛和作赎罪祭的公山羊,其血被带入圣所赎罪的,要有人搬到营外;他们要用火焚烧其皮、其肉和其粪。28 焚烧它们的人要洗衣服,用水洗身,然后进营。
大祭司既藉着弹祭牲之血,把遮罪的祭物献给耶和华,而其余的血很可能倒在铜坛脚下,1. 接下来他要双手按在替罪羊头上,承认以色列的罪(第20、21节);凡把手按在任何祭物头上时,总是照祭物的性质伴随着承认;而这既是赎罪祭,就必须是承认罪。在犹太教会后期较为败坏的世代,他们为大祭司预备了固定的认罪格式;但神在这里并未规定任何格式,因为可以假定大祭司如此熟悉百姓的情形,又如此温柔地关怀他们,以致他不需要任何格式。认罪必须尽他所能地具体,不仅承认以色列人一切的罪孽,也承认他们在一切罪中的一切过犯。在一项罪中,因其各样加重罪责的情节,可能有许多过犯;在我们的认罪中,我们应当注意这些,不只说,我犯了罪,也要像亚干那样说:“我如此如此行了。”藉着这认罪,他必须把以色列的罪归在羊的头上;也就是说,他要在神圣设立上运用信心,因为这设立构成了这样的转移;他必须把罪人所招致的刑罚转移到祭物身上。若不是神亲自这样命定,这便只是戏谑,甚至是对神的冒犯。2. 然后这羊要立即藉着一个为此目的所选定的合宜之人的手,被送到旷野,无人居住之地;神准许他们这样理解:送走这羊,就是藉着白白且完全的赦免送走他们的罪:它要担当他们一切的罪孽(第22节)。羊的失去对他们乃是一个记号,表明以色列的罪必被寻找,却寻不见(耶利米书 50:20)。后来的犹太人有一个习俗,把一条朱红布系在羊角上,另一条系在圣殿门上,或系在那羊失落之处的岩石顶上;他们断定,若那布变白,正如他们说通常会如此,以色列的罪就蒙赦免,正如经上所写: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成羊毛;他们又补充说,在耶路撒冷被罗马人毁灭以前四十年,朱红布完全不再变色,这清楚承认了:他们既拒绝了实体,影儿就对他们毫无益处。3. 大祭司随后必须在会幕中脱下细麻衣,留在那里;犹太人说这些衣服永不可再由他本人或任何别人穿着,因为他们每年都制作新的;他还必须在水中沐浴自己,穿上华美衣服,然后献上自己和百姓的燔祭(第23、24节)。当我们得着赦免的安慰时,神必须得着赦免的荣耀。若我们得着赎罪祭的益处,就不可吝惜承认感恩的祭。而且看来,赎罪祭脂油的焚烧被推迟到此时(第25节),好使它与燔祭一同烧尽。4. 那两项赎罪祭,其血被带入幔内的,它们的肉都要全部焚烧,不是在坛上,而是在营外远处,表明我们藉着真实悔改和焚烧之灵除去罪,也表明神藉着完全赦免除去罪,使罪永不在审判中起来控告我们。5. 带替罪羊到旷野的人,以及焚烧赎罪祭的人,都要被看为礼仪上不洁,直到他们洗衣服并在水中洗身以后,才可进营;这表明罪污秽人的性质;甚至那只不过被作为罪的祭物也是使人污秽的;也表明律法祭物的不完全:它们远不能除去罪,甚至还在接触它们的人身上留下一些污点。6. 这一切完成以后,大祭司再次进入至圣所取回他的香炉,然后欢欢喜喜回到自己家中,因为他已经尽了本分,而且没有死亡。
29 这要作你们永远的定例:在七月初十日,你们要刻苦己心,什么工都不可作,无论是本地人,还是寄居在你们中间的外人;30 因为在这日,祭司要为你们赎罪,洁净你们,使你们在耶和华面前得洁净,脱离你们一切的罪。31 这日要作你们安息的安息日,你们要刻苦己心,作永远的定例。32 那受膏、又被分别为圣,接续他父亲供祭司职分的祭司,要施行赎罪,并要穿上细麻衣,就是圣衣;33 他要为圣所赎罪,为会幕和坛赎罪,并要为祭司和会众所有百姓赎罪。34 这要作你们永远的定例,每年一次为以色列人一切的罪赎罪。他就照耶和华所吩咐摩西的行了。
I. 关于这大严肃礼仪,我们在这里有一些补充指示,特别是:
1. 为这严肃礼仪所指定的日子。每年七月初十日必须守这礼(第29节)。第七月原本曾被算作第一月,直到神指定以色列人出埃及的那个月,从此算作并称为第一月。有些人设想,这七月初十日就是一年中我们始祖堕落的那一天,并且这日被守为禁食,以记念他们的堕落。莱特福特博士推算,这是摩西最后一次从山上下来之日,那时他带着重新赐下的法版,也带着神已与以色列和好的保证,他的脸发光:那日必须在他们世世代代中作赎罪日;因为记念神赦免他们关于金牛犊的罪,可以鼓励他们盼望,只要他们悔改,神也会赦免他们一切过犯。
2. 百姓在这日的本分。(1.) 他们必须停止一切劳碌:这日要作安息的安息日(第31节)。那日的工作本身已经足够,若作得好,就是一整天美好的工作;因此他们完全不可作其他任何工作。为罪降卑的工作,需要心思如此专注,并需要整个人如此坚定投入,以致不容我们转向任何别的工作。赎罪日似乎就是先知所说的那个安息日(以赛亚书 58:13),因为它与前几节所说的禁食相同。(2.) 他们必须刻苦己心。他们必须禁绝一切身体的滋养和愉悦,作为内心为罪降卑和灵魂痛悔的记号。他们在这一天都禁食(病人和儿童除外),脱去装饰,也不膏抹自己,像但以理那样(第10章第3、12节)。大卫以禁食刻苦己心(诗篇 35:13)。它也表明治死罪并转离罪,松开凶恶的绳(以赛亚书 58:6、7)。犹太博士们建议,他们在那日不可读那些适宜使他们生发欢喜快乐的经文,因为那是刻苦己心的日子。
3. 这制度的永久性:这要作永远的定例(第29、34节)。任何一年都不可中断,也绝不可废止,直到那制度被解除,预表被本体取代为止。只要我们仍不断犯罪,就必须不断悔改,并领受赎罪。为罪刻苦己心的律法,是永远的定例,将一直有效,直到我们到达那一切眼泪,甚至悔改的眼泪,都要从我们眼中被擦去之地。使徒指出,律法祭物不能除去罪、也不能从罪中洁净良心,其证据就是在这些祭物中,每年赎罪日都重新记念罪(希伯来书 10:1–3)。祭物每年重复,表明其中只有微弱无力的努力朝向赎罪;赎罪只有藉着基督的身体一次献上才能有效地完成,而那一次已经足够;那祭不需要重复。
II. 让我们看看这一切中有什么福音。
1. 这里预表了两项伟大的福音特权:罪得赦免和得以亲近神;这两者都是我们因主耶稣的中保而得的。因此在这里让我们看见:
(1.) 基督为我们所成就的罪咎之赎。他自己既是成就赎罪者,也是赎罪的实质;因为他是,[1.] 祭司,大祭司,为百姓的罪成就和好(希伯来书 2:17)。他,而且唯有他,是 par negotio--适合这工,并配得这尊荣:他受父差派来行此事;父将他分别为圣,并为此目的差他到世上,使神可以在他里面叫世人与自己和好。他承当了此事,并为我们的缘故使自己分别为圣,为此将自己分别出来(约翰福音 17:19)。大祭司在这日屡次沐浴自己,并穿洁净雪白的细麻衣行这日的事奉,表明主耶稣的圣洁、他完全脱离一切罪,并以一切恩典为美饰。大祭司赎罪的时候,不可有人与他同在(第17节);因为我们的主耶稣要独自踹酒榨,在众民中必无人同他在一起(以赛亚书 63:3);所以,当他进入受苦时,他所有的门徒都离弃他逃走了,因为若他们中有人与他一同被拿并处死,就会看起来仿佛他们也帮助成就了赎罪;除了强盗以外,无人必须与他同受苦,因为关于强盗,不可能有这样的嫌疑。并且请注意大祭司所成就赎罪的范围:是为圣所、会幕、坛、祭司,以及全体百姓(第33节)。基督的满足,乃是为传道人和百姓的罪,为我们圣事(以及不圣之事)的罪孽而赎罪的;我们对 ordinances 特权所拥有的权利,我们在其中的安慰,以及借此所得的益处,全都归因于基督所成就的赎罪。但是,大祭司所成就的赎罪只关系到以色列会众,而基督是挽回祭,不仅为他们这些犹太人的罪,也是为整个外邦世界的罪。在这一点上,基督也无限地超过亚伦:亚伦需要先为自己的罪献祭,并要在赎罪祭牲的头上承认自己的罪;但我们的主耶稣没有自己的罪需要交代。这样的大祭司正合乎我们(希伯来书 7:26)。因此,当他在约旦河受洗时,别人站在水里承认他们的罪(马太福音 3:6),他却随即从水里上来(第16节),因为没有罪需要承认。[2.] 他怎样是大祭司,也照样是用以成就赎罪的祭物;因为在我们与神和好的事上,他是一切,又在一切之内。因此,两只山羊预表了他,这两只合成一个祭:被杀的羊预表基督为我们的罪而死,归与阿撒泻勒的羊预表基督为使我们称义而复活。哪一只羊应当被杀,是用拈阄来指示的,而阄的定夺在乎主;因为基督是按着神确定的旨意和预知被交付的。第一,赎罪被说成是借着把以色列的罪放在那羊的头上而完成。他们本当被弃绝,被送到忘却之地;但这里这刑罚转移到那担当他们罪的羊身上。正是参照这一点,神被说成将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我们的主耶稣身上(这一切影儿的实体)(以赛亚书 53:6),而他也被说成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就是罪的刑罚(彼得前书 2:24)。因此,他替我们成为罪,就是成为赎罪祭(哥林多后书 5:21)。他受苦并死,不仅是为我们的益处,也是代替我们;他被离弃,并且一时似乎被忘记,好使我们不至永远被离弃、被忘记。有些博学之人推算,我们的主耶稣是在七月初十日于约旦河受约翰的洗,那正是赎罪日。那时他进入中保的职分,并立刻被圣灵催到旷野,就是无人居住之地。第二,由此产生的结果是,以色列一切的罪孽都被带到忘却之地。照样,基督,神的羔羊,借着把世人的罪担当在自己身上,就除去世人的罪(约翰福音 1:29)。并且,当神赦免罪时,便说他不再记念这罪(希伯来书 8:12),将它抛在背后(以赛亚书 38:17),投于深海(弥迦书 7:19),又使它与我们相离,如东离西一样远(诗篇 103:12)。
(2.) 基督为我们进入天堂,在这里由大祭司进入至圣所来预表。使徒已经解释了这一点(希伯来书 9:7等),并且他表明,[1.] 天堂乃是至圣之处,但不是属这被造之物;而那借着中保,凭信心、盼望和祷告进入其中的路,那时还没有像现在借福音向我们显明得这样清楚。[2.] 基督我们的大祭司,在他升天时一次而永远地进入天堂,并且作为公共的人,奉他所有属灵以色列之名,且经过他肉身的幔子;这幔子为此被裂开(希伯来书 10:20)。[3.] 他是借自己的血进入(希伯来书 9:12),把他在地上所献之祭的功效带到天上,并且可以说将他的血洒在施恩座前;在那里,这血所说的比公牛和山羊的血所能说的更美。因此,他被说成在宝座中间显现,如同曾被杀的羔羊(启示录 5:6)。并且,虽然他没有自己的罪需要赎除,然而他乃是凭自己的功德,为自己得回自己古有荣耀的恢复(约翰福音 17:4、5),也为我们得着永远的救赎(希伯来书 9:12)。[4.] 大祭司在圣所里烧香,这预表基督因他满足的功效,在幔内永远活着为我们代求。若不是施恩座被这香的云彩遮盖,我们就不能期望存活,不能,甚至在施恩座前也不能。单单怜悯本身,若没有中保的介入,并不能拯救我们。基督的代求在那里陈列在神面前,如同香,正如这香。并且,大祭司怎样先为自己代求,再为他的家代求,然后为全以色列代求;照样,我们的主耶稣在圣约翰第17章(这是他在天上所作代求的样本)中,先将自己交托给他的父,然后将作他家人的门徒交托给父,随后又将一切因他们的话信他的人,如同全以色列一样,交托给父;并且,既如此提及他献祭的用途和目的,他就立刻被拿并钉十字架,照着这些目的而行。[5.] 在这一点上,基督所作的进入远远超过亚伦的进入:亚伦不能为自己的儿子取得进入至圣所的准入;但我们的主耶稣也为我们开了一条又新又活的路,进入至圣所,使我们也有胆量进入(希伯来书 10:19、20)。[6.] 大祭司必须再出来,但我们的主耶稣永远活着,作代求,并且常为我们显现在神面前;他作为先锋,已经为我们进入那里,又作为代理者,继续为我们住在那里。
2. 这里也照样预表了福音的两大本分,就是信心和悔改;借着这两样,我们才适合于这赎罪,并得以有权享受它的益处。(1.) 我们必须凭信心把手按在祭物的头上,倚靠基督为主我们的义,陈明他的满足是唯一能够为我们的罪赎罪并为我们取得赦免的。“主啊,你要为我作答。这就是我为自己所能说的一切:基督已经死了,是的,更确切地说,已经复活了;我将自己全然顺服于他的恩典和治理,并且在他里面领受这赎罪,”(罗马书 5:11)。(2.) 我们必须借悔改刻苦己心;不仅暂时禁戒身体的享乐,也要在内心为我们的罪忧伤,并过舍己和治死己身的生活。我们也必须作悔罪的认罪,并且这样做时要仰望基督,就是我们所扎的那一位,并因他哀恸;又以信心的手按在赎罪上,确信若我们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最后,在禧年,宣告自由的号筒被吩咐要在赎罪日结束时吹响(第25章第9节)。因为我们债务的赦免、从奴役中的释放,以及回到我们产业之中,全都归因于耶稣基督的居间和代求。借着赎罪,我们为自己的灵魂得着安息,并得着神儿女一切荣耀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