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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未记 1

本书以关于献祭的律例开始,其中最古老的是燔祭;在本章中,神就此给摩西指示。这里规定了这种祭应当怎样办理。一、若是从牛群中取一只公牛(见第3–9节)。二、若是从羊群中取一只绵羊或山羊,一只羊羔或小山羊(见第10–13节)。三、若是一只斑鸠或雏鸽(见第14–17节)。并且,无论所献之物本身价值较高或较低,只要是照这些律例,以正直的心献上,就蒙神悦纳。

关于供物的律法(主前1490年)

1 耶和华呼叫摩西,从会幕中对他说,2 你晓谕以色列人,对他们说,你们中间若有人把供物献给耶和华,就要从牲畜中,就是从牛群羊群中,献上你们的供物。

请在这里注意:1. 这里假定百姓会有意向把供物献给耶和华。自然之光本身就以某种方式指引人尊荣他的创造主,并向他如向自己的主致敬。启示宗教以自然宗教为古老而早期的设立为前提,因为自堕落以后,神已经指示人借着献祭来荣耀神;这乃是含蓄地承认,他们作为受造之物从神领受了一切,又作为罪人把一切都亏负而归于神。一个彻底觉悟自己依赖与罪咎的良心,会愿意带着成千的公羊来到神面前(弥迦书 6:6、7)。2. 这里作出规定,使人不可放纵自己的幻想,也不可在关于祭物的想象和发明上成为虚妄,免得他们一面自称尊荣神,实际上却羞辱他,并行那与他不相称的事。因此,凡事都被指示要按合宜的礼仪,照一定的规矩而行,使这些祭物最能表明两件事:一是基督在时候满足时所要献上的赎罪大祭,二是信徒每日所当献上的承认之属灵祭物。3. 神借摩西把这些律例赐给以色列;没有什么比这句话更常被重复:耶和华对摩西说,你晓谕以色列人。神本可以亲自对以色列人说这些话,如同他说十诫一样;但他拣选借摩西把它交付给他们,因为他们曾求他不要再亲自向他们说话,并且他定意使摩西在众先知之上预表基督;在这末后的日子,神要借着基督向我们说话(希伯来书 1:2)。神借其他先知向他的百姓传信息,却借摩西赐给他们律法;因此,摩西适合预表那位父已将一切审判交给他的人。并且,神圣启示的宝藏总是要放在瓦器里,使我们的信心可以受试验,并使能力的卓越可以出于神。4. 神从会幕中对他说话。示基拿一占有它新的居所,作为神悦纳已成之事的记号,神就从施恩座与摩西说话;摩西在幔子外,或更确切地说,在门口侍立,只听见声音。很可能他当时就把所听见的写下来,以免在复述时有任何错误,或记忆上的疏漏。会幕被设立,是要作神与以色列相交的地方;在那里,他们向神献上事奉,神也向他们显明他的旨意。照样,如今我们借着道和祷告,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使徒行传 6:4)。我们向神说话时,必须渴望听见他的话,并且把他乐意向我们说话看作极大的恩惠。耶和华呼叫摩西,并不是叫他近前来(在那制度之下,即使摩西也必须保持距离),而是叫他留心,侧耳听将要说的话。犹太评注家告诉我们,希伯来文“呼叫”一词中有一个字母比通常小,暗示神以微小低声说话。道德律是在雷轰闪电中,从燃烧的山上,以可畏之势赐下的;但献祭这补救之律,却更温和地从施恩座赐下,因为它预表福音的恩典,就是生命与平安的职事。

燔祭之律(主前1490年)

3 他的供物若是牛群中的燔祭,就要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他要在会幕门口,在耶和华面前甘心献上。4 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燔祭便蒙悦纳,为他赎罪。5 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宰公牛;祭司亚伦的子孙要把血奉上,把血洒在会幕门口坛的周围。6 他要剥去燔祭牲的皮,把燔祭牲切成块子。7 祭司亚伦的子孙要把火放在坛上,把柴摆列在火上。8 祭司亚伦的子孙要把肉块、头和脂油,摆列在坛上火中的柴上。9 但祭牲的脏腑与腿,他要用水洗;祭司要把一切全烧在坛上,作为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若一个人富足,并且负担得起,就假定他会从自己较大的牲畜群中,带来他用以尊荣神的燔祭。凡思想神是至善者,必决意把自己所有中最好的献给他;否则,他就没有把当归给神名的荣耀归给他。如今,若有人定意宰一只公牛,不是为款待家人和朋友,而是为献给他的神为祭,就必须虔敬地遵守这些规则:1. 所献的牲畜必须是公的、没有残疾的,并且是他牧场中最好的。既然它纯粹是为尊荣那无限完全者而设,就应当是在同类中最完全的。这表明基督这受死祭牲里完全的力量和纯洁,也表明基督徒里面所当有的诚心与生活的无可指摘;他们乃是作为活祭献给神的。但按字面说,在基督耶稣里并不分男和女;身体上任何天然的残疾也不拦阻我们蒙神悦纳,惟有罪引入灵魂中的道德缺陷和畸形才会拦阻。2. 物主要甘心献上。在宗教中所行、为要讨神喜悦的事,除了爱以外,不应受任何别的强制。神悦纳甘心的百姓和乐意的施与者。安斯沃思和其他人把这句话读作不是献祭的原则,而是献祭的目的:“让他为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而献上。让他把这作为自己带来祭物的目的,并让他的眼目坚定地注视这目的——使他可以蒙耶和华悦纳。”惟有在一切宗教事奉中真诚渴望并立意蒙悦纳的人,才会寻见悦纳(哥林多后书 5:9)。3. 它必须献在会幕门口,就是铜制燔祭坛所在之处;那坛使礼物成圣,不可在别处献。他必须在门口献上,像一个不配进入的人,并承认罪人若非借着祭,就不能被接纳进入与神所立的约和相交中;但他必须在会幕那里献上,表明即使在这个人的事奉中,他也与以色列全教会相交。4. 献祭者必须按手在祭物的头上(第4节)。犹太博士说:“他必须用双手,并尽全力,按在牲畜两角之间。”这借此表明:(1)把他对这牲畜的一切权利和利益,实际地并借着亲手交付,转移给神,把它交托给神的事奉。(2)承认他自己该死,并且若神为事奉他的尊荣、为得着他的恩宠而要求,他也愿意死。(3)倚靠这祭物,因为它是所设立的预表,指向那要担当我们众人罪孽的大祭。有人认为,使徒所说按手之道(希伯来书 6:2),就是指祭物的奥秘意义,尤其是这礼,预表福音性的信心。献祭者按手在祭物头上,是要表明他的愿望和盼望:这祭物可以替他蒙悦纳,为他赎罪。燔祭虽不像赎罪祭那样关系到某一特定的罪,却仍是为一般的罪赎罪;凡按手在燔祭牲头上的人,都要承认自己当行而未行,不当行而已行,并要祈求:虽然他自己该死,他祭物的死却可以被悦纳,用来除去他的罪咎。5. 祭物要由利未人的祭司,在耶和华面前宰杀,也就是以虔诚宗教的方式,并且眼目注视神和他的尊荣。这表明我们的主耶稣要使他的魂,或生命,成为赎罪祭。弥赛亚君王必须如祭牲一般被剪除,却不是为他自己(但以理书 9:26)。这也表明,在作为活祭的基督徒里面,兽性的部分必须被治死或杀死,肉体连同其败坏的情欲和私欲,以及单纯动物生命的一切欲望,都必须被钉十字架。6. 祭司要把血洒在坛上(第5节);因为血既是生命,正是它为魂赎罪。这表明我们的主耶稣流血时,直接而实际地顾念满足他父公义的要求,并维护他受损的尊荣;他将自己无瑕疵地献给神。它也表明我们的良心,借着信,被耶稣基督的血洒在其上而得平息并洁净(彼得前书 1:2;希伯来书 10:22)。7. 牲畜要被剥皮,体面地切开,并照屠夫的手艺,分成各关节或块子;然后所有块子,连同头和脂油(腿和脏腑先洗净),都要一同烧在坛上(第6–9节)。“但这样浪费有什么用呢?”有人会说,“为什么这一切好肉,本可给穷人,长久供他们饥饿的家庭作食物,却要一同烧成灰呢?”这是神的旨意;我们无权反对或挑剔。当它照神的命令,为神的尊荣而焚烧,并为表明属灵福分而焚烧时,它确实是更好地被使用,也更好地达到了它被造的目的,胜过被用作人的食物。凡为神所花费的,我们绝不可算为损失。祭物的焚烧表明基督剧烈的受苦,也表明基督徒必须以虔诚的情感,如圣火一般,把自己整个灵、魂、体献给神。8. 这里说这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祭,或安息之香。烧肉本身并不馨香;但这作为顺服神命令的行动,并作为基督的预表,却蒙神喜悦:神与献祭者和好,并且他自己也在这和好中喜悦。他在自己恩典的这些制度中安息,并得着畅快,如同起初在他创造之工中安息一样(出埃及记 31:17),并因其中欢喜(诗篇 104:31)。基督将自己献给神,据说是馨香的供物(以弗所书 5:2);基督徒的属灵祭物,也据说借着基督蒙神悦纳(彼得前书 2:5)。

10 他的供物若是羊群中的燔祭,或绵羊,或山羊,就要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羊。11 他要在坛的北边,在耶和华面前宰杀;祭司亚伦的子孙要把它的血洒在坛的周围。12 他要把它切成块子,连同头和脂油;祭司要把它们摆列在坛上火中的柴上。13 但脏腑与腿,他要用水洗;祭司要把一切全然奉上,烧在坛上;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14 人献给耶和华的供物若是飞鸟作燔祭,就要献斑鸠或雏鸽为供物。15 祭司要把鸟拿到坛前,拧下它的头,把它烧在坛上;它的血要在坛旁挤出。16 他要把鸟的嗉囊和羽毛除去,丢在坛的东边,倒灰之处。17 他要把鸟连着翅膀劈开,却不可撕断;祭司要把它烧在坛上,在火上的柴上;这是燔祭,是献与耶和华为馨香的火祭。

这里我们有关于燔祭的律例,论到从羊群或飞鸟中取的祭。中等阶层的人,若不能很好地负担献一只公牛,就要带来一只绵羊或山羊;若连这也做不到,只要带来一只斑鸠或雏鸽,也要蒙神悦纳。因为神在他的律法和福音中,也在他的护理中,都顾念穷人。值得注意的是,被选作祭物的受造物,都是最温顺柔和、无害而不冒犯的,为要预表基督里面的无罪与温柔,也教导基督徒里面所当有的无罪与温柔。这里给出指示:1. 关于羊群中的燔祭(第10节)。办理这些祭的方法,与公牛的办理方法大致相同;只是这里吩咐祭物要在坛的北边宰杀。虽然这只在这里提到,却很可能也要在前面所说的祭和其他祭上遵行。也许在坛的那一边,有最大的空地,有地方供祭司周转。古时有人观察到,晴朗的天气出自北方,北风也驱散雨;借着这些祭,神忿怒的风暴被驱散,神脸上的光得以获得,这比最明亮、最晴朗的天气更令人愉悦。2. 关于飞鸟中的祭。它们必须是斑鸠(若是如此,犹太人说“必须是成年的斑鸠”),或是鸽子;若是鸽子,就必须是雏鸽。人席上最蒙悦纳的,必须带到神的坛前。在献这些飞鸟时,(1)头必须被拧下;有人说是“完全拧下”;另有人认为只是掐住,使鸟死去,却让头仍连在身体上。但更可能是要完全分开,因为头要先被焚烧。(2)血要在坛旁挤出。(3)嗉囊连同羽毛要丢在旁边的灰堆上。(4)身体要剖开,撒上盐,然后烧在坛上。犹太人说:“这种鸟祭是祭司所要做的最困难的事奉之一。”这是为教导那些服事圣物的人,要像为富人的得救挂心一样,为穷人的得救殷勤挂心;并且穷人的事奉若出于正直的心,就如富人的事奉一样蒙神悦纳,因为神是照人所有的悦纳人,不是照人所无的(哥林多后书 8:12)。穷人的斑鸠或雏鸽,在这里被称为馨香的供物,正如有角有蹄的牛或公牛一样。然而,归根到底,尽心爱神,并爱邻舍如同自己,胜过一切燔祭和祭物(马可福音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