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歷代志上 20

這裡重述了大衛爭戰的事:一、與亞捫人爭戰,並攻取拉巴(第1–3節)。二、與非利士人的巨人爭戰(第4–8節)

亞捫人被擊敗(主前1306年)

歷代志上 20:1–3和合本(神版)
1過了一年,到列王出戰的時候,約押率領軍兵毀壞亞捫人的地,圍攻拉巴;大衛仍住在耶路撒冷。約押攻打拉巴,將城傾覆。2大衛奪了亞捫人之王所戴的金冠冕,其上的金子重一他連得,又嵌著寶石;人將這冠冕戴在大衛頭上。大衛從城裡奪了許多財物,3將城裡的人拉出來,放在鋸下,或鐵耙下,或鐵斧下,大衛待亞捫各城的居民都是如此。其後大衛和眾軍都回耶路撒冷去了。

我們在前幾章已經讀到,亞捫人及其盟軍如何在戰場上被擊潰。這裡記載了他們國都拉巴被毀(第1節),他們王的冠冕被戴在大衛頭上(第2節),以及百姓受到的嚴厲處置(第3節)。關於這些事,我們在2 Sam 11., 12.中已有更詳盡的記載;同時也不能不因這個令人悲痛的標誌而想起:約押圍攻拉巴時,大衛在烏利亞的事上犯了那大罪。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雖然其餘的故事在這裡重述了,那件事卻沒有重述;這裡只在一句括號中的話裡略作暗示:大衛卻仍住在耶路撒冷。他若在外隨軍出征,就會避開那試探;但他貪圖安逸,便陷入了淫亂。聖經作者記述大衛所犯的罪,顯明他們公正無私且忠實可靠;而這裡明明有恰當的機會再次提到此事,卻避免將它重述,乃是要教導我們:雖然有時確有正當理由談及別人的過錯與失足,我們卻不應以反覆提說這些事為樂。這類事情總應被視為令人不快的話題;雖然有時不可避免地會談到,卻不應選擇在其上多作停留,正如我們不該喜歡翻攪糞堆一樣。對於那些我們說不出什麼好話的人或行為,最好什麼也不說。

歷代志上 20:4–8和合本(神版)
4後來,以色列人在基色與非利士人打仗。戶沙人西比該殺了偉人的一個兒子細派,非利士人就被制伏了。5又與非利士人打仗。睚珥的兒子伊勒哈難殺了迦特人歌利亞的兄弟拉哈米;這人的槍桿粗如織布的機軸。6又在迦特打仗。那裡有一個身量高大的人,手腳都是六指,共有二十四個指頭,他也是偉人的兒子。7這人向以色列人罵陣,大衛的哥哥示米亞的兒子約拿單就殺了他。8這三個人是迦特偉人的兒子,都死在大衛和他僕人的手下。

非利士人幾乎已經被制伏(第18章第1節);然而,正如約書亞除滅迦南人時,亞衲族人最後才被制伏(約書亞記 11:21),這裡征服非利士人時,迦特的巨人也是最後才被打倒。在恩典與敗壞的爭戰中,有些罪如同這些巨人,長久固守陣地,非經許多艱難和長期爭戰便不能被制伏;但審判最終必得勝。請注意:

1.我們從未讀到以色列人中有巨人,像非利士人中有巨人那樣:有迦特的巨人,卻沒有耶路撒冷的巨人。神所栽種之物的成長,在於用處,而不在於體量。那些貪求使自己身量多加幾肘的人,沒有想到這隻會使他們更加笨重。在聖所的天平上,大衛遠比歌利亞有分量。#

2.大衛的僕人雖然身材平常,卻在每次交鋒中都勝過迦特的巨人,因為神站在他們一邊;神樂意貶低高傲的眼目,除滅地上的巨人,正如古時用洪水所行的一樣,儘管他們都是有名望的人。教會的朋友絕不可因教會仇敵的權勢和驕傲而灰心。當偉大的神幫助我們時,我們無須懼怕反對我們的偉人。與全能者爭戰時,每隻手多一根指頭,或每隻腳多一個腳趾,又能有什麼用呢?#

3.這些巨人向以色列罵陣(第7節),因而為自己的狂妄付出了代價。沒有什麼人比那些辱罵神和他以色列的人更明顯地被標定要滅亡。神寧可施行大事,也不容仇敵行事驕傲(申命記 32:27)。大衛之子的得勝,如同大衛本人的得勝一樣,是逐步成就的。我們如今還未看見萬物都服在他以下;但這很快就會顯明,而死亡本身這最後的仇敵,也必像這些巨人一樣被勝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