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歷代志上 10

以斯拉撰寫這些《歷代志》的目的,是要保存大衛家的記錄;大衛家雖因被擄而大為衰微,在世人眼中也顯得卑微,但在那些憑信心而活的人眼中,隨著大衛之子日益臨近,這家卻越發顯得榮耀。因此,他沒有重述掃羅在位期間的歷史,只記述了他的死,因為藉著他的死,道路就為大衛登上王位預備好了。本章記載:

I.非利士人使掃羅的軍隊遭受致命的潰敗,以及掃羅給自己造成的致命一擊(第1–7節)#

II.非利士人因此誇勝(第8–10節)#

III.基列雅比人向王的遺體所表示的敬意(第11、12節)#

IV.掃羅被棄絕的原因(第13、14節)#

掃羅之死(主前1400年)

歷代志上 10:1–7和合本(神版)
1非利士人與以色列人爭戰,以色列人在非利士人面前逃跑,在基利波山有被殺仆倒的。2非利士人緊追掃羅和他兒子們,就殺了掃羅的兒子約拿單、亞比拿達、麥基舒亞。3勢派甚大,掃羅被弓箭手追上,射傷甚重,4就吩咐拿他兵器的人說:「你拔出刀來,將我刺死,免得那些未受割禮的人來凌辱我。」但拿兵器的人甚懼怕,不肯刺他;5掃羅就自己伏在刀上死了。拿兵器的人見掃羅已死,也伏在刀上死了。6這樣,掃羅和他三個兒子,並他的全家都一同死亡。7住平原的以色列眾人見以色列軍兵逃跑,掃羅和他兒子都死了,也就棄城逃跑,非利士人便來住在其中。

這裡關於掃羅之死的記載,與我們在撒母耳記上 31:1 , 等處所讀到的一樣。我們不必重複對它的解釋,只須留意:

1.君王犯罪,百姓就為此受苦。當以色列人在非利士人面前逃跑並被殺仆倒時(第1節),當他們棄絕自己的城邑、非利士人進來住在其中時,正是以色列的艱難時期(第7節)。我們沒有發現他們當時像從前士師時代那樣犯了拜偶像的罪,也不像後來列王時代那樣。撒母耳曾使他們歸正,他們也確實歸正了;然而,他們仍這樣被交給人掠奪,落入強盜手中。毫無疑問,他們裡面有足以招致這審判的罪;但神聖公義主要所察看的是掃羅的罪。注意,君王和大人物尤其應當謹慎,不可惹動神的忿怒;因為他們若點燃這火,就不知道會有多少人因他們的緣故被火吞滅。#

2.父母犯罪,兒女就為此受苦。當掃羅的罪孽滿盈、他傾覆的日子來到時(大衛早已預見,撒母耳記上 26:10),他不僅親自下到戰場並在那裡滅亡,他的眾子(除了伊施波設以外)也與他一同滅亡,其中還包括那位蒙恩而高尚的人約拿單;因為凡事臨到眾人都是一樣的。父親的罪孽就這樣被追討在兒女身上,他們作為那被定罪之父的一部分而仆倒。注意,愛自己後裔的人必須離棄自己的罪,免得他們不僅獨自在自己的罪孽中滅亡,還使自己的家庭與自己一同遭受毀滅,或在自己離世之後把咒詛傳給他們。#

3.罪人犯罪,最終必親自為此受苦,儘管他們長久得到寬限;因為判決雖不迅速執行,卻終必執行。這事臨到掃羅也是如此;而且他傾覆的方式在各方面都與他的罪相應。#

(1.)他曾不止一次向大衛投擲槍,卻沒有刺中他;但弓箭手射中了他,他被弓箭手射傷。#

(2.)他曾命令多益殺死耶和華的祭司;如今他在絕望中命令拿兵器的人拔刀將他刺透。#

(3.)他沒有滅盡亞瑪力人,違背了神的命令;如今拿兵器的人也不殺他,違背了他的命令。#

(4.)那殺害祭司的人理當被撇下,親手殺害自己;那曾滅絕祭司之城的人,他的家也被剪除。你們要觀看,並且說:耶和華是公義的。#

歷代志上 10:8–14和合本(神版)
8次日,非利士人來剝那被殺之人的衣服,看見掃羅和他兒子仆倒在基利波山,9就剝了他的軍裝,割下他的首級,打發人到非利士地的四境報信與他們的偶像和眾民,10又將掃羅的軍裝放在他們神的廟裡,將他的首級釘在大袞廟中。11基列·雅比人聽見非利士人向掃羅所行的一切事,12他們中間所有的勇士就起身前去,將掃羅和他兒子的屍身送到雅比,將他們的屍骨葬在雅比的橡樹下,就禁食七日。13這樣,掃羅死了。因為他干犯耶和華,沒有遵守耶和華的命;又因他求問交鬼的婦人,14沒有求問耶和華,所以耶和華使他被殺,把國歸於耶西的兒子大衛。

在這裡,

I.從非利士人勝過掃羅屍身的誇勝中,我們可以得知:#

1.人被提升到的尊位越高,就越有陷入更大羞辱的危險。掃羅的屍身因為他曾是王,所受的凌辱比其他被殺之人更甚。高升使人成為惡意攻擊的目標。#

2.如果我們不把成功的榮耀歸給神,連非利士人也要在審判中起來反對我們,定我們的罪;因為他們戰勝掃羅之後,就差人向他們的偶像報信——那些可憐的偶像,幾英里之外發生的事,若沒有人把消息帶來,它們就一無所知,即使消息傳來,它們仍然不知道!他們還把掃羅的軍裝放在他們諸神的廟裡(第10節)。難道大袞在他們的凱旋中竟得著這樣尊榮的一份,而又真又活的神卻在我們的凱旋中被遺忘嗎?#

II.從基列雅比人成功救回掃羅及其眾子屍身之事,我們得知,應當尊重死者的遺體,尤其是已故君王的遺體。我們不應探究他們永恆的景況;這事必須留給神。但我們對待死者的身體,必須像那些記得這身體曾與不朽的靈魂聯合、並且將來還要再次與之聯合的人一樣。#

III.從神聖公義在掃羅毀滅之事上的得勝中,我們可以得知:#

1.罪人的罪遲早必定追上他們:掃羅因自己的過犯而死。#

2.任何人的尊貴都不能使他免受神的審判。#

3.悖逆是致命的。掃羅之所以死,是因為他沒有遵守耶和華的話;耶和華曾藉此命令他滅盡亞瑪力人。#

4.求問巫術之人,是最能迅速使罪孽滿盈的罪之一。掃羅求問一個有交鬼之靈的人,卻不求問耶和華,因此耶和華殺了他(第13、14節)。掃羅是自殺的,然而這裡卻說是神殺了他。惡人之手所做的事,仍是照著神所預定的旨意和預知成就的。那些把自己交給魔鬼的人,也必被撇棄給魔鬼;他們的結局也必如此。撒母耳記上 28:6說掃羅確實求問過耶和華,而耶和華沒有回答他;但這裡卻說掃羅沒有求問神,因為他直到被逼到最後的絕境才求問,那時已經太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