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列王紀下 8
列王紀下: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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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遭遇饑荒;書念婦人的產業歸還(主前886年)
1以利沙曾對所救活之子的那婦人說:「你和你的全家要起身往你可住的地方去住,因為耶和華命饑荒降在這地七年。」2婦人就起身,照神人的話帶著全家往非利士地去,住了七年。3七年完了,那婦人從非利士地回來,就出去為自己的房屋田地哀告王。4那時王正與神人的僕人基哈西說:「請你將以利沙所行的一切大事告訴我。」5基哈西告訴王以利沙如何使死人復活,恰巧以利沙所救活、她兒子的那婦人為自己的房屋田地來哀告王。基哈西說:「我主我王,這就是那婦人,這是她的兒子,就是以利沙所救活的。」6王問那婦人,她就把那事告訴王。於是王為她派一個太監,說:「凡屬這婦人的都還給她,自從她離開本地直到今日,她田地的出產也都還給她。」
這裡記載了:
I.以色列的邪惡受到長期饑荒的懲罰;這是律法中常常警告的神嚴厲審判之一。迦南這片肥沃之地,因其中居民的罪孽而變為荒蕪。撒瑪利亞的饑荒曾因圍城解除而很快緩解,但那審判和那憐憫都沒有對他們產生應有的影響,因此主又命一場饑荒臨到;因為他施行審判時,必定得勝。較輕的審判若不能促使人悔改,他就會降下更重、更持久的審判;這些審判聽候他的吩咐,他一召喚,它們就必臨到。他藉著自己的僕役呼召人改正和順服;這些呼召若不受重視,我們就可以料想,他必召來某種災禍,因為他必使人聽見他的聲音。這場饑荒持續了七年,是以利亞時代那場饑荒的兩倍之久;因為人若與他反對而行,他必把火爐燒得更加熾熱。#
II.那善良的書念婦人曾恩待先知,因此在饑荒期間有人照顧她,作為對她的報償;她雖然沒有像撒勒法的寡婦那樣借神蹟得著供養,但:#
1.饑荒尚未來臨,她就預先得到了通知,可以為此作好準備,並且受到指示遷往別國;只要不在以色列,她無論到哪裡都能找到充足的供應。約瑟時代的埃及人因饑荒來臨前得到通知而大得益處,這個書念婦人也是如此;其他人最終也會被迫遷移,但那是在他們長期忍受饑荒之苦、耗盡財物以後,那時他們便無法像她那樣以有利的條件在別處安頓。她早在人群蜂擁而去之前就動身,並把自己完整未損的資財帶走。預見災禍是我們的福分,預見以後把自己隱藏起來則是我們的智慧。#
2.神的護理使她在非利士人之地舒適地安頓下來;非利士人雖然曾被大衛征服,卻沒有被徹底根除。看來,這場饑荒是以色列地所獨有的,與其緊鄰的其他國家同時卻物產豐富。這清楚顯明其中有神直接的手(正如埃及的災禍中,神將以色列人與埃及人分別出來一樣);也顯明以色列人的罪比鄰國的罪更惹神發怒,因為他們自稱與神有關係。惟獨你們是我所認識的,因此我要懲罰你們(阿摩司書 3:2)。其他國家在他們無雨時卻有雨,在他們被蝗蟲和毛蟲吞噬時卻不受這些災害;因為有人認為,這就是 約珥書 1:3、4 所說的饑荒。奇怪的是,鄰國物產豐富時,竟沒有人經營糧食進口,把糧食運進以色列地;這樣本可使居民不必遷移。然而,他們既因偶像崇拜而愚昧,也在涉及自身民生利益的事務上昏亂無知。#
III.她回來以後向王提出請求,而她前去求王的時機恰到好處,使她的請求蒙了恩准。#
1.饑荒結束以後,她從非利士人之地回來;除非迫不得已,那裡並不是以色列人適合久居的地方,因為她在那裡無法像從前在本國、在眾先知門徒中間那樣守月朔和安息日(第4章第23節)。#
2.她回來時發現,自己的產業已被別人佔據;那產業或許被沒收入國庫,或被領主查封,或在她離開期間被某些鄰舍侵佔;又或許,她委託管理產業的人背信棄義,既不肯將產業交還,也不肯向她結算收益。在患難時期,要找到一個可以信賴的人,實在如此困難(箴言 25:19;彌迦書 7:5)。#
3.她親自向王申訴,請求糾正冤屈;看來(這件事應當算作王的可稱讚之處),王平易近人,並且親自審理受屈臣民的申訴。從前她安然居住在自己的百姓中間,不需要有人在王或元帥面前為她說話(第4章第13節);但如今,她所信賴的親密朋友竟如此不公、不仁,以致她只得欣然向王控告他們。受造之物就是如此變幻無常:我們最倚賴的可能使我們失望,我們以為永遠不需要的卻可能幫助我們。#
4.她發現王正在同基哈西談論以利沙的神蹟(第4節)。王到如今還需要別人告訴他這些事,這是他的羞恥;這些神蹟施行時,他本可直接從以利沙那裡瞭解,若不是他甘願閉眼不看那些證明以利沙使命的確鑿證據。然而,如今他的態度有所改善,寧願同一個能將這些事講述清楚的麻風病人交談,也不願繼續一無所知,這又是他可稱讚之處。律法並沒有禁止人與麻風病人進行一切交往,只禁止與他們同住。當時以色列沒有祭司,或許王本人或他所委派的人負責察看麻風病人並對他們作出判斷,這可能使王認識了基哈西。#
5.這一令人欣喜的巧合,既有助於基哈西的講述,也有助於她的請求。我們應當承認,神的護理安排著各樣事件的具體情形,因為有些事情本身雖微不足道,有時卻會產生重大後果;此事正是如此,因為:#
(1.)基哈西的講述得到與此事關係最密切之人的證實,便使王願意相信他:“這就是那婦人,這就是她的兒子;讓他們親自作證吧。”(第5節)。神就這樣使王不得不相信此事;倘若只有基哈西一人的話,王原可找到某種理由質疑,因為基哈西素有說謊者的惡名,他的麻風病就是證明。#
(2.)這也使王願意答應她的請求;一個如此蒙上天眷顧的人,誰會不願恩待呢?一個曾經借神蹟賜下、後來又借神蹟恢復的生命,誰會不願扶助呢?鑑於此事,王下令把她的土地歸還她,也歸還她離開期間從那地所得的一切收益。如果土地和收益已經歸王所有,那麼作出如此徹底的歸還,實屬慷慨仁厚;他不肯像約瑟時代的法老那樣,借臣民的災難充實王室。如果她的財產是被別人侵佔,那麼王為她糾正冤屈就是公義之舉,也是他職責的一部分(詩篇 82:3、4;箴言 31:9)。掌權者自己不行惡還不夠,他們還必須維護受屈者的權利。#
預言哈薛的暴行(主前885年)
7以利沙來到大馬士革,亞蘭王便·哈達正患病。有人告訴王說:「神人來到這裡了。」8王就吩咐哈薛說:「你帶著禮物去見神人,托他求問耶和華,我這病能好不能好?」9於是哈薛用四十個駱駝,馱著大馬士革的各樣美物為禮物,去見以利沙。到了他那裡,站在他面前,說:「你兒子亞蘭王便·哈達打發我來見你,他問說:『我這病能好不能好?』」10以利沙對哈薛說:「你回去告訴他說,這病必能好;但耶和華指示我,他必要死。」11神人定睛看著哈薛,甚至他慚愧。神人就哭了;12哈薛說:「我主為什麼哭?」回答說:「因為我知道你必苦害以色列人,用火焚燒他們的保障,用刀殺死他們的壯丁,摔死他們的嬰孩,剖開他們的孕婦。」13哈薛說:「你僕人算什麼,不過是一條狗,焉能行這大事呢?」以利沙回答說:「耶和華指示我,你必作亞蘭王。」14哈薛離開以利沙,回去見他的主人。主人問他說:「以利沙對你說什麼?」回答說:「他告訴我你必能好。」15次日,哈薛拿被窩浸在水中,矇住王的臉,王就死了。於是哈薛篡了他的位。
這裡,
I.我們可以詢問,是什麼使以利沙來到亞蘭的首都大馬士革。他不是隻奉差遣到以色列家迷失的羊那裡去嗎?看來並非如此。也許他是去探望歸信的乃縵,並堅定他對真宗教的選擇;現在尤其需要這樣做,因為看來乃縵已經不再擔任原來的職務(有人認為哈薛當時是那軍隊的元帥)。他或是辭去了職務,或是因為不願在臨門廟中下拜,或不願誠心下拜,而被免去了職務。有人認為以利沙是因饑荒來到大馬士革;更可能的是,他來到這裡乃為順服神給以利亞的命令,列王紀上 19:15:“你要往大馬士革去,膏哈薛:由你或你的繼承人去行。”#
II.我們可以看到,便哈達雖是一位富有強盛的大王,卻臥病在床。任何尊榮、財富或權勢都不能保障人免受人生共有的疾病和災禍;疾病與死亡既可闖入最卑微的茅屋,也同樣可闖入宮殿和王位。#
III.亞蘭王患病時竟把以利沙當作自己的神諭,我們或許會對此感到驚奇。#
1.很快就有人告訴王,神人已經來到大馬士革(自從醫治乃縵以後,以利沙在亞蘭便以這個稱號廣為人知)(第7節)。便哈達說:“來得正是時候。你去,藉著他求問主。”他健康時在臨門廟裡下拜,如今患病,卻不再信任自己的偶像,反而派人去求問以色列的神。患難使那些在順境中輕看神的人轉向神;有時疾病會開啟人的眼睛,糾正他們的錯誤。此事尤其值得注意:#
(1.)不久以前,一位以色列王患病時曾派人去求問以革倫的神(第1章第2節),彷彿以色列中沒有神。注意,神自己的選民雖然自稱屬於他,卻拒絕給他當得的尊榮,並將這尊榮轉給別神;神有時卻從外人那裡為自己取得這種尊榮。#
(2.)不久以前,這個便哈達還曾派遣大軍,把以利沙當作敵人對付(第6章第14節);然而如今,他卻把以利沙當作先知來求助。注意,疾病和患難能以多種方式改變人的心思,其中之一就是使人改變對神僕人的看法,並教導他們重視那些自己從前憎恨、輕視之人的勸告和禱告。#
2.為了尊崇先知:#
(1.)王派人到他那裡去,而不是派人把他召來,彷彿他像那位百夫長一樣,認為自己不配讓神人進入他的屋簷之下。#
(2.)他派自己的首相哈薛前去,而不是派一個普通使者。即使最偉大的人,前去侍候主的先知,也不會有損自己的身份。哈薛必須到以利沙約定與朋友會面的地方去迎接他。#
(3.)他給以利沙送去一份豐厚的禮物,包括大馬士革的各樣美物,足足裝滿四十隻駱駝(第9節);他藉此表明自己對先知的敬意,歡迎他來到大馬士革,併為他寄居期間的生活提供所需。以利沙很可能接受了這份禮物(為什麼不接受呢?),儘管他曾拒絕乃縵的禮物。#
(4.)王吩咐哈薛稱他為以利沙的兒子便哈達,採用以色列人的說法,因為以色列人稱先知為父。#
(5.)他把以利沙尊為知曉天上奧秘的人,向他詢問:我能痊癒嗎?我們生來就渴望知道今生將來的事,卻很少思想或詢問永恆中將來的事。#
IV.哈薛與以利沙之間發生的事尤其值得注意。#
1.以利沙回答了他關於王的詢問:王的病可以痊癒,因為這病並不致命;但王會以另一種方式死去(第10節),不是自然死亡,而是死於暴力。離開世界的道路很多;有時人以為自己避開了一條路,卻倒在另一條路上。#
2.他帶著異乎尋常的憂慮定睛看著哈薛,直到哈薛羞愧臉紅,他自己也哭了(第11節)。神人能以目光壓倒這位戰士。以利沙並不是從哈薛的面容上看出他將要做什麼,而是神此時將這事啟示給他,使他的眼中流出淚來。人越有遠見,就越容易憂傷。#
3.哈薛問他為什麼哭,他便告訴哈薛,自己預見他會給神的以色列造成何等巨大的傷害(第12節):他會使他們的堅城荒廢,並野蠻地毀滅他們的男女老幼。以色列人的罪惹神發怒,使神把他們交在殘暴仇敵手中;然而,以利沙一想到以色列人竟會遭受這樣的虐待,就哭了。因為他雖然預言那悲慘的日子,卻不盼望那日來到。看戰爭造成何等的毀壞,罪造成何等的毀壞;也要看人的本性因墮落而發生了何等的改變,甚至連人性本身也被剝奪了。#
4.哈薛聽見這個預言,大為驚訝(第13節)。他說:什麼?你的僕人算什麼,不過是一條狗,豈能行這樣的大事呢?他認為這件大事是:#
(1.)一種極大權力的行動,只有戴王冠的人才能做到。“只有某個強大的君王才可能想到如此戰勝以色列,所以不可能是我。”許多人被提升到自己從未想過的統治地位,而這往往反倒傷害了他們自己(傳道書 8:9)。#
(2.)一種極其野蠻的行為,只有完全喪失尊嚴和德行的人才能做出。他說:“所以,我心裡絕不會容許自己犯下這種罪行。你的僕人難道是一條狗,會撕裂、扯碎、吞噬嗎?除非我是一條狗,否則不可能這樣做。”這裡可以看見:#
[1.]他對這罪有何等惡劣的評價;他認為這是極大的邪惡,與其說是人所當行的,不如說更適合畜類和猛獸。注意,一個惡人在自然良心的責備和約束之下,可能對某種罪表示極大的憎惡,後來卻又能欣然接受它。#
[2.]他對自己有何等良好的評價,遠遠好過他實際配得的評價;他認為,自己絕不可能行先知所預見的那些野蠻之事。注意,我們容易以為自己已經有充分裝備,足以抵擋某些罪,後來卻仍被那些罪勝過,正如彼得一樣(馬太福音 26:35)。#
5.以利沙回答時,只告訴他將要作亞蘭王;到那時,他會有權力這樣做,也會發現自己心裡願意這樣做。尊榮會改變人的性情和行為,而這種改變很少是變得更好:“你不知道自己作王以後會做什麼,但我告訴你,你將會做這件事。”世上卑微低下的人無法想像權力和繁榮的試探有多麼強烈;他們若有一天取得權力和繁榮,就會發現自己的心何等詭詐,比他們所懷疑的惡劣得多。#
V.哈薛因此怎樣加害自己的主人。如果他從以利沙的話中找到了任何行惡的機會,過錯是在他自己,而不在那話。#
1.他卑鄙地欺騙主人,並誣稱先知說了謊話(第14節):“他告訴我,你必定能痊癒。”這話極其虛假;以利沙曾告訴他,王必定會死(第10節),他卻不公正、不忠實地隱瞞了這一點。這或是因為他不願用壞消息使王心情不悅,或是因為在得知自己會成為王的繼承人以後,他已經構想出那個血腥計劃,藉著隱瞞便可更有效地實施。魔鬼告訴人,他們必定會痊癒,必定會一切順利,藉此毀滅他們,使他們在自以為安全的狀態中沉睡;沒有什麼比這更加致命。這既傷害了王,使他失去利用警告預備死亡的益處,也傷害了以利沙,使他被視為假先知。#
2.他野蠻地謀殺了主人,從而證實了先知的話(第15節)。他把一塊厚布浸在冷水中,蒙在王的臉上,假裝要給他降溫、使他舒適,卻堵住他的呼吸,立刻使他窒息;王當時身體虛弱,無法自救,或許已經睡著。最偉大之人的生命也不過如此脆弱,君王竟如此容易遭受暴力。哈薛是便哈達的心腹,卻成了謀殺他的人;有人認為,沒有人懷疑哈薛,真相也從未披露,直到這位受默示的史家將它寫下。我們曾看到這個傲慢的君王( 1 Kings 20. )在活人之地成為勇士所懼怕的;然而,他帶著骨中的罪孽,被殺而下到坑中(以西結書 32:27)。#
約蘭的統治(主前884年)
16以色列王亞哈的兒子約蘭第五年,猶大王約沙法還在位的時候,約沙法的兒子約蘭登基作了猶大王。17約蘭登基的時候年三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八年。18他行以色列諸王所行的,與亞哈家一樣;因為他娶了亞哈的女兒為妻,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19耶和華卻因他僕人大衛的緣故,仍不肯滅絕猶大,照他所應許大衛的話,永遠賜燈光與他的子孫。20約蘭年間,以東人背叛猶大,脫離他的權下,自己立王。21約蘭率領所有的戰車往撒益去,夜間起來,攻打圍困他的以東人和車兵長;猶大兵就逃跑,各回各家去了。22這樣,以東人背叛猶大,脫離他的權下,直到今日。那時立拿人也背叛了。23約蘭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24約蘭與他列祖同睡,葬在大衛城他列祖的墳地裡。他兒子亞哈謝接續他作王。
這裡簡要記述了約蘭(又稱喬蘭)的一生和統治。他是猶大最壞的君王之一,卻是最好的君王之一約沙法的兒子和繼承人。注意:
1.父母不能把恩典賜給兒女。許多自己敬虔的人,卻不得不悲傷羞愧地看見親生的兒女邪惡卑劣。遭受這種苦難的家庭不必以此為奇。#
2.良善父母的兒女若變得邪惡,通常會比別人更壞。汙鬼會另外帶來七個比自己更惡的鬼(路加福音 11:26)。#
3.一個國家有時沒有善用良好統治所帶來的福分和益處,因而受到惡劣統治之苦的懲罰,這是公正的。#
關於這個約蘭,應當注意:
I.這裡對他的邪惡所作的總體描述(第18節):他效法亞哈家,再沒有比這更壞的了。對他的評價取決於他所仿效的惡劣榜樣,因為人的品格取決於自己交往的同伴和所臨摹的範本。年輕人最致命的錯誤,莫過於選錯自己想要討好和效法的人,並以這些人的好評衡量自己的價值。約蘭選擇亞哈家而不是自己父親的家作為榜樣,這個選擇使他毀滅。關於他的邪惡,我們在( 2 Chron 21. )中有詳細記載:謀殺、拜偶像、逼迫以及一切惡事。#
II.促成他邪惡的因素。他的父親是一個非常良善的人,無疑曾留心使他受教,認識主的美善知識;但是:#
1.他把兒子許配給亞哈的女兒,顯然做得不好。同拜偶像的家族結盟不可能產生任何善果;娶了耶洗別的女兒亞他利雅這樣一位母親所生的女兒,只會帶來一切禍患。古代世界的墮落,起源於自稱信神的人與褻瀆神的人同負不相配的軛。婚配不當的人,已經毀掉了一半。#
2.我懷疑他在自己有生之年立兒子作王,也做得不好。這裡說(第16節),約沙法仍作王時,約蘭便開始統治。約沙法這樣做滿足了兒子的驕傲(對年輕人而言,再沒有比驕傲更有害的了),縱容了他的野心,希望以遷就來改造他,結果卻像以利一樣給自己的家招來咒詛;以利的兒子使自己成為卑劣之人,他卻沒有約束他們。約沙法與亞哈前往基列的拉末時,曾立這個邪惡的兒子為攝政王;因此,約沙法第十七年(列王紀上 22:51)被算作約蘭第二年(列王紀下 1:17)。後來,在約沙法第二十二年,他使約蘭與自己共同執政;約蘭的八年統治應當從這時算起,即從他父親去世前三年算起。許多年輕人過早承受產業,因而受到傷害。撒母耳立自己的兒子作士師,也沒有得到任何益處。#
III.他因自己的邪惡而受到神護理的責罰。#
1.以東人背叛了;自大衛時代起,他們受猶大諸王統治已有約一百五十年(第20節)。約蘭試圖重新徵服他們,並擊敗了他們(第21節),卻未能充分利用已經取得的優勢,恢復對他們的統治:然而,以東仍然背叛了(第22節)。此後,以東人成為猶太人的死敵,正如俄巴底亞的預言和 詩篇 137:7 所顯示的。以撒的預言這時得到應驗:哥哥以掃要服侍弟弟雅各;然而,日後他必掙脫頸上的軛(創世記 27:40)。#
2.立拿背叛了。這是猶大境內腹地的一座城,也是一座祭司之城;城中居民擺脫約蘭的統治,因為他已經離棄神,並且想強迫他們也離棄神(歷代志下 21:10、11)。他們為了持守自己的信仰,建立了一個自由政體。或許其他城市也這樣做了。#
3.他的統治十分短暫。神在他年日尚未過半時將他剪除;那時他只有四十歲,僅僅統治了八年。嗜血和詭詐的人必活不到自己年日的一半。#
IV.儘管約蘭在位期間發生了背道和災難,神的護理仍以恩慈眷顧猶大國和大衛家,使之得以延續(第19節):然而,主不肯毀滅猶大。他可以輕易毀滅它;他可以公正地毀滅它;毀滅它也不會使他蒙受任何損失;然而,他因大衛的緣故不肯這樣做。這並不是因為大衛有任何功勞,能以債權一般要求神向他的家族施恩,而是因為神曾應許大衛,他必常有一盞明燈(也就是說,君王要世代相繼,使他的名保持光明顯赫,正如不斷添上新油,使燈持續燃燒一樣);他的家族在那位彌賽亞到來以前絕不會滅絕。這位大衛之子將承載他父家一切的榮耀;神賜給大衛的應許,也在他的永恆國度中得以應驗(詩篇 132:17):我為我的受膏者預備了明燈。#
V.這個不敬虔且毫無榮耀的統治就此結束(第23、24節)。這裡沒有提及他任何特別之處;但(歷代志下 21:19、20)告訴我們,他死於嚴重的疾病,死時無人思慕。#
亞哈謝的統治(主前884年)
25以色列王亞哈的兒子約蘭十二年,猶大王約蘭的兒子亞哈謝登基。26他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二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一年。他母親名叫亞她利雅,是以色列王暗利的孫女。27亞哈謝效法亞哈家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與亞哈家一樣,因為他是亞哈家的女婿。28他與亞哈的兒子約蘭同往基列的拉末去,與亞蘭王哈薛爭戰。亞蘭人打傷了約蘭,29約蘭王回到耶斯列,醫治在拉末與亞蘭王哈薛打仗的時候所受的傷。猶大王約蘭的兒子亞哈謝因為亞哈的兒子約蘭病了,就下到耶斯列看望他。
普通人中有些人被我們稱作小人物,他們沒有顯著成就,很少受人重視,因為他們不被看重;君王中也有一些人,與其他君王相比,可稱為小君王。這個亞哈謝就是其中之一;他在歷史中顯得卑微,在神看來則因邪惡而卑劣。約沙法與亞哈之間的親近關係,有一個極其明顯的證據,就是他們的家族同時採用相同的名字;我們可以推想,他們是有意藉此彼此恭維。亞哈有兩個兒子亞哈謝和約蘭,先後作王;約沙法也有一個兒子和一個孫子,名叫約蘭和亞哈謝,同樣先後作王。名字固然不能決定本性,但約沙法家借用亞哈家的名字,卻是一個惡兆;或者,如果是約沙法把這些名字借給那個可憐的家族,他也無法把這些名字所表達的敬虔傳給他們:亞哈謝;持定主;約蘭;主被高舉。以色列王亞哈謝只統治兩年,猶大王亞哈謝則只統治一年。這裡告訴我們,他與亞哈家的親屬關係導致了:
1.他的邪惡(第27節)。他行亞哈家的道路,就是那個拜偶像、嗜血之家的道路;因為他的母親是亞哈的女兒(第26節),所以他如同隨母乳一起吸入了邪惡。Partus sequitur ventrem:孩子很可能與母親相像。人選擇妻子時,必須記得自己也在為兒女選擇母親,因此必須據此慎重選擇。#
2.他的敗亡。他母親的兄弟約蘭勸他與自己聯合,奪回基列的拉末;這項行動對亞哈是致命的,對他的兒子約蘭也是如此,因為約蘭在那次出征中受了傷(第28節),便返回耶斯列療傷,把軍隊留在那裡佔據那地。亞哈謝也回去了,卻前往耶斯列探望約蘭的病情(第29節)。神的護理如此安排,使這個被亞哈家敗壞的人,在他們罪孽滿盈時與他們一同被剪除,正如我們將在下一章看到的。凡與罪人同犯其罪的,也必須料到自己會與他們同受災禍。#
本章所記載的這些史事使我們不得不回顧往事。
I.我們先前讀到,有一個書念婦人曾厚待以利沙,作他的恩人;如今這裡告訴我們,她後來怎樣因此得益:以利沙向她提出勸告,王也因以利沙的緣故恩待她(見第1–6節)。#
II.我們先前讀到,哈薛被指定作亞蘭王(列王紀上 19:15);這裡則記述他怎樣登上王位,以及他怎樣殺死主人,為自己強行開闢登位之路(見第7–15節)。#
III.我們先前讀到,約蘭接替父親約沙法作猶大王(列王紀上 22:50);如今這裡簡短而悲哀地記述了他那短暫而邪惡的統治(第16–24節),並開始記述他兒子亞哈謝的統治(見第25–29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