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列王紀下 23
列王紀下: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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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西亞除滅偶像崇拜(主前623年)
1王差遣人招聚猶大和耶路撒冷的眾長老來。2王和猶大眾人與耶路撒冷的居民,並祭司、先知,和所有的百姓,無論大小,都一同上到耶和華的殿;王就把耶和華殿裡所得的約書念給他們聽。3王站在柱旁,在耶和華面前立約,要盡心儘性地順從耶和華,遵守他的誡命、法度、律例,成就這書上所記的約言。眾民都服從這約。
約西亞已經從神那裡得到信息,知道耶路撒冷的毀滅無法阻止,他只能救自己的性命;然而,他並沒有因此絕望地坐下,因為不能為國家做到自己所願的一切,就決定什麼也不做。不,他要儘自己的本分,然後把結果交給神。他決意實行一場公開的改革;若有什麼能夠阻止那已受警告的毀滅,就必定是這改革;這裡記載了為這場改革所作的準備。
1.他召集全國各階層的大會,就是猶大和耶路撒冷的長老、官長或代表,要他們同祭司和先知,也就是常任和非常任的教役人員,一起到耶和華的殿與他會面;這樣,眾人一同參與,改革便可成為全國性的行動,也就更有可能防止全國性的審判。眾人都奉召出席(第1、2節),使這件事可以更加莊嚴地完成,使眾人都可為此出謀獻力,也使那些反對改革的人不敢加以阻撓。議會絲毫不會減損賢明君王的尊榮和權力,反而會成為他們極大的支持。#
2.他沒有向這次大會發表演說,而是吩咐人向他們宣讀律法書;不但如此,他似乎還親自宣讀了(第2節),因為他自己深受感動,也渴望他們同樣受到感動。約西亞並不認為作誦讀者有失身份,正如所羅門不認為作傳道者有失身份,大衛本人也不認為在神殿中作守門人有失身份。除了顯貴的大會以外,他還召集猶大人和耶路撒冷居民成為會眾,聽人宣讀律法。君王在自己的領土內促進人們認識聖經,實在符合他們自身的利益。百姓若像君王決心依法治理那樣,堅定地決心依法順服,國家就必蒙福。所有人都有責任認識聖經,一切掌權者都有責任傳播聖經知識。#
3.他沒有提出一些律法來堅定他們履行本分,而是提出共同立約,使眾人一同向神委身(第3節)。 律法書就是約書;這約表明,他們若願作神的子民,神就願作他們的神。他們在這裡承諾履行自己的本分,毫不懷疑神隨後也必履行他的應許。#
(1.)這約要求他們跟隨耶和華,在他的典章和護理中順從他的旨意,回應他的一切呼召,留意他的一切引導;他們應當憑良心遵守他所有的誡命,無論是道德的、禮儀的,還是司法的,並且盡心儘性、以一切可能的謹慎、警醒、真誠、活力、勇氣和決心,細心遵行;如此,他們便可倚靠這約的應許,履行這約的條件。#
(2.)立約者首先是王本人;他站在自己的柱旁(第11章第14節),公開宣告自己同意這約,為眾人樹立榜樣,並向他們保證:在他們順服的事上,他不但要保護他們,也要親自領導他們,並要用自己的權力給予一切可能的幫助。即使君王自己受神之約的約束,也絲毫不會削減他們的自由。眾民也都立定遵守這約,就是表示同意這約,並應許持守到底。以一切可能的莊嚴儀式使自己承擔本分,是大有益處的;尤其在明顯地倒退犯罪、善行衰微之後,這樣做更合時宜。心地正直的人不會逃避明確的承諾:約束得緊,持守得牢。#
約西亞改革猶大(主前623年)
4王吩咐大祭司希勒家和副祭司,並把門的,將那為巴力和亞舍拉,並天上萬象所造的器皿,都從耶和華殿裡搬出來,在耶路撒冷外汲淪溪旁的田間燒了,把灰拿到伯特利去。5從前猶大列王所立拜偶像的祭司,在猶大城邑的邱壇和耶路撒冷的周圍燒香,現在王都廢去,又廢去向巴力和日、月、行星,並天上萬象燒香的人;6又從耶和華殿裡將亞舍拉搬到耶路撒冷外汲淪溪邊焚燒,打碎成灰,將灰撒在平民的墳上;7又拆毀耶和華殿裡孌童的屋子,就是婦女為亞舍拉織帳子的屋子,8並且從猶大的城邑帶眾祭司來,汙穢祭司燒香的邱壇,從迦巴直到別是巴,又拆毀城門旁的邱壇,這邱壇在邑宰約書亞門前,進城門的左邊。9但是邱壇的祭司不登耶路撒冷耶和華的壇,只在他們弟兄中間吃無酵餅。10又汙穢欣嫩子谷的陀斐特,不許人在那裡使兒女經火獻給摩洛;11又將猶大列王在耶和華殿門旁、太監拿單·米勒靠近遊廊的屋子、向日頭所獻的馬廢去,且用火焚燒日車。12猶大列王在亞哈斯樓頂上所築的壇和瑪拿西在耶和華殿兩院中所築的壇,王都拆毀打碎了,就把灰倒在汲淪溪中。13從前以色列王所羅門在耶路撒冷前、邪僻山右邊為西頓人可憎的神亞斯她錄、摩押人可憎的神基抹、亞捫人可憎的神米勒公所築的邱壇,王都汙穢了,14又打碎柱像,砍下木偶,將人的骨頭充滿了那地方。15他將伯特利的壇,就是叫以色列人陷在罪裡、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所築的那壇,都拆毀焚燒,打碎成灰,並焚燒了亞舍拉。16約西亞回頭,看見山上的墳墓,就打發人將墳墓裡的骸骨取出來,燒在壇上,汙穢了壇,正如從前神人宣傳耶和華的話。17約西亞問說:「我所看見的是什麼碑?」那城裡的人回答說:「先前有神人從猶大來,預先說王現在向伯特利壇所行的事,這就是他的墓碑。」18約西亞說:「由他吧!不要挪移他的骸骨。」他們就不動他的骸骨,也不動從撒馬利亞來那先知的骸骨。19從前以色列諸王在撒馬利亞的城邑建築邱壇的殿,惹動耶和華的怒氣,現在約西亞都廢去了,就如他在伯特利所行的一般;20又將邱壇的祭司都殺在壇上,並在壇上燒人的骨頭,就回耶路撒冷去了。21王吩咐眾民說:「你們當照這約書上所寫的,向耶和華—你們的 神守逾越節。」22自從士師治理以色列人和以色列王、猶大王的時候,直到如今,實在沒有守過這樣的逾越節;23只有約西亞王十八年在耶路撒冷向耶和華守這逾越節。24凡猶大國和耶路撒冷所有交鬼的、行巫術的,與家中的神像和偶像,並一切可憎之物,約西亞盡都除掉,成就了祭司希勒家在耶和華殿裡所得律法書上所寫的話。
這裡記載了一場改革;在猶大諸王的全部歷史中,我們從未見過這樣的改革。所有可憎之物都被如此徹底地清除,一項榮耀善工的根基也如此奠定;對此,我不禁驚訝於兩件事:
1.竟有如此多的惡事侵入,並且長久存留,直至如今才被除去。#
2.儘管這些惡事已被除去,並且這裡顯出有望建立幸福秩序的前景,耶路撒冷卻在數年之內徹底毀滅;就連這場改革也未能挽救它,因為百姓總體上終究厭惡接受改革。煉而又煉也是徒然,所以人必稱他們為被棄的銀渣(耶利米書 6:29、30)。 讓我們在此留意:#
I.猶大和耶路撒冷當時以及此前存在何等多的邪惡。人幾乎無法相信,在認識神的猶大,在神的名為大的以色列,在他的居所在其中的撒冷和錫安,竟會發現這裡所記載的種種可憎之事。約西亞此時已作王十八年,親自為百姓樹立了良好榜樣,並依法維持宗教敬拜;然而,當他著手查究偶像崇拜時,他所必須清除之糞堆的深度和廣度,顯得幾乎令人難以置信。#
1.就連在耶和華的殿中,就是所羅門建造、奉獻出來尊榮和敬拜以色列之神的神聖聖殿裡,也發現了為敬拜巴力、亞舍拉(或亞斯她錄)以及天上萬象而造的器皿和各樣用具(第4節)。 約西亞雖然已經制止偶像敬拜,但為這種敬拜製造的器具仍全都受到精心保存,甚至保存在聖殿本身之中,以便現行禁令一旦解除,就可再次使用;不但如此,亞舍拉本身,就是它的像,仍然立在聖殿裡(第6節);有些人認為這是維納斯的像,與亞斯她錄相同。#
2.就在耶和華殿的入口處,竟設有養馬的馬廄(你能相信嗎?),而且是為宗教用途養馬;這些是聖馬,獻給太陽(第11節),彷彿那位歡欣如勇士奔跑賽程者還需要它們(詩篇 19:5);更可能的是,他們藉此向自己表現太陽運行之迅速,因為他們對此大為驚歎。他們使自己的宗教迎合關於太陽戰車的詩意虛構;即使只懂一點哲學而毫無神學知識,也足以揭露其中的愚昧,使他們羞愧。有些人說,每天早晨要以隆重儀仗牽出這些馬迎接升起的太陽;另一些人說,敬拜太陽的人騎馬出去朝拜升起的太陽。看來這些馬是拉太陽車的,而百姓也敬拜這些戰車。那些擁有神成文之道的人,竟會在自己的妄想中變得如此虛妄,實在奇怪!#
3.就在耶和華殿旁邊,竟有男娼的房屋;那裡行各樣淫亂汙穢之事,甚至行最違反自然之事,並且還以宗教為藉口,聲稱是尊榮他們那些汙穢的神明。肉體的淫亂與屬靈的淫亂並行;百姓被交付於卑賤的情慾,正是對他們虛妄想像的懲罰。那些羞辱自己之神的人,被任憑如此羞辱自己,乃是公正的(羅馬書 1:24), etc. 有些婦女為亞舍拉編織帷幔(第7節),就是圍繞維納斯像的帳幕,敬拜者在那裡行各樣淫亂之事,而這一切竟發生在耶和華的殿中。把我們父的殿變成買賣之所的人所行的事是惡的;把它變成賊窩的人所行的更惡;然而,最惡的是那些把它變成妓院的人(說來可怕!敘述起來真可怖!),他們無恥地公然蔑視神和他聖殿的聖潔。使徒稱這些事為可憎的偶像崇拜,實在恰當。#
4.當時發現許多拜偶像的祭壇(第12節),有些在王宮裡,位於亞哈斯樓房的頂上。他們的房頂是平的,所以就把房頂當作丘壇,在其上設立祭壇(耶利米書 19:13;西番雅書 1:5),作為家用祭壇。猶大諸王曾如此行;約西亞雖從未使用它們,它們卻一直存留到此時。瑪拿西曾在耶和華的殿中為自己的偶像建造祭壇。他悔改時除去這些壇,扔到城外(歷代志下 33:15);但因沒有將其毀壞,他的兒子亞們似乎又把它們搬回聖殿的院子。約西亞在那裡發現它們,便從那裡將其拆毀(第12節)。#
5.在非常靠近耶路撒冷的欣嫩子谷中有陀斐特,那裡存放著摩洛的像;摩洛是殘酷得違反自然的神,正如其他神是汙穢得違反自然的神。有些人把自己的兒女獻給它,在火中焚燒他們;另一些人則把兒女奉獻給它,使他們經火(第10節),在火中徒然勞碌(哈巴谷書 2:13)。 據認為,陀斐特這名字來自toph,即鼓,因為他們焚燒孩童時擊鼓,使人聽不見孩童的慘叫。#
6.耶路撒冷前面有一些所羅門建造的丘壇(第13節)。 我們可以推想,那些丘壇上的祭壇和偶像已被先前某位敬虔的君王除掉;也可能是所羅門自己悔改時除去的。然而,那些建築或其中一部分,與其他丘壇一同存留到約西亞時代。把敗壞引入宗教的人,並不知道它們會蔓延多遠,也不知道會持續多久。年代久遠並非真理的可靠證明。從迦巴直到別是巴,全國各地也都有丘壇(第8節),在城長之門的入口處還有城門的丘壇。帕特里克主教認為,他們在這些丘壇上向守護神燒香,因為拜偶像的君王曾把城邑交託給這些神明保護;城長很可能也為自己的家神設有私人祭壇。#
7.當時有在這一切拜偶像祭壇前供職的拜偶像祭司(第5節),稱為chemarim,即黑人或身穿黑衣的人(參見西番雅書 1:4)。 那些獻祭給奧西里斯、為搭模斯哀哭(以西結書 8:14),或敬拜陰間神明的人,都像哀悼者一樣穿上黑衣。這些拜偶像祭司是猶大諸王所設立的,要他們在丘壇上燒香;看來他們本是亞倫家的祭司,卻如此褻瀆了自己的尊職。此外,還有一些根本無權擔任祭司的人向巴力燒香。#
8.當時有術士、巫師和交鬼的人(第24節)。 既然他們把魔鬼當作自己的神來敬拜,他們把它當作神諭求問,也就不足為奇了。#
II.善王約西亞何等徹底地毀滅了偶像崇拜的這一切遺蹟。他為萬軍之耶和華大發熱心,對一切不蒙神喜悅之事懷有聖潔的憤慨,以致沒有什麼能在他面前存留。律法規定,迦南人拜偶像的一切遺蹟都必須毀滅(申命記 7:5);以色列人拜偶像的遺蹟就更當如此,因為偶像崇拜在他們中間更加邪惡、褻瀆、背信。#
1.他吩咐希勒家和其餘祭司清理聖殿。這是他們職責範圍內的事(第4節)。 一切為巴力製造的器皿都必須除掉。它們絕不可用於侍奉神,也不可保留作普通用途;它們必須全部焚燒,灰燼則運到伯特利。那裡一直是偶像崇拜的共同源頭,因為其中一隻牛犢設立在那裡;伯特利又與猶大接壤,所以這種感染便從那裡蔓延到猶大國。因此,約西亞把它變成堆放偶像崇拜廢物的場所,成為他傾倒一切汙穢和渣滓的糞堆,好使那些曾喜愛它的人,若有可能,就厭惡它。#
2.所有拜偶像的祭司都被廢去。凡不屬亞倫家,或曾向巴力及其他假神獻祭的,他都照律法將他們處死(第20節)。 他在他們自己的祭壇上殺死他們;這是那些祭壇上所獻過最蒙悅納的祭,是向神公義所獻的祭。那些雖是亞倫的後裔、卻曾在丘壇燒香,但只向真神燒香的人,他禁止他們再靠近耶和華的壇;他們已經喪失這項尊榮(第9節)。他把他們從猶大各城帶出來(第8節),免得他們暗中維持舊日拜偶像的慣例,在鄉間行惡;但他准許他們在自己弟兄中間吃無酵餅(就是素祭的餅,利未記 2:4、5)。他們要住在弟兄中間,好叫他們在弟兄的監督下不再作惡,並學習行善。那餅,就是無酵餅,雖然粗重而不可口,卻比他們所配得的更好,也足以維持他們的性命。然而,他們是否像有殘疾的祭司一樣(利未記 21:22),獲准吃一切祭物,就是通常所稱他們神的食物,這一點大可質疑。#
3.所有偶像都被打碎焚燒。亞舍拉像(第6節),無論是某一位女神,都被燒成灰;灰燼撒在平民百姓的墳墓上(第6節),就是城中的公共墓地。按律法,觸摸墳墓會沾染禮儀上的不潔;所以,他把灰燼撒在那裡,就是宣告這些偶像極其汙穢,任何人觸摸它們,都會使自己成為不潔。迦勒底譯本說,他把它扔進墳墓,表明他要把一切偶像崇拜當作可憎之物埋葬在自己視線之外,使其像死人被人遺忘一樣遭人忘卻(第14節)。 他用人的骨頭填滿亞舍拉所在之處;正如他把偶像的灰燼帶到墳墓,與死人的骨頭混在一起,他也把死人的骨頭帶到偶像從前所在的地方,放在偶像的位置上。這樣從兩方面使偶像崇拜成為可憎之物,使百姓既遠離偶像的塵土,也遠離從前敬拜偶像之處的廢墟。死人和死神極為相似,最適合放在一起。#
4.所有邪惡的房屋,就是庇護拜偶像者、孕育不敬虔之事的巢穴,都被取締,其中包括男娼的房屋(第7節)。 “拆毀它們,拆毀它們,把它們夷平,直至根基。”丘壇也同樣被拆毀,夷為平地(第8節),甚至城長所屬的丘壇也不例外;因為任何人的尊貴或權勢,都不能在偶像崇拜或褻瀆之事上保護他。應當首先要求治理者接受改革,這樣受治理的人就會更快受到影響。他汙穢丘壇(第8節,隨後又見第13節),竭力使其成為可憎,使百姓不再喜愛它們;正如耶戶把巴力廟變成廁所時所行的(列王紀下 10:27)。 陀斐特也被汙穢(第10節)。與其他拜偶像的地方不同,陀斐特位於山谷,而其他場所則在山上或丘壇上;它後來成為城中的墓地。關於此事,我們有整篇講論(耶利米書 19:1、2), etc.;其中說,人必在陀斐特埋葬死人,並且警告全城都將變得像陀斐特一樣。#
5.獻給太陽的馬被除去,改作普通用途;這樣,它們就從自己被迫服從的虛妄中得了釋放。至於太陽車(這些車馬本應作為以色列的戰車馬兵保存下來,卻落到何等可惜的用途!),他把它們焚燒;太陽若是一團火焰,那麼這些車成為火車時,就最像太陽。#
6.交鬼的人和巫師都被除掉(第24節)。 其中凡被定有行巫術之罪的,他很可能都處死了,藉此震懾其他人,使其不敢從事這些屬魔鬼的行為。在這一切事上,他都真誠地尊重最近發現之書上所寫的律法之言(第24節)。 在整場改革中,他都以這律法為準則,始終定睛於此。#
III.他的熱心如何擴展到他所能到達的以色列各城。十個支派已被擄走,而亞述的殖民者並未使這地完全住滿人口,因此很可能有許多城邑已把自己置於猶大諸王的保護之下(歷代志下 30:1;34:6)。 他在這裡巡訪這些城邑,繼續推進改革。我們的影響所能達到之處,也應當成為我們努力行善、終止惡人惡行所達到之處。#
1.他汙穢並拆毀耶羅波安在伯特利的祭壇,以及附屬於它的丘壇和亞舍拉(第15、16節)。 看來金牛犢已經不在了(撒馬利亞啊,你的牛犢已經棄絕你),但祭壇仍在那裡;那些執迷於舊日偶像崇拜的人仍在使用它。這祭壇:#
(1.)被汙穢了(第16節)。 約西亞懷著敬虔的熱心,仔細搜查那些古老的偶像崇拜場所,看見山上的墳墓。其中埋葬的很可能是拜偶像的祭司;那些墳墓離他們從前供職的祭壇不遠。他們如此喜愛那壇,甚至願意把自己的骨頭安放在壇旁。約西亞打開這些墳墓,取出骨頭,燒在祭壇上,表明這些祭司若仍活著,他也會如此處置他們,正如他處置那些被他發現仍活著的祭司一樣(第20節)。 他就這樣汙穢祭壇,廢除其所謂神聖的性質,使它成為可憎。對拜偶像者曾有警告(耶利米書 8:1、2),說他們的骨頭必鋪散在太陽面前;那裡所警告的事與這裡所執行的事,都表明他們的罪孽仍在自己的骨頭上(以西結書 32:27),也暗示死後仍有刑罰,為那些在這種罪或其他任何罪中生活、至死不悔改的人存留。如果全部刑罰只是焚燒骨頭,那是小事;但若這表明靈魂要在更可怕的火焰中受苦(路加福音 16:24),那就極其可怕。就約西亞的行動而言,這事似乎出於一個非常突然的決定;若不是他偶然轉身看見那些墳墓,就不會如此行。然而,早在三百五十多年以前,耶羅波安初建這壇時,這事就已被預言(列王紀上 13:2)。 神總是預先看見一切,並且有時把在我們看來最具偶然性的事預言為必然發生的事。王的心在耶和華手中;約西亞王的心也是如此,耶和華轉動他的心,使他不知不覺間(雅歌 6:12)行了這事。神的任何工作都不會落空。#
(2.)這祭壇被拆毀了。他拆毀祭壇及其一切附屬物(第15節),焚燒一切可燃之物;既然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麼,他就儘自己所能使其趨於完全消滅;因為他把它搗成細粉,使其如風前的塵土。#
2.他毀掉所有丘壇的廟宇,就是撒但在撒馬利亞各城的一切會堂(第19節)。 這些是以色列諸王建造的;神興起這位猶大王將它們拆毀,以尊榮大衛古老的家,因為十個支派曾背叛這家。至於那些祭司,他公正地使他們成為獻在自己祭壇上的祭物(第20節)。#
3.他小心保存那位神人的墳墓;這神人曾從猶大來預言此事,如今則由一位從猶大來的王予以實現。這就是那位曾宣告攻擊伯特利祭壇諸事的善良先知;然而,他自己卻因不順服耶和華的話被獅子咬死。為了表明神對他的 displeasure 只持續到他死亡為止,並沒有越過死亡,神便如此安排:當他周圍所有墳墓都受到擾動時,他的墳墓卻安然無恙(第17、18節),沒有人挪動他的骨頭。他已經進入平安,因此要在自己的床上安歇(以賽亞書 57:2)。 那位希望儘可能葬在他旁邊的年老說謊先知,看來知道自己在做什麼;因為他的塵土與善良先知的塵土混在一起,也因善良先知的緣故得到保存(參見民數記 23:10);#
IV.這裡告訴我們,約西亞和他的百姓在完成這一切之後,如何莊嚴地守逾越節。他們清除境內的舊酵以後,便著手守節。耶戶雖然摧毀了巴力崇拜,卻沒有留心遵行神的誡命和典章;但約西亞明白,我們不但必須停止作惡,也必須學習行善;阻止一切可憎習俗的辦法,就是維持一切已經設立的典章(參見利未記 18:30)。因此,他吩咐眾民守逾越節;這節不但是紀念他們從埃及得釋放,也是他們獻身於那位領他們出來者、與他相交的標記。他發現律法書上寫有此事;這書在這裡稱為約書。因為神的權柄雖然可以用絕對命令的方式對待我們,神的恩典卻屈尊以立約的方式與人交往,所以他遵守這典章。關於這次逾越節,我們沒有像記載希西家時代那次逾越節一樣得到如此詳細的敘述,2 Chron 30. 然而,概括而言,這裡告訴我們,在先前任何一個王朝中,甚至自士師時代以來,都未曾守過這樣的逾越節(第22節)。這順帶表明,士師記所描述的那個政體下以色列的狀況雖然顯得十分悲慘,當時卻也有一些黃金般的日子。看來,這次逾越節之所以非同尋常,是因為領受者人數眾多、虔誠熱切,所獻的祭物和供物豐富,並且精確遵守了節期的律法。這次不像希西家的逾越節;那時許多領受者沒有按照聖所的潔淨之禮潔淨自己,利未人也獲准承擔祭司的工作。我們有理由認為,在約西亞餘下的整個統治時期,宗教都十分興盛,耶和華的節期也得到極其謹慎的遵守;但在這次逾越節中,他們因最近重申的聖約、為履行此約而實行的改革,以及重新恢復一項典章而大得滿足。他們最近才在律法書中發現這典章出於神的設立,而它早已受到忽略或草率遵守;這一切使他們充滿聖潔喜樂的極大激情。神也樂意以非同尋常的同在和恩寵為標記,報答他們毀滅偶像崇拜的熱心。這一切共同使它成為一次卓然不同的逾越節。#
約西亞之死(主前610年)
25在約西亞以前沒有王像他盡心、儘性、盡力地歸向耶和華,遵行摩西的一切律法;在他以後也沒有興起一個王像他。26然而,耶和華向猶大所發猛烈的怒氣仍不止息,是因瑪拿西諸事惹動他。27耶和華說:「我必將猶大人從我面前趕出,如同趕出以色列人一般;我必棄掉我從前所選擇的這城—耶路撒冷和我所說立我名的殿。」28約西亞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猶大列王記上。29約西亞年間,埃及王法老尼哥上到幼發拉底河攻擊亞述王;約西亞王去抵擋他。埃及王遇見約西亞在米吉多,就殺了他。30他的臣僕用車將他的屍首從米吉多送到耶路撒冷,葬在他自己的墳墓裡。國民膏約西亞的兒子約哈斯接續他父親作王。
讀到這些經文,我們必須說:主啊,你的公義雖如高山:明顯、顯著、無可爭議,但你的判斷卻如極深之淵,深不可測,無法探究(詩篇 36:6)。 對此我們該說什麼呢?
I.此處承認,約西亞是曾經坐在大衛寶座上的最佳君王之一(第25節)。他像希西家一樣,是在困境中信靠並倚賴神方面無與倫比的人(第18章第5節);約西亞則是在推行改革之工的真誠與熱心方面無與倫比。就此而言,無人像他:#
1.他轉向了他列祖所背離的主。真正的信仰,就是轉向神,以他為我們所揀選、所愛的一位。他也盡其所能,使他的國歸向主。#
2.他全心全意這樣做;他行事時,情感和目標都是正直的。凡不把信仰當作內心之工的人,便是輕看自己的信仰。#
3.他盡心、儘性、盡力這樣做:充滿活力、勇氣和決心;否則,他不可能衝破那些必須應對的困難。我們若在服事神的事上充滿活力、全心投入,就能成就何等的大事!#
4.他照著摩西的一切律法這樣做,嚴格遵守那律法,並在實際行動中以之為準則。他的熱心並沒有使他衝動行事而越出規矩;相反,他在一切所行的事上都循規而行。#
II.儘管如此,他仍在壯年時橫死;幾年之後,他的國也滅亡了。這樣的改革之後,人原會期待君王和國家都只會興盛、得榮耀;然而恰恰相反,我們看到二者都被陰雲籠罩。#
1.即使經過改革,這國仍被定為必然滅亡。儘管有這一切(第26節),主仍未止息他的盛怒。神借先知所說的話(耶利米書 18:7、8)確實是真的:一個已被定為毀滅的國家,若轉離罪惡,神就必後悔,不降所定的災禍。因此,我們必須斷定,約西亞的百姓雖然屈服於約西亞的權力,卻沒有由衷接受約西亞的原則。他們是被強力扭轉的,並沒有自願離開自己的惡道,反而仍舊眷戀偶像;所以,那鑑察人心的主不肯撤回判決,就是猶大要像以色列一樣被除去,耶路撒冷本身也要被棄絕(第27節)。然而,就連這場毀滅也是為了使他們得到切實的改革。因此,我們不僅必須說,罪犯的惡貫已經滿盈,到了成熟待毀的地步;也必須說,疾病已經到了緊要關頭,即將得到醫治;這一切的果效,就是除掉罪。#
2.作為這事的明證,就連推行改革的君王也在尚能大有作為時被除去:對他而言,這是憐憫,使他不至看見將臨到其國家的災禍;對他的百姓而言,這卻是震怒,因為他的死為他們的荒涼開了門。埃及王當時似乎正在與亞述王交戰;巴比倫王如今也是這樣被稱呼的。約西亞的國位於二者之間。因此,他認為自己有責任抵擋埃及王,遏制其勢力日益增長、咄咄逼人的強盛;因為埃及王此時雖然聲明自己並無意攻擊約西亞,但他若得勝,將埃及河與幼發拉底河連成一片,夾在二者之間的猶大地很快就會被淹沒。所以約西亞出去迎戰,並在初次交鋒中被殺(第29、30節)。這裡,#
(1.)我們無法為約西亞的行為辯護。他沒有明確的呼召去參加這場戰爭;我們也沒有看到他曾就此借烏陵或先知求問神。他有什麼必要以亞述王的朋友和盟友身份出面行動呢?他豈可幫助不敬虔的人,又愛那些恨主的人呢?埃及王和亞述王若發生爭戰,他本有理由認為,神會使他們彼此削弱,從中為他和他的百姓帶來益處。有些人認為,神曾應許他平安歸入墳墓;這應許之所以沒有按原意成就,是因為他在這件事上失誤,喪失了享受這應許的福分。神應許在我們所行的一切道路上保守我們;但我們若偏離自己的道路,就會使自己離開他的保護。我對這應許的理解,使我相信它已經成就,因為他死時與神和自己的良心和好;他既沒有看見,也沒有直接預見迦勒底人毀滅猶大和耶路撒冷。然而,我仍認為這項護理是在責備他的魯莽。#
(2.)神從不知感恩、不懂珍惜這等珍寶的百姓中將他取去,我們必須敬拜神的公義。他們為他的死大大哀慟(歷代志下 35:25);耶利米催促他們這樣做,並告訴他們此事的含義,以及這是何等具有威嚇性的凶兆。然而,他們並沒有適當善用他在世時所享有的恩惠;神便藉著失去他,使他們明白他的寶貴。#
約哈斯和約雅敬在位(主前610年)
31約哈斯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三歲,在耶路撒冷作王三個月。他母親名叫哈慕她,是立拿人耶利米的女兒。32約哈斯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列祖一切所行的。33法老尼哥將約哈斯鎖禁在哈馬地的利比拉,不許他在耶路撒冷作王,又罰猶大國銀子一百他連得,金子一他連得。34法老尼哥立約西亞的兒子以利亞敬接續他父親約西亞作王,給他改名叫約雅敬,卻將約哈斯帶到埃及,他就死在那裡。35約雅敬將金銀給法老,遵著法老的命向國民徵取金銀,按著各人的力量派定,索要金銀,好給法老尼哥。36約雅敬登基的時候年二十五歲,在耶路撒冷作王十一年。他母親名叫西布大,是魯瑪人毗大雅的女兒。37約雅敬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效法他列祖一切所行的。
約西亞被安葬以後,耶路撒冷便再沒有好日子,患難接踵而來,直到二十二年之內徹底毀滅。這裡簡述了他兩個兒子的統治;我們看到,前者被埃及王囚禁,後者則向埃及王納貢,而且二人都是在剛登基時便落入這種境況。這位埃及王雖然殺了約西亞,卻原本無意攻擊猶大;然而,約西亞對他的阻撓激怒了他,所以現在看來,他便傾盡全力攻擊約西亞的家室和國家。約西亞的兒子若跟隨他的腳蹤,就會因他的敬虔而境況更好;但他們偏離了他的道路,便因他的魯莽而境況更壞。
I.約哈斯是一個較年幼的兒子,首先由那地的百姓立為王。這大概是因為人們看出他比哥哥更有積極尚武的才幹,可能足以抵擋埃及王,為父親報仇;也許百姓出於榮譽,更關心這事,而不是維持並推進他父親的改革;結果也正與此相應。#
1.他行了惡事(第32節)。雖然他受過良好教育,有良好榜樣擺在面前,而且我們可以想見,也有許多美好的禱告為他獻上,但他仍行主眼中看為惡的事。恐怕他在父親在世時已經開始這樣做了,因為他的統治極為短暫,不足以充分顯明他的品格。他照他那些邪惡列祖一切所行的去行。雖然他沒有時間做許多惡事,卻已經選定了自己的榜樣,表明他有意跟從誰,又決意踏著誰的腳蹤而行;他既然作出了這樣的選擇,這裡便算他已經照他所要效法之人的一切惡行去行了。青年人選擇誰作自己的榜樣、爭相效法誰,關係極為重大;在這項選擇上犯錯,是致命的(腓立比書 3:17、18)。#
2.他既然行惡,遭遇禍患也就不足為奇了。他作王只有三個月,隨後便成為囚犯,並以囚犯的身份生活、死亡。埃及王捉住他,把他囚禁起來(第33節),惟恐他製造麻煩,又把他帶到埃及;不久他便死在那裡(第34節)。這位約哈斯,就是以西結在為以色列眾王所作的哀歌中提到的那隻少壯獅子;他學會捕捉獵物、吞吃人(這就是他在主眼中所行的惡事)。但列國聽見了他的事,他便陷在他們的坑中;他們用鎖鏈把他帶到埃及地(以西結書 19:1–4;參看耶利米書 22:10–12)。#
II.約西亞的另一個兒子以利亞敬,由埃及王立為王。經上沒有說他接替約哈斯作王(約哈斯的統治極為短暫,幾乎不值得一提),而是說他接替約西亞。此前,猶大的王冠一直從父親傳給兒子;直到此時,才第一次從一個兄弟傳給另一個兄弟。亞哈家曾經發生過一次這樣的王位繼承,但在大衛家直到此時才首次發生。埃及王運用權力立他為王之後,又藉著更改他的名字進一步顯示自己的權力;他給他起名叫約雅敬,這名字與耶和華有關,因為他無意迫使他放棄或忘記本國的宗教。"各族都要奉自己之神的名而行,就讓他也這樣做吧。" 巴比倫王更改那些人的名字時,卻不是這樣做的(但以理書 1:7)。這裡論到約雅敬,告訴我們:#
1.埃及王使他貧窮,向他索取一筆鉅額貢物,就是銀子一百他連得、金子一他連得(第33節);他費盡力氣從臣民那裡榨取這些財物,交給法老(第35節)。從前,以色列人掠奪埃及人的財物;如今,埃及人卻掠奪以色列。由此可見,罪會造成何等悲慘的轉變。#
2.那使他貧窮的事,卻沒有使他變好。儘管他遭受了護理的責罰,本應由此知罪、謙卑並改過自新,他卻仍行主眼中看為惡的事(第37節),從而為自己招致更大的審判;因為較輕的審判若沒有成就它奉差遣所要成就的工作,神就必降下這樣的更大審判。#
本章記載:
I.約西亞統治期間的善政得以欣然延續,他所開始的改革也繼續推進:誦讀律法(第1、2節),重申聖約(第3節),潔淨聖殿(第4節),並在他權力所及的一切地方剷除偶像、偶像崇拜及其所有遺蹟(第5–20節),嚴肅地守逾越節(第21–23節),清除境內的巫師(第24節);在這一切事上,他都以非凡的魄力行事(第25節)。#
II.他的統治以不合時宜的死亡不幸告終,這表明神對耶路撒冷的憤怒仍在延續(第26–30節)。#
III.他死後產生了更加不幸的後果,就是繼他之後的兩個兒子約哈斯和約雅敬的惡劣統治(第31–37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