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列王紀下 11

以色列國的革命,因耶戶使局勢安定,很快便告完成;我們現在必須查考猶大國的事務。猶大與以色列在同一時候、被同一隻手奪去了它的首領(姑且算是首領);但猶大的混亂比以色列持續得更久,不過幾年之後,局勢也恢復良好,正如我們在本章所見。

I.亞她利雅篡奪政權,併除滅王室所有後裔(第1節)#

II.僅一歲的約阿施奇妙地得蒙保全(第2、3節)#

III.六年期滿,他被帶出來,並由耶何耶大促成作王(第4–12節)#

IV.亞她利雅被殺(第13–16節)#

V.國家的民政和宗教事務都在約阿施手中得到妥善安定(第17–21節)這樣,經過一番中斷之後,事情更有利地回到了原來的軌道。#

亞她利雅之死(主前878年)

列王紀下 11:1–3和合本(神版)
1亞哈謝的母親亞她利雅見她兒子死了,就起來剿滅王室。2但約蘭王的女兒,亞哈謝的妹子約示巴,將亞哈謝的兒子約阿施從那被殺的王子中偷出來,把他和他的乳母都藏在臥房裡,躲避亞她利雅,免得被殺。3約阿施和他的乳母藏在耶和華的殿裡六年;亞她利雅篡了國位。

神曾向大衛保證他的家必延續,這被稱為神為他的受膏者立一盞燈;如今我們已經讀到這麼多王室家族一個接一個被徹底剷除,這保證就不能不顯為一件大事。現在,我們在這裡看到大衛那蒙應許的燈幾乎熄滅,卻又奇妙地得蒙保全。

I.這燈因王太后亞她利雅殘暴的惡意而幾乎熄滅。她聽見自己的兒子亞哈謝被耶戶所殺,就起來除滅王室所有的後裔(第1節),就是她所知道與王位有親屬關係的一切人。她的丈夫約蘭曾殺死他的所有弟兄,就是約沙法的眾子(歷代志下 21:4)阿拉伯人曾殺死約蘭除亞哈謝以外的所有兒子(歷代志下 22:1)。耶戶又殺了他們所有的兒子(歷代志下 22:8),也殺了亞哈謝本人。王室的血無疑從未如此大量地流過。出身卑微、生活在嫉妒和爭競之下的人有福了!然而,亞她利雅彷彿認為這一切還算不得什麼,竟除滅王室所剩的一切後裔。一個女性竟能如此殘暴,實在令人驚異;她自己曾是王的女兒、王的妻子和王的母親,竟能對一個王室家族如此殘暴,而她自己也已被接入這個家族。然而,她這樣做,#

1.是出於野心。她渴求統治,以為除此之外沒有別的方法可以得到權柄。為了不讓任何人與她一同掌權,她甚至殺死那些本可在她之後作王的嬰孩和吃奶的孩子。因懼怕出現競爭者,她不容留下任何人作繼承者。#

2.是出於報復之心,並向神發怒。亞哈家已被徹底除滅,她的兒子亞哈謝也因與亞哈家有親屬關係而列在被除滅者中;她便決意彷彿以報復的方式除滅大衛家,斷絕他的世系,公然反抗神使其永存的應許。這是愚妄而徒勞的企圖,因為誰能廢棄神所定意的事呢?人們以為祖母疼愛孫輩勝過疼愛自己的兒女;然而,亞哈謝的親生母親竟蓄意殺害亞哈謝自己的兒子,而且是在他們幼年之時,那時她比任何人都更有責任撫養並照料他們。她實在配稱為亞她利雅:那個惡婦(歷代志下 24:7),正是耶洗別的女兒。然而,神在這事上是公義的,將約蘭和亞哈謝;大衛家這些敗壞枝條;的罪孽追討在他們的兒女身上。#

II.這燈因約蘭一個女兒的敬虔照料而奇妙地得蒙保全;她是祭司耶何耶大的妻子。她偷走了王的一個兒子,名叫約阿施,並把他藏起來(第2、3節)。這是一根從火中抽出來的柴;我們沒有得知有多少人被殺,但看來這個孩子當時尚在乳母懷中,所以沒有被發覺,或無人查問,至少沒有被找到。救他的人是他的親姑母,就是邪惡的約蘭的女兒;因為神必為那些他要保護的人興起保護者。使他安全的地方是耶和華的殿,是聖殿所屬的一個房間;亞她利雅很少到那裡攪擾。他的姑母把他帶到這裡,就是將他置於神特別的保護之下,並且像摩西被隱藏一樣,憑信心把他藏起來。大衛的話這時在他的一個後裔身上得到應驗(詩篇 27:5):在他帳幕的隱密處,他必將我藏起來。這個約阿施長大以後,專心修理耶和華的殿,實在很有道理,因為這殿曾是他的避難所。這時,神給大衛的應許繫於一個人的性命之上,卻仍未落空。照樣,神必照著他的應許,為大衛之子保全屬靈的後裔;他們雖然有時人數減至極少,境況極其卑微,看似已經消失,卻必存留直到世界的末了;他們有時被隱藏、不為人見,卻藏在神的亭子裡,不受傷害。約蘭雖是王,又是個邪惡的王,卻將女兒嫁給祭司耶何耶大:一位敬虔的祭司;這是特別的護理。有些人也許以為,把王室的女兒嫁給神職人員有損王室的尊榮,但事實證明,這是一樁幸福的婚姻,並且使王室免遭毀滅。因為耶何耶大在聖殿中的地位,使她有機會保全這個孩子;而她與王室的關係,也使耶何耶大有機會將他立在王位上。請看神護理的智慧與眷顧,以及它如何為自己所定意的事預作安排;也請看,那些將兒女嫁娶給智慧良善之人的,會為自己的家庭積存何等的福分。#

列王紀下 11:4–12和合本(神版)
4第七年,耶何耶大打發人叫迦利人和護衛兵的眾百夫長來,領他們進了耶和華的殿,與他們立約,使他們在耶和華殿裡起誓,又將王的兒子指給他們看,5吩咐他們說:「你們當這樣行:凡安息日進班的三分之一要看守王宮,6三分之一要在蘇珥門,三分之一要在護衛兵院的後門。這樣把守王宮,攔阻閒人。7你們安息日所有出班的三分之二要在耶和華的殿裡護衛王;8各人手拿兵器,四圍護衛王。凡擅入你們班次的必當治死,王出入的時候,你們當跟隨他。」9眾百夫長就照著祭司耶何耶大一切所吩咐的去行,各帶所管安息日進班出班的人來見祭司耶何耶大。10祭司便將耶和華殿裡所藏大衛王的槍和盾牌交給百夫長。11護衛兵手中各拿兵器,在壇和殿那裡,從殿右直到殿左,站在王子的四圍。12祭司領王子出來,給他戴上冠冕,將律法書交給他,膏他作王;眾人就拍掌說:「願王萬歲!」

亞她利雅施行暴政六年。關於她的統治,我們沒有詳細的記載;毫無疑問,那始終與開端如出一轍。當耶戶正在以色列剷除巴力崇拜時,她卻在猶大確立這種崇拜,正如 歷代志下 24:7 所表明的。猶大的宮廷和國家因與亞哈家結盟而敗壞,如今那家中的一人竟成為二者的咒詛和災禍:罪惡的友誼絕不會有更好的結局。在此期間,約阿施一直隱藏著;他有權承受冠冕,也被預定要承受冠冕,卻活埋般地處在隱晦之中。天國的眾子和後嗣如今雖然隱藏,世人不認識他們(約翰一書 3:1),但他們在榮耀中顯現的時候已經定下,正如約阿施在第七年顯現一樣。到那時,他已經可以被帶出來,不再是嬰孩;他已經完成了人生最初的學徒期,到了第一個關鍵年歲,向成年邁出了堅實的一步。到那時,百姓也已厭倦亞她利雅的暴政,為一場革命作好了準備。這裡告訴我們那場革命是如何完成的。

I.主持這件大事的是祭司耶何耶大,他大概是大祭司,至少也是猶太人所謂的“薩甘”,即大祭司的副手。按他的出身和職分,他是有權柄的人;百姓受律法約束,理當聽從並順服他,尤其是在沒有合法君王坐在王位上之時(申命記 17:12)藉著婚姻,他與王室結親;如果王室所有後裔都已被除滅,他的妻子身為約蘭的女兒,承受王位的資格就勝過亞她利雅。他卓越的才幹和恩德使他適合服事國家,而他對國家所能作的最佳服事,莫過於使其脫離亞她利雅的篡權。我們有理由認為,他在作此嘗試以前,先向神求問,藉著先知或烏陵;也許二者兼用;明白了神的旨意。#

II.整個計劃的執行非常審慎,正與耶何耶大這樣智慧而良善的人相稱。#

1.他與百夫長和眾軍官,就是在宗教、民政和軍事方面任職的人,共同商定此事。他把他們召到聖殿,與他們商議,將他們當時所受的苦難擺在他們面前,使他們起誓保密;他發現他們樂意而積極地與他聯合,便將王的兒子指給他們看(第4節)他們對他的忠信深信不疑,看不出有任何理由懷疑這是一場欺騙。我們很容易想見,這對他們中間那些良善的人是何等令人喜悅的驚喜;他們原本擔心大衛的家室和世系已經完全斷絕,如今卻發現在餘燼中還有這樣一顆火星。#

2.他把更直接受他指揮的祭司和利未人佈置在通往聖殿的各處入口把守,並將他們置於百夫長的指揮之下(第9節)大衛曾將祭司分成班次,輪流供職。每逢安息日早晨,新的一班進來供職,但前一週的那一班直到安息日晚上才出班;因此在安息日這一天,由於要作雙倍的事奉,也有雙倍的人數來辦理,就是進班的和出班的。耶何耶大在這重大場合任用這些人;他從聖殿的兵器庫中取出大衛的槍和盾牌武裝他們。這些兵器或是大衛自己的,或是他從仇敵那裡奪來的,並奉獻出來尊榮神(第10節)。這些兵器即使古舊過時,使用的人仍可因它們屬於大衛而想起神與大衛所立的約;他們此刻所採取的行動,正是為了維護這約。他們奉命作兩件事:#

(1.)保護幼王不受侵犯;他們必須看守王宮(第5節),環繞王,並跟隨他(第8節),保護他免受亞她利雅黨羽的傷害,因為仍有人渴望流王室的血。#

(2.)保護聖殿,免得因這場合聚集而來的人群褻瀆它(第6節)要看守這殿,使其既不被闖入,也不被破壞,以免外人或不潔淨的人擁擠進來。他並沒有熱衷於所籌劃的革命,以致忘記自己的宗教。在最為忙亂的時候,也必須謹慎,Ne detrimentum capiat ecclesia:不可侵害神的聖物。值得留意的是,耶何耶大不但給各人分派工作,也給各人指定崗位(第6、7節),因為良好的秩序對迅速推進並完成任何重大事業大有助益。各人都當知道自己的崗位,堅守崗位,盡好崗位的職責,這樣工作很快就會完成。#

3.護衛部署妥當以後,王就被領出來(第12節)錫安的女子啊,應當大大喜樂!因為你的王竟在你的聖山上顯現;他的確是個孩子,卻不是給這地帶來災禍的那種孩子,因為他是貴胄之子,是大衛的子孫(傳道書 10:17);他的確是個孩子,卻有一位良善的監護人,更美的是,他還有一位良善的神可以投靠。耶何耶大毫不遲延,隨即為這位幼王舉行加冕禮;因為他雖然尚不能處理政務,卻會逐漸成長,能夠擔當此任。這事以極隆重的儀式舉行(第12節)#

(1.)為表示他被授予王權,耶何耶大給他戴上冠冕,儘管那冠冕對他的頭來說還太大、太重。王室的禮器大概保存在聖殿裡,所以冠冕就在手邊。#

(2.)為表示他有義務按律法治理,並以神的話為準則,耶何耶大將律法書交給他,把一本聖經放在他手中;他一生的日子都必須誦讀(申命記 17:18、19)#

(3.)為表示他領受聖靈,使他足以擔當先前蒙召從事的重大工作,耶何耶大膏了他。雖然只有在王位繼承中斷的情況下,才特別提到君王受膏,如這裡和所羅門的情形,但我看不出這個儀式不可以用於他們所有的王,至少可以用於大衛家的眾王;因為他們的王權預表基督的王權,而基督將受膏超過他的同伴,超過大衛所有的子孫。#

(4.)為表示百姓接納他並順服他的治理,他們歡喜拍掌,向他表達衷心的祝願:“願王萬歲!”他們就這樣立他作王,立他作他們的王,同意並共同遵從神的任命。如今亞她利雅的暴政告終,並且他們可以期待宗教在一位受耶何耶大這樣良善之人教導的君王手中得到恢復和鞏固,他們實在有理由歡喜。他們有理由歡迎這位有權承受冠冕的人,併為這個彷彿從死裡得生、來到他們中間,而且大衛家要在他裡面存續的人祈求:“願他長壽。”當基督的寶座在我們心中設立,篡權者撒但被廢黜時,我們也必須以同樣歡喜滿意的歡呼迎接基督的國進入我們心中。和散那,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當拍掌說:“願耶穌君王永遠活著,永遠在我的靈魂裡並在全世界活著掌權!”因為有應許說(詩篇 72:15):他要長久活著;人要常常為他和他的國禱告。#

列王紀下 11:13–16和合本(神版)
13亞她利雅聽見護衛兵和民的聲音,就到民那裡,進耶和華的殿,14看見王照例站在柱旁,百夫長和吹號的人侍立在王左右,國中的眾民歡樂吹號;亞她利雅就撕裂衣服,喊叫說:「反了!反了!」15祭司耶何耶大吩咐管轄軍兵的百夫長說:「將她趕出班外,凡跟隨她的必用刀殺死!」因為祭司說「不可在耶和華殿裡殺她」,16眾兵就閃開讓她去;她從馬路上王宮去,便在那裡被殺。

我們可以推想,他們原本計劃在完成王登基的隆重儀式以後,去拜訪亞她利雅,追究她殺人、篡權和施行暴政的罪責;但她像她母親耶洗別一樣,省去了他們這番勞苦,自己出來迎見他們,加速了自己的滅亡。

1.她聽見聲音,就驚慌地前來察看發生了什麼事(第13節)耶何耶大和他的朋友起初默默行事,但如今發現自己的力量已經充足,便公開宣告他們正在做的事。看來,亞她利雅很少受到重視,否則在她親耳聽到聲音以前,就會有人把這次大膽的行動報告給她。如果計劃在完成以前被發現,就可能遭到鎮壓,但現在已經太遲了。她聽見聲音以後,竟如此缺乏明智,親自前來,而且從表面看來還是獨自前來,實在令人驚異。她當然不至於被冷落到沒有人替她前去查看,也不至於沒有人陪她同去;然而,她當時被恐懼和憤怒衝昏了頭腦,陷入可憐的愚妄之中。神要毀滅誰,就使誰變得愚昧。#

2.她看見所發生的事,就呼求援助。她看見王在柱旁的位置已被一個眾首領和百姓都向其致敬的人佔據(第14節),便有理由斷定自己那明知是篡奪而來的權力已經終結。這使她像發狂的人一樣撕裂衣服,喊叫說:“反了!反了!快來幫助我抵擋叛賊。”約瑟夫又補充說,她喊叫著要人殺死那佔據王位的人。如今所行的是最高的正義,卻被汙衊為最大的罪行;她自己才是最大的叛賊,卻最先、也最大聲地喊叫:“反了!反了!”自己罪責最重的人,通常最急於責罵別人。#

3.耶何耶大下令處死她,因為她是拜偶像者、篡位者,也是公共安寧的仇敵。他們謹慎處理了兩件事:#

(1.)不可在聖殿或其任何院宇中殺她,這是出於對那聖地的敬畏;那裡不可被任何作為祭物之人的血玷汙,無論處死此人多麼公正。#

(2.)凡出面支持她的,都要與她一同死:“凡跟隨她、保護或營救她的人,就是她那些決意依附她、不肯歸向合法君王利益的隨從,都要用刀殺死;但除非他們現在跟隨她,否則不可殺他們。”(第15節)。照這些命令,她企圖經由馬廄從後路逃往王宮,他們便追趕她,在那裡將她殺死(第16節)。耶和華啊,願你的仇敵都如此滅亡!願這嗜血的淫婦也這樣喝血,因為她是應得的。#

列王紀下 11:17–21和合本(神版)
17耶何耶大使王和民與耶和華立約,作耶和華的民;又使王與民立約。18於是國民都到巴力廟,拆毀了廟,打碎壇和像,又在壇前將巴力的祭司瑪坦殺了。祭司耶何耶大派官看守耶和華的殿,19又率領百夫長和迦利人與護衛兵,以及國中的眾民,請王從耶和華殿下來,由護衛兵的門進入王宮,他就坐了王位。20國民都歡樂,合城都安靜。眾人已將亞她利雅在王宮那裡用刀殺了。21約阿施登基的時候年方七歲。

亞她利雅死後,幼王通往王位的道路已清除一切阻礙;至此,耶何耶大已經完成了工作中對付那淫婦的部分。如今他必須善用自己的優勢,使革命臻於完善,並使政府安定下來。這裡記載了兩件事:

I.他藉著原初的契約奠定了良好的根基(第17節)此時,王和百姓一同聚集在神的殿裡;看來他們在動身以前,耶何耶大便留意使他們共同與神立約,也彼此立約,好叫他們正確明白自己對神和彼此所負的責任,並受牢固的約束去履行這些責任。#

1.他藉著他們與神所立的約,努力在他們中間確立並保障宗教的權益。當王和百姓都與主聯合時,他們彼此之間的聯合就最為牢固。神已經就他這一方面應許作他們的神(耶何耶大可以在律法書中將這話指給他們看);如今,王和百姓也必須就他們這一方面立約同意,要作耶和華的子民。在這約中,王與臣民處在同一地位,也像他們任何一人一樣,有同等的義務服事耶和華。他們藉著這項約定棄絕了許多人曾經敬拜的巴力,並將自己交在神的治理之下。如果一個民族所經歷的一切變動都有助於復興、加強並推進他們中間宗教的權益,這個民族便有福了。那些帶著對神和自己責任新鮮而明確的約束開始在世生活的人,很可能興旺。我們與神之間的約束,會使各種關係的紐帶更加牢固。他們先把自己獻給主,又獻給了我們(哥林多後書 8:5)#

2.隨後,他確立了加冕誓言和效忠誓言,就是王與百姓之間的 pacta conventa:契約。藉此,王有義務按律法施政並保護臣民;而百姓則有義務在他如此行時順服他,並對他持守信實和真正的忠誠。立約既可提醒我們,也可約束我們履行那些本來已有義務履行的責任。在各種關係中,雙方彼此充分了解都是好的;在君王與臣民的關係中尤其如此,使前者明白自己權力和特權的界限,後者明白自己自由和財產的界限。願我們先祖所立的古老界標永不被挪移。#

II.他在這些根基上促成了良好的開端。#

1.按照他們與神所立的約,他們立刻廢除了先前諸王為迎合亞哈家而引入的偶像崇拜(第18節)地上所有的百姓,就是群眾,都聚集起來,表明他們反對偶像崇拜的熱心;如今有了如此得力的領導,人人都願伸手拆毀巴力的廟、祭壇和偶像。看來,所有敬拜巴力的人都離棄了他,只有他的祭司瑪坦仍堅守在他的祭壇旁。即使所有人都離棄巴力,他也不肯離棄,結果就在那裡被殺,成了那座祭壇上所獻過的最佳祭物。他們毀掉巴力廟以後,便派官員看守神的殿,確保神的事奉由合宜的人在適當的時間,按照所設立的方式有秩序地進行。#

2.按照他們彼此所立的約,王和百姓都表現出樂意接納對方,並以對方為滿足。#

(1.)王以隆重的儀仗被迎入王宮,在那裡坐上審判的寶座,就是大衛家的寶座(第19節),準備接受訴求和上訴;他會將這些案件交給耶何耶大,由他作出答覆和判決。#

(2.)百姓歡喜,耶路撒冷也安靜了(第20節)約瑟夫說,他們連續多日舉行歡樂的筵席,應驗了所羅門的觀察(箴言 11:10):義人亨通,城就歡喜;惡人滅亡,人便歡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