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列王紀下 17

本章記述十個支派被擄之事,也就結束了那個國的歷史;從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立國起,它延續了約265年。其中有:一、關於這場毀滅的簡短敘述(第1–6節)。二、對此事及其原因的評述,為要顯明神在其中是公義的,也為警戒別人(第7–23節)。三、關於那些繼他們之後佔據其土地的各族,以及在他們中間建立起來的混雜宗教的記述(第24–41節)

亞述人圍困撒馬利亞;以色列被亞述制伏(主前730年)

列王紀下 17:1–6和合本(神版)
1猶大王亞哈斯十二年,以拉的兒子何細亞在撒馬利亞登基作以色列王九年。2他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只是不像在他以前的以色列諸王。3亞述王撒縵以色上來攻擊何細亞,何細亞就服事他,給他進貢。4何細亞背叛,差人去見埃及王梭,不照往年所行的與亞述王進貢。亞述王知道了,就把他鎖禁,囚在監裡。5亞述王上來攻擊以色列遍地,上到撒馬利亞,圍困三年。6何細亞第九年亞述王攻取了撒馬利亞,將以色列人擄到亞述,把他們安置在哈臘與歌散的哈博河邊,並米底亞人的城邑。

這裡記載了以色列最後一位君王何細亞的統治和滅亡;論到他,應當注意:

一、他雖然藉著叛逆和謀殺強行取得王位(正如我們在第15章第30節所讀到的),卻直到七八年以後才真正佔有它;因為他是在亞哈斯第四年殺死比加,卻到亞哈斯第十二年才開始作王(第1節)。究竟是亞述王、猶大王,還是他自己的一些百姓阻止了他,並未說明;但看來,他圖謀得到的王位有這麼長時間沒有讓他登上。他的惡行受到這樣的懲治,實在公正;先知的話也由此應驗了(何西阿書 10:3):如今他們必說,我們沒有王,因為我們不敬畏耶和華。

二、他雖然邪惡,卻不像在他以前的以色列諸王那樣邪惡(第2節),也不像他們那樣一心歸附牛犢。猶太人說,其中一個牛犢(在但的那個)在此以前,已經在第15章第29節所記載的那次遠征中被亞述王擄走了(先知在 何西阿書 8:5 所說的,撒馬利亞啊,你的牛犢已經拋棄你,或許就是指此事);這使他對另一個牛犢不那麼信賴。還有人說,這位何細亞取消了從前諸王加在臣民身上的禁令;從前諸王禁止他們上耶路撒冷敬拜,他卻准許那些願意去的人前往。然而,對於以色列國的毀滅竟發生在它一位較好的君王統治期間,這一護理安排,我們該作何想法呢?神啊,你的判斷如同深淵。神要藉此表明,他使這場毀滅臨到他們,是要懲罰:

1.不僅是那一代人的罪,也是從前各世代的罪;並要追討他們祖先的罪孽,因為他們長久以來一直在填滿罪惡的尺度,為這震怒之日積蓄忿怒。#

2.不僅是他們君王的罪,也是百姓的罪。何細亞即使不像從前的諸王那樣邪惡,百姓卻仍像他們的先輩一樣邪惡;他們的君王沒有像從前的諸王那樣給他們樹立極壞的榜樣,也沒有攔阻他們改革,這反而加重了他們的邪惡,並使毀滅更快臨到。他准許他們行得更好,他們卻仍像以往一樣惡劣;這樣,他們犯罪和滅亡的責任就完全落在自己身上。#

三、這場毀滅是逐漸臨到的。他們在成為亞述王的俘虜以前,先有一段時間成為向他納貢的人(第3節);如果那較輕的審判能使他們謙卑並改革,較重的審判原可避免。

四、他們採取不正當的手段,企圖擺脫亞述王的軛,因而使這災禍臨到自己(第4節)。以色列的王和百姓若求告神,與他和好並向他禱告,他們本可恢復自由、安逸和尊榮;但他們扣留貢物,倚靠埃及王幫助他們反叛,而這事即使成功,也不過是更換壓迫他們的人。然而,埃及對他們成了折斷的蘆葦杖。這激怒了亞述王,使他以更嚴厲的手段對付他們。人與網羅掙扎,什麼也得不到,只會使自己纏得更緊。

五、臨到他們的是一場徹底的毀滅。

1.以色列王成了囚犯;他被拘禁捆鎖,很可能是在撒馬利亞被圍困以前,出其不意地被捕。#

2.以色列地成了掠物。亞述王的軍隊上來遍行全地,佔領了它(第5節);他們把百姓當作應受公義之劍懲罰的叛徒,而不是正當交戰的敵人。#

3.以色列的王城被圍困,最終被攻取。全國被征服以後,它又堅守了三年;毫無疑問,那段時期人們承受了許多沒有詳細記載的苦難。然而,這段歷史記得如此簡略,此事又如此輕輕帶過,在我看來,是在暗示他們已被神離棄,神如今不像從前有時所行的那樣眷顧以色列的苦難。#

4.以色列百姓被擄到亞述(第6節)大部分百姓,凡稍有名望的,都被強行遷到征服者的國家,在那裡作奴僕和乞丐。#

(1)亞述王樂意這樣在他們身上施行統治,並顯明他們完全任由他處置。#

(2)他奪去他們不動產和動產上的產業,使他們在一支專橫軍隊的權勢之下,承受遷往異國的一切艱難與羞辱,藉此懲罰他們的叛逆和擺脫他之軛的企圖。#

(3)他這樣有效地防止了將來一切類似的企圖,並確保他們的國土歸自己所有。#

(4)他這樣在自己的國家中取得了他們服役的益處,正如法老從他們祖先身上所得的一樣;於是,這不配的百姓怎樣被尋見,也怎樣失落;怎樣開始,也怎樣結束:都在奴役和壓迫之下。#

(5)他這樣為自己國中那些產業很少、在本國也無甚事務可做的人騰出地方,使他們定居在一片美地,就是流奶與蜜之地。亞述王以這幾種不同的方式,借十個支派被擄之事為自己謀利。這裡告訴我們,他把他們安置在自己國中的哪些地方:哈臘和哈博;我們可以認為,這些地方彼此相距遙遠,免得他們保持聯繫,再次聯合起來,成為可怕的勢力。我們有理由認為,過了一段時間,他們在那裡與各族混雜,以致消失,以色列的名也不再被人記念。那些忘記神的人,自己也被忘記;那些竭力效法列國的人,被埋沒在列國之中;那些不肯在自己的土地上服事神的人,被迫在異地服事仇敵。被擄的很可能是有尊榮、有產業的人;許多較卑微的百姓則留了下來,各支派都有許多人。他們或是轉往猶大,或是臣服於亞述的移民;他們的後裔後來成為加利利人或撒馬利亞人。然而,以色列作為一個國家就這樣終結了;如今他們成了羅阿米;非我民,又成了羅路哈瑪;不蒙憐憫。如今迦南把他們吐了出去。當我們讀到嫩的兒子何西阿率領他們進入迦南時,誰會想到,他們竟會在以拉的兒子何細亞手下以這樣的方式退出呢?許多世代以後,羅馬在奧古斯都時代達到的榮耀,也在奧古斯都路斯時代衰落。護理如此安排,使十個支派的尊榮黯淡下來,好讓仍然存留的猶大(王室支派)和利未(聖潔支派)的尊榮照得更加明亮。然而,我們仍看到十二支派中各支派都有人受印(Rev 7.),但支派除外。雅各寫信給散居各地的十二支派(雅各書 1:1);保羅也提到晝夜切切服事神的十二支派(使徒行傳 26:7)因此,雖然我們以後再沒有讀到那些被擄的人,也沒有理由相信某些人的猜想,即他們仍作為一個獨立群體存留在世界某個遙遠的角落,但他們中仍有餘民逃脫,使以色列之名得以保存,直到這名歸於福音教會,就是屬靈的以色列;它也必永遠存留在那裡(加拉太書 6:16)#

以色列的邪惡(主前730年)

列王紀下 17:7–23和合本(神版)
7這是因以色列人得罪那領他們出埃及地、脫離埃及王法老手的耶和華—他們的 神,去敬畏別神,8隨從耶和華在他們面前所趕出外邦人的風俗和以色列諸王所立的條規。9以色列人暗中行不正的事,違背耶和華—他們的 神,在他們所有的城邑,從瞭望樓直到堅固城,建築邱壇;10在各高岡上、各青翠樹下立柱像和木偶;11在邱壇上燒香,效法耶和華在他們面前趕出的外邦人所行的,又行惡事惹動耶和華的怒氣;12且事奉偶像,就是耶和華警戒他們不可行的。13但耶和華借眾先知、先見勸戒以色列人和猶大人說:「當離開你們的惡行,謹守我的誡命律例,遵行我吩咐你們列祖,並借我僕人眾先知所傳給你們的律法。」14他們卻不聽從,竟硬著頸項,效法他們列祖,不信服耶和華—他們的 神,15厭棄他的律例和他與他們列祖所立的約,並勸戒他們的話,隨從虛無的神,自己成為虛妄,效法周圍的外邦人,就是耶和華囑咐他們不可效法的;16離棄耶和華—他們 神的一切誡命,為自己鑄了兩個牛犢的像,立了亞舍拉,敬拜天上的萬象,事奉巴力,17又使他們的兒女經火,用占卜,行法術賣了自己,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惡的事,惹動他的怒氣。18所以耶和華向以色列人大大發怒,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只剩下猶大一個支派。19猶大人也不遵守耶和華—他們 神的誡命,隨從以色列人所立的條規。20耶和華就厭棄以色列全族,使他們受苦,把他們交在搶奪他們的人手中,以致趕出他們離開自己面前,21將以色列國從大衛家奪回;他們就立尼八的兒子耶羅波安作王。耶羅波安引誘以色列人不隨從耶和華,陷在大罪裡。22以色列人犯耶羅波安所犯的一切罪,總不離開,23以致耶和華從自己面前趕出他們,正如借他僕人眾先知所說的。這樣,以色列人從本地被擄到亞述,直到今日。

十個支派之國的毀滅雖然只得到簡短敘述,我們的歷史作者卻在這些經文中對此作了詳盡評述,並說明了毀滅的原因。這原因不是從次要原因中尋找;以色列的軟弱、他們不明智的治理,以及亞述君王的強盛和日益壯大(這些事都被略過);而是隻歸於第一因。請注意:

1.是耶和華把以色列從自己面前除去;無論工具是誰,這場災難的發動者都是他。這是來自全能者的毀滅;亞述人不過是他怒氣的棍(以賽亞書 10:5)。是耶和華厭棄以色列的後裔,否則他們的仇敵不能捉拿他們(第20節)。是誰使雅各成為掠物,使以色列交給搶奪者?豈不是耶和華嗎(以賽亞書 43:24)?我們若不在國家所受的審判中看到神的手和聖經的應驗,就不能從中得益;這裡也留意到了聖經的應驗(第23節):耶和華把以色列從他的恩寵中、也從他們自己的土地上除去,正如他借眾僕人先知所說的。天地寧可廢去,神話語的一點一畫也不會落空。把神的話與他的作為相比較,就會發現二者不僅彼此一致,而且相互闡明。然而,以色列是藉著神蹟和神諭被建立、被組成一體的,神為何要毀滅這樣的百姓呢?他為何要廢掉自己付出如此巨大代價所成就的工作呢?這純粹是主權的行動嗎?不是,這是必要的公義之舉。因為,#

2.他們用自己的邪惡激怒他,使他如此行。這是神做的嗎?不,這是他們自己造成的;他們以自己的道路和行為使這一切臨到自己,正是自己的邪惡懲治了他們。聖史作者在這裡詳細說明這一點,為要顯明神沒有虧待他們,也使別人聽見而懼怕。來看看究竟是什麼造成了這一切禍害,摧毀他們的權勢,使他們的尊榮落入塵土;那就是罪。正是罪,別無其他,使他們與神隔絕。這裡十分感人地揭示了這一點,說明罪是以色列一切荒涼的原因。他在這裡表明:#

一、神為以色列做了什麼,使他們有責任服事他。

1.他賜給他們自由(第7節)他領他們脫離壓迫他們的法老之手,宣告他們的自由(以色列是我的兒子),又用大能的手使他們真正獲得自由。因此,他們在本分和感恩上都有義務作他的僕人,因為他解開了他們的捆綁。那位把他們從埃及王手中救出的神,若不是他們因自己的罪孽出賣了自由和自己,也不會如此違揹他先前的作為,把他們交在亞述王手中,正如後來所行的。#

2.他賜給他們律法,並且親自作他們的王。他們直接處於神的治理之下。他們不能借口不知道善惡、罪與本分,因為神曾特別警戒他們不可行他在這裡所指控的這些事(第15節),就是不可效法外邦人。他們對於自己是否有義務遵守這裡所說被他們厭棄的律法,也不能有任何疑問,因為這些是耶和華他們神的誡命和律例(第13節),所以根本沒有餘地爭辯他們是否應當遵守。神沒有這樣待別的國家(詩篇 147:19、20)#

3.他賜給他們土地,因為他從他們面前趕出外邦人(第8節),為他們騰出地方;那些外邦人因拜偶像而被趕出,已經是對以色列最清楚不過的警戒,叫他們不可效法那些人。#

二、儘管神使他們負有這些責任,他們卻做了什麼敵對神的事。

1.總的來說,他們得罪了耶和華他們的神(第7節),暗中行那些不正的事(第9節)他們對自己的惡行如此執迷,以致不能公開去做時;或因羞恥不能,或因懼怕不能;仍要暗中去做。這證明他們不信神,因為他們以為暗中所做的事連神自己也看不見,也不會被追討。此外,他們行惡,公然違背神的律法,以致彷彿是故意要惹耶和華髮怒(第11節),藐視他的權柄,挑戰他的公義。他們厭棄神的律例和他的約(第15節);既不肯受他命令的約束,也不肯受自己同意訂立之約的約束,反倒擺脫二者的義務;因此神公正地厭棄了他們,第20節(見何西阿書 4:6)他們離棄耶和華他們神的一切誡命(第16節),離開這些誡命為他們規定並指引的道路和工作。不但如此,最後,他們賣了自己,在耶和華眼中行惡;也就是說,他們完全沉溺於罪,像奴隸服事買他們的人一樣。他們頑固地持續犯罪,使自己的心剛硬,以致最終在道德上已不可能自拔,正如一個賣掉自己的人已使自己的自由無法收回。#

2.具體來說。他們無疑犯了許多不道德的罪,也違背了第二塊法版上的一切誡命;但這裡具體指出的只有他們拜偶像的罪。這是最容易纏累他們的罪;在一切罪中,這也是最惹神發怒的罪。它是破壞婚約的屬靈姦淫,也是其他一切邪惡的入口。因此,這裡一再提到它,視之為毀滅他們的罪。#

(1)他們敬畏別神(第7節),也就是敬拜它們、向它們致敬,彷彿懼怕它們不悅。#

(2)他們隨從外邦人的律例,而這些律例與神的律例相反(第8節);他們效法外邦人(第11節),隨從周圍的外邦人(第15節),因而糟蹋自己作為獨特子民的尊榮,並破壞神對他們的旨意;這旨意原是使他們與外邦人分別出來。受神教導的人,豈可到外邦人那裡求學?歸神所有的人,豈可從被神棄絕的列國那裡取得自己的準則?#

(3)他們隨從以色列拜偶像之諸王的律例(第8節),隨從耶羅波安的一切罪(第22節)他們的君王擅自取得更改神聖制度並在其上增添內容的權力時,他們便順服君王,以為君王的命令足以為他們不順服神的命令開脫。#

(4)他們在所有城邑中為自己建造丘壇(第9節)任何地方只要有一座守望人的樓(一座沒有城牆的鄉間樓房,僅供守望者在危險時藏身),或只有一座牧人的棚屋,也必須用一座丘壇尊榮它,並在丘壇上設一座祭壇。如果那裡是一座堅固城,就必須再用一座丘壇加以鞏固。他們既離棄了神唯一指定的地方,所建的丘壇便無窮無盡;在這些地方,各人都隨自己的幻想,把敬拜獻給自己所喜悅的神。這樣,神聖之物便被褻瀆,淪為凡俗;他們的祭壇如同田間犁溝裡的亂堆(何西阿書 12:11)#

(5)他們為自己立柱像和木偶;亞舍拉(有人認為,我們譯作木偶的這個詞,應譯為木製的像),或亞斯他錄(另一些人如此認為);這是直接違背第二條誡命的(第10節)。他們事奉偶像(第12節),即自己手中的工作和自己想像出來的受造物,儘管神曾特別警告他們不可行這事。#

(6)他們在所有丘壇上燒香,尊榮陌生的神;因為這樣做正是羞辱真神(第11節)#

(7)他們追隨虛無。偶像之所以如此稱呼,是因為它們既不能降福,也不能降禍,而是最沒有意義的東西;敬拜它們的人與它們相似,因而也成為虛妄、毫無用處的人(第16節)。他們的敬拜是虛妄的,因為那敬拜既愚昧又荒謬;由此,他們整個生活也變得虛妄。#

(8)除了鑄造的偶像,就是兩個牛犢以外,他們還敬拜天上的萬象:太陽、月亮和眾星;這裡不是指天上的天使軍隊,因為他們無法超越可感之物,升到想到天使的程度。同時,他們還事奉巴力,就是外邦人所神化的英雄(第16節)#

(9)他們使自己的兒女經火,以此表示把兒女奉獻給偶像。#

(10)他們行占卜和法術,為要從他們所敬拜的神那裡得到指引。#

三、神用什麼方法使他們離開偶像崇拜,以及這些方法收到的成效何等微小。他藉著眾先知和眾先見(先知從前就是這樣稱呼的)警告他們,向他們顯明自己的罪,警戒他們這些罪所帶來的致命後果,並竭力勸他們離開惡道(第13節)。我們已經讀到,在每一位君王統治期間,或多或少都有先知。雖然他們離棄了神的祭司家族,神卻沒有使他們缺少一代接一代的先知;這些先知以教導他們認識耶和華的美善知識為己任,然而一切都是徒然(第14節)。他們不肯聽從,反倒硬著頸項,持續拜偶像;他們像自己的祖先一樣,不肯使頸項服在神的軛下,因為他們不信靠他,不領受他的真理,也不肯冒險信賴他的應許。這似乎是指他們在曠野中的祖先;使祖先不能進入迦南的,正是使這些人被趕出迦南的同一個罪,那就是不信。

四、神怎樣因他們的罪懲罰他們。他向他們大發烈怒(第18節);因為在敬拜的事上,他是忌邪的神,任何事都不如把只應歸給他的尊榮獻給受造物更令他深為憤怒。他使他們受苦(第20節),在士師和掃羅的時代,以及後來大多數君王的時代,把他們交在搶奪者手中,要看他們是否會因神的審判而醒悟,省察並改正自己的道路。然而,當這一切管教都不能驅除他們的愚妄時,神首先使以色列從大衛家分裂出去;他們原可在大衛家之下享福。猶大因此被削弱,以色列也因此敗壞;因為他們立了一個人作王,這人誘使他們不再跟隨耶和華,使他們犯了大罪(第21節)。這是對國家的審判,也是他們從前拜偶像所得的懲罰;最終,他把他們完全從自己面前除去(第18、23節),沒有給他們任何從被擄之地歸回的盼望。

最後,在這一切記述中間,還有一項對猶大的指控(第19節):猶大也不遵守神的誡命;他們雖然還沒有像以色列那樣徹底敗壞,卻隨從以色列的律例。這加重了以色列的罪,因為他們把罪的感染傳播給猶大(見以西結書 23:11);那些把罪帶進一個國家或家庭的人,就是把瘟疫帶了進去,並且必須為隨之而來的一切禍害負責。

撒馬利亞人的偶像崇拜(主前720年)

列王紀下 17:24–41和合本(神版)
24亞述王從巴比倫、古他、亞瓦、哈馬,和西法瓦音遷移人來,安置在撒馬利亞的城邑,代替以色列人;他們就得了撒馬利亞,住在其中。25他們才住那裡的時候,不敬畏耶和華,所以耶和華叫獅子進入他們中間,咬死了些人。26有人告訴亞述王說:「你所遷移安置在撒馬利亞各城的那些民,不知道那地之神的規矩,所以那神叫獅子進入他們中間,咬死他們。」27亞述王就吩咐說:「叫所擄來的祭司回去一個,使他住在那裡,將那地之神的規矩指教那些民。」28於是有一個從撒馬利亞擄去的祭司回來,住在伯特利,指教他們怎樣敬畏耶和華。29然而,各族之人在所住的城裡各為自己製造神像,安置在撒馬利亞人所造有邱壇的殿中。30巴比倫人造疏割·比訥像;古他人造匿甲像;哈馬人造亞示瑪像;31亞瓦人造匿哈和他珥他像;西法瓦音人用火焚燒兒女,獻給西法瓦音的神亞得米勒和亞拿米勒。32他們懼怕耶和華,也從他們中間立邱壇的祭司,為他們在有邱壇的殿中獻祭。33他們又懼怕耶和華,又事奉自己的神,從何邦遷移,就隨何邦的風俗。34他們直到如今仍照先前的風俗去行,不專心敬畏耶和華,不全守自己的規矩、典章,也不遵守耶和華吩咐雅各後裔的律法、誡命。(雅各,就是從前耶和華起名叫以色列的。)35耶和華曾與他們立約,囑咐他們說:「不可敬畏別神,不可跪拜事奉他,也不可向他獻祭。36但那用大能和伸出來的膀臂領你們出埃及地的耶和華,你們當敬畏,跪拜,向他獻祭。37他給你們寫的律例、典章、律法、誡命,你們應當永遠謹守遵行,不可敬畏別神。38我—耶和華與你們所立的約你們不可忘記,也不可敬畏別神。39但要敬畏耶和華—你們的 神,他必救你們脫離一切仇敵的手。」40他們卻不聽從,仍照先前的風俗去行。41如此這些民又懼怕耶和華,又事奉他們的偶像。他們子子孫孫也都照樣行,效法他們的祖宗,直到今日。

我們常說,土地不會因缺少繼承人而長期荒廢。以色列人被剝奪產業、趕出迦南以後,亞述王很快就把本國多餘的人口移植到那裡;這些人是本國完全可以捨棄的。他們要作亞述王的僕人,也作留下之以色列人的主人。這裡記載了這些新居民的事;敘述他們的歷史,是要讓我們就此告別撒馬利亞,也告別那些被擄到亞述的以色列人。

I.關於那些被遷入以色列地的亞述人,這裡告訴我們:#

1.他們佔據了撒瑪利亞,住在其中各城裡(第24節) 土地更換主人本是常事,但聖地竟再次成為異教之地,實在可悲。看罪造成了何等後果。#

2.他們初來時,神差遣獅子進入他們中間。他們的人數很可能不足以遍佈那地,以致田野的走獸繁多起來,攻擊他們(出埃及記 23:29);然而,除了這自然原因以外,其中還有神明顯的手;他是萬軍之主,是一切受造物的主,無論大小,無論蝨子還是獅子,他都能隨己意使用,成就自己的旨意。神安排這種嚴厲的歡迎來抑制他們的驕傲和狂妄,使他們知道:他們雖已征服以色列,以色列的神卻有足夠的能力對付他們;他本可命令獅子為以色列效力,阻止他們在這裡定居;他容許他們定居,並不是因他們的義,乃是因他自己百姓的邪惡;而且他們如今正處於他的鑑察之下。他們在本國生活時目中無神,卻沒有遭受獅子的災害;但他們若在這地仍如此行,就要自負其險。#

3.他們把這苦情呈報給他們的主人,就是亞述王;他們很可能陳明瞭這新建的殖民地遭獅子造成的損失,以及他們一直處於對獅子的恐懼中,並說明他們認為這是臨到他們的審判,因為他們沒有敬拜那地的神;他們之所以不能敬拜,是因為不知道怎樣敬拜(第26節) 以色列的神原是全世界的神,但他們無知地稱他為那地的神,因而認為自己已在他權能所及的範圍之內,必須與他和好。在這件事上,他們使以色列人蒙羞,因為以色列人不像他們這樣敏於聽從神借審判所發的聲音;以色列人雖知道他是他們列祖的神,是大大賜恩給他們的,又在敬拜他的方式上受過充分教導,卻沒有事奉那地的神。亞述人懇求受教於以色列人所厭惡學習的事。#

4.亞述王設法使他們受教,明白敬拜那地之神的方式(第27、28節),並不是出於對那神的任何愛慕,而是為了使他的臣民免遭獅害。為此,他遣回一個被他擄走的祭司。先知本可給他們帶來更大的益處,因為此人不過是服事牛犢的祭司之一,所以為了重溫舊日熟悉的環境,選擇住在伯特利;他雖或許能教導他們比從前行得好一些,卻不大可能教導他們行得正,除非他先前曾更好地教導自己的百姓。然而,他來住在他們中間,教導他們應當怎樣敬畏主。他是根據律法書教導他們,還是僅憑口頭傳授,不能確定。#

5.他們這樣受教之後,便把它造成一種混雜的宗教:因懼怕而敬拜以色列的神,因喜愛而敬拜自己的偶像(第33節):他們敬畏主,卻又事奉自己的神。他們都同意按著規定的方式敬拜那地的神,遵守猶太人的節期和獻祭禮儀;但各族除此以外又製造自己的神,不僅供各自在自己家中私下使用,還把它們安置在他們丘壇的廟宇中(第9節) 這裡列出了各國的偶像(第30、31節)。 學者們無法確定其中幾個名字的含義,也不能就這些神以何種形象受人敬拜達成一致。若可相信猶太學者的傳統,他們告訴我們,疏割·比訥以母雞和小雞的形象受敬拜,匿甲以公雞的形象受敬拜,亞示瑪以一隻皮毛光滑的山羊形象受敬拜,匿哈以狗的形象受敬拜,他珥他以驢的形象受敬拜,亞得米勒以孔雀的形象受敬拜,亞拿米勒以野雞的形象受敬拜。我們自己的學者更可信地告訴我們,疏割·比訥(意思是眾女子的帳棚)就是維納斯。匿甲既為古他人或波斯人所敬拜,就是火;亞得米勒和亞拿米勒不過是摩洛的不同稱號。看拜偶像之人的想像何等虛妄,也當驚異於他們的愚昧。我們對這些偶像一無所知,這事實本身就教導我們:神所說的話已經應驗,就是這些假神都必滅亡(耶利米書 10:11);它們全都被埋沒在遺忘之中,而真神的名卻要存到永遠。#

6.這裡說,這種混雜的迷信延續直到今日(第41節),即直到本書寫成之時,並在此後延續了很久,總共三百多年,直至亞歷山大大帝的時代。那時,猶太人大祭司雅杜斯的兄弟瑪拿西娶了撒瑪利亞總督參巴拉的女兒,便投奔撒瑪利亞人,獲得亞歷山大的許可,在基利心山建造一座聖殿,又吸引許多猶太人歸附他,並說服撒瑪利亞人除掉他們所有的偶像,單單敬拜以色列的神;然而,他們的敬拜仍混雜著如此多的迷信,以致我們的救主告訴他們,他們不知道自己所敬拜的是什麼(約翰福音 4:22)#

II.關於那些被擄到亞述地的以色列人。這位史家因事提到他們(第22節),說明在那地接替他們的人所行的正如他們從前所行的(照著他們所遷走之各國的風俗),既敬拜以色列的神,也敬拜那些別神;但這些被擄的人在患難之地做了什麼呢?他們是否因所遭的患難而改正並悔改了呢?沒有,他們仍照先前的樣式而行(第34節)。 後來兩個支派被擄到巴比倫時,他們的偶像崇拜因這次被擄而得以醫治,所以七十年後,他們歡歡喜喜地被帶回;但十個支派卻在熔爐中變得剛硬,因此他們在其中失喪並被撇下滅亡,乃是公義的。這段經文從以下方面加重了他們頑梗的罪:#

1.神賜給他們的尊榮。他們是雅各的後裔;神給雅各起名叫以色列,他們也因他而得此名,但他們卻使自己所承受的這個尊貴名字蒙羞。#

2.神與他們所立的約,以及他根據這約給他們的吩咐。這裡十分詳盡地重述了這吩咐:他們應當單單敬畏並事奉主耶和華,就是領他們出埃及的那一位(第36節);他們既以文字領受了他的律例和典章,就應當永遠謹守遵行(第37節);也永不可忘記神與他們所立的約,包括那約的應許和條件,尤其不可忘記其中那項重大的條款。這裡三次重複這條款,因為它曾如此頻繁地被諄諄教導,又受到如此著重的強調,就是他們不可敬畏別神。他曾告訴他們,他們若緊緊跟隨他,他就必救他們脫離一切仇敵的手(第39節);然而,當他們落在仇敵手中、需要拯救時,他們竟如此愚昧,對自己的利益如此缺乏認識,仍照先前的樣式而行(第40節);他們既事奉真神,也事奉假神,彷彿不知道二者有何分別。以法蓮親近偶像,任憑他吧。他們如此行,接替他們的各國也如此行。難怪使徒要問:那麼,我們比他們強嗎?決不是;因為猶太人和外邦人全都在罪之下(羅馬書 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