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亨利圣经注释
列王纪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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犹大王约阿施的统治(主前878年)
1耶户第七年,约阿施登基,在耶路撒冷作王四十年。他母亲名叫西比亚,是别是巴人。2约阿施在祭司耶何耶大教训他的时候,就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3只是邱坛还没有废去,百姓仍在那里献祭烧香。
这里对约阿施所作的概括是:
1.他作王四十年。他登基时年纪很小,按自然情形本可在位更久,因为他仅四十七岁便被剪除(第1节)。#
2.只要耶何耶大还活着教导他,他便行正直的事(第2节)。 许多年轻人过早承受产业;在还不知道如何运用财富、权力和自由之前,就已经拥有这些;结果给他们带来恶果;然而,约阿施有耶何耶大这样一位良好的指导者,既有智慧和经验,又忠于他,因而得到妥善保护,免遭这种危险;并且他自己也有足够的智慧,肯听从耶何耶大、接受他的指导,甚至成年以后仍然如此。要注意,年轻人,尤其是年轻的君王和一切身居要位的年轻人,能处于良好的引导之下,身边有人教导他们行耶和华眼中看为正的事,乃是极大的恩慈;当他们甘愿听取这些人的劝告并受他们管束时,便是在为自己行明智而美好的事。任性而为的孩子使母亲羞愧,但受这种教导的孩子,却可使自己得到尊荣和安慰。#
3.邱坛还没有废去(第3节)。 全国各处都有献祭和烧香的坛,只为尊崇以色列的上帝,却与他在耶路撒冷的坛相争,至少暗中表示了对那坛的轻视。这些私设的祭坛在不久前那些恶劣的统治时期,或许比从前使用得更多,因为当时上耶路撒冷并不安全,圣殿的礼仪也未按应有的方式举行;也可能耶何耶大默许了这些坛,因为一些心意良善的人在无法得到更好的敬拜之处时,很庆幸有这些坛可用;他盼望圣殿经过整顿,其中各事恢复良好秩序以后,百姓便会渐渐离开他们的邱坛,而这些邱坛也会自行衰微消失;又或许,无论君王还是祭司,都没有足够的热心把改革推进到这一步,也没有足够的勇气和力量去对付这种根深蒂固的惯例。#
圣殿的修缮(主前853年)
4约阿施对众祭司说:「凡奉到耶和华殿分别为圣之物所值通用的银子,或各人当纳的身价,或乐意奉到耶和华殿的银子,5你们当从所认识的人收了来,修理殿的一切破坏之处。」6无奈到了约阿施王二十三年,祭司仍未修理殿的破坏之处。7所以约阿施王召了大祭司耶何耶大和众祭司来,对他们说:「你们怎么不修理殿的破坏之处呢?从今以后,你们不要从所认识的人再收银子,要将所收的交出来,修理殿的破坏之处。」8众祭司答应不再收百姓的银子,也不修理殿的破坏之处。9祭司耶何耶大取了一个柜子,在柜盖上钻了一个窟窿,放于坛旁,在进耶和华殿的右边;守门的祭司将奉到耶和华殿的一切银子投在柜里。10他们见柜里的银子多了,便叫王的书记和大祭司上来,将耶和华殿里的银子数算包起来。11把所平的银子交给督工的,就是耶和华殿里办事的人;他们把银子转交修理耶和华殿的木匠和工人,12并瓦匠、石匠,又买木料和凿成的石头,修理耶和华殿的破坏之处,以及修理殿的各样使用。13但那奉到耶和华殿的银子,没有用以做耶和华殿里的银杯、蜡剪、碗、号,和别样的金银器皿,14乃将那银子交给督工的人修理耶和华的殿;15且将银子交给办事的人转交做工的人,不与他们算账,因为他们办事诚实。16惟有赎愆祭、赎罪祭的银子没有奉到耶和华的殿,都归祭司。
这里向我们记述了约阿施统治时期修缮圣殿的事。
I.看来,圣殿已经失修。虽然所罗门用最好的材料,以最好的方式,把它建造得十分坚固,但随着时间流逝,它仍渐渐朽坏,其中发现了破损之处 (第5节),可能是在屋顶、墙壁或地面,也可能是在天花板、护墙板、窗户或院子的隔墙。即使圣殿本身也会因使用而损耗;但天上的殿永不衰旧。然而,造成这些破损的不只是岁月的侵蚀;亚他利雅的众子曾毁坏上帝的殿(历代志下 24:7),他们因仇视圣殿的礼仪,便损坏它的建筑;祭司又没有及时修缮破损之处,以致情形越来越糟。这些园户以如此宽厚的条件租得这座宝贵的葡萄园,却连其中的榨酒池也不能适当修缮,使其保持可供承租使用,实在不配(马太福音 21:33)。 他们伟大的主因他们纵容产业荒废而控告他们,并藉着自己的审判追讨 locum vastatum:即损坏赔偿(按法律的说法),这是完全公正的;后来,这座遭到忽视的圣殿被夷为平地。#
II.君王本人看来是第一个,也是最积极关心修缮圣殿的人。我们没有看到祭司为此抱怨,也没有看到耶何耶大本人积极办理此事;君王却为此热心,#
1.因为他是君王,而上帝期望并要求有权力的人运用权力维护并扶持宗教、纠正弊病、修复损坏之处,又激励并促使教职人员和百姓各尽其分。#
2.因为圣殿在他幼年时既是养育他的地方,也是庇护他的圣所;如今他怀着感恩之心记念这一点,便显出为圣殿的尊荣大发热心。凡曾经历宗教聚会所带来的安慰和益处的人,必以这些聚会所受的羞辱为自己的重担(西番雅书 3:18),以扶持它们为自己的责任,并以它们的兴盛为自己最大的喜乐。#
III.祭司奉命为这些修缮工程收取银子,并负责使工程完成。君王必须顾念国中的事务,不能亲自督察这件事,便任用祭司办理;他们是最合适的人,照人所想,也最可能全心投入其中。#
1.他吩咐他们征收奉献之物的银子。他们不可等到银子自行交上来,而必须在各自的区域内,向他们知道应当交纳的人索取;或是作为赎价银(根据律法,利未记 27:2、3),或是作为甘心献上的供物(第4节)。 这些银子要由各祭司从自己所认识的人那里收取;并且人们认为,没有一个人不认识某一位祭司。要注意,我们应当利用上帝所赐的机会,激励与我们有特别交往的人去行善。#
2.他吩咐他们把所征收的银子用来修缮殿中破损之处(第5节)。#
IV.这种办法没有达到预期目的(第6节)。 所筹得的银子很少。或是祭司漫不经心,没有催促百姓交纳他们所欠的银子;或是百姓对祭司的管理缺乏信任,因而不愿把银子交在他们手中。倘若他们无缘无故不信任祭司,这是百姓的羞耻;倘若他们有理由不信任,那就更是祭司的羞耻。但所筹得的银子也没有用于正当用途:殿中破损之处没有得到修缮;祭司认为圣殿照原样也尚可使用,因此一次又一次推迟修缮。教会的工作通常进展缓慢,但在所有人中,教职人员竟在这工作上行动迟缓,实在可惜。或许他们认为,有必要把所筹得的少量银子用来供养祭司;十个支派已经完全背叛,另外两个支派又败坏不堪,祭司所得的供养必然大为短缺。#
V.因此,他们采取了另一种办法。君王一心要使殿中破损之处得到修缮(第7节)。 然而,他最后的背道使我们有理由怀疑:他对于圣殿礼仪的爱慕,是否与他对于圣殿建筑的爱慕同样真诚。许多人热心建造和美化教堂,也热心其他敬虔的形式,却仍不认识敬虔的能力。不过,我们仍称许他的热心;当他看见自己的老师耶何耶大懈怠时,甚至责备耶何耶大本人,我们也不因此责怪他。他的责备如此令人信服,以致祭司承认自己不配继续受托办理此事,并同意采取其他措施,把他们已经收取的银子交在别人手中(第8节)。 他们发现自己没有精神亲自办理时,没有拦阻别人去做,这样行是诚实的。于是采取了另一种做法,#
1.为筹集银子(第9、10节)。 银子不再交到私人手中,而是放进一个公用的箱子里;于是百姓欣然把银子带来,并且数目极多,不仅交纳他们所欠的,也为这项善工献上甘心祭。大祭司和国务书记把银子从箱中数出,按原币存放起来,专供指定用途使用。公共款项得到忠实分配,公众便会乐意捐献。所献的银子,#
(1.)是从箱盖上的孔投入箱内的,一旦投入便无法取回,表明凡已献给上帝的,绝不可收回。各人要照自己心里所决定的捐献。#
(2.)箱子放在人进去时的右边;有些人认为,我们的救主所赐有关施舍的这条准则,便是暗指此事:不要让你的左手知道右手所做的。但他们在竭力为修缮圣殿筹措一切所能筹措的银子时,并没有侵占祭司固定的生活供给(第16节)。 赎愆祭的银子和赎罪祭的银子(律法已把这些赐给他们,利未记 5:15、16)仍保留给祭司。不可借修缮圣殿破损之处为名,使圣殿的仆人挨饿。#
2.为使用所筹得的银子。#
(1.)他们没有把银子交在祭司手中;祭司不熟悉这类事务,又有其他工作需要顾念。他们却把银子交在实际做工的人手中,或至少交在监督工程的人手中(第11节)。 本职工作与此有关的人,最适合受托办理这事。Tractant fabrilia fabri:每个工匠都有指定给他的行业;但那些蒙召参加圣战的人,不可让今生的事务缠身。这样受托的人办理这事,#
[1.]十分谨慎,购买材料并付给工人工钱(第12节)。 任用那些了解事务并知道怎样着手的人,工作便能迅速完成。#
[2.]十分忠实;他们因诚实而获得如此好的声誉,以致没有必要核查他们的账单或审计他们的账目。凡受托管理公共银钱或公共工程的人,都当由此学习忠实行事,如同知道上帝必与他们算账,无论人是否这样做。那些认为欺骗政府、欺骗国家或欺骗教会并不是罪的人,到了上帝把他们的罪一一摆在他们面前时,便会有另一种想法。#
(2.)他们没有把银子用在圣殿的装饰上,也没有用来制造金器或银器,而是先用于必要的修缮 (第13节)。由此我们可以学到,在一切开支上,都要优先顾及最需要的事;在办理公共事务时,也要像为自己办事一样。修缮完成以后,我们看到剩余的银子被制成器皿,供圣殿礼仪使用(历代志下 24:14)。#
犹大王约阿施之死(主前840年)
17那时,亚兰王哈薛上来攻打迦 特,攻取了,就定意上来攻打耶路撒冷。18犹大王约阿施将他列祖犹大王约沙法、约兰、亚哈谢所分别为圣的物和自己所分别为圣的物,并耶和华殿与王宫府库里所有的金子都送给亚兰王哈薛;哈薛就不上耶路撒冷来了。19约阿施其余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写在犹大列王记上。20约阿施的臣仆起来背叛,在下悉拉的米罗宫那里将他杀了。21杀他的那臣仆就是示米押的儿子约撒甲和朔默的儿子约萨拔。众人将他葬在大卫城他列祖的坟地里。他儿子亚玛谢接续他作王。
约阿施背叛上帝,成为拜偶像者和逼迫人的人以后,耶和华的手便伸出来攻击他,他后来的景况比先前更糟。
I.他的财富和尊荣轻易成了邻国的掠物。哈薛惩治以色列之后 (第10章第32节),也威胁犹大和耶路撒冷;他攻取了坚固城迦特 (第17节),并打算从那里率领军队进攻耶路撒冷。这是王城,也是圣城,但因其中的罪恶,保护它的力量已经离去。约阿施既没有勇气,也没有力量抵挡哈薛,便把一切分别为圣之物,以及他国库和圣殿府库里所找到的一切金子都给了哈薛 (第18节),贿赂他转向别处行军。倘若为了公共安全而这样做是合宜的,那么舍弃圣殿的金子,总胜过使圣殿本身陷于危险;然而,#
1.倘若他没有离弃上帝、丧失上帝的保护,他的处境就不至落到如此绝境,他本可以迫使哈薛退兵。#
2.他贬低了自己,使自己变得极其卑微;他把分别为圣之物转让出去,因而既丧失了君王和军人的尊荣,也丧失了以色列人的尊荣。#
3.他使自己和自己的国家陷入贫困。并且,#
4.他使哈薛受到诱惑再来进犯,因为哈薛不费一兵一卒就能带回如此丰厚的掠物。这果然产生了这样的结果,因为第二年亚兰军队上来攻打耶路撒冷,毁灭首领,掠夺全城(历代志下 24:23、24)。#
II.他的性命轻易成了自己臣仆的掠物。他们谋反,将他杀死 (第20、21节);他们的目标不是夺取他的王位,因为他们没有反对他的儿子接续他作王,而是要为他所犯的某项罪行向他报仇。历代志告诉我们,他杀害先知、耶何耶大的儿子,便是引起这事的原因。在这件事上,无论他们多么不义(报仇不在于他们,报应也不属于他们),上帝却是公义的;而且,这并不是上帝唯一一次让君王知道,若他们触犯他的受膏者,伤害他的先知,便要自负其险;也让他们知道,当他来追讨流人血之罪时,先知的血必使账目极其沉重。约阿施就是这样倒下了;他靠着圣灵开始,却靠着肉体结束。上帝通常甚至在今生就把自己不悦的记号加在背道者身上;因为在一切罪人之中,他们最羞辱主。#
本章向我们叙述约阿施统治的历史;这历史与前一章所记载的辉煌开端并不相称。他四十岁时不像七岁时那样显赫;然而,他的统治仍应算在较好的一类之中,并且它在历代志中 ( 2 Chron 24. ) 显得比在这里糟糕得多,因为我们在那里发现,一位上帝先知的血归在他头上;这里仅告诉我们:
I.耶何耶大在世时,他行得好(第1–3节)。#
II.他殷勤而积极地修缮圣殿(第4–16节)。#
III.他与哈薛卑屈地订立协议之后 (第17、18节),便毫无荣耀地死去(第19–21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