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路加福音 23

本章繼續並結束基督受苦和受死的歷史。這裡有:一、他在羅馬巡撫彼拉多面前受審(第1–5節)。二、他在希律面前受審;希律也是在羅馬之下作加利利分封王的(第6–12節)。三、彼拉多與百姓爭辯,要釋放耶穌;他屢次為耶穌的無罪作見證,但最終屈從於他們的強求,判他釘十字架(第13–25節)四、他們領他去釘十字架時所發生的事,以及他對跟隨之百姓的講話(第26–31節)。五、在刑場所發生的事,以及他在那裡所受的凌辱(第32–38節)。六、基督掛在十字架上時,一個強盜的歸正(第39–43節)。七、基督的死,以及隨之發生的奇事(第44–49節)。八、他的安葬(第50–56節)

基督在彼拉多和希律面前;基督被控告和凌辱。

路加福音 23:1–12和合本(神版)
1眾人都起來,把耶穌解到彼拉多面前,2就告他說:「我們見這人誘惑國民,禁止納稅給凱撒,並說自己是基督,是王。」3彼拉多問耶穌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4彼拉多對祭司長和眾人說:「我查不出這人有什麼罪來。」5但他們越發極力地說:「他煽惑百姓,在猶太遍地傳道,從加利利起,直到這裡了。」6彼拉多一聽見,就問:「這人是加利利人嗎?」7既曉得耶穌屬希律所管,就把他送到希律那裡去。那時希律正在耶路撒冷。8希律看見耶穌,就很歡喜;因為聽見過他的事,久已想要見他,並且指望看他行一件神蹟,9於是問他許多的話,耶穌卻一言不答。10祭司長和文士都站著,極力地告他。11希律和他的兵丁就藐視耶穌,戲弄他,給他穿上華麗衣服,把他送回彼拉多那裡去。12從前希律和彼拉多彼此有仇,在那一天就成了朋友。

我們的主耶穌在屬靈的法庭中被定為褻瀆者;但驅使這法庭的,是最無力的惡意。因為他們定了他的罪以後,知道自己不能把他處死,所以另尋途徑。

一、他們在彼拉多面前控告他。他們全會眾見在自己的法庭中不能再推進,就起來把他解到彼拉多面前;雖然那並非審判日,也沒有巡回法庭或開庭。他們向他要求公斷,不以褻瀆者的罪名控告他(這不是彼拉多所審理的罪),而以不忠於羅馬政權的罪名控告他。他們心裡根本不把這看作罪;即便算是罪,他們自己比他更該受控告。不過,這能合他們惡意的用意。值得留意的是:他們假稱用羅馬權勢毀滅基督的罪名,正是羅馬權勢不久以後真實地毀滅他們的罪名。

1.這裡是擬定控告他的狀詞(第2節)他們假稱熱心凱撒,不過是要討彼拉多的歡心;其實全是針對基督的惡意,別無其他。他們歪曲他說的話:#

(1.)說他使百姓背叛凱撒。百姓在羅馬軛下普遍不滿,只等一個機會擺脫它,這是真的,彼拉多也知道。如今他們要彼拉多相信,這耶穌積極煽動那普遍的不滿;然而若真相顯明,他們自己才是協助和慫恿此事的人。我們查出他煽惑國民;彷彿使他們歸服神的政權,就是使他們離開民政;其實,使人作基督忠信的跟隨者,沒有什麼比這更能使人作良好的臣民。基督曾特別教導他們當納稅給凱撒,雖知道有人會因此厭棄他;如今他卻被誣告禁止納稅給凱撒。無罪並不能防備誹謗。#

(2.)說他與凱撒爭競,雖然他們棄絕他、不認他為彌賽亞的原因,正是他沒有以屬世的榮華和權勢出現,不圖作暫時的君王,也沒有提出要作任何敵對凱撒的事;然而這正是他們控告他的,說他稱自己是基督,是王。他確實說自己是基督;既是基督,也就是王,但不是一個有可能擾亂凱撒的王。當他的跟隨者要立他為王時(約翰福音 6:15),他推辭了;儘管他所行的許多神蹟顯明,若他願意與凱撒競爭,凱撒必不能勝過他。#

2.他對這控告的答辯:彼拉多問他說:你是猶太人的王嗎?(第3節)他回答說:你說的是;意思是:“正如你所說,我有權治理猶太民族;但我是與那些在宗教事務上暴虐轄制他們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相對,並非與凱撒相爭;凱撒的政權只關乎他們屬世的利益。”基督的國完全是屬靈的,不會幹犯凱撒的管轄。或者說:“你說的是;但你能證明嗎?你有什麼證據呢?”所有認識他的人都知道事實相反:他從未假稱自己是猶太人的王,以反對至高的凱撒或凱撒所差遣的官長,反而恰恰相反。#

3.彼拉多宣告他無罪(第4節)他對祭司長和那些似乎與他們一同起訴的百姓說:“他或許犯了你們律法中的什麼罪,我不必查問;但我查不出有什麼事被證實在他身上,使他當受我們法庭的審判。”#

4.控告者持續的狂怒和暴行(第5節)彼拉多既宣告他無罪,他們本應因此緩和,並思想自己是否把無辜之血的罪歸到自己身上;他們卻更加惱怒,更加兇猛。我們並不見他們提出任何具體事實,何況能證明事實的證據;但他們決意以喧嚷和自信取勝,雖不能證明,仍要這樣說:他教訓遍猶太地,從加利利起直到這裡,煽動百姓背叛凱撒。他確實煽動百姓,卻不是煽動他們結黨或作亂,而是激勵他們行一切有德行、值得稱讚的事。他確實教訓人,但他們不能控告他教導任何擾亂公共安寧,或使政府不安、猜忌的道理。#

二、他們在希律面前控告他。

1.彼拉多把他和他的案件移交希律的法庭。控告者提到加利利,即迦南北部。彼拉多說:“怎麼,他是那地方的人嗎?是加利利人嗎?”(第6節)他們說:“是的;那是他的主要活動之地,他大部分時間都在那裡。”彼拉多說:“那麼把他送到希律那裡去吧;希律如今在城中,他既屬希律所管,希律理當審理他的案件。”彼拉多已經厭煩此案,想要脫手,這看來是他把耶穌送到希律那裡去的真正原因。但神如此安排,為要更明顯地應驗聖經,正如使徒行傳 4:26、27 所顯明的;那裡說大衛所說的“世上的君王一齊起來,臣宰也聚集,要敵擋主,並主的受膏者”(詩篇 2:2),明確應驗在希律和本丟彼拉多身上。#

2.希律很願意審問他(第8節)他看見耶穌,就非常歡喜;他或許因看見他是囚犯、帶著鎖鏈,更加歡喜。他在加利利聽過他的許多事;他的神蹟長期成為全地談論的話題。他渴望見他,並非出於對他或他的道理有任何愛慕,純粹出於好奇;他盼望看見他行一件神蹟,也只是為滿足這好奇心,作他一生談論的話題。為此,他問他許多事,盼望最後能引他說出什麼,好顯出他的能力。也許他盤問他隱秘的事、將來的事,或他醫治疾病的事。但耶穌一言不答,也不肯以行一個神蹟來滿足他。那為解除自己急難而求神蹟的最窮乏乞丐,未曾被拒絕;但這驕傲的王子只為滿足好奇而求神蹟,便被拒絕。他本可多次在加利利看見基督和他奇妙的作為,卻不肯;所以如今他說要看,卻不得看,是公義的;這些事向他的眼睛隱藏,因為他不知道眷顧他的日子。希律以為如今既有他在鎖鏈中,就可命令一個神蹟;但神蹟不可變得廉價,全能也不可任最大的君王差遣。#

3.他的控告者在希律面前出庭控告他,因為他們在起訴上毫不安息:他們站著,極力控告他(第10節),即厚顏無恥、放膽地控告。這個詞正有此意。他們要使希律相信,他也以叛亂的觀念毒害了加利利。注意,善人和善的傳道人若真是對民政有益的朋友,卻被誣告為結黨、作亂和政府的仇敵,並不是什麼新事。#

4.希律極其凌辱他:他和他的兵丁、侍從、官員以及顯貴都輕忽他。他們不把他當作什麼;原文即是這個意思。可怕的邪惡!竟把那造萬物的主當作無有。他們譏笑他如同愚人;因為他們知道他曾行許多神蹟幫助別人,為什麼如今不行一件來幫助自己呢?或者,他們譏笑他好像已失去能力,變得與別人一樣軟弱。希律認識施洗約翰,對基督的認識也比彼拉多多,卻比彼拉多更凌辱基督;因為沒有恩典的知識,只會使人更巧妙地作惡。希律給基督穿上華麗的袍子,就是一些鮮豔塗飾的衣服,把他當作假王嘲弄;這樣,他後來也教彼拉多的兵丁照樣凌辱他。他是這凌辱的首領。#

5.希律把他送回彼拉多那裡,這成了他們彼此和好的機會;他們先前已有一段時間不和。希律沒有看見神蹟,卻也不願把他定為惡人,所以又把他送回彼拉多那裡(第11節);如此回報彼拉多把囚犯送給他的禮遇和敬意。這彼此的情分,連同這事上他們來往的信息,使他們彼此之間比近來有更好的瞭解(第12節)他們先前彼此為仇,或許是因為彼拉多殺了加利利人,就是希律的臣民(路加福音 13:1),或因王侯和顯貴之間通常發生的其他爭端。要看,那些彼此爭吵的人仍能聯合敵擋基督;正如基巴、亞捫和亞瑪力雖彼此分散,卻同謀攻擊神的以色列(詩篇 83:7)。基督是大和平的締造者;彼拉多和希律都承認他無罪,他們在此事上的一致,醫治了他們在其他事上的不和。#

巴拉巴被選在基督之前。

路加福音 23:13–25和合本(神版)
13彼拉多傳齊了祭司長和官府並百姓,14就對他們說:「你們解這人到我這裡,說他是誘惑百姓的。看哪,我也曾將你們告他的事,在你們面前審問他,並沒有查出他什麼罪來;15就是希律也是如此,所以把他送回來。可見他沒有做什麼該死的事。16故此,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18眾人卻一齊喊著說:「除掉這個人!釋放巴拉巴給我們!」19這巴拉巴是因在城裡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20彼拉多願意釋放耶穌,就又勸解他們。21無奈他們喊著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22彼拉多第三次對他們說:「為什麼呢?這人做了什麼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他什麼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他,把他釋放了。」23他們大聲催逼彼拉多,求他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24彼拉多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25把他們所求的那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釋放了,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

這裡我們看見蒙福的耶穌被暴民壓倒,在祭司長作為空中掌權者的首領之代理人所激起、又出於其惡意和詭計的民眾喧囂與騷亂中,被倉促地推往十字架。

一、彼拉多鄭重聲明,他相信耶穌沒有作過當死或當捆綁的事。他若真這樣相信,就應當立刻釋放他;不僅如此,也當保護他脫離祭司長和暴民的狂怒,並因控告者傲慢的行徑,命他們保證行為端正。但他自己是個惡人,對基督沒有好感;又因自己另有可被控告之處,害怕得罪皇帝或百姓。因此,由於沒有正直,他召集祭司長、官長和百姓(他本應把他們當作騷亂作亂的集會驅散,並禁止他們接近他),仍要聽他們所說的;其實他本應充耳不聞,因為他明明看出是什麼靈驅使他們(第14節)“你們把這人帶到我這裡來,”他說,“因我尊重你們,我就在你們面前審問他,聽完你們一切控告他的話;但我看不出什麼來: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你們不能證明你們控告他的事。”

二、他就這人向希律申訴(第15節)“我把你們送到他那裡去;人以為他比我更認識這人。他把他送回來時,既沒有定他什麼罪,也沒有留下任何不悅他的記號;按他的意見,這人的罪不至於死。他曾譏笑他為軟弱的人,卻沒有給他加上危險之人的汙名。”他以為瘋人院比泰本刑場更適合他。

三、他提議若他們同意,就釋放他。他本應不求他們允許便這樣作。Fiat justitia, ruat cœlum:讓公義施行,縱使諸天崩塌。但懼怕人使許多人陷入這網羅:本當讓公義得以施行,縱使天地都要一同毀滅,他們卻寧可作違背良心的不義之事,也不肯使一所舊房倒塌在自己耳邊。彼拉多宣告他無罪,因此想要釋放他;然而為了討百姓的喜歡,

1.他要以罪犯的名義釋放他,因為必須釋放一個人(第17節)這樣,他本應因公義而被釋放,無須感謝任何人;彼拉多卻要他因恩典而被釋放,並不願讓他欠百姓的情。#

2.他要責打他,再釋放他。既查不出他有罪,為何要責打他呢?鞭打無辜的人和釘死無辜的人,同樣是不義;即使假稱這樣能滿足百姓的叫嚷,使那本不是他們嫉妒對象的人成為他們憐憫的對象,也不能使此事稱義。我們不可作惡以成善。#

四、百姓寧願釋放巴拉巴;他是個可憐的人,除了罪行的膽大妄為以外,沒有什麼可使他們喜愛。他因在城裡作亂和殺人(在人所犯的一切罪中最不可寬恕的)被囚;然而這罪犯竟被選在基督之前:“除掉這個人!釋放巴拉巴給我們!”(第18、19節)這樣的人竟成為這樣的暴民所喜愛、所寶貴的,也不足為奇;他們寧要真正作亂的人,不要真正忠於政權、卻被誣告為作亂的主。

五、彼拉多第二次力勸釋放基督時,他們喊著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第20、21節)他們不僅要他死,還要他受這樣重的死;非釘十字架不可:“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

六、彼拉多第三次與他們講理,向他們顯明此事的不合理和不義時,他們就更加專橫、狂暴(第22節)“為什麼呢?他作了什麼惡事?說出他的罪來。我查不出他有什麼該死的罪;你們也不能說在他身上查出什麼該死的罪。因此,只要你們說一句話,我就責打他,釋放他。”然而民眾的狂怒越受奉承,就越發狂暴;他們大聲催逼,以極大的喧嚷和呼喊,不是請求,而是要求把他釘十字架;彷彿他們在節期有權要求釘死一個無辜者,如同有權要求釋放一個有罪者一樣。

七、彼拉多終於屈從於他們的強求。百姓和祭司長的聲音得了勝,勝過彼拉多,迫使他違背自己的信念和意願。他沒有勇氣逆著如此強大的潮流而行,就照他們所求的定案(第24節)。這裡審判被趕退,公義因懼怕民眾的狂怒而遠遠站立。誠實在街上仆倒,正直不得進入(以賽亞書 59:14)他指望的是公平,誰知倒有暴虐;指望的是公義,誰知倒有冤聲(以賽亞書 5:7)。第25節又重述此事,並加上釋放巴拉巴這一加重情節:他釋放了那個因作亂殺人被囚的人;此人既被釋放,就會在惡事上更加剛硬,作更多的惡,因為他們所求的正是一個與他們完全相同的人;但他把耶穌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他不能比把耶穌交給他們的意思更野蠻地對待他了,因為他們以完全的恨惡恨他,他們的憐憫也是殘忍。

釘十字架。

路加福音 23:26–31和合本(神版)
26帶耶穌去的時候,有一個古利奈人西門,從鄉下來;他們就抓住他,把十字架擱在他身上,叫他揹著跟隨耶穌。27有許多百姓跟隨耶穌,內中有好些婦女;婦女們為他號咷痛哭。28耶穌轉身對她們說:「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29因為日子要到,人必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未曾乳養嬰孩的,有福了!』30那時,人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31「這些事既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

這裡我們看見蒙福的耶穌,神的羔羊,像羊被牽到宰殺之地,歸於祭祀。他們審判他的進程何等迅速,實在奇怪;他們怎樣能在這樣短的時間內作這麼多事,雖有這麼多大人物要應付,而服侍大人物通常是費時的事。他黎明時被帶到祭司長面前(第22章第66節),隨後到彼拉多面前,又到希律面前,再回到彼拉多面前;彼拉多和百姓之間似乎為他有過長久的爭執。他被鞭打、戴上荊棘冠冕,並受凌辱;這一切都在四五小時內完成,至多不過六小時,因為他是在九時至十二時之間被釘十字架。基督的逼迫者決意不失去時間,恐怕城另一端的朋友得知他們所作的事,起來救他。沒有人像基督這樣被急急趕出世界;但他自己也曾說:“還有不多的時候,你們就不得見我。”確實是極短的時候。如今他們領他去受死時,我們看見:

一、有一個揹負者,名叫西門,是古利奈人,揹他的十字架。他大概是基督的朋友,人也知道他是,所以他們這樣作是要羞辱他;他們把基督的十字架放在他身上,叫他揹著跟隨耶穌(第26節),免得耶穌在其下昏厥而死,以致阻止他們所謀劃進一步惡意的表現。這給他一點輕省,固然是憐憫,卻是殘酷的憐憫。

二、有許多哀哭者,真正的哀哭者,跟隨他,為他悲傷哀號。這些不只是他的朋友和祝願他好的人,也有不是他仇敵的平民;他們因聽聞他的名聲,知道他是何等美好、有益的人,又有理由以為他受苦不公,就對他動了憐憫。這使許多群眾跟隨他,正如行刑時通常如此,尤其當被處死的是有身份的人:有許多百姓跟隨他,特別是婦女(第27節);有些出於憐憫,有些出於好奇,但她們也同樣(如同那些特別作他朋友和相識的人)為他悲傷哀號。雖有許多人羞辱、辱罵他,卻仍有一些人珍重他、憐憫他、為他憂傷,並在他的苦難中與他有分。主耶穌的死,或許能感動許多不認識敬虔感情之人的天然感情;許多人為基督哀哭,卻不信他;為他悲傷,卻不愛他勝過一切。如今這裡告訴我們基督對這些哀哭者所說的話。雖看似他應當完全專注於自己的事,他卻仍有時間和心意留意她們的眼淚。基督死時有人為他哀哭;他把那些為他哀哭之人的眼淚裝在皮袋裡。他轉向她們,雖她們是他不相識的人,吩咐她們不要為他哭,卻要為自己哭。他把她們的哀哭轉向另一條渠道(第28節)

1.他就她們的哀哭給她們一個總的指引:“耶路撒冷的女子,不要為我哭。”這不是說她們為他哭應受責備,反倒應受稱許;看見這樣一位人物受這樣的苦難而不受感動的心,實在是剛硬。但她們不可只為他哭(她們為他所流的是無益的淚),卻應當為自己和自己的兒女哭,想到那將臨到耶路撒冷的毀滅;其中有些人可能活著看見並同受那災難,或至少她們的兒女必會如此,故此她們應當為兒女憂慮。注意,我們用信心的眼睛看見基督被釘十字架時,應當哭,卻不是為他,而是為自己。我們不可把基督的死當作一個普通人的死,以為他的災禍值得憐憫;或當作一位普通朋友的死,以為我們快要與他離別。基督的死是一件獨特的事:這是他勝過仇敵的得勝和凱旋;這是我們的拯救,也是為我們買得永生。因此,我們不要為他哭,而要為自己和兒女的罪哭;這些罪是他受死的原因。又當因懼怕而哭(這裡所指定的正是這樣的淚),懼怕若輕忽他的愛、拒絕他的恩典,就會給自己帶來災禍;猶太民族正是這樣作,便招致這裡所預言的毀滅。當我們親愛的親屬和朋友在基督裡死去,我們沒有理由為他們哭;他們已脫去肉體的重擔,在聖潔上得以完全,並進入完全的安息和喜樂。我們卻當為自己和兒女哭,因為我們仍留在這充滿罪惡、憂愁和網羅的世界裡。#

2.他給她們一個特別的理由,說明為何當為自己和兒女哭:“看哪,悲慘的日子將臨到你們的城;它必被毀滅,你們也必捲入這共同的毀滅。”當基督自己的門徒因他離開而按著神的意思憂愁時,他以還要再見他們、他們必喜樂的應許擦去他們的眼淚(約翰福音 16:22)但這些耶路撒冷的女子只以屬世的憂愁為他哀哭時,他把她們的淚轉到另一條渠道,並告訴她們將有要哭的事臨到。你們要愁苦、悲哀、哭泣(雅各書 4:9)。他不久前自己曾為耶路撒冷哭,如今也吩咐她們為它哭。基督的眼淚應當使我們哭。承認基督為王的錫安女子,當因他來拯救她們而在他裡面歡喜;但只為他哭、卻不以他為王的耶路撒冷女子,當想到他來審判她們,就哭泣戰兢。如今耶路撒冷的毀滅在此借兩句當時可恰當使用的諺語預言;兩句都說明這災禍極其可怕,以致人通常所懼怕的事,當時卻會求之不得:被記為無兒女,又被活埋。#

(1.)他們會希望自己無兒女。通常沒有兒女的人嫉妒有兒女的人,正如拉結嫉妒利亞;但到那時,有兒女的人在逃跑時會發現兒女成為如此重的負擔,當看見兒女或因饑荒昏倒,或倒在刀下時,會有如此深的憂傷,以致嫉妒沒有兒女的人,並說:“不生育的和未曾懷胎的有福了!”她們沒有兒女被交給殺人的,或從他手中被搶去。不只是當時懷孕和乳養嬰孩的有禍,正如基督所說的(馬太福音 24:19);那些曾有兒女、乳養過他們、如今兒女尚在的人,情形也極其可怕(見何西阿書 9:11–14)。要看受造之物的虛空和其安慰的不確定;因為神的護理對於我們所作的改變,可能使我們曾以為最大福分、最為喜悅的事,反成為我們最大的重擔、憂慮和悲傷。#

(2.)他們會希望被活埋:他們要向大山說:“倒在我們身上!”向小山說:“遮蓋我們!”(第30節)這也指前一處同一預言中的話(何西阿書 10:8)。他們會願意藏在最黑暗的洞穴中,逃離這些災禍的喧嚷。他們願意不計任何代價尋求庇護,縱有被壓得粉碎的危險。這尤其會成為大人物和強權者的話(啟示錄 6:16)。那些不逃到基督那裡避難、不把自己置於他保護之下的人,必徒然呼喚岡陵和山嶺,求其遮蔽他們脫離他的忿怒。#

2.他說明,他們從他的苦難推斷這荒涼,是何等自然。若這些事行在有汁水的樹上,那枯乾的樹將來怎麼樣呢(第31節)?有人以為這話是取自以西結書 20:47:“火必燒滅你中間的一切青樹和枯樹。”這些話可以應用:#

(1.)更特別地說到耶路撒冷的毀滅,基督在此預言了這事,而猶太人因將他置於死地,就把這事招到自己身上:“若他們(猶太人和耶路撒冷的居民)向這青樹行這些事,若他們因一個無辜而卓越的人所行的善事,竟這樣虐待他,那麼他們既使自己成了枯樹,成了敗壞邪惡、毫無用處的一代,就當怎樣指望神按他們所行的待他們呢?若這是他們的罪,你們想他們的刑罰將是什麼呢?”或者可這樣理解:“若他們(羅馬人、他們的審判官和兵丁)這樣虐待我,我未曾給他們任何挑釁,對他們我如同一棵青樹,而你們看來對這樹也是如此憤怒;那麼他們將怎樣待耶路撒冷和猶太民族呢?他們必會極大地激怒他們,使自己成了枯樹,作他們忿怒之火的柴薪。若神容許這些事行在我身上,他將定意怎樣處置那些不結果子的樹呢?人曾多次說,它們要被砍下來丟在火裡(馬太福音 3:10;7:19)?”#

(2.)更一般地,這些話可以應用於神向罪和罪人所顯明的一切忿怒:“若神因我被作了贖罪祭,便將我交付這樣的苦難,他將怎樣處置罪人自己呢?”基督是一棵青樹,結果子又繁茂;現在,若這些事行在他身上,我們便可由此推知,若他沒有介入,整個人類將會遭遇何事;又可推知,儘管已作了一切使他們結果子的事,那些仍繼續作枯樹的人將要遭遇何事。若神在他的愛子身上,只發現罪歸算於他,就這樣待他;那麼當他在可怒之輩中發現罪作王時,他將怎樣待他們呢?父若樂意將這些事行在青樹上,他為何不願行在枯樹上呢?注意,思想我們主耶穌的苦難,應當促使我們敬畏神的公義,並在他面前戰兢。最好的聖徒與基督相比,也是枯樹;他若受苦,他們為何不可指望也如此受苦呢?那麼罪人的定罪又將是何等可怕呢?#

釘十字架。

路加福音 23:32–43和合本(神版)
32又有兩個犯人,和耶穌一同帶來處死。33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就在那裡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34當下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兵丁就拈鬮分他的衣服。35百姓站在那裡觀看。官府也嗤笑他,說:「他救了別人;他若是基督, 神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吧!」36兵丁也戲弄他,上前拿醋送給他喝,37說:「你若是猶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吧!」38在耶穌以上有一個牌子寫著:「這是猶太人的王。」39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笑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40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 神嗎?41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42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43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在這些經文中,我們有,

I.關於基督苦難的幾件事,先前已在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中見過。#

1.有另外兩個犯人和他一同被帶到刑場;他們很可能已被判死刑有一段時間,並且原定在這日處決。這大概就是他們如此急於起訴基督的藉口,好叫他和這兩個犯人一同處決,一場儀式便可辦完。#

2.他在一個名叫髑髏地的地方被釘十字架;Kranion 是各各他的希臘文名稱,意即頭骨之地:這是一個可恥的地方,為要加增他苦難的羞辱;但也含有意義,因為他在那裡彷彿在死自己的糞堆上勝過了死亡。他被釘十字架。他的手腳在十字架平放地上時被釘上,隨後十字架被舉起,固定在地裡,或安在為接納它而預備的槽中。這是一種比其他死刑更痛苦、更羞恥的死法。#

3.他被釘在兩個強盜中間,彷彿他是三人中最壞的。因此他不僅被當作罪犯對待,也被列在他們中間,列在其中最壞的人之中。#

4.奉命執行刑罰的兵丁,拿了他的衣服作賞錢,並拈鬮分了:他們分了他的衣服,又拈鬮;衣服價值甚微,若分開便幾乎毫無所得,所以為它拈鬮。#

5.當他被舉在十字架上時,他受辱罵、受羞辱,也受盡一切所能想像的譏誚和蔑視。人性中竟有這樣多的野蠻,實在奇怪:百姓站著觀看,毫不關心,反倒以這景象取樂;官府按其職分本當被視為明理而尊貴的人,卻站在群眾中間嗤笑他,煽動周圍的人也如此行;他們說:“他救了別人,可以救自己吧。”這樣,他們因他所行的善事羞辱他,彷彿他們釘他十字架實在是為這些事。他們向他誇勝,彷彿已經勝了他;其實那時他自己比得勝者更有餘。他們挑戰他從十字架上救自己,然而他正借十字架救別人:“他若是基督,是神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吧。”他們知道基督是神所揀選、神所設立並所愛的。“他若作為基督要救我們的國家脫離羅馬人(他們對彌賽亞所能構成的觀念不過如此),就讓他救自己脫離如今掌握他的羅馬人吧。”猶太官長如此譏誚他被羅馬人制服,而非制服羅馬人。羅馬兵丁則以猶太人的王譏誚他:“這樣的百姓,配有這樣的王;這樣的王,也配有這樣的百姓。”他們戲弄他(第36、37節);他們拿他取樂,拿他的苦難開玩笑;當他們自己喝那通常配給他們的尖酸酒時,就得意地問他是否願意同他們對飲,或與他們一同喝。他們又說:“你若是猶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吧。”因為猶太人以假稱彌賽亞的名義起訴他,羅馬人也以假稱君王的名義起訴他。#

6.他頭上的罪狀牌子是:“這是猶太人的王”(第38節)。他們的意思是,他因假稱猶太人的王而被處死;但神的意思是要宣告他實在是什麼,儘管他此時受辱:他是猶太人的王,是教會的王,而他的十字架是通向冠冕的道路。這是用所謂三種博學的語言寫的,即希臘文、拉丁文和希伯來文;因為學了基督的人才是最有學問的。這三種文字都寫上了,為叫萬人都能知道並閱讀;但神藉此表明,基督的福音要從耶路撒冷起,傳給萬國,並用各樣語言被人閱讀。外邦的哲學使希臘語著名,羅馬的律法和政權使拉丁語著名,而希伯來語則因舊約的緣故勝過二者。在這三種語言中,耶穌基督被宣告為王。年輕的學子在學校辛勞,要掌握這三種語言,應當以此為目標:使他們在使用這些語言時,能更多認識基督。#

II.這裡有兩件先前未曾見過的事,都是極其顯著的。#

1.基督為仇敵禱告(第34節)“父啊,赦免他們。”基督被釘十字架以後、未死以前,說了七句顯著的話;這是第一句。他所以死在十字架上,一個原因是要使他至終仍可自由說話,如此榮耀他的父,並造就周圍的人。他一被釘在十字架上,或正在釘他的時候,就禱告說這話;在其中當注意,#

(1.)祈求:“父啊,赦免他們。”人本會以為他應禱告說:“父啊,滅絕他們;願主鑑察,並報應這事。”他們此時所犯的罪,本可公義地成為不可赦免的罪;他們也可公義地被指名排除在赦免法令之外。不,這些人特別蒙了祈求。他如今為罪犯代求,正如所預言的(以賽亞書 53:12);這也應加在他於約翰福音第17章的禱告上,以完成他在幔內代求所給的樣本:那是為聖徒的,這則是為罪人的。基督在十字架上的話,和他的苦難一樣,都有比表面所顯更多的用意。這是一句中保的話,說明他死的目的和意義:“父啊,赦免他們,不但這些人,也赦免一切將要悔改並信福音的人”;他並不意指這些人在任何別的條件下得赦免。“父啊,我如今所受所死,是為此目的,叫可憐的罪人得蒙赦免。”注意,#

[1.]基督為我們受死所買贖、所成就的大事,就是罪得赦免。#

[2.]這是基督為一切悔改並憑著他滿足之功效而相信的人所代求的;他的血所說的就是:“父啊,赦免他們。”#

[3.]最大的罪人若藉著基督悔改,也可以盼望得著憐憫。他們雖是逼迫他、殺害他的人,他仍禱告說:“父啊,赦免他們。”#

(2.)理由:“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因為他們若知道,就不把他釘十字架了”(哥林多前書 2:8)。他的榮耀和他們的悟性上都有帕子;他們怎能透過兩層帕子看見呢?他們願他的血歸到自己和子孫身上;但若知道自己所做的,他們就會收回這願望。注意,#

[1.]釘基督十字架的人不知道自己所做的。他們說宗教的壞話,就是說他們所不知道之事的壞話;這是因他們不肯知道。#

[2.]有一種無知,在某種程度上可為罪辯解:即因缺乏得知識的途徑或領受教導的能力,因教育的不幸,或因疏忽而有的無知。釘基督十字架的人,被他們的官長矇蔽在無知中,又被灌輸對他的偏見,以致他們抵擋基督和他的教訓時,以為是事奉神(約翰福音 16:2)這樣的人是當受憐憫和代禱的。這禱告不久就蒙應允,因為許多參與他之死的人,因彼得傳道而歸正。這也寫下來作我們的榜樣。第一,我們禱告必須稱神為父,且當以兒女對父親的敬畏和信靠來到他面前。第二,我們為自己和別人向神所求的大事,是罪得赦免。第三,我們必須為仇敵和恨我們、逼迫我們的人禱告;必須減輕他們的過犯,不可如同對自己的罪那樣加重(“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也許是出於失誤”);我們又必須懇切求神赦免他們的罪,就是他們得罪我們的罪。這是基督對自己規則的榜樣(馬太福音 5:44、45:“要愛你們的仇敵”);並且大大堅固了這規則,因為若基督愛併為這樣的仇敵禱告,我們有什麼仇敵是我們不當愛、不當為之禱告的呢?#

2.十字架上強盜的歸正,是基督勝過執政的、掌權的一個光輝例證,甚至在他似乎被他們誇勝的時候也是如此。基督被釘在兩個強盜中間;在他們身上表明瞭基督的十字架臨近世人、借福音的傳講帶到他們面前時,所要產生的不同效果。他們都是犯人,在神面前都有罪。如今基督的十字架,對一些人是叫他活的香氣以致於活;對另一些人是叫他死的香氣以致於死。對那滅亡的人,這是愚拙;對那得救的人,這是神的智慧和神的大能。#

(1.)其中有一個犯人至終剛硬。他臨近基督的十字架,仍像別人一樣譏誚他(第39節):他說:“你若是基督,如人所說的,就救自己和我們吧。”他雖然現在痛苦掙扎,處在死蔭的幽谷中,這卻未能使他驕傲的靈謙卑,也沒有教他出言良善,甚至對他的同受苦者也沒有。你雖將愚妄人放在臼中,用杵搗碎,他的愚妄還是離不了他。苦難本身不能使邪惡的心改變,反有時會激動本以為會被治死的敗壞。他挑戰基督救他自己和他們。注意,有些人竟厚顏辱罵基督,卻又自信可望借他得救;甚而斷定,他若不救他們,就不應被視為救主。#

(2.)其中另一個至終軟化了。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說,強盜,就是和他同釘的人,也辱罵他;有人以為這是以一人代表其中一個,但另有人以為他們起初都辱罵他,直到其中一人的心奇妙地改變,他的言語也忽然隨之改變。這犯人正要落在撒但手中時,卻如同一根柴從火中被搶救出來,成為神憐憫和恩典的紀念碑;撒但則像一頭失去獵物的獅子,只能吼叫。這並不鼓勵任何人把悔改拖延到臨終,或盼望那時會蒙憐憫;因為真悔改從不嫌太遲,這固然確定;遲來的悔改很少是真的,也同樣確定。沒有人能確知自己死時有時間悔改;但人人都能確知,自己不可能有這悔改強盜所具有的條件,因為他的情形完全非常。他此前從未得著基督的任何邀請,也未有恩典之日;他被定意在基督於軟弱中被釘之時,作基督恩典大能的一個獨特例證。基督既藉著猶大的滅亡和彼得的保全勝過撒但,又藉著這犯人的歸正,豎立了他勝過撒但的又一座勝利紀念碑,作為他將要行之事的樣本。若注意以下各點,便可看出這情形的非常:#

[1.]神的恩典在他身上非常的運行,顯在他所說的話中。在這麼短的時間內,有這麼多證據顯明他裡面所成就的蒙福改變,若在這樣小的篇幅中,要給出更多證據也是不能的。#

第一,看他對另一個犯人所說的話(第40、41節)

1.他責備那人辱罵基督,因他沒有敬畏神,全無宗教的意識:“你還不怕神嗎?”這表示,正是敬畏神使他不隨眾人行這惡事。“我敬畏神,所以不敢這樣行;你不怕嗎?”凡眼睛得開的人,都看出惡人的邪惡根源在於他們眼前沒有敬畏神。“你若還有一點人性,就不會凌辱你的同受苦者;你處於同樣的境況;你也是將死的人,因此,無論這些惡人怎樣行,你辱罵一個將死的人都不相宜。”#

2.他承認自己所受的是應得的:“我們是應該的。”他們很可能因同一罪行受苦,因此他更有把握地說:“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這顯明神恩典以分別的方式運行。這兩人曾是罪中和苦難中的同伴,然而一個得救,一個滅亡;兩人直到如今一直同行,現今卻一個被取去,一個被留下。他不是說“你是應該的”,而是說“我們”。注意,真悔改的人承認神在對罪的一切懲罰上都是公義的。神行得對,我們卻行了惡。#

3.他相信基督是冤屈受苦。基督雖在兩個法庭被定罪,又被人攻擊,彷彿是最壞的犯人,這悔改的強盜卻從他受苦時的行為確信,他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ouden atopon:沒有任何荒謬或不合乎他身分的事。祭司長要把他釘在犯人中間,作為他們之一;但這個強盜比他們更有見識,承認他不是他們中的一個。他先前是否聽過基督及其奇妙作為,並不顯明;但恩典的靈以這知識光照他,使他能夠說:“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好的事。”#

第二,看他對我們主耶穌所說的話:“主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第42節)。這是一個將死罪人向一個將死救主的禱告。基督雖在十字架上受羞辱、受辱罵,卻仍受這樣的祈求,這乃是他的尊榮。這強盜如此禱告,乃是他的福分;也許他從未禱告過,然而如今蒙垂聽,並在臨終時得救。有生命就有盼望,有盼望就有禱告的餘地。

1.注意他在這禱告中的信心。他在認罪時(第41節)顯出向神悔改;在這祈求中顯出向我們主耶穌基督的信心。他承認他是主,有一個國度,並且他正要進入那國度;他要在那國中掌權,蒙他恩待的人必得福;在這時候相信並承認這一切,是一件大事。基督此時正陷在最深的羞辱中,被自己的門徒離棄,被自己的民族辱罵,作為假冒者受苦,也未蒙父拯救。他在那些使他的苦難得尊榮、又使百夫長驚懼的奇事發生以前,就作了這信仰的宣告;然而我實在告訴你,就是在以色列中,我也沒有遇見這樣大的信心。他相信此生以後另有生命,並盼望在那生命中得福;不像另一個強盜,只求從十字架上被救下來,乃是盼望十字架施盡其害以後,自己仍能得著美好的預備。#

2.注意他在這禱告中的謙卑。他一切所求的只是:“主啊,記念我。”他沒有禱告說:“主啊,優待我”(正如他們所求的,馬太福音 20:21);雖然他有一種尊榮,是門徒中無人曾有的,就是飲基督的杯、受他的洗,或在他的苦難中在他的右邊或左邊與他同受,而那時他自己的門徒已離棄他;他本可有一點根據,像他們一樣求在他的國裡坐在他的右邊和左邊。苦難中的相識有時得著這樣的地位(耶利米書 52:31、32)。但他遠沒有這樣的思想。他所求的只是:“主啊,記念我”,把該怎樣記念他交託給基督。這如同約瑟對酒政所求的:“你得好處的時候,求你記念我”(創世記 40:14),但結果更好;酒政忘了約瑟,基督卻記念這強盜。#

3.這禱告中有一種迫切和熱切的氣息。他彷彿在其中呼出自己的靈魂:“主啊,記念我,我就足夠了;我不求更多;我把我的事交在你手中。”注意,基督如今既在他的國裡,蒙他記念乃是我們應當懇切盼望和祈求的;這足以保障我們生與死的福祉。基督在他的國裡代求。“主啊,記念我,併為我代求。”他在那裡掌權。“主啊,記念我,並借你的靈在我裡面掌權。”他在那裡為屬他的人預備地方。“主啊,記念我,併為我預備地方;在死時記念我,在復活時記念我。”(見約伯記 14:13)#

[2.]基督非常的恩惠賜予他:耶穌回答他的禱告,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我這阿們、這誠信的見證人,對這禱告說阿們,給它加上我的准許:不但如此,你要得著超過所求的,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第43節)。注意,#

第一,這話是對誰說的:是對悔改的強盜,對他而非對他的同伴。十字架上的基督如同寶座上的基督;因為如今這世界受審判:一個帶著咒詛離去,另一個帶著祝福離去。基督自己雖正在最大的掙扎和痛苦中,仍有安慰的話可對一個把自己交託給他的可憐悔改者說。注意,即使是大罪人,若是真悔改者,也必藉著基督,不僅得著罪的赦免,也得著神樂園中的一個地方(希伯來書 9:15)。這顯明白白恩典的豐富:悖逆者和叛徒不但得赦免,也得如此被高舉。

第二,這話是由誰說的。這是基督所說的另一句中保之言,雖因一個特別場合而說,卻有普遍的用意,要解釋他苦難真正的目的和意義;他既為我們買贖罪得赦免(第34節),也為我們買贖永生。藉著這話,我們得知耶穌基督受死,是要為一切悔改順從的信徒打開天國。

1.基督在此讓我們知道,他自己正要往樂園去,就是往陰間:那不可見的世界。他的人性靈魂要遷往與身體分離之靈魂所在的地方;不是去被定罪者之處,而是去樂園,即蒙福者之處。藉此他向我們保證,他的滿足已被接納,父喜悅他;否則他不會往樂園去。那是擺在他面前之喜樂的開端;他以其前景安慰自己。他由十字架往冠冕去;我們不可設想走別的路,或不借著苦難便得以完全。#

2.他使一切悔改的信徒知道,他們死時要往那裡與他同在。他如今作為祭司為他們買贖這福樂,並且當他們預備妥當、合宜承受時,作為君王樂意賜給他們。看這裡,天上的福樂如何向我們說明。#

(1.)那是樂園,是快樂的園子,是神的樂園(啟示錄 2:7);這叫人想到伊甸園,就是我們始祖無罪時被安置的園子。在第二亞當裡,我們得以恢復在第一亞當裡所失去的一切,並且更多;不是地上的樂園,而是天上的樂園。#

(2.)那是在那裡與基督同在。這就是天上的福樂:看見基督,與他同坐,並分享他的榮耀(約翰福音 17:24)#

(3.)那是在死後立即得著:“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就在今夜,在明日以前。忠信之人的靈魂,脫離肉體的重擔以後,立即在喜樂和福樂中;義人的靈立即得以完全。拉撒路離世,立刻得安慰;保羅離世,立刻與基督同在(腓立比書 1:23)#

釘十字架。

路加福音 23:44–49和合本(神版)
44那時約有午正,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45日頭變黑了;殿裡的幔子從當中裂為兩半。46耶穌大聲喊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說了這話,氣就斷了。47百夫長看見所成的事,就歸榮耀與 神,說:「這真是個義人!」48聚集觀看的眾人見了這所成的事都捶著胸回去了。49還有一切與耶穌熟識的人,和從加利利跟著他來的婦女們,都遠遠地站著看這些事。

在這些經文中,我們有三件事:

I.基督的死因隨之而來的異象而被彰顯:這裡僅提到兩件,先前我們已有記述。#

1.正午日頭變黑。那時約有午正,按我們的計算,即中午十二點;遍地都黑暗了,直到申初。日頭被遮蔽,空氣同時極其陰暗,二者合成這濃厚的黑暗,持續三小時,不像埃及的黑暗持續三日。#

2.聖殿幔子的裂開。前一個異象在天上,這一個在聖殿中;因為二者都是神的居所,神的兒子既這樣受辱,它們也不能不感受這羞辱,並如此表明自己的憤慨。這幔子的裂開,表明儀文律法被除去;那律法是猶太人與外邦人之間隔斷的牆,又表明我們親近神時一切其他的困難和攔阻也被除去,所以如今我們可以坦然無懼地來到施恩的寶座前。#

II.基督的死,藉著他交出靈魂時所說的話加以解釋(第46節)耶穌說“你為什麼離棄我”時曾大聲呼喊;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這樣告訴我們;而且看來他說這話也是大聲,為顯明他的迫切,並使眾人都能留意。這話是:“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

1.他借用了他父大衛的話(詩篇 31:5);並非他需要有人把話放在他口中,乃是他選擇使用大衛的話,以表明在舊約先知裡面作見證的乃是基督的靈,又表明他來是要應驗聖經。基督口中帶著聖經而死。這樣他指引我們,在向神禱告時使用聖經的言語。#

2.在這向神的禱告中,他稱神為父。當他抱怨被離棄時,他喊著說:“以利!以利!我的神!我的神!”但為表明他靈魂那可怕的痛苦如今已經過去,他在此稱神為父。當他為我們舍下生命和靈魂時,他替我們稱神為父,使我們可以藉著他得著兒子的名分。#

3.基督使用這些話,具有他作為中保所獨有的意義。他如今要將自己的靈魂作贖罪祭(以賽亞書 53:10),舍自己的生命作多人的贖價(馬太福音 20:28),並藉著永遠的靈將自己獻上(希伯來書 9:14)。他自己既是祭司,又是祭物;我們的靈魂已經喪失,而他的必須去贖回這喪失。贖價必須付在神手中,因為神是被罪冒犯的一方;他已向神承諾要作完全的滿足。如今他藉著這些話獻上祭物,彷彿按手在祭牲頭上,將它交出;tithemi:“我把它存放,我把它付在你手中。父啊,求你接納我的生命和靈魂,代替我為之受死的罪人的生命和靈魂。”獻祭者的心意;animus offerentis;是蒙悅納這祭物所必需的。基督如今表達他甘心獻上自己的心意,正如這事初次向他提出時所作的(希伯來書 10:9、10)“看哪,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我們憑這旨意得以成聖。#

4.基督藉此表明,他倚靠父使他的靈魂與身體重新聯合而復活。他把自己的靈交在父手中,叫它被接入樂園,並在第三日歸回。由此可見,我們主耶穌既有真實的身體,也有理性的靈魂;這靈魂在與身體分離的狀態中仍然存在,因此他在這事上與弟兄相同;他將這靈魂安置在父的手中,交託父看守,安然盼望它不被撇在陰間,不處於與身體分離的狀態,甚至不至於讓身體見朽壞。#

5.基督藉此給我們留下榜樣,使大衛的話適用於臨終的聖徒,並彷彿將其分別為聖,供他們使用。臨終時我們最應關心自己的靈魂;為其福祉作最有效的預備,莫過於如今將它們交在神的手中,作為父,求他以聖靈和恩典使其成聖、治理;又在死亡時把它們交在他手中,使其在聖潔和福樂上得以完全。我們必須藉著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表明我們甘心死亡,堅信此生之後另有生命,並且渴慕那生命。#

III.基督的死,藉著它在侍立之人身上所產生的印象而得以發揮。#

1.那管理衛兵的百夫長,見他所看見的事,深受感動(第47節)他是羅馬人,是外邦人,是與以色列的安慰無分的陌生人;然而他歸榮耀與神。他從未見過如此驚人的神聖大能的事例,因此藉此機會敬拜神為全能者。他又為這位忍耐受苦者作見證:“這真是個義人,是被不公正地處死的。”神如此顯明他的能力以尊榮他,便是他無辜的明證。馬太和馬可所記他的見證更進一步:這真是神的兒子。但就他的情形而言,這話意思相同;因為,若他是個義人,那麼他說自己是神的兒子時,所說的就極其真實;所以他關於自己的那見證必須被接納,因為若那是假的,他就不是義人。#

2.那些無利害關係的旁觀者不能不受感動。惟有此處提到這事(第48節)。所有聚集來看這景象的人,正如這種場合通常所見的,看見所發生的事,無論他們回家時怎樣,當時不能不極其嚴肅地離去:他們捶著胸回去了。#

(1.)他們當時把這事深深放在心上。他們看這是把他處死的一件惡事,不能不以為神必會因這事降審判在他們的國民身上。很可能這些人正是曾喊著“把他釘十字架!把他釘十字架!”的人;當他被釘在十字架上時,他們也曾辱罵褻瀆他;但如今他們因黑暗、地震和他斷氣時異常的情形而大受驚嚇,以致不但閉口無言,良心也受到震動;他們為所作的事懊悔,就像那稅吏一樣捶著胸,捶打自己的心,好像對自己憤恨的人。有些人以為,這是後來在他們身上所作那善工的一個快樂開端,就是他們覺得扎心的時候(使徒行傳 2:37)#

(2.)然而,看來這印象很快消退了:他們捶著胸回去了。他們沒有向基督表示更進一步的敬意,也沒有更多詢問關於他的事,只是回家去了;我們有理由懼怕,他們不久便全然忘記了。因此,許多人在聖道和聖禮中看見基督明明地釘在他們中間,也只是一時受感動,卻不能持久;他們捶著胸,便回去了。他們在聖禮的鏡子中看見基督的面容並讚美他;但他們離去,就立刻忘了他是怎樣的人,以及他們有什麼理由愛他。#

3.他自己的朋友和跟從者不得不遠遠地站著,卻盡他們所能、所敢地靠近,要看所發生的事(第49節)所有認識他、也被他所認識的人,都遠遠地站著,恐怕若靠近他,就會被當作袒護他的人而捉拿;這也是他所受苦難的一部分,正如約伯所受的(約伯記 19:13)“他把我的弟兄隔在遠處,使我的親友都與我生疏。”(見詩篇 88:18)。那些從加利利和他一同來的婦女,觀看這些事,不知應當怎樣理解,也沒有像本該有的那樣,預備把這些當作他復活確實的前奏。如今基督正如西面所預言的,成了被人毀謗的記號,為要顯露許多人心裡的意念(第2章第34、35節)。#

基督的安葬。

路加福音 23:50–56和合本(神版)
50有一個人名叫約瑟,是個議士,為人善良公義;51眾人所謀所為,他並沒有附從。他本是猶太、亞利馬太城裡素常盼望 神國的人。52這人去見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53就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安放在石頭鑿成的墳墓裡;那裡頭從來沒有葬過人。54那日是預備日,安息日也快到了。55那些從加利利和耶穌同來的婦女跟在後面,看見了墳墓和他的身體怎樣安放。56她們就回去,預備了香料香膏。她們在安息日,便遵著誡命安息了。

這裡記載基督的安葬;因為他不僅必須被帶到死地,也必須被帶到死的塵土中(詩篇 22:15),照著那判語(創世記 3:19)“你必歸回塵土。”請注意,

I.誰安葬了他。他的親友遠遠地站著;他們既沒有錢支付體面安葬他的費用,也沒有勇氣承擔安葬他所招致的惡名;但神興起了一個兩者都有的人,名叫約瑟(第50節)他的品格是:他是個善良公義的人,在德行和敬虔上有無瑕疵的名聲;不但向眾人公義,也向一切需要他的人行善(照顧安葬死人,既合乎死人復活的盼望,也是良善和仁慈的一個實例);他是有身分的人,是議士,是元老,是猶太教會的長老之一。既這樣說了他,就必須補充說明:他雖屬於那一群把基督置於死地的人,卻沒有附從他們所謀所為(第51節);雖然這事由多數人通過,他卻對此提出抗議,並沒有隨眾行惡。注意:我們未曾附從的惡謀或惡行,不應算為我們自己的行為。不但如此,他不僅公開不同意那些作基督仇敵的人,也暗中同意那些作他朋友的人:他自己等候神的國;他信舊約關於彌賽亞和他國度的預言,並期待其應驗。這人就在這個時候顯出對主耶穌有真實的敬重。注意:有許多人真心維護基督的利益,雖然他們在外在的宣認上並不顯露,然而有機會時,他們會比那些更有排場、更大聲張的人,更樂意為他作一件實際的服事。#

II.他為安葬他所作的事。#

1.他去見定了他罪的審判官彼拉多,求耶穌的身體,因為那身體在彼拉多的處置之下;雖然他本可以糾集足以用強力奪走身體的一群人,他卻願意採取正當的途徑,和平地辦理。#

2.看來他親手把身體取下來,用細麻布裹好。他們告訴我們,猶太人習慣把死人的身體卷裹起來,如同我們用襁褓包裹小孩子;這裡所用的詞也有這個意思;所以他買來的整匹細麻布,為這用途剪成許多條。拉撒路的事說:“手腳裹著布出來”(約翰福音 11:44)。墳墓的裹屍布對聖徒如同襁褓;他們到了完全長成的人,就必長大脫離併除去這些。#

III.他葬在哪裡。葬在一個石頭鑿成的墳墓裡,使墳墓的監牢顯得堅固,正如教會被帶入黑暗時,她的道路也被鑿成的石頭圍住了(耶利米哀歌 3:2、9)。但這是一個從來沒有葬過人的墳墓;因為他被埋葬的緣故,是從前任何人都未曾有過的,只是為要憑自己的能力在第三日復活;他也要以從未有人有過的方式勝過墳墓。#

IV.他何時被安葬。在預備日、安息日快到的時候(第54節)。這被列為他們如此匆忙辦理喪事的理由,因為安息日快到了,那要求他們專心於別的工作,就是預備安息日並出去迎接它。注意:哭泣不可妨礙撒種。他們雖為基督的死流淚,卻必須專心使安息日成聖;安息日將到時,就必須預備。我們的世務必須安排得當,免得妨礙我們的安息日工作;我們的聖潔情感也必須被激發,使我們在其中繼續前行。#

V.誰參加了葬禮;不是任何門徒,惟有那些從加利利和他同來的婦女(第55節)她們既在他掛在十字架上時陪在他身邊,也跟隨他,無疑全都流著淚,觀看墳墓所在之處、通往那裡的道路,以及他的身體怎樣安放在其中。她們這樣作,不是出於好奇,而是出於對主耶穌的情愛;這愛堅強如死,眾水不能熄滅。這裡是一個寂靜的葬禮,不是一個隆重的葬禮,然而他的安息是有榮耀的。#

VI.他安葬後,為膏抹他的身體作了什麼預備(第56節)她們回去預備香料和香膏,這更多是她們愛心的證據,而非信心的證據;因為她們若記得並相信他曾多次告訴她們的話,就是他要在第三日復活,她們就會省下這費用和辛勞,因為知道不久之後,他身體要因復活的榮耀所受的尊榮,比她們用最寶貴的香膏所能加給他的更大;但她們雖忙於這預備,仍在安息日安息,沒有在那日作這些勞役;這不但照著本國的習慣,也照著他們神的誡命。雖然那日已經改變,這誡命仍完全有效:“當記念安息日,守為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