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路加福音 18

本章中有:一、纏磨的寡婦的比喻,旨在教導我們禱告要熱切(第1–8節)。二、法利賽人和稅吏的比喻,旨在教導我們在禱告中要謙卑,併為罪自卑(第9–14節)。三、基督恩待被帶到他面前的小孩子(第15–17節)四、一個有心跟從基督的財主所受的試驗:他更愛基督還是更愛財富;他在這試驗中有所缺欠;以及基督藉此機會與門徒的談話(第18–30節)。五、基督預言自己將要受死受苦(第31–34節)。六、他使一個瞎子復明(第35–43節)。這四段經文我們先前在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中已經見過。

不義的官。

路加福音 18:1–8和合本(神版)
1耶穌設一個比喻,是要人常常禱告,不可灰心。2說:「某城裡有一個官,不懼怕 神,也不尊重世人。3那城裡有個寡婦,常到他那裡,說:『我有一個對頭,求你給我伸冤。』4他多日不準,後來心裡說:『我雖不懼怕 神,也不尊重世人,5只因這寡婦煩擾我,我就給她伸冤吧,免得她常來纏磨我!』」6主說:「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7 神的選民晝夜呼籲他,他縱然為他們忍了多時,豈不終久給他們伸冤嗎?8我告訴你們,要快快地給他們伸冤了。然而,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

這個比喻的鑰匙掛在門口;其意旨和目的預先已經說明。基督說這個比喻,是要教導我們,人當常常禱告,不可灰心(第1節)。這假定神所有的子民都是禱告的人;神所有的兒女都與他保持經常和隨時的交通,按時差人到他那裡,並且在每一緊急關頭也到他那裡。我們能夠禱告,是我們的特權和尊榮。這也是我們的本分;我們應當禱告,若忽略便是犯罪。這應當成為我們不斷的工作;我們應當常常禱告,這是每日本分所要求的。我們必須禱告,永不可厭倦禱告,也不可想到要停止,直等到禱告被永恆的讚美所吞沒。但這裡特別的用意,似乎是教導我們,對於自己或神的教會所追求的某些屬靈恩惠,要恆切不懈地祈求。當我們為抵擋屬靈的仇敵、即我們最壞的仇敵;我們的私慾和敗壞;而求力量時,必須恆切禱告,禱告不可灰心,因為我們尋求神的面絕不徒然。同樣,我們也必須為神的百姓脫離逼迫他們和壓迫他們之人的手禱告。

一、基督藉著一個比喻,說明在人中間纏求的力量:當別的事都不能使人動心時,纏求能使人去做公正合理的事。他給我們舉了一個例子:一個正當的案件在一個不義的官面前得勝,不是因案件合乎公義或值得憐憫,乃純粹因著纏求。這裡要注意:

1.某城裡那官的惡劣品格。他既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人;他對自己的良心和名聲都毫不關心;他既不畏懼神向他所發的忿怒,也不在意人對他的非議;或者說,他毫不留心盡對神和對人的本分;他對敬虔和尊榮全然陌生,對兩者都沒有概念。那些棄絕敬畏造物主之心的人,完全不顧念同胞,這並不奇怪;哪裡沒有敬畏神,哪裡就不可期待有善。如此盛行的不敬虔和不人道,在任何人身上都是壞事,但在一個官身上尤其惡劣;他的手中有權柄,使用權柄時本應受宗教和公義原則的引導;若不如此,他不但不能用權柄行善,反倒有作惡的危險。所羅門在日光之下所看見的最痛苦的惡事之一,就是審判之處有奸惡(傳道書 3:16)#

2.一個可憐寡婦的困苦情形;她被某個自以為能憑權勢和威嚇壓倒她的人欺負,不得不向這官申訴。顯然,她一方有理;但看來她為求得到公平,並未拘守法律的形式,乃日復一日到官自己的家中親自求他,仍舊呼喊:求你給我伸冤。這就是說,求你使我在我的對頭面前得著公道;並非她盼望因他對她所作的事而向他報復,乃是要他歸還扣在手中的她的產業,並使他不能再壓迫她。注意,貧窮的寡婦常有許多對頭;他們殘酷地利用她們軟弱無助的處境,侵奪她們的權利,騙取她們僅有的一點財物。官長尤其受囑咐,不但不可向寡婦施暴(耶利米書 21:3),還要為孤兒伸冤,為寡婦辨屈(以賽亞書 1:17),作她們的保護者和庇護者;這樣他們便如同神,因為神正是如此(詩篇 68:5)#

3.她在案件中所遇到的困難和沮喪:他多日不準。按他平常的做法,他向她皺眉,不理會她的案件,卻縱容她對頭加在她身上的一切冤屈;因為她沒有賄賂可給他,也沒有他所敬畏的大人物替她說話,所以他全無意為她伸冤。他自己也知道他拖延的緣由,不能不在心裡承認自己既不懼怕神,也不尊重人。一個人明知自己有這麼多錯處,卻毫不留心改正,實在可悲。#

4.她藉著不斷纏磨這不義的官而達到目的(第5節)“只因這寡婦煩擾我,使我不斷勞煩,我就要聽她的案子,為她伸冤;與其說是怕她向人嚷著告我,使我名聲不好,不如說是怕她向我嚷著,使我疲倦;因為她定意不辦成這事便不讓我安歇,所以我還是辦了,免得自己再受煩擾;早辦晚辦總是一樣。”這樣,她因不斷求告而得了公道;她在他的門前求,街上跟著他,公開審判時懇求他;她仍舊呼喊:求你給我伸冤。他不得不這樣做,好擺脫她;因為他的良心雖壞,也不容他因她冒犯法庭便把她下在監裡。#

二、他把這事應用於鼓勵神禱告的百姓,叫他們憑著信心和熱切禱告,並且恆久如此。

1.他向他們保證,神終必恩待他們(第6節)“你們聽這不義之官所說的話”,看他怎樣承認自己被恆切的纏求完全勝過;神豈不為自己的選民伸冤嗎?要注意,#

(1.)他們所求所盼的是什麼:神要為自己的選民伸冤。注意,#

[1.]世上有一等人是神的子民,是他的選民,是他自己的選民,是蒙揀選的百姓。他為他們所作的一切,都顧念這一點;因為他們是他所揀選的,也是為成就他對他們所作的揀選。#

[2.]神自己的選民在世上遭遇許多患難和反對;有許多對頭與他們爭戰;撒但乃是他們的大對頭。#

[3.]所需要並等候的,是神保守保護他們,以及保守他在他們裡面手所作的工;使教會在世上的權益得以穩固,也使他在心裡的恩典得以穩固。#

(2.)神的百姓為得著這一點所當作的是什麼:他們必須晝夜呼籲他;並不是他需要他們的陳述,或會被他們的辯詞打動,乃是他已經定此為他們的本分,並應許要因此施憐憫。我們應當具體地禱告抵擋屬靈的仇敵,正如聖保羅所作的:“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就如這纏磨的寡婦一樣。主啊,治死這敗壞。主啊,武裝我抵擋這試探。我們應當關心受逼迫和受壓制的教會,並禱告求神為他們伸冤,使他們安然穩妥。在這事上我們必須極其迫切;必須熱切呼求:必須晝夜呼求,像那些相信禱告終必蒙垂聽的人;我們必須與神摔跤,像那些知道這福分的價值、決不肯接受拒絕的人。神吩咐禱告的百姓,不可使他歇息(以賽亞書 62:6、7)#

(3.)他們在禱告和盼望中可能會遇見什麼沮喪。他可能為他們忍了多時,不立刻因應他們的禱告而為他們顯現。他是 makrothymon ep autois:他向他百姓的仇敵施行忍耐,不立刻向他們報仇;他也操練他百姓的忍耐,不立刻為他們申辯。他長期容忍埃及人壓迫以色列人所犯的罪惡,也長期容忍那些受壓制之人哀傷的呼聲。#

(4.)他們有什麼確據知道,憐憫雖遲延終必來到;這確據怎樣由不義之官所說的話得支持:這寡婦若因纏求得勝,神的選民更必得勝。因為,#

[1.]這寡婦與那官毫無關係,是個陌生人;但神禱告的百姓是他自己的選民,是他所認識、所愛、所喜悅、常常為之關心的。#

[2.]她只有一人;但神禱告的百姓眾多,都為同一件事來到他面前,同心求他們所需用的(馬太福音 18:19)天上的聖徒以同心的讚美環繞榮耀的寶座;照樣,地上的聖徒以同心的禱告圍困施恩的寶座。#

[3.]她來到一位吩咐她遠離的官面前;我們卻來到一位父面前,他吩咐我們坦然無懼地到他跟前,又教導我們呼叫“阿爸,父”#

[4.]她來到一位不義的官面前;我們卻來到一位公義的父面前(約翰福音 17:25),他顧念自己的榮耀和他可憐受造物的安慰,尤其是寡婦、孤兒等受困苦之人的安慰。#

[5.]她到這官面前,全是為自己的緣故;但神自己已經參與我們所求之事,我們可以說:“耶和華啊,求你起來,為你自己申辯;人怎能辱罵你的大名呢?”#

[6.]她沒有朋友替她說話,加添她祈求的力量,也沒有人比她自己更能為她運用關係;但我們有一位在父面前的中保,就是他自己的兒子,他長遠活著為我們代求,在天上有大能得勝的權益。#

[7.]她沒有得到迅速辦理的應許,也沒有任何鼓勵她祈求的話;但我們有金杖向我們伸出,蒙吩咐要祈求,並有應許說必賜給我們。#

[8.]她只能在某些時候見到這官;我們卻可晝夜、隨時呼求神,因此更可盼望藉著纏求得勝。#

[9.]她的纏求使這官惱怒,她或許害怕這會使他更敵對她;但我們的纏求卻蒙神喜悅;正直人的祈禱為他所喜悅,所以我們可盼望,若是懇切有效的禱告,必大有功效。#

2.他向他們暗示,儘管如此,他們仍會開始厭倦等候他(第8節)“然而,儘管已有這樣的保證,說神必為自己的選民伸冤,但人子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人子要來為自己的選民伸冤,為受逼迫的基督徒向逼迫他們的猶太人申辯;他要在護理中來,在各世代為受冤屈的百姓申辯;在大日,他要來最終斷定錫安的爭訟。如今他來的時候,遇得見世上有信德嗎?這個問題含有強烈的否定:不,遇不見;他自己預見到這一點。#

(1.)這假定只有在地上才有信心的需要;因為地獄中的罪人正在感受他們從前不肯相信的事,而天上的聖徒正在享受他們所信的事。#

(2.)這假定信心乃是耶穌基督所尋找的大事。他從天上察看世人,並不問:“有無無辜?”乃問:“有無信心?”他曾詢問那些到他面前求醫治之人的信心。#

(3.)這假定若有信心,縱然極其微小,他也必會察見並找出來。他的眼目看顧最軟弱、最不顯眼的信徒。#

(4.)預言說,當基督來為他百姓申辯時,與人所可能期待的相比,他只會遇見很少的信心。就是說,#

[1.]總的來說,他會遇見很少好人,很少真正實在良善的人。許多人有敬虔的形狀和樣式,卻很少人有信心,很少人真誠正直;不但如此,他會發現人中間很少有忠信;忠信人減少了(詩篇 12:1、2)。直到世界的末了,仍會有同樣抱怨的緣由。世界不會變得更好,到了它將近終局時也不會;它現在不好,將來仍不好,基督來臨以前最壞;末後的日子必是最危險的日子。#

[2.]特別地,他會遇見很少有人相信他的來臨。當他來為自己的選民伸冤時,他察看是否有信心可幫助、可扶持,便詫異沒有一個(以賽亞書 59:16;63:5)。這暗示基督無論在他特別來拯救百姓的時候,還是在世界末了普遍來臨的時候,都可能並且會遲延得很久,以致第一,惡人會開始蔑視此事,說:“他降臨的應許在哪裡呢?”(彼得後書 3:4)他們要向他挑戰,叫他來(以賽亞書 5:10;阿摩司書 5:19);他的遲延會使他們在惡中剛硬(馬太福音 24:48)。第二,即使他自己的百姓也會開始對此絕望,因他超過他們所算定的日期,便斷定他永不會來。神為百姓顯現的時候,是事情到了最極端、錫安開始說“耶和華離棄了我”的時候(見以賽亞書 49:14;40:27)。但這是我們的安慰:到了所定的時候,就必顯明人的不信並沒有使神的應許落空。#

法利賽人和稅吏。

路加福音 18:9–14和合本(神版)
9耶穌向那些仗著自己是義人,藐視別人的,設一個比喻,10說:「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一個是法利賽人,一個是稅吏。11法利賽人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說:『 神啊,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勒索、不義、姦淫,也不像這個稅吏。12我一個禮拜禁食兩次,凡我所得的都捐上十分之一。』13那稅吏遠遠地站著,連舉目望天也不敢,只捶著胸說:『 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14我告訴你們,這人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這個比喻的範圍也預先說明;我們又得知(第9節),它是針對誰、為誰而設的。他是要使一些自以為義、又藐視別人的人知罪。他們有:

1.對自己和自己良善極高的自負;他們以為自己聖潔得已經足夠,比一切鄰舍更聖潔,可以作眾人的榜樣。但這還不是全部;#

2.他們在神面前信賴自己,不僅對自己的義有很高的評價,而且每逢親近神,便以自己義的功勞為申辯:他們仗著自己是義人;以為已經使神欠了他們的債,可以向他要求任何事;並且,#

3.他們藐視別人,輕看他們,以為不配與自己相比。如今基督借這比喻要向他們顯示自己的愚昧,並顯示他們因此把自己關在神的悅納之外。這被稱為比喻,雖其中沒有相似之處;它其實更是描寫兩種不同的性情和言語:一種人驕傲地稱自己為義,另一種人謙卑地定自己的罪;並描寫他們在神面前不同的景況。這是天天發生的事實。#

一、這兩個人在同一地點、同一時間都來盡禱告的本分(第10節):有兩個人上殿裡去禱告,因為聖殿建在山上。這不是公眾禱告的時辰,但他們去那裡獻上個人的敬拜;當時好人通常如此,因為聖殿不僅是敬拜的地點,也是敬拜的媒介;神已應允所羅門的祈求,應許凡在那殿中或向著那殿按正當方式所作的禱告,必更加蒙悅納。基督是我們的殿;我們一切親近神的事上,都必須仰望他。法利賽人和稅吏都上殿裡禱告。注意,在有形教會中神的敬拜者當中,善惡混雜;有蒙神悅納的,也有不蒙悅納的;自從該隱和亞伯把供物帶到同一座壇上以來,向來如此。法利賽人雖驕傲,也不敢以為自己高到無需禱告;稅吏雖謙卑,也不敢以為自己被關在禱告的益處之外;但我們有理由以為他們去時的用意不同。

1.法利賽人到殿裡禱告,是因那是一個公共場所,比街角更公開,因而會有許多眼目看著他,並稱贊他的虔誠;這或許比人所期待的更多。基督對法利賽人的評語是,他們一切所作的事都是要叫人看見;這使我們有理由作此猜想。注意,假冒為善的人只維持宗教外在的行為,為要保全或獲取名聲。我們每天在殿裡所看見的許多人,恐怕在大日卻不能在基督右邊看見。#

2.稅吏到殿裡,是因那裡指定為萬民禱告的殿(以賽亞書 56:7)法利賽人到殿裡是為禮貌,稅吏卻是為事務;法利賽人是要露面,稅吏是要陳明所求。神知道我們來到他面前,在聖禮中等候他時有什麼心情和目的,並要照此審判我們。#

二、這裡有法利賽人向神所作的陳述(我不能稱之為禱告):他站著,自言自語地禱告(第11、12節);有人這樣讀:“他獨自站著,如此禱告。”他全心專注於自己,眼中除了自己、自己的稱讚以外,沒有神的榮耀;或者他站在顯眼之處,使自己與人有別;或者他擺出許多威儀和形式,如此禱告。如今這裡所假定他所說的話,顯示出,

1.他信賴自己是義人。他說了許多關於自己的好話,我們姑且假定都是真的。他沒有犯明顯而可恥的罪;他不是勒索人的,不放高利貸,不壓榨債戶或佃戶,乃公平慈善地對待一切倚靠他的人。他在一切交易中都不行不義;他不虧負任何人;他可以像撒母耳一樣說:“我奪過誰的牛,搶過誰的驢?”他沒有犯奸淫,乃在聖潔尊貴中保守自己的器皿。但這還不是全部;他每週禁食兩次,部分是為節制,部分是為敬虔。法利賽人及其門徒每週一、週四禁食。這樣,他用身體榮耀神;但這還不是全部;他按律法把一切所得的十分之一獻上,也這樣用自己的產業榮耀神。如今這一切都很好,也值得稱許。那些達不到這法利賽人之義的人,景況是可憐的;但他仍不蒙悅納;為什麼呢?#

(1.)他為此感謝神,雖本身是好事,卻似乎只是虛禮。他不像保羅那樣說:“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只輕輕帶過說:“神啊,我感謝你”;這不過是一個似是而非的開頭,引入他驕傲虛榮地炫耀自己。#

(2.)他以這些為誇口,喜悅地詳談這個題目,彷彿他到聖殿所辦的一切事,就是告訴全能的神他多麼好;他幾乎要像我們所讀那些假冒為善的人一樣說:“我們禁食,你為何不看見呢?”(以賽亞書 58:3)#

(3.)他信賴這些作為義,不只是提及它們,乃以它們為申辯,彷彿他藉此在神手中立了功,使神成為他的債戶。#

(4.)他所說的一切話中,沒有一句禱告。他上殿裡是要禱告,卻忘了自己的來意;他滿心都是自己和自己的良善,以致以為自己一無所需,甚至似乎也不覺得需要神的恩寵和恩典,認為不值得求。#

2.他藐視別人。#

(1.)除了自己以外,他輕看全人類:“我感謝你,我不像別人。”他泛泛而論,彷彿自己比任何人都好。我們或有理由感謝神,自己不像某些臭名昭著的邪惡卑賤之人;但這樣隨意地說,彷彿只有自己好,別人全是被棄絕的,就是籠統論斷。#

(2.)他特別輕看這稅吏;大概他把這稅吏留在外邦人的院中,自己到聖殿時曾與他同路。他知道他是稅吏,便極其不慈愛地斷定他是勒索人的、不義的,以及一切惡人。即便果真如此,他也知道這事,他何必注意呢?他豈不能不辱罵鄰舍而說自己的禱告嗎;而那正是法利賽人所作的一切?或者這也是他“神啊,我感謝你”的一部分嗎?他是否像喜愛自己的良善一樣,也喜愛稅吏的惡呢?再沒有比這更明顯的證據,表明他不僅缺少謙卑和愛心,也有掌權的驕傲和惡意。#

三、這裡有稅吏向神所作的陳述,恰與法利賽人的相反;正如法利賽人滿有驕傲和炫耀,稅吏則滿有謙卑和自卑;正如法利賽人滿有對自己、自義和自足的信賴,稅吏則滿有為罪的悔改和向神的渴慕。

1.他在所作的事上表達自己的悔改和謙卑;他開始敬拜時的姿勢,表明他極其嚴肅謙卑,也正適合一顆破碎、悔改、順服的心所穿的衣服。#

(1.)他遠遠地站著。法利賽人也站著,卻儘量擠到院子的上首;稅吏因感到自己不配親近神,便站在遠處,又或許怕得罪他看見正輕蔑望著自己的法利賽人,擾亂他的敬拜。他藉此承認,神完全可以公義地遠遠觀看他,把他送進永遠與神隔絕的境地;神樂意如此容許他親近,已是極大的恩惠。#

(2.)他連舉目望天也不敢,更不用說舉手了;舉手本是禱告時通常的姿勢。他以聖潔的願望把心舉向天上的神,但因強烈的羞愧和自卑,便沒有以聖潔的信心和勇氣舉目。他的罪孽超過他的頭,如同重擔,使他不能抬頭(詩篇 40:12)。他神色的低沉,表明他想到罪時心靈的低沉。#

(3.)他捶著胸,是因罪而向自己發聖潔的忿怒:“若我能觸及它,我願這樣擊打我這邪惡的心:一切罪流所出的有毒泉源。”罪人的心先以悔改的責備擊打他(撒母耳記下 24:10)。大衛的心擊打他。“罪人啊,你作了什麼?”然後他又以悔改的痛悔擊打自己的心:“我真是苦啊!”以法蓮被說為拍腿嘆息(耶利米書 31:19)。大大哀哭的人被描寫為捶胸(那鴻書 2:7)#

2.他在所說的話上表達這一點。他的禱告很短。恐懼和羞愧阻止他多說;嘆息和呻吟吞沒了他的話;但他所說的恰合所需:“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感謝神,我們有這禱告的記錄,知道它是蒙應允的禱告;我們也確知那樣禱告的人回家去算為義了;我們若藉著耶穌基督照他所作的禱告,也必如此:“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願無限憐憫的神憐憫我,因為若他不憐憫我,我便永遠滅亡,永遠可憐。神啊,開恩可憐我,因為我曾殘酷地待自己。”#

(1.)他承認自己在本性和行為上都是罪人,在神面前有罪。“我是卑賤的!我用什麼回答你呢?”法利賽人不承認自己是罪人;沒有一個鄰舍能控告他,他也看不出有什麼錯處可以控告自己;他潔淨,脫離罪惡。但稅吏給自己的稱號,只有“罪人”一名,就是在神的審判臺前被定罪的罪犯。#

(2.)他除了神的憐憫以外別無倚靠;他所依賴的只有那憐憫。法利賽人堅持自己禁食和獻十分之一的功勞;可憐的稅吏卻放棄一切功勞的念頭,逃奔到憐憫這座逃城,抓住那祭壇的角。“公義定我的罪;除了憐憫、憐憫以外,沒有什麼能救我。”#

(3.)他懇切祈求得著那憐憫的益處:“神啊,求你憐憫我,恩待我;赦免我的罪;與我和好;接納我入你的恩寵;恩慈地收納我;白白地愛我。”他如同一個乞丐求施捨,快要因飢餓而死亡。他很可能帶著更新的感情反覆說這禱告,也許還說了同一意思的更多話,具體承認自己的罪,提及自己所缺少、所等候神賜下的特別憐憫;但這仍是他歌聲的主題:“神啊,開恩可憐我這個罪人。”#

四、這裡有稅吏蒙神悅納。我們已經看見這二人怎樣不同地向神陳述;現在值得查問他們的結果如何。有人會稱讚法利賽人;他會在他們稱讚中回家;他們會輕看這個鬼鬼祟祟、哀哭哀求的稅吏。但我們的主耶穌;萬人的心在他面前都是敞開的,一切願望他都知道,沒有一件隱秘事瞞得過他;他完全知道天上法庭的一切程序;向我們保證,這個可憐、悔改、傷心的稅吏回家去比那人倒算為義了。法利賽人以為,二人中若有一個稱義、一個不稱義,當然必是自己而非稅吏。“不,”基督說,“我告訴你們,我以最大的確實斷言,以最大的關切向你們宣佈:我告訴你們,是稅吏,不是法利賽人。”驕傲的法利賽人離去,被神棄絕;他的感謝非但不蒙悅納,反倒成了可憎的;他沒有稱義,他的罪沒有赦免,也沒有脫離定罪:他在神眼中不算為義,因為他在自己眼中太算為義;但稅吏藉著這謙卑向天的陳述,得到罪的赦免。法利賽人不肯把他與自己群中的狗同列,神卻把他與自己家中的兒女同列。所給的理由是,神的榮耀在於抵擋驕傲的人,賜恩給謙卑的人。

1.驕傲自高的人與神競爭,所以必定降為卑。神在與約伯說話時,援引這一證據證明他是神:他察看一切驕傲的人,使他們降卑(約伯記 40:12)#

2.謙卑自卑的人服在神之下,必被升高。神為那些願意把升遷看作恩惠、而非把它當作債務來要求的人預備了高升。他必被高升進入神的愛和與神的交通,必被高升而在自己裡面得滿足,最後被高升到天那麼高。看刑罰怎樣與罪相應:自高的必降為卑。看報償怎樣與本分相應:自卑的必升為高。又要看神恩典的能力,怎樣從惡中帶出善來;稅吏曾是大罪人,他罪的大帶出了他悔改的大;食者中出來食物。反過來,也要看撒但惡意的力量,怎樣從善中帶出惡來。法利賽人不勒索、不行不義,這原是好的;但魔鬼使他因此驕傲,以致毀滅。#

基督對小孩子的關注。

路加福音 18:15–17和合本(神版)
15有人抱著自己的嬰孩來見耶穌,要他摸他們;門徒看見就責備那些人。16耶穌卻叫他們來,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為在 神國的正是這樣的人。17我實在告訴你們,凡要承受 神國的,若不像小孩子,斷不能進去。」

這段事蹟我們在馬太和馬可福音中都有讀到;它接在稅吏的事蹟之後極為相宜,證實了那比喻所要說明的真理:凡自卑的人必蒙神悅納、得尊榮,基督也為他們預備了福分,乃是最上等、最美好的福分。這裡要注意:

1.那些自己在基督裡蒙福的人,應當盼望自己的兒女也在他裡面蒙福;他們藉著使用基督,表明自己對基督真正的尊崇;又藉著關心兒女的靈魂,表明自己對兒女真正的愛。他們把嬰孩帶到他那裡,是極幼小、不能行走的、還在吃奶的孩子,正如有人所想的。沒有人小到、幼到不能帶到基督面前;他知道如何向那些不能服事他的人施恩。#

2.基督恩慈的一摸,就會使我們的兒女幸福。他們把嬰孩帶到他那裡,要他摸他們,作為將他的恩典和聖靈施於他們的表記;這總是為他的祝福預備道路,而他們也期待這祝福(見以賽亞書 44:3)“我要先將我的靈澆灌你的後裔,然後將我的福賜給你的子孫。”#

3.那些為自己或為兒女來到耶穌基督面前的人,即使從本該贊助並鼓勵他們的人那裡遇見阻攔,也並非奇事:門徒看見這事,便想,若容許這樣,必給他們的夫子帶來無盡的麻煩,因此就責備他們,向他們皺眉。新婦曾抱怨守望的人(雅歌 3:3;5:7)#

4.門徒所責備的許多人,夫子卻邀請他們:他們因門徒的斥責正要退去時,耶穌叫他們到自己跟前來。他們沒有從門徒上訴到夫子那裡,夫子卻察看了他們被輕看的事由。#

5.基督的心意是要小孩子被帶到他面前,獻上作活祭以榮耀他:“讓小孩子到我這裡來,不要禁止他們;不可作什麼攔阻他們的事,因為他們必和任何人一樣受歡迎。”這應許是給我們和我們後裔的;因此,那位施行所應許之福的,必吩咐他們與我們一同來歸向他。#

6.屬神國之人的兒女,也同樣屬於那國,正如自由人的兒女也是自由人。父母若是有形教會的成員,兒女也是;因為根若是聖潔,枝子也就聖潔。#

7.兒女在基督面前如此受歡迎,以致在成年人中,裡面最有兒女性情的,就最蒙他歡迎(第17節)凡不如小孩子領受神國的,就是謙卑感恩地領受其中的福益,不像法利賽人那樣妄稱配得,乃像稅吏那樣樂意承認自己虧欠白白的恩典;人若不被帶到這種捨己的心境,斷不能進那國。他們必須如同兒女領受神國,按承受產業而得其家業,不是用購買得來,並稱它為父的恩賜。#

財富是屬靈的攔阻。

路加福音 18:18–30和合本(神版)
18有一個官問耶穌說:「良善的夫子,我該做什麼事才可以承受永生?」19耶穌對他說:「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除了 神一位之外,再沒有良善的。20誡命你是曉得的:『不可姦淫;不可殺人;不可偷盜;不可作假見證;當孝敬父母。』」21那人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22耶穌聽見了,就說:「你還缺少一件:要變賣你一切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你還要來跟從我。」23他聽見這話,就甚憂愁,因為他很富足。24耶穌看見他,就說:「有錢財的人進 神的國是何等的難哪!25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 神的國還容易呢!」26聽見的人說:「這樣,誰能得救呢?」27耶穌說:「在人所不能的事,在 神卻能。」28彼得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29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人為 神的國撇下房屋,或是妻子、弟兄、父母、兒女,30沒有在今世不得百倍,在來世不得永生的。」

在這些經文中,我們有,

I.基督與一個官長的談話;這人有美好的心願,要由基督指示通往天國的道路。其中我們可以注意,#

1.看見世上有身分的人,因關心自己的靈魂和另一世界而有別於同等身分的人,乃是一幅有福的景象。路加指出他是個官長。官長中少有尊重基督的;這裡卻有一個尊重他的。他是教會的官長還是政界的官長,並未顯明;但他是一個有權柄的人。#

2.我們每一個人所關切要尋問的大事,是我們該作什麼才可到天上,作什麼才可承受永生。這表明人有一種對死後永生的信念,是無神論者和不信者所沒有的;有一種要使此事確實的關切,是疏忽不思的世人所沒有的;又有一種願意順服任何條件以使此事確實的心,是那些決意委身於世界和肉體的人所沒有的。#

3.想承受永生的人,必須以耶穌基督為他們的夫子,就是他們施教的夫子,此處這個詞的意思正是如此(didaskale);也為他們掌權的夫子;他們必定會尋見他。人若不進入基督的學校,並留在其中,就無從學得通往天國的道路。#

4.那些以基督為夫子而來的人,必須相信他不僅有神聖的使命,也有神聖的良善。基督要這官長知道:若他稱他為良善時真正明白自己的意思,事實上就是稱他為神;而他確實是神(第19節)“你為什麼稱我為良善的?你知道除了神一位之外,沒有良善的;那麼你把我當作神嗎?若是如此,你是對的。”#

5.我們的夫子基督自己,並未將通往天國的道路改成與他來以前不同;他只是使之更明白、更容易、更安慰,並在我們走錯一步時為我們的救助作了預備。誡命你是曉得的。基督來不是要廢掉律法和先知,乃是要堅立它們。你願承受永生嗎?當以誡命約束自己。#

6.為著我們的幸福,必須憑良心遵守第二塊法版的本分;我們不可以為任何敬虔的行為,無論多麼貌似合理,能補贖忽略這些本分的罪。我們也不可只滿足於不犯這些誡命中粗顯的罪,乃須知道這些誡命,正如基督在登山寶訓中所解釋的,明白其廣闊範圍和屬靈本質,並如此遵守。#

7.人因無知便自以為無罪;這官長正是如此。他說:“這一切我從小都遵守了”(第21節)。他所知道自己的惡,不比那法利賽人所知道的更多(第11節)。他誇口說,自己很早就開始了德行的道路,直到今日一直行在其中,且沒有在任何事上違犯。若他認識神聖律法的廣闊範圍和屬靈本質,又認識自己內心的運作;若他只作基督的門徒一段時間,向他學習;他便會完全相反地說:“這一切我從小就在思想、言語和行為上都違犯了。”#

8.我們要藉以檢驗屬靈光景的大事,是我們對於基督和弟兄、對於這世界和那世界持何種心態;這人便藉此受了試驗。因為,#

(1.)若我們對基督有真實的情愛,他就會來跟從基督,留心他的教訓,順服他的管教,無論代價如何。凡不願與主耶穌同得分、無論羔羊往哪裡去都跟隨他的,不能承受永生。#

(2.)若他對弟兄有真實的情愛,他就會隨事所需分給窮人;窮人乃是神從我們的產業中收取他應得之分的收受者。#

(3.)若他按當有的樣子輕看這世界,遇有必要為救濟神的窮人時,便不會吝於變賣他所有的。#

(4.)若他按當有的樣子重看那世界,他所盼望的不過是在天上有財寶,並會看那是對於他在這世界為神所撇下、所失去、或所花費的一切,充分而豐厚的報償。#

9.有許多人身上有很多極可稱許之處,卻因缺少某一件事而滅亡;這裡這官長也是如此。他在這事上與基督決裂;他很喜歡基督所有的條件,惟獨不喜歡這一個會使他與產業分離的條件:“在這事上,請準我辭謝。”若交易是這樣,這便不是交易。#

10.許多不願離開基督的人,終究還是離開了他。他們的信念和敗壞之間經過長久爭戰,最後總是敗壞得勝;他們很憂愁,因不能同時事奉神和瑪門;但若必須捨棄其一,他們所捨棄的就是他們的神,不是他們世俗的利益。#

II.基督藉此機會與門徒的談話,其中我們可以注意:#

1.財富是許多人走向天國的一大攔阻。基督注意到那財主離開他時的勉強與遺憾。他見他甚憂愁,也為他憂愁;但由此推論說:“有錢財的人進神的國是何等地難哪!”(第24節)若這官長所有的世界之物,只有彼得、雅各、約翰所有的那麼少,他很可能會像他們一樣撇下它來跟從基督;但他有大產業,產業便對他有很大的影響,他寧願辭別基督,也不願使自己有義務將產業用於慈善。基督極有力地斷言富人得救之難:“駱駝穿過針的眼,比財主進神的國還容易呢”(第25節)。這是一句諺語,指明那事極其困難。#

2.所有人的心對於這世界及其事物都有這樣一種普遍的情愛,既然基督要求我們鬆開對這世界的緊握,作為得救所必需的條件,任何人到天上實在都很難。若我們必須變賣一切,或與基督決裂,誰還能得救呢?(第26節)他們並不以基督所要求的是苛刻或不合理而挑錯。不,凡盼望在另一世界得永恆福樂的人,理當願意放棄在這世界一切所愛的,以盼望那福樂。但他們知道大多數人的心何等緊緊依戀這個世界,便幾乎絕望,以為他們永不能被帶到這一步。#

3.我們得救的道路上有這樣的困難,若非純粹的全能、若非那無所不能的神恩典,絕不能越過;凡超過一切受造能力和智慧的事,對這恩典都是可能的。在人所不能的事;人絕不可能在自己的心靈裡作成這樣的改變,使之從世界轉向神,正如分開海水、使約旦河倒流;在神卻能。神的恩典能在靈魂中作工,改變其趨向和偏向,給它一個相反的轉向;並且是他在我們裡面運行,使我們立志並且實行。#

4.我們很容易過多談論自己為基督所撇下和失去的、所作和所受的。這在彼得身上顯明出來:“看哪,我們已經撇下自己所有的跟從你了”(第28節)。他一有機會,便禁不住誇大自己和弟兄們撇下一切跟從基督的情愛。其實我們非但不該以此誇口,倒應承認它不值得一提,併為自己在作這事時竟有遺憾和困難、以後還對那些事物有所眷戀而羞愧。#

5.無論我們為基督撇下或花費了什麼,儘管我們有軟弱和缺欠,今世和來世必定豐富地補償我們(第29、30節)凡為神國的緣故,寧可撇下產業或親屬帶來的安慰,也不讓它們攔阻他服事或享受那國的,必在今世得更多;就是在神之靈的恩典和安慰中,在與神相交和良心無虧的喜樂中,得著那些益處。對那些知道如何珍視和善用這些益處的人,它們必充分補償一切損失。然而這還不是全部;在來世他們要得永生,這正是那官長似乎注目並關心的事。#

基督預言受難。

路加福音 18:31–34和合本(神版)
31耶穌帶著十二個門徒,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先知所寫的一切事都要成就在人子身上。32他將要被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凌辱他,吐唾沫在他臉上,33並要鞭打他,殺害他;第三日他要復活。」34這些事門徒一樣也不懂得,意思乃是隱藏的;他們不曉得所說的是什麼。

這裡有,

I.基督將要臨近的受難和死亡,以及其榮耀結局,通知門徒;他自己對此有完全的看見和預知,認為必須預先警告他們,使這事對他們少些驚訝和恐懼。這裡有兩件別的福音書所沒有的事:#

1.此處說基督的受難是應驗聖經;基督以此使自己與受難和好,也要使門徒與之和好:“先知所寫的一切關於人子的事,特別是他將要遭受的苦難,都要成就。”注意,基督的靈在舊約先知裡面預先證明他的受難和隨後得的榮耀(彼得前書 1:11)。這證明聖經是神的話,因為它們得了精確而完全的應驗;也證明耶穌基督是神所差來的,因為它們應驗在他身上;他就是那當來的,因為一切預言彌賽亞的事都在他身上得了證實;他為應驗聖經甘願順服一切,叫其中一點一畫也不落空。這就使十字架的絆腳石止息,並使十字架得尊榮。經上這樣寫著,基督也必須這樣受害;這乃是與他相稱的。#

2.此處最著重的是基督在受難中所受的羞辱和恥辱。別的福音書說他要被戲弄;這裡又加上:“他要受凌辱”,hybristhesetai:他要滿受侮慢和輕蔑,一切可能的羞辱都要加在他身上。這是他受難的一部分;他藉此以屬靈的方式,滿足神的公義,為我們因罪傷害他尊榮的罪償還。這裡特別說到他所受的一件羞辱,就是人吐唾沫在他身上;這事曾特別預言過(以賽亞書 50:6)。但這裡如同一向基督講論自己的受難和死亡時一樣,他預言自己的復活,以除去受難的恐懼和羞辱:“第三日他要復活。”#

II.門徒由此所陷入的困惑。這與他們原有的關於彌賽亞及其國度的觀念太相反,太挫折他們對夫子的期望,又太打破他們一切的籌劃,以致他們一樣也不懂得(第34節)。他們的成見如此強烈,以致不願按字面理解;而若不用別的方法,又無法理解,所以完全不明白。這對他們是奧秘、是謎語;它必定如此;但他們認為這不可能與彌賽亞的榮耀尊榮和建立他國度的目的相協調。這話向他們隱藏,kekrymmenon ap auton,對他們是隱秘的;他們不能接受。就他們而言,他們多次讀過舊約,卻從未在其中看見有任何事會成就在這彌賽亞所受的羞辱和死亡中。他們專注於那些論到他榮耀的預言,便忽略了那些論到他受難的預言;文士和律法教師本應指示他們留意這些,也本應將這些與其他預言同樣帶入他們的信經和教理問答中;但這些不合他們的體系,所以被擱置。注意,人陷入錯誤,正因他們只讀半部聖經,並且在先知書上也如同在律法上一樣偏私。他們只要柔和的話(以賽亞書 30:10)。如今我們讀尚待應驗的預言時,也太容易因末後日子教會榮耀的景況而提高期待;但我們忽略它在曠野、披麻布的景況,願意幻想那已經過去,留給我們的只會是太平的日子。於是患難和逼迫興起時,我們便不明白,也不知道所發生的事;雖然我們已被儘可能明白地告知,必須經歷許多患難才能進入神的國。#

瞎子復明。

路加福音 18:35–43和合本(神版)
35耶穌將近耶利哥的時候,有一個瞎子坐在路旁討飯。36聽見許多人經過,就問是什麼事。37他們告訴他,是拿撒勒人耶穌經過。38他就呼叫說:「大衛的子孫耶穌啊,可憐我吧!」39在前頭走的人就責備他,不許他作聲;他卻越發喊叫說:「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40耶穌站住,吩咐把他領過來,到了跟前,就問他說:41「你要我為你做什麼?」他說:「主啊,我要能看見。」42耶穌說:「你可以看見!你的信救了你了。」43瞎子立刻看見了,就跟隨耶穌,一路歸榮耀與 神。眾人看見這事,也讚美 神。

基督來,不單要給黑暗的世界帶來光,因而將我們當注目的對象擺在我們面前,也要給瞎眼的靈魂以視力,醫治其器官,使他們能夠看見那些對象。為此作表記,他醫治了許多人的肉身瞎眼;現在我們記述他在耶利哥附近使一個人復明的事。馬可記述一個人,並說出他的名字,是耶穌出耶利哥時醫治的(馬可福音 10:46)。馬太講到兩個他離開耶利哥時醫治的人(馬太福音 20:30)。路加說是在 en to eggizein auton:他近耶利哥的時候;這既可指他進城,也可指他出城時。注意,

I.這個可憐的瞎子坐在路旁討飯(第35節)看來,他不但瞎眼,並且貧窮,無以為生,也沒有親屬供養他;這更合宜地表明基督來醫治和拯救的人類世界;他們所以困苦可憐,是因他們既貧窮又瞎眼(啟示錄 3:17)。他坐著討飯,因他瞎眼,不能作工謀生。注意,凡神的護理以任何方式使其不能自食其力的人,都應由慈善救濟。我們不可忽略路旁這樣的慈善對象。基督在這裡以慈目看一個普通的乞丐;雖在這等人中有騙子,卻不可因此就把他們全都當作騙子。#

II.他聽見許多人經過的聲音,就問是什麼事(第36節)這事我們以前沒有讀到。它教導我們,好尋問是好的;如此行的人終有一天會發現其益處。缺少視力的人,應更好地使用聽覺;當不能親眼看見時,應藉著發問使用別人的眼睛。這瞎子正是如此,藉此知道拿撒勒人耶穌經過(第37節)。在基督的道路上是好的;我們有機會親近他時,不可錯過。#

III.他的禱告中既有很大的信心,也有熱切:“耶穌,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第38節)他承認基督是大衛的子孫,是所應許的彌賽亞;他相信他是耶穌,是救主;他相信他能幫助扶持他,並熱切求他的恩惠:“可憐我,赦免我的罪,憐憫我的苦難。”基督是憐憫人的王;凡以大衛子孫的身分親近他的,必發現他果然如此;他們祈求“可憐我們”時,已為自己求得足夠,因為基督的憐憫包括一切。#

IV.那些真誠尋求基督恩惠和祝福的人,雖遇見反對和責備,也不會被趕離這追求。同行的人因他給夫子添麻煩、喧鬧無禮而責備他,叫他不要作聲;但他繼續懇求,且給他的斥責不過如攔住滿溢的河流的堤壩,使水更為漲溢;他越發大聲喊叫:“大衛的子孫,可憐我吧!”想在禱告中蒙應允的人,必須恆切禱告。這段在本章末尾的歷史,表明與本章開頭的比喻同一件事:人應當常常禱告,不可灰心。#

V.基督鼓勵那些被人皺眉相待的窮乞丐,邀請他們到他面前,樂意接待他們、歡迎他們:“他吩咐把他領過來。”注意,基督對於困苦祈求者的溫柔和憐憫,超過他任何跟隨者。基督雖在路上,卻停下站住,吩咐把他領過來。那些曾斥責他的人,現在必須伸手領他到基督面前。#

VI.基督雖知道我們一切的缺乏,卻要從我們口中知道(第41節)“你要我為你作什麼?”我們把自己的情形擺在神面前,具體陳明我們的缺乏和重擔,便教導自己珍重所追求的憐憫;而我們必須如此,否則便不配領受。這人對基督傾吐他的心,說:“主啊,我要能看見。”在特別的情形中,我們禱告也當如此具體。#

VII.受基督鼓勵的應許引導、並以此為根基的信心禱告,必不徒然;它不但要得著平安的回答,也要得著尊榮的回答(第42節)。基督說:“你可以看見;你的信救了你。”真信心會生出熱切的禱告;二者合在一起,必帶來基督恩惠豐富的果實;而當我們因信得救時,這些果實以這種方式臨到,就加倍安慰人。#

VIII.基督的恩典應當被感恩承認,歸榮耀於神(第43節)#

1.那復明的窮乞丐自己跟隨基督,歸榮耀與神。基督以榮耀父為他的工作;他所醫治的人讚美神時,最合他的心意;正如那些讚美基督、尊榮他的人最能討神喜悅,因為我們承認他是主,就是歸榮耀給父神。我們若跟隨基督,便是為榮耀神;凡眼睛得開的人都要如此行。#

2.看見此事的眾人禁不住讚美神;神將這樣的大能賜給人子,又藉著他將這樣的恩惠賜給世人。注意,我們必須因神賜給別人的憐憫讚美他,也要因他賜給自己的憐憫讚美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