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約翰福音 19

雖然這位福音書作者在此前的敘述中,似乎刻意避免記載其他福音書作者已經敘述過的段落,然而,當他講到基督的受苦和受死時,他並沒有像一個以主人所受的鎖鏈和十字架為恥、把它們看作自己故事汙點的人那樣略過,反而把先前已經敘述過的事重述出來,並作了相當多的擴充,彷彿他所願知道的只有釘十字架的基督,所願誇耀的只有基督的十字架。本章的故事中,我們有:

I.基督在彼拉多面前審訊的其餘部分,是紛亂而混雜的(第1–15節)#

II.判決作出,並照此執行(第16–18節)#

III.他頭上的牌子(第19–22節)#

IV.分他的衣服(第23、24節)#

V.他對母親的照顧(第25–27節)#

VI.給他醋喝(第28、29節)#

VII.他臨終的話(第30節)#

VIII.他的肋旁被扎(第31–37節)#

IX.他的身體被埋葬(第38–42節)但願我們默想這些事時,能在經歷上知道基督之死的大能,並且與他一同受苦!#

基督在彼拉多面前受審。

約翰福音 19:1–15和合本(神版)
1當下彼拉多將耶穌鞭打了。2兵丁用荊棘編做冠冕戴在他頭上,給他穿上紫袍,3又挨近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他們就用手掌打他。4彼拉多又出來對眾人說:「我帶他出來見你們,叫你們知道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5耶穌出來,戴著荊棘冠冕,穿著紫袍。彼拉多對他們說:「你們看這個人!」6祭司長和差役看見他,就喊著說:「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彼拉多說:「你們自己把他釘十字架吧!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7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為 神的兒子。」8彼拉多聽見這話,越發害怕,9又進衙門,對耶穌說:「你是哪裡來的?」耶穌卻不回答。10彼拉多說:「你不對我說話嗎?你豈不知我有權柄釋放你,也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嗎?」11耶穌回答說:「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了。」12從此,彼拉多想要釋放耶穌,無奈猶太人喊著說:「你若釋放這個人,就不是凱撒的忠臣。凡以自己為王的,就是背叛凱撒了。」13彼拉多聽見這話,就帶耶穌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鋪華石處」,希伯來話叫厄巴大,就在那裡坐堂。14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約有午正。彼拉多對猶太人說:「看哪,這是你們的王!」15他們喊著說:「除掉他!除掉他!釘他在十字架上!」彼拉多說:「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嗎?」祭司長回答說:「除了凱撒,我們沒有王。」

這裡進一步敘述他們怎樣不公正地審判我們的主耶穌。控告者在民眾中極其混亂地推進此事,審判官自己心中也極其紛亂;兩相交織,這敘事不易歸納成條理。因此,我們必須按其原有的次序來看各部分。

I.審判官雖聲明囚犯無罪,又盼望藉此安撫控告者,卻仍虐待囚犯;即使他的用意果真是好的,也絕不能證明他的做法有理,因為那顯然是不公正的。#

1.他下令像對待罪犯一樣鞭打他(第1節)彼拉多見眾人如此暴怒,又因照百姓的選擇釋放耶穌的計劃落空,便將耶穌鞭打了,也就是說,命令侍候他的扈從執行此事。比德認為彼拉多親手鞭打耶穌,因為經上說:“他將他鞭打了”,以致可以較為寬待地行這事。馬太和馬可提到他在被定罪後受鞭打,但此處看來是在此之前。路加說彼拉多提議責打他,然後釋放他,這必是在判決以前。鞭打他只是為安撫猶太人;彼拉多在此對他們作了讓步,竟肯在這事上採納他們的話,違背自己的看法。羅馬人的鞭打通常極其嚴厲,不像猶太人限於四十下;然而基督為我們的緣故,甘願承受這痛苦和羞辱。#

(1.)為要應驗經上所說他受擊打、受鞭傷、受苦害,並且使我們得平安的懲罰加在他身上(以賽亞書 53:5);又說他將背給人打(以賽亞書 50:6),耕地的在他背上犁溝(詩篇 129:3)。他自己也曾預言此事(馬太福音 20:19;馬可福音 10:34;路加福音 18:33)。#

(2.)為要使我們因他的鞭傷得醫治(彼得前書 2:4)我們既知道主人的旨意卻不去行,本該受鞭子和蠍子的責打,受許多鞭傷;但基督為我們承受鞭傷,擔當他父憤怒的杖(耶利米哀歌 3:1)。彼拉多鞭打他的用意,是叫他不被定罪;這並未實現,卻表明神的用意:他受鞭打是要使我們免於定罪。我們既與他一同受苦,這就實現了:醫生受鞭打,病人便得醫治。#

(3.)為使人因他的緣故所受的鞭傷得以成聖,並使他的跟從者容易承受;他們也就能如同所行的,因那羞辱而歡喜(使徒行傳 5:41;16:22、25),正如保羅一樣,他受鞭打過於眾人(哥林多後書 11:23)。基督的鞭傷除去了他們鞭傷的毒刺,改變了它們的性質。我們受主的管教,免得與世人一同被定罪(哥林多前書 11:32)#

2.他把他交給自己的兵丁,叫他們把他當作愚人戲弄取笑(第2、3節)兵丁是總督的衛隊,把荊棘冠冕戴在他頭上;他們以為這種冠冕最適合這樣的王;又給他穿上紫袍,就是一件舊而磨損的這種顏色的衣服,他們以為這足夠作他王權的標誌;他們向他假意致敬說:“恭喜,猶太人的王!”(什麼樣的百姓,就有什麼樣的王),隨後又用手打他。#

(1.)請看彼拉多的卑劣和不義:他相信此人無罪,若是如此,也必是一個卓越的人,卻容許他被自己的僕人這樣虐待和踐踏。凡在律法拘禁之下的人,本當在律法保護之下;他們被拘禁,本該成為他們的保障。但彼拉多這樣做,#

[1.]是要迎合兵丁尋歡作樂的興致,或許也迎合自己的興致;這與人對一個審判官所應期待的莊重相悖。希律和他的兵丁不久前也作了同樣的事(路加福音 23:11)。如今正值節期,這對他們如同一場戲劇;正如非利士人拿參孫取樂。#

[2.]是要迎合猶太人惡毒的興致,滿足他們;他們盼望儘可能羞辱基督,將極大的凌辱加在他身上。#

(2.)請看兵丁的粗野和傲慢;他們對一切公義和人性已全然喪失,竟能如此以一個受苦之人為勝,又以一個素來因智慧和尊榮而著名、從未作什麼以致喪失此名聲的人為樂。但基督的聖潔宗教也曾這樣被惡人卑劣地歪曲,任意裝扮,因而像此處的基督一樣暴露於藐視和譏笑之下。#

[1.]他們給他穿上一件戲服,彷彿這只是虛假和玩笑,不過是狂熱幻想和錯亂想像的產物。基督在這裡既被描繪成僅僅臆想中的王,他的宗教也被說成只是臆想中的事;神與靈魂、罪與本分、天堂與地獄,在許多人看來全是幻想。#

[2.]他們用荊棘為他加冠;彷彿基督的宗教是一種徹底的苦修,是世上最痛苦、最艱難的事;彷彿順服神和良心的管束,就是把頭伸進荊棘叢中;但這是不公正的誣衊。乖僻人的路上有荊棘和網羅,宗教的道路上卻有玫瑰和桂冠。#

(3.)請看我們的主耶穌為我們受苦時奇妙的降卑。偉大而寬宏的心志,寧可承受任何事,也不願受羞辱;寧可承受任何勞苦、疼痛、損失,也不願受毀謗;然而偉大而聖潔的耶穌為我們甘願承受這個。請看而驚歎:#

[1.]一位受苦者不可征服的忍耐,給我們留下榜樣,使我們在本分的道路上所遇到最大的艱難之下,仍有知足、勇敢、平靜和安然的心靈。#

[2.]一位救主不可征服的愛和恩慈;他不但欣然、堅定地經歷這一切,更是自願為我們和我們的救恩承擔這一切。他以此顯明自己的愛:他不但肯為我們死,並且肯像愚人那樣死。第一,他忍受疼痛;不只是死的劇痛,儘管十字架的死使這些痛苦極其尖銳;而且彷彿這些還太輕微,他又甘願承受那些預先的痛苦。我們既需要借患難的擊打來隱藏自己的驕傲,豈可因肉體上的一根刺、因受患難的擊打而抱怨嗎?基督卻謙卑自己,忍受頭上的那些荊棘和那些擊打,為要拯救並教導我們(哥林多後書 12:7)。第二,他輕看羞辱,即愚人衣服的羞辱,以及人向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所作的假敬禮。我們若有時因行善受譏笑,就不可羞愧,反要榮耀神,因為我們這樣便有分於基督的苦難。那承受這些虛假尊榮的,得了真實尊榮的報償;我們若為他忍耐地受羞辱,也必如此。#

II.彼拉多這樣虐待囚犯以後,把他呈給控告者,盼望他們如今會滿足而撤回控告(第4、5節)。他在這裡提出兩件事要他們思量:#

1.他在耶穌身上沒有查出任何使他觸犯羅馬政權的事(第4節)“我查不出他有什麼罪來”;oudemian aitian heurisko:我在他身上查不出絲毫罪過或控告的理由。經過進一步查問後,他重申了自己在第18章第38節所作的聲明。他藉此定自己的罪;若查不出他有什麼罪,為何要鞭打他,為何容許人虐待他?除作惡的人外,誰都不該受苦;然而許多人雖嘲弄和虐待宗教,若認真起來,卻不得不承認自己查不出它有什麼錯。若他查不出耶穌有什麼罪,為何把他帶到控告者面前,而不立即按所當行的釋放他?彼拉多若只聽從自己的良心,便既不會鞭打基督,也不會把他釘十字架;但他想要兩面討好,借鞭打基督取悅百姓,又借不釘他十字架保全良心,結果看哪,他兩樣都作了;其實,若他起初已經決意要釘他十字架,便不必鞭打他。那些想借冒較小的罪來避免較大罪的人,常常兩種罪都陷入其中。#

2.他已對耶穌作了某事,使他對他們和他們的政權不那麼危險(第5節)他帶耶穌到他們面前,戴著荊棘冠冕,頭和臉都滿了血,說:“看哪,就是你們如此猜忌的人”,意思是,儘管他先前如此受人擁戴,或會使他們有理由害怕他在本地的勢力削弱他們的勢力,彼拉多卻已經採取有效的辦法防止這事:把他當奴隸對待,使他受人藐視;他以為經過這事,百姓再不會尊敬他,他也永不能恢復名聲。彼拉多一點沒有想到,在後世,即便基督這些苦難也會被最優秀、最偉大的人以何等敬虔的尊崇來紀念;他們會以那十字架和那些鞭傷為榮,而他原以為這些會成為他和跟從者永久、不能磨滅的羞辱。#

(1.)注意,我們的主耶穌顯現時,穿戴著一切羞辱的標記。他出來,甘願成為被人觀看的對象,甘願受人嘲笑;當他以這身裝束出來時,無疑確是如此。他知道自己是立作毀謗的記號(路加福音 2:34)。他這樣出去擔當我們的羞辱嗎?讓我們也出去到他那裡,擔當他的羞辱(希伯來書 13:13)#

(2.)彼拉多怎樣指示他:彼拉多對他們說:“看哪,這個人。”原文是“他對他們說”;而緊接著的先行詞是耶穌,所以我看不出有什麼不妥,可以認為這話是基督自己說的;他說:“看哪,就是你們如此惱怒的人。”但一些希臘文抄本和大多數譯者都像我們一樣補作“彼拉多對他們說”,用意是安撫他們:“看哪,這個人”;與其說是要激發他們的憐憫;看哪,一個配得你們憐憫的人;不如說是要消除他們的猜忌;看哪,一個不值得你們猜疑的人,你們從此不必害怕他有什麼危險;他的冠冕已被褻瀆並棄在地上,如今全人類都會以他為笑談。然而這話極其感人:“看哪,這個人。”我們每個人都當用信心的眼睛觀看受苦的基督耶穌。看哪,這位王戴著他母親為他所戴的冠冕,即荊棘冠冕(雅歌 3:11)“看他,就當因所見而有相稱的感動。看他,就當為他哀哭。看他,就當愛他;要常常仰望耶穌。”#

III.控告者非但沒有平息,反而越發憤怒(第6、7節)#

1.注意他們的喧嚷和暴行。率領暴民的祭司長帶著憤怒和忿恨喊叫;他們的差役或僕人;他們說什麼,這些人就必須說什麼;也一同喊著:“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普通百姓也許會接受彼拉多宣告他無罪的話,但他們的領袖、祭司卻使他們走錯了路。由此顯出他們對基督的惡意是:#

(1.)不合情理且極其荒謬,因為他們既不設法證實對他的控告,也不反駁彼拉多對他的判斷;他雖無罪,卻必須被釘十字架。#

(2.)無饜且十分殘忍。他受鞭打的極大痛苦、他在其下的忍耐、審判官溫和的勸說,一點也不能軟化他們;不,連彼拉多把這案件變成的玩笑,也不能使他們心情稍微愉悅。#

(3.)強暴而極其堅決;他們定要照自己的意思行,寧可冒失去總督恩寵、城中和平和自身安全的危險,也不肯在他們最極端的要求上稍作退讓。他們既如此猛烈地要除滅我們的主耶穌,喊著“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我們豈不當熱切奮發地高舉他的名,喊著“為他加冠!為他加冠!”嗎?他們對他的仇恨既使他們加緊努力抵擋他,我們對他的愛豈不該催促我們為他和他的國度努力嗎?#

2.彼拉多對他們的狂怒所作的制止,仍堅持囚犯無罪:“你們自己把他釘十字架吧,若他必須被釘十字架。”這話是諷刺地說的;他知道他們不能、也不敢釘他十字架;但這彷彿是說:“你們不可使我作你們惡意的奴僕;我不能憑無虧的良心把他釘十字架。”這是好的決心,只要他能堅持到底。他查不出耶穌有什麼罪,因此本不該繼續同控告者周旋。要免於罪的人,應當向試探充耳不聞。不但如此,他本該保護囚犯免受他們的侮辱。他受武裝權力是為了什麼,不就是為保護受冤屈的人嗎?官長的衛隊本當是公義的衛隊。但彼拉多沒有足夠的勇氣照自己的良心行事;他的怯懦把他出賣於網羅之中。#

3.控告者為其要求所加的進一步藉口(第7節)“我們有律法,按我們的律法,若我們有權執行,他該死,因為他以自己為神的兒子。”現在注意:#

(1.)他們誇耀律法,正是在他們違犯律法而羞辱神時;正如責備猶太人的話所說(羅馬書 2:23)他們確有一部極好的律法,遠超過其他國家的律例和典章;但他們把律法濫用於如此邪惡的目的,誇耀律法也是徒然。#

(2.)他們顯露出對我們的主耶穌不息而根深蒂固的惡意。他們不能以他自稱為王來激怒彼拉多敵對他,便催促說他自稱為神。他們這樣翻遍每一塊石頭,要除掉他。#

(3.)他們曲解律法,使它成為自己惡意的工具。有些人認為,他們所指的是專門針對基督制定的一條律法,彷彿既是律法,就無論對錯都必須執行;然而那些設立不義之律例、記錄所定之重擔的人有禍了(以賽亞書 10:1;見彌迦書 6:16)。但看來他們寧可是在指摩西的律法;若是如此,#

[1.]那律法確實規定褻瀆者、拜偶像者和假先知要被處死。凡妄稱自己是神的兒子的,就犯了褻瀆罪(利未記 24:16)。但,#

[2.]基督妄稱自己是神的兒子卻是假的,因為他實在是;他們本該查究他所提出證明自己是神兒子的證據。若他說自己是神的兒子,而他的教訓的範圍和傾向不是要領人離開神,而是要領人歸向神;又若他以神蹟證實自己的使命和教訓,正如他無疑、毫無爭議地作了,那麼按他們的律法,他們就應當聽從他(申命記 18:18、19);若不聽從,便要被剪除。他的尊榮,若他們沒有自作障礙,本可成為他們的幸福;他們卻把它歸為他的罪,認為他該為此被釘十字架,然而這並不是他們律法所施行的死刑。#

IV.審判官因這個新的指控,再次把囚犯帶來審訊。注意,#

1.彼拉多聽見這控告時的憂懼(第8節)他聽見他的囚犯不只自稱為王,更自稱為神,就越發害怕。這比以前更使他為難,使這案件在兩方面都更難處置;因為,#

(1.)他若宣判耶穌無罪,就更有冒犯百姓的危險;他知道這百姓多麼嫉妒神性的獨一,也知道他們如今對別神有何等反感。因此,他或許希望平息他們對一個自稱為王者的怒氣,卻絕不能使他們與一個自稱為神者和解。彼拉多想:“若這才是這場騷亂的根源,它就不能以一個玩笑打發掉。”#

(2.)他若定耶穌的罪,就更有冒犯自己良心的危險。彼拉多想:“他是一個自稱為神的兒子的人嗎?若結果證明他果真是呢?那時我將如何?”即使天然的良心,也使人害怕被發現是在與神爭戰。異教徒有一些荒誕傳說,說道成肉身的神有時以卑微的情狀顯現,而惡待他們的人要為此付上昂貴代價。彼拉多懼怕自己會這樣招致滅頂之禍。#

2.他於是進一步審問我們的主耶穌(第9節)為給控告者一切他們所能要求的公平機會,他重新開始審問,進了衙門,問基督:“你是哪裡來的?”注意,#

(1.)他為此審問所選擇的地方:他進了衙門,求得私下交談,使自己離開人群的喧鬧和叫嚷,能更仔細地查問此事。凡願發現耶穌裡面真理的人,必須離開偏見的喧鬧,彷彿退入審判廳中,單獨與基督交談。#

(2.)他向他所問的問題:“你是哪裡來的?你是從人而來,還是從天而來?是從下而來,還是從上而來?”他先前直接問過:“你是王嗎?”但這裡沒有直接問:“你是神的兒子嗎?”恐怕顯得自己過於冒昧地干預神聖的事。但他籠統地問:“你是哪裡來的?在你來到這個世界以前,你在哪裡,又在哪一個世界中存在?”#

(3.)我們的主耶穌在這方面受審時的沉默;耶穌卻不給他回答。這不是藐視法庭的倔強沉默,也不是因為他不知道說什麼;而是,#

[1.]這是忍耐的沉默,為要應驗經上所說的:他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以賽亞書 53:7)。這沉默有力地表明他順服父的旨意,順服自己現今所受的苦難;他就這樣使自己適應並安定下來承受。因為他不願說什麼攔阻自己的受苦,所以沉默。若基督像承認自己是王那樣明白地承認自己是神,彼拉多很可能不會定他的罪(因為聽見控告者提到此事,他就害怕);而羅馬人雖以所征服各國的君王為凱旋的對象,卻敬畏那些國家的神(見哥林多前書 2:8)。他們若知道他是榮耀的主,就不會把他釘十字架;那麼我們又怎能得救呢?#

[2.]這是審慎的沉默。祭司長問他:“你是那當稱頌者的兒子嗎?”他回答說:“我是”,因為他知道他們是根據舊約中論到彌賽亞的經文而問;但彼拉多問他時,他知道彼拉多並不明白自己的問題,對彌賽亞和他是神的兒子毫無概念;所以,他的頭腦既充滿異教神學,並會把他的回答轉向那方面,回答他又有什麼用呢?#

(4.)彼拉多因他的沉默而傲慢地責問他(第10節)“你不對我說話嗎?你這樣默然不語,是要這樣冒犯我嗎?你豈不知我既為這省的總督,若我以為合宜,就有權柄把你釘十字架;若我以為合宜,也有權柄釋放你嗎?”注意,#

[1.]彼拉多怎樣高抬自己,誇耀自己的權柄,不亞於尼布甲尼撒;論到尼布甲尼撒,經上說他願意殺誰就殺誰,願意留誰活著就留誰(但以理書 5:19)。有權力的人容易因權力自高;權力越絕對、越專斷,就越迎合和滿足他們的驕傲。但他誇口說自己有權把一個已宣告無罪的人釘十字架,便把自己的權力誇大到過分的地步;因為沒有君王或權貴有權行不義。Id possumus, quod jure possumus:我們只能作我們有權正當地作的事。#

[2.]他怎樣踐踏我們蒙福的救主:“你不對我說話嗎?”他責怪他:第一,彷彿他不服從、不尊敬在上有權柄的人;人向他說話,他卻不說話。第二,彷彿他對一個曾寬待他的人忘恩負義:“我曾努力保障你的釋放,你不對我說話嗎?”第三,彷彿他不為自己著想:“你不願對一個肯為你申明無罪的人說話,以洗清自己嗎?”基督若真的尋求保全自己的生命,現在正是他說話的時候;但他所要作的是舍下自己的生命。#

(5.)基督對這責問所作恰當的回答(第11節),其中,#

[1.]他大膽地責備彼拉多的傲慢,糾正他的錯誤:“你無論看來、說來多麼偉大,若不是從上頭賜給你的,你就毫無權柄辦我;沒有鞭打的權柄,也沒有釘十字架的權柄。”基督不認為彼拉多荒唐時應當回答他(那時不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恐怕你與他一樣),但他認為彼拉多專橫時應當回答他;那時要照愚昧人的愚妄話回答他,免得他自以為有智慧(箴言 26:4、5)。彼拉多使用權力時,基督默然順服;但他因權力驕傲時,基督使他認識自己:“你所有的權力都是從上頭賜給你的。”這可從兩方面理解:第一,是提醒他,他作為官長的一般權力是有限的,他所能作的不能超過神所容許他作的。神是權力的源頭;一切掌權者既是他所設立、從他而來的,也都服在他之下。他們本不應超越他的律法所指引的界限;他們也不能超越他的護理所許可的範圍。他們是神的手和神的刀(詩篇 17:13、14)。斧子雖可向用它砍伐的自誇,卻仍不過是工具(以賽亞書 10:5、15)。願驕傲的壓迫者知道,還有一位比他們更高的,他們必須向他交賬(傳道書 5:8)。也讓這使受壓迫者的怨言止息:“這是主。”神曾吩咐示每咒罵大衛;也讓他們得安慰,因為逼迫他們的人不能作過於神所容許的事(見以賽亞書 51:12、13)。第二,是告訴他,他特別用來對付基督的權力,以及那權力的一切作為,都是藉著神既定的旨意和預知(使徒行傳 2:23)。彼拉多從未以為自己像現在這樣偉大;此時他審判這樣一個囚犯,許多人看他為神的兒子和以色列的王,如此偉大之人的命運似乎由他處置;但基督讓他知道,他在這事上不過是神手中的工具,若非天上的安排,不能作什麼敵對基督的事(使徒行傳 4:27、28)#

[2.]他溫和地為彼拉多的罪開脫並減輕其分量,與為首者的罪相比較:“所以,把我交給你的那人罪更重;因為你作為官長,有從上頭來的權柄,也處在你的職分上;你的罪比那些因嫉妒和惡意催促你濫用權力的人較輕。”#

第一,這分明表明彼拉多所作的是罪,是大罪;猶太人加給他的壓力,以及他自己在其中加給自己的壓力,都不能使他稱義。基督藉此意欲提示他,喚醒他的良心,並增加他此時所懷的懼怕。別人的罪不能使我們無罪;在那大日子裡,說別人比我們更壞也無濟於事,因為我們不是按比較受審,而必須各人擔當自己的擔子。

第二,然而把他交給彼拉多的人的罪更重。由此可見,所有的罪並不相等,有些比另一些更嚴重;有些相對而言如同蚊蟲,有些如同駱駝;有些如同眼中的刺,有些如同梁木;有些如同便士,有些如同英鎊。把基督交給彼拉多的人,或者是:

1.喊著“釘他十字架!釘他十字架!”的猶太百姓。他們見過基督的神蹟,彼拉多卻沒有;彌賽亞先是奉差遣到他們那裡;他們是他自己的人;他們如今既受奴役,一位救贖者本應最受歡迎,所以他們反對他,比彼拉多所作的惡得多。#

2.或者,他更可能特別指該亞法;該亞法是謀害基督陰謀的首領,首先提議殺他(第11章第49、50節)。該亞法的罪遠大於彼拉多的罪。該亞法出於純粹仇恨基督和他的教訓,蓄意並預謀地起訴基督。彼拉多則純粹因懼怕百姓而定他的罪,這是一時倉促的決定,未及冷靜思量。#

3.有些人認為基督是指猶大;因為他雖沒有直接把基督交在彼拉多手中,卻把他出賣給那些如此行的人。猶大的罪在許多方面大於彼拉多的罪。彼拉多不認識基督;猶大卻是他的朋友和跟從者。彼拉多查不出他有什麼罪;猶大卻知道他許多的善。彼拉多雖有偏向,卻沒有受賄;猶大卻為害無辜者收受報酬。猶大的罪是引領的罪,使後來的一切罪都得以進入;他是那些捉拿耶穌之人的嚮導。猶大的罪如此大,以致報應不容他活著;但基督說這話時,或不久以後,他已往自己的地方去了。#

V.彼拉多同猶太人爭辯,要把耶穌從他們手中救出來,卻是徒然。此後我們不再聽見彼拉多和囚犯之間有什麼交談;餘下的事是在他和控告者之間。#

1.彼拉多似乎比以前更熱切要使耶穌獲釋(第12節)從此時起,也為了這個緣故,因為基督給他那回答(第11節),其中雖有責備,他卻善意領受;基督雖指責他,他仍繼續查不出基督有什麼罪,反而想要釋放他,盼望如此,也努力如此。他想要釋放他;他籌劃怎樣得體而穩妥地做到,並且不觸怒祭司。我們盡本分的決心若被如何作得冠冕堂皇、便利妥當的計策所吞沒,便從來不會有好結果。彼拉多的權術若沒有勝過他的公義,他就不會長久地設法釋放耶穌,而會已經釋放了他。Fiat justitia, ruat cœlum:即使天塌下來,也當秉行公義。#

2.猶太人比先前更加狂怒,也更加兇暴地要將耶穌釘十字架。他們仍舊像以前一樣,以喧嚷喊叫來推進他們的計謀;於是他們現在喊叫起來。他們要人以為平民都反對他,因此竭力藉著群眾的呼喊來貶低他;而湊集一群暴民並不難。反之,若准許公正投票,我毫不懷疑,釋放他必會以極大的多數獲勝。少數瘋狂的人可以壓過許多智慧之人的喊聲,隨後便妄想自己說出了一個國家、甚至全人類的意見(其實不過是無稽之談);但要改變民眾的意見,並不像歪曲它、改變他們的呼喊那樣容易。如今基督落在仇敵手中,他的朋友便怯懦沉默,消失不見;反對他的人卻積極出來表明立場。這給了祭司長機會,把應當釘死他的事說成全猶太人一致的投票。在這喊叫中,他們圖謀兩件事:#

(1.)將囚犯誣黑為凱撒的仇敵。他曾拒絕這世界的國和它們的榮華,聲明他的國不屬這世界,他們卻硬說他反對凱撒;antilegei:他敵對凱撒,侵奪他的尊嚴和主權。宗教的仇敵一向的伎倆,便是把宗教說成有害於君王和省份,而它本會大大有益於二者。#

(2.)恐嚇審判官,說他不是凱撒的朋友:“若你放這個人不受刑罰,讓他繼續下去,你就不是凱撒的朋友,因此便是對所託和你職位的本分不忠,觸犯皇帝的不悅,且可能被罷黜。”他們暗示威脅說,要告發他,使他失職;在這裡他們觸到了他最敏感、最脆弱的地方。然而在所有人中,這些猶太人最不該假裝關心凱撒,因為他們自己對他和他的政權懷著如此惡意。他們本身是凱撒這樣虛假的朋友,就不該談論作凱撒的朋友;但假冒的對善事的熱心,常常就這樣用來遮蓋對更好之事真實的惡意。#

3.當別的辦法都徒然試過之後,彼拉多便略微試圖用戲謔使他們不再狂怒;但他這樣作時,反而向他們暴露自己,並向這急流屈服了(第13–15節)。他堅持了很久,現在看似要在這攻擊下奮力抵抗(第12節),卻卑劣地投降了。請注意,#

(1.)什麼使彼拉多震動(第13節)當他聽見那句話,說若不將耶穌處死,他便不能忠於凱撒的尊榮,也不能確保凱撒的恩寵,於是他認為該為自己打算了。他們為證明基督是惡人、因而彼拉多有責任定他的罪所說的一切,並沒有打動他;他仍持守自己確信基督無辜的判斷。但當他們催促說定他的罪合乎他的利益時,他便開始讓步。注意:那些把自己的幸福繫於人的恩寵之中的人,就使自己輕易成為撒但試探的獵物。#

(2.)為此事作出最後判決預備了什麼:彼拉多帶耶穌出來,他自己則極其莊重地坐上審判席。我們可以設想,他叫人拿來禮服,好顯得威嚴,然後坐在審判座上。#

[1.]基督是以儘可能一切的儀式被定罪的。第一,為要使我們在神的審判臺前得以脫離罪責,並使一切藉著基督、在這裡已經受審的信徒,可以在天庭得蒙釋放。第二,為要除去他跟從者將因他的緣故被帶去受的那些盛大審訊的恐懼。保羅的主既先在凱撒的審判臺前站立過,保羅就更能在凱撒的審判臺前站立。#

[2.]這裡也指出了地點和時間。#

第一,基督被定罪的地點:在一個名叫鋪華石處的地方,希伯來話叫厄巴大,大概就是他素常坐在那裡審理案件或罪犯的地方。有人認為厄巴大意為圈圍之處,有防護以抵禦民眾的衝撞,所以他就較少需要懼怕他們;另有人認為是高處,升高了,好叫眾人都能看見他。

第二,時間(第14節)。那日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約有午正。注意:

1.日期:那是預備逾越節的日子,即為逾越節的安息日,以及那日和無酵節其餘日子的莊嚴禮儀作預備。這從路加福音 23:54 很清楚:“那日是預備日,安息日也快到了。”所以這預備是為安息日而作的。注意:逾越節之前應當有所預備。提起這事,是要加重他們罪的嚴重性:他們以如此惡意和暴怒逼迫基督,正是在他們本該除淨舊酵、預備守逾越節的時候;日子越好,行為越壞。#

2.時辰:約有午正。一些古希臘文和拉丁文抄本作約有巳初,這與馬可福音 15:25 相合。而從馬太福音 27:45 看來,他在午正之前已在十字架上了。但這裡似乎不是要精確確定時間,而是要進一步加重控告他之人的罪:他們不但在一個莊嚴的日子,即預備日,推進控訴,而且在那日從巳初到午正(也就是我們所謂禮拜的時辰),都忙於這邪惡之事。因此那一日,儘管他們是祭司,卻廢棄了聖殿的事奉;因為他們直到午正、黑暗開始時才離開基督,黑暗將他們嚇跑了。有人認為,這位福音書作者所說的午正,是按羅馬人的計算和我們的計算,即早晨六點,等於猶太人白日的第一時辰;這很可能,因為基督在彼拉多面前受審最緊要的時候,大約是在早晨六點,那時剛過日出不久。#

(3.)彼拉多在作出判決以前,與猶太人;祭司和民眾;所遭遇的衝突;他徒然試圖抵擋他們憤怒的洪流。#

[1.]他對猶太人說:“看哪,你們的王!”這是責備他們荒謬而惡毒地暗示這耶穌自稱為王:“看哪,你們的王,就是你們控告為覬覦王冠的那一位。這是一個可能危害政權的人嗎?我確信他不是,你們也可以這樣確信,就由他去吧。”有人認為,他藉此譏諷他們暗中不服凱撒:“若這人肯帶頭反叛凱撒,你們就願意要他作你們的王。”但彼拉多雖遠非這個意思,似乎卻成了神向他們說話的聲音。基督如今戴著荊棘冠冕,如同君王在加冕時,被呈給百姓:“看哪,你們的王,就是神所立在錫安聖山上的王”;但他們不但沒有以歡喜同意的呼聲接受他,反而抗議他;他們不要神所揀選的王。#

[2.]他們以極大的憤慨喊叫:“除掉他!除掉他!”這既表明輕蔑,也表明惡意,aron,aron:“帶走他,他不屬我們;我們不認他為我們的親屬,更不認他為我們的王;我們不但不敬重他,也不憐憫他;把他從我們眼前除掉。”因為經上如此寫著:他是“本國所憎惡的”(以賽亞書 49:7);他們“好像向他掩面”(以賽亞書 53:2、3)。把他從地上除掉(使徒行傳 22:22)。這表明,第一,我們原該怎樣在神的審判臺前受對待。我們因罪成為神聖潔所憎惡的;神的聖潔喊著說:“除掉他們!除掉他們!”因為神的眼目比不義更清潔,不能觀看罪孽。我們也成為神公義所要懲罰的;神的公義向我們喊著說:“釘他們十字架!釘他們十字架!讓律法的判決執行。”若不是基督介入,並這樣被人棄絕,我們就必永遠被神棄絕。第二,這表明我們當怎樣對待自己的罪。聖經常說我們效法基督的死,將罪釘十字架。釘死基督的人是帶著憎惡這樣作的。我們也當以敬虔的憤慨除掉我們裡面的罪,正如他們以不敬虔的憤慨除掉那為我們成為罪的主。真正悔改的人丟棄自己的過犯:“除掉它們!除掉它們!”(以賽亞書 2:20;30:22)“釘它們十字架!釘它們十字架!”它們不配活在我的靈魂裡(何西阿書 14:8)#

[3.]彼拉多願意釋放耶穌,卻又要使這看似出於他們,於是問他們:“我可以把你們的王釘十字架嗎?”他說這話,是要麼第一,堵住他們的口,叫他們看見,在他們比任何時候更需要一位王的時候,拒絕一位自願作他們王的人是何等荒謬。他們沒有奴役的感覺嗎?沒有自由的願望嗎?不看重拯救者嗎?他雖看不出有理由懼怕他,他們卻可以看出有理由從他有所盼望;因為受壓和衰敗的利益,隨時都會抓住任何東西。要麼第二,堵住自己良心的口。“若這耶穌是王,”彼拉多想,“他也只是猶太人的王,所以我只須向他們公正地提出他;他們若拒絕他,又要把他們的王釘十字架,這與我何干?”他譏諷他們一面期待彌賽亞,一面又除掉一個看起來很有希望是彌賽亞者的愚昧。#

基督被定罪;釘十字架。

約翰福音 19:16–18和合本(神版)
16於是彼拉多將耶穌交給他們去釘十字架。17他們就把耶穌帶了去。耶穌揹著自己的十字架出來,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希伯來話叫各各他。18他們就在那裡釘他在十字架上,還有兩個人和他一同釘著,一邊一個,耶穌在中間。

這裡記述主耶穌被判死刑,隨後不久便執行。彼拉多在自己的確信和敗壞之間經歷了一場激烈掙扎;但終於他的確信屈服,他的敗壞得勝,因為懼怕人勝過了懼怕神。

I.彼拉多判基督有罪,並簽發執行他的死刑的命令(第16節)。我們可在這裡看見,#

1.彼拉多怎樣違背自己的良心犯罪:他一再宣告他無罪,最終卻定他為有罪。彼拉多自從作了巡撫,在許多事上得罪並激怒猶太民族;因為他是性情傲慢、不肯和解,又極其固執己見的人。他曾奪取聖殿銀庫,用於修建水利工程;他曾把印有凱撒像的盾牌帶進耶路撒冷,這極大激怒猶太人;他還為此決意犧牲許多人的性命。因此他懼怕會因這些和別的暴行被控告,便願意討好猶太人。這就使事情更加嚴重。若他原是柔弱、溫和、易於屈從的人,他向如此強大的洪流讓步,就較可原諒;但一個在別的事上如此任性、意志如此強硬的人,竟在這樣的事上被勝過,顯明他實在是惡人:他寧可忍受違背良心,也不肯忍受拂逆自己的性情。#

2.他怎樣試圖把罪責轉移給猶太人。他沒有照慣例把耶穌交給自己的差役,乃是交給控告他的人,即祭司長和長老;這樣他以為可向自己良心推諉,說這不過是許可性的定罪,他沒有殺基督,只是縱容殺他的人。#

3.基督怎樣為我們成為罪。我們本應被定罪,基督卻為我們被定罪,使我們不被定罪。神如今正在審判他的兒子,為的是不審判他的僕人。#

II.判決一作出,控告者既已達到目的,便以儘可能快的速度行事,決意不失去時間,惟恐彼拉多改變主意,下令緩刑(那些催促我們犯罪、隨後又不留給我們餘地改正所作錯事的人,是我們靈魂的仇敵,是最壞的仇敵);也惟恐百姓發生騷動,發覺反對他們的人比他們用如此多詭計拉攏來支持他們的人更多。若我們也肯這樣迅速地行善,不等待更多困難,就好了。#

1.他們立刻匆忙把囚犯帶走。祭司長貪婪地撲向他們久候的獵物;如今它已被拖進他們的網中。或者“他們”是指要看守行刑的兵丁;兵丁把他帶走,不是像我們通常那樣先帶到他來的地方,再從那裡帶去刑場,乃是直接帶到刑場。祭司和兵丁都一同帶他去。這時人子被交在人的手中,就是惡毒無理之人的手中。按摩西的律法(按我們的律法在上訴案件中也是如此),控告者應當作行刑者(申命記 17:7)。這裡祭司以這職分為榮。他被帶走並不表示他有任何抗拒;而是要應驗經上的話:他“像羊被牽到宰殺之地”(使徒行傳 8:32)我們本應作為罪犯被帶出去,與作惡的人一同受刑(詩篇 125:5)。但他為我們被帶出去,使我們得以逃脫。#

2.為加增他的痛苦,他們照羅馬人的習俗,強迫他在還能承受時背自己的十字架(第17節);因此 Furcifer 在他們中間是一個辱罵的名稱。他們的十字架不像我們的絞架那樣常設在刑場,因為罪犯是在十字架平放地上時被釘在其上,隨後才把它舉起,固定在地裡;行刑結束便移走,通常與屍體一同埋葬。因此每一個被釘十字架的人都有自己的十字架。如今基督背十字架可以看作:#

(1.)他受苦的一部分;他按字面忍受了十字架。那是為此用途所必需的一根又長又粗的木頭;有人認為既未乾透,也未削制。主耶穌蒙福的身體嬌嫩,未曾習慣這樣的重擔;現在又剛受過折磨、疲乏至極;他們所加的鞭打使他的肩膀疼痛;十字架每一次顛動都會重新引發他的疼痛,也很容易把他所戴冠冕的荊棘刺入頭中;然而這一切他都忍耐承受,這不過是憂傷的開始。#

(2.)與預表他的事相應;以撒將要被獻上時,揹著捆綁他並焚燒他所用的木柴。#

(3.)極其顯明他所承擔的事:父已將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以賽亞書 53:6),他要在木頭上親身擔當罪,除掉罪(彼得前書 2:24)。他實際是在說:“咒詛歸在我身上吧”;因為他為我們成了咒詛,所以十字架便在他身上。#

(4.)對我們極有教訓。我們的主藉此教導所有門徒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他。無論何時他呼召我們揹負何種十字架,我們必須記得他先背十字架;他既為我們揹負,也在很大程度上替我們除去它,因為他這樣使他的軛容易,他的擔子輕省。他背了十字架那有咒詛的一端;那是沉重的一端。因此一切屬他的人都能稱為他所受的苦楚是輕省、至暫至輕的。#

3.他們帶他到刑場:他出來,並非違背意願被拖去,乃是甘心受苦。他出城,因為他是在城門外被釘十字架的(希伯來書 13:12)。為使他的受苦更加羞辱,他被帶到公共刑場,彷彿在各方面都被列在罪犯之中;那地方名叫各各他,即髑髏地,是人把死人的頭骨和骨頭拋在那裡的地方,或是被斬首罪犯的頭顱留在那裡的地方:一個禮儀上不潔的地方。基督在那裡受苦,因為他為我們成為罪,好潔淨我們的良心,除去死行和死行的汙穢。若有人留意長老的遺傳,許多古代作者提到關於此地的兩種遺傳:#

(1.)亞當葬在這裡,這就是他頭骨所在之地;他們注意到,死在第一亞當身上得勝的地方,第二亞當也在那裡勝過死。格哈德引用俄利根、居普良、以皮法紐、奧古斯丁、耶柔米和別人來證明這遺傳。#

(2.)這裡就是摩利亞地那座山,亞伯拉罕曾在其上獻以撒,公羊作了以撒的贖價。#

4.他們在那裡釘他十字架,也將另外兩個罪犯與他一同釘了(第18節)“他們在那裡釘他十字架。”注意:#

(1.)基督死的是何種死;十字架的死,是流血、痛苦、羞恥、受咒詛的死。他被釘在十字架上,如同綁在壇上的祭物,又如一位為所承擔之事被固定的救主;他的耳朵釘在神的門框上,要永遠服事他。他被舉起如同銅蛇,懸在天地之間,因為我們既不配天,也不配地,並且被二者棄絕。他的雙手伸開,為要邀請並擁抱我們;他在木頭上懸掛數小時,在理智和言語完全清醒中漸漸死去,好實際將自己交為祭物。#

(2.)他死在什麼同伴中:有另外兩個人和他同釘。這兩人若不是因祭司長的請求,大概不會在那時被處決;這是要增添主耶穌的羞辱,也可能是其中一個辱罵他的原因,因為他們的死因他的緣故而加速了。若他們取他兩個門徒,與他同釘十字架,這對他倒是尊榮;但若這樣的人與他同受苦,就像他們與他同作補贖的承擔者。因此安排同受苦者是最壞的罪人,叫他擔當我們的羞辱,並顯明功勞唯獨屬於他。這極其使他受民眾藐視和憎恨;人常按整體判斷人,並不細心分辨,便會斷定他不但因與罪犯同負一軛而是罪犯,更因被放在中間而是三人中最壞的。然而這樣經上所說的話就應驗了:“他被列在罪犯之中。”他不是在壇上、在祭物中間死,也不將他的血與公牛和山羊的血混合;他乃是在罪犯中間死,將他的血與那些獻給公共公義的人之血混合。#

現在讓我們暫停片刻,以信心的眼目觀看耶穌。有何憂愁能比他的憂愁更大呢?看那本披戴榮耀的,被剝奪一切榮耀,披上羞恥;看那原是天使所讚美的,成為人的羞辱:那原在父懷中享有永恆喜樂和歡欣的,如今處於極端的痛苦和憂傷中。看他流血,看他掙扎,看他死去;看他,並愛他;愛他,併為他而活,思量我們該如何報答。

十字架上的題名;釘十字架。

約翰福音 19:19–30和合本(神版)
19彼拉多又用牌子寫了一個名號,安在十字架上,寫的是:「猶太人的王,拿撒勒人耶穌。」20有許多猶太人念這名號;因為耶穌被釘十字架的地方與城相近,並且是用希伯來、羅馬、希臘三樣文字寫的。21猶太人的祭司長就對彼拉多說:「不要寫『猶太人的王』,要寫『他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22彼拉多說:「我所寫的,我已經寫上了。」23兵丁既然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就拿他的衣服分為四分,每兵一分;又拿他的裡衣,這件裡衣原來沒有縫兒,是上下一片織成的。24他們就彼此說:「我們不要撕開,只要拈鬮,看誰得著。」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為我的裡衣拈鬮。兵丁果然做了這事。25站在耶穌十字架旁邊的,有他母親與他母親的姊妹,並革羅罷的妻子馬利亞,和抹大拉的馬利亞。26耶穌見母親和他所愛的那門徒站在旁邊,就對他母親說:「母親,看,你的兒子!」27又對那門徒說:「看,你的母親!」從此,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裡去了。28這事以後,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29有一個器皿盛滿了醋,放在那裡;他們就拿海絨蘸滿了醋,綁在牛膝草上,送到他口。30耶穌嚐了那醋,就說:「成了!」便低下頭,將靈魂交付 神了。

這裡較先前更詳細地記述了基督受死的一些顯著情形;那些渴望認識基督並他釘十字架的人,必會特別留意這些事。

I.安在他頭上方的題名。請注意,#

1.彼拉多所寫並吩咐釘在十字架頂端的銘文,聲明他被釘十字架的緣故(第19節)馬太稱之為 aitia;控告;馬可和路加稱之為 epigraphe;銘文;約翰則用適當的拉丁名稱 titlos;題名:就是“拿撒勒人耶穌,猶太人的王”。彼拉多本意是要藉此羞辱他:他既是拿撒勒人耶穌,竟自稱猶太人的王,與凱撒爭競;彼拉多也藉此向凱撒薦舉自己,說他極其維護凱撒的尊榮和利益,因為他要把一個徒有虛名的王、比喻意義上的王,當作最壞的罪犯對待。但神掌管此事,#

(1.)使之成為對主耶穌無罪的進一步見證;因為這個控告按其措辭並不包含罪行。若他們所能控告他的只是這個,他顯然沒有作什麼該死或該被捆綁的事。#

(2.)顯出他的尊榮和地位。這是耶穌,一位救主;Nazoraios,是蒙福的拿細耳人,歸神為聖;這是猶太人的王,彌賽亞君,正如巴蘭所預言、必從以色列興起的杖;他為百姓的益處而死,正如該亞法所預言。這樣,這三個惡人都為基督作了見證,雖非他們本意。#

2.對這銘文的留意(第20節)許多猶太人唸了它,不但耶路撒冷人,也有從鄉下和別國來的外人和歸信者,他們上來在節期敬拜。許多人唸了它,便隨著各人的心情,引起各種反思和猜測。基督自己原是立作記號的,一塊題名。題名被如此多人唸到有兩個原因:#

(1.)耶穌被釘十字架之處,雖在城門外,卻離城很近;這表明若在很遠的地方,他們甚至不會因好奇而被引去觀看和閱讀。認識基督的方法被帶到我們門前,是一種優勢。#

(2.)它用希伯來文、希臘文和拉丁文寫成,因而眾人都能讀;他們都懂得這些語言中的一種或另一種,猶太人一般也沒有比教養兒女讀書更用心的。它也因此更顯重要;人人都會好奇地問:那被如此鄭重地以三種最著名語言公佈的是什麼。神的聖言以希伯來文記載;哲學家的學問以希臘文記載;帝國的律法以拉丁文記載。在這三者中,基督都被宣告為王,啟示、智慧和能力的一切寶藏都藏在他裡面。神安排這話寫在當時三種最著名的語言中,藉此表明耶穌基督應當作萬國的救主,不單作猶太人的救主;也表明每一個民族都應當用自己的語言聽見救贖主奇妙的作為。希伯來文、希臘文和拉丁文,是當時世界這部分的通俗語言;所以這非但不表示(如羅馬教徒所要說的)聖經仍當保留在這三種語言中,反而教導我們,基督的知識應當用各國自己的語言;這是其適當的載體;傳遍每一國,使人能像與鄰舍交談一樣自由地與聖經交談。#

3.控告者對此所懷的不滿(第21節)他們不願寫“猶太人的王”,而要寫他自己說:“我是猶太人的王。”這裡他們顯明自己,#

(1.)對基督極其怨毒惡意。將他釘十字架還不夠,他們還要把他的名也釘十字架。為證明他們這樣惡待他有理,他們以為必須給他一個壞名聲,將他描繪成僭取他無權享有的尊榮和權柄的人。#

(2.)愚昧地嫉妒本國的榮譽。他們雖是已被征服和奴役的百姓,卻如此拘泥於名譽上的細節,以至不肯讓人說這人是他們的王。#

(3.)對彼拉多極其無禮且麻煩。他們不可能不察覺,他們已違揹他的意願強迫他定基督的罪;然而在這樣瑣細的事上,他們仍繼續糾纏他。尤其糟糕的是,他們雖控告他自稱猶太人的王,卻沒有證明,也從未聽見他說過這樣的話。#

4.審判官堅持它的決心:“我所寫的,我已經寫上了,不會為了迎合他們而更改。”#

(1.)這便羞辱了仍想發號施令的祭司長。從彼拉多說話的方式看來,他因向他們讓步而內心不安,也因他們強迫他這樣作而惱怒,故決意與他們作對;他又借這題名暗示,#

[1.]儘管他們假裝如此,他們對凱撒和凱撒政權的忠心並不真誠;若能有合他們心意的王,他們很願意有一個猶太人的王。#

[2.]像這樣卑微可鄙的王,也足以作猶太人的王;凡敢反抗羅馬權勢的人,都將有這樣的結局。#

[3.]他們控告這耶穌極不公正、極不合理,因為在他身上找不出任何過錯。#

(2.)這便尊榮了主耶穌。彼拉多堅決持守他是猶太人的王。他所寫的,是神先寫下的,所以他不能更改;因為經上如此寫著,彌賽亞君必被剪除(但以理書 9:26)。因此,這才是他受死的真正緣故:以色列的王必須死,必須這樣死。猶太人棄絕基督,不願他作他們的王時,彼拉多這個外邦人卻堅持他是王;這預先表明不久以後所發生的事:外邦人歸服彌賽亞的國度,而不信的猶太人已經反叛了這國度。#

II.在執行者之間分他的衣服(第23、24節)有四個兵丁受命執行;他們既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把十字架和其上的他豎起來,此後除了等候他在極度痛苦中斷氣以外,便無事可做了。這好比我們中間囚犯被絞死之後,他們就去分他的衣服,每人都要求均分一份;於是他們儘可能分成價值相等的四份,每個兵丁一份。但他的裡衣,或外袍,無論是斗篷或長袍,乃是一件頗為奇特之物,沒有縫兒,是從上到下織成的,他們便同意為此拈鬮。這裡要注意,#

1.他們在釘十字架以前剝去我們主耶穌衣服而加給他的羞辱。赤身露體的羞恥是隨罪而來的。因此,那為我們成為罪的,擔當了這羞恥,為要除去我們的羞辱。他被剝去衣服,使我們得以穿上白衣(啟示錄 3:18),並且使我們脫去肉體時不至於被發現是赤身的。#

2.這些兵丁為釘死基督而給自己取的工價。他們甘願為他的舊衣服做這事。沒有一件事壞到一個地步,以致找不到壞到肯為一點小利去做的人。他們大概聽說過摸他衣裳繸子所行的醫治,或指望愛慕他的人會為這些衣服出任何價錢,因而希望從他的衣服得著超過尋常的好處。#

3.他們對他那無縫裡衣所作的戲弄。我們沒有讀到他有什麼別的貴重或顯著之物,只有這個;而且並不是因其華貴,只因其樣式奇特,因為它是從上到下織成的;所以形狀上並無奇巧,反而是有意的樸素。遺傳說,他母親為他織了這衣服,並進一步說,這衣服在他孩童時便為他製成,且如以色列人在曠野的衣服一樣,並不穿舊;但這乃是毫無根據的臆想。兵丁以為撕裂它實在可惜,因為一撕便會散開,其中的一片也就無用了;所以他們要為它拈鬮。當基督在臨死的痛苦中掙扎時,他們卻歡歡喜喜地分他的戰利品。人通常借保存基督無縫的裡衣,說明所有基督徒當如何謹慎,不可用紛爭和分裂撕裂基督的教會;然而有人指出,兵丁不肯撕裂基督的衣服,並非出於對基督的尊敬,乃是因為各人都盼望完整地歸自己所有。照樣,許多人高聲反對分裂,只是要把一切財富和權力都據為己有。那些反對路德脫離羅馬教會的人,極力援引 tunica inconsutilis;無縫的裡衣;其中有些人對此看得如此重,以致被稱為 Inconsutilistæ;無縫派。#

4.此事中經文的應驗。大衛在靈裡,於詩篇 22:18 那段經文中預言了基督受難的這一具體情形。事件如此準確地應驗預言,證明:#

(1.)經文是神的話,因為它早在許久以前預告關於基督的偶然事件,事情也就照著預言成就了。#

(2.)耶穌是真彌賽亞;因為舊約中一切關於彌賽亞的預言,在他裡面都已經並仍在完全應驗。因此兵丁做了這些事。#

III.他對貧苦母親的照顧。#

1.他母親陪伴他至死(第25節)站在十字架旁邊、儘可能靠近的,有他的母親,又有他的一些親屬和朋友同她在一起。起初他們站得近,如這裡所說;但後來兵丁很可能強迫他們站在遠處,如馬太福音和馬可福音所說:或者他們自己離開了那地方。#

(1.)看這些敬虔婦人在我們主耶穌受苦時對他柔情的愛。當他的眾門徒除了約翰以外都離棄了他時,她們仍繼續侍候他。這樣,軟弱的便如大衛(撒迦利亞書 12:8):仇敵的狂怒和眼前景象的可怖,都未能使她們退卻;她們不能救他,也不能解救他,卻仍陪伴他,以表明她們的善意。有些羅馬教作家對童貞女馬利亞站在十字架旁所作的解釋,是不敬虔且褻瀆的;他們說她藉此對他為罪所作的滿足貢獻不下於他自己,因而在我們的救恩中成了共同中保和助手。#

(2.)我們很容易設想,這些貧苦婦人看見他這樣受凌辱是何等的痛苦,尤其對於蒙福的童貞女。此時西面的話應驗了:“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刺透。”(路加福音 2:35)他的折磨就是她的痛苦;他在十字架上時,她彷彿在酷刑架上;他的傷口使她的心流血;他們辱罵他的話也落在陪伴他的人身上。#

(3.)我們可以合理地讚歎神恩在這重大的試煉中扶持這些婦人的能力,尤其是童貞女馬利亞。我們沒有發現他的母親捶胸、撕發、撕裂衣服或呼喊;反而以奇妙的安靜站在十字架旁,朋友們也同她在一起。她和她們無疑是由神的能力加添力量,才有這樣的忍耐;而童貞女馬利亞無疑比其餘的人對他的復活有更充分的盼望,因此得以如此支持。我們未受試煉以前,不知道自己能忍受什麼;到受試煉時,才知道是誰說過:“我的恩典夠你用的。”#

2.他在臨死時溫柔地為母親預備。她的丈夫約瑟很可能早已去世,她的兒子耶穌一直供養她,她與他的關係一直是她的生活所賴;如今他要死了,她將如何呢?他看見她站在旁邊,知道她的憂慮和愁苦;又看見約翰站得不遠,便在他所愛的母親與所愛的門徒之間建立一種新的關係;因為他對她說:“婦人,看哪,你的兒子,你從今以後當以母親的情愛待他。”又對他說:“看哪,你的母親,你當向她盡兒子的本分。”從那時起,那永不可忘記的時刻起,那門徒就接她到自己家裡去了。這裡可見,#

(1.)基督對他親愛母親的照顧。他沒有因感受自己的痛苦而如此專注,以致忘記他的朋友;他們的一切關切都在他心上。他的母親或許因他的痛苦而如此專注,以致沒有想到自己將來如何;但他想到這事。他沒有金銀留下,也沒有不動產或動產;兵丁已經奪去他的衣服,自從攜帶錢囊的猶大自縊以後,我們再沒有聽見錢囊的事。因此,他除了藉著一位朋友中的影響力以外,無從供給母親;這正是他在這裡所作的。#

[1.]他稱她為婦人,不稱母親,並非對她有何不敬,乃是因為“母親”對於一個已經因悲傷而心如刀割的人,會是刺痛的話,正如以撒對亞伯拉罕說:“我父親。”他像一個如今不再屬於這世界、對世上最親愛之人已經死了的人說話。他從前也曾以這種看來輕忽的方式對他母親說話,乃是為預先防止並制止他所預見羅馬教會將給她的不當尊榮,彷彿她與他一同取得救贖主的尊榮。#

[2.]他指示她把約翰看作她的兒子:“看他如你的兒子,他站在那裡、在你旁邊;你要作他的母親。”這裡可見,第一,神良善的一個實例,值得我們注意,以得鼓勵。有時神從我們取去一種安慰時,會為我們興起另一種安慰,或許是在我們未曾期待之處。我們讀到教會失去別的兒女以後還要有的兒女(以賽亞書 49:21)因此,不要因一口池子幹了,便算一切都完了;因為從同一泉源,另一口池子還可以充滿。第二,孝道的一個實例,值得我們效法。基督在這裡教導兒女,要盡其所能為年老父母的安慰預備。當大衛遭難時,他照顧他的父母,併為他們尋得避難之所(撒母耳記上 22:3);大衛的子孫在這裡也是如此。兒女臨終時,若父母仍存活並需要他們的恩慈,就應按自己的能力為父母預備。#

(2.)他對所愛門徒所寄託的信任。他對約翰說:“看哪,你的母親”,就是說,我把她託付給你照料;你要作她的兒子,引導她(以賽亞書 51:18),在她年老時不可離棄她(箴言 23:22)。現在,#

[1.]這是加給約翰的尊榮,也是對他謹慎和忠誠的見證。若那無所不知的並不知道約翰愛他,他就不會立他為自己母親的監護人。受基督差遣,並受託管理他在世上的任何權益,乃是極大的尊榮。但是,#

[2.]這對於約翰會成為一項照料和一些花費;他卻欣然接受,把她接到自己家裡,並不以麻煩、費用、自己對家人的責任,或因此可能招來的惡意為辭。注意,真正愛基督、並蒙他所愛的人,必樂於有機會為他或屬他的人作任何服事。尼基弗魯斯《教會史》第2卷第3章說,童貞女馬利亞與約翰在耶路撒冷同住十一年,隨後去世。另有人說,她活著與他一同遷到以弗所。#

IV.經文在給他醋喝的事上得了應驗(第28、29節)。要注意,#

1.基督對經文所表明的何等尊重(第28節)耶穌知道到這時一切都已經成了,為要使經文應驗,就是那說到他在受苦時飲水的經文,他便說:“我渴了”,就是說,他要喝的。#

(1.)他口渴並不奇怪;我們看見他在路上口渴(第4章第6、7節),如今正到路程終點時也口渴。他經歷了這一切勞苦和奔忙,如今又在死亡的痛苦中,單因失血和極度疼痛而將斷氣,他確實有理由口渴。地獄的折磨,在那財主求一滴水涼涼舌頭的哀求中,被描繪為猛烈的乾渴。若不是基督為我們受苦,我們本應被定罪受那永遠的乾渴。#

(2.)但他抱怨此事的緣由頗令人驚訝;這是他所說唯一像是抱怨其外在痛苦的話。當他們鞭打他、用荊棘給他戴冠冕時,他沒有呼喊:“我的頭啊!”“我的背啊!”但如今他喊道:“我渴了。”因為,#

[1.]他要藉此表明他心靈的勞苦(以賽亞書 53:11)他渴慕神得榮耀、我們救贖之工得以成就,以及他所承擔之事有幸福的結局。#

[2.]他要藉此留意使經文應驗。到此為止,一切都已經成了,他也知道;因為這是他從始至終所仔細留意的事。如今他又想起一件事,正是此刻該成就的。由此顯明他是彌賽亞,因為不僅經文在他身上逐項應驗,而且他自己嚴格留意經文。由此顯明神實在與他同在;因為他所作的一切都嚴格照著神的話,留意不是廢掉,乃是成全律法和先知書。現在,第一,經文已經預言他的口渴,因此他自己說出來,因為若不這樣便不能知道,他說:“我渴了。”經上預言他的舌頭要貼在牙床上(詩篇 22:15)參孫是基督的一個顯著預表;他將非利士人堆積成堆時,自己也甚覺口渴(士師記 15:18);基督在十字架上擄掠執政的和掌權的時,也是如此。第二,經文已經預言,他口渴時人要給他醋喝(詩篇 69:21)他們在釘他十字架以前曾給他醋喝(馬太福音 27:34),但那時預言並未準確應驗,因為那不是在他口渴之時;所以他如今說“我渴了”,又再要這飲物:那時他不肯喝,如今他卻接受了。基督寧可招致侮辱,也不願看見任何預言未得應驗。這應使我們在一切試煉中滿足,因為神的旨意得以成就,神的話也得以應驗。#

2.看他的逼迫者對他所表明的是何等少的尊重(第29節)那裡放著一器皿滿了醋,大概是照著一切這類處決的慣例;或如另一些人所想,是此時特意擺設,為要羞辱基督,代替他們通常給臨死之人飲的那杯酒。他們用這醋浸滿海綿,因為他們連一個杯子也不肯給他;又把海綿放在牛膝草上,一根牛膝草的莖上,用這送到他嘴邊;hyssopo perithentes:他們在四圍插上牛膝草;這也可如此理解。或如另一些人所說,他們把它與牛膝草水調和,在他口渴時給他喝;一滴水比一口醋更能使他的舌頭涼快:然而他為我們忍受了這事。我們吃了酸葡萄,因此他的牙齒酸倒;我們喪失了一切安慰和暢快,因此這些都從他收回。當天不給他一線光,地也不給他一滴水,反倒以醋代替。#

V.他呼出靈魂時所說的臨終之言(第30節)他既受了醋,照他所看為合宜的量,便說:“成了!”說了這話,就低下頭,將靈魂交付出去。要注意,#

1.他所說的話;我們可以設想他是帶著得勝和歡欣說這話的,Tetelestai——“成了!”這是一句包含萬有、也令人安慰的話。#

(1.)“成了”,就是說,他逼迫者的惡意和仇恨如今已經作盡最壞的事;他受了他們給他的醋這最後的侮辱之後,便說:“這是最後一次;我如今要離開他們所能及之處,在那裡惡人止息攪擾。”#

(2.)“成了”,就是說,他父親關於他受苦的旨意和命令如今已經完成;那是定意的旨意,他留意使其中每一點一畫都準確應驗(使徒行傳 2:23)。他開始受苦時曾說:“父啊,願你的旨意成就”;如今他喜悅地說:“成了。”完成他的工作原是他的食物和飲料(第4章第34節);當他們給他苦膽和醋時,這食物和飲料使他得恢復。#

(3.)“成了”,就是說,一切指向彌賽亞受苦的舊約預表和預言都已成全並應驗。他說話彷彿他們既給了他醋,他就想不起舊約中在他與死亡之間尚有任何一句應驗的話沒有成就;例如,他被賣三十塊銀子、手腳被扎、衣服被分等;如今這一切既已作成,“成了”#

(4.)“成了”,就是說,禮儀律已經廢去,其約束力已經終止。實體如今已經來到,一切影兒都已除掉。就在此時幔子裂開了,中間隔斷的牆拆毀了,就是那記在規條上、廢掉冤仇的律法(以弗所書 2:14、15)。摩西制度廢除了,為要給更美的指望讓路。#

(5.)“成了”,就是說,罪已經終止,過犯已經結束,因帶來永遠的義。這似乎是指但以理書 9:24。神的羔羊已經獻上,除去世人的罪,這事已經成了(希伯來書 9:26)#

(6.)“成了”,就是說,他的受苦如今已經結束,心靈的和身體的都結束了。風暴已經過去,最壞的已經過去;他一切的疼痛和痛苦都到了終局,他正要進入樂園,進入那擺在他面前的喜樂。凡為基督並與基督一同受苦的人,都當以此安慰自己:再過不多時,他們也要說:“成了。”#

(7.)“成了”,就是說,他的生命如今已經結束,他正要呼出最後一口氣,如今他不再在這世界上(第17章第11節)。這如同蒙福的保羅所說的話(提摩太後書 4:7)“我已經跑盡了當跑的路程”;我的賽程跑完了,我的沙漏盡了,mene, mene:數算並結束了。我們眾人不久都必須走到這一步。#

(8.)“成了”,就是說,人救贖和得救的工作如今已經完成,至少所承擔之事最艱難的部分已經過去;已經完全滿足神的公義,已經給撒但的權勢以致命一擊,已經開啟一個永遠流流不盡的恩典泉源,已經奠定一個永不失敗的平安和幸福根基。基督如今已經完成他的工作(第17章第4節)。因為至於神,他的作為完全;他說,我既開始,也必作成到底。如同在救贖的買贖上,也在救贖的應用上,那在你們心裡動了善工的必成全這工;神的奧秘必然成全。#

2.他所作的事:他低下頭,將靈魂交付出去。他死是出於自願;因為他不只是祭物,也是祭司和獻祭者;而 animus offerentis:獻祭者的心意,在祭中乃是一切。基督在受苦中顯明他的旨意,我們便是因這旨意得以成聖。#

(1.)他將靈魂交付出去。他的生命不是被強行奪去,乃是自由交出。他曾說:“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藉此表明這行動的意向:“我舍自己作多人的贖價”;照樣,他確實交出他的靈魂,在父手中付清赦免和生命的代價。“父啊,願你榮耀你的名。”#

(2.)他低下頭。被釘十字架的人臨死時,會仰起頭來喘氣,直到斷了氣才垂下頭;但基督為表明自己主動赴死,先低下頭,彷彿安頓自己要睡去。神將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放在這大祭物的頭上;有人認為,他這樣低頭,是要表明他感受到壓在身上的重擔(見詩篇 38:4;40:12)他低頭顯明他順服父的旨意,順服至死。他預備自己面對死亡的工作,正如雅各把腳收在床上,然後將靈魂交付出去。#

釘十字架。

約翰福音 19:31–37和合本(神版)
31猶太人因這日是預備日,又因那安息日是個大日,就求彼拉多叫人打斷他們的腿,把他們拿去,免得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32於是兵丁來,把頭一個人的腿,並與耶穌同釘第二個人的腿,都打斷了。33只是來到耶穌那裡,見他已經死了,就不打斷他的腿。34惟有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35看見這事的那人就作見證—他的見證也是真的,並且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叫你們也可以信。36這些事成了,為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37經上又有一句說:「他們要仰望自己所扎的人。」

這段關於基督死後肋旁被扎的記載,只有這位福音書作者記下。

I.要注意猶太人的迷信,這事正是由此引起的(第31節)因為這是安息日的預備日,而那安息日又因落在逾越節的一週之內,是個大日,他們為要表明對安息日的尊重,不願屍首當安息日留在十字架上,便求彼拉多打斷他們的腿;這會使他們必定死亡,卻是殘酷的結束;隨後把他們取下來埋葬,使人看不見。這裡要注意,#

1.他們願意被人認為對將臨的安息日所懷的重視,因為那是除酵節的日子之一,並且(有人計算)是獻初熟果子的日子。每一個安息日都是聖日和美日,但這一個是大日,megale hemera:大日。逾越節的安息日是大日;聖餐日、晚餐日、領聖餐日是大日,人對這些日子應當有超乎尋常的預備,好叫這些日子對我們實在成為大日,如同天上的日子。#

2.他們以為若屍首留在十字架上懸掛,便會加給那日的羞辱。屍首在任何時候都不可留在外面(申命記 21:23);然而在這事上,若不是特別的日子,猶太人原會容讓羅馬人的慣例實行;又因那時各方有許多外地人到耶路撒冷,這會使他們感到冒犯。他們也難以忍受看見基督釘十字架的身體,因為他們的良心若非完全麻木,當憤怒稍稍過去,就會責備他們。#

3.他們向彼拉多所求的,是叫這些如今已如同死了的人快快結束;不是用勒死或斬首,那本會是憐憫地使他們趕快脫離苦楚,如同法國人所稱對受車輪刑者施行的 coup de grace,即憐憫的一擊;而是打斷他們的腿,使他們在最劇烈的痛苦中死去。注意,#

(1.)惡人的憐憫也是殘忍。#

(2.)假冒為善者假裝的聖潔是可憎的。這些猶太人願意被人認為極尊重安息日,卻不尊重公平和公義;他們把一個無辜而卓越的人送上十字架,並不覺得良心不安,卻為讓一具屍體留在十字架上而躊躇。#

II.對同他釘十字架的兩個強盜的處置(第32節)彼拉多仍在討好猶太人,便照他們所求下令;兵丁毫不受憐憫之心的感動,來了便打斷兩個強盜的腿,這無疑迫使他們發出可怕的哀號,使他們照尼祿嗜血的性情而死,也就是使他們親身感覺自己正在死。其中一個強盜是悔改的,已經從基督領受保證,不久必與他同在樂園;然而他仍在與另一個強盜同樣的痛苦和悽慘中死去,因為萬事臨到眾人都是一樣。許多人雖在死時遭受捆綁,且在心靈的痛苦中死去,卻仍往天上去。臨死痛苦的極處,不能攔阻聖潔靈魂在死亡那邊所等候他們的活潑安慰。基督死了,往樂園去,卻指定一隊護衛引他到那裡。這就是往天上去的次序:基督是初熟的果子和先鋒,隨後是屬基督的人。#

III.為試驗基督是否已死所作的查驗,以及如何使這事毫無疑問。#

1.他們以為他已經死了,因此沒有打斷他的腿(第33節)。這裡要注意,#

(1.)耶穌比通常被釘十字架的人死得更快。他身體的構造也許異常精細柔弱,因疼痛更快受摧殘;或更確切說,是要顯明他自己舍下生命,他手雖被釘,也能隨己意而死。雖然他降服於死亡,卻不是被死亡征服。#

(2.)他的仇敵確信他實在死了。站在旁邊看處決是否徹底完成的猶太人,若不確信他已脫離這種殘酷所能及的範圍,決不會省略這一步。#

(3.)人心中雖有許多籌算,耶和華的旨意總要立定。他們本完全打算打斷他的腿,但神的旨意另有安排;看這計劃如何被阻止。#

2.因他們要確信他死了,便作了這樣一種使事情毫無爭議的試驗。一個兵拿槍扎他的肋旁,目標是他的心,隨即有血和水流出來(第34節)#

(1.)那兵藉此原是要判定他是否已死,並要用他肋旁這尊榮的傷口,取代他們施於另兩人的可恥處死方式。遺傳說這兵名叫朗基努斯,且他眼睛有些疾病,因有幾滴從基督肋旁流出的血落在眼上,立即得醫治;若這故事有可靠根據,倒頗具意義。#

(2.)但神在此還有更深一層的旨意,就是,#

[1.]為要給他實在死了提供證據,以證明他的復活。若他只是在昏迷或暈厥中,他的復活就是虛假的;但藉著這個試驗,他確實死了,因為這槍刺破了生命最根本的泉源;按自然的一切律法和進程,人身若受了這樣傷及內臟的創傷,又有如此的流出,是不可能存活的。#

[2.]為要說明他死亡的目的。其中有許多奧秘;這事被鄭重地作見證(第35節),表明其中有些神蹟,就是血和水從同一個傷口分別清楚地流出;至少這具有極深的意義。這位使徒把它作為極其重大的事提及(約翰一書 5:6、8)#

第一,他肋旁的開啟具有意義。當我們要表明自己的真誠時,便願我們的心有一扇窗,使其中的思想和意念能向眾人顯明。你可以透過開在基督肋旁的這扇窗看進他的心,見那裡有熾熱的愛,愛堅強如死;又見我們的名字寫在那裡。有人把這看作暗指亞當在無罪狀態時肋旁的開啟。當基督這末後的亞當在十字架上陷入沉睡時,他的肋旁便被開啟,他的教會便從其中取出,是他娶來歸給自己的(見以弗所書 5:30、32)。我們虔敬的詩人喬治·赫伯特先生,在題為《袋子》的詩中,極為感人地描寫我們的救主在肋旁被扎時,如此向門徒說:

第二,從其中流出的血和水具有意義。

1.它們表明所有信徒借基督所領受的兩大恩惠:稱義和成聖;血是為赦免,水是為重生;血是為贖罪,水是為潔淨。血和水在律法之下常被使用。所沾染的罪咎必須借血贖除;所沾染的汙穢必須借潔淨之水除去。這二者必須常常相隨。你們已經成聖,已經稱義(哥林多前書 6:11)基督已經把二者結合,我們不可設想將它們分開。二者都從我們救贖主被刺的肋旁流出。我們藉著釘十字架的基督,既得稱義所需的功勞,也得成聖所需的聖靈和恩典;我們對後者的需要並不亞於對前者的需要(哥林多前書 1:30)#

2.它們表明洗禮和主的晚餐兩大禮儀,這些恩惠藉此向信徒表明、印證並施行;二者的設立和功效都歸於基督。不是洗禮池裡的水會成為我們重生的洗,而是基督肋旁流出的水;不是葡萄的血會使良心平安、使心靈暢快,而是基督肋旁流出的血。如今磐石被擊打了(哥林多前書 10:4),如今泉源開了(撒迦利亞書 13:1),如今救恩的井挖成了(以賽亞書 12:3)。這裡有河,這河的支流使我們神的城歡喜。#

IV.對這事真實性的見證,乃由一個目擊者所作(第35節),就是這位福音書作者本人。要注意,#

1.他作為這些事實的見證人是何等合格。#

(1.)他所作見證的是他親眼所見;並非道聽途說,也不只是自己的猜測,乃是此事的目擊者;這是我們所看見、所觀看過的(約翰一書 1:1;彼得後書 1:16),並完全明白的(路加福音 1:3)#

(2.)他忠實地見證自己所見的;作為一個忠實的見證人,他不但說真話,也說全部的真話;不僅口頭作見證,也把它寫下留在記錄中,in perpetuam rei memoriam:作永遠的記念。#

(3.)他的見證無疑是真的;因為他不只是按自己親身的知識和觀察寫作,也按那引導人進入一切真理之真理的靈的默示寫作。#

(4.)他自己對所寫之事有完全把握,並非勸別人相信自己也不信的事:“他知道自己所說的是真的。”#

(5.)因此他見證這些事,是要使我們相信;他記下這些事,不只是為了自己的滿足或供朋友私下使用,乃是向世界公開;不是為了滿足好奇的人或娛樂聰明的人,乃是要吸引人相信福音,以致他們得永遠的福樂。#

2.他在這個具體事例中所表明的何等謹慎。為使我們確實知道基督之死的真實,他看見他的心血、他的生命之血流出;又看見從他肋旁流出的血和水,表明他之死流給我們的恩惠。願這使軟弱基督徒的懼怕止息,並鼓勵他們的盼望;罪孽不會成為他們的毀滅,因為從基督被刺的肋旁既流出水,也流出血,為要使他們稱義,也使他們成聖。若你問:“我們怎能確信此事?”你可以確信,因為看見這事的人已經作了見證。#

V.這一切中經文的應驗(第36節)為要應驗經文,從而既保全舊約的尊榮,又證實新約的真理。這裡同時有兩件事:#

1.經文應驗在他的腿沒有被打斷;其中那話得以應驗:他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

(1.)這確實是向所有義人所作的應許,但主要是指著義者耶穌基督(詩篇 34:20)“他保全他一身的骨頭,連一根也不折斷。”大衛又在靈裡說:“我的骨頭都要說:耶和華啊,誰能像你呢?”(詩篇 35:10)#

(2.)逾越節的羊羔也預表了這事,此處似乎特別指著它說(出埃及記 12:46)“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又重複說(民數記 9:12)“一點不可留到早晨;羊羔的骨頭一根也不可折斷。”立法者的旨意是這律法的理由,但本體必須與預表相應。基督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已經被殺獻祭了(哥林多前書 5:7)。他是神的羔羊(第1章第29節),並且作為真正的逾越節,他的骨頭得以保全,沒有折斷。這命令是在他死後論到他的骨頭所賜下的,如同論到約瑟的骨頭一樣(希伯來書 11:22)#

(3.)其中有其意義;身體的力量在於骨頭。希伯來文“骨頭”一詞含有力量之意,因此基督的一根骨頭也不可折斷,以表明他雖因軟弱被釘十字架,他拯救的能力卻絲毫沒有折斷。罪折斷我們的骨頭,正如它折斷大衛的骨頭(詩篇 51:8);但它沒有折斷基督的骨頭;他在重擔之下站立堅定,大有能力施行拯救。#

2.經文應驗在他的肋旁被扎(第37節)“他們必仰望我,就是他們所扎的。”經上如此記著(撒迦利亞書 12:10)。在那裡,那位澆灌恩典之靈、且必是聖先知之神的主說:“他們必仰望我”;這裡將此應用於基督:“他們必仰望他。”#

(1.)這裡暗示彌賽亞必被扎;這事比他的手腳被扎得著更完全的應驗:他被大衛家和耶路撒冷的居民所扎,在他朋友的家中受傷,正如接著所說的(撒迦利亞書 13:6)#

(2.)經上應許,當聖靈澆灌下來時,他們必仰望他而哀哭。這在那些出賣他、殺害他的人中有許多扎心、信了他的時候,已經部分應驗;在憐憫中,當以色列全家都得救時,這事還要進一步應驗;在忿怒中,那些堅持不信的人必看見他們所扎的主,並且因他哀哭(啟示錄 1:7)。但這也適用於我們眾人。我們都犯了扎主耶穌的罪,都當以相稱的情感仰望他。#

基督的安葬。

約翰福音 19:38–42和合本(神版)
38這些事以後,有亞利馬太人約瑟,是耶穌的門徒,只因怕猶太人,就暗暗地作門徒。他來求彼拉多,要把耶穌的身體領去。彼拉多允准,他就把耶穌的身體領去了。39又有尼哥德慕,就是先前夜裡去見耶穌的,帶著沒藥和沉香約有一百斤前來。40他們就照猶太人殯葬的規矩,把耶穌的身體用細麻布加上香料裹好了。41在耶穌釘十字架的地方有一個園子,園子裡有一座新墳墓,是從來沒有葬過人的。42只因是猶太人的預備日,又因那墳墓近,他們就把耶穌安放在那裡。

這裡記載我們主耶穌蒙福的身體被安葬。人通常帶著好奇觀看大人物隆重的葬禮;又帶著關切參加至親好友淒涼的葬禮。來觀看一場非同尋常的葬禮;從未有過這樣的!來觀看一種戰勝墳墓、並將墳墓埋葬的安葬,一種使墳墓增美、為所有信徒使它柔和的安葬。我們如今要轉過身來,看這大異象。這裡有,

I.身體被求得(第38節)這是藉著拉馬或亞利馬太的約瑟的地位辦成的;新約全部的記載中,除各福音書作者所敘述的基督安葬之事外,沒有提到他,在那事中他是主要參與者。注意,#

1.這約瑟的品格。他是匿名的基督門徒:暗中作門徒,是基督的朋友,卻不願讓人知道他是。他作基督的門徒乃是他的尊榮;有些這樣的人自己是大人物,又不可避免地與惡人相連。但他如此隱秘卻是他的軟弱;當他本應在人前承認基督,縱使因此失去他的職位,也該如此。門徒應當公開承認自己,然而基督也許有許多真誠卻暗中作門徒的人;總比完全不作門徒好,尤其若像這裡的約瑟一樣,愈發剛強。有些人在較小的試煉中膽怯,在更大的試煉中卻非常勇敢;這裡的約瑟正是如此。他因怕猶太人而隱藏自己對基督的愛,惟恐他們把他趕出會堂,至少趕出公會;這已是他們所能做的一切。他大膽地去見巡撫彼拉多,卻害怕猶太人。那些只能譴責、辱罵、喧嚷之人的無能惡意,有時連智慧善良的人也覺得比人所想的更可怕。#

2.他在此事上所盡的本分。他因自己的地位可以接近彼拉多,就求准許他處置這身體。他的母親和親屬既無膽量也無門路去辦這樣的事。他的門徒已經離去;若無人出面,猶太人或兵丁就會把他和強盜一同埋葬;因此神興起這位尊貴的人介入此事,使經文得以應驗,並維持他即將復活所當有的體面。注意,當神有工作要作時,他能找出適合作這工作的人,並使他們有勇氣去作。要把這看作基督降卑的一例:他的死屍任憑一個異教審判官處置,必須求得才能安葬;又約瑟未曾求得巡撫許可,便不取基督的身體;因為在涉及官長權柄的事上,我們必須常尊重那權柄,並和平地順服它。#

II.香料預備好了(第39節)這是由尼哥底母辦的,他是另一位有身份、居於公開職位的人。他帶來沒藥和沉香的混合物;有人認為是苦味的材料,為要保存身體;有人認為是芬芳的材料,為要使身體馨香。這裡有:#

1.尼哥底母的品格,與約瑟很相同;他是基督暗中的朋友,雖不是常常跟從他的人。他起初夜裡來見耶穌,如今卻公開承認他,正如先前在第7章第50、51節所作的。起初如壓傷的蘆葦的恩典,後來可以成為堅固的香柏樹;戰兢的羊羔也可以勇敢如獅子(見羅馬書 14:4)約瑟和尼哥底母這樣有門路的人沒有更早出現,求彼拉多不要定基督的罪,尤其看見彼拉多如此不願這樣做,實在令人驚訝。求他的生命原是比求他的身體更高貴的服事。但基督不願他的朋友在他的時辰到了時設法阻止他的死。當逼迫他的人推進經文的應驗時,跟從他的人不可攔阻它。#

2.尼哥底母的善意,頗為可觀,雖性質不同。約瑟用他的門路服事基督,尼哥底母用他的錢財服事基督。他們大概彼此商定,一個去求得許可時,另一個就預備香料;這是為趕快,因為時間很緊。但他們為何為基督的死屍這樣忙碌呢?#

(1.)有人以為從中可看見他們信心的軟弱。若堅信基督第三日復活,就可省下這番勞心費財,也比一切香料更蒙悅納。那些墳墓是長久家鄉的身體,誠然需要相稱的裝殮;但對於一位如同旅客、只不過轉進墳墓停留一兩夜的人,何需這樣裝飾墳墓呢?#

(2.)然而,我們從中可以清楚看見他們愛的力量。這表明他們何等珍視他的人和教訓,並且十字架的羞辱沒有減少這種珍視。那些曾極力褻瀆他的冠冕、使他的尊榮落在塵土中的人,或許已經看出他們所謀劃的是虛妄的;因為神既在他的受苦中尊榮了他,人也尊榮他,甚至是大人物。他們不僅以慈愛的敬意將他的身體交託給地土,也表現了獻給大人物的尊榮。這事他們可以作,同時相信並盼望他的復活;不但如此,他們可以在信靠並期待此事中這樣作。既然神定意尊榮這身體,他們就要將尊榮歸給它。然而,我們必須按著眼前的日子和機會盡本分,至於神按自己的方式和時候成就他的應許,則交託給他。#

III.身體預備妥當(第40節)他們將它帶到附近的一所房子,洗去血汙和塵土後,就極妥當地用細麻布裹好身體,並加上香料;這些香料大概融成膏,照猶太人安葬或防腐的規矩(如哈蒙德博士所說),正如我們處理死屍一樣。#

1.人照料了基督的身體:它被細麻布裹好。在屬於我們的衣服中,基督連裹屍布也穿上了,為要使它們對我們容易,並使我們能夠稱它們為婚禮的衣服。他們用香料裹這身體;因為他的衣服,連裹屍布在內,都從象牙宮中散發沒藥和沉香的香氣:即這裡所提到的香料(詩篇 45:8);而那從磐石中鑿出的墳墓,對基督而言就是一座象牙宮。死屍和墳墓是臭穢可憎的;所以罪被比作死亡的身體和敞開的墳墓;但基督的祭既在神面前成為馨香之氣,就除去了我們的汙穢。若有信心察覺其中芬芳的香氣,沒有什麼膏油或香料能像我們救贖主的墳墓一樣使心喜樂。#

2.效法這個榜樣,我們應當顧念基督徒的遺體;不是把他們的遺物供在神龕中敬拜,絕不是,即使是最顯著的聖徒和殉道者的遺物也不是如此(對基督自己的遺體也沒有作這樣的事),卻要謹慎地安放它們,使塵土歸於塵土,如同相信聖徒的遺體仍與基督聯合,並在末日預定得著榮耀和不朽的人。聖徒的復活乃因基督的復活而成;因此安葬他們時,我們應當仰望基督的安葬,因為他雖死了,仍這樣說:“死人要復活。”(以賽亞書 26:19)安葬我們的死人時,我們無須在每一細節上仿效基督的安葬,好像我們必須用細麻布安葬、葬在園中、並像他那樣防腐;但他按猶太人的方式被安葬,教導我們在這類事上應當遵從所住之地的習俗,惟有那些帶迷信性質的除外。#

IV.墳墓選定了,在一個屬於亞利馬太的約瑟的園子裡,離他被釘十字架的地方很近。那裡有一座墳墓,或墓穴,是預備給首次使用的,卻還未使用。注意,#

1.基督被葬在城外,因為猶太人的習慣是把人葬在城外,不在城中,更不在會堂中;有些人以為這比我們安葬的方式更好:但那時有一個特殊理由,如今不再存在,因為觸摸墳墓會沾染禮儀上的汙穢;但如今基督的復活已經改變墳墓的性質,併為所有信徒除去了它的汙穢,我們無須與它保持如此遠的距離;把死者的會眾安置在教堂墓園中,環繞著教堂內活人的會眾,也並非不能有好的用途,因為他們也是正在死去的人,而我們雖在生命之中,卻在死亡之中。那些不以迷信、卻憑信心探訪聖墓的人,必須離開這世界的喧囂。#

2.基督被葬在園中。注意,#

(1.)約瑟的墳墓在他的園中;他這樣安排,使它成為一個提醒,#

[1.]在他活著時提醒他自己;當他享受園子的樂趣、收取園中的出產時,讓他想到死亡,並被激勵預備迎接死亡。園子是默想的合宜之處,園中的墳墓可以給我們提供合宜的默想題目;在享樂之中,我們本不願接受這樣的題目。#

[2.]在他去世後提醒他的繼承人和後人。熟悉我們父親墳墓所在之處是好的;或許我們若使他們的墳墓更為熟悉,就會使自己的墳墓少些可怕。#

(2.)基督的身體被安放在園中的墳墓裡。死亡和墳墓最初是在伊甸園中得了權勢,如今也在園中被征服、解除武裝並得勝。基督在園中開始受難,也要從園中復活,開始他的升高。基督像一粒麥子落在地裡(第12章第24節),所以被播種在園中、種子之間,因為他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以賽亞書 26:19)。他是園中的泉源(雅歌 4:15)#

3.他被葬在一座新墳墓中。這是如此安排:#

(1.)為尊榮基督;他不是普通人,因此不可與普通的塵土混雜。那從童貞女腹中出生的,必須從童貞女墓中復活。#

(2.)為證實他復活的真實性,免得有人說如今復活的不是他,而是另一個人,當時有許多聖徒的身體復活;或說他是藉著別人的能力復活,如同那因觸著以利沙骸骨而復活的人,而不是藉著自己的能力。那位使萬物更新的主,已經為我們更新了墳墓。#

V.葬禮舉行了(第42節)他們把耶穌安放在那裡,就是耶穌的死屍。有人以為稱這死屍為耶穌,暗示神性與人性的不可分離的聯合。即使這死屍也是耶穌:一位救主,因為他的死就是我們的生命;耶穌仍是一樣(希伯來書 13:8)。他們因這是預備日,就把他安放在那裡。#

1.注意這裡猶太人對安息日和預備日所表示的尊重。在逾越節的安息日之前,他們有莊嚴的預備日。這日子被那些自稱為教會的祭司長守得很壞,卻被那些被指為對教會有危險的基督門徒守得很好;常常也是如此。#

(1.)他們不願把葬禮推遲到安息日,因為安息日應當是聖潔安息和喜樂的日子,與葬禮的事務和哀傷並不相宜。#

(2.)他們也不願在安息日預備日拖得太晚。安息日前一晚所要作的事,應當妥為安排,既不可侵佔安息日的時間,也不可使我們不適合安息日的工作。#

2.注意他們利用了附近墳墓的便利;他們所使用的墳墓近在手邊。或許他們若有時間,就會把他帶到伯大尼,葬在那裡的朋友中間。我確信,他比猶大任何一位君王都更有資格葬在大衛子孫首要的墳墓中;但事情如此安排,使他被安放在近在手邊的墳墓中,#

(1.)因為他只要在那裡停留一會兒,如同在客棧中,所以取了第一個可用的。#

(2.)因為這是一座新墳墓。預備它的人幾乎沒有想到誰會首先使用它;但神的智慧遠超過我們的智慧,他隨自己的旨意使用我們和我們一切所有的。#

(3.)這藉此教導我們不必過於講究安葬的地點。樹倒在哪裡,何不就躺在那裡呢?因為基督被葬在最近的墳墓中。先祖渴望被帶到迦南安葬,是信靠迦南的應許所引導的;但如今那應許已被一個更美的應許取代,這種掛慮也就過去了。#

這樣,耶穌的身體沒有排場,也沒有隆重儀式,就被安放在冰冷寂靜的墳墓中。這裡躺著我們的中保,因我們的債務被拘禁;因此若他獲釋,他的釋放也就是我們的釋放。這裡是公義的日頭暫時落下,要在更大的榮耀中再次升起,並且不再落下。這裡躺著一位看似被死亡擄掠的,實際上卻是勝過死亡的得勝者;因為死亡本身在此被殺,墳墓被征服。感謝神,他賜給我們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