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約翰福音 3

本章記述:一、基督與法利賽人尼哥底母論及福音的大奧秘;他在此私下教導他(第1–21節)。二、施洗約翰因基督來到他所在之處的鄰近地方,與門徒論及基督(第22–36節);他在其中坦然忠實地將自己所有的尊榮和利益都讓與基督。

基督與尼哥底母的會晤。

約翰福音 3:1–21和合本(神版)
1有一個法利賽人,名叫尼哥德慕,是猶太人的官。2這人夜裡來見耶穌,說:「拉比,我們知道你是由 神那裡來作師傅的;因為你所行的神蹟,若沒有 神同在,無人能行。」3耶穌回答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 神的國。」4尼哥德慕說:「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5耶穌說:「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人若不是從水和聖靈生的,就不能進 神的國。6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7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8風隨著意思吹,你聽見風的響聲,卻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9尼哥德慕問他說:「怎能有這事呢?」10耶穌回答說:「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還不明白這事嗎?11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12我對你們說地上的事,你們尚且不信,若說天上的事,如何能信呢?13除了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子,沒有人升過天。14摩西在曠野怎樣舉蛇,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15叫一切信他的都得永生。16「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17因為 神差他的兒子降世,不是要定世人的罪,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18信他的人,不被定罪;不信的人,罪已經定了,因為他不信 神獨生子的名。19光來到世間,世人因自己的行為是惡的,不愛光,倒愛黑暗,定他們的罪就是在此。20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的行為受責備。21但行真理的必來就光,要顯明他所行的是靠 神而行。」

我們在前一章的末了看見,在耶路撒冷歸向基督的人很少;然而這裡卻有一個,並且是個重要的人。即便只是為一人的靈魂得救,走很遠的路也是值得的。請注意,

一、這尼哥底母是誰。被召的有能力、有尊貴的人不多;但也有一些,這裡就有一位。作官的或法利賽人的不多;然而也有。

1.這人是法利賽人,受過學問的訓練,是個學者。不可說基督所有的跟從者都是無學無知之人。法利賽人的原則以及他們派別特有之處,與基督教的精神正相反;然而也有一些人,連那些高傲的意念也被攻破,歸服基督。基督的恩典能制伏最大的反對。#

2.他是猶太人的官,是大公會的一員,是議員,是樞密顧問,是在耶路撒冷有權柄的人。情形雖壞,仍有一些官長心意端正;但因反對他們的勢力太強,他們所能行的善很少。他們被多數人壓制,又與敗壞的人同負一軛,以致他們所願意行的善不能行;然而尼哥底母仍留在自己的職位上,在不能行自己所願行之事時,便盡己所能而行。#

二、他鄭重地來見我們主耶穌基督(第2節)。請看,

1.他何時來:他夜裡來見耶穌。請注意,#

(1.)他私下、專程地來見基督,並不以聽他的公開講論為滿足。他決定單獨與他交談,好可以自由地同他說話。我們若就自己靈魂的事與有技巧、忠信的傳道人親自交談,於我們大有益處(瑪拉基書 2:7)#

(2.)他夜裡來見,或可看作:#

[1.]一種謹慎與審慎的行為。基督整日從事公開的工作,他不願那時打斷他,也不指望他那時接待自己,乃是察看基督的時刻,待他閒暇時才來見他。注意,為我們自己和自己家庭的私利,必須讓位給公共的益處。較大的善必須優先於較小的善。基督有許多仇敵,因此尼哥底母隱姓埋名地來見他,恐怕大祭司若知道了,便越發向基督惱怒。#

[2.]一種熱心與積極的行為。尼哥底母是個忙碌的人,整日不能抽出時間來訪問基督;因此,他寧可從晚間的消遣或夜裡的安息中抽出時間,也不願不與基督交談。別人睡覺的時候,他像大衛藉著默想一樣求得知識(詩篇 63:6;119:148)這很可能就是他看見基督神蹟之後的次夜;他不願忽略追隨自己確信的第一個機會。他不知道基督不久是否會離開這城,也不知道在此和另一個節期之間會發生什麼事,因此不願失去時間。夜間他與基督的交談會更自由,也較少受打擾。這些乃是基督徒之夜:比阿提卡之夜更有教益的基督徒之夜。又或,#

[3.]一種懼怕和怯懦的行為。他害怕或羞於被人看見與基督同在,所以夜裡而來。當宗教不合時尚時,有許多尼哥底母派的人,尤其在官長中;他們對基督和他的宗教有較好的情感,卻不願讓人知道他們有這樣的情感。但請注意,第一,雖然他夜裡而來,基督仍歡迎他,接納他的真誠,赦免他的軟弱;基督顧念他的性情,或許是膽怯的,也顧念他因自己的地位和職任所受的試探;藉此教導他的傳道人要向眾人作眾人,並要鼓勵雖是軟弱的善的開端。保羅私下向有名望的人講道(加拉太書 2:2)第二,雖然他現在夜裡而來,後來有機會時,他卻公開承認基督(第7章第50節;第19章第39節)。起初不過是一粒芥菜種的恩典,可以長成大樹。#

2.他所說的話。他來並不是要同基督談政治和國事(雖說他是官長),乃是談自己靈魂及其救恩的事;並且不繞圈子,立刻切入正題。他稱基督為拉比,意即大人物(見以賽亞書 19:20);他必差遣一位救主,就是一位大能的救主;原文乃是救主和拉比。有些人尊重基督,並且以尊榮的心思想、談論他,是有盼望的。他告訴基督自己達到何等地步:我們知道你是師傅。請注意,#

(1.)他對基督的斷言:你是由神那裡來作師傅的;不像其他師傅那樣由人教育或按立,乃有神聖的默示和權柄所支持。那將要作至高統治者的,先來作師傅;因為他要用理性統治,不用嚴酷;借真理的權能,不借刀劍。世界陷在無知和錯誤中;猶太人的教師敗壞,使他們走錯了路:耶和華該作工的時候到了。他從神而來作師傅:從神而來,因神是憐憫之父,憐憫一個黑暗、受迷惑的世界;從神而來,因神是眾光之父、真理之源,一切我們可以託付靈魂的光明與真理皆出於他。#

(2.)他對此的確信:我們知道,不只是我,別人也知道;事情既如此明顯、自明,他便以此為當然。也許他知道,在與他交往的法利賽人和官長中有好些人同有這種確信,卻沒有恩典承認它。或者可以認為,他用複數說“我們知道”,是因為他帶著一個或多個朋友和學生來受基督教導,知道這些事與大家都有關係。“夫子,”他說,“我們來是願受教,願作你的學生,因為我們完全確信你是神聖的教師。”#

(3.)這確信的根據:若不是神同在,無人能行你所行的這些神蹟。在此,#

[1.]我們得以確信基督神蹟的真實性,它們並非偽造。這裡的尼哥底母是個明辨、通達、好問的人,有一切可以想見的理由和機會來查驗這些神蹟;他完全確信它們是真神蹟,以致受其感動,違背自己的利益和本階層敵視基督的潮流而來。#

[2.]我們受到指引,應當從基督的神蹟得出何種結論:所以我們當接受他為從神而來的教師。他的神蹟就是他的憑據。自然的秩序只有藉自然之神的能力才能改變;我們確信他是真理和良善的神,絕不會給謊言或欺騙蓋印。#

三、由此而有的基督與尼哥底母之間的談論,或者說,是基督向他所講的道;其內容也許是基督公開講道的摘要(第11、12節)。我們的救主在這裡談到四件事:

1.關於重生或新生的必要與性質(第3–8節)。現在我們必須從這方面來考慮,#

(1.)這如何恰當地回答了尼哥底母的來訪。耶穌回答說(第3節)。這回答或是,#

[1.]責備他看見尼哥底母的來訪中所欠缺的。僅僅讚歎基督的神蹟、承認他的使命,並不夠;他必須重生。顯然,他期待天國,就是不久要顯現的彌賽亞國度。他及早察覺那日的曙光;並且依照猶太人通常的觀念,期待它以外在的威嚴和權勢顯現。他毫不懷疑這行神蹟的耶穌,不是彌賽亞就是他的先知;所以向他獻殷勤,恭維他,盼望為自己確保在那國度的福益中有一分。但基督告訴他,若他的靈、原則和性情沒有發生相當於新生的改變,他就不能從國家狀況的改變得到任何益處。尼哥底母夜裡而來:“但這不行,”基督說。他的宗教必須在人前承認;哈蒙德博士如此說。又或,#

[2.]回答他看見尼哥底母來訪所意欲求得的。當尼哥底母承認基督是從神而來的教師,是受託從天上帶來特別啟示的一位,他顯然表明自己願意知道這啟示是什麼,並預備接受它;基督便將它宣告出來。#

(2.)我們主耶穌怎樣正面而強烈地斷言這事: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這可讀作:我這阿們、阿們,宣告此事;即“我這忠信真實的見證者”。事情已經不可撤回地定準: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見神的國。“我告訴你,雖說你是法利賽人,雖說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請注意,#

[1.]所要求的是什麼:重生;即第一,我們必須過一種新生活。出生是生命的開始;重生就是重新開始,如同那些至今生活得很不對,或沒有什麼目的的人。我們不可想把舊建築修補起來,乃須從根基重新開始。第二,我們必須有新的性情、新的原則、新的情感、新的目標。我們必須生為 anothen,這個詞既意為 denuo;再一次,也意為 desuper;從上頭。#

1.我們必須重新出生;該詞在加拉太書 4:9 中如此使用,也意為 ab initio:從起初,如路加福音 1:3。因我們的第一次出生,我們是敗壞的,在罪孽中成形;所以必須經歷第二次出生;我們的靈魂必須重新被塑造並賦予生命。#

2.我們必須從上頭生;福音書作者在第3章第31節、第19章第11節如此使用此詞,我認為這裡特別意指這個意思,卻不排除另一個意思;因為從上頭生就包含重新出生。但這新生的源頭在天上(第1章第13節),其趨向也在天上:它是生入一種神聖屬天的生命,一種與神和上面世界相交的生命;為此,便是有分於神聖的性情,帶著屬天者的形象。#

[2.]此事不可少的必要性:“人若不重生”(任何有分於人性,因而有分於其敗壞的人),“就不能見神的國”,即在恩典中開始、在榮耀中完全的彌賽亞國度。我們若不從上頭生,就不能見這國。即第一,我們不能明白其性質。有關神國之事的性質(尼哥底母希望受教的事)是這樣:靈魂必須被重新塑造、重新模鑄,屬血氣的人必須成為屬靈的人,才能領受並明白它們(哥林多前書 2:14)。第二,我們不能領受其中的安慰,不能期望從基督和他的福音得任何益處,也不能在這事上有分有業。注意,重生對於我們今生和來生的福樂絕對必要。考慮我們本性如何敗壞、有罪;神是怎樣的一位,唯有在他裡面我們才能快樂;天是怎樣的地方,我們福樂的完全存留在那裡;就事情的本質而言,必會顯明我們必須重生,因為我們若不聖潔,便不可能快樂(見哥林多前書 6:11、12)#

重生之必要這一大真理既如此鄭重地陳明,

a. 尼哥底母對此提出異議(第4節):人已經老了,像我這樣老;geron on;是一個老人,如何能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嗎?由此顯明:(a.) 他在知識上的軟弱;基督按屬靈的意思所說,他似乎按肉體和屬世的方式來理解,好像重生、重新塑造一個不死的靈魂,除了重新構造身體,並把它帶回鑿出它的磐石之外,沒有別的方法;又好像靈魂和身體之間有這樣一種聯繫,若不重新形成骨頭,心就不能重新被塑造。尼哥底母和其他猶太人一樣,無疑極看重自己的首次出生及其尊貴和特權;出生之地,即聖地,或許是聖城;他的血統,如同保羅本可誇耀的(腓立比書 3:5)。所以聽見重生,對他是極大的驚訝。難道有什麼教育和出生,能比作為以色列人受教育、出生更好?或藉著任何別的出生,能更有資格在彌賽亞的國度中得一席之地嗎?他們確實把歸信的外邦人看作重新出生或重生的人,卻不能想像一個猶太人、一個法利賽人,怎能藉著重生使自己更好;所以他想,若他必須重生,就必須由那首先生他的婦人而生。那些以自己首次出生為傲的人,很難被帶入新生。(b.) 他願意受教。他並不因基督的話難懂就背向他,卻坦率承認自己的無知,這表示他希望得到更好的教導;所以我寧願如此理解,而不認為他對基督所說的新生真有如此粗陋的觀念:“主啊,叫我明白這事,因為它對我是個謎;我如此愚昧,除了從母親而生,不知道人還有別的出生方式。”我們在神的事中遇見幽暗難懂之處時,必須謙卑、勤勉地繼續使用求知的途徑,直到神也將那事向我們顯明。

b. 我們主耶穌將這事展開並進一步解釋(第5–8節)。他藉著這異議,趁機,

(a.) 重述並確認他所說的話(第5節)“我實實在在地告訴你,正是我先前所說的。”注意,神的話不是是而又非,乃是是而且阿們;無論誰反對,他所說的必堅守,也不會因人的無知和錯誤撤回任何一句話。尼哥底母雖不明白重生的奧秘,基督仍像先前一樣正面斷言其必要性。注意,藉口福音命令無法理解,想要逃避其約束,乃是愚妄(羅馬書 3:3、4)

(b.) 闡釋並說明他論重生所說的話;為解釋此事,他進一步顯示,

[a.] 這蒙福改變的作者,以及是誰成就這改變。重生就是從聖靈生(第5–8節)。這種改變不是藉著我們自己的智慧或能力成就,乃是藉著恩典之聖靈的能力和影響成就。這是聖靈的成聖(彼得前書 1:2)和聖靈的更新(提多書 3:5)。他藉以作工的道是他的默示,他能進入那要被作工的心。

[b.] 這改變的性質,以及所成就的是什麼;就是靈(第6節)。那些重生的人被造成屬靈的,從感官享樂的渣滓汙穢中煉淨。理性和不死靈魂的指引與利益,重新取得它們本應有的對肉體的統治權。法利賽人把宗教置於外在的潔淨和外在的行為中;對他們來說,成為屬靈的人實在是一個大改變,不亞於一次新生。

[c.] 這改變的必要性。第一,基督在這裡表明,就事情的本質而言它是必要的,因為我們若不重生,就不適合進入神的國:“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第6節)。這裡有我們的疾病及其原因;這些原因足以顯明,沒有別的醫治,必須重生。

1.我們在這裡被告知我們是什麼:我們是肉身,不僅是有形的,也是敗壞的(創世記 6:3)。靈魂仍是屬靈的實體,卻如此嫁給肉體,如此被肉體的意志擄去,如此愛戀肉體的享樂,如此專事為肉體預備,以致它大多被稱為肉身;它是屬肉體的。神是靈,與處於這種景況的靈魂之間怎能有相交呢?#

2.我們怎樣成為這樣:因從肉身生。這是與我們同生、深入骨髓的敗壞;因此我們若不重生,就不能有新性情。作為肉身的敗壞性情源於我們的首次出生;所以作為靈的新性情,必須源於第二次出生。尼哥底母說到再進母腹而生;但即使他能如此,又有什麼用呢?即使他從母親生一百次,事情也不會改善,因為從肉身生的仍是肉身;潔淨之物不能從汙穢之物中生出。他必須尋求另一個本源,必須從聖靈生,否則不能成為屬靈的。簡言之,雖說人由身體和靈魂構成,但他的屬靈部分當時對肉體部分有如此大的統治,以致他被稱為有靈的活人(創世記 2:7);但他因放縱肉體的食慾,吃了禁果,就把靈魂正當的統治權賣給了情慾的暴政,不再是有靈的活人,乃成了肉身:“你本是塵土。”那活的靈魂變為死的、無活動的;如此,他犯罪的日子必定死了,因而成為屬地的。在這墮落狀態中,他按自己的樣式生了兒子;人性曾全然交託在他手中,他就把這已敗壞、已墮落的人性傳遞下來;直到如今仍以同樣的狀況傳衍。敗壞和罪編織在我們的本性之中;我們在罪孽裡成形,因此必須改變這性情。僅僅穿上新外衣或換上一副新面孔並不夠,必須穿上新人,必須成為新造的人。第二,基督又藉自己的話使這事更顯必要:“我說:你們必須重生,你不要以為希奇”(第7節)#

1.基督已經說了;正如他自己從未、也永不會收回這話,全世界也不能反駁我們必須重生。他是大立法者,他的旨意就是律法;他是新約的大中保,有完全的權柄定下我們與神和好、並在他裡面得福的條件;他是靈魂的大醫師,知道它們的情形和醫治所必需的;他已經說過:“你們必須重生。”“我告訴你的是眾人都有關的事:你們必須,你們全都必須,一個也不例外,必須重生;不但平民,也包括官長、以色列人的先生。”#

2.我們不應以此為希奇;因為當我們考慮到我們所面對之神的聖潔、我們救贖的大目的、我們本性的敗壞,以及擺在我們面前的福樂之構成,就不會以為把如此大的分量放在此事上、把它作為唯一不可少之事而說我們必須重生,是奇怪的。#

[d.] 這改變以兩個比喻說明。第一,聖靈使人重生的工作比作水(第5節)。重生就是從水和聖靈生,即聖靈像水那樣作工,正如“用聖靈與火”(馬太福音 3:11)意即用聖靈如同用火。

1.此處首要所意指的是表明,聖靈在使靈魂成聖時,#

(1.)像水一樣洗淨、潔淨它,除去使它不配進神國的汙穢。這是重生的洗(提多書 3:5)“你們已經洗淨了”(哥林多前書 6:11)(見以西結書 36:25)#

(2.)像水使被追趕的鹿和疲乏的旅人涼爽、甦醒。聖靈被比作水(第7章第38、39節;以賽亞書 44:3)。在第一次創造時,天上的產物從水而生(創世記 1:20);或許因此,那些從上頭生的人被說成從水生。#

2.基督很可能顧及約翰已經施行、他自己也開始施行的洗禮之禮:“你們必須從聖靈重生”;這聖靈所成就的重生,應當由水洗來表明,作為那屬靈恩典的可見記號:並不是所有受洗的、且唯有受洗的都得救;但若沒有聖靈所成就、洗禮所表明的那新生,沒有人會被看作天國受保護、有特權的臣民。猶太人若不放棄一切靠律法行為稱義的盼望,順服悔改的洗禮;這福音的大本分,為得赦罪;這福音的大特權,就不能有分於他們長久所盼望之彌賽亞國度的福益。第二,它被比作風:“風隨著意思吹;凡從聖靈生的,也是如此”(第8節)。同一個字 pneuma 既指風,也指靈。聖靈在一陣大而有力的風中臨到使徒(使徒行傳 2:2),他對罪人之心強有力的影響比作風的吹氣(以西結書 37:9),他對聖徒靈魂溫柔的影響比作北風和南風(雅歌 4:16)。這裡使用這比喻,是要表明:#

1.聖靈在重生之中隨己意作工,是一位自由的行動者。風隨著它自己的意思為我們吹,並不聽從我們的吩咐,也不受我們的命令管轄。神引導它;它成就他的話(詩篇 148:8)。聖靈隨自己的意思,隨時隨地,向誰,以何種分量和程度,施行他的影響,隨己意把恩賜分給各人(哥林多前書 12:11)#

2.他有能力地作工,並有明顯的果效:“你聽見風的響聲”;雖說其原因隱藏,果效卻顯明。當靈魂被帶到為罪憂傷,在敗壞的重擔下嘆息,渴慕基督,呼叫“阿爸:父”時,我們就聽見聖靈的響聲,發現他在作工,正如使徒行傳 9:11 所說:“看哪,他正在禱告。”#

3.他以奧秘、隱秘的方式作工:“你不曉得從哪裡來,往哪裡去。”它如何聚集力量、又如何耗盡力量,對我們是個謎;聖靈作工的方式和方法也是奧秘。聖靈往哪裡去了呢(列王紀上 22:24;見傳道書 11:5)?,並與詩篇 139:14 相比較。#

2.這裡有一篇關於福音真理之確實性和崇高性的講論;基督因尼哥底母的軟弱而藉機講述。這裡有,#

(1.)尼哥底母仍提出的異議(第9節)“怎能有這事呢?”基督對於重生必要之教義的解釋,看來並沒有使他更明白。這使重生成為必要的本性敗壞,以及使之成為可能的聖靈道路,對他而言與事情本身一樣都是奧秘;他雖曾籠統承認基督是神聖的教師,卻不願在基督的教訓不符合他所吸收之觀念時接受它。許多人也是如此,宣稱籠統承認基督的教義,卻既不願相信基督教的真理,也不願順服其律法,超過他們自己所喜歡的範圍。只要他們可以選擇功課,基督才可作他們的教師。現在這裡,#

[1.]尼哥底母到底承認自己不明白基督的意思:“怎能有這事呢?這些事我不明白,我的理解力達不到。”神的靈的事對屬血氣的人正是愚拙的。他不僅與它們疏離,因而它們對他是幽暗的;又對它們有偏見,因而它們對他是愚拙的。#

[2.]因這教義對他難以明白(他樂意如此認為),他便質疑其真實性;彷彿因它對他是悖論,它本身就是虛幻之物。許多人對自己的理解力有如此看法,以為自己不能相信的,就不能被證明;他們憑智慧不認識基督。#

(2.)基督因他的遲鈍和無知所給的責備:“你是以色列人的先生嗎?Didaskalos:教師、導師,坐在摩西的位上,卻不但不熟悉重生的教義,且不能明白它嗎?”這話是責備,#

[1.]那些承擔教導別人,自己卻不認識也不精通公義之道的人。#

[2.]那些花時間學習、教導宗教中的觀念和儀式、聖經中的細微之處與評註,卻忽略實際的、趨向改革內心和生活之事的人。這責備中有兩個詞極有強調:第一,他所處的地方:在以色列,這裡有如此豐富的求知方法,有神聖的啟示。他本可從舊約中學得此事。第二,他對此無知的事:這些事,這些必要的事,這些大事,這些神聖的事;難道他從未讀過詩篇 50:5、10;以西結書 18:31;36:25、26 嗎?#

(3.)基督由此講論福音真理的確實性和崇高性(第11–13節),要表明那些以這些事為奇的人何等愚妄,並推薦我們查究這些真理。請注意,#

[1.]基督所教導的真理極其確實,是我們可以託付自己的(第11節)“我們所說的是我們知道的。”我們——除他自己以外,他指誰呢?有人理解為在地上與他一同為他作見證的人,即先知和施洗約翰;他們說自己所知、所見的,並且自己對此極其確信:神聖啟示帶著自身的證明。另有人理解為從天上作見證的人,即父和聖靈;父與他同在,主的靈在他身上;所以他用複數,正如第14章第23節:“我們要到他那裡去。”請注意,第一,基督的真理具有毫無疑問的確實性。我們有世上一切理由確信基督的話是可信的話,是我們可以託付靈魂的話;因為他不僅是可信的見證人,不會設法欺騙我們,也是合格的見證人,自己不可能受欺騙:“我們所見證的是我們見過的。”他不是根據傳聞說話,而是根據最清楚的證據說話,所以有最大的確信。他論到神、不可見的世界、天堂和地獄、神對於我們的旨意以及和平的籌算,都是他所知道、所看見的;因為他在神旁邊如同蒙養育的(箴言 8:30)。基督所說的一切,都是出於他自己的知識。第二,罪人的不信,因基督真理那無誤的確實性而大大加重。這些事如此確定、如此清楚;你們卻不領受我們的見證。有許多人不信自己其實不能不信的事,因為其可信的動機是如此有力!#

[2.]基督所教導的真理,雖是借用普通和屬世之事物的語言和措辭來傳達,然而就其本性而言,卻是至高、屬天的;第12節對此已有暗示:“我若將屬地的事告訴你們,就是用取自屬地之事的比喻告訴你們神的大事,好使這些事更容易、更可理解,例如重生和風的事;我若這樣遷就你們的領悟能力,用你們自己的語言向你們呀呀學語,卻仍不能使你們明白我的教訓;那麼,我若遷就這些事本身的性質,用天使的舌頭說話,就是凡人所不能說的語言,你們又將怎樣呢?若這樣熟悉的表達尚且成為絆腳石,那麼抽象的觀念和恰當地描繪出來的屬靈之事,又將如何呢?”現在我們可由此學習:第一,要讚歎基督教訓的高深;這是敬虔的奧秘。福音的事乃是屬天的事,超出人類理性探究的途徑,更遠在其發現能力之外。第二,要感恩地承認基督的屈尊,因他樂意使福音啟示的方式適合我們的領悟能力,對我們如同對孩童說話。他顧念我們的本體,我們是屬地的;也顧念我們所處之地,我們是在地上;因此他對我們說屬地的事,並使可感知之物成為屬靈之事的載體,好使這些事對我們更容易、更熟悉。他在比喻和聖禮中都是這樣做的。第三,要哀嘆我們本性的敗壞,以及我們接受並領會基督真理的極大不適。屬地之事因其平常而受藐視,屬天之事因其深奧而受藐視;於是,無論採取什麼方法,人總還會從中挑出這樣或那樣的錯處(馬太福音 11:17);然而智慧終必因她的兒女得稱為義,儘管如此。#

[3.]我們的主耶穌,且惟有他,適合向我們啟示這樣確實、這樣高深的教訓:除了他以外,沒有人升過天(第13節)#

第一,惟有基督能夠向我們啟示神為我們救恩所定的旨意。尼哥底母稱基督為先知;但他必須知道,基督比一切舊約先知都大,因為他們中沒有一人升過天。他們乃是借神聖的默示寫作,並非憑自己的知識(見第1章第18節);摩西登上山,卻沒有升到天上。沒有人像基督那樣,獲得關於神和屬天之事的確實知識(見馬太福音 11:27);我們不可差人上天去取訓誨;我們必須等候領受天所要賜給我們的訓誨(見箴言 30:4;申命記 30:12);

第二,耶穌基督能夠、也適合,並且在各方面都有資格向我們啟示神的旨意;因為他是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的人。他曾說(第12節)“我若對你們說天上的事,你們怎能信呢?”如今在這裡,

1.當他告訴他們有一位從天降下、卻又是人子;是人子、卻又在天上時,他就給他們舉出一個他所能告訴他們的屬天之事的例子。人靈魂的重生若是這樣的奧秘,那麼神兒子的道成肉身又將如何呢?這些實在是神聖而屬天的事。這裡暗示基督在一個位格中有兩種不同的性情:他的神性,按此他從天降下;他的人性,按此他是人子;以及二者的聯合,因他雖是人子,卻仍在天上。#

2.他又藉著告訴他們以下的事,證明自己有能力向他們說屬天之事,並引導他們進入天國的奧秘:#

(1.)他從天降下。神與人之間所立的交往是從上面開始的;其最初的行動不是從這地上發起,乃是從天降下。我們愛他,又差人到他那裡去,因為他先愛我們,並差遣來到我們這裡。這表明,#

[1.]基督的神性。從天降下的那一位,必定不只是一個人;他乃是出於天的主(哥林多前書 15:47)#

[2.]他熟悉神的旨意;因為他來自天庭,自永恆以來便與這些旨意相交往。#

[3.]神的顯現。在舊約中,神賜給他子民的恩惠,是以他從天上垂聽(歷代志下 7:14)、從天上觀看(詩篇 80:14)、從天上說話(尼希米記 9:13)、從天上差遣來表達的(詩篇 57:3)。但新約向我們顯明神從天降下,來教導並拯救我們。他如此降下乃是可驚歎的奧秘,因為神性不能更換地方,他也沒有從天上帶來自己的身體;但他為我們的救贖這樣屈尊,乃是更可驚歎的憐憫;他藉此顯明瞭自己的愛。#

(2.)他是人子,就是但以理所說的那位人子(第七章第13節),猶太人一向明白這是指彌賽亞。基督稱自己為人子,表明他是第二個亞當,因為第一個亞當乃是人的父。在彌賽亞一切舊約的稱號中,他選擇使用這一個,因為它最能表達他的謙卑,也最符合他當時卑微的景況。#

(3.)他在天上。此時他正在地上與尼哥底母交談,卻按著神性仍在天上。人子作為人子,直到昇天才在天上;但那成為人子的,按他的神性當時無處不在,尤其在天上。因此,榮耀的主作為榮耀的主不能被釘十字架,神作為神也不能流血;然而那位榮耀的主卻被釘十字架(哥林多前書 2:8),神又用自己的血買了教會(使徒行傳 20:28)兩種性情在一個位格中的聯合如此緊密,以致屬性可以相通。他沒有說 hos esti。神乃是 ho on to ourano:那位存在者,而天乃是他聖潔的居所。#

3.基督在這裡論到他自己來到世上的偉大目的,以及信他之人的福樂(第14–18節)這裡有整個福音真正的精髓和核心,就是那可信的話(提摩太前書 1:15):耶穌基督來,是要從死亡中尋找並拯救世人,使他們恢復生命。罪人有雙重意義上是死人:#

(1.)一個受了致命傷或患有不治之症的人,因正在死去,便被稱為死人;基督也照樣來藉著醫治我們而拯救我們,正如銅蛇醫治以色列人一樣(第14、15節)#

(2.)一個因不可赦免的罪行而被公正判處死刑的人,是法律上已死的人;就我們這一部分危險而言,基督來施行拯救,如同君王或審判官,頒佈帶有若干條件的赦罪令或普遍赦免;這裡的拯救與定罪相對(第16–18節)#

[1.]耶穌基督來,是藉著醫治我們而拯救我們,正如被火蛇咬傷的以色列人仰望銅蛇便得醫治存活;這事的記載見民數記 21:6–9。這是摩西臨死以前親手施行的最後一個神蹟。現在,在這預表基督的事上,我們可以注意到,#

第一,罪致死、毀滅的性質,這裡已有暗示。罪的罪責好比被火蛇咬傷的疼痛;敗壞的權勢好比由此擴散的毒液。魔鬼是古蛇,起初狡猾(創世記 3:1),但自那以後便是火熱的;他的試探是火箭,他的攻擊令人驚恐,他的得勝帶來毀滅。你問那些被喚醒的良心,問那些被定罪的罪人,他們都會告訴你,罪的引誘無論多麼迷人,至終卻咬人如蛇(箴言 23:30–32)。神因罪向我們所發的忿怒,就如神差在百姓中間、為懲罰他們怨言的那些火蛇。律法的咒詛如同火蛇,一切神聖忿怒的記號也是如此。

第二,為這致命疾病所預備的大能醫治方法。可憐罪人的情形固然悲慘;但是否絕望呢?感謝神,並非如此;在基列有乳香。人子被舉起來,正如摩西所舉的銅蛇,醫治了被咬傷的以色列人。

1.醫治他們的是一條銅蛇。銅是明亮的;我們讀到基督的腳好像光明的銅(啟示錄 1:15)。銅是耐久的;基督永不改變。它做成火蛇的形狀,卻沒有毒、沒有刺,恰當地預表基督;他為我們成為罪,卻不知罪;成為罪身的形狀,卻不是有罪的;如同銅蛇一樣無害。蛇是受咒詛的受造物;基督成了咒詛。醫治他們的東西使他們想起自己的災殃;照樣,在基督裡,罪以最火熱、最可怕的樣子擺在我們面前。#

2.它被掛在杆子上;人子也必照樣被舉起來;他理當如此(路加福音 24:26、46)。如今沒有別的醫治方法。基督被舉起來:#

(1.)在他的釘十字架中。他被舉在十字架上。他的死被稱作他的被舉起來(第12章第32、33節)。他被舉起來作為景象,作為標記,被舉在天地之間,彷彿他不配屬於任何一方,並被二者棄絕。#

(2.)在他的升高中。他被舉到父的右邊,賜下悔改和赦罪;他被舉到十字架上,為要進一步被舉到冠冕上。#

(3.)在他永遠福音的宣佈和傳講中(啟示錄 14:6)蛇被舉起來,使以色列成千上萬的人都能看見它。福音中的基督向我們顯明,被清楚地陳列出來;基督被舉起來作為旌旗(以賽亞書 11:10)#

3.它是摩西所舉起來的。基督生在摩西的律法以下,摩西也為他作見證。#

4.它既這樣被舉起來,便被指定醫治那些被火蛇咬傷的人。差來災殃的那一位也預備了醫治方法。除了那以公義定我們罪的以外,沒有人能救贖並拯救我們。是神自己找到了贖價,其效力取決於他的指定。火蛇被差來,是為懲罰他們試探基督(使徒說如此(哥林多前書 10:9)),他們卻仍藉著從他而來的能力得了醫治。我們所冒犯的那一位,就是我們的平安。#

第三,應用這醫治方法的途徑,就是信,這顯然是指以色列人仰望銅蛇,好藉此得醫治。若有被咬傷的以色列人,或是對自己的痛苦和危險毫無感覺,或是對摩西的話信心太小,以致不仰望銅蛇,他因自己的傷而死乃是公義的;但凡仰望銅蛇的都得痊癒(民數記 21:9)若有人如此輕看自己因罪所患的病,或輕看基督所定的醫治方法,以致不按基督自己的條件接受他,他們的血就在自己頭上。他曾說:“你們當仰望我,就必得救”(以賽亞書 45:22);要仰望,就必存活。我們必須喜悅並同意無限智慧為拯救有罪的世界所採取的方法,就是藉著耶穌基督的中保職分,以他為偉大的祭物和代求者。

第四,信心仰望他所給我們的極大鼓勵。

1.他被舉起來正是為此目的,好使跟從他的人得救;他必成全自己的目的。#

2.藉著他所作出的救恩邀請是普遍的,凡信他的人,沒有例外,都可以從他得益。#

3.所應許的救恩是完全的。#

(1.)他們不至滅亡,不會因傷而死;雖可能痛苦而極其驚惶,罪孽卻不致成為他們的毀滅。但這還不是全部。#

(2.)他們要得永生。他們不但不會在曠野中因傷而死,且要到達迦南地;那時他們正預備進入之地;享受所應許的安息。#

[2.]耶穌基督來,是藉著赦免我們而拯救我們,使我們不至因律法的判決而死(第16、17節)這裡實在是福音,是好消息,是從天到地所傳來最好的消息。這裡雖少,卻有許多;這裡雖少,卻有一切,是縮影中的和好之道。#

第一,這裡有神為世人賜下他兒子的愛(第16節),其中有三件事:

1.所啟示的偉大福音奧秘: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父神的愛乃是我們藉著聖靈重生、並藉著子的被舉起來得以和好的根源。注意:#

(1.)耶穌基督是神的獨生子。這更顯明神為我們賜下他、將他賜給我們的愛;如今我們知道他愛我們,因他已經為我們賜下他的獨生子;這不僅表明他本身的尊貴,也表明他對父的寶貴;他一直是父所喜悅的。#

(2.)為了人的救贖和拯救,神樂意賜下他的獨生子。他不僅差他來到世上,賦予他充分而完全的權柄,來促成天地之間的和平;而且賜下他,就是將他交出來,為我們受苦受死,作為偉大的挽回祭或贖罪祭。這在此作為他必須被舉起來的理由;因為父已如此定意和設計,賜下他正為這目的,併為此給他預備了身體。他的仇敵若非父將他交出,就不能捉拿他。雖尚未被釘十字架,然而按著神所定的旨意,他已被交付(使徒行傳 2:23)。不僅如此,神已經賜下他,即已把他獻給眾人,也把他賜給一切真信徒,作新約一切目的和用途之所需。他已賜他作我們的先知,作萬民的見證人,作我們所承認的大祭司,作我們的平安,作教會的元首,並作教會萬有之上的元首,作我們一切所需的。#

(3.)神藉此向世人顯明瞭他的愛:神這樣真誠、這樣豐盛地愛世人。如今他的受造物必看見他愛他們,願意恩待他們。他這樣愛墮落之人的世界,卻沒有這樣愛墮落天使的世界(見羅馬書 5:8;約翰一書 4:10);看哪,並當驚奇:偉大的神竟愛這樣無價值的世界!聖潔的神竟以善意之愛愛這樣邪惡的世界,儘管他不能以喜悅看待它。這實在是愛的時期(以西結書 16:6、8)。猶太人妄自以為彌賽亞只會因愛他們的國而被差來,並要在他們鄰舍的廢墟上使他們高升;但基督告訴他們,他是帶著對全世界的愛而來,外邦人和猶太人一樣都在其中(約翰一書 2:2)人類世界中雖有許多人滅亡,神賜下他的獨生子仍是他愛全世界的明證,因為藉著他,生命和救恩的普遍邀請已向所有人發出。向背叛反叛的省份頒佈赦免和恩赦的公告,給一切願意前來、跪下求告並歸回忠誠之人,這就是愛。神如此愛那背叛墮落的世界,便差遣他的兒子帶著這個美好的提議:凡信他的人,無論是誰,必不滅亡。救恩本是從猶太人來的,但如今基督被認識為直到地極的救恩,是普遍的救恩。#

2.這裡有偉大的福音責任,就是信耶穌基督;神既如此賜下他,為我們賜下他,又賜給我們;接受這恩賜,並回應賜予者的心意。我們必須對神在他的話中為他兒子所作的見證,給予真誠的認同和同意。神既將他賜給我們作我們的先知、祭司和君王,我們也必須把自己交託給他,由他統治、教導和拯救。#

3.這裡有偉大的福音益處:凡信基督的人必不滅亡。他先前已說過,如今又重複。這是一切真信徒說不盡的福樂,他們為此永遠虧欠基督:#

(1.)他們從地獄的苦難中得救,被救免下入坑中;他們必不滅亡。神已除去他們的罪,他們必不死;赦免已被買得,因此褫奪公權的判決被撤銷。#

(2.)他們有權享受天上的喜樂:他們要得永生。被定罪的叛徒不但得了赦免,而且得了擢升,成為受寵的人,被看待如萬王之王所喜悅尊榮的人。他從監牢中出來作王(傳道書 4:14)。信徒若是兒女,便是後嗣。#

第二,這裡有神差遣他兒子到世上的目的:乃是要叫世人藉著他得救。他來到世上,眼目專注於救恩,手中帶著救恩。因此,上述生命和救恩的邀請是真誠的,並要向一切憑信心接受它的人實現(第17節):神差他的兒子到世上,就是這有罪、悖逆、背道的世界;差他作他的使者或大使,並非如從前有時差遣天使到世上作訪客,乃是作常住者。自從人犯罪以來,人因自覺有罪並等候審判,就懼怕從天而來的任何特別使者接近和顯現:“我們必要死,因為看見了神。”所以,神的兒子自己若來了,我們便當查問他為何事而來:是為平安嗎?還是如他們戰兢問撒母耳的:“你是為平安來的嗎?”這段經文回答說:是為平安而來。

1.他來不是要定世人的罪。我們很有理由期待他會如此,因為這是一個有罪的世界;它已被定罪,又有什麼緣故可以說明,為什麼不應照律法作出判決、執行刑罰呢?那使萬國人類都由之一血造出來的血(使徒行傳 17:26),不僅帶著遺傳的疾病,如基哈西的大麻風,也帶著遺傳的罪責,如亞瑪力人的罪責,神曾世世代代與他們爭戰;這樣一個世界實在可以被定罪。神若要差人來定它的罪,他有天使可供吩咐,傾倒他忿怒的碗;也有持火焰之劍的基路伯預備執行刑罰。主若樂意殺我們,就不會差他的兒子到我們中間來。他固然帶著執行審判的全權而來(第5章第22、27節),但並非以定罪的審判開始,不是按著被放逐者的身分行事,也不因我們違背無罪之約而趁機攻擊我們,反倒使我們在施恩寶座前重新受審。#

2.他來,是要叫世人藉著他得救,使救恩的門向世人打開,凡願意的都可以由此進入。神在基督裡叫世人與自己和好,因而拯救他們。一道恩赦令已經通過並頒佈;藉著基督制定了補救的律法,人類世界所受的對待,不是照著第一個約的嚴厲,乃是照著第二個約的豐富;使世人可以藉著他得救,因為若不藉著他,世人絕不能得救;在別的沒有救恩。這對被知罪的良心是好消息,對摺斷的骨頭和流血的傷口是醫治:基督,我們的審判官,來不是要定罪,乃是要拯救。#

[3.]由這一切可推知真信徒的福樂:信他的人不被定罪(第18節)。他雖曾是罪人,是大罪人,並且站在被定罪的地位(habes confilentem reum:按他自己的承認),然而他一信,訴訟便停止,判決便被中止,他就不被定罪。這所表示的不只是不執行;他不被定罪,就是被宣告無罪;他站在獲得釋放的地位;正如我們所說;若不被定罪,便得釋放。ou krinetai:他不被審判,不是按嚴格的公義、照著他的罪所當得的受對待。他被控告,不能對控狀抗辯無罪;但他可以提出阻卻訴訟的抗辯,可以對控狀提出不予起訴,正如蒙福的保羅所作的:“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已經死了。”他受患難,受神管教,受世人逼迫;但他不被定罪。十字架或許重重壓在他身上,但他已從咒詛中得救;他可能被世人定罪,卻不與世人一同被定罪(羅馬書 8:1;哥林多前書 11:32)。#

4.基督在末了論到那些堅持不信和故意無知之人的可悲境況(第18–21節)#

(1.)你們在這裡讀到那些不肯信基督之人的判決:他們已經被定罪。注意,#

[1.]不信者的罪何等大;因他們所輕視之人的尊貴,這罪更顯得嚴重;他們不信神獨生子的名,他無限真實,配受相信;無限良善,配受接受。神差來一位對他自己最寶貴的來拯救我們;他豈不該對我們最寶貴嗎?那名超乎萬名之上的,我們豈不當信他的名嗎?#

[2.]不信者的苦難何等大:他們已經被定罪;這表明,第一,是確定的定罪。他們在大日的審判中必被定罪,正如已經被定罪一樣確實。第二,是現在的定罪。咒詛已經臨到他們;神的忿怒此刻正抓住他們。他們已經被定罪,因為他們自己的心定他們的罪。第三,是建立在他們從前罪責上的定罪:他已經被定罪,因為律法為他一切的罪向他敞開;律法的義務仍以完全的效力、權能和效驗反對他,因為他並未借信心有分於福音中廢除刑罰的條款;他已經被定罪,因為他沒有信。不信實可稱為使人被定罪的大罪,因為它使我們仍留在其他一切罪的罪責之下;這是反對醫治方法、反對我們申訴的一種罪。#

(2.)你們也讀到那些甚至不肯認識他之人的判決(第19節)有許多好問的人知道基督和他的教訓及神蹟,卻對他懷有偏見,不肯信他;而大多數人則愚昧地漫不經心、麻木遲鈍,不肯認識他。這就是定罪,就是毀滅他們的罪:光來到世間,世人卻愛黑暗更甚於光。現在注意,#

[1.]福音是光;福音來到時,光便來到世間。光是自證的,福音也是如此;它證明自己的神聖源頭。光有顯明的功用,並且光實在是甜美的,叫心歡喜。它是在暗處照耀的光;若沒有它,世界確實將是黑暗之處。它已臨到全世界(歌羅西書 1:6),並不像舊約的光那樣侷限於一個角落。#

[2.]大多數人所犯的無法言喻的愚昧,就是他們愛黑暗更甚於光,更甚於這光。猶太人愛他們律法中幽暗的影兒,愛他們瞎眼領路者的教訓,過於基督的教訓。外邦人愛他們對未識之神所行的迷信敬拜;他們無知地敬拜他;過於福音所命定合乎理性的事奉。那些與私慾結親的罪人,愛他們的無知和錯誤,因為這些扶助他們犯罪,過於基督的真理,因為這些真理會使他們與罪分離。人的背道始於貪求被禁止的知識,卻靠貪求被禁止的無知而維持。可憐的人愛他的疾病,愛他的奴役,不肯得自由,也不肯得痊癒。#

[3.]人愛黑暗更甚於光的真正緣故,是他們的行為是惡的。他們愛黑暗,因為以為這能為自己的惡行開脫;他們恨光,因為光藉著顯明他們的罪惡和悲慘,奪去了他們原先對自己所抱的好印象。他們的情形是可悲的;又因他們決意不肯改善,便決意不肯看見。#

[4.]故意的無知不但不能為罪開脫,反而在大日必被發現加重定罪:這就是定罪,這就是毀滅靈魂的事,因為他們向光閉眼,甚至不肯容許與基督及其福音有所商議;他們這樣公然藐視神,以致不願知道他的道路(約伯記 21:14)我們在審判中所要交代的,不只是我們已有卻沒有使用的知識,也包括我們本可獲得卻不肯獲得的知識;不只是我們所違反的知識,也包括我們所棄絕的知識。為進一步說明這事,他表明(第20、21節),人的心和生活或善或惡如何,他們便如何對待基督帶到世上的光。#

第一,那些作惡並決意繼續作惡的人恨基督福音的光,毫不奇怪;因為凡作惡的都恨光,這是眾所周知的觀察(第20節)。作惡的人因羞恥感和懼怕懲罰而尋求隱藏(見約伯記 24:13等);罪惡的行為是黑暗的行為;罪從起初就喜愛隱藏(約伯記 31:33)光使惡人驚惶(約伯記 38:12、13)。福音也這樣使邪惡的世界恐懼:他們不來就近這光,反儘量遠離它,恐怕他們的行為受責備。注意,

1.福音的光被差到世上,是要責備罪人的惡行;使這些事顯露出來(以弗所書 5:13),指示人他們的過犯,指出那原不被認為是罪的乃是罪,又指明他們過犯的惡,使罪因著新誡命顯出是極其惡的。福音有其使人知罪之處,為它的安慰開路。#

2.正因如此,作惡的人恨福音的光。有些人作過惡卻為此憂傷,便歡迎這光,如稅吏和妓女。但那作惡的人,就是作惡並決意繼續作惡的人,恨光,不能忍受別人指出他的過失。基督的福音在世上所遭遇的一切反對,都出自受那惡者影響的邪惡之心。基督被恨,是因為罪被愛。#

3.那些不來就近光的人,藉此顯明他們暗中恨光。若他們不厭惡使人得救的知識,就不會如此安然地坐在使人被定罪的無知中。#

第二,另一方面,正直的心,就是在純全中向神表明自己的人,歡迎這光(第21節)“行真理的必來就近光。”看來,福音雖有許多仇敵,卻也有一些朋友。真理不尋求隱蔽之處,這是眾所周知的觀察。那些存心誠實、行事正直的人不懼怕查驗,反而寧願受查驗。這也可應用於福音的光:它既使作惡的人知罪、懼怕,也堅固、安慰那些行在正直中的人。這裡注意,

1.好人的品格。#

(1.)他是行真理的人;就是說,他在一切所作的事上真實、真誠地行事。他有時雖不能行出所願行的善,卻行真理,存心誠實;他有軟弱,卻持守自己的純全;正如該猶忠心而行(約翰三書 1:5),保羅也是如此(哥林多後書 1:12),拿但業也是如此(第1章第47節),亞撒也是如此(列王紀上 15:14)#

(2.)他是來就近光的人。凡神聖啟示向他顯明為神聖的,他都預備接受並領會,不論這會給他帶來什麼不安。行真理的人樂意親自知道真理,也願自己的行為顯明出來。好人常常省察自己,也盼望神察驗他(詩篇 26:2)。他切慕知道神的旨意是什麼,並決心遵行,即使這與自己的意願和利益極其相反。#

2.這裡有善行的特徵:它是在神里面作成的,藉著立約的信心與他聯合,並藉著虔誠的情感與他相交。我們的行為若以神的旨意為準則、以神的榮耀為目的;若靠他的力量、為他的緣故、歸向他而行,不是為人而行;並且若福音的光向我們顯明,我們的行為是如此作成的,那麼我們就有喜樂了(加拉太書 6:4;哥林多後書 1:12)。#

約翰為基督作見證。

約翰福音 3:22–36和合本(神版)
22這事以後,耶穌和門徒到了猶太地,在那裡居住,施洗。23約翰在靠近撒冷的哀嫩也施洗;因為那裡水多,眾人都去受洗。(24那時約翰還沒有下在監裡。)25約翰的門徒和一個猶太人辯論潔淨的禮,26就來見約翰,說:「拉比,從前同你在約旦河外、你所見證的那位,現在施洗,眾人都往他那裡去了。」27約翰說:「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什麼。28我曾說:『我不是基督,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你們自己可以給我作見證。29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著,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故此,我這喜樂滿足了。30他必興旺,我必衰微。」31「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從地上來的是屬乎地,他所說的也是屬乎地。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32他將所見所聞的見證出來,只是沒有人領受他的見證。33那領受他見證的,就印上印,證明 神是真的。34 神所差來的就說 神的話,因為 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35父愛子,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36信子的人有永生;不信子的人得不著永生, 神的震怒常在他身上。」

在這些經文中,我們看見,

I.基督遷往猶太地(第22節),並在那裡同他的門徒住。注意,#

1.我們的主耶穌自從開始公開作工以後,多有行程,常常遷移,正如列祖在寄居時一樣。他沒有一定的住處,這乃是他降卑的一大部分;他又像保羅一樣多次行路。這既是如此,也是他為所來到世間要作的工不倦勤勞的一個明證:他為成就這工而四處行走,走了許多疲乏的路,為要使靈魂得益處。公義的日頭走了廣大的運行軌道,以散佈他的光和熱(詩篇 19:6)#

2.他慣常不在耶路撒冷久留。他雖常往那裡去,卻很快回到鄉下;這裡也是如此。這些事以後,就是他同尼哥底母講論以後,他到了猶太地;這不大是為得更大的隱居(雖然卑微隱蔽之處最適合處於卑微狀態的謙卑耶穌),乃是為有更大的用處。他的傳道和神蹟在消息的源頭耶路撒冷或許最為轟動,卻在那裡最少行善;因為猶太教會中最有分量的人在那裡佔了很大的上風。#

3.他到了猶太地,他的門徒也同他來;因為這些人是在他的試探中常和他同在的。許多在耶路撒冷擁到他那裡的人,不能隨著他的行蹤到鄉下去,他們在那裡沒有事務;惟有他的門徒跟隨他。若約櫃遷移,遷移去跟隨它總比沒有它而安坐不動好(正如那些人所行的,約書亞記 3:3),即使是在耶路撒冷本身也是如此。#

4.他在那裡同他們住,diatribe:他同他們交往,與他們談論。他退到鄉下,並不是為安逸和享樂,乃是為與他的門徒和跟從者有更自由的交談(見雅歌 7:11、12)。注意,預備同基督同行的人,必發現他也預備同他們同住。人以為他這時在這鄉間住了五、六個月。#

5.他在那裡施洗;他接納門徒,就是那些信他的、比耶路撒冷那些人更有誠實和勇氣的人(第2章第24節)。約翰開始在猶太地施洗(馬太福音 3:1),所以基督也從那裡開始,因為約翰曾說,有一位在我以後來的。他自己沒有親手施洗,乃是照他的命令和指示由門徒施洗,如第4章第2節所顯明的。但他門徒的施洗就是他的施洗。神聖的聖禮是基督的,雖由軟弱的人施行。#

II.約翰在他的機會尚存時繼續作工(第23、24節)。這裡告訴我們,#

1.約翰正在施洗。基督的洗禮在實質上與約翰的相同,因為約翰為基督作見證,所以二者毫不衝突,也不彼此妨礙。但是,#

(1.)基督在約翰放下傳道和施洗之工以前就開始這工,好在約翰被除去時,預備接收他的門徒,使輪子得以繼續轉動。對有用的人來說,當他們將要離開舞臺時,看見有人興起,可能補足他們的位置,乃是一種安慰。#

(2.)雖然基督已接手這工,約翰仍繼續傳道和施洗;因為他仍要按所賜給他的分量推進神國的利益。約翰仍有工可作,因為基督尚未普遍為人所知,人心也未因悔改而徹底預備迎接他。約翰從天上領受命令,他就要繼續作工,直至從那裡領受撤銷命令;他要從那賜他任命的手領受免職。他沒有去歸入基督,免得先前所發生的事看來像他們之間的串通;他卻繼續作工,直至天意將他擱置。有人恩賜較大,並不使那些較不及他們之人的勞苦成為不必要和無用。若看見自己被他人光芒掩蓋就悶悶不樂、坐下不作事,那樣的人實在乖僻。我們雖只有一他連得,也必須為它交賬;即使看見自己將要離開,也仍須作到最後。#

2.他在靠近撒冷的哀嫩施洗;我們在別處找不到這兩處地方的記載,所以學者完全不知該在何處尋找。無論在那裡,看來約翰是從一處遷到另一處;他並不以為約旦河有什麼美德,因為耶穌曾在那裡受洗,便應使他留在那裡;乃是隨事由而遷到別的水邊。傳道人必須跟隨他們的機會。他選擇一個水多的地方,hydata polla:許多水,就是許多水流;這樣,無論何處遇見願意服從他洗禮的人,手邊都有水可以給他們施洗。那些水也許很淺,正如多有溪流之處通常如此,卻足以供他所用。在那地方,水的豐富乃是寶貴的事。#

3.人到那裡來見他並受洗。雖不像他初次出現時那樣有浩大的人群來,卻並非沒有鼓勵,仍有人來聽從並承認他。有人把這話同時指向約翰和耶穌:他們來了並受洗;就是說,有人到約翰那裡,由他施洗;有人到耶穌那裡,由他施洗;他們的洗禮既是一,他們的心也是一的。#

4.經文特別指出(第24節)約翰還沒有下在監裡,是要澄清故事的次序,並表明這些事是在馬太福音 6:12 以前發生的。約翰只要有自由,就從未停止作工;不但如此,他似乎因預見自己的時候不多,反倒更加殷勤;他尚未下在監裡,卻預料不久便要如此(第9章第4節)。#

III.約翰的門徒和猶太人為潔淨禮所起的爭論(第25節)看基督的福音來到,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人紛爭。注意,#

1.爭論的是誰:是約翰的一些門徒,和那些未服從他悔改洗禮的猶太人。悔改的人和不悔改的人分開這罪惡的世界。在這場爭論中,看來是約翰的門徒首先進攻、發出挑戰;這顯明他們是初學者,熱心過於見識。神的真理常因那些還不能維護它、卻貿然承擔維護它之責之人的魯莽而受損害。#

2.所爭論的事是什麼:是關於潔淨,關於宗教上的洗濯。#

(1.)我們可以設想,約翰的門徒高舉他的洗禮、他的潔淨,視為instar omnium:勝過一切其他的,並將它列為首位,認為它成全並取代猶太人一切的潔淨禮;他們這樣是對的。但初信的人太容易誇耀自己的所得;其實,尋得寶藏的人應當先把它藏起來,直到確知自己已得著它,不可起初就多談它。#

(2.)毫無疑問,猶太人也同樣自信地稱讚他們所慣用的潔淨禮,既有摩西律法所設立的,也有長老遺傳所加上的;前者他們有神聖的憑據,後者他們有教會的慣例。如今極有可能,猶太人在這場爭論中,既不能否認約翰洗禮的卓越性質和目的,就以基督的洗禮反對它;這便引出以下的抱怨(第26節)“約翰在一處施洗,”他們說,“耶穌同時在另一處施洗;所以約翰的洗禮;他的門徒所大加稱讚的;不是,”#

[1.]“危險、並且對教會和國家的和平有不良後果,因為你看,它為無窮的黨派開了門。既然約翰已經開始,我們很快就會有每一個小教師都自立為施洗者。或者,”#

[2.]“充其量它也是有缺陷、不完全的。若你們如此高舉的約翰洗禮有任何好處,彼處耶穌的洗禮就超過它;這樣,就你們而言,你們已經被更大的光所遮蔽,而你們的洗禮很快就不再受人歡迎。”人就是這樣因福音之光的進展和增進而反對福音,彷彿幼年與成年彼此相反,上層建築與根基相敵。沒有理由以基督的洗禮反對約翰的洗禮,因為二者極能相合。#

IV.約翰的門徒就基督和他的施洗向他們師傅所發的抱怨(第26節)他們被上述的反對意見駁得無言,又很可能因此被攪擾、激起怒氣,便來見他們的師傅,對他說:“拉比,那從前同你在一起、又受過你洗的,如今為自己設立了事業;他施洗,眾人都往他那裡去;你竟容忍嗎?”他們好爭辯的癖性造成了這事。人若在爭論的激烈中發現自己擱淺,常會攻擊那些沒有傷害他們的人。約翰的這些門徒若不是在明白洗禮的道理以前就承擔爭論潔淨禮,他們本可回答這反對意見而不至於動怒。在他們的抱怨中,他們恭敬地稱自己的師傅為“拉比”;但他們雖不提我們救主的名,卻極輕慢地說起他。#

1.他們暗示基督設立自己的洗禮乃是一種僭越,極不合理;彷彿約翰既首先設立施洗這儀式,就必須獨佔它,彷彿對這發明擁有專利:“那從前在約旦河外同你在一起、作你門徒的,看哪,且要驚奇,正是那一位、就是那一位在施洗,把你的工作從你手中奪去了。”主耶穌甘心的俯就,如他受約翰洗的事,常被不公正且很不友善地轉作對他的毀謗。#

2.他們暗示這對約翰是一種忘恩負義。你所見證的那一位施洗;彷彿耶穌一切的聲望都歸功於約翰所給他的尊榮評價,卻又極不配地用它來損害約翰。但基督不需要約翰的見證(第5章第36節)。他加給約翰的尊榮多過他從約翰所得的;然而我們也常以為別人比實際更虧欠我們。再者,基督的洗禮絲毫不是對約翰洗禮的削弱,反而實在是對約翰洗禮最大的增進;約翰的洗禮不過是為基督預備道路。約翰為基督作見證,是公正的;基督應驗他的見證,反而使約翰的職事豐富,並未使之貧乏。#

3.他們斷定這將使約翰的洗禮全然失色:“眾人都往他那裡去;那些從前隨我們的人如今都擁到他那裡,所以我們該為自己留意的時候到了。”眾人往他那裡去,實在並不奇怪。基督顯明到何處,就必在那裡得尊大;但約翰的門徒為何要為此憂愁?注意,謀求獨佔尊榮和敬重,歷世歷代一直是教會的禍害,也是其會眾和傳道人的羞恥;彼此爭利、嫉妒對手和競爭,也是如此。我們若以為一人的恩賜和恩典、勞苦和有用,會減損另一位蒙憐憫得以忠心之人的地位和榮譽,便是錯了;因為聖靈是自由施行的,隨己意個別分給各人。保羅甚至因那些反對他之人的有用而歡喜(腓立比書 1:18)。我們必須讓神隨他所喜悅的揀選、使用、尊榮他自己的器皿,不可貪圖獨自被置於高位。#

V.這裡是約翰對於他門徒所發抱怨的回答(第27節等等)。他的門徒原以為他會像他們一樣對這事憤慨;但基督向以色列顯明,對約翰並非意外,乃是他所期待的;對他不是擾亂,乃是他所盼望的。因此他責備這抱怨,正如摩西所說:“你為我的緣故嫉妒嗎?”並藉此機會堅固自己從前所作、表明基督高過他的見證,歡歡喜喜地將他在以色列中所有的一切利益交託並轉讓給基督。在這篇講論中,這位福音的第一位傳道人(約翰確是如此)乃是所有傳道人謙卑自己、尊崇主耶穌的極好榜樣。#

1.約翰在這裡與基督相比而貶低自己(第27–30節)別人越尊大我們,我們越必須謙卑自己;並要藉著記念我們的地位和我們是什麼,堅固自己抵擋諂媚與稱讚的試探,以及朋友因我們的尊榮而有的嫉妒(哥林多前書 3:5)#

(1.)約翰安於神聖的安排,並以此滿足(第27節)“若不是從天上賜的,人就不能得什麼。”一切美善的恩賜都從天上而來(雅各書 1:17);這是極適用於此事的一般真理。不同的職任按著神聖天意的指引,不同的恩賜按著神聖恩典的分配。沒有人能將真實的尊榮歸給自己(希伯來書 5:4)。我們在屬靈生命一切的動作和行為上,對於神恩典有同樣必要而恆常的依賴,正如我們在天然生命一切的動作和行為上對於神護理的依賴一樣。如今這話在這裡作為理由,#

[1.]說明為何我們不應嫉妒那些比我們所得恩賜更多、或在更廣大有用範圍中行動的人。約翰提醒他的門徒,耶穌若不是從天上領受,就不會這樣超越他;因為他作為人和中保領受恩賜。既然神賜聖靈給他沒有限量(第34節),他們豈可對此不滿?這理由對於別人也是成立的。神若樂意賜給別人比我們更多的才能和成功,我們豈可因此不悅,又說他不公、不智、偏待人嗎(見馬太福音 20:15)#

[2.]說明為何我們雖在恩賜和有用上不如別人、又被他們的卓越所遮蔽,也不應不滿。約翰預備承認,使他成為傳道人、先知、施洗者的,是天上的恩賜、白白的恩賜;使他在百姓的愛戴和敬重中有那樣影響力的,是神。如今他的影響力若衰退,願神的旨意成全!賜的那一位也可取去。我們從天上所領受的,必須照其所賜的樣子領受。約翰從未領受一個長存不變的職分的任命,乃只領受一個暫時的職分,必很快屆滿;所以當他完成職事,就能滿足地看它失效。有人給這些話作了完全不同的解釋:約翰曾費心教導他的門徒,使他們明白自己的洗禮與那在他以後來、卻要在他以前的基督有何關係,並明白基督要為他們作他不能作的事;可是他們畢竟仍迷戀約翰,又因基督在他以上而不滿。約翰說得好:“我看人若不是從天上得著,就不能領受(就是領悟)什麼。”傳道人的勞苦若非神的恩典使之有效,全都是徒勞。若不是從天上賜他們去明白和相信,人即使面對最明白的事也不明白,面對最顯然的事也不相信。#

(2.)約翰訴諸他從前為基督所作的見證(第28節)“你們可以為我作見證,我一再地說:我不是基督,乃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看約翰為基督所作的見證何等堅定恆常,並不像風吹動的蘆葦;祭司長的皺眉不能使他改變聲調,自己門徒的諂媚也不能。這在此處,#

[1.]是使他門徒知罪,顯出他們抱怨的不合理。他們曾提到他們師傅為耶穌所作的見證(第26節)“如今,”約翰說,“你們難道不記得我所作的見證是什麼嗎?把它想起來,你們就會看見自己的詰難已得回答。我豈沒有說,我不是基督嗎?那麼你們為什麼把我同那是基督的設為對手?我豈沒有說,我是奉差遣在他前面的嗎?那麼我退在一旁,讓位給他,為什麼在你們看來奇怪呢?”#

[2.]對他自己而言,這是一種安慰,因為他從未給門徒任何機會,使他們這樣把他與基督相提並論;反之,他曾特別警告他們不可有這錯誤,雖然他本可藉此為自己謀利。當忠心的傳道人在自己的崗位上盡力防止百姓所陷入的任何過分之舉時,這對他們乃是一種滿足。約翰不僅沒有鼓勵他們盼望他是彌賽亞,反而明明告訴他們恰好相反;這如今成為他的安慰。對於那些受不當尊榮的人,常見的託辭是:Si populus vult decipi, decipiatur:若百姓願意受騙,就讓他們受騙;但對於職責是使人不受騙的人,這是一條惡劣的準則。真實的嘴唇必永遠堅立。#

(3.)約翰表明,他對於基督和其利益的進展有極大的滿足。他不但不像門徒那樣為此遺憾,反而因之歡喜。他在第29節用一個優美的比喻表達此意。#

[1.]他將我們的救主比作新郎:“娶新婦的就是新郎。眾人都往他那裡去嗎?甚好,他們還能往哪裡去呢?他得著人心中的寶座嗎?還有誰當得呢?這是他的權利;新婦除了帶給新郎,還該帶給誰呢?”舊約曾預言基督為新郎(詩篇 45篇)。道成了肉身,使本性的不相稱不致成為婚配的障礙。又為教會的潔淨作了預備,使罪的汙穢不致成為障礙。基督聘娶教會歸自己;他有新婦,因為他有她的愛,有她的應許;教會服從基督。每一個靈魂在信心和愛心中歸獻給他到什麼地步,新郎便有新婦到什麼地步。#

[2.]他將自己比作新郎的朋友,服事新郎,為要尊榮並服事他,幫助他促成婚配,為他說好話,運用自己的影響力為他效力,婚事進展時就歡喜,尤其在事情成功、他得著新婦時更為歡喜。約翰在傳道和施洗中所作的一切,都是為引介基督;如今基督既已來到,他便得著所盼望的:新郎的朋友站著,聽見新郎的聲音;站著等候他,等著他;因新郎的聲音而歡喜快樂,因為他在久候之後來到婚禮。注意,第一,忠心的傳道人乃是新郎的朋友,要向世人的情感和選擇推薦他;他們從他帶來書信和信息,因為他藉代理求婚;他們在這事上必須對他忠心。第二,新郎的朋友必須站著,聽新郎的聲音;必須從他領受教導,聽候他的命令;必須渴望有基督在他們裡面、並同他們說話的憑據(哥林多後書 13:3);這就是新郎的聲音。第三,在信心和愛心中將靈魂許配給耶穌基督,乃是每位好傳道人喜樂的滿足。若基督聘娶的日子是他心中喜樂的日子(雅歌 3:11),那也必是那些愛他、願他尊榮和國度昌盛之人的日子。他們誠然沒有更大的喜樂。#

(4.)他承認,基督的聲望和利益得以提升、他自己的減少,乃是極其合宜和必要的(第30節)“他必興旺,我必衰微。”他們若為主耶穌日益增大的偉大而憂愁,就會有越來越多憂愁的緣由,正如那些放任自己嫉妒和爭競的人一樣。約翰說基督的興旺和自己的衰微,不但看作必要且不可避免、無可補救因而必須忍受的事,更看作極其公正適宜、使他全然滿足的事。#

[1.]他樂見基督的國度擴展:“他必興旺。你們以為他已經得了許多,其實與他將要得著的相比,算不得什麼。”注意,基督的國度是、也必是一個增長的國度,如同晨光,如同芥菜種。#

[2.]他對於結果是自己影響力的衰減,毫不不悅:“我必衰微。”一切受造的卓越都在這律法之下,必定衰微。我見萬事盡都有限。注意,第一,基督榮耀的顯現,遮蔽一切其他榮耀的光彩。那與基督相競爭的榮耀,就是世界和肉體的榮耀,隨著對基督的認識和愛心增加並佔據地位,便在靈魂中衰減、失去地位;但這裡所說的是那服事於他的榮耀。晨光增加時,晨星的光便衰減。第二,若我們的減損或降卑哪怕只可稍微促進基督之名的高升,我們就必須歡歡喜喜地順服於此,甘願成為任何東西,甘願成為無有,只要基督可以成為一切。#

2.施洗約翰在這裡高舉基督,並教導他的門徒關於基督,使他們不因如此多人往他那裡去而憂愁,反倒自己也可以往他那裡去。#

(1.)他教導他們基督位格的尊貴(第31節)“從上頭來的,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這裡,#

[1.]他假定基督神聖的來源,就是他從上頭、從天上而來;這不僅表明他神聖的出身,也表明他神聖的本性。他在受孕以前已存在,是屬天的存在。惟有從天上來的,才適合向我們顯明天上的旨意,或到天上的道路。神要拯救人,就從上頭差遣。#

[2.]他由此推論基督至高的權柄:他是在萬有之上,超乎萬事和萬人之上,是萬有之上的神,永遠可稱頌。敢與他爭論位次,乃是大膽的僭妄。我們談論主耶穌的尊榮時,發現那超越一切意念和言語;我們只能說這一句:他是在萬有之上。論到施洗約翰,曾說:“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興起來大過約翰的。”但基督從天而降使他具有如此尊貴,即使他成為肉身也沒有失去;他仍是在萬有之上。約翰又以那些與基督相爭之人的卑微來進一步說明此事:“屬乎地的,是屬乎地”,ho on ek tes ges, ek tes ges esti:屬乎地的是屬乎地;其根源出於地的,從地得食,與屬地的事交往,並且關心這些事。注意,第一,人是從地而起的;不僅起初的亞當如此,我們也仍是由塵土造成(約伯記 33:6)。當望向我們被鑿而出的磐石。第二,因此人的本性是屬地的;不僅身體脆弱必死,靈魂也敗壞屬肉體,且其傾向和偏好強烈地歸向屬地之事。先知和使徒與其他人同一模樣;他們不過是瓦器,雖有寶貝放在其中;這些人豈可被立為與基督競爭的嗎?瓦片可以與地上的瓦片相爭;但不可與那從天而來的相敵。#

(2.)關於他教義的卓越和確實。他的門徒不悅基督的講道比他的更受稱讚、更有人聽從;但他告訴他們,這有充分的理由。因為,#

[1.]他自己所說的是屬地的,所有屬地的人也是如此。先知是人,便像人那樣說話;他們憑自己不能說什麼,只能說屬地的事(哥林多後書 3:5)。先知和約翰的講道,與基督的講道相比,不過低微平淡;正如天高過地,他的意念也高過他們的。神藉著他們在地上說話,卻在基督裡從天上說話。#

[2.]但那從天上來的,不僅在他的位格上,也在他的教義上,高過一切曾活在地上的先知;沒有人像他那樣教導。基督的教義在這裡向我們被推薦,#

第一,作為絕無錯誤、確實可靠的,理當如此領受(第32節)“他將所見所聞的見證出來。”看這裡,

1.基督神聖的知識;他所見證的,無非是他所看見、所聽見的,是他完全得知、徹底熟悉的。他所顯明關於神聖本性和不可見世界的,是他所看見的;他所啟示關於神心意的,是他直接從神所聽見的,並非二手得來。先知所見證的,是藉著天使的中介,在異夢和異象中向他們顯明的,卻不是他們所看見、所聽見的。約翰是傳令者的聲音,說:“給見證人讓路,在宣告提出時保持安靜”;但隨後就讓見證人自己陳述見證,讓審判者自己提出宣告。基督的福音不是可疑的意見,像哲學中的假說或新奇觀念,每個人可自由選擇信或不信;它乃是神心意的啟示,本身具有永恆的真實,對我們有無限的關切。#

2.他神聖的恩典和良善:他所看見、所聽見的,樂意使我們知道,因為他知道這與我們密切相關。保羅在第三層天所見所聞的,不能見證出來(哥林多後書 12:4);但基督知道怎樣說出他所見所聞的。這裡稱基督的講道為他的見證,表明,#

(1.)這講道具有令人信服的證據;不是道聽途說地當作新聞報道,乃像在法庭所給的證據,以極大的慎重和確據作見證。#

(2.)傳講時有懇切熱誠:他帶著關切和迫切作見證,正如使徒行傳 18:5。#

從基督教訓的確實性,約翰得到機會,

[1.]為大多數人的不信而哀嘆:他雖見證那絕對真實的事,竟沒有人領受他的見證;就是說,極少的人,幾乎沒有人,若與那些拒絕它的人相比,就等於沒有人。他們不領受,不肯聽,不留意,也不給予信任。他說這話,不僅是把它當作一件令人驚奇的事——這樣的見證竟不被領受(誰信我們的傳言呢?人類中最大部分是何等遲鈍愚昧,何等與自己為敵!);也是當作一件憂傷的事;約翰的門徒因眾人都到基督那裡去而憂愁(第26節);他們以為跟從他的人太多了。但約翰卻因沒有人到他那裡來而憂愁;他以為他們太少了。注意,罪人的不信是聖徒的憂傷。聖保羅正是為此大有愁苦(羅馬書 9:2)#

[2.]他得到機會稱讚蒙揀選之餘民的信心(第33節)那領受他見證的(而且確有這樣的人,雖極少)就印證神是真的。神是真的,縱然我們不為此蓋印;應當讓神為真,人都是說謊的;他的真理不需要我們的信心來維持,然而我們藉著信,自己就以應有的尊榮和公正來認同他的真理,神也因此算自己得了尊榮。神的應許都是是的,阿們的;我們藉著信把我們的阿們加在其上,正如(啟示錄 22:20)。要留意,領受基督見證的人,不但認同基督的真實,也認同神的真實,因為他的名為神之道;神的誡命和基督的見證是並列的(啟示錄 12:17)我們藉著信基督,就印證:第一,神對於他論及基督所作的一切應許是真實的,就是他借眾聖先知的口所說的;他向我們列祖所起的誓都已成全,其中沒有一點一畫落空(路加福音 1:70等;使徒行傳 13:32、33)。第二,他對於在基督裡所作的一切應許是真實的;我們把靈魂押在神的信實上,確信他是真的;我們甘願憑信任與他交易,併為一種將來且看不見的福樂而捨棄這世界的一切。藉此,我們大大尊榮神的信實。我們信賴誰,就是尊榮誰。#

第二,它向我們被推薦為神聖的教訓;不是他自己的,乃是那差他來者的(第34節):因為神所差來的就說神的話,就是他奉差所要說、並得能力所說的話;因為神賜聖靈給他,是沒有限量的。先知如同從天上帶信來的使者;但基督卻以大使的身分而來,並以此身分與我們交涉;因為,

1.他所說的是神的話,他所說的沒有一句帶著人的軟弱;內容和言辭都是神聖的。他證明自己是從神那裡差來的(第3章第2節),所以他的話當領受為神的話。我們可以借這原則試驗諸靈:那些照著神的聖言說話,並按著信心的比例說預言的,當領受為神所差來的。#

2.他所說的不像其他任何先知;因為神賜聖靈給他,沒有限量。沒有神的靈,沒有人能說神的話(哥林多前書 2:10、11)。舊約的先知有聖靈,且有不同程度的聖靈(列王紀下 2:9、10)但神賜聖靈給他們是有限量的(哥林多前書 12:4),賜給基督卻是沒有限量的;一切豐盛都住在他裡面,就是神性一切無可測度的豐盛。聖靈在基督裡面,不像在器皿中,乃像在泉源中,像在無底的海洋中。“那些有限地有聖靈的先知,只就某一特別的啟示而言,有時說自己的話;但那靈常住在他裡面、毫無限制的,常說神的話。”惠特比博士如是說。#

(3.)關於他所受的權能和權柄,這使他超乎眾人之上,並得著比他們更美的名。#

[1.]他是父所愛的兒子(第35節)父愛子。先知作為僕人是忠心的,基督卻作為兒子;他們受差遣作僕人,基督卻作為兒子被愛,常為父所喜悅(箴言 8:30)。父喜悅他;不但曾愛他,現在仍愛他;即使在他降卑的境況中,父仍不斷地愛他,並不因他的貧窮和受苦而稍減其愛。#

[2.]他是萬有的主。父為顯明他對他的愛,已將萬有交在他手裡。愛是慷慨的。父既這樣以他為喜悅,又這樣信任他,便立他為人類的重大受託人。既賜給他無限量的聖靈,也就將萬有賜給他;因為他由此有資格作萬有的主人和管理者。注意,父已將萬有交在中保手中,這是基督的尊榮,也是所有基督徒說不盡的安慰。第一,一切權柄;這在(馬太福音 28:18)中有所說明。創造的一切工作既都服在他腳下,救贖的一切事務也都交在他手中;他是萬有的主。天使是他的僕役;魔鬼是他的俘虜。他有權柄管理一切有血氣的,外邦賜給他為產業。護理的國度交由他管理。他有權柄作為至大的全權使者,制定和平之約的條件;作為至大的立法者,治理他的教會;作為至大的施捨者,分賜神聖的恩惠;並作為至大的審判者,叫萬人交賬。金杖和鐵杖都交在他手中。第二,一切恩典作為傳輸的管道,都交在他手中;就是萬有,凡神定意賜給世人一切美物;永生及其一切預備。我們不配父將這些事交在我們手中,因為我們已使自己成了他可怒的兒女;所以他指定他所愛的兒子為我們作受託人,將他定意給我們的事交在他的手中;他是配得的,也為自己贏得尊榮,併為我們贏得恩惠。這些事交在他手中,再由他交在我們手中。這是對信心極大的鼓勵:新約的豐富既存放在這樣穩妥、這樣慈愛、這樣美善的手中,就是那位為我們買得這些事、又為自己買贖了我們之人的手中;他能保守神和信徒雙方所同意交託給他的一切。#

[3.]他是那信心的對象,而這信心被立為永恆福樂的重大條件;在此他超乎眾人之上:信子的人有生命(第36節)。這裡是他所說關於基督及其教訓的應用;也是全事的結論。神既將這尊榮賜給子,我們就當藉著信尊榮他。神怎樣藉著耶穌基督的見證向我們提供並傳遞美物;他的話乃是神聖恩惠的載體;我們也怎樣藉著相信這見證,並接受這話為真實而美善,領受並有分於那些恩惠;這種領受的方式恰好與那種賜予的方式相應。這裡有那要傳給萬民的福音總綱(馬可福音 16:16)。這裡是,#

第一,所有真基督徒的蒙福狀況:信子的人有永生。注意,

1.每個真基督徒的特徵,是他信神的兒子;不但信他,即信他所說的是真實的,也信靠他,接受他,並倚賴他。真基督教的益處不下於永生;這就是基督來為我們買贖並賜給我們的;它不能低於不朽靈魂在不朽之神里面的福樂。#

2.真信徒現在就有永生;不只是將來要有,乃是如今已有。因為,#

(1.)他們對此有極好的憑據。那使它轉歸他們的契約已經蓋印並交付給他們,所以他們就有了;它已為他們交在他們的保護者手中,所以他們就有了,雖其使用權尚未轉為實際佔有。他們有神的兒子,並且在他裡面有生命;又有神的靈,就是這生命的憑據。#

(2.)他們在現今與神的交通和他慈愛的記號中,已有這生命令人安慰的預嘗。恩典是已經開始的榮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