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全本聖經註釋

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提摩太前書 5

這裡使徒,

I.指示提摩太當怎樣責備人(第1、2節)#

II.論到寡婦,無論年長的或年輕的(第3–16節)#

III.論到長老(第17–19節)#

IV.論到公開的責備(第20節)#

V.就按立之事嚴肅地囑咐他(第21、22節)#

VI.提到他的健康(第23節),並說明人的罪在其結果上大不相同(第24、25節)#

關於責備的指示。(主後64年)

提摩太前書 5:1–2和合本(神版)
1不可嚴責老年人,只要勸他如同父親;勸少年人如同弟兄;2勸老年婦女如同母親;勸少年婦女如同姊妹;總要清清潔潔的。

這裡使徒給提摩太,並藉著他給別的傳道人,定下責備人的規則。傳道人按職分是責備人的;這是他們職分的一部分,雖是其中最不討人喜歡的一部分;他們當傳道、責備、警戒(提摩太後書 4:2)。我們責備人時,當按被責備者的年齡、身份和其他情形,大有分別;這樣,年紀或職分上的長老必須勸勉如同父親;有些人要存憐憫的心,分別對待(猶大書 1:22)。如今規則是:

1.責備長老時要十分柔和:無論是年長的長老,還是職分上的長老。必須顧及他們年歲和地位的尊嚴,因此不可嚴厲或專橫地責備他們;提摩太自己雖是傳福音的,也必須勸他們如同父親,因為這是最可能感動他們、贏得他們的方法。#

2.當責備少年人如同弟兄,帶著愛和柔和;不是想要窺探過失或挑起爭端,而是願意儘量看他們的好處。責備那些該受責備的人,需要極大的溫柔。#

3.有需要時,當責備老年婦女如同母親。何西阿書 2:2 說:“你們要與你們的母親大大爭辯。”#

4.當責備少年婦女,卻要責備如同姐妹,總要清清潔潔。提摩太這樣一個向世界、肉體及其情慾已經死了的人尚且需要這種警戒,我們就更需要了。#

關於寡婦的指示。(主後64年)

提摩太前書 5:3–16和合本(神版)
3要尊敬那真為寡婦的。4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便叫他們先在自己家中學著行孝,報答親恩,因為這在 神面前是可悅納的。5那獨居無靠、真為寡婦的,是仰賴 神,晝夜不住地祈求禱告。6但那好宴樂的寡婦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7這些事你要囑咐她們,叫她們無可指責。8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9寡婦記在冊子上,必須年紀到六十歲,從來只作一個丈夫的妻子,10又有行善的名聲,就如養育兒女,接待遠人,洗聖徒的腳,救濟遭難的人,竭力行各樣善事。11至於年輕的寡婦,就可以辭她;因為她們的情慾發動,違背基督的時候就想要嫁人。12她們被定罪,是因廢棄了當初所許的願;13並且她們又習慣懶惰,挨家閒遊;不但是懶惰,又說長道短,好管閒事,說些不當說的話。14所以我願意年輕的寡婦嫁人,生養兒女,治理家務,不給敵人辱罵的把柄。15因為已經有轉去隨從撒但的。16信主的婦女,若家中有寡婦,自己就當救濟她們,不可累著教會,好使教會能救濟那真無倚靠的寡婦。

這裡所給的指示,是關於把寡婦列入那些受教會差遣並從教會得供養的人數之中:“要尊敬那真為寡婦的。”尊敬她們,即供養她們,接納她們擔任職分。當時教會中有一種職分,由寡婦擔任,就是按執事的指示照料病人和年老的人。基督教會剛建立時,我們就讀到對寡婦的照顧(使徒行傳 6:1);在那裡希利尼人以為他們的寡婦在天天的供給中被忽略了,那供給是為窮寡婦所設的。總的規則是尊敬那真為寡婦的,即供養她們,以敬重和溫柔救濟她們。

I.規定只有敬虔虔誠的寡婦,才當由教會的慈惠救濟;不可救濟那放蕩、好宴樂的寡婦(第5、6節)那獨居無靠、仰賴神的,才算是真寡婦,才當由教會負擔供養。要注意,獨居無靠之人仰賴神,是他們的本分,也是他們的安慰。因此神有時把他的子民帶入這樣的窘境,叫他們無別的可倚靠,好使他們能更有把握地倚靠他。寡居是孤苦的景況;但“我的寡婦可以倚靠我”(耶利米書 49:11),並要因他們有一位可倚靠的神而歡喜。再者,倚靠神的人必須恆切禱告。我們若藉著信心倚賴神,就必須藉著禱告歸榮耀給神,並將自己交託給他的引導。亞拿是真寡婦,她“不離開聖殿,禁食祈求,晝夜事奉神”(路加福音 2:37)。但那好宴樂的(第6節),或放縱而活的,就不是真寡婦。歡宴的寡婦不是真寡婦,不宜交由教會照料。那好宴樂的寡婦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她不是教會活的肢體,反倒如其中的一具屍首,或一個死去的肢體。這話可作更一般的應用;那些好宴樂而活的人,正活著的時候也是死的,在靈性上死了,死在過犯罪惡之中;他們在世毫無用處,就著人生的大目的而言,乃是活埋的人。#

II.他所給的另一條規則,是教會不應負擔供養那些有自己親屬、且親屬有能力供養她們的寡婦。這事屢次提到(第4節)“若寡婦有兒女,或有孫子孫女”,即孫輩或近親,就當叫他們供養她們,不可累著教會。第16節也是如此。這稱為在家中行孝(第4節),或向自己的家人行孝。要注意,兒女敬重父母並照料他們,恰當地稱為孝。這是報答親恩。兒女永不能充分報答父母對他們的照顧和為他們所受的勞苦;但必須努力如此行。父母若有缺乏,兒女若有能力救濟他們,就當盡其所能去做;這是兒女不可推卸的責任,因為這在神面前是好而可悅納的。法利賽人教導說,獻給壇上的禮物比救濟貧窮的父母更蒙神悅納(馬太福音 15:5)。但這裡告訴我們,這比一切燔祭和祭物更好;這是好而可悅納的,等等。他又說到此事(第8節)“人若不看顧親屬”等等。若男或女不供養屬於自己的貧窮親屬,實際上就是背了真道;因為基督的旨意是堅固摩西的律法,尤其是第五誡,即“當孝敬父母”;所以不遵守這誡命的人就是背了真道。若不供養自己的妻子兒女,他們乃是自己的一部分,那就更是如此;若將本當供養家人的用在自己的情慾上,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必須謹慎,使富足的人供養自己貧窮的親屬,而不以他們累著教會,一個理由是(第16節)教會可以救濟那真為寡婦的。要注意,錯置的慈惠大大妨礙真正的慈惠;選擇慈惠的對象要有審慎,不可浪費在不合宜的對象上,以致真實的慈惠對象可以得到更多。#

III.他就要列入人數、領受教會慈惠的寡婦之品格給了指示:不可未滿六十歲;也不可是休了丈夫、或被丈夫休棄而再嫁的;她必須只作過一個丈夫的妻子,是善於持家、以好客和慈惠著稱、有行善名聲的人。要注意,那些從前有資財並樂意行各樣善事的人,到了衰敗時,應當特別留心救濟他們。這裡列舉好妻子應行的善事:若養育兒女;他不是說:“若生養兒女”(兒女是耶和華所賜的產業),因為這取決於神的旨意;而是說,即使她自己沒有兒女,卻養育過兒女。若接待遠人,洗聖徒的腳;若福音傳播之際,善待旅行中的好基督徒和好傳道人。為朋友洗腳是他們接待賓客的一部分。若她有能力時救濟遭難的人,現在就當救濟她。要注意,願意在興盛時施憐憫的人,在遭難時才會蒙憐憫。#

IV.他警戒他們,要謹防接納那些很可能不為他們增添榮耀的人入冊(第11節)“至於年輕的寡婦,就可以辭她。”她們會厭倦自己在教會中的工作,也厭倦必須遵守規矩的生活;於是便要嫁人,廢棄當初所許的願。你讀到有起初的愛(啟示錄 2:4),這裡又說起初所許的願,即她們向教會所作、要好好行事並配得所託付她們之信任的承諾。起初所許的願似乎不是指她們不嫁的誓願,因為聖經對此極為緘默;何況使徒在這裡勸年輕的寡婦嫁人(第14節),若她們因此必須違背誓願,他就不會這樣勸她們。惠特比博士說得好:“若這信是指向教會所作不嫁的承諾,就不能稱為她們當初所許的願。”她們又習慣懶惰,不但是懶惰,又說長道短,等等(第13節)。要注意,懶惰的人很少只是懶惰;她們會學會搬弄是非、好管閒事,在鄰舍中製造禍害,並在弟兄中撒佈紛爭。那些心志尚未達到適合女執事(或列在教會窮人中的寡婦)所應有之莊重的,讓她們嫁人、生養兒女等等(第14節)。要注意,若主婦不專心料理家務,反而說長道短,就給基督教的敵人機會毀謗基督徒的名;看來已有這樣的事例(第15節)。由此我們學習:#

1.初期教會照顧貧窮寡婦,併為她們預備供給;現今基督的教會也當盡力效法這樣美好的榜樣。#

2.分配教會的慈惠或周濟時,必須極其謹慎,使最有需要、最配得的人得分於公共的恩惠。有能供養她的親屬,或沒有行善的名聲、卻好宴樂而活的寡婦,不應被接入初期教會;“至於年輕的寡婦,就可以辭她;因為她們的情慾發動,違背基督的時候,就想要嫁人。”#

3.宗教的信譽和基督教會的名聲,與被接納在教會擔任任何職務的人;即使是較低的職務,如女執事的工作;或從教會領受周濟之人的品格和行為,大有關係;若他們行事不好,反倒說長道短、好管閒事,就給敵人機會毀謗。#

4.基督教使其信徒有責任救濟缺乏的親友,尤其是窮寡婦,免得教會因她們受累,好使教會能救濟那真為寡婦的;富人若自己有能力供養貧窮的親屬,卻將他們累著教會,實在應當羞愧,因為那些沒有兒女或孫子孫女,即有能力救濟他們的孫輩的人,尚且難以得到供給。#

關於長老及教會紀律的指示。(主後64年)

提摩太前書 5:17–25和合本(神版)
17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那勞苦傳道教導人的,更當如此。18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19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20犯罪的人,當在眾人面前責備他,叫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21我在 神和基督耶穌並蒙揀選的天使面前囑咐你:要遵守這些話,不可存成見,行事也不可有偏心。22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23因你胃口不清,屢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點酒。24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如同先到審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25這樣,善行也有明顯的,那不明顯的也不能隱藏。

這裡有如下指示,

I.關於供養傳道人。必須留意,使他們得著體面的供養(第17節)“那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當以為配受加倍的敬奉”,即得加倍的供養,加倍於他們先前所得的,或加倍於別人所得的;尤其是那些勞苦傳道教導的人,即比別人更為勞苦的人。要注意,長老團管理教會,管理的也正是那些勞苦傳道教導的人:他們不是由一人向他們傳道,另一人管理他們;而是同一個人完成這工作。有些人設想,使徒所說善於管理教會的長老,是指只管理而不教導的平信徒長老;他們參與教會治理,卻不干預聖道和聖禮的施行;我承認,這是在聖經中所能找到、最顯然支持這種見解的經文。然而,若單單管理的長老要被看為配受加倍的敬奉,似乎有些奇怪;因為使徒寧願傳道過於施洗,更會寧願傳道過於管理教會。使徒論到教會職員時竟未提及他們,這就更奇怪了。不過,如前所暗示的,在初期教會,他們不是由一人傳道、另一人管理;而是同一些人施行管理和教導,只是有些人比另一些人在聖道和教導上更勞苦。這裡我們看見:#

1.傳道人的工作;主要包括兩件事:善於管理和勞苦傳道教導。這是使徒時代長老或監督的主要事務。#

2.那些在這工作上不懶惰、而是勞苦之人所當得的尊榮;他們配受加倍的敬奉、尊重和供養。他引用一處經文,來堅固這條看似與供養傳道人無關的命令;但這表明摩西許多律法中有何等深意,特別是這條:“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申命記 25:4)那些用來踹谷的牲畜;他們以此代替打穀;在工作時准許吃食,因此它們做得越多,所得的食物就越多;所以當使那些勞苦傳道教導的長老得到很好的供給;因為“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馬太福音 10:10),他得工價有完全充分的理由。由此我們學習:#

(1.)神無論在律法之下,還是如今在福音之下,都已顧念使他的傳道人得著很好的供給。神尚且顧念牛,豈不顧念他自己的僕人嗎?牛隻是踹出製造必壞之餅的穀物;傳道人卻擘開存到永遠的生命之糧。#

(2.)傳道人安舒的生活供給,既是神的安排,即傳福音的當靠著福音養生(哥林多前書 9:14),也是他們正當應得的,如同工人的工價一樣;那些願意使傳道人捱餓,或不得安舒供給的人,神有一天必向他們追討。#

II.關於控告傳道人(第19節)“控告長老的呈子,非有兩三個見證就不要收。”這是長老被控告犯了什麼罪時,按聖經行事的方法。要注意:#

1.必須有控告;不可是飄忽不定的傳聞,必須寫成載明確定指控的呈子。再者,不可用審訊的方式處理他;這是現代宗教裁判所的做法,它為人擬定條款,使人洗刷這些罪名,或自我控告;但按保羅的勸告,必須有人向長老提出控告。#

2.除非有兩三個可信的見證支持,這控告不可受理;並且控告必須在他們面前受理,即被控告的人必須與控告者當面相對,因為傳道人的名聲在特別意義上是脆弱的事;所以在絲毫損害其名聲之前,必須格外謹慎,確實證明所指控他的事,免得他因不確定的猜測受辱。“但那些犯罪的人,要在眾人面前責備他”(第20節);意思是,你不必對別人也如此慎重,卻要公開責備他們。”或者說:“那些在眾人面前犯罪的,要在眾人面前責備,叫膏藥的範圍與創傷一樣寬,也叫那些因看見他們跌倒的榜樣而有犯罪危險的人,因所受的責備得著警戒,使其餘的人也可以懼怕。”要注意:#

(1.)公開、醜惡犯罪的人,必須公開受責備:他們的罪既是公開的,在許多人面前犯下,或至少傳到眾人耳中,他們的責備也必須公開,在眾人面前。#

(2.)公開責備是為別人的益處,叫他們懼怕,也為被責備者的益處;因此律法之下規定,公開犯罪的人應受公開的懲罰,叫以色列眾人都聽見、懼怕,不再行惡。#

III.關於按立傳道人(第22節)“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這似乎是指按立人擔任傳道職分;不可草率輕忽地辦理,必須先充分考驗他們的恩賜和恩典,以及擔任這職分的才能和資格。也有人理解為赦免:“不要急於給任何人按手;不可向任何人解除教會的懲戒,須先用時間證明其悔改的真誠;也不要在別人的罪上有分。”這表示,那些過於輕易解除教會懲戒的人,便是在鼓勵別人犯那些被如此縱容的罪,並使自己因此有罪。要注意,我們時時都極需要謹慎看守自己,免得我們在別人的罪上有分。“要保守自己清潔”,不僅自己不可行同樣的事,也不可贊同它,或以任何方式成為別人行這事的幫兇。這裡有:#

1.對草率按立傳道人,或赦免曾受教會懲戒之人的警戒:“給人行按手的禮,不可急促。”#

2.在這兩種情形中任一情形行事草率的人,都會使自己在別人的罪上有分。#

3.我們若要清潔,就必須保守自己清潔;神的恩典使我們成為清潔,也保守我們清潔,卻是藉著我們自己的努力。#

IV.關於赦免,第24、25節似乎是指這事:“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如同先到審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等等。要注意,傳道人需要極大的智慧,才知道如何按他們所要處理的各種罪過和犯罪者而調整自己。有些人的罪如此明顯顯露,不必借隱秘查究發現,以致把他們置於教會懲戒之下是毫無爭議的;他們的罪先到審判案前,引領他們受懲戒。另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即他們的邪惡不會立刻顯露,必須經過適當查究以後才顯明。或者,按有些人的理解,有些人的罪在他們受懲戒之後仍然存留;懲戒沒有使他們改正,在這種情形下就不可赦免。同樣,論到悔改的憑據:“有些人的善行是明顯的。”至於另有些人,他們的善行不顯明,他們的邪惡卻不能隱藏;這樣就容易分辨誰當得赦免,誰不當得赦免。要注意:#

1.有隱秘的罪,也有明顯的罪;有些人的罪是明顯的,先到審判案前,有些人的罪是隨後跟了去的。#

2.教會必須以不同方式對待罪人。#

3.教會懲戒的結果大不相同;有些人因之謙卑而悔改,以致他們的善行顯明;另一些人卻全然不是這樣。#

4.不可改正的人不能隱藏;因為神必將暗中的隱情顯露出來,並顯明萬人心裡的意念。#

V.關於提摩太自己。#

1.這裡囑咐他謹慎盡職;而且是嚴肅的囑咐:“我在神面前囑咐你”,因為你要在聖潔蒙揀選的天使面前向神交賬;“要遵守這些話,不可有偏心”(第21節)。要注意,傳道人存偏心、看人的情面,或因任何屬世的緣故厚待一人過於另一人,都是不相宜的。他憑著一切寶貴的事,在神、主耶穌基督和蒙揀選的天使面前囑咐他,要防備偏心。傳道人必須向神和主耶穌基督交賬,說明他們是否以及怎樣遵守了一切所囑咐他們的事;若他們出於屬世、世故的考慮,在職事上偏心,就有禍了。#

2.他囑咐他照顧健康:“再不要照常喝水”等等。提摩太看來是一個對感官的享樂已經死了的人;他喝水,且身體素質不強;為此保羅勸他用酒幫助胃口、恢復體力。要注意,只可稍微用點酒,因為傳道人不可好酒;只可用到有益身體健康的程度,不可多到損害身體,因為神造酒原是要悅人心。注意:#

(1.)神的旨意是人當對自己的身體盡一切應盡的照顧。我們不可使身體作我們的主人,也不可使它作我們的奴隸;而要使用它,使它在事奉神上最適合、最能幫助我們。#

(2.)酒最適合體弱多病、胃口常不適、並受軟弱困擾的人。“可以把濃酒給將亡的人喝,把清酒給苦心的人喝”(箴言 31:6)#

(3.)酒應當作幫助,不可作妨礙我們工作和有用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