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亨利聖經註釋
約翰福音 2
約翰福音:章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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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變為酒。
1第三日,在加利利的迦拿有娶親的筵席,耶穌的母親在那裡。2耶穌和他的門徒也被請去赴席。3酒用盡了,耶穌的母親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4耶穌說:「母親,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我的時候還沒有到。」5他母親對用人說:「他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做什麼。」6照猶太人潔淨的規矩,有六口石缸擺在那裡,每口可以盛兩三桶水。7耶穌對用人說:「把缸倒滿了水。」他們就倒滿了,直到缸口。8耶穌又說:「現在可以舀出來,送給管筵席的。」他們就送了去。9管筵席的嚐了那水變的酒,並不知道是哪裡來的,只有舀水的用人知道。管筵席的便叫新郎來,10對他說:「人都是先擺上好酒,等客喝足了,才擺上次的,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11這是耶穌所行的頭一件神蹟,是在加利利的迦拿行的,顯出他的榮耀來;他的門徒就信他了。
這裡記載基督在加利利迦拿的一場婚筵中,神奇地把水變為酒的事。有少數人性情很好,在他還沒有行神蹟時便信基督、跟隨他;然而,在他能回答那些問“你顯什麼神蹟給我們看呢?”的人以前,不大可能有許多人受感動。此前他本可以行神蹟,也可以使神蹟成為他生活中尋常的行動和款待朋友的尋常娛樂;但神蹟既是為作他教訓神聖而莊嚴的印證而設,他便直到開始傳講教訓時才開始行神蹟。現在請注意,
I.這神蹟的緣由。邁蒙尼德指出,摩西在曠野所行的一切神蹟,都是出於必要,這是他的榮耀:我們需要食物,他就帶來嗎哪;基督也是如此。請注意,#
1.時間:他到加利利後的第三日。福音書作者記下每日所發生的事,因為沒有一天不有非同尋常的事被行或被說。我們的主比他的僕人更善於充實光陰,從不在夜間躺下時像羅馬皇帝那樣抱怨自己虛度了一日。#
2.地點:是在加利利的迦拿,在亞設支派境內(約書亞記 19:28);從前論這支派曾說:“他必出產美味的食物”(創世記 49:20)。基督開始行神蹟,是在遠離耶路撒冷、國家中一個不起眼的角落;耶路撒冷本是公共活動的舞臺。這表明他不求人的榮耀(第5章第41節),卻要尊榮卑微的人。他的教訓和神蹟,不會像在耶路撒冷那樣,受到驕傲而存偏見的拉比、政客和顯貴的反對;加利利質樸誠實的人反倒不至如此反對。#
3.這事本身的緣由是一場婚禮;新婚雙方中大概有一方或雙方與我們的主耶穌有親。經上說耶穌的母親在那裡,卻沒有說她被請去,耶穌和門徒卻是被請去的;這暗示她在那裡如同在家中一樣。注意基督藉此加在婚姻制度上的尊榮:他不但以臨在,也以他的第一件神蹟,為這莊嚴禮儀增光;因為婚姻是在無罪狀態中設立並蒙福的,因為他仍要藉此尋求敬虔的後裔,因為它象徵他與教會之間奧秘的聯合,也因為他預見,在教皇的國度中,婚禮一面會被不當尊崇、提升為聖禮,婚姻狀態另一面卻會被不當貶低,彷彿與任何神聖職分不相容。有婚禮:gamos,即婚筵,為要增添這莊嚴禮儀的光彩。婚姻通常以筵席慶祝(創世記 29:22;士師記 14:10),作為喜樂和友好敬意的標誌,也為堅固彼此的愛。#
4.基督、他的母親和門徒是這筵席的重要賓客。耶穌的母親(這是她最尊榮的稱謂)在那裡;沒有提到約瑟,我們便推知他此時已經去世。耶穌受了邀請,便來了,接受邀請並與他們一同坐席,為要教導我們尊重自己的親屬,也與他們和睦相處,雖是卑微的。基督來,要與施洗約翰的方式不同;約翰是不吃不喝地來的(馬太福音 11:18、19)。謹慎人的智慧,在於研究如何善用交談,而不是如何避開交談。#
(1.)有婚禮,耶穌也被請去。注意,#
[1.]有婚禮時,極其可貴的是有耶穌基督同在;有他屬靈而恩慈的同在,使婚姻得他承認和賜福:這樣的婚姻才真是可敬的;那些在主裡結婚的人(哥林多前書 7:39)並非沒有他而結婚。#
[2.]想要基督同在婚禮中的人,必須藉著禱告邀請他;這就是必須差往天上迎請他的使者;他必會來:“你求告,我必應允。”他也會把水變成酒。#
(2.)門徒也受了邀請,就是他所召的那五個(第1章),因為當時他還沒有更多門徒;他們是他的家人,便和他一同受邀。他們把自己交託在他的照顧之下,很快便發現,他雖沒有財富,卻有好朋友。注意,#
[1.]跟隨基督的人必與他同席;他怎樣待自己,他們也怎樣蒙待,因為他已為他們預定此事(第12章第26節):“我在哪裡,服事我的人也要在那裡。”#
[2.]愛基督,便為他的緣故愛屬他的人;我們的善並不能達到他那裡,卻能達到聖徒那裡。加爾文指出,設宴的人看來雖頗為貧寒,卻因他們是基督的跟從者,竟慷慨地多邀四五個原先未曾想到的陌生人;他說,這顯明有些較卑微者的交往中,比許多較高階層的人更有自由、慷慨和真正的友誼。#
II.神蹟本身。其中請注意,#
1.他們缺酒了(第3節)。#
(1.)筵席中也會有缺乏;雖預備得很多,卻都用完了。我們在世上,有時即使以為自己豐足,也會發現陷在困窘中。若總是在花用,或許未及察覺,一切便已用盡。#
(2.)婚筵中也有缺乏。注意,結婚以後開始掛慮世上事的人,必須預料肉身的苦難,也應當預備遭遇失望。#
(3.)看來基督和他的門徒是這缺乏的緣由,因為預備食物時所料想的賓客沒有這麼多;但為基督而使自己受限的人,絕不會因他受損失。#
2.耶穌的母親請他援助她的朋友脫離這困境。我們得知,在這事上基督與他母親之間所發生的事(第3–5節)。#
(1.)她把他們所處的困難告訴他(第3節):她對他說:“他們沒有酒了。”有人認為她並未盼望他以神蹟供給(因為他還沒有行過神蹟),只是要他向眾人作個體面的解釋,盡力周全此事,以保全新郎的名聲和顏面;或者(如加爾文所說),要他以某些神聖有益的談話彌補酒的缺乏。但最可能的是,她期待一個神蹟;因為她知道他如今正以像摩西一樣的大先知身份出現,摩西多次及時供應以色列人的缺乏;並且,雖這是他頭一次公開的神蹟,他在她和她丈夫貧寒時,也許曾經救助過他們。新郎本可以差人出去買更多酒,但她卻要到源頭那裡去。注意,#
[1.]我們應當關心朋友的缺乏和困境,不可只求自己的事。#
[2.]在自己和朋友的困境中,借禱告向基督求助,是我們的智慧和本分。#
[3.]我們向基督祈求時,不可規定他當怎樣做,只要謙卑地將情形擺在他面前,然後把自己交託給他,任憑他照自己的意思行。#
(2.)他為此責備她,因為他在其中看見比我們所見更多的不妥;否則他不會這樣對待她。這裡有,#
[1.]責備本身:“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基督所愛的,他就責備管教。他稱她為婦人,不稱母親。我們若開始擅自作主,就當被提醒我們是什麼:不過是脆弱、愚昧、敗壞的男人和女人。這問題,ti emoi kai soi,可譯為:“這與我和你有什麼相干?”他們若缺乏,與我們何干呢?但它一向應如我們所譯的:“我與你有什麼相干?”正如士師記 11:12;撒母耳記下 16:10;以斯拉記 4:3;馬太福音 8:29。因此這話表示不悅,卻絕不與他按第五誡向母親所盡的敬重和順服相沖突(路加福音 2:51);因為有一個時候,利未的稱讚就是他對父親說:“我沒有看見他”(申命記 33:9)。這話的用意是:第一,糾正母親插手一件屬他神性的作為,這事不依賴她,她也不是這事的母親。他按人性既是大衛的子孫,也是她的兒子;但按神性,他既是大衛的主,也是她的主,他要她知道這一點。最大的提升不可叫我們忘了自己和自己的地位;恩典之約准許我們有的親近,也不可生出輕慢、不敬或任何種類、任何程度的僭越。第二,教導他的其他親屬(其中許多人在場):他們絕不可期望他在行神蹟時,按肉體的親屬關係顧念他們,或在這事上特意滿足他們;他們在此事上於他不過和別人一樣。在神的事上,我們不可看人的情面。第三,這是對他預見其教會後來會陷入的一種偶像崇拜的永久見證,就是過分尊崇童女馬利亞。所謂羅馬天主教徒的人,顯然犯了這罪:他們稱她為天后、世界的救恩、他們的中保、他們的生命和盼望;不但倚賴她的功德和代求,還求她吩咐她的兒子賜福給他們:“Monstra te esse matrem:顯明你是他的母親。Jussu matris impera salvatori:以母親的命令吩咐救主。”當要行神蹟時,即使是在他降卑的日子,他母親只不過默示地提出代求,他豈不是清楚地說:“婦人,我與你有什麼相干?”這顯然是要預防或加重這種粗鄙的偶像崇拜、這種可怕的褻瀆。神的兒子被設立為我們在父面前的中保;但我們主的母親從未被設立為我們在子面前的中保。#
[2.]這責備的理由:“我的時候還沒有到。”基督所作的一切,以及臨到他的一切,都有他的時刻,即既定的、最合宜的時刻,並且都嚴格遵守。第一,“我行神蹟的時候還沒有到。”然而後來他在時候以前行了這神蹟,因為他預見這會堅固他幼小門徒的信心(第11節);這正是一切神蹟的目的。所以,這神蹟是他時候到了將要行許多神蹟的憑據。第二,“我公開行神蹟的時候還沒有到;所以不要這樣公開地談論它。”第三,“既然我已開始以先知的身份行事,我脫離你權柄的時候還沒有到嗎?”尼撒的貴格利如此解釋。第四,“我行這神蹟的時候還沒有到。”他母親在酒開始缺乏時催他幫助他們(第3節也可這樣讀),但他的時刻還未到,直到酒完全用盡、全然缺乏;這不但為避免人猜疑把剩下的酒摻在水中,也為教導我們:人的極處,正是神顯現來幫助、救濟他百姓的機會。我們被逼到極其困窘、不知所措時,他的時候就到了。這鼓勵等候他的人相信:雖他的時刻還未到,卻必會到。注意,憐憫的遲延不可被解釋為禱告遭拒。到末了,這事必然顯明。#
(3.)儘管如此,她仍以盼望自勵,相信他會幫助她的朋友脫離這困境,因此吩咐用人留意他的命令(第5節)。#
[1.]她極其順服地接受責備,並不回答。最好是不要配受基督的責備;其次便是在責備之下溫柔安靜,並以此為恩惠(詩篇 141:5)。#
[2.]她仍盼望基督的憐憫,相信他終必應允她的請求。我們在基督裡到神面前求憐憫時,有兩件事使我們灰心:第一,覺察自己的愚昧和軟弱:“像我們這樣不完全的禱告,必不能得應允。”第二,覺察我們主的皺眉和責備。患難延續,拯救遲延,神似乎向我們的禱告發怒。這就是此處我們主母親的情形,然而她仍以盼望自勵,相信他終會賜下平安的答覆;這教導我們,即使他在護理中似乎與我們相反,我們仍當憑信心和迫切禱告與神摔跤。我們要在無可指望的時候,仍因信有指望(羅馬書 4:18)。#
[3.]她吩咐用人直接仰望他,不要向她求助,因為他們很可能曾這樣做。她放棄一切對他有影響力或向他代求的主張;他們的心只當等候他(詩篇 62:5)。#
[4.]她吩咐他們準確遵行他的命令,不可爭辯或發問。她自己既覺察到規定他應怎樣行的過失,便警戒用人不可犯同樣的過失,要等候他的時間和他供應的方式:“他告訴你們什麼,你們就做什麼,儘管你們可能以為極不合宜。他若說,在客人要酒時給他們水,就做;他若說,從已經用盡的器皿底部倒出來,也做。他能使幾滴酒增多為許多杯。”注意,盼望基督恩惠的人,必須以無條件的順服遵守他的命令。本分之路是通往憐憫之路;不可反對基督的方法。#
(4.)基督終於神奇地供應了他們;因為他常常比自己的話更好,卻絕不會更差。#
[1.]這神蹟本身是把水變為酒:水的本質獲得新形態,具有酒的一切屬性和性質。這種變化是神蹟;但教皇派所謂變質說,即本質改變、屬性仍舊不變,卻是怪物。基督藉此顯明自己是自然界的神,是使地長出酒來的那一位(詩篇 104:14、15)。每年從地的溼氣中榨取葡萄之血,能力並不少於此;只是它按自然的一般規律發生,所以不像這件事一樣令人驚異。摩西神蹟的開端,是把水變為血(出埃及記 4:9;7:20);基督神蹟的開端,是把水變為酒;這表明摩西律法和基督福音之間的不同。律法的咒詛把水變成血,把普通的安慰變成苦澀和恐懼;福音的祝福把水變成酒。基督藉此顯明他來到世間的使命,是為一切信徒提升、改善受造之物的安慰,使它們真成為安慰。示羅被說為在酒中洗衣服(創世記 49:11),洗滌用的水變成了酒。福音的呼召也是:“你們一切乾渴的都當就近水來,買酒”(以賽亞書 55:1)。#
[2.]其中的情形使這神蹟更顯偉大,也除去一切欺騙或串通的嫌疑;因為,#
第一,這事是在水缸中完成的(第6節):那裡擺著六口石缸。請注意,
1.這些水缸本作何用:為遵守神律法所命定、並加上長老遺傳所定的許多儀式汙穢的潔淨。猶太人若不多次洗手就不吃飯(馬可福音 7:3);他們洗濯要用許多水,因此預備了六口大水缸。他們中間有一句話:“Qui multœ utitur aquœ in lavando, multas consequetur in hoc mundo divitias:洗濯時多用水的人,在今世將得許多財富。”#
2.基督使它們作何用,這與原定用途全然不同:作為神奇之酒的容器。基督也是這樣來帶進福音的恩典;這恩典如酒,使神和人喜樂(士師記 9:13),代替律法的影兒;影兒如水,是軟弱貧乏的小學。這些是從未盛過酒的水缸;又是石頭的,不容易留存先前液體的氣味,即使它們從前曾盛過酒也是如此。每口可盛兩三桶,即兩三量、兩三巴特或以法;確數雖不清楚,卻十分可觀。我們可確定這並非要在這宴席上全喝盡,而是要進一步恩待新婚夫婦;正如增多的油給窮寡婦,使她可以還債並靠餘下的生活(列王紀下 4:7)。基督照著他自己的樣式賜予,豐豐富富地賜予,按著他榮耀裡的豐富。作者說“每口可盛兩三桶”,是文士的措辭;聖靈本可確切說明容量。這也如第6章第19節,教導我們對沒有充分把握的事要謹慎說話,不可肯定斷言。#
第二,僕人照基督的話把水缸倒滿到缸口(第7節)。摩西是主的僕人,神吩咐他時,他到磐石那裡取水;這些僕人也是如此,基督吩咐他們時,他們到水那裡取酒。注意,既沒有困難能抵擋神大能的膀臂,便不可用不可能之事反對他命令的話。
第三,這神蹟是立刻行成的,行法大大顯出其偉大。
a. 他們一倒滿水缸,他立刻說:“現在可以舀出來”(第8節),事情便成了。(a.) 沒有任何儀式,在旁觀者眼前完成。人或許會想,他該像乃縵那樣出來站著,求告神的名(列王紀下 5:11)。不,他仍坐在原處,一句話也不說,只意定這事,便成就了。注意,基督行大事和奇事並不張揚,以隱秘的方式作明顯的改變。基督行神蹟時有時也用話和記號,但那是為站在旁邊者的緣故(第11章第42節)。(b.) 他心中沒有任何遲疑或不確定。他沒有說:“現在舀出來,讓我嘗一嘗”,彷彿懷疑事情是否照他所願完成;反而以人所能想像最大的確信,雖這是他的第一件神蹟,先把酒薦給管筵席的。他既知道自己要作什麼,也知道自己能作什麼,在工作中不作嘗試;一切都好,甚好,甚至在開端也是如此。
b. 我們的主耶穌吩咐僕人,(a.) 把它舀出來;不可讓它留在器皿中供人驚歎,卻要舀出來讓人喝。注意,[a.] 基督一切作為都是為著使用;他不給人一個才幹埋藏,卻要拿去經營。他是否把你的水變為酒,賜你知識和恩典?這是為使你得益處;所以現在要舀出來。[b.] 想認識基督的人,必須試驗他,必須在使用通常蒙恩之道時等候他,然後可以盼望非常的影響。為一切敬畏神之人所積存的,是為倚靠他的人所施行的(詩篇 31:19);他們藉著信心的運用,舀出所積存的恩典。(b.) 把它送給管筵席的。有人認為這管筵席的不過是坐在桌子上首的首席客人;若是如此,我們主耶穌當然應坐那個位置,因為無論從哪一方面說,他都是最重要的客人;但似乎另有一人居首,大概是愛坐首位(馬太福音 23:6)並揀選首位的人(路加福音 14:7)。基督照自己的準則,坐在末位;但他雖未被當作筵席的主人款待,卻親切地表明自己是筵席的朋友;即使不是筵席的設立者,也是它最好的施惠者。另有人認為這管筵席的是宴席的監察者和規勸者,相當於普魯塔克所說的 symposiarcha;他的職責是看顧人人足夠、無人過量,並且沒有不體面或混亂的事。注意,筵席需要管理者,因為太多人在筵席中不能管理自己。有人又認為這管筵席的是司祭,即求福和謝恩的祭司或利未人;基督要酒杯送到他那裡,使他能為它祝福併為它感謝神;因為基督臨在和大能的非常記號,不可廢除或排擠敬虔和靈脩通常的規則與方法。
第四,這樣神奇預備的酒是最好的、最醇美的,管筵席的也承認如此;而且這確實如此,不是他的幻想,因為他不知道酒從哪裡來(第9、10節)。
1.這確實是酒。管筵席的喝了便知道,雖不知從哪裡來;僕人知道從哪裡來,卻尚未嘗過。若嘗酒的人見過舀酒,或舀酒的人嘗過酒,便可把某些事歸為幻想;如今卻毫無可疑之處。#
2.這是最好的酒。注意,基督的作為即使向不知道其作者的人,也自顯其美。他神蹟的產物總是同類中最好的。這酒比普通的更濃郁、滋味更佳。管筵席的留意到這個不尋常的情形,便帶著愉快的口氣告訴新郎。#
(1.)通常的做法不是如此。好酒總是在筵席開始時最有利地擺上,那時賓客頭腦清醒、胃口新鮮,能品嚐也會稱讚;但他們喝足以後,頭腦昏亂,胃口乏味,好酒給他們便是浪費,次酒已經足夠。可見一切感官享樂的虛空:它們很快使人厭膩,卻永不能使人滿足;享受得越久,越不覺可喜。#
(2.)這新郎為恩杯給朋友留存了最好的酒:“你倒把好酒留到如今。”他不知該向誰感謝這好酒,便把全桌的謝意歸給新郎。她不知道是我給她五穀和新酒(何西阿書 2:8)。現在,#
[1.]基督如此豐盛地供應賓客,雖由此准許人適度愉快地用酒,尤其在歡樂的時候(尼希米記 8:10),卻絲毫沒有廢除或侵害他自己的警告,就是我們的心任何時候都不可被宴樂和醉酒壓住,即使在婚筵中也是如此(路加福音 21:34)。基督為那些喝足的人預備這麼多好酒,是要試驗他們的節制,也教導他們知道怎樣處豐富,也知道怎樣處缺乏。勉強的節制是無可感謝的美德;但若神的護理賜我們豐富的感官享樂,神的恩典又使我們適度使用,這種克己便是可稱讚的。他也要留下一些酒,來堅固其他人對神蹟真實性的信心。我們有理由以為,這桌上的賓客受教很好,或至少此時因基督的臨在深受敬畏,以致沒有一人把這酒濫用到過量。從這故事引出的兩點,隨時足以堅固我們抵擋不節制的試探:第一,我們的飲食是神恩惠賜給我們的禮物;我們使用它們的自由和使用它們的安慰,都歸功於基督的中保;因此濫用它們是忘恩和不敬虔的。第二,無論我們在哪裡,基督的眼目都看著我們;我們應當在神面前吃餅(出埃及記 18:12),這樣便不會毫無敬畏地餵養自己。#
[2.]他給我們一個樣本,顯明他待那些與他交往之人的方法:把最好的留到末後,因此他們必須憑信心而行。他們服事和受苦的報償留在來世,是將要顯現的榮耀。罪中之樂在杯中顯出顏色,末後卻咬人;宗教之樂卻是永遠的喜樂。#
III.在這故事的結尾(第11節),我們得知:#
1.這是耶穌所行神蹟的開端。他出生和受洗時,已有許多關於他的神蹟;他自己更是一切神蹟中最大的神蹟;但這是他親自行的第一件。他本可在與博士辯論時行神蹟,但他的時刻還沒有到。他有能力,卻有隱藏能力的時候。#
2.他藉此顯出他的榮耀;藉此證明自己是神的兒子,他的榮耀是父獨生子的榮耀。他也顯明瞭自己職分的性質和目的;神的能力和救主的恩典,在他一切神蹟中,特別在這件神蹟中顯明,彰顯了人久候的彌賽亞的榮耀。#
3.他的門徒信他。他所召的門徒(第1章),雖未見神蹟卻跟從他,如今看見這事,有分於這事,並藉此堅固了信心。注意,#
(1.)即使是真實的信心,起初也是軟弱的。最剛強的人曾經都是嬰孩,最剛強的基督徒也是如此。#
(2.)顯明基督的榮耀,是堅固基督徒信心的重大依據。#
懲治聖殿買賣;預言基督的死與復活。
12這事以後,耶穌與他的母親、弟兄,和門徒都下迦百農去,在那裡住了不多幾日。13猶太人的逾越節近了,耶穌就上耶路撒冷去。14看見殿裡有賣牛、羊、鴿子的,並有兌換銀錢的人坐在那裡,15耶穌就拿繩子做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16又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去!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17他的門徒就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18因此猶太人問他說:「你既做這些事,還顯什麼神蹟給我們看呢?」19耶穌回答說:「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20猶太人便說:「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你三日內就再建立起來嗎?」21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22所以到他從死裡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
這裡我們有,
I.基督對迦百農所作的短暫訪問(第12節)。那是一座大而人口眾多的城,離迦拿約一日路程;它被稱為他自己的城(馬太福音 9:1),因為他以它為自己在加利利的駐地,他所有的一點休息也在那裡。那是人群聚集之地,因此基督揀選它,使他教訓和神蹟的名聲從那裡傳得更遠。請注意,#
1.隨他到那裡的同伴:他的母親、弟兄和門徒。基督無論到哪裡,#
(1.)他不願獨自去,卻要帶上那些交託在他引導之下的人,使他可以教導他們,他們也可以為他的神蹟作見證。#
(2.)他也不能獨自去,因為他們會跟隨他;他們或愛慕他教訓的甘甜,或愛慕他的酒的甘甜(第6章第26節)。他的母親雖不久前他已使她明白,在他職事的工作上,他不比對待別人更多地尊重她,她卻仍跟隨他;不是要向他代求,而是要向他學習。他的弟兄和親屬也跟隨他,他們曾在婚筵上,並因那裡的神蹟受了感動;還有他的門徒,無論他往哪裡去都跟隨他。看來人起初比後來更受基督神蹟感動;後來因習以為常,神蹟顯得不那麼奇異了。#
2.他在那裡的停留,這一次不過幾日,只是要開始結識那些日後他將加以利用的人。基督仍在遷移之中,不願把自己的益處侷限於一處,因為有許多人需要他。他也要教導他的跟從者,看自己不過是在世寄居的,並教導他的傳道人隨從機會,到他們的工作引導他們所往之處去。我們現今並未見基督在會堂中;他卻私下教導他的朋友,並且這樣漸次開始他的工作。年輕的傳道人習慣於私下虔誠而造就人的談論,是好的,叫他們能以更好的預備和更大的敬畏,走近他們公開的工作。他在迦百農沒有久留,因為逾越節將近,他必須到耶路撒冷守節;因為凡事都有其時,成為美好。較小的善必須讓位給較大的善,雅各一切的住處都必須讓位給錫安的門。#
II.他在耶路撒冷所守的逾越節;這是他受洗後的第一個逾越節,福音書作者留意記載了他此後所守的一切逾越節,共有四個;第四個就是他受難時所守的那一個(在這事之後三年),而他受洗至今已有半年。基督既生在律法以下,便在耶路撒冷守逾越節(見出埃及記 23:17)。他這樣以身作則,教導我們嚴謹遵守神聖的制度,並勤於參加宗教聚會。逾越節將近時,他上耶路撒冷,為要最先到那裡。它被稱為猶太人的逾越節,因為這是他們所特有的(基督是我們的逾越節);如今不久,神就不再承認它為自己的。基督自十二歲起,每年都在耶路撒冷守逾越節,順服律法;但如今他既已開始公開傳道,我們就可期望他比從前作更多的事;這裡告訴我們他在那裡作了兩件事:#
1.他潔淨聖殿(第14–17節)。注意這裡,#
(1.)我們在耶路撒冷首次發現他所在的地方是聖殿;看來他直到來到那裡才公開露面;因為他在那裡的臨在和講道,就是後殿的榮耀,必超過先前的榮耀(哈該書 2:9)。這事早已預言(瑪拉基書 3:1):“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即施洗約翰;他從未在殿裡講道,但“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即在施洗約翰顯現之後不久;所以這正是彌賽亞應當被期待的時候,聖殿就是應當被期待他的地方。#
(2.)我們發現他在殿裡所作的第一件事,是潔淨聖殿;因為那裡早已預言了這事(瑪拉基書 3:2、3):“他必坐下如煉淨銀子的,必潔淨利未的子孫。”如今改革的時候到了。基督來是要作偉大的改革者;並且照著猶大改革諸王的方法,他先除去錯誤之處(這通常也是逾越節的工作,正如希西家時代一樣,見歷代志下 30:14、15;以及約西亞時代,見列王紀下 23:4等),然後教導他們行善。先除去舊酵,然後守節。基督來到世上的目的,是要改革世界;他也期望一切到他這裡來的人改革自己的心和生活(創世記 35:2)。他藉著潔淨聖殿教導了我們這事。看這裡,#
[1.]應當除去的敗壞是什麼。他發現聖殿的一個院子裡有市場,那院子稱為外邦人的院,位於那殿山以內。那裡,第一,他們賣牛、羊和鴿子作祭物;我們可以假定,不是供平常使用,而是為方便那些從鄉下而來、不能把實物祭牲一同帶來的人(見申命記 14:24–26)。這市場或許原先設在畢士大池旁(第5章第2節),卻被祭司長為貪圖不義之財而准許搬入聖殿;因為毫無疑問,在那裡擺攤的租金、查驗所賣牲畜並證明其沒有殘疾的費用,都會成為他們一筆可觀的收入。教會中的大敗壞,起源於貪愛錢財(提摩太前書 6:5、10)。第二,他們兌換錢幣,為便利那些每年須按人頭繳納半舍客勒現銀、供會幕使用的人(出埃及記 30:12);毫無疑問,他們從中得利。#
[2.]我們的主採取什麼方法除去這些敗壞。他從前處於私人身份時,曾在聖殿中見過這些事;但直到如今擔負了先知的公開職分,才著手把他們趕出去。他沒有向祭司長申訴,因為他知道他們縱容這些敗壞。但他自己,#
第一,把羊、牛和賣它們的人都從殿裡趕出去。他從未用武力把任何人趕進聖殿,只用武力把褻瀆聖殿的人趕出去。他沒有為自己扣留那些羊和牛,也沒有扣押圈禁它們,儘管他發現它們是在他父的地上造成損害的實際侵入者;他只把它們趕出去,也把它們的主人一同趕出去。他用細繩作成鞭子,這些繩子大概是他們用來牽羊和牛、後來丟在地上的,基督便從那裡拾起來。罪人預備了鞭子,日後他們自己將要用這些鞭子被趕出主的殿。他作鞭子並非要懲罰犯錯的人(他的懲罰另有性質),只為趕出牲畜;他的目的不過是改革(見羅馬書 13:3、4;哥林多後書 10:8)。
第二,他倒出兌換之人的錢,即 kerma;小錢幣;Nummorum Famulus。在倒出錢時,他表明自己輕看它;他把錢擲在地上,歸回它本來的塵土。在推翻桌子時,他表明自己不悅於那些把宗教作為謀取世俗利益之事的人。聖殿裡的兌換錢幣者,是聖殿的醜聞。注意,在改革中,徹底行事是好的;他把他們全都趕出去;不僅倒出錢,也在推翻桌子時把這買賣一同廢掉。
第三,他對賣鴿子的(為窮人所獻的祭物)說:“把這些東西拿去。”鴿子雖佔的地方較少,擾害也小於牛羊,卻也不可容許留在那裡。麻雀和燕子蒙神的護理,倒是受歡迎的(詩篇 84:3);但那為人的利益所專用的鴿子卻不可。神的殿不可成為鴿舍。但看基督在熱心中的審慎。他趕出羊和牛時,主人可以跟著它們出去;他倒出錢時,他們可以再把錢拾起來;但若使鴿子飛走,或許就不能追回;所以他對賣鴿子的說:“把這些東西拿去。”注意,審慎必須常常引導並管理我們的熱心,叫我們不作任何有失體統或傷害他人的事。
第四,他為自己所作的給了他們一個充分的理由:“不要將我父的殿當作買賣的地方。”為使人知罪的理由,應當伴隨為糾正而施行的力量。
a. 這裡說明他們為何不應褻瀆聖殿,因為它是神的殿,不可成為買賣的地方。買賣在交易所是好事,卻不在聖殿中。這乃是,(a.) 使那分別為歸榮耀給神的歸於別處;這是褻瀆,是搶奪神。(b.) 貶低那莊嚴可畏的,使它卑賤。(c.) 擾亂並分散人在其中本應最為莊嚴、認真、專心的事奉。尤其是,這市場設在外邦人的院中,迫使外邦人在敬拜時與牛羊聚在一處,又因市場的喧鬧而分心,是對外邦人敬拜的侮辱。(d.) 使宗教的事務服從於世俗利益;因為這地方的神聖性必須使市場興旺,促進他們貨物的銷售。以下的人把神的殿作成買賣的地方:[a.] 當他們參與宗教操練時,心裡卻充滿世俗事務的憂慮,正如那些人一樣(阿摩司書 8:5;以西結書 33:31)。[b.] 為貪圖不義之財而執行神聖職務,並出賣聖靈的恩賜的人(使徒行傳 8:18)。
b. 這裡說明他為何關心潔淨聖殿,因為這是他父的殿。並且,(a.) 因此他有權潔淨它,因為他如同兒子,忠心治理自己的家(希伯來書 3:5、6)。他稱神為父,暗示他就是彌賽亞;論到他曾說:“他必為我的名建造殿宇,我要作他的父”(撒母耳記下 7:13、14)。(b.) 因此他熱心要潔淨它:“這是我父的殿,所以我不能忍受看見它被褻瀆、他受羞辱。”注意,若神是我們在天上的父,因此我們渴望他的名被尊為聖,我們就不能不因看見它被玷汙而憂傷。基督這樣潔淨聖殿,理當列在他的奇妙作為中。Inter omnia signa quæ fecit Dominus, hoc mihi videtur esse mirabilius:在主所行的一切神蹟中,這在我看來最為奇妙。耶柔米。試想,[a.] 他這樣作時沒有任何朋友的幫助;大概並不難煽動那對聖殿極其崇敬的民眾,來反對這些褻瀆者;但基督從不贊同任何騷亂無序的事。扶持他的只有他自己;是他自己的膀臂作成了這事。[b.] 他這樣作時沒有任何仇敵的抵抗,無論是市場的人,還是給他們許可證、且有 posse templi;殿宇武力;聽其指揮的祭司長。但這敗壞太明顯,無法辯護;罪人自己的良心是改革者最好的朋友;然而還不止於此,其中顯出了神聖的能力,即掌管人靈的能力;而他們這樣毫不抵抗,應驗了那處經文(瑪拉基書 3:2、3):“他顯現的時候,誰能立得住呢?”
第五,這裡是門徒對此所作的評論(第17節):他們想起經上記著說:“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起初他們看見那被指示為神羔羊的主如此激憤,又看見他們所信為以色列王的主如此不講排場,親自作這事,便有些驚訝;但有一處經文浮現在他們心中,教導他們把這一行動與神羔羊的溫柔及以色列王的威嚴調和起來;因為大衛論到彌賽亞,指出他為神的殿所發的熱心極大,甚至如同把他吞吃了,使他忘了自己(詩篇 69:9)。注意,
1.門徒藉著想起聖經,明白基督所作之事的意義:“他們想起經上記著。”注意,神的話和神的作為彼此解釋、彼此闡明。幽暗的經文由其在護理中的應驗而得解釋,難明的護理因與聖經相比較而變得容易。可見對於基督的門徒,熟練而有能力地運用聖經,並使記憶中充滿聖經真理,是何等有益;藉此他們便得裝備,行各樣善事。#
2.他們所想起的經文十分切合:“我為你的殿心裡焦急,如同火燒。”大衛在這事上預表基督,就是他為神的殿發熱心(詩篇 132:2、3)。他為此所作的一切,都是盡心盡力(見歷代志上 29:2);那一節的後半句(詩篇 69:9)應用在基督身上(羅馬書 15:3),如同這裡應用其前半句一樣。舊約聖徒中所能找到的一切恩典,都卓越地在基督裡面;特別是為神的殿發熱心這恩典;他們既是我們的榜樣,也是在預表他。注意,#
(1.)耶穌基督熱切關懷神的殿,就是他的教會:他愛它,並且總是為它的尊榮和福祉而熱心。#
(2.)這熱心甚至將他吞吃;使他謙卑自己、耗盡自己、暴露自己。“我的熱心將我消滅了”(詩篇 119:139)。當自己的名譽、安逸和安全與我們的本分及基督的事奉相沖突時,為神的殿發熱心,禁止我們顧及這些;有時又使我們的靈魂在本分中行得如此遠、如此快,以致我們的身體不能與之並進,並使我們像我們的主那樣,對那些勸說“顧惜你自己”的人充耳不聞。這裡所糾正的弊端似乎很小,本可寬容;但基督的熱心如此之大,甚至不能容忍那些在殿裡買賣的人。Si ibi ebrios inveniret quid faceret Dominus!(奧古斯丁聖人說。)若他在殿裡發現醉酒的人,主豈不更加不悅嗎!#
2.基督既這樣潔淨了聖殿,便給那些要求他證明自己有權如此行的人一個神蹟。注意這裡,#
(1.)他們要求神蹟:“於是猶太人回答說”,即眾多百姓連同他們的領袖。他們既是猶太人,本應站在他一邊,協助他維護他們聖殿的尊榮;但他們反而反對這事。注意,那些認真從事改革工作的人,必須預料會遇到反對。當他們不能反對事情本身時,就質疑他作這事的權柄:“你既作這些事,還顯什麼神蹟給我們看,證明你有權受命作這些事呢?”潔淨聖殿實在是一件好事;但他在這裡沒有任何職分,有什麼資格來承擔此事呢?他們把這看作行使管轄權的舉動,認為他必須證明自己是先知,甚至不只是先知。但這事本身豈不是足夠的神蹟嗎?他能毫無阻攔地把這麼多人從他們的攤位趕走,便是他權柄的證明;那裝備如此神聖能力的,必然也裝備了神聖使命。這些買賣之人怎麼了,竟逃跑、被趕退?這必是因主的臨在(詩篇 114:5、7),絕非較小的臨在。#
(2.)基督對這要求的回答(第19節)。他沒有立即行神蹟使他們信服,卻在將來的事中給了他們一個神蹟,其真實必須按事情的結果顯明,正如申命記 18:21、22 所說。#
如今,
[1.]他給他們的神蹟,就是他自己的死與復活。他指向那將要成為的事:第一,他最後的神蹟。若他們不因所見所聞而信服,就讓他們等候。第二,證明他是彌賽亞的大神蹟;因為關於他,早已預言他要受壓傷(以賽亞書 53:5)、被剪除(但以理書 9:26),但又不見朽壞(詩篇 16:10)。這些事都應驗在有福的耶穌身上,所以他實在是神的兒子,在他父的殿中有權柄。#
[2.]他預言自己的死與復活,卻不像他常對門徒那樣明說,而是用比喻的言辭;正如後來他把此事作為神蹟時,稱它為先知約拿的神蹟;這裡也是如此:“你們拆毀這殿,我三日內要再建立起來。”他這樣對那些故意無知的人說比喻,叫他們看也看不見(馬太福音 13:13、14)。那些不願看見的,必不得看見。不但如此,這裡所用的這比喻言辭竟成了他們極大的絆腳石,以致在他受審時被作為證據提出,要證明他是褻瀆神的(馬太福音 26:60、61)。若他們謙卑地問他所說之話的意思,他必告訴他們,那就會成為他們從死到生的香氣;但他們決意吹毛求疵,便成了從死到死的香氣。那些不願受勸服的人就剛硬了,而這預言的表達方式又促成了預言本身的應驗。第一,他以猶太人的惡意預言自己的死,說:“你們拆毀這殿”;意思是:“你們將要拆毀它,我知道你們會這樣作。我將准許你們拆毀它。”注意,基督甚至在他傳道的開始,就清楚預見到他末了的一切苦難,卻仍歡然繼續前行。開始時預料最壞的情形,是好的。第二,他以自己的權能預言復活:“三日內我要再建立起來。”也有別人被叫復活,但基督叫自己復活,重新取回自己的生命。#
[3.]他選擇用拆毀和重建聖殿來表達這事:第一,因為他如今要為自己潔淨被他們褻瀆的聖殿辯明;彷彿他說:“你們汙穢一座聖殿的人,將要拆毀另一座;我將藉著使你們所拆毀的復起,證明我有權潔淨你們所汙穢的。”褻瀆聖殿就是拆毀它,改革它就是使它復活。第二,因為基督的死實在是猶太聖殿被毀的促成原因;而他的復活則是興起另一座聖殿,即福音教會(撒迦利亞書 6:12)。他們的地方和民族的毀壞(第11章第48節),成了世界的財富(見阿摩司書 9:11;使徒行傳 15:16)。#
(3.)他們對這回答的吹毛求疵:“這殿是四十六年才造成的(第20節)。聖殿的工程總是緩慢的工程,你豈能這樣快地作成嗎?”如今,這裡,#
[1.]他們顯出一些知識;他們能說出聖殿建造了多久。萊特富特博士計算,從居魯士第二年所立所羅巴伯聖殿的根基,到亞達薛西王第三十二年聖殿事奉完全安頓,恰好是四十六年;同樣,從希律王在他在位第十八年開始建造這殿,到這個時候,猶太人說這殿恰好建了四十六年:okodomethe:這殿一直在建造。#
[2.]他們顯出更多無知:第一,不明白基督話語的意思。注意,人常因把聖經用比喻所說的當作字面意思來理解,而陷入嚴重錯誤。按肉身和屬肉體的方式解釋“這是我的身體”,造成了何等多的禍害!第二,不認識基督全能的權柄,彷彿他所能作的不比常人更多。他們若知道這位就是六日造萬物的主,就不會認為他三日建成一座聖殿是如此荒謬。#
(4.)對基督回答的辯護,駁斥他們的吹毛求疵。解釋這些詞,難處很快就解決了:“但耶穌這話是以他的身體為殿說的”(第21節)。基督雖藉著潔淨聖殿顯出對它極大的尊重,卻要我們知道,他所這樣熱心維護的聖殿之聖潔,不過是預表性的,要引我們思想另一座聖殿;那殿只是影兒,實體乃是基督(希伯來書 9:9;歌羅西書 2:17)。有人認為他在說“你們拆毀這殿”時,指著自己的身體,或把手放在身上;無論如何,確定的是,他所說的是他身體的殿。注意,基督的身體是真聖殿,耶路撒冷的那座聖殿乃是它的預表。#
[1.]如同聖殿,它是按神直接的指示建造的:“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歷代志上 28:19)。#
[2.]如同聖殿,它是聖潔的居所;它稱為“那聖者”。#
[3.]它如同聖殿,是神榮耀的居所;永恆的道住在其中,是真正的舍吉拿。他是以馬內利:神與我們同在。#
[4.]聖殿是神與以色列相交的地方和媒介:神在那裡向他們顯現;他們在那裡把自己和自己的事奉獻給他。照樣,神藉著基督向我們說話,我們也向他禱告。敬拜的人面向那殿(列王紀上 8:30、35);所以我們敬拜神,必須定睛於基督。#
(5.)門徒多年以後對這事所作的回想,插在這裡以闡明這段敘事(第22節):“所以到他從死裡復活以後,門徒就想起他說過這話。”我們在第17節發現他們想起先前所寫關於他的事;這裡又發現他們想起從他所聽見的話。注意,基督門徒的記憶,應當像那好家主的寶藏,貯備新舊的東西(馬太福音 13:52)。現在注意,#
[1.]他們何時想起那句話:當他從死裡復活以後。看來,他們這時並未完全明白基督的意思,因為他們在知識上還只是嬰孩;但他們把這話存記在心裡,後來它便既可明白又有用。注意,為將來而聽,是好的(以賽亞書 42:23)。在年日和信仰經歷上較年輕的人,應當珍藏那些現今尚未很好明白其意義或用途的真理,因為日後他們進步更大時,這些真理就會對他們有益。據說畢達哥拉斯的學生,覺得他的訓誡在他們裡面彷彿凍結,直到四十歲才開始融化;基督這句話也是這樣,當他從死裡復活時,在門徒的記憶中甦醒;為什麼在那時呢?第一,因為那時聖靈澆灌下來,使他們想起基督對他們所說的話,並使這些話對他們既容易明白又隨時可用(第14章第26節)。基督從死裡復活的那一天,就開他們的心竅(路加福音 24:45)。第二,因為那時基督這句話應驗了。當他身體的殿被拆毀又建立起來,而且是在第三日建立起來時,他們便想起基督所說、意思如此的這句話,以及其他的話。注意,留意聖經的應驗,對於明白聖經大有幫助。事情的結果會解釋預言。#
[2.]他們怎樣使用它:“他們便信了聖經和耶穌所說的這話”;他們對此二者的信心被堅固,得了新的扶持和力量。他們信得遲鈍(路加福音 24:25),但他們的信心是確實的。這裡把聖經和基督的話放在一起,並非因為二者彼此一致、完全相合,而是因為它們彼此闡明、彼此堅固。當門徒看見他們在舊約中所讀的,和從基督親口所聽的,都在他的死與復活中應驗時,他們對二者的信心就更加堅固。#
基督事工的成效。
23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他所行的神蹟,就信了他的名。24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因為他知道萬人,25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因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
這裡記載基督在耶路撒冷守逾越節期間講道和行神蹟的成效,是微小的成效。注意,
I.我們的主耶穌在耶路撒冷守逾越節時,曾講道並行神蹟。人信他,含有他講道的意思;又明說他們看見他所行的神蹟。他如今在耶路撒冷,就是聖城,主的話本要從那裡傳出。他大多住在加利利,所以當他在耶路撒冷時,十分忙碌。那是聖潔的時間,是節期,是為事奉神所定的時間;逾越節時,利未人教導人認識耶和華(歷代志下 30:22),基督便趁著眾人聚集的時候講道,並藉此承認和尊榮逾越節這神聖的制度。#
II.因此有許多人被引來信他的名,承認他是從神那裡來的教師,正如尼哥底母所作的(第3章第2節),是一位大先知;並且,大概有些在耶路撒冷盼望救贖的人,相信他就是所應許的彌賽亞;他們是如此預備好迎接那明亮的晨星初次顯現。#
III.然而,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們(第24節):ouk episteuen heauton autois:他不信任他們。這裡所用的字與信他的“信”是同一個字。所以信基督,就是把自己交託給他,交託給他的引導。基督沒有看見理由可以信賴這些在耶路撒冷的新歸信者;在那裡他有許多仇敵尋求毀滅他。或者,#
1.因為他們是虛假的,至少其中有些人是這樣;若有機會,或受強烈試探,就會出賣他。他在加利利人中所得可以信任的門徒,比在耶路撒冷居民中更多。在危險的時代和地方,留意自己信任誰是智慧;memneso apistein:要學會不輕信。或者,#
2.因為他們軟弱;我願意盼望這已是最壞的情形;並不是說他們奸詐,故意要害他,而是,#
(1.)他們膽怯,缺少熱心和勇氣,或許會被嚇得作錯事。在艱難危險的時候,怯懦的人不適合受信任。或者,#
(2.)他們好動,缺少審慎和治理。這些在耶路撒冷的人,對彌賽亞屬世國度的期望或許比別人更高;在這種期待中,若基督將自己交託給他們,並讓自己作他們的首領,他們就準備向政府作出一些大膽舉動;但他不願如此,因為他的國不屬這世界。我們應當躲避騷亂不安的人,正如我們的主在此所作的,儘管他們像這些人一樣自稱信基督。#
IV.他不將自己交託他們的原因,是因為他認識他們(第25節),知道一些人的邪惡和另一些人的軟弱。福音書作者藉此機會斷言基督的全知。#
1.他知道萬人,不只是像我們可能認識許多人那樣知道他們的姓名和麵貌,更知道他們的本性、性情、情感、意圖;這是我們不認識任何人、甚至幾乎不認識自己那樣的認識。他知道萬人,因為他大能的手造了他們全體,他銳利的眼睛看見他們全體,並看透他們。他知道他詭詐的仇敵和他們一切暗中的計謀;知道他虛假的朋友和他們真實的品格;無論他們怎樣假裝,他都知道他們實際是怎樣的人。他知道真正屬他的人,知道他們的正直,也知道他們的軟弱。他知道他們的本相。#
2.他不需要誰來見證人。他的知識不是由別人提供的信息,乃是出於他自己無誤的直觀。地上君王的不幸,是他們必須用別人的眼看、用別人的耳聽,必須按別人向他們呈現的樣子接受事情;但基督完全按著自己的知識行事。天使是他的使者,卻不是他的探子,因為他自己的眼目遍察全地(歷代志下 16:9)。這能在撒但的控告上安慰我們:基督不會從他那裡接受人品的說法。#
3.他知道人心裡所存的;既知道個別之人,也知道人的本性和種族。我們知道人所作的事;基督知道他們裡面所存的,察驗人的心腸肺腑。這是那本質上永恆之道的特權(希伯來書 4:12、13)。我們若擅自判斷人的心,就是侵犯他的特權。基督多麼適合成為人的救主,也極適合作醫生;他對病人的狀況和病情、性情和病症有如此完全的認識,知道他裡面所存的!他又多麼適合成為萬人的審判者!因為那知道萬人、知道人裡面一切的主所施的審判,必然是按真理的。#
這就是基督在這次旅程中,於耶路撒冷講道和行神蹟的全部成效。主來到自己的殿,來歸向他的不過是一群軟弱單純的人;他既不能從他們得著信譽,也不能信賴他們;然而他終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
在前一章末了,我們記載了耶穌所召的首批門徒:安得烈和彼得,腓力和拿但業。這些人是歸給神和羔羊的初熟果子(啟示錄 14:4)。現在,在本章中,我們有:一、耶穌所行的第一件神蹟:在加利利的迦拿把水變成酒(第1–11節),以及他在迦百農顯現(第12節)。二、他開始公開傳道後在耶路撒冷所守的第一個逾越節;他把買賣的人趕出聖殿(第13–17節);以及他給那些因此與他爭辯之人的神蹟(第18–22節),並記載一些幾乎信他的人,因這事一時跟從他(第23–25節),但他太瞭解他們,不能信任他們。